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系统运行维护方案
倚栏轩整理的供暖系统运行维护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供暖系统运行维护方案 篇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冬季电热煤供应预警、协调和保障工作,确保全市冬季电热煤供应,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黑龙江省冬季电煤供应保障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哈尔滨市供热面积在700万平方米以上(含700万平方米)的电热企业冬季电热煤供应保障工作。供热面积在700万平方米以下电热企业由所在区县(市)政府负责。
各区县(市)政府应参照本应急预案制定本辖区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重大情况及时向市冬季电热煤供应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全市各有关责任单位在冬季电热煤供应保障工作中,必须遵循“协调一致、反应迅速、供热优先、保障有力”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确保冬季全市电热企业的用煤需求。
3、组织机构及责任
3.1应急组织体系
成立哈尔滨市冬季电热煤供应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铁路运力协调组、公路运输保障组、供热保障组、煤炭市场监察组5个工作推进组。
3.2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
3.2.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执行副组长:市工信委主任
成员: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住房局、市安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公安交管局、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以及各区县(市)政府有关负责人。
3.2.2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主任:市工信委主任
副主任:市工信委分管副主任
成员: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派的联络员
3.3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3.3.1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冬季电热煤供应保障工作要求,协调解决全市冬季电热煤供应保障的主要问题,对冬季电热煤供应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并向省政府报告。
3.3.2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区县(市)政府:切实承担本辖区保供热、保民生的主体责任,全力做好冬季电热煤供应保障工作。加大协调落实力度,加强与省内产煤地区及蒙东产煤地区的沟通衔接,支持企业足量采购、运输冬季电热煤和扩大储煤场地建设。会同市住房局等部门做好本辖区供热保障工作,重大情况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市工信委:负责向省工信委汇报沟通冬季电热煤供应保障情况,协调省工信委、哈铁路局解决我市重点电热企业煤炭运输的铁路运力问题。加强对全市重点电热企业用煤、存煤和铁路运力情况的监测,及时掌握供需状况。紧急情况下请示省工信委下发调度令,确保我市电热企业和居民的供热需求。
市住房局:负责对哈物业供热集团和重点供热企业用煤、存煤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加强供热质量监管,确保达到供热标准。协助各区政府解决供热企业供热问题。
市安监局:负责监测煤炭生产情况,督促辖区内煤矿企业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按照330个工作日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煤炭生产。加强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煤炭道路运输应急组织,加强公路路面维护,提高公路运输保障能力,确保冬季电热煤运输畅通,并协助电热企业做好公路运力组织工作。
市公安交管局:负责维护公路交通秩序,紧急状态下建立冬季电热煤运输绿色通道,维持冬季电热煤公路运输秩序。
市发改委:协调省物价部门必要时出台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有效维护煤炭市场价格稳定。
市国资委:监督检查所属出资国有电热企业供热情况并纳入年终考核范围。
市城管局:负责城市路面清冰雪工作,保障冬季电热煤运输道路顺畅安全。
市环保局:负责冬季供热期间电热煤对环境质量影响的监测。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流通领域煤炭质量的监管,维持煤炭市场经营秩序。加强煤炭市场价格监管,严查煤炭经营企业恶意囤积冬季电热煤、哄抬煤价等违法经营行为。规范煤炭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将不诚实守信企业列入诚信黑名单。
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负责加强电力供需预测,科学安排发电调度。按照政府、上级调度下发的发电计划,与电热企业协商,在确保电网安全和供热需求前提下,报请省电力公司及时调整发电机组出力,根据电网运行实际情况,适时减少或停止外送电量。
3.3.3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对我市各主要电热企业用煤情况进行监测;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协调解决冬季电热煤供应保障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协调、指导有关单位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对冬季电热煤供应问题进行督办协调。
