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文学散文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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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旋律的回忆
文/景子行
记得升入高中来到静宁县城,我和我表哥就在一起了,这一相处,就是三年。
说长也不长,三年,在来来回回的返校、学习、吃饭、回家中匆匆溜走。我们一起玩,一起做饭,一起听歌,一起上网…,多少个淡淡的时光,在我们的欢声笑语中悄然而逝。
今天早上是英语听力课,第一节没课,加之昨天一天的实验、自习都累,起得比往日晚。睁开朦胧的眼,模糊的意识中窗外的马路上传来声声旋律,我也不知此谓之何名。以前的日子,我们居于‘站院巷’某院两年,每天早上同一个时间都能听到从不远处的清真寺里传来的那首旋律…
往事如烟,时间太细,在不知不觉中从我们的指缝中溜走。多想念,我们在静宁的某个网吧听一首歌,或者玩一玩上海滩…
站在时光消逝前的地点,回忆在相聚与分离间盘旋。从去年来到沈地,委实孤单,可又有谁会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渐渐滴,身边的伴也多了。我知道,这仅是一个过程而已。
伸手翻开那些尘封的记忆,点击相册高三时的照片,其实,在一起的时光远不是这些照片所能记载的了的。那几年里,早上总是你叫醒我的,因为有依靠,我总是so lazy…
很多人,本打算在这个暑假中见见。可是忙碌的六月,却连这点时间都挤不出!窗外闹声依旧,繁华依旧。可我心与那繁华的距离,就如同此刻在这与你 天水的距离,千里之外……
一天的忙碌,有时连句问候都顾不得说。就在前周哪天,在学校篮球场里与一个不认识的孩子玩球,除了面貌外都近乎很像,一样的高一样的瘦,还有穿衣的风格…那天若不是手机没电真应该拍个。
Someday说不定我会选择去西部,那里有我很多的伙伴。听着那时共同听的歌,几番滋味别上心头,回忆总是太过遥远,无处寻找。我也不是只倦鸟,犹豫了一年,漂泊了一年,也徒然浪费了一年。正如一个同学所说的,生命支付不起太多的遗憾。我知道我们是很棒的,在这几年里,我们都为自己的人生努力,多年后,笑谈辉煌。
对很多人,一路帮过我的,带给我快乐的,还有对那些淡不去的回忆,我的思念成了镶在天空中的星,夜深人静时陪我守望到天明。
葱油饼里藏着时光的脚
文/苗君甫
晚上下班,女儿说要吃葱油饼,赶紧手忙脚乱地做给她吃,按照印象中母亲做的步骤,和面、切葱丝、擀饼、烙饼……我依葫芦画瓢做了葱油饼,却怎么也做不出母亲的味道。
果然,女儿尝了一口,撅着小嘴说:"跟外婆做得差远了,一点儿也不好吃。"女儿的话,让我的思绪一下子回到多年前。
那时候,母亲还很年轻,她每天变着花样给我们做好吃的,面食在她手里,根本不像是吃的,倒像是艺术品。母亲很用心,对吃食很讲究,绿色的青菜要配白色的瓷盘,酱红的猪脚要配翠绿的荷叶盘,仅摆盘就让我们食欲大增。每天餐桌上吃什么和食材摆成什么样子,是家人最温暖的话题,也是我们最热切的期待。
母亲最拿手的便是葱油饼,母亲做的葱油饼软硬适中,外焦里嫩,起很多层,每一层都薄如蝉翼,都可以单独揭开。闻一下,清香扑鼻来;咬一口,筋道有嚼劲;吃一口,唇齿已留香。小时候的我,最喜欢把葱油饼一层层揭开,蒙在眼上,眯着眼抬头看天,阳光透过葱油饼照过来,在眼皮上幻化成花开的形状。虽然经常被母亲呵斥:"是让你吃的,不是让你玩的!"但我还是乐此不疲,因为有光照过来,就像有希望在眼前蹦蹦跳跳地荡漾。
