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忽然七日有感
倚栏轩整理的读忽然七日有感(精选4篇),供大家参考,大家一起看看吧。
读忽然七日有感 篇1
据说人死前的一秒会想起自己的一生。
但女主萨曼莎却在死前的一秒,想到的却仅仅是遗忘多年的一个童年玩伴的笑脸以及她的“瘟神”—朱丽叶。
说是“瘟神”倒也不准确。毕竟于萨曼莎而言,朱丽叶既没有伤害过她,与她也没有过多的交集。反而是萨曼莎为了迎合自己的好友,为了能在高中“社会”中生存,便向校园暴力的深渊一步一步往下坠入。于是乎,死亡之际,她在深渊中看到了朱丽叶的倒影。
太宰治在《斜阳》中疑问道,“有不属于坏蛋的人吗?”
自省,深思,极恐。自己一直以来幼稚且无知的行径暴露无遗,似乎被《忽然七日》的作者看个透,“我是善良的。”的幻想逐渐被击破,如同萨曼莎一般。
于她,起初的种种行为不过是朋友间的“玩笑”,但渐渐的,校园中每一个皆视朱丽叶为“怪胎”,迫使朱丽叶逐渐从一个开朗善良自信的女孩最终如他们的愿,变为了长发遮脸,走路驼背的怪物。自此,萨曼莎若是向朱丽叶伸以援助之手,反倒像个异类且做作。为了显示自己是个正常人,只能向朱丽叶恶语相加,并且主观地认为,不与怪物同行,自己才是“不属于坏蛋”,或者说,就根本没有思考过那些似乎是无意的行为是否属于暴力。事实上,这是施暴者的沉默。
学校中的每个人竟和萨曼莎的所想所说所做都如出一辙,于是,学校终于成了个弱者和善者的地狱;于是,当朱丽叶再也无力反抗上千个恶魔时,自杀成了她惟一的出路。这是被施暴的自我拯救。
最终,是朱丽叶的死亡敲醒了自私的施暴者的警钟,在深渊中呐喊着“与我无关!”确终究被校园暴力的深渊吞噬,迷失在精神奔溃中。在书中,萨曼莎被赋予了拯救朱丽叶的使命,以及拯救自己的使命,在最后一日中救了冲向马路的朱丽叶而葬身在了车祸中,只是,在这最后一次的车祸中,“她感受到了温暖。”
“又不属于坏蛋的人吗?”是否沉默就能离尘世而独立?就能不受污浊的沾染?答案是否定的,沉默同样是施暴者的所作所为。我想起了“当两方并非平等时,选择中立等同于时对弱小一方的暴行。”
读忽然七日有感 篇2
年少时候的张扬与轻狂。往往会成为生命中的错与伤。我们平凡却可贵的人生,错了不会重来。——劳伦·奥利弗
生日的时候,姐姐送给我美国作家劳伦·奥利弗的《忽然七日》,这是我第一次读外国的畅销小说。小说中讲述了一群高中女生的故事,她们非常漂亮,喜欢张扬,主人公萨曼莎·金斯顿也是这些拉风女生中的一个。但是在丘比特日的一个派对上却遭到一个神经质女生的谩骂,她们的.车在回家的归途中遭遇车祸,于是萨曼莎死了。不过,第二天她又离奇复活,之后的七天,都是重复着丘比特日。她死去,复生;又死去,又复生。于是她开始顿悟:过的事,已经不能改变,但是她可以去做自己所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
像《忽然七日》中一样,有很多事情是我们所左右不了的,但我们至少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安意如说,人生长路,目的地虽然不由得们选择,至少在哪路口,该往哪走,我们还是可以做出自己的判断。一切过去的事的确无可逆袭的打上了封印,在背景里,暗下去。生命中始终有逼近的东西不可跨越。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开始相信,在人的一生中,最大的财富是回忆。
萨曼莎在第四天复活的时候,终于认清了谁是真正爱自己的人,终于知道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友情。席慕容说,一生至少应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结果,不求曾经拥有,只求在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那些曾经以为念念不忘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过程里,被我们遗忘了。我们放下尊严,放下个性,放下固执,唯独放不下的却只有友情。似乎习惯了等待,单纯的以为等待就会到来但却在等待中错过了,其实等待本身就是一种错误。不管未来有多遥远,也不管在什么时候相逢,我们永远是朋友。
郭敬明说,如果我们都是孩子,就可以留在时光的原地。坐在一起,听那些永不老去的故事,一边慢慢皓首。但我们都已来到青春的门楣前,已不再是懵懂无知的孩童,而是意气风发的少年,时光也无法留在原地,我们只能踏着时光的旅程继续向前走。大仲马曾经说过,预见命运的人改变不了命运。就像萨曼莎无法改变丘比特日发生的那些过往一样。会过去的,就会过去的,我们的痛苦,我们的伤悲,我们的负罪,继续向前走。我们无法改变命运,但是我们也绝对不是命运的羔羊。生命如雨,看似美丽,但更多的时候你得忍受那些寒冷和潮湿,那些无那和寂寞,并以幻想晴天度日。
张晓风说,天地也无非是风雨中的一座驿亭,人生也无非是种种羁心绊意的事和情,能题诗在壁总是好的。所以,我们能够可以快快乐乐的活着总是不错的。生命的脆弱,你根本不知道我们是否还有明天。有很多事情我们都没有做,有很多人我们还不懂得珍惜。但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即使一切结束之后,它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
读忽然七日有感 篇3
年少时候的张扬与轻狂。往往会成为生命中的错与伤。我们平凡却可贵的人生,错了不会重来。——劳伦·奥利弗
