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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文章

2022/12/10经典文章

同桌文章(精选20篇)

同桌的你

文/elins

流年似水,蓦然回首,已步入中年。然而最近却总是回忆起学生时代的往事。不想附庸风雅去追忆那些风花雪月,也不是用流逝的年华去祭奠青春,只是为记下那些曾经很纯真的同桌们。

作为学生,回忆中最不可避免的便是同桌。同桌是老师安排指定的,你没有选择权。掐指算来,从小学直至高中毕业,不知换过几任同桌,有的早已随着岁月流逝,渐渐淡忘。而又那么几个同桌,记忆弥久,常常浮现在眼前。

记忆中,总觉得自己是个各方面都不突出的学生。成绩平平,外貌平平,体育、美术、音乐样样不在行。所以一直在班中如卑微的小草般存在。记得小学高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期中还是期末考,意外地进入前三。因为考的比一个老师看好的种子选手还好,老师很意外,还大大地表扬了我。因为此事,我的同桌——一个天资聪颖的小男生从此对我另眼相看。记得那时候,他曾用一种很憧憬的语气对我说:“我们以后可以一起努力,可以考很好的学校,还可以在一起学习。”我至今还记得他说话时的那个眼神,闪耀着,在记忆的长河中发出熠熠光芒。每当我自暴自弃的时候,有个声音一直在提醒我。可惜我的极好的排名竟是昙花一现,直到小学毕业也未曾达到这样的高度。不知道当初对我说这话的男生是不是对我失望至极?我可以肯定的是,他后来一定在我所不知的名校深造。多年后他也如我一样回忆小学生涯时,不知道是否会忆起这个情景?只是,此后,我确实没有见过如此志存高远的男生。

初中的三年,如白驹过隙,竟然没留下些什么,好像都记不清我的同桌都坐了些什么样的人。只记得是些调皮捣蛋的家伙,可恶至极。但现在想来,也没有憎恶之处,竟一个都记不起来了。

高中,高中,三年炼狱般的生活因为有了三个温润的同桌,竟也变得温暖起来。第一个同桌是一个温文尔雅的女生,眼睛的瞳孔不是如大多数人般的黑,略带些褐色。瓜子脸,头发极柔顺,说话轻轻细细的。大人们都说这样的女生脾气好,果然如此。让我更为佩服的是,她写得一手好字,虽然我们那个时代的还是基本不参加任何兴趣班,但是,她确实写得一手好字,自然天成,字体隽秀又不失气度,好长时间,我都在刻意模仿她的字体,却从未企及。虽然高考后我们各奔东西,但是至今还珍藏着她在大学期间给我写的信件。

第二个同桌是个古灵精怪的女生,戴着一副框架比较大的眼镜,总是胡乱地将辫子随便一绾,有点不修边幅的理工男之感。明明上课没有认真听讲,却是极聪明的,那些对我来说一团乱麻的物理题在她手里很快能理清。就仿佛走迷宫,我总是处处受挫,而她只是进口入,出口出那样简单。这样一个理性的女孩,却也是言情小说始祖琼瑶的拥趸者。为此,她曾一口气集齐了琼瑶所有的作品,大概有一蛇皮袋那么多。得益于近水楼台,我一本不拉地在高中繁重学习生涯中拜读完了琼瑶的所有作品。如果没有记错的话,第一部应该是《窗外》。在那些个“书非借而不能读”的日子里,我挑灯夜战,为了避免被父母发现,晚上蒙着被子,打着手电看。如若将这份韧劲放在学习上,我的人生是否会改写?也不知道当初她借我的书现在还在不在?如若还在,真想再拜读一次。

第三个同桌是中途转学而来的,有缘成为了同桌。缘分真的是天注定的,我和妹妹是双胞胎,她和妹妹也是双胞胎。我们都是那个因为先从娘胎出来而坐大的那个。唯一不同的是,她们姐俩长的一模一样,而我和妹妹却各不相同。因为共同的经历,和她无话不谈。毕业后的多年,和她在路上相遇,很激动地上前打招呼,她却不如我热情。原来,我将她的妹妹错认成她了。

其实,读高中时,我差不多属于边缘人的一类。那些家离学校远的农村同学住宿在学校。一个寝室住了三年,自然感情深厚。而镇上的同学又自成一派,居民户口的优越感又使他们不屑于与农村孩子打交道。而我属于既不住宿,又是农村的人。所以好像只有我划不进任何一个圈子。所以有幸能和这三位同桌谱写一段高中的美好生活,实在是上天眷顾。

这种两两同坐的同桌形式一直贯穿于求学的大半时间。从小学的男女生混坐,到初高中的同性相坐。期间也有因为和同桌闹不愉快而拿起铅笔在课桌中间划上一条井水不犯河水的“三八线”,等和好后又主动擦去的插曲。而这些个早以为已经淡去的记忆却又偶尔拨动起心弦,弹奏起那首不老的歌曲,诉说着纯纯的同窗情。

你的裙尾飘过我的心房

文/紫陌流筝

周末和一群朋友去唱歌,她踩着赤脚,在沙发上蹦来跳去,切歌点歌换个频道,黑色清扬的雪纺长裙飘过我的脸颊和发梢。

好像和这群朋友相熟很久了。三四年前便一起唱歌,如今还是一起唱歌。就算身体疲惫倦怠,静静躺着沙发上听他们胡乱嘶吼也是好的。

昨日里和高中的好友一起去自助烧烤,有好奇的游客过来问,你们还是学生吗。她说,只有学生时代才能这么欢乐啊。我们早已毕业踏入工作者的行列,与同事陌生人和睦相处变得略显无能,唯有与学生时代一同相伴的这些人,才又无端显出这疯狂无状喜悦的样式。

从初中到高中,大学、毕业、找工作,一路走来,我时常觉得自己变化很多,似乎在勇敢成长,克服着生活为我们带来的瓶颈;又似乎和什么样的人相处,就会潜移默化地就变成了那一群人的模样。从前我总以为,是某个亲近的人改变了我,因为那个人出现所以才整个世界都不同。我常常感谢,命运赐予我这样的人,让他在我彷徨无助的时候,助我成长。后来才慢慢发现,每个人的人生,就是应该在某些阶段,出现某些人,他陪伴着你,你也扶持着他,所有的青葱岁月,所有的离居群索都因为这些朋友的出现而变得不同,沉默的静寂的欢喜的,都是故事,也是必然。

初中的时候自卑异常。虚弱的体质略显笨重的身躯,每次考试八百米时候都会被年少无知口无遮拦的孩子嘲笑是胖子才跑不动的那种乖张的逆反的情绪喷薄异常。除了聪明的头脑过人的成绩,与人交流都是不敢,小心翼翼地维持与身边的人正常的联系。无可厚非这样子的生活是病态的,物有所极必有所反。那时候偏偏出现了一个爱喧闹爱吵架爱处处与老师家长作对却与同学打得火热的同桌,老师美名其曰说,让我辅导他的学习。年纪轻轻的我,竟也觉得,人爱做什么各凭本事,强制得来未必是出路而引得同桌欣赏从而打成一片。人世间唯有真心换得真心,友谊也是如此。这大概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理解真挚这个词。同桌是快乐的,他唱歌很好听,体育很好,玩得相好的朋友也很多。他与我的世界格格不入却又像数学里同旁内角一样契合与互补。

因着和这样阳光明媚的人儿相处,所有的被我关在黑暗里面潮湿的心情也渐渐暴露。唯有光明才得以成长。和同桌一起唱歌,和同桌一起参加运动及游戏,和同桌比赛做数学题,和同桌的好朋友变成好朋友。

和耀眼温暖的阳光一样,变成明媚的光亮。

这大抵就是我们生命里,所需要出现的,那个必须的人。他踮起脚尖走过你的心上,轻轻地、裙尾的芳香,时光的生机盎然却飘过你的心房,经久不散。

我本来就习惯安静,不爱走动,生活中大多的乐趣就是读书写字。却在大学里,偏偏又遇着这样一群人。他们做事认真玩起来也疯狂,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的事情,有计划也有执行。想玩、想疯从来不会只是想想而已。漏夜结党成群在校门外吃烧烤,K厅里面再难听的歌喉也吼得惊天动地,大山里面组团去郊游野炊。从此人生都在热闹中度过。

我常与朋友说,从前我真是不敢想象,有一天我会开朗成为如今这般。可是,温暖人心岂不是好太多太多。

第一次深入其中、明白生活可以如此别样。或许大家的大学生活都是这样的,带着青春的光彩,带着二十几岁出头人生正精彩的活力,尽情地挥洒时光,尽情地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尽情地展现自己原有的姿态。

而不是抑郁的单调的一成不变的生活。

离开校园以后,这样的日子渐渐不再有。但是只要还是当年的模样,还是那一群人来疯的小伙伴,疲累的生活轻松地就能挥扫而空。

因为我们都曾在最美的年华里,轻步走过彼此的心房,见证了彼此最丑最真诚的模样。

尘封的记忆

文/吴德凤

回忆总是那么美好,大四那年的一天晚上,突然梦见了高中时候的同桌,当醒来时发现他好像在我的记忆深处埋藏了好久,只是高中毕业后很少去触发那段记忆,梦醒后好像变得一发不可收了。

高二分班,我和他分到了一个班级,当时一个花痴好朋友说“哇,那个男生好帅啊!”听见了他的名字我抬头朝着他在的方向看了一眼,说了一句“名字带个LI字,听起来像女生的名字,人黑黑的也不是很帅嘛”,这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不知道当时眼睛是不是蒙了一层雾,其实应该是班级里长得帅的里边数一数二的。可命运就是这么搞笑,让这场根本不是初恋顶多是暗恋的时光,一直萦绕心头。

当时班级排座位是按每月的月考成绩自己选择座位,所以你的同桌在所有人没有选择完座位之前,都是一个谜,有时也是一种期待。第一次同桌,知道了他家里让他好好学习没有让他用手机,而我的手机有两个卡槽,他知道后就把他的手机卡放到了我的手机上,所以他的电话、短信都是我先知道但我从来没有看过。他喜欢足球,踢得也不错,有一次足球比赛,我和好朋友去看了那一场比赛,他是守门员,守门员虽然是足球比赛的关键之一奈何足球进球概率太低,所以他表现的时间也仅仅只有几秒而已。整场比赛下来我都在偷偷的看他,不记得那场足球赛是我们班赢了还是其他班赢了,足球场上那么多精彩的瞬间而今在我脑海里留下的只有球门那他矫健的身影。而后有两三次座位选完之后,他搬着书坐到了我的旁边,当时开心又惊讶还有激动。不知道是从何时他已经慢慢走进了我心里。当我意识到时和他说话嘴角都在发抖,不是同桌没话可讲时找的最烂的借口是:我手机上还有你之前插卡时别人发送给你的短信你把它删了吧!而今高中毕业已经整整四年了,每次闻到花露水的香气,我都会躲得远远的,因为同桌时他的提神醒脑剂是花露水,香味扑鼻;逛街在饰品店看到熊头、超人身体、手脚可以旋转摆出各种姿势的玩偶时,超级想把所有的这种玩偶都买到自己包里,因为他的桌子上曾经也有一个这样银色的玩偶;每次翻开英语习题册做到完形填空时,总会想起英语老师请我们小组吃火锅时他和其他同学吃完饭走过来说“下个月,你到我们组了”,而后的一个月是他每天傍晚监督我写完那篇完形填空,当时每个周六周日都会听无数遍的《小小》和《类似爱情》,现在已经很久没出现在歌单里了。我不知道这种伴随了我四年的条件反射还会在我身上持续多久。毕业以后,把对他的记忆都尘封起来了,直到大学快结束的那天晚上,一场梦将所有的记忆都在脑海里重新一遍遍放映,而现在的我们仅有的关联或许只有那张我站在第一排,他站在第三排的毕业照了吧!后来通过同学知道他去了西南大学,我在表哥的影响下阴差阳错的报了安徽的一所211院校。从此各奔了东西!

