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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故事

2023/02/05经典文章

城市故事(精选16篇)

散了时光

文/听晓

北国城市的雨总是太过铅华朴素而又安静,仿佛是凋落着的花,梳洗后的人儿,淡于心间的时光,平稳清新的叫人张口结舌。

北国城市里却没有那种朴素的安宁,似乎是地域差异,也似乎是有意而为之。北国城市的喧闹,妆颜总是太过严肃,厚重,使人觉得城市很绚烂,过于糜烂。城市里的人总是欢颜的,换了城市里的其他生灵,不是欢颜,皆是沉默。

城市的颜色很多时候是和那些生灵没有关系的,我只记得有那么一些美好的风景遗落在斑驳的城墙之下,有花一样静美的女子从城墙下走过,她身后的风景,绝美而富有诗情画意。小小的孱弱生灵,美美的浪漫女子,相遇的没有任何悬念,于是,城市因此变得有生机,充满生命力。多少人能够知悉,那是因为有不知名姓的人守护,这个世界上最脆弱的生灵。

雨的落下,换成落霞;天的绝美,写成诗话。三月的城市,春雨,带着些许莫名的朦胧感觉,城市看着清净,听着悠长,只有发生在其中的故事是来来往往的。我从城市的一头走向另一头,悠悠不停的公交车,一站站的走过,迂回的让人糊涂。

春雨从车窗畔淅沥不停,那种声音很绵柔,车窗里的交谈声很有节奏,那是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最普通的声音。普通的声音是最好听的,人与人之间的言辞也是如此,这座城市里的雨声亦是如此。

透过车窗外看得城市很朦胧,像雾一样,城市的建筑没有规划好,依旧没人光顾。我听过一个故事,是与这座城市的建筑有关的,只可惜那些建筑早就消失了。一座建筑的寿命也是一段故事的始终,很多建筑消失的背后总不免溜走几个遗憾的故事。

城市的繁华据说是与个人无关的,一座再繁华的城市也是留给路人彳亍。不必想象起点,不必找到终点,走着的脚步,就是心灵在经过的旅途。所以,每个地方都是过客,云烟,不管人是否相信,城市的建筑都不会被带走,不会被看透。

建筑就是建筑,死一般的木头。

城市雨里的雨季故事我听过不少,很多年前,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知晓,城市的烟雨巷陌寻常人家里就有过一段很美妙的故事,大意是说,男人和女人是在宁静城市的某条街道相遇的,美丽的爱情就是从一处简单的问候开始的。

我曾一度非常怀疑那个故事的真实性,总觉得男女主人公不会因为一句问候而心生倾慕之意。直到很多年后,当我也是身处在这座城市,也是悠悠地在街道里来回行走后,当我也是偶然相遇到一位素不相识的女子后,我才在蓦然的回首里开始相信了:所谓爱情的发生,总是不带有任何缘由的,遇着了便是遇着了,错过了也终究是错过了。

爱情的缘起大概就是与这座城市三月的阴雨晴朗很相像,总要是在一场幽幽的雨水以后才能看到朦胧的灿烂的斑斓的光景。城市本身不会光彩鲜艳浪漫,只有心态浪漫的人儿,死死地守候在这座别人看来很无辜的城市。

我便是在三月城市最潮湿的时候走进来的,城市守在最靓丽的阴晴圆缺之处,不带有任何的表情。我习惯在时间闲置下来的时候,不带包袱前去城市任一个我没有去过的陌生地方。城市的莫名和陌生能够带给我新鲜感,或者还有莫名其妙的迷离感。

aky说,他想不明白我为什么还是死守在这座不能带给我任何希冀和安慰的城市里。

我想aky一定是不明白的,对于一座城市的眷恋,很多时候并不是特别需要一个无关痛痒的理由。有时候,我喜欢,坚定,必须的住在这座城市里,不是因为这城市里有我挂在心头的人或者事,我只是漫无目的地习惯了,感觉了,即便是这样一处不是特别好的地方,我也混账一般的站定了,我不想离开。就像这座城市里的三月春雨,在每年的这个时候都会怨妇一般的撒下来。

春雨下完以后的月份叫做四月,四月和三月比起来更加静谧,喜欢四月的人多,四月来的时候,所有的人还是一副老样子。aky特别喜欢“老样子”这个词语,他就是一副永远长不大的老样子。

