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爱文章
喜爱文章(精选15篇)
花鸟情结
文/刘德翠
从小我就对花鸟有种特别的喜爱。由于我身患严重的“小儿麻痹症”,不能像其他孩子那样东奔西走,为了打发那些孤寂的时光,好心的小伙伴们为我送来了小鸟,弄来了花草。
起初,我对花草并不怎么喜欢,渐渐地,我被它那沁人心脾的芳香吸引了。我不顾家人反对,在菜园边辟出一块地,讨来花种种上,尽管它们都不名贵,但我还是精心呵护。时间一长,不大的菜园就变成了花园。花开之时,白的像雪,紫的如烟,红的似火……把庭院装扮得妖娆美丽,引得行人驻足观望。村上的小女孩们会来采栀子花、茉莉花戴在头上,还用红凤仙花把指甲涂得红红的……
不过,我对鸟的喜爱远远超过种花。有一次,亲戚送给我一只黄绿相间的小鸟,毛绒绒的,两只绿豆似的眼睛好奇而胆怯地打量着我,真是太可爱了。我给它弄窝又给它喂食,父亲还特意给我做了一个鸟笼。鸟笼挺大,也挺精致,里面有食槽、水槽,我兴奋得两晚都没睡着。很快,我又有了另外两只小鸟,一有空我就把鸟笼拎在手里,和小鸟说话,训练它们抢食。没过多久,小鸟就和我有了感情,只要一见到我,就在笼子里跳着叫个不停。后来,我在花园里安了一个鸟架,每天清晨和傍晚,我都把鸟笼挂在上面,然后闭上眼睛,陶醉在美妙的鸟语花香中。
几十年过去了,我对花鸟的喜爱始终没有改变,感谢它们装扮了我的生活,美化了我的家园,让我的生活多了一份依恋与美好。
文字的力量
文/麦芒
读书尤其是读自己喜欢的书是一种美好的享受,内心因那些文字带着作者的智慧和思想而充满温暖和力量。有时候读到情深处往往不能自已;最近再读林清玄先生的散文集《你心柔软却有力量》感慨万千,手里捏着一只铅笔,一边读一边写上几句读后感。先生已于2019年因病逝世,可他的文字温热如刚出炉的新鲜面包,香味和热度犹在,让人怎么也不相信他已经不在了。心里生出些许惋惜和忧伤。
文字的力量是无穷的,就像林清玄的文章复活了他的灵魂,永远活在喜爱他作品的读者心中。阅读,尤其是这样因喜爱崇拜而用心去读的时候,就觉得读者和作者之间能穿越时空进行交流,真是一种奇妙的感觉。我读喜爱的书籍时不会带着功利色彩,因为觉得那样会有心理负担,就像享用美食时应该心无旁骛才能发挥味觉的最大功能,才能品味到哪怕最细微的滋味。
林清玄的文章总是从生活中的细微处着笔,用心体会,觉悟出人生的真谛。对比之下我是个多么迟钝麻木的人。在他的文章里读到:“人生到了三十就该用全部的时间觉悟,不会觉悟就等于死亡,这句话使他震惊,而令我震惊的是:我都四十五岁了,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居然泰然自若,没有一点震惊的感觉,难道我的心灵已经走向了死亡吗?”看来我的确应该认真的思考和觉悟了。活着不仅仅是躯壳的健在,更重要的是心灵的鲜活。
文字的力量和热度是心灵疗愈的重要途径之一,但愿现在开始觉悟还不晚。
蔷薇花开
文/素心
无意中走近一簇蔷薇花,枝头一朵一朵,粉嫩粉嫩,正开得花团锦簇。枝条繁盛浓密,从院墙内伸出来,长到快要垂到地上。绿叶细小,青翠欲滴,直逼我的眼。小小花朵,不媚不争,兀自开放。院墙是普通的水泥墙面,由于长年雨水清洗,有些地方斑驳起来,露出一丝沧桑。更衬得满枝蔷薇清新怡人。凑过去,拈起一朵来闻,微微的香气带点儿甜味儿。和记忆中小时候院子里养的蔷薇一个味儿。顿生他乡遇故知的亲近感。
已经很久没有闻过这种蔷薇花香。如今很多蔷薇花种经过变种,花朵更大,花瓣更厚实,花香也更浓。可是没有童年的味道。好多次,看到长得像蔷薇花的所谓良种蔷薇,都忍不住怅然若失。它们不是我从小喜爱的蔷薇。它们太过富丽华美,失了素朴。
幼时,不知它叫蔷薇,因为比玫瑰花朵小,所以叫它小玫瑰。后来知道这种粉红蔷薇,只是蔷薇属类中的一种。又称野蔷薇或爬墙梅,“花形较大,单瓣或玫瑰红色,多花簇生呈伞房状。”花语是“爱的誓言,浪漫的爱情,我要与你过一辈子,我要嫁给你。”花语真是美极。难怪我会没来由的喜欢。
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花。看似毫无因由。似乎是某种命定的际遇。实际,喜爱的花是一个人对生命的态度的折射。因为与人的生命体验相契合,赋予花另一种生命。我向来比较关注被多数人忽略的小花小草,它们往往生长在角落,路边,石头背后……一切人的视线盲区中。可是,无论去哪里,每一次,它们都毫无意外地吸引我。如同命运。后来慢慢地想,之所以喜欢,不过是自己想如它们一般躲在被人忽视的角落花开花落,四季轮回,不慌不忙,安心,笃定,淡定从容……纵然无人欣赏,也可以兀自开放,直到有一天,有一个人在万花丛中或者不经意之间发现了我,而我在那一刻惊艳了他。他惊喜地走近我,眼中闪着惊喜的光,小心翼翼拈起我,轻轻闻,慢慢陶醉,然后因为惧怕在时间和人群的洪流中失散。将我精心移置家中小院,每日欣赏,直至老死,永不厌倦。而我日复一日散发幽香,让他心神放松,迷醉在我的暗香里。这是我喜欢的爱情。我生来是为了践一个前世的约,等待被你发现,与你执手同行。
