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散文
吃饭散文(精选20篇)
记忆中的年
文/雨季
记忆中的年是孩提时的年,由于年岁的增长和现在年味的淡化,那份记忆也慢慢的模糊起来,然而却成了我的渴望。
记得小时后过年是我一年中最企盼的事,天一下雪,就嚷着问妈妈什么时候过年,如是妈妈就掰着我的手指说还有这么多天。我不管还有多少天,我只希望那天早早的到来,可以穿新衣服,可以吃到好吃的,还可以收到压岁钱。
到了腊月24日,过年才算来到,这一天晚上全家人都要团聚一下,吃饭之前先是拜灶神爷,然后在庭里面拜祖牌位,烧香烧纸磕头。我那时还小,也学着爷爷虔诚的跪拜着。放完鞭炮,然后就可以吃饭了。然后腊月26、28两日都要丰盛一顿。
到了29、30日就开始扫除,洗澡,贴各种对联。30日晚上是最热闹的时候,每家吃饭之前皆放鞭炮,尚是下午过半,就有人家放鞭炮,我如是催促家人,说人家都吃饭了,我们家怎么还没开始。吃完年饭,便是守岁的时刻了,这时全家每个室的灯都要亮着,一家人围着火堆,吃着零食,聊着家常故事,依守便是天亮。我小,熬不住夜,便早早的就上床睡觉了。
午夜过12点一直到第二天早上,每家的鞭炮放个不停。这一天是大年初一,是不可以出门拜年的,我们小孩可不管,早早的起来,在每家门前拣没有燃过的鞭炮,然后和别的小孩一起放鞭炮玩。初二过后,便随着家人去给长辈亲戚拜年,有的时候,还能收到不少的压岁钱。
初三之后,便是玩龙或彩船了(我们那叫划龙船),村子的艺人用彩纸扎成长长的巨龙,下面有十几人用木棍举着,至于龙里面是什么样的我不甚清楚,只看到龙活灵活现,惟妙惟肖,那时我一辈子见过最好看的龙。龙船是彩纸做的船,有楼阁似的顶,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子站在中间托着走,旁边两人扶着舷边,拿着彩桨,做划动状。龙和龙船经过每家,都要放鞭炮迎接,他们口中念着句子,像是唱歌一样,煞是好听,我小没听懂念的是什么,大概是祝福之类的句子吧。我们跟着龙,从这个村子转到那个村子,竟也不觉累饿。
以后的日子便慢慢的枯燥乏味了,因为吃过耍过累了吧。竟然没有在意正月十五的日子。不过有件事记得最清楚,这天晚上,他们玩龙的要把龙送到对面的山腰上化掉,就是天黑的时候烧掉,我远远的望着,觉得甚是可惜,多么美丽的龙啊!问长辈,说是让龙上天。
现在扎龙的艺人也去世多年,那条美丽的彩龙也再没出现过,如今的过年不过是大年30晚上吃吃团圆饭,有的甚至离开了家在外面饭馆里吃,再也没有守岁的人了,门口的对联大多没贴。说是过年,其实一点年味都没有。
想想已经去世多年的爷爷奶奶,他们教我的,他们做的事情,是我们祖祖辈辈每一年中一直做过的,几千年来重复着,如其说是迷信,不如说是一种信仰,一种祝福,一种企盼。想想以后我们的孩子,他们能记得什么呢,我们能给他们做什么呢,过年对于他们,不过是平时吃饭罢了。 王佳新
碗
文/王庆斌
姑从深山沟嫁到省城,我依稀记得。后来爷爷奶奶前后脚病故,姑姑姑父奔丧,见他俩吃饭捡小碗,像猫叼,几口就抹嘴:饱了,饱了。我心里才有了他们的模样。
转眼十来年过去了,我也考进了姑姑当年在省城上的那所学校。爹娘叮嘱我:“礼拜天去看看你姑。”
我揣着信封,在一个筒子楼找到了姑姑。
“你就是顺儿?”
我点点头。
“真不敢认,都成大小伙子啦!”姑姑惊喜:“那年回家记得你还穿开裆裤呢!”
我腼腆地笑笑。
也许是娘家人的缘故吧,姑拉着我不松手,把家里人问了个遍,见姑父站在一旁陪着笑,忙指使:“快,炖鱼、煲汤、蒸米饭!”
姑父是南方人,做得一手好菜。不大工夫,满屋子就飘香了。
“来来来,边吃边聊!”姑父招呼我们。
姑说:“闺女住校,平时不回来,就咱仨。”
姑父盛好了米饭,我盯着那碗,白如玉,薄如纸,细瓷兰花镶金边,在乡下,是大户人家喝茶用的。碗里一勺米饭,也就三两口。我端起来,也如姑姑似的,用筷子夹上十粒八粒慢慢送入口中。怎奈,饥肠辘辘,一不留神,那一坨米饭就一下子拨拉到嘴里。姑父忙给我再盛:“吃鱼,吃鱼!”
我拿捏着夹起一块,鱼刺在嘴里横七竖八乱扎腮,不过那味道很鲜。我偷偷看姑父吃鱼,鱼刺从嘴角排着队吐出来。我咋也弄不成。
姑姑把最后一勺米饭给了我:“饱啦!饱啦!”我推辞。其实三碗米饭下肚还没半饱。
在家吃饭都是用大海碗,那碗口比姑姑家锅还大。大海碗也是白色的,瓷很粗糙,外面是几片兰草叶子,是娘用破烂儿换的。娘说:“半大小子,吃煞老子。”糠菜糊糊总给我弄满满一碗,呼噜呼噜喝下去,碗空了,肚圆了。
头回出山沟,头回进省城,头回吃大米鱼肉,也是头回没吃饱。我琢磨着自己吃两锅米饭就够了。不是俺的肚子大,是那锅那碗实在太小了。
在省城上了三年学,偶尔去看望姑姑,但再也没在姑姑家吃过饭,我都有意避开饭时。
毕了业我也没走出那山沟儿,被分在乡里的中学任教,离家三里地,和学生一样,吃住在家,天天来回跑。
那年秋天,谷子大丰收,晚饭娘蒸了一大锅小米干饭,黄澄澄的,我端着大海碗想起在姑姑家吃白米饭的事儿,不由“哏儿”笑出了声。
爹娘对视:“吃顿黄米饭还值得偷笑?”
我放下碗,从方桌上拿来俩茶碗,盛一勺,给了爹娘:“用这个吃。”
娘不知何意。爹一口扒拉到嘴里,嘟嘟囔囔:“喂家雀儿呢?麻烦不?”
三碗吃完,我问爹:“饱了吧?”
“牙缝还没塞满,咋能饱?”爹答。
“俺就笑这个哩。”我把在姑姑家吃饭的事儿绘声绘色讲出来,爹娘笑得米饭喷了一地。
改革开放,一晃就是十多年。
正月里,姑姑把电话打到村委会给哥嫂拜年。爹在电话里说起我在她家吃饭没饱的事儿,惊得姑姑直哎呀:“傻大侄儿,咋会这样呀?”
过完年,爹娘要出山,让我领着二老去省城看姑姑。娘不放心,再三追问:“还记着道儿不?”
我说忘不了。
爹问:“还能把俺俩领回来不?”
我答:“能!丢不了!”
柿饼、核桃、红苹果,爹娘装了满满一袋。
初八上午到,电话打过了。出了火车站,就看见姑在招手:“大哥!大嫂!”
“哎呀,我那个天,感情城里比山沟儿热闹得多呀!”娘都看花了眼。
爹说:“来这儿一趟,也没白活!”
姑姑说:“咱先回家,明天我领着哥嫂逛个够。”
姑姑开一辆红色小汽车,拉我们到了一栋摩天大楼下了车。进了电梯,姑姑摁了个36,眨眼门开了,姑父就站在门口等我们:“进!进家!”
爹娘觉得高楼新鲜,挨个屋看,娘在窗前一望,腿一软,扑通坐在地下:“妈呀,咋到了半空?比东山顶还高哩!”
“饿了吧?吃饭,吃饭!”姑姑招呼哥嫂。
姑父放到桌中间一个很大的电饭锅,蒸了满满一锅大米饭,又抱来三个大海碗,粗瓷蓝花的,在爹娘和俺面前摆开了。
“你这是弄啥哩?”娘问。
“这碗可难找啦,开车跑了半天,在乡下才买到的。”姑父说。
“上次顺子没吃饱,俺俩后悔了好多年,这次俺可不能亏了娘家人。”姑姑笑说。
我不知道爹给姑姑说了这件事,一时脸红脖子粗的,很尴尬。
娘解围:“那年月,油水少,你侄儿又在长个儿……”
爹摆摆手,把大海碗收起来,意味深长地说:“用不着,再也用不着了,如今是啥日子?上了天堂,乡下人早不用那大海碗啦!”
