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长篇故事文字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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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指尖上袅绕的微疼
文/叶墨涵
文字,从青春的指尖悄然滑过。寻着梦,撑一只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慢溯。满载一船星辉,在色彩斑斓里放歌!那已然渐行渐远的,不仅仅是回不去的过往,更有与生命同行的当下。
记得高中语文老师梅伟说,其实吧,我们每个人从呱呱坠地的那一瞬间,就已经一只脚迈进了坟墓,另一只脚只不过有些倔强而已。成长总是伴着死亡的阵痛,或完美、或落寞地谢幕。关键在于你如何其间的过程。
成长,一直没有那么简单。虽然,春花秋月,四季轮换,岁岁年年花相似,但却年年岁岁人已不同。
我,一个孤独的女孩,心高气傲,内心卑微。没有风华绝代的容颜,没有家世显赫的背景,更没有才华横溢的心性。有的,只是像小草般的卑微,野花般的寂寥。
和雨行大哥谈及死亡,谈及记录人生。不由地感慨,原来,手中的笔,也是一种生命的载体。
我写日记的习惯,应该从我的十岁就开始了。缘于那年的生日,竟然没人想起。而我自己,也弄不清到底是哪年、哪月、哪日。以至于后来每年老师统计出生年月时,我的生日,就由正月十九变成了二月十九,再变成了现在的四月初七。
那个时候,总觉得自己是多余的一个。当我回到这个让我全然陌生的家里,一切似乎都与自己无关。不像外公家那高高的山,朗声歌唱,就能听见自己的回音;清凌凌的溪水,倒影着儿时调皮的快乐。面对突如其来的姐弟,面对我惯称"二姨和郑叔叔"的爸爸、妈妈,一切都是那么地别扭和不适应,童稚的的脑袋里更多了很多很多的疑问。
封闭的心思,孤傲的性格,住进了小小的心房。结结巴巴的说话,遭到姐弟或其他小朋友的嘲笑,更遭到父母的打骂。与人交流,对于而言,显得是如此的困难,如此的苍白。只有在课堂上,在老师慈祥地目光里,我才敢大胆而声音响亮地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
当手握笔的瞬间,轻触干净而素洁的纸张,我的内心就有了一种想倾诉的欲望。每天埋头在本子上,划来划去,写写停停。那种感觉特别的好。虽然那时还不曾认识很多的字,也想不起来华丽的辞藻,就这么天马行空地瞎想、瞎写。
后来,我用姐姐写完了的作业本,开始歪歪扭扭地编织只属于自己的一方净土。那些简单的字符,隐藏着一个小女孩愉快而悲伤的心事。姐姐总说,那些废弃的本子,你拿它有什么用呢?她哪里知道,那藏在身后、不愿示人的破旧本子对我却是握在手心里的宝呢。
一本又一本写完,便用母亲的针线,一针一线贯穿成册。在我眼里,我的日记本,比隔壁女孩炫耀的硬壳笔记本要漂亮多了。
把日记小心夹杂于一年读完的书中间,然后垒放在小叔废弃的书柜里。看见它们安安静静地躺在岁月的末端,心里的快乐就像振翅高飞的鸟儿,直冲云霄。那个时候,我就知道自己,已经爱上了文字、爱上了写日记。
假期,总是忙忙碌碌,疲于劳作,好不容易从别处借来书,也只能偷偷地怀揣着。只有趁家人不在的时候,才能够如饥似渴地默读。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要提高警惕,免得父母看见了说我偷懒,又要横遭指责和打骂。
小学读完,班主任寇建华老师送了我一个小小的笔记本,甚是精巧。我望着老师,望着如获至宝的笔记本。感激中畅想着自己的未来。渴望有一天,也能像老师那样戴着眼镜,文质彬彬、博学多才。老师说,你的毛笔字和钢笔字都写得很好,你就在这本子上练吧。他说,我相信你会成为一个有着丰富内涵和气质的女孩子,而要做到这一点,就要不断地读书,不断地提升自己。
上了初中,我就开始积攒生活中的零花钱,哪怕是一两毛,甚至是几分钱。每当积攒起厚厚的一叠零钞,我就会跑到商店,买回和老师送我的类似的硬壳笔记本。虽然也想买带锁的那种,但终因价格不菲而作罢。
