原创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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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影里的英雄
文/Holly
最近一直有在听一本书,单田芳老师评说的乱世枭雄。
不知为什么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总是能联想到《水浒传》,难免想到那些梁山好汉们。同样是不太平的年月,似乎都透露着"难为乱世人的无奈",以及那"官逼民反"的悲凉。
清朝末年,列强宰割中国,正如书中所言,"天子无福民遭罪"那个岁月的百姓最大的奢望应该就吃一口安生饭吧,十四五岁的张作霖,就这样负气离家出走开始了他的江湖生活。
有时候想想,若是人能一条路走到黑,那么人类社会还会有这么多故事吗?
不知真假,亦或是文学创作的可能,张作霖同所有故事主角一样,英雄难倒于美人关。
身世飘零的妾室太太迷上了年轻气盛的兽医先生,这样老掉牙的故事桥段,结局自然可以预料,被诬陷,被毒打,险些丧命。
但历史就是这么有趣,若没有这一出,或许中国近代史上,北洋军阀集团了,都将少了一个威风凛凛的张大帅。
我在想,英雄和枭雄,他站哪一列?也许那些与时代潮流相背并不太光明的行为让他算不得一个光明磊落的英雄吧,但,他却是一个十足的枭雄!
枭雄,从来就不是什么单纯的好人。英雄或许是阳光下那个高大的身影,但枭雄,却是那黑暗与光明交界处执剑的武士。
他是土匪,干着打家劫舍的勾当,可叹时运不济,原本想着靠瞧猪善马这本事过安生日子。奈何,国且如此。
可是,他好像是又拜了及时雨宋江为师,一个琢磨着被招安的保险队大队长。
然,他终不会是宋江。他可以在官场上低下自己的头颅,但,那脊背却依然笔挺。
从三营统领到六营,再到师长,直至后来的东北王,把控北洋中央政权。创业之艰辛自不必明说。
这一切,就像是现在电视剧中的穷屌丝逆袭。
其实,乱世出枭雄,不无道理,但是,就算命运的转盘再公平,胸无大志的懒汉怕是连转盘的边都碰不到。
记得单田芳老师这本书开讲不久就提到:张作霖偶然结识了一群土匪朋友后,边暗下决心,在这番乱世,自己也非走上这条路不可。
这或许就注定了他终究不是个平庸人了吧。
看的历史类传记多了,便常常觉得,"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这句话也算得上是真知灼见了。
人怕出名猪怕壮,职场上工作优秀了些,他人酸讽甚至于打压怕是也不会少。
就像周瑜容不下诸葛亮,曹丕难容曹植一样,张作霖与冯得麟同样水火不容。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张作霖还只是一个有几十号兄弟的小队长时,冯就是有着一支成百上千人队伍的山大王。
张有一般英雄的宽大心胸,他能忍受冯一次又一次的挑衅,直至找到最佳机会一击而破。他更不乏狠绝,他没有所谓的悲天悯人,直接让冯失去了他唯一的依托——军队,从此再无法与他抗衡。
在文末想强调一句,民族的英雄值得我们敬佩,但乱世枭雄或许能教给我们更多的处事法则。且枭雄不是一句好人或坏人就可以概括的,不然一代女皇也不用留下那一尊无字丰碑。
我家的故事
文/陈蓉