生日的时候,姐姐送给我美国作家劳伦·奥利弗的《忽然七日》,这是我第一次读外国的畅销小说。小说中讲述了一群高中女生的故事,她们非常漂亮,喜欢张扬,主人公萨曼莎·金斯顿也是这些拉风女生中的一个。但是在丘比特日的一个派对上却遭到一个神经质女生的谩骂,她们的车在回家的归途中遭遇车祸,于是萨曼莎死了。不过,第二天她又离奇复活,之后的七天,都是重复着丘比特日。她死去,复生;又死去,又复生。于是她开始顿悟:过的事,已经不能改变,但是她可以去做自己所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
像《忽然七日》中一样,有很多事情是我们所左右不了的.,但我们至少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安意如说,人生长路,目的地虽然不由得们选择,至少在哪路口,该往哪走,我们还是可以做出自己的判断。一切过去的事的确无可逆袭的打上了封印,在背景里,暗下去。生命中始终有逼近的东西不可跨越。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开始相信,在人的一生中,最大的财富是回忆。
萨曼莎在第四天复活的时候,终于认清了谁是真正爱自己的人,终于知道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友情。席慕容说,一生至少应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结果,不求曾经拥有,只求在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那些曾经以为念念不忘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过程里,被我们遗忘了。我们放下尊严,放下个性,放下固执,唯独放不下的却只有友情。似乎习惯了等待,单纯的以为等待就会到来但却在等待中错过了,其实等待本身就是一种错误。不管未来有多遥远,也不管在什么时候相逢,我们永远是朋友。
郭敬明说,如果我们都是孩子,就可以留在时光的原地。坐在一起,听那些永不老去的故事,一边慢慢皓首。但我们都已来到青春的门楣前,已不再是懵懂无知的孩童,而是意气风发的少年,时光也无法留在原地,我们只能踏着时光的旅程继续向前走。大仲马曾经说过,预见命运的人改变不了命运。就像萨曼莎无法改变丘比特日发生的那些过往一样。会过去的,就会过去的,我们的痛苦,我们的伤悲,我们的负罪,继续向前走。我们无法改变命运,但是我们也绝对不是命运的羔羊。生命如雨,看似美丽,但更多的时候你得忍受那些寒冷和潮湿,那些无那和寂寞,并以幻想晴天度日。
张晓风说,天地也无非是风雨中的一座驿亭,人生也无非是种种羁心绊意的事和情,能题诗在壁总是好的。所以,我们能够可以快快乐乐的活着总是不错的。生命的脆弱,你根本不知道我们是否还有明天。有很多事情我们都没有做,有很多人我们还不懂得珍惜。但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即使一切结束之后,它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
读忽然七日有感 篇4
小说的讲述了一群高中女生的故事,她们漂亮、拉风、张扬,受到众多男生追捧,主人公就是这群女生中的一员。她们是学校里的明星,在丘比特日总能收到大把的玫瑰花,她们在大冬天里只穿小吊带加机车皮外套,虽然冷得要死但还是努力保持光鲜。当然,她们也受到了许多人的羡慕、妒忌、恨。就在丘比特日的夜里,这群女生参加了一个热闹的派对,在派对上,有一个被她们平时称为“神经脖的女生当着大家的面责骂了她们。之后这群姑娘们在回家途中出了车祸,主人公在这场车祸里丧生。神奇的是,当她睁开眼睛,丘比特日又重新开始了,于是她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她身边的.朋友都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只有她一个人在不断体验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同时,她也想让自己的死变得更有意义一些。
归纳起来,这七日是这么个逻辑: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得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开始反剩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于是虽然最终主人公还是死了,但与第一次死亡相比,最后一次终于让她明白了生活的真谛。在重生的过程中,主人公终于知道了曾经的自己是多么无知,她竭力想要挽回这一切,甚至在挽回的过程中,她还发现了自己年轻美好的爱,这是她此前一直忽略的。
小说结尾处的主人公,是带着欢乐和欣慰离开的。我也从一开始的旁观者角色,慢慢深入到她的内心,开始喜欢她、欣赏她、怀念她。小说中七日重生的经历让我们每个人重新审视生活中一个个平凡却重要的时刻,思考我们希望记住的事和希望人别人记住我们的事。虽然主人公死了,但那些时刻真实存在过,那些她为之付出努力的事,会永远留在她的家人、友人们的记忆中。
生命和脆弱,你根本不知道我们是否还有明天。有很多很多事情我们都没做,有很多人我们都还不懂得珍惜,有很多话我们还没有讲……有很多很多……。如果到死去的那一天我心怀着那么多遗憾离开,那么我会很不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