地球是圆的,我想或许有一天我们又相遇、相恋了呢!

那年我们是同桌

文/气静若兰

已经年过四十岁,我的初中同桌松给我发来微信:“我多想睁开眼时,发现自己只是趴在课桌上睡着了,窗外美丽依然。我笑着告诉你,我做了一个好长好长的梦……”

那回不去的青春呵。时光似乎格外钟爱年少时,那时候的时光似乎总是很缓慢,慢得可以嘻嘻哈哈地聊天,舒服地晒一下午太阳,可以一笔一画地写字,慢慢地写回信。那时候,松是我的同桌,从步入初中的第一年开始,我就坐在他的旁边。他是个很帅气的男孩儿,有着一张明亮的笑脸。我们没有按照当年的规矩画“三八线”,也没有分个你多我寡。人和人有时候就是如此奇妙,只一眼,就知道我们可以成为好朋友。

上课的时候我们都认真听讲,到了下午的自习课,我就和松聊天,一边聊天一边写作业。写作业的速度很快,还要一只眼睛瞥着老师来的方向。只要老师的脚步临近,我们就会如秋蝉般地突然噤声。到了后来,我们都顺利地考上了重点高中。回想起来,那时候没有补习班,没有学习压力,竟然也没有耽误了学习,日子也轻松愉快。

同桌松的家在医学院里,那是一所大学,也是一个极让人仰慕的地方。那里面的淑女往往长发飘飘,急急地走在去实验室的路上。而松的爸爸就是那里的一位教授。记得第一次去他家,他们家有一个整面墙高的书架,里面摆满了专业书籍,让我连说话的声音都变小了。当然,作为孩子,还是对他家院子里的草莓感兴趣。我们嘻嘻哈哈地去摘草莓,以致很多年过去了,每每吃草莓,都会想起他家草莓玫瑰香的味道。

单纯的时光里,似乎没有欣赏,或者爱慕,只有单纯的友情。我们有时候会传传纸条,对对答案,在老师不注意的瞬间,就可以默契地实现。我们相互打掩护,尽管有时候还是被慧眼的老师发现了,受到了批评,也似乎无怨无悔。

我们都喜欢文学,由我来设计了一个很普通的本子,名字只有一个字:桥。那是一座诗歌的桥,也是我们在文学路上相互沟通的桥。时间已经过去太久了,我们都已经记不得当时曾经写过怎样的诗句,但是那个桥,我们却都清晰记得,一直念念不忘。我们彼此激励着一定要保持初心,坚持梦想。

我们一起考上重点高中,然后又上了大学。那时候,彼此的联系还都是通过普通的书信。每天上午大课间,我最期待的一件事,就是班长抱着厚厚的一摞信件回来。然后叫着:“若兰,有你的信。”往往有一封是来自于松的信。信或长或短,言语生动风趣。我喜欢在晚自习的时候,找一个安静的角落,慢慢地给松回信。内容多是琐碎的学习生活,但是想到哪儿,就写到哪儿,哪怕是流水账,似乎也是轻松愉快的。

那时候的日子如悠长的小提琴曲,可以安心下来慢慢地写信,读信,等信。大学毕业后,我们似乎都被卷入了社会的大潮中,忙着找工作,忙着婚恋成家,然后又是育儿,联系一下子少了。

如今,我们的孩子都到了当年我们上初中的年龄,有时候就和松相互取笑着,人老了,都有白头发了。那一天我过生日,松给我传过来一张图片。我打开看,居然是当年我给他传的一张小纸条,他竟然完好地保存着。我看了,不觉眼睛湿湿的。

我笑着对他说,据说如果一个人在你的生命里出现了十年以上,那么这个人不能再算是朋友,而是亲人了。我们也是这样,如亲人般地相伴成长。松说,我会在心里永远给你留一个位置,想起来就温暖。

那年我们是同桌,阳光暖暖,从我们见面的第一眼开始,微笑相对,这份友情就已然注定……

此去经年 后会无期

文/上官白龙

如果说这些年可以称作是青春的开端,现在回想起来,居然像是一个幻觉。这六年,在这个学校,留给我太多的回忆,让我成长太多。

第一次踏进省实验的校园是初中,那时的我,面对新的环境,新的同学,心里还是很恐惧的。刚开学那几天,我妈总是问我有没有交到朋友。她知道我不爱说话,很怕我没有小伙伴。然而我并不在意,我想时间长了总会熟悉。记得和阿温的第一次互动是从我借橡皮开始的,因为阿温就坐在我前面,而我的同桌是个男生,那时候的我还是很羞涩的,于是就找到了阿温,然后我们就慢慢熟起来。还有阿许,那时候中午还是可以随意出校园的时代。刚开始我们总能在回家的路上相遇,有一天我上去打招呼,然后我们就总是结伴而行。谁能想到,只不过是当初借个东西,随便打个招呼,就把我们连到了一起。打打闹闹,吵吵笑笑,我们和大多数人一样,三个人的友情,无可避免的,不小心就会冷落下另一个人,我们都当过那个被零落的人,可是这一晃就是六年,我们依旧在一起。

初中这三年留给我的,还有一个人。也许她自己都不知道,那年的她,竟会一直让我记挂到现在。那是初二,我被班主任调了座位。那时候班里每周都会窜坐,论列窜座,于是我就有了两个同桌。那时候只是觉得那个女同学挺文静,男同学很是健谈。所以刚开始跟男同桌聊得很欢,等到跟女同学一桌的时候呢,我就变得跟她一样很安静。女同学叫阿姗,其实她跟我一样,看起来安静,实际熟悉了以后还是很活泼的。后来时间久了,我很喜欢跟她在一起,很享受我们在一起的时间。那时候她总是喜欢问我她漂不漂亮,还喜欢在我后面抱住我,把头靠在我背上,就那么静静的依靠着。她身上有一种味道,我永远都记得,那种很清新的皂香,直到现在我再没有闻到过那样让我如此温暖的味道。后来的我总尝试买各种皂香型洗衣液,可是再也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味道了,可能这就叫专属味道吧。

我整个初中,最让我怀念的就是初二那半年跟她一桌的日子,我不用担心任何事,只要跟她在一起,而她也是在那年笑得最单纯。时间飞逝,分开的我们渐渐疏远,直到最后相遇只剩一个礼貌的微笑。也许这就是成长带来的改变吧,不再去想之前的伤害,只记得那天阳光下的你,冲我暖暖一笑。还记得么,我的太阳女神。

到了高中,是真正让我们成长的阶段。我们认识了新的朋友,知道了学习的重要性。

对于我这么爱学习的人来说,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当年学物理的劲头了,厚厚的一本王后雄一道不落的做完了,记得最高的一次月考物理成绩打了83分,这对于一些学霸来说根本不算事,但对于我这种学渣来说已经是惊天动地了。当然每个人都有属于他自己的高三,都有不为人知的辛苦付出,所以,不管最后的结果如何,曾经努力了付出了,那就一切都值得。

还有这三年一直陪在我身边的朋友们,跟每个人的相遇都是那么顺其自然,是命运让我们遇见了彼此,值得我们用余生来怀念。

旭姐总是来势汹汹的怂恿我穿高跟鞋,中午总是一大帮人就去旭姐家吃饭,给我们蹭飞速的WiFi。高三的时候自习课总是和旭姐结伴而行去桂林路上课,回来就买一堆吃的留着晚课吃,迟到也从不害怕。如今我们马上就要在吉林相见了,一起在吉林度过我们的四年。

阿管,我的带刀侍卫,因为画画能力强,那时候我总找阿管帮我画那些讨小姑娘开心的画,间操的时候总是站在一起互相嘲笑对方动作不标准,晚课前一起去后街买吃的。阿管跟我从高一就在一个班,我们一起走了三年的时光。如今阿管去了沈阳,也只有祝福一切都好好的。

还有一种关系就是同桌,这种关系是最微妙的存在,很多怀念青春的影视作品里都会拿一对对同桌来编故事,可见同桌之间的故事是最有趣的,也是最令人怀念的。

阿泰,我高一的男同桌。我们一起讨论游戏,在网上联机打CF,上课在下面一起偷吃小食品,他英语好我考试就照他抄,一起去麦当劳买小黄人结果去了肯德基吃缤纷桶。他让我想起一个我在小学时候的男同桌,就是我总说教会我收雨伞的男同学。因为我跟男生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会异常紧张,他能跟他一样,能让我很轻松,所以他是让我印象最深刻的男同桌。

印象最深的女同桌有两个,一个是高二时候的二傻,一个是高三时候的铁蛋。不管我们是怎么坐成同桌的,既然相遇那就是缘分使然,然而,这两个人对我的意义则是不同的。

第一次去KTV就是跟二傻,刚开始我不好意思唱,在二傻的“逼迫”下,我第一首歌唱的是光良的童话。后来越来越多的机会,渐渐地我不再羞涩的拿着麦克风。后来也不知哪来的自信,拿起来话筒就是嚎。在学校跟二傻自习课一起听音乐,不管是拿谁的手机听,我们总是能很和谐的一起听好久。还记得那时候二傻手机里有一个叫史上最坑爹游戏,我们还一起奋战通关。还有后来高三的时候我们的课间踢毽子活动,充分发扬了中国青少年的运动精神。

最后一个人就是铁蛋,铁蛋是我高三这整整一年的同桌。刚开始跟铁蛋一桌的时候,虽然我们之前说过几句话,但还是有避免不了的生疏。但随着时间流逝,我们并肩作战,一起去自习室。我的每一次颓废,每一次进步,她看的最清楚,每一天都有太长的时间呆在一起。有一段时间,她得了水痘,我就在学校帮她整理资料,每天中午都会给她打一通电话,总是盼望着她能回来。那时候我就知道这个人早就在不知不觉中来到了我的生活里。

也许别人并不知道,那时候是你让我学会,就算再舍不得,也要学会放手,感动不是爱,依赖不是爱,最多称之为喜欢。你让我学会了向前看,不再惧怕原来的伤,能够淡然的回忆。好的感情,不是只有走到最后的那种,只要回忆起来没有觉得自己当初瞎了眼,也没有老死不相往来的愤怒憎恨,哪怕没有感激,但无怨无悔,就都值得。不管之前对或不对,用一颗充沛的心迎接未来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交代。

有人说,地球是圆的,可是路是直的。离开了就别妄想遇见。我想这是对的,毕竟我们要各自奔天涯,谁也不能原地踏步。或许有一天,我会面无表情的望着你不言不语,可是无论最后我们生疏成什么样子,曾经的欢声笑语,曾经对你的好,都是真的。

只是不论现在有多怀念,也要放下那些牵挂,不要害怕放手。虽然结束是一件很令人害怕的事情,但是我们的人生,是因为有了离别的暗,才凸显了相聚的亮。是因为有消逝,所以回忆才有价值。

与其怀念,不如向往,与其向往,不如该放就放去远方。从前有过多少无望的黯淡的决裂的伤痛的时光,以后便会有多长笃定的明媚的恣意的欢喜的岁月。相信未来总是光明的。

也许某天还是会忽然想起那个他,那个曾经让你对明天有所期待,但却完全没有出现在你的明天里的人。也许日后想起这份感情会感觉很傻,但却很值得。

花开花落,又是一季过去了,夜晚寒冷的秋风吹过我的脸颊,似乎在提醒着我,真的到了说再见的时候了。

衣服会褪色,墙壁会斑驳,书本会发黄,我们也会渐渐变得冰冷而且陌生。但是,那些年的青涩时光,会永远留在我们的记忆深处,温暖着心灵。

六年前我来了,现在我要离开了。相遇是那么猝不及防,离别亦是如此。从此,各自天涯。

此去经年,后会未必无期。

同桌

文/沅江樵夫

每天清晨,我会风雨无阻地在绿树成荫的沅水江畔漫步,凝视着碧绿的江水,轻风吹佛的依依杨柳,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想起十年前紫荆山下那段刻骨铭心的痛,那个梦中的美丽女孩。虽然说现在对当初的明智举动无怨无悔,但那冰清玉洁的靓丽倩影,使我永远难以忘怀!