那时,初中班主任童元勇老师对我们说,期末考试能进前十名的,学校准备奖励一个带锁的笔记本和一支五块钱的钢笔。于是我仿佛打了兴奋剂,每天全神贯注地听讲、背书、写作业,朝着老师期许的梦想不懈地努力。
初一期末,果然不负所望,我获得了年级的前十名。终于领到自己中意的笔记本和那支钢笔,我欣喜若狂,连忙跑到附近商店,为自己买了一瓶碳素的墨水。洗干净笔管,吸进散发着浓浓墨香的墨水,往笔记本上一写,那钢质的声音轻漾在光洁柔滑的扉页上,宛如湖面上荡起双桨悠然划行的小船。
那时,班主任对我特别的眷顾,手把手地教我学习钢笔字、毛笔字,而且还教我绘画。只有写得了一手漂亮的钢笔字,才不会侮没了那么漂亮的笔记本。由此,记日记成了我心里最美的风景。
闻着那一纸墨香,醉了冬日,醉了暖阳,更醉了那颤动的心房!剪一心明媚,与谁相约。掬一捧澄澈,清透如泉,冰清玉洁,如玉如兰。心静似水,恬淡清欢。
高中时,有时会捡拾起那些别人肆意丢弃的机读卡,随手记下令人眉飞色舞的趣事、或者记下哪位同学让人捧腹不止的糗事,或者记下自己的梦想,然后,折成纸飞机,奋力一掷,希望能飞过那高高的围墙,穿过风,越过雨,邂逅一朵湛蓝静放于春日里的世外桃花。多希望能把每一个清晨都点装成淡雅素裹的天堂,然后拥着一脸的明媚,像蜻蜓一样长出一双会飞的趐膀,翻过一页页旧事的口岸,飞向那片花开的海洋。
我已把梦想交付于染指的朝阳,生命有了一抹青春的亮丽。理想的飞鸟衔着那一份雀跃,腾空冲破云宵,划出一道不知天高地厚的执着。
由此,梅老师说,我是个高傲的女生,有空灵的眸子,拥有泛滥的思维,灵性的语言,淡淡的忧郁和寂寞。一堂堂的语文课,他许我看课外书,并借给我一本本散文集,诗歌集。作文课,不出半个小时,轻松就交差了,每次都当作范文来读。
这样的偏爱,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这使得我成了偏科的头号人物,数学、物理、化学一败涂地。但我全然不顾,终不改对文字嗜命般的偏爱。
书和文字占去了我很大的空间和时间。不怎么去买吃的,买穿的,却喜欢蹲在书摊前,看上一下午,甚至一整天。临走的时候,才用揣着的两块钱,买了一本读者杂志。
读完一句话,看完一篇文章,品完一本书,已习惯随手记录在笔记本上。或是摘录精彩的语句,或是畅写自己的思想,或是抒发内心的感受。这样的习惯,一直坚持到现在。
大学,买不起书,就拿着为数不多的生活费,去书店租书看。同时,也会分一半钱去网吧,混迹网络,写些无关痛痒的爱情。有时也会愤青于社会的肮脏,信口青春的大言不惭。
工作后,忙于生计,内心那点蠢蠢欲动的心魔安静了两年。但某一天,望着那一树树木棉花,火红的花朵刺痛了我内心的蛰伏,于是心底的那些文字开始死灰复燃。从此,每每做完事,我就安静坐在电脑边上,网耕不辍。即便在没有网络的环境里工作,我也要忙里偷闲,敲打出一个个字,一篇篇文章,然后保存,等空了拿笔纸抄写下来,或者用优盘拷贝。周末,凌晨一两点,再腾挪到博客之上。有时,QQ空间里的日记,写了又删,删了又写,反反复复,周而复始。总是怕被人窥见了自己掩藏多年的心事。
然而,当文友说,你很具有文字功底,很有潜质的时候,我只能抿嘴沉默不语,因为我知道,这不是天赋,只是成长中的一种病态而已。
但我依然坚持。这样的写日记,这样的记录,只关乎自己的心路,只关乎个人的性情,应该和别人无关。
算起来,这样的习惯已经有十八年了。中途曾因老肖的过世,让我一度没有提笔的勇气。值得欣慰的是,最终这习惯还是坚持了下来。当自己寂寞的时候,当自己愤懑的时候,文字成了我唯一的朋友,唯一的恋人。文字馈赠给我的,便是内心的充盈和喜悦。
年前,刻意回家寻找那些成长的痕迹,翻开那些笔迹笨拙的小时候,我兀自笑了。翻阅学生时代的青涩,那些迷茫,那些纠结,那些疼痛,那些一脉相承的秉性,隐然在我的身上继续流淌着。
看着那些泛黄的页面,虫叮鼠咬,惨不忍睹。那些久违的心迹,仿佛一颗颗挣扎着想要复活的种子。父亲说,把这些废纸破书拿去卖了吧。凝视着沾满灰尘的字迹,如同那个晦暗冷寂的自己,穿越时空站在面前,冷冷地问我,你,还好吗?
