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故事
岁月故事(精选20篇)
岁月流金—在大姨家
文/金磊
好久没见到大姨了,春节将至,我这两天又不忙,是该去探望探望她老人家了。
我带着礼品,还没进门便“大姨,大姨!…”叫个不停。“是小磊磊(只有大姨才会叫我这个三十多岁的壮年小小名)来了!”,大姨非常高兴,赶紧招呼我进屋。还没到中午就让姨夫张罗着买菜做饭,非得让我跟表哥多喝几杯不可。
老人家里,没有现代化的装修,也没有什么时尚的电器,而它却拥有另一面的美。清净而自然,更重要的是,在这里可以勾起我许许多多儿时美好的回忆!
我喜欢欣赏大姨卧室桌子上一张张略微发黄而排列整齐的老照片:那两个扎着长辫的靓丽的“电影明星”,其实正是年轻时的妈妈和大姨姊妹俩,可叹光阴似箭,如今她们已然白发斑斑了;表哥表姐好酷,穿着整洁庄重的学生服,也大概只有七八十年代的少年才是这个形象吧;还有我小时候胖乎乎,很可爱的那张,就是在自己家里也很难找到的呀!…,多么珍贵的家族纪念!
大姨家可谓是我小时候最爱去的地方了,这里周围环境很好,有城中心广场,有清幽的护城河,还有繁华的街道。每次来,大姨和姨夫总是给我去饭店买炒菜,端那种很好喝的肉丝汤,至今我还没有忘记它鲜美的味道呢!
记得那年元宵节,大姨掚我去她家附近大街看花灯游行表演。各种款式,而且颜色各异的灯笼,汇集成流动的海洋,有小鲤鱼,有红公鸡,有大轮船,还有战斗机呢…,令人目不暇接,场面十分震撼。大姨抱着我也加入了游行的行列,我边吃糖葫芦便观赏欢呼,开心极了!
当大姨忙的时候,她便派表哥照顾我,带我玩。我们两兄弟常到广场学打拳,在护城河的柳树下放鞭炮…我们最喜欢的是去看闭路电视,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次,表哥买了许多好吃的零食,我俩边吃边看一个叫做《六残英雄》的令少年儿童轰动的武打片,这在当时可以说是最时尚的享受了。而表哥非常乐意照顾我,因为只有在照顾我时,他才可以得到以上的种种待遇呀!
下午,临走时,老人家把她积攒多日的那点“家底”全都给了我,不知谁送给她的品相优质的大苹果啦,她自己做的春卷、辣椒面什么的,全都打包放在了我车子上。经我极力推辞,大姨才象征性地给自己留下两只苹果。大姨一家人一直送了我很远,很远。
世态炎凉,人情冷暖,整个社会都在发生剧变。而永恒不变的呢?是大姨心中那个她永远疼爱的“小磊磊”,还有小磊磊心中永远慈爱亲切的“大姨”啊!
忆往昔岁月 看今朝风华
文/黄海波
白底白边,黑布鞋面,一根带横穿脚面,这样的白边鞋40岁以上的太原女性大概都穿过。闫春荣记得自己从小就穿白边鞋,是不分男女款的白底白边黑色懒汉鞋。到了上世纪70年代中期,市场上出现了这款一根带布鞋,跟懒汉鞋一比,式样秀气,一下子便流行起来。
闫春荣说,这就是那个时候的时尚,非常单一。一流行啥,周围的人都穿。她家住河西,买东西一般都在义井百货、西宫百货,偶尔会进城——住在汾河以西的人从来不觉得自己是城里人。不管城里还是城外,卖的都是这一种鞋。
白边鞋穿的就是一个干净,尤其是白边,必须随时保持耀眼的洁白。每次刷了鞋,闫春荣都要拿卫生纸沿着鞋子的白布边细细包一圈,这样晾干的鞋边才不会泛黄。穿到后来实在洗不出来颜色了,就用白粉笔把鞋边涂成白的,一路走一路掉粉。一双鞋要两元多钱,不穿烂绝对不会买新的。1979年,闫春荣从太原十三中毕业,考上了河西中专。那个暑假,她第一次穿上了皮鞋——一双平底女式猪皮鞋,亲戚在北京花10元钱买回来的。中专要求很严,不能烫头,不能穿奇装异服,她不敢买高跟鞋,怕老师找她谈话。
直到上班,她才到柳巷鞋店花二十多块钱给自己买了一双八达岭牌高跟鞋,“鞋做得很标准,虽然跟高,但穿起来很舒服。”
今天她穿着一双软皮鞋来美术馆参观,走了很久的路一点儿不累。她说自己有时候还穿布鞋,是绣着复杂花纹的老北京布鞋,配衣服穿,“那时候没有选择,只能穿布鞋。现在是为了好看,专门去买的。”
时光,痕迹
文/风尘
似乎,必须要在此刻灰白的心情墙面上敲击出点儿什么,我才愿意。降服,遁从。这结痂的夜。
其实我想用破败,灰白这种颜色太过于苍老的无力。但这堵冷暗的墙似乎又没有多少残痕。倘若此身,仍在坚守。独想心事,把心情撒在这上面阴冷潮湿,徒劳个什么?不就是觉得方便嘛!如果在低头看看,方便什么,我想假装方便以后!你想以后什么?以后怀旧啊。回忆发酵的时候,再来摸出来品嗅。这浓烈而有熟息的味道,骄傲。至少我现在的作料应该就是这么下的,调教好这个似乎活出了一点儿味道的青年小男子。
味道好像已经飘远了,已经看不到此篇明暗的景域。可为什么还有这么多驾驭着炊烟的浮云,废砌呢。她们操挺操挺的浮现。为什么你总是不够肯定而又生机勃勃的否定着呢?极度失心,久居卑怯。总是顾及对谁负责的姿态嫁接上无边的苍穹。摇曳,摇曳。糊涂的云烟,麻木的草木,歇菜的翅膀。轻微的风,灰蒙蒙的天空。你是属于那个国度里的季候遗失了信仰的飘聆,带着那么多个风花雪花的春秋。吹到如今,我的心。盛沉在狂绿的夏底。风来了,雨落了。却怎么也无关风月。是不是找不到自己,你又让我冷了一季。在这个善变的年华里,我怎样变通?移花接木,应付自如。
现在,我应该在倾诉着什么吧?可是不好说。请习惯我否定的语言。临幕着这些时日的轨迹,让自己还可以感展的还好,嗯嗯,可以归释。返璞归真,真谛。完然于心,还可以躺下些质感。感觉到孤独,吃掉了寂寞。饱了。最后。安稳。慎静。熟睡。
至夏,浮热。上班,沉闷。闲恰时,没有附和的幽思。假装不上安静,淡定不了心情。依然有黑夜里深居的心情。这个桥段,我想枯竭在记忆中的某天,一定是我与时光对坐在街边椅角上的样子。夜色沉沦,千帆过境,万家灯火。 灯光泛黄,夜央微凉。那时候我应该不会觉得现在有多么多么被岁月所无声的奚落,象此般否定着破败与落寂。
一段路,结束了。就要展开新的旅程。换一些姿态,令色接待。这一条看起来张扬了希望与力量的方向,从心坎上开始煽动,眼帘下开始拉开。亦如这狂野的夏,从记忆的天穹开始铺天盖地而来。足实让人甚满情怀,氤氲连绵,熠熠生辉 。
远远望去,街边的毛头小草都开始匍匐缠绵,情调洋溢。令人望断秋水,难赴长梦。
光阴涣,夜漫漫。
天路遥,人世远,
凝眸处沧海桑田 。
为谁痛哭,为谁嬉笑,
任光阴凋尽朱颜。
人惆怅,欲语泪先流。几多愁绪,洋洋洒洒的浇息着这欲望的篝火。喔,还有那街边赤足的路灯,自然而然,渐次渐立。多么华丽的泡影。但却盛满不了我的心情,这属弃于岁月的桎梏。始终浓厚成她的样子,最后醒来,绿得发黑。疮痍,空洞,落空。 绿得发亮,喔,原来这是我未被腐染的头发。绿的没有了我的天空 ,喔,原来这是我被岁月奚落成的模样。
最近,算不上读了几篇好文章。倒是读了一位羞于害面,难以启齿的女编辑的文章。却愈觉得魄爽。暖一小团。她行文的直白象撞击着心底的某一扇窗。但却打开了另一扇隐形的门。让我可以看清属于自己的风景。开始向着漂亮慢慢的焦距,搬到一个属于自己的支点。来使劲发出心底的懊恼与平衡,撬开一个新的入口,驻华。
看清这一条条弯弯拐拐,摸清这一条嘴角上的弧度,几度。有多少拐弯抹角,胡搅蛮缠。却在绝不透风里蒙尘落埃。浑浑噩噩浊浊。桑苍了记忆的痕迹。谁的年华,不知归路。 红尘曲水,破镜难圆。原来烟云布及。就要砸落了下来,淋湿了心季,就要破碎谁覆水难收的人生。苍老一地,自各安息。
行走在阡陌红尘中独自对话,用双眸追溯着过往的风景。衡量自身的成长,往往只是翻阅在某年的某天,某个荒凉的眼神,得不到岁月的柔润。总是在某个风口浪尖上企图试着肯切一些东西,以求满得平衡,慰藉一些失措与悲落,不至于飘荡的有些落魄倾向,回首就是染指白发,愁丝三千。泪雨成线,情绪延绵。剪不断,掐不断。不堪回首的破败,幻一场大雾覆灭了所有的繁华,念一段年华。又折煞了谁的天下,谁的人生。幻灭。
索性这就不算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表演,算,那就是一些置身以外的泡影,姑娘可以用香唇吹出来的口水,轻盈,美丽,漂亮。
昨晚,夜来。文章中段于此,关屏睡寝。是有些被隔夜中断的东西。原本一些蔓延在指尖的东西,现在就这样被脑袋45°的否决。那些原本盘旋在脑中的章节恐怕还未睡醒就已经随着神经萎缩了回去。想不起,昨天我又被服从了,重复了多少多少东西,多少多少情绪。突然明白,昨日不可追,往事低头睡,记忆陪着睡,我看着累。倒退,倒退。
止问,又何尝不是应该遵循着岁月借过,借过。舍逃出一条路来,让自己还可以找的回去。可以过得随性,可以活的落拓,可以给自己一些距离与时间。让自己学会着成长,学会着同孤独上路。探一条清幽小路,寻一处属于自己的庄园。构一副幻象,幻化出生命的止境。
且去室外垂钓,手有青青竹竿,
莫问卿卿何处,回头又是人间。
凌晨四点,醒来。从来舍不得这么的早醒,因为会为自己心疼到失眠。可是横空的双眼掉着两个巨大的空洞,让我的睡眠与旧梦款款落空,根本找不到睡眠的痕迹。灯是来着,罩的一塌糊涂。其实不喜欢开着灯睡觉。但无法,身居在外。异梦他乡,就不好见外。冷风从门缝里占了进来,隐约的我感觉到脸上的鼻子又在微微的勃起,又在瘙痒。甚至可以感觉到她调动的欲望。不由好说,是风吹醒了她的寂寞。即使可能我已经假装睡的很模糊,就是梦游。但我知道我内心抗拒着,坚定且不想找讨厌的药物来陪伴与安慰着她。更愿意让她这样勃起来挺过,挺过。挺好,挺好。
没法,我只好把她埋在被窝深处,葬送着半个脑袋,留下两个巨大的,深邃的窟窿。在这惶恐的夜央独载。
不想说,我知道我一定会被我无意的念头而诅咒的睡不好。起不好,早不好。明天过不好,就活不好。
七点,喧嚣声让我睡的乱七八糟,被迫重复试起床。起身洗漱,清晨风依然从屁股后面扫荡着前行,最后也盘上了我的脸和鼻子。果然凉风怂恿,鼻子洪荒成灾。在这倒数第二个清晨里,早有预谋的让我活着便不清净。想起,曾何几时,我是多么向往着这晨曦的空气,鲜活清畅而甘甜,舔着她迷人的气息迎合着奔跑,忍声吐气,大义凛然,一路狂奔。然,却何几何时何曾何来何有。又是谁跑丢了盛纳愿望的小摇篮,一个个小小的愿意就这样滚落在街边发霉,经不住岁月的风霜,抗不起生活的奈何桥。轰然坍塌,断裂,横亘,离碎。喔,那一堵灰白的墙面原来就是这样破败了下来的。毁旦在寒风中,酝酿着尘埃。久疏的问候,心情打落上来,一片灰白。似非而非,物绪人非。鼻尖又尖刺的蔓延着熟息的味道,心微凉,才觉又略过一丝残留在牙缝上的清爽。转身背对好多好多的泡沫,她们正在华丽的挥散。