那一年秋天,我有幸来到南京市紫荆山脚下一所著名的大学里深造。那学校很美,一栋栋很现代的教学大楼、宿舍楼鳞次栉比,耸立在碧波荡漾的玄武湖畔。地毯式的绿草坪一片连着一片,绿得叫人心醉。心想能在这样的环境里学习真是自己人生最大的幸运。

正式编班后,由于全班27个人,且我的个头又最高,班主任很自然地把我排在最后,一个人坐着两个人的位子。我心中暗喜:今后可以“天马行空,独往独来”了。但不久,班主任就给我领来一个很清纯的女孩子,说是我的同桌。我犯愁了,全班都是男生挨男生坐,女生挨女生坐,而单独叫我和一女孩坐,今后我的那些“哥们”不知要编出多少故事来。我正踌躇着,倒是这个女孩落落大方的把手伸给了我,自我介绍说:“我叫文娟,来自浙江舟山,今年10.5公岁,不懂事,希望大哥今后在学习和生活中多多帮助”。

文娟是那种叫人看一眼就心动的女孩,鹅蛋型的脸蛋配上那一头乌黑的披肩发,说多美有多美,特别是那一双扑闪扑闪会说话的丹凤眼,清澈得就象一湖碧水,婷婷玉立的身材更是把她衬托得楚楚动人。我寻思,这女孩肯定是一个花瓶,班主任把她安排和我同桌肯定是叫我多多辅导她的功课。因而我对着这个天使一般的女孩反而不以为然。

由于是成人高校,同学之间年龄相差较大,且部分早有妻室。这些开学不久文娟就弄了个一清二楚。她从我的言谈举止中了解到我深爱自己的妻子,于是趁一次在食堂吃午饭时甜甜地对我说:“文大哥,放假时把嫂子带来,让她也欣赏欣赏石头城的风光,我给她当免费导游。”对她的诚心建议我随意地点了点头。

在学习上我是个既认真又不修边幅的人。每天放学后书籍纸张总弄得乱七八糟,且从不收拾,自认为是学者风度。但第二天早晨上课时,课本作业本又被文娟叠放得整整齐齐,自来水笔注满了水,这样文娟给我收拾了近两个月,心想再也不好意思劳驾她了,于是自己也养成了每天清理书本的习惯。心里的确非常感动,心想今后在学习上还是要多多帮助她,当一个真正的“护花使者”。

大学生活是紧张的,每人都争取拿到最高学分和奖学金。我也不例外。除上课外,大部分时间都泡在图书馆里,认真吸取知识的营养。我有个怪癖,喜欢拿着一本书在人相对较少的地方静静地读。每逢这时,文娟就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找个位子轻轻地坐下,且每次总是要找个问题和我探讨。开始我很反感,总觉得她耽误了我宝贵的时间,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很快改变了这种看法,认为她对问题的看法有着非常独特的见解,且分折得头头是道,因而不得不对她另眼相看。

一学期很快结束了,班主任宣布成绩时我却傻眼了,一向自认为各项成绩都不错的我却在班上考了个倒数第八名,而文娟综合成绩在全班为第一名,特别是英语和计算机均考了一个满分。那天放学后我没有去图书馆,异常痛苦地来到玄武湖畔,想着组织的重托和如此糟糕的成绩,不但没有帮助文娟,成绩反而比文娟差了一大截,从不流泪的我不仅痛哭失声……“文哥,啜泣什么呢?”这时一个温柔甜甜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是文娟”我急忙擦干了眼泪,故作镇静地说“没什么,我想一个人出来走走”,“别骗我了,我知道你是啥心病,一个大男人偷偷地哭,真是没出息”。见被她看出了端倪,我只好把这次考得不如意的实情告诉了她,并对今后自己能否继续坚持学业表示深切的犹豫。她听后咯咯的笑个不停,“你以为班主任要我和你同桌是白坐呀,就是要我在某些方面指点指点你,可你一天到晚严肃得象块铁板,正经得象个菩萨,谁还敢和你说话呀?”,“哦!”我恍然大悟了,回想起这一学期处处事事对待文娟冷若冰霜的态度,不禁后悔得用手捶打起自己的脑袋来。

春天到了,我们又回到了昔日熟悉、美丽的校园。刚进校门就碰到了先到校的文娟,见到我后,她微笑着走了过来,扬着脸亲切的询问道:“文大哥,春节好,给我带来什么好吃的东西没有?”我双手一摊,摇摇头。她迟疑了一下,要我等等她,飞快地跑到女生宿舍楼里,提了一个大袋子交给我,郑重地说:“这是我们舟山的特产,小黄鱼罐头,我买了八盒,送给你及你的家人,祝你新年好运”。我正要说什么,她却转身到食堂打开水去了。

我提着这一袋礼品,估计约有十多斤,心想舟山到南京隔海渡船,路途遥远,一个女孩子要吃多少亏才能把这东西弄来,心里不禁一阵阵感动。到宿舍后我打开了其中一盒,一股剌鼻的海鱼腥味直冲鼻腔,我拿起一块尝了尝,皱皱眉后还是把它硬咽了下去,但要我吃第二块就没有这个勇气了。我是洞庭湖边柳叶湖畔长大的人,吃不惯海鲜,所以等室友们来齐后我很大方地一人给他们发了一盒。其中有一个识贷的学友惊叹道:“嗨,文哥,你这是那儿弄来的,这一盒起码要200来元吧”。另一个室友半是认真半是玩笑地调侃道:“文哥,我一猜这东西就是文娟送给你的,身边坐着那么一个大美人,心里可不能有啥思想活动啊!”。我坐在那里呆了,心想又干了一件大傻事,辜负了文娟的一片好心。

第二天上课时,文娟平日笑容可掬的脸上果然挂满了晶莹的泪珠,见到我后把头伏在课桌上小声的抽泣着,叫她理也不理。原来个别顽皮的室友拿到小黄鱼罐头后说文娟和我相爱了,给我买的定情礼物,弄得她很不好做人。后来我才悄悄打听到,这八盒小黄鱼罐头在市场上买起码要1500元,在他们那里只有非常尊贵的客人才能得到这种礼遇。听后我倒吁一口冷气,如此贵重的“礼物”,而我却轻易地把它送给了别人。

事隔不久,文娟依旧满面春风,好象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而且是实实在在帮助我复习功课。每天下午同学们到图书馆后,教室里就只剩下我们两人在紧张的复习,或在计算机房练基本功。在英语和计算机上,她就象一个称职的老师,不断纠正我的发音和语法上的错误,悉心指点我怎样运用计算机。在她的点拨下,我的成绩突飞猛进,后来每次考试都能稳居全班前八名之内,有两次还拿到了奖学金。当然,文娟综合名次第一的位置从来就没动摇过。我从心底里感激她,更从人格上敬佩她,多次想给她送点礼品,但她每次都摇头谢绝了。

火热的大学生活很快就要结束了,而我和文娟的座位却始终没有挪动过。人非草木,孰能无情,马上就要天各一方了,我和她约定在她生日那天,在南京一家有名气的酒店里宴请她一次,算是给她祝福和送行。

酒店是我精心挑选的,客人就我们两个。餐桌上摆满了美味佳肴,生日蛋糕上插满了24根小腊烛。文娟那天化了淡妆,穿了一身很现代的紧身裙子,靓丽的容貌,优美的曲线,在烛光的映射下更加妩媚动人。我举起酒杯向她祝福,祝贺她生日快乐,青春永远。文娟很激动,举起酒杯一饮而尽,随即漂亮的脸蛋上涣起了红晕,美丽的大眼里挂满了泪花。此刻我有千言万语,但面对如此冰清玉洁的文娟小妹,话到嘴边竟说不出一句。文娟静静地望着我,陶醉地微闭着双眼,好看的嘴唇盒动了几下,始终没有说出一个字。

毕业那天,我和文娟是最后离开校园的。我给她背着行李,沿着玄武湖畔的大道,缓缓地向火车站方向走去。路上文娟轻声的对我说:“文哥,你难道不想对我说点什么吗?”“想啊,就是真诚的祝愿文娟妹妹的明天如春天一样迷人,象阳光一样灿烂。”她望着我,苦笑了一下没有再说什么。临上火车了,我第一次握住她的手,祝她一路顺风。但分明感觉到她的手冰凉而颤抖。她从小挎包里拿去一封信交给我说:“文哥,等我回家后再看,也预祝你万事如意”。

“文哥多保重”,文娟从火车窗里伸出头来,泪光盈盈地挥舞着小手。望着远去的火车,我的泪水模糊了双眼。在一个比较偏僻的角落,我忙打开了文娟给我的信:一行行熟悉、清秀的笔迹闪现在我的眼前:

“亲爱的文哥:请允许我这样真情而又不道德地称呼你。从我上学的第一天起,就感到你是一个不同寻常的人,特别是我们同桌的三个春秋,更感到你是一个有头脑,有思想的人,有一种男人的沉稳和刚毅,更有男人高风亮节的可贵品格,使我在不知不觉中走近了你。同桌三年,有多少次我邀请你跳舞、听歌、到钟山踏青,但你每次都摇头谢绝,我知道你是违心的,从你对我的眼神和语气中我就能读懂你,因为你怕伤害嫂子。我嫉妒嫂子,有一个丈夫对她这样忠贞,她该是多么幸福。我心里时时有这种真挚的感觉,如果和你在一起,就象是小船安稳停舶在避风的港湾,心里感到特别的充实,人生该是多么的丰富多彩和满足啊。但这种幼稚的想法又是多么的可笑和不现实。如今我心里有一个深深的祈祷,如果有来生,下辈子一定嫁给你。

深爱你的小妹—文娟”

“文娟”,我拿着她的信,望着火车远去的方向忘情地呼唤着她的名字。

藏在圆珠笔的爱

文/姚影

老屋、枯树和窄窄的小院,是童年记忆中朴素的风景。然而,留给我永不磨灭的印记,却是父亲藏在圆珠笔的爱。

孩提时代,父亲在我的眼里,是严厉的代名词。他对我要求极为严格,总是为我布下条条的清规戒律,我就生活在父亲这严格规划出的条条框框里,我变得谨小慎微,学会了察言观色,即使这样,我还是免不了被父亲严厉地训斥。

由于奶奶长期生病,我还有两个弟弟,家庭重担,统统压在父亲一个人的肩头,拮据的日子,使我从小学会了节俭。到了二年级,同桌用了一支新式的圆珠笔。红色的笔身,细致精巧,还有一顶白色的笔帽,好像美丽纤巧的白雪公主。看着他的笔流出欢快的线条,在他的手的炫耀中,写出一行行漂亮的小字。我真羡慕,好想用他的笔,感受一下,在我的手中它究竟会怎样欢快的舞动腰身,为我留下一行行美丽的文字?那时候,两毛钱一支的圆珠笔,竟成了我最大的奢望。傍晚,放学了,该我值日。扫地时,居然看到桌脚下,静躺着一支圆珠笔。这就是同桌的!我轻轻地捡起,擦掉上面的灰尘,爱不释手,真想把它带到家里,好好地用它写一次作业,感受一下做“贵族”的滋味,第二天一早,再悄悄地还给他。看看周围没人看见,我把它放进我的书包,继续扫地。谁知道刚扫完,还没回家,就看见同桌神色慌张地跑进教室,左翻右翻,然后连我的书包也翻了个底朝天,然后如释重负般,又像是找到战利品一般,把笔拿在手里,高兴地找老师去了。后来,我扫完地,发现夕阳的槐树下,父亲黑红的脸膛上,挂着自惭形秽的笑,有几分羞涩,几分无奈,手里还攥着一只跟同桌一样的圆珠笔。我正诧异,老师走过来,说:“都是孩子,他找到了,说是你家圆圆偷了他的,已经还给他,你带孩子回去吧。”父亲,自尊心极强的父亲,在此严厉地瞪了我两眼,嘴唇抽搐了两下,领着我回家了。完了他意味深长地对我说:“自己喜欢的东西,自己买,不要动别人的!”