“真的呀!”姑父姑姑又惊又喜。“那咱就……”
“换小碗!”不等话音落,我和爹娘不约而同地抢着回答。
习惯了不用爱你
文/叶浅韵
桌上的菜上齐了,酒也摆好了,他呆呆地看着妻子忙出忙进的身影。往常,他早在享受着丰盛的晚餐了,妻惊奇地问,你怎么还不吃呢?他说,你还没给我筷子呢。妻轻笑着递过筷子,然后又忙着去张罗牲口们的粮食。
妻子知道,但凡上了餐桌,他必定就是家里的“老爷”,而他每每享受这样的待遇时,也从不会有些额外的客气或是礼貌。妻子习惯了这样的方式,每次在倒酒盛饭后,必定赶紧递上筷子,让他先吃。若是忘记了递上筷子,他一定一直端坐着,哪怕筷子就在他举手可得的地方,他也从不愿伸手。
有一次,他正在享用着他杯子里的小酒,妻胡乱地扒了几口饭,说要去街上赶集,三十里的山路,再晚了,就没车了。妻匆匆地交待了句话,吃完,你顺便把你的碗洗了吧。
晚上,妻一进家门就看见了桌上的杯盘,一个等饭吃的丈夫正在吸着水烟筒,眼皮也不抬地说,你总算回来了,我饿得前胸贴在后背上了。一向温柔体贴的妻子一下子没了好气,她说,如果我死了,你喝西北风去呀,让你洗个碗你都不会。他惊奇地抬起头来,一副无辜的样子,说,我洗了呀。
妻说,你洗了吗?在哪里呀?他指着柜子上那个碗说,你看,在那里呢。妻看着那只孤独的碗,哭也不是,笑也不是。原来,说让你洗了你的碗,你就真只洗了你吃饭那只碗呀。他说,是啊,你不是让我这么做的吗?你又没说让我全部洗了呀。
妻说,与你这样的榆木疙瘩过日子,我认了吧,但愿老天爷会保佑你,别让我死在你的前头,我怕我一死,你就得饿死。
一阵水烟筒的咕噜声传来,算是他对妻的应答。
他说不来什么温存的话语,也做不来什么能让妻子一下就高兴的事,只好闷着头吸着那根长长的竹筒,烟经过他的嘴巴、鼻孔、两指之间,燃烧成一种叫做生活的东西。
他们相守在一起,早起日出,晚伴月亮,不知过了多少个春秋,孩子们一个个另立了梧桐树,他们依旧住在漏雨的老屋中,男的做些木活篾活,女的勤俭持家,他们早已习惯了长久以来形成的生活方式。
突然某天,妻说胸部疼痛,还来不及去医院,他眼睁睁地看着她死去。不到六十的花甲,他痛哭失声,他说老天爷呀,你睁开眼,别惩罚我们呀,她只是讲错了一句话,你怎么就当真了呢?
送妻上了山,他大病了一场,儿媳女儿悉心地照顾着,他躺在床上,觉得这衣来衣不贴身,饭来饭不爽口。
病好以后,他吃起了轮饭,一个月在三个儿子家轮流吃饭,一家十天。吃饭时,他依然保持着一直的习惯,只要筷子没到他手里,他可以一直看着别人吃饭。
三个儿媳在一起的时候,总把这个当成笑话来讲,某天,不小心就被他听到了,他长叹了一声,老天是要作贱我了呀。
从此,他谁家也不愿意去了,另起炉灶,自己学着做饭吃,稀饭干饭,面条土豆,不管什么,胡乱地填饱肚子,但他不管吃什么,总是要摆上两只碗,亲手递上筷子,自言自语地说,吃饭吧。
有一次,小儿媳路过门口,听见他说,老伴呀,我的好日子过到尽头了,你这一撒手,我样样得重头来呀。你在时,我不问衣食,觉得那是理所当然的享受,你走了,才发现,我亏待你太多了。来,喝口酒吧,你生前,我一口也没让你喝过呢。
坐在门槛上吃饭
文/夕照江楼
昨天夜里黎明的时候,长安这个地方稀罕的居然打起了雷声。我顿时被它轰轰隆隆的巨声惊醒,仔细一听,外面似乎还夹杂着风雨声。我再也无法安睡了,脑子里忽然闪出儿时的一个场景来:坐在门槛上吃饭。
坐在门槛上吃饭,那已经是好多年以前的事了。
记得那个时候,我们姐弟几个还都在上小学,家里甚穷,穷的甚至连个凳子也没有几个。没有凳子,便只能坐门槛了。正好,那时,地上还没有被砖铺过,门槛便足够高,坐着也舒服,因此,每逢吃饭的时候,门槛便成了我们姐弟几个争夺的主要阵地。
那时候,每到春秋二季,便是我们家里的农忙时节。白天劳动一整天,黄昏时分,姐弟几个并排坐在门槛上,喝着母亲熬的稀饭,就着一两筷子酸菜,拉着家常,那也是别有一番风味呀!吃完饭后,我们几个小猴子就串门的串门,看动画片的看动画片,唯有父亲,这时候就卷起一枝烟,坐在门槛上,望着对面黑糊糊的山,听着对面山沿边那棵榆树下立着的猫头鹰的啼叫,长长舒口气后,便悠闲地品尝起那根香烟来。
坐在门槛上边吃饭边看雨,也是别有一番情趣的尤其是雷雨天。
小时候,雷雨下的特多,记忆中似乎每年最起码也要有那么五六次吧。我们陕北的雨虽然没有西安这边频繁,然而,只要一下起来,那气势绝对是胜过西安的。那雨就似乎也含有我们陕北人那种阳刚之气,不下便不下,一下起来,那可不得了,简直可以用惊天地、涕鬼神来形容。雷雨来之前,是必要打闪的。那时每到午后,先是哔哔啵啵的火花在山头处时而哗哗的闪出白光,轻雷有规律的夹在其中跟着唱和。过得一会儿,风和云便一起来了,风助云势,黑压压的云彩便似个魔鬼般障了半个天空,厚黑厚黑的;又仿佛是千军万马在天空中纵横驰骋。云彩变幻无端,一会儿这个样子,一会儿那个样子,恰恰便如是小时候学过的课文《火烧云》那样,不同的只是火烧得云是黄的,雷雨得云是黑色的罢了。
风够大的话,大概只需五六分钟,除了山的某个脚落翻着个鱼肚皮,其余偌大的天空便已被黑云全都罩将起来了。这时,雷声更猛,更激烈,时而似个老年人发出轰轰隆隆的苍老吼声;时而又像个二三十岁的壮汉一声长啸,发出震耳欲聋的圪嚓圪嚓声,接着便是闪电哗哗哗的闪个不止。
良久,等到雷和闪电把声威显足后,方才听见霍飒飒的一声,无数个雨点一齐洒在了院子里。这时候,我们一家人便一起挤在门口看雨了。看完雨,接着便又是看云,看洪水,看朗润的山,看绿雨洗过的草和树,看傍晚黄昏的晚霞。疏导走院子里的积水,呆望着散去的云,呆望着携泥的燕子,呆望着青青的杨柳……啊!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
上了初中后,大姐和二姐相继外出打工了,我也很少回家,自那时起,也便再也没有坐在那门槛上吃过饭,再也没有坐在那门槛上看过雨。待到初三时,为了给大姐办喜事,父母请匠人把家里粉刷了一遍,还给地上铺了砖和水泥,那门槛便淹没在水泥砖中了,再也没有了泥土气。
高中后,我回家的次数更少了,全家人团聚的次数则更是少之又少。假期,回到家里,也常常只是我和母亲在家,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然而,不知怎么,每到假期,我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每天只是镀着步子在院子里走来走去,看着花花草草发呆;躺在沙发上思前想后,躺得久了更昏昏然睡着了。
唉!坐在门槛上吃饭,大概只能在梦里才会再出现吧。
晒孩子
文/陈明
朋友有个3岁的儿子,长得胖嘟嘟的,非常惹人喜爱。这孩子有个优点,就是吃饭很乖,每次都是自己动手吃完,而且比同龄人吃得都多。
一天,我去朋友家串门。到了饭点,朋友盛了一大碗饭端出来,对他儿子说:“儿子,来!咱们到下面去吃饭。”我感到莫名其妙:“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到下面去吃饭?”朋友解释:“每次和小区里的那些家长在一起,他们都说自己的孩子的各种本事。今天我也让他们看看我儿子的本事!”
中秋怀妻
文/汤世谦
每逢佳节倍思亲,中秋将到,望着渐圆的月亮,更加想起了我的妻子。
妻子大我五岁。俗话说“女大三是金砖。女大五是老母”。妻子是那种母性精神极强的女性,一辈子对我呵护有加。年轻时家中的油盐柴米从不要我过问,甚至家中的被褥自己穿的衣服我都搞不清楚。后来有了小孩,小孩的吃穿用、生疮害病求医问药、长大后择校读书、孩子的学习辅导等等,几乎全是她一手操持。面对长大成人的孩子,我经常感叹:不晓得这些孩子是怎么长大的!
妻子是教师,从中学教到大学。那时的中学教师工作量相当繁重,我记得多的时候一周要上24节课,除星期日外平均每天4节课。还要当班主任,要辅导学生自习,参加教师政治学习、教研组的业务活动等等,只能晚上挤时间备课改作业。经常工作到深夜。有了孩子后,一天要给孩子喂几次奶。如果这天上午课排满了,就只能在中间的15分钟课间操时间内赶回宿舍给孩子喂奶。她坐在小凳上边给孩子喂奶边打瞌睡的情景,让我十分心疼,至今难忘!