哎,不能再胡思乱想下去了。什么时候写一篇关于蔷薇的爱情好了。一定特别动人。
莫让喜爱,成为摧残
文/辰萧
几年前,回老家的时候,在阳光暖暖的秋日下午,我带着先生和女儿扛了锄头,到自己小时候掐过兰花花朵的山上,想挖回几株兰花到新居的阳台上栽种。不料,走过很多记忆里满是兰花的角落,都未曾看见童年里那成片生长的兰花。后来,在离村子较偏僻的一处山旮旯里,找寻了半天,好不容易才挖回了几蔸带有花蕾的秋兰。
当然,为了确保这几蔸挖回的秋兰能像在老家的山林里一样正常生长,也为了能在不久的将来看见这些花蕾变成一朵朵清香扑鼻的盛开的兰花花朵,我们在兰花生长的地方还特意带回了一袋养料肥沃的泥土。
傍晚,回到县城的新居时,我们一家三口分头行动:我和女儿到农贸市场购置了十多个栽种兰花的花盆,先生从新居的楼下空地上用菜刀铲了几桶看似绵软的泥土,从一楼提上了我们居住的四楼。在阳台上,我们三人井然有序地为了这些兰花忙活了起来:先生把之前从老家带回来的那袋泥土和刚刚从楼下铲上来的泥土混合在一起拌匀,女儿则将这些拌匀的泥土一份份地装进新购置的花盆里,我负责把那几蔸带有花蕾的兰花分掰成十几小蔸,然后将这十几小蔸兰花小心翼翼地栽进花盆里,压实兰花根部泥土后,我们三人又拿来杯子给每盆兰花浇足了生长所需的水分。
一直到八点左右,连晚饭都没来得及煮的我们,望着摆在阳台上的一盆盆兰花,望着偶尔有风吹过时轻轻摆动的兰花叶子,望着这一片阳台上刚刚栽种的美丽风景,欣慰地笑了……
此后的每一天,不论是清晨刚睁开眼,还是上午临出门前,又或是傍晚刚回家后,只要在家,我们三人都要一遍遍地盯着这些阳台上的兰花看了又看,瞧了又瞧。特别是对那些兰花花蕾,更是时常俯下身子,仔仔细细地观察着它们每一天,甚至是每一时的不同变化,哪天花蕾伸长了多少,哪天花蕾开始微微张开,我们都记得一清二楚。倘若看见花盆里的泥土略有些泛白时,我们便会一次次地给这些兰花浇水,生怕对它们有一丝的怠慢。
刚开始的几个月,这些兰花长势还是蛮好,叶子青青的,花蕾也越伸越长,如期开出了芳香四溢、沁人心脾的花朵。我们以为我们的悉心照料,一定会让这些兰花长势越来越旺,明年的同一季节一定会开出比今年更美、更艳、清香更浓郁的花儿。甚至,我们都看见这些兰花在未来的日子里向我们迎风起舞,似乎在感谢我们对它们的喜爱、垂怜……
深冬,风雪欲来之时,我们将这些兰花从阳台移进了客厅;雪后初晴时,又将它们从客厅移回了阳台。我们既怕这些兰花受了风雪的侵袭,又怕它们少了阳光的照耀。为了不至于让这些兰花缺失养份,先生还从乡下带回了一小袋钙镁磷肥,不定时地给这些花盆里的兰花轻轻地松土,一次在兰花的四周埋上一点点磷肥,浇上自来水,以便给兰花补充一些养份。
年后,春风开始轻柔地吹拂着大地,也吹拂着我们家阳台上的这些兰花。按说,我们的兰花会迎着春风越长越旺,然而,不久之后,我们开始发现,原先青青的兰花叶子,一天天变得枯黄,原先在山林里长势旺盛的整蔸兰花,如今已越长越矮小,越长越像茅草般坚硬、扎手,最后竟一蔸也没能留下,全都枯死在了花盆的泥土之中。
不解、疑惑开始聚积在我们心头,我们回想着自己哪里做得不够,才让这些可爱的兰花结果如此悲凉。一直到后来在电视上无意中看到一期介绍野生兰花生长习性的节目,我们才幡然醒悟:离开了天然的自然环境,即便是我们对自己所钟爱的兰花再好,也难让它们在温室里如自然界中一样正常生长,更何况我们平常人对栽花种草一点常识都没有。
后来的一次,和村里人在一起交谈,才知道,那些童年里我所迷恋的漫山遍岭的兰花,在我还未去挖之前就已被山外的生意人以一元至五元一株的价格顾村里人全都挖了卖去高楼林立的都市。今天,想来真是心痛、可惜。只是,离开了大自然这片天然的适宜生长的土壤,那些生活在都市里的兰花不知能否安好?但愿,不要如我家的兰花一样最后全都夭折在了阳台。
常常,因为喜爱,我们会将自然界中的某种东西据为已有;常常,因为喜爱,我们会折了那些春天里盛开的鲜艳的花朵;常常,因为喜爱,我们会毫不犹豫改变自然界中各种生物的自然生长环境……所有的这些,我们会为自己冠上一个堂而皇之的理由,那就是“因为喜爱“,却从未曾想过,我们这种喜爱,实则是在对大自然里各种生物的致命摧残。因为喜爱,我们让大自然里奇花异草慢慢绝迹;因为喜爱,我们一次次地把自然界中的珍稀动物捕来圈养;因为喜爱,我们一次次地让自己成为大自然的隐形杀手……
还是让我们放一切本该属于大自然的生物回归山林吧。而我们唯一要做的就是:在闲暇的时光里,带上家人,到大自然中欣赏自己喜爱的每一道天然风景,让我们自己的身心真正得到愉悦,真正得到放松。
切记,莫让喜爱,成为摧残……
月满西楼
文/浅月若寒
过尽霜寒半段秋,一半浓情,悄发兰舟。
如斯逝水自融融,桨动涟漪,意欲何求?
