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故事
夏天故事(精选13篇)
那些纯粹的夏天
文/荷月缨络
气温一直在38度与39度间徘徊,我整天待在空调房里坐到疲软。一遍又一遍地在网上点击新浪或者腾讯,直到双眼发涩,头晕脑胀。在空调房里待久了的心脏,似乎变得没有了温度,空荡荡地挂在胸前,象机械的钟摆,只负责制造乏味的沉闷的声响。
我不禁忆起1994年之前那些生命中纯粹的夏天,那些流光溢彩的日子,那片纯净的天,还有那个荧火闪闪的梦……
那时候的夏,天似乎格外的蓝,树格外的绿,一切生命的色彩都纯粹清亮得眩目。我常常躺在村里的小树林里看天,天空蓝得纯净而深远,摇曳的树叶以天空为背景,在上面灵动地作画。我总是轻易沉醉,闭上眼睛听风划过树叶的声音,象音乐般动听。
夏日的午后,小树林到处是阴凉的圣地。树林里不停嘶叫的知了,还有一种可以用线绑起脚来把玩的不知名的小虫,像是童话里的精灵,吸引着我的追逐。为了逮住它们,我和妹妹像跟屁虫一样跟着那些比我稍大的小毛孩们,学着制作各种逮捕工具,那个过程是那样艰辛却又其乐无穷。
在那个零食缺失的岁月,我和妹妹们常常在小树林里到处找寻一种可以食用的味道酸酸的叶子,以及一种色泽鲜红酸甜可口的野草莓,野草莓肉汁饱满鲜嫩欲滴,咬一口艳红的汁从嘴角溢出,瞬间让我的味蕾欢欣雀跃。野草莓散落在各种杂草与坟茔间,象一颗颗闪耀的红宝石,让我们的眼睛发光。
有时候,我和妹妹们也会带上几条小板凳,带着我们心爱的书籍,去小树林里度过一个个安静美好的下午。我在那样一个个安静而美好的下午,反反复复地阅读着露易莎·梅·奥尔科特的《小妇人》或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不知疲惫地酝酿着一种忧伤与迷茫的情绪。
当太阳光由刺眼的白到温润的黄,地底下的热气不再灼烈,我便和二妹、三妹一起去村庄的河边游泳,拿着可以当游泳圈的黑色轮胎和白色的包装泡沫等救生工具,一路兴奋不已。我们总是选择到村庄上游一个较远的渡口,因为那里有一艘运载车辆的大轮船。在那个车辆稀少的年代,大轮船歇息的时间总比工作时间长许多。每个傍晚,它安静地停在那儿,成为我们天然的游泳基地。闸板的那一头水清而深,时而墨绿时而蔚蓝,像一张柔软的网。我们姐妹几个在那里比赛跳水,展示各种泳姿,不亦乐乎。我最喜欢游到河的中心,慵懒惬意地仰躺在救生圈里。河水温柔地托举着头,天空以最壮观绚丽的容颜在眼前肆意呈现。水面上的天空是多么宽广而柔软啊,还有那醉红的夕阳,绚烂的晚霞,美得让人叹息。我常那样久久痴痴地看天,仿佛时间静止。
夏天的晚餐是在室外吃的。太阳稍一温和,父亲便把门前的水泥地用一桶桶井水浇透,然后开始往外搬竹床,搬饭桌,搬出家里所有的椅凳。母亲把一大锅绿豆粥端到屋外晾凉,然后端出一盘盘用豆豉蒜蓉炒出的喷香发亮的茄子、青椒或空心菜梗。最常吃的小菜是母亲做的五香豆子。豆子的做法极其繁琐,先煮,再晒,还要卤水,里面搁茴香、八角等大料,口感咸香,口味浓郁。那是我们佐粥的小菜,也是我们最爱吃的零食。母亲常常在做好了五香豆子后,用容器把豆子平均分成几份,给我们姐妹几个自行保管。说来也怪,自母亲用了这个办法后,我们的豆子总是比以前吃得更慢,仿佛吃不完。
夏日午后,仿佛所有的人都在午睡,整个世界纯净得只剩下阳光的颜色,屋后的柚子树下是我隐密而美妙的小天地。我常常独自搬个小凳子,在悠悠的的风里,嚼着母亲做的五香豆子,捧一本琼瑶小说,那份时光的美好,我到现在还回味不尽,留恋不已。
在太阳刚刚下山,暮色即将开启之时,我最爱一个人躺在竹床上,看天上飞来飞去的小鸟,看变幻的云彩,看周遭的景物,那一切的影像在我的眼里像一幅画一着诗,我总是看得入痴入迷。有时候闭上眼睛安静地想象,思绪飞到好远好远。
那时候的月亮总是很圆很大,夜亮如昼。夜未深,我们通常是不归家的。家附近有一大块空地,一入夜,仿佛有人召集,附近的孩子们不约而同地全往那里跑,各人邀伴,自行组合,一块玩各种好玩的游戏。欢笑声在那样的月夜特别纯粹,特别响亮,仿佛能传到天边。
有时,我们也会跑到附近的田埂上,带上玻璃瓶子,去那里捉荧火虫。一直觉得萤火虫是一种别具诗意的小生物,象梦一般美。夏夜的田间小坝上,荧火点点,蛙鸣阵阵,凉风习习,空气里满是泥土与植物的清香。我们在那里尽情地笑着,跳着,在萤火虫间穿梭,把一只只萤火虫小心冀冀地装进玻璃瓶里,然后捧着满满一只闪闪发光的宝瓶,手牵手快乐满足地回家。
回到家后悄悄将荧火虫放飞到蚊帐里,蚊帐里便象个发光的舞台。那些飞舞的小精灵,悄悄地飞进了一个少女的梦里,满天,满世界,全是美丽的荧火,我穿着白纱裙,在闪闪荧光中翩翩起舞,象童话里的公主……
那个梦,那片天,那些夏,真美。
十多年后,我坐在冷气十足的空调房里,回想起那些纯粹的夏天,感觉象梦一样,遥不可及。
守护,那年夏天的青春
文/苏舒
有些记忆想沉淀,却又时时掀起,很欣喜,却又如此的心伤。回不到从前,也走不向未来。他生活在河的这岸,她在河的那岸。没有桥,他们只是偶尔地隔着河相互微笑,相互寒暄,然后又默默地离开。
那年,夏天,山里的玉米成熟了一片,柳树大绿了一片,院子里却多了一个他。
这个他,她从来没有见过,也不知道。他是邻居家的亲戚,和她哥哥一样大,大她三岁。他,175的个子,有点黑的皮肤,高高的鼻梁,瘦瘦的脸颊,笑起来甜甜的样子……她只有他的肩膀高,长长的黑发总是披在脑后,风一吹,不由得零动起来,白白的皮肤,可爱的双眼皮,也总是甜甜地笑……
第一次,他姑姑把他送到她家来一起玩。他显得有些不好意思,说句话,总是断断续续的,还低着头。她也害羞,总是找不到什么话题,只是在他和他的哥哥的谈笑间偶尔插上一句。他和他的哥哥打游戏的时候,她也只在边上默默地观战。渐渐地,这样的时间过了几天,他们相互熟悉了很多,开始说话,开始一起玩。
第一次,他们一起玩扑克牌,输了的人就要接受对方对自己的惩罚—打手掌心。打牌的时候,他俩轮着输赢。她总是重重的摸上一张牌并大声地呼喊着:“快来好牌啊,快来好牌啊。”他在一旁默默地笑着,一句话也没有,只是时而看看她,并且淡淡一笑。他赢了的时候,总是轻轻地笑着打她一下,还帮她重新洗牌。她赢得时候真是个小姑娘,拍着手,重重的在他的手上打下……