此去经年,母亲老了,她不再风风火火、不再有闲情逸致,尤其是一场大病之后,她的手拿一点儿东西都很吃力,吃饭也是将就着吃,做葱油饼的次数更少了。偶尔女儿撒娇说想吃外婆做的葱油饼,母亲才会去厨房做一次。葱丝已经切不了太细、饼已经擀不了软硬适中、拿擀面杖的手也已经不如从前有力。
虽然女儿还是夸张地赞叹外婆的手艺高超,做的葱油饼比街上卖的都好吃,但只有我知道,这已经不是从前葱油饼的味道,母亲也已经不是年轻时的母亲了。
我不知道时光是怎么逝去的,就像我不知道我的母亲是什么时候开始衰老的,她渐渐老成需要我照顾的模样,她渐渐老成撑不起家的模样,渐渐老成做不出年轻时做的葱油饼的模样。我只知道我需要尽最大努力呵护她,帮她洗头、帮她穿衣、帮她做葱油饼,帮她拦住藏在时光里的那双脚,让她老得慢一点、再慢一点。
夜空中的幻影
文/贺兰红云
坐在环形体育场梯田似的看台座位上,置身于二千多名感情激荡的观众中间,我观赏着一场明星云集的流行音乐演唱会。
正是流火七月的晚上九点钟,空气燠热,没有风。体育场的上空,背衬着低低的灰黑色穹庐,一团庞大的乌云静默无息地堆积着。而夜色中的舞台,灯光翻滚闪射,和着音乐的强劲节奏,变幻着炫目的铿锵色彩。演员们且歌且舞,灯光在他们身上摇晃,忽而又照在他们身后,映出他们浮光中朦胧的剪影。
半是刻意,半是真心,观众在歌声中忘我地昂扬着,尽情尽意地宣泄着被唤醒的激情。他们附和着歌手,如同醉酒的人一般认真又执着地大声唱着,同时挥摆着手中的荧光棒。点点的荧光摇动,把看台变成了一条星子摇曳的长河。
拄着下巴,臂肘支在膝盖上,望着眼下的这场当代群众盛会,我心绪索然,竟然有些倦意。也许是年纪大了,我思忖,这亢奋的人群,这闪射摇滚的灯光,这割伤着夜之柔和肌肤的锐利音乐,这即起即灭的片刻激情,眼前这一切环抱着我的,与我有什么相干呢?
有风拂过面颊,带来了凉爽和潮湿的味道。一时不见,天空中的乌云竟格外浓厚了,几乎遮蔽住半个天空。
在乌云下面,在这夜的微明中,一道粗壮的黑影倾斜向上直插半空。那是拉着体育场构架的一根结实的钢臂。
那高高的黑影在夜空中突兀地立着,看上去十分怪异。让我恍然觉得,他好似哈姆雷特的亡父的魂灵在午夜临现。这想象将我周身抓紧,我竟有些颤栗了,一股莫名的激情把泪水也催涌出来。啊,那人格伟岸的高贵时代!那话语响亮的伟大时代!
以一种超然的悲悯姿态,那黑影竟向我开口说话了。他的声音如此低郁,听起来仿佛发自大地的深腹。
"凡事皆虚空……"他如是说道:"人啊,你不知自己今日之所是,也不知自己明日之将是。逝去的日子都成空虚,而明日又何异于今日!推动你生活的,不过是虚妄的幻想!你所寄望的远方,只是蜃楼与海市。睡去时,你渴望醒来后会有新的赐予,可你得到的只是镜中的苍颜白发。"
这亡魂是那样无言地伫立着,姿态中透出人生的全部悲哀。这悲哀慢慢地爬到我的身上,爬到我的脸上,象一层石膏似的把我裹住。
一阵夹着湿土气息的大风从天空吹下来,直吹进我的衣襟里去。幻影蓦然隐去了。眼前的演出现场依然亢奋热烈。
回想起他沉落下去的话语,我自语道:
"你空虚的说教者,我了解你尤如我了解自己。常常地,我几乎被你说服,但我以为,你还不了解空虚。空虚作为空虚,岂不也意味着孕育?最静默的云中,常常酝酿着最猛烈的霹雳的暴风。最深广的空虚中,也有稀微的梦想萌动与摇曳。那是生命的种子,是照进心灵的一缕光线,牵引着人成长与生成。人啊,你注定要自己娩出自己,你的灵魂正在前方的道路上等待你的到来".