出了门,太阳爬了出来,我知道又意味着什么。在这短短的岁月里。我想我应该替代着过去对未来说点什么,让她看到这炙热的阳光。到底她附送出多少辉煌,却将属于我的温暖埋葬在黑夜。现在可不可以不用我的手来遮挡着你的双眼,让我感觉你只是偶尔给我一些阴郁的东西。然后都被我的平头甩在脑后,变成苍白的头屑亦或尘埃,随遇而安。就请你让我看到你的微笑,天穹的高傲亦不是我的痛心,你的刺眼。给我一些层面,让我找到一些质感。继续前行, 继续安眠。温婉的说一声再见,久违的过往曾经。
我在路上,时间依然飞的没有影子。
我抱着被轰走的心情惺假踢步的踏进公园。花儿和草都迎来了一些样子。远远望去,出水芙蓉,娇羞欲滴,在小道旁透亮烁曳,晶莹的存在。那树,梨花带雨的模样或许象姑娘,但更象黑夜的泪滴。 在我周围的她们是一些未被点化的精灵,是那黑夜在哭泣,还是这白天的慰藉。旁边正在睡梦的保安大叔可能都问不清。还有我的心情。多么逐致的画面。是谁曾把他们捧在心,是谁曾把她们埋进梦里,是谁曾把她们定格成一个预言。人生的变迁,如若就这样永无止境。那么就让空气纯净成一种无言的结局 。让我饱满着阳光呼吸,醉卧在夕阳地,聆听这青草破土的声音。鸟语花香,纷繁景象,世间蔓延,河山秀丽,幽幽我心。
纵然独芳自赏,岁月幽凉。青春只是一场暗夜绽放的光芒。不亮丽,不风光,不丰盛。但也会有时候星光璀璨,布满着我的小小星辰。在看不见的风景的闪烁微光,谁又是那一只看不会飞蛾扑火的萤火虫。
我的田野里又该等着哪一个你。我落在幽静里眺望。实则没有世外垂钓,徒留半身空杆,悠然在他乡,工作乱地方。 数月无他,岁月无她。却自娱自玩,就只好短话长淡。终究是因为这路漫漫,人生短。繁冗的心情,无法抵挡人世的心酸与刻薄。例如,我们都有不如意的时候,都有无法兼容的时刻。我们都在宽容的面对着世间千万,体谅着各自的不难言之隐,独载着这中断在前的炎凉。懂得,便是一壁成长,默默中建筑着不可动摇的坚强。 愿以后某年某月某时某人慎重沉稳,轻微的拿捏好这个世界,让生活过得愈加舒服一些。如此,足也。
最后,此刻翻然回头。醒目。原来,我刻意要安排的她们就这怅然落空,滴落在时光遥远的枝头。那些以为可以替代的句子,字眼都在慢慢的倾斜。宛如偷窥,笑我。我也笑。
在回首,原来我才是这场风景里的画面,却一直挣扎的攀爬在痛苦的边缘。她们呢,或许只是那只出墙的红杏。请允许我这样让她们参演,因为我知道一个人招摇着再多低贱的姿态,我也不能轻易的衡量一座心的庄园,有多少岁月埋葬在胸膛上的城堡,驻息着多少痕迹。 而他们,
是我记得曾经轻微浮蔑过的眼睛,叫做会闪亮的痕迹
岁月青涩
文/绿湖儿
八岁那年,我上小学三年级,暑假,妈做了一件嫩黄色的短袖,嫩黄色的长裤给我,好像是的确良的吧,穿着这一身黄色的衣服,因为是新的,再加上颜色鲜艳,所以在农村的孩子们中间很是引人瞩目。二姨家在长安县,在七八月间有个会,所以我妈带着我们姐弟三人就去二姨家做亲戚。二姨家亲戚很多,孩子也很多,和我们家一样,也是姊妹三个,这么多孩子在一块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但那年的会真让我记住了,我在他们中间,被取了个外号称作“huang gua le”,这是我们这里的方言,其实就是“黄鹂鸟”的意思,在他们捉弄并嘲笑下,我再也不想穿那身衣服了。
上初一那年,一个刚刚入冬的季节,天已经开始冷下来了。我们上的初中在五里外的外村去上,早上要去上早自习,早上基本都是五点半就已经起床了。天气好的时候还可以,但那个季节雨很多,天很冷,早上,妈妈逼着我穿上了她熬夜做好的新棉裤,过去的棉裤是棉花做的,穿起来不贴身,并且鼓鼓囊囊的,很不好看,其实,我是一千,一万个不愿意的。但还是穿到了学校,只想着最好没人注意。但那天的运气实在是不好,那个讨厌的语文老师让我站在讲台上背古文,可那天我刚好没背过,老师就让我站在讲台上罚站。
就在一个班五六十人的众目睽睽之下,一个小女孩,一个已经懂得了羞耻的小女孩,穿着她鼓鼓囊囊的大棉裤,站在讲台上,接受批评,如果有个地缝我一定会钻进去,但那时候,我是那么内向、羞涩,却接受着这样的尴尬的状况,我听见有个男同学叫我“怪物”。
高中那年,我在县城一中上学,那是全县唯一一所重点中学。家里姐弟三人,就我一个上了高中,妈在农村,爸的工资很低,还要养活我们一大家,所以上了高中的我很懂事,在一个女孩很美的年龄,并没有和家里要漂亮的衣服,姐在家是老大,到了婚嫁的年龄,所以穿的较好,弟弟是男孩,在家里很受宠的,那时我不知道是被疏忽了,还是本身上学要花钱,所以穿的都是凑合的,记得高三那年,夏天穿的是弟弟一件过时的T恤衫,T恤宽宽大大的,洗的都有点发白的颜色,就整个夏天都是那件衣服,在早晨,或是黄昏,穿过操场,大大的T恤衬着我单薄的身影,学生式的短发,手里总是拿着一本书,反正不是政治就是英语,眼神深远,口中念念有词,当然更是一副意气风发、踌躇满志的样子,好像“天地间,舍我其谁?”那情形总是引人侧目。有个关系很好的学友,那时对我很是喜欢,喜欢的近乎崇拜,一天看见别人侧目,问她,他(她)们是不是在嘲笑我,学友答到“气质超俗、温文尔雅、傲然而立、是欣赏而非嘲笑矣!原来人的本身的已经远远的超越了衣服。虽不知学友说的是真是假,但有她如此欣赏,此生足矣!
除了夏天那件T恤,其余的季节,我都穿一件中山装,70后出生的人都知道,有一年流行中山装,灰灰白白的颜色,胸前有四个带扇的兜,曾经风靡一时,但我穿的时候,已经不流行了,我穿的也是弟弟穿过的,因为中山装后就流行深蓝色的五四青年装,就是立领,暗扣、左胸前一个开口的口袋,没有扇扇的那种,弟弟穿着很帅气,那年他已经长到了一米七五了,中山装看着质量还很好,厚厚的,很皮实的样子,因为是双层的,穿着很暖和,我因为没有什么衣服,就穿了他已经不再穿的中山装。也是很宽,长的已经盖过屁股了,但我还是很喜欢,是真的喜欢吗?亦或是高考吸引了我所有的注意力,我根本顾不上自己穿什么了,穿了一个星期又一个星期,因为样子老式,也因为耐脏,所以我不用每个星期洗衣服,所以对它很是满意,但我同桌不乐意了,记得同桌叫“姚明”,是个帅的要死的阳光青年,人随意活泼,很是吸引女孩注意的。但或许因为我的装扮影响了他的光辉形象吧,同桌送我一外号“古董”。
因为今天,秋雨下得很大,天气很凉了,办公室的小马感冒了,穿了一件不合时节的毛绒绒的马甲,看着熊猫般的同事,开玩笑时就忽然想起了那些陈年旧事,说给她们听,大家乐得眼泪都出来了,我也为自己曾经经历过的事,肚子都笑疼了,其不知当年,却为自己如花般年龄,纵有不俗的气质,却没有合体的衣服,而倍感尴尬,和窘境。但同时也为自己当年的坦然与淡泊而欣慰。当然,为自己不懈的努力和坚持而感到自豪。
所有经历过的,不管当时是困苦或是幸福,都是人生的一笔财富,而困境更容易让人奋发图强!
母爱
文/邓仲祥
有一种爱,伟大而平凡,如润物春雨,似拂面和风;有一份情,无私而博大,绵绵不断,情谊深长。这就是母爱,永远都是不求回报,无私的付出。在许多人记忆的殿堂里,妈妈一直都是你最忠实的后盾,每一步的成长,都在妈妈慈爱的目光中长大;每一次的成功,都在妈妈欣慰的笑容中度过。小的时候,一部《妈妈再爱我一次》的电影,让多少人流下了泪水;一首《世上只有妈妈好》的歌曲,唱出了多少人的心声。母爱是首无言的歌,总会在某个午后、某个黄昏、某个黑夜,轻轻响起,母爱是幅淡淡的画,总会在某个陌生街头、某个陌生小站、某个异乡旅店,在你最失意、最需要求助的时候,闪现,在眼前……
孩子时候的泪水落满了母亲的衣襟,处次学走路的时候握紧了母亲的双手。母亲的年轮,记载着你人生的轨迹;母亲的四季,牵挂着你在外的冷暖。母爱是那顶始终为你撑着的伞,暴雨袭来才突然发现母亲的艰辛;母爱是你身后坚定的目光,蓦然回首才看到母亲守望的身影。
母亲给了你生命,给了你善良,更给了你一个永远的家。回到母亲身边,起得再晚,也会精心为你准备早餐;手脚再懒,也会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衣衫放在枕边。母爱最真、最纯,她的一切,早已融入到儿女的衣食起居,融入到日常的点点滴滴,让生命沐浴着爱的光辉健康成长;母爱最深、最沉,无论经历多少风霜雪雨,无论承受多少误解委屈,对儿女的挚爱从不改变。每一个喜庆的日子,都会有母亲更加忙碌的身影;每一样普通的饭菜,都包含着母亲细腻的心思。母爱简简单单,平平常常,从来没想过什么回报,却让生命在仁爱中延续、船承;母爱坚忍不拔,无怨无悔,母性的慈爱常常会超越血缘,创造出一个个奇迹。有位捡破烂的母亲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肾捐给了患尿毒症儿子;还有一位母亲收养了一个脑瘫的孩子,不仅视如己出,而且不去理医生的断言,硬是让铁树开了花,让低能弱智的孩子也考入了高等学府……
儿女的目光总是向着最美的远方,母亲的目光却总是落在儿女身上,常常会忘记自己。母亲已习惯了儿女的疏忽,那颗心却追随着儿女漂泊不定。儿女的生日喜好让母亲如数家珍,儿女的一频一笑更是母亲是一种岁月少年的时候,对母亲是一种依赖。青年的时候,对母亲也是一种盲目的爱。也许只有当生命的太阳走向正午,人生有了春也开始了夏,对母亲才会有深刻的理解,深刻的爱。
我们也许突然感悟,母亲其实是一种岁月,从绿地流向一片森林的岁月,从小溪流向一池深湖的岁月,从明月流向一片冰山的岁月。随着生命的脚步,当我们也以一角鱼尾纹,一缕白发在感受母亲额头的皱纹、母亲满头白发的时候,我们有时竟难以分辨,老了的,究竟是我们还是母亲,还是我们的岁月?我们希望留下的究竟是那铭心刻骨的母爱,还是那点点滴滴、风风仆仆、有血有泪的岁月?岁月的消逝是无言的,当我们对岁月有所感觉时,一定是在非常沉重的回忆中。而对母亲的牺牲真正有所体会时,我们也一定进入了付出和牺牲的季节。有时我们在想,作为母亲,仅仅是养育了我们吗?倘若没有母亲的付出,母亲的牺牲,母亲博大无私的爱,着个世界还会有温暖、有阳光、有我沉甸甸的泪水吗?
