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故事
时间故事(精选20篇)
老伴
文/徐本礼
俗话说:“小是夫妻老是伴,一时不见惊叫唤。”
这话听起来俗气,却很实在。和老伴相依为命的含义,在一起时很难体会,知道老伴离开了,才知道应该十分珍惜在一起时的分分秒秒。
老伴到女儿家做客,我因有事要办,独自留在家中,心想自己能够照顾自己,叫她放心去玩。
家务历来都是老伴“包打天下”,我每天准时上下班,甚至是提前上班,超时下班;回到家里,有点闲空时间,就埋头写作或读书,节假日还要加班。结婚五十多年来,我几乎成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老爷”;但老伴却毫无怨言,总是热忱相待。有时我看她为我、为儿女们成天操劳,白天有干不完的家务,晚上还加班加点地洗衣服,准备第二天饭菜,很是辛苦,不免说些歉意的话,但她总说:“你是以事业为重的大男人,还是作家,哪像我们女人。”
听话听声,听锣听音。老伴又褒又贬的善意批评,虽然略有轻微讽刺的意味,我只是装憨,装没听懂,多数时间都是一笑了之。
我完全明白,我是公务员,她也是公务员,每月的工资收入,我只比她多几角钱,无论怎么说,我都应分担家务,让她一人承担,极不公平,可想时要分担,到时又办不到,因为我长时间不做,已经养成惰性,只知吃,不知做;只知穿,不知洗;习惯成了自然,好在她从不计较。
两人都退休之后,儿女各自成家,并且多在大城市工作,长期在家的就是我和她,因我比她大几岁,身体也比她差,她总处处让着我,更成了料理家务的行家里手。
那次,老伴去贵阳的女儿家,要两个月才回家。这样,我理所当然,要料理家务,独立生活了。
每天早晨起来,我就学老伴弄弄灰渣,抹抹桌凳,拖拖地板,累得上气不接下气。这时,我才知道老伴的勤奋和毅力,辛苦和劳累的可贵;也就在这时,我才从心底对她无比的尊重和敬佩!
虽然只是我一人,无论好歹,还得每日三餐,填饱肚子,要填饱肚子,就得自己动手,为方便和节省时间,多数时间,早餐我吃燕麦炒面;中、晚餐吃面条;燕麦炒面,经常吃惯了,用水搅拌就成,倒还顺利,没出什么洋相;煮面条比吃燕麦炒面复杂得多,既要烧水,又要煮,还要做面哨,放姜、葱、蒜、辣椒等,颇为麻烦;更糟糕的是:丢三忘四,做了这样,忘了那样。有一回,我因写小说的一个细节,水开了还未放面条,便慌慌张张去把面条下在锅里,又急急忙忙回到电脑室。待完成细节后去捞面,谁知揭开锅盖,不是面条,而是一把筷子,啼笑皆非。
又有一回,我去烧水,煮沸之后,警报“呜——!呜——!”响个不停,不知发生什么事;因她在家时,不用我烧水。我不知叫声是警报,急忙从电脑室跑到厨房,一看是从水壶中发出的声音,水蒸气像浓雾一样,笼罩整个屋子,吓得我失魂落魄。
本来老伴在走之前,已教我如何煮汤、烧水……她说:“汤涨、水开、油辣,如果搞不赢,就先关电磁炉,再慢慢倒水、慢慢抬锅、慢慢提壶,要这样才安全。”
老伴教我的时候,我很自信,总是心不在焉地回答:“我懂。”
谁知,事到临头,我慌不择路,没有关电磁炉,就慌慌张张提水壶,手被水蒸气烫得很痛,赶快松手,水壶掉到地上,开水喷洒满地,把裤子都浸湿了。
一来喷在身上的水不多,二来冬天我穿得很厚。内有棉毛裤、夹层有羽绒裤、外有套裤,才幸免没被烫伤。开水没得喝,还吓得我失魂落魄。在沙发上躺了一会,我给老伴打电话,说:“刚才我幸免了一场灾祸。”
老伴迫不及待地问清缘由后,假装批评我说:“活该!”
“没什么活该。”我逗趣地说,“天看苦人,我没被烫着,只是右手被水蒸气熏了一下,有点疼。”
“赶快用药棉倒酒精浸湿,贴在痛处。”听得出,痛在我的手上,疼在她的心上;她比我着急说,“要快,还要用绿药膏敷上。”
“我懂!”我硬着头皮说。
“叫你遇先关电磁炉,我说的时候,你不是说懂吗?”老伴责备,“怎么遇事就不懂了呢?”
“烧水的学问深嘛!没有用酒精、敷药膏这么简单!”我很不在意地给她开玩笑说,“这些都是小事一桩啦!”
我越不在意,她越着急地催促说:“不要聊了,照我说的,快去做吧!”
“再聊一会。”我有意逗趣,“只是皮肤红一点,不会有事,你放心吧!”
她再三提醒,为使她放心,我才告诉实情:“我刚一被烫时,就照你说的做了,现在己经不疼了!”
“还算聪明!”她在电话中表扬了我。
还有一回,城管部门搞旧城更新,水管被挖断,全城停水,我拧开龙头,滴水全无,叹息一声,就到菜市场买菜。
去到菜场上,遇上熟人,又天南地北地乱吹,大约过了两个小时才回家,这次回家,与以往完全两样。刚一伸脚进门,水淹脚踝,瞬间把鞋子装满了,脚湿透了,冷得全身发抖。
我放眼往屋内一看,天啦,水漫金山,厨房、客厅全淹满了水。水从何来?我刚思索,猛然明白,是停水时,我拧开龙头开关,走时未关。
这一回,我没给老伴打电话,因为太失体面,只好苦果自尝,我不顾一切地冲进厨房,急忙关掉水龙头,便开始紧张的战斗。先找来铁铲,又找来盆子,一铲又一铲地把水铲进盆子,再一盆又一盆地往下水道倒。紧张地忙了一个多钟头后,水基本铲倒干净,就接着拖地,累得汗流浃背、上气不接下气时,手机铃声响了。我开开手机,是老伴打来的。我一开口,她就问我:“你干什么?累成这样!”
我怕把讲话时间弄长,以防汗干之后感冒,就支支吾吾地说:“在忙拖地板,完了之后,再给你打电话。”
关了手机,拖完地板后,我坐在沙发上,慢慢地喘气。为预防感冒,我找鞋袜换上,在心里说:“老伴在家时,我当‘老爷’,老伴不在家,老天就打抱不平,报复我。”
我还想:“要是老伴在家,怎会发生这种事?”
歇好气,我自慰:坏事变好事。这种情况的发生,让我明白,和老伴在一起的时候,自己应该怎么办。
老伴离开我一个月零五天,我真正尝到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滋味;在这一个月零五天的日子里,我真饱尝了做家务的艰难,饭煮得少了,巴锅;煮得多了,馊掉,做汤菜也一样,很难做得合适。
老伴回到家中之后,我欣喜若狂,犹如干枯的禾苗得到喜雨,久困沙谟漠得水喝一样!
老伴回家,我重享厚福。自此,我决心跟老伴学厨艺,她在家,共同搞好生活;她不在家,独自上阵。
为把厨艺学到手,每天做饭菜时,我就站在老伴旁边,当助手,切葱、剥蒜、剁辣椒、递香料、倒酱油,要啥就拿啥,过一段时间,炒菜、炖猪脚、烧排骨等,就像老伴一样,拿得起放得下了,她不在身边,都能搞出几种美食,大多时间,我们都一起下厨,边做边把她去女儿家时,我出的洋相,编成故事讲给她听,她一边听,一边微笑着说:“还好意思说出口呢!”
我呢,好像枯木逢春,情不自禁,紧紧地把她拥抱在怀,她一边骂我“老疯子”,一边热乎乎地说:“以后走哪里都一起走,决不再把你丢在家里受苦!”