不是风中染白头,点点清尘,分付遗留。
可堪浅墨淡凝眉,妆点烟眸,月满西楼。
——月满西楼
【一】
我知道你会来,亦如每到春来花会开。这里没有厢房雅座,没有亭台楼阁,没有你想要的繁华,没有你欢喜的花红柳绿。只有一点笔墨、几缕茶香,半阕清词、千种诗意。若你用心体会,将会别有一般风味。
我知道你会来,有缘千里终须一会。茫茫网海,只因你回眸一笑,我回首一瞥,注定了今生的一场遇见。遇见,便珍惜。你来,是喜爱文字的吧,不然也不会来到西楼。你来,是喜爱诗情画意的吧,不然也找不到我的西楼。那么文字里的相遇,愿彼此以文字相惜。
我知道你会来,因了某种相似的情怀。喜爱文字,喜爱淡雅的文笔。喜爱音乐,喜爱淡然的情怀。若你来过,你会懂得。文字下的青山绿水依旧清新,文字里的明月夜依然柔美。你看,文字里的百花开得正鲜妍。聆听花语,你若懂得,你便是那最婉约的一束。
【二】
若你来过,你会懂得。文字是我们交流的平台,你若走近,我笔下的柔情百转便是为你而盛开。你若走近,那些以文字倾诉的夜晚便不再孤单,抚琴一曲,只为高山流水觅得知音来。我想你是喜爱文字的,所以我愿意与之相交,以文字来而往之不负文字里的知己两三。
若你来过,你会懂得。若你是真心喜爱西楼的,那么你便是我真诚的朋友。若你是真心喜爱文字的,那么你必定会懂我。请别问,那些无关风月的问题,西楼的主人不问红尘俗事。道不同不相为谋,如若不能继续做朋友,那么就早些归去。请别制造彼此不愉的结局。
若你来过,你会懂得。最大的乐趣莫过于音乐和文字,如果我的音乐不能让你悦耳,我的文字不能令你舒心,我的西楼不能沁人心脾,那么你可以安静地来,安静地去。即使留下只言片语,也莫是伤人嘲讽的言语。人生在世,淡然是最美的风景。我厌恶争吵,厌倦纷扰,请许我安然泊心,守一轮明月,拈一指青花,书一纸嫣然,泊一世安宁。
【三】
今生,我是一个喜欢安静的女子,骨子里的多愁善感不愿予人透露。如若我能够继续欢笑,那么我希望你在我身边是快乐的。我希望看到你的笑语嫣然,我喜欢你的温暖,你的倾城守候,共此天涯一隅,不散不离。
今生,愿为佛前一朵莲,水为心,风作骨,不吵不闹不炫耀,不争不夺不艳羡。缘来则欢,缘去则散,缘来缘去,顺其自然。我愿拥有一颗淡泊的心悠然于世间,闲观庭前花开花落,淡看天上云卷云舒。君子之交,淡淡如水。浅而不薄,淡而不厌,淡然的心却不失温暖,这是我想要的,也是我想要给予你的。若水三千,你是哪一瓢与我共饮?
今生,我愿是一个文字里的女子,柔柔的情,悠悠的心。我喜爱淡雅的文笔,淡然的情怀,亦如我倾心淡淡优雅的人。文字里的人儿,令人心动,却又遥遥不及。他们是孤独的,清寂的,骨子里都是一颗孤独的灵魂,因此才有了文字下的无限江山,柳暗花明。文字是忧郁的,伤感的,心却是清澈的,令人心疼的。遇见,总会倾予我无限爱怜,用心去珍惜,去守护,尽管此去经年,天涯终须一别,至少此生无悔。
纵花有千般风情,更与何人说
自己是一个很喜欢花的人,从小就特别的喜爱,不同的是小时看见花只是觉得好看,只是单纯颜色外表美丽的喜爱,那时的我会特别想把所有喜欢的花都折下归为己有,而现如今,隔着那么多年之后,喜爱没变,方式却改变了不少,现在看见喜爱的花,并不再是因为表面鲜艳的吸引,而是喜爱它存在的姿态,一种气节,也许正是因为这样吧,渐渐开始认为,花是一种离开了枝干就不再那样惊艳与气质的植物,所以也就不再喜欢折花,也就慢慢的喜欢上带根的植物,喜欢那种静静呆在它们身边感受它们安静的美丽,安静姿态的时光,那是一种静默的美丽与惬意。
久而久之会发现其实花与人是何其相似,一朵花开,便会竭尽全力的开出它的姿态,它的优雅,或许是因为它的淡雅,豁然,连看着,种着的人都会感受着那些感觉,那是一种看着,闭上眼睛就能感觉的力量。人又何尝不是呢,为了人生总是竭尽全力的绽放自己的光芒,希望能做到最好,希望能达到巅峰,可是,我却很少能看到那些花儿身上可贵的坚持,淡雅,坦然能存在于人类身上直到最后的,很多的人,包括身边的朋友,在那条路上走着走着便忘了最初的样子,最本质的自己,最真的梦想,也就与那个原本的自己渐行渐远,或许是看了太多这样的例子吧,每当看着那朵朵花儿,我很真切的感受到了那份真诚,那份对梦想一直以来的坚持,那是一种最开始都没有变过的坚决,也是这样的可贵最后成全的是那朵朵最美的姿态。
在这凡世的我们,又会有多少次能停留脚步,望着这些与我们同生存在一片土地的它们,认真感受,反思过呢?每一种花都有它独特的姿态,都会是惊艳的美丽,我们又何尝不是,人类之间其实从来都不存在差别,存在的只是坚持与梦想的绽放的形式不同罢了,那样的一种耀眼的光芒所散发出来的人性与心灵美其实从来都没有形式,从来都是一样的赏心悦目。
匆匆行程之中的人们,停下的你们的脚步感受周身的所有吧,你会发现你从不曾设想的事物却会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意外,那是一种经验,是一种深于本身的更真切的东西,而那之后相信你会更明白的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其实,一切都很简单,简单的微笑,简单的幸福,为了自己而闪耀,那样的你,其实会比什么都耀眼,那样的美,不同于任何形式却是唯一的独特!
