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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乡村的文章

2023/08/15好文章

倚栏轩精选6篇有关乡村的文章供大家阅读与参考,如果大家喜欢有关乡村的文章(精选6篇),记得收藏与分享哦。

苏皖乡村行

文/陶承良

周末,朋友驾车带我去金牛湖观光,金牛湖大部分在江苏省境内,湖尾在安徽省。我们的车行驶在205省道上,雨后的道路干净,在我们的眼前伸向远方,道旁是葱茏的景观树以及无边的绿。我们穿行在绿色世界里,舒畅、快乐!

车行大约四十分钟车程,我们就到了江苏省金牛湖景区了。远山挺拔,碧波粼粼,我们的车沿着湖滨大道轻驰,一会儿,就到达了景区大门前,那金牛在下午的阳光下,灵动闪亮,力拔山兮气飞扬。

以前,我们已经游览了金牛湖景区,此次结伴旅行观赏对象是苏皖乡村。我们把车停在景区大门旁。

下车向南远眺,金牛湖地铁站就矗立在我们眼前,轻轨线路架设在205省道中间绿化带上空,向南蜿蜒而去。那托举轻轨路基的柱子大约有十米高,敦实有力,头上开了两个杈,整体造型就像汉字"丫".我佩服工程设计师的匠心,更敬佩普通劳动者的许多日日夜夜的辛劳、奉献,是他们的无数汗水塑造成了这一雄伟的建筑。我们进入了地铁站,熟悉了买票、检票、上车的流程,为下次乘坐轻轨做了知识的储备。我的孩子上次去厦门旅行,就是从金牛湖站坐地铁到达南京禄口机场的。

车窗外,那民居如画,白墙黑瓦的乡村别墅,前后左右成队成行,绿树掩映。到了一处荷塘边,塘里满是荷叶荷花,那粉红的荷花,有的高高擎起,独自舞蹈,有的偎依在碧荷之间,红晕在脸颊,低眉含羞涩。我请朋友停下车,我想亲近她们,和她们交个朋友,表达我的喜爱和敬佩。我拍了几张照片,很满意。塘边有一女孩,坐在那儿买莲蓬,我对她打趣说:"偷莲蓬了。"她回首莞尔,友好淳朴。秧苗碧绿,小楼设计新颖,大马路宽阔,你瞧:那边两个中年人已经吃过晚饭出来散步了。

我们家乡和江苏六合相连,过去,我们坐车去南京,车过六合,柏油马路就宽阔了,路中央有精致的绿化带,路旁有两层讲究的陪伴国道向前延伸的护栏,国道两侧远一些的地方,再远一些的地方,是那鳞次栉比的小楼,看了它们,人就感到愉快。我们家那时住的房子还是土墙瓦盖的,家乡的路还是土路,下雨天,就不能外去和朋友们尽情玩耍了,出行就有困难了,泥巴会弄脏了鞋,泥泞的路要等几天才有路影。以前,我常对家人说,我爹要是把家搬到南京去,那我们现在的生活多好呀。

我们车到了天长市王店社区了,街道水泥路开阔、干净,街道两旁都是两层小楼,赏心悦目。二十年前,我来过这个地方,那时街道坑凹不平,街旁的房子大都是砖木结构的人之头瓦房。车到我市新街镇,我看到了一幅动人的画卷:水泥路从新街镇延伸开来,一直通往天汊公路,路两旁种的都是花,那种花一朵一朵开着,高高擎着,在绿叶的顶上歌唱,有的是黄的,有的是紫的,有的是红的,有的是白的,稠密,情意绵绵,微笑,快乐坦荡,一路伴着我们前行!

远处高楼亲近着云朵,它提醒我们,快要到家了。在和朋友的多次同游中,数这一次苏皖乡村行给我的感受最深,它告诉我:家乡如画,祖国正走在富强、民主的大道上!