随着父亲的麻布口袋装扎完毕,我明白,那些东西已经走远,再也回不来了!那些青涩的文字,那些晦暗的青春,早已渐行渐远走出了我的生活,我需要重新执笔,挥洒出新的精彩。
青春,化作指尖蕊,岁月,伴着彩云飞。我渴望手中那一支笔填满人生的绚丽,记录下一个平凡女孩真诚的梦。不指望如司马迁著书立说成名扬千古的《史记》,也不指望像海伦凯特那样,成为一代励志的名家。我,只想成为我自己。
只愿那些文字,能如影随形陪伴着我,让我蜕变成一个安静,恬淡、从容的女子。行走在陌上红尘里,不惊、不喜,淡然、宁静,悠然惯看花来花落,静心倾听涛起涛落,闭目畅想云卷云舒。在深邃的时空里,轻挑慢捻,闲庭信步……
抚摸一笔婆娑的质感,轻漾在灯火阑珊处,看尽花落灯残,看尽烟散云灭,不知道兰亭楼阁处,那蓦然回首到的,会是谁呢。真想,真想把心事装进你的春天,慢慢沉睡于你那宽厚的臂弯。
人生,不就是在指尖上袅绕青春的疼痛么?成长,苍老了一季风华,静听步履匆匆,或忙忙碌碌,或闲闲散散,不知来路,也不知归途,却无意间在春风秋雨中洒落……
那场邂逅注定悲伤
文/佟彤
他刚踏进包房的门,就看见了她,实在是太抢眼了。并不是十分漂亮,可就是吸引人。一个很大的苹果握在她的左手里,已经吃了一半。大家围在她的身边,而她专心的吃着苹果,时而微笑,时而点头。
她的一个朋友介绍他说,我哥们,雷子,单身。她就笑了,笑的非常畅快,眉眼那样明艳缱绻。他想,自己被攻陷了。可是却感觉有点欢快,原来真有这样的爱情啊。可他清晰地听见她说,伊枫,不带这样的,我不就是失个恋吗,不至于----,呵呵呵呵,雷少,幸会了。于是坐下转头继续吃自己的苹果。
他愣了,原来她是知道他的,也是,和伊枫那么熟,怎么会不知道他呢。一个晚上,她都笑的那样甜,那样艳,不算漂亮的脸孔刹那间开出花朵来。他偷偷的看她,但她就真的当他不存在,说说笑笑的,那样可恨。其实他是知道的,知道他的好哥们一直在关心着一个女孩,介于恋人与朋友间的那种关心,是不得进一步的关心。也知道今天的聚会由何而来,又为何而去。可还是来了,就为了单纯的见她一见。可他突然感觉自己做了一件蠢事。不应该这样出现,不应该以这样的方式出现。可已经晚了。就这样,她再没有和他说过一句话,没有过一个眼神的交流。
他开始默默地关注他的消息,各种各样的途径,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可以为了一个女孩子无所不用其极。伊枫暗示他,她并不在意,别让自己陷进去了。他说着不能不能,只是看你那样感觉不舒服,想自己体验一下。其实他心里是害怕的,但没有办法,管不住自己了。
他知道她来自省内的小山城,他知道她家庭不富裕,他知道她和他一样毕业于省内最好的大学,他知道她有个弟弟在这个城市读大二,他知道她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做文秘,他甚至知道他那分手的男友,可他就是不知道她怎样看他,为什么每次假装不经意的相遇她都一个表情,一样的问候。他知道伊枫还没有死心,他知道伊枫的圈子都知道她,他知道她不屑于认识他们,但他就是不知道他怎么就会被她吸引,莫名其妙的。
他开始接近她,不为别的,就为她的不在意。他甚至拿她弟弟的前途诱惑她,但是她还是那样洒脱。问他:你想要什么?我吗?值得吗?他说不出来。但是他是真的想要她,所有的她。但是没有办法,她就是没有心。他逼她和他在一起,因为实在没有办法了,措辞是让伊枫死心。她笑着点头,说伤他一下也好,不过我欠他的已经都还了。
她真的是一个宜家宜室的女孩子,浪漫却充满温情,小女儿态却有着女性的风情。他不知道怎样宠她才好,只是每次发生关系基本都是半强迫的,他感觉自己很卑鄙,但是他没有办法,她不爱他,他想要她爱他,他想这样就离她近一点。他和妈妈说,我爱上了一个女孩子,想领给你看一看。***妈很高兴,终于能够安顿下来了。