也许是因为慢慢有了中年危机,现在的我,越来越喜欢回忆往事,尤其是小时候和父母一起生活的片段,总是感到回味无穷。记得刚上小学那一年,我们搬家到了一个大院子里住。那是一个凹陷的大院子,里面有两栋二层的楼房。每天上学放学,进进出出都要经过一条又陡又滑的坡路。搬过去不久的一天,我放学回来走那个坡路的时候,不小心滑倒了,下巴,手掌和膝盖全都蹭破了皮,疼得我哇哇大哭。父亲看在眼里非常心疼,到了周日(那时候的周末只有礼拜天),他二话不说买了一把铁锨回来,去那个坡路上,用铁锨一铲一铲把那条坡路铲成了楼梯,两边还保留了推自行车的坡道。
那活儿他一个人干了大半天。自从那个楼梯修好了以后,院子里的孩子们上学放学方便了很多,尤其是下雨天的时候,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了保障。
院子里的住户本来就不是太多,加上我们刚搬来不久,父亲的这个举动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再后来,大人们都自发地组织起来,谁看到那个楼梯坏了,就会有人主动去修理,大家都说是父亲开了个好头。
那时候的住房,家家都紧张,我们家住的是最高层,也就是二楼。那种房子很少见,房顶是尖型的,层高最高处有5米多。我们一家四口挤在一间小小的卧室里,两张床就占据了大半个房间,于是父亲就在这个层高上动起了脑筋。他利用这个层高给我们搭建了一个阁楼,也就相当于今天的复式楼层吧。那时候他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花在了这上面,他买来钢管做主体,上面铺设的地板全部是回收的旧家具旧木板一点点拼凑起来的。每天看着父亲又是锯又是刨又是钉的,感觉父亲就像个木匠。
阁楼搭建成了,我顺着小梯子爬到二层的阁楼上一看,开心的不得了。虽然那上面只有一个由两个条凳一个门板搭设的床铺和一个简易的书桌,但这可是我的"专属领地"啊,谁还能比我"气派"!邻居们也都竞相跑到我们家来参观取经,再后来我们所在的那两栋楼,只要是住二楼的,几乎每家都打了阁楼。我的父亲几乎变成了我们那个院子里的"风云人物".
我的母亲是个勤快人,十分爱干净,也很热情,她总是笑呵呵地主动和新邻居打招呼。那时候我们住的房子一层共有六户,我们家住走廊最外面那间,母亲每天都会把走廊和楼梯打扫得干干净净的。特别是下雨或者下雪的天气,人们从外面回来,脚下沾的泥都会在楼梯口磕一下,或者直接就踩到楼梯上了,母亲从不计较,只要看到,就会收拾干净。大家都非常喜欢勤劳的母亲。虽然后来又搬了几次家,但爱干净,勤快的这个习惯母亲至今保持。上个月父亲和母亲出去旅游了一个月,刚回来不久邻居就过来串门,母亲还奇怪他们怎么知道消息的,邻居笑着说:"你一回来就把走廊和门口楼梯拖得干干净净,我儿子看见门口那么干净,就非常肯定是你们二位回来了".
父亲的爱好广泛,他喜欢看书,思考,也非常喜欢运动。我们住的那个院子,除了两栋楼房,周边的空地还是挺大的,偶尔还能看到几个孩子在打排球。父亲就带着那些半大小子们专门把这块空地平整出来作为我们的运动场地,我们可以在那里打沙包,跳皮筋,支起一个简易的网子,我们还可以打羽毛球,打排球,他还在靠墙的地方钉了一个篮筐,这样男孩子们就有打篮球的地方了。父亲时常在晚饭后带我们姐妹俩在楼下打羽毛球,那时候母亲也会参与进来,我们轮流和父亲比赛。有了活动场所以后,院子里的孩子也很少再走出院子去对面的臭水沟里去捉蛤蟆玩泥巴了,让大人们也省了不少心。
好在我虽然不喜欢运动,却受到了父亲的影响,非常爱看书。那时候生活虽然并不富裕,但是只要是他认为好的适合我的,或者我喜欢的书,他都会毫不吝啬地买回来。所以搬家的时候,虽然我才刚上一年级,但是我那么满满一大箱子的小人书让院子里的孩子们羡慕的不得了。每到夏天的时候,父亲会办个"图书角",吃过晚饭很多孩子都会自觉主动地搬了小板凳早早的在我家门口等着,父亲把书箱搬出来,不一会儿书就被抢光了。