留守乡村的爷爷

文/蒋曼

孩子的爷爷在乡下,八十多岁了,嗓门洪亮,身体硬朗,还能参加各种劳动。他似乎从未有退休打算,每天都很忙碌,忙着照顾他的鸡、鸭、蔬菜和庄稼。

前不久,接他到城里住过几天,可他老是记挂着乡下:菜该灌肥,该撒点草木灰,寄养在邻居家的看门狗还是天天回来睡,水沟要刨刨,不然树苗的根要烂了,母鸡们都下蛋在山上,便宜了黄鼠狼。在他的土地上,有太多需要他的物和事,从未有被生活丢弃的感觉。

从爷爷身上,我看到这样一个老人,面目黝黑,衣衫褴褛,在与土地朝夕相处的日子里,大自然慷慨地把尊严和自豪传给他,二十四节气镌刻进他的血脉,知道什么时候劳作,什么时候休息。

平常日子,他会仔细地安排家里地里的活计。菜长出来了,鸡长大了,就在它们之间编一道竹篱笆;赶集时,买点不常见的菜苗,种出来,看着都感觉稀奇。天燥地旱,他不着急:"没啥,油菜今年长得好,天干油分足。"如有阴雨,他也会安慰家里人:"稻子灌浆的时候,雨水多,不空壳。"某年洪水来犯,他也如此淡定:"这土肥沃啊,明年又种嘛。"数十年与土地亲密相守,其经验足够让自己从容不迫。

乡村老人对死亡有一种独特豁达,生死本是自然轮回,荣衰不只是庄稼和草木。爷爷能在一岁一枯荣的山野田间洞悉生命秘密。在乡村,死亡从来不是禁忌,到了高龄岁数,他们会早早地选好墓地,准备好寿木,放在堂屋里,每年会亲自刷一遍漆,红色的或者黑色的,平时用来储存需要干燥的粮食,最后,存放自己。

孩子的爷爷喜欢种树。老公考上大学,他高兴地在村里小学种下一排香樟树,现在还都郁郁葱葱,生长在已被废弃的小学校里。我们结婚时,他建议我们种一棵树,然而在水泥森林的城里,连人都难以安顿,我们在哪里可以种下属于自己的树呢?

有了小孙女,爷爷说:"我在乡下给孙女种了棵香樟树,以后她大了,树也大了。"爷爷说不来动听的话,小孙女却记住了爷爷的礼物。这个城市出生的孩子,从此与遥远的乡村老家有了心灵相通的所在:一棵树,一棵和她一起成长的树。

有一次,我们回老家时,女儿终于见到了这世界上属于她的树。爷爷领着孙女,骄傲地走在自家的土地上,满怀一个勤劳庄稼人的自豪感,大声地告诉孙女:"这地是我的,也是你的,小池塘是你的,大公鸡是你的,坡上的柏树全是你的,那只叫团团的狗也是你的……"

不由地凝神驻足,聆听又感动,我们给了孩子生命,留守乡村的爷爷则给了她广袤而丰盈的故乡,豁然开朗,哀而不伤。

乡村的雾

文/疏泽民

走进村庄,很容易邂逅一场大雾。

雾,是从地下悄悄冒出来的。日落西山,暮色渐浓,空气中弥漫着一层淡淡的薄烟。经过一夜的酝酿,到了第二天清晨,薄烟便浓缩成凝重厚实的大雾,几步之遥的灌木模糊成一团黑影,三丈之外的树林、村舍、山峦消失殆尽,徒留下一片空蒙。

