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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读后感

2024/05/08读后感

倚栏轩整理的《情人》读后感(精选13篇),供大家参考,大家一起看看吧。

《情人》读后感 篇1

用了一周零零碎碎的时间,将近13个小时,读完了赵先生的这部长篇巨作。初读实觉无味,洋洋洒洒如历史课本。对于一个爱看故事性书的我来说,可算的上是一种煎熬。小说采用倒序,插叙,以及顺序的写作方式,从赫德成为海关税务总司之后带领他与他的中国情人阿瑶的三个私生子回国开始。三种叙述方式穿插进行,这也是导致刚开始读时觉得混乱的原因之一。往后继续读下去,越来越觉颇有趣味,值得探究,当然也不舍半途而废了。由此,我还一度没忍住把要在这里说的话部分写在的阅读过程中的感想里。

这是怎样的一本书呢?大概是本可以让我时笑时哭,一边气愤一边惋惜,怀有一丝敬佩也有一丝痛恨的书吧。

赫德,如此熟悉的一个名字,我能“与他相遇”,能遇见此书,可以说是机缘巧合,也可算的上是命中注定。因为在我不知道赫德是谁的时候他就在我的脑海里了。一天突发奇想的检索了一下他,这就是我与赫德先生的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会面”。

罗伯特赫德,一个来自英国爱尔兰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的文学士,科学奖学金获得者。1854年,19岁的赫德偶得机会去做远东外交部随习翻译,从此拉开了他在华五十年的帷幕。年轻气盛的赫德先生在宁波做任期四年的随行翻译期间,结识了他的中国情人,也是故事的叙述者阿瑟的母亲,阿瑶,一个与他一起隐秘生活了七年并为他育有两儿一女,埋在他心里一生的女人。而对于一个满心事业抱负,只要一个门当户对的婚姻的赫德来说,阿瑶,以及他们的.孩子,无疑不是最好的选择,甚至一度被他认为是他人生的污点,这也就注定了他们一生的颠沛流离,不断地被抛弃再抛弃。所以他回到爱尔兰娶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简赫斯特,最后也是貌合神离,悲剧收场。从这一点以及刚开始生活放荡的赫德来说,实在让人鄙夷,但从另一方面看,正是他的这些经历让他在随后的时间里一直清心寡欲,满心工作。而且赫德本人非常具有识人眼光,且善于结交,比如恭亲王奕忻就是最好的代表,为他成为晚清海关税务总司以及在海关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1858年,他被派遣至广州领事馆做助理。太平天国运动期间,他向恭亲王提议购买军舰,阴错阳差扳倒了他的顶头上司李泰国,一个傲慢无礼目中无人的英国人。赫德一跃成为代理海关税务总司,随后转正,至此,他的在华政治生涯正式登上历史舞台。事实证明,这个行事谨慎,处事严密周全,眼光长远的英国人,确实担得起大清海关税务总司的职衔。从太平天国运动,义和团运动,以及英国公使的死引发的外交事件等中,都可以看的出这个精明的英国人处理起争端令人佩服。善于利用一切资源,尽最大可能解决一切纷争,因为他深知只有和平才能给他的国家也给大清带来最大的利益,一旦大清不保,这个活着的钱袋子就不在了。在处理两国争端时,这个中国通,以各种变相手段让大清蒙受损失却没有引起大清官员的发对或恼怒,同时也平息了英国人的怒火。赫德在华将近五十年,影响深远。甚至在1908年回国时仍冠海关税务总司职衔。1911年逝世于英国白金汉郡的马洛,清朝追授他为太子太保。至此过完了他跌宕起伏惊心动魄的一生。

其中,小说中关于阿瑟的恋人去世时的一段话,也颇有感触:不要哭,孩子,她是去了永生的天国,一个我们所有人都要去的地方。等到有一天,跨过了生命的子午线,我们所有人都要在那里和亲人重逢。但我们不能自己去寻找死亡,如果我们爱上了死亡,陶醉于它的魅力,我们在生命的黎明就没有一席之地。我们就会变得像深水里的鱼,由于习惯了黑暗而没有了眼睛。

还有他在义和团运动时,面对最艰难的境况说:我们有一半的人会死在武力的魔爪下,还有一半人会因为饥饿吃尽苦头,一个人的一生中很少会遇到围攻公使馆这样的事件,每个人的生活里都会有一些里程碑,就把这当做我们生活的里程碑吧。