第一次,他看她做饭,是偷偷的。她在挨着大房子的小房子的厨房里做饭,他坐在她家的阳台上,双手合着,头放在手上,趴在栏杆上,呆呆的看着厨房。那么远,还有墙隔着,哪里看的清楚啊。只见油烟从门窗飘出来,只闻菜香扑鼻。一整子的时间过去了,她从厨房出来了,腰上还系着围裙,小脸颊热的红彤彤的,看着好可爱。此时,他在阳台上站起来,撑了一个大大的懒腰,说道:“做好了?”“嗯嗯,你也留下来吃吧!”她回答道。他下楼了,她进厨房端饭菜了,出来的时候刚好碰着,她抬起头,看了一眼他,乐乐的说:“就在我家吃吧。”他那里肯听呢,扭头就跑了:“一会再过来耍。”
第一次,他们晚上第一次出去玩,吃烤鱼。夏夜,可爱的青蛙们,奏响动听的自然之歌。晚饭后,他到她家了,起甲、破鱼、洗鱼,动作那么娴熟。她,在一旁,安静的看着,将弄好的小鱼放在盆里,把盐、味精、辣椒等作料放齐,用筷子不停的搅拌,直到味足,才小心的放进口袋。他,拿上火机和柴,叫上另外的伙伴一起出发了。漆黑的夜里,燃起了一团夹着笑声的热烈的火焰,烤鱼开始了。他给她烤着,左翻翻,右烤烤,一会,美味便在他们的笑语欢声中熟了。她接过他的烤鱼,大口大口的吃起来。一不小心,她被鱼刺卡住了,疼的她直扯他的衣服,他似乎明白了什么,扶起她就往家走。到家后,直冲进厨房,拿出一瓶醋,叫她喝了几口。她吐出小舌头,用手扇着,一张苦脸:“好酸,好酸。”他目不转睛的看着她,直到她的脸上又浮现笑容,他焦急紧锁的眉头才舒展开来。
第一次,他在桥头看她洗衣服。她那样仔细,总是把衣服翻来翻去的看,生怕洗不干净。他那样仔细,生怕错过一个环节,少看一眼。她洗好后,他像燕子一般跑到她的身边,帮她拿东西,一起开心回家。
第一次,他们一起爬山,她听他唱歌。他们边走边聊,聊了好多;他们边走边笑,笑了好多。她在右,他在左,来到一个山坡上,一起坐下,看着对面的山,对面的树,对面的夕阳。他说:“你喜欢什么歌?我唱给你听,我可是高手哦!”她不好意思的一笑,也没看他一眼,这是第一次,一个男孩要唱歌给她听,她的心突然跳的好快,有小鹿在乱撞,她故作淡定地说:“随便你吧,会什么唱什么。”他开始唱了,唱的是童话一样的歌,动听,动听……聊天,唱歌,看风景,直到日落。
……
好多的第一次,好多的第一次,似乎半月过去了,一个月过去了。他要走了。他没有去向她告别,她没有送他,只是躲在屋里,看他为她留下的一张纸条,他拿走了她的一张单人照,希望她不要生气。因为有太多的不舍,只好转身默默离开。短暂而又漫长的相处,时间在他们的心上印上了彼此,很深又很浅。
后来,他们几乎没有什么见面,只是用电话羞涩地回忆曾经那段静好的岁月。而岁月不曾为他们带来什么,只是一段回忆。
她读高中了,单身,他没读书了,有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他们基本上不联系了,各自似乎开始成了不相交的平行线。她高中毕业了,他却告诉她他要结婚了,还开了一家装饰公司,生意不错。那年她19,他22,她在他的空间看到他们的婚纱照,漂亮的衣服,幸福的笑容,她脸上却划过一丝忧伤失望,只是祝他幸福。
那年,新年。他来过他姑姑家一次,她读大学也回家了。他们相遇了。她见到了他,没什么变化,只是更瘦了些。他见到了她,没什么变化,还是那样娇小可爱。他什么也没有带给她,只有一段关于他儿子的视频,她看着看着,时不时的说着好可爱。他是那样匆忙,十几分后就走了,这十几分钟时间是多年后的相遇,他没有多看她一眼,她也没有多看他一眼。她看着他开着车远去,还是那样不舍,那样失落,可是她知道现在的他很幸福,也替他高兴,嘴角露出了笑容……
已故的岁月,剩下的只是年少的回忆。沉淀沉淀,却又不时想起,是青涩,是甘甜,是感伤,是永不相交的平行线,却可以默默地相望到永远,守护着那年夏天的青春。
高跟鞋的夏天
文/禾勿人水
小时候,我喜欢穿妈妈的鞋。
白嫩嫩的小脚埋在黑色的尖头皮鞋里,鞋面上还镶嵌着晶晶亮的水钻。
妈妈曾经阻止过我很多次,告诉我不可以穿她的高跟鞋。
她说,你还没到穿高跟鞋的年纪。
她说,等你长大了就能够穿漂亮的鞋子了。
记的那时候,我沉溺于《格林童话》,闭上眼睛便仿佛有童话里的公主穿着蓬蓬的公主裙,踏着小小的水晶鞋。和着华尔兹的旋律,轻踮脚尖转着圈儿。那双水晶的高跟鞋很美,很美。
年幼的我是无论如何都抵制不了那样的诱惑的,那时候多么希望快点长大。
这个夏天,2012的夏天。我得到了人生当中的第一双高跟鞋,那是双奶白色的细跟鞋。
然而,这并不是我所希望的礼物,多年的校园生活已让我习惯了帆布鞋的轻便与踏实。我喜欢一条牛仔裤搭一件格子衬衫,踏着色彩鲜艳的帆布鞋走在街头。简约的慵懒,或许这也是很多96后的Style。真的,我已不在是那个相信童话的女孩。
我想要的是一些更时尚的,比如单反之类的,孩童时代的那个小小愿望早就被我抛到火星上了。我需要更实际的收获。我甚至埋怨妈妈不懂得变通,埋怨她对我不了解。
我一直都没有穿那双鞋子,它安安静静地呆在鞋架上成了摆设,就像很多时候妈妈总是静静地守候着我一样。妈妈对此保持了沉默。
某天,我陪妈妈去逛街。在商城看鞋时,发现妈妈的目光总是定格在某个地方。我想可能是老妈比较中意于哪双鞋子,顺着她的目光看去,那一刹那,目光被定格了。我看见一个可爱的孩纸正把肥嘟嘟的小脚丫伸到她那还在试穿新鞋的妈妈的鞋里,就如当年的我一样。我看见妈妈的眼里闪烁着柔和的光芒,仿佛她注视的是许多年前的我。
妈妈说,小孩子都是一样的啊。
她的脸上带着那么幸福的表情,而我却无论如何都没能感受到幸福,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拒绝体会妈妈那深情的爱,甚至忽略了它的存在。送出去的爱,寄出去的关心,却被人折送回来,必定会沉积在那颗跳动的心里,瑟瑟地生疼。这么多年过去,我从来没记过妈妈的愿望,而她却一直都关心着我的需要,那小小的向往,她竟然记了十几年。
也许世界上的孩子都是一样的,我们从不在意母亲的要求,却总是想着从她们那索取些什么。
回到家,我拿出那双高跟鞋这双鞋仿佛是专门为我定制的——出乎意料的合脚。我问妈妈怎么知道这双鞋一定合适,毕竟鞋子是需要试穿的。