你呢?有没有试过,听一朵花开的时间,看一朵花开花落的时光呢?
我爱野兔
文/琳琅小神
我看到受伤的野兔,把它带回家进行治疗。
这只野兔虽然受了伤,既不会跑,也不会跳,但它却十分活泼可爱,令人喜爱。
每次放学回家,我都看见这只野兔在门口一拄一拐的,好像是欢迎我的到来。好像在说:“主人,我饿了,我要吃东西。”我看到它十分高兴,就立即跑到田里去拔了些萝卜和白菜,给野兔吃,它吃得津津有味。连续几天,我都是这样做的,野兔都吃得津津有味。可是有一天放学回家,我没有看见野兔在门口等待我,我觉得有点奇怪。我去院子一看,才知道我没有给野兔治伤。这只野兔躺在地上,快要死了。我拿药给野兔治疗经过几个月,野兔的伤快要好了。到野兔伤口完全愈合那天,野兔变得野驯难训,它没有谢我,而是转身就跑。对此,我也不恨野兔。
我很喜欢这只野兔,即使它变得野驯难训,我也喜欢它,因为它那天真活泼可爱的样子,时时在我脑海里回荡着,不禁引起人的喜爱。
我喜爱太阳花
文/山水翠庭
太阳花是草本植物,只有夏天才有,每天早上太阳升起时,它就开花,中午太阳强烈时,它开得很艳很艳,晚上太阳落山时,它就将所开花朵悄悄收藏。
太阳花很不起眼,也很少有人提起它,因为它太渺小了,小到差点被人忽视,小到有人怀疑它算花不算花?当然,它确实不能和牡丹花等名贵花相比,也不能和其它花相提并论。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注意上了太阳花,并渐渐喜欢上太阳花,甚至可以说我爱上了太阳花。很多花草只有春天才开花,炎热的夏天也只有太阳花每天开花,太阳花的颜色多种多样,有洁白色的,有金花色的,有粉红色的,有大红色的等等,花瓣有单瓣、双瓣,多瓣重迭在一起的,每次我看到太阳花都特别觉得新鲜、养眼、舒服。很多花怕太阳晒,也经不起太阳晒,可是太阳花最喜欢太阳晒,最喜欢火辣辣的太阳晒,在夏季,只有太阳花每天都开花,其它花再也比不上它。
我喜爱太阳花,是因为我爱上它自信的品质。太阳花虽然小而不小瞧自已,它总是将自已最美丽的状态展示给你。
我喜爱太阳花,是因为我爱上它顽强的生命力。一到冬天它无影无踪,一到春天它破土而出,它不需要别人给予它多少关照,只要有一点泥土、水、阳光就足矣,甚至被折断的技条往泥土里一插它就能生根。
我喜爱太阳花,是因为有时觉得,我有点像太阳花。我把自已比喻成太阳花,是我对自已的一种勉励和奖赏!
