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文章
狗狗文章(精选15篇)
脆弱的理由
感冒了,头疼。鼻流清涕外带呼吸不顺畅。
靠在夫君的肩头,觉得舒服些。好像此时,知道自己正真想要的是什么了。
以前总觉得自己是那种绝对事业型的,现在知道自己是多么的虚弱,多么的需要依靠,多么的想好逸恶劳;其实我挺喜欢我的房子、我的院子和我的花花草草,还有那两只可爱的狗狗…
其实我真的很喜欢阳光灿烂的早晨,那阳光透过院子木架上不太厚密的紫藤,斑驳地洒满门前的院子,我的一双狗狗儿女静静地坐在木栅栏门前轻摇尾巴,和我一同目送夫君缓缓驱车至转弯之处……
同样,也喜欢夕阳西下,天际边还留有一缕斜阳的光的时刻,正好照在在木欗边的那丛竹上,片片竹叶随着初夏的风熠熠闪亮,而那风又送来丝丝竹的清香,和着淡淡的园中月季花的味道;于是,两只狗狗听到夫君的车出现在转弯处时,欢快地轻吠着,告诉我---他回家了……
我想,这才是我想要的、值得珍惜的、真实而惬意的生活……
我有理由脆弱些,只因我我是女人,是个小女人。
话说狗狗
文/段新民
动物中究竟哪一种智商最高,我不得而知。从一些资料乃至传说获悉,狐狸最狡猾,大猩猩最接近人的智商,海豚相当于三岁小儿。可同人类最亲近、最忠诚的大约只有狗了。关于对狗的评价,我不敢妄言,相信每个人都能说出许多,尤其以狗为伴的人。
我不喜欢狗,因为小时候被狗咬过。那是放学路上经过一处院子时,几个小伙子追着狗跑出来,狗撕开我的裤子,将我的臀部咬出几个血印子来。小伙子们手忙脚乱给我敷伤口、缝裤子,误了我几天课。自此,我对狗便没有好印象了。直到现在,去朋友家串门,首先要问有狗没有,只要听到犬吠,立马毛发倒竖,跑出去老远。有次下乡,农户家养只大狼狗,为了平息我的惊恐,主人将它圈到另一家中,锁上大锁,我方敢进入。偶尔狗在隔壁嚎一声,我立马颤抖一下。
前些年,我们办公的院里还有一家单位,该单位郭姓朋友养一小狗。那天他带狗出去遛弯儿,小狗被一大狗咬死,一家人痛哭流涕。我去劝解,他哽咽着说,你不懂,那是感情呀!
前几年,同事去医院,我问哪个亲戚病了?他说要给狗输液,我有点惊愕。他说,小狗是其岳母所养,岳母70多岁了,与狗相伴,她耳朵不好使,心脏有问题。小狗很灵,电话来了,它会过来叫主人;门铃响了,它会让主人去开门。甚至有一回主人心脏病犯了,它都能拨通主人女儿家的电话(估计电话号码事先设置好并教给它)。她女儿立马叫上救护车赶来,老太太真得救了。
有一次不知为何与父亲聊起狗的故事。父亲说抗战时,日本人常到村里扫荡抓人。我们家养一只大狗,如老虎般壮实,叫声不同于别的犬类。日本人来了、小偷光临、狐狸偷鸡,狗是三种不同的叫法。后两种叫法,家人不必出门狗即能将事办妥。而前一种叫法,却帮了村人大忙了,狗一叫,全村人便知道日本人来了,马上往山后转移。等日本人走了,这狗又去报信。我又一次惊讶了。
现在城里养狗的人不少。小区楼上常能听到犬吠,街上主人领着各色狗走过。有大姑娘怀抱的,有老太太手牵的,有跟在小伙儿背后小跑的,也有独自一狗横穿马路的。名字也花色翻新,从过去的“赛虎”、“大黄”等,到现在的“安迪”、“丽娜”等不一而足。主人有自称爸妈的,也有隔了辈让叫奶奶爷爷的,让人觉得狗已非狗了。
我对狗的认识,经历了一个过程。从过去单纯的怕狗、厌狗,到有了些好感。然而,吃食昂贵、住着高楼的狗渐多,我又有点不解了。总觉得狗的变乖、狗的变贵,是一种反自然现象。
忠勇仁义话灵犬
文/庄学
十二生肖,大多是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家禽动物。狗,也是。在年代悠邈的远古时期,这些生肖也许是人类敬崇的“听天命敬鬼神”的图腾,随着岁月最终成为镶嵌在人生精神廊柱上的一道深沉的音符,其中也许隐含着难解的密码呢。
不管这道密码能不能解得开,不可否认的是狗狗与人类亲密相处,在人类生活里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说文稽古篇》记载:“游牧时代,唯犬独多,穴居则畜犬守御,狩猎则携犬自随,因而人必畜犬。”在一些距今数千年的文化遗址及“天子驾六”考古挖掘中,就发现了家养的狗狗遗骸。据有关科学家考证,狗的祖先缘于灰狼,但现在地球上,人类豢养的狗狗数量多于野生灰狼上千倍。
狗狗狩猎、护院、与人相伴,这是它们天然的职守。而人类,无论是喜与怒,总是要在狗狗的身上体现出来:喜欢它了,它就是灵犬、神犬、义犬,就鸡犬皆仙;如若恶之,则将其称为鹰犬、落水狗什么的,就声色犬马狗苟蝇营了。
其实,“汪星人”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是极其自然的现实。当人雪野归来,远的苍山,近的白屋,柴门中的犬吠,远与近、声与色,便构成了一幅温馨的冬日画面。而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的“勉学”篇,引用了“吞纸抱犬”的成语,勉励贫困的子弟以“吞纸充饥抱犬御寒”的精神,刻苦学习,光宗耀祖。乡村农人说得更为直接和真挚:再穷不卖看家狗,再富不杀耕地牛。在现代信息时代,“搜狗”与我们朝夕相伴。