妈妈笑着说,因为她已经试过了。
她把右脚伸进我的鞋里说,我们的脚,是一样大的。
粘知了
文/郑学富
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期,我正在上小学,那时候最有趣、最好玩的就是粘知了。那时候的知了比现在多,因为那时候人们不大吃“知了龟”(蝉蛹),而现在“知了龟”还没有爬出地面,就已经被摆到餐桌上了。
俺村的后边有一条长长的小河,河堰上和河滩上长满了一排排的柳树,一到夏天柳条随风飞舞,婀娜多姿,真是美极了。柳树是知了最喜欢栖身的树种,夏季,知了把卵产在柳树枝上,秋冬之际,树枝飘落地面,经雨雪后埋在了地下。经过几年的孕育,在每年的夏初,知了的幼虫爬出地面后往树上爬,爬到树干中间便脱壳而出,知了爬到树梢上,壳便留在了树干上。“知了壳”能入药,捡拾“知了壳”成了粘知了的 “副业”收入,一个暑假能卖几块钱,够我们一年的买笔和本子的费用。
一放暑假,我们就如出笼的小鸟,到村后的河边粘知了就成了我们的主要活动。先到村后的小河里割下一支长长的芦苇杆,抓一把小麦放在嘴里使劲嚼成面筋,缠到芦苇杆的一头,这就是粘知了的工具。粘知了的要领是:准、轻、快。“准”就是要看准,看准知了所在的位置、高度、方向,测算一下芦苇杆能否够着,知了的翅膀面向的方向。“轻”就是要轻手轻脚,不能让知了感觉到,不能惊动了它,否则知了就飞跑了。“快”就是出手要快,将面筋出其不意地粘住知了的翅膀,让它无法脱身。如果能做到这三点,你就是粘知了的高手。
村后河堰上的柳树林就是知了温馨的家园和歌唱的舞台。夏天一到,知了齐聚在这里,举行歌唱比赛,知了声此起彼伏,就像合奏一首“夏天进行曲”。当时如果有选秀节目,一定能评上“最好声音”。 就在此时,我们拿上“武器”,就像鬼子进村一样,悄悄地潜入柳树林。可怜的知了竟毫无察觉,还在树上尽情地欢唱着,殊不知“厄运”已降到了它们的头上,一双双“魔手”正在伸向它们。我看准知了的所在位置和方向,悄悄地举起芦苇杆伸向知了的背后,猛地一下粘住其翅膀,迅速收杆,从面筋上摘下知了,放进竹篓里。一种幸福的收获感油然而生。一上午时间,就能粘半竹篓知了。拿回家用油炸吃,喷香喷香的,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真犹如吃了山珍海味一样。
那年夏天的雨
文/任盈盈
“收破烂了,收破烂了……”铁盒敲着破盆子,声嘶力竭地喊着,不时用衣袖擦擦额角的汗。他拉着一两地排车,跟黄牛一样气喘吁吁,铁盒脚步踉跄着,他走一会就停下来敲一会。车上装着一些易拉罐,矿泉水瓶子,还有一架黑白电视机,这就是他忙碌了一个早上的收获。
天阴沉沉的,铁盒抬头看了一眼天上厚厚的乌云,知道不久就要下雨了,再看看他地排车上微薄的收获,不由得有些心凉,人也萎靡了下去。
“救命呀,救命呀……”一声凄厉的呼号传来,铁盒顿时来了精神,拉着笨重的地排车一溜小跑就奔着声音跑了过去,破旧的车子发出刺耳的声音,车上的易拉罐也互相碰撞,叮当作响。
远远的,铁盒就发现红都大酒店楼下围着一群人,少说也得几百人,他们围成一个圈子,声音就是从里面传出来的。
铁盒丢下地排车,分开人群挤了进去,只见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女子躺在地上,衣衫不整,脸上是一道道血痕,一个年轻女子正骑在她的身上,揪着她的头发,狠狠地扇着她的耳光,还不时地用指甲掐进她的皮肤里面去,女子边打边骂,“老太婆,不守妇道,叫你偷人,打死你,打死你!”打得她杀猪一样的嚎叫起来。
“救命呀,救命呀……”被打的女子不停地嚎叫,围观的几百人都像在看好戏,却没有一个人上去拉架。
铁盒正愣神的功夫,人群中又挤进来一个高大威猛的男人,他快速冲向了那两个女人,铁盒以为拉架的来了,刚刚松了一口气,却忽然发现画风不对!那个男人一脚一脚踹向了躺在地上的女人!
这是什么操作?二打一,铁盒赶紧上前拉住那个男子,“大兄弟,你不拉架也就罢了,怎么还帮着打人?”男子冷哼一声,又踹了那个女人一脚,走进人群中扬长而去。
躺着的女人看见男子一脚一脚的踹着她的时候,内心充满了绝望,她不再挣扎,闭上眼睛,任由女子不停的殴打着。
“你别打了,有话好好说,你看你这么漂亮个女人,打人骂人的时候就不漂亮了!”铁盒开始劝打人的女子。女子闻听停下了手,她的手也有些发红,她打得也有些累了。
“她可能哪里惹着你了,你看她现在这样狼狈,你也该出够气了,就饶了她吧!”铁盒见女子停手,觉得有门,就继续劝解着。
“哼!”女子站了起来,整理了一下衣服和头发,又狠狠的在地上的女子肚子上踹了一脚,一言不发,就走进人群中潇洒地离去了。
铁盒上去扶起来地上的女人,用手背给她擦去嘴角的血迹,围观的人见没有了好戏可看,就慢慢都散了去。
“疼,疼。”地上的女子呻吟着。铁盒忙把腰间的军用水壶拿出来,女子喝了一口水,有了点力气,铁盒把她抱到了地排车上,让她躺在矿泉水瓶子上面,“走,我拉着你去诊所看看。”
铁盒刚刚迈开腿,豆大的雨点就砸了下来,女子的伤口经雨水一泡,火辣辣的疼,她大哭了起来。
“我今天出门走的忙,也没拿塑料布,我快点走,这附近好像有一个诊所,咱赶么就到了。”铁盒说着,拉起地排车飞快地跑着,雨点没头没脸的打在他身上,还真的很疼。还没等他找到诊所,雨点又变成了冰雹,打的他们两个狼狈不堪。
铁盒拉着女子来到赵氏诊所的时候,两个人浑身已经湿透了,冻得不住哆嗦着。赵医生看见他们进来,连忙站起来扶着女子躺下,开始为女子检查一下伤口,还好没有什么大碍,都是一些皮外伤,赵医生给女子擦了一点红药水,叮嘱几句就让他们回去。
外面还在下着冰雹,他们又能去哪里呢?两个人就在赵医生的诊所里待着,准备避避雨再走。
这时候门开了,进来一个身材肥胖的大婶,一股冷风也跟着她一起钻了进来,“哎呀,赵医生,我肚子不舒服,快来给我看看。”
“呦,这不是伊莲吗?”胖大婶看见女子,脸上露出了鄙夷,“你不是在东菀打工的,怎么回来了?奥,对了,今天红都大酒店楼下被打的就是你吧?啧啧啧,打成这个样子,你说你咋就不学好,勾引别人的老公干啥呀?看吧,他老婆打你的时候,他还跟着老婆一起踹你,你说你这是图什么吧!”