他没想到会发生那样的事,她失踪了,***妈也突然说不需要见了。其实他心里是明白的,只是心存侥幸吧,终于成真了。那些事他早就知道的,还是不甘心吧。他感叹自己怎么会遇见她,怎么就是她,怎么就是她,***妈情敌的女儿,他表弟的前女友,这个世界真是精彩啊。精彩的是他爸爸因为这个女孩的妈妈搭上了仕途,他表弟因为这个女人搭上了性命。他痛啊,怎么能够这样,怎么能够这样。
他清晰的记得第一次看见她,其实并不是她记忆里的那一次。他看见过她在东大门口等公交车,看见她手里拿着一个很大的苹果,看见伊枫幽幽的看着她,她笑的模棱两可。看见她上车,伊枫静静地抽烟,将一大袋苹果扔进垃圾桶。可是他在表弟的圈子里从来没有遇见过她,他是真的没想到,没想到表弟会喜欢上这样的女孩,更没想到自己会遇见她,爱上她,而今离开她。
可他永远也不会想到的是***妈找过她,***妈骂过她,***妈那样一个优雅的女人打了她,说她是狐狸精,让他们一家不得安宁的狐狸精。而他不知道她知道会有这么一天,可是还是和他在一起了,因为她知道他,那个他表弟口中无人能敌的男人,那个笑起来邪邪的男人,那个从来没把女人当一回事的男人,那个总喜欢弄疼他的男人,那个总要她爱他的男人。她不敢告诉他,她见过他爸爸,很小的时候,就在她家的院子里,那个男人和他长得真是像啊,她一眼就认出来了,可是没有躲过去啊。是不愿意躲吗?她不知道,可是来不及了。在他表弟为她掉下山崖的时候,在伊枫借着酒劲把她压在身下的时候,在***妈控诉她的时候,她知道她该离开他了,虽然她那么的想见他,想让他看看他们的孩子,来不及了。真的来不及了。
她不知道她该不该把这个孩子生下来,她不知道自己以后还会不会这样不顾一切的去爱一个人,忍受那样的侮辱,忍受那样的担惊受怕,像患了绝症的病人等待死神的光临,却又欺骗着自己那一天不会太早的。她真的很辛苦,却甘之如饴,因为她知道他爱她,是真的爱了,无所不用的爱了,为了占有的爱了。只是这场邂逅注定了是悲伤,他们不该见面的,是她贪心了,所以接受了惩罚。只是希望他别太伤心就好,慢慢的忘了吧,他还有明天的,她还有他的孩子的。
流泪的靠枕
叶和卿相识是在一家驾校的考场,他们在同一家驾校报名,然后被驾校随机分在了一个组进行考前突击练习。于是初春的暖阳也给了两个人一次春天的机会。
十个人一组同一个教练同一部车,于是就给了十个形形色色的并不相识的人相识的机会。叶在同组人中属于比较腼腆的类型还有带着与年纪不相仿的青涩与单纯。但是与其他的"更年期大婶们"站在一起排队,叶是那么的引人注意,不光是同一辆车的人,就是其他组的人也会不时的往这边注意一下。
卿属于组里四个男人中最"优秀"的吧,比没结婚的小伙子多了一份沉稳与成就。比肚大腰圆的已婚男们多了份内敛与儒雅。于是两个人在轮换着上车的间隙总会多看上对方一眼,与爱情无关——只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欣赏。
叶与卿都已经有了各自的家庭。叶有可爱的咿呀学语的女儿和英俊的老公,在叶的圈子里叶依然是那个国度里的公主,被保护的"一尘不染".有老公的保护叶幸福的"平庸"着。卿也有了自己的家庭。有一对可爱的孩子,正入青春期的女儿和正值少年不知愁滋味的儿子。与他年纪相仿的妻子贤惠而温柔。日子一如湖水平静而没有任何波折。仿佛各自都已是对方身体一部分,激情与爱情仿佛与他们无关了。直到有一天叶的出现。
驾照很顺利的考下来了。分开的那天,卿特意要了叶的电话,叶给了,叶心中也并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对这个男人会有种别样的心情。于是卿会不时给叶发个短信仅仅是问候与简单的关心与暧昧无关。
故事就从这简单的问候与关心中开始了,老公的频繁出差与卿的温柔呵护让叶开始有了萌动。老公出差了卿每天都会叫叶起床。提醒她吃早饭,叶不爱动了,卿还会在工作之余给叶送来叶最喜欢的老头。这是叶与卿的秘密,叶喜欢叫大她十一岁的卿老头,卿开始很不爱听,以为叶嫌他老,后来习惯了也就当成了呢称并把叶最爱的肯德基改叫老头。渐渐的叶习惯了卿的关怀与呵护,每天起床第一件就是打开QQ看看卿在不在,看孩子的空余叶总会第一时间想到卿,于是看孩子与和卿聊天成了叶每天最重要的事。从最初的短信到QQ聊"小三"就这样在两个人有意无意中慢慢的成形了。