3.3.4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5个工作组职责
(1)综合协调组:牵头单位为市工信委。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工作的牵头协调及日常监控工作,向省工信委报告重大事项。在Ⅰ、Ⅱ级应急响应时,组织调用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2家冬季电热煤应急储备中心的储备煤,缓解电热企业应急用煤需要。
(2)铁路运力协调组:牵头单位为市工信委。负责冬季电热煤铁路运输的协调服务工作。
(3)公路运输保障组:牵头单位为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管局、市城管局。负责煤炭公路运输保障工作,加强公路路面维护,保障冬季路面清洁安全,维护公路交通秩序,紧急状态下建立冬季电热煤运输绿色通道,加强冬季电热煤运输的交通安全检查,保障冬季电热煤公路运输秩序。重点确保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2家冬季电热煤应急储备企业到相关重点监控电热企业的道路畅通。
(4)供热保障组:牵头单位为市住房局、市国资委、市安监局。负责对全市重点供热企业用煤、存煤情况进行监测,加强对市级国有供热企业的考核和监管,确保达到供热标准。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管和指导协调,强化电热企业安全监管,确保电热企业安全生产运行。
(5)煤炭市场监察组:牵头单位为市市场监管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负责煤炭质量监管,严查恶意囤积、哄抬煤价等扰乱煤炭市场秩序行为,确保热电企业用煤质量和稳定供应。
4、应急等级
4.1Ⅲ级应急状态。全市重点监控电热企业冬季电热煤库存量高于7天(含7天)的警戒库存,低于15天(含15天)的合理库存。
4.2Ⅱ级应急状态。全市重点监控电热企业冬季电热煤库存量2天(含2天)至7天以下。
4.3Ⅰ级应急状态。全市重点监控电热企业冬季电热煤库存量2天以下。
5、全市重点监控电热企业名单
(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2)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
(4)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一热电厂
(5)国电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
(6)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
(7)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8)哈投集团哈尔滨太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9)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
(10)威立雅(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
(11)捷能热力电站有限公司
(12)黑龙江宏通热力有限公司
(13)黑龙江省鑫马热电集团呼兰有限公司
6、应急响应
市工信委负责启动和解除应急响应状态,对全市重点监控电热企业用煤、存煤情况实行按日监测。市住房局对全市供热企业用煤、存煤情况实行动态监测,掌握供热企业用煤需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日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送《哈尔滨市重点电热企业进、耗、存煤监控日动态表》及协调解决情况,据此作为日常协调和应急处置的依据。遇有重特大疑难问题时,由执行副组长(或委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并将有关情况报领导小组组长和省工信委。
6.1Ⅲ级应急响应
6.1.1进行巡视督查。市工信委派出巡视督查组,对电热企业存煤、用煤、运输等情况进行实地巡视,对各部门、各单位协调解决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应急响应工作落到实处。
6.1.2优先保障冬季电热煤运输。市工信委将重点监控电热企业存煤监测数据提供给省工信委和哈尔滨铁路局,哈尔滨铁路局按照省政府确定的运输原则,统筹安排运力,优先保障冬季电热煤运输。
6.1.3增加应急煤储备。选择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2家库容20万吨以上的企业作为全市冬季电热煤应急储备企业,市工信委负责帮助其优先协调煤源和运力,在Ⅰ级应急响应时,调用其存煤缓解应急用煤需要。
6.1.4测算当期保供热运行的最低煤耗组织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一热电厂、国电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等5户主力电热企业测算不同气温条件下保障供热底线的最低耗煤量,据此作为应急状态下煤炭统筹调剂、确保底线的依据。
6.1.5开展有针对性的协调工作。对个别存煤偏低、有可能威胁发电、供暖安全的重点监控企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帮助其落实煤源、协调运力,保证其用煤需求。
6.2Ⅱ级应急响应
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6.2.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一热电厂、国电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等5户主力电热企业实行“以热定电”,在不影响供热的前提下,适度调降发电负荷,减少日耗煤量。
6.2.2接到市重点监控电热企业求助申请后,市工信委组织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对电热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协调解决。对事权在市里的,由市工信委协调解决;对事权在省里的,由市工信委报请省工信委协调解决。
6.3Ⅰ级应急响应