铁盒看向被叫做伊莲的女子,伊莲低着头,一声不吭,手紧紧抓着衣服下摆,恨不得要将衣服撕碎了一样。
胖大婶看着伊莲的表情,满意的笑了,心里那个美呀,感觉比吃了蜜糖还甜。
胖大婶还要再说点什么,伊莲顾不得外面下着冰雹,拉开门冲了出去,铁盒紧跟着伊莲跑了出去。
伊莲以为她找到了真爱,全心全意的伺候那个有家的男人,就在昨天,他还说会离婚娶她,可是今天她遭遇原配的殴打,他却义无反顾的帮助了他的老婆,直到今天,她才看见了她在他心里是完全没有地位的,他终究还是别人的老公。
冰雹又变成了大雨,雨水混合着泪水,在伊莲的脸上肆意流淌着。
伊莲拼命在大雨里奔跑着,耳边是风雨声,呼啸着。
伊莲跑到了立交桥上面,铁盒大吃一惊,紧紧拉住了伊莲的衣襟,“你可千万不要做傻事,想开点吧,谁不会对自己的老婆好,你还是找个人结婚吧,不是你自己的老公,谁疼你。”
伊莲心如死灰,不住地摇头,不住地挣扎着,试图挣脱铁盒拉着她衣襟的手,“你看俺怎么样?我天天收破烂,也能养活你,你不如做俺的架子婆吧。”铁盒已经是年过半百,至今还是光棍一个,对于他来说有个女人就行,还管什么七七八八的事。
伊莲停下了挣扎,定定地打量一下铁盒,铁盒满头花白的头发,还戴着一副比酒瓶子底还厚的眼镜,伊莲是看不上他的,可是想起了早上的一幕,她被打的时候,那么多冷漠的人群都在看她的笑话,也就铁盒不仅不嫌弃她,还站出帮助她,想到这里,她无可奈何地点了点头。
“这么说你答应俺了?走,俺这就带你回家,明天咱们就去领证。”铁盒喜出望外,上前拉住伊莲就往家走。
“收破烂了,收破烂了……”从此铁盒只要拉着他那个破旧的地排车就行了,伊莲跟着他的身边,敲着破盆子喊叫着。
那年夏天的雨成就了他们的好事。
夏天的雨
文/赵丽萍
夏天的雨,像个暴脾气的人,火气说来就来,不需要酝酿。刚刚还是晴朗的天空,忽然从西边涌来一团灰色的云彩,遮住了太阳,天昏地暗。行人还来不及躲避,天上就落下豆大的雨滴,噼里啪啦,一通猛砸,一会儿,地面上的低洼处就汇成了溪流。
雨大如注,这才发现雨衣的领口处有个破洞,雨水顺着脖子往里灌,我一手捏住雨衣破洞,一手扶着车把,摇摇晃晃地骑到了厂门口。正要下车进大门,一向铁面无私的保安忽然对我说:“雨太大,不用下车了。”此时虽浑身快湿透了,但心里暖暖的。
夏天的雨,像小孩子的脸,一会儿笑,一会儿哭。出门的时候,空中还只是飘着细雨,我还在为穿不穿雨衣举棋不定。不消几分钟,已是瓢泼大雨,在眼前织成了一张密匝匝的网。明明是在暴雨中走进车棚的,等存好车走出来时,却只有毛毛细雨。
暑热苗半死,幸得及时雨。夏天的雨,总是来得那么大快人心。降雨前,天气异常闷热。在30℃以上的高温下,行人被烤得无精打采,植物的叶子耷拉着,连马路都仿佛被晒化了。这接下来的热天该怎么熬呢?老天下雨了!
一场及时雨,立刻驱散了连日来的炎热,万物都有了精气神。一股敬畏之情油然而生,这神奇的大自然,它总有办法,能够在冥冥之中对世间万物进行调节、制衡。
百合花的故事
文/我已经不记得那男孩的
我已经不记得那男孩的样子了,而且我也不知道他的名字,他从没告诉过我。我不知道现在长大的他在做什么,是不是还记得那个夏天,可是我还记得。
在那条人流熙攘,灰尘飞扬的街上,我有一个小小的花店。从小我就梦想着自己有一间玻璃花屋,堆满色彩缤纷的花,阳光透过一尘不染的玻璃照进来,最重要的,我要在花屋的中央,阳光里,放一张木头的小圆桌,然后用一个简单的没有装饰的玻璃花瓶装满满一花瓶的白色百合,而现在,我就坐在一屋子花的中间,下午的阳光正照在百合花上。
我注意那男孩有些时间了,差不多每个星期,他都会来,趴在玻璃上看百合花,嘴半张着,眼神痴迷,我从没见过一个男孩看花会看得那么专注。大部分来买花的男孩都只会要玫瑰和满天星,付了钱拿了花就走,甚至不会多看花一眼。可是他却长时间的用一种专注甚至有些爱恋的眼神看着我的百合,我不由得要注意他。
他这样来看花看了很久,我会在店里微笑着看他,可他从没把眼光向别处偏一偏。直到有一天,我走出店去招呼他,他却吓了一跳,飞快地跑了,消失在人群里。后来有很久他没再来过,我很后悔,那心情,就象无意间踩坏了一个小孩子精心堆起来的沙堡。
夏天里的一天,他走进我的小店,红着脸不说话,仿佛在积蓄勇气,大约我的微笑使他安心,他终于说:那花多少钱一枝?我告诉了他,那个时候百合还不象现在那样遍地都是,是很昂贵的一种花,而他也不象是一个身上有很多零用钱的孩子,所以我就从花瓶里抽出一枝递给他,没想到他忙不迭地把双手背到背后,还退后了一步,他看着我,说:"我不要。但是,您可不可以让我在这儿打工,我不要钱,只要……"他又看着花。我从没用过小工,这个花屋是我的梦,没有客人的时候,我喜欢一个人静静地拾掇花,但是我还是很爽快地答应了他。
他工作得非常勤勉,可是不太有经验,尽管我给了他一副手套,他还是经常被玫瑰花扎着,他的手上,胳膊上常有斑斑点点的伤痕。有时候闲下来,他就看花,我则一点点把一束束花里的残枝败叶拣出来。我要说,他是个非常沉默的男孩子,沉默得不象他的年龄。
一次我无意中看见他,站在那张小圆桌边,脸上一股心醉神迷的样子,一只手伸出去,像是想要摸那百合花,他的手指很长,轻轻的向前探着,几次要碰到花,又缩了回来。我低声说:你可以摸摸看,不会摸坏的。他吓了一跳,很不好意思的跑到一边找事做,半天,他突然说:"那花真的很像她。""谁?""我的,我的同学。"他的脸又红了。