也可见其处事态度。

以及他对李鸿章的评判都可让人称其风度,在另一层面上也激起了我想读关于这个风云人物的书籍。

但他认为,尽管李鸿章腐败、不诚实和机会主义,但他是个行动的人,只要他认准的事,就一定会去做好,在这一点上他尊重李鸿章

书中可圈可点的地方甚多,而我对于此书的感悟也只是冰山一角,总是忘性比记性好的我能写这么长的书评算是第一次,虽然总觉得还有什么话没说,那就留着我再次读的时候再说吧。

《情人》读后感 篇2

当你老了,皮肉在与地心引力的对抗中败下阵来,岁月撕碎了你曾经娇美的面庞,那些爱你青春欢畅时辰的人不再围转在你身边,那么,唯有一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而这爱,不会随时间的消失而消逝。

时光总是来去匆匆,在沙漏的流泻中,在行往目的地的路途中,在冬日的枯桠的缝隙中,不缓不急的穿过。诚然,他是如此的从容不迫,从容不迫到我们都忘记了他的存在,于是忽然地翻开日历,发现圣诞即将来临。一年两年,就是这样匆匆过去。前些日子看朋友的相册,一页页地翻,从17到20岁,一岁不落,看到那些曾经稚气未褪的面庞,在一两年之后,已有了变化,成熟稳重渐渐匿于举手投足之中。我蓦地感到有些恐怖。岁月在脸上刻下一道一道衰老的痕迹,像一个冷面的杀手,无声无息地将我们引向死亡。

杜拉斯仿佛并不具备完整叙事的能力。《情人》更像是她一个人的喃喃呓语,文字支离破碎,仅仅作为情感表达的需要,在平静流淌的文字下汹涌的情感猛烈地冲撞。那个白人少女受到的无可释放的家庭压抑,中国男人本性的怯懦,都从对方那里获得了弥补。白人少女,从头到尾都不曾说出那个中国男人的名字,而电话那头的那个人却告诉她“他会爱她爱到他死。”不得不爱,不能不爱,白人少女的出现之于中国男人,恰似枯冷无光的冬日里的盛夏,将他身体内所有冬眠着的情感释放出来,爱已经深入骨髓,随血液在身体内滚动,生命不死,爱情不死,即便身边是珠翠满头金玉满身的温顺妻子,那个身影却一直一直横陈在他的眼前。一两年的相处时光已把从此以后的人生格调一一描绘下,故此,中国男人的爱是不死的。

这是一个老人在耄耋之年的回忆。那些被酒精,任性的生活充斥着的年少,在一个温暖的午后,被零零碎碎地从回忆里捡拾出来,锋利的,如刀般。

生命势必屈服于时间。而唯有那些真切的情感会一直存在。

我们企求且期待着白首不相离,就算朝如青丝暮成雪,也可坦然。

岁月忽已晚,仿佛能够看到那汉唐的琵琶女在浔阳江畔续续弹着那些少年的情事,那鬓白的露丝说起曾经的那么一场动人心魄义无反顾的泰坦尼克号的爱恋,那命途多舛的班婕纾垂泪低吟着物是人非,王国维感慨着最是留不住的红颜辞镜花辞……

青春能几何?青春能几何?

或许因为如此,张爱玲才恐慌的宣言“八岁要梳爱司头,十岁要穿高跟鞋”,把所有所有,想吃的,想穿的,想用的,吃尽,穿尽,用尽,如果注定要老去,那么也要漂亮从容地老去。

因为岁月,总是在不经意间流失,而唯有迟钝的人们,在失去青春之后才叹道“岁月忽已晚”。

《情人》读后感 篇3

一直以为,杜拉斯的小说无论是它的主题还是叙事,都并不是能轻易被读者接受或是被广泛阅读的。但是我在大学时买到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情人·乌发碧眼》,已经是第11次印刷了。如今又重新装帧出版,追捧的人依然不减当年的热情。

6年的时间,一直不断尝试阅读这本书,一直不断缩小与这本书的距离,但到现在才发现,一直都和这本书保持着对等的距离。如隔岸相望,早已彼此熟悉了解,但仍无法触碰。

但或许,这亦是阅读杜拉斯最好的距离。

不客气的说,杜拉斯绝对是一个自恋的作家。因为小说中到处都留着她的影子,重重叠叠,支离破碎。“小说有时比生活还真实。”她说。她醉心于回忆和叙述,对文字和词语产生迷恋。这迷恋,使得她的小说充满了破碎的片段。

