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经典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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弯弯的稻穗
文/禾源
那是一片稻谷,一片金黄的稻谷。它们一串串弯腰俯首,一式背负的姿势把沉甸甸的成熟扛起,稻谷的一生在谢幕前用虔诚膜拜定格。我的双脚踩过田埂,让草儿贴地,让自己情怀贴地,仰视着一串串稻穗。悬在稻穗末梢的谷粒,特别地饱满,以身相许,回报稻田,仿佛是最盈实的愿望;稻秆上还有许多谷粒昴首向天,让太阳晒去成长中欲望的水份,感恩原来只需是一粒粒晒干的大米。
阳光照在金黄稻谷上的场景,本是一幅自然的秋意画面,可今天我怎么把她看作是一个肃穆的朝圣仪式,是不是生命的轮回观在我脑子里作祟,自己也琢磨不透,但我确实想到此中的稻谷就要从稻秆脱离,就要进入另一种的存在方式,朝圣该是生命转折的最好准备。这么说我的想法也许有合理的地方。
一阵风,所有的稻谷向一个方向朝拜,一拜、二拜、三拜,随着风向的改变,稻谷拜过四面八方。站在稻田中的我该不能闲成一个异类,或成为影响这盛大仪式的痴呆,我一定要做点什么。击掌当作木鱼,不行!朝圣不是诵经,不必击拍敲点;合十祝福,好像也不适当,一辈子养我的稻谷,我的祝福是为她还是为自己呢?也像别的采风者一样,照下一张张片片,这个虽然可以,但毕竟把自己与稻谷拉开距离,不尽我意。风,田野的风,她一阵一善举,一缕一情怀,不但引领着稻谷参天拜地,还借来蒲公英当使者,轻轻把稻谷头顶上的季节信息吹落到他们中间。我也吹起了蒲公英,嘟着嘴聚气吹上,接着便托咐给风把它吹远,我一直注目相送,第一朵看不见了,再吹第二朵,第三朵,第五朵,我的心就如蒲公英一样,落到稻谷间。
心留守在稻谷间,脚却随田埂牵引走过田野,我来到了穿过田间的溪流边。溪岸的芦苇,花尽秆枯,折的横斜,竖着孑立。败草、溪边树再添这些苇秆,把我投进溪中的目光滤得斑斑驳驳,看浅水轻流,见水落石出。我收拾起零碎的目光,举目搜寻溪流的来龙去脉。溪流弯弯曲曲,我喜欢着,这是活着的姿态,溪流活着不仅要有水,还要有曲折的流线。活着的溪流让我睡过的遐思又一次被漾醒过来,漂浮在溪水上,感受溪水流来的是日子,流走了是时光,且这些日子就长在水田里,历经春夏,在秋日结成串串稻穗。春天的日子稻禾长的是种田人一家的梦,夏日稻禾嗅着这家人的汗味,秋日稻穗和种田的人一样向天地弯腰参拜,这就是溪水流进水田的日子。种地人一家的梦在孩子的身上,孩子的梦则是能像大人一样地生活。插秧种地,娶媳妇生儿育女。小时候我们常常会在稻田边,采来掰爿草,两个伙伴各执一端掰开,口中念念有词:"村里的‘小芳’能成为我老婆吗?结婚后是生男还是生女,掰爿草,请告诉我".对掰后,若是一丝相牵,便说是生男,若是丝牵棱形,便断为生女,若无丝相连,就说明与这姑娘没有姻缘。这些做梦的日子,稻田里的水明镜着,稻田里的稻谷见证着。明镜的水流到溪里,随时光流走,把这梦流到更远的地方,也许是替这梦寻找归宿;见证的稻谷则结满谷粒,让日子不饿,让我们吃饱长大,去圆种田人的梦。