有一天他没来,第二天很晚才来,半边脸肿着,闷闷地对我说:"对不起,昨天我爸把我锁家里了,今天好不容易才出来。"他眼里浮着泪光,没有更多的解释,可我想像得到是什么样的情形,我不由得起了怜惜的心,对他说:"其实你不来也没关系,我还是会给你花的。"他却很大声的说:"不,不要,我一定要干完这个暑假。"后来,他来干活就很不规律了,有时候好几天都来不了,每次来,都见他身上有新伤。我很心疼他,常问他要不要我去和他家里解释,我可以给他一些钱算是交待给家里的工钱,可他总是坚决拒绝,他说:"这是我的事,我自己的事。"
终于暑假的最后一天到了,那天的天色很阴暗,雨意飘在空气里,一大早他就穿戴得整整齐齐的到我店里,帮我干活,等到下午,我把我所有的百合放在一起,用湿棉花把根包好,再用玻璃纸和一根漂亮的白缎带扎起来。他看着我做,眼睛闪闪发亮,等我把这一大束花交给他时,他那张激动的脸,过了很久,我闭上眼睛就能看见。这时外面的雨已经很大了,我看见他弓着身子,护着花,在雨里走远了,我心里有说不出的惘然,想起我少年的时候,那些若有若无,始终都在,却又始终没有说出来的心事。我在想:那个我从没见过的女孩,真的很幸福。
第二天他又来了,我问他:"把花给她了?"他一脸的幸福平静,点点头,又摇摇头说:"我放在她家门口了。"我很诧异,他用如此艰难的一个夏天换来的花,竟然没有亲手交到她手里,他看出我的诧异又低低地说:"其实,我从来没有跟她说过话。"
我想我可以明白他的心情,因为我也曾经年少。后来我没有再见过他,但我常常猜想,他是否会永远记得这个夏天,夏天里的白色百合花,还有,那个拿到花的女孩,是否一生都会用甜蜜感激的心情纪念着那些百合花。我的花屋里,依然有那张小圆桌,在清亮的玻璃瓶里,我从没有插过别的花,只有百合。
那个夏天,异性之间
文/凌冰冰
最后一次见到糖糖是在W决定复读的前一天。
夕阳洒落,半空的太阳变得好温驯。残阳似血,像是在天空中镶嵌的一块红宝石。整个小城沐浴在一片红色之中。水面淡淡,清风徐来,水波荡漾。鸟儿欢快地披上一身红衣裳在空中好快的飞翔着。水天相接,分不清到底是太阳是在水上还是水下。亭子旁边一片片树叶泛着红光,被夕阳拉的好长的树影不停地摇摆着,地上的小草刚从长眠中脱胎换骨,一切的一切是那么的富有生机,一切是那么的惬意。
W和往常一样,一个人在滨江路散步。他被高考落榜的事情压得我心情好沉重,相似沧海桑田。忽然,听到一个很熟悉的声音叫他的名字,抬头看到糖糖站在他的面前。糖糖很自然的对他笑了一个,W努力拨开那张绷得好紧的脸,勉强的回笑了糖糖一个。她说她正要去找他,向他告别。
糖糖终于考上了她想去的民大,终于选上了她想学的专业。他们边走边聊着。糖糖告诉W她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说是应该快了。她在网上已经查到她被录取的信息目前还在等学校的通知。按理说糖糖应该很高兴,应该是要有多高心就有多高兴,可是她并没有别人想象的那么高兴。糖糖告诉W她很强烈的想离开这里去梦寐以求的民大生活,可是又舍不得离开这个生活了近20年的地方,更舍不得她的家人和朋友,她害怕一个人去那边,她害怕一个人去那边会孤独。一边在为即将去民大而兴奋,一边又在为离开这个舍不得离开的地方而纠结。看上去她好像比我的心情还沉重,她当时的心情真的就像即将出嫁的大家闺秀。
不经意间,他们走到了滨江路唯一一家卖饮料的店,W下意识的掏出钱买了两瓶凉茶,一人一瓶。打开瓶盖的瞬间没有听到“哧”的一声,但能闻到飘荡在空气中的茶香,那是一种淡淡的清香。滨江路是离他们学校最近的散步区,他们学校会有很多的人去那。走在那里经常会遇到熟人,他们也会怕闹绯闻。其实并不是他们之间有什么,而是怕别人八卦什么,而他们是那种讨厌别人说什么又懒得解释什么的人。当路上一对对手牵手的情侣从他们身边走过,他们也会尴尬,会脸红,他们的目光也会同时假装朝另一个方向。但是他们还是走着。
糖糖有张圆圆的脸蛋白里透点红,笔直的头发刚刚到肩,一双大而亮的眼睛,和她的脸型刚好相配。虽然谈不上大家闺秀也算得上小家碧玉。那天她穿着七分牛仔裤,上加一件白色T恤,其实她平时也爱这样穿。微风不经意的数落着她的头发,可以闻到一丝清逸的香味,不得不承认她也是亭亭玉立。
他们的脚步很慢,算得上是纯粹的压马路,好像在数着我们一起走过的每一步,这一切似乎是故意的。他们边走边聊着,从她说话的表情没有看得出她有多么多么的高兴,反而带点忧郁。他们有意的避开滨江路,选择了一条很长的路。走到河岸对面山脚下的草坪上坐了下来。那是一块有着哈多平方米空旷的草坪,据说是水位下降后留下的,草坪上有当地牧农放养的牛羊。期间他们都互相诉说着自己的心事,一路上他们也不知道到底是谁在安慰着谁,或许是彼此安慰吧。
平时,她说话时会不由自主的看着天空,W不知道她到底在看什么,也没有问,只知道这是她一直的习惯。可是那天她却是老盯着他看,不知道是不是她也舍不得她,想在最后一刻把他的面容记住。W一直为她这种反常的行为感到不自在,甚至脸红,但是他还是不停地笑,也会不时的转过头避免与她对视。
在空旷草坪上他们坐着,才发现他们只是静静地坐着,与平时他们之间的落差很大。那一刻他们的话并不多,平时他们的话都很多,多得就像填充植物不说话时的阳光。他们有着莫名有的沉默,他在羞愧的反省着以前的喋喋不休,绞尽脑汁的抠一个又一个的话题,却发现都是他们刚才说过的了。她的一句“你有什么理想”打破了他们渐渐变得有点僵的局面。他告诉糖糖***希望他做个平凡的人,将来读个平凡的学校找个平凡的工作,再找个平凡的女朋友结个平凡的婚生个平凡的儿子,然后又平凡下去。她反过来对W了,笑的好调皮。W曾经仔细照过镜子,发现自己笑的时候露八颗牙齿,今天她笑的时候也一样。他不明白他们那天的话怎么会那么少,靠在一起的他们有时候静的像一团空气。偶尔只会听到水面上鸭子欢快的叫声和船只的马达声,还有对岸来来往往的车鸣声。