“老伴,我真的离不开您啊!”我由衷地说。
婆婆
文/齐文颖
想起婆婆,心里总是暖暖的、热热的,眼睛里有些晶莹。婆婆今年八十高寿,岁月对婆婆很是无情,现在看来背有些驼了,视力不好走路有些不稳,言语也没有以前多了。婆婆经常说:“现在不中用了。”我回应:“是以前干活太多了,把您累坏了。”
看到婆婆的身影想起年轻时的婆婆,心中不免有些酸楚。一个人静下来的时候常常想起婆婆的点点滴滴,幸福着感动着。害怕自己忘掉这美好珍贵的瞬间,所以怀揣着这份情感,用笨拙的文字记录下来。
我敬重婆婆,她坚韧、乐观、勤劳、宽容、无私,她身上有我一生需要追求和学习的光影。
婆婆是个乐观的人。见到她,看到她的笑脸、听到她的话语会让人把所有的烦心事抛出九霄云外。
婆婆是个特别勤劳的人。年轻时的婆婆在工作岗位上任劳任怨,在家里更是事无巨细,照顾一家老小。凌晨4点钟就要起床准备全家人一天的主食,经常把自己吃饭时间放在上班的路上。有时早上天还蒙蒙亮,厂区大门还没开,婆婆就到厂门口了。婆婆总有使不完的力气,干活特别利索,成为这个大家庭的一员后,看到婆婆在厨房里忙碌,我想插手,总是让婆婆撵出来,乐呵呵地说,我一会就弄好,你别沾手了,弄脏你的衣服。
婆婆是个宽容、无私的人。她出身地主家庭,在那个动荡的年代,经常因成分问题被别人欺负。虽然命运对她不公,但并没有在她心中留下任何怨恨的影子。在物质极度匮乏时,是她心中的大爱和宽容带给自己和家人幸福、快乐。
我到婆婆家21年了,没有听到婆婆对我说过一句批评的话,更别说责骂了。在婆婆身边总能感到温暖,心里特别踏实。在婆婆家,不时听到她轻轻的赞美:咱家媳妇都比儿子强,好媳妇怎么都到我们家了。就连我日常中对她“妈妈”的称呼,都能听到她的赞赏:小齐开口都是先叫妈。她不知道,我叫声妈妈,是我愿意有这样一个好妈妈,她待我像女儿一样疼爱,自然我要用一声声妈妈的呼唤回应她,表达这种深情和依恋也是自然不过。
婆婆对待她的婆婆尽心尽力。从老家接到家中,亲自为她里里外外、从头到脚清洗干净。说话也是轻声细语,直到老人91岁离世。
每周六晚,全家兄弟姐妹们到婆婆家聚餐,这天是婆婆最高兴的日子。大家会把时间调整好,一起回家与婆婆团聚。晚饭后临走时,婆婆总是给孩子们带着东西。现在婆婆的记性差了,有一次,我要离开时,她拉着我的手,满处找,我知道她要给我东西要我带着离开。我们出门时,她总是送出大门外,依依不舍的神情堆满了牵挂。
婆婆是个坚强的人,家里人都说她是铁打的。婆婆有段时间生病,不能控制自己的瞬间时常摔倒,耳朵撕裂缝针、胳膊错位骨折,小伤小碰更是常有的事。每次家人看到她身上的淤青,总是问怎么又摔伤了,还疼吗,她总是笑着说不疼。有一次我陪婆婆到医院纠正摔伤错位的胳膊,在没打麻药的情况下,由医生进行手工矫正,我使劲抱住婆婆,知道她很痛。
婆婆脸上表情严肃,但没有一丝的痛苦,自始至终不出一声,实在受不了时,让医生停一下,再继续。我心疼的眼泪在眼眶中打转,仰起头努力控制住自己。婆婆从不把自己的痛苦传递给别人,我们总能享受并看到她快乐、美好的一面。
我爱我的婆婆,她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影响着自己的儿女们,全家人在一起温暖而祥和。我感谢她培养我老公成为一个宽容、乐观、勤奋的人,让我们组成一个幸福的小家庭。
我把婆婆放在心中最柔软的地方,虽然不能日日与婆婆相见,但想起她时,心中充满感动和力量,卸掉坚强的外表,用一颗善良的心对待人和事。真希望时间在婆婆那儿放慢脚步,多停留一些,再多停留一些。祝愿婆婆健康、平安、长寿。
简单的快乐
文/杨哲鸣
记得与好友闲聊,他问我:“对你来说,什么才是快乐呢?”我不假思索地回答:“简单”。
没错,对我来说,简单的快乐就是最大的快乐。日光柔和的下午,躺在摇椅上,品一杯香茗,看一本好书,闲看庭前花开花落,静观天上云卷云舒,这就是我的简单快乐。不需要豪华,不需要奢侈,仅需要平淡与简单。这与充满金钱气息的“快乐”相比,更让我舒心,让我快乐。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大富豪在海滨度假,因为家事心情不悦,便出门散步。在海边,他看到一位老人,坐在岸边的礁石上,眯着眼,哼着小曲,满脸惬意,看起来很是开心。他走上前,问道:“老人家,您看起来是很开心,有什么秘诀吗?”老人睁开双眼,看着富豪,笑着说:“哪有什么秘诀,平淡一点,简单一点,就可以啦。”富豪顿悟。
是啊,不就是这样吗,想着自己为了金钱长时间地奔波,走南闯北谈生意,与朋友间没有尽头的应酬,虽然给他带来了物质上的富有,可也带走了他的快乐。他没有时间读书,没有时间陪家人,没有时间听音乐,没有时间品茶,更没有时间思考人生,一直在远离生命中真正的快乐。
参加考试的孩子,内心深处想考好。所以在他成功后,他很快乐,他遵从了内心。想给父亲过生日的的女儿,亲手制作了一张简单的贺卡,她也会很快乐。为什么?因为她不在乎做得好不好,她只知道,她亲手做了一件礼物,她遵从了内心的想法——送给爸爸一件生日礼物,所以她很快乐。这些不都是简单的快乐吗?何须外物修饰?何须他人去评判?在他们心中,这简单的事物,便是快乐的源泉。
无须提醒的自觉
文/鞠志杰
我的几名同事常常采访写稿至深夜,第二天都是带着黑眼圈来上班。不做不行吗?不行,没有时间允许你拖沓!新闻每时每刻都在发生,不会因为记者休息了,它就停止。
如此不爽的职业还有很多,比如外科医生,可能正在家吃饭,一个电话打过来就得去做手术,因为病情不等人。还比如消防员,可能正在睡梦中,警情发生就得奔赴火场,因为火灾不等人……
如果一项工作被时间绑架了,这工作就成了魔鬼,啮噬着工作者的灵魂。要么让人高尚,要么使人苟且!
有个小笑话,一个人上班时间出去理发,被领导抓住了,领导要罚他款。他辩解,我只是在上班时间剪去了上班时长出的头发。不用说,他没有管住自己,上班时间溜了号,还自我解嘲。
梁晓声给文化定义了四个条件,其中有一条便是无须提醒的自觉。即自我约束和自我控制,完全不用他人提醒,严于律己,恪尽职守,兢兢业业。这不仅是职业上的操守,也是做人的准则,更是一种高贵的品质。
拥有这种品质的人,始终会把责任心放在第一位,不敢有丝毫的懈怠,这种敬业精神会让工作者的人格变得高尚。相反,便得过且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只是为了应付差事,势必把工作干得毛毛糙糙稀松平常。
看一个人品质如何,不用看别的,看他对待工作的态度就可以了。人生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工作,工作中苟且,已和混时光无异。在混的人,他无论对朋友还是对生活都不会认真。这类人往往都不靠谱,从他们身上看不到多少正能量。
而那些真正热爱生活的人,更热爱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总是能做到无须提醒的自觉。因为他们都懂得,工作做得完美,也会让生活有底气。
说爱我
文/甜豆巫巫
他把歌词单给我的时候,依旧低着头,看不到他的表情。我想从他的乌黑眼睛里知道他的心事。知道他是不是和我一样的慌乱。
燥乱的学校突然安静得可怕,用手指头想,也知道那群狐朋狗友肯定在角落里窥视这里的一切。我甚至可以想象她们瞪圆了的眼睛和拉长的耳朵。
高中的生活就是这样,锻炼了人群超长的敏锐感和对八卦事物的探知兴趣。爱情苗子的滋长总是在这个被压迫的岁月里显得美好而神圣。
一切准备都已就绪,心似乎开始不由自主的狂跳起来。就等着他的下一句话。他会说吗?我以为会。所以我安静地等着神圣的一刻。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分明听见彼此的心跳交缠一块。
紧张与期待无以言表,手里的歌词被这刺骨的寒风吹得沙沙响。我们就这样站着,躲在墙后的人群开始有丝丝躁动,他的头还是低着,我感觉他是走神了。一丝不悦,可是我是女生,我得矜持一点,如果他不开口我是绝对不能说话的。
我也不知道这样站了多久,我甚至在这个安静的时刻在脑海里描绘了我们在一起的场景,一起上学一起回家的场景,一起午觉聊天的场景。
是上课铃响了吗?我听到墙角传来的嘲笑声、埋怨声,还有人群离散的声音。今天例外的是,没有口哨声和起哄声了。
我猜他们一定觉得这个10分钟的哑剧看得很憋屈,浪费了他们的表情和时间。这个校园10分钟文化几乎是所有同学参与默认的校园文化了。
可是今天女主角变成了我,剧本却改了。像牵线木偶一样,我根本不知道下一刻会被牵引着做出什么表情或动作。郁闷,委屈,失望,羞愧,轮流交替在我的大脑里。最后甚至想到了尊严。是故意出我的丑吗?对,一定是,我才不会让你得逞。急性子关键时刻就是这样,我就这样丢下歌词单,转身跑开了。
年少的我,曾以为爱情可以超越一切,那时我不明白,世上另有一种力量,叫做命运,只可承受,不可改变。