我虽然年纪小,但是我知道,那次,父亲为了我的错,跟我一起承担了羞辱,却破天荒地没有训斥我,但我的心如刀绞一般,难受至极。每当想起那个日暮黄昏下,不知是霞光映射还是内心尴尬,父亲的脸羞红,好像自己做错了什么似的。几十年了,父亲复杂的羞涩的表情,像化石一样深深地印刻在我的心里。即便是我做了银行的职员,我也时刻警醒:不是自己的东西,千万不要动。并且在工作中,我都严以自律、追求卓越。我要用实际行动加倍为父亲挣得面子、扞卫尊严,为父亲找到骄傲的资本、自豪的理由。

同桌的你—云

文/冰冰

今天不用加班,想听首老歌,下载了关心妍的《同桌的你》这首歌听,一遍一遍地听着,想起了我的中学同桌云。云是一个非常阳光和聪明的男生,不光学习好,体育也好,是校足球队和蓝球队的主力队员。老师们都非常喜欢云,学生时代,但凡读书好的学生都是受到老师的同学的喜爱,更不要说阳光聪明的云了。

在那时学校为鼓励学生上进,坐位都是按排名来分的,前八名坐第二排(都是各科的课代表),九至十六名坐第一排(都是担任小组长),十七至二十四名坐第三排,接下来以此类推。每学期调一次座位,不管高低,胖瘦或是近视等原因,开家长会时,家长也是坐自己小孩的位置开会。由于那时我的成绩一直都是在前六名,所以就一直和云同桌。

记得同桌第一天,我就在桌子的中间划了一条分界线,并很正经地告诉云他要是超过中线就要挨我的书揍,我超线了他得装着没看见,云也笑着答应了。自习课,云总是把那些爱慕他的女生的信拿给我看,我总是勉不了戏弄他一番,按照来信的频率和长短,我给他的那些爱慕者都排了个号,细数一下光我们班的就有九名。记得那时,英语是我的弱项,所以每次英语老师问我问题,云总是在旁边小声地说着答案,我就跟着云念,在云的帮助下,我的英语也进步得很快。记得那时后排的二个女生是我不太喜欢的类型,在我的暗示下,云也就再也没回过头她们俩讲话,无论她们怎么叫他,他总是装着没听见。

那时候的我并不用为我的学习担忧,所以日子过得无忧无虑,每天上午和下午的最后一节课的前几分钟,我总是早已收拾好了书包,就等下课铃声一响,我就第一个冲出教室回家。(那时候不知道怎么回事,每天都好象是饿得心慌)这么多年过去了,云有两句话我还一直记得非常清楚。一句就是:“留指甲是不爱干净的表现”,记得那次因为贪玩,我拿着一块黄泥捏泥人,上课前没把手指甲的泥土洗干净。回到桌位上打开书本时,被云发现了我的手指甲脏兮兮,他就说,留指甲是不爱干净的表现。从那次以后,我就再也没有留过指甲。另一句就是说我是个冷冰冰的木美人,当时记得正是关心妍的《同桌的你》流行时,他就有一次问到我谁会盘起我的头发,我的回答是,不知道。和云同桌最高兴的事就是轮我们值日时,我不用打扫班级卫生,我只需把凳子搬到桌子上就行,扫地拖地的事与我无关,最好气的事就是他给我取了很多的绰号。

转眼间我们已长大,人生十几年好象是弹指之间,回头想想那个叫我“豆腐西施,豆腐燕子,冷冰冰的木美人的男孩也该成了一位成熟的男士,当年的那声冷冰冰的木美人犹如昨日。每个人都有同桌,是否会在偶尔会想起那个纯真年代同桌的你!

最后一天

文/雏菊新娘

高中毕业那年,答应同桌毕业了后会给她写封信,算是告别。可一直迟迟未动笔,现在终于整理好心情知道如何下笔了。那是在一个动情的时刻,或许是久居无声的硝烟中精神逐渐变得零零落落,涣散似雾,容易大喜大悲,出现了某个振奋人心或是令人动容的画面便跟所有人都亲得像亲姐妹。只是毕业后我像是被囚禁了一世纪的罪犯成功越狱一样,再也不愿意回到有那些记忆的地方,谁说毕业了一定会再想念高三?谁说总有一天我们会舍不得?

高中有过很多个同桌,最后一任,印象最深。不是因为我们有多要好,也不是因为她离现在最近。只是在她身上,我还想得起我的年幼与无知,懵懂与敏感,跋扈与自卑。

崔静雪。名字淑女得一塌糊涂,长得也像个淑女,但实际上,她能跟淑女扯上关系的也就只有名字跟外貌。她特别怀旧,高三时用的笔竟然还是初中买的,习惯了就有感情了舍不得扔。她有一个小便笺,每张纸上面都有一句或者几句话。比如,今天吃了什么东西,放学跟同学去了哪里,物理复习到了哪里。一本厚厚的便笺等我们是同桌的时差不多写满了。只是她的字写得很难看,相当难看,感觉像是爬在纸上的。当时我在心里就想,这妞心理素质真好,乱七八糟的竟然还能写下去。我也用过很多次便笺,只是因为我的字也很烂,总是写一张撕一张,到最后也没能留下任何关于记忆的东西。于是在心里,挺佩服她的。到现在我还像她一样在用便笺,只是我还是从来没有写完一个,我还是看到任何不美的东西就想毁掉。

她很大咧咧,具体表现就是她的桌子永远都是一副像是战乱过后的样子,杂乱不堪。各科试卷总是一打放在一起。草稿本像是从旧货市场扯出来的。我的前一任同桌是班里最整洁的男生,跟他同桌后我就变成了这样,所有书用书立放的整整齐齐,每天早上来书桌用湿抹布擦一遍,再用纸巾擦一遍。这个习惯我到现在还改不了。因为当时跟他同桌时总是被一个男生嫌弃有点伤自尊。换了崔静雪后就变成了我嫌弃她,总是在想一个女孩子怎么邋遢成这样!她就像《失恋三十三天》里面的黄小仙。但后来对于这个习惯,我却很排斥,极力想摆脱,因为已经到了如果哪里没有收拾整齐就没办法做别的事的地步,甚至变本加厉地看到邻座桌子乱七八糟也会很烦。也尝试过故意不整理但每次最后都妥协了。我也羡慕杂乱不堪还能怡然自得的随性,可我做不到。

那时候很不喜欢别人碰我,碰哪里都痒,差不多就是不能碰,因为这个大一时还“得罪了”心如跟萍姐。可我这个暴虐同桌,热情得一般人根本招架不住。她总是在我学习或者发呆时不知从哪里冒出来激动地抱过来大喊“同桌,你知道吗……”,如果是动漫可以配图的话,我额头上绝对是黑压压的三条线,头顶绝对是快要烧焦的颜色。不过我每次都忍了,但是事后很严肃得跟她强调,以后别抱我,碰都不可以,我怕痒,很怕。出人意料的是她不但没有因为我的冷漠生气还很乖的答应了,不过后来,照抱不误。我就这样压着火压了很久,直到某天晚自习,她很严肃地跟我说,同桌,你这样不行,你知道吗?人与人的交流,尤其是女孩子,肢体语言也是很重要的……

崔静雪绝对是一个奇葩女。她不是班里那种会人人都喜欢的女孩子,甚至可能有些人不喜欢她。谁知道呢,风风火火的女孩子总是不可能合所有人的口味。那时候最喜欢早读,早读大家都在读书,声音很大,只要老师不在什么都可以干。某天早读,她却在唱《征服》,“就这样被你征服,就这样……”突然转过头对我说:“同桌,以后哪个男生如果把我堵到楼梯口大声给我唱征服,我马上就从了他!”我听到后马上腹诽,哼,下次来个青蛙男追你我就偷着他让唱,看你从不从!

某天晚自习,都看不进去书,就相互聊起天来。高三最喜欢聊的莫过于想考哪个大学,以后想当个什么?在那种压抑兴趣,禁止娱乐,看个杂志都得偷偷摸摸的战火年代聊这些或许是唯一能看到未来的方式。我问她,同桌,以后想做什么?时隔三年,到现在对她当时的回答都记忆犹新。我甚至想得起来她当时的表情,眉飞色舞神采奕奕的,双眼明亮地说:“我的梦想是想当个小女人。”当时愣了三秒,随即实在没忍住,一起笑场,我们又很可耻地影响了自习纪律,还很不巧得被班主任从后门窗户外窥视到了。可能生活就是这样。我们总以为我们能够掌控未来,可事实上我们一直在被它掌控。严重的甚至是玩弄于权杖之中。

我为什么一直想当医生呢?说起这个我是不是应该仿照马尔克斯写个《我那些主治医生的回忆录》?可能是从小去医院的频率很高,见过很多年龄各异,性情不同的医生。我喜欢这样的职业,崇高。并且每天能和很多不同的人遇见,发生不同的故事。中医院的新婷姐姐,那是一遇见就觉得认识的感觉,像是身边的姐姐。口腔科的爷爷,在森工医院家属院楼底下遇见时还问我牙齿现在好了吧?很吃惊,毕竟他的病人每天不计其数,我也是一个月前去的。见我用既惊喜又吃惊的眼神望着他时他说,因为我一个小女孩被他用那么大的钳子拔牙,他手都勒红了时,我只是眼泪一直流,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他觉得这女娃好坚强。其实只是因为我妈在外面等我,不然我一定会喊得能让天花板掉下来。以前眼睛长了一个囊肿,做了一个小手术,是实习的姐姐做的,麻药时间没到她直接切除了,事后我妈说我在里面哭得撕心裂肺好几次她都想冲进来带我回家不做了,从那以后我知道了有时候需要无声。

甲流时我很不识时务的半夜发高烧,那时候正好住校,舍长跟董旭燕陪我去医院。其他医生护士见我高烧都是捂着嘴巴像瘟疫一样让我离开。那时候可能脑子烧得有点不正常,总感觉自己一定是得了甲流,让她们离我远点,再加上她们俩都高三了,还没考大学呢被我传染了怎么办。董旭燕当时说:“如果室友生病了我们怕被传染如果你真有什么事那我们就算考上了大学也没什么意思了。”我没再说话,事实上早都没力气说话了。急诊一个漂亮姐姐给我了一包退烧药直接带我去病房,跟我说晚上了不用去缴费直接睡一觉不要怕明天就好了。舍长在椅子上睡了一夜她俩轮流摸我的头,差不多黎明时真的退烧了。可能她们都不记得了吧,毕竟快五年了,她们毕业后也一直没联系。只是这早已印在了我心里。前段时间看新闻总是会看到砍伤医生的事,可有哪个医生愿意病人死在自己手里?那种不敬畏生命的医生可能会有,但绝对是极少的。再冷漠的人也会有同情心,可能就是人类的恻隐之心吧,看到病人很痛苦时也不会无动于衷的。所以真的很痛心患者为何要去伤害医生伤害主治医生也就罢了为什么连无辜的不相干的医生护士都要伤害?一直想以后当个医生,志愿势必就报临床了。崔静雪因为姨父是医生,住姨妈家对这个职业了解甚多,很排斥,说是以后绝不学医。可后来的结果是想学医的没学,绝不学医的却学了。