西边云一点一点的变深,一层又一层厚叠,就这样,他们静静地目送着太阳回了家。他们像个没有家的孩子,没有谁提出要回家,也没有谁想回家,一直杂河岸上坐着。黄昏的最后一刻永远是那么美,江水静然,波澜不惊,杨柳依岸,郁郁葱葱,水面如明镜般清澈的倒映出幕天、神云、碧山、青树。拂过水面的风总是连着湿润的水气,满载从繁花林中的气息。微风摩挲着他们的容颜缠绕着我们全身,而他们只是单纯的呼吸着。小城像个仰面静卧的巨人,正用全部的身心感受着自然的恩泽。
他们未动,是时间在飞逝。
镶了金边的黄昏早已过去,夜幕降临,初点的星星早已弥漫整个天空,始燃的灯火已经燎远满城。放眼望去,分不清哪里是星星哪里是灯火。蟋蟀在莫名的草丛中无休止的呻吟。青蛙也不知躲在某处放肆喧唱。
糖糖要去理想的大学读书了,W本应该恭贺,和她一起庆祝,可是他没有,甚至已经忘了说有关恭贺的话,说得最多的倒是他们的过去和别人。他们都不喜欢客套的词,那天他们真的就没有一句客套的词。糖糖说,还是家里好,还是家美,她不知道民大是否有这种景致和像W这样的人,她还说她会永远记住这一天,明年夏天还和他来这个地方,他们还把这个作为约定。W问她去大学还会记得他吗?会想他吗?糖糖回答的很干脆,会很想他。或许在别人眼里会怀疑他们之间到底什么关系,不用怀疑,他们是那种真正的异性之间的好朋友关系,叫死党。W一都没有把她当男孩子看,或许糖糖也没有把他当异性看。傍晚的太阳就那样一步步下去了,直到溺水消失,他们的友情在一步步上升,却是永无止境。
后来糖糖去了民大,她不知道W是多么羡慕她可以真正的一个人去独立生活,可以真正的到自己想去的学校读书,可以真正的高中毕业,而他又去重复着昨天的高三生活,念高四。
那年夏天,写在毕业前
又是一个夏天,又是一次高考,又是一届毕业。
似水流年,穿过风花雪月,驮着人生百态,我们就要毕业了!就要告别纯真的学生时代,就要分离着相伴三年的梦!今夜,我们执手相望,说尽痴言怨语;明天,我们挥手送别,流尽辛酸难舍。此一别,天各一方;此一别,相逢何时;此一别,只一句:珍重!
校园,这个让我们走在青春里的地方,留给了我们怎样一段故事。豆蔻年华,我们相识相知在这里;青春花季,我们相依相伴在这里。然而,岁月蹉跎,洗涤着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时间总是那么匆匆忙忙,我们永远都跟不上它。这个夏天,爱,遇到了毕业!
毕业!曾经意气风发,情同手足的朋友,在此时就要劳燕分飞;曾经操场上牵手并肩的恋人,在此时就要孤单上路!留在背后的是两行难的热泪,留在背后的是今生难忘的情结。青春,我们该怎么换回;人生,我们又该怎么面对!眼睛,模糊了车窗外的风景;眼泪,湿润了嘴角喃喃的告别!耳畔依然是那一首歌:篱笆外的古道我牵着你走过,荒烟漫草的年头,就连分手都很沉默!
都说校园爱情是最纯洁的,懵懂的我们淡去了成年的忧愁,淡忘了世间的庸俗。在这里,没有生存的奔波劳苦,没有门第的高低贵贱。这远离了社会的污染,只有朦胧的喜欢,只有单纯的爱。我们无忧无虑的恋爱着,自由自在的快乐着。黄昏时分,我们暂时放下一天的枯燥学习,并着肩坐在操场上,一起静静地看着夕阳。咖啡色的温馨,幸福了童真的脸颊。暖暖的余辉,浸润了天边那朵云彩。我们幻想着我们的家,我们的梦就在那朵咖啡色的云彩里。倾听着那段动人的旋律:我们都是好孩子,异想天开的孩子,相信爱可以永远啊。我们都是好孩子,最最善良的孩子,怀念着伤害我们的。我们都是好孩子,最最天真的孩子,灿烂的,孤单的变遥远的啊,我们都是好孩子,最最可爱的孩子,在一起,为幸福落泪啊!
然而,我们总要长大的。当现实一步步逼近的时候,校园爱情,这个绚丽多彩却又稚嫩脆弱的情结,怎能抵御岁月的无情,怎能抵御现实的残酷。成长……我们必定要在现实中泯灭那份天真。麻木……也许就是成长带给我们的洗礼!
哪个年代,我们年少痴狂,想飞的日子总是有风有雨。为何会流泪,谁也弄不清,也许知识太年轻。走过了,逝去了。我们的心已告别青苹果。有些事我们必须学会去面对,面对过去,面对现在,面对未来。人总要经历一段迷茫,我们难以释怀的太多太多。可一生能得几回年少,倦鸟终归要回巢,红尘路上走过几遭。花开又花落,世事难预料,笑一笑往事随风飘。
曾经为你痴狂多少泪和笑,曾经无怨无悔的浪潮。春去春来,我们牵手走过;风风雨雨,我们并肩经历。青春梦里,我们无怨无悔!因为我们曾经拥有过!
青涩的记忆,稚嫩的爱恋。我觉得它们就像这池塘边的落落野花,被卷入岁月的流波中,悄无声息的消逝着。而那一泓清泉,我想我不会刻意的去掬,或许它们将要流向的地方,有我更美丽的珍藏!
当这一切都归于平静的时候,疲惫的我,倚在床头,躺下自己。孤独的舔嗜着血淋淋的伤口,默默的流下祭奠的眼泪。夜已深了,燃起一棵香烟。黑暗中,冷冷的红色折出缕缕青烟。弹指间,纷纷飘落的不是烟残,而是片片燃尽了的生命!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这支烟燃起之前,曾经,是我唯一的拥有!
这支烟灭了以后,未来,是我唯一的选择!