狗狗的忠,狗狗的义,甚至狗狗驯化后的乖巧,以及相当于5岁孩子的高智商,又使人们喜欢与它们成为生活中的朋友。义犬救主或者忠犬千里寻家的新闻,也常常流传在坊间甚至登上媒体一角。即使一句“狗不嫌家贫”的俚语,也彰显了狗狗的品质。小狗也有趣。我家曾有一只小狗庄庄,因防盗立功而被我们褒奖;也因它不满意谁了,就趁谁不在把谁的鞋或者枕巾拉乱以示报复,而使人无奈。
有一个夏天,我感动于一只小母狗。这只小母狗寂寞地游走在社区外面的街心绿化带里,它的皮毛黑白相间,不知“浪迹天涯”多久,那皮毛的黑也就不显得很黑,白也就不显得很白,很是芜杂。但是,这只小母狗颇有自尊,怜悯它的人,拿点食物什么的给它吃,它都昂头视而不见。想必是以前在主家被豢养时养成的习惯吧。如今它虽流浪着,仍然高贵着、优雅着。不久,小母狗的身子臃肿了许多。它怀孕了。为了肚里的小生命,它现实了许多。一位路过的姑娘从包里取出一根火腿肠,去掉肠衣,伸向小母狗。小母狗大约也吃过她给的食品吧,很不陌生地走过去,摇晃几下尾巴,叼起了那根火腿肠。姑娘又掏出一根火腿肠,去掉肠衣,伸向小母狗……这只小母狗不惜放下高贵,去除了优雅,屈尊接受路人的施舍,浑身上下浸润的是母性仁爱的光辉。而那位姑娘也同样具有了善良仁爱的母性。夕阳的余晖透过街树的枝叶挥洒到了小母狗的身上,如同镀上了一层金,煞是好看。当然,还包括那位姑娘。
前几天,一位朋友发来一副对联,云:鸡鸣天上登仙境,犬吠云中唤宝山。同是期待和祝福,谁能不想伴着祖国的富强而鸡犬升天哩!值此,生肖间的祝福,也就完成了交班接力,踏雪进入“旺旺旺”的犬祝福之年,它们环环相扣,承载着人们的希望流传。
回味粽香
文/AZ家
端午节已过去二十天了,我却情不自禁的想起我的老妈。因为老妈健在的端午节,家里总会飘出粽子的香味,老妈总是早早的把大黄米泡上、粽叶煮上、大枣洗好、马莲草泡软,在端午的头一天包出香香的粽子,吃的时候每每沾了绵白糖,真是香甜。
老妈太上年纪后,就不包粽子了。我一直没和老妈学过,同事同学、邻居好友有知道的,端午前就会把她们包好的粽子送过来几个。这些大小不同、形态各异、风味有别的粽子都是我节日餐桌上的佳肴,也成为我和粽子主人友谊路上的里程碑。
今年,还没到端午节的一天,一位台湾的邻居阿姨给我送来一盘她亲手做的粽子。她和我女儿说,“尝尝我们台湾的粽子吧。”我和这位阿姨每每在电梯或小区内碰面,她总是满面含笑地和我打招呼,萍水相逢,从未深聊过。连她姓什么在哪层楼住都没问过,善良的阿姨竟然会在端午节前想着我们。
趁着粽子还热乎乎的,我们打开品尝这大大的粽子。真香啊!南方的粽子和北方的不同,粽子里要放油盐、放五花肉、咸蛋黄,放大小不一的豆类,还有栗子等。吃起来真是又糯又香!
端午头一天,邻居狗狗的妈妈送来她包的粽子。狗狗是和诺诺同龄的小朋友,平时总在小区内一同玩耍。刮风下雨天就凑在哪家小朋友家连吃带玩,有孩子作为友谊的纽带,家长也成为了好朋友。狗狗的妈妈是个要强能干的女性,她一个人带孩子还能把家务料理得井井有条。狗狗’百岁’时请朋友在家喝酒,她做了一桌子的菜,把来宾吃得直咂舌,以为是从酒店叫来的。狗狗妈送粽子又勾起我对往事的回忆,念叨起在家乡时,老妈包的粽子和亲友们送的粽子。
端午节那天,儿子明亮全家人来我这过节,亲家罗群英带来了包粽子所用的全部,让我亲眼见到南方客家人做粽子的整个过程,真是大开眼界。亲家带来淘好的糯米、腌渍好的五花肉、大小不一的芸豆、红豆、洗好的竹叶,泡软的长草,连同高压锅都带了来。
小鹿、诺诺、小齐三个孩子一台戏。尽管齐齐感冒,也爱在客厅看哥哥姐姐跑来跑去。亲家罗群英一个人包起了粽子,其他人吃着瓜果、聊着家长里短、看着一刻不闲的小鹿和诺诺,一会的功夫,亲家就包了一高压锅。那娴熟劲好像在做家常便饭。儿媳爱婷也来助阵,爱婷包的不比妈妈慢,折竹叶成圆锥形,放拌好油盐豆的糯米,放一块瘦肉,包成四角形的粽,用长草捆扎好,三个或两个用草绳连起来。爱婷还特意给小鹿和诺诺包了两个小小的粽,我对爱婷会包粽感到很惊讶,亲家自豪地说,“她早就会,我包时就教会了她。”
我又想到我老妈,老妈虽会可我从没想学,就更不用说传承给我女儿了。‘技到用时方恨少。’自家的粽熟了,我凑了六个素菜,大家围坐餐桌旁,吃着亲家包的又香又糯的粽,过着温馨安好的端午节。
粽子,不仅是端阳纪念伟大爱国诗人屈原的一项仪式,更是人们友情、亲情的载体。端午节虽然过去了,粽香的余味还在心头。
遇上狗狗笨笨
文/吉日光
也许人或者动物因为胖便显得憨厚,狗狗笨笨就是这样。它有肥而不腻的身材、健康油亮的皮毛,吐着粉红色的小舌头让人怜爱。笨笨是我散步时遇到的,当时它像是被主人抛弃的样子,看到我之后,就一直跟着我,我回头,它就用楚楚可怜的眼神看着我,我再走几步回头,它也停下认真地看着我。心里一酸,我决定带笨笨回家。
笨笨来我家第二个月,突然就病倒了,不吃也不喝,整天趴在地上。医生说笨笨是患了狗疫,每天来打两针,不停地喂药。