极其简单的情节,在杜拉斯的笔下被分割成碎片,一个完整的句子,表述着简单的事实,被拆散、被打破,被割裂;而承载着某种不定的情境、状态的长句终于走到 尽头时却遭遇到猝不及防的质疑和否定。散文诗式的段落让回忆、愿望、想象蔓延于文字的空隙之中,重新编织的画面,有了立体延伸的深度。从而她的创作呈现一 种“无疆界”的状态。她霸气十足,从不以读者为上帝,充满对文字占有的暴力。破碎的语言,冷枯而尖锐。她宁愿牺牲意义,也要保持文本的距离。“写出艰涩 的,但是催人泪下的小说”。她只与灵魂的'契合者沟通。

曾看到一个很精彩的比喻:杜拉斯就像成语故事里的刻舟求剑者,在横渡湄公河时,一不小心迷失了爱情,她永不疲倦的打捞着记忆。她将爱人的形象刻在被太平洋的潮水不断冲刷的堤坝上。她已经在这里沉沦。

对一段关于爱情的历史的反复索绕,想来这是人们能更普遍接受《情人》的重要原因:从晦涩的文字中找到了最浅显的主题——爱情。许多人看到的是爱到尽头的孤 独感,看到绝望无助的性愛,或者看到无言悲怆的别离。人们迷恋沉醉于杜拉斯的文字所描写的那段激烈但又无助的异国之恋。

杜拉斯从未写过一场恋爱,她只写爱情,关于“他”和“她”的爱情。 “他”和“她”不代表某个人,他们只是两点,而杜拉斯将他们放置在世上相距最远的地方,无论怎样相遇、靠近、相爱甚至交付彼此,每个人都无法逾越自身,他 们永远走不出出发的位置。她说:“或许就是因为爱情的遥不可及才显得弥足珍贵。” 杜拉斯笔下的爱情便是如此:欲望的灼热、绝望的冰凉,碰撞的喧嚣、归复的沉寂。永远无法接近的距离。

---再次看到《情人》,想起了大学里那些陽光灼热的夏日。曾经的文字,现在来曝曝光,亦是纪念。

《情人》读后感 篇4

《情人》上海译文出版社(20xx年8月1日),译者王道乾。本书讲述了:玛格丽特·杜拉斯是法国当代著名的小说家、剧作家、记者和电影艺术家。本书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作品,以法国殖民者在越南的生活为背景,描写了一名贫穷的法国少女与富有的华裔少爷之间深沉而无望的爱情,笔触深达人性中某些最根本、最隐秘的特质,催人深思。小说中自始至终涌动的情感力量甚至超越了高超的写作技巧,具有极强的感染力。

这部小说是一本震动过巴黎的书,一本震动过世界的书。是属于玛格丽特。杜拉斯缠绵悱恻的书。

故事开篇:"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在风尘的岁月长河里,杜拉斯回眸自己年轻时的恋情,无限的沧桑尽在其中。往事在七十年在时光隧道里,既清晰又朦胧,那是一场刻骨铭心的爱,一场孤独绝望的爱,一场令人痴迷、令人心醉的爱,那是一个少女的初恋。

这并非杜拉斯所写的《情人》,而是杜拉斯晚年的小情人所写的回忆杜拉斯的。他们的年龄相差很远,但爱却很深很浓。

杨·安德烈亚——杜拉斯生命中最后的也是陪伴她最久的的一个年轻情人。

晚年的杜拉斯酗酒很厉害,到了无法自制的地步。是杨让她远离了酒精的侵袭,恢复写作的能力。据说,杜拉斯去世后,杨也随之悄然失踪,仿佛一根飘逝的苇草,与杜拉斯演绎完一场堪称“经典”的爱情之后,他的生命的热度也随之消失。

《情人》读后感 篇5

说实话,这本书的前半部分我并不看好,被冗长繁杂的文字和时间模糊的跨度折磨的丧失信心,我甚至怀疑过这本书的水准。但是反复的劝慰自己,它肯定有它的独到之处,否则也不会有如此高的成就。于是我重新整理思绪,再次进入到角色里面。才发觉,作者之所以长篇累牍的叙述家庭琐事和社会背景,是为了迎合她的内心感受,她想让读者们知道,她所有的爱恨情仇,都是基于她的生活背景。如果认识原来的我,就会原谅现在的我。

最令人感慨的'就是男女主人公之间深沉而无望的爱情,在那样的年代,他们的结合是错误的。但是,对于他们自身而言,是无比幸福而快乐的。然而,故事最终仍旧是个悲剧。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莫过于,两个人明明相爱却不能在一起。那是怎样的一种时间和空间的惆怅和折磨呢?

