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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4经典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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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然绽放的美丽

一直很喜欢万类竞绿初夏的五月,这是一个绿色安静的季节。

喜欢这种安静的美丽,寂静的午后,当柔柔的阳光透过繁叶散在身上,树影婆娑,暗香浮动。这个时候,一杯咖啡,一本书,就这样安静的享受这份与世隔绝的静美,也想在这份静美中去寻求尘世间一份执手无言的相知!

心,悄然的泪,你就出生在这样一个美丽安静的五月里。

从阿剑介绍我们认识到现在,算算时间和你也相识快三年了,这期间你离开过一段时间,我也是后来才知道,这说明刚开始的我们只是很一般的朋友,以至于你离开我都不知道,剑哥的圈子也是关关开开三四次了,我跟着也来来回回加入过几次了,但这期间只是偶尔去支持下你们的帖子,自己却从没发过文。

狐狸说,相逢的人会再相逢,真的是这样,接下来,新一轮的缘分让我们彼此走的更近……

记得开始我喊你小然,你喊我雪姐姐,我说我只大你一岁你喊我名字就好,可你却一如既往的喊我姐姐,现在我明白,其实你只是想找一份来自哥哥姐姐间那种无微的关怀。也许生活中的各种心酸和无奈,让你感觉很累很委屈,你想找个人去关心你爱护你,然后耐心的去倾听你。

也许是因为你的名字,给人的感觉总是伤感的,当真正熟悉你和看过你的文后,发现其实你就是这样一个伤感感性的女人,你写的每个故事几乎都是那么凄美伤感,开始我在想,你是觉得这样的故事更真实感人呢,还是你想借故事倾诉自己心灵的声音?和诉说生活中的挫折与艰辛?记得一次聊天后你说更希望喊你心,以后的日子里我就一直这么喊你,也许你认为这样喊会更懂得你的心吧?

心给我的印象是善良、感性、热情、也是敏感的,你热情的对待每一个认识的朋友,当这份热情得不到同样的回报时你就会很伤心,觉得这是在欺负你,其实不是这样的,也许我们的性格,还有处事方式会有人不喜欢,不认同,但这不表明就是敌人,像冯巩小品里说的:“我又不是人民币,不可能做到人人都喜欢,”其实就是这个道理,人要做到人人都喜欢几乎是不可能。

所以不要为了不喜欢你的人而去伤心,不喜欢只是说明大家没共同的语言,和不欣赏彼此处事的方式方法,而对你绝对是没恶意,因为我一直相信,这个世界没那么多坏人,真正处心积虑去害人的人很少很少。

一直很喜欢看你流淌淡淡忧伤旋律的文字,但我更希望生活中的你是快乐的。多一份欢欣就多一份美好,多一份快乐就多一份如意。愿生日的欢欣和幸福永远伴随着你!

心,生日快乐!

阳光

文/昔颜

现在是阴历十一月,难得能有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我拉开窗帘,让久违的阳光涌进房间,被阳光照得刺痛了双眼的我却还微微笑着,他的脸孔就那样猝不及防地浮在了我的脑海里。

好久没见他了。

自我有记忆以来,他便一直坐在那黑黑的轮椅上。他的右手是紧紧握着的,只有左手能自由活动。

他很喜欢阳光,冬日里总是盖一条毯子在双腿上,要外婆推他出去晒太阳。阳光下他的头微微后仰,惬意地闭着双眼小憩。阳光洒在他的脸庞上,为他镀上一层淡淡的金光,他脸上的皱纹似乎也被阳光融化了,只剩下细细的几条。我躲在屋檐下,看阳光在他的胡子上跳跃着,给他讲着日前从母亲那里听来的故事,好不温馨!

儿时,母亲一得空便带我去看他,他对母亲说:“你好不容易才来一趟,推我出去走走罢。”于是母亲推着他,外婆抱着妹妹,我跟在父亲的身后陪他去走那他最想走却几年走不得的路。我们走了挺远,从九厅一路逛到了新城区,彼时的新城区还未开发,秋日的阳光温温软软的,照在半人高的野草上,我却没有觉得荒草萋萋的感觉,反而被不知从哪里来的幸福感包围,不爱笑的他正望着远方的天空笑着,一副再满足不过的模样。

他喜欢吃粥,与他一起吃饭时,母亲和外婆是极安静的,这让我也好生无趣,只闷着头扒饭,间或抬头看他一眼。母亲说过他不喜欢吃饭时有人说话的。桌子上只有碗筷的声音,除此之外,我最是喜欢他吃饭的声音,“么么么”的,让人听着就觉得心里满满的。

后来,他坐不动了,连左手也动不得了,只得整日躺在大床上。他依旧喜欢阳光,他醒来要交待的第一件事,便是让外婆拉开窗帘,让暖暖的阳光洒在地面上,他则望着窗外绿绿的山和新建不久的马路想着什么,倘是累了,就闭上眼小憩。

他还是喜欢吃粥的,尤爱八宝粥。母亲带我去看他时总会顺着带上一箱的八宝粥。他很疼我的,总是要母亲把八宝粥留给我吃,我不喜欢吃,却是不能拒绝的。后来我爱上八宝粥时,他却早已离去多年。

一日,他似乎是知道了什么似的,急急地召了家人一起,母亲和阿姨们在他的房里陪他讲话,仿佛有说不完的话似的,自上午进去后直到下午也不见她们出来。我有些倦,便在前面的房间里午睡。夕阳快下山时,我被一阵哭声闹醒,我朦胧着双眼找下楼,灯开着,却没有人。我喊母亲,良久,母亲从楼上下来,她双眼通红,哑着嗓子对我说:“他死了。”我似懂非懂,母亲备好晚饭,叫我乖乖地吃饭。我独自坐在饭桌上,透过窗户看见夕阳正一点点没入大山之中,天边被烧成了吓人的红色。

那时我还不知道死意味着什么,更不知道已逝去的他会成为我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的怀念。后来有人说,也许将死之人能预见自己的死亡,这大概也就能解释那日他为何急急地召大家前去。

翌日,大人们双眼都红红的,个个沉着脸置办灵堂,没有人顾得上我。我坐在客厅,看着佛龛上多出来的黑白遗像,遗像上的他板着个脸,他不爱笑的。我侧了侧身,阳光通过遗像上的玻璃射向了我的眼睛,我被晃得有些难受,又想起母亲那样坚强的人竟然会哭的那样惨烈,而且她今日完全顾不上我了,我有些难过,兀自掉下泪来。母亲过来问我饿吗,她眼里还蓄着泪,嗓子比起昨天更哑了些。我闷闷地答应了一声,低下头抹了抹眼泪。母亲点点头,摸着我的头说:“该哭!他生前对你最好了!你该为他哭!”

他出殡的那天,我没有下跪,彼时不懂事的我正为了一条白布哭着。眼前的世界一点点变得朦胧,泪落下的一刻世界又突然清晰了,我清楚地看见泪珠摔在地上碎成了更多的小珠,它们在冬日冷冷的阳光下闪着支离破碎的光,生生地扎痛了我的眼。

走了很长的山路,看他们把他埋进公墓,周围是整整齐齐的墓碑,在阳光下泛着冷冷的光,我突然想,他会挤得慌吧,他是那么不喜欢吵闹的人。

他的离去在当时对我的影响是微乎其微的。直到两年前,在他的忌日那天,我去了外婆家。我烧着纸钱,一阵弱弱的风吹来,卷起了一点灰,看它们越飞越高,我抬起手,冬日里的阳光透过我的指缝照在我的脸庞上,竟然有些许暖意。我迷了双眼,想,难怪他那么喜欢晒太阳,原来这样舒服。忽地又想起那年我倔强地不肯给他下跪,自责包围了我。如果我那时不倔强,如果我当初多陪陪他,如果我能早点懂事,如果。

今年的清明小姨夫带我给他扫墓,天阴阴的,所有的兄弟姐妹中只有我去了,似乎也只有我对他念念不忘,也只有我在谈及他时会那样多愁善感。

现在是阴历十一月,难得能有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我拉开窗帘,让久违的阳光涌进房间,被阳光照得刺痛了双眼的我却还微微笑着。我的外公,如今在另一个世界的他一定正和我一样,沐浴着这温暖的阳光吧!