雾,吞噬了田野,吞噬了村庄,吞噬了光亮,也吞噬了声音。在雾中穿行,往往多了一股豪气。放慢脚步,仔细观察,不难发现,眼前的雾,都是由一颗颗晶莹而细碎的小水滴组成。微尘般的水滴在低空悬浮,伸手一抓,就能抓出一大把,攥在手心,潮润润的。雾粒粘在眼睫上、发梢上、树叶上、草尖上,串起了一粒粒晶莹剔透的珍珠,不由心生喜欢,喜欢得不忍用手去摸,生怕一伸手便打碎了雾滴晶莹的睡梦。抬起头,放眼望去,四周都是白蒙蒙的帷幔,而自己仿佛成了一颗小行星,在浩瀚而沉寂的宇宙中漂泊。别看那些帷幔稠得密不透风,但是,无论你走到哪里,它都会主动让道;待你走过,又悄悄围拢,缝合,不留一丝缝隙。这时你会觉得自己有一股神奇的魔力,无论浓雾垒成的铁壁铜墙多么坚固,你都可以自由穿越,畅行无阻,一股豪气油然而生。

最有意思的,是日出之后的雾。这时的雾,渐渐消散,但又不是全散,散与未散之间,就有了几分诗意。乡下的雾十分低调,总是贴着地面匍匐,沿着地面袅袅翻腾。那些树木、村舍、山岗,一半埋在雾里,一半直指苍穹,在朝阳的映射下,幻化成海市蜃楼。有时候,大山的半腰处会悬起一条环状雾带,远看犹如系着洁白而蓬松的围脖。爬上半山腰,一头扎进雾带里,你会发现,身边缥缈着的,是丝丝缕缕、若有若无的飞絮,伸手一扯,似乎就能扯出一串,甚至,还可以揣进口袋里带走。

乡下的雾是水做的。水库、水塘、河湾、溪涧、沟渠,凡是有水的地方,差不多都能看到雾,它们迈着轻盈的步伐,在水面上闲庭漫步,蹁跹起舞。水做的雾,在阳光的照射下升腾上天,就成了洁白的云;天上的白云,一旦下凡,就成了水灵灵的雾。乡下的雾总有一种朦胧美,正如国学大师季羡林所言:"雾能把一切东西:美的、丑的、可爱的、不可爱的,都给罩上一层或厚或薄的轻纱,让清楚的东西模糊起来,从而带来了另一种美,一种在光天化日之下看不到的美,一种朦胧的美,一种模糊的美。"乡下的雾轻盈,摇曳,富有灵气,却又谦逊内敛,润物无声,一如敦厚淳朴的父老乡亲。

雾是乡村的亲戚,隔三差五,就给村庄披一层洁白的纱巾,这让住在城里的我有些羡慕和嫉妒。在城里,很难见到这样富有灵气的雾。其实城里也有"雾",准确地说,那不是雾,而是霾。霾知道自己不讨人喜欢,就扮成雾的样子,朦朦胧胧的一片混沌,犹如隔着磨砂玻璃,滤去了许多鲜活的色彩,就连太阳,在它的过滤下,也变得苍白,毫无血色,没精打采,一如城里那些亚健康状态的芸芸众生。行走在喧嚣纷扰的都市,天天被刺鼻呛人的霾裹挟,我感觉自己成了一尾脱水的鱼,心里憋屈得难受。

城里的霾,是死亡的魔鬼。而乡下的雾,才是鲜活的精灵。我喜欢村庄的雾,如果有空,我会去乡下走走,扯几片雾带回家。

乡村五月

文/谭利梅

春已去,夏来临。四月的芳菲渐行渐远,五月,踩着轻盈的舞步款款而来。最美人间五月天,而乡村的五月格外妩媚。

五月的乡村绿意缭绕。那些在春天抽出新芽的树木,褪去稚嫩的鹅黄,却又未至成熟的墨绿,正是恰到好处的青翠欲滴。绿色的竹林,绿色的柳树,绿色的樟树,绿色的草地,绿色的银杏……层层叠叠,郁郁葱葱,到处都沉浸在青翠的绿色中,连空气中也似乎荡漾着浓浓的绿意。片片绿叶,在春日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激动人心的光芒。