这本书最精彩的地方是后半部分,作者的笔锋愈加凝练,一段段色彩凝重的自然风景把故事渲染的美丽而绝望。而男女主人公无时无刻不在承受离别的撕心裂肺和伤心欲绝。爱,不能光明正大的爱;恨,只能压制的心底。看着揪心,摸着疼,真是无尽沧桑尽在其中啊。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妹,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我常常忆起这个只有我自己还能回想起而从未向别人谈及的形象。它一直在那里,在那昔日的寂静之中,令我赞叹不止。这是所有形象中最使我惬意,也是我最熟悉、最为之心荡神驰的一个形象。”

《情人》读后感 篇6

很多书以前都碰过,只是没兴趣翻开,昨天才发现这是王小波竭力推荐的小说,于是才耐心地读了一遍,这篇小说很短,所以根本无需跳着读,第一遍读并未发翻译文字有多高明。

或许各人对文体的嗜好不一样,但内容确实是惊到我了,整篇文字都是抑郁凌厉的,这是女主整个家庭的底色,她的大哥哥性格描写尤其让人觉得真实恐怖,我承认世界确实是有这样一类人存在的,他们自带阴森森的邪气,到那里就弥漫到那里,如果你抵抗力差,他就会伸出无数的'触角,侵犯你,让你变得一样的懦弱疯狂竭斯底里。如果是你的亲人,你的生活或许就再也不能平静。其实很多人的潜意识里都有这样劣根性存在,只不过大多数人隐藏得很好。

这篇文章和《呼啸山庄》《马佐夫兄弟》的风格类似,人物的性格用现在话说是双相情感障碍,躁郁和抑郁并存,他们对自己的行为也没有控制力,表现出的都是极端的行为。或许上帝是公平的,很多天才都是这样的人,

天才和疯子只有一步之遥。

《情人》读后感 篇7

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情人》

当你老了,皮肉在与地心引力的对抗中败下阵来,岁月撕碎了你曾经娇美的面庞,那些爱你青春欢畅时辰的人不再围转在你身边,那么,唯有一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而这爱,不会随时间的消失而消逝。

时光总是来去匆匆,在沙漏的流泻中,在行往目的地的路途中,在冬日的枯桠的缝隙中,不缓不急的穿过。诚然,他是如此的从容不迫,从容不迫到我们都忘记了他的存在,于是忽然地翻开日历,发现圣诞即将来临。一年两年,就是这样匆匆过去。前些日子看朋友的相册,一页页地翻,从17到20岁,一岁不落,看到那些曾经稚气未褪的面庞,在一两年之后,已有了变化,成熟稳重渐渐匿于举手投足之中。我蓦地感到有些恐怖。岁月在脸上刻下一道一道衰老的痕迹,像一个冷面的杀手,无声无息地将我们引向死亡。

杜拉斯仿佛并不具备完整叙事的能力。《情人》更像是她一个人的喃喃呓语,文字支离破碎,仅仅作为情感表达的需要,在平静流淌的文字下汹涌的情感猛烈地冲撞。那个白人少女受到的无可释放的家庭压抑,中国男人本性的怯懦,都从对方那里获得了弥补。白人少女,从头到尾都不曾说出那个中国男人的名字,而电话那头的那个人却告诉她“他会爱她爱到他死。”不得不爱,不能不爱,白人少女的出现之于中国男人,恰似枯冷无光的冬日里的盛夏,将他身体内所有冬眠着的情感释放出来,爱已经深入骨髓,随血液在身体内滚动,生命不死,爱情不死,即便身边是珠翠满头金玉满身的温顺妻子,那个身影却一直一直横陈在他的眼前。一两年的相处时光已把从此以后的人生格调一一描绘下,故此,中国男人的爱是不死的。

这是一个老人在耄耋之年的回忆。那些被酒精,任性的生活充斥着的年少,在一个温暖的午后,被零零碎碎地从回忆里捡拾出来,锋利的.,如刀般。

生命势必屈服于时间。而唯有那些真切的情感会一直存在。

我们企求且期待着白首不相离,就算朝如青丝暮成雪,也可坦然。

岁月忽已晚,仿佛能够看到那汉唐的琵琶女在浔阳江畔续续弹着那些少年的情事,那鬓白的露丝说起曾经的那么一场动人心魄义无反顾的泰坦尼克号的爱恋,那命途多舛的班婕纾垂泪低吟着物是人非,王国维感慨着最是留不住的红颜辞镜花辞……

青春能几何?青春能几何?