可能三年了她开始喜欢自己的专业,接受自己的未来。我也慢慢意识到,对于医生这个职业,与其说喜欢,更多的是崇拜。我并没有多么想的多么热爱,我没办法把几乎所有时间花在学医这件事上。我总是痴想去漂泊去流浪总有一天离开。有机会改专业有机会考非医攻博也不再考虑。今晚从自习室出来到四楼电梯口,外面的月光透过墙上那个大窗户映射进来,地面在灰暗中白茫茫一片,忽然想起崔静雪,我们高考后也是各有各的生活,各自在自己的人生忙碌的谱写乐章。我于你,你于我,都只是“那些年,跟我在一起的高中女同学”,你是我高中的一部分。那种一辈子最美丽的年龄遇到的人。

端午节时我破天荒的回家了。也不知道回家干嘛,家里根本没人。就是想看看我家的房子有没有发霉掉。妈妈给我准备好了三顿饭,我就踏上了回家的路,果然回家后打开电视躺床上一躺就是一天,妈妈准备的食物勉强可以维持一天。第二天上午正看电视接到崔静雪的电话,她说她马上到我家了让我接驾。挂了电话我继续看电视,根本没理她。我家在县西她家在县东,别闹了,怎么可能会来。再说了因为初中高中离家远根本没有同学来过我家。但是我总是低估了我同桌的肆虐,她真的顶着大太阳风风火火地跑来了。我一时激动不知道怎么招呼,事实上我家平时没人住根本没什么吃的。我妈不放心我一个人在家打算这天回来跟我一起住,可她下午才回来。中午的饭,还是我同桌做的,她很嘚瑟的说中午给我露一手炒面,结果炒焦了。妈妈回来时她早走了,听我说来同学了挺开心,随即又担心得问,那你中午给你同学吃的什么?自己做的?我说我同学做的。好吧,我真不该这么说,结果就是听了好久政治课。怎么能让同学做饭呢?怎么这么招呼人的?怎么不给出去买点饭呢?我只能说,我跟她老熟了,不用见外。

最后临近高考,大家都是视死如归,或是痛苦得留不出来眼泪,或是期待下一秒就考完。老师不再讲课,我们不再做题。窗外的知了扯开嗓子地叫嚷,伴着四十度的高温,在六月天里,像是在炼狱。教室除了吹着热风的电风扇声,就是沙沙的翻试卷声。大后天高考,今天最后一天在学校,下午发了准考证就回家休息了。我忽然发现试卷里还有几个题目不明白,大家都胸有成竹的随意翻翻,我同桌更是百无聊赖的趴在桌子上斜着眼睛瞅试卷。她见我有问题索性放下她的拿起我的试卷问我哪个不会。接着就开始给我讲题。如果高中是这样结束的那该有多好。烈日炎炎,老师们热切的望着我们埋头苦学,同学们很辛苦但因为马上就可以到象牙塔而满足。大一过年回家同学们叫上老师一起聚会各自分享大学生活,回想起我们的青葱岁月,大约都会动容地微笑吧。我也可以回忆起我的高中,最后一天都是伴随着同学讲题结束的。可我再也回不去。再也不可能轻松地温柔相待。高中对我来说,变成了提起就无法愈合的裂痕。

我俩正在激烈地讨论题目,班主任突然像一尊佛一样无声无息飘过来站在我们面前盯着不说话,表情像是谁欠了他两块钱不还似的怒目而视。我们俩都看到了,我本想不说了等他走了再讨论,可我同桌可能心想,我们小声讨论题不行啊,就无视他的存在继续。其实我知道崔静雪怎么想的,因为我们俩平时太爱自习早读期间说话了,这次虽然被他抓个正着但我们是在讨论学习。班主任还是把她叫出去了,我不知道他怎么说崔静雪的,但是后来就是吵起来了,吵到班主任让她叫家长,吵到说不给她发准考证,吵到他说你自己不要复习不要高考啊还给别人讲题!本来事情因我而起,可我没有任何自责的感觉,因为我知道就算我不要准考证了不高考了也不会让我同桌因为我拿不到准考证!我唯一的感觉就是像是释放了一样,终于可以跟班主任光明正大理直气壮的怒目而视了。不知道为什么,自从来他的班我换过很多同桌,基本都是话痨。大概是因为我几乎没跟他说过几句话,在班里除了跟周围的人几乎不跟其他人说话,他就以为我是一个寡言的人,跟话痨同桌话痨就没办法说话了。你猜得对,因为我一直很自卑,插班生,休学生,成绩总是在后二十名,坐在最后一排,周围基本都是男生。但唯一让人觉得不那么窒息的是我周围的人都挺好,就算我们不说话也不影响什么,甚至因为最后一排只有我一个女生对我还挺照顾的。毕业了还有男生问我为什么总是很沉默,只跟陈姝月还有几个女生说话。我回什么?我只能呵呵。后来坐到前面去反而坐如针毡。当我现在写下这些,回忆起来时我还是忍不住鼻腔肿大,泪腺像阀门一样瞬间破裂。

我去了他办公室,他盯着我看,我站着不动,也盯着他看,但我的眼里充满了明显的愤怒。我们一直沉默,或许两年来我一直跟他这么交流的,只是从前从来不会把愤怒写在脸上,不会眼睛里都是火药。最后他先开口问我干什么,我只问了崔静雪的准考证什么时候发。他说按时发,既没有问我为什么自习讨论题也没问我还有什么不懂的。我想他心里比我更清楚那句“你自己不要高考了还去给别人讲题”有多残忍。可能这是我同他最后的对话,我不记得还有跟他说过什么了。自从高二,我变得敏感,尖锐,遇到事情第一反应就是自保,攻击。有多少人都用何种方式在反击,而我用的是最无声的方式。他让我看到了等级,看到了权利,看到了金钱,这些东西很强大,强大到有钱有权就很是成功者。

我高中就在这一天彻底结束了。不是在高考,也不是在拿通知书。那是最后一天。但现在,事隔经年,却慢慢的想念那些曾经是我同学,对我还不错的人了。上次去南京,见到贾沛还是很高兴的,即使我们可能也陷入了无话可说的尴尬中。

爱经流年,平淡是真

文/彧儿

秋日的午后,稍稍有些暖意,阳光透过落地窗直射进来的光线映在她的脸上,润出一抹淡淡的红。此时的她正忙得不可开交,偏偏这个时候接到同学颖的电话,电话里颖也没管她忙或不忙,便天南地北地向她说了一气,最后郑重其事地告诉她“这个月末三十号,咱九三届全体同学聚会,希望你准时参加!地点在咱们母校所在的城市。”

放下电话,她的心乱乱地没了头绪,她知道毕业二十年了,很长也很短,她也清楚这二十年的时间里想要忘记一些事有多么不容易。然而,考虑再三后,她决定还是去参加这个二十年才有的聚会,因为她清楚地知道他会去,而她也想见见他。

临走的前一晚,她在准备要带的东西时,爱人轻轻地走近她,只是静静地看着她收拾,却不说一句话,而她清楚爱人的心里在想什么,故意装作不知道,自顾自地收拾着要带的物品。突然地,爱人伸出手臂环住她,轻声地在她耳畔说了句“玩得开心点儿,但记得回家的路!”那一刻,她的心不由地一凛,抬起头,迎上爱人的目光,那目光里有担忧,有爱怜,有不舍,还有疼惜,这所有的情感夹杂在那一对深邃的眼眸里,让她的心瞬间软了下来,她把头深深地埋入爱人的胸前,重重地点了下去,“放心吧,我会的!”

第二天一大早,她便踏上了去母校所在城市的火车,那座满载着她回忆与眷恋的城市,因为那里有她的青春岁月,那里曾经有过一段最美好的感情,而这次去,也或许是她想知道一些什么答案吧!

她和他从高二开始就是同学,高三最后一年又成了前后桌,但是平时并没有什么来往,大家见面只是打个招呼,然后再去各忙各的。

她较他爱说话,每天下午自习课上,偶尔还会哼个不成文的小调儿放松一下自己,而他是个十足的闷葫芦,和谁都没话说,有时候一天下来也听不到他的声音。偶尔她也会和同桌偷偷地笑他,‘没见过这么闷的人!’

然而,高三的生活忙碌而紧张,即便是同学,在一起聊天说话的时候也少得很,尤其那个年代的学生,还有潜意识的传统观念意识,再加上学习任务坚巨,大家都要备战高考,所以很多时候都是各忙各的,互不干扰。

然而,一天晚自习,她的同桌有事没来,而那晚不知怎么了,他的同桌一会儿向她借笔记,一会儿又向她借练习册,把她弄得晕晕地,也没安下心来做习题,便有一句没一句地和他的同桌聊了起来。在这之前,她还真不知道他这个同桌有那么棒的口才,一个小题目都会被他说得云山雾罩的,更别说大题目了,那简直就是天花乱坠了!于是,在这样的气氛下,他自然而然地也被带动起来,天南地北地聊开了,聊政治,聊历史,聊古往今来的文人,那一个晚自习,他们的时间基本上都用在了聊天上,她没想到那个闷葫芦似的他,竟然那么博学多才,真是令她刮目相看。然而在下晚自习回宿舍的路上,他的同桌悄悄地对她说“其实我同桌最喜欢你的字,他还经常临摹呢!”那一刻,她的脸瞬间红了起来,一种异样的感觉溢满身心,于是,她一句话也没有说,深低着头快速地向宿舍走去。

日子,似飞了般地快,他们也很快便步入了下学期的学习生活,每天依旧是紧张地学习,忙碌的作息。而与之前不同的是,自那次晚自习后,她偶尔会在回宿舍的路上巧遇也回宿舍的他,两人同行一小段路,偶尔他还会把自己写的散文或诗歌,用工工整整的小楷抄写在笔记本上,送给她。当然也便是从那时候开始,她知道了他也是热爱文字的,虽然他从未说过。从那以后,每当学习累了倦了的时候,她都会找出他的散文或诗歌,读一读,缓解一下紧张的神经,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依恋上了他的文字,徜徉在他饱含深情的文字里,她的内心深处总是有种说不出地欢喜与担忧,欢喜他的博学多才,担忧他的内心孤寂,她不清楚,她如何才能帮助她走出落莫,拥抱阳光的温暖。

火车上的她,把脸朝向窗外,一排排树木倒向了车后,她的目光顺着铁轨的方向,仿佛听到他开心地笑,也仿佛看到那一年他们在铁轨旁的松树林里采摘松果的情形。

他们的学校座落在靠近火车站的附近,走出校门不远,便是长长的铁道线了。那天是星期天,他们都没有离校,他便径直来到她宿舍的楼下,叫她和他一起去松树林里采摘松果,她想都没想便欣然应允了。那时候正值九月,松果个大饱满,颗颗圆润,他们一边聊天一边采摘,也是在那时候,她才看到了一个真实的他,那么爱笑,又那么真诚,以至于她不敢正视他的眼睛,担心洞穿到他的心事,让她无法应对,然而内心的感觉,她又比谁都清楚,因为她是喜欢他的!