风猛烈起来,一阵紧似一阵。天空中,在乌云的肌肉间痉挛着紫色的电光。接着,沉闷的雷声从浓云的内里隆隆地升起,又如雪崩般坍塌而下,声音渐消似有若无时,却突兀地一声炸开,向外爆响,整个天空似乎都要碎裂了。
如果生命无望于丰满与光明,啊,上天!那就请把黑色的激情赐给我!把切齿的冷眼与冷心赐给我!充实我灵魂以愤恨与嫉仇!让我攥紧拳头走过黑夜,走过孤寂,走过这卑污营营的时代!
大雨就要来了。这暗夜的穹苍,酝酿着,就要澎湃一场神话般瑰丽壮阔的演出!
偶识杏花
文/枫林主人
这个周末,孩子要到学校补课,于是,我还得早起。到底过了春分节气,昼长夜短,六点的时候,天色已然大亮。"今儿吃什么?"我明明知道早饭的平淡无奇,但还是用了新鲜的口气,讨好似的问。告曰:"随便。"说实话,我听了有点懊恼,如此模糊的回答实在不足以安慰一个大早上起来,悉心造饭的人。"烧饼馄饨茶鸡蛋。"我一面说着,像是自言自语,一面从蛙群似的闹铃声中幡然奋起。这情境里仿佛该有一句:"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但现在,我估计面前的这个孩子,已经听腻了。
惯常的日子,就是这般循规蹈矩,朴实无华得像个老妇人,令人没奈何。好在二月之末,风物初动,看在眼里的东西渐然活泼起来,与往常的荒寒相比,终有别样了。我两个出了家门,踩行在晨光掩映的巷子里,整个身子都是轻的,扬着的,全新的一般。走起路来,大有起伏窜动之感,有一种咚咚呛呛的兴味。孩子,自然是全新的,于我来说,每年此时,也该近乎于翻新的罢。
送完了他,一人觉得无趣,想了想,还是到对面的园子走走。
早春的风,依然是凉,沿着干净的甬路来到湖边,抱臂临水之时,更觉清寒之气冽冽扑面。对岸的长椅上,端坐一个老者,正断断续续的引吹着他的洞箫,借着这面水,向我飘递过来一缕清健的诗意。绕湖而生的柳,枝挑柔丝,垂垂而下,入到风里时,随意地摆。虽然这姿态,尚不能算做袅娜,远远看去,还朦胧在一团轻烟似的淡绿间盈盈瘦瘦,但它们已是勾起些春的意思来了。
花繁蝶乱,穿莺掠燕的流丽,我自然喜欢,可是像这几天草木待发时的好处,我亦是知道,也越发的更从心里惜着。一尺一寸看春的来,一枝一树看花的开,一直到飞絮蒙蒙的春深,仿佛是在层层地剥着嫩青的笋衣,那是一种含着甜意的折磨,一种带着婉约的解恨。
转过湖水,正要沿路回去,蓦然有一团亮白的颜色晃进了眼帘,原来是两三树开得正好的杏花,这在我是绝然难料的情景,满园寂寂如此,怎会想到竟有仙子般的花树,先行而至了呢。我择了旁路,慌张又欣喜的走过去。眼前的它们,果然是初苞胭红,盛花如雪,沿干顺枝的流动着一骨朵一骨朵的粉粉白白,这令人想起珐琅彩的清瓷,在群青的底子上,缠缠连连的画着一两枝妖娆的玉瓣红蕾,煞是好看。"裁剪冰绡,轻叠数重,淡着胭脂匀注。"心里面吧嗒一下,就顿然佩服起这位徽宗皇帝了。