我们终于长大了,从一个男孩变成一个男人;从一个女儿变成一个母亲。当我们以为肩头挑起责任也挑起命运的时候,当我们似乎可以傲视人生的时候,也许有一天,我们突然发现,我们白发苍苍的母亲正以一种充满无限怜爱,无限关怀,无限牵挂的目光在背后注视着我们。我们会在刹那间感到,在母亲的眼里,我们其实永远没有摆脱婴儿的感觉,我们永远是母亲怀里那个不懂事的孩子。
我们往往是在回首的片刻,在远行之前,在离别之中,发现我们从未曾离开过母亲的视线,离开过母亲的牵挂。“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我们总在想,我们又能回报母亲什么呢?母亲是一种岁月,无论是个人的也许平庸也许单纯的人生体验,还是整个社会前进给我们的教诲和印证,在绝无坦途的人生旅途,担负最多痛苦,背着最多压力,咽下最多泪水,仍以爱,以温情,以慈悲,以善良,以微笑;对着人生,对着我们的,只有母亲!永远的母亲!没有母亲,生命将是一团漆黑;没有母亲,社会将失去温暖。那时在我们认为生命最艰难的时刻,面对打击,面对失落,以为完全失去了。就在那一刻,是母亲的一句话,让我们重新启程。看着我们掩饰不住的沮丧,母亲说,该知足了!日子还长!于是我们便理解了深奥的道理,为什么这么多哲人智士,将伤痕累累的民族视为母亲,将涛声不断的江河视为母亲,将广阔无垠的大地视为母亲。因为能承受的,母亲都承受了;该付出的,母亲都付出了。而作为一种岁月,母亲既是民族的象征,也是爱的象征。也许因为我们无以回报流淌的岁月所赐予的,所以,我们无时无刻不在爱着我们的母亲。
在我们眼里母亲是一种永远值得洒泪的感怀的岁月,是一篇总也读不完的美好故事。
煤油灯陪伴的岁月故事
文/高国宴
在我的记忆里,煤油灯大都是用正方体的墨水瓶或圆柱体的墨汁瓶做成的,其制作工艺特别简单,我上二年级时就可以独自完成制作了。找一个用过的墨水瓶或墨汁瓶,将瓶盖取下来,用火钳在瓶盖正中央烫出一个洞来,再找一片薄的铝片或铁片,缠绕在筷子或竹子上,卷成一个长约6—8公分的圆筒,插在瓶盖烫出的小洞里固定好,然后在里面穿上一根用棉花或毛线拧成的灯芯,外面的一头刚露出头,另一头则一直要触及瓶底,便于能及时的汲取煤油。最后在瓶子里倒上煤油,盖上瓶盖,一个煤油灯则完成了。其实,当时在供销社里也卖比较高档的煤油灯,之所以高档,主要是造型好。记忆中,当时盛行的高档煤油灯类似于现在的“天之蓝”酒瓶那样的小蛮腰状,灯头部分则安装了一个小齿轮,旁边有一个钮扣大小的手柄,可以旋转控制火苗的大小。更重要的它的灯头部分还安装了一个可以活动的上下开口的灯罩,无论刮什么风,都不会轻易灭。相比我们很多人家制作的简易煤油灯,可谓高档多了。不过,这种高档的煤油灯在农村并不多见,因为家境贫寒,很多农家普遍都使用简易的煤油灯,一个屋子里至少有一盏。
煤油灯的燃料是煤油,不论灯芯粗细,火苗大小,燃烧时都会冒出浓烟,燃烧不到一个小时,就会在火苗的上端熏出一大团黑色,天长日久,整个屋子便被熏成了黑色,如同油漆一样,时间一长,就是想擦也擦不下来。这也苦了我们上学的孩子,每天晚上在油灯下做作业,等做完作业,我们的鼻孔里便被熏出一层黑粉,用手指一掏,就会染满指头,鼻子里也分外的难受。如果作业多,时间长,还会在睫毛、眉毛上落满黑色的粉尘。可让我奇怪的是,当时的我们并没有过多在意这些,擤一把鼻涕,摸一把脸,照样快快乐乐上学、玩耍。
煤油灯是我们儿时那个年代最主要的照明工具,在我的记忆里,它几乎陪伴了我整个童年,也带给我很多快乐。
我家乡的村子之间离得都比较远,一个村子里的住户居住的也比较零散。读初中时,一到冬天,上学时间天还是完全黑的,因为没有手电筒(电池贵,经济拮据用不起),我们很多不住校的孩子都会提一盏自制的煤油灯,一为照明走路,二为壮胆驱逐动物(当时的家乡有狐狸、黄鼠狼、狼,只要看到亮光就会远远的避开)。上学路上风大,为了保证煤油灯不被风吹灭,我们一般都会制作一个简易的方形或椭圆形的灯笼,将煤油灯固定在里面,上面再用一根木棍挑着,这样不但确保煤油灯不会灭,也不会烧伤手。上学路上,漆黑的山梁或沟岔里,都会看到三三两两移动的灯火,如同鬼火般闪烁着。到了学校,孩子们则会取出煤油灯,放在自己的桌子上,就着昏暗的灯光继续学习。现在想来,“苦读”应该就是这般情景吧。那种辛酸的味道在当时并没有察觉,如今生活条件好了,回想起来竟然感觉到一种莫名的滋味来。
现在,很多从贫困中走出去的孩子在自己的回忆中都声称要感谢贫穷,但我并不这样认为。是的,贫穷并不可怕,它只是特定时期的一种无奈的生存状态,不论何时何地,它都会如同一个人身上的胎记,你没有理由抛弃,更不会轻易示人。对于经历过贫穷的人来说,它给予我们的,则是反省与反思。人们常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在我看来,关键在于个人的努力,如果自身不去主动发展,命运永远不会垂青。如同煤油灯的年代,虽然历史的车轮已经跨进了高科技的信息化时代,电灯取代了煤油灯,但一些人还将自己尘封在煤油灯的岁月里负重不前。
裁剪岁月
文/祁筱慈
40多年前,一个17岁的小伙子从他技艺精湛的父亲那里学得了一手服装裁剪的好手艺,村里人对他做出来的活计赞不绝口。因他少言、见人又爱笑,大家都热情地叫他“老雅”。
老雅成家立业后,不仅做衣服,还卖布料。两口子每次去轻纺城进货,无不对布料的选择细致慎思,进回来的货色好看又有质感。老雅媳妇待人温热,有气质。每次进了新花色的布料,老雅会先给媳妇量身定做一身得体的衣服。四季轮回中,老雅媳妇穿的服装款式,无论旗袍、长裙,还是呢子大衣,总被村里村外的女子追捧仿效。慢慢地,老雅的好手艺和实诚性子,传到方圆几十里之外,找他做衣服的人自然也越来越多。
邻里之间的老爷子们,每天精神抖擞进进出出穿的皆是老雅给量身定做的立领、4个衣袋的中山装。当时,老雅做一套中山装才收25元,一条的确良裤子仅收5元。如果和来客聊得来,实诚的老雅甚至分文不收。为这,老雅竟不知不觉交了不少朋友。
老雅爱琢磨事儿,尤其是对服装款式方面的创新,买的裁缝书就好几箱子。这些书给老雅带来了不少设计上的灵感。那时老雅看到“第十七届东京时装周”的杂志中,一位女子穿着藕紫色的连衣裙,肩膀处是木耳边,从肩膀到胸部处叠加着荷叶边,腰身收紧,腰身以下全部大面积加褶成大摆裙,他眨巴着小小的眼睛,想着:“村里妇女长得壮实,这样的设计能很好地修饰身材,不赖。”于是他兴致勃勃的用了6米多布料给她不胖不瘦的媳妇先量身定做了一身新款衣裙。他媳妇穿上后,洋气又显得苗条,为此他看着这个满意的设计得意了好几天。可这件衣裙的设计并没有得到大多妇女的追捧,费布料是一方面,主要是不实用,平时妇女做家务、灶膛烧火时,一个不小心就能把裙角烧一个洞,只有少数不怎么下地干活的爱美女士穿得美滋滋。
年根儿前,找老雅的人尤其多,有找他赶制新衣的、修衣角边的、做被罩的,老雅经常忙得忘了吃饭。大年三十,村子里家家户户的百姓都在守着黑白电视机津津有味地看春晚时,老雅却蹬着“牡丹牌”缝纫机给邻家叔婶们赶制大年初一一早串门要穿的新衣服,老雅媳妇则配合着钉新衣服的扣子、扦裤边,拎着又烫又沉的熨斗熨烫一件件新衣服。
年过了,正月是老雅家最清闲的时候。他召集好友们来打乒乓球、唱大戏、深夜里安静地画幅画。老雅不到10岁的闺女开心地跟老雅说:“咱家要是总这样过该多有意思啊!”他笑着数落闺女:“老这样,咱们就喝西北风了!”
正月里活计少,老雅有精力打扮打扮自己闺女了,他在裁缝书里选好适合自己女儿的衣服款式,把平时裁剩下的一筐布头翻腾出,把一块块颜色鲜艳的布头拼接起来,做了一件圆领圆兜的小披肩式娃娃棉衣,又用棉花填充,缝做了一个绿色布料的小绿鸭子和几个酒红色、黄色的小蘑菇,钉在衣服背面和衣兜上,让整件衣服更显童趣。闺女穿上新衣服,左邻右舍的小伙伴无不艳羡,羡慕的不仅是衣服好看,更羡慕她有个巧夺天工的爸爸。
那时,年轻人也爱找老雅做衣服,因为他交出去的活计总有如今盲盒的感觉,让小伙姑娘们眼前一亮。
开春,老雅设计了一款新式阔腿裤,小伙子们都争先恐后地排队找他定做。他们穿上老雅做的阔腿裤,神气地走在大街的土路上。老雅的改良阔腿裤影响了当时方圆数十里的年轻人。有位二十出头的小伙子穿着他做的阔腿裤去相亲,回来的路上特意去小卖部称了2斤五香花生米和2斤鸡爪子,捎上一瓶二锅头,来找老雅喝酒。小伙子一本正经地跟老雅说:“叔,你都不知道,我一眼就看上那姑娘了,一看就是通情达理的人,可姑娘的父母没看上我。姑娘也中意我,我俩聊了一个多小时。她说我这裤子特别,我就趁热打铁跟她约好明天下午去他们村东头的小树林散步。”老雅为小伙子开心,笑着点头。小伙子若有所思地跟老雅说:“叔,再给我做一身阔腿裤、马甲搭配着穿。这衣服走路带风的感觉实在是好。”说着,他就给老雅酒杯里倒满了酒。老雅为小伙子遇到心上人开心,索性说要送他一条阔腿裤。小伙子开心得眉毛上扬。老雅媳妇看了老雅一眼,心疼他做那条承诺了小伙子的阔腿裤最少要花两天多时间,又忙着把炒锅里的土豆丝端上了桌。老雅与小伙子你一口我一口,不一会儿就喝下一瓶二锅头。
不出3个月,贤惠漂亮的姑娘就和小伙子订了婚。小伙子穿着老雅给他新做的阔腿裤,带姑娘来看他。这对情侣走后,老雅骄傲地蹬着缝纫机对媳妇说:“看了没?人靠衣装马靠鞍,一身好行头就是不一样!你说我这功劳多大?”老雅媳妇点头认同,又看着缝纫机上的旗袍半成品,催促道:“人家小伙子会哄媳妇。快点,下午东家婶子来拿旗袍,明天早晨她还得穿着新衣给邻村老张家接亲呢!”