高考在紧张而忙碌的气氛中总算过去了,接下来是等待分数的日子,当然也是他们通过书信传递感情的日子,徜徉于文字间,两颗年轻的心越走越近,近到没有一点距离。然而,在倾注了太多文字与情感的信件里,却谁都没能说一个‘爱’字,‘或许是不爱,或许是羞于说出口吧’她常常这样想,于是焦灼的心在等待中煎熬着,期盼着,却终究没有一点儿爱的讯息。

高考的录取结果终于出来了,她和他分别走进了同一座城市的不同大学,从此后,两条原本有着交集的线段,仿佛越走越远般,过着分支的生活,各自忙着各自的学业,偶尔他去看看她,然后又什么都不说地走了,曾经的那份默契与执著已经弱得可怜,情也淡得苍白,她不解,难道日子久了,那份感情淡了吗?或者他对她真地是不爱么?

带着那一抹回忆的她,终于到达了目的地,来接她的是当年的班长,读书时的那份洒脱与不羁依然存在,只是岁月已经在他的脸上刻下了深浅不一的纹路,印证着这二十年来的苍桑与改变。那一刻,她清楚地知道,二十年,弹指一挥间,一些事,一些人,已经不再是从前了。

然而,即便是二十年过去了,于人群中,她依然一眼便认出了他,与些同时,他也看到了她。时间仿佛定格般,她愣愣着不知道说什么好,还是他一改当年的闷样儿,笑意盈盈地向她走来“你,好吗?”曾经,于信件里,不知说了多少遍的那三个字,却依然如当年般打动着她的心,于瞬间,有泪模糊了双眼,她努力克制着,尽量让笑容在脸上灿烂起来,低声说了句“挺好的”来掩饰内心的激动与不安。

岁月,其实真地很无情,它在不断地改变你容颜的同时,还将一些记忆关在了心门之外,挥不去,又进不来,不是吗?

她与他之间便是,曾经是那么地相契相知,相惜相念,而今却已经物是人非,天各一方,即便那份思念根深蒂固,但她清楚地知道,他们已经回不去了。于是,当他轻声地问她“你,爱过我吗?”她看着他期盼的眼神,一字一句地告诉他“曾经爱过”他重重地点头,一杯酒一饮而尽,似乎与往事告别,又仿佛与将来干杯。那一刻,她分明看到他眼里有晶莹的东西在闪烁,她不敢探寻,因为那是打动心底的疼,或许不说对谁都好吧!

想聚的时间总是很短,他们依依作别,互道珍重,踏上归家的列车,将一抹沉重抛到了身后。其实,她比谁都清楚,无论曾经多么美好的记忆,终将会被岁月风干,留下点滴藏入心底,于流年里,捡拾一段过往,悬挂于岁月深处,小心翼翼地收藏吧。

“就当是生命旅途中必经的一道风景吧!”她这样想,总有一些人,一些事,是你生命的过客,珍视它,爱惜它的同时,更应该好好地珍惜现在,把握现在,不是吗?她想起临别时爱人疼惜,爱怜,担忧与不舍的目光,她的心于瞬间深深地疼了起来。因为她知道,当爱经流年,那份平淡的相守才是真真实实的幸福,于是,她想象着她回到家时爱人开门时的微笑,和他温暖的怀抱,以及那份穿透了岁月的守望,才是她真真切切的拥有啊!

往日同桌今相惜

文/张梦婕

乙未年春天,古长安的雨声绵绵不绝。坐于窗前临池,有很多次我都误以为是秋季了,春日听雨的感受类似于少女的初恋,朦胧、梦幻而美好,但听得多了,也容易起腻,比如读书或者临池久了,就想下楼溜达一圈,可是雨声不绝,换衣服拎着湿淋淋的雨伞,不免麻烦。我突然开始怀旧起来,有很多次我翻箱倒柜地找过去的影集,看同学和朋友,让家里人讪笑,呵呵,老了吗?只有白发苍然的老者才沉醉于回忆。

可是我竟然也患了这种病。尤其我在网络上看到一帧图片,沈阳市有一群年近七旬的老人集体返校,回到阔别五十年的学校,已经是八十高龄的老师重新拿起教鞭,开始给他们讲课,心里五味杂陈。窗前的雨声依然叮咚如初,但是我的心开始潮湿,我想起了我那久违的学校生涯,想起了我往日的同桌。

我上小学是在家乡的村小上学,老师当时都是各个村子的民办教师。校园就建在村庄的正中英, 同学们也都是街坊邻居。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我上小学时候的同桌是张崇辉,因为他长着一双像铜铃一样大的“牛”眼睛,用“炯炯有神”这个成语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所以他父亲给他起了个小名叫牛娃。他的数学学得好,爸爸又是我们学校的老师,更受大家的喜欢。夏天的知了,一声声在窗外鸣叫,那时候条件艰苦,我们午休就在课桌和凳子上轮流而眠,凳子是那种一米见外的窄长条凳,有一次轮到我睡凳子了,正在我睡得酣甜时,突然我的重心下坠,一下子跌落到了地板上,疼得我呜呜大哭起来。吵醒了所有午休的同学们,老师也从他的办公室里走了出来,冲进了教室,问我怎么回事。我也迷迷糊糊说不清楚原委,老师就开始追查是谁把我推下了凳子,正当我哭得稀里哗啦时,我的同桌站起来,声音低得像蚊子叫。只见他张红着脸说,老师,是某某让我推的。这个某某某就是我们班上的淘气大王,老师立刻质问:“你是猪脑子吗?他让你推你就推啊”?他更加地惴惴不安,面对老师和全班咄咄逼人的眼睛,不知所措。老师见我没有受伤,便就饶恕了他。从此他与我的距离越来越远,他在课桌上划了一道三八线,假如我上课或者做作业时无意超越了这条线,他就用胳膊肘子使劲地捣我一下,让瘦小的我压力不小。后来他考上了大学,而我工作的城市就在他学校附近,我经常去学校找他玩,一见面我跟他说起小学时候的事情,他说早不记得了。本科毕业后他去一个大学执教,以后又读了硕士和博士。说实话,他是我小学同学中学历最高的一个。

高中时代,我的同桌是个女生,人长得文文静静,梳着一头短发,她叫樊桂云。当时我们读的是文科重点班,她是我们班学习最好的女生,用现在的话来说,是一枚学霸。她话不多,学习却勤奋踏实,而我学习一般,又很活泼,但这一点都不影响我们之间的友谊。我上课爱看课外书,立体几何、数学等等科目的作业勉为其难,那时候年少不知愁,在最短的时间抄同桌的作业,是我高中时最爱做的事情之一。

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有一次老师见我的数学作业做得眉目清楚,以为我觉悟了,知道努力学习了,便有意识地点名让我上讲台上的黑板解题。哦,这道代数题它认识我,我可是不认识它呀,让老师颇为生气。他把粉笔头狠狠的摔到了我的课桌上,大声地吼道:“朽木不可雕呀”。果然我这根“朽木”,确实没有把代数学好。话说我的同桌樊桂云以其优秀的学习成绩,考入了武汉大学中文系。自从我们都跨出了校园的门之后,我们的联系更加地紧密起来。我在西安,她在武汉,十天半月总有一封书信寄到了我手边。她的字俊秀而挺拔,初入大学的惶惑、宿舍里的芝麻琐事等等,都倾注于笔端,一对心无芥蒂的同桌,看似在地理区位上分离了,然而两颗心紧紧地缠绕在一起。四年之后,桂云从武大毕业,分回到西安工作,我们更是来往甚密。彼此最初的蜗居常常频频光顾,吃饭、穿衣、海阔天空,这些人世间最琐碎的事情我们俩常常乐此不疲,一个看着另外一个具体的人生细节。二○○年初,我买房子,手里拮据,桂云知道了,借了我一万元,这一万元我借用了两三年时间。之后,家父患病住院,急需要用钱,实在拉不开栓,我给桂云发了个短信,次日她给我的银行卡上打进了一万元。想想看,在这个善变的世界里,有谁会在最艰苦的时间段里,给予对方最有力的帮扶,恐怕除了父母和兄弟姐妹,没有人能够做到,让我在唏嘘之余,泪盈双眶。

近年来同学们聚会的多了,我却参加的少。同学们颇有意见,我跟他们说,桂云就是我的代言人,我想说的她都懂,你们所需要的她也会及时领悟。一席话让同学们摸不着头脑, 其他同学起哄,你们俩啥关系呀,这么铁,我回答,是同桌。尤其是当年老狼演唱《同桌的你》,每当小商场的音响里传出:“明天你是否还记得,昨天你写的日记。明天你是否还惦记,曾经最爱哭的你……”,思绪刹那间回环,一次又一次昨日重新。我很不好意思再把我这些忧伤而怀旧的情绪,再去打电话告诉桂云,因为她工作成绩卓着,一直都走在向上的台阶上,而我始终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布衣百姓。但常常在很多时候,我们会彼此怀念起我们共有的青春岁月,我们曾经是多么灰色的小女孩呀,有打有闹,而如今偶尔聚在一起,谈笑间青春已经累弯了腰,杯酒之间,深情并举。

红尘里的男男女女,因为特定的时间特定地点,而结缘。我宁愿我的心依旧,永驻于同桌纯真美好的情谊里。小学的同桌张崇辉一年前我给其打电话,说得了一对双胞胎女儿,忙的不亦乐乎。而桂云有一天在微信里问我,愿不愿意回到从前,答曰,愿意。就像一对新婚的人儿在教堂举办婚礼,牧师圣洁而严肃的声音问,无论贫富贵贱,不论贫穷与疾病,不论困难与挫折,都会陪在她身旁,爱他,保护她吗?对方则深情地答,我愿意。于是一对伉俪牵着手,从此走上了婚姻的殿堂。而我愿意始终双脚陷进友情的泥沼里,渴望彼此的双眸不断刷新视野。

隐约,窗外的雨声渐渐小了,重新再听经典老歌,那首校园民谣如旧:“你从前总是很小心,问我借半块橡皮。你也曾无意中说起,喜欢跟我在一起……”。

我的同桌

文/何芷言

我的同桌是刘知恒,今年9岁。他长着鹅蛋脸,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一看就知道他是个特别聪明的孩子,哈哈。

在我眼里,刘知恒是一个比较文静的男生。有一次,我们班的大部分同学都到操场上玩游戏去了,你猜猜,我的同桌在干嘛?聊天?下棋?都不对,他在认真地写作业!我在一旁看着,心里想:“他好文静,我一定要向他学习。”于是,我也开始写起了作业。

刘知恒也挺会关心人的,有一次,我的手被桌子夹出了一个紫血包,刘知恒赶紧说:“我带你去医务室吧。”到了医务室,李老师说:“不碍事,只要消一下毒就好了。”在回教室的路上,刘知恒问:“痛不痛了?”我说:“已经不痛了,谢谢你!”刘知恒说:“这是我应该做的。”

我觉得刘知恒还是一个彬彬有礼的人。有一次,他忘记带橡皮了,于是,我用尺子把橡皮一切两半,一半给他用,他还特意站起来,向我鞠了一躬,然后特别感激地说:“谢谢你!”

这就是我的同桌——刘知恒,他也是我的好朋友,你想和他成为好朋友吗?