爱开始了,这份婚外情给了叶一股强烈的"恨不相逢未嫁时"的遗憾也给了卿人到中年对年少激情的强烈渴望。于是两个平静的家庭的"湖底"泛起了波澜虽然身入围城的另两个并不知情。
叶感动于卿的温柔、成熟与世故这是在老公身上无法看到的,虽然老公也温柔过但繁重的工作让他对这些已有心无力可能叶对他来说更多的是亲情与责任。但叶虽然没说过但那份要人宠要人哄的少女情怀时不时的还会让叶感到委屈直到卿的出现。而卿二十年的夫妻,婚姻中的爱情早已被柴米油盐磨的所剩无几。加上妻的强势虽然事业有成但是那份对年轻的向往对自由的崇拜在碰见叶的那一刻开始激烈燃烧。
于是他们开始频繁的约会,开始只是吃吃饭就各回各的了,后来还是敌不过伊甸园的诱惑叶和卿开始有了身体的接触。他们出入各个高档的场所寻求激情。开始开房只是为了避免在这个城市碰到熟悉的人。叶开始自责觉得自己不再是个好女人,不再"干净"懦弱的自己居然去做了伤害别人事情。卿总是安慰叶说"我们都是好人,只是我们没有能力阻止这场爱情的冲击"
卿是个典型的好男人,他不断的给叶制造惊喜,多年商场打拼让少入人流的叶看到了男人另一面,这是同样在只会读书的老公身上无法感受到的。叶的纯净与与世隔绝的样子让卿也无法自拔,因为这也是在同样在商场打拼的妻子身上从没看到过的,两个人就这样相互吸引相互欣赏以至于在他们的世界没有了别人。叶喜欢躺在卿微突的肚子上,让卿抱着自己,那么软那么踏实那么让人满足。叶自己笑称卿就是自己的沙发而自己就是沙发上的抱枕。拥有沙发的叶感到无比的幸福,而身为抱枕的叶希望自己也能带给卿同样的幸福感。叶已经分不清哪个是老公哪个是卿该做的了,从小的衣食无忧让叶没有养成良好的金钱观念,撒娇任性又开始在她在血液里奔腾,原来要老公买这买那的她开始无意的和卿说出来,也许这是故事的伏笔吧。卿是自己创业和妻子一路走到现在的,加之商人的本性也许让他对金钱有了更多的了解。
但是爱情是不可以保鲜的,就一如卿二十年的感情却敌不过对叶那两秒钟的回眸。叶开始害怕这无修止的在一起,她觉得她们不再纯洁,好像除了身体的接触她们见面已经没有了话题。恐怖、困惑让叶不知该如何面对依然"深情"的卿。
开始感动于卿百忙之中还是陪自己的叶,开始感到卿越来越忙,见面的的时间开始越来越长了,但是女性的矜持让叶无法表达,也许他真的很忙吧,也许他开始想回到从前的日子吧,纠葛在叶的心中开始战斗。
在这场并不轰轰烈烈火的爱情中,叶开始困惑他们只有爱情可为什么连这上苍也这样吝啬。她开始讨厌自己破坏了这份美好,也许保持当初那份只有问候的平静,自己还可以更长久的拥有卿。为什么自己会那么贪心呢。
带着这份纠葛但是还是敌不过各自的吸引。叶和卿终于又见面了叶在心中坚定了念头。"我一定要找回我们的爱情。"吃饭开房还是那么的顺理成章,进屋了,开门,关门,锁门,叶看到匆忙的卿,叶困惑了,这是她所认识的卿吗?那个温柔那个会儒雅的卿的吗?那个只谈爱情的卿呢?叶傻傻的看着开始脱衣服的卿,叶开始觉得那么陌生,叶蜷缩在床角,卿走过来抱住叶,并许诺办完事就去买叶已经忘记的曾经卿说给买的东西。叶像电击了一般原来她找到的爱情在自己收到卿的东西的时候已经落下了俗套,在卿的眼中也许就是这层微小的利益的关系才成就了也她小三的事实。她不知道她的撒娇原来在卿的眼中是一种交换。叶开始拼命的拒绝、挣扎。卿看到叶的表情生气的扭在了一旁。再也没有说话,无语,无语一路都是无语。
从房间出来,叶能感受到卿的愤怒,叶感到绝望了,原来他们维系的纽带居然是自己的身体。坐在卿的车里,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卿一脸的愤怒,车子开的飞快,完全不再顾忌胆小的叶。在叶看来,此刻的叶就像车窗外此刻正在寒风中飘零的垃圾,在卿的眼里那么的厌恶,那么的想让人甩掉。
一路上叶一直在想为什么自己一直想要的爱,却换来如此的痛;真心的付出,却换来这样心痛的结局。叶仿佛听到自己心碎落地的声音,那样的清脆,那样的刺耳……叶开始怀疑。想爱却又不能,该放却又不舍,该忘却又更深刻的爱情真的到现在,只是因为卿的无语就结束吗?