喜爱是种快乐的感觉
文/兰草ygl
喜爱,是人们有意无意间找寻对人物和事物的那种好感或者那种兴趣。它同幸福、快乐一样,是人们在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一种感觉、一种心情。
细细想来,这种喜爱由来的感觉和心情,常常就是一种爱屋及乌的理解和宽容。生活中常常有这样的情景,莫名其妙地喜爱上一位作家,就会喜爱阅读他的作品。有的喜爱,有的不喜爱,即便不喜爱,也无损于对他的心理契合。偶然喜爱一种健身运动,就会不知疲倦地乐在其中。有时快乐,有时痛苦,即便痛苦,也无防对健身运动的坚守。
生活中也确实需要这种坚韧,世界上的任何人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尽善尽美。选择一份事业,可能不是预期的满意,也应该竭尽全力地工作。选择一位伴侣,可能不是理想的完美,也应该敬爱体贴。
提到喜爱,有人会觉得,钱是喜爱的物质基础。不能否认,喜爱一幢房子,喜爱一部汽车,需要钱来支付,钱不到位,喜爱的结果只能是欣赏。可我又觉得,喜爱也是精神的,钱可以买来生活喜爱的东西,却买不来全部的生活。记得一位喜爱生活的朋友对我说,虽然我现在没有过多的经济条件装扮自己的生活,连住的房子都是租的,但我还年轻,可以去奋斗,我喜爱的生活不能租,租也租不来。朋友说这话时,很淡定,也很真挚,我被他的情绪一下子感染。是啊,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生活,有钱买得起是一回事,善待生活就是善待自己,往往则是另一回事。
人生大都是平淡的重复,或许过于忙碌,没时间梳理感受生活中找寻喜爱的那种感觉。其实喜爱本身是一个享受的过程。比如喜爱异域的一种建筑风格,就会带着喜爱的放松的心境,去理解和欣赏被这种建筑风格充溢的那座城市。漫不经心地街路上走着看着,就会觉得,古老遗存的建筑也好、现代仿古的建筑也好,似乎都有一段人与自然、人与历史的故事在里面。这样想时,情感会不知不觉被拨动,脑海里还会留下许多想象和回味的空间。
喜爱是心灵的沟通。闲暇时,有一种喜爱叫散文,散文中最喜爱的是一些知识女性的散文,大概是我与她们或她们文字里的故事相似有关。这种相似很简单,或许是出生年代的,或许是人生经历的,或许是思维方式的,或许是兴趣爱好的,也或许什么都不是。我喜爱的她们用女人的细腻,抒写的流畅的文字,喜爱的是她们用流畅文字,营造的温馨的艺术氛围,喜爱的是她们用温馨的艺术氛围,表达的女人独特的人生感悟。其实,所谓的喜爱,是一种心理认同,是一种丝丝入扣的阅读感觉。
喜爱是悦目的欣赏。当灰色的云在天空渐渐地稀释,风不时吹动泛黄的叶子从树上飘落,围墙上爬墙虎泛出似秋枫般的一片火红,一个人静静地坐于一隅,默默地注视着细细秋雨过虑后的斑斓色彩,感受秋天独特景致的细微变化,什么都不去想,什么仿佛又都曾想过。
喜爱是悠闲的动容。悠闲时去街上,或许是准备买点什么家里生活必须的物品,或许什么目的都没有,就是随便走走看看。首尾相应的车流、五彩缤纷的广告、风格各异的服装,这道的城市风景即使司空见惯,也会让平日紧张的心绪得到放松。不经意中我发现,风景中更耐看的是行人的脚步。脚步男女有别、老少有别,流动着、变幻着,千差万别又绝无雷同,有的轻快、有的蹒跚、有的急切、有的悠闲。脚步是人的缩影,每个人行走的姿势、行走的速度,往往与年龄有关、与心情有关、与此行的时间有关,通过脚步就可以大致推测出他的职业、他的性格、他的健康。
喜爱是漫无边际的猜想。看不清楚的事情,总想给自己一个结论,只好在心里猜想。记不得从什么时候开始,在上班的路上,常常看见一个中年男子,手里拎着一个鱼网似的编织小袋,里面放着三、五只小麻鹊,麻鹊的小脑袋和小爪子都无疑裸露在网眼外。等街路口红灯闪过时,他便穿插于车流缝隙间,隔着玻璃窗向车的人,恍动着手里的麻鹊。我从未见有人买过麻鹊,时间一长,我就猜想,这中年男子的行为动机是什么,历数了几种理由又都觉得不靠谱,便不再去猜想。后来,我偶然从他有些呆滞的眼神中猜想,大概是个精神上有障碍者。其实生活中好多事情都是如此,越想明白越弄不明白。看来有些事情,唯一的办法就是不防放一放,时间或许能帮你找到真正的答案。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风格和品味,风格和品味如同格调一样,与一个人的文化修养有关、与阅历眼界有关、与拥有财富有关、与特定心情有关,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由于眼界不同、风格不同、兴趣不同,即使用同样的价格选同一类型的商品,也有美感和质量的差异。因视野不同、思维不同、能力不同,即使用同样的时间,做同样的工作,也有成绩和效果的差异。
我注意到,那些事业有成的人,常常都是把个人的某种喜爱发挥到了极致。尽管有的是因喜爱而专注,有的是因专注而生喜爱,尽管功成名就的过程有纠结、有磨难,但大都是因喜爱和专注。使之坚韧持久至其深刻,最终成就自己的梦想。