后来那个令我心动的男生再也没有出现过了。他像童话故事里的美人鱼一样,一句话没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去了哪里呢,没人知道。
时间还是轻易夺去了我们的年华,却让一些记忆永存。
后来我考上了大学。离开了那个城市。新鲜的事物,不同地方的人群。组合了另一个不同的风景。
习惯在狂欢之后,一个人的时候,总能记起在多年前的一个课间十分。有那么一个人,曾使我怦然心动。不过我似乎已经记不起他的名字来了。
也许因为遗憾。在爱情世界里,那些曾经轰轰烈烈的爱都被埋没在时间里了。唯独那个有风的季节里。那个喜欢低头的男生,总在记忆里挥之不去。会常常想起那个安静的下午,那时的我分明闻到了爱情的气息。可是故事也到此戛然而止。
我曾寻找过他,向从前与他熟知的人询问,跟老师拐弯抹角打听他。
他确实是离开了,不是因为生病,也没有出意外,更不是像美人鱼一样变泡沫消失了。他只是离开了。离开了这个小县城而已。
也许他只是我生命里的片头曲,只是关于爱情的预备活动。爱情结束了,这个片头曲还是能哼哼唱出来。
大三那年。在和校友聊天时得知了他的消息。心跳几乎在瞬间缺氧,忘了呼吸的节拍。眼睛直愣愣的盯着那一行字,憋得呛出了眼泪。
我一直以为我始终不能忘怀那个人的原因是遗憾。这一刻才发现这么多年来游戏爱情原来是心里一直住着一个人,原来我竟如此爱他……
如今的我已不是当初那个畏手畏脚的小女生了。我要去找他,我要去告诉他,他一直都住在我心里。不顾室友的反对,买了当天的机票,去了那个有海有他的城市。
我是一只刺猬,为了你,我拔掉了我身上所有的刺。
三小时的飞机,感觉时间漫无边际,心也早已跳到嗓子眼了。晚上22;07分。飞机安全降落。我迫不及待地打车去了他的地址。我竟如此地想去见那个人。
这一次,我要一直注视着他那双眼睛。不一定要他和我说话。因为记忆中的他总是无声的。我愿意卸下我所以的高贵与伪装,愿意不矜持地表达我的思念。想到这些,我竟开心地笑了。我从未想过,在多年后的今天,我又像孩子一样笑了。
其实 我早该想到的,一个了无音讯这么多年的人怎么会突然出现呢。是要结婚了吗?我本以为我多年后的今天,我已经可以伪装情绪,控制自己了。却在看见他手挽住那个女孩的肩时,微笑还是颤栗了一下。他应该觉察不到的,时间把我们都变得委婉了,成熟是什么,是心痛得不能呼吸,却还能微笑着聊天。
那些流年像放映机一样播出了我们记忆里的黑与白。我们轻描淡写地提到了那张歌词单。一杯香浓咖啡出现在我们的面前,我抬头看了那女孩,皮肤白皙,眉目清秀,安静,恬淡,说不上漂亮,却是看着顺眼。我下意识的看了下时间,是啊,得离开了。女孩拉住我的手,说夜深了,叫我留宿。他也试着劝我留下,我会离开,在还有理智与尊严的时候。我微笑否决了,女孩叫他开车送我,推脱之后,妥协于送我上车。过秋的深夜,依旧清冷。我背着小包,风吹得我及肩的长发飞舞起来。出门后我们一直没说话。深夜的车灯总是刺得人晕眩。车来了,我得走了。我微笑像他挥手。车子启动的刹那,他像是自言自语的说了句:“那个歌词单原本就是一封告白情书。”
答案是这样的吗?可笑的是 我竟笨得没去看。还被我扔在风里了。类容是什么似乎没那么重要了。 感觉走了很久,叫停了司机,下车一个人,陌生的城市。深夜里,我闻到海水咸咸的味道。我终于还是没敢说出爱,这个词太重,我不敢扰乱他们平静的生活。我们都如此冒险了。你的爱丢在了那封叫歌词的情书里,我的呢,只能丢在眼泪里了,命运终究是愚弄了我们。
下辈子,如果有下辈子,我会勇敢说爱你。而今生,我们彼此错过,幸好我们没有说爱。存着。下辈子,一定找到你。狠狠爱……
死水不复
文/DL亭烟
当时间以手表,钟摆来告诉我它溜走的那么快时,我却在迷茫的过着它。现在酒杯里的空气和液体告诉我,醉了就是虚度了它,醒着你也是在虚度它。它一瞬间可以造就几个伟人,也可以一瞬间毁了千万个普通人,它不是核弹,它是时间。是我们早就了它,但却要它来毁掉我们。
有时候,昨天,未来,它都在。我真想把它践踏在我脚下,然后压扁灌入酒瓶让它袖珍让它停止。我想我喝醉了。
当醒来时,听到的不是悦耳的声音,而是一些撕心裂肺的声音。
今天又去世了一个人。我看见他那皮肤拉拢在一起,头发白了一塌糊涂,和他那张遗照有种天鹅遇上癞蛤蟆的感觉。他们烧了香,念了一些喃喃,点燃了鞭炮。一张裹尸布,一个人,一个担架,一个熔炉。火花在里面燃烧,灵魂在烟囱上逃向了天堂里。在这里他不是唯一 ,我在这里看见很多灯灭了。有时候也会看见自己那盏。
我把盒子给了他的妻子,她妻子哭红的眼珠,血丝可见。我也只是送了句节哀顺变。安慰的话在这个时候是多余的了,根本没有作用。但人们总是把这些当成口头禅,不过说的好听顺耳罢了。
我的白天时间,我的时间就是送走灵魂,我不管他们去向何处或者有没有灵魂。我的白天时间就是穿着工作服,拉着担架,把担架的灵魂推进熔炉里净化,躯壳留着人间。还记得第一天进来这里工作,恐惧倒没有,就是好奇。可是当那冷的脸,冰的身躯遇上那火热的熔炉还有那哭哭啼啼的眼睛时。我恐惧了,但自我安慰就很快平复了。人总会把死的感觉避讳去,逃避去,因为怕失去。我想的是有一天也许我也要被推了进去了,不知道会不会疼呢。也许有灵魂那该多好,有灵魂就有记忆,那就等于还是另一种活着。
慢慢地当职业习惯了,也就麻木了,那一双双真情或假意的泪珠甚至可以分别出来,那一次次送走也变得像生产线的机器人一样。
有次凌晨我忽然傻傻的跑到墓地上面喝酒,和一个不认识的灵魂的墓碑聊起了天。喝醉了,就在墓地里睡了,不知道为什么那天晚上睡得很踏实。以后就习惯性的去墓地喝酒了。
做了一年后,家人劝我不要做了,毕竟难以启齿的工作。我告诉他们我已经习惯了,我想继续做下去,他们也就没有再反对。
我觉得在这里好像永远不会事业,我是个习惯乐于稳定的人。有时候想自己有个家,每次当对相亲的人说,我是火葬场工作的,对方不是不喜欢就是父母反对。有时候就是这样,每个时代都有不合群的事和被人忌讳的职业。有时候心烦就去墓地里把酒杯里的液体和空气灌入身躯里,用来麻醉大脑,达到逃避的墓地。每次从墓地醒来,总感觉孤零零的,或许以后我也是这里的一块墓碑吧。不知道会不会有人陪我喝酒呢?
那年夏天我认识了她,她是那种皮肤很白,基本不用化妆都很可爱漂亮的女人,笑起来很纯很真实。看她总喜欢穿着帆布鞋,牛仔裤,格子衬衫。刚开始我还以为她是高中生。我不知道为什么她会看上我,我们糊里糊涂的交往上了,没有轰轰烈烈的爱,也没有那些电影,零食,衣服,人民币堆出来的浪漫。我告诉她我在这样的地方工作时 ,她笑着说那哪有什么,你又不偷不抢。
我和她最刺激的事就是约她在墓地里喝酒,她竟然答应了。她是那种很随心的女人,我们一起聊天,然后依偎的睡着了。
有时她会做一些饭菜带给我,我总笑着和她说不要经常来,会晦气的。她说要是晦气我就一辈子赖上你了。有天她来这里送饭忽然问我,假如她死了是不是也是这样被推进去,然后一撮灰出来的。我顿时哽咽了。她笑了笑,敲了一下我的头,对我说干嘛那么难过我们还有时间呢。我想或许时间眨眼就过了,总是时间把我们带来把我们带去。
有天我把最亲爱的人推了进去,我没有哽咽没有哭,我低声问她,要是疼就告诉我,我把你拉起来。我看着那张熟悉的脸,那张会笑的脸,不过已经是过去了。我摸着她的手,忽然觉得她的手那么冰冷,冷到了我的心底。我一直拉着她的手,我看着她,亲了她冰冷的唇,我愚蠢的想把我的唇温蔓延给她。她一动不动,我想她的灵魂就在我身边吧。我抱起了她,忽然觉得她那么的重,我几乎迈不开步,我多希望时间被袖珍起来,多想把时间泡到酒里,让它喝醉了然后把时间倒退到我和她活泼的时候。我把她抱到熔炉面前的柜子里,放了那冰冷的身体。面前的火变得那么黑暗。最后我再次低下头问她,如果热如果疼你就起来吧好不好。眼眶里的泪水控制不住流过我的皮肤,我合上柜门,多想她起来叫我一声。我合上了柜,推了进去。我连忙跑到后面的窗口,我看着她身体被火包裹着,我想她应该很温暖的。她的灵魂是不是跑了,顺着烟囱跑了。我拿着盒子,把躯壳装好了。她走了,认真的走开我的世界。那天晚上她在医院告诉我,要我亲手推她进去,不要我哭。当她闭眼时,我忽然明白痛苦竟然会催生潺潺的泪水,我失控的呼喊着她的名字,摇摆着她的身体,我希望她睁眼看看我的无助。时间给予了她病痛,还把她夺走了。我恨时间,很它的存心不良。
我把盒子里的她系上蝴蝶结,她说她小时候最喜欢蝴蝶结了。我帮自己和她买了很小的墓地,她说喜欢狭小的两人空间,何况死了也用不了那么大位置。我亲手把她放在左边,她坐车总喜欢挑左边的有窗户的座位。
我每天都去陪她聊天,有时候也和她喝酒。摸着我们两个人墓碑感觉很踏实,我对她说我很快就可以给你戴蝴蝶结了。
直到现在我感觉不行了,心脏感觉快停了,我能想象被推进去的感觉,能想象和她在盒子里相会的感觉。
时间里有很多空间,很多故事,很多未来或过去。
自首
文/Zhang Yp
枯树老藤
如果时间不去找一姝,傅之的记忆里,五六岁的时候,早春柳树上嫩黄色的小芽,用它抽枝来做成头顶的发髻,蒲公英露出红绿如锯齿小叶,紫色花点缀的山坡,下午靠近傍晚时分,村庄里飞鸟儿开始归巢,傅之一脚踩坏了柳枝发髻,哭声传来后…