四月节气里的雨水,薄雾并没有因为时光转入初夏就改观多少。雨水还是雨水,在最幽静的北国中,渐渐凝聚成梭。aky还是aky,安静的地方还是那么安静,喧闹的地方依旧喧闹无常。

北国的风景里,我一直喜欢雨不习惯于雪,雨水的节奏是晶莹的,雪花的身影是斑驳的。我不明白有那么多的人欢喜斑驳的雪花之境,仿佛一场湮没的大雪可以覆盖一切前尘旧事。我惊恐于所有的往事在一个境地里烟消云散,我记不了,那些细雨霏霏的建筑和城市,何其悠兮,何其美兮。

四月刚来到的时候,这座城市里会有一件与我相关的往事变成现实,听得往事的人们现在都可以讲故事了,只有那个故事里的我,还在故事中穿梭。注定找不到方向的行人,映衬绝美的城市之景,不管行程如何,结果都是一场苍白的风花雪月。

我所遇到过的竭尽铅华的那位女子最终还是走到了另一处我寻不到方向的地方,四月刚来到的那段时间里,我用此生最后一点好奇之心去向每一位可能知晓她行踪的人打听她的去向。我也忘了那一天是四月的第几天,那位在最终的挥手别离里笑着对我说,她熟悉了一座城市便不会离开,她始终都是要驻守在那座城市里的,没有任何意外。所有的相遇离开都是注定……

我喜欢注定这个说法,其实,在我们引以为辉煌暗淡的此生啊,究竟会有多少事情是注定的呢?我们的遇到是注定了的,我们的别离也是注定了的,对了,还有别离后无穷尽的遗忘,山高和水长。

四月的春雨也和三月的一样,有种烟雾缭绕的虚无感觉。我记得aky有个比喻特别贴切,他说春雨是撒在城市里的调料粉,让人五味杂沉;所以任何发生在春日城市里的欢笑怒骂都只是一味小小的佐料,生命里最精致的一盘下胃菜而已。aky言辞中的事物总是如此淡定,超脱。

我一直相信,aky的经历里,一定是有着比我还动荡的波澜的故事。他对这座城市的坚守一定是比我要深的,城市里那么多的四季流转,江湖琐屑,让aky的心充满镇定和看破,而走在江湖城市里的我呢,依然只是一个糊涂的疑惑的莽撞者。只是我无法猜透,这些年来,走在时光里的那么多美好的灿烂的爱情故事,她们究竟算是哪一类。是不是有一种美好的感情,它只能出现在我们彼此的言辞里,一辈子。

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很好的人,最终没有遇到,遇到了也没有走到一起,走到一起了也没有相守下去。我读不懂那些浅显的感情和无端的弥散了的时光,只能依旧厚颜无耻的做着尘封不定的惆怅,如若有一天我云游四方,都不会记得,这座城市里有一位真挚的好朋友,她惊艳了我的时光。

惊艳了的时光是躁动的,消散了的时光我还不明,迟早有一天,我会发现,自己的脚步其实可以走的更远些。

进城

文/王朝书

一周后,我必须要进趟城了。消毒碗柜、醋、橄榄油、蒸锅、菜种、罩菜的罩子、吸水拖把、碟子、小琴的杯子以及拖鞋、枕套、 被套等等日常用品,尤其先生心心念念的花苗需要立即购买。于是,我、小琴以及母亲、弟弟,在村子里包了车,郑重其事地上泸定城。

从村子到泸定城,大约需要十多分钟。虽然离开了城市仅一个星期,可是,此番进城竟有恍如隔世之感。看着城里的人流、车流,感觉很陌生,一时不知道怎么和它们相处。幸好,在小琴、母亲、弟弟的带领下,我逃窜般地从城的这头到城的那头采购着。其实,我的任务是付钱。在哪个地点买,该买什么样的物品,都有人替我决定了。

花店,买了700多元的花苗以及花盆。栀子花、双色茉莉、黄桷兰、金桔、米兰、茶花、三角梅,我花的钱已经比较多了。母亲已经在替我心疼钱了。算了,这些花已经是泸定花店比较好的品种了。我也就停止了采购。