妻子一辈子肩负着家庭与工作的重担,积劳成疾,退休后还没过上几天舒坦的日子,1996年便患上了癌症。她忍受治疗的巨大痛苦,配合医生,坚持每天早晚用盐水冲洗鼻腔,终于把鼻咽癌给治好了。但“杀敌三千自损八百”,治疗后的副作用逐渐显现出来。首先是耳道不断发炎流脓,耳鼓膜变厚变硬,最后完全失去听力,与她交流只能靠写给她看。简单的事还好办,稍微复杂点就要写好大一篇。不管在家或外出,我必须把笔和纸带在身上,充当她的秘书。有时亲戚朋友来了在一起聊天,谈得很热闹,她听不见很着急,我就要不断的写给她看。这样一来也提炼了我的文字综合能力,经常要把一件复杂的事用很简短的几句话表达出来。
癌症治疗后另一副作用是颅脑受损,脑细胞萎缩,身体素质急剧下降。2004年到2006年两年时间发生了三次骨折三次中风,直至生活不能自理。决定请一保姆。这个保姆不好找,首先她要能写字才能与妻子交流,还要有力气搬得动她,有耐心能吃苦不怕半夜照顾病人影响睡眠。为找保姆没少折腾。
妻子一辈子生活刻苦,不是一般的节俭。她用餐巾纸时一张要裁成四张(只有豆腐干那么大),揩鼻涕时纸上一半手上一半,结果还得我用餐巾纸揩她的手。她反对请保姆,原因是怕花钱。我骗她说这是女儿朋友家的,来帮忙不要钱。她看到保姆天天半夜服侍她解手,每解一次得花20多分钟(人老了一下解不出来,解又只能解一点点),她觉得保姆实在太辛苦于心不忍,主动提出来给她工钱。
妻子第一次中风住院亲戚来看她,在纸上写道:你好些没有?她看了一阵居然问:你写的啥子?我感到十分惊讶,中风竟然这么厉害:瞬间能把一位高级知识分子变成文盲!
妻子中风后人变得慢慢糊涂起来,但她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对亲人的依恋却特别强。每晚睡觉前她要亲自将门反锁。后来她走不动了也要看我把门反锁了才放心。有时已经锁好了的还得装模作样的再锁一下给她看。有次保姆把饭做好有事走了,妻子不让我吃,她说保姆不吃肯定有毒。
平时她要求我寸步不离,经常说:你不在我要遭!每次我外出她都要问去做什么?并一再叮嘱快回来。所以我除了买菜倒垃圾基本上都在家陪着她。有次亲戚在黄龙溪请我吃饭,她也同意了。结果正在吃饭,保姆急匆匆打电话说妻子在家绝食,要等我回去。等我三点钟赶回去见她还在电脑上玩游戏,她见我回来抿着嘴得意地笑了。
女儿女婿来看她,她都要拉着他们的手不让走。有次女婿的姑妈在外出旅游前来看她,她拉着她的手说:晓得你们回来我还在不?听了这话我们心里很难过。
虽然请得有保姆,但妻子总是依赖我。衣服要我穿,走路要我扶,吃饭要我盛,吃菜要我拈,吃完给她洗假牙,漱口,擦嘴。漱口时千万注意拿盆子接着,不然她会随意吐在面前的菜碗里。她有便秘,解大便前要我用“开塞露”往她肛门注药水,解完了要喊我去看解的“要得不”?每次我都会像哄孩子样拍拍她的屁股说“好”!(她渐渐地能从你的口型上判断是在说什么。)有时她看到我累,很歉意地说把我拖累了。我说,你年轻时太辛苦,现在病了我服侍你是应该的,我心甘情愿。过去妻子像母亲一样地呵护我,现在则像一个孩子依偎在我的怀里。我深深体会到生死相许相伴终生的滋味;我累并幸福着!
好在儿女孝顺,特别是住在同城的女儿女婿经常嘘寒问暖,跑前跑后,算是享尽他们的福了。
经过几次中风,妻子越来越糊涂,看到外孙女说我只记得你小时候的样子;看到我妹妹妹夫总是问已去世多年的爸爸妈妈还好不?后来除了我其他人几乎都不认识。一天也不说话,整天就拿个报纸翻来覆去的看,甚至连报纸中缝的征婚广告也不放过。一天的报纸有很多张,我怕她看着累就抽几张不拿给她。谁知她还挺认真,拿到报纸首先看今天有好多版,数了数没有那么多,她就问你要。
妻子身子骨越来越软,坐在椅子上得用毛巾栓着,不然要滑到地下。晚上经常尿床,给她戴尿不湿她觉得不舒服把它扯脱。发现她尿了床得马上给她换,不仅盖的垫的,有时衣服也要换,还要打水把她身上擦干净。这些事必须要我和保姆两个人才能够完成。有时刚换一会又尿了,真把人搞得疲惫不堪。但是,病妻卧床几年从未生过褥疮,床上身上没有异味,一身干净利落,亲朋们看见了说她不像个病人。看来我们的辛苦没有白费。
尽管我们尽心尽力的陪护,还是阻止不了妻子病情的发展。2010年10月的一天吃饭时,发现她右手怎么也不能把汤匙送到嘴边,喂她她又不吃,到了医院仍然如此。医生说这是脑梗塞的反应,控制吃饭动作的神经坏死了,她就不知道吃饭,只能将流食用管子从鼻孔送到胃里。但她肠胃功能紊乱,一输流食就拉肚子;血压大幅跳跃忽高忽低;肺部感染气管经常被痰堵塞。病妻的身体这时已全面崩溃,神智不清,每天都有险情发生。远在美国的大儿和在万州的小儿都赶来病床前陪护。就在大儿返回美国的次日凌晨妻子停止了呼吸。记得那晚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同妻子到一个高坎前下不去,这时有两个人在下面接着。正在这时电话响了。噩耗传来,如坠深渊。头天我们还在商议如何作好长期准备,分班轮流陪护,怎么一下就走了呢?赶到医院时见她面容安详走得平静,心里似乎又得到一丝丝安慰。
从1996年4月到2010年11月前后守护病妻15年,原来还在想,女性平均寿命比男性长5年,妻子大我5岁,正好我们一年去世。谁知妻子先我而去,让我时时思恋不已。不久前我梦见她忽然变成一个小孩,我将她抱起……难道是亡妻告诉我:她已经脱胎重生了?
老规矩中的爱
文/李欣融
“吃饭的时候不要说话,不要坏了规矩!”又被您敲了一个暴栗,我嘟起小嘴不满地看着您。大眼瞪小眼,那个时候我八岁,您六十五岁。岁月还没来得及尽染您的头发,您是那么的威严。我被您的规矩束缚着。“吃饭不要说话”“不要大手大脚”“喝汤要斯文”“不守规矩是犯罪”……一顿饭下来不知道被您敲了多少下,这样有计划有预谋的“犯罪”都被一个正大光明的理由——“这是规矩,得守着”遏制着。
我从木匣里取出一张纸条,“不许没大没小,要尊师敬老!”取出另一张,“要主动为长辈盛饭,向长辈问好!”……眼泪缓缓淌下,您一定不会知道,不守规矩的我曾经那么努力地守规矩,一条条地记下来,记在心中,就像珍藏您的爱。
记忆中的三年,您从没有让我抓住一次把柄,那些看似古朴的老规矩,您都一丝不苟地遵守着。年少的我,从学习、交际到生活的其它方面,都被那一个个老规矩给无孔不入地侵入了。
直到那一天,从来不轻易夸奖人的您夸奖了我:“做得很好!”那天,您在吃饭时破了好多规矩,讲个不停。我好奇地看着您,您停下来,慢悠悠地说出那句话:“我就回去了,一年来看您几次。规矩还得守着啊。”我终于明白了离别的凄楚:“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我终于明白,陪伴我三年的您留给我的不仅仅是一大堆规矩,还有一份沉甸甸的爱。
一百八十条,我笑了笑,真是个折磨人的“老头子”,这些规矩,我也是醉了。您一定不会知道,那些克己复礼的日子,我是多么煎熬又是多么怀念。您用三年的时光,教会我一条条老规矩,我用一辈子的时光来感受那包含在老规矩中的深爱!
“哎呀,痛啊,又敲我。”“都说了吃饭不能讲话!”是的,爷爷,今天我在这里怀念您,怀念您那老规矩中的爱!
精神力量
文/毛利
想换辆车,这好像是30岁后最凡俗的一个梦想。每天在小区散步时,仔细辨认邻居的宝马奔驰奥迪,并不停在心中品头论足,又一次坚定一个信念:都这把年纪了,该开辆好车吧?