我在溪边坐下,稻穗就在身后,溪水就在面前,一根根苇秆像是我下的钓杆。我要钓回什么?是溪里的鱼,还是流走在远方的梦?或者是刚刚还在回味的新梦呢?梦与溪里的鱼一样可爱,但被钓起的鱼活下的能有几条?被晒在太阳下的梦还是我的吗?我轻轻用脚拨动苇秆,惊走想要上钩的鱼和梦,让鱼儿快乐地游在溪水中,让我的梦依然长在稻田里。
触动苇秆,仿佛是我做了一件得意的事,在几分满足中,瞧过自己的双脚便拾起脚步走向那座清乾隆年间修建的石拱廊桥——劝农桥。廊桥的青瓦把秋天的阳光遮挡,桥里的风少了阳气,桥中的色泽更见古朴,就连神龛上的神偶也和耕夫一般,满面尘灰,土里土气。歇在其中的我,左顾右盼自己的影子,才知我的身影借古色点灯,随风而行,为寻觅那段历史而去,怪不得我找不到自己的身影。影子能邂逅影子,我的影子遇到了当年知县的影子,知县在吟咏《春日东郊劝农》的诗句:"载酒春山自劝耕,官亭杂沓共欢迎。溪回树绕青旗转,风定花随翠盖轻。已荷恩纶蠲宿赋,史占丰穰报秋成。太平乐事原多众,野老休夸长吏清。"呵呵!又苦又累的农活,活出诗意,虽说这不是农事的本意,但农事不仅仅能产出稻谷,也能育出诗心,这个不足为怪,劳动创造一切。但我有些不解,稻谷农家人早就奉为至宝,同时民以食为天,这种粮之活是产宝之活,是关天大事,还得知县来劝吗?诗经中"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该不是指这些耕种者吧。知县劝农,劝的是什么?知县吧:知民,知事,知己、知君。劝的该就是诗中的最后两句:"太平乐事原多众,野老休夸长吏清。"原来为官之道也要借物阜年丰来当盘缠。
稻谷啊!你弯下腰,原来不仅仅只是在参天拜地,还得感谢浩荡皇恩,清明长吏;稻谷啊!在田时你是农家人的日子,离开了水田,脱离了稻秆,农夫不敢说他是你唯一的主人,稻秆再也认不出哪些谷粒是从它身上掉下。农家人只能在春来时,再一次次弯腰朝拜,恭请着新一年自己的日子。
听取蛙声一片
文/王忠民
"黄梅时节家家雨,青草池塘处处蛙。有约不来过夜半,闲敲棋子落灯花。"在我儿时背诵的古诗中,宋人赵师秀的《约客》给我印象十分深刻。中国人熟悉这首诗的前面两句,因为诗人用最通俗明白的语言,描绘出乡村春末夏初最常见的景象,人人读了都会有共鸣。夏夜的蛙鸣,是美妙的天籁之声,记得童年在乡下,夜夜能听到蛙鸣,现在回想依然觉得美妙。
在生我养我的桂北乡下农村,每当夜幕降临,只要静下心来全神聆听,总有许许多多的声音撞击着你的耳膜,让你对这红尘绝音既无可奈何又心存感激。譬如突如其来的蛙声。
春天里的蛙鼓,飘逸潇洒,充满了青春的轻灵与朝气。因为一般在春天里叫唤的,都是些刚刚脱去蝌蚪形骸的小蛙,鸣声稚嫩,中气略嫌不足。夏季到来的时候,所有的小蛙都长成了壮蛙。因而,夏夜里的蛙鼓,总是那么浑厚,那么空阔,那么雄壮,仿佛是在上演一场大戏。每一只青蛙,都是一个寂寞而昂扬的鼓手,都在有节奏地挥舞着季节的棒槌。那一阵紧似一阵地轰鸣着的"鼓声",一阕阕、一拔拔,全都出自田蛙们最真挚的肺腑,与乡村那律动着的脉搏一一对应,把整个乡村,都安放在了一个极为显着的、抒情的位置之上。那是蓬勃的生命最为欢悦的喧闹,是生命活力最完美的宣泄与张扬。那是一种抑制不住的本质的快乐,是天籁,是福音。生命在蛙鼓声中拔节,憧憬在蛙鼓声中长高。触摸蛙鼓的内核,那是一片无边无际地蔓延着兴奋的绿色。透过蛙鼓纷纭的旋律,我们所摸索到的,是充满魅力和张力的乡村风情,是沉甸甸的稻穗那淡淡的幽香。