难道卿就没连一句解释的话都没有吗?还是这根本就是卿分手的一种方式?"何必呢,放手吧!"叶一直在这样劝自己。
故事就这样无声的结束了,多年过去了,叶听到卿的消息依然会那么的痛,碰到熟识的人无意讲到卿的现状,叶仍会有去安慰卿的冲动,担心卿会不会伤心会不会难过,但这仅限于心理活动了,也许这才是小三爱情的最好归宿……
风中的那株小草
文/写下年华
小草是一个不相信宿命的孩子,他从一开始就爱上了一个梦,这个梦,悠长,悠长……
春风在吹奏着一曲永不完结的歌,周而复始,小草早已习惯了这种听在耳畔的舒爽。日复一日,偶尔的丝雨会拍打着他那瘦弱的身体,发黄的小脸上抑郁着一颗漠然的心,而心里,却又是一个别样的世界,这世界里,有山,有水,也有情……
空气中又荡起了这首春风的乐曲,所不同的是,还有着淡淡的花香,小草没有闻过花的香味,对于这个茫然的世界,这种虚无的气息,他只能把它当作是心灵放逐的一种舒心剂罢了。这种对于灵魂的冲击,一分一秒都刺激着他,想邀他一起共享这春光的美好,这山,这水,对了,还有湖里正在嬉戏的鸳鸯……
山是青青的,水是碧绿的,这所有的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美好。然而不知道为什么,小草总觉得缺少了一些东西,这些东西,也正让他感到了自己内心的空白,空落落的,不知道如何是好,小草笑了,可他的笑声中满满的都是凄凉与无助。他笑这风景的可怜,也笑自己的孤独,他笑这些美好的风景只有他一个欣赏者,而他自己,又何尝不是这个欣赏者的孤独,他依偎着春风,静静的,当黄昏的夕阳快要落下帷幕的时候,他也只能是一声轻轻地叹息,唉……
日子渐行渐远,转眼飞逝的时光依旧在前行着,缺少了色彩的天空才发现原来是自己封闭了天地,小草失落地看向远方的世界,他把自己的目光透穿了整个的所有,所有的思念,而这思念,只是空洞的暗黑。他没有一个离他很近的"家","家",在他的眼中,只是一种奢侈的向往所在,自从他的散落,岁月的侵蚀早已让他忘忽了所有,他已记不清自己到底是谁,到底哪一个,才是自己的家啊!
抹了抹自己的心酸,想着清明就快到来,他有些彷徨了,无措的他只能眼睁睁地看向远方那遥远的不知何处的思念,他多想有一个温柔的故乡,故乡里有他的亲人,他的最爱,以及他一生的眷恋。
风,还在不停地刮着,曲子还在不停地响着,然而,小草的尘世却已到了尽头,他要去寻找那份属于自己的温暖,久别的故乡。
拐几个弯,你和爱才会来
文/莎小丫
5年,一段光阴的距离
出入侧门的时候,势必要经过篮球场。是不是所有的大学都这样呢?篮球场边上,永远站着众多的女生。而我却从来不去看,我不喜欢那些故意在女孩子面前卖力表演的男孩。也许是在我的心里,藏着一个影子的缘故。梁小池,他是多么沉默而骄傲。
从高中开始,这个影子,绵延了5年。5年,是多么长的一段光阴。他表面上,总是那么温驯。只有我知道,他的骨子里的桀骜。可是,他从来没有注意过我一眼。他的数学那么好,可是严重偏科,所以,他的名次怎么也排不到前20名。而我们的班主任说,不进前20名,难说可以进大学的。
我喜欢他。全世界,只有我自己知道。
我对大学的希望,让我不容许自己背弃理想,展开一场分心的恋爱。他走过我的身边,我也只是闭上眼睛感觉他身上的气息。就这样,我等待着,祈祷上天恩赐一个美丽的结果。
这个结果是,我考上了他报读的大学,他的名字,我却怎么也找不到。我站在公示的红榜前,自言自语,是不是,没出息的人,不应该喜欢。我念着他的名字,只念了一遍,我的语速,比即将到来的夏季暑假更加悠长。
整个大一,我都游荡在学校。那时候,在图书馆的背后,长着两株巨大的腊梅。冬春之间,黄色小花开了满树,阳光尚暖时刻,我躺在树下,清香之中,想念梁小池。
他会怎么样了呢?
谁也没想到,我考上了这所学校,而他没有成功。我想我永远都不可能有机会,让他听见我心里的话了。我与他,距离越发远了。从一个教室,变成两个城市。
篮球场边上,还是尖叫不断,但仍引不起我的关注。
来到教室。我习惯固定在顺数第十一排的位置上。因为当年,梁小池坐的就是第十一排。
收到樊南的情书,是在大二的上学期。照例,我折叠了两下,丢到门口的垃圾桶里。我唯一感兴趣的事情,是不断联系老同学,打听梁小池。可是我什么都没打听到。
就像是一片树叶,在人生的岔路上,各自分手,不知道被风吹到哪里去了。
光阴似乎比往年快了
我终于还是决定放弃。年华一旦错过,就不再有了。让我下定决心的,是从前的一个师姐。她说,她最遗憾的是没有在大学恋爱过。目前她的一切都如此优秀,唯独缺了一门功课——恋爱。现在再也不会有如此纯粹的爱情了,也没有那般的心情去恋爱了。
我心有一丝的震撼:我会有她这样的一天,寂寞、失落,回忆里,遗憾缠绕心间吗?