那时候,我们的学习负担没有现在的孩子这么重,大人们的娱乐生活也不丰富,吃过晚饭我们会在院子里玩游戏,大人们在一旁聊天,原来闹哄哄的一群"野猴子们"此刻也会安安静静地坐在小板凳上一板一眼地看起书来,直到天快黑了才依依不舍得把书还回来。有时候住一楼的人家也会从窗户里拽一根临时电线出来,在上面吊着一个白炽灯泡挂在外面,在朦朦胧胧的黄色灯光下,听父亲给我们讲故事,是那样陶醉……那时候的我觉得父亲就像个孩子王,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在我心目中的形象越来越高大,直到六年后我们再一次搬家,离开了那个最让我难忘的地方。
父母在,家就在,家和万事兴。愿天下的父母都健康长寿,也愿时光走的慢一点,再慢一点,好让我能多陪伴在他们身边。
青花酒,静谧的记忆
文/冰凝子夜
搬家时,向日葵已在六月灿烂的阳光下金黄绚目。
远离了她的香氛,生活似乎一下沉寂了下来。一个人的来来去去,都不过与心情索连。于是,开始流连夜店,尝试去喝不同的酒。时常想着,就算一个人了,也要试着给心添几许温暖。
或许只是喜欢空气中的烟草和一些若隐若现熟悉的味道吧!通常在酒吧前台,要上一杯青花二锅头,加上一点可乐和冰块,与那些被浓厚妆容掩盖了真实面孔的寂寞女子们随意地调侃。这是一个趣味的游戏,一个成年男子寂寞空旷的游戏。隐藏了身份和地位,躲在靡废的夜空下,随时开始,随时结束,谁也不欠谁。有时候蜷缩在角落,看着寒风把窗帘吹得哗哗作响,而这样的声音,会轻易地就穿透我的躯体,狠狠地触碰我的心。
是的,我是想念她的。北方的女子,大多都是会喝酒的。于是,习惯了疼她,也就无意识地习惯了她的习惯。
那些年,日子像镀了青花瓷的酒瓶一样,远古朴素而又幽香迷蒙着。其实,那时候的家根本就算不上是一个家。只不过是安生的蜗居罢了。破败的窗户,日日渗透寒风,几经修缮,除了彼此呼吸的热度外,房间里依旧还是冷得渗骨。于是,北方浓烈火辣的二锅头,便成了我们唯一取暖的依赖。
这个仲夏,蝉儿躁烦声声不绝,许久不曾下雨的北方天空灼热的像一场噩梦。一直渴望一场滂沱大雨,渴望那北方独有的呼呼啸卷的寒风,或许雨水会顺着破败的房檐滴在房间,或许那呼啸的寒风会从破败的窗户外袭来,但这并无关系!至少,我还能从中感觉到彼此依赖的体温和那浓烈的青花瓷酒香的味道。
偶尔会收到远方友友的信息;"还好吧?"
笑笑,摁下回复键;"一切如旧。"
只是他们不知道,随她而去的这些年,家乡清香型的酒味早已在记忆中淡却。而北方的酒和北方的人,早已融入进我身体,欲罢不能。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一直无法过渡这段感情,甚至是在怀疑是否真的曾经存在过她的气息。直到有天清理旧物,看到散碎物品中夹杂着一枚蓝色的蝴蝶发夹才恍然。原来所有的记忆触角,都是真实存在的。
如今,我仍然在北方流离失所,在陌生的群体中,陌生的方言里清清淡淡地活着。许是习惯了面食,也或许习惯了那浓烈的液体。总有一种难以言状的诱惑,使其我对杯中的浓烈孜孜不厌喜好着。
乘地铁,时常不由自主的在站台上买上一些玫瑰和百合,嗅着芳芳的味道却叹气不已。花开芳芳,只有我独自的对白。
夜向寂的时候,便会在杯中忘我的迷醉,心,也就在某一刻向某处倾斜。我不是不明白,有些事是不甘愿的,但却无可奈何。一如我们,以为注定结果的故事,却无端断了链,留下一段空白的遐想。苍凉,且潮湿。一直保存着一些信件。微醺的时候,便铺满在整个床头,浅浅的香氛时常让我恍惚某人还在身边。而那些在粉红色纸笺上美丽而柔软的字句,像极了最初绽放的樱花。