笨笨每天被按着脑袋,任针筒戳进身体,它声嘶力竭地叫着,我站在旁边,也只能看着。只有晚上笨笨才可以安心。我怕它睡不了,抱在怀里,让笨笨平躺在我的身体上感受被窝的温暖,笨笨爬了一步,伸直胳膊,探出薄薄的舌头,舔舔我的脸,放直了尾巴,毫无戒心地睡着了。白天,笨笨全心戒备,它听敲门声,听到就拼命逃跑,钻进沙发下,贴着墙角,紧紧趴在地上瑟瑟发抖,歇斯底里地汪汪着,没人意会它发出的求救信号。我看着它被按在桌上打针、塞药,即使在病好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它都绝对不让任何人碰它的头,这是笨笨疼痛的禁地。我摸着笨笨的头,对它说,我们不去天堂,我们就在自己家。
在之后的两个月零三天时,笨笨奇迹般地好了,而且永久免疫。
有人说养狗是折磨人的,白天晚上都要带它出去溜达,属于强制性运动。我深表认同,笨笨来我家以后,我家大梁的啤酒肚就迅速消失了,我几乎在每个清晨的睡梦里都可以听见他抱怨,明天我再也不带它散步了,你带!自然第二天还是他带,因为笨笨会在他起床的第一时间微笑着出现在他面前,眼神讨好而热烈,尾巴几乎摇断,嘴巴里居然叼着自己的狗链子!然后我就可以站在阳台上看楼下花园里一个神情恍惚的男人带着一只愉快的狗绕圈。
深夜两点半,我起身,洗脸,泡了杯咖啡,悄无声息翻出白天准备好的牛肉干饼干薯片,那没心没肺的大梁在凌晨一点钟还在继续守着电脑或电视。在我对他失望的时候,黑暗中有个细碎的脚步声由远而近,狗狗笨笨凑过来,用鼻子碰碰我的脚,匍匐下来,它决定和我一起陪伴另一旁不到凌晨一点后就不睡的大梁,我当时为狗狗笨笨感动。当然我也很快发现,笨笨吃完了最后一块牛肉干后就甩甩尾巴进屋睡去了。
狗狗笨笨很爱睡觉,白天睡,晚上睡,我上网写稿子,它把我的脚当枕头垫着睡着了,后来它发现一个更好的地方,大梁的膝盖。大梁一条腿盘在另一条腿上,中间的窟窿正好塞进它圆滚滚的身体,它不太喜欢捂在我的腿上,后来经我研究,是我的体积较小,大梁体积很大,它站直了趴在大梁旁边,哼哼两声,大梁便乖乖盘起腿等待“国王”入座。笨笨左三转右三转,踩点量位,坐下,舒服地啧啧嘴,立刻进入梦乡。
狗狗笨笨的价值观是那么简单,它对任何一只它看见的狗都要冲过去疯狂打招呼,不管对方的三围、背景或是资产;它的胃口也永远出奇的好,坚决不放过任何看起来可以吃的东西,才不在意自己的身材是否美好。狗狗笨笨是一个小小的太阳,有我们都不曾有的最慷慨的温暖和对生活最灼热的爱。
任何时候只要我在笨笨身边,它绝对不允许我离开它的视线。我睡左边它不睡右边,我出差它就开始变瘦。这个初冬的傍晚,我们散步,趁它追一只猫的时候,我悄悄躲在一辆车的后面,我远远看见笨笨疯了一样四处寻找,然后在我们走过的路上来回奔跑,十分钟后它还是没有找到我,站在草坪上发出低声咆哮,忧伤而遥远。这个冬日的傍晚我站在落日的余晖下,蹲下身去,眼睛湿润。笨笨,也许是我生命中最真诚的一场相遇。
狗狗的守护
文/相见别离-匆匆
在青年文摘上有看到一篇文章,说的是一只叫旺财的狗狗。文章有这么几句话——它每天都在这里安静地等待,朝九晚五,快四年了。喂它东西,它不吃,其他狗靠近,它会撵它们走。四年前它被收养,捡到它的地方离这里不远。
现在的主人是在四年前捡到它的,它很聪明,会坐电梯而且喜欢逛街,但是它经常待的地方是一家银行门口,那也是四年前它被捡到的地方。它嘴很挑,只吃火腿肠和鸭肠绝对不吃陌生人给的东西。
因为你是我的主人,所以你是我的一切,因为是你喂我吃的,所以我不在去吃其他的东西,因为不知道你是否还在等我回去,所以我一直在等你。
你瞧,狗狗就是这样的傻。
旺财的行为让我想到了另外的一只狗狗,它叫小八,是美国电影《忠犬八公的故事》里的主人公。
小八是一条秋田犬的名字。小八是一只谜一样的狗狗,没人知道它从哪儿来。回家的教授在小镇的火车站捡到了它,所有的故事由此开始……
小小的狗狗在教授家定居了下来,时光平淡而温馨的过去,教授一直想教会小八如何捡球,甚至自己趴在地上给小八做示范,但是狗狗一直没能学会,直到有一次教授的日本朋友告诉他,秋田犬不会刻意讨好你,如果它肯为你那么就是代表你们之间出现了什么转机。教授没有多想,直到有一天……
那一天,小八特别反常,教授不知原因,就同往常一样上班去了,小八叼着球,追出门,它会捡球了,教授很开心的上了火车,同往常好像没什么两样,可是这次的火车没有再把教授带回小八的眼前。
就这么突如其来的,教授死了,所有人都知道了,可是狗狗不清楚,它依旧等在火车站前的一棵树下,好像以前的每一天,只要它乖乖的等在哪儿,它的主人就会推开它眼前的那扇门走出了,和它说“小八,乖孩子”
教授的女儿把狗狗带回了家,但是小八一直没忘记要它的主人还没回家,它要去接他!于是,它一次次的跑到火车站,跑到它以前一直守着的地方,眼巴巴的望着,期盼着。
那么乖顺又让人心疼叶子黄了,落了,来年又长出新的叶子,如此周而复始,可是在树下的它,依旧这么等待着,等着它再也回不来的主人。
十年,十年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教授的妻子回到这个地方,在车站看到了小八。
那时候的小八已经是一只老狗了,毛色不再光鲜,身体也不再像以前那么好了,可是它还在做以前对它来说很重要的事,接主人回家啊!