大三这一年到来的时候,光阴似乎比往年快了许多。我一个宿舍的女孩子,纷纷都由单而双。只有我一个人,仍然孤独地上课,下课,自习。人抗拒得了痛苦,却难以抗拒寂寞。
樊南的情书,在新的一学期开始时,我终于收下了。他是唯一一个,始终不曾放弃我的男生。樊南有着太多和梁小池不一样的地方,虽然他们有着同样的发型,但梁小池是沉默的,而樊南是热情而活泼的,是直接的。就好比他喜欢我,于是情书连绵不断,一年四季等候在我的抽屉里。而最大的一个不同是,樊南喜欢我,并且我知道的。梁小池不曾喜欢我,即使喜欢,我也无法知道。
既然决定了忘记,那么就彻底一些吧。我跟着樊南,第一次尝到恋爱的滋味。即使,我只是被爱,因为我还没有那么快爱上他。
我们在南湖边上,看着太阳出来又落下。湖里多鱼,他常常去抓鱼,一起动手烧烤。在门口的一家乖乖炒饭店,他点了最辣的朝天椒牛肉饭,然后辣得哈着气,猛地在我面上亲吻了一下。大大咧咧,旁若无人。我被他的爱,炙烤得满面通红。不得不承认,他让我快乐起来,摆脱了修女一样的心境。
但我还是惆怅了,如果现在吻我的是梁小池呢?会是什么样的呢?
美好的日子,并不长久。樊南这样阳光帅气的男生,也许我无福消受。我总是感觉,背后有人在盯着我。远远的,又像是很近,寻觅不到人影,那种感觉却挥之不去。很快,一个陌生的女孩子杀气腾腾地靠近我,公然宣战。不久以后,樊南不再找我。再不久以后,他见到我也躲闪着。
也许,我从来就没有认真开始过。总算,我也曾经恋爱过?是不是?大三,就要结束了。那些寂寞的岁月终于到头了。
爱情青睐勇敢的心
那一年的宿舍格外紧缺,于是我住到了靠近篮球场的4栋。夏天来临的时候,有风穿过窗户,吹得衣服晃动。临时宿舍里,乱糟糟的。
6月28日,是学校通告的毕业生离校的最后日期。
我的墙壁上,挂着一张大幅美女图。我忍不住笑了,没有办法,腾挪出来的旧男生宿舍就是这样的。虽然经过打扫,还是很凌乱。我将暗角的灰尘打扫干净,仔细擦过床铺上下铁架。最后,我忍不住揭下那幅美女明星海报,然后我惊呆了:在海报背后,居然别有图画。
上面是一幅铅笔的素描,长长的头发飘扬着,头发下,是一张纤细而熟悉的面孔。那,分明是我的模样。旁边是手书:"嘉柯,为什么你不转头看我一眼呢!为什么……"
我像是可以看见他坐在床上,发出悠长的叹息。是在怎样寂寞的日子里,他一个人画着我的样子,写下那些话?在角落里,是一个又一个"正"字。末尾,签着他的名字。
他有三百多次机会可以叫我的名字,却次次落空。
眼泪,如同眼泪应该流淌的样子,寂寞地掉了下来。而我,居然住进了他所在的宿舍。他怎么会在这里?
我竟然从来不知道,他一直与我怀着同样的心事。当初他因为骄傲而沉默,我因为理想,而低下头去逃避。
后来,他读了成人教育的本科。他所选择的大学,就是我就读的这所大学。他所住的,就是4栋2楼,成教学生集中居住的地方。他知道我每天经过那条路,于是在那路边的篮球场上打球。一次,两次,三次……到最后数不清楚多少次,没有一次,我注意到他。他也从来没有叫我的名字。
他为什么不叫呢!