老雅做的旗袍确实俘获了老中青三代的女人心。爱美的女人们结伴来老雅家选布料,让他给她们量身做旗袍,每一件旗袍做出的神韵都被老雅赋予了不一样的味道。老雅看着诸位婶子大妈高兴地来、满意地去,见着缝纫机头上的棉线越来越少,那是他最有成就感的时刻。
老雅的尺子量得多了,眼力越发精准。他那双聚光的小眼睛只要看一眼来客,不用尺量便对站在他眼前人的三围了然于胸。
初秋下过雨的一个午后,一位神态安然的女子抱着一块布料进院询问老雅家的住处。老雅媳妇热情地迎她进门。女子不像本地人,散发着一种内秀的江南女子独有的温文尔雅,她个子不高,清瘦白净,举手投足端庄大方,说话慢条细语。只见她从包中拿出一本杂志,翻开其中一页,上面的模特身穿一身宽松到脚踝的中式长袍。女子问老雅能否给她做这款袍子。老雅摸了一下挂在脖子上的卷尺,看着杂志中的模特,又细致端详了一眼眼前这位女子,半晌,点了点头。女子展开那块两米多的翡翠绿底隐约印有梅花图案的蚕丝布料,老雅媳妇忍不住上前抚摸了一下布料,丝滑入骨,又垂感极佳。老雅媳妇忍不住赞着面料好。老雅拿起布料端详了一番,细心叠好,放到枣树下的老藤椅上,和女子沟通着服装的细节,又拿起挂在脖子上的软尺给她量定了尺寸。
老雅为那件袍子琢磨了数日,才铺好布料,拿起画粉,像画一幅绝世之作般在裁剪衣服的案桌旁伫立良久,此刻村里的鸡鸣狗叫和刚刚飞落在院里枣树上的一只野画眉的动听鸟鸣,全部在他的世界消失静止。他沿着自己在衣料上画出的线条,细长有骨的手指握起剪刀埋头试了一遍又一遍,又放下剪刀反复踱步,走到案旁,动作数次,他那双含着力量之光的小眼睛聚起神来,紧闭牙关,瞬间像追逐到灵感的羽翼一样,下剪子裁起那块翡翠绿的即将诞生的袍子。裁完,老雅的背后被淌出的汗水湿透了衣衫。他没有拿起裁剪好的衣料立刻上缝纫机,而是怀着一身静气坐在月台上的老藤椅上,看着院中数百年的枣树,喝了两大缸茉莉花茶,这时好听的鸟鸣才入了他的耳,但谁跟他说话他也不搭理。夜深人静,媳妇闺女都睡着了。老雅慢慢起身,在裁缝屋里蹬着木凳子换了两百瓦的大灯泡后,缝纫机“哒哒哒”地又响了起来……
没过几日,那女子来拿衣服,试穿后,频频点头微笑。她果然把那款袍子穿出了仙气,衣服和身体得到了一种契合度极高的交流,比那本杂志里的模特穿出的感觉还要有味,让人着迷。原来人衣合一真的可以给精神带来无限的可能和愉悦。
一个好裁缝不仅要有与生俱来的天赋,更要对倾其一生的事业充满热情,让它成为生活甚至生命的一部分。
一把剪刀、一个尺子、一台缝纫机,陪老雅走过了小半生。他缝住了一片又一片时光,用尺子打量走过的岁月,从未后悔自己踏步过的路途。做人和做衣一样,禁得住打磨,耐得住寂寞,一针一线绝不含糊。
30多年过去,老雅和闺女仍对那位气质极佳的女子好奇着。世界很小,几年前老雅闺女竟在前门的一家百年老字号旗袍店,见到了老雅曾为她做过翡翠绿袍子的那位特别女子,只不过岁月也为她的眼角留下了一丝别样美的痕迹,但风神未减。老雅闺女与她说起当年的那件袍子时,她说:“那年不多久我就去了日本,记得和我男朋友一起去浅草寺时穿的就是那件袍子,可惜当时不小心香灰掉到了袍子上,袍子仍在我的日本工作室挂着。”老雅闺女见她眼里蕴涵着无尽话语,在彼此的相视中无声胜有声。那一刻,老雅闺女低头侧身,抚摸着百年老字号旗袍店里的精美布料,她只想把所有的光阴煮透,熬出一颗欲滴的翡翠,滴润进彼此的心田。
老雅还是老雅,他更愿意设计出诸多好看又赋予灵魂的衣服,来帮别人填补种种遗憾。
油渣子飘香的岁月
文/刘小兵
前几天与友人相聚,在一家透着古朴典雅的饭馆里,有幸吃到了恍若隔世多年的油渣子。那焦黄油光的颜色,那脆嫩香甜的味道,一下子勾起了我的食欲,也唤醒了心头沉封的经年往事,小小的油渣子瞬间拉近了我和友人们的心灵距离,为这次聚会增色不少。
但凡中年人都知道,小小的油渣子,貌似毫不起眼,它可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孩童们心目中的美食。那时,菜油少,家家户户只能吃猪油。在提炼猪油过程中飘浮在油锅上的金黄油亮的肉渣,就是俗称的“油渣子”。
制作油渣子的过程并不复杂,做之前得先买来猪板油,然后放在案板上切成火柴盒大小的肉团。把锅烧老后,把切好的猪板油倒入锅里,慢慢地猪板油就会释放出大量地热油来,这就是可以食用的猪油。而焦黄喷香浮在油上的小肉块,就是炼好的油渣子。它会被大人们刻意留下来,或作菜,或当成孩子们的零食。
记忆中,父亲每次从菜市场买来猪板油,我都会高兴好一阵,因为又有油渣子可吃了。炸油渣子貌似简单轻松,实则,需要很强的责任心。它需要不停地翻搅,一面黄了,得把白的那面翻到底下去,这样炸出的油渣子即可口又养眼。油炸完了,油渣子也炸好了。看着黄澄澄金灿灿的油渣子摊在光洁的瓷盘上,一黄一白,格外艳目,看着就让人眼馋。加之那香喷喷的肉香时不时地飘送过来,勾得肚里的馋虫几欲跳将出来。那时,性急的我,往往等不到油渣子冷却,拿起一块就送进嘴里,烫嘴也忘了,卷起舌头,哈两下,急切地一咬,一股悠悠的肉香早已沁入肺腑,舒服极了。
油渣子除了可以当零食吃外,还可以用来做菜,与芹菜、辣椒、白菜这些蔬菜皆可搭配炒食。亦可做为肉馅,做饺子,包包子,煎饼子。无论它与何种面目面示,却始终不改其酥香焦脆的禀性,只让人吃得颊齿留香,满腹生津,颔首赞许。
后来,随着大众生活条件的日益改善,人们的饮食观念已由当初的吃饱更替为吃好。猪油渐渐被健康养身的菜油所代替,没人再用猪板肉去炼猪油了,焦黄香脆的油渣子也慢慢退出了人们的饮食生活,成了人们记忆深处的一种念想。
虽然现今油渣子的地位已大不如前,但它的淡出,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的变迁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从这个意义上说,它的日渐边缘化也是一件幸事。
在北大旁听的岁月
文/柳哲
岁月飞逝,我在北大旁听,转眼已二十年。
1996年初到北大不久,我在三角地博实商场购买文具时,无意中遇见了一位年事已高的老先生,拄着拐杖来商店买复写纸,竟然扑了个空。得知复写纸已卖完,老先生一脸无奈。我不忍心让老人家跑远路再去校外购买,就主动走过去对他说:“校外商店有复写纸,如不见外,留个地址,我可代劳。”张先生毫不犹豫地在纸条上写了地址,我接过一看,他竟然是我仰慕已久、大名鼎鼎的学界泰斗——张岱年先生,不禁肃然起敬。
我一路小跑,去校外商店购买了二盒复写纸后,径直送往家住中关园的张先生家。张先生开门后,连声道谢。落座后,他的家人,很快端上了一杯热茶。张先生执意要给复写纸的钱,我对他说:“一点小钱,就不必给了。如能冒昧求赠一册先生的著作,我就心满意足了。”张先生欣然答应,从书架上找出了一册厚厚的《张岱年学术论著自选集》,签名后送给了我。题签为:“柳哲同志惠存,张岱年,1996年6月15日于北大寓所。”我如获至宝,这一签名本,弥足珍贵,我倍感珍惜。
这是我与张先生的交往之始。后来,张先生对我关怀备至,至今仍感念不已。1998年3月,他应邀为纪念曹聚仁先生题词,支持我筹备曹聚仁研究资料中心;2001年4月28日,应邀为“北大边缘人”题词:“追求真理,振兴中华。”支持我倡导“北大游学”;2004年的春季,应邀为我研究元代著名学者柳贯的作品《柳贯诗文集》题签书名。
说完与张先生的奇遇,再说一件与厉以宁教授有关的往事。大约是在2004年前后,厉以宁时任北大光华管理学院院长,他是大名鼎鼎的著名经济学家,学问渊博,一脸和气,睿智深刻,敢于担当。
有一次,光华管理学院举办讲座,闻讯而来的听众,挤满了楼道。讲座组织者,以教室满员为由,把不少听众挡在了门外。其中有不少远道而来的校外人士,个个心急如焚。这次,我恰巧也被拒之门外。情急之下,我找到了厉院长,对他说:“我们远道而来,慕名来听讲座。如今组织者,却借口教室满员,把我们挡在了门外。教室的过道与门口,仍有一些空间,站着听讲,我们不在乎,恳请厉院长给予方便。”厉院长听后,带我来到教室门口,对组织者挥了一下手说:“进去吧。”于是我们鱼贯而入,当时对厉院长真是感激不已。
我深感光华管理学院的开放程度,并不亚于北大中文系。开学初,光华管理学院,就会在公告栏内,张贴出课程表,既方便了本校学生的选课,也大大便利了校外人士的旁听。该院的课程与讲座,旁听的人数,也是最多。这与厉院长的开放办学风格,不无关系。
大约十年前,我在北大中文系教授孔庆东的课堂上,偶遇时任北大校长的许智宏,也在认真旁听,并不时做笔记,让我惊讶不已。我在北大旁听课程无数,与北大校长一起旁听,这是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
课后,还与许校长亲切交流。得知他当校长后,无论再忙,都要抽出一点时间,带领学校有关人员,亲自到教室旁听部分教师的课程,以了解教学情况,同时也正好“充充电”。
那一天,我主动问候了许校长,并说明了我的来历,他不但没批评我,还对我来北大旁听的好学精神,给予了充分肯定。当天,我和另外几位旁听生,还与许校长、孔教授一起合影留念,记录下了这一珍贵的瞬间。
经过近二十年的北大旁听,我终于也积累了学识,出版了著作,成就了事业。当我回首这些北大往事时,倍感温暖,我也仿佛又一次回到燕园,重温旧梦。但愿北大的旁听传统,能够薪火相传,发扬光大!