润物细无声

文/小裁缝

和大多数的女孩一样,我也憧憬过轰轰烈烈的爱情,也憧憬过每日过着那精致般的生活。随着时间流逝,我已到了不再奢望轰轰烈烈的爱情的年纪,生活的压力,也没让自己过上幻想的生活。

到了年龄,想的多了,做的少了。看看窗外,依旧那是那片天,但曾经的云彩已化成水,滋润着地上千千万万的生命。我喜欢那种感觉,若有若无,却能一点点的渗进骨子里,拔不出,去不掉,挥不去,黏糊糊。

对于感情,我却是如此的无力。想起曾经,那时的自己,多么的无畏啊。

高中,拥有无数少男少女花样的岁月,我也不曾例外。

和所有肥皂剧的桥段差不多,我喜欢上我的同桌。他是个高高的、壮壮的、黑黑的、有着浓浓的眉毛还犯着二的男生,喜欢打篮球(我最讨厌看别人打篮球,所以不管是不是他打的篮球,我都不会去看)。因为个子太高,而我喜欢隐藏自己,在教室的最后一排,我们成了同桌。日久生情,算是原因之一。成为同桌的日子里,我总是仔细的不由自主的帮他整理书籍,清理课桌里的垃圾。他从一开始不习惯,到顺其自然。在这情窦初开的季节,他周围的朋友都称呼我为“那谁谁的小媳妇”。春季的情人节,我省下的钱,买了巧克力,在上课的时候,一起分享。

这种日子并没过多久,第二学期开学的时候,我挑了最好的课桌,等他成为我的同桌时,他却什么也不说,跟别人成为了同桌。

高中毕业,我没选择继续进修。我对他表白了,他却吓得逃开。

到现在,我依旧没有逃开那时的阴影。

我才知道,我并不适合那种轰轰烈烈的爱情,也许润物细无声的感觉才能帮我走出来。

怀念,同桌

同桌,一次次在换。当中,总有几个2货,愿意陪着你一起疯,为你打抱不平。

同桌,我想你了,同桌,总是第一个发现你的喜怒哀乐。同桌,总会一支笔都不带然后向你侵略。同桌,总会在无聊时给你偷偷传张纸条。同桌,总会习惯性的问你借东西。同桌会在你背书时,冒着会被杀头的危险,偷偷给你提示。同桌会在你睡觉时,帮你放风,然后时不时的吓你一把。同桌会在你哭泣时,递给你一张纸,骂你没出息。同桌会在你难过时,把肩膀借你,做各种搞怪的动作逗你。

当你被老师提问时,传给你一张写着答案的纸条。当你被别人欺负时,总会帮你出头,还美其名曰的找各种理由搪塞。同桌会在你捣乱时捶你一顿,却说,老师就站在窗边。同桌抄你作业时,会埋怨你动作太慢。同桌总是把腿敲到你的椅子上系鞋带。同桌在你渴时会留半瓶水给你喝,却说,我喝饱了,你喝吧。

其实你和同桌的共同财产也就那么几只笔,几本本子,一瓶水。但是,这些东西包涵了同桌对你感情。这一路上,有多少同桌陪你闹过,哭过,打过,笑过……有一种关系叫同桌,同桌,谢了。

曾经(一)

文/成熟未满

曾经

每个人应该都有一段青春琐事,同样M小姐也不例外。

M小姐长得并不是很漂亮,大概就是那种一眼掠过也不会注意的那种,成绩也不算好,就是“最让老师无奈”的那种——你只要稍稍努力就能好上大学,稍微不抓紧就会掉下来。

在M小姐高一入学的第1个小休(因为高中三个星期放一天假,所以每周六下午学校会抽出一个半小时让同学在外面买生活必需品,说白了就是放你一小会假期)因为军训的缘故,第一个小修在开学后的第二个月。M小姐跟新朋友一块,在小修结束后她们一块踏着点进的教室,M小姐看还有一两分钟就接着从教室再跑去厕所。

第二天M小姐被班主任叫去了办公室,M小姐在去之前一直在那猜,这可是上高中第一次扣分(是班里老师自己组织的,不是级部那种,级部逮着回家反省,在班里,纪律组长记名,班主任就只会找你问一下为什么你会扣分)但M小姐真不知道怎么扣的分,班主任说了她一顿,从扣分再扯到成绩,M小姐一天的好心情都坏了,M小姐从办公室哪里出来之后,就问同桌,星期六那天的纪律组长是谁,同桌说是L先生。因为刚开学M小姐不知道L先生是谁,同桌说L先生每周246那几天管纪律。

到了第四天(周二)由于过了两天M小姐特别迷糊,几乎都忘了这件事——看看到底谁是L先生,敢记她的名。到了第一节晚自习,上地理课,老师让自习,让纪律组长到讲台上看着点纪律,M小姐这才突然想起这件事,没想到这一眼竟让M小姐记在了心底里。L先生长得不得不说---很帅很养眼很耐看M小姐忍不住多看了L先生几眼,可能是M小姐的目光太过炽热,L先生的目光对上了M小姐的目光,M小姐仿佛像是干了什么坏事被别人发现后惊慌的回过头。

M小姐盯着书,真的是一个字也看不进去,她忍不住再次偷看L先生,L先生的侧脸被学校炽亮的打得发亮,目光正专注地看课本,M小姐仿佛看呆了,直到同桌戳了她一下,M小姐才惊恐回过神来,原来是老师来查教室。

老师走后,同桌问她刚刚在干什么呐,看的那么入神,M小姐就跟同桌说:“你有没有觉得L先生很帅”,同桌说:“L先生从入学的时候就被我们宿舍的女生议论,说他长得很帅之类的,咱班同学好多觉得L先生很帅的”“奥,那L先生有女朋友吗?”“好像没有,不知道唉。”……

往事并不苍老

文/徐芳

首先,铅笔并不苍老,身条亦如从前一般纤细(俺羡慕)。在收拾家里杂物时,惊喜地发现一个旧笔盒里,一支红黑竖条带橡皮头、金属箍圈的中华牌铅笔,在四十余年后,漆皮竟仍然能反射点点灯光。这一梦,仿佛时间都停止了。而如果我能减了年岁,成了那个苗条如铅笔的小姑娘,重回课堂,用冬天红肿并长满冻疮的小手,再握起铅笔,一定会像过去那样微笑着,可能会更喜欢更投入呢——那个小姑娘(昵称丫头,之后她的大学同学都还这么叫她)嘴角怎么会往上挑——她自己当然是最清楚不过了。

她和铅笔的关系也实在有黏性,记得学前期她的衣兜或裤兜里,就常常有个铅笔头,揣在那里,就像揣在怀里的另一个小爪子,硬硬的,痒痒的,或者在墙角画出一个个方块圆圈,或者在水泥地上画小鸡小鸭。再走到那个地方时,便双脚起跳,生怕踩着自己的作品。但终会发现,笔头真是受限于纸与其他,世界还真的很小,如同那时手脚觉得无处可伸。

小学三年级的同桌是全班最捣蛋的淘气包,除了上课时必须坐着,其余时间他不是跑,就是跳;不是爬窗、爬门,就是在地上打滚——滚玻璃球,滚铁圈,反正有多种多样的不让自己安静下来的玩法。他是换座位换到我的边上。是***向班主任提的要求,同桌是家里的独子——在那个年代很特别,所以具备了太多“独”的印记。

***常常来学校,在教师办公室听各位任课老师的训,因此她那种窘态毕露,早早地,已为大家所熟悉了。同桌的妈瞪起铜铃眼,有些忧愁地瞅着我的同桌;连连叹气,其猛烈的程度,几乎要让孱弱的身体支撑不住。那也是个瘦如铅笔的女人,急煎煎地来,急煎煎地去,其间特地从办公室追到教室里,就为了送我一支铅笔。

我接受它了,再将它引入顽童的生活,一撇与一捺之间,仿佛就产生了差错。他笑话我“笨、慢”,似乎准确,至少是没有理由叫他闭嘴的。擦了写,写了擦,我每每写字,简直可以说,这是必不可少的程序了,有时就因为某字写得有点歪斜而已。也可以说,方正已成了我要用铅笔和橡皮擦写下字的外壳了。

写到这时,想到一部喜剧电影《神通乡巴佬》,片中王宝强饰演一个叫“楚中天”的乡巴佬。楚中天在读书时,书写潦草,在试卷上写名字时,“楚”字分成了两截,被老师念成“林蛋大”,后来被同学们取了绰号“林蛋大”,直接导致了他的自卑心理……其实所谓“气吞山河”或“张牙舞爪”的字迹,很可能属于城乡顽童共有——谁也别期待会有什么“理想”学童,也除了你自己,可能就在未来某时反省中哦。

他写字,无所谓方正不方正。结构的错乱、位置的颠倒,倒可能是小儿童的一时顽劣之计。但可以更进一步说,对于根本不修改的字,其实也不存在一目了然这种状态——他想得出来而实在又难写下——就在他看来无边无界的地方,留下横七竖八的足迹(如某些动物)。我对他的帮助,也就是“仔细”二字,帮他检查修改,可使他和***少跑几次教师办公室。

他帮我削铅笔,这活儿干得真不赖。我刚伸手,他就把笔尖一头直戳过来,有一次竟扎到我的手,破了皮,留下一个印子。回家洗手时多打了一遍肥皂,我妈似有点心疼,在一旁小声嘀咕:这是铅笔,含铅,渗进血里可不好……惹得我那几日,得空就举个手,看那印子消了没有?

很多年后我才知道,铅笔里的并非铅芯,而是石墨芯,吃一节也不会变傻。傻的是,我那时把我妈借此发挥议论的话,告诉一起上学的另一个“独养女”,我正儿八经,一板一眼地说“我妈说”:“对三个女儿,我不是把关心和疼爱的一大份里,分出三份,给你们每人一份子;而是一对一,我有三份操心,哪一份都不比对独生子或独养女的少!”那娇女听了直咋舌,接着说:“我还羡慕你们家姐妹呢,多热闹!多亲密!不孤单!”

我的同桌们,你们还好吗

昨天和室友聊天,突然忆起了过去,忆起了以前和同桌们之间的故事。小学到初中,初中到高中,12年的学习生活,不仅有自己成长的足迹,也包含了与同学和朋友的回忆,特别是我的同桌们。12年,我换过好多同桌,现在想起来,真得留下了很多美好的回忆。

我能记起的第一个同桌,是个头很大的小男生。既然是记忆里的第一个,那就讲讲他的故事吧!上学时每天都是打打闹闹,挺开心的,就像哥们儿一样。还记得当时选班干,我的支持率很低,但是我的同桌还是选了我,而且一直在为我加油打气,让我感觉没那么丢人,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还有一件事让我印象更深刻,上课时,打闹间我不小心扇了他一巴掌,真是失手啊,现在想起来我都忍不住会笑出来。那一巴掌真得很响,我真得很抱歉,但是他没有生气,下课时还开玩笑,我真得很感谢他。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也许他已经不记得我了,似乎我也已经忘了他的摸样,但是童年的记忆一直都会存在我的脑海里。如果有一天我再见到他,我想问问他:“王大脑袋,你还记得我吗?我是西瓜太郎啊!”(咦,好像言情小说看多了,好酸)虽然再见面也未必会认出对方,但我还是真心的希望同桌的他可以过得很好!

这只是我众多同桌中的一个,特别一点就是我能记起的第一个。其实每个同桌我都记得,同样也记得和他们在一起度过的快乐时光。虽然有的已经好多年没见过面了,但是那些快乐的故事还在。现在想起来,在12年的学习生活里,与同桌们的回忆真是占了很大一部分。与同桌们的回忆真得很多,也很快乐!我的同桌们,你们还记得我吗?你们过得好吗?也许有的已经工作,有的还在求学,有的已经入婚姻的殿堂了吧!无论你们身在何方,无论你们是否还记得我,我都会在世界的一个角落,衷心的祝福你们平安,幸福,快乐!

我的同桌“豆芽菜”

文/王世佳

你是我从未遗忘的美丽,我的同桌——“豆芽菜”。

记得我们初识的那个春天,你像是一抹阳光,挤进了我封闭已久的世界里。你身材娇小,却有着一个极为不相宜的大脑袋,活像根豆芽菜。你总是用一根黄色的橡皮圈勉强扎住那几根少得可怜的“挂面”。你的眼睛却是出乎意料的大,几乎占据了脸的五分之一,鼻子啦嘴巴啦眉毛啦就可怜地挤在那所剩无多的脸上。你也曾调侃过说,自己的长相可以总结为四个字“惨不忍睹”。也是,乍一看那硕大的脑袋颇有几分难民的味道,于是,我总称你为“豆芽菜”。

每每听到我这样叫你,你似乎总是不大乐意,背起双手,装出一副旧时私塾先生的模样,眉毛一挑,将嘴巴撇向一边,从鼻腔里幽幽挤出一声“哼”,继而慢悠悠地说道:“你这是赤裸裸的嫉妒,嫉妒我脑容量比你大比你聪明!”