每个人都有各自独特的生活轨迹,但不一定都是按自己喜爱的方式运行。生活也好,事业也好,有些事你可以不喜爱,但不得不做,就象大多数人所从事的工作,尽管市场经济为人们提供了自由选择职业的可能,但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这个机遇、都有这个能力左右自己。有些人你不喜爱,你又不得不交往,他或她可能是你的同行、你的上司、你的生意人,打交道就是工作,哪怕是例行公事,公事公办。一个人比较痛苦的心绪,常常就是遭遇到那些自己不喜爱又无力改变的事情,躲又躲不掉,唯一能做的就是委屈自己,宽容他事、他人。
更多的喜爱是选择,因为可以选择,才能发自内心地喜爱。世界上唯一不能选择的是自己的出身,父母虽然可以选择子女,但子女却永远无法选择父母。父母对子女的喜爱与生俱来,包含着浓浓的骨肉之情,这种喜爱是一种责任、一种奉献,心甘情愿,不图任何索取。子女对父母的喜爱,是血液流淌的亲情,这种喜爱是一种感恩、一种回报,还有一种深深的孝意和尊敬。
喜爱如同耕耘,不一定都能得到预期的收获。常常遇到找不到理想婚姻或是找不到理想工作的年轻人,与他们简单对话,就会发现,婚姻也好,工作也好,原因大概有两种:一是信息不对称。生活中和工作中没有寻到或是错过了适合的机会;二是定位不对称。想象婚姻中的公主或白马王子,或者想象中的体面高薪的岗位,过于理想化,自身又缺少竞争和获取的资格和条件。有人会觉得,当今的社会,无论婚姻还是工作,财富就是最实际最有效的通行证。当然我不否认,很多希冀可以用财富换取,但财富绝不是万能和唯一,现实中的实例屡见不鲜。这里我只是想说,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别忘了磨炼自己、充实自己,才能让自己在对手面前挺起腰杆强大起来。
生活就是一把尺子,美好的愿望与美好的现实之间,常常有着一定的距离。有些喜爱虽然很精彩,但注定属于他人,苦苦期盼的结果,只有伤感。那天看电视相亲节目,一位英国留学后在皇家艺术剧院唱歌剧的帅小伙一上场,就博得了那位憨态可掬举重运动员姑娘的芳心,似乎非他莫属,结果可想而知。人往往都是如此,有时因为喜爱,失去了冷静的思考和选择的理智。事实上,喜爱别人和被别人喜爱是两回事。往往因喜爱越投入,带来的恼苦就越多。爱情虽然不是等价交换的商品,但也要有心灵的回应,更需要一种彼此的认同。
人生的必修课是接受变幻无常的生活。人往往喜欢回首自己悄然逝去的昨天,能够理性地把握自己的今天,却很难预知自己的明天。很多人年少怀揣理想远走它乡时,不一定想到落叶归根那一天。可恍然到了一定的年龄,无论是健康还是衰老,无论富有还是贫穷,心底还都沉淀着依存着一种挥不去的故土情怀。这种割不断理还乱的情感和记忆,就是因喜爱而生的淡淡的乡愁。
懂得喜爱的人常常懂得放弃。因某种原因,为了自己心爱人的幸福,选择放弃婚姻。因为某种境遇,为了情同手足兄弟的利益,选择放弃到手的生意。这时的喜爱,是一种忍痛的割舍,这时的放弃,完全出自心底的喜爱。我相信,机会常常给那些既善良又坚韧的人,有些因喜爱而勇敢的放弃,即使跌到从未经历过的谷底,也会有意想不到绝路重逢的机会,当他重新站上从未达到过的高峰时,取悦的不仅是爱情和财富,而是整个世界。
世界上没有什么喜爱,更胜过一颗安适的心灵。喜爱就是学最好的别人,做最好的自己。
执着如尘
时至今日,远远发现,2012过去了,2013到来了,告别的,消失的,不舍的,随风去。
不会贪恋窗外月色,花会枯萎,叶会凋零,人的心境随意变迁。此时爱人,随后陌路,前一秒的相伴,下一秒的戏谑。成长刀刀削心,疼痛过后,越加人人自危,美丽的东西,不多不少,只是踪迹难寻。
和好友走在冷清大街,熟悉场景,熟悉的人,这条路,小学,中学,大学……走到至今,身边人不多不少,不增不减,唯他们而已。街景狭窄,我们分开又一个半年,絮絮叨叨,漫无目的闲逛,闲聊。过去的,现在的,以后的,身边的是最可靠的。
不再相信太远的事情,太美的事情,太悲的事情,喜欢平淡的事情。珍惜身边的温暖,感动,陪伴,更多的眼前人。何时满脑的幻想如尘,执着如尘。爱牵我的手,望我的眼,吻我的唇,一起走的路,犯的傻。
更加喜爱生活,喜爱阳光,喜爱笑得明媚的脸。爱吾心之人,聂鲁达说过:我看你洗我的手帕,在窗口,挂我的破袜,所有的生活,包括肥皂与针线,包括我所喜爱的气味,我们或将没有的厨房,你的手拨弄土豆,你的嘴在冬天歌唱,直到烤肉上桌,这就是我要的天长地久,大地上的幸福,我的生命,不止是火,燃烧我们, 还有所有的生活。
执者失之,当我固执欢笑,我知道我失去笑容;当我失意敲打键盘,我失去了文字;当我热爱夏日阳光,冬天如期到来;当我想一个人,我失去了自己。我不是顾城,他是诗人,他没有失去诗,他是平凡人,没有失去平凡的生活。我所能做的,是不再事事执着,不做执者,只做愿者,愿为而不执。