或许因为如此,张爱玲才恐慌的宣言“八岁要梳爱司头,十岁要穿高跟鞋”,把所有所有,想吃的,想穿的,想用的,吃尽,穿尽,用尽,如果注定要老去,那么也要漂亮从容地老去。

因为岁月,总是在不经意间流失,而唯有迟钝的人们,在失去青春之后才叹道“岁月忽已晚”。

《情人》读后感 篇8

《情人》其畅销之剧足可与《飘》相媲美。一个饱经风霜的女人在白发暮年之际,回眸那段尘封已久的异国恋情,居然有力量把爱与恨演绎得如此动人心魄,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人间少有的奇迹。她在作品里所表现的那种伤痛,那种无助,那种绝望,那种爱到尽头的孤独,使人流涕,使人痴迷。那是一种无法理解但可提察的苍茫恒源的美丽,也是最能震撼读者心灵的核心所在。

一九八零年夏天,杜拉斯六十六岁的时候,一个二十七岁的年轻人走进了她的人生,与她共同编织了她一生中最神奇的,最动人的爱情故事。

看完了这部小说我泪流满面,我被他们那种超俗的爱恋所感动。现在社会情人是一个贬义词,是说有家庭人的情人。而杜拉斯和她的情人都是无婚姻关系的单身男女,其实他们是一种事实婚姻吧。在我心里他们是真正的夫妻。一对男女可以超越年龄的约束和世俗的压力而生活到一方老死真让我感到情爱的伟大与神圣。现在的男人追求的是青春与美貌,寻找的是肉体的刺激与享受。杜拉斯的情人—扬·安德烈他所追求的是情、是杜拉斯灵魂的美、是杜拉斯的奇异的思想和超人的才华、是杜拉斯人格的魅力!

现在的女人追求的是男人的钱财、男人的权势利益,追求的是物质上的享受。谁还会再为爱情去树立丰碑,坚守一块心中的乐园?男男女女活的好现实,非常现实的活着,平淡了就出去风风火火的'玩一玩;家庭是家庭,恋爱是恋爱,分的清清楚楚,又有几人能把爱情进行到老,恪守到死?唯一与忠贞只是嘴边的一个遥远的童话。

在我眼里,情人—杨·安德烈是一位真正的懂得爱的男人,杜拉斯一个快七十岁的女人即使再会保养再显得年轻也不会有少女柔嫩的肌肤和充满激情有活力的身体了。他爱的是她的才华他们在一起的动力是两颗心的交融,心灵的吸引。现代人又有谁还会为品行的高贵,灵魂的纯洁而感动呢?

亲爱的朋友,我为他们高歌!为他们祝福!祝福他们在天堂一样的幸福快乐,做神仙伴侣逍遥自在,享受爱的甜情蜜意。

《情人》读后感 篇9

情人,若只是一种欲望交流意义上的情人,会简单也肤浅的多。若已经关乎灵魂上的东西,就变得复杂和不好收拾了。欲望本身不是真正的痛苦,是欲望被人赋予道德意义上的评判,道德一旦否定某些事,就痛苦甚至令人绝望。

早熟的杜拉斯在15岁那年,站在湄公河一条渡船上,船的旁边有一辆黑色的轿车,这位比她大12岁的华裔男子主动送她去学校,于是故事开始。他们在一座单间公寓私会,她奉献她的童贞,之后常在此幽会。男人疯狂的爱着她。第一次,她对他说:我另可让你不要爱我。即便是爱我,我也希望你像和那些女人习惯做的那样做起来。对她而言,她需要的是他的钱,而已。这个安然的女人生活在如此怪异扭曲的家庭背景下,一个绝望病态的母亲,一个嗜赌如命可怖的大哥哥,一个“什么都不理解而什么都怕”的'小哥哥。母亲如此羞耻与她女儿的不堪行为,却满足于女儿这种方式下的金钱供应。人生不只是如初见,过程只是为结局做铺垫。中国男人最后与素未谋面的中国姑娘结婚,作为情人的她也是结了婚、生育、离婚并开始写作。当她已经老了,这个男人对她说: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我享受绝望的东西,它有无力之感,变得凄美,它不再落入世俗的冷眼旁观之中,好像绝望的事情本身已经为此付出代价,甚至超乎那种代价了。