走走望望的出了园子,身上似乎还带着那几树杏花的淡香,让人的心情也轻快起来。在门口看见了卖小吃的,不禁又胃口大开,于是,顺手要了两个椒盐味儿的吊炉火烧。只是这东西,样子不甚好看,尖头尖尾的,拎在手里,像一双黄缎子面儿的绣花鞋。
故乡狗
文/徐文伟
稻田里的水稻姿势挺优美,水塘清亮亮的,牛狗有韵味地叫着,乡亲们的声音土言土语……但我的日子不想在此沉积,我的人生不愿绑架于家乡。那年,一个朦胧的春晨,在父母两双不舍眼睛的抚摸下,我离别家乡。妻子走时有些兴奋,儿子打着哈欠还没睡醒。树叶、草上的露珠含情地看着我们,我们在草地上走,露珠忘情地把潮湿送到我们的鞋帮上,与我们一路前行。这露珠的眼睛,与父母的眼睛有些相似。
这一出走,便是十余年光阴转眼而逝。中途虽趁着节日的节奏,或亲人温馨的节拍,我也小聚于乡村老家,但与故乡匆匆做交流,又急急忙道别。故乡就在不声不响中新老更替着,一些熟悉的人被无情的时光打发得永远地闭上了眼睛,而陌生的小人儿从娘胎里不失时机地钻出来看世界了。几岁的小孩远远地躲着看我,有胆大者笑问"客从何处来".两条小狗看到不速之客的我经过,一条汪汪汪地边叫着边跑走,另一条连看都不看我一眼就走开了,而邻居那条上了年纪的老黑狗看到我摇头摆尾,像是欢迎我这个"故乡狗"的光临。小时候在作文中形容"非常多"时打过的比喻"多如牛毛",而如今那"牛"已是石沉大海。也总算懂得什么叫泥牛入海了。
一次次的回乡,见得多的是老人和小孩,青壮劳力难得一见。还不到七十岁的父亲几年前走了,因为走得匆匆,因为我的疏忽,我竟然忽视了父亲那双渴盼的眼睛。
没错,常回家看看,歌词颇动人,旋律也优美。然而,我似乎忘记了家乡,毫不客气地成了一条拽不住家乡尾巴的流浪狗,这条狗的眼睛,故乡人看着熟悉,我有时也觉生分。我想用一双饱含泪花的眼睛,不知能否直抵故乡的心田,拥入故乡的怀中。我有时怀疑,我的眼睛是否近视,有点看不清家乡的方向了。而家乡永远是清醒地驻守一方,那么亲切,那么自然,不嫌贫爱富,不招摇撞骗。
刘醒龙说过,无论你多么伟大,回到家乡你永远都是孙子。而无论你多么卑微,家乡仍是你永远的根,你永远的港湾。我在想,有一天,故乡的新生代又茁壮了,他们迫切地离开故乡的天空,故乡会不会成为一座没有多少人烟的空城?一些地方不早就上演了几个人的村庄了?妻子像是明白我的意思,等我俩退休了,就回家乡去,栽栽花草,种种蔬菜,养养鱼儿,其乐无穷着呢。好多年前我带走了故乡的三双眼睛,不知那个叫儿子的小子,将来还会与我们一样想起故乡,年老时也带上他的一家子,继续填补家乡的元素?