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6.3.1由市工信委、市住房局会同所在区政府派驻工作人员,共同对重点监控电热企业实施驻厂督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及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及5个工作推进组立即开展相关工作。
6.3.2提升“以热定电”级别。采用保障供热底线的最低煤耗调度电厂运行,最大限度减少日耗煤量。
6.3.3就近调配保供煤源。调配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2家冬季电热煤应急储备企业的储备煤源,缓解电热企业应急用煤需要。
6.3.4请求省工信委给予支援。提请省工信委向哈尔滨铁路局下达调度令,科学调度出省煤炭量,逐步扩大限制煤炭出省量,增加蒙东煤落地量,转供哈尔滨市冬季电热煤应急。
供暖系统运行维护方案 篇2
为做好采暖季天然气供应工作,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建立应对天然气供应短缺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我市天然气安全、平稳供应,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保障目标
保障采暖季城市民生用气所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压非保民”的保障原则,统一指挥、协调运作、有序高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采暖季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因天然气气源供应不足或其他突发情况,出现紧急状态的应急保障协调工作。
(四)实施机构
西安市天然气保供指挥工作组(以下简称市保供工作组)。
(五)保供次序
按照《陕西省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的保供次序,将已配置气量分层配置给城燃企业和终端用户,无条件优先保障民生用气需求。保供次序如下:
1.居民炊事、生活热水、居民采暖、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学校、政府机关、职工食堂、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酒店、工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用气;
2.带有公共服务设施和采暖用热的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用户的安全负荷和载客汽车、环卫车等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运输车辆用气;
3.重点工业企业等断气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安全负荷用气;
4.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用气。
二、应急响应
(一)常态化措施
1.鼓励多能源供热。为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气,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按照中央和我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和“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供暖工作要求,结合采暖季天然气供需状况,暂停集中供热燃煤锅炉拆除工作,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的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可视情况继续使用。鼓励使用电、地热能、太阳能等多种能源供热,缓解天然气保障压力。
2.加强节约用气宣传。加强对全社会进行采暖季节约使用天然气的宣传工作,倡导全市天然气用户节约用气、错峰用气。对工业用户及商业用户积极宣传采暖季中央和我省、我市“压非保民”天然气保供政策,争取理解支持,确保减限措施执行到位。
(二)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天然气供需缺口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从低到高设定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共四个等级。
1.Ⅳ级响应
预警特征:蓝色预警(一般,天然气日供需缺口小于5%)。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商业用户酌情减、限、停气。具体停气名单由各城燃企业提出建议,报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2.Ⅲ级响应
预警特征:黄色预警(较重,天然气日供需缺口为5%—10%)。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商业用户酌情减、限、停气。对公服锅炉(指机关单位和一般办公楼供热锅炉)限、停气。对大型集中供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限气量不超过30%)。对小区采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或轮换供气。对10吨以上小区集中供暖锅炉采取错峰使用机制(17∶00—20∶00停用),具体停气名单和减限量由各城燃企业提出建议,报市保供工作组批准后实施,同时由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发改委报告情况。
3.Ⅱ级响应
预警特征:橙色预警(严重,天然气日供需缺口为10%—20%)。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商业用户酌情减、限、停气。对公服锅炉(指机关单位和一般办公楼供热锅炉)限、停气。对大型集中供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用气(限气量不超过50%)。对小区采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或轮换停气。对5吨以上小区集中供暖锅炉采取错峰使用机制(17∶00—20∶00停用)。具体停气名单和减限量由各燃气企业提出建议,报市保供工作组批准后实施,同时由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发改委报告情况,市委、市政府酌情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4.Ⅰ级响应