雨,终于在猝不及防的夜晚来临。很小,但很清晰的穿过梦境。淅淅沥沥滴在窗外青花酒瓶上的声音让人心生寂寞。或许,这样的孤寂不是不好。一个人的日子,守着青花酒香,聆听雨的倾诉,也是一种宁静致远的美丽。
偷吃西红柿
文/张亚玲
六岁那年夏天的一个上午,我到小伙伴家里玩儿,她父亲正给她生病卧床的母亲喂饭。那碗饭真好看:细细的白面条,上面有几块鲜红的东西,面汤也是红红的,绿绿的葱花漂在上面。
我问小伙伴红色的东西是啥,她说是洋柿子,并从厨房里拿出一个让我看。这圆圆的、红红的东西真像柿子。这是我第一次见西红柿,也没敢问小伙伴好不好吃。她说这是从县城买来的,我没去过县城,应该很远吧。回家后,我对母亲说起此事,母亲没说话。
几天后,父亲拉着架子车到县城买煤,回来时已是傍晚。他取下肩上的黄挎包,对母亲说买了几个洋柿子。我听说后兴奋不已,一直盯着父亲把挎包挂在奶奶的屋子里,再也无心玩耍,不停地往奶奶屋里跑,趁奶奶不注意就去摸摸那黄挎包。
第二天上午,父母下地了,奶奶在门外乘凉,我溜进奶奶的房间,站在黄挎包前,心扑通扑通狂跳,全然不顾母亲之前的警告,把手伸进黄挎包,掏出一个鸡蛋大的西红柿,赶紧咬一口,酸酸甜甜,清凉可口,比糖还好吃!我迅速吃完,逃离现场。
事情的结局是我挨了母亲三巴掌,她说我爸只买了四个,奶奶还没吃,我就偷吃了一个。
四十多年过去了,当年很稀罕的西红柿,如今已成了饭桌上的寻常菜,但每每想起第一次吃西红柿的情景,我心里仍五味杂陈。
寻梦
文/老鹰
三月,是花开的季节。
得知自己的学生杨志红荣获由桂林日报社举办的2016年度"我眼中的最美教师"称号的消息,眼前,顿时浮现出那张调皮可爱的笑脸。当年那个天真活泼、喜欢朗诵的小姑娘,仿佛就站在我的面前。
30年前,我在县二中任教。那是我刚从乡下调到县城,铆足了劲想要干出点成绩来。因此,可以说是把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了班级工作中。同学们也很配合,各类人才崭露头角。比如"数学天才胖子""作文大王燕子""舞蹈王子小草""小画家老鼠""小虎队组合",等等。而她,却对朗诵情有独钟。她说,自从听了我入情入境地诵读朱自清的《春》,便开始对朗诵产生了兴趣,感觉到原来文章还可以读得这么有滋有味!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爱朗读,使她对如何用文字来表达情感有了一定的感悟和理解。初中阶段的积累,使她在高中征文比赛时获得一等奖。初中时的理想,陪伴着她成长。高中三年,她一门心思想报考与播音主持相关的专业院校,就像在寻找自己的梦想。
然而,寻梦路上并非一帆风顺。高三时,她得知浙江传媒学院的招生面试消息,当她匆匆赶到桂林,几经周折找到面试地点时,那里已经人去楼空。面试的机会与她擦肩而过。
第一次寻梦未果,给了她沉重的打击。她沮丧、彷徨,高考成绩自然不理想。选志愿时,爸爸劝她填报桂林教育学院。于是,她又开始了新的寻梦之旅。
进入教育学院,在朗诵方面的特长让她重拾信心。在全院的爱国主义征文、诗文朗诵比赛中获得过一等奖,和同学一起主持过学院的元旦迎新晚会……青春无限,风光无限。
本以为这样顺顺利利地走出校门,走上讲台,就可以圆了自己的中学老师梦。没想到就在大三毕业实习前夕,她得了肾病,不得不在医院待了近两个月。为了不错过实习,为了不延迟毕业,她带病去临桂一中实习,还代表实习小组上了汇报课。由于是第一次面对实习学校的初中语文老师,她紧张地把《白杨礼赞》的作者沈德鸿的鸿字写成了两点水旁。但老师们并没有求全责备,还是对她鼓励有加,让她这个怀疑自己能否当老师的女孩增添了许多的信心。