到了泸定最大的超市,泸沣超市。超市门口很热闹。有儿童玩耍的摇摇车。听着摇摇车发出的喧闹的儿歌, 又一次感受到城市与宁静的乡村的不同。走进熟悉的超市,一样一样在货架上取着所需,我发现自己已经并不太依赖城市了。很多东西,都不需要在超市里购买了。如蔬菜、水果。地里都有。小琴时不时会从地里摘回新鲜的水果。这样想着,我吃惊地发现,自己已经一个星期没有上网了。而且,居然活了下来。曾经,我以为,网络和我的生活是紧密联系的。没有网络,无法想象怎样生活。可现在,我居然一个星期没有和网络接触了。恍然间,我明白了,为什么,过去,我如此依赖网络,因为城市就是一张网。人们在城市里生活,就是在因工作而结成的主体网络中穿梭。因此,在城市里,人们如此看重彼此之间的联系,没有这些联系,人就是悬空的。因此,网络对城里人如此重要。

回家后,将消毒碗柜等等安置好, 山居生活可以走上正轨道路了。液化气、电磁炉、太阳能、冰箱、冰柜……生活所需都有了。

当一盆盆花摆好后,先生开心极乐。觉得,终于像个样子了。

晚上,我和先生坐在屋檐下的沙滩椅上,看着细雨打在花瓣上。此时,夜色安静极了。不远处的大柿子树以及郁郁的庄稼割断了外边的世界。 我和先生的世界,是仅属于我们的。先生问我,今天进城有什么感受。我说,此时,我知道了农村和城市的区别。城市,是人组成的网络。而农村,则在自然的作用下,是自成一体的小世界。

先生和我,在这小世界里,享受着宁静。突然,先生惊呼起来,“不好了,起火了” 。我一脸茫然,不知道哪里起火了。先生指着院子里的烟雾说,“看,房子燃起来了”。我哈哈大笑,“那是起雾了”。此时,雾气缭缭绕绕地弥漫进房屋。整个人犹如在仙境中。我和先生彻底在二人的世界里了。

一松手,便与幸福错身

遇到她的时候,他只有25岁,一个人在外面漂泊。最快乐的事,不过是喝着啤酒,和一帮狐朋狗友在小酒吧,对着大屏幕里的球赛大呼小叫,拍桌子跳脚互相咒骂。

他觉得生活就是这样,像一条看上去笔直的路,简单地行走,路两边山青水秀,花好月圆。

可他遇上她了。

她是那样的美丽,像是月光下的百合,举手投足间,花瓣轻颤,香气幽人。这般美丽的女子,竟然爱上他了,愿意在他的小窝里,为他做饭,洗衣,不时地回头对他微笑。

他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某一次散步的时候,他对她说,你是不是千年的狐,来诱惑我这赶考的书生?她便拿手指轻捏他,安静地挽着他的手臂往前走。

因为爱,所以想给她将来,给她一辈子的幸福。同时,问题也来了。

他发现自己身无长物。菲薄的工资,月月光;一份牛工,前途暗无天日;父母在北方农村的田地里讨生活……想到这里,他颓然地倒在床上:房子?车子?一切都遥遥无期。

而她,虽非大户的千金,却也是小家的碧玉,父母只得她一个女儿,从小娇生惯养。让她嫁给他?他犹豫了,也说不出口。面对她期待的目光,惟有飘忽躲闪。

他做了个决定。辞职,向朋友借了钱,在一所大学附近开了个小餐馆。她支持他,每次下了班,都来帮着招呼客人。看到她纤细的手指托着盘子走来走去,他的心总是一阵痛过一阵,他恨自己的无能。也暗暗下了决心。

谁知,上天往往并不遂人愿,一场疫病,让这个城市陷入恐慌,餐厅都是惨淡经营,而那些资金不足的,实力单薄的,也就关门了事。很不幸,他就是其中的一个。他已经没有足够的钱还清最初的债了,幸好朋友并不计较,大力拍他肩膀,说继续努力。可他,再也无法面对她那期待幸福的目光。