语言很破碎、随意,就像破碎、随意的灵。但是这一切又不是失控的,似乎增添了很多维度。不用投以同情或绝望的目光对情人,情人将人之性欲释放出来,把羞耻刺穿剥落交给爱情。罪恶是可以被善所包容。人回归到原本可以获得的欢乐之中。“吻在身上,催人泪下。流泪哭泣竟是对过去、对未来都是一种安慰。”“他呼吸着她的面容。他呼吸着眼前的一个孩子,他两眼闭着呼吸着她的呼吸,吸取她身上发出的热气。”“他怎么说,就让他照他所说的去做,去寻求,去找,去拿,去取,很好,都好,没有多余的渣滓,一切渣滓都经过重新包装,一切都随着急水湍流裹而去,一切都在欲望的威力下被冲决。”

矛盾只是矛盾,似乎不会溶解不会顺应规律循环。的确,这种爱情很新,很强烈,强行的现世力量,打破的只是爱情的形式,却内化了爱情的内容。小小的情人是个爱玩火自焚的人,厚颜无耻和纯洁无暇都是内涵。按照她的绝望,我也只是短暂寻找一点虚妄的情欲。

《情人》读后感 篇10

看法国女作家杜拉斯的《情人》时,感觉它有着叶芝诗作《当你年老》和小仲马作品《茶花女》的味道。

看完整部小说后却只想用一句话评价它:两个小孩的爱情。

至于这部小说的魅力,前言部分说得很清楚,是《情人》使杜拉斯这个让人难懂的作家受到了出乎意料的欢迎。

的确,杜拉斯并不是一位通俗小说家,但她在《情人》中的语言就很能抓住读者的心。

比如开头,她借用一个男人的语言作为开场白:“……大家都说您年轻的时候很漂亮,而我是想告诉您,依我看来,您现在比年轻的时候更漂亮,你从前那张少女的面孔远不如今天这副被毁坏的容颜更使我喜欢。

(也就是这话让我想到了叶芝的《当你年老》)。

这样的开头自然就引出了下文的回忆,引出了那个穷苦的、穿着不伦不类的白人小女孩和富有的中国情人的爱情。

白人小女孩“我”才十五半,心理和生理年龄都属于孩子。

而“我”的中国情人虽然是成年人,却也处处显露出小孩的特征,他不工作,爱玩,依靠父亲生活,心灵单纯。

这两个具有共性的躯壳,在湄公河的渡船上相遇后,开始了充满激情和绝望的爱情之旅。

尽管结局在两人的相遇就已经注定。

但这个失败的爱情不是因为主人公彼此年龄的悬殊和国籍的不同,而是与中国情人的父亲有关。

父亲是富翁,希望儿子和一个门当户对的'中国女人结婚。

父亲知道儿子离不开他的钱,白人小姑娘的家庭也需要钱,就用钱买断了他们的爱情。

看到这里,你一定会惊呼,《情人》里面的父亲和《茶花女》里的父亲何其相似!

但有所不同的是,《情人》的女主人公比茶花女幸运,因为得到一笔钱,女孩离开西贡去法国继续念书,后来几经结婚、生育、结婚、写书。

本来以为故事看到这里也就结束了,但昔日的中国情人打来了电话,作家就用这个电话内容作了结尾。

中国情人在电话里说,他和从前一样,仍然爱着她,他永远无法扯断对她的爱,他将至死爱着她。

这样的结尾脱泥带水,却省掉了读者的遗憾。

这样的爱情有悲伤,却不令人感到悲哀。

关上《情人》时,我想起了某位心理学家的观点,他认为人都具有两种角色,即成年人的外表和内在的小孩、外表的小孩和内在的成年人,当两种角色在体内发生冲突时,性格的矛盾就出来了。

所以,大多数人在现实生活中都活得很压抑。

而《情人》这部小说让压抑的人性得到了释放,那自说自话的叙述方式也让违反传统的感情有了力量和纯度。

所以,作为一个小说家,杜拉斯是成功的。

最后,再说一句废话,处在爱情里的男女都会像孩子一样痴而纯,让我们去理解自己和他们吧。

《情人》读后感 篇11

不知是否是一次邂逅,无意间发现你,杜拉斯的《情人》。让我这般狂热,杜拉斯的作品代表着激情和疯狂,以至于第一次看《情人》没有真正看懂,男女主人公爱的取向和作者的创作意图似乎不可思议。