五月的乡村鸟语呢喃。听!屋檐下,树叶间,灌木丛,还有远处的山峦,云雀,燕子,布谷,这些乡间的精灵们,时而独奏,时而合鸣,你方唱罢我登场,"叽叽!喳喳!""布谷—布谷—"在风中应和着,婉转灵动的叫声清绝于耳,如珠子一样圆润,滴溜溜地在花间、树间滑动,给静谧的乡村带来无限的生机。

五月的乡村花影蹁跹。谁说人间四月芳菲尽,我道五月花事依旧浓。桃李和油菜的纷纷扬扬已散场,属于五月花朵的舞台耀眼夺目。绯红的杜鹃,金黄的茼蒿,洁白的金银花,最迷人的莫过于野蔷薇,"满架蔷薇一院香",粉白粉红的色彩,满眼妖娆,它们摇曳着,张扬着,如泼辣的村姑,向你投来热辣辣的目光。

五月的乡村充满希望。走在乡村的五月里,到处洋溢着劳动的气息。"农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田间地头,有农人忙活的身影,他们弯着腰,弓着背,挥动着锄头,辛勤地劳作,稻田里,农人们赤着脚丫在插秧。眨眼工夫,原本是白花花的水田便是一片葱绿。油菜荚子等待着收割,玉米已开始旺盛地生长,桃桃李树绿叶满枝,结满了青豆一样大小的果子。五月的乡村,充满了活力也播撒着希望。

五月的阳光最温馨,五月的微风最撩人,这阳光不像春天时那般柔弱,也没有盛夏的炎热,一切都刚刚好。这清风吹开了满世界的生机盎然,带来了泥土的清香和各种花的芬芳,如诗如画,如醉如痴,风情万种,我爱这迷人的乡村五月!

乡村的夜

文/余君才

有一种说不清的理由,我对乡村的夜有着特别复杂的情感。

乡村的夜,静谧、安详。我喜欢静坐在夜里,四周一片黑暗,只剩下黑暗中的眼睛,看流萤在夜空闪烁,也夹杂着些许风声,蟋蟀弹奏着温柔的曲子。那是在很多年之后,我再次回到乡村时,最乐此不疲的事情。独自一人坐在乡村的夜里,静静地想一些事情,想自己的出生和来处,想这些年走过的路、经历的事,或者什么也不想,只听这夜的留声,听风吹草低的叹息,以及这静夜里一切沉睡,或者苏醒着的事物。我渐渐淹没于乡村的夜,成为这个乡村夜晚的一部分。

多少次了,在城市的路灯下,街灯闪烁,我独自行走,汽车呼啸而过,但有那么一刻,我以为自己是走在乡村的夜里,闪烁的街灯是夜里的流萤,柏油马路恍若乡村土路,我想我一定是精神有些恍惚了,我以为我还是那个行走在乡村黑夜里的十二岁的少年。

我想那时是十二岁吧,或者更小,我提着煤油灯,独自一人走在乡村的夜里。我要到二里外的堰口村找赤脚医生谭医生,因为妈妈病了,病得很厉害。四周黑魆魆的,山脊顺着土路延伸而去,似怪兽般令人生怕。走在土路上,风从耳边吹过,呼呼作响,真害怕哪里会突然蹿出一只鬼来,似聊斋里的狐仙,让人心惊胆战。我一手护着油灯,不让风给吹灭,但这冬天的风冷飕飕的,似刀片般刮过脸颊,另一只手紧握着拳头,掐灭这心里的胆怯。到堰口村的路,要翻过一座山,经过几道田埂,走过一片树林,年少的我走在路上,被黑夜席卷,落入黑夜无边的静谧中。

只有一个信念在催促着我,妈妈病了,我要去找医生给妈妈看病。这是一个怎样的念头啊,一个不满十二岁的孩子,在这暗夜里,要鼓足多大的勇气才可以抵抗这无边的黑暗和恐惧。在田埂上行走的时候,几次差点掉进冬水田里,灯好几次被风吹灭,我得重新用火柴将灯点燃,在灯熄灭的那一刻,我冒出了一身冷汗,被黑夜吞噬。我将煤油灯重新点燃,继续前行,所有的恐惧都抛诸脑后,我只剩下一个念头了:妈妈病了,我要找医生给妈妈看病。我仿佛变了一个人一般,我不是十二岁,我长成了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