2013-01-16

我喜欢你,可仅仅是喜欢

文/琦琦冯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这些奇怪的情绪,总觉得,自己还是更适合男生那种洒脱的性格。女人啊,总是会有那么多莫名其妙的感情。

终于,我上大学了。

曾经在无数个日日夜夜里熬干血泪盼望的事情,最终,也只是变成了——不过如此。

这,是一个,我仅仅不讨厌的大学。

可,在这里,我遇见了你。

——开心吗?

——不知道啊……

日子一天天的都过了那么久了,很多都成了必然的必然,只是,我倔强的无视了现实,傻傻的坚信一切都会有改变。

我想要记下,记下那些可能再细微不过的小事……

我想要记下,记下那些你不知道的我为你付出的那些细碎的所有……

我想要记下,记下那些我想起就会傻笑的点滴……

我想要记下,记下那些我想起眼角就会有泪水泛出的不开心的小情绪……

我想要记下,记下我傻傻的所有,我想要让你知道啊!

……你知道后,又该多么尴尬啊

想要让自己敲出的文字华美而又多情,可文笔不好,刻意堆砌起的辞藻又总会让人觉得可笑。

我就简单地记下,记下那些……

“在一段时间里喜欢上了一段音乐,听一段音乐怀念一段时光。”

文/罗诗语

莫名的失落感油然而生,心灵布满阴霾。

那些事、那些语言、那些人、那些歌在眼前一幕一幕,怎么都变得如此的模糊!!

为何总是挣脱不开那些自定义的枷锁, 什么仪表、什么形象、统统抛诸脑后,然后,坚定执着的洒脱、自信。 生性怯弱吗?想,就要大声的说出来啊!!

似乎,习惯了沉默、习惯了等待。于是在命运冥冥之中的安排下我无可抗拒的又站回到了原来的位置。继而,在原点徘徊不前。单纯的以为,等待就会“柳暗花明”。其实那是一种错误,明明知道不知能否到来,错得离谱,何苦?

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牵挂,不知是一种爱慕、一种佩服还是一种寄托。一直坚信的、执着的,到最后却什么也没有,什么都不是,刹那间,感觉自己太傻太傻,傻得可笑。

忍耐不住,自己都要笑出了声。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笑为何这般的傻,这般的笨,让伤害有机会接二连三的重复着上演,而且自己还是悲剧里的主人公。

有没有一个地方,可以藏着,没有欺骗、没有眼泪,不被伤痛找到,只有幸福,深深渴望着的幸福!!

一生不知道有多少次,能够因某个人而忘记了我自己,但是却怀疑,他会不会为我而停止流转的眼眸。所谓的: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让人害怕所有的不好一一应验。

我说,我觉得你不好了,到底是你变了,还是我的心已不在呢。我知道,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你的心会狠狠的疼,疼得不知道应该怎么样来安慰我。也许,是我的语言过于生硬,以至于不知何时何地,悄悄的伤到了你。

言过于苍白、无力,说不在乎你,心却还在深深的疼。

“在一段时间里喜欢上了一段音乐,听一段音乐怀念一段时光。”

无论何时听,音律不会变,变的是听音乐之人的心情和感受。

想着想着,你来了;说着说着,你困了;等着等着,你不见了。

会不会有一天你突然出现在我的电脑荧光屏上,我会笑着和你聊天,但不想说从前。

吸口气,整理一下心情,道一声:好久不见~~~~~~~

你是我心底的一世忧伤

文/篱珞疏疏

有没有过看到对方说的一句话,那一瞬间,眼泪立马就飚出来,止也止不住,很失落。那个如风一般的男子,你是我今世无法跨越的鸿沟。---文:篱落疏疏

习惯一个人的音乐,单曲循环,一个人的音乐是心灵最深处地呻吟,只有自己才听得懂。音符里是一份含泪的沧桑,无限的困惑,痴迷的绝望。喜欢单曲循环一首歌,直到听腻为止。喜欢偏执的喜欢一个人,直到讨厌为止。过去的场景从脑海中不断的涌现。自找的疼,何必喊痛。

距离分别约摸才有一个月而已,不联系才几天,我的人生却像走完了好几生,整个人都已蜕变。明明白白知道自己的错在哪。只是想到用曾经那么爱你的一颗心,送给你毫不珍惜的摆弄玩了这么久,心还是被撕裂了一样。很难过,一段感情消逝总要适应一段日子。没什么好抱怨重复的。只是想到过去的日子和点点滴滴的付出,心里总是很心痛。

一个人的世界很安静,安静的可以听到自己的呼吸声和心跳声。一种自己才听得懂的语言和看得懂的表情,去默默体会那份只有自己才懂的心情。我不敢再去记起那些回忆,舍不得这样一次次将自己结痂的伤口撕开。那些来不及诉说的痛,其实都成了心头止不住血流的伤口。

记住的便是那年,那月,那天,那时。那时我们说的永不分离,就这样被时光隔离开来。我像只迷路的羔羊,在记忆中跌跌撞撞寻找来时的方向。沿途幸福甜蜜的风景瞬间就变成了一片荒芜。我将那些记忆悄悄地收藏起来。想念的时候,一页一页的翻开,看着看着便潸然泪下。可是距离那天已经很远了,远到已经麻木了。

那些不经意就浮在心间的过往,弥漫着腐烂的气息。那些演绎过的幸福已洗去铅华,徒显苍白,在脑海里铺展开来,随后渐渐的变模糊。变了味的温暖,在心里悬浮成起来,幻变成感伤洒落在身体的每个角落。

我知道,这世界的人有太多的杂念,喜欢一个人,就把那喜欢放大成爱,把自己所做当做理所当然,想要回报,想要靠近,想要你喜欢的人也一样喜欢你,想要感情的跷跷板平衡。于是,便起争执,便起怀疑,便起疯狂,便起一句一句的"你爱我吗","你到底爱不爱我".可是,爱你自然会让你知道,爱你自然会避开争执和怀疑,爱你自然不会折磨你。

一路的爱情历程,再突然惊醒的时刻才发现:所谓的天荒地老,一直都是一个我的神话故事!而在这个神话故事里,一直你和我牵着手走过的路,也都是我一个人的天荒地老!你从未承认过,也从未默许过。你一直就是那个看客,看着我如小丑一样,在你的面前独舞,在你的世界把自己剥离的支离破碎。在你得到快乐的同时,也伤害了我这个痴心爱你的人。

我在记忆的幸福里沉睡,醒来后,痛到泪流满面,我不该去想起,也不该去回首的。我只是想要留住它们来过的痕迹,却怎么也抓不到。只剩下一片被流逝的斑白在记忆的画册里。那些被时光碾过的破碎,没有开始就已宣告结束。于记忆中走了很久,你的样子还是如此的清晰,可是我的心为什么还是会隐隐作痛。原来曾经的你占据了我整个心。曾经的岁月已悠然遁去,也带走属于我们的曾经。时间是世上最无情的东西,因为它会慢慢的抹杀一切,即使是那天荒地老的海誓山盟。同时它又是世上最好的疗伤药,总有一天它会抚平所有的创伤。念及过往,那片片白帆飘远的海上,是谁踏浪而来?薄薄的记忆,被谁说穿?是我跟不上你的脚步,还是你不曾关注过我。所以你走得是那么的干脆,丝毫没有一点留恋。

于是,一路收获一路失去。揪心的痛。撕碎的心情,蝴蝶慌乱飞散,我早已看不清自己。在那惆怅的风中,谁和谁的喃语零落,只有影子与我相守。紧握双手,是谁在我的心碑刻上你的名字,犹如铭骨的仇恨,每次想起,总要战栗。

再也,回不去。就是这样再简单不过的一句话,生生地将两个原本亲密的人隔为疏离。没有经历过的人,永远都不会明白,那是怎样的一种切肤之痛。追悔着莫及,黯然伤神。连街角的太阳光也变得昏昏暗暗,不再耀眼。颓唐,这个词,触目惊心,开始对我冷笑置之。