莫说世事沉浮,时过境迁。不要看得太远,就一步一步的走,岁月苍老,我们白发苍苍向回望,多么惊讶,不知不觉,走得竟是这般遥远。现在,你能知道未来的你身在何方,过着何般生活。你能做的是过好现在万般不愿再过的无聊生活。
刻意找的东西,往往是找不到的,天下万物的来和去,都有他的时间。万般挽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变质的东西,留着何用,不如放他离去,给她自由,给自己一个开始。至少留下的会是美丽的,失去的难忘,得到的才会越是珍惜。
现在我们能够做的,是找一个静静的地方,让自己静静思考,明白该如何做,才能够不让珍贵的东西,重要的人再次失去,明白该如何做,同样的错误不会再次发生。从中吸取经验,吸取力量,继续坚定前行,寻找喜欢的东西,碰到真爱的人,去做正确的事。
霉豆腐里母爱香
文/红尘有缘
又收到母亲托人从乡下捎来的霉豆腐,一罐沉甸甸的母爱,一罐散发着浓浓的母爱的芬芳。
世上懂的儿子的喜爱唯有母亲,包容儿子的喜爱或嗜好也唯有母亲。
母亲懂得我最喜欢霉豆腐配稀饭,几乎每顿早餐离不开,没有霉豆腐的早餐就吃的不香。五十年来养成的习惯,说不上好与坏,却能感到点点滴滴的母爱融进了芳香霉豆腐里。
立冬刚过,母亲就开始张罗着做霉豆腐。做上可口的霉豆腐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程序繁多。一方面,要选择当年新上市的豆子,加工成老豆腐,放在阁楼上发酵,待豆腐外面全部长满了霉菌方可;另一方面,要选择当年上好的糯米,用立冬过后的冬水酿酒(其它时间的水酿酒都容易发酸)。
待豆腐发酵好,米酒也酿好后,就可以制作霉豆腐了。先把霉豆腐放在铁锅里煎,放上食盐和干辣椒粉搅动,让食盐和干辣椒粉将霉豆腐均匀地包裹住,盛进陶制的大缸里,凉了之后,放入萝卜干、冬瓜干、茄子干等干菜,再放入酿好米酒,缸口密封紧,过上一周左右时间即可食用。
如今商品市场发达,商店里一年四季有腐乳买,但总没有母亲做的好吃。妻子是城里人,不喜欢霉豆腐的味道,也不理解我为什么喜欢霉豆腐,依然是她用油条配豆浆,我用霉豆腐配稀饭,各自选择各自的喜爱。如今,母亲年过古稀,我怕母亲累着,劝母亲别再做霉豆腐了。可母亲她倔强地说,他知道我喜欢吃,只要她还能动,她就会一直做。
母亲托人从乡下捎霉豆腐并不是一次捎来一大坛,而是一小罐一小罐地捎来。这是因为城里住的钢筋水泥楼,贮存久了味道不纯正,而农村的泥地才是贮存霉豆腐最好的地方。
因了我的一个喜好,母亲亲手制作霉豆腐,这一大缸霉豆腐足有三五十斤,该融进了母亲对孩儿多少爱意,蕴含着多少母爱的芬芳啊!
蔷薇花开
文/素心
无意中走近一簇蔷薇花,枝头一朵一朵,粉嫩粉嫩,正开得花团锦簇。枝条繁盛浓密,从院墙内伸出来,长到快要垂到地上。绿叶细小,青翠欲滴,直逼我的眼。小小花朵,不媚不争,兀自开放。院墙是普通的水泥墙面,由于长年雨水清洗,有些地方斑驳起来,露出一丝沧桑。更衬得满枝蔷薇清新怡人。凑过去,拈起一朵来闻,微微的香气带点儿甜味儿。和记忆中小时候院子里养的蔷薇一个味儿。顿生他乡遇故知的亲近感。
已经很久没有闻过这种蔷薇花香。如今很多蔷薇花种经过变种,花朵更大,花瓣更厚实,花香也更浓。可是没有童年的味道。好多次,看到长得像蔷薇花的所谓良种蔷薇,都忍不住怅然若失。它们不是我从小喜爱的蔷薇。它们太过富丽华美,失了素朴。
幼时,不知它叫蔷薇,因为比玫瑰花朵小,所以叫它小玫瑰。后来知道这种粉红蔷薇,只是蔷薇属类中的一种。又称野蔷薇或爬墙梅,“花形较大,单瓣或玫瑰红色,多花簇生呈伞房状。”花语是“爱的誓言,浪漫的爱情,我要与你过一辈子,我要嫁给你。”花语真是美极。难怪我会没来由的喜欢。
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花。看似毫无因由。似乎是某种命定的际遇。实际,喜爱的花是一个人对生命的态度的折射。因为与人的生命体验相契合,赋予花另一种生命。我向来比较关注被多数人忽略的小花小草,它们往往生长在角落,路边,石头背后……一切人的视线盲区中。可是,无论去哪里,每一次,它们都毫无意外地吸引我。如同命运。后来慢慢地想,之所以喜欢,不过是自己想如它们一般躲在被人忽视的角落花开花落,四季轮回,不慌不忙,安心,笃定,淡定从容……纵然无人欣赏,也可以兀自开放,直到有一天,有一个人在万花丛中或者不经意之间发现了我,而我在那一刻惊艳了他。他惊喜地走近我,眼中闪着惊喜的光,小心翼翼拈起我,轻轻闻,慢慢陶醉,然后因为惧怕在时间和人群的洪流中失散。将我精心移置家中小院,每日欣赏,直至老死,永不厌倦。而我日复一日散发幽香,让他心神放松,迷醉在我的暗香里。这是我喜欢的爱情。我生来是为了践一个前世的约,等待被你发现,与你执手同行。
哎,不能再胡思乱想下去了。什么时候写一篇关于蔷薇的爱情好了。一定特别动人。
带着心去流浪
文/林梓瑜
“每想你一次,天上就飘下了一粒沙,从此就形成了撒哈拉。”我喜爱三毛说的话,喜爱她所经历的波澜不惊,喜爱他的不受桎梏与无拘无束。