最后的最后,小八趴在火车底下,听见有火车进站的声音,便跑出去,蹲坐在站外,渐渐地眯起了眼,它好像看见了教授从车站中走了出来,亲切的和以前一样的对它说:hi,hachi(小八)。然后它跑过去像是回到十年前的模样,但是现实中的小八却是安详的长眠了。如此安静,在一个下雪天……
人的一生有许多重要的人,而狗狗的世界只有主人一个。成年的狗狗,拥有相当于4岁小孩的智商。狗狗的世界是黑白的,但它能记住熟悉的气味,一生不忘。狗狗的寿命一般为12至15年,它陪伴你的十年,是它生命中唯一一个十年。
狗狗多多的恋恋时光
文/吉日光
狗狗多多是从朋友那儿抱回来的比熊犬。在我们家养尊处优了一段时间,但城市生活,养狗不便,我们就把它送到了乡下亲戚家。多多坐车喜欢把头伸出窗外,大耳朵被风吹得像个飞行员,非常神气,可是送往乡下那一天它一点也不神气,高架桥上,车快速驰过,很难想象这样一幕场景,那么小一只狗,几乎把整个身体都探出去,它拼命地记着回家的路……
送走狗的那段日子,我觉得自己像个养活不起孩子而送人的母亲,内疚、无奈、自责交织在一起。这样过了两个星期,打电话去探问,那边说它和亲戚家的“新爸爸”关系很好,每天出去玩三个小时。我沉默地听了,又过了一个星期,我下决心打电话去讨还它,没想到乡下亲戚那边居然不还。
听说不还,我就不停地要啊要。甚至决定埋伏在乡下亲戚家附近,等老爷子出来遛狗时,我就冲过去把多多抢过来。不过,最终我花了五百块钱买了只和多多比较像的小狗,把它换了回来。
因为觉得狗狗多多受了苦,要回来后,我就格外宠它,渐渐它就爬到我们头上作威作福起来了。有时它和我一呆就是24小时,所以它很厌烦我,常常在白天做出恹恹欲睡的样子,对我爱理不理。我虽然气恼,但也无可奈何,寻思着给它找个小伙伴。后来发现冰箱里冻过的螃蟹,刚拿出来时笨笨的,给多多玩正好。我们经常把螃蟹摆在地上,叫它狩猎。后来我们把螃蟹蒸了,吃饭时多多在旁边蹦啊蹦地乞食,我们佯怒地拿起红红的僵硬的香气四溢的螃蟹,对狗狗多多说:“喏,就是它呢,不乖,被我们吃掉了!”多多吓得倒退两步。我个人觉得对狗狗进行这样“教育”残酷了些。
狗狗多多在我们家接触最多的还是甲壳类动物。今年夏天,它在楼下的小草坪成功狩猎一只知了,玩了很久,不带回来它就不走,我们只好找了个火柴盒把知了给装回来。它很友好地和知了做了两个小时游戏,知了终于被狗狗多多玩不动了,悲惨死去。我不想它幼小的心灵遭到创伤,骗它知了睡着了,把知了放在外面的花盆里。
现在的多多身体很好,毛发纯白而蓬松,摸起来软软的,抱在怀里像个棉花糖。朋友们每次看到它总是不由自主地感慨:“啧啧,简直是个雪球嘛!”
愿你的生活充满阳光
有时候脑子会突然那么一下想起好多好多年前的某个瞬间的某件事。刚刚忽然想到我参加工作后第一份稿费,去一个机关的办公室签字领取,顺便听领导的尊尊教诲。在我拿钱之前,有个人在我前边和领导谈话,大意是为什么投了那么多稿子没有选取。领导回答不要总把目光投向社会的阴暗面,你看到阳光的时间多了你的心里就会变得阳光,你总是盯着阴暗的臭水沟,你的心里慢慢的也会变得忧郁阴暗。这些话虽然不是对我说的,却每个字都牢牢的记在我的心上。
无独有偶,后来考取北京广播学院,专业课老师也是那么教诲,你要想做出感动人的节目,首先你自己得先被事件感动。如果,那些事件都没有打动你,那么通过你制作出来的节目还怎么能感染受众呢?所以,在生活中,从一件一件的小事中,做一个善良的人,做一个经常给别人带来感动的人,做一个容易被别人感动的人。
昨天,带着狗狗去温榆河大道踏青,看着那些花啊草啊,狗狗兴奋的不得了,一下子跳进了河水里。我想它是想去追逐那倒映在河水里被风吹皱的天空中的云朵吧。等到了岸上,浑身都是河边的污泥,就像焦油一样散发着臭气。带回社区送进宠物美容所,看店的小姑娘二话没说就给狗狗洗澡,她说洗干净共用了5遍,却没有多收我1分钱。我感动于小姑娘的勤奋和仁义。决定以后就换到她的店里去给狗狗做美容了。
也许,存活世间不如意的事情十有八九,但还是希望我爱的人们一切都顺顺利利,每个人心里都充满阳光,每一天都带着感动。藐视和忽略那些不尽人意。感恩生活中的一切美好。珍惜和家人朋友在一起共度的每一个黎明、黄昏和黑夜。
安安来了
文/曹文通
安安是条狗。一只白色雌性比熊犬。
它的原籍是老婆的堂姐家。那天去堂姐家吃酒,看到一条白色的小狗拴在房檐下,旁边有一个水龙头不断的滴着水,那时狗狗的地盘都是湿湿的。
从小我就非常喜欢狗狗,见到狗就想找机会逗一下。
我问了狗狗的名字叫丑丑。于是就近坐在旁边的椅子上,柔声叫着丑丑并将腿伸到它面前,释放着我的友爱。狗狗比想象的还要友好,它不像其它同类,见到生人就恶声恶气狂吠猛扑,仿佛遇到前世仇家。丑丑用前爪触摸我的鞋和腿,嘴里同时响着欢悦的哼哼声,将湿湿的脚印叠印在我的鞋上和裤腿上。