他给她留张字条——“祝你幸福”,狼狈逃离了这个城市。

他知道她会伤心,可是,与其痛苦一辈子,不如伤心这一时。

后来的日子,他在北方的一个城市奔波,最辛苦的时候,兼了三份工,没有白天没有黑夜的做,偶有闲暇,他总是会想起她,百合一样亭亭玉立。其实,他心里还是有奢望的,他希望有一天可以回去,带她走。也许是时来运转,第三年,他用自己的积蓄,和别人一起投资了一单外贸生意,竟然一下子赚了。这一年,风生水起,他的生意越做越大,渐渐有了自己的公司。

他回到最初的城市,说是回去还当年欠下的钱,心里却明白,他要回去找她。

朋友听了他的意思,犹豫了一下,小心翼翼地说:“她已经嫁人了。”他的心轰地碎了一个洞,随即,又平静下来,他想,退而求其次吧,看看她,哪怕是一眼,他马上离开。

朋友说:“你确定要见她吗?”他决然点头。

在一间地下室,昏暗的灯光下,他看到她坐在服务台后面,面容清瘦。他的心疯狂地擂起来,像三年前一样。

她说:“我是这家网吧的老板娘。”没了下文。因为旁边的摇篮里,有几个月大的婴儿,发出清脆的啼哭。她去哄他,给他喂奶。他看着她,一身廉价的衣服,上衣几处露出线头,都来不及去剪,大码的男士拖鞋,也许是她老公的……他不忍看下去。她有些不好意思,低了头,轻声说:“我等了你一年,以为你不会再回来,绝望了,就嫁了人。”

“他对你好吗?…”“还行,就那样过吧,”她平静地说。

他再也无法待下去,匆匆地在婴儿的小被子下塞了一些钱,就离开了。一出门,泪水肆无忌惮地掉下来。是他错了。是他错了。

他终于明白,很多时候,离开她,不见得就能给她幸福。

你在她身边,你爱她,你可以把握一切。而你一松手,也许,她就湮没在万丈红尘,与幸福错身。

爱,一座城

文/流烟漫舞

爱,一座城

(一)

“毕业了,我们就分手吧!”在一个微凉的夏夜,我没有理会身后的人,径直地往前走了,斩断了身后四年的爱恋。

没有人看到我转身之后,眼泪就脱离了控制。不是所有相爱的人都可以为了对方去到他的城市,大多都是毕业了各奔东西。

我和他都是远离家来到陌生城市求学的人,他家在城市的北边,我家在城市的南边,注定了是永远碰不到的两极。更何况我们都是独生子,远离父母的事,我不想做,而远距离的恋爱,我们谁都谈不起。

当初是我追的他,只觉得那时的他,冷静理性、成绩优异、篮球也打得好……总之,哪里都让我看上了眼。我对他表白的时候,他似乎显得很惊讶,不知是不忍心伤害我还是心甘情愿,反正从那以后我们就确立了关系。恋爱不能说刻骨铭心,但也平淡顺心,他对我也……说得过去。

我知道他对我也不是很爱,与其得到不想要的答案,不如让我结束从我开始的恋爱,至少也算有始有终。但我知道,我还是心痛、不甘心的,不知道他是否会有一点难过……哪怕只有一点……

(二)

我从没想过,她温柔的声音有一天让我恐惧的颤栗。我第一次觉得夏天的夜晚也能这么冷。你转身离开的背影,那么决绝,来不及看到我痛苦不舍的眼神和伸出后无力垂下的右手。

原来你也不要我了吗?当初你向我表白的时候,我很是惊讶,我不知道你看上了我哪里,我不觉得我哪里好,但我还是欣喜的,至少还有人喜欢我。我本来没有勇气答应的,可是你炽热的眼神,好像能把我烧成灰烬,你的眼里只有我,我感到自己是那么的被人需要,犹豫着还是答应了。在父母离婚以后,你是我唯一的安慰。

之后我们的恋爱虽然没有多么难忘浪漫,但至少也是温馨的。我知道我沉默寡言,不善表达,不能像其他的人的男朋友一样用甜言蜜语哄你开心,但你是善解人意的,我们四年从没吵过架,可是为什么就要分手了呢?

现在,连你也不要我了吗?