傅之微颤的手擦去快要迸出的眼泪,望着刚放下的照片,站起身子,从窗户往外望了望,转头向外走去。
刚下完小雪后两三天,行人裹得严严实实,一簇簇白色寒气一下又一下,随着节奏在行人头顶开着花。
他目光定格在三个玩游戏的小孩子身上,傅之停下来,放下随身的小凳,把几年前女儿送的黄花梨拐杖,斜放在大腿上。
自己小时候,一个人对着自己玩,追着刚学飞的小鸟,折一支刚开的白牡丹,一个人在地上和一群蚂蚁搬家,去柳树找最柔软的枝做成花环,晚上傅之会看月亮,春夏秋冬,圆了又圆,白色的,黄色的,青色的,灰色的,他好奇是同一个月亮在天上吗。
长大后上学一到春天,他都去找刚发芽的柳树做花环,每次都能一次把柳条抽出来,找几朵黄色的,紫色的小花,编在上面。
高中一毕业,到大学,傅之走了出去,离开了这里。
一姝也离开了,他们很小认识,平常两人不交谈,这次离开没有沟通过,两人不知道毕业后都在同一个城市。
五年后,傅之工作时,收到了高中同学一姝的邀请函,傅之赶着工作,婚礼的邀请函就婉辞没去,给老朋友捎话让给道喜。
傅之拿着高中毕业照,看着,转头望向窗外。照片里他显得年轻又幼稚,他去镜子前,看现在的自己,眼里含着泪水。傅之望着手中发白的照片笑,五六岁时,自己不小心踩坏了别人的花环,小女孩哭出的声音,从那以后,傅之每年柳树发芽有空就坐在树干旁,有时候他忘了时间,时间倒不曾离开,直到他望着最后一只蚂蚁进了洞。
很多年后,傅之有了女儿,又很多年,傅之有了孙女,傅之为她亲自取名,叫斯书。
傅之在去年冬季刚下完雪后的三天里,得知有一位老人消失在时间的长河里,留下一个冰冷的名字,一姝。
来年春天,老人回到小时候的地方,一株枯树,历经沧桑,躯干已经腐朽,它的根部又抽出许多嫩绿的新枝,老人折了一枝,编成花环。戴在他孙女头顶,告诉她这叫柳枝,孙女戴着很高兴地跑了,老人站起身,拄着拐杖,一步一步离去,夕阳下的姿态,蜷缩的背影,身后的春天里满是花香,遍地洋溢着幸福。
老公
文/小龙丹儿
人家都说‘20几岁的男人像抱砖工人,抱砖的时候不能抱老婆,不抱砖又不能养老婆’,这说得情况还真像我们现在的情况来着。但是,虽然老公没时间,但是,他还是会抽时间陪我。只要一下班他就往家回。这样的好男人,世界上有多少,我不知道。
老公在电子厂上班,两班倒的那种。我老公很帅,当然我长得也不错。两班的工作蛮累的,一天12个小时,一个月倒一次班,中间吃饭的时间还很匆忙。上夜班最辛苦。也许上过两班倒人会懂。老公在厂里挺受欢迎的,80后被人看成是90后,人缘也很不错,就有女孩子问老公要不要十字绣,帮他绣来着,还好我会绣,不然某女生不是可以钻空了?不过我知道老公思想成熟。不会乱来。他心里只爱我一个,为什么吖?因为我是他老婆。而且我还是有证据的。
怀孕的时候,老公没让我去上班,他一个顶着。上夜班的时候,他怕我不去吃饭,他会一大早做汤给我吃,6点多就要起来做,我睡着呢。而且,我胃口不好,只要我想吃什么,他就买什么吃,我叫他自己喜欢吃啥就买啥,他就会说:“我什么都喜欢吃。”天天还都有水果放着。那时水果都吃腻了。
可惜宝宝还是离开了我们,只要是喜欢自己骨肉的妈妈都知道,这是多么悲伤的一件事情,我哭得死去活来的,老公就哄我。他心里也是难过的,但他从不表现出来。他还要逗我笑。那段时间我休息来着,婆婆来照看了我几天,但是我还是想在老公身边,因为心情不好,只想有老公陪着。所以,就一直由老公照顾我。那时他上白班。他每天回家就会买菜回来做饭给我吃,因为小产不能碰水,他上完班回来还要洗衣服,那些日子,老公不但要上班,还要做饭,还要洗衣服。
从拍拖到现在,老公每天都会打电话给我,虽然电子厂吃饭时候不长,但是,不管是午饭时间还是晚饭时间。我都能接到他的电话。哎!连他的同事,都看不过眼了,说我老公怎么跟老婆那么有话讲。哎!真不知道像我们这样的天天见面还天天打电话的小情或者夫妻到底有多少对?……每天打电话第一件事情问我有没有吃饭,要是上晚班,白天睡觉,他就会在睡前叫我记得要吃饭。有时候,白天他睡着了,还会模模糊糊地说句:“记得要吃午饭”。
老公会抽烟,但他从不在我面前抽烟,因为我讨厌烟味。有时候上晚班,放一天假的时候,他一下班就会带我玩。那个时候经常被我抓到他抽烟。我只要一闻,我就知道他抽烟了。他都是上厕所偷偷抽烟,抓到他了,他就给你来一句:“没办法,厕所太臭了”。其实,我知道,他肯定累了。上一晚上的班了,还出来玩,能不累吗?叫他累就别出去玩了,他就会说:“难得有时间,要带我去逛”。正因为我讨厌烟味儿,经常有人抽烟,那个烟飘过来的时候,老公都会用手去在我面前扇,或者直接抚住我的嘴。
……(省略号代表还有很多,我就不一一叙述了)
老公没有豪车、豪房,没有每天的玫瑰。但是,他每天下班都会买盒我最爱的牛奶。只要别人有的,他都会努力给我。老公不懂浪漫,但是平淡的生活中会发现,其实那些关心和在乎就是浪漫。是独一无二的爱。专属于本人的……
与猫
文/小先生
雨不停地下着,我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了家里,瘫坐在沙发上,张开嘴想要说些什么,而自己的目光却停留在空了许久的小窝,时间仿佛停滞一般凝重……
第一次遇到它,是在小区草丛的一个箱子里,也许是上天故意安排的巧合吧,好巧不巧,在路过的时候,我就注视到了它,那时候,它还很小,好像是到了刚刚断奶的年龄,它一直喵喵的叫着,眼中不断滚动着泪水,也许是在呼唤自己的母亲,我也一时心生怜悯,因为当时的我情场失意,我觉得它和我一样,是被抛弃的……于是就抱起了纸箱,收养了它,给它取了个小帅这种俗套名字,我是一个猫毛过敏的人,也许好多人会问我,猫毛过敏还养猫,是不是想不开?我当时其实也觉得自己是想不开了,但是谁叫我俩都是被抛弃的孩子呢?
虽然对它过敏,但也掩盖不住对它的喜欢,在踏进家门的第一步,便给它置办了不少生活用品,但也因为太喜欢了,所以陪小帅玩耍的时候,我时常忘记戴口罩,所幸它还小,对我的刺激性也不大,慢慢地我我惊奇地发现,过敏是可以慢慢适应的,但是小帅却显得不太适应这个家,它总是喜欢趴在暗处观察着我,它曾经被抛弃过一次,对我有所警惕也是理所当然的,慢慢地,不知道是我的悉心照料让它放下了对我的警惕,还是这个家它慢慢的熟悉了起来,小帅也渐渐地愿意和我一起玩,玩累了,我俩就一起晒着太阳睡懒觉,那时候我就觉得,收养小帅真的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时间慢慢地过去了,我也有了工作,每天都要工作到很晚才能下班,而回到家,小帅总是在门口静静等待着我回来,因为整日的劳累,我并没有那么多时间和以前一样和它一起玩,我更多的是想要休息,可是它就像处在叛逆期一样,时不时给我来一个突然袭击,我虽然不忍心打它,但也会很生气地严令制止它,我只知道,这时候的我很累,却又哪里知道,它会很孤独,可能在它眼里,是我给了它一个家,也是我毁了这一个家,过了好长时间,它也渐渐的安静了下来,我以为是它听话了,懂事了……
后来,也是像往常一样的平静的夜晚,我回到家中,发现小帅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在门口等着我,我便开始呼喊它的名字,之后更是找遍了家里每一个角落……小帅离家出走了……我十分着急,找了它好长时间,最后,在第一次看见它的草丛里找见了它,那时候的它已经失去了生命,永远地离开了我,时间可以抚平所有的伤,也可以夺走人的一切,离别亦是永别,我感觉到了深深地自责,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我一定会多陪陪它,它一定是害怕我看见它这种样子会心疼吧,它一定是还在留念我们之间的一切吧?的确,是我给了它一个住处,但是它却给了我一个家,是我捡它回来,但却是它收养了我,把我从万千孤独的灵魂中拯救了出来,而我却亲手把它推进了深渊……
雨还在下着,我的目光一直停留在它的小窝,就好像它一直在暗处注视着我一样,它再也回不来了,就像它在眼中,我不再陪伴它了一样,并不是它以死亡的方式放弃了我,而是在之前,我已然冷落了它……
时间有张忧伤的脸
文/雾湿楼台
对着窗子,有月光一剪。在月光闪去的一刹那,我突然记起了那面墙上的一句话:时间有张忧伤的脸。
是的,时间有张忧伤的脸。老王来我们村里时,我才刚上小学。老王离开那个小小的村子时,我也不过上到小学三年级。三年的时间,老王在我幼小年华的记忆里,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或许是因为我的童年太过单调无趣,以至于每一个经过我生命的人都会留下深深浅浅的一个个脚印,包括年逾古稀的老人,这个老人便是老王。
年老的老王,在他老去的生命里,只有一个玩物,便是一只猫,一只通体黝黑的猫。那只猫随着老王住进了我们的村子。我知道,猫,是一种属于夜的动物,在夜里,猫的视力可以达到极致。我有一次见到那只猫,是在深夜,它的眼睛闪着寒光,使我不寒而栗。