预警特征:红色预警(特别严重,天然气日供需缺口超过20%)。
处置措施:根据用户分布情况,结合管网现状,尽可能平均分配用气需求,全市主城区范围共划分为9个区块,在缺口超过20%时,9个区块进行轮换停气减限(分片区停气时,尽力保障对医院、养老院、幼儿园的供气)。缺口每增加5%,即增加一个区块轮换减限,直至达到供需相对平衡。轮换减限措施报市保供工作组批准后实施,同时由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发改委报告情况,市委、市政府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主城区以外区域由当地政府和城燃企业执行各自保供限供应急方案。极端情况下,由市保供工作组统一指挥调度。
(三)响应启动与实施
1.指令批准。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根据各城燃企业报送的.供需信息及启动应急预案建议,召集成员单位研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及相应预案级别的建议后,报市保供工作组审批。应急响应指令经市保供工作组组长审核签发后,由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第一时间分别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备。
2.指挥协调。预案启动建议获得批准后,由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根据应急等级发出相应指令,组织实施预案相应处置措施,并做好应急预案执行信息的发布工作。
3.指令传导。各成员单位接收到预警信息后,第一时间提出具体应急组织实施意见,待市保供工作组作出决定后,各成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应急响应指令下达后,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落实应急措施,加强值班,保持联络畅通,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4.工作开展。各成员单位按照响应级别对应的预案,组织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相应措施的执行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天然气应急供应保障工作。并及时向市保供工作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防止舆论对天然气保供问题进行炒作。
5.信息报送。应急响应启动后,各成员单位应于每日17时前将前一日16时至当日16时期间的应急工作日报(电子版、盖章纸质版)报送至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周末和节假日仍需报送)。各城燃企业每日按要求报送供气情况及采取的应急保供措施,情况紧急时随时报送。
6.响应终止。当天然气短缺或其他紧急情况得到缓解后,市保供工作组经研判做出停止应急响应或降低应急响应级别决定,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立即向各成员单位发出相应指令,明确结束响应或执行降低响应级别。
7.总结评估。各成员单位在每次应急响应工作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单位应急工作评估(内容包括领导检查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等),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
8.监督检查。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1.本预案在市保供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实施,各成员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凡无故拖延应急处理工作或不服从统一指挥者,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各城燃企业、集中供热企业应按照本预案的组织和调控原则,拟定本企业的处置响应预案,报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备案。
3.各有关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本预案和各级预案内容,明确各自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内容。
4.应急响应结束后,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改进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供暖系统运行维护方案 篇3
为确保2019年度我市集中供热热能分配合理、热效最大发挥、热温稳定提高,给广大居民创造一个温暖舒适的环境,根据省、吕梁市加强城镇供热工作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广大居民用户安全平稳用热、满足群众采暖需求为目标,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安全、平稳、优质、高效供热的要求,科学高效管理、加强应急处置、严格巡查监管、合理调度运行、严防供热故障,坚决杜绝大面积停暖事故发生,切实提高供热保障能力,推动供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总体目标
(一)2019年冬季,全市城区集中供热总面积为1460万平方米。任务分解如下:
1.山西楼东俊安煤气化有限公司矸石电厂:承担供热面积为140万平方米。具体负责城东支线供热,包括金晖装备、一家庄1#2#、新义华府、城市公馆、大孝堡、安居、文明村、西关、交通局、中阳楼、北关、尚家庄、北关清洁、尚家庄清洁、大孝堡清洁、城东村清洁、东关村清洁、俊安办公、崇义华府、城东1#2#、和华苑、市政公司和新天标共25个换热站的供热。