人在规划这种梦想的时候,通常都表现出同一副德行,那就是对现下拥有的产生了强烈的不满,越看越寒碜,越用越不是滋味。因为脑袋里始终想着:我可是该开宝马的人啊。
旧车因为长久不保养,外面灰扑扑,里面臭烘烘,每次开上路,都有种穿着旧衣服出门的感觉。6月末,我看了一部叫《再次出发》的电影,里面的落魄经纪人开的破车比我的还要破一百倍。他碰上被甩的女歌手,于是两人在纽约一起做城市之声梦想专辑。
这电影看得我荡气回肠,于是就下载了整张专辑,迫不及待地在散场后开车回家的路上听。天哪,这音乐真是拯救了一辆破车。片中飞黄腾达后抛弃女主角的男二号,改编了一首《lost star》,有句歌词是,我们都是迷失的星,却妄想照亮天空。
一击即中,热泪盈眶。好像瞬间就回到了那个热血又贫穷,连一辆破车都没有的年代。在那个时代,我们都以为可以把整个地球踩在脚下。
听着这样的歌回家,我第一次觉得没有什么换车的必要。随后我开始进行大量的灵魂改造工程,下载了许多音乐,最好开到哪儿都是一场拷问灵魂的旅程。
当然,这些歌放在好车上听,可能感觉更棒,但重要的是,在一辆破车上,它依然能让里面的人重新充电,焕然一新,想着“这样的感觉真不错”。
自从搬家后,我已经很久没出门吃饭了,因为太远,聚会很不容易,再也不能随时召唤朋友过来。有一天我实在很想出去吃饭,又约不到一个人,于是带了当时正在家里看得爱不释手的一本书,马尔克斯的短篇小说集,在餐厅点好一杯气泡酒,一盆沙拉,一份牛扒。
等菜时索性摊开书,开始追看情节。书中,独自去意大利朝圣的老妇人正在一家小餐厅里用餐,因为战争时期物资匮乏,只吃一碗面条汤,一盆炖西葫芦,还有一块硬面包。老妇人吃饭的过程中,有人过来跟她讨了一杯咖啡,一杯酒。
看到这儿,服务员端来了菜和酒。我发现这样的夜晚也不错,没有和朋友侃侃而谈的机会,但可以在一个久远的故事里,找到某些相同的东西——老妇人在陌生的餐厅和街道穿行时的恐惧,到我这里,大概只留下1%。
但1%已经足够打发一个无聊的晚上。
人们总觉得诗歌、音乐、书籍,这些东西需要一个特别的空间,一个单独的时间来容纳,才能品味出其中的精神力量。
就我最近的经验来看,在无聊世界闯荡时随身携带着这种精神力量,无异于一种重型武器,必要时可攻可退可守。
有个傍晚,我和一个女孩一起坐地铁,天南海北地聊着。我看到她包里带了本书,谷崎润一郎的《细雪》。我们在一个车站分别后,我翻开自己带的川上弘美的《老师的提包》,内心有点儿忐忑:她会不会觉得我们之间的交谈,远远不如能在地铁上静静看10页书?
总之,我终于断了换车的念头。
吃相
幼时的印象一直那么清晰、难忘。那时大人总是教育孩子,站有站相,坐有坐相,吃有吃相,喝有喝相。尽管如此,那时我的吃饭姿势都是随心所欲,坐着、站着、蹲着、靠着。我有一个童伴,名叫景连,家境贫寒。不管春夏秋冬,景连吃饭都是一脸潮红,满头大汗。一次下午,他去集体的地里偷吃红薯。半夜时分,肚子剧烈疼痛难忍,炕上翻滚不停。他的父亲把他送到公社医院抢救,才算保住一条小命。事后他爹心痛不迭,说是“十顿肥肉也花不了这么多钱”!
中国有句古话,叫作“男人吃饭如虎,女人吃饭如鼠”。据我观察,也不尽然。一次,我们接待一位来局实习的女大学生,发现她的吃相不雅。凡上好菜,她的筷头都是往返不停,连续作战,根本不顾旁人的感受。主人出于客气为她夹菜,她也来者不拒,埋头猛吃。那些平日光鲜亮丽的明星、政要,一般为了保持良好形象,时刻都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然而他们也食人间烟火。面对美味的诱惑,难免偶尔也会忘记身份——
曾经浏览网页,至今记得克林顿狼吞虎咽吞冰淇淋、希拉里香汗淋漓撒胡椒粉、小布什鲸吞牛饮喝啤酒、奥巴马呲牙咧嘴吃热狗……欧洲世袭的王公贵族,从来不以其娇贵的嘴唇直接喝汤,而是用调羹由外往里舀起,温文尔雅地送进尊贵的口中。贵族喝汤时从不弄出声响,否则就是没有教养的吃相。然而,当他们抓起烤肉撕咬一番之后,竟也津津有味地舔吮油腻的手指头,平素道貌岸然的绅士风度便荡然无存。一些影视明星吃相虽然各异,但是同样雷人。无数男人心目中的梦中情人、性感女神朱茵却在大庭广众之下大嚼消夜,狼吞虎咽,直吃得青筋暴露,满脸沁汗,饭后挺起腰身连打饱嗝……
一般说来,吃相难看会被斥为“淑女不淑,儒男不儒”。除此以外,不会有甚其他问题。不过,事情有时并非如此。古往今来,吃得不好,掉了脑袋,也是有的。南北朝时,南朝的宋文帝跟弟弟刘义康聊天,说是今年进贡橘子味淡,个小。刘义康胸脯一拍,边嚼边说:我家有啊!皇帝看他牛气冲天不悦,命人调查,发现他把各地贡品都搁自己家了。皇帝不高兴,问题很严重。于是,致他死于非命……
人是要吃饭的,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当然,吃相是门学问,体现一种修养,一种文明,一种尊重。古人认为,一个人对待饮食的态度,能够反映出他的品德和修养。《弟子规》说过,“对饮食,勿拣择,食适可,勿过则。”又说,“或饮食,或坐走,长者先,幼者后。”此文只是茶余饭后的谈资笑料,我在这里随便说说,你在那里随便听听,莞尔一笑,如此而已!
初恋的那些年
文/祖国滴小婲朵
我喜欢上一个美女,她是我隔壁班的,千方打听后终于知道她叫董欣,又费劲百般周折和她成为了普通的朋友关系,随即开始了我艰难的泡妞大业。
周六我和张飞去喝酒,两人喝了三箱老雪,喝的是七倒歪斜,绿色故事网,相互搀扶而归,没想到到班级门口时不小心撞到我的女神大人,最可怕的是手中的饮料将她的衣服弄脏了。
“喂,你没长眼睛啊,撞到我哥们了知道吗?”
听了张飞的话董欣原本生气的眼中又多了一丝愤怒,我连忙赔礼道歉。
“对不起,我兄弟喝多了,你这衣服我陪你好了”
“哼,有钱就了不起了吗”
董欣还是把火降到我的头上了,确实这事是我不小心,而且我的哥们还火上浇油,搁谁谁都会发火,此时我必须道歉,因为我还要追到她。
“这事是我不对,我承认错误,可是你也得给我一个补偿的机会吧,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这样可好?”
“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算了,那就罚你请我吃十天饭好了”
“什么,你要我哥们请你吃饭,还要请你十天,你也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吧”
“小飞,行了,就按她说的办”
追女孩子通常都是要请吃饭的,可是女孩子很难答应的,这次女生主动提出,我然是求之不得呢,可不能让小飞搅和黄了。
商议好了,我就将醉的不成样子的小飞放到座位上,想着泡妞大计。
女生本来就是矛盾体,说话通常要反着听,……这次的不小心也是我故意而为,就是为了接近她,不然没有交集,没法下手!
都说追女生,请她吃饭算是成功一半,可是我这第一天吃的很郁闷,因为我在女生面前紧张,一句话说不出来,真是笨的要死,这样如何搞定她!
回到班级几个死党围着我问东问西,主要还是很佩服我,羡慕我能和校花一块吃饭,甚至有人怀疑我们在一起了,我真是无语中带着郁闷!他们看到的只是表面,事实上哥还差的很远,泡妞漫漫兮而修远,吾将上下而摸索!
第二天我接着请女神吃饭,女神见我小心翼翼的样子很不满。
“章啸天,你还是个爷们儿吗?吃个饭怎么扭扭捏捏”
此刻怎么感觉她是爷们我是女人呢,又或者说她是猫我是老鼠!
“我,我,……”
这时校园四大恶少之一的韩子赫来了,明显就是冲着董欣来的,而且韩子赫行人根本就无视我。
“欣啊,吃饭呢,我可以坐下一块吃吧,那个小子你可以走了”
那个小子明显就是指我啊,此刻我要是走了,在女神眼睛就是无能鼠辈,所以……
“那来的苍蝇啊,快点走开,没看大爷我正在泡妹子吗?”
说完我就后悔了,不是觉得自己话有多嚣张,而是`泡妹子`这几个字怎好当女神面前说呢!
韩子赫当即同他的手下给我围了起来,正好手痒痒,不过三分钟,我就将他们打倒了,小样儿的哥从小就学武术,更是打了十多年的架,对付他们几个和玩似的!不过嘴还是流血了,当时本来我可以躲开的,只是我发现女神在我后面,我躲开女神就会受伤,当时女神是看的清清楚楚!
“你流血了,没事吧”
“没事,这都不是事,爷们嘛”
终于证明自己是爷们儿了,不过却付出了流血的代价!
“你刚才说什么泡妞”
“哦,刚才只是和他们扯了,你别当真”
“哦,你不会真的喜欢上我了吧”
打死也不能承认,不然就不好追了,追女孩子要是表白早了,她不拿你当回事,还会心存戒心!