老王说自己是吃百家饭长大的,他说自己的人生是行走的人生,他有一双行万里路的脚,从一个村子到另一个村子,他可以远远的就知道谁家在办红白喜事,他就会去说些客气话,安慰别人或恭喜他们,以乞得一顿午餐。
所以说,老王说的再光辉,也不过是个乞丐。
老王住进我们村子,是沾了我家的光。我家在村子里有一处果园,种着苹果树、梨树和桃树,只是缺少一个看管的人,于是老王就补了这个缺,住进了果园。
他来的那一天,我们才在果园里临时建造了一个小屋,确实是一个很小的屋子,四四方方,长宽各五米,确实是仅容一人居的房子。在果园里,也只能建这样的房子,因为四周都是果树,建大了就会妨碍果树的生长。老王也并不觉得委屈,大概他所求的不过是一个栖身之所罢了,不管是大是小。他漂泊一生,在老年能有个避风雨的地方,已是一种福报。
老王住进了这所园子,大概也是很惬意的,他常常在村子里走动,谁家有红白喜事,就会见到他的影子,是少不了他的。邻村的人家,若是有事摆宴席,他也会去凑热闹。平日里我们也会给他些米粮,帮他度日,所以他的日子还算好过。
在村子里,还有其人的老人,也都是年逾古稀的。在我幼小的记忆里,这些老人总是分布在村子的各个角落,总是不能聚在一起。即使偶尔相遇了,也不打招呼。我当时居然以为这是一种冷漠。现在回想起来,才悟出了“无声胜有声”的道理。这些老人,在村子里一起生活了几十年,对村子的一草一木都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对彼此亦是如此,所以见了面是不用打招呼的,因为他们的心已经连在一起了。
老王是在人生的暮年才住进我们的村子的,与老人们见了面,也一样是不打招呼的,因为他与那些老人,是熟识的,他要过饭,自然与他们早就有过交往。
老王的那只猫,后来不知怎么就死了,老王取了那只猫的皮,葬了骨肉,就葬在我家的园子里,起了一个坟堆。只是在老王离去后,我们就夷平了那个坟堆,在旁边种了一棵桃树。这些,恐怕老王是永远不会知道了。
在他的猫死去之后,老王一下就衰老了很多,他引以为傲的长寿眉,也似乎不能在风里摇动了。我们这些小孩子,却常常跑到他那里去玩。
我常常看见,老王独自一人面对着墙壁流泪。
他是不识字的,却有好事的小伙伴在他的小屋的墙上写下了一句话:时间有张忧伤的脸。
是的,时间有张忧伤的脸,对老王来说更是如此,他一生的时光,在乞讨与流浪中度过,一生漂泊不定,但是,我从未见他有过对这种生活的怨艾。
后来,老王就走了,他与我们告别,其实不用告别,因为我们以后还会再相见的。我在一次回家时,还见到了老王,他没有变老,似乎还年轻了一些。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知道那句话,有没有人告诉他那句话,叫他不要难过,因为,时间有张忧伤的脸。
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
文/井影无痕
【忆光】
2015年8月30日,我们乘坐飞机抵达成都。成都之行的第一站是大熊猫研究基地,因为离市区近,倒也轻松,睡了懒觉起来,慢里斯条收拾了一番才出了门。看了憨态可掬的国宝,时间还宽裕,便又去了锦里和宽窄巷子。这两个地方,是第二次来了。上一次是在2013年,也是这个季节,我和雨惜一起从这里走过。整整两年的时间,这里依然人来人往热闹非凡,而雨惜却不再是我的雨惜,我亦早已不是当年的自己。终究,我还是迷失在这易逝的韶光年华里。
【醉水】
黄龙的五彩池,九寨沟的镜海,都是醉人的。九寨归来不看水果真不只是传说,秀丽的风景着实不负那一句“摄影家的天堂,画家的地狱”。不知道是不是刚学了游泳,新鲜劲儿还没过,站在这清莹透彻的五彩池边,私心想着,若是能扑通跳进去,游上那么几个来回,倒也畅快淋漓!
【拜山】
早上四点半起床,外面有点清冷,不想车到半路开始下雨,等到乐山正是雨大的时候。我们冒着大雨顺着九曲栈道绕大佛走了一圈。中国最大的一尊摩崖石刻造像果然是名不虚传,头与山齐,足踏大江,双手抚膝,临江危坐,体态匀称,神势肃穆。大佛通高71米,光一只脚面就可以容百余人。脚下正是岷江、青衣江、大渡河三江汇流。本来时间紧迫,峨眉只能到半山,还在犹豫猴区太危险要不要去,结果先是雨太大猴区关闭,接着就是山路塌方,根本到不了峨眉。好心塞,只能说是无缘。去了就近的万年寺,倒也还不错。
【听雨】
秋雨连绵让我异常烦闷,对于接下来的时间规划,似乎也早已湮没在我莫名其妙的极致情绪里。有时候对生活充满了信心,会彻夜不眠去想象去憧憬,但突然在某一瞬间,又全盘推翻。正如你有信心时感觉自己无所不能,而当你推翻这一切的时候,也是百分之百的灰心。于是找尽借口,下雨天,生理期,心情不好……一个人走在雨后的深夜,陪伴我的只有下载在手机里的有声读物“小王子”。
【望月】
9月26号莫名其妙开始发烧,高烧不退,39度3,输液、打针、吃药、降温贴都不管用,整整烧了三天三夜,魂都掉了。中秋佳节,一个人躺在病床上望着输液管里点滴,是谁说的来着,人多数是没良心的,高兴的时候忘乎所以,难过了才想着要是母亲在跟前该多好。空着肚子打了一天针,不是很晚出去却发现所有的饭店都已关门,无奈买了干面包回去。好在,病情终于在29号回家的那天有所好转。一个人赶火车也真是凄惨……
父亲的心
文/未雨绸缪
今年再次见到父亲时,已是岁末。父亲略微卷曲的头发中白发明显增多,脸上皱纹弥满而渐深,穿着服饰也没有了以前的讲究。我仔细打量了父亲一番,父亲看起来真的老了。
见到父亲是星期五,其实父亲早就算好了时间。父亲与母亲一起来看我,他们坐车时间长,我赶紧带父母去了一家我常去吃饭的餐厅。服务员递来菜单,我交给父亲,父亲拿着菜单点菜。我望着父亲,他看起来真的老了。看着父亲头上的白发,脸上的皱纹,我想到他的整日忙碌于工作的情景,鼻子不免酸楚。待父亲点完菜,抬头时,我急忙转移视线,与母亲拉着家常。
父亲倏然变老,我是知道原因的。父亲工作于私企,竞争相当激烈,优胜劣汰的自然选择在他的单位体现得淋漓尽致。加之父亲的单位食堂伙食不太好,生活上得不到照顾,平时应酬也多,生活又不太规律,工作实在辛苦。
突然想到两年前父亲动手术的往事。母亲突然给我打电话,说父亲肚子疼得厉害,去医院检查时,医生诊断为胆结石。胆囊里面的石头多而大,需要尽快动手术,切除胆。当听到要割掉父亲的器官,自己也是吓得不轻。后来在网上查阅资料,明白了胆结石的前因后果。手术后,医生告诫父亲不要饮酒。但从此成为“无胆英雄”的父亲,因为工作性质所迫,有时还得喝酒。母亲时常叮嘱我说:“你作为儿子,要经常给你父亲打电话,多关心关心他。他为了整个家庭,实在付出太多!”
菜陆续上桌,席间边吃边拉家常。这样的相聚,也可能只有过年才那么齐,平时忙于工作,这样的机会很难得。
饭毕。我领着父母去我的办公室瞧一瞧,随后到了我住的地方。我想先安顿他们的住处,父亲说不着急,并叫我坐下来聊一聊。
那是我生平第一次与父亲面对面地交流几个小时。父亲与我什么都谈,工作、生活、爱情、理想、择偶标准、买车买房……从来没有那样与父亲丝毫没有约束的交流,从来也没想过与父亲能聊这么长的时间,从来也没觉得与父亲的共同语言还有这么多。我深知,这一切的一切,都源自于血脉相连。
我第一次那么长的时间凝视父亲,凝视他的眼睛、嘴唇、脸颊、衣衫……从来没有像那天如此细心,带着崇敬之情仰望我的父亲。可我想责问自己,为何当我真正体会到父亲含辛茹苦时,父亲却老了。
以前每当与父亲闹矛盾时,母亲常告诫我说:“你呀,还年轻得很,当你出身社会后,成家立业后,你就会明白做父母的不易了!”当我走上工作岗位的这些年,我渐渐明白。
当年,父亲对我的爱意很隐晦,现在父亲的爱又那样柔软。都说父爱如山,在今天的我看来,父爱是那样沉稳、厚重而坚定。
一个人的天荒地老
文/一世浮生
原来一直以来,都是我在相信一个人的天荒地老。
我想这样也好。没有什么值得你记住或怀念。没有办法靠近,亦没有纠葛或亏欠。我知我只是路过,会失去这回忆。本该从容地冷眼旁观,却不知天高地厚,陷入这场已是定数的游戏。
我是一朵错过季节的花,没有赶在你自由之前开放。如果是真的输给了时间,那么就让我凋落在你记忆的盲区,洁白地死在我寂静的幻觉里。
你给了我一个关于夏天的寓言,在属于我的季节,烈日炎炎,我的眼目昏黑,遥远地,我看着你,炽热的光晕抱拥着你,烫伤我的眼,我几乎是凝住泪水,才能完成这仪式一样的注视。就这样,我看着你,我这张愿意铭刻在皮肤里的面容。为何它是如此熟悉的陌生。
那是夏天里最后一片树叶。生命的脉络全部刻写在柔软的叶片上。曲折婉转,却终于绕不到你的心里。
你,我这样地爱,却只能沉默以待。
到了秋天,我就成了最先飘零的落叶。
落进土壤,落进我一个人的天荒地老。
放一把心里的火,将有关你的一切焚烧成灰,可你的笑容,只言片语,是盛夏里的霜雪,瞬间冰封我的坚决。
无关痛痒的忘记与切肤之痛的割舍,本来就有着本质的区别。
我害怕,害怕我的肩膀会挡住你前路的风景,我更害怕你这一幅美丽的蜃景,我轻轻一触,会如尘溃散
看你的一瞥,盲了今后的每一眼。
我遇见你,这是怎样的一场劫数?