(三)

结束了那个心痛的夜晚,我收拾行李回了家。找了份安稳的工作,每天按部就班。

不是没有想过开始另一段感情,但就是提不起精神,也许你在我的生命里太久,忘记总需要时间,我可以慢慢来……

(四)

家,对我来说是一个遥远的词。父母离婚后各自有自己的家庭,我成了多余的。回家,我已经没有家,很久了……

在你离开以后,我在宿舍想了很久,这场感情从头到尾都是你在主动,我自以为你永远不会离开我,可是到离开的决定给的那么突然,你决绝的甚至没有考虑我的回答。现在我想告诉你“我不同意”。

这一次,有我来主动。作出决定后,我拖着行李离开了宿舍,坐车到了南边的车站,我的决心从未有过的坚定。

(五)

我的身体离开了,心却遗落在了你的身上。我生活在熟悉的城市,却感到从未有过的陌生。我把对你的思念筑城高墙,围成一个城,把自己紧紧包围在里面。

每天工作的时候,我止不住的想起我们的点点滴滴。我爱你,超出了我的想象。即使你对我平平淡淡,但我们还是能坚持四年,如果我不说分手,如果你会跟我走,也许我们还有数不清的四年……亲爱的,我后悔了!

有一天,我在公司门口正跟同事讨论工作问题,相互道别后转身看到了你。当时你的眼神是有点气愤的,我不知道是不是你误会了。我想上前解释,天知道我看到你有多么的高兴,可是你走得太快,我没有追上。

回家的路,第一次那么漫长,那么遥远……

(六)

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我用我大学打工的积蓄租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公寓,环境还算可以,交通也算便利。我出去找工作,我迫不及待地想在这个城市站稳脚跟,那样我就能够更快的去找你。不久以后,我被一家网络公司聘用,拿着稳定优厚的薪水。我可以去找你了,你会不会也在等着我,还是身边有了一个他?

我从你同学那里打听到了你的工作单位,想要看看你,但是我后悔了,我宁愿从没有去过。我看到你跟身边的男人谈笑风生,笑的那么灿烂,我感到很气愤,四年的感情难道真的没有什么是值得你留恋的吗?

眼前的景象是那么刺眼,我悲哀的选择逃避。

(七)

这一次,我们是不是真的没有机会了!我每天浑浑噩噩的上班,怎么也打不起精神。同事都问我怎么了,我只能说身体不舒服。是的,我心痛得厉害。

一天,我们在咖啡店巧遇。你说,这么巧,一起喝杯咖啡吧。我求之不得。你婉转地问我,生活如何,跟男朋友什么时候结婚,那时候好来庆贺。我知道你误会了,我只能无奈的告诉你,我没有男朋友。你的眼神一下子亮了,抓着我的手,问我那天的事,问我为什么要离开你。我一一回答。你说,“傻瓜,我爱你,是我疏于表达所以才让你认为我不爱你吗,那我以后的每一天都要对你说我爱你。我愿意为你到另一个城市,我爱你也会爱你所爱的城市,更何况它孕育了我所爱的你。我的家庭并不幸福,但我希望我们以后的家庭会是很幸福的。”

你的解释却让我感到自曾经是多么的愚蠢,多么的自私。我差一点错过了自己的幸福,不过还好我们还来得及。

(八)

你的身边有了另一个人,我是不是又是多余的了?我命令自己不要去想你,在心里不断的安慰自己,也许不是我想的那样。

这一天,我本来下班想去喝杯咖啡,没想到我们又遇上了。我始终想要一个答案。我提议一起喝杯咖啡,聊一聊。你很快的答应了。我很高兴。我问着你的近况,委婉的提到你的男友。你不知道我问得时候有多心痛。可是你说,你没有男朋友。我兴奋地不能自已,我抓住你的手,问你当初问什么要离开我。你说,怕我舍不得离开父母,害怕得到让你心痛的答案。

我从不知道,我们之间的问题这么简单,从来无关爱与不爱。我能说,亲爱你的,你太懦弱,对我太没信心了吗?