我真切地意识到,蛙声的触角在彼此相互延伸扭结,进而形成一张无形而古典的大网,把生生不息的子嗣全部笼罩在里面。无形的蛙声穿透心灵,其间所蕴含的则是一种东方式的智慧;只要静静地聆听着,你一定会与永恒的大自然融为一体,你在乡村的怀中,乡村在你的心里,你和乡土相依相生。这田园乐曲使得我们日臻成熟的思想依然弥漫着谷香。几乎与此同时,眼前也豁然开朗了:天空又高又蓝,几颗星星眨巴着忽闪忽闪的眼睛,一轮满月仿佛刚从不远处的水田里升起。更会用灵魂感受辛弃疾"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诗句中所具有的独特意境。
尽管青蛙的个头纤小,形象卑微,但我却一直对它们怀着深深的敬重和爱戴。它们是天地之间最为快乐的精灵,是田野的诗人和歌手。它们一生隐居于田间,用泥土样质朴的声音,为寂寞的乡村岁月平添上了一缕朴素而温暖的灵动。从桃花汛发到稻黄蟹肥,它们总在专心致志地演奏着,歌唱着,以一种原始的激情,填补农事的间歇,贯穿春种秋收。它们那美丽而又寂寞的鸣唱,是那样的贴切,那样的真实,就像我们曾经经历过的那些美好而又平凡时光。它们是田野间最优秀的歌手,任何一个把田野视为生存根本的农人,都能从蛙鼓的旋律中,倾听到春天的降临,倾听到丰收的脚步,倾听到禾苗的分蘖、坐胎和灌浆的声音。一片被蛙鼓精心守护的田野,肯定是一片没有虫害的田野,一片丰收的田野。我曾见过青蛙们捕食害虫的情景,它们总是在该出手时就出手,动作干净而利索,像一个个行侠仗义的游侠或骑士。每当遇上粮食欠收,我相信这些与田野相依为命的青蛙们,也会和那些勤于耕作的农人一样,感到揪心。
青蛙的一生都沉浸在歌唱的梦幻中,它是乡村中最出色的大众歌手。蛙鼓是青蛙的心声,它所表达的是青蛙对乡村的热爱和对生命的欢欣。听吧,雨前,艳阳高照,歌手们通宵达旦向天而歌,抒发着内心对雨的渴望;雨来后,空气清新凉爽如纱,歌手们鼓噪而歌,畅快淋漓地传递着内心的欢愉;雨过天晴,彩虹当空,歌手们群聚而歌,彻夜不息,吟诵着生命的美好。不管哪个时段,响亮的蛙鼓每一槌都底气厚重、韵味十足,歌手们把心灵深处最坚硬的声音、最深情的呼唤,散作满天的星斗,谱写出满垄的稻花、一季的丰盈。
蛙声永远都是属于乡村的,那水汪汪的田野,才是它们永远的家园。青蛙在春天降临大地的时候,敲着自己的鼓,唱着自己的歌,来到我们的田野和乡村。但等到秋色的金黄遍布整个田野的时候,它们却又悄然地隐退了。我知道,其实它们也很想与那些勤劳的农人一道分享丰收的喜悦,但它们又不愿意让自己嘈杂的鼓声,搅扰了平静而温婉的秋意。
柚子熟了
文/谭谈
它来到我的院子三年了。
记得那是冬天,堂弟把它从数百里外的大山里送来。到这里的时候,已是伤痕累累。我赶紧在院子的坪里挖下一个坑,让它在这里安营扎寨,落土生根。我担心活不了,在坑基里放了很多土杂肥,真希望它在这里开花结果,陪伴我的晚年生活。很快,冬雪融了,春风敲窗了。院里一些先栽下的花草,开始吐出鹅黄色的嫩芽了。而它,似乎还在冬眠中没有醒来。枝头上残存未落的老叶片,有气无力地在微风中摆动。我在心里念叨着:千万千万呀,你要活过来。我盼着品尝你甜美的味道呀!一月春风吹过,许多树上已繁花似锦。某一天清晨,我终于发现,有两枝枝丫上,冒出了黄黄的小苞苞,一天,两天,三天……它终于慢慢地张开了嘴,吐出两片嫩绿的叶片来。它,从死亡线上挣扎过来了,顽强地活过来了。那些天,我真是欣喜若狂啊!