枉我一身傲骨,却从未赢过思念你这场仗。你是我心底的一世忧伤。

离开

文/死亡之恋

夕阳西下,无数春景显得是那般的落寞,佳人落泪。眼前朦胧一片,只是无语问苍天她的等待是否值得,为了那个记忆中的男人,她只知道她爱他……于是就这样她等了他十年,二十年……如今她终于等来了他,只是他眼中的温柔不再是给她,没人知道她的身体在颤抖,那个他深爱的男人向她介绍身旁的她,“原来在他心中从未有过她,那为何当初许下一生一世的诺言,为何要让她如此的深爱着他”她看向他介绍的女子,她只是无声的带着微笑,又有何人知道她的心究竟痛到了何种程度……

那日是他回来的第二天,也许是心中始终不甘心,她想知道他的心中是否有过她,哪怕仅仅是一瞬间。可是见到他的那一刻她才发现连简单的询问都那么无力。她犹豫了

而他也发现了她,他能平静的叫她而她的心中却如此挣扎,她看着他带着微笑的脸庞是那么的熟悉,她多想用手去抚摸可是她的手却始终无法伸出,她心中苦笑“如今的他再也不是当初她的那个他,她有什么资格去碰呢”她努力装作镇定,也如他那般的自在。

他终是感到了她的奇怪,他问她怎么了她摇摇头,他也不在追问而问她是否找他有事

她说“她真的是你的妻子”她不傻她能明显的感到说起那女子时男子温柔的气息,也许她要的答案已经有了,只是不甘心。她说“那你心中可曾有过我,可曾喜欢过我”

听到她的话男子明显有过僵硬转而便恢复正常。他说“漓离,我不想骗你”漓离她苦笑

她都有多久没听到了,她都快忘了她叫漓离

她就叫漓离。尽管眼中的泪水将要流下,她还是倔强的忍着“你的意思是从未喜欢过我哈哈哈原来一直是我自作多情”原来在他心里从未喜欢过她,既然喜欢都没有又怎么会有爱呢。他说“漓离,我一直把你当做我的妹妹,当做我最亲的家人”原来在他心中她便是如此。她问“你从未喜欢过我”他回“是的”,她以为他回来了她们便会一起,原来一直是她想多了……

二十年的等待换来的只是一句从未喜欢过,她不知道值还是不值,她的心是那么的无奈。她好想哭,可是谁会给她一个温暖的怀抱……

明明被他伤的如此重,为何心中仍忘不掉。心中的悲凉又岂是无奈和痛苦呢?

还是离开好了……

我也曾热烈地喜欢过冬天

文/刀了个刀

我出生在冬天,元旦之前。落地那会儿,美国人民正过年呢。

从我记事开始,到大概小学六年级前,如果有人问我,最喜欢的季节是哪一个。我百分之百回答冬天。而在整个冬天的记忆里,最清晰的两个节点,一个是我生日,一个是新年。

那个时候小孩子过生日,基本上就是叫上亲戚朋友来家里吃一餐饭,夜里再晚一点,就支起个架子烧烤,不过寿星小朋友早就忍不住先把县里不知哪个年头就存在的“厦门蛋糕店”出品的奶油蛋糕端出来了。就等大人们在各自开摊儿吃烧烤或打麻将前,先把“切蛋糕”这件杂事儿解决了。最小那会儿,还不知道过生日可以拿蛋糕抹脸儿这回事儿,也舍不得。

如今的蛋糕各种各样五花八门,不说冰激凌奶油这回事,就蛋糕底的颜色都可以用七个彩虹色召唤神龙。当时的奶油蛋糕,在我印象里,只有几个款式。硬成块的白色奶油覆盖在淡黄色的松软糕底面上,裱有极多颜色极其“塑料粉”的玫瑰花,还会用一种大红色的酸得要死的透明“果酱”写上“生日快乐”几个大字。现在想来,这蛋糕确实是难吃,因为生日在冬天,奶油很容易就结成很硬的块状物,咽下太过油腻,铺在舌根上久久不化,扔了又觉得可惜,只能慢慢地吞掉它。即便蛋糕难吃得让我印象如此深刻,但我还是记住了这寥寥可数的生日快乐。其实帮我庆祝的人并不多,因为家里属于拮据型,妈妈能让我定到蛋糕就很开心了。有几年,再小一些的时候,我是不记得生日的日子的,妈妈也就让它过就过了,我常常回过味来才觉得好像今年少了点啥。

最隆重的生日,是六年级那年。大概心智渐渐长起来了,小女生总想给自己找点显得自己“很重要”的证据,于是嚷嚷着要过生日。表哥与我同年级,算是我们这一届的坏蛋头子,就好找了他的一群兄弟们,给我送了不少礼物,毛绒玩具、音乐会等等,还有一束假花。那天晚上,我在校文艺队的很多女同学也都来了,他们是我结交到的第一群关系比较好的朋友,他们的到来,无非更让我觉得自己“真重要真幸福”。可惜在收获了一堆的礼物和祝福之后,他们连蛋糕也没吃上一口就走了。因为家里原本也没打算为我过。

即使很多意外很多失落,我依然莫名地期待着冬天,冬天一来,就可以过生日了。就好像所有的美好等在那一天,为我准备着。

当年,我就是这么热烈地喜欢着冬天。

高中之后,我开始了漫长的在外求学路,因为身体不好频频晕车,我甚至每个学年也只在寒暑假回家度过假期。16岁的我有了敏感的情绪,很自卑,也不知道怎么跟人交朋友,甚至与舍友们再靠近一点点都会战战兢兢。当时也有了喜欢的男孩子,依然是因为自卑,没敢走出那一步,硬生生浪费了美好的初恋年纪。

话说回来,当时的冬天给我什么感觉呢?我有些不敢期待冬天的到来了,我不想几件薄薄的秋装叠着穿,鼓鼓囊囊地胖成一团,显得寒冷又寒酸。也害怕叔叔婶婶邀请我去他们家吃饭过生日,我不擅长与生疏的亲戚交流,他们为我准备的所有都会让我手足无措。我也怀疑过自己是不是不知道感恩。后来才发现,因为这是第一次有人抛出如此美好的橄榄枝,是我不知该如何回报的逃避反应。

高考那年的冬天,正好碰上五十年一遇的雪灾,湖南的高速路堵了好几天,新闻里每天都在播报公路周边的村民每天为客车、卡车司机和乘客们送泡面开水面包。在学校这边,热水供不应求,每天晚上不用热水泡泡脚几乎无法入睡。就我生日那天,我到别的宿舍拿叔叔婶婶给我送的一些饭菜,还导致了我晚归,不得不洗冷水澡。天知道有多冷。

不过那个时候,在下晚自习之后,去提热水泡脚,再买上一颗烤贡丸吃是最美的了。女生宿舍区拍着很长的队伍,我们先走到旁边的小卖部花5毛钱买一颗香得让我们误以为这是全世界最好吃的贡丸,再一个大跨步拍到队伍后边。等轮到我们打水,贡丸也刚好吃完。

香菇猪肉贡丸是小卖部唯一的贡丸品种,大粒的香菇被猪肉泥零零散散地缠成一个球,烤炉微微烤焦了肉泥部分,香气就从这里来。贡丸一如既往的紧实弹牙,不敢咬太大口,而且越小口嚼越久就越香甜,还有点点焦香的肉汁缠在牙齿中间,我们就用一根竹签,慢慢嚼啊嚼,嚼过了一整个冬天。刚来南宁的时候,我在市中心商场楼下的小卖部见过单个买贡丸的,1元两个,爆浆的就1块5,但是怎么也没有当时的好吃。现在的便利店,一个贡丸要3块钱,个儿大,饱满,更香。可我再也没吃过。

大概也就是从高中开始,我再也没有特地过过生日,顶多在那天给自己多加一份肉,然后好好回宿舍睡觉,告诉自己,这么多人都没过生日呢,我也要当这么酷的一个人。

当年,冬天就是这般让我害怕又喜欢着。

我一个人住了两年多,四年前刚离开校园起,我的从抗冷措施从只有一个两根发热灯管的“鸟笼”却暖气,到稍高级的取暖器与空调、电热毯并用,越来越丰富了。并且,也把过生日这件事看淡了。可是我变得讨厌冬天了。