爱之殇
文/袅袅如烟柔软如雨
春天摇曳着微雨姗姗而来,刚刚大学毕业的君当上了教师,对大学挥手的同时,也对陪伴她度过很多风雨考验的男朋友说再见。在这个小城市里每天教会学生很多人生知识,却教会不了自己怎么放下那段风雨同路的回忆,还有故事里的男主角,不同城市的选择令他们放开了对方,曾经梦想的天长地久,转角变成了陌路人……
每天在虚幻的网上徘徊,只为了清洗缠绕心底的沉痛和怨怼。直到一天,偶拾阳发的漂流瓶:世上没有绝对的对也没有绝对的错,任何评价对方的对错决定权在于自己。君此时才醒悟原来一切痛苦只来源于自己的执着,试着换位思考,也许对方的选择有自己的理由,也许对方真的不适合将来一起走下去。君决定从此好好过滤自己的生活,黯然神伤的日子该是清晰透明的时候了。君看着纯净的天空,丝丝阳光透过玻璃撒落在她心中……从此君有烦恼时习惯到网上走走,暗自期待再遇到阳,也许只有他才可以解读她内心深处的烦扰。可是日复一日,他的头像始终是灰色,等待似乎成为君的另一道生活风景。
夏天携带它的炎热哄然而至,像夏天耀眼的太阳,阳的头像终于变成了亮色,君的留言沉甸甸压在记录栏上,阳鼓励君要努力上进,不要安于现状,现实竞争不断,勇于面对挑战。君心中隐去的斗志逐渐浮现起来,温暖一点点渗透了君的心底。君开始编织自己的梦想,细拾荒废的日子,阳的鼓励支撑着君前进。不经意间,阳已经住进君的内心深处。
飘然而至的秋风卷起君对阳的思念,随风飘散,散落的尘埃凄美了秋月。君相约阳在一个云淡风清的秋日见面,阳犹豫了几次,终于答应了君的邀请。见到阳的样子,君讶然于阳的成熟,举手投足透露着沉稳,嘴角的微笑永远那么不经意…君与此同时从阳眼神解读出了柔情,君的心被牵动着跟着阳的温柔走,相处时间结束那么快,君还没来得及储存浪漫,就目送阳渐行渐远背影。
一切似乎来得太美好,君细数着和阳相处的回忆片段,温习曾经的柔情,同时心痛的感觉慢慢散开:阳坦白了是已婚,虽然感情不好分居很久,但还不想分开。君不明白阳的不分开是眷恋还是责任。月色衬托出君爱情的苍白,零碎的苦涩袭击得君无处可逃。也许她的爱情只是在独自美丽,他们的相遇错过春天的繁荣,只迎来萧索的秋叶将她的爱情染成枯黄。两行清泪安静地从君脸上滑过,君无法掩埋阳曾经的温柔,君期待下一个春天会把她的凌乱带走。
冬天刺骨的寒风无情的飞扬而过,厚厚的一叠思念也无法冰冷,君最舍不得的画面是与阳的最后拥抱……世上没有绝对的错,也许阳的选择没有错,君决定随风放飞她的执着……也许下个春天她的世界会充斥新的爱情清香。
今年夏天,有点迟
文/沐子芹
不知不觉,已经五月份了,照理来说立夏过了,夏天应该已经来临了,可是今年的夏天来得有点迟。天气还是阴晴不定,没过几天又下起了雨,时而大雨,时而毛毛细雨,而我的心情随着天气一样,时好时坏。
初恋本是一件美好的礼物,对于花季少女来说,但对我来说却是一种遗憾。我有时候会想,如果当初我没有那么犹豫不决,如果我能够再勇敢一点,如果……是不是一切就会不一样呢,是否结局就能够改变呢?但这世上本没有“如果”这个东西。
和他认识是在最酷炎的夏天,那天中午太阳真的很大,那时他和我们班里的同学正在打着篮球,汗水湿透了他们全身。有着身高优势的他,总是能够轻而易举抢到球。当时班主任叫我去把我们班的同学叫回来上课,不知道是幸运还是倒霉,我一到那里就被球砸到了鼻子,当时没少流血呢。但事后我想我是幸运的吧,因为那个失误的球让我们认识了。
杨阳,像阳光一样的大男孩,人如其名,是个活泼开朗的男生。
杨阳因为对我的愧疚,每天都会送营养品给我吃,当作是补偿。我好几次都说不用了,再吃下去就胖了,他说没关系,你胖点好看。就是那么简单的开场白,我们渐渐拉近了彼此的距离,但却在未来的路上越走越远。
高三最后一年,本该是最后冲刺的时刻,而我和杨阳却谈起了恋爱。杨阳选择了体育,他的成绩再加上体育分,刚好能考个好的大学。可是我不一样,我是一个普通学生,我必须努力学习才能取得好成绩,而且我还背负着父母对我的期望,他们早就为我找好了门路,只要我认真考,就一定能上个重点大学。可是我没有怎么认真用功,闲下来的时候就和杨阳还有他的兄弟一起打篮球。说起来,我真的不是一块运动的料,但是杨阳每次都会很耐心地教我,拜他所赐,我的运动细胞被他开启了。
不论幸福或痛苦的日子,总是会有结束的一天,我的父母终是发现了我们的关系。其实很明显,我的成绩从班上前五名掉到十五名,多大的差距啊,仿佛也在警示着我和杨阳的距离。
以后的日子,我没有再和杨阳联系了,因为我输不起自己的前途,我不忍让我的父母为我担心,坦白地讲是因为我太懦弱了,根本无法承受这份爱情的责任。
一巴掌,结束了我们两年的感情。高考那天也是夏天,特别地热,我坐在考场上,整个人都在冒汗,整个人都恍恍惚惚的。考完的时候我昏沉了,送到校医室才知道,原来我中暑了,我没敢问是谁送我来的,因为我害怕听到那个答案,那个温暖又熟悉的怀抱,不用说我也明白是谁。
最后我还是考上了,那是那爱情换来的大学啊,有时候我都觉得自己很可笑。
这件事已经过去三年了,早已是物是人非。有一次,我偶然遇到了杨阳,我怎么也想不到他竟然跟我们班的第一名在一起了,不知是不是对我的讽刺呢。那是总是会想:如果当年我再努力一下,如果我没有轻易放开他的手,是不是现在站在他旁边笑着的人是我而不是她。但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而且世上本无“如果”这个东西,也不会有后悔药。
人有的时候就是个奇怪的动物,总是要等到失去后才懂得珍惜,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杨阳和我相遇的那一天,我记得听到了《被风吹过的夏天》,他和我分别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夏天,而我们却不能在同一个夏天,同一个场景,再打着同一个篮球。
就这样一个夏天过去了,又一个夏天来了,我一直还在,只是爱情,迟到了。
这个夏天,你在哪?