2.山西孝义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东义):承担供热面积为260万平方米。具体负责梧桐街支线的供热,包括梧桐新区1-9#、晋茂大厦、曹村、桥南、驿马、永泰2#3#、离柳1#2#3#、胜溪、封家峪1#2#、吉利花园、威乐、公租房、和平庄、理工大1#2#、下栅、铁匠巷、城东廉租房、东南压煤村庄和供电局仓库共32个换热站的供热。
3.山西和嘉能源有限公司(金岩):承担供热面积为410万平方米。具体负责迎宾路、新义街、胜溪街、湖滨路、敬德街支线的供热,包括赵家庄、义乌、城南廉租房、科教园区1#2#3#、偏城、大峰、樊家庄、八家庄、三中、园丁小区、张家庄、孝西车站、七小、黑坡沟、市果品、中转站、土地局、金岩、西关世纪广场、机电厂、天福广场、一小、三小1#2#、塑料厂1#2#、中心广场、棉织厂、新天地、地百纺、七二五、地副食、地木材、供销公司、地煤运、新地煤运、盛世豪庭、市煤运、申利花苑、窑上、道尔佳苑、绿城广场、永泰1#、
永兴苑、西关清洁2#、压煤1#2#3#、上庄、张家庄安置、702、湖滨路小学、上水苑、供电小区、青年路孝柳、华仙、嘉隆、十中、新义街办、三农、便民、信用社一网、博业一网、孝柳一网、中天、美特好、永安、天荣、人民医院、化纤厂、供电局、义都、佰得、旺座国际和供水公司共77个换热站的供热。
4.孝义市热力公司城东热源厂:承担供热面积为650万平方米。具体负责崇文大街、振兴街、建设街支线的供热,包括铝矿、东兴帝豪、陶瓷厂1#2#、贾家庄1-4#、检察院、崇文君悦、汾青酒厂、孝中1#2#、居义、二中、卧龙、居义酒店、广盛苑、沃尔玛1#2#、盛世名邸、七中、花城、城北廉租房、东兴、郑兴公园、鸿禧苑、留义、星际花园、安阳、二小、富丽康城、盛世风情、兴盛1#2#、吉泰、清华书苑、瑶圃1#2#、宝宏、名人佳苑、供气公司、东区、祥和苑、居义新村1#2#、名仕、晋华、城市之光、地税、辞凡沟、公司、新庄、新庄安置、孝柳新安、盛和佳苑、张家庄家俱城、春德、环保1#2#、集贤、晟龙1#2#4#、中和路小学、阳泉曲安置、府前一号、南辛安、面向塔、刘家堡、新庄西区清洁、西关清洁1#、新庄东区清洁、佰得、盐锅头、桃园堡清洁、苏家庄东区清洁、苏家庄西区清洁、宋家庄清洁、看守所、大地、工程处、鹏飞、四中、康乐苑、建西街小区、旧祥和苑、盛世兰亭、四七六、二环路中行、金州办公、鹏飞实业、地税局、供气办公、吉庆、紫玉山庄、烟草、公安、残联、金鼎名都、能源酒店、圣庭苑、检察院办公、长春、东方商务、党政楼、司马1#2#3#、南辛安1#2#3#、刘家堡、苏家营、中辛安、北辛安、仁智、青义和东庄共119个换热站的供热。
(二)2019年冬季,我市三大矿区独立燃气锅炉供热总面积为133万平方米。具体如下:
1.高阳矿供热管理中心:承担供热面积为40万平方米。具体负责高阳矿辖区及周边的供热;包括新区、68楼、木厂楼、鹏阳沟、旧区、医院和东大院共7个换热站的供热。
2.水峪矿供热管理中心:承担供热面积为51万平方米。具体负责水峪矿辖区及周边的供热;包括锅炉房、工村、旺家垣、公寓、高层、寺沟小学共6个换热站的供热。
3.柳湾矿供热管理中心:承担供热面积为42万平方米。具体负责柳湾矿辖区及周边的供热;包括柳湾1#2#3#4#、阳泉曲共5个换热站的供热。
(三)2019年冬季城区集中供热采暖期从2019年11月1日开始至2020年3月31日止。
(四)用户室内采暖温度参考标准为18℃±2℃。
三、阶段任务
(一)集中供热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10月25日前)
严格按照2019年11月1日零时供热的时间要求,市公用事业局、热力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各供热企业要细致、全面做好今冬集中供热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要结合以往供热经验和今年实际,充分考虑供热运行可能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认真完善保障措施,做到准备充分、保障有力。同时,要做好提前供热的准备工作,11月1日前如遇气温骤降、天气明显转冷等突发情况,做到随时提前供热。
1.如期高质量完成供热工程建设。对目前未完成的城区管网、换热站工程及既有建筑分户改造和新建建筑热计量表安装工程,要倒排工期,加快推进,严把质量,确保10月20日前全面完工。所有供热工程竣工后,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认真组织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确保供热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2.全面做好供热管网维护和节能技改。市热力公司要持续推进一次网全网平衡和二次网节能改造,全面推行“一户一表一平衡”分户控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手段,提倡使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新型合作模式,同步做好各项节能设备和技术推广应用,加强和改进城市供热管网系统,进一步降低单位平米用热能耗,改善末端和局部用热效果。热力公司必须在10月20日前完成年度计划表阀安装和系统升级工作,并进行运行调试,稳步实现智慧供热、节能环保、高效调控的供热发展规划,逐步建立城市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机制,着力提升城市供热服务能力。
3.全面排查检修供热设施设备。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厂必须在10月20日前对集中供热系统所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检修,特别要加强重点部位、重要设备的检修,对新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彻底消除;要对人员到岗、值班安排、通讯联络、运行记录、安全防火等工作进行再检查;对末端边缘用户要进行针对性的回访和检查;对新发展用户要积极落实分户工作。各小区(单位)要在10月20日前完成各自庭院管网供热系统冲洗、打压、防腐、保温,保证管网系统不漏热、不堵塞、不生锈、不失水,提高管网运行效率和供热质量。
4.加强供热前期岗前业务技能培训。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厂要及早调配技术力量充实岗位,配齐配足业务骨干和技术操作人员。要开展供热全员岗前技术、制度培训,加强对带班管理人员、重要岗位人员、新到岗人员的培训,严格进行培训考核,要求尽快熟练和掌握各项业务技能和规章制度,保证人员到位、技术到位、精力到位。