大学时候,以及前两年胖的时候,我还可以以“冬天看不出胖瘦”来撑起我喜欢冬天的宣言。可是渐渐地,冬天在我看来,不仅象征着寒冷,还象征着“孤独”、“饥饿”、“更宅”、“连一起吃饭的人都没有了”。

有一次,我一个女同事问我,为什么老呆在办公室,我说办公室暖呀,有空调呀,我还得加班呢。结果她说,家里多好啊,家里人多气旺,都是暖的。敢情我这么多年习惯的冰冷的屋子,居然只是因为没有人气才冷的。

几乎不需要任何佐证我就相信了这个论点。因为我想起初中学时候,我去表妹家玩,他们家就是明明没有开任何取暖设施,都是暖的。小姨、姨丈、表妹还是温馨的一家三口,屋子不算大,堆满了最适合冬天的零食,小孩子的玩偶,沙发上还有看电视必备的毯子。有时候饭菜忘了放进冰箱,就有着它们摆在饭桌上。而整个屋子也因为这奇妙的饭菜味道有了温温的暖意。后来我高三的时候,小姨发生意外,姨丈与表妹一起迁居百色,另外购置了房产。大学我再去他们家时,只有一室冰凉凉的瓷砖气息,白天黑夜都要裹着大衣在房间里行走。再之后,是表妹长长的离家时间,直到几乎再不回来。

此刻,我开着空调,感到空气干燥了,就关上,一会儿又冷了,再打开。这反反复复的过程,无疑证明了,我住着一间怎么都暖不起来的屋子。

然而这还不是最可怕的。冬天容易让人嘴馋,特别是有了一些小钱的现在。从早上刚刚睁眼开始,肚子就已经准备好了一天的食单。而不管是火锅,还是烤肉,甚至是一般的点菜,一个人几乎是不能完成一餐丰富的宴席的,好在我有个长期饭友,一个总是在加班的设计师。有了她的加持,我才能一次次实现大餐梦。不过她临时休假真是打破了我看似美好而平静的生活,因为,这一个星期内,我居然必须要自己吃饭,还不一定能吃上我当下想吃的东西。

就这9天内,我想了5天的披萨。从10月份开始,我疯狂地爱上披萨,这种高热量难消化的洋食品。它薄得软韧的面皮令我垂涎,刚出炉时晃悠悠的奶酪让我疯狂,吃在口中数种食材的交汇融合丰富奇妙让我崩溃。从进入冬天开始,我保持着一个月必吃一片披萨的记录。甜食是抚慰孤独味蕾的最好手段,这短时间我最常吃的披萨开在民歌湖的一个号称“海洋主图”的汽锅鸡招牌菜的店里,只出品榴莲披萨。它奇妙的菜品特色让人迷惑,不过却不能阻挡我对披萨的爱。大概是下了血本加芝士,那块披萨除了薄韧的饼皮,榴莲和芝士部分都各自出彩得过分。虽然榴莲看不出是否为原料所制,但足够湿甜又足够香,水溜溜地一口就吸进嘴里了。芝士够厚,烤的微焦,嚼起来粘软,并且越嚼越停不下,与那干干的饼皮,形成了三层各不相同的口感。

可是,一个披萨一个人是吃不掉的,过了时间也就不好吃了。而我总不能支持一个披萨吧。

所以,我再也不喜欢冬天了。

文/殷剑贞

孩童时代,最喜欢的游戏莫过于捉迷藏,将自己藏在一个没人注意的地方,藏得越隐蔽,对方找的时间就越长。听到同伴焦急的脚步走近时,藏在附近的我内心好一阵狂乱。当然,如果将自己藏得太深,对方很容易失去耐心,甚至忘记做迷藏这回事,自己悄悄溜回家。

不少人长大后也喜欢藏东西,将不舍得用的贵重物件藏在一个地方。物质匮乏的年代,我的母亲就喜欢藏各色糖果、花生、瓜子、核桃、动物饼干等零食。粮食短缺的年代,母亲总会藏点精细粮来以备荒年。积少成多,竟然攒了粒粒饱满的一缸麦子,足有50多斤。快30年了,再也不用担心吃白面的母亲,前年将糊在缸沿的那层厚报纸揭开,藏了近30年的麦粒竟然没有生虫,只是颜色不再发黄,硬得像一粒料沙砾。“好可惜啊,要是当时给我们吃了馒头,我们或许还能再长高点,现在成了麦化石,谁还敢吃?”母亲面带愧色地也承认“早知道吃白面成为平常事,谁还藏它们,还不如当年让你们多吃几个新鲜馒头。”话虽这么说,但那满满的一缸麦子,却在漫长岁月里带给母亲一种结结实实的安全感,让她在平淡的日子里有了生活的底气。

我已故的婆婆同样是个喜欢藏东西的人。尤其到了老年,这种藏东西的行为更加频繁、更加古怪。床铺下、枕头下、衣柜里、被子里,水杯里,常常能找见碎成粉末的饼干,发绿霉的面包、干巴巴的点心,腐烂的水果。不糊涂的时候,她喜欢将东西藏在贮藏室,各种零碎小吃食混乱装在一个个布包里,高高挂在墙壁上。患老年痴呆症后,婆婆藏东西的行为越发变得怪异,她总是先看看屋外有没有人,然后,再将她房门轻轻掩上,听得见一阵窸窣声,她开始藏那些自以为稀罕的、平时不舍得吃的东西了。她要留着给她偏爱的孩子们吃。随着病情的加重,她最后这几年里,竟然将卫生纸撕成小碎片,藏在各个衣服口袋里,藏在挽起来的袖口边沿。过几天,她的身份证,存折,钥匙就会“消失”。我们知道肯定是她藏起来了,但她很少记得她藏的地方,于时,大家开始分头寻找,不得其踪。有一次竟然在床下一只准备扔掉的旧棉鞋里找到。还有一次是在找什么东西时,竟然发现旧褥子的一个角落里,藏着一个装有1000元的信封。

说起藏东西,我常想起小时候父亲给我们讲的那个故事。当年他在五台山教书,所在的那个小山村有了放牛的老光棍,每天早出晚归去山上放牛。牛长大后,年底就会有一大笔卖牛的收入。担心村民偷他的钱,这个放牛老汉从来不肯在家放钱。可又不能总带在身上吧,他就想了一个好办法,就是将钱藏在一个人们想不到的地方。牛儿在山坡上吃草时,他就仰面躺在山坡上,双手垫在背后,给人一种悠闲晒太阳的假象,其实他是一边警觉地观察四周,一边不消停地用手将土刨开,等环顾四周没人时,将一大卷钱快速放入刨开的小洞内,再用土埋好。他一直觉得这是安全系数最高的藏匿法。但有一次,被上山挖药材的村民偶尔挖到了钱。再一留心他,发现他躺卧着的地方,竟然是块“风水宝地”。待他前面吆喝着牛群离开后,有心的村民就直奔睬好的“藏宝”之地,十有八中没空手过。即使没有挖走他的钱,时间长了,他也记不起在空旷的山坡上,他究竟在哪块石块旁或哪株大树下埋过钱。

随着长大,懂事,不少人除藏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更喜欢藏一些心事,一段往事,甚至一份恋情。往事藏得久了,让好端端一个人心事重重;心事藏得深了,又显得城府很深。有些心事也是藏不住的,言谈举止,日常表情,某一天会不小心泄露出去。如果哪天不想藏了,说明就放下了,再辛酸的往事也会变得健忘,只有那份恋情,将会随着时间发酵变得醇厚美好。

我常想,世间有没有人,能将一个人珍藏在心底一辈子,和他一起老,一起死?