她惊艳了时光 她温柔了岁月
文/傲君的998封信
那天听朋友讲了一个故事,他的朋友,一对曾经相恋8年的恋人最后选择了分手 无疾而终,前段时间两个人突然分别和一个相恋了只有三个月的人迅速结婚。这是我这一年中听过的最悲伤的爱情故事。
他们那三个月的时光是绚丽和浪漫的,一定绽放出了由于8年的爱情马拉松所憋坏了的久违的激情。谁不想自己的爱情永远像热恋般炙热,可时间偏要悄悄带走所有的激情,抚平伤痕的同时也要平淡了你的曾经最美好的流年。
人这一辈子会遇见两个人 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柔了岁月。
我曾看到过很多人转发这句话,这些人里也许有遇够了惊艳时光的,苦苦等候温柔岁月的人,也有被温柔过岁月,却觉得生活缺少激情,默默期待惊艳时光的人。
总之,吃过熊掌的人会期待鱼的出现,吃腻了鱼的人也会羡慕有熊掌的人,吃不到的糖永远是最甜的。
如果你此生已经遇见过这两种人,那你一定要知足,爱情的千万种味道概括起来无非也就是这两种。
你会偷偷怀念那个惊艳了时光的人,正如有一天你会厌烦那个温柔了岁月的人。
短暂的爱情,美好的情人,让人心动的艳遇,偶然浪漫的邂逅,生命中太多角色都可归入惊艳了时光的人,她们会给你一段充满激情,疯狂洒脱,好似只存在于电影中的一段刺激与浪漫的美好经历,只不过,无论那时的她们让你多么的痴迷,多么的浪漫,爱你爱的如何轰轰烈烈,奋不顾身,最后都只会在你生命里停留一小段时间。
因为惊艳了时光的人是不会在你身边停下脚步的,否则也就不会惊艳了。
可如果想温柔你的岁月,那就真的是一场智力与体力相结合,耗费青春和生命的马拉松了,因为她们必须停在你身边很久很久,久到你厌烦,久到你想甩开她,久到你开始偷偷出去玩不告诉她,久到你想尽办法躲开她的视线所及范围,可她还是会不依不饶的留在你身边,任你骂,任你抱怨,任你嫌弃,她就是执拗的相信你这个孩子没有她会生活不能自理 没有她会长不大,没有她会受委屈,没有她在你身边,你受挫时 彷徨无助时,没有人能真的再像她一样,静静的坐在你身边陪伴着你,然后她就是这样偏执到近乎不可理喻的留在你身边,直到慢慢温柔了你的岁月。
这世上有很多人都可以惊艳你的时光,而他们也只愿惊艳你的时光,但很少有人愿留在你身边直到慢慢温柔了你的岁月。一生也许只有那么一个,错过了便不再有。
在这样一个喧嚣的青春,有谁会真的心甘情愿温柔一个人的岁月?那不是半年,一年可以做到的,那是需要五年,七年,甚至十年的马拉松爱情才可以修成的,更何况,谁不会怀疑,谁不会猜忌,我为这个人牺牲了青春年华,即便温柔了岁月,最后又是否能真的修成正果?现实中太多的例子证明,大多数女孩在好不容易教会了一个男孩如何去爱,如何去承担,如何去珍惜,成为了他的人生的爱情的导师后,用自己的遍体鳞伤拔掉了对方身上所有的刺,然后转身给下一个陌生的女人做了美丽的嫁衣。
温柔了岁月,太苦太累,而且结局看起来永远是那么扑朔迷离,这是最不划算的赌博。
惊艳你时光的人,她们会对你嘘寒问暖,会陪你有说有笑,她们可以陪你聊到天亮,陪你玩到疲倦,她们会做一切让你开心的事,她们不会管你,不会束缚你,陪你一起享受疯狂的青春,在身体上和精神上都给予你足够的愉悦和刺激。
而温柔了你岁月的人,她们会对你无微不至,会陪你有说有笑,但她们会跟你生气和你吵架,只是因为你没有听话,忘记照顾自己。她们也会陪你聊到睡着,陪你玩的仰天长笑 只是她们最后会板着脸告诉你 “该睡觉了,再不睡明天就不理你了。”
她们也会陪你疯狂,只是总要给你那么一点束缚和界限,因为她们不只是想让你快乐,更想让你健康成长。
她们不是过于沉闷不解风情,只是一切都真的为你好。
比起那些惊艳了时光的人,她们更愿意在你失望伤心时悄悄的来到你的身边。这个时候的你是最容易无理取闹,乱发脾气,可这时的你也只有她容忍的了,她甚至都不会生气,只是微笑的看着你。
也许后来的你会慢慢发现,每一个可以温柔你岁月的人其实都是可以惊艳你时光的人,只要她说走就做,只要她不那么固执的留在你身边,这真的不难。何况人都一样,谁不想多感受几个异性,谁不会憧憬没有品尝过的味道,只是她不愿这样留在你的回忆里 她想永远的流淌在你的生命里,爱着你,呵护你,陪伴你。
《初夏荷花时期的爱情里》写道,爱情里最伤人的一句话便是“亲爱的,人都是会变的。”
是的,惊艳了时光,一定会变,可温柔了岁月,却永远不曾变过。惊艳了时光的人终要离开你,不会离开你的只有那个默默温柔了岁月的她。
如果有一个人守你的身边偏就不会变,那你真的幸福的让很多人羡慕,可我怕你不珍惜,最后反而对着那个对你从来不会变的人说了这句:“亲爱的,人都是会变的。”
有的人还没来得及留下任何记忆就已经离开,有的人虽然离开却留下了永远的记忆,有时你愿陪她永远,她却只能陪你一程,有时你只能陪她一程,她却愿陪你永远。
任岁月平淡了流年,任时光抹去了激情,那个人还是静静的坐在你的身旁,直到温柔了你的岁月, 不管你曾经被伤害得有多深,她的出现,她的守候,都让你原谅了之前生活对你所有的刁难。
感谢那些曾经在你生命中驻停过一段日子,惊艳了时光的人,但一定要珍惜那个愿意苦苦等候傻傻相依直到温柔了你岁月的她,那才是你生命里真正的无可替代。
惊鸿一瞥是生命的美妙,细水长流是淡淡的幸福,你究竟想要哪个。
也许有一天我们终会明白,
用一世桃花,换一生相守,用一生惊艳,换一世温柔,爱一个人,就是要陪他看细水长流。
其实我想说的很简单,愿你珍惜,愿你我,终会明白,早些明白。
即使岁月已流去,但我心依然在
文/指尖流陌上殇
爱心是一片照射在冬日的阳光,它能让贫病交加的人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爱心是广袤无垠沙漠中的一股清泉,它能使濒临绝境的人获得生存的希望,爱心是一首动人的歌谣,它能使心灰意冷的人获得精神的慰藉,爱心是一场久违的干旱的甘霖,它能使悲观绝望的人获得心灵的滋润。
海潮放远了谛听才觉得深邃,山峰放远了望才觉得秀美,忠告放远了品味才觉得亲切,友情放远了回忆才觉的珍贵,所以,哲人说,距离产生美!
即使岁月已流去,但我心依然在。
即使,我已经离开了那片地方,但是,那些回忆,我无法忘记。
也许,人生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就是离别吧!
那种撕心裂肺的痛,无论是爱情,亲情,友情,还是任何的七情六欲,都会感觉到,而这次我感觉到的,是友情,与师生的痛。
我无法言说那种痛,虽说距离产生美,但没了你们对我的包容,没了你们对我的疼爱,我真的不适应,我正确的认识我自己,在家中,在校园,在社会……
好难受,每每看见某些极像我老师的身影时,我都有一种要冲过去痛哭一场的感觉,憋在心里,好难受,好苦,这种苦,着泪水,只能埋在心里,听着眼泪滴答滴答的落下,觉得苦慢慢蔓延在我喉咙处。
友情,是人生一笔受益匪浅的储蓄,这储蓄是患难的倾囊。
相助是错误道路上的忠言逆耳,时跌倒似的一把真诚搀扶,是痛苦是抹去泪水的一缕春风。
读书也是人生一笔丰厚的储蓄,这储蓄时发现未来的钥匙,是追求真理的阶梯,是超越前线的基础,是参与竞争的实力。
信任是人生笔记弥足珍贵的储蓄,这储蓄,是流言袭来时投向你的善意的目光,是前进道路上给你坚定的伴侣,时遇到困难时全力以赴的支持,时遭到诬蔑时驱赶痛苦得一盏心灯。
再怎么样的苦,只能自己吃怎样的累,我也要过去,我绝不能在人生的第四道坎上,越不过去,走不过来,这段美好的记忆,只能埋葬在心中,由记忆变成了回忆,偶尔,昔年你们的时候重新挖掘出来再回味一番,也是人生的乐趣吧!
我们趋行在人生这个亘古的旅途,在坎坷中奔跑,在挫折中涅盘,忧愁缠满全身,痛苦飘洒一地,我们累却无从止歇,我们苦却无法回避!~
岁月匆匆情
文/刘特特君
岁月流转,发现又是一个欣然春天,回忆起往昔那人﹑那事﹑那情,再华丽的转身,留不下香榭的影迹,正如初晨的清凉,给予人淡淡的愁绪,像云﹑像雾又像风,更像秋叶飘落在地平线上,静静的聆听着世人凄楚的叹息,还有我那难以忘却的怀念。
人生至此,我最后悔的就是没有懂得珍惜外婆。在她生前,我没有孝敬她,而且还怕她,怕她那沙哑而混浊的声音,一直都不敢直视她,还以为她讨厌我,想到这里,我恨不得打自己几巴掌,憎恨我以前那些无知的自以为是。
外婆去世后的第一天,想着她那汇聚还有沙哑的音容笑貌,那个时候,我明白了一切,懂了外婆,我看着她那生前拍的照片,一股莫名的暖流涌上心头,看着她那一双含泪又含笑的眼睛,还有她布满故事的皱纹,原来外婆是那么的和蔼可亲,慈祥又善良,我不知不觉抱着照片大哭了了起来,放下照片跑到河边,随便捡起一颗石头向河使劲地扔过去,那水荡着的波纹越看越沉重,我又大叫一声,叫累了,坐在地上痛哭流涕起来,长歌当哭,死者已矣,我的外婆您给我们留下了什么呢?
那一刻,红了眼眶的人不止我一个,外婆去世的第三天,我看见棺木摆放在那个地方,显得很凄凉,只见外公那久违的泪水,两滴﹑三滴﹑四滴……晶莹的,温暖的,也许耄耋之年的他饱尝了这风霜雨雪的滋味,看惯了尘世的春华秋实,离开也许正是你的希翼,他们已经褪去了属于他们那一代的韶华,而他们即使是痛苦到了极点也不会像小孩子一样失声痛哭。我知道终有一天,我们中的许多人都会成为他们,那些岁月曾抚过他们美好的年华,就这样,年年岁岁,岁岁年年,青丝变成了白发。
我很后悔,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想静静坐在她的身边,仰视她的面宠,感触她那凌乱的发丝,再一句问候。到了春天,“外婆,后院的花开了,我带您去看看吧!”到了夏天,“外婆,您热吗?我跟您扇扇风!”到了秋天,“外婆,今年大丰收,我摘了一个又香又甜的橘子,尝尝吧!”到了冬天,“外婆,您冷吗?我去找见衣服给您穿……”这些幻想在我脑海中出现了好几次,可是,有什么用呢?岁月匆匆,此情何待?如今只剩下一片回忆,好想好想聆听她的每一言,每一句。
只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时光来去匆匆,我不想让它遗憾的来,后悔的去,珍惜身边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每一分,每一秒,才会问心无愧。在人们身后有许多不为人知的感动,是的,动态的平衡点教你体验全部的人生的艰难困苦,而又载歌载舞的段落,成就了〝人生书〞的完整章节。
流年曾淡痕,岁月依安好
文/薄凉如夜
我和兰是在高中认识的。我们同一个班,同一个寝室。所以那时候,只要是在学校的日子,我们每天都形影不离的,甚至连上厕所也是一起的。
兰开朗,大方,总是在嘴角挂着一弧笑。我一直以为她是在爸爸妈妈呵护下长大的公主。而我,只要是在家的日子,就绝对是在父母互相的辱骂声中度过的。我以为我有点可怜,也认为我比兰坚强。后来的事实证明,我错了。
高三那年,我们说好报考同一所大学,未来四年还要在一起。录取通知书下来的时候,我欣喜若狂的打电话给兰,"你拿到了吗?""你拿到了吗?"电话线传来兰轻松的反问。然后就是俩人对电话激动半天。
毕业聚会上,有人哭,有人笑,有人喝醉了,我和兰也喝了点。吃过晚饭,有同学说去K歌,我和兰拒绝了。天还没怎么黑,我和兰坐在海边,吹着海风。也许是因为喝了酒的缘故,兰的脸微微泛红,煞是可爱。兰看着我,微微一笑,很迷人。"我给你讲个故事吧1"嗯?"我有点惊讶,怎么会想要讲故事。兰望着大海的方向,眼神平静,如这大海深处一般。我内心突然紧张,不由得握紧了手。
"有个小女孩,在幼儿园的那个时候。经常和一个大男生玩,她未曾想到那个男生因为对性行为好奇,居然把年幼的她做为实验品。男生把她带进了房间,锁上房门。她不知道男生在干嘛。一切如往常一样,但她却不知道她已失去最宝贵的了。男生让她不要告诉任何人,于是这件事一直没人知道。直到后来女孩家搬家了,这份屈辱才结束。后来,女孩渐渐懂得了。但她没告诉过任何一人。包括自己父母。"
兰停了声,转头看我,"这个女孩就是那样被强奸了。而我也就是那个女孩。"我大脑一片空白,明明几句话的事,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忍不住心惊。兰依旧微笑,如往常一样,亦如夏花一样,但我却看的那样伤眼。"兰,你知道吗?在我心中,你很乐观,很开朗,很好。如果不是你亲口说的,我一定不会相信。"
兰握住我的手,"我已经看开了。那些伤害都是过往了。我只是想让你快乐,不要为你爸妈的争吵难过。我们都应该好好的。"
那晚,我们迎着风,一路高歌,一路大笑。从来没见过兰笑得那样癫狂。后来的后来,我们再没有笑得如此抽风过了。
上了大学,日子悠闲多了。我很少再回家,很少再过问我爸妈的事,只是我妈偶尔还会抱怨起。大二的时候,兰恋爱了。那是大我们一届的学长,叫顾凡。顾凡从大一就开始追求兰了,是个不错的男生。长得又高又帅,成绩又好,家庭条件也不赖,在我们学校很吃香。不知为何,偏偏就看上兰了。用他的话说,就是:缘分就这么奇妙,爱情就这么突然。
顾凡对兰是很好的。他知道兰的事,没有嫌弃兰,反而对兰更好。他会经常带兰去吃饭,有时,我也会当个电灯泡,跟着兰跑去蹭一顿。那时候,我们多快乐,只是我们都没想到以后。
如果时光能够倒回,我一定会把兰看紧,不让她的心沦陷。只是说什么都晚了。
顾凡要出国了。原来他一直在国外有个未婚妻,一直都瞒着我们。我去找他,他只说了一段话,"是我对不起她。我出国是早就决定了的,我的婚事也是早就决定了的。只是,我是真爱兰的……"他的话还没说完,我啪的直接甩了他一耳光。他抬头脸,望着我身后的方向说:"我是爱你的,真的爱你。"这一句,此时已苍白无力。
无暇顾及他离开的脚步,我转身看到了兰,那么美得站在那儿,白色的碎裙随风轻杨,一如她那柔顺的头发。她温柔的眼神显然是朝着他离开的方向,嘴角依旧是那淡淡的让我熟悉的笑。我走近她身边,"我们回去吧1
顾凡出国的那天,我陪着兰到了医院。是的,她怀孕了,一个月。她选择在顾凡走的这天把孩子打掉,她说:"顾凡走了,就应该把他给我的一起带走。"我想进手术室陪她,她没肯。我眼睁睁的看着她一个人去面对,我焦急的等待着。突然之间,我不明白这一切究竟是为了什么?