带着这种遗憾,再次看杜拉斯的《情人》是一个月以前的事了,《情人》用梦呓一般的笔触,描写了一段不能理解的异国恋情。在西贡的.湄公河上邂逅了她的中国情人后,她惊心动魄地开始叙述她的爱情。在这种爱情中,甚至有一种灵与肉的冲撞与升华。

故事没有结尾,但正是因为没有结尾才有了《情人》的永恒。 当她看着船一点一点离岸而去时,当她看着那个如此爱她的人永远消失在视野时,当她偷偷躲在船舱里哭泣时......其实,这时我才真正读懂,应该为他们高兴什么,他们永远活在彼此的回忆里,可以在老去时对她(他)说:我还记得你......

《情人》读后感 篇12

记忆中不是第一次看这本小说,以前潦草的看过一遍,但不够静心。私以为这本书要有一定的阅读品味才能认真的看完,我尽量克制自己不刷网文了,因为网文刷多了的确会影响阅读品味。这本书以后应该还会再看。

很喜欢这本书叙事的时间线和结构、时空打乱,回忆、插叙、倒叙混在一起,维系它们的是爱情,而爱情是用电影一样的语言,镜头般的画面感来表现。写《情人》的时候杜拉斯已经70岁了,都说她生活中的情人与她演绎的爱情故事比她的小说更传奇、更有戏剧性。而那个时候,她文笔纯熟,想要如何表达任她信手拈来。

很喜欢情人这个词,像是融在黄昏时分,懒洋洋的光线里的一种若隐若现的罗曼蒂克,宝贝,你越是抓不住呀,它越是挠人心尖儿。杜拉斯不愧是写电影剧本的,我在想,她在写这本小说的时候,在构造这个故事的时候,就在想象中用电影该如何表现每一帧画面了吧。

情人,这两个字轻声读来,是绵长的缠绵。其实不同年纪的女人,都有其独特的味道。而十几岁的少女,带有青春时独有的青草香味,她们是清晨里玫瑰花上剔透的露,是山谷里悬崖上等待开放的桃花,她们不需要做太多,只是不经意的一颦一笑,对一些人来说便是让人欲罢不能的毒药。

“我已经老了。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个经典的开头我读过无数遍。有时看她的文,料想,我要是男人,我也会无可救药般爱上她。毁灭又如何,如果有人,让你愿意爱她,爱得咬牙切齿,融进每一寸彼此触摸过的肌肤,每一声耳旁轻语过的叹息,每一缕夜晚倾诉过的灵魂,幸与不幸又如何,自此老去又如何,不痛快不罢休。

有些小姑娘呀,像枚小妖精。

《情人》读后感 篇13

《儿子与情人》是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发表于1913年。本书由英国作家戴维·赫伯特·劳伦斯创作,是他的半自传体作品。这本书是作者的成名作,在英国有着广泛的影响力。

最初,该书被归类为色情文学,很多地方禁止发行它。20世纪60年代以后,随着人们对这部作品认识的深入,它开始享誉世界;1999年,小说被评为“20世纪英国百部最佳小说”。

本书的创作背景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个人背景和时代背景。首先,关于个人背景。《儿子与情人》这本书是作者在其个人经历的基础上创作出来的。劳伦斯的母亲出身于一个英国中产阶级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后来因为家道中落嫁给了劳伦斯的父亲。婚后,由于思想、性格等方面的不合,夫妻俩经常吵架,家庭不是很和谐。在孩子出生后,他的母亲把全部心思放在了孩子身上。然后,关于时代背景。这本书创作于20世纪初,当时,女性主义浪潮兴起,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这引发了劳伦斯关于女性社会地位的思考。另外,当时社会,工业革命在一定程度上给自然以及人的生命活力带来了破坏。这本书就这一问题提出了反工业化的观点,歌颂了自然美和生命力,鼓励人们实现情感自由和性自由。