乡村·乐土

文/郑雪岩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乐园,有人喜欢挥洒汗水的操场,有人喜欢安静温馨的书房,还有人喜欢热闹非凡的街市,而我独爱我老家那座村庄,和那片古老的田野。

我的老家在五丈原上,那里是有名的古战场,我最喜欢的诸葛亮就曾驻扎在这里。与原下的蔡家坡相比,它看起来古老而又荒芜。今天的原上,是一片平坦的麦田。夏天,麦子熟了,田野像一块金黄色的毛毯铺在天地之间。天空那些变幻莫测、奇形怪状的风云,总会给人无限遐想。

记得有一年暑假,我回老家和表哥一起玩耍。我们想骑自行车,可又不敢在街道上骑,万一被哪家的大狼狗穷追不舍,可不是闹着玩的!我们推着车子,来到了田间小道上。在这里骑车真是别有一番趣味呢!凹凸不平的小路,我和我的自行车颠簸着,车轮深一下浅一下地向前冲,我的车子仿佛获得了一种可以托起我翱翔的力量。此时,头顶是湛蓝的天空,周围是斑斓的田野,耳边是呼啸而过的风声,我觉得自己像一只小鸟一样在飞驰。

今年寒假,由于冠状病毒的疫情,我在老家过年时,没有走亲戚串门。奶奶依然用大锅做饭,用大锅做出的臊子面最好吃。爷爷整个冬天都在原上和坡上捡柴火,都是一些大大小小的树枝,有的像手指头,有的有胳膊一般粗。有一天,爸爸在门外砍柴,我看爸爸砍得起劲,也想试试。爸爸笑着让开了。我坐在他坐的凳子上,戴上厚厚的手套,拿起柴刀,找了一个胳膊粗的树枝,用尽全身力气砍下去,柴没有断,只留下了一点破口,而我的手却震得生疼。爸爸笑着说:“要用巧劲,不要用蛮力。”经过爸爸的指点,我降低了难度,选了一个细柴,连续三下,终于将它劈开了。干活真不容易啊!后来,爸爸继续砍柴,我在一边帮他整理,看到一捆一捆整齐的柴火越堆越多,我心里美滋滋的。等我们离开老家,也不用担心奶奶做饭没柴烧了。

这里是我的乐土,美丽的风景,玩耍的快乐,劳动的滋味,令我回味无穷。我热爱这片古老的土地。

怀旧之疾

文/小曼闲笔

无意中翻看前几年写下的博文,睡意全消。

那其中,有我的生活和工作,有我的悲伤和快乐,那其中,有朋友的问候与关心,有诗友们的唱和与鼓励,那其中,字里行间哀伤着我的哀伤,幸福着我的幸福,那其中,有曾经我的喜欢我的担忧我的伤疤我的疼痛……

我被自己的文字感动得不能自拨,也不想拨。

但,终是意难平!

怀旧是我的顽疾。我希望,对过去的怀念也如同生活中的习惯,喜欢一个物件,时间长了,便不那么喜欢了。也许几天,也许几年,但总是有厌烦的一天,或者不厌烦,也不喜欢。对于有些日子,我愿意也如此,并盼着这一刻的到来。

可是,这一刻迟迟不来,我忘不掉一些理应忘掉的人!并为此而心痛,心如止水与我来讲还是遥不可及!

一想到这里,眼泪就再也止不住的纷纷滑落,开始热热的流过腮边,一会儿就变得凉凉的,湿了脖颈……

虽然怀旧,但,生活中能有多少时间让我这样挥霍?恰逢今天,忙碌刚过,家人也都安静睡去,夜深人静时我才可以放松片刻。而这奢侈的片刻,我悄悄地都用来怀念,怀念与一个人有关的从前。

有时候,一个字也不想写,誓要沉默到底。有时候,只想对你滔滔,获你的幽默配合。一直想办法好好生活,让自己尽可能优秀,不会落后,我怕哪一天,你如果回来,因为我们隔离太久而无话可说。当然这种假设很微茫。

写给兰雪的诗,还在那里,精巧灵动;见与不见的续笔,也在那里,心香两瓣;那个多风的春天遭遇的感冒和袖管空空的你依然印在我的脑海;我绣的兰花图,还在我的书桌上;还有你的书,虽然不是你送我的,但我一直视如珍宝;书的扉页上有你的电话号码,但我绝不敢再拨打。我所有博文后你的评论,都字字重温,仿佛以前默契日月重又来过。这些,你有没有想起过,有没有动容过,说到底,我真不知道究竟要怎么样,这一劫才能过得去?

一位朋友批评我不够努力,我接受,但不想改变。我不为名利而写,不为什么目标而写,也不为谁而写,只为喜欢二字,喜欢写字的感觉,喜欢有朋友陪伴的相知相惜。

或许,我不算是真的喜欢你,只是喜欢有你陪伴的那段一去不返的时光!

书至此,泪始干!

又忆春秋

文/清心莲韵

从小就热爱自然,喜欢乡野田园风景。在家的时候,总能听着小鸟唱歌的声音起床,总能感受到阳光洒满床的敞亮。每当下雨时,我就会站在二楼阳台上静静地看着院子里的那颗从小长大的枣树,枣叶被洗的翠绿翠绿,很新鲜。门前屋后,雨水溅起的地方,还能闻到泥土的芳香,是那种裹着浓浓乡情的香。

暖春来临,我总喜欢跑到池塘边去看黑压压一片片的小蝌蚪群,在水里抖来抖去,圆鼓鼓的头,细长的小尾巴,黑乎乎,滑溜溜,总会浑身颤栗,但还是忍不住要看,觉得小的可爱,也不知道是怎么蜕变成大青蛙的。

夏天的晚上,有时候真的很热,尤其碰上停电,我们姐妹就都跑到楼顶上去乘凉,铺上被子凉席,再拿两个枕头,就并排躺在一起,数满天的星星,看大大的月亮,猜想着天空的神秘。我们都特别喜欢唱歌,大家一起光着脚丫,躺在屋顶上,你一首我一首,至半夜都不愿回屋睡觉,有时候就这样盖着被单一觉天亮。现在,回想那种以天为盖,以地为床的旷达之夜,是多么朴实,又多么豪华。

秋爽,风把白杨树叶吹得哗啦啦作响,夏日的闷热和臭汗全被吹走了,突如其来的凉爽令人心脾愉悦。这时候,我就爱走在不宽不窄的大街上,凭风吹拂,看风起云涌,变幻无穷。秋雨过后,天气渐渐转凉,看见小鸡被雨水淋得湿答答,一个个都耸样,缓慢在雨中漫步,我也就开始怕冷了。

最不喜冬天,因为冷得我受不了,全身都缩着,伸不直。但是,我喜欢冬天里妈妈做的火锅,有时候是鱼头豆腐,有时候是白菜萝卜,有时候是肉圆菠菜,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着热气腾腾,美味可口的火锅菜,还边看电视边聊天,好热闹开心。我还喜欢冬天,坐在火桶里取暖,妈妈做鞋子,我就陪在一边,好温暖。

一直对大都市都没好感,虚伪,虚荣,冰冷,赤裸裸的欲望和利益,一眼就能望穿,还要假装没看到。本来生活就不易,若还不能真心真意地生活,不仅累了,还虚度了。不是吗?

贴年画

文/彭庆东

儿时的腊月里,打扫完屋子的第一件事就是往墙上贴年画,那喜气洋洋的年味儿就氲氤在贴挂年画的墙上,由此买年画便成了一个不叫习俗的习俗。

那时,我最喜欢跟着爷爷到大北门城墙根下的解放自由市场买年画。买年画的商贩们在城墙或大树之间拴上绳子,再把一幅幅年画挂上去,也有的直接铺在地面的油布上,远远地望去,一片片五彩缤纷。

春节一天天临近,虽然天气寒冷,但年货摊上却人头攒动,个个喜笑颜开。年画品种奇多,有贴在院门上的《门神》,贴在厨房里的《灶王爷》,还有贴在米缸上的《土地神》……贴在屋里墙上及炕围上的年画更是包罗万象,犹如一幅幅中国民俗文化的图解。老年人喜欢《福禄寿三星图》《牡丹图》,年轻人喜欢《牛郎织女》《天官赐福》,而我则喜欢《大闹天宫》《武松打虎》等打打闹闹的题材,因为爷爷常给我们讲《水浒传》《西游记》的故事。

尽管那时的年画便宜,但各家的收入也很有限,我们最多也只能买四五幅年画。爷爷还常常把年画送给院里的一位孤寡老汉,我老大的不高兴。爷爷说:“不怕家穷,就怕穷冷。只有贴上年画,年才过得有味道,日子才能觉得红火。”我明白爷爷是在教育我,于是不再嘟嘴生气。