又是一度春风到,它也和院里的其他兄弟姊妹一起,在春风中欢快地笑起来。一丛丛墨绿色叶片里,一朵一丛地冒出了白色的花朵来。正好那几天,送它来的堂弟从大山里进城来了。我欣喜地告诉他:你送来的那株柚子树开花了。堂弟是老果农了。他看了看说:它刚扎下根,今年的花挂不牢的,明年吧。明年你就可以尝到它的味道了。堂弟的话,使我热起来的心又冷下来了。
有时候,再有把握的经验也有不灵的时候。这一年,柚子树上开出的不多的花朵,确是挂不牢,真的都掉落了,慢慢地在枝叶间消失了。然而,有一天清晨,我发现绿叶间,冒出一个豆粒大的果果来。第二天,又发现了一个小果果。花朵儿挺有人情味地没使我全部失望。这一年,它结出了六个香柚。也许是营养跟不上,都很小,只有两个稍稍大一点的。
深秋,我摘下那个已经发黄的稍大的柚子,剥开取出肉瓣,放进嘴中,味道甜中透出微酸,鲜美极了。
今年是它到这里安营扎寨的第三年了。经过三年的生命积累,三年的力量聚集,春风里,它开出了满满一树的洁白的花朵。花瓣一天一天地凋谢、飘落。枝叶间冒出数不胜数的小果果。我心里甜滋滋的。那些天,早上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到柚子树下数果果。一、二、三、四、五……数也数不清。不久,这些小果果,一个一个变黄,掉落下来,未老先衰了。面对这情这景,心里好生疼痛。
堂弟又从山里来了。他告诉我,不要贪心,快把一些长势不好的小果果剪掉一些,留下十分之一就行了。好比一个人,崽女多了,负担不起,带不活一样。在堂弟的指导下,我毫不留情地剪掉了很多很多的小果果。
又是一些日子过去,枝叶间果果大一些了。这时候我就数得过来了。开初,我数的是50多,每天总还有些掉落,渐渐,四十六七,30出头。最后,果果有了茶杯般大了。真正地挂牢了。这时候,枝头上只剩下30个半大的柚子了。
秋风里,我院子里这株柚子树上的果果变黄了。我家的柚子熟了。
樱桃红了
文/秦东风
时至芒种,大街小巷随处都能见到樱桃登场。黑里透红的、红中带粉的、黄中泛白的樱桃在案几上、箩筐中挑逗着人们的视觉与味觉。
知道樱桃,还是孩提时间的记忆。依稀记得有一部名叫《我们村里的年轻人》的电影主题歌中唱道:"樱桃好吃树难栽,不下苦工花不开。"早些年一直坚信歌词内容,认为樱桃树不是随处都能栽活的,因而也算是稀罕之物吧。如今,樱桃在郊区农村普遍种植,故而不再稀罕了。
红领巾时代,在父亲部队营区的后山上,依稀能够见到几棵野生的樱桃树,头一两年,我们一群孩子芒种前后每每都能采摘一些,一饱口福。后来,因知道的人多了,每到季节不等樱桃成熟,树上的樱桃就所剩无几了,我们采摘的欢愉也就荡然无存了。
正值物质匮乏时期,人们囊中羞涩,不敢有什么物欲,餐桌上的水果,更是成了奢望。但这些常常在人们的勤劳勇敢付出之后,也不是什么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那日,不知是谁的一句提议,"咱骑车去北星沟,那里的樱桃可好吃了".几个小伙伴像打了鸡血似地好一阵兴奋。于是几个"光葫芦"相约一个休息日,欺骗了各自的父母,以"学校组织活动"为由,天一蒙蒙亮,骑着自行车就开溜了。