以后的每一天,我都不要放开你的手,就要我们一起永远走下去。

(九)

爱是一座迷城,每个人走进去就别想轻易走出来。

沉淀在心底的乡愁

文/王玉华

20多年前,一纸大学通知书改变了我在土窝里讨生活的命运。在乡亲们羡慕的目光里,我背起行囊,走进了陌生的城市。怀揣着憧憬与向往,行走在宽阔的大街上,看着摩天大楼、川流不息的车辆,总感觉我就是一个匆匆的过客,无法融入城市的怀抱。

多少年了,岁月的磨砺让我的记忆散落一地,但母亲做的那些简单而普通的美食却像美丽的贝壳,让我不时地回眸、凝望。风和日暖的春天,我总爱摘槐花、捋榆钱,去田野找扫帚苗、苦菜、刺儿菜、荠菜,做成蒸菜,菜饼,包饺子,或者凉拌,来重温褪色的记忆,抚慰那思乡的情怀。可在城里长大的儿子,一看到这些,不解和拒绝都挂在脸上。他不懂,那些野菜里饱含了我日益浓郁的怀旧之情呢!他更不懂,于我而言,恋乡的情结是一杯酒,日久弥香,而乡愁则是一根细细的线,缠绕心间,剪不断,理还乱。

在钢筋混凝土的结构里住了多少年,却总是怀念家乡的柴门土屋,阡陌纵横,鸡鸣犬吠相闻,邻里其乐融融。每次我回到那熟悉的老宅院,就喜欢换上母亲做的土布鞋,走一走看一看,感觉是那么踏实而舒坦,连呼吸的空气也分外甘甜。母亲则在厨房里启用尘封日久的大锅土灶,随着“呼哒呼哒”的风箱声动、火苗跳跃,炊烟袅袅升起,浓浓的香味便弥漫开来。我则像小时候围在灶台边,已经垂涎欲滴了。

时光悠悠,似水而过,那小小的村庄,淳朴善良的乡亲,已在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生根,繁茂。身在城里,总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惆怅。为此倒怀念起当年在农村的时光了,东邻西舍,南门北户,一家有事,全村出动。谁家修房盖屋,不必通知,都主动来帮忙;谁家遇到难事了,大家就解囊相助,有钱出钱,有力出力。谁家大人没时间,只需吱一声,邻居收留孩子,接待亲戚,毫不含糊。出远门把钥匙给邻居一放,抬脚就走,十天半月回来,什么都有人照料。住在一个村子里,就像是一个大家庭。清贫的年代里,大家就是这样携手并肩、互帮互助走过了那一个个艰难的日子。

城市是我工作的地方,也是我暂时的安身立命之地,却始终不是的我精神家园。我知道,有一种乡愁沉淀在心底,有一种情结萦绕于心头,有一种牵挂挥之不去,因为我的根还扎在故乡的泥土里,我的情还留在那魂牵梦萦的小村庄。

跑向幸福

文/赖晓寒

2018年11月11日,伴随着热闹的开场舞和清脆的起跑鸣枪,三万多名跑者意气风发,神采飞扬,一齐向前跑去。每个人的脸上都写着坚毅,勇气与信心。这,就是合肥,一座腾飞中的大湖名城,举办的第五届国际马拉松比赛。

这天,合肥万众瞩目;这天,街头热血沸腾,狂欢不断。而我和我的家人们,也在这三万多名跑者之中。我们自豪,我们骄傲,我们奋勇向前,我们拼搏进取,这,也是奋进中的合肥,一刻不曾停下的脚步。

我们跑过渡江战役纪念馆:那状如一艘巨型战舰的建筑,指引我们跟随先辈的步伐,脚踏实地,乘风破浪,将勇猛精进的精神牢记在心,将艰苦奋斗付诸于行。我们跑过徽州大道和方兴大道:道路两边绿树环绕,芳草如茵,被精心打造过的城市公园,正展现出新的生机。我们跑过美丽的环湖路:温柔的湖风伴着湿润的气息,轻抚过我们的面庞,抬眼看去,巢湖波平如镜,岸上草原游人如织。我们跑过云谷路和锦绣大道:街道两旁高楼林立,摩天大厦高耸入云;成片的商品住宅鳞次栉比,购物广场和商业街,更是规模庞大,让我们忍不住连连惊叹。

三十年前的合肥,城市不大,街道狭小,三里庵还是一片平房,而五层楼高的西园新村,算得上当时合肥最高档的小区了。那时的市民们,能够吃饱穿暖,拥有“三转一响”,已经是最大的幸福。十年前的合肥,科大西校区以西的土地,都是人烟稀少的郊区,更不要说如今高楼林立的滨