敲响谭医生的门时,已经是深夜了,谭医生去给村里的人看病了,还没有回来。我坐在谭医生的家门口等谭医生。直到谭医生回来,一颗悬在心里的石头才落到地上。跟谭医生说明了来意,便和谭医生往我家赶。如果说去的路上充满着胆战心惊,那么回来的路上,又充满着急切与担忧。不管怎样,终究是请来了谭医生。他给妈妈开了一些药,打了止痛剂,妈妈的病情才得到了缓解。那时候,在黑夜里,妈妈显得多么孱弱,妈妈用她粗糙的手抚摸着我的头,什么也没有说,或者又说了什么。而我,看着妈妈疼痛,眼泪簌簌地流了下来。时间已经过去很多年了,我似乎已经忘记了。我只记得那个乡村的夜,黑魆魆的,我是那个在黑夜里行走的少年。

于是,从那时起,我再也不怕黑夜了。

夜晚从四面八方赶来,将村子包围,将万事万物淹没,我以为只不过是大地穿上了一件黑色的睡袍。后来再大一些,便会和儿时的伙伴们去另一个村看乡村电影,拿着火把,在乡村的黑夜行走,同样是冬天的夜晚,这一次,却显得那么趣味悠远。再后来,要到镇上去读中学了,要坐那一辆早班车,得早早地起床,天还没有亮,妈妈送我到车站,在黑夜里,妈妈挥挥手,送我远行。

而今的我,在城市生活,仍然保持着对黑夜偏执的热爱。

我喜欢在静夜里,读一本书,读托尔斯泰、读沈从文,我将那些细密而温暖的感受都付诸文字,将那些黑夜都写进了我生命的诗行。沈从文说,我读一本小书同时又读一本大书,我想,作为一个写作者,在黑夜里,我所领悟到的,尽被收入这本书里,那里有我的童年,有我年少的记忆,每一份记忆里,都有妈妈的疼痛与幸福。是啊,黑夜无时无刻不在编织着我生命的纹路,为了生活,我得早出晚归,黑夜也是我生命的依止。

但更多的时候,我喜欢呆在乡村,在乡村的夜里,我感觉我才是真正的我。乡村的夜,让我找到自己,让我在不论多么浮躁与喧嚣的世界里能够安静下来,能够清理自己,照见自己的内心。甚至,我固执地以为,不管我走多远,也走不出乡村漫无边际的黑夜。不管我在哪儿,我都是那个在黑夜里行走的朴实、善良的乡村孩子,每一步都是走在回家的路上。

乡村土酒

文/魈鸣

乡村是泥土的世界。泥土是农家人一年四季赖以生存的根本。不知是源于内心里对于泥土的无限感激,还是追溯于身边的那些东西最终都源起于泥土,吃的、穿的、用的、见的等等,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乡村里大伙都爱以"土"相称——土屋、土灶、土鸡、土猪、土狗、土布、土菜,就连那青蛙也被称为"土蝌玛".自然,那喝两口之后就涨力气、土法上马、作坊酿制的包谷酒,理所当然也就被大伙称之为"土酒"!

乡村土酒,名字虽然叫得土,却都是名副其实的纯粮食酒哩!

近些年,乡村的日子是越过越好了,像包谷之类的粗粮早就淡出了人们的主食。拿它来喂猪,自家食用的土猪也就那么一两头,一年到头也只消耗得了那么多;用来出售也就值那么几个钱,还不如就直接用它来酿酒。反正,乡村里的男人们大都喜好这一口,根本就不用愁销路。比起市场上卖的那些散酒来,用乡亲们的话说,这包谷土酒啊,毕竟是亲眼所见它用包谷酿成,让大伙喝得更放心哩!