因为有了年画,即使是黑糙烂污的土墙瞬间也会变得生意盎然,而且因为年画的点缀,简陋低矮的屋子充满了喜乐气氛。而我为了能早点贴上年画,收住了玩心,耐心地帮着大人们打扫屋子,待晚上躺在床上后,两眼出神地盯着墙上的年画,比照着爷爷讲的故事,看着看着,仿佛有了吼声,有了摇摆,有了芬芳,有了眼睛眨动,一切都活灵活现了。

正月里拜年串门,无论进谁家,我总是喜欢将他家的年画从头看到尾,而在看年画的时候,我却在一岁岁地长大,所有的日子也在年画的新旧更替中悄然度过。

红尘中的那一抹红

说来也许与性格和喜好有关,记忆中,除了结婚曾穿过几天红颜色的衣服,好像再没穿红的经历。

一般情况,还是更喜欢穿黑颜色的衣服,所以衣橱里差不多除了黑还是黑。黑的大衣、黑的风衣、黑的衬衣、黑的毛衣、黑的长裤、黑的短裤……

据说,黑色主要表现了三种特征,即:高雅,悲伤和与众不同。而喜欢穿黑色衣服的人则给人以神秘、庄重之感。对照看自身,庄重不靠谱,本性就是一个自由散漫,随心所欲之人,不喜欢受约束,不喜欢随大流。至于神秘,细想还真有点儿,但也不是很严重。

曾经看过一篇文章,名字好像叫什么《透明国》,大意是很久以前,有一个国家中的人都是透明的活着,每个人不管干什么想什么,只要做了想了,不管何时何地,别人都能很透彻很明了的看清楚,所以,任何人没有秘密可言,人与人之间就两字——透明。或许,有人会说,这多好呀!但深想了,能好吗?当人人之间真的没有一点神秘,生活还有什么意思?日子过得还有什么劲儿?当然,我不赞成秘密成堆,但,彻底透明未必是好事。还是,该透明时透明,不该透明,最好还是留点儿神秘感。

黑色衣服一穿就是几十年。三年前忽然想穿红了,正好又快过春节,于是,心血来潮买回了一件红色的毛衣。结果,还没捞着穿,婆婆竟突然因病去世,毛衣也便暂时留在衣橱压底了。

可能真是老了,自我感觉穿黑衣服显得脸色也大不如从前好看,老气而横秋。今年,突然又想穿红。于是,从网上买了一件千元多的红色羊绒大衣,样式是有些守旧,但心里喜欢。这不,天渐渐转暖,又开始正式上班,所以,今天便穿上了。结果惊着了一大家子的人,开玩笑的,闹着玩儿的,什么样的也有。

没人时,偷偷照镜子看,感觉自己穿着也不错,大方而得体,虽说,不是很新潮,也赶不上时髦。事实上,最初就没想买新潮的,认为像样一点儿的大衣还是简洁大方些好,料子、质量和做工好就心满意足了。

红色,代表着喜庆,活力,热情、乐观,蒸蒸日上。据说,那么上年纪的女人大多喜欢红色。记得当年我的婆婆就特别喜欢红色。给我做的棉袄是红段子的,给孩子做的小被是红色的,家里每个房子里都挂着她亲手做的大红花。那时,看着红色的东西特别俗气,而现在却突然喜欢起来,难道,自己真的也老了?

但我更愿意相信喜欢红,那是因为日子越过越红火,越过越舒心。不过是想通过红展现出来而已。愿心在未来的日子里越来越美,越来越红。

爱的发酵

文/嵩羲和123

老两口男的姓吕,女的姓谭,是上世纪四十年代人。虽已至古稀,但头脑清醒、身体硬朗,没有老态龙钟的样子,与他们住的同样老旧的小区一样,小小的、瘦瘦的、精格格的、很有生活的活泼气息。小区的人喜欢称呼男的为吕老头,女的为谭女士(谭女士不喜欢人称呼她为谭奶奶)。

天不亮,吕老头就会赶到大菜场为谭女士买菜,别人问他怎么你来得这么早,老头会笑着说:我家领导要吃某某菜呢,快点买回去啊。谭女士在家有主见,老头喜欢这样称呼她。菜买过了,有人问,你回去烧菜?老头就好有的不好意思地说,我家领导不喜欢我烧的呢,嫌我烧的不好吃。这时,菜场的老熟人们便会一齐发出善意的笑声。

谭女士晚上出去散步,吕老头陪着他。他们喜欢沿着长满高大樟树的道路走,吕老头说谭女士喜欢樟树的香味,夏天其下少蚊虫又凉爽,很舒服。旁观的人觉得,谭女士散步时喜欢说话,吕老头喜欢听谭女士说话,因为吕老头侧耳倾听的样子很享受,而谭女士兴致则会越来越高昂。后来,老小区旁边建了个大广场,他们改到广场去了。一开始,他们环绕着广场走,后来谭女士就被广场舞吸引走了。

谭女士年龄大,但舞跳得很投入,吕老头试着跳了几天,就和所有其他的老头一样退出了。不过,吕老头没走,而是拿着毛巾和水杯等着谭女士。每当舞曲间隙,吕老头就送水送毛巾;别的老太太笑话他,吕老头就笑着说:哎呀,为偶像服务要周到啊。谭女士就笑着打他一下:老不正经。

吕老头是有点不正经,他回家把音响拆下来,凭着在机修厂几十年的老手艺,硬是把它安装在三轮电动车上。这样,谭女士跳舞就更方便了。不过,到底岁数不饶人,谭女士渐渐只能跳个一两节,后面几节就只有其余“年轻”一点的老太太们跳了。围观的人,都说吕老头其实是给其他老太太服务的,老头则笑着说都是一个舞蹈团的,都是偶像。谭女士有点不高兴了,一大早自己去买菜去,不让吕老头接手;菜市场的人碰到会客气地减点价格,却不敢问怎么回事。终于有天吕老头来买菜了,菜市场里卖菜的、买菜的、运菜的都来打招呼,吕老头则笑着说:我家领导要吃某某菜呢,快点买回去啊。

可是,跳舞的日子没有持续下去,一日,吕老头在搬东西时跌倒了。从此,广场、菜场、樟树下、小区里就消失了两个小小的、瘦瘦的、精格格的身影,少了开朗幽默的吕老头和矍铄麻利的谭女士。

再见到吕老头,他是坐在轮椅上的,脚上打着石膏,谭女士和刚从国外回来的女儿在后面推着他。他们没有再去广场,而是沿着走了几十年的长满一抱粗高大樟树的道路慢慢散步。他们会记起最初这条道路上那棍子一样细小的樟树苗吗?会回想起送女儿上学走时樟树花开的清香吗?会回忆起当初身姿矫健的两人在树下留下的美丽倒影吗?

后来,吕老头渐渐康复。和谭女士一起跳舞的人邀她再去广场跳舞,谭女士笑着地拒绝了,不过把音响送给了对方;谭女士对她说:我家老板要吃饭呢,我得给他烧好吃的去。

爱会在平凡生活里发酵,在困难挫折时给双方以爱的酒酿。

寂寞

文/王建文

孤独是一种状态,寂寞是一种心境。当我们的双指挟持着香烟,不停地恋上我们的双唇,并非是我们要迷上尼古丁之瘾,而是我们忘记不了思念的痛。有人说爱是一种幸福,即便得不到也一样是一种快乐,我不敢苟同。其实爱是一种负累,因为爱,你可能要承受一些牵挂,一些担心,一些惦念,压在心头难于喘气,所以爱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历练。

我可以戒烟,可是却无法戒掉思念。在滴雨的窗台,在星空下,一杯咖啡,一支香烟,一段情愫,你是否还记得那些从前叨叙过的叮呤,仿佛琐碎又似乎关切。你不在的日子里,我的思绪总是飘出窗外。不知不觉地,我在打开心扉,一阵凉风悠悠袭来,它是亚热带里不常见的寒流。