“你真自恋,我喜欢你,我现在正追别的女孩呢,这情书就在这”
这是我给董欣准备的,打算在恰当的时候给她,谁让咱嘴笨呢,说不出来不代表写不出来,欣拿着就读了起来……
“你这写的不行”
“怎么不行了”
“太酸了,反正我看着是反胃”
“那好,我明天再给你看一封,你要是能满意,我就送给她”
“那,我就帮你参谋参谋”
小样儿上钩了把,我就天天写给你,啥时候给你感动了,咱就成功了,而且这样还不用担心你不看,哈哈……
我晚上回家,用了两个小时又写出一篇《为你写诗》大约两千字,之后便陷入梦乡……
接下来这几天,一天一封情书,共九篇,欣怡终于承认我写的有点水平了,还说事成了想认识下那女生,我满口答应。
十天已过,我们的关系大大提高,我在她面前也放得开了,拿下她的信心又大了一步,照这样下去追到手回事迟早的事。
然而一星期后,我看她和一男生抱在一起,尼玛心碎了一地,半个学期都浑浑噩噩,从此见到她有种特别的感觉,明明很想见她,为何见面要躲着走,明明很想和她说话,为何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这就是爱到心口难开吗?
高二分文理科,我擅长的是理科,文科设置三个班,听说她报文科,如果我报文科就会有三分之一的几率和她在一个班,那样每天看她一眼就满足了。
儿时送饭那些事
文/江北乔木
在人闲脑闲的时候,倒出空儿的大脑就爱想些杂事,有时便会在不经意间从脑子里扯出些令人啼笑皆非的陈年旧事来。这不,今天一大早我忽然想起了儿时送饭的事来,不知这叫不叫灵感,反正有了它,就有写头了。跟妻子一说,妻说她儿时也常常给父亲、哥哥、姐姐送饭,那时候割麦子、刨花生的关键时节需送饭,有时早晨锄地也需要送饭。送饭也就成了我和妻一大早共同的话题,说着说着,我就起身说,我得写一写儿时送饭的事儿。
大集体的年代,身体虽说是自己的,而由不得自己。天还似亮非亮的时候,觉少的生产队长就敲响了那清晨尤觉响亮的钟,这钟声牵着生产队里这一大家子人的魂儿,男人们马上起床、穿衣,从厢屋里摸索着锄头就上坡了,因走得很早,早饭是来不及吃的;男人们一走,女人们也跟着起床做饭了,因那时生产队长怕回家吃饭耽误干活,只要忙的时候,一律送饭吃。那时候的炊烟似乎也听钟声的,只要钟声一响,不一会儿,炊烟一如商量好了似的,就会接二连三地从一家家的房顶上冒了出来,炊烟袅袅,也算是一道风景吧;女人们做好了饭,就开始大呼小叫地叫着炕上睡得正酣的孩子起来给父亲送饭,让早早上坡辛苦干活的丈夫吃上热乎乎的饭菜,以便增加热量和体力。孩子们被叫醒,朦朦胧胧地起床,揉着睡眼惺忪的眼睛,挎上母亲装了饭菜、碗筷的小篓,提上水壶或茶壶,有点不太情愿地送饭去了。
父亲那是在生产队里当会计,到了一个人忙得当两个人使的时候,与其他社员也没什么两样,也得一样起早贪黑地上坡干活,父亲上坡干活,就需要有人给他送饭吃,我是姊妹中老大,理所当然地多去送饭,也就多了些送饭的经历,刻骨铭心。
记得去送饭最多的坡地就是“割长沟”这个地方,直到现在我也弄不清为什么叫这么个古怪的名字。叫着叫着就顺口了,儿时送饭也跑顺溜了。送饭的时候,挎着篮子,提着水壶,闻着饭菜的香味,行走在家到“割长沟”的乡间小路上,儿时的影子常常在这条路上晃荡。“初升的太阳照在脸上,也照着身旁这棵小树。亲爱的伙伴、亲爱的小树,和我共享阳光雨露……”一出街门,真是见到了小树,也常常见到送饭的小伙伴们,有时见长长的送饭路上晃动着一个个小小的身影,晃动出了乡村的灵动和风景。我每每见了走在我前面的送饭小伙伴,总会喊一声“等等我”,然后就快赶慢赶地撵上去。要撵上去,走得既要快,又要稳。走的快了,小脚不稳,万一磕倒,不是洒了盘子里的菜汤,就是打了暖瓶洒了水(那时母亲怕我打了暖瓶,大多让我提上锡壶去送饭)。所以,要做到快又稳,还得有点手上脚下的小功夫。
撵上了小伙伴,虽说气喘吁吁,但却追赶出了兴致,接着就一起嘻嘻哈哈地说笑起来,接着又会追上前面的小伙伴,人越多越热闹,瞬间就变成了一支不大不小的送饭队伍,“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这支送饭队伍是那个时代所离不了的,小孩子送饭也送出了时代的特征,不信,试试,现在绞尽脑汁想都想象不出当时的情景。
送饭沿路两边还有风景,似乎每一小步都走出了诗情画意。出了门口,就见炊烟;看了炊烟,就见场院;出了村口,就见果园;过了果园,就是梯田,梯田就是跃动的音符。这不就是那美丽的乡村吗?原来,我送饭一路走来,走出来的是一路美丽风景。
送饭到了地头,大人们正好干了一盘子活了,正好吃饭歇歇,就把热饭、热水选个干净的地方放下,大人们有时提着锄头,有时空着两手相互交叉状一拍打,就朝着自家的饭菜去了,一屁股坐到了锄把上。这时候就见这里一堆,那里一簇,点缀在田间、地头、小路,多么富有野趣,那山、那水、那人,多么富有田间浪漫色彩。掀开小篓、小圆斗上面盖着的包袱,一股股浓郁的各家独特的饭菜香气田野上空升腾。那时候,有的蒸着虾酱,有的蒸着咸鱼,有的煮着咸鸡蛋,差的也在蒸咸菜里打上个鸡蛋,送的饭菜大都比在家里吃得好,记得我家那时送饭大都送的是咸鱼、小青鳞子鱼、咸鸡蛋什么的,母亲的意思不只是让父亲吃好,还考虑到让小送饭的跟着吃得好一点,指望他好好的送饭。一家家的饭香、鱼香、菜香味袅袅升腾,常常飘到了一起,那可真是野地里的野餐野味,令我回味无穷。
想起了送饭,我也隐隐想到了对不住父亲的地方,虽然事情的原委模糊了,可这件事情是肯定有的。有一天,我因看小人书什么的熬夜,第二天起来晚了,早晨送饭晚去了,走到路上,已不见了送饭小伙伴的踪影,我知道,这事坏了,肯定要挨父亲的训斥。等到我提着饭菜走到父亲锄地的地头上时,就见别人家围着一簇一簇地在吃饭,个别吃饭快的都吃完饭了,在那蹲着“吧嗒吧嗒”地抽旱烟。我瞪着两眼找父亲,有人就说:“你爹那不在地堰那里锄草?叫他过来一起吃,他说你一会就来了。”记得有人还笑着跟我说:“今天是不起来晚了?”我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也顾不上回答,就喊着远处的父亲过来吃饭。父亲听见我的喊声,急急地过来,走到我眼前时像往常一样,蹲下就吃饭,并没有像我先前想的那样训斥我。我想,还不如狠狠地训我一顿,这样更让我心里难受,因我做了对不住父亲的事,让他在别人都在吃饭的时候遭遇尴尬,我知道要脸面的父亲是不会蹲到别人那里去吃饭的,聪明的父亲正好选择到地堰上锄点烧草,避免了吃饭的当儿站也不是、坐也不是的尴尬场面。从此以后,早晨送饭的时候,我再也没有起来晚过,因为我不能再让父亲遭遇尴尬。每每想起这件事来,我就感到对不住父亲。今天我更感到歉疚,因为写到文字里会想得更深,写着、写着,我似乎眼前有点潮湿。
那时,生产队里的田地分布的很广,不知什么原因,有的离家最少七八里,这么远的地方,到了麦收、刨花生的关键时候,更得送饭吃了。我送饭送的最远的地方,就有七八里,是一个叫“石砬子”的地方,都快到邻乡镇的村庄了,这看似不累的活儿因路途的遥远而变累了,我清晰地记得,曾和小伙伴们在送饭的半路上还坐着歇过,现在想,还真有点意思,送饭还得歇歇。送饭远了,西北风刮着,赶到地头时,饭也凉了,只是温温着,比冷饭强点罢了,不过,还真没有什么好办法,这是年代和时代使然。凡是都有有利和不利的一面,这符合辩证法,我想,儿时到远处送饭,抛去它不利的一面,无疑对自己是一种很好的锻炼,别的不说,就说我现在的爱走路、爱慢跑,大概与儿时的到远处送饭不无关系吧。
送饭的经历让我难忘。凡是经历了的事,就是一笔宝贵的财富。这是谁说的?我说的。
婚姻坎
文/王孝珠
年轻时,他说不上是坏人,人长得不差,工作也还可以,好抽烟不上瘾,好喝酒不贪杯,他们还有了一儿一女。但是,妻子就是越看他越不顺眼。
天亮,整条街就听她在泼辣地骂,数落好的不是。那段时间,好的骂声比闹钟还准,她的骂声一起,一条街就热闹起来。他一句也不反驳,默默地做饭,默默地带孩子吃饭上学,她骂得累了,就进屋吃他做的饭,然后上班。中午下班,他忙做饭,她又忙着数落,数落累了接着吃饭上班。
两年后,忽然听不到她的骂,老街有些寂寞。听老婆婆们说,她要离婚,他不同意,她就跟人私奔了。
他默默地带着孩子,认真地料理着家务,街坊都劝他,这样的女人,没啥留恋,离了算了,他不言语,只是笑笑,继续过他的日子。
又过两年,她灰头土脸地回来。大家都以为他会狠狠地修理她,然后赶出家门。他却像没事人似的,给她摆筷子盛饭,仿佛她离去的两年时间,只是单位加了个班。街上的婆婆们都为他愤愤不平,真是个没用的人。但自那以后,他们家再也没有骂声,日子过得超乎寻常的平静。
现在,他们都退休了,常在老街上看到他俩相依相偎地走过,是老街上一道让人温暖的风景。
上次去他家,正逢着他们家聚会,满堂欢笑。仗着一点酒劲,斗胆跟他提起那段过去,问他是怎么想的。还以为他们会忌讳,谁知他们都淡淡一笑,他说因为爱才纵容,不纵容,她怎么会在碰壁之后,还找着回家的门?她理所当然地说,不折腾那几年,怎么知道他其实是最适合我的?