我们如何挣脱命中的绳索,然后轻轻闪躲而幸免于难?
我们如何摆脱命定的狭路相逢,然后继续生活而不孤单?
度过一个夏日,如同冬眠。醒来,睡目惺忪,发现外面的世界变了模样。日子还是一天天地过,来去优游。时间从不为谁停留。我亦明白,等待根本换取不了任何的偿还。
一直以来 ,我都在演一场杰出的独角戏。默剧一般,所有的发生都在不动声色当中。你只是无辜牵连来,充当故事的线索。你 并不知晓,我面色安详,心里是怎样排山倒海,怎样编制一个人的天荒地老。
是我想睡了,受不起打扰,时间比你重要。
是我懂事了,什么都不晓,连你都错认了。
世界大,生命长,只与你分享。让我感谢你,赠我空欢喜。
迷信爱情的男子,曾经义无返顾,却始终孤独。终将面对自我的醒悟。
我的生命里属于你的时日并不多,趁还愿怀念,趁回忆新鲜,趁忘却还觉亏欠。
我渐渐相信,心平气和地生活是对待自己最好的方式。时间是药剂,会慢慢麻醉这缺憾的痛感。
在复杂中寻找简单,在满足中消遣平淡。
时间的洪流中,没有你的陪伴,我都要一路摆渡都彼岸。
我惟一会让自己记得,在爱你的日日夜夜我慢慢地长大 。
我喜欢站在从前潘夜的木桥上看海水和浪子人鬼。无限延伸的蔚蓝。还有头顶一片灰蓝的天空。它的寂寞发不出声音。充实而温情的世间风景将我环拥,这样的景致不适宜长歌当哭。所以就算有人与我并肩观望,亦不会让我觉得欢欣。风从耳边吹过,可惜我没有应景的衣随飞扬。
从今以后,我决定蓄起我的胡子。不为纪念某个人,某件事,也不为疗伤。因这从头至尾,都是我一个人的事情,我只是想明确地看到改变的无数可能。
我让过去以延长的方式转为淡薄,再到决裂。
改变曾经在你面前懵懂的样子,那个毫无保留将自己的狼狈让你一览无余的孩子。
也告别少年时不计回报的倾心付出。
将来若我们还能重逢,你看见我的时候,或许无法辩识。
我就可以安心地向过往挥手。那样我就真的长大了。
我知晓往事都只会在光阴里留下气味,声音或幻想,云淡风清,沉和静好。我不想要和我记忆绞成的绳索,缠束着你在空想里周旋,牵拌住你弃我而去的决心。
我的一切应该是轻烟,从你身边漫散,我蒙住自己的眼,静侯物是人非。
然后勇敢振翅飞离你的天。
此别经年,风再吹起,我的衣裳在飞,我的思绪在非,我的心也在飞,这样我就当做是羽化。我不再留恋你的一隅天地。
我会看看沿途陌生的风光,然后逐渐成为自己臆想中的男子,面容沉静,神色淡定,自由自在,随风偃仰。时刻记得为自己留一段冷淡的安全距离。
四处游历,从这个寂寞的镇,到下个喧哗的城。来去从不要理由。再不为任何人做无谓的停留。
你不知道忘记你是欲速不达的理智,而我也无法忘记你。这过程中的艰难,悲与不舍,你如何明了。纵使忍痛,纵使简熬,纵使哭于消受。我不相信那只是阵痛。就算是痛彻心扉,终也不会过去。
潮涨潮落,流沙无痕。
其实,何时何地,开始的开始,最后的最后,都是我一个人的天荒地老
伺候小八哥
文/张帮俊
岳母要去外地几天,临行前,特意交待咱这个女婿一个重要且光荣的任务,就是照顾好她的心肝宝贝,一只名叫“露露”的八哥。
因此,咱这几天,可要好生地伺候,不容有任何闪失。为此,我还立下了“军令状”:“妈,你回来,要是见露露瘦了,咱任你发落。”岳母笑着说:“就知道贫嘴,一定要照顾好我的露露”,这才放心出门。
岳母特喜欢小动物。以前,上班没时间养。现在退休了,时间多了。就更有时间和精力来侍弄这些花鸟鱼虫。不过,这些小动物到最后都“逃之夭夭”。乌龟莫名其妙地玩起了失踪。两只鹦鹉,岳父在喂食后,忘了关笼门了,让其飞回大自然了。可岳母对养鸟仍痴心不改。又从花鸟市场上买来这只八哥,还特意给八哥起了个名字“露露”。
按照岳母的吩咐,每天,按时给小八哥喂食、喂水。打扫鸟笼。早上,把它带出去晒太阳,晚上拿回家过夜。小八哥食欲真好,早上,刚放的鸟食,中午下班回家,发现鸟食快吃光了。于是,又把食盆装满。刚好,岳母打电话回来,询问八哥的情况。我把情况向她说明,并夸赞八哥胃口好。岳母冲着我说:“小呆瓜,你想把它撑死呀!它又不像人,能够控制。它见食盆里有食物,就吃个不停。”听她这么一说,我赶忙将食盆拿走,怕它吃多了真的撑死了。
小八哥这几天被我当小主对待,侍奉得可高兴了,和我关系可好了。我喂它喝水时,它就会用小嘴轻轻地戳我。
岳母每次逗小鸟时,总会那么开心,仿佛年轻了十多岁。现在,才明白岳母为什么喜欢侍奉这些小动物了。就是想找个伴儿,找个乐子,使自己变得更年轻。
那年,跃华
文/贝加尔
那年三月份吧,我们一批山师大的学生来跃华实习,我是教初中部计算机。同来的是一批文学院的女孩儿。青春洋溢的幸福的女孩儿。
那是一段自己心情极其低沉的时期,有很多不顺心的事发生在身上,几乎无人诉说。上课之余,自己总是或者到校外的小河边一个人默默的坐着,一颗接一颗的吸烟,和旁边的保安大叔聊聊天,或者在跃华的操场上独自走了一圈又一圈,有时竟走到天黑下来,只留几个人影在来往,坐在操场边的单杠上,看旁边的杨花开了满树,纷纷扬扬的落下来,等到学生们喊着号子下晚自习,自己才慢慢的走回宿舍。
在跃华呆了不到一月的时间吧,其间竟下了一场挺大的雪,还记得那天是诗人海子的祭日。我们好些人都聚在跃华办公五楼,真的很罕
见的阳春雪。那段时间,刚好听到了中岛美嘉的那首《雪之花》,很倾心于那纯美的日文营造的气氛,反反复复的单曲循环。在五楼走廊尽头,看着外面纷纷扬扬的大雪,不由想到自己这个可怜的家伙也只能在别人的意境里臆想一下永远不会属于自己的浪漫了。
晚上我给一个挚友发短信说,我喜欢上一块实习的一个女孩,我甚至还不知道她的名字,但是她的身影确实在自己的梦境里出现过无数次了,那个文文静静的,在我眼里如宋词般美丽的女孩子。朋友回我说,你一定要让她知道你喜欢她,即使会受到再大的伤害。哎,自己何尝不想做回浪漫的诗人,勇敢的表白一次,何尝不想牵着自己喜欢的女孩子漫步在洁白的雪地里,可是自己那么脆弱,是没有勇气做诗人的。
于是实习岁月一天天的流走,我们之间也没有只言片语,我教可爱的初中生们计算机,抽空打打乒乓球,和学生们打打篮球,过的倒也平静而充实。她们是高中的语文老师吧,我们有时吃饭能碰到,我只能远远的看着,心里不敢过多奢望,想着这份感情也只会埋在自己心底,然后让时间慢慢冲刷干净了。有段时间自己总是早早的回宿舍,因为透过宿舍的窗户可以看到吃饭比较慢的她回来。自己开始偷偷的写信给她,虽然知道自己不会有勇气给她,用自己想来都觉得害臊的煽情的辞藻。现在想想那时自己真是傻的可以,像中了魔似的。
实习到了第四周,马上就要离开了。跃华的老师们却要我们配合做一个心理体验活动,我们怀着好奇心参与了。谁知道这个活动竟让我们流了很多泪。活动进行了两天吧。正是这场活动,给了我接触她的机会。最后的活动要男女配合完成,自由配对,鬼使神差地,我们成了搭档。当时握着她的手,我的心不由颤抖,当她领着戴着眼罩的我过障碍时,我幸福的几乎要流泪。之后,我们又搭档做了几个小活动。当时我想,今生今世我们以后即使终生陌路,能和她牵过手,紧紧相拥过,也没有什么遗憾了。虽然牵手,相拥只是在小游戏里。我对她的爱就是如此卑微,这只是一个小男生的卑微的爱情。活动结束后,跃华的老师们要求我们给搭档写一封感谢信,回去后我就洋洋洒洒的写起来,可是越写越觉得像在写情书,那么热烈的感情会不会让她难堪呢,于是撕了写,写了撕,最后终于定下来。第二天,我们的写的感谢信都被贴在墙上,别人都在焦急的找寻当打写给自己的,我也看到了她写的,语气很平淡,心里不免有点失落。最后几个女生都聚在我写给她的感谢信下面,我自己知道写了些什么,突然就不好意思起来,自己到底怎么了。还好是改了好几次的,如果真的像前几封那么热烈真不知道怎么收场了。
我还是让她知道了我的心思,那么聪慧的女孩儿。走的前天晚上我想回学校后,我还是会回去做过去的我,在跃华的这段时间,这是一个避风港,即使没有邂逅她们这些女孩,自己也是会很怀念跃华,很怀念这段时间的。所以在回去过那种乏味的生活之前,我想能够精彩一点,我想请她出来陪我走走,哪怕在小公园里逛一会儿,围操场走一圈儿,和她聊聊天,讲个小笑话哄她开心。我想把自己最光鲜的一面展现给自己喜欢的女孩,我事先设想了和她在一起的每一个细节,自己想要说的每一句话,自己的每一个动作。因为这可能是我和她接近的最后一次了,回去后,我打算回到自己的生活,渐渐淡忘她,淡忘这段时间。我知道自己是怎样的人,一直一直的学不会坚强的人,怎么能给别人幸福呢。可是为什么还要人家出来陪你走走呢,是不是奢求呢,会不会打扰到人家呢,会不会给人家造成困扰呢。我都自私地没有想到。晚上,鼓足勇气小心翼翼地给她发了短信约她出来。她拒绝了。我不记得她具体回了什么了,只记得那时自己真的很伤心,买了瓶啤酒,来到校门外的小河边,坐在河边的小亭子里默默的发呆。好吧,还是自己太仓促了。就这样吧,这样不就足够了吗,如果她真的答应出来,自己会手足无措的呢。
晚上很晚了,我还在校园里徘徊,望着五楼昏黄的灯光。我以后这也不会回来了吧,这座城市,这个校园。撒杨娜拉,德州跃华,再见,跃华。
第二天,我早早起来,给一起来的同伴写了个字条,收拾了东西,打车回了学校。回来的路上,一个人坐在车窗前,不免有些心酸。我不想说什么因为深爱,所以决绝。我只想知道对于一个天生劣弧的人来说,生活有没有幸福可言呢。以后我会去很多地方,也会遇见很多人,可能再也不会找到这种感觉了。不堪回首,如果让自己再过一遍青春,自己也是会拒绝吧,那个在情感的荒原上踽踽独行的年轻人,那个在现实面前落荒而逃的身影,那个自始自终一直是生活在自己世界里,自己给自己恋爱的男孩,是那么的不堪回首。
如果自己以后有幸能终老,再回到跃华学校看看,希望自己不至于老泪纵横……
幸好牵手
文/殷海平
午后,儿子熟睡了,看他流着口水、睡得很香的样子,我瞬间觉得他长大了。
整个暑假,他跟着奶奶在小镇上,我差不多半个月才像今天这样来看他一次。见到我时,儿子兴奋地跑到我面前,笑个不停地喊“妈妈”。我没像他小时那样给他带一根棒棒糖,而是从包里抽出本幼儿杂志丢给他,说道:“可可,上期的杂志到了,我给你带来了。”他高兴地接到手里,拉起我的大手,稚嫩地请求:“那妈妈你给我讲讲呗!”