寂寞不是彩虹,毫无颜色;寂寞不是甜食,无需品味;寂寞只是一首无字的歌;是寂静流淌的河……寂寞可以把五光十色的生活染上时光的青涩,随时都可以把你放逐到人迹罕至的沙漠,让你无数次的体验什么是渴望。

寂寞是扇半虚半掩的窗户,无人来此拨动心弦,也无心赏析那幽兰袭来的暗香。我喜欢云的白夜的黑,喜欢眺望星与星的热恋,喜欢牛郎与织女就算隔着光年的距离也能日日夜夜的厮守,静等七夕。寂寞是一张白纸,爱有多浓烈,就会在上面画有多少泪痕。因为爱,就算寂寞也会无怨无悔。当我们自己确信找不到人性的另一个性情释放点时,总会隐隐的觉得寂寞难耐,是的,花无千红,人无百好,人生浸透了尘俗,浸透了许多念想与欲望。因为害怕喧哗我们逃避了白天,因为害怕寂寞我们又千方百计在黑夜里巧奔妙逃,可是我们败给的不是寂寞,而是彼此相爱而不能相见的距离。

如果有花飘过,我会把花心留给你;如果有风吹过,我会把树叶留给你;如果有岁月潮涌过,我会把欢乐留给你。这是我给你的寄语,也是我弱弱的一片丹心。而今我不知道你在苍穹之下陪谁在闲逛商场,在哪片绿茵上陪谁闲情的漫步,在躲谁,在等谁,我在我们曾经依恋的约地里徘徊了很久很久,我认定这是我的过去,因为深爱才如此的刻骨铭心。

寂寞的本身就是一种无奈,于无声处,千千静听只是让妙曼的乐曲给幽怨的思绪疗伤,没有倾诉,没有喜形于色的表情,灰飞烟灭,依然燃烧着没有微笑的情绪。

有时好想尝试忘记,以为忘记就是一种解脱,然而我懦弱的退缩了,我深怕我所做的一切不能原谅我自己。我无法打破这样的格局,难道这也是生活的一种模式。

总以为我们很深爱,会一生一世的走下去,等下去,直到沧海桑田,直到海枯石烂。爱情的故事并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精彩,可是我们依然的执迷。爱的路上,寂寞无数,我们仍然相信我们自己编织的童话。爱一个人容易,爱一辈子好难,我们在冥冥中等待,等待我们彼此有缘的再度重逢。

寂寞是心灵的慎独,恰似冰山雪莲,孤寂,傲然。寂寞喜欢扎根于孤独的土壤,喜欢成长在失意的风雨中。

寂寞是一滴眼泪滑过轻笑的嘴角,落到布满尘埃的角落,然后无影的消失。寂寞是一杯接一杯咕咚咕咚饮下的啤酒,它总能麻醉所有的欲望,在黎明到来之前一醉方休。

你知道吗?我找遍所有匆匆赶路的人群,就是寻不到你颗颗郎朗的笑声,你在淡出我的视线?你哪里知道我还在原点,用生命的三分之二默默的等你,我知道地球是圆的,总有一天我们会转到一起,而我再次的仰望蓝天,你如雄鹰展翅飞翔得离我越来越远,我有点失望,但我依然在为你守望。

寂寞是冷静的深潭,飘零的记忆会化成无法流动的浮萍,尘封在岁月的深渊,无欲,无语,无趣。

夜雨滂沱,雨点落在肩头,我没有逃避,我要用这纯洁的雨水清洗我的罪恶,并阻止我猥琐的指尖去敲打那些污浊的字眼。雨水唤醒了我的迷茫,让我知道自己生命仍然存在。雨水是如此的冰冷,我不顾全身湿漉的前行,麻木的走向街头,希望在那里看到某个熟悉的身影,最终,我失望了,我心如北极的鱼儿冰冷,用自己仅有的恒温抵御着这彻骨的寒冷。

茶还在煎,寂寞也还在蔓延,思念的航线真的太长太长,我眺望的眼神已经僵硬,如一尊雕塑在时光的流水中定格,我发疯地踏着你踏过的浪花,然而这无垠的沙滩显得如此的荒芜,早就没有棒棒糖的香味和你光着脚丫留下的串串脚印……我在枯萎的老树下尽情思念你的微笑,然而四季已经轮回,我含情脉脉却缠不住你的灵魂,我和我的影子在无数的月色里相依独处。

喜欢落霞时的宁静

文/月亮琴声

喜欢落霞时的宁静,可以不想,可以没有梦中的曾经。只有落日霞光的灿烂,和自己心灵深处的感动。

当夕阳西下的时候,落霞映红了天际的苍茫。残阳,若琉璃炫丽,在说着心中苍凉的悲伤;那渲染天际的殷红,就像心中不愿触及的伤痛,落日霞光的灿烂,仿佛也是倾诉着不忍落下的缠绵。假如落霞有泪,一样的流去曾经的辉煌;漫射霞光的夕阳,就是过去时光的美好,在吟唱着寄情低语的绝唱。

喜欢在落霞时,寂静的坐在天际之间的一隅,感叹着流年哀婉的记忆。那转瞬若逝的炫丽,如同刹那间的永恒,就像心底依依眷恋的美好一样,绚烂的霞光映红天际的一瞬,依然还有着凄凄期盼的柔情。

落霞时,殷红渲染的静美,是那样的使人素默无语。安静的坐在,夕阳霞光漫射的地方,凝神安详的注视着远方的夕阳;炫丽的霞光包围着一切,你来不及思绪落霞的美好意境,夕阳那依然故我的落去,就是这样的静静落下;天际的苍茫,又是一片肃穆的宁静凄凉。

落霞若是可以不落,心中寄语的凄婉,又会是怎样的一种期待?每当寂静的看着眼前的落霞,心中都会有着这样的期盼。是期盼夕阳不要落下,好似期盼美好的过去可以再来,好像自己的记忆,也没有一个清楚明白的回答。可以做到,就是宁静的坐在一隅,寂静的看着夕阳落霞的炫丽。

人生的美好,就像落霞的灿烂。那渲染殷红的霞光,就是轻轻流去的过去;你不愿意,如此流去心中的美好,时光依然还是这样的流去。所有的一切,就成为了永恒的记忆,永远的留在回忆的深处,等着自己在独自慢慢的品味其中的喜悲。等待着,那永恒记忆的美好,际遇到一份刻骨铭心的感动。

落霞的灿烂,既是时光流去的吟唱,也是一个灿烂朝阳的宣誓。过去的美好,已经成为永恒的记忆;刹那的感动,还在温馨着心底眷恋的梦。

喜欢落霞时的宁静,可以不想,可以没有梦中的曾经。只有落日霞光的灿烂,和自己心灵深处的感动。

爱情

现在的我变得那么的多愁善感,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听着伤感音乐;喜欢一个人坐在那里发呆不知道在想什么:喜欢一个人在网上看一些伤感的文章。真的找不到一点能让我开心的事,这几年让我习惯了,习惯了一个人偷偷的流泪,伤心的时候我学会了一个人独自承受,在别人面前总是勉强的微笑着。

身边的人越来越沉默了,QQ 上在线的人不少,却很少有人主动找我说话,有的时候又总是突然觉得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话题,于是只好沉默。有些话不想说给有些人听,有些话说给有些人听他们又不懂。沉默是一种病,而我们都慢慢的患上了这种病,这种病还有另外一个好听的名字,叫成长。

走走停停,看看风景、赏赏虹霓、吹吹清风,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其实每个人都是幸福的,只是你的幸福常常在别人眼里。幸福,不是长生不老、权倾朝野。幸福是每一个微小的生活愿望达成。当你想吃的时候有得吃,想被爱的时候有人来爱你。总之人生要看得清晰,幸福要懂得珍惜。

年少时的爱情,我曾经对她说过,我爱你,爱到海枯石烂,爱你天长地久,我吃醋我保护着我认为的爱情,曾经幻想着我们结婚,我们相爱一辈子。到遇见你,我知道了什么叫我爱你,什么叫吃醋,海枯石烂已经不属于我们~

青春是一首不老的歌

文/小小的叶

轻若如云静若如林

走来,似剑客般的冷面,眉宇间结着淡淡的愁怨。是前世就游走江湖,练就一副处世不惊的面孔?还是后世过于包裹起自己,给别人一定的距离?