婚姻中有许多坎,站在恨的角度过,就是万丈深渊;站在爱的角度过,就可能是九九艳阳天。
父亲与酒
文/王绍德
父亲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一生劳累,一生清苦,酒是劳动之余最好的慰藉。酒早已融入了他的生活,他的血液,成了身体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那时父亲喝的是自家酿的米酒,正是这些白酒伴着父亲度过了无数艰苦岁月,也是这些家酿米酒使他能时不时地陶醉一回。
有酒的日子,父亲劳动回来最爱做的一件事就是提上那把家中祖传的锡酒壶到酒潭里舀上一壶,往饭桌一坐,独自饮起来,他一般是先喝酒后吃饭,他喝得满面红光才去吃饭的,这是喝酒的大忌。不过,父亲喝酒时的豪爽,已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并牢牢地定格在心里,这份记忆就像陈年佳酿醇香四溢。
父亲喝酒也就是说只要有酒喝他不需要什么下酒菜,一盘黄豆,或一碗白菜也能吃得有滋有味,喝得痛快淋漓。
想起小时候父亲会像贫穷的孔乙己样,从衣袋里摸出几角皱巴巴的钱,满脸笑容地让我为他打酒,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笑,是一种对生活的知足常乐。
自从参加工作后,会买酒给父亲。一次一个朋友特意给父亲买了几瓶好酒,回到家我告诉父亲这是好酒,到吃饭时好好品尝,但我刚转身回到堂屋是时,看到父亲像我女儿喝饮料一样举起酒瓶直接倒进嘴里,而后砸砸嘴,回味无穷地说:好酒就是香。看到我时父亲有些不好意思,憨厚地笑着说,这个酒味道很好,没有我们自己做的那股焦味。
我的那个把全身力气都用在土地上的父亲,每每看到我买酒回家,他就眯眯地笑,那份高兴,那份满足真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有时我问他是不是想喝那酒?他问非所答:有饭吃就行了。
这就是父亲,我贫穷的父亲。
望嘴
文/徐永泉
食色性也。民以食为天,嘴巴的重要功能,除了说话就是吃饭。
望嘴是看别人吃饭。看别人吃,特别是看别人吃好的、吃自己难得吃到的东西,别人吃得津津有味,看者目不转睛,且会喉咙不由自主上下动——吞清口水。这“望”,本来该是“看”的——望者与被望者相距不过一两丈,读书时老师讲过,向远处看才叫望呢。为何要说望嘴呢?肚子饿,又甚或好久没吃肉了拖得慌,能碰到某家正吃饭且吃的有肉已是一大幸运;若此时能站在人家门口,好好打顿眼睛牙祭,也是一种满足。再调皮捣蛋、鸡喳鬼叫的孩子,望嘴时都一动不动,像是在参加一个重大仪式,十分规矩和虔诚。虽为咫尺近看,却似凝目远望,故而这原本的“看嘴”,巴渝老乡就称为“望嘴”了。
鄙人有过两次难忘的望嘴记忆。
第一次,大约七八岁时。父亲所在的村小要做课桌凳,来了两位木匠师傅,他们自己做饭吃,顿顿吃大米饭。父亲警告:“师傅们吃饭不许去看,更不许吃。要是不听话,看我怎么收拾你!”开初我做到了,后来实在忍不住,就到门口望嘴。他们喊我吃,我嘴里说不吃,可总站在那里不走。他们于是来拉我,我半推半就进去了。紧张地端着一碗白米饭还没吃上几口,不巧爸爸过来说事,一眼看见了我:“你,怎么……”我一时不知所措,心想,完蛋了。幸亏年龄稍长的那位师傅救了我:“弟娃儿好讲礼哟,叫他吃饭他无论如何不肯吃,我们好说歹说硬要他吃才端碗的。”
再一次已上初二,是大小孩了。绝大多数同学周末回了家,全寝室独我一人,正准备脱衣睡去,突然,一丝儿鲜肉气飘来,强烈地撩拨我的嗅觉味觉。为探个究竟,我循着香气找去。在宿舍楼另一头,三个男生正偏着脑袋啃骨头,嘴巴咂得吱吱响;他们面前,三个石头支个瓷盆,盆下的柴火旺旺地燃,把几个娃娃的脸烤得通红。我被美美的肉香黏在门口,到底没能忍住,鼓起勇气开口:“可以哦,你们……我也吃点儿噻。”之后静候了两三秒,他们依旧津津有味地啃,应该都听见了,却都装作没听见。“我说着玩儿的!”我只好自找楼梯下,悻悻地走开。
现在想来,几个孩子很会划算的。彼时农村娃儿读中学,都周末回家打牙祭。他们或许离家太远,回去吃顿肉也吃肥了走瘦了。于是,他们各自掏尽身上的角币分币凑到一起,到食品站买来几斤仔细剔过的骨头,找几个石头几抱柴,向伙食团大师傅要小半把盐巴,便过节似地炖骨头吃。锅和锅盖,都是平时打水洗脸洗脚的瓷盆。
现在生活好了,不怕没娃儿吃的,只怕娃儿不吃,端个碗儿拿个勺儿屋里屋外追着喂饭的年轻爸妈或公公婆婆爷爷奶奶,不计其数,生怕孩子吃少了肚子饿、吃差了营养不够。你想,这样的孩子会在人家吃饭时去望嘴吗?
孩子不望嘴,大人却“望嘴”了。吃的问题解决且达到相当水平,人的饥饿点便从嘴和肚子转移到别的地方。在重庆有个词叫打望,意为观察、看望,搞清楚弄明白。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男人喜欢看美女,女人想必同样喜欢看帅哥,不过含蓄隐讳些罢了。
对于望嘴,我毫无自嘲与贬贱之意。望嘴,不是那个年代的错,更不是小孩的错;“望嘴”,不是这个时代的错,也不是大人的错。望嘴就是望嘴,无所谓对错。恰恰,它们最顺乎自然,最是人之本真的朴素外露。今天的小娃儿都基本不会望嘴,我反倒十分可怜他们:这是不是人类的某种退化,是不是现代社会或现代人出了什么错?