5.保障供热储煤稳定充足。各热源厂要认真做好煤炭储备工作,供热前要保证煤炭储备率达到80%以上,保障供热储煤低价、优质、充足。
6.提前做好供热调试运行。在完成设备检修的基础上,各热源厂要提前进行供热系统的联车调试,市热力公司要做好一次管网系统的注水、换热站的运行调试工作。10月25日后组织冷运行、调试,10月30日后开始升温,达到随时供热条件,保证10月31日下午6时前各热用户室内温度达标。
(二)集中供热运行阶段(2019年11月1日—2020年3月31日)
1.加强分阶段运行管理。2019年11月1日准时开始集中供热,并采取分阶段调节方式运行。
初寒期(2019年11月1日—2019年12月15日):市热力公司按规定抽测住户室温,保证住户室温合格率不低于98%。同时,根据天气变化调整总供回水温度,各热源厂采用低流量低温度的运行方式,在保证住户室温达标的基础上,注意节约能源,科学运行。初寒末期要落实后续燃煤储备,为确保严寒期供热提供保证。
严寒期(2019年12月16日—2020年2月25日):作为整个供热期的最关键阶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各热源厂要采用大流量高温度的运行方式,所有锅炉房连续供热,并随时调整运行状况。元旦、春节恰逢严寒期,各热源厂要保证用户室温比平时高出1-2℃,让广大居民温暖过节。
末寒期(2020年2月26日—2020年3月31日):各热源厂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注意安全运行,做好供热总结和收尾工作,为夏季设备大修作好准备。
2.加强供热应急物资储备和事故处置。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厂要进一步完善供热应急抢险预案。确保抢险器材、设备配备齐全,特别是重要设备、易损备品备件要做到一备一用。要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应急抢险维修人员要选择有经验、懂技术的熟练人员,保证人员充足,11月1日供暖启动时即进入应急备勤状态,供暖期间必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各热源厂要制定首站运行故障抢险应急预案,对出现的故障立即组织抢险,尽快恢复供热,并同时上报市供热工作领导组和市热力公司调度室,在电视台通告热用户。市热力公司要定期回访用户,做到有报必查,有访必回,切实解决居民供热效果不好问题。因市热力公司供热管网或设备发生故障,出现室内温度不达规定温度时,要及时向市热力公司报告(供热服务热线:7645222、7653222、7654222),市热力公司抢险维修队伍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小故障应在4小时内解决,大故障处理不得超过24小时,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全市通报。
3.加强值班值守。各相关单位和热源企业要严格制定供热期间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岗位职责制度、值班信息报告制度,始终保持联络畅通,严禁值班时间空岗、脱岗、离岗,确保供热问题能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各有关乡镇、街道值守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各供热单位、热源企业自供热系统上水日至停热停炉日,实行24小时值守。
四、费用结算
(一)热源费结算
市热力公司按楼东、东义、金岩、城东热源厂安装的热计量表计量数,每月底向各热源厂结付一次热源费。其中:对实行热电联供的楼东、东义热源厂,热源价格按每吉焦23元结算(政府热价补贴每吉焦13元,市热力公司支付热源价每吉焦10元);对专职集中供热的金岩、城东热源厂,热源价格按每吉焦25元结算(政府热价补贴每吉焦13元,市热力公司支付热源价每吉焦12元)。
(二)采暖费收缴
1.2019年度,我市城区用户采暖费价格按照《孝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孝义市城区供热价格的通知》(孝发改发〔2019〕110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按建筑面积计算,居民住宅每采暖期每平方米17元;机关团体用户每采暖期每平方米27元;商业经营性用户每采暖期每平方米31元。
2.2019年度,我市矿区燃气供热采暖费价格参照山西省介休市供热收费标准,执行统一的临时价格,即按照建筑面积计算,居民住宅每采暖期每平方米22.5元;机关团体用户每采暖期每平方米30元;商业经营性用户每采暖期每平方米32.5元。
3.采暖费用由各热用户单位(小区)在10月31日前,将本年度采暖期采暖费一次性全额交付市热力公司;申请不用热的用户,根据小区内网运行成本综合测算,需按照应缴采暖费30%的标准缴纳基础热费。由财政支付采暖费用的机关事业单位,市财政根据市热力公司与采暖单位核定的采暖面积,直接将采暖费支付热力公司,相关手续由市财政局与所涉单位办理。
4.市公用事业局、热力公司要认真做好采暖费收缴工作,确保应收尽收,对恶意欠缴采暖费行为要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对截留、挪用、侵占采暖费的单位或小区有关负责人,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各小区物业要严格执行市政府批准收费标准,坚决不准借采暖费名义,加价收费、搭收其他费用,更不得以收缴采暖费限制其他公共服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常态化开展价格稽查,对加价收费、搭车收费等不按规定收费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障冬季供热平稳运行,市政府成立2019年市冬季城市集中供热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公用事业局局长、热力公司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房产中心、公安城警大队、热力公司、供水公司、供电公司、供气公司等单位及各所涉驻市单位、各有关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和楼东、东义、金岩、城东热源厂负责人组成。领导组负责对全市2019年冬季供热工作进行统筹指挥、协调和决策,定期组织召开供热例会及现场办公,及时研究解决供热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检查各供热单位工作情况。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热力公司,负责统一调度、协调解决供热相关问题,并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热力公司总经理马红兵同志兼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冬季供热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安排、亲自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狠抓落实。特别是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企业要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供热、用户至上的理念,健全规章制度,详细制定阶段工作计划,完善供热运行、抢险方案,强化管理措施,细化目标任务,保障全市集中供热安全稳定。
