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安置方案
倚栏轩整理的搬迁安置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搬迁安置方案 篇1
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降低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结合我县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实际情况并根据省地质工程勘察院的意见,制定了《县20xx年度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实施方案》,现报告如下:
一、成立地质灾害避险应急搬迁安置工作小组
为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县成立了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敬东明为组长,国土资源局局长尼郎为副组长,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和科技局等为成员单位组成的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应急搬迁安置工作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陈渠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作要求
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搬迁户应以搬迁紧迫程度和较迫的村民为主,严格按照受地质灾害威胁情况分轻重缓急逐渐落实搬迁安置,遵循村民自愿搬迁的原则,逐户落实,必须严格按照批准后的年度实施方案进行,不弄虚作假,要实事求是,对违反规定进行搬迁的,不验收不给予经济补助和政策扶持,一切后果由自行组织实施方案的.单位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三、20xx年防灾避险搬迁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1、广泛宣传。通过广泛宣传地质灾害的形成原因和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让受灾害的群众明白此次避险搬迁安置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广泛的思想共识,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富得起”。
①洛须镇人民政府、虾扎镇人民政府、呷依乡人民政府、奔达乡人民政府、真达乡人民政府、温波乡人民政府、瓦须乡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一次乡镇、村干部和灾害区域村民参加动员大会,做好思想工作。
②洛须镇人民政府、虾扎镇人民政府、呷依乡人民政府、奔达乡人民政府、真达乡人民政府、温波乡人民政府、瓦须乡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再次排查,逐户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做好危险区域内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每户有一份明白卡。
③洛须镇人民政府、虾扎镇人民政府、呷依乡人民政府、真达乡人民政府、温波乡人民政府、瓦须乡人民政府根据本实施方案编制宣传资料,向需避险搬迁的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2、避险搬迁安置地点。我县洛须镇、虾扎镇、呷依乡、奔达乡满真寺、真达乡洞古村、麻达村、温波乡、瓦须乡四村结合当地情况,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纳入当地相关规划建设。
3、实施工作程序。拟避险搬迁户书面申请交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县国土资源局逐户审查合格后下达指标—各乡人民政府与搬迁户签订协议—各乡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县级相关部门会同乡人民政府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发放补助资金到搬迁户。
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考核工作
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作,纳入县政府对相关部门考核目标内容,今年安排84户的应急搬迁安置;应于20xx年10月30日前完成后报上级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五、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经费使用
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他用等现象,确保民生资金落到实处。
搬迁安置方案 篇2
1、搬迁企业原则上应全部安置企业职工。企业应与职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企业与职工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不成一致,或职工不愿随企业搬迁到新工作场所的,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在全市企业各项保险未实现市级统筹前,凡列入搬迁改造计划的企业,在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帐户可以继续保留,并可在新注册地再开立一个社会保险帐户。
以企业搬迁之日为基准日,搬迁前企业在册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其社会保险关系可继续留在原参保地,并继续享受原参保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搬迁后企业新招用的人员,可自主选择在企业原参保地参保或在搬迁后所在地参保,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在全市企业各项社会保险实现市级统筹后,企业搬迁后社会保险关系要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属地管理。
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是: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由用人单位提出的;
2、因为用人单位的违法或者违规行为,而导致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4、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依法进行重整的;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原因,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被裁减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5、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因合同约定的条件低于原劳动合同约定而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或者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企业搬迁员工安置问题上,很多时候都需要双方协商,往往在搬迁过程中,会发生经济纠纷。建议根据具体的法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在解决问题的时候,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最大限度的避免因为拆迁安置问题带来的经济损失与生活上的不愉快。在实际生活中,建议咨询专业的意见。
搬迁安置方案 篇3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州国土资源局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县所处的区域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形地貌复杂,地质构造复杂,岩性岩相变化大、稳定性差,斜坡岩体的风化、卸荷强烈,岩土体的工程地质性质较差,加之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区内大部分区域地质灾害处于易发区。地质灾害涉及全县16乡2镇,具有点多、面广、灾种齐全、规模大、爆发频率高和难以治理等特点。全县地质灾害覆盖率达县域面积的70%以上,受地质灾害直接威胁的群众达5700余户,31000多人。严峻的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已成为制约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