儿子身高及我腰,让我看着总疑惑:他当年是怎么呆在我的肚子里?五年时间,儿子已是一名读完小一班的学生了。尽管他仍是自然地撒娇,或是求我帮他办些事情,也习惯性地来拉扯我的手,但当他睡熟的那一刻,我不无感叹他是长大了,大到我不再握着他的小手,大到我不再趁他睡着,围着他的同一个姿态,拍上无数个可爱的照片。
晚饭后,暑气已退了大半,我和老公带着儿子去镇上散步。他在我们前面走的很欢快,一会跟熟悉的街坊打声招呼。很多时候,是我和他爸,让他要多叫叫人“阿婆好,阿公好”,儿子永远像我一样笑得灿烂到骨子里,然后叫上一声。只是他的声音更脆,更有种孩子才有的惹人爱。
南方的小镇,有七拐八绕的小巷,不管走哪条,总能通到街心。儿子现在会有自己的主见,往东还是向南走,他说了算。儿子的胆比之前也肥了,走路会沿高出的那部分,尽管平衡得不好,但他说不需要我扶,甚至邀请我跟他比试。我当然是走得稳而快,可儿子却说:“妈妈,你骗人!你那的路沿更平整嘛!”
然而,儿子在乎的时间并不长,很快就会让我教教他,怎么可以走得更稳,不会从窄窄的马路沿上掉下来。
我笑着告诉了他“平衡”的意义,并不再管他能走多远。只是要过马路,到对面的超市时,我下了命令:“可可,牵上我的手,过马路要小心。”
儿子果真把手伸了出来,让我迅速地握在了掌心。他的手还是那么小,那么小,我紧紧地牵着,张望完南来北往的车,穿过斑马线,把他安全带到了路对面。那瞬间,我觉得儿子还是很小,需要我认真照顾,认真去爱。时间再短,只要他还让我牵手,他就还是需要我保护的小儿。
很多时候,我们觉得时间很短很短,孩子会长得很快很快,似乎都不需要我们了,但只要抽出时间肯去陪伴,爱也会让时间慢下来,像今天这样,儿子跟我——幸好牵手!
献给你、我的闺蜜
文/留一轮美月让自己欣赏
亲,你还记得我们的相识吗?那是高一下学期的文理分科,我们很幸运的在6班相遇。其实刚分来的时候,我们都是彼此的陌生人,擦肩而过的时候,没有任何的表情和言语。
时间是一个很好的助推器,慢慢的融入,慢慢的了解,才发现有很多共同的想法,共同的爱好,渐渐的相知,相惜。
在弹指一挥间,高考过了,我们开始寻找适合自己的大学,很不幸,我们报考的学校,没有录取我们,失望,害怕,恐慌……不过同时,我们也是幸运的,我们填了二次征集,被录取了,也很荣幸的是,我们来到了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级,开始我们憧憬的大学生活。
时间的节奏没有停止,我们一起开心的生活在,充实着,选择了自己爱好的社团,加入学生会等一系列活动,锻炼自己的能力。你知道,毕业的时候,我和我男朋友分手了,你一直都在身边默默的陪着我,我也用一种方法惩罚着自己,让自己忙碌,让自己不再想他。还因为他,忙的顾不上吃饭,而差点晕倒,渐渐的,我走出了,那最阴暗的时光,我觉得我不应该让在乎我的人担心我,我变得更加的坚强,更加的倔强。
亲,还记得,那时候你和你男朋友关系很好,而你们的爱情,也在经受时间的考验,距离的考验,但是到最后,还是败给了距离,你和我一样,那样的痛,你的痛,我懂!因为我才经历不久,从那开始,我们都不在相信爱情,也不敢相信爱情,更不相信承诺。
直到今年,你遇到了他……
他对你的好,我们看在心里,记在心里,我们知道,现在你还不想谈恋爱,所以,我们选择了沉默。但是,我们却知道,他是一个很好的男人,我们都不希望你错过他,毕竟他很快就要实习,很快就要离开。我们开始怂恿你,因为我们不希望你错过他,你以前说过,如果遇到好男人你会好好的抓住的。其实我们能感受到,你对他是有感觉的,只是和我一样,还未从上个伤疤走出来,不愿意去试着改变,去接受!
直到二零一三年七月三日,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你接受了他,你以为我们会拷问你,其实你错了,我们希望你幸福,你开心我们才会开心,所以我们的目的达到了,就是为了铸成你接受他,好好珍惜他。
我的闺蜜,记得你一定要开心,一定要幸福!我会一直默默的祝福你。也默默的祝福我自己,早日走出来,找到那个值得我珍惜的他……
红尘陌上,静看一场离殇
文/晨曦
仰望星空,一轮明月照红尘,点亮谁的等待与守护。几度相思几多情。月笑红尘落繁华。一曲离别伤,弹梦碎潇湘,魂断天涯梦断肠。
你似柔和的阳光,照耀了我内心的天堂,温暖了我的人生,安抚我这颗充满沧桑,厌倦红尘的心。
在岁月的长河中,时间如水般匆匆流逝。夕阳的余辉还未曾落下,却已迎来了,月舞沧桑的妖娆。我站立在尘世的人海边缘徘徊,等你于四月花开的季节里。情为伊人,墨舞红尘。
哪一天、彼此相遇,不是你走得太早,而是我来得太晚,在这繁华的红尘再次错过了你。
青春如梦,人生如戏,或许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种幸福。在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种忧伤,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种叹息,在错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种无奈。在你与我说出与我分手的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不朽的承诺换来的只是一个梦断天涯。
或许红尘太过沧桑,让我无力再追寻哪已逝的脚步,只得默默的编排未来的序幕,用泪水抚平忧伤的痛,经历成长路上何必那么彷徨。心留着泪走入迷茫中,寻觅找那份别样的坚强。
百花怒放的四月,我静静站立在万花丛中,赏朵朵花开似微笑的场景,闻随种种随风飘落的幽香,于情不自尽中慢慢沉醉。看四月繁花连连开,赏片片花海朵朵艳。伊人一笑媚沧桑,浅笑红尘泪两行。
原创 Q Q : 282619717
追逐那一生的痛
文/陈姓名人
深夜又是一个深夜,细数灯下如白雪般的飞蛾,心里也就有了一种感觉,爱走一路,丢一路,不知道自己以经在多少个这样的夜里独自徘徊,想着心事,想着关于自己年轻时的故事……
我很幸运,每年到最冷和最热的时候,总在休假中。很有规律的工作时间,近乎到机械化,事业一直伴随着我度过三十年的光阴,弹指一挥,曾经的清澈和单纯,在经历了风风雨雨之后,多了沧桑,也多了些淡然。也正是这样机械化的时间,才让我有了这晚饭后惬意甜睡的小光阴。于是,留一些遐想给自己,任思绪漫步在无边的文字里……
每写到一段文字,便湿了眼眸。我习惯用自己的生活方式,别人的妖媚和奢华,我并不稀憾。但依然无法阻止我对她深深的思念。我总是不间断的梦到她,总梦到小时一起的那段时光,总梦到她那双不曾沾染烟火的眼眸;我总能在任何时候想起她对我说过的每句话,想起她为我唱过的每一首歌……”清简的几行字符,有种热情暧意钻入骨髓,到底怎样的爱可以承受这样一份深情?“最想念一个人的时候,一定是无意间想起。比如闻到一种旧日的味道,比如听到一首旧日的老歌。”总不自觉放下工作,凝视远望,你的容颜在薄雾里时隐时现,像极了今日的天气,刚才还是阳光温暖,顷刻间却不见了踪迹。想起我指尖下跌跌荡荡的无数篇章,也许不够华美,但字字句句倾尽一纸柔情。只是或许我已经习惯了这份柔情,亦觉得全然没有了往昔的新鲜。 喜欢不喧嚣,不热闹。经常一个人,一杯茶,看着阳光从天空悠然泄下……
办公室 花盆里的那颗金钱树,绽放着时光的碧绿,缕缕闲散的光,从窗棂间轻轻地折身进来,小心翼翼地照到我的办公桌前,生怕惊扰了谁似的……就这样,静享一个人的小空间。晨起,漫步在厂门口,不时的有人大包小包从我身边匆匆而过。年味愈过,有回来的人,也有回去的人,他们终于停止了休假,老老实实回到工作中,似乎这一刻等待了许久。看着他们匆忙的脚步渐行渐近,是呵,年以经过了,又是开始工作的时候了。