故乡的眼睛看着我,我有时不敢看故乡。我明白,一个人的根就是故乡,一个人的心应不忘故乡的情。根与心的交叠便是"故乡狗"的家当。就在早晨回城的路上,我惊异地发现一头老黄牛在安静地嚼着时光里的青草,几颗露珠不慎"嗒吧嗒吧"地滚落于地,也有余下的露珠侥幸成了老黄牛的精美酒水,那嫩嫩的青草正好成了老牛最好的下酒菜。你看它的眼睛是醉了,一睁一闭着,睁时明亮得如同两颗巨大的露珠,闭时却像一个正咀嚼的思想者。我看到那个叫川柏的老农走过来,他手里没有驱赶牛的鞭子,也没有我儿时的牧笛,他静静地欣赏老牛吃草的姿态,并没有急着赶它回去的意思。我忽然觉得,没读过多少书的老川柏,就是几千年前的老孔孟,他用无言诠释着"取物顺时,合乎礼义"的自然法则。即使赶牛走时,老农孔子或孟子也是用眼睛轻抚了它一下,"走吧。"老牛便应声着,走。看着他们一前一后慢慢悠悠地往回走,与时光轻快地打着招呼。我心生羡慕,却又不得不往故乡的相反方向走,我不过是一条在城市缝隙里讨生活的"故乡狗",已不再是天地里那一头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牛犊了。
记得英年早逝的美国作家托马斯·沃尔夫在他的讲演录《一部小说的故事》里,就故乡的话题作过一段极为精彩的阐述:"我已经发现,认识自己故乡的办法是离开它,寻找到故乡的办法,是到自己心中……到一个异乡去找它。"这里面的奥秘与玄机,看来我是难以弄明白了。纵使我是那条在外打拼的流浪狗,那条生长于家乡而后改名的"故乡狗".
同学聚会
文/邵火焰
这是高中毕业十年后第一次同学聚会,倡议和发起者是郑小亮。
接到通知的同学都异常兴奋,都想看看昔日的同窗,今朝是什么样子,过得怎么样。
肖琴的心情也不平静,她是同学们公认的班花。当时,很多同学都在追求肖琴,而郑小亮是追得最起劲的一个,可是肖琴嫌郑小亮是乡下来的孩子,几乎从来没有给过他好脸色,很多时候还当着其他同学的面奚落他,叫他是"癞蛤蟆",那意思很明显,说郑小亮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郑小亮并不气馁,依然苦苦追求她,但直至毕业分离,肖琴也没正眼瞧他一下。高考郑小亮落榜了,肖琴也落榜了。
肖琴高中毕业后到一家工厂打工,四年后嫁给了一位中学教师。过着平平淡淡、波澜不惊的日子。
谁也没想到,郑小亮现在是一家公司的老总了,身价过千万。肖琴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上午十点,肖琴准时到达指定酒店。很多同学都来了。每进来一个同学,无论是考上大学的还是落榜的,大家都极其兴奋地围上去释放着十二分的热情。
最后出场的是郑小亮。当西装革履的郑小亮走进大厅时,大厅里响起了热烈的掌声。肖琴不眨眼地盯着郑小亮……
接下来是丰盛的酒宴。郑小亮走下席向每一个同学敬酒。当敬到肖琴时,同学们起哄了,要他俩喝一个交杯酒。他们当初都知道郑小亮追求过肖琴的事,想借此机会调侃调侃他俩。恰好此时有个女人进来,郑小亮向大家介绍说:"这是我老婆梅倩。"
大家一看梅倩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一点也不漂亮。待梅倩与郑小亮说了几句话离开后,又有同学开玩笑说:"如果用我们的班花肖琴换梅倩你愿意吗?"
肖琴也瞪大眼睛竖起耳朵等待着郑小亮的回答。
郑小亮收住了笑,毫不犹豫地回答:"不干!"
"为什么?"同学们几乎异口同声地问。
郑小亮说:"先说说我高中毕业后的情况吧。被肖琴拒绝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沉浸在痛苦中。后来我只身一人闯荡深圳,在我最无助最痛苦的时候,遇上了梅倩,是她的爱支撑着我一路走了下来……不错,我家的梅倩远远没有肖琴漂亮,但我爱她。你们问我为什么不换,其实原因很简单:肖琴在我最纯真的时候,给了我最痛苦的回忆;梅倩在我最痛苦的时候,给了我最纯真的爱。"
酒桌上静了下来,同学们对着郑小亮默默举起了酒杯……
肖琴的眼里有亮晶晶的东西溢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