40里左右的公路,我们几人说笑间便到达了北星沟。沿着山路往里骑行半小时,映入我们眼帘的是山坡上野生樱桃一树接着一树,红润养眼,我们一字形排开,从下往上包剿起来,不争不抢,不慌不忙,很快每人都采摘到了小半篮。
自单位从秦岭腹地迁入西安,就知道东郊白鹿原上有个号称万亩樱桃沟的地方,但距驻地较远,交通不是太便利,多年也没有光顾过。早些年听说红火时,那里的樱桃数百元一斤销往国内外,大受欢迎,但总觉得有些昂贵,不是我们能消费得起的。
而如今,郊区樱桃种植面积扩大,曾经昂贵的樱桃也降下了尊贵的身价,我们也能消费了。这几天,航天城的樱桃更是便宜,弹球大的樱桃红润欲滴,一般多在几元一斤,卖樱桃的大都是附近农村的人。他们热情、厚道,秤总是给你高高的,一句"自家种的,放心吃!"谈笑间一笔生意便成交了。
人们喜食樱桃,外表色泽鲜艳、晶莹美丽、红如玛瑙,黄如凝脂,果实富含糖、蛋白质、维生素及钙、铁、磷、钾等多种元素。老乡们滔滔不绝介绍的樱桃品种有红灯,红蜜,红艳,先锋,黄蜜,美早,龙冠,梅早等。我等一般不问品种,只看其色泽,只品其甘甜。下班途中,随便买上几斤回家分享即可。
小小的樱桃,近几年迅速成为夏日里人们尝鲜的"新宠",并成为家庭接待亲友的美味水果,大抵是出自其营养与药用价值。当然,也从一个小侧面反映出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而在这个夏日,当我们与家人围坐一起,品尝着这晶莹鲜亮又甜美的樱桃时,自然也常常感念起果农们的勤劳与辛苦。
我家窗外的那棵石榴树
文/小不点儿
昨夜,窗外又淅淅沥沥下起细雨来了,下雨的声音是如此温柔,仿佛是害怕吵醒还在熟睡的人们。它悄悄地滋润着大地,我家后窗的那些小生灵们也越发变得深绿了。那颗陪伴了我们一家人多年的石榴树,默默立在细细的雨水中,伸展着绿色的枝枝叶叶,正在旺盛的生长着。我望着风雨中婀娜多姿的石榴树,情不自禁地想起这些年来与石榴树相依相伴的日子,现在想起来是那么的美好,那么的温馨。
长久地蜗居于斗室之内,总是局促得不能施展开腰身,每当眼光游走在书页之间疲倦时,只想推开那扇紧闭的窗子,以饱览窗外的景色,而那双浑浊的双眼极力去搜寻可餐的秀色。终于在那个初夏晴朗的午后,我透过玻璃的闪光,窥见了窗外的那棵石榴树及那一树火红的石榴花。
我所在的小区几乎没有什么公共空间,一些爱美的有心人在小区内零零星星地栽下了几颗石榴树。巧的是,一颗石榴树来到底层一户人家的窗前时,正对着我家后窗的楼下。我不禁惊讶,事先没有经过任何人同意,就这么擅自作主,在屋后的小片绿地里栽下了这颗石榴树,不过没有人干涉,这颗石榴树玉立在此。过了夏天,又过了秋天,冬天也过去之后,树又返青了。这似乎是个漫长的过程,可是,也是一眨眼的事,一晃十多年过去了,它长高了,树干也更丰满了,路过的人已经习惯了,觉得院子里有这么一颗石榴树也未尝不可,甚至是天经地义的了,这都是人们的爱美之心起了作用。石榴树的主人仿佛不是僭越规矩,倒是独具慧眼给大家造福了。