在我和小狗亲近的时候,堂姐夫当着众亲戚的面,大声宣布:哪个想养狗狗,就把丑丑拉去养。
堂姐的女儿刚生了小孩,一家人都担心宠物会给婴孩染上意想不到的病菌。再如何宠的物也没有小孩的健康重要,所以决定忍痛将丑丑割舍送人。
我听了心里一动。
从小到大,我养过好几只狗。退休回家后早就想再养一只。但我的姐姐们很反对。她们说狗狗在屋里乱拉屎尿,又会在屋里到处掉毛极难收拾,很脏。毕竟几姊妹退休后经常相聚,带着狗狗串门,让她们觉得卫生安全受到威胁,再加上现在的宠物狗小气,动不动就生病,据说狗医院比人医院还宰人。而且,现在住楼房不像从前的平房,狗狗能自由自在乱跑乱屙。还有,养了狗还得照顾它吃喝,操心它冷热,自己不吃也得为它张罗,最重要的是狗通人性,养久了,会有深厚感情,伤亡病痛都会牵动真情,若有三长两短,感情上是不是就会遭受打击?记得小时候我喂的一只小狗,把大姐的尼龙袜咬破了,大姐把那狗打得惨叫,年幼的我只能同小狗相拥而泣,后来城市不准喂狗,只得把狗送到乡下亲戚家,那种生离死别的痛楚至今记忆犹新。
诸多因素,所以迟迟没有下决心养狗。
儿子却十分支持我养狗,给他列举的那些麻烦,在他看来都不是多大事。他说现在养狗并不会操心它的吃喝拉撒,吃的有狗粮,洗澡有热水器,出门可以关进狗笼。
老婆也很喜欢狗,我们探讨过养狗的事,可她担心养狗后家里充满动物的骚味。
过了一阵,当堂姐夫再次说出希望有人领养丑丑时,我便与老婆商量,决定把丑丑带回家。
于是我便详细询问了一些关于狗狗的事。
堂姐夫说,丑丑是比熊犬,已两岁多,是花了一千多元钱买回的,又说不要给它吃肉和咸的东西,不然会掉毛,每天抓两把狗粮就行了……
我说,一会带走,会不会家里小孩又哭又闹不让带呢?因为联想到自己儿时的经历,大凡养狗的家庭都是小孩比大人与狗狗感情更深。
旁边一位亲戚指着堂姐夫说,他就是当家的,你把狗拉去杀了炖汤喝都没人敢说。
有的亲戚出于好心,劝我不要把狗带回家。他们说,丑丑是在这平房长大的,到了楼房,拉屎拉尿的问题不好解决;还有从小养成的习惯,现在成年了怕是不好纠正;还说上个月有个亲戚拿去养了不到一个月,又把它还回来了。
我说养只狗不是很大的问题,只要真心喜欢狗就会养得好。他们就笑我,说看你牵去能养多久,说不定哪天又送回来了。
我说肯定不会的。
丑丑就这样跟我们走了,成了我们家的一员。我们给它重新取名安安。平平安安,安安稳稳,安安静静,安安逸逸。
跟安安相处几天,其实真的没那么麻烦。
每天早晚带到楼下去拉屎拉尿,然后抓两把狗粮在狗碗里。其他的事不需要特别费心,前天出去和朋友聚,我把安安关进卫生间,把水和狗粮都准备好,我很晚回家,估计它会在卫生间拉得遍地开花。当我回家打开卫生间的门,它一见到我,立刻兴奋异常。尾巴快速摇摆,小脑袋不顾一切在我的脚上腿上乱拱,嘴里同时欢快地哼哼着,那种久别重逢般的亲热让人感动。
卫生间的地上没有屎尿,只有一盒抽纸被扯了一地。我出门前把那些放在低处的毛巾抹布之类收走了的,我知道它有可能会拿这些东西撒气,但忘记收走抽纸,这是我的疏忽。
狗狗是群居的动物,害怕孤独,需要有人陪伴。我在家里每走一步,它都会跟着,是怕我又把它独自留在家里,我去厨房做事,它就会在厨房门口躺着。总之,我要在它的视线之内。
昨天我下楼拿快递。因为下雨,我不想它跟我同去,免得回来又要给它洗脚。可要是强行把它留在屋里,又担心它因生气在屋里乱撕乱咬。所以,我想悄悄下楼。那时,它在沙发前睡觉,我赤脚轻轻走到门口才穿上拖鞋,可我开门时它还是醒了,立即起身跟过来。于是,我只好装着不会出门一样,坐回电脑前,但我把门留着,免得一会开门让它发现。等它又躺下后,我再次赤脚向门口走去。自认为没有半点响声,可还是被它发觉了。
它那么灵敏的听觉,我只有认了,最终还是带着它一起下楼。虽然我认输,但却很开心,仿佛回到童年,和它玩了一场捉猫猫的游戏。
它就像一个跟屁虫,但并不觉得是一种拖累。
只有你真正喜欢狗狗,才会从中体会到那些乐趣。
夜里狗叫
正在睡梦中时,我被急切的狗叫声吵醒,睡意一下全都消失。在一听是有人敲门,会是谁呢?我看看窗外,天还黑的很,我打开床头灯,伸手没过来衣服往身上套,并以最快的速度把最容易穿的外套风衣穿好。开门去一看究竟。
外面真冷啊!我裹着厚厚的棉袄,却还是感到冰凉异常,感觉冷气从我全身皮肤毛孔同时往里钻,我的身体忍不住发抖。这时我的狗狗见我从屋里出来了,连忙迅速朝我跑来,并不停的朝大门处大声吠。狗狗紧跟着我来到大门处,它紧张的低头盯住铁门。我问一句:“谁啊?”没人回答,奇怪,我伸手去开门,门“吱”一声被我打开,我聚目观察,门外漆黑一片,没人!我感到很诧异。
刚才,狗狗叫的那么急,肯定是有人,只有人的听觉和视觉会出错,而对于狗狗来说,是不会判断错误的,毕竟是专业的。