手术室的门开了。兰脸色苍白的走出来,显得那样绝美。我赶紧上前扶她。在她之后,一个护士端着一个盘出来,上面是一块白布盖着,依稀看见里面的一滩红。兰终究是没忍住,抱着我,泪狂涌而出。我回抱着她,眼睛却一直盯着那护士离开的背影。为什么会这样?
毕业后,兰走了。她说她想去看看这个世界。我不知道她去哪儿了。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收到她从各地寄回来的明信片。我曾按照上面的地址给她写过信,但都如石沉大海一样,没有音信。罢了,只要知道她好好的就行了。同年,我爸妈的婚姻终于结束了。他们再也忍受不了对方了,我心里竟然含有一丝轻松。分开后,也许对大家都好。我再没见过顾凡,听同学说他结婚了,移民去了国外。
再一次见到兰,是在我的婚礼上。没错,我要结婚了。新郎是通过相亲认识的,认识不到三个月他就向我求婚了。而我也答应了,原因无他,他对我好就够了。兰依然是一身不染尘土的白裙,岁月的沉淀让她更添韵味。还是我无法忘记的微笑。傍晚,我跟兰道别,望着那一袭白消失在夜色中,还是没忍住落泪了。那背影如此孤寂。
记得你说的,伤害都会成为过往。时光会带走你的殇痕,兰,你要好好的。我们都要好好的。
岁月静好 母爱深深
文/张雅萍
六月,缤纷的季节,温馨的日子,岁月静好,母爱深深。与母亲朝夕相伴的每一天踏实而温暖。在母亲身边,我回归儿时的天真烂漫、欢天喜地、无忧无虑,尽享母亲的宠爱。
前几天由于脚部肿痛,母亲陪我去医院拍片诊疗,得知并无大碍后遵医嘱为我准备了治疗器,叮嘱我每天两次,每次20分钟烤脚治疗,又陪我去药店买回活血止痛片。之后的每日清晨,母亲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活血止痛片和温水递到我眼前。这么多年,我似乎已经习惯了那个永远不知疲倦、永远把我放在心尖的母亲。早、晚天凉,叮嘱我及时添衣的是母亲;清晨上班匆忙,为我带好水果和中午饭菜的是母亲;手机停电,联系不到我,心急如焚的是母亲;我生病卧床,在床边陪伴,心疼得默默流泪的是母亲;我身体痊愈,拉着我的手,欣慰地拥我入怀的还是母亲……
伟大的母爱!我能做的,就是照顾好自己,让身体尽快康复,好起来!让年迈的母亲少一份担心与牵挂;我能做的,是给予母亲最多的陪伴,最温和的话语,最暖心的理解和报答。因为牙齿松动,硬一些的食物母亲已经咬不动了,面对自然的衰老无力挽狂澜的我尤为心痛,尽量将每餐烹饪得柔软适口,让母亲餐餐吃好。脚伤已基本全愈,恢复为母亲制作午餐,西瓜汁、黄豆芽炒鸡蛋、再将羊腿用高压锅压上35分钟,一顿可口且营养丰富的午餐就出锅啦!六月,醉人的季节,祥和的日子,与母亲相伴,我感受着深深的母爱,感恩、珍惜!
军旅岁月
文/胡鹏
当我还是“小鬼”的年纪时,就毅然决然要去当兵,当时家人全都反对。
爷爷给国民党当过兵,说当兵的滋味可不好受,多少人都想跑。父亲还有些人脉,想让我到县城上班。对于一个农村娃来说,毕了业能进城谋份工作,还是很不错的。唯有母亲,一言不发。我知道,母亲最惯我,总是“就”着我。可这次是远离他们去当兵,她“就”着我不是,不“就”着我也不是,左右为难。毕竟我是个“独儿种”,她心里不舍得我吃亏受苦。
可那时的我就像着了魔一样,看的是战斗片,听的是军歌,梦的是英雄,坚决不让步。最后,全家达成中间协议:既不干涉也不干预,我一人去报名应征,体检政审都过,则去;过不了,那谁也别埋怨。我窃喜,总算可以去报名体检了,不过,也很忐忑,听说一百几十号人报名只录取十来人。
紧张忙碌的一整天体检,嘿嘿,除了体重很“危险”,刚好一百斤,其他都是“杠杠的”。后来,在乡亲们的恭喜中,在伙伴们的羡慕中,在家人们的复杂心情中,我身穿橄榄绿,胸戴大红花,连蹦带跳就上了开往部队的车。
到了部队才知道,天呐,这日子还真是像一些人说的“没法过”。事事都有规矩,连走路都有可能是错的。比如:没右行、见领导没让行、没立正等等,搞得我们跟潜伏的“特工”似的,绕着行、躲着走。搞起训练来,那更是严苛。没让你动,天塌下来,也不能动;没让你停,就是地陷了,也不准停。还有那擒敌倒功训练,胳膊摔得肿得比腿还粗,继续练接着倒,后来根本就麻木了,连晚上睡觉翻身都能痛醒。看看当初嘚 瑟得不得了的几个兄弟,已经个个“面目全非”,有的还挂了彩落了泪,真是感慨万千啊。
我悟性还行,也算“灵光”,虽然也是苦不堪言,但各项训练还不错,班长让我当临时副班长,有时替他带大家搞点训练、加点操之类。但我也有“致命弱点”,就是怕体能训练和武装越野。因为年龄偏小,加之小时候家里条件差营养跟不上,每次体能训练和武装越野,总是在“断后”层面。每次使尽最后一丝力气越过终点,人都瘫倒了,气喘不过来,脑袋嗡嗡响,胸腔要爆炸。最让人受不了的是,在路上抱着被子、提着枪狼狈不堪时,还经常被一些“小哥哥”“小姐姐”嘻喊着“一二一”“兵哥哥,加油加油。”现在回想起来,脸上还有几分燥热。
至于深夜紧急集合,更不用多说了,是新兵都怕。一听到那急促的哨音就紧张发懵,大脑还未全醒,黑灯瞎火加上手忙脚乱,好家伙,可谓洋相百出:有穿错衣服扣错扣的,有一只球鞋一只棉鞋“混搭”的,有两人同时抓住一根背包带的,还有跑出去又回来找东西的,更有甚者,“潜伏”到别人班里,跑去跑回都没发现。
跟高强度训练比起来,其实还有一种痛也是我们新兵难以承受的,就是想家。每当训练濒临崩溃之时,每当夜深人静之时,每当节日小歇之时,每当打开父母的信件时,心都会阵阵颤抖,有时眼泪还噙在眼眶里故意别过头去。或许就是从那时起,我们开始慢慢长大。
至今我仍清晰地记得,在一个擒敌训练间隙的午后,我坐在器械场的墙角,从居民楼上飘下来半块报纸,就着冬日正午的阳光,我把那块比巴掌大不了多少的报纸看得一字不剩。多么希望那样的时光能稍稍长一些啊,因为,那对我来说,那就是幸福,简单、纯粹却又难得的幸福。
经历了一百多天的“魔鬼训练”后,我们迎来了授衔时刻,结实挺拔的身姿配上挺阔的冬装,让我们把军人的队列线条之美尽情展现,崭新的国徽和领花在太阳的照射下金光闪闪,威武而凝重。那一刻,我们领略到了用汗水和泪水铸就的自信和威严;那一刻,我们感受到了钢枪在手的神圣和自豪;那一刻,我们拥有了一个共同的名字——中国武警!那一年,我十七岁。
我将自己融入了中国武警。中国武警赋予了我坚强和成长。在我后来的人生中,上军校、当干部、到税务、担中坚……就没有干不好的工作吃不下的苦。至今,仍经常会听到有人说我走路还有军人的样子。是啊,“军人”二字已给我的人生打下深深的烙印和永恒的标签。
“生命里有了当兵的历史,一辈子也不会感到后悔……”这是当年的歌声,更是一名中国武警三十年后的心声!