原以为冷俊是你的本色,遇见只会淡然地错过,不想搅了那份陌生。然,夕阳下,那恬静,那自信,那微笑的样子,化了一季的冰冻。

憨乃是一种幸福

傻傻的笑,似乎是一个软肋,又似乎是个优点。不经意间一个笑,就会化解了一些烦恼,于是你傻根似的,笑在自己的世界里。

其实,一个人自己活着不累就行,笑也罢、哭也罢,那只是一种方式。总是会听到,快乐是一天,不快乐也是一天,为什么不快乐呢?想想也是,快乐着,就好!

闲暇,随手翻起字典,噢,原来那个会被念错名字的字含义是,宝也。

宝玉般的男孩,单纯无忧。也许遇见了那个多愁的林妹妹,才会让你知道相思的味道。

准爸爸的幸福日子

“不告诉你!”“看不到你!”“不认识你和你不熟”那个已为人夫的男人,还如少年一样,腼腆地开着玩笑。

每一天的日子,下班、坐车去那个城市陪着他的准妈妈老婆。他说,医生说,现在孕妇需要散步,需要多交流,他就放弃了自己每天下午喜欢打的蓝球,准时回到老婆身边,过着自己的日子。

准爸爸的饭量很大,常常开玩笑说,你以为自己也怀孕了,要吃两个人的饭呀。准爸爸笑着说,他这是养精蓄锐,等老婆生产了,他就有力气好好伺候哟。

哈哈,看着准爸爸那渐渐凸起的将军肚,时常会调侃他,再多吃吧,到时你和老婆一块生。

下班了,准爸爸又站在公交站牌下,他又开始了他的幸福奔跑。

吃饭、睡觉、打豆豆

有一个笑话说,一群企鹅总喜欢欺负那只小企鹅,它们的顺口溜就是,吃饭、睡觉、打豆豆。有一天有个游人挨个问它们,每天都在做什么呀,他们说,打豆豆。

当问到最后一只时,那只说,吃饭、睡觉。游人就很诧异,那你怎么不打豆豆呢?

“我就是那只豆豆!”那只企鹅羞涩地说。

那个腼腆、说话细声细语的男孩就是我们这一群人中的豆豆。

“豆豆,查一下去云南的航班?”

“豆豆,帮买个去北京的火车票。”

“豆豆,帮查一下成都有什么好玩的地方。”

豆豆,几乎成了大家的百事通,没事的日子就喜欢与这个小同事闹闹,看着那天真可爱的样子,我们就会开心地笑,因为豆豆的善良和乐于助人,我们喜欢上这个小小的男孩。

忽一日,豆豆,腰疼,看着他扶着腰走路的样子,我们又叫他老腰。

走路,扶着他,吃饭,带着他,这下成了,吃饭、睡觉、管豆豆。

青春不装扮简单最快乐

没有遮拦的性情,没有细腻的语言,没有伪装的面孔,就这样简简单单,想笑就笑,想哭就哭,仿佛生活原来就是一个颜色,没有什么可以矫情的故事。

不如意时,疯癫起来,率性地哭着叫着,仿佛所有的人都负了她,念叨着一些不快,一直到忽然忘却。

快乐地像一只刚刚出窝的小鸟,唧唧喳喳地满世界宣布着她的快乐,直到快乐地找不到北。

这就是一个青春的女孩,不知道什么是伤感,不知什么是痛苦,一味地宣泄着一些不快,一味地扩大着自己的幸福,就像开车,她也是那样,快快地奔在路上,像风一样地掠过。

也许她活得很真实,也许未来的白马王子就喜欢这样真实她吧。

阳光灿烂涛声依旧

人未到,笑声来,豪气冲天一男孩。

坐在近旁,闪亮的眸子,透着机灵的光亮,偷偷隐忍的笑,不时泛在嘴角。

很陌生的样子,偏偏似曾相识的感觉,悄悄地递过一个微笑,和了一个微笑,原来一切本是那么简单,人与人之间只是一个微笑的距离。

相熟,把酒畅言,人生几何,一醉方休。常饮常醉,欢歌几何。一曲《新贵妃醉酒》展你另面,也是性情中人。

隔日远离,以为会淡了曾经的美好,你却时时地创造一些相聚,小饮一下,个个仍醉态百出,笑笑散了,原一切都还是原来,笑声依旧,涛声依旧。

累了,所有的心都累了,累了也就歇歇吧,别难为了自己。

在懂你的人群中散步

文/杨江涛

这个世界上总有那么20%的人,见到你就是莫名其妙的喜欢你,总有那么20%的人,见到你就是莫名其妙的讨厌你,剩余的60%的人处于中立状态。如果我们把关注点放在那个莫名其妙讨厌你的人身上,那我们每天接受到的信息就会烦恼不断。但是,如果你把关注点放在20%的喜欢你的人身上,每天就是如沐春风。

我的一位老师和我说过,他刚刚做老师的时候,总是关注那些在课堂上不喜欢他课程的人,越关注那些不喜欢他课程的人,他就越想去迎合这部分人,让这些人也喜欢他的课程,后来,他发现,他错了。有时候,无论他怎么做,总有一部分人就是不喜欢他的课程。后来,他就把关注点放在那些特别喜欢他的课程的人身上,这个时候,那些学生的反馈给他赋予很大的能量,从而激发他讲的越来越好。

逐渐地,那些中立的人群中的一部分人以及那些20%的不喜欢的人群中的一些人,也被老师的激情和才华所感染,最后整个场域发生了变化,他的课程也越来越受欢迎,老师生活的也越来越开心充满自信。

记住,我们的人生中,只需要做这两点就足够了:

第一点,只和懂你的人谈你们之间懂的那些话,不懂你的人,你可以去影响,但不必强求。世间人这么多,只要有1%的人懂你,足够了,汇聚到一起,力量就很强大了,选择同频的人在一起,人生会变得非常的简单快乐!

第二点,听到我们不懂的东西和不理解的事物,我们需要随时保持一颗初心,去探索和接纳。因为,也许他们站的位置我们没有去过,他们看见的事物我们没有看见。打开思维,心智,心灵,接纳所有的不同,像孩子一般怀着好奇心去探索……

在我们的生命中,只需做我们自己,喜欢你的人自然喜欢你,不喜欢的人就让他在那里吧,我们不要怨恨,不要沮丧,不要恐惧,接纳一切的发生,尽享喜悦。

放不下的安慰

文/沉默的解释

你可能觉得难过

因为无论你对他怎么好 他都不领情

他不是看不到 他只是装作看不到

或者他根本不想看到

你觉得自己很喜欢他

甚至觉得再没有一个人可以像你那么喜欢他

你用尽全力对他好

把他看的比自己还重要

有什么事情第一个就想到他

联系不到他的时候你担心他担心的快疯了

然而你有没有想过

这并不在你的责任范围

而且很有可能他是在躲着你

他受不了你对他那么好

不要一直发短信给他

不要一直找他

你也许只是想找他说说话

你觉得那很正常不算苛求

但是也许他并不这么想

记住你的想法不代表他的想法

你是真的不求回报的在喜欢他吗

你扪心自问一下

你确定不用他回报什么吗

那为什么你会难过

若是真的一无所求

你又怎么会觉得难过呢

所以别觉得你那么爱他是伟大的

也许她根本不在乎你怎么为他付出

有时候你给他的爱或许是种负担

这种负担只会让他更加想远离你

因为他不想亏欠你

别事事为他担心为他张罗

你觉得他没有你不行

你觉得别人做不到你那么完善

但是你要清楚

你不是他要的那个人

你做的再完善也敌不过人家不做

那个位置本来就不是你的

你何必硬要挤上去呢

你说道理你都懂只是你做不好

喜欢他不是你的错

想关心他不是你的错

控制不住自己不是你的错

但是那是你的方式

人家不一定就能接受你这种所谓无私的爱

所以如果你喜欢他他不喜欢你

那么就请你默默的

别试图让他知道

就算你会难过甚至难过的流泪

就请你默默的

就算是逼自己也好

一定要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