多么希望我们的口味回到小孩儿喜欢望嘴的年代。
我和厨房
文/凌子
人的某些观念,在不同的年龄段,会发生着不一样的变化。这种变化可以归结为生活阅历的丰富,也可以归结为自我心智的成熟,仿佛经过了好多年的酝酿,又仿佛一瞬间便悄然完成。
对于厨房,在我心里,就经历了由最初的朦胧向往到超然事外再到如今热衷于当个“精致吃货”的三部曲。
记得第一次独立煮饭,我还是个未满十岁的小学生。那天,母亲因事带妹妹一早去了县城,出门时叮嘱我等她回来再做饭。可我却怎么也按捺不住那颗好奇又想表现的心,自作主张地张罗起来。照着母亲平时的模样,生火、淘米、下锅,等焖了饭,急匆匆到镇上小店赊了一块肉和三块豆腐,做了平生第一道菜:豆腐炖肉。等到夜色降临,母亲回到家闻到肉香,惊讶极了,开心地对我说:“哈,长大了,可以帮妈干活了。”我真是又高兴又得意,吃完饭后又快活地抢着把碗洗了。
母亲的鼓励,像一支兴奋剂,激起了我对厨房的最初热爱。只要放学一回家,我就迫不及待地守在灶台旁想帮几手,可做的一直是烧火和洗菜两件事,所谓厨艺是连边都没沾到。至今,每逢大家庭聚会,洗菜的光荣任务总是留给我的,理由是由于我扎实的童子功,洗出的菜大家可以放心大胆吃。
农村人家的厨房实在是个充满诱惑的地方,除了色香味俱全的饭菜刺激着人的食欲外,还是一个信息交流的平台。我家恰巧住在前后两个寨子的交界处,属于来来往往的中枢位置。母亲除了菜炒得好,还特别热情好客,任谁经过,只要是吃饭时间,都会问一声:“吃了吗?快进屋吃点吧。”所以,经常是七大姑八大姨,或者是挨不着边的人和我们一起吃饭。
她们一边吃一边嘴巴不停地传播着村里的新闻大事,诸如老张家新娶的媳妇不如老李家的漂亮,王家孩子有出息考上大学,昨天来了个仙娘看仙看得特别准等小道消息满天飞,好像不讲出点新鲜事,就实在对不住手里这碗饭。我们小孩虽然插不上嘴,却觉得十分神秘有趣,总是竖着耳朵听,生怕漏掉一个字。
这样的厨房盛景维持没几年,我们全家就从农村搬进了县城。县城住的是父亲单位的筒子楼,家家户户挨得很近,却很少有人会到别人家吃饭,吃饭的队伍立马小了很多。但母亲总是很精心地保持着厨房的水准,一日三餐一点也不马虎,早上是馒头、包子、米粉、面条轮着换,中午和晚上是四菜一汤,荤素搭配,新鲜、精致、养眼,让人垂涎欲滴。
在越来越重的学业面前,我和厨房越来越远。幸好,参加工作后的单位都是有食堂的,一天到晚在食堂混,吃饭问题算是解决了。有时,虽然难吃,但想到自己不用动手,抱怨的话也始终说不出口。
不知是出于对地沟油的恐惧,还是遗传基因的再次苏醒,我终于有了动手学炒菜的欲望。跟着网上视频亦步亦趋地现炒现卖,从横切牛肉竖切姜的刀法,到煎炸焯蒸煮的手法,再到营养颜色的搭配,居然也有模有样,拍了照发到朋友圈,自然引得赞声一片。
每天下班过后,我特别想到菜场转一转,鱼虾的腥味和青菜的土味搅在一起,有一种醒脑提神的特殊作用。穿梭在五颜六色的瓜果蔬菜间,我与四季是如此亲近,二十四节气的每一点变化,都如约而至,没有错过。四季的香味充盈着小小的厨房,穿过我的指尖留在我的舌尖,弥漫着一种踏实又笃定的幸福。
由于家里开了伙,便多了许多贪吃爱吃会吃的朋友。当我拿腔拿调用老掉牙的“吃了吗?”问候朋友时,炫耀的成分是藏也藏不住。生活竟是如此奇妙,我最为拿手的,还是当年跟在母亲屁股后面学的那些家常菜,在母亲离开我的十多年里,我和母亲一次又一次地重逢在这餐桌之上。
我的侄女是标准的吃货一枚,发誓要吃遍中国。当她看到我在厨房忙前忙后时,一脸不屑地说,今后不会做我这样的煮饭婆,而要做一个光鲜的纯吃货。“那家务谁做啊?”我问,“他负责家务包下,我负责貌美如花!”她哈哈大笑,亮晶晶的眼里洋溢着恋爱时动人的光泽。
这是一个女孩子最值得做梦和骄傲的年龄,生活在她的眼里是一个可以随意摆弄的玩具。我放弃了早已准备好了的所有说教,因为在我年轻的时候,也曾抱有和她同样的梦想。
面条情结
文/荣利
一直以来,我都不认为自己是个纯粹的陕西女子,总觉得我的血液里流淌着一种叫做婉约的基因,那一定是江南女子才有的才情。也好像对秦人秦韵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抵触。你看那秦始皇陵里的兵马俑,汉阳陵里的汉俑,要么高大而不雅致,要么矮小而不修长,加之吼起来震耳欲聋的秦腔,大块吃肉、大碗吃饭的豪迈,使我往往对自己的秦人身份产生怀疑。更别说那些说话粗喉咙大嗓子、不修边幅,动辄穿着睡衣拖鞋,披头散发就敢出门的女人,简直看不得!总觉得,女人,做不了大家闺秀总也得是个小家碧玉吧?
虽然陕西的小吃很多,但对诸如羊肉泡馍、biángbiáng面、老鸹撒、葫芦头等小吃却是很少去独自品尝的,有时接待外地客人不得已才去吃一下,虽然也觉得味道不错,可总觉得那太顶饱,太实在!
于是,常常吃的就是炒菜米饭。一度迷恋上了西餐,可那牛排面包红酒之类最终不合胃口,又改为日本料理、韩式烧烤……吃来吃去,除了肠胃抗议外,那些洋餐确实没有让人依恋的地方。
就又怀想起小时候吃过的面食了:槐花麦饭、柿子饼、发糕馍、葱油锅盔、搅团、浆水鱼鱼……无论哪一个,都能牵动人的无限食欲!
那日和妹妹在骡马市闲逛,饿了,看到满街的小吃店却没有多大兴致。相视一笑,不约而同就想到了马路对面的柳巷面:只有它才让人有胃口去吃!
那就去吧,吉庆巷的柳巷面馆。
因为友人提过后,我陆续来过两次,每次来都是午饭前,人虽多,但还说得过去,今天正好饭点,排队开票的队伍站到了门外。
里面火爆得如集贸市场,每张桌子旁都站着等座的客人,服务员的叫喊声不绝于耳,中间的人行道上满是川流不息的人:端碗叫喊的服务员、拉着手推车运食材的员工、找座的食客,打扫卫生的、收拾碗筷的、专门添汤的,比集市还热闹!
那些拿着牌子等饭的客人,眼睛看着正在吃面的,那长长粗粗的面条,那五颜六色的配菜,那酱色的肉块,那红红的辣椒,那扑鼻的香味,无不冲击着人的食欲!而吃饭的人,手举长筷,搅动着面前的佳肴,吸溜吸溜嚼得津津有味、吃得热火朝天。吃完面,再喝几口面汤——原汤化原食嘛——一副酣畅淋漓的样子。而大多数时候是吃得急切,吃得匆忙,因为旁边站着等座的人——有人在眼巴巴地看着自己吃饭,多不自在呀!
论吃饭环境,没有体验过的人真是难以想象,这样的吃饭场面,拥挤、嘈杂,可是却能吸引这么多的人从四面八方蜂拥而来。将面条生意能做得如此强大,不得不佩服这店主的本事了。不管客人再多,所有来吃饭的程序却不省略:桌子,是一定会擦干净的,筷子,是一定要消毒的,面汤,是一定要给你端到面前的,态度,永远是和气的。在这儿吃面,犹如在进行一曲大合唱,你自己就是那合唱曲里的一个音符或者一支旋律了。
尽管如此,吃过一次后,只要想到面条,就会再去加入到那热热闹闹、熙熙攘攘的柳巷面队伍中去。
吃过几次柳巷面,我忽然发现,其实,自己骨子里就是个秦川女儿,对面食本身就有着天然的喜好,什么西餐洋饭,都是青春年少时虚荣附庸风雅,面食,才是到什么时候都忘不了的一种情结,如同记忆中家乡那条潺潺的小河,那座开满洋槐花的小山坡一样……
碗底的虔诚
文/魏益君
尽管当今粮食丰裕,但每回吃饭,碗底的饭粒依然是吃的不剩一粒,不敢有丝毫的浪费。这种对粮食的敬畏,缘于那个特殊的年代……
我出生在六十年代后期,虽然没赶上三年困难时期,但在那大集体的年月,粮食依然紧张。我们姊妹五个几乎是紧挨着来到这个世界的,吃饭时,母亲喂最小的妹妹,我们这些半大孩子一人端一个碗,狼吞虎咽地吃着,常常,吃饭的频繁速度就将饭粒和干粮掉到地下。母亲就很愠怒,总说:“活要干了,饭要吃净,更不能浪费!”
我们虽然应着,但到了吃饭,依然抢着吃,依然掉粮食。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了母亲的一个动作,心里为之一振。我看到,母亲打扫饭桌时,将每个碗里贴在碗底的粥用一片菜叶揩到一起,连同掉在地上的饭粒捡起一并吃下。
自从知道了母亲吃剩饭的事,我一下变得懂事了。再到吃饭时,将碗里的米饭吃的一粒不剩。母亲见我这样,就笑的很欣慰。
我十岁那年,天气大旱,我们家到底断粮了。那年春天,母亲拿出最后的几斤粮票买到一点粮食后,家里就再也没有粮可吃了。有天傍晚放学,远远地就看到我们家的烟囱里冒着袅袅的炊烟,我兴冲冲地跑回家。母亲看我回来,熄灭了炉灶的火,说:“吃饭吧。”掀开锅盖,我一看,锅里煮了大蒜,扑鼻的热气,很难闻。大蒜生着吃辣,煮熟了就没有了辣味,软绵绵的。那一夜,大蒜吃得我们老是放屁,气味很冲。
第二天一早,母亲又要去煮大蒜,我们说什么也不愿吃了。那天,母亲回了趟娘家,到底借来了一些面粉。吃饭时,熬了粥,还做了菜团子。但即便这样,也是先尽着最小的弟弟妹妹吃。看着弟弟妹妹们猴急地吃着,真希望他们别把碗里的粥喝的那么净,我也像母亲当初那样将每个碗底揩净来吃。可他们就像小猫一样,将每个碗里添得几乎不用洗刷。
十岁的我已然长成了个子,饭量也大增,就每顿吃的那点东西,没一阵子就饿了。有时饿极了,就到学校后面山坡的茅草地里去挖茅草根吃。茅草根吃着甜甜的,但不抗饿,吃得我口里老流酸水,更饿了。
我喜欢放学后跟母亲到自家的地里劳动,锄地松土,施肥浇水,我干得很认真。我知道,地里能长出粮食,粮食能救人的命。体力消耗越大,饿的就越快,我紧了紧裤腰带,卖力地干着,想象着地里丰收的景象,心里很甜。
自从有了那次刻骨铭心的饥饿经历,使我对粮食有了深刻的认识和敬畏。后来,我成家立业。这时,农村的土地已包产到户,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买米买面也不再用粮票了。乡下的母亲,每年生产的粮食都吃不完,但依然那样节俭和珍惜。而我也一如当年,无论何时何地,对于粮食的珍爱始终如一。
这些年里,对于粮食的根深蒂固的珍惜,已成了我生命的一个特征。在每一碗米饭的底部,都有着我虔诚的祈祷。我不敢漏下一粒米饭,正如我不敢再看到一个饥饿年代的阴影一样!