大概是因为从小一切大小事都被安排得稳稳当当的,所以我觉得自己像极了一只“久困樊笼”的鸟,我多少次想挣脱牢笼,扑扇着我羽翼尚未丰盈的翅膀,努力地挣扎着,我好想去流浪,去用我的双眸静静地看这个世界一眼,至少,要在我被现实的一次次拍打中,再好好地看看你的脸。
如果可以,我想带上我的心去流浪。去看那古木参天的壮丽,去我所向往的沙漠来一次冒险,去看那春日的万物复苏,看那夏季的寂寞莲荷,看那秋天的硕果连枝,看那冬至的雾淞飞雪。
可是,我在那冰冷而又死寂的笼子里,苦苦地挣扎着,我撕扯着我的喉咙,无力地呐喊着,仿佛在与全世界作对,我在向着无情的世界控诉着,“你们正在剥夺我在蓝天中留痕的权利。”我是那样竭尽全力地嘶喊,却于事无补。笼子外的人塞上了冰冷的耳机,试图在逃避我的眼神。
我真的累了,也开始醉了。我低下了那曾经高扬的头颅,宁静地闭上了我的双眸,我带着我的痛苦与愤怒永远地睡去了。
在这个长长的梦里,我终于挣脱了鸟笼对我的桎梏,飞向了蔚蓝而明亮的高空,我记得,我的脸上充满了安详与幸福。我看到了在艳阳里的南方大雪纷飞,也看到了在寒夜里那遥远的北国四季如春。我在洁白无瑕的天空中自由地流浪着。
这时,我仿佛听到了有人在朗读三毛的诗:“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为了山间轻流的小溪,为了宽阔的草原,流浪远方!”我被这熟悉的韵律所惊醒,睁开了疲乏的双眸,泪干的伤痕在寒风中刺痛着,我用存有余温的舌头舔犊着,安抚着我那颗想流浪的心。
梦醒了,我便不再挣扎了。
攀登的绿色
文/陈雄昌
不知名的藤蔓不分季节在居家宅院周围滋长,在断墙上,垒起的砖块里,荒草丛中,山水溪涧和犄角旮旯间,异常繁茂。这些藤蔓枝条发达,不断向前往上攀爬。虬龙蜿蜒着,缠绕着,越过高墙,盘绕上屋顶,顽强地生长着。
这些爱攀爬的植物,不怕热辣辣的太阳,不怕狂风暴雨,不管环境如何恶劣,不懈地跨越沟沟坎坎,藤蔓竞生,一条比一条伸展得更高更远,没有终点似的。藤蔓的根系攀爬到哪里,哪里便萌生出一排排根尖,犬牙似的交错着,翻过墙头,落到人家的院子。一天,突然刮起了大风,有的藤蔓半截倒挂下来,有的叶片低垂;没过几天,却又仰起头来。
攀爬植物种类繁多,千姿百态。岭南地区气候温和,这类植物长得特别快,没多久就可覆满整面墙,那是一堵“绿墙”。和风吹拂,摇曳动荡,墙上就泛起阵阵绿波,好看极了。
有时候经过山清水秀的地方,在清幽幽的山间遇见潺潺溪水,陡壁上各种藤蔓植物生意盎然,空气湿润凉爽,心旷神怡。藤蔓间长出的花朵,引来蝴蝶翻飞。
我喜爱攀爬类植物,喜爱它们生命力旺盛,更喜爱它们积极向上攀登的精神。
说蝴蝶
文/吴大霓
对蝴蝶这古怪的小精灵,吴承恩在《西游记》中把蝴蝶之美描绘得十分逼真,淋漓尽致:“一双粉翅,两道银须。乘风飞去急,映日舞来徐。渡水过墙能疾俏,偷香弄絮甚欢娱。体轻偏爱鲜花味,雅态芳情任卷舒。”而我,一直是极喜爱蝴蝶的。
请看,在山间,在树林,在公园,在庭院……这小精灵或独自在花间飞舞,或成群结队地嬉闹,那优美的姿态,令人流连忘返。每年春季至深秋,它和鲜花相映成趣,为大自然谱写出最美丽的景致,无怪人们称它为“会飞的鲜花”。
蝴蝶的知音很多:儿童看见它要追逐;旧时闺阁千金爱在后花园扑蝶,并是画家喜爱描绘的画面;民间舞蹈“采茶扑蝶”久演不衰,是观众喜爱的传统节目;四大民间故事之一的“梁祝”,以“化蝶”作为浪漫的结尾;庄周的《蝴蝶梦》,其精巧的构思和所含的哲理,至今仍为人津津乐道。
蝴蝶之美,源于它五颜六色的翅膀。其翅膀是一层透明的薄膜,上面布满粉末状的鳞片。这些鳞片有长有短,有细有宽,有的尖端带有锯齿,有的带脊起棱,每个鳞片上细小的脊纹越多,产生的闪光就越强,颜色变化也就越大,比如一种闪蝶的脊纹可多达1400多条,因而翅膀上各种颜色的鳞片就形成了极其美丽的图案。
蝴蝶是鳞翅目昆虫,其生存史可追溯到“白垩纪”。现在世界上有蝴蝶14000多种,大部分在美洲。我国约有1300多种,云南盛产蝴蝶,台湾亦多。世界上最大的蝴蝶,名大鸟翼蝶,翅膀张开有30厘米。最小的蓝灰蝶,翅展仅1.3厘米,像小指甲,产于我国云南西双版纳。1996年10月24日在法国巴黎一次拍卖会上,一只大鸟翼蝶以1800美元的高价卖出,这是至今世界上售价最高的蝴蝶了。
值得重视的是,据德国克雷菲尔德昆虫学会宣布:随着耕地扩张、草甸消失,留下相互隔绝的栖息地支撑的物种会越来越少;施肥使得草比昆虫喜欢的各种野花长得更加茂盛;经济发展使城市取代乡村,街道和建筑的光污染让夜间活动的昆虫误入其中,扰乱了它们的交配和繁衍……超过40%的昆虫物种可能在未来几十年内灭绝,蝴蝶亦未能幸免。
而不久前,据《京江晚报》报道,句容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发现了中华虎凤蝶,它是我国独有的一种野生蝶类,是国家级保护昆虫,昆虫学家称之为“国宝”。这让我在爱蝶的同时,不由为家乡在生态保护上的作为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