岁月流逝,记忆留痕
文/文羽
过去了,时光悄悄地流逝,但是记忆却永远地镌刻在脑子里。很久没有记录心情,是因为自己的懒惰,也是因为自己的心情,有些文字写出来是会令自己心痛的。最近对于很多事物都触景生情。特别是一个叫车站的地方,那里有我太多的回忆,那些回忆都是深刻的,因为铭心,所以深刻,没有理由去忘掉所有的一切!早就想写关于车站的心情文字,只是心会颤抖,泪会狂飙,便一直都没有勇气叙写。在过去的时光中在许多个车站我或是送站的,或是乘车的,但无论是那个角色,我都是那个最感性的人,时过境迁,一切只能够用来怀念,简言之,我很怀念那一段段只能用来怀念和记忆的情景和时光。
车站犹如一个情感回收站,在车站,所有的情感(亲情,友情,爱情,同学之情)都会以不同的方式上演,就像一场场微电影,长度有限,却内容丰富。我感觉我是庆幸的,在26年的人生旅程中,所以的车站情感都一一铭心地经历过。在不同的年龄段,每一种情感都恰到好处地渲染我枯燥的生活。经历了这些情感之后,我的情感世界发生了变化,再不是懵懂无知,自私冷漠,肤浅幼稚。以前很喜欢一个相熟的姐姐,喜欢她那种成熟美,处事利落,稳妥。当时问她,怎样才能做到这般呢。她只说了一句,时间会给你答案。听后思考了许久,很长的一段时间都没有明白这句简单的话的含义。后来,到外地上了高中,上了大学,大学毕业后到参加工作的这一大段时间。对于那句话,我终于深刻理解。时间是良师益友,它能教会你很多生活道理,它会让你成长,而且在成长之余还不忘给你上一堂堂生动的人生哲理课。或许你曾经是一个无知的人,但经过时间的洗礼,每个人都会明白和醒悟许多东西。而那车站情感,让我至今回味还记忆深刻。虽然时光流逝,那场景却像一幅幅生动的浮雕深深镌刻在脑海最深处。
亲情车站
20岁那年,父亲决定南下广州打工,搭乘的是晚上23点30分的班车,那一天,心情是沉重的,我在自责自己,如果我可以有一份待遇丰厚的工作,爸爸就不用漂泊异乡,为生活奔波。那天时间似乎过得很快,一眨眼的功夫就到了晚上的23点,爸爸说,时间差不多了,要出发了。我执意要送爸爸去搭车,在路上,我不敢多语,害怕自己脆弱的泪腺会决堤。到车站的时候已经是23点20了,爸爸说,回去吧,我自己在这等一下就可以了,我说,我要等到看到车开动的那一霎。爸爸又说,傻孩子,回去吧,晚了。听到这句话,当时真想做一个无知的小孩,对爸爸说,爸爸我不让你走。可是我还是忍住了,对爸爸说,那我先回去了。说完就转身,泪如泉涌。回到家,写下了一篇瞬间长大的日记。平时爸妈的很多话,我都觉得那是啰嗦,每次都不耐烦。但是一次车站的送别,却让我一夜长大。理解父母的苦心。亲情的车站,很有爱。
爱情车站
那时候的自己只相信爱情至上,路途的遥远和疲惫完全可以忽略,一切都只是因为那时太年轻,做事容易冲动,一切跟着感觉走,每周周末,都会奔赴他所在的城市,为的是见面时的那份喜悦,大学三年,每一周都在重复着,同样的路程,同样的心情,为了那份喜悦执着地奔走。在那个熟悉的车站无数次的下车上车,每次离别都带着满满的不舍,每次离别都泪水盈眶。很快,三年过去了,他却离我而去,没有原因,留下一个再也拨不通的电话号码和不知所措的我,三年的情感不够一天的时间就灰飞烟灭。随后的半年时间里,我几乎每晚都失眠,哭泣,一直都还不愿意去相信那残酷的事实。有一天,要好的朋友实在看不下去了,就开导了我一个早上,才把我从那深沉的阴霾拉出来。于是醒悟,一切都不值得再怀念,一个不爱自己的人不值得自己再留恋。爱情的车站,爱与痛并重。
友情车站
永远记得三年前,朋友远嫁他乡,送她到火车站的情景。在大学实习工作期间,我到处寻找租房,但是都找不到合适的,朋友知道后,打电话对我说不介意我搬到她的住处,于是就搬了过去,从那年的七月到十月和她一起居住了三个多月。在那三个月的时间里,一有空我们就一起逛街,无话不说,无话不谈。在我十月份回家刚返回的时候,打开房门,发觉房间已经凌乱不堪,看到她正在收拾东西。见我一脸惊愕,便对我说,我要结婚了。犹如晴天一个霹雳,好突然,我愣住了,许久没反应过来。见我这样,她笑着说,傻妞,姐姐老了,要找一个归宿,姐姐会想念你的,别难过了。当晚,我们聊了个通宵,第二天一大早便送她到火车站,离别的车站总是让人伤感,我希望火车能晚点,那样就能在多聊一会,但是那天火车很准时,没有晚点。我坚持买了站台票,送朋友到车上。陪她找到位置不一会,发车的时间就到了,我依依不舍地下了车。望着呼啸而去的列车,我又一次泪流。友情的车站,我更感性。
同窗的车站
2009年的七月,带着许多不舍,怀揣一颗对未来未来迷茫生活的忐忑之心。听着阿妹那首青涩的毕业季歌曲《芳草碧连天》,我完成了大学的学业,那段时间,对在一起生活学习生活了三年的同学有很深厚的情谊。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终究还是要面对现实,谢师宴的第二天,大半的同学就要各奔东西,而我当时还要留下来处理一些事情,所以还要多留几天,同寝室的几个同学都在同一天回去,我把她们一一送到车站。互相都说了最最真挚的话,都互相约定,以后要一只保持联系。目送那一辆辆驶向远方的车,我的心像被石头卡住一样,无比难受。不知道这次的离别,不知道何时能再见这些可爱的同学。送别同窗的车站,感觉自己真正长大了。
所有的一切都已经成为了过往,但时光流逝,记忆依然留痕!
流年里伤逝的岁月
文/拉萨的天空520
今天是农历二月二,是我祖母去世24周年的忌日。随着岁月的流逝,我失去亲人的伤痛已经结痂,内心已沉淀出一份安然,不像从前,一提起祖母便无语泪千行。然而,当我伏案、执笔、铺一尺素笺,以寄托心中这份沉痛哀思时,还是无法阻止眼中泪的汹涌。
我的祖母身材高大、挺拔,浓眉大眼高鼻,常年的劳作也没有晒黑她白皙的肌肤。她性格爽朗开阔,很有气质,举手投足颇有大家风范。虽说不识斗字,却比识字的人更有智慧,大义、有远见,巾帼不让须眉。
她年轻时,曾吃过树皮,讨过饭度日。然而,就在那样艰难的日子里,她和我的祖父还收养一对孤寡老人,为他们善终。我童年时一直纳闷,为什么我有两个老太爷,老太太,直至长大后方才明白事情的原委。
自我出生以来,家境便越发好起来。我年幼时,常记得家里是常有河南、山东过来逃荒的人,有时他们还会在我家小住几日。祖母好吃好喝招待,竭尽礼待。因而,我们家的人,都很热情好客,我也很习惯家中亲朋满座的热闹环境。
多年来,我一直很喜欢青草、泥土的清香,每当花匠修剪草坪时,我的心便会迷离起来,怀念祖母在时的久远岁月。因为,我幼年时随祖母生活的日子较多,每天清晨醒来,她往往已经披着青草和着泥土、露珠的气息锄草归来。因而,这种清香一直荡漾在我心中,凝成了祖母和故乡的味道,无论我走到天涯海角也不能相忘。
幼年时我脾气很倔犟,母亲是教师,对学生竭尽温和,对我却很严厉。一次,不知为什么事,我犯错被母亲训斥,一气之下赤足夺门而跑。家人满世界找我,祖母颇为担心,直至日暮把我找回。然而,她没有训斥我,反而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喂我吃饭,哄我睡觉。祖母对我的宽恕,让我再也没犯同样的错误,对她我是越发的依恋,倍感安全、温暖。
虽说我犯错不跑了,但受委屈时,我会不吃饭不睡觉以示抗议。很清楚记得那一年深冬,我大约5岁,因赌气不睡觉站在房门口,无论祖母如何哄劝,我就是流泪不开口。我一直站在房门口至午夜,门外寒风凛冽呼啸,似鬼哭狼嚎,颇像邻居大妈去世时那个夜晚,她的家人绝望、凄凉的哀嚎声。窗外树影婆娑,映在窗帘上,似有无数鬼魅在张牙舞爪,我心中想起那些恐怖的鬼故事,恐惧感从四面八方向我袭来。长久站立未动,我已四肢冰凉,脸上纵横的泪水已阑干。
家人都已沉睡,我很无助恐惧。然而,祖母却披衣起身,默默抱我脱衣睡觉,原来她一直在假寐,耐心关注我,陪伴我直至午夜。那一夜,对黑暗的恐惧,昏黄灯光的迷离,祖母的温暖,我永生难忘。
祖母除了给予我宽容、温暖,在我生病时,还对我不离不弃。
那时,应该是在我不满9岁的一个冬天,流行黄疸肝炎,我不幸被染。从医院出来,母亲就赶紧把家里所有东西消毒,立刻送我到祖母身边养病。祖母不怕被我传染,把我的小床搁置在她的床边。因我从小就怕被扎针,所以选择喝草药。然而,草药如黄连苦口,我如何咽得下这苦汤?每次喝药,祖母是费尽心机哄我,变化出很多的点心水果供我喝药后换口。到了最后,我实在是咽不下,每到喝药时,就到处乱跑,在场院里和祖父祖母躲猫猫,以逃避喝药。不喝药病怎么能好呢?我再是顽劣,祖母也不曾责备我一句,我的内心对祖母是歉疚万分。
在我心目中,祖母是刚强的,她豪迈的步子,爽朗的笑声,强壮的体魄一直映在我心里。然而,病来如山倒,她就是临上手术台还和医生护士幽默,在生死面前,她显得从容而又淡定。
一切来得太突然了,让我来不及有任何心里准备,她就突然从这个世界消逝了,于是我失去了这个世界的温暖和安全感,我如一尊游魂,没有了归宿。没有这样刻骨铭心伤痛的人,是如何能体会得了,游魂在冥界游荡的酸楚啊!
别了,我流年里伤逝的岁月,时光的流逝已沉淀出我的一份淡然。别了,我亲爱的祖母,我会记得那冷清清,一片埋愁地;我会记得为你清泪尽,纸灰起!
荒诞岁月里的劳动课
文/红河谷
我出生在农村,小学、初中、高中正赶上了那场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在那个农业学大寨,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年代,农村的孩子与其说是上学读书,还不如说是给学校义务打工。
记得初中那三年,大部分时间是劳动课,就是白干活,难得坐在教室学文化,学校有时把教室的窗户挂上黑布,给学生看《决裂》这类的电影,提倡劳动光荣。那时没有高考,上大学靠推荐,除了根正苗红外,干活磨练出一手老茧,就是上大学的资本。
初中是大队办的,学校有很多农田,还搞养殖。劳动课大致分两类,大部分学生种田,我和另外两个同学跟着师傅养鸭。
那是一个闷热的午后,我和一个姓桂、一个姓邹的同学背着简单的行李从学校出发,走了很远的路,来到景色美丽的湖中央一个不大的小岛上。茅草搭建的棚子里走出一个中年农民,他就是养鸭的王师傅,一脸严肃地把我们引进了四面透风的棚子里。从此我们吃住都在鸭棚里,跟着王师傅养鸭,早上把鸭子赶到湖里区,野外放养,晚上把鸭子赶回鸭棚。
一天,王师傅突发奇想,叫来我们三个学生,以命令的口吻说:“你们三个今晚去摘几个菜瓜来。” 他说的很轻巧。“离我们四里地的山脚下,有一块瓜地,我看过了,不少瓜。”
那时小学五年制,刚上初中那会,我们也就十一二岁,还是个孩子,但都明白那是偷窃,心里很不情愿,但也不敢当面反抗,只能怯怯地相互看了看,谁也没吱声。
师傅转身从鸭棚后边找来两个邹巴巴的蛇皮袋,丢在地上,说道:“摘两袋菜瓜就回来。”他还说是摘,不是偷。
我们还是没说话,也没有捡起地下的袋子,以示抗拒。
“不去,明天你们谁也别想吃饭。”师傅态度非常强硬。
三个没见过世面的孩子屈服了,谁也不敢得罪师傅,劳动课的成绩还捏在他手里呢。见我们妥协了,师傅好像更有了底气:“晚饭后,我带你们一道,在瓜地附近的山上等着,天黑了,趁着月光下去摘几个瓜。”
吃罢晚饭,我们很顺从地跟着师傅来到预定的山坡上,等着月亮升起。这时,师傅开始现场布置,他用手指向前面的一片开阔地说:“就是那片瓜地,你们几个摘瓜一定要快,装满两袋就赶紧撤离。”
“要是有人发现了怎么办?”我们三人异口同声地担心起来。
“不用怕,我留在山上,高处看得清楚,一有动静我立马用手电灯光照射,你们就赶紧跑。”