这是怎样的一树石榴花呀,有少女似的羞答答含苞欲放的,有张开磬口的绽放的,也有几朵只开放了一半的,满树火红流泻着,闪耀着,跳动着,愈看愈像是一棵熊熊燃烧的火树。在炽热阳光的照耀下,所有的花朵儿都在努力地绽放绚丽与光彩,毫无保留地奉献自己的美丽和热情。
这棵石榴树之所以如此红火,全归功于小区里的人们辛劳与勤奋。已记不清何年何日,是哪一位爱美的邻居种下了这颗火红的美丽。从它栽下的那一刻起,十多年过去了,它已经长至与我家二楼的窗户齐平了。造就了窗外的一道美丽惹眼的风景。尤其在春末夏初,满窗的翠绿和火红景致闯入你的眼帘,让人心旷神怡,真感谢那位栽树人无意中把这份美丽无私地赐给了我。
这颗树没有主干,是几个粗细相当的枝条绕在一起,等到足够大无法再缠绕,便各自自由生长,无拘无束,尽情地向四周扩撒开去,它的枝条已经快要伸进家里来了。不成想疯了似地霸占了周围的空间,严严实实遮住了树下的一片天空。阳光全部被树冠截留,只透过密密的枝叶撒下斑驳陆离的光点,房间内光线暗了一些。它春天一树翠绿,含苞待放;夏天花红似火,翠绿中挂满了花朵;秋天果实累累,摇摇晃晃;冬天虬枝破雪,枯枝在寒风里摇曳。我家后窗有了它,一年四季不寂寞。像林间的别墅,山野的丛林。空气也新鲜了许多,偶然间还引来一些蜂虫蝶鸟,降落枝头,叽叽喳喳。目视窗外,一片翠绿中挂满了一树的石榴花布满了窗外,别有一番景致。
春天来时,小区里樱花竞相开放,石榴树像玩累了贪睡的顽童,迟迟不肯醒来。河边的柳枝带叶轻舞了,它还是不肯脱下那一身土灰色的衣裳,没有一点迎春的生机。扬树繁茂了,槐树飘香了,它才恋恋不舍走出梦境,萌苞发芽,绿意盈满枝头,好像七仙女一夜之间为它织就一件鲜亮的绿外套。一片片窄长的叶子,油亮亮的,紧紧依附在枝条上,像偎在母亲怀中的婴儿。暮春时节,百花开罢,一个个拂手爪一样的花苞才刚刚突现,或缀于枝顶,或藏于叶腋。橙黄色的花苞由四片抱在一起的花萼包裹,花萼渐渐张开,火红火红的花瓣便撒开淡黄色的花蕊迎着太阳绽放,微风拂过,枝头的火红肆意张扬,枝叶罅隙间的忽隐忽现,俯仰含笑。不久,树下一地落红,一个个翠绿色的小石榴探出头来。遗憾的是我从来没有见过这颗石榴树结出过硕大可品尝的石榴果。可能是没有经过人工稼接精心培育的缘故吧。它每年都是把一树最美的石榴花和翠绿留给了我们,就依依不舍的谢幕了。但我从不认为这是它的美中不足,它把最美的容姿展现给了我们,也同样受到我的青睐,因为它是专门开放在我家后窗的那片火红。那么的专一,那么的多情。它丝毫不逊色于那满山结着硕大果实并带给人们甘甜润喉的石榴树。她是只知道展现,不追求结果,永远把靓丽留给人间的"处女".它那一树的美丽,一树的火红,一树的春光,把她一生最美艳的时光留给了我们,年复一年,年年如此,从不缺席,它如此的生物特性,不同样受到人们的喜爱和欣赏吗?