我的头发越来越长,而他的"正"越画越多。爱情青睐勇敢的人,当年的我与如今的他,都是不配得到爱情的人。
我永远不会知道,那年,我站在高考录取的红榜前,所说的那些话,他都听见了。因为他就站在巨大的牌子后面,身影全部被遮挡住了。其实,那是他唯一一次鼓起勇气,想要对我说一句话的。他在后面,等我等了许久,我的话使他自卑,他只好默默地离开。这一别,就是好几年。
骄傲有时候,只是一个抵御谦卑的面具。拿下面具,是一张哀伤的脸。
他是骄傲的,是沉默的,也是痛苦的。沉默的人,痛苦也比别人强烈和压抑。难怪我总是感觉,我和樊南在一起的时候,背后有着一双煎熬痛苦的眼睛。原来,那并不是来自那个女孩子。
毕业的时候终于到了,我是最后一个离开的,送别所有人。我将在6月27日的上午,乘6点30分开出的538到火车站。
天空渐渐被照亮。我走出宿舍,走过湖边,走过排球场,经过篮球场,在那里停顿了一下,然后我走出南二门。
我上了第一辆开过来的538公交车。整车只有两个人,一个司机,一个男孩。他坐在第十一排的位置上。我一眼看见了他,他似乎在那里等了许久。
我惊呆了。
他起身,走近我,我数着他的脚步,眼泪像蹦跳的兔子一样出了笼子。
我们对望了许久,车开起来,人渐渐拥进来,整个城市热闹起来,阳光使每个人的面孔都明亮起来。最终,我们深深拥抱在一起。
爱情,只青睐勇敢的心。我们已经学会了勇敢。
送你明天去上班
文/飘飘如风
父亲从"五七"干校回来,闲居了一段时间,终于接到了文化局的通知,让他去几十公里以外的公社,做电影院的宣传员。
久压在头上的"反革命分子"帽子摘掉了,父亲的"问题"被认定为人民内部矛盾。一家子受了好些年的冷眼冷语,现在终于可以松口气,重新抬起头做人了。
母亲把这一年分给全家人的布票都拿出来,又和外婆凑了钱,去百货商店扯了一截灰色的咔叽布,说是要给父亲做一套中山装。父亲见了,嫌母亲多事,说家里本来就没有什么钱,干嘛浪费呢;可母亲不依,坚持要做,硬拉着父亲量尺寸;父亲拗不过,只好由她去了。
整整一个下午,母亲什么也不管,一个人在屋里忙着做衣服。父亲陪母亲说了一会话,就出去了。过了一会,买了两块豆腐回家,看看母亲还在裁板前忙,就自己去厨房做饭。那天的晚餐比较平时丰盛好多,有红烧豆腐,酸辣土豆片,还有自家腌制的水酸菜。父亲做菜的手艺还真不赖,豆腐煎得二面黄,放了香葱,加了淀粉勾芡,亮晶晶的盛在白瓷盘里;水酸菜被剁成细细的末,里面放了红红的干辣椒和绿绿的蒜苗,油油地在火锅里直冒热气。馋得我和弟弟直流口水。父亲叫我去请母亲和外公外婆吃饭,可是等我从外公家绕一圈回来,母亲还在忙。我又去叫,她嫌我啰嗦,不耐烦的吵:忙什么忙什么,等会等会,就是不到厨房来。最后等到外公都来了,父亲亲自去叫她,这才放下剪刀,离开她的工作台。
贪吃的弟弟等不及,当母亲洗了手,坐到饭桌前的时候,他早已刨完了两碗饭,火锅里的酸菜也被他用筷子搅得乱七八糟的。
外婆有事,不得空来;外公特意打了一斤苞谷酒带过来,和父亲一边喝酒,一边说话。母亲也不抬头,只顾吃饭,偶尔赞一句"菜好",却看都不看"厨师"一眼。她也不和外公多话,三下两下刨完了饭,丢下碗,喝口茶,漱一下口,转身又去忙她的事去了。
到了晚上,父亲的新衣服还没做起,外婆却送来了一双自己做的新布鞋。父亲穿上一试,刚刚好。母亲只得在灯下赶工。母亲熬夜本来是常事,她的生意好,做不过来,常常工作到半夜,我们也都习惯了。不过平时都是为别人做,今天是为自己的丈夫做,而且今晚一定要做好,因为明天她的爱人就要离开家,去外地上班去了。
我坐在母亲的缝纫机旁傻傻等着,想看看父亲穿上新衣服到底有多漂亮。没想到瞌睡虫来了,赶也赶不走,母亲也嫌我坐在那里挡手挡脚的,不住地催,我只好上床睡了。不知道母亲做到什么时候。朦胧中,偶尔听到剪刀轻轻磕碰的声音和均匀轻快的缝纫机声,我想睁眼瞧瞧,但是睡意就像潮水一样涌上来,很快又淹没了我……
第二天早上醒来,天已大亮,突然发现家里好安静。我一骨碌爬起来,跑到母亲的房间,只见缝纫机上剪刀尺子规规矩矩地放着;裁板上空空如也,只有熨斗还立着;回头一望,床上的被子叠得整整齐齐,也是空荡荡的。我顾不得洗脸梳头,飞也似的追到大街上,却只见到母亲一个人怏怏地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