突然觉得,人生很多时候是需要假期的,留一些时间和精力给自己,才会让以后的工作生活更加完美。爱也许也是这样,当你远远地仰望,留一些间隙给彼此,芳华才不会老去;或者适时地给他一些假期,等他风景都看够,或许留住的还是最美的那一处。这里才是爱情的标本,依然伤感却无痕。 很多时候,我不是不懂得爱的距离。只是有些感情一旦走深了,就像陷进了淤泥,拔也拔不出来。曾几何时,我情愿等你,那怕等的再晚。可今天却只是为了能够,看见你过得幸福,快乐,开心,平安;这才是我渴望看到的。我是你眼中一朵青莲,那怕只是瞬息间,也会甘愿以最美的姿态绽放。我何尝不懂的,最美的爱是欲说还休。可很多时候,我苛刻的言语遮盖着我温软的心。我懂了,我的爱太过执着,烦了,也伤了。留有间隙,或许才能让爱美的极致。就像这午后的阳光,淡淡的,暖暖的,不浓烈,不耀眼,适合这个季节。我不是画家,更不是雕塑家,只渴望一起在容颜老去的时候,还能够坐在庭院的长凳上,让你头靠着我的肩膀,抚摸着你的白发,像以前一样,好好的帮你梳个靓装,然后依然乐意做你的“小百灵鸟”,对你说着永远也说不完的故事,留一些间隙给爱吧!让我们的青春不再因为时间而荒废,让我们的理解守成一句彼此的诺言。今日的小私光阴里,我会把爱读到更远……
回望那些年,我们在一起快乐地看书,学习,一起玩耍,一起对抗你哥,总会偷偷的帮着你,护着你。我们一直有一种默契,这种默契用不着猜测和牵强,完全是一种无意识的,自然的。就像眼前,我们都相信你围里那棵百年榕树,有事总爱来到它的脚下走走。走在它的下面,就像被一位慈祥的老人庇护着。在它身上你能看到过去岁月的沧桑,还能让你感受到当下的温馨,浪漫。我们来到榕树下,散了一地的记忆,拾起,却没有爱的激情。或许当时还小,什么都不懂,浇灌一棵爱情之树,也许只需要,阳光,空气和水就可以了。但要培养一段感情,恐怕只有这些东西是不够的……
这些事情都是后来慢慢想起来的。在那里已不再重要,那浅浅的拥抱似乎诠释了一切。你是我一生追逐的痛,痛在自己当时没有及时发现你的心意,总是爱充英雄,惜面子。痛在当时那个社会太单纯,而不是现在这么物质,痛在爱情已变的五颜六色,无法追回。痛在自己又是那么固执的一个人,总也走不出你的影子,一切以过去,就像这个年假一样,始终都要结束,最终还是要回到现实,还是要工作。
原来,相爱一辈子不是一句简单的话,那是要用一生来践行的誓言。可惜当初并没有做到,也知道,这一辈子,不只对不起她,也对不起那曾经错过的爱。时间会改变一切,包括我们的容颜,包括我们的体态。等我们老了,阳光依旧会暖暖的照在树杈上,那时的我们是否能安详地坐在树下聆听花开的声音。
等我们老了,世界会比现在美丽许多,走在年轻时我们曾经奔波过的路上,望着我们用汗水建筑过的城市。也许,那时在心头涌起的不仅是一种自豪,而更多的是欣慰和畅然。
等我们老了,孩子们都已经长大,我们的心态也会不在年轻。沐浴在阳光下,我们可以静静的在时光的隧道里漫游,那时的你,心中掠过的不知是那个熟悉的身影,不知是那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
等我们老的时候,我们关注的已不再是人,而是自然。到那时,我们所有的爱,所有的情感,都会溶入到对大自然的无限崇尚之中。只有那时,才会有心境,才会有时间,静静地体味大自然的美与和谐。
等我们老的时候,回想起以前的每一个酸甜苦辣的瞬间,都会淡然的回首一笑。多少的楼台烟雨,多少的辛酸无奈,都会在这回首一笑中随风而逝。
2013.2.26.
再登鼓浪屿
文/叶云刚
我没想过还会再来鼓浪屿。记得第一次来,是在七八年前。那是参加单位的集体年休。时间不长,景点众多,分配到鼓浪屿的时间也就很短。正当旅游旺季,卷入汹涌的人流,仿佛掉进了追逐食物的密集鱼群,被裹挟着东奔西窜。队伍打散后,便是寻景、拍照、逛店、购物,用照片与礼物为日后做个“我曾来过”的证明。留在印象里的,只有“国内景点大同小异”的感慨。
再次来鼓浪屿,说实话,登船那一刻,内心是没有多大期待的。此时,一位生长于斯的业界女同仁,义务为大家当起了导游。那语气里的自信自豪与神情里的兴致盎然,瞬间感染了我:是不是应该更谦虚点,去真正了解下鼓浪屿的不同?
毕竟,历史和生活告诉我们,人的第一印象有时并不靠谱。它受制于你当时的认知、需要、立场、环境和看待事物的角度,以及对方给你呈现的内容和方式。忽视人和事的复杂性,满足于以第一印象待人处事,有可能会影响自身判断,甚至掉入他人有意设置的陷阱。“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自有其道理。
这次的鼓浪屿没了上次来时的人声鼎沸。船只靠岸,从钢琴码头下船,景物如昔,心情和视角却已不同。造型奇特的钢琴码头和旁边一树成林的大榕树,忽然就击中了我的内心,隐隐觉得鼓浪屿的别致,就与它们内在的元素有着某种联系。
事后的游玩,也印证了这一点。岛上多古树名木,穿行在蜿蜒崎岖的小道上,不时会与它们相遇。苍劲的虬枝、繁茂的须叶,不知遮蔽过多少鼓浪屿人的烈日风雨。而鼓浪屿人对树的爱护,也体现在时时处处。印象最深的,是鼓浪屿音乐厅门前见到的那棵高龄榕树,它的主干被建筑“环臂”包住,仿佛生长在建筑之中,看得出设计者对自然生灵的尊重。见过古树旧屋为开发建设让路的事,对此就有特别感触。这份细腻,让我对鼓浪屿人油然而增一份敬意。
“导游”解释,鼓浪屿音乐厅曾接待过很多世界级的音乐团体和大师,而无论谁来,总是免费向大众开放。这引得大家一声惊叹。遗憾的是,我们此行并没有这样的际遇。不过,鼓浪屿钢琴之岛的美名,看来名不虚传。
岛上无处不在的音乐声,似乎也在提醒我们注意这一点。与这些音响里发出的乐音不同,“导游”说,曾经的鼓浪屿住着很多社会名流、商界精英,当地人不时就能听到从那些风格各异的房屋里传出的不同乐器奏响的声音。看着眼前依山而建、高低错落的各式建筑,想到那时的鼓浪屿还是宁静安逸、遗世独立的,眼前仿佛出现一个小孩,正顺着狭窄崎岖的街巷穿行,耳中不时响起不同乐器与海浪发出的和音,那一刻是否会想,深宅大院里,又有着怎样的世界和灵魂?
午后,有幸逛了一遍鼓浪屿风琴博物馆,这是世界最大的古风琴博物馆。一入大厅,就是一个高达6米的巨型诺曼·比尔管风琴,由1350根音管组成,百多年历史了。工作人员现场演奏了一曲,虽然我不懂音乐,但听着这座庞然大物发出的细腻婉转的声音,也不由惊叹其工艺的精致。博物馆里大大小小的风琴有很多,来自不同时代、不同国度,造型各异,细细观摩,能感受到其背后一连串的艺术巧思和独运匠心。
行到这里,我对鼓浪屿与音乐的缘分有了更深的体悟,那些远离故土的鼓浪屿人,又怎能不魂牵梦绕着这个精神的家园呢?
鼓浪屿还有众多风格不一的“万国建筑”,有舒婷吟唱的日光岩下的三角梅,有弘一法师静修过的寺院……奇怪的是,上次来几乎完全与之错过;遗憾的是,时间已经不允许我再细细探寻。
返程时,我还在想,为什么这次来会有特别不同的感受呢?是时间、心境的影响吗?确实有这方面的因素,然而又不仅于此。如果说上次来,关注的是自然风光,那么这次,感受更多的是鼓浪屿的人文内在。也许,世界向我们敞开它的复杂多面,我们认识的只是其中一小部分。只有不断地充实自己,真正融入其中,才能感受更多,看到更多风景。
由此想到,读一座城市,其实也是在读我们自己,它反映了我们自己的认知、思维等等。你以浅薄待之,它便以浅薄对你。鼓浪屿是多维的,只有深入探寻,才能发现她更多的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