吃饭比赛
文/戴利
吃饭一度曾当作常规来教育孩子们:吃饭的时候不能说话,眼睛要看着自己的菜碗,不要剩下饭菜……这一系列的“规矩”天天挂在嘴上,絮叨起来没完没了,可效果并不是很明显。饭菜该剩下还是剩下,话该说还是说,有时候一顿饭要吃上大半个小时,今天突然有了转机。
今天吃饭前,我又讲述了一次“吃饭要则”,刚要吃,清清大声说:“老师,我们比赛看谁先吃饱!”“好”班里的小朋友都兴奋起来,我趁机说:“行是行,我们不光要比赛谁先吃饱,还要看谁的桌面、碗里最干净,而且吃饭的时候不说话。”“行!”大家齐声说,于是,一场避开生面的比赛开始了。通过比赛,大家一致认为睿睿小朋友得了第一。
一整天,孩子们都念念不忘这场比赛。我明白了,单纯的说教并不能解决问题,要顺应孩子的兴趣,找到他们的兴奋点,了解他们的身心发展。偶尔搞几次小比赛,比一般的说教更能取得教育的预期效果。
好好吃饭
文/边凌雪
年轻那会,不懂疼惜身体,忙起来了经常饱一顿饿一顿。觉得吃饭这事并不十分重要。直到后来患上严重的胃病,才开始重视一日三餐。
年轻那会,觉得最幸福的时光莫过于周末可以一觉睡到中午。那时“通讯基本靠吼,交通基本靠走”,没有电话和手机,城市里也没有这么多着急和叫嚣的汽车,要想睡个安稳觉十分容易。要是父母心疼自己不吃早餐想叫起来吃点东西,一定会没有好话。现在,每当自己诚惶诚恐地想把赖床的孩子叫起来吃东西时,才能体会父母当年那种既心疼又委屈的心情,真的是悔不当初。
年轻那会,喜欢什么就吃什么,火锅烧烤是最爱,从不考虑肠胃能否接受。每次吃完都会闹肚子,可是闹完肚子下次还吃,好像那些东西被人下蛊了一样,吃起来有瘾。说来奇怪,每次吃饭都是人越吃越多,从最初的两三个吃成一大桌,认识和不认识的,大家在一起吃吃喝喝甚是热闹,好像一吃喝,全世界都成了朋友。而那时的收入中的很大一部分,都贡献给了这些从他身上连谢谢也没捞到一个的店家。这样的情形一直持续了很多年。
后来,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喜欢清静,喜欢吃家里做的饭菜,喜欢自己动手。再后来,觉得“吃”是一件特别重要一定不能马虎的事,就算是一个人,也要好好吃饭。
所谓好好吃饭,不是说一定要吃得非要有鱼有肉,全素也可以做出好饭菜。但一定得重视它,把做饭和吃饭当成乐事。说起来现在的饭馆多如牛毛,要想吃各种档次和口味的都不在话下。但我心里清楚,只有自己亲自去菜市挑选回来的食材,亲自用蔬果剂把它漂洗干净,亲自用上好的菜籽油烹饪,我吃下的每一口才会安心和舒服。此时的我意识到,真正养心养胃的还是家里的饭菜。
哪怕是一个人,休息日可以晚一点起来,但一定要吃早餐。就算简单到一碗白粥或油醋面,也非吃不可。吃惯早餐,身体就会像上了闹钟一样,到点会有饿感。有饿感,是肠胃对身体的回馈。长期不吃早餐的人,整个上午都不会饿。
去菜市,当我把眼球从电脑和手机上移到这里,看到那些绿油油的蔬菜,看到那些忙碌的小贩和讨价还价的顾客,看到年轻的爸爸妈妈推着婴儿车一起装满购物袋,看到大叔大妈空着手悠然自得只是来瞧瞧有没有更便宜一点的东西的神态,当看到有好心的老板提醒顾客注意钱包的时候,我才能感觉这才是最真实的市井生活啊。
有时候,看着琳琅满目的菜市,逛一圈下来还是不知道要买什么。于是,再在脑海里梳理一遍到底要怎样搭配:是清蒸茄子呢还是素炒青椒茄子,是蘸水豆花呢还是番茄豆花,是凉拌生菜呢还是炝炒生菜,是芹菜肉丝呢还是芹菜豆腐干……再一圈下来,可能手里已经提了买好的食材,顺便再挑一些当季的水果满载而归。
烹饪是一个顶享受的也是一个考验手艺的过程。因为要做出可口的菜肴,得用心配料,用心清洗,用心掌握火候,用心掌握佐料的轻重,还得掌握家人的喜好口味和食量。我一般主张饭菜尽量现做现吃,尽量不剩。我从不吝惜剩饭剩菜,出于对健康负责的态度,宁可做的时候少做一点减少浪费,也不会翻来覆去吃剩食。
不要小看一顿饭,这里面包含了对人生、对生活和对家庭的态度。一个常常为家人做饭的人,必定爱这个家。哪怕一个人,也要好好吃饭,一个不好好吃饭连自己都不爱的人,不要奢望他的心里能有多少爱。倘若一个家庭经年累月冰锅冷灶,我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它的主人有多么热爱生活,他们之间有多么相爱。我也从不认为工作和应酬应该成为不陪家人吃饭的理由。
爱,其实就在厨房和餐桌上,在一粥一饭之间。
第一碗饭的味道
文/刘乙苏
好多时候,我和丈夫都与儿孙们一起吃饭。当儿子和媳妇们将第一碗饭舀给我或丈夫的时候,我知道,我们真的老了。因为“第一碗饭要端给老人”是小时候父母为我们姐妹几个定下的规矩。
那时的人缺吃少穿,一年到头糠菜是主食。五月里柿树上落下的柿盖儿人们起早贪黑抢回家蒸窝窝,做炒面。我在外村上学,拿了6年的酸枣糠窝窝头。看到本村常年当石匠的顺子叔一家每天吃的玉米面贴饼子,我就眼馋,嘴馋,心也馋。那是我们村唯一的富户。当时,我们家8口人,姐妹5个正值装饭的年龄,常年吃糠咽菜没个油星星。越没油水吃得越多越害饿,往往上顿到不了下顿就饿得前心贴了后背。每至饭时,我们一个个拿着碗筷在锅头边等一圈儿,恨不得将嘴伸到锅里去。母亲拿着勺子笑着说“这群饿狼!急也没用,先给奶奶舀!”给奶奶送饭是我的任务,从我们家到奶奶家得走30多米的小巷。端着给奶奶的饭,肚子里更咕噜响了,真想喝几口。可我知道,这是不允许的,为这我还挨过父亲一筷子呢。一次,我刚接过母亲给奶奶的饭,就忍不住先喝了一口,父亲一旁冷不丁给我一筷子说:“记住,第一碗饭是奶奶的,不能让奶奶吃剩嘴巴子!”以后的几十年里,我们姐妹5个各奔东西,但是,饭时的第一碗饭是老人的却成了我们共同遵守的家规。
在婆家40年里,与公婆在一起,我和丈夫没吃过第一碗饭。给老人端了几十年的饭,一次都没觉出不乐意,有老人在,我们永远都是孩子,永远年轻。
今年3月,95岁的公爹病逝。在不知不觉中,在我们还未回过神儿的一刹那,我端着儿媳妇递过来的第一碗饭沉思许久。不知是为岁月流逝的无奈,还是为儿孙们孝顺心里高兴。
几个月过去了,儿子、媳妇、大孙子给我们端饭、刷锅洗碗已成惯例,我们也渐渐习惯了。偶尔我也想先给孩子们舀饭,特别当刚两周多的孙女儿喊饿的时候。可儿媳妇却不让,她说:“孩子先吃要遭罪折寿的。”这我还是第一次听说,不过,自那以后,只要和孩子们一起吃饭,我和丈夫就坐在沙发上等着她们端。
吃饭舀饭看起来只不过是个先后顺序而已,实际上却蕴含着很深的道理。一家人吃饭要分长幼,有了客人朋友要先客后主,在外吃饭要学会谦让,先人后己。一碗饭体现的往往是一个人的品德和素养。
这第一碗饭的味道真香:有老人的尊严,有孩子们的孝心,有儿孙绕膝的欢乐,也有对传统美德世代相传的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