(二)狠抓责任落实。市公用事业局要加强对供热单位的督促检查,积极协调帮助解决供热中的困难问题。市财政局要认真落实政府供热补助政策,保证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市房产中心要加强各小区物业机构的管理,协调做好小区及住户供热设施的检修管护和采暖费用收缴工作。各有关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化解供热矛盾,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各驻市国有企业、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建立完善本单位供热运行、抢险工作方案,积极配合供热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今冬供热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格运行管理。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企业要强化运行管理,进一步完善人员培训教育、需求预测分析、岗位职责、供热运行考核、值班信息报告等制度建设,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各热源厂应服从热力公司的调度指令,确保供热运行的安全稳定和质量标准。市热力公司要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巡查监管,保证供热管网系统运行稳定;严格实行供热日报制,每日12时前将前一天供热运行、储煤、发生事故、投诉等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市供电公司要加强与市热力公司的沟通联系,城区实施停电要提前两小时通知市热力公司。停电超过两小时,市热力公司要立即启动预备电源,保证正常供热,坚决杜绝大面积停供以及安全事故发生。
(四)强化供热稽查。各供热单位要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保证供热质量,以质量和服务赢得群众好评,形成宣传效应,营造良好工作环境。供热期间,市热力公司、城警大队、电视台等单位组成工作联合组,持续加大对用热违规行为的日常稽查力度和巡查频次,严厉打击用户窃水、窃热及偷接、转供等违章用热行为,坚决取缔打击热用户违法安装、使用管道循环泵、换热水箱、放水闸阀等扰乱供热秩序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确保供热安全、优质、高效。
供暖系统运行维护方案 篇4
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我校冬季取暖安全,根据本校实际,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应急工作成立冬季取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校长)
副组长:XXX(副主任)
成员:各班班主任、各科任教师
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负责工作的协调和反馈,成员负责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基本情况
取暖方式:锅炉房采用电子速热装置取暖,各室为暖气片供暖。取暖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午6:00至下午4:00取暖范围:全校幼儿园及小学的教室和专业室、功能室。
三、事故预防及报告程序
1.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每天对锅炉,各室内外等进行巡查,并记录在册,指定专人(我校为任桂林)整理记录定期上报,学校要将相关记录留档备查。
2.事故报告
锅炉房及室外、地下管道设备等有特别情况时,应立即向厂家应急人员报告,请专业人员前来处理,学校做好记录工作。
各室内暖气设备出现漏水、不热等故障时,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让学生做好紧急避险工作,以防发生烫伤、冻伤、感冒等事件
四、应急预案
当出现如停电或其他安全事故时,学校安全取暖领导小组转为安全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立刻拨打电话求助,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并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事件发生后,做好学生安抚工作,及时查请事件发生起因,做好事件的发展分析、预测,开展救援工作宣传,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师生减少或不受伤害。
五、工作措施
1.学校应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防烫、防触电等安全教育,让学生拿握安全预防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事故能力。
2.加强对相关安全预防知识的宣传,让师生们时刻注意安全。
3.加强安全课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
4.切实进行安全预警演练,提高师生预防自救自能力
六、厂家应急联系方式:
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