你确实比我聪明,每一次大大小小的考试,名字总是排在榜首,你几乎是一个不败的神话。你总是会抢走我的卷子,花上一晚的时间,将我做错的题附纸认真订正一遍,又洋洋洒洒写上一篇小作文似的分析。看着我极为感动的样子,却不忘再加上一句:“阿蒙,你要好好学!”“臭‘豆芽菜’,哪里跑!”那时,追着闹着的我们一定没发现,那一树明黄的迎春花正举着一树的希望,穿过漫漫严冬,叩开了春的窗户。

其实,“豆芽菜”你一定不知道,那时你只要回头看看,就能发现我眼中的点点泪光。真得,“豆芽菜”,你是我最佩服的一个人了。在你的帮助下,我的名次一点点靠近你,直到最后紧紧连在一起。

那段紧张的非常时期,你和我一起惆怅过“无语长江东流水,惯看秋月春风”,你和我一起希冀过那梦想的彼岸花开,你和我一起坚定着决心背水一战,只争朝夕……

终于,小升初考试如约而至,不必问就知道竞赛获过不少奖的你必定是能考上的。时间如同一盘老唱片吱吱呀呀地向前播放,分班考试的结果出来了,大红的榜单迎风飘扬,那潇洒灿烂的样子如你,只是观榜的人群中再也不见你的身影。

没有人知道你去了哪里。那段没有你的日子,那段没有阳光的日子,陪我走的只有自己的影子罢了。时光匆匆,流逝不返,只存下梦一般虚无的背影。你说过,祈愿岁月流逝而人无憾。只是,“豆芽菜”,我好希望这无憾的时光有你为伴,再看你长发如那日的榜单迎风飘扬。

最近才学到一个成语“吴下阿蒙”,恍然间才明白你为什么总叫我“阿蒙”。不是像你所说的带有亲昵的意思,你是在暗暗笑我学识尚浅。可是,“豆芽菜”,你知道吗?我多希望在转角的那条街,你突然跑出来,拍一拍我的肩膀,再像原来那样,背过手去,摇头晃脑地说:“卿今者才略,非复吴下阿蒙。”末了,最好再伸出两根手指在我眼前晃一晃,悠悠地说:“阿蒙,你要好好学!”

一间小学堂,春风十里花飘香;不求夕阳无限好,但愿在最美的时光,携友共度。

躁动的心

无法安睡,等待的哪怕是上线后的一个简单回复!

那天和他聊到很晚,接近三点。后来是真的累了,才下线,关电脑睡觉……

怎么表达内心的不安分呢!那晚聊到高中时代发生的一些事情,他说第一次见到我是在考场上,我还接过他的答案,印象中貌似发生过!

我们开始不是一个班,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心情都不好,然后和同桌一起找乐子,我们物色学校的帅哥,想能否交个朋友!同桌胆子大些,看中了隔壁班的物理课代表就主动出击了,而那时我对他动心了,可身为女生因为矜持,却迟迟不敢向他表白!每天早操时就会寻找他的身影……很长一段时间都是那样!但后来我和我现在的老公交往了,可没多久我们分班了,阴差阳错我分到他所在的班级!那时因为已经有了男朋友所以在班上很少和男生讲话!和他更是一句话也没有讲过……

以为曾经的心动会深深的埋在心里烂掉,但毕业后我们却在扣扣上不冷不热的联系着,他那天告诉我,是我发短信给他我的扣扣号的,他当时也奇怪呢!因为我们没有讲过话,再进一步的关系也就是同学而已!因为事情过去四年了我也不知道我们怎么联系上的……

他给我讲了很多以前读书时的事情,有一次上英语课他和我同桌换了位置坐在我旁边结果让英语老师赶回去了,他觉得特糗!印象中是有那么一次!我问他是我同桌要求换的吧!他说一个巴掌拍不响……

他说那个时候觉得我超冷漠,长的蛮好看的,挺有意思的小女生!

会有想和我认识的冲动但还是没有主动搭讪……当我告诉他,曾经有一段时间看上他的时候!貌似我们都再后悔,曾经错过!

原来以前两个人都是关注过对方的,因为都没有主动而导致那个时候都没讲过一句话!

毕业一年后他去了深圳,我也继续和我老公交往着……去年我结婚了,他如今还在深圳!

他说若我们当时就算交往现在应该也分了。也许是的,但我为什么还是心神不定呢?尤其是知道他也关注过我!

一个是因为矜持,一个是因为觉得冷漠……毕业一年后他去了深圳,我也继续和我老公交往着……去年我结婚了,他如今还在深圳!

他说若我们当时就算交往现在应该也分了。也许是的,但我为什么还是心神不定呢?尤其是知道他也关注过我!

一个是因为矜持,一个是因为觉得冷漠……

那些年

文/阿秋小亨

以前说起西北风第一反应就是冬天,高中地理灌输的定式思维,那次和华哥去济南,喝着阿水大杯茶,突然开了句玩笑说喝西北风,我脑海一闪:如果开个冷饮店,就叫“西北风”,这样想着都觉得好有意境——大学舍友几个相约逛街,来一句“走,喝西北风去”,路人斜眼一瞥“脑子没事吧”,好惬意。相较阿秋小亨,我更喜欢酷酷的西北风,这便当作笔名吧。

开始讲我那些年的故事。

终于鼓起勇气跟他表白,说不清真实意图是什么,希望他回复我同样的感受吗,可我明明有男朋友啊。不说出来总觉得是块心病,怎么说也是这么多年的暗恋呢,唉,豁出去了!

记得是大三时候吧,随意地躺在床上翻着新换的智能手机有聊没聊地聊着天,突然眼前一亮看到他上线,假装不经意地打声招呼“你在啊”,然后就聊起来,只记得我告诉他“我有一个暗恋了好多年的人,你猜是谁?”他也假装不懂“我认识那人吗”,我深吸一口气“就是你啊”,说完这句话,我莫名地不安起来,既是心中大石落地的放松,又是怀着莫名期望的紧张,把手机捂在胸口,可明明白白知道这紧张地毫无希望,从小到大我们俩的交集并不多。

1996年,我六岁,育红班第一天,忘了为什么爸妈都没有去送我,我和邻家小伙伴倩倩抱着自己的小板凳就出发了,记得我还背一个红色小皮包,是姑姑给买的,当时不知道什么是fashion,只觉得小皮包给了我许多勇气。学校离家很近,步行五分钟,我们到时老师正在讲些什么,屋子里坐满了小朋友,倩倩妈妈帮她找到唯一的空座坐下来,剩我一个人在走廊里孤零零地等待着,只有小板凳陪着我,这成了我学生生涯的第一个难以磨灭的印记。老师把我安排挤在两个小朋友中间,虽然不情愿,但也没其他办法,就这样,我坐到了他旁边。育红班一年,这是我关于他唯一的记忆:阳光从窗户透进来,老师在讲着我听不懂的知识,我们就这样不情愿地紧挨着坐着。

1997-2002年,小学五年,我们两年多同桌,两年多却只有寥寥无几的记忆:桌子中间画条分水岭,谁过线就立即赶回去,好像眼睛只盯着那条线其他什么都不重要,仿佛发现同桌过线比吃块糖还要值得庆祝,争争吵吵过家家般过了两年多。三年级时调换座位,老师让另一个女生苏同学和我俩一桌,我毫不犹豫地让她到中间,还冲他做了个鬼脸,窃喜“终于能离他远点了”。后来又一次调座位,理所当然般把边上的我调到隔壁桌,他和苏同学成了同桌,我有种被抛弃的感觉,好几次鼓起勇气想找老师声明“本来我和他是同桌的,苏同学是后来的啊,应该把她调走才对呢”,这句话反反复复在脑海里回荡,可终究因自己的胆小没有说出口。我曾想,如果当时没有这样选择,我们现在是不是会有不同的结局。后两年多时间里关于他有几个记忆的片段,苏同学有一次作文写“我的同桌”,讲到有次他站起来回答问题时苏同学把他凳子抽走害他摔了个狗吃屎,我一边郁闷地吃着醋一边怀疑她作文内容的真实性“我从来没见过他摔倒”;小孩子时都很调皮,课间时候玩闹他不小心打翻了我的文具盒,我说我要告诉老师,刚说完正巧上课铃响了,他双手合十作哀求状,用唇语说“求求你不要告诉老师啊”,我固执地转过头就出卖了他,他毫无悬念挨了老师一顿训斥,我窃喜,可一转头看到他耷拉着脑袋,我立即就后悔了,恨自己为什么不放他一马;班里初级竞赛考试,我获得一个名额到其他乡里继续参加竞赛,生平第一次出远门坐汽车,人多好挤,他正巧站在我前面,看着他的背影心里一阵莫名的欣喜,喜从何来不晓得;小学毕业的时候,不知他是胖了还是生病,脸圆圆鼓鼓的,想过问问他怎么了,可害羞地终于什么也没有说过,他圆圆的脸留在了毕业照片上。

2002-2005年,初中三年,我在镇上,他在隔壁镇上。经历不知,只是从认识的同学中假装不经意地打听他的消息,只知道很认真努力学习,仅此而已。我二舅家和他家是邻居,小时候我经常去二舅家找表哥表姐玩耍,好像曾和他一起打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两家关系不再友好,我再也没在二舅家见过他。有时候我会在二舅家院子里故意大声说话,总感觉他能听到,知道了是我自然就会露面,我就能看到他,并没有成功过。

2005-2008/2009年,我高中三年,他高中四年,我们在同一所高中,却不同校区,一直持续到高二。在高中第一年里,记忆中没有他的影子,到后来第三次分班后,我文科15班、他文科24班,在同一座楼上。有次回家坐同一辆汽车,下车后他拎着一大包行李,我主动帮他一起抬着爬了个坡,一路无话,岔路口时他接过行李一拐一拐地往他家方向去,我本想和他一块的,可又作罢;有次模拟考试,班级混搭,我和他都被分到19班教室,我在靠墙倒数第二排,他在右边第二排,等待发试卷的空隙我都看他的背影,还是莫名的欣喜,喜又从何来,不晓得;同班同学中有个女生卢同学,偶然得知她竟曾有半年和他同桌,我装作若无其事地打听他的情况,可听到的都是卢同学口中的琐事,自此不再问;有次去学校餐厅打饭,看到他在忙活着帮忙盛菜,我第一次意识到他不再是我记忆里那个脸圆鼓鼓的小男孩,而是成长为可以为家庭分担责任的大男生了;有一次在楼梯间遇到,身边同学一哄而过,我故意说话提高分贝,可我们并没有多停留一秒,像陌生人一样走过;高考后收拾东西回家,他说他把书全卖了,我当时特羡慕他的洒脱,我的书得都留着,万一考的不好还可以接着学习用。那年夏天出成绩后不久他去了我家,当时爸妈去地里干活我自己在家做饭,他进门后我俩就远远地坐着聊天,他问我了解自考吗,说他不确定是复课还是念自考,我当时连自考是什么都不知道,根本给不了他任何建议。结果我去上了大学,他回高中复课,***妈代他去我家借书,我找书时特意多翻看了几遍,想留一些我的痕迹让他想起我,结果也是没有结果了。

现在,看到他空间里的动态我往往都会赞一下,有时他也会秀恩爱,他女朋友很漂亮。

祝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