初冬,树叶落光了,没有果实坠着的枝条像扬起的手臂,阳光一下子洒满屋内,好明亮。在看那颗石榴树,光秃秃的,每一根枝条直直地指向蓝天,乖乖地站在那里,像一个文静的少年,任凭风儿捉弄,面对寒霜侵袭,随意白雪装扮,心怀梦想,静默安然。气温骤降,人们纷纷裹上了冬装。每当看到她,我心里暗自在想,石榴树,你冷吗?你赤裸着身躯,你不会冻死吧。但我没有能力把你搬到屋内,你把最美的灿烂给了我,我却让你在寒风里受苦。你不会怪我吧!在看那石榴树,在凛冽的寒风里傲霜斗雪,枝干挺立的更直,没有一点弯曲,在寒风中艰守着来年的绽放,固守着来年那份姹紫嫣红的责任。
我喜爱、我赞美!我家窗外的那颗石榴树!
去菜市场找家乡的味道
文/闫晗
姨妈从住在她家的温州房客那里学做了不少江浙风味的吃食。那家主妇每到冬天都要晾晒各种肉类,猪头、猪腿、公鸡,姨妈选择做了其中一样——熏鸡。
集市上买来几只家养的大公鸡,用各种作料腌制入味后挂在室外风干,过年时就可以切块上锅蒸了直接食用,不柴不腻,鸡背肉也都十分入味。在肉食偏多的春节餐桌上,这是难得的被一扫而光的食物。那一阵还是可以40元钱买到一只公鸡的,这两年就涨到100多元,人家还觉得卖亏了——吃了一年的粮食,粮食又那么贵。于是姨妈不再制作熏鸡。
我倒是年年都能吃到,熏鸡已经成为我对家乡记忆的一部分了。
上大学期间,我妈曾千里迢迢邮寄来一只熏鸡,连同胶东地区常做的熏鲅鱼一起。鲅鱼是一种奇特的鱼类,肉厚无鳞,只有一根主刺,肉质又是温柔的,做饺子或者鱼丸最好不过——只放上蛋清和着鱼肉搅匀,鲜美柔软,入口即化。若是鲅鱼在冰箱里放得时间久了,腥气渐重,则适宜做成熏鱼,切厚片在调料中腌制好,入油锅炸,然后用调料水熏蒸。
我第一次吃熏鲅鱼,是中学时在好朋友的生日宴会上。厚薄均匀的椭圆形鱼块,有着甜面酱般的诱人色泽,只在中间有一小节鱼刺。回家跟我妈说起,她便开始操练,待她制作技艺成熟我都已经中学毕业了。大学时每次寒假开学,她每每嘱咐我带上一包,总是很快被舍友抢光。
我妈还跟南方人学来一种奇怪的搭配,嫩南瓜叶配新鲜玉米粒煮汤,汤里就会有蛤蜊的鲜味。秋天玉米长成的时候,我们从爷爷的菜园里摘了南瓜叶,试了一下,果然味道独特。大家啧啧称奇的同时,却没有流行开来,因为在沿海地区蛤蜊很多,嫩南瓜叶却难找。
细想起来,南瓜浑身都是宝,油炸南瓜花也是我心心念念却多年再未吃到的美食。雄花从藤蔓上摘下来,焯了水,裹上面糊下油锅炸,外酥里嫩,满口清甜。
住在大城市,怀念起家乡的味道时,我选择去逛菜市场,因为那里永远喧闹、忙碌、生机勃勃。有腊肠,有风干鸡,有带鱼,来自全国各地的食材在这里汇集,然后又被有着不同口味的人买了去。
这里的南瓜却总是孤独骄矜,切成一块一块的,恰似城市里独自生活的男女。见到切开的南瓜,我总会略微有些不安,因为记忆中爷爷家院子里堆着的挂着霜的老南瓜,是让人圆满安心的。
市场上的玉米我也不能够分辨它们的新鲜程度,总觉得不似在家吃过的那种味道。清晨刚从地里摘下的玉米味道最足。它们还未从熟睡中醒来,带着一种清甜的不谙世事的芬芳。最好不要隔夜再煮,那时候它们的幻想全都蒸发了,甜美尽失,乏味得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