可是,事情比我们预想的要糟糕。就在我们摘满两袋菜瓜,准备撤离的时候,突然一大批村民就好像从天而降似的,落到了瓜地不远的地方,有的打着火把,有的拿着手电筒,至此也没看到师傅的手电光。
顾不得多想,我们丢下蛇皮袋,作鸟兽散。不知道那两位同学是怎么逃离的,我奋不顾身地趟过一条水沟,钻进稻田里,在稻田的深处隐蔽起来。
田埂上到处是火把,手电筒像探照灯一样在稻田里四处照射。
“抓偷瓜贼呀!”“出来!”“打死他们!”喊声此起彼伏,随后响起了“砰!砰!砰!”的枪声。那时枪支管的不严,山区农民有打猎的习惯,家里基本都藏有自制的散弹枪,枪一响铁砂就喷出一大片。
我静静地趴在稻田里,像邱少云一样纹丝不动,任凭蚊虫叮咬,每分每秒都是煎熬,当时只有一个念想,再痛再痒也不能暴露目标,心里不停地祈祷不要中枪。
不一会,听到有人喊:“偷瓜贼跑啦!追呀!”顿时村民们一窝蜂地追了过去。
过了好一会,四周彻底地安静了,我小心翼翼地抬起头,朦胧的月光下,没有了人影。在确认安全后,我像侦察兵似的,悄悄地从稻田里爬到了山脚下,再爬上山坡,藏在杂树丛中,思考着是回十几里外的家,还是就近返回鸭棚,不管怎么走,都有一段白天也不敢独自行走的山路,因为山路穿过一片令人生畏的坟场。
我决定还是回到鸭棚。
幽蓝的月光下,坟场格外地阴森,不时地冒出一团一团的红色火焰,树林里还传来几声不知是什么动物发出的怪叫,我的头发顿时竖立起来,我告诉自己必须从坟场穿过,没有别的选择,于是加快了脚步,拼命地跑了起来。
闯过了最可怕的地段,还必须沿着河埂,才能走到鸭棚。夏天河里的荷叶高高地窜出水面,非常茂盛,我的心又收紧了,总担心荷叶下边藏着水鬼,跳上岸把我拖到水里,解决了小命,这样我心有不甘,我还小,怎么也不能死,于是我沿着河埂一路狂奔。
茅草棚里,亮着昏暗的灯光。当我冲进去的时候,师傅坐在凳子上抽烟,桂同学浑身是泥地蹲在地上,惊魂未定,双手捂着脸哭得稀里哗啦。
原来师傅太大意了,直到村民亮起火把、手电,他才发现,于是不管我们死活,乘机留了,毫发无损。桂同学和我一样的经历,只是比我早回来一会。
我瘫坐在地上,眼泪大坨大坨地滚了下来。
师傅轻描淡写地说:“洗洗吧。”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似的,也好像是在自责。
我们在湖边洗了个凉水澡,静静地等邹同学回来,师傅也在等,他不停地抽着劣质的香烟,一声不吭。
夜渐深,我们开始担心起来,生怕邹同学被村民乱放的散弹枪打死在稻田里。大家一夜没睡,一直等到天亮,邹同学还没回来。师傅彻底慌了,这个可恶的家伙应该是六神无主,早饭都没吃,脸色铁青,估计他也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
我们想去稻田找找,又觉得很渺茫,还是放弃了。
大家在恐惧和不安的气氛中度日如年,期盼奇迹的出现。
太阳高高升起的时候,远远看见一个人影从河埂走来,是邹同学,他没死。原来他潜伏稻田没多久,忽然发现身边一条蛇高高地抬起头,吓得他连夜跑回了家,引开了群情激奋的村民,为我们从稻田撤离创造了大好的时机。
那时候,农村的孩子糙养,心理承受能力强,经受这堂劳动课,身心视乎没有受到实质性的伤害,每个人都健康地活着。这么多年过去了,每每想起那荒诞岁月恐怖的经历,仍心有余悸。
后来我们三个养鸭的同学,因为劳动积极,表现好都上了高中。那时候上高中主要是推荐,考试只是个形式,表现不好,家庭成分高,休想上。高中是公社办的,依然有劳动课,挑黄砂,种地。
幸运的是,我们赶上了改革开放的大好时机,参加了高考,我上了一所中专,桂同学上了本科,邹同学没考上,在家务农。
故乡
文/℡Mcゝ周董
想家的时候是小孩。不论年龄。
我一直以为,故乡是游子的家。仿佛一汪泉眼,涌起一湾水流顺势而下,缓缓向前奔涌而去,而无法再回到原地,眼睁睁地流经不同的风景汇入其它蜿蜒的河流,再回首,飞离了泉眼千程万里。我想,游子亦是如此的感受,只身漂泊他乡,在多少次春花秋月中眺望着,盼望着那最初的地方,故乡。
我的故乡,不是那种游子那样魂牵梦绕的故乡,我的故乡,是老家。我固执地认为“故”是一种无法逾越的时间洪流,是抓不着的一缕醇厚的思念,是永远无法抵达的地方,而“老”则是时间给我们的恩赐,日益弥坚,是岁月沉积下来的重重的依恋,伴着人生同我老去。
记忆里,老家还是那股清香的朴实的泥土气息,有着软而潮湿的青苔爬满了青石板路,红砖块,有着朱漆斑驳的木门,有着苍翠茫茫的田园和大自然自吟自唱的歌声。最最难忘清风拂水面,鱼儿吸水圈,妇女在水岸边浣衣,黄毛稚子在田野上追赶的画面,温润质朴,岁月静好,偶尔有远处人家的袅袅炊烟,在日暮时分一如落日的叹息,哈着气躲下山去,留给大地一片夜的静谧。我常常回忆起儿时的时光,可我深知再也回不去。我也终于能够理解老家的意义。
也许我们会在人生中奔赴无数个地点去追寻我们的欲望或梦想,可我们不能保证我们一定能到达那里,我们也许会在出发后便开始后悔,或在途中遭受风雪就想要返回原地。可我坚信,唯有故乡,唯独奔赴自己的故乡,即使远在万里,但我们仍会刀山火海也在所不惜,英勇无畏朝它快步赶走,心中的血液会沸腾,会在故土上卸下身上所有染上的风雪污秽,单纯,干净地走进自己的天地,休息抑或长久安息。
老家老了,那片难以寻觅的心灵栖息处静静地躺在时间尽头里,承载着我们的过去,我们最原始的纯净与温情长长睡去。纵然我们日思夜想也再也不愿折腾打扰那片圣洁的土地,纵然日新月异天地已变,也唯有老家绝世独立,站成了我们心里岁月的倒影,永远屹立。
老家是一种情怀,从青丝到白发越来越无法忘怀。
如果有一天我将永远离去,我只愿长眠于此,拥抱老家的这片土地,直到与她合二为一,多年之后化作春泥滋养这生我养我的大地。
秋的脚步
文/一剑逍遥
天初转凉,秋的脚步穿过晨露中的老街,绊动一片沙沙的树叶声。
远远的一声汽笛打破宁静的小镇,那是城市活动的前奏。初秋的老街,只是微微的几丝清凉,早班的人们依然一身单衣,而我却发现街边的梧桐树叶己经渐黄渐落。晨风带走一片黄叶,跟随从城里发来的首班车去向郊外。车已经去远了,目光却久久收不回来。为何对一片树叶怜惜不已?我说不清理由,只是心里有隐隐的-些苍凉。
岁月或许不懂什么叫流逝,它总是不带表情的从你眼前走过,不显苍老,不显幼稚;任你唏嘘,任你感慨。站在梧桐树下,我听到秋的脚步声,就在我身后;我转身,风悠悠吹下一片落叶。沿这条街走到城里,大概三十分钟;夏天的时候都是坐车,几分钟而已,对于这条街也就是一闪而过的印象;秋天里,我喜欢徒步去走这条街,喜欢踩着一地落叶,踩着稀疏叶孔投射下来的点点秋光,这样的感觉就像踩着回忆的斑点,追寻昔日的时光,泛黄记忆中掺许惆怅。虽说走过这条街只有短短的几十分钟,然而回忆却如同走过了一段漫长岁月;心,许是还在那段时光里停留。
十年前,荷叶塘还只是义乌城郊的一个不知名的小镇,沒有工业开发区,没有宽敞的集市街道,像我这样的外地人还只是零星几个。城与镇之间尚隔着成片的林地和山头,城镇公路边还有好多早年种下的老景观树,有些路段甚至都没有人家,路上的车辆也不多,等一趟公交车需要十多分钟。那时,感觉进城的这条街好美,路上风景恬静而温馨,让人不自觉地想要亲近。记得常踩三轮车载着爱人去城里,两个忘俗的年青人用朴实的爱情去感觉这世界上最幸福和浪漫的事情。多年过后,我重提踩三轮车带爱人去玩,爱人嘴一撅翻个白眼:“才不坐你那破三轮车了,丢死人了。” 哎,想想也是,如今踩三轮车的只剩环卫工人了。岁月掀动季节的轮替,而人转化时代的变迁,只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跟上时代的步伐。
夏去秋来,相较于时间上的季节变化,现实中的秋天并不明显,街巷楼间尚是绿树串缀,西山的红叶仍未到来。依窗望秋,窗外突兀飞过一只大鸟,像灰鹭,但我也不敢确定。大鸟一闪而过,就像人生里没有来因、沒有去果的插曲。窗外的后山原先是一片荒地,也会在不同季节里变换色彩,常有成群的鸟儿在此停歇、迁飞。前两年后山开发商品房住宅小区,几乎一夜间,几座山头就被推平了。漂亮的园林式小区尚未建成,各种看楼的人络绎不绝,小区门口停满了各式高档小汽车,显然中国楼市人气超旺。不过现在小区建成入住了,小区里反倒安静了,买房的人并不打算住进来,以至突兀的大鸟又飞回来寻找原先的旧巢。
岁月有季节变换,我不知道楼市会不会有秋天?我是外乡人,也不会买房,我只是追寻秋的脚步在异乡行走。季节里的春秋尚是我人生里的一段经历,而楼市里的春秋,我只当看到的一种风景。
秋,一天天的走入山川河流的深处,一步步叩入我们的生活。据说今年夏天是义乌近三十年来最热的一个夏天,然而当秋来时,夏却仍是走得一丝无剩。岁月确是让人感慨,无论春夏秋冬哪个季节变化,终究还是要转入轮替。人在秋面前会变得多愁善感,一片叶落会让心情低落,一声雁鸣会让乡愁郁结,而一张旧照片能让整个往事沉默。班级合影中的同学好多做了大人物,他们时时保持着大气,纵横春秋史册;而我不同,我是平凡的人,我看到的是平凡的秋色,走的是平凡的脚步,过的是平凡的生活。
从前班里成绩最优秀的后来只混到了个教授;而在学校里摆摊卖钢笔的那个却做到了上亿身家。最美的班花做了普通的家庭主妇,每天享受柴米油盐的折腾;而被我们认为牛高马大的假小子参加了选美,居然还拿了名次。呵呵,还真是人不可貌相,人生不可预测啊!有时候,对人生和未来真的是很迷茫,感到无能为力。当初讲理想的人早已不记得理想是什么样子了,曾经偷懒不想走的人却走到了最前面,也不知道世界为什么这样变化无常,倒是印证了自然界中的一种另律,最先开花未必最先结果,最后吐叶未必最后凋落。未来对很多人来说,仅仅只是个过程,就像岁月里的季节轮回,只不过是走一遍生老病死。人生是个很深奥的命题,我解不开,也不愿去多想,我就跟随秋的脚步在岁月的小路上静静行走。
秋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走,秋把我领到了一所小学围墙外。校园的教室里正在朗读课文《秋天来了》,“秋天来了,天气凉了。一片片黄叶从树上落下来……” -声声童声,一段段时光,时光却是如此令人感应。恍惚中又回到了那段美妙的童年岁月,朗朗的读书声正是我们对过去时代的陶醉。我们都有过这种天真无邪的年龄,会把秋天的红叶夹到书页中,会把落叶比作美丽的蝴蝶,根本就不懂得什么叫季节感伤。下课铃声响起,操场上到处都是孩子们的笑声,他们唱歌、跳舞、做游戏,尽情享受秋天的快乐。我想,我是回不到他们这种年纪了,不可能这么无忧无虑,我不得不为将来和生活纠结。上课铃响,孩子们又上课了,操场又平静了。从校园里吹起一阵风,一片树叶翻过围墙落在我手里。其实落叶不用告诉我,我明白,我不是这个年龄了。
秋有很多阴天,霏霏细雨在巷弄口恣意飘织,让感怀的人湿了情怀。还没到八月,巷墙上的桂花就开了,桂花金黄,桂香迷漫了整条巷子。霏雨桂香,我不知是该写成优美还是感伤?每人的经历不同,看点不同,就凭各人的感知吧!
桂子香时,中秋就近了。远在千里之外的父母一定比子女更为牵挂,每一个当过父母的人都深知当子女落地时,就是一生牵挂的开始。如今,我也做了父亲,我能体谅他们为什么当我在他们身边时整天的唠叨,因为当子女离开时就没人可以说话了。我想,我应该早早先寄盒月饼回去,当月子圆时,就算我不在他们身边还能有个念想,驱赶一点心里的凄凉。
岁月很遥远,故乡也很远,亲人就更远了;而秋却很近,深深渗入流离岁月里,融进颠沛生活中。当我跟着秋的脚步走回租家门口,正好是暮色垂下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