我正在纳闷,这时我的狗狗已经窜了出去。
我也紧跟着出去观察,看了半天,一片漆黑一篇寂寞,啥也没有发现。
怪事。
狗狗阿满洗澡记
文/吉豆日
盛夏来临,对于狗狗,洗澡也是一件快乐的事。
刚刚过完一岁生日的纽芬兰犬阿满现在已经成长为体重60多公斤、走路带风的小巨兽。身形魁梧的阿满有一身漂亮的巧克力色长毛,在我所住的郊外别墅区很是引人注目。
当阿满还是幼犬时,盛夏时节,给它洗澡是件有趣的活动。当时,我特意为阿满准备了一个超大号的婴儿浴盆,让它可以享受到舒适的盆浴。然而好日子不长,阿满的成长速度是惊人的。很快,对它来说,洗澡盆就变成了洗脚盆,随后,连四脚都无法全部浸泡在盆里了。阿满只好与盆浴告别,走进淋浴新时代。
回想起来,第一次为阿满洗淋浴简直就是一场灾难。因为体形巨大,我将阿满的洗浴间转移到了院子。刚把它全身淋湿,阿满就对胶皮水管产生极大的兴趣,再不肯老实地站着任由我摆布,而是不断追逐水柱戏水。我只能拿着水管尽量闪避,以免水流直接冲浇到阿满的头脸。可是我的躲闪在阿满看来也是有趣游戏的一部分,它追咬得更加起劲了。当阿满终于从我手里抢走了水管,便全身湿漉漉地开始咬着胶皮水管在小院子里疯跑撒欢儿,把我彻底地淋成了落汤鸡。无奈之下,我只好硬着心肠拿出牵引绳和项圈,将阿满拴住。阿满开始了“非暴力不合作”,索性趴在地上,庞大身躯像是在地上生了根,怎么都不肯起来或挪动。这又让我犯了愁,这怎么给它洗腹部和腿呢?
无奈之下,只好出动美食攻势,让老公拿着大包零食逗弄阿满,而我则手忙脚乱地帮阿满“速洗”。终于,在大半包奶酪的引诱之下,阿满圆满洗完了自己的第一次淋浴。
后来,我向宠物美容师求教,好好学习了一下给巨型犬洗澡的要点,比如给狗狗洗澡时最好选用无泪配方的犬用浴液,减少对狗狗口眼鼻的刺激,使它洗澡时更加配合;洗澡后用毛巾及吹风机及时将狗狗毛发吹干,且洗澡次数不过于频繁,否则会导致狗狗毛发干枯无光泽。在后来的每次洗澡时,我也有意识地对阿满进行训练,比如它如果不配合,我就大声呵斥批评。而它表现好时,我就会给它一些美食奖赏以及赞美。
这个盛夏,给阿满洗澡,它已越来越配合了,看得出,它非常喜欢夏天的沐浴。
爱是执着
今早和小熊谈论爱情。他的朋友和我的朋友,都有一些人把感情当游戏,男友也好女友也好,走马灯一样的换,只因为时间久产生厌倦就可以分手,其实,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分手的时候,也不知道为什么。
小熊说,如果没有你,我会选择单身。我不知道怎么还会去接受一个别的女人。
这句话真的让狗狗感动了。狗狗慢慢越发明白这样深爱小熊的原因,他这句话那么自然地脱口而出,他真是一个对感情认真执着的人。
他让狗狗明白了又一个道理:爱是执着。
猫狗记
文/〆Angelababy╰
今天我家的猫突然生病了!看着她年迈的身体我这才意识到她跟我在一起的日子变得屈指可数了!吃饭的时候我硬是拉着母亲去回忆这只猫到底多大了,母亲回忆道“小喵”已经最少十二岁了。十二岁的猫咪相当于六十五岁的人已经到了花甲之年了!说着说着我渐渐哽咽了,我放下筷子回到了卧室,想在她的最后时光把她传奇的一生记录下来!我掏出了我的手机从宠物店里挑了我的经济能力能买起的最贵的宠物粮下了订单!生在农村的她这一辈子也没见过宠物粮,我想在她最后的时光给她一段最快乐的时光!我解开了束缚她的锁链……
她是我见过最最特殊的猫咪。初见她是在十年前:农村的阡陌小路上一群小猫呼啸而过,可别被前面的小猫吸引了眼球,定睛一看后面一身黑白相间狸猫衣;一双细致入微剔透眼;一对晶莹似水白玉耳;一条拨云冰释月明尾 ,前面都是追求她的小公猫吧!她不慌不忙一副女王气质踱步在小路上。我回家问母亲她的来历母亲也不清楚只知道她是个小野猫,就这样不知不知觉就过去三四年,她的旁边依旧有那么多猫围着。我母亲心善总是在家里准备一些吃的东西给她吃,一开始母亲给她一些我们吃的馒头,她从来都不吃。最后只能给我家的小狗吃了,渐渐地我母亲养成了从大集给她带鱼内脏的习惯,农村五天一次集母亲总是等集散去的时候去捡一些卖鱼的丢的鱼内脏,她也是准时在老地方等妈妈。后来我去了高中一个月回来一次也很少再见她,再到后来她被我父亲用铁链子束缚住了,没有自由的她眼睛已经失去了往日的神气!行动缓慢,我看他可怜就非常生我父亲的气一直咒骂我服气虐待小动物。到后来我才知道她在外面吃了被老鼠药药死的老鼠,跑到我家里来是我父亲给她注射了解毒针她才得救,把她栓住也算是更好的保护她吧!我这才知道我真的错怪父亲了!自此以后我给她起了新名字叫小咪,一开始她对我根本不予理睬!我有好吃的总会第一个给她慢慢的她对我也就很温和了!但是温和也是仅仅对我,她还是往日的女王气息,没有肉不吃饭,饿死都不吃!我想猫粮她应该会喜欢的!