于是,乡村里的那些有着传统酿酒手艺的人们,在沉寂数年之后,又在周围乡亲一个劲的撺掇和鼓动下,重操旧业,不声不响地将那传统的小酒坊,一下又重新给捣鼓了起来。

小酒坊捣鼓了起来,乡亲们自家地里产出的包谷,进了酒坊,出来就变成了酒和酒糟。不论是论卖还是论换,不光让家里的男人得到了酒,酒糟还可以用作猪饲料,一举两得的事情,多好!到了出酒的日子,有风自酒坊吹过,连风都醉了,山野上下,一香便是一条冲。酒坊啥时在放酒,人们根本就不用去打听,鼻子一嗅就知道。勾引得那些喜好喝烈性"头子酒"的人们,就象早就约定好了似的,闻到酒香,提起瓦罐酒坛,三三两两,急急地就出了门。

其实,要说酿酒,翻看有关资料,说是以那小籽高粱为最好,麦子谷物为次之,而那包谷则被列为是最次!为啥?包谷酿出的酒,性冲性烈,酒劲大着呢!一口下喉,犹如火烧,若缺少那点量,还真的是有些扛不住。没想,这别人眼中包谷酒的最大劣势,到了乡村,却正好和乡村里的汉子一下搞对了路。乡村里的男人们大多干的是些出汗多、费力气的体力活。一天重活下来,浑身酸软,到了晚上,几杯浓烈的包谷酒下喉,便血脉贲张,通体舒坦。一觉睡过,第二天早起,照样又精神饱满。

因而,乡村里的包谷土酒,就很得乡村男人们的喜欢!只是,那些新放出来的包谷酒,喝起来,难免会带有那么一丝丝的焦糊味。不过,对此,酒坊的老板自有办法,乡村的男人们也有办法。有点焦糊味怕个啥?喝得惯就喝,喝不惯那就陈呗!于是,酒坊里的大酒缸是买了一个又一个,男人家里小酒坛也买了一个又一个。全都灌满酒,写上日期再密封,按着贮存时间的长短,是一缸一缸的轮着卖,一坛一坛地轮着喝。说也怪,那性冲性烈的包谷酒,在历经瓦缸瓦坛这么一贮存后,不光当初的焦糊味没有了,酒的冲烈劲也一下淡了许多,是越陈酒越香。

乡村里的包谷土酒喝得多了,自然,男人们对于杯中包谷土酒的好与坏,慢慢地也就多了一些小门道。倘若哪一天,一帮男人们聚到了一起,杯里的酒酌了还未开喝,杯沿就已爬满一圈颗粒般的小汗珠,于是,立马就有人满脸兴奋地开始大叫"好酒!"以他们多年喝包谷土酒的经验,这包谷土酒,是越粘酒杯酒越好呢!

包谷土酒土,然包谷土酒纯;包谷土酒性冲,然包谷土酒够劲!在喝习惯之后,还真是让人一时有些改不了口味哩!近些年,也不知是从哪里传来了一种包谷土酒的新喝法,那就是在包谷土酒中加上土蜂蜜,然后用铁壶放到火中去温。如此处理过的包谷土酒,那才真叫是一个好喝啊!温温热热、香香甜甜的,入口一点刺激都没有,好下喉得不得了。不知不觉就已喝得满脸通红,晕晕糊糊,啥时醉了都不知道。据说,凡第一次喝这种蜂蜜土酒的,没有一个不被喝醉的!话虽说得有些夸张,可那温热的蜂蜜土酒,好喝得常常让人不能够自持,那绝对是真的!

乡村游、农家乐兴盛之后,这吃乡村土菜,喝乡村土酒,已渐渐地成为了城里的人们所追求的一种时尚。乡村土菜,乡村土酒,其实,一点都不"土".其实,它环保着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