尽管这样拼搏,尽管这样努力,当一名中学老师的梦想还是未能实现。毕业分配时,她来到了象山区将军桥小学。由于在大学学的是中学教学法,毕业实习也是在初中,所以刚到小学时,她很不适应。寻梦路上,一切又是从"0"开始。
为了让自己成为一名富有童心的小学老师,她在不断地努力,不断地追寻。在教学生拼音时,她发现了自身的许多不足。"我的普通话考试是参加工作后通过的,才92.74分,一级乙等。以至于自己时常想:以这样的普通话水平,高三那年就算我参加了面试,也未必能通过!虽然没有实现播音主持梦想,但当我站在讲台上像自己的老师那样给学生们深情朗诵,当孩子们沉浸在我诵读的美文情境中,当他们的小手自发地给我鼓掌时,我想,我已经把语言文字的温度传递给了他们。也许他们也会像当年的我一样在心里埋下一颗用心用情去感悟语言文字的种子,说不定会有孩子能实现我当年的心愿呢!"她终于找准了自己的目标,找到了当小学老师的感觉,特别是看到班上孩子们在像模像样地朗诵时就特别有成就感。
30年寻梦历程,杨老师经历过无数的挫折与磨难。然而,她没有气馁,没有放弃,她在执着地追寻着自己的梦想。终于,在适合自己的岗位上闯出了一片天地,赢得了家长的认可、学生的敬仰,获得"我眼中的最美教师"的光荣称号。
"很多人认为老师是红烛,给别人带来了光明,却流着泪牺牲了自己,这样的比喻过于悲壮。我却更喜欢把师生当做蜜蜂和花朵。蜜蜂的工作成就了花朵的生长,同时蜜蜂也享受了花朵的甜蜜,成就了自己。"
这就是她在寻梦路上的感慨,也是她对"老师"这个词语最深切的体会吧!
送婆婆回老家过年
文/刘改徐
三年前女儿出生,婆婆就从农村老家搬来,跟我们同吃同住,老人在帮我照料孩子之余,还把屋子收拾得窗明几净。我和老公每天放心地出门去上班,回家还能吃到热乎饭。
出于对婆婆的感恩,我在生活中尽量考虑她的需求,经常买她喜欢的菜回家,买衣服也都挑选她喜欢的颜色和款式。每逢周末,我都给婆婆放假,让她去社区的老年活动室里玩,我和老公分工带孩子做饭。
婆婆一年四季住在城里,公公农闲时也会来住几个月,家里更热闹。原本以为,婆婆已经完全融入了新生活,不久前发生的一件事情,却改变了我的想法。那天,电视里播放一档踩高跷的节目,婆婆忽然指着其中一个身影说:"嘿,看这个人长得多像王大牛!你们看像不像呢?"王大牛是谁,我一脸懵懂。老公却说:"真像啊,我还记得以前在老家,逢年过节,邻居家的王大牛总是表演踩高跷,有一次因为下雪路滑,他还摔了一跤呢。"
"那你还记得李小花吗?她可是个手巧的人,十里八乡,谁都没有她剪纸剪得好,每年刚进腊月,拿着彩纸去找她的人就排起了长队,咱们家过年的窗花,也都是她送的,又喜庆又好看!"婆婆兴高采烈地回忆乡村里的热闹,又说起她和村里几个老闺蜜,过年时常常一起做菜,还会喝点小酒,打几把小牌,一年忙到头儿,就数过年那几天最惬意……
婆婆讲得越热闹,我心里越觉得愧疚:老人为了带孩子一直在城里过年,原来骨子里这么怀念老家的年味呀,而我和老公每年总是按照年轻人的思维安排过春节,带老人出去吃年夜饭、看贺岁大片、逛街,看似十分精彩,却没有想到婆婆的兴趣并不大。
当天晚上,我就和老公商量:"今年,我们送妈回老家过年吧!"老公跑去问婆婆的意见,她竟然高兴得合不拢嘴。当然,还有一个小秘密,老人现在还不知道,那就是我们不放心她一个人上路,已经悄悄多买了两张票。今年春节,送婆婆回老家过年,我们也跟着去感受一下乡村的年文化,一家人团团圆圆在一起,过一个幸福快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