二个月前一个能改变她一生的事情出现了!我母亲在接送我妹妹的路上遇见了一只被遗弃的狗狗,我母亲就把我妹妹的包子分给他了一个吃完之后可能是狗狗很感谢母亲吧!就一直跟着来到我家了,怎么都不肯离开了!我母亲嘴上说着不想留下狗狗但是内心还是很可怜他,我母亲这一辈子就逃不过“心善”。因为我家里有两条狗狗了我父亲不愿意再养狗狗了,我求了父亲好久他才愿意留下狗狗。狗狗是因为腿断了才被遗弃的,走路一瘸一拐的但是特别活泼,我走到哪里他跟到哪里一只在我脚边转悠,他很喜欢交朋友他尝试着去交的第一个朋友就是我家的猫小喵,不管他怎么上去示好小喵都对他不予理睬,他急了就用舌头舔小喵的嘴小喵还是不理他,他就只好汪汪几声离开了!每天都这样,我总是因为他俩争抢食物对狗狗发火,但是久而久之我发现狗狗总是把最好吃的肉留给小喵,我这才知道我错怪他了,同样这件事情也深深震惊了我!过了二三个星期狗狗的脚才好了。但是不幸又紧接着来了,狗狗在跟我家小牛玩耍的时候被牛踩了,那个时候我正跟往常一样在午睡突然被狗狗撕心裂肺般的叫声吵醒了,我急忙爬起来去查看发现狗狗的脚已经彻底的断掉了!我把他抱回他的小窝我想了各种办法帮他但都不行他不让我动他的腿他太疼了!他自己痛苦的叫了一晚上!第二天他还是像往常一样在门口等着六点起床洗脸刷牙的我。因为这件事狗狗不能到处跑了他总会去找小喵他俩慢慢的关系也发生了质的变化!小喵也认可他了,他俩在依偎在一起的场面一下子戳中了我的泪点,骤然间我泪如雨下……
现在的狗狗也一直陪着小喵,狗狗总是把好吃的留给小喵,小喵的年龄已经很大了!时日无多,能在弥留之际遇见一个知心狗狗我想她这一辈子也没有太多遗憾了!小喵她曾经风光过,曾经经历过生死,但她的高傲气质从未被磨灭,弥留之际可以找到一位朋友我真替她高兴!狗狗我一直没给他起名字,我觉得他不是狗他甚至比人都聪明,他是我的家人,包括小喵也一样他们都是我的家人,我觉得给他们起个名字就像是把他们当做宠物来看待一样,在这几个月里我也从来没有再叫过小喵的名字。狗狗是我见过最最好的狗狗,他知恩图报,对每一种动物甚至一直不和的猫都是笑脸相迎,甚至把自己也喜欢吃的肉留给猫咪。换成我们这个世界上又有几个人可以做到呀!很幸运我可以遇见他们两个,我用文字记录下这段珍贵的记忆但愿文字也能把我现在的感情也记录下来!他们是我见过最棒的猫咪和狗狗,作为我们家庭的一份子我这个做哥哥的为他们骄傲!这曾经幻想这是上帝派到人间教我做人的使者!没错就是上帝派过来的,他们的离开不过是回到本该属于他们的地方吧!
不说了,我的宠物粮到了我要去喂我的猫咪和狗狗了。“狗狗这么好吃的宠物粮你怎么不吃呀!你是在等她吗?”说着说着我哭成了泪人……
风,吹过巷口
文/竹叶儿
暮凉的冬,一抹斜阳照耀下的最后一缕光,淡淡的清洒。
一个悠长的小巷,风,轻轻的吹过,掀起的长发,透着一股妖娆。巷口婷立的那棵不知多少年的梧桐树,“沙沙”的摇动着干瘪的身躯,枝条下那一股萧瑟,像是诉说着自己的故事。
一条黄狗,就那么蜷缩在梧桐树下,在风穿行时,那毛发也随之微颤着,一呼一吸间,身躯也跟随抖动。听说这只狗,前几日,生了六个孩子,也许太劳累,在我轻轻走过它身边时,竟连眼皮也没有抬一下。微笑着,在黄狗处稍作停留,抚动了一下狗狗的皮毛,很暖,从狗狗身上渗入了指尖,轻轻的拍拍狗狗的头,许是感觉到了我的亲热,狗狗这才把眼眨动了一下,眼皮却透着慵懒。
这是张婶家的狗狗,每日就留恋在梧桐树下,看着我走了,来了,上班了,下班了。有时也会送我到单位门口,“汪汪”两声,像是说再见,然后,又安然的摇晃着身体,回到来的地方。也许是因了我的柔软,因了我每次亲热的抚摸,还有,时不时在吃饭前给它一些零零星星的食物,它才会时不时的送送我吧。
昨日,张婶那上初三的小儿子就抱着一只刚生的小狗给我看“姐,你看,我家的黄皮生的小狗狗,好玩吧。”我笑着,逗弄着小狗,安淡的说“叫阿姨。”他调皮的扬起眉梢,“不,就叫姐。”然后一连声的唤着“姐,姐……”就跑的不见了人影,我也只是笑笑,本是到了当阿姨的年龄,孩子们叫姐反而不自在起来。
风,吹起巷口的一缕尘沙,轻轻飞洒着。冬日里的尘沙好似很轻,随意的就飘起了很高,扬洒的没有边际,随后,谁也不知会落向何方,仰或是到天边。常常都想一些尘埃,总是想去掂量尘埃的重量。尘,轻微,谁又知道尘的份量,就如尘世纷扰里的我,也是轻轻的,只是安淡的去看一些关于尘世之外的故事,轻轻的,清清的,不问是是非非,只是默默的想在自己的城池里舞动文字。
站立巷口,向巷口外的街道张望,一辆又一辆的车,一辆又一辆的穿行,匆匆,又匆匆。带起了一地又一地的沙,在风里飞洒着,飞洒着……
这个冬,好像雪来的太少,天气干燥的要裂开了。仔细算来,也只是新年前后飘落些,还算厚吧。下雪时,我正病着,隔着病房的玻璃窗看到大片大片的雪花飞舞着,渲泄而下,就有想出去赏雪的冲动,可是还是未能出去。人生,总有那么多的不如意,也许正因有了这些不如意才叫人生吧,也许正因有了这些不如意,才有了那些唯美,遗憾与残缺也真是最美。