文/宁迟墨
“洛凡,洛凡——”苏小陌走遍了这个城市所有的角落,最后却不得不承认,她没有找到洛凡。
薄薄的一本录取通知书,苏小陌感受不到丝毫喜悦,因为洛凡不要她了。
终于还是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
(一)
“你好,我叫洛凡”一身安静的白,他温和的打着招呼,苏小陌有点腼腆地害羞,点点头,什么也没说。她是插班生,从一所农村学校转来,普通话很差,所以只好这样安静。
高中生活总是平淡无奇的,哪怕高一三班转来了一个叫苏小陌的农村女孩。因为太过安静,所以,没有引起丝毫波澜。
“恭喜我们班的苏小陌同学荣获此次省高中生作文竞赛二等奖”语文老师很兴奋的宣布,大家有些诧异的看着这个从来安安静静的女孩。苏小陌有些害羞,默默的接过证书,轻轻的说“谢谢”班里却是轰然笑成一片,实在是,普通话太差了!苏小陌也是涨红了脸,微笑。
“你,没事吧?”洛凡轻轻的问,苏小陌摇摇头,什么也没说,却依然对这个同桌充满感激。大概是从那以后,洛凡开始慢慢教着苏小陌普通话,苏小陌也在一天天的变开朗。
慢慢的,她渐渐能够和班里同学打成一片了。她渐渐有了自己的朋友圈子,渐渐认识了班里很多同学,然而,洛凡始终是她最好的朋友,苏小陌始终这么认为。
体育课上,苏小陌开心地和好友打闹着,一个篮球飞过来,苏小陌很不幸的,被砸中了。
鼻子流血了,苏小陌晕倒了。是的,苏小陌有晕血症,虽然她不知道。
虽然我们都以为女性是这个世界上很诡异的一种生物,每个月流一个周的血依然完好,但这个世界上依然有女性是有晕血症的,很不幸,苏小陌就是其一。
故事发生了什么,我们无从得知,但,从那之后,班里渐渐传起苏小陌和洛凡的谣言来,可惜的是,这二人都是光风霁月的心境,坦荡荡的成为班里最友好的同桌,虽然他人很嫉妒。
(二)
高二,调座位了。苏小陌换同桌了,她很不适应,洛凡也不适应。
然而,这一切都是正常现象,习惯一个人存在了,如果换了一个人就会不适应。是的,苏小陌和洛凡也这么想。虽然,苏小陌的成绩开始下降了。虽然,洛凡开始时不时的走神了。
班主任注意到了这种情形,又将苏小陌和洛凡调到了一起,以促进两人成绩提升。显然,这是个正确的决定,两人都很开心,成绩渐渐稳定。
只是,高二,是个荷尔蒙泛滥的时期,虽然故事中的两人未曾注意,不可避免的成为流言的中心。“小陌,你是喜欢洛凡的吧?”面对闺蜜的问话,苏小陌有点愣,却依然点点头。她确实很喜欢她这个同桌,成绩好,字写的好,脾气好,还干净整洁,最重要的是,苏小陌始终对他心怀感激,因为他是她认识的第一个人,在这个班里。单纯的苏小陌,从未想过,有时候流言就是从闺蜜那里流出的。
“洛凡,你拒绝我,是因为你同桌吗?”隔壁班大胆的女生在向洛凡告白被拒时,不服气的问,洛凡奇怪,“这和我同桌有什么关系吗?我和你不熟啊,再说,现在是高中。”淡淡的语气,一如既往的温和。那个姑娘确是哭着跑开。
“小陌,别那么痴情了,洛凡不喜欢你”闺蜜劝着苏小陌,苏小陌一脸茫然。“痴情和喜欢?似乎不应该这么搭配。”并未多想的苏小陌,第二天就把这件事当成笑话讲给了洛凡听,洛凡笑了,忽然很认真的说,“小陌,要不然,我们就在一起吧,索性就让流言成真,不然我俩的清白都被毁了,还很冤。”苏小陌笑着点头,同桌的玩笑,从来就是这么出其不意。
于是,苏小陌和洛凡就这么顺其自然的在一起了。没有影响学习,没有在意流言,因为他们在一起后,流言反而淡了。
(三)
时光从从容容的过,高考了。苏小陌和洛凡考起了同一所大学,很巧。
当了那么多年流言的主角,这一次,她真的成了他女友。
大学的他们像极了何以琛和赵默笙,不同的是,她和他有三年的高中友谊为基础。
可是,在毕业去向时,她和他第一次有了争执,争执过后,洛凡走了。
苏小陌收到了斯坦福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可是洛凡不见了。
于是,有了开头那那一幕,苏小陌毫无形象的在街头大哭……
从高一到大四,七年,她和他竟然一下子就这么断了,他竟然就这么不要她了……
苏小陌不知道的是,在他和她吵架那天,他父亲去世了。
他走的匆忙,手机没电了,连充电器都没带,可是,她收到了录取通知书,几天之后就去了美国,等他打来,已经打不通了。
而今,三年后的今天,洛凡就像曾经的何以琛在这个城市等着他心中的姑娘,在这个夏天,等她回来。
只是,今天早晨,一架飞机空难了。
夏天的故事
文/施光华
今年夏天尤为炎热,不过说起夏天的炎热,现在的人要享福多了。如今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各种防暑降温电器、冷饮、瓜果等,尽情享用,比起我小时候,夏天的热也就算不得啥了。
记得我小时候,上世纪60年代,家住农村小集镇,每逢夏天,由于口袋无钱买冷饮,经常和小朋友们一起去找冰凉的井水喝。在路上看到有人戴着草帽,骑着自行车,驮着一只箱子,吆喝着:“香蕉冰棒,三分一支”时可馋死了,心想,哪天能吃上一支冰棒,那该多舒服啊!不过,偶尔也能吃上一支,那可是跟在大人们屁股后面哼来的哟,因为父母也挣不到几个钱。小集镇也有卖西瓜的,是切成一片一片那种,通红通红的,可诱人了,但不是小孩子们随便能享受到的。小孩子们所能享受到的,只是西瓜中的一部分,即生、熟面孔的大人们吃西瓜吐出来的瓜籽和剩下的瓜皮。小伙伴们个个捧着盆子,眼巴巴瞅着有钱的大人们大口吞食着鲜红脆甜的西瓜,张着从大嘴巴里吐出来的瓜籽。随着“咚、咚”声结束,瓜吃完了,小朋友们便纷纷拿着盛有瓜皮和瓜籽的盆子返回家洗净,将瓜皮腌着当菜吃,将瓜籽晒干炒着吃。也有一些小朋友馋不过,竟当场拿起瓜皮啃食起来。那时小孩子们度夏唯一的免费项目是下水洗澡,这是老天眷顾赐予的,但也存在极大风险,每年夏天某口水塘、某条河湾淹死1~2个小孩,也是大人们预料之中的事。1965年,当时我15岁,离家去20里外上初中,夏天到了,全宿舍30多人就一人有帐子。同学们窝在一屋一热一叮受不了,纷纷跑到室外草地上睡,虽凉快些但蚊虫太多,夜不能眠。后来有人想出一个办法来问题解决了,即全身包括头部裹上垫单,由最后一人手持喷筒逐一喷撒敌敌畏乳剂驱蚊虫。你想想看,这憋得有多难受,但没办法总比被蚊虫吸血强。1970年进厂当了工人,我所在的维修组十几个人就一台台扇,逢到大家坐在一起时,每个人心里都盼望着电扇风页尽快转到身边来,可咋就转这么慢呢?着急啊。可宿舍竟然连风扇都没有,白天上班宿舍还凑乎,可晚上4~5个人睡一间,热得透不过气来,室友们只好夹着席子到宿舍房顶去睡。
几十年过去了,如今物质也丰富了,四季轮回的夏天,不再是过不去的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