二、实施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治理与避让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按照“以人为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科学规划、统筹安排、节约用地、方便生产生活”的方针,着重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紧密结合起来,以乡(镇)为单位,实行属地管理,由乡(镇)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坚持“自力更生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地推进我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作,努力保障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三、项目实施的组织及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确保搬迁安置工程顺利实施,成立由分管县长为组长负总责,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具体抓落实,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的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二)具体保障措施
项目实施主要从政策保障、土地保障、资金保障及制度保障等方面落实。
1.政策保障。在生产发展上优先补助搬迁户,在建房贷款上实施优惠。在新农村建设、水电开发移民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支持,以尽快安置灾民。
2.土地保障。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土地转租、调换、退耕还林或根据就近搬迁原则将未承包土地及闲散地调整给搬迁安置户等多种形式。原宅基地,原则上要求复垦。
3.资金保障。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根据省项目补助资金大小,明确搬迁户补助标准和发放程序。
4.制度保障。明确各职能部门目标任务、工作职责等措施;由县国土资源局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各乡(镇)人民政府与搬迁户签订协议书,并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程进度安排
(一)搬迁对象的确定(20xx年6月至20xx年7月)
我县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需搬迁的农户数较多,避险搬迁安置为175户。根据《省藏族自治州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和《县避险搬迁规划修编(2012年~20xx年)》,由在规划内的农户向当地政府提出自愿搬迁申请,各乡(镇)通过对规模、稳定程度、发展趋势、危害性、危险性及农户受灾害点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对比,最后确定今年避险搬迁对象。搬迁农户必须与县国土资源局及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自愿搬迁申请书》、《地质灾害避险自愿搬迁协议书》。
(二)避险搬迁选址的落实(20xx年8月至20xx年9月)
根据《省藏族自治州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和《县避险搬迁规划修编(2012年~20xx年)》避险搬迁安置工程选址技术要求,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农户必须进行搬迁安置的新址选定,选址以安全为首要原则,避免再次受到地质灾害的影响和危害。结合“就近安置与发展相结合、土地开发整理及生态移民搬迁相结合”的原则和本地实际情况等几个方面内容。
(三)避险搬迁户动工阶段(20xx年9月至20xx年11月)
搬迁选址确定后,县国土资源局与乡(镇)、村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对新房建设的督促工作,同时对搬迁户所遇到的具体困难给予帮助和解决。
(四)验收阶段(20xx年12月)
搬迁安置户的新房屋验收,由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乡(镇)、村联合进行验收。验收采取“一看、二查、三听”方式进行。一是看搬迁户是否按《实施方案》搬迁完毕、安置房的取得方式(新建、购置旧房;安置房的间数、面积)、灾害区域内旧址房屋拆除情况(是否全部拆除旧房)。二是检查搬迁选址是否按《实施方案》要求选定,是否位于安全地段。三是了解搬迁户搬迁后的生产、生活是否适应等各方情况。
五、资金筹措及安排
(一)资金筹措
搬迁安置工作所需资金由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灾害防治减灾防灾专项资金解决。
(二)资金使用及安排
严格按省级下达的补助标准,项目经验收合格后,县国土资源局向县政府申请,经县财政拨付国土资源局后分别划拨至各乡(镇),由乡(镇)人民政府一次性支付给搬迁农户。
六、其他
涉及避险搬迁安置工作的各乡(镇)务必于20xx年8月15日前将《自愿搬迁申请书》、《避险搬迁协议书》和《县20xx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作目标责任书》报送至县国土资源局。
搬迁安置方案 篇4
办公楼搬迁时间紧而任务重,为了公司的全局利益,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员工能顺利地入住新办公楼,特制定以下搬迁方案。
一、 成立搬迁工作领导小组:
总协调: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与其指定的3名员工(请于会后将人员名单报综合部吕围生)
职 责:
1.组织公司搬迁的全面工作;
2.讨论制订公司搬迁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协调搬迁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4.领导小组成员要对各自部门的搬迁工作负责。
二、搬迁方式:分公司雇佣搬家公司进行搬运
三、 搬迁的具体工作:
1、准备工作:20xx年5月24日——5月27日
① 按照平面图对各部门新址进行分配;
② 确定搬迁的具体时间、成立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成员;
③ 组织小组成员到新址进行实际场地考察;
工作包括:参照平面图对新址的各部门工作点进行统一编号、家具摆设规划、粘贴标识、对新址进行场地、装修保护等;
④ 相关搬迁物件准备:记号笔、封口胶、纸箱、螺丝刀、锤子、钳子、裁纸刀、报纸、泡沫等;
2、搬迁实施:20xx年5月28日—— 5月30日
① 各部门搬迁工作需遵循“独立自主,以本部门搬迁为主”原则;
②具体搬迁工作:
首先,综合部为各部门发放搬迁包装所需纸箱、标签贴等打包工具;
其次,由搬迁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对搬迁物品进行打包,并贴上标有部门、姓名、物品名称等标签,同时做好对本部门物品的认领鉴定工作,特别是重要文件柜、凭证柜一定要做好认领工作,同时在认领物品、文件柜上贴上标有部门、序号的标签;无部门认领的物品由综合部统一组织搬运;
第三,在搬迁过程中,搬迁部门负责人需组织本部门人员全程跟踪,在装车、运车、卸车、新办公楼梯口以及办公楼内摆放等环节都需组织人员做好跟踪工作;
第四,员工个人物品建议由本人自行搬运到新办公大楼; 第五,各部门员工电脑,综合部安排统一除尘,并由各部门员工自行打包,综合部协调公司及员工私人车辆进行搬运,然后由技术部统一安装;
第六,搬迁部门将本部门所有物品搬运新办公楼后,要按照指定位置摆放,员工物品需摆放在指定办公位置(综合部已对各部门员工办公位置进行了标记),并对其办公物品和文件资料摆放整齐;
第七,公司领导办公室,由综合部分装、打包,对需要拆装的办公家具进行拆卸和保护性包装,确保相关物品在搬运过程中无损;
③ 搬迁顺序:
从旧楼切断网络、新楼开通网络时间考虑,安排技术部布线完毕网络开通后进行,技术部先搬,其他部门后搬。
搬迁顺序依次为:技术部、公司领导办公室、综合部、业务部、ATM部、市场部
四、 搬迁注意事项及要求:
1、 搬迁工作原则要求公司所有员工都参与,所有参与搬迁人员要准时到位、认真负责;
2、各部门提前处理不要的`物品,对一些重要文件资料要事先做好整理及归档,并交综合部统一保管。所有与公司有关的纸质、电子资料一律不允许丢弃,对于需要销毁的需做好登记,并交综合部统一销毁;
3、 搬迁完毕后,各部门的搬迁小组成员负责检查原办公室设施是否完好,是否有应搬而未搬的物品、淘汰桌、柜中是否清空等,关好门窗、水电,打扫好原办公室卫生,将原办公室钥匙交至综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