风,抚动的巷口,尘还是扬着,淡淡的,漫不经心的落在转角处积着的,前日未化的雪上。在阳光的照耀下,雪,混合着尘,尘缠绕着雪,已分不清何为雪,何为尘了,却已纠缠成了泥浆。先前融化了的,还残留着淡淡的痕迹,只有靠近墙根的,很少的一部分还在固守自己的城池,不肯接受阳光的照射,蜷缩在暖阳无法伸指的地方,可是,又能固守多久?明日,也会消失不见了。
朱伯朱婶不知何时站在我的身边,朱伯那浓重的甘肃口音响起“丫头,又等那混小子呢?”我轻轻的笑着“嗯,我在等他回家吃饭,他说快回来了,我在巷口望望他。”朱伯望着我笑,望我的瞬间,我却脸红了。
朱伯是老刑警,快七十岁的人了,眼神还是那么犀利,总觉得他一眼就能把人望穿。朱婶像是看懂了我红了的脸,也笑着“你这老不死的,看把人家娃都看的脸红了。”朱伯笑的更厉害了“行了,丫头,你等那混娃吧,我和你婶子散步去。”我浅浅的笑着“嗯,我等他一会儿,你和朱婶慢些,冬天天冷,别在外面太久,早点回去,路上小心。”说着话,朱伯朱婶也走了,只看见背影,蹒蹒跚跚着走远了。
望着背影,一股凄凉淡淡涌上心头。朱伯只有一个儿子,在地区某公司上班,去年娶了媳妇,一家人本该和和美美的生活,老两口也静等抱孙子,可是儿媳妇左看两位老人不顺眼,右看两位两人不顺眼,再加上朱婶常年身体不好,又有心脏病,朱伯一气之下就带着朱婶回到了这个小县城。还好,朱伯就是在这个小县城当了近四十年的刑警,这个小县城人情味儿又那么浓厚。
风,还是吹过巷口,那只老黄狗,依然在自己的日月里安静的打着鼾。梧桐树,还是被风逗弄的摇摇晃晃,那枝杆呼吸着风的气息,风似在与梧桐耳语“我就要把春给你带来了……”
我,只是静谧着自己的光阴,安安淡淡的,度着自己的日月,不管春还是秋,夏还是冬……
君问归期未有期
文/卢华
童年时,养猫捉老鼠,养狗看家,都是实用性,没有宠物一说。
那是一条淡黄色、肚皮和脸上混杂有白毛、耳朵眼睛不大、尾巴短小、嘴巴比较尖,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土狗,这种狗在农村到处可见。
我家住在街上,是从来不养狗的。至于这条狗是怎么到我家的,我已经没有了记忆,或许是捡的?我只记得母亲逼我们扔狗的情景。母亲叫我们扔狗,并不是她嫌脏,而是认为养狗太麻烦。生活贫瘠的年代,养人都勉强,家里年年超支,我们都成了生产队嫌弃的对象了。何况家里又窄促,连放狗窝的地方都没有。家徒四壁的屋也无需养狗来护卫。
母亲用她的大嗓门命令我们必须把狗扔了。母亲很强悍,脾气很暴躁。我们对母亲是又怨又害怕。现在想想她一个人拖着三个孩子不容易(那时还没有小妹),又是苦于生计的年月,心情哪会好呢。父亲远在外地工作,一个单身女人,强悍便是护身符。
扔狗的头晚,因为难过,我早早上了床,蒙住被子,哭成了泪人。泪水把枕头湿了一片,哭累了,终于睡了,连梦里都是伤心难过。
第二天,母亲把狗装在背篓里,让大弟背上,在母亲的再三催促下,我们姐弟三出发了。狗估计只有一个月大小,它站在背篓里很乖巧,除了偶尔撒娇嗷嗷几声,其余时间都很安静。它不知道我们是要抛弃它,很享受地在背篓里东张西望。走过长长的街道,到街的尽头,我们把背篓放下,轻轻的把它从背篓里抱出来放在那儿,然后一步一回头,依依不舍。可小狗像孩子跟脚似地,在后面跟来了,我们跑,它也跑,我们停下来,它也停下来,不叫,只是默默地跟在后面,睁着一双小眼,好奇地看着我们。无奈,我们只有重新背上它走得更远些,走出了街道,到了通往童家乡的公路上,还走了好长一段,然后放下它就飞跑。尽管它也在后面追,但太弱小了,终究还是没跑过我们。我们把它给扔了!
第二天,母亲起床到坡上干活,推开门,狗狗乖乖地蹲在门口。看见母亲,它汪汪汪地叫着,摇着小尾巴,像是撒娇,又像是抱怨。母亲心疼地将它抱在怀里,用手背温柔地摸着它的头,它不叫了,咪起了眼睛,像要睡去的婴儿。突然母亲大叫我们的名字,叫我们快起床。然后母亲来到我们床跟前,对我们布置任务,今天必须把狗扔掉。其实狗狗的叫声已经惊醒了我们。我们说并不是我们没有扔,是它又回来了。我们说狗狗那么喜欢我们家,就让狗狗留下吧。可母亲说什么也不同意。还说让我们把它背到更远的地方,走的路要曲里拐弯,不要走直路。末了,母亲用不容商量的语气要我们今天务必完成这个任务。说完,歉疚地用手背温柔地抚摸我们的脸。因为常年干活,她的手粗糙得很,所以打我们的时候就用巴掌,抚摸的时候就用手背。她抚摸的时候一定触到了我脸上的泪水,但她依然初衷不改。她走到门口还不忘转身叮嘱一遍。
按照母亲的要求,我们把狗背到了更远的地方,走出了街道,跨过了公路,在山坡田埂绕来绕去,曲里拐弯,给狗狗摆了个迷魂阵。
这次,狗狗再也没有回来。或许被喜欢它的人收养了。或许它从此成了流浪狗,独自浪迹天涯。也或许,它是识得路的,只因我们的绝情而决然离去。狗狗的世界我们不懂,人生的艰难狗狗也是不知啊!
后来的日子我常常梦见它,有时是看见它在新家,有时是四处流浪。君问归期未有期,醒来满是惆怅时。有时觉得自己负罪人生,就像始乱终弃的男女一样,似乎不爱,却又去招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