这本书的内容比较多,情节比较丰富,主人公是保罗。故事的前半部分主要讲述了保罗父母的婚姻生活。保罗的父亲莫雷尔是一个英俊的矿工,莫雷尔夫人出身于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他们在一个舞会上一见钟情然后步入婚姻。但是结婚之后,由于性格和观念的不合,这对夫妇经常吵架,莫雷尔夫人对于丈夫的爱也逐渐消失了,她对丈夫越来越冷漠。在孩子出生后,她开始把她的全部精力都扑在孩子身上,孩子们和她统一战线都不喜欢他们的父亲,家里经常有冲突。莫雷尔夫人把她的孩子们培养的很好,他们都很优秀,尤其是大儿子威廉,他让莫雷尔夫人感到十分骄傲。可是后来,威廉因病去世了。于是,这位母亲她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了二儿子保罗身上,她在精神上控制保罗,对他有一种占有性的爱,这让保罗十分压抑和痛苦。保罗的第一个女友米丽安和保罗兴趣相投,他们成为了恋人。可是米丽安也是一个比较精神世界的人,她希望保罗在精神上属于她。这让莫雷尔夫人十分不安,于是她对保罗与米丽安的恋情持反对态度。保罗一方面觉得愧对母亲,一方面又喜欢自己的女朋友,这让他感到十分痛苦,他们的恋情也受到了影响,最终走向了结束。保罗的第二个情人克拉拉是一个有夫之妇,她和保罗之间的关系十分畸形。保罗和他交往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性欲,但是他清楚的知道自己不会娶她,克拉拉也清楚的知道自己不会离婚。他们在一起是为了互相寻求安慰。在保罗的这段感情中,莫雷尔太太也试图干涉,但是她没能成功,最终无可奈何的死去了。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以为它是一个有趣的故事,对它抱有很大的期待。可是随着情节的推进,我越来越烦躁而且感到压抑,因为它又长又无聊,而且文笔不够吸引人,虽然作品的主题比较有特点,但是不能让人很明显的感受到。在整本书读完之后我还是处于读不懂状态。但是一本书看完,总是会有一点收获。

首先,从开头开始思考。书的上半部分主要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写莫雷尔夫妇的婚姻生活。看这一部分的时候,我的感受就是:结婚一定要好好挑选结婚对象。莫雷尔夫人和他的丈夫根本不是一个阶层的人,就因为舞会上一见钟情就仓促的决定结婚,然后婚姻生活十分不幸福。这种结果其实是很容易理解的,他们俩从外表上看郎才女貌,似乎很合适,但是教育水平、思想观念、教养、性格等内在的差距是没有办法消除的。这些差距横亘在那里,得不到解决,然后就会发生冲突,日子就过不到一起去。可是他们俩在结婚之前,根本没有考虑过这些,盲目的就结婚了,这就是婚姻不幸福的根源所在。所以,结婚不是小事,一定要考虑清楚对方是不是适合在一起生活,不能草率对待。

莫雷尔夫妇在有了孩子之后仍然经常吵架,孩子们都不喜欢父亲,每次他回来了,家里就会变得安静。偶尔父母会在夜里吵架,每到这个时候,威廉和安妮就紧张到睡不着觉。我看到这的时候是非常难过的,深刻的意识到了一个问题:不和睦的家庭对于年幼孩子心灵的伤害是是非常大的。父母是孩子们的榜样,是一个家庭的主要支柱,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可能对孩子造成影响。如果父母不能给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那么这个孩子在家庭里幸福感就会大大减少,这甚至会给他或她带来伤害。在我看来,父母有义务给孩子营造一个和睦的家庭氛围,既然把他生下来就要努力让他幸福成长,而不是让他终日看自己的父母互相伤害。

莫尔顿夫妇的孩子们长大之后,故事进入第二阶段,情节开始复杂起来。莫尔顿夫人失去了大儿子威廉之后,开始把全部心血放在二儿子保罗身上,这给了保罗很大的精神压力,让他很痛苦。这种母子之间奇怪的感情让我在读的过程中有一种深切的窒息感。保罗一直承受着母亲这种压迫,他按照母亲的意愿工作、学习,甚至连谈恋爱都小心翼翼。我觉得这一方面是莫尔顿夫人的错,她对于儿子的爱是畸形的而且缺失理智的,她不应该把婚姻的不幸变成压力施加在儿子身上。另一方面,我认为这种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是保罗的懦弱造成的,他不敢反抗母亲,因此在很多方面都要受到母亲的限制,从而让他养成了一种犹豫不决的性格。我认为保罗是非常让人同情的,他在压力下失去了情感上的自由,但是却不敢反抗,终日处于痛苦和纠结之中。从这种奇怪的关系中我们就可以得出两个道理,一个就是作为家长应该理智地对待孩子,爱他们的同时也要尊重他们自己的思想和决定;除此之外,作为孩子应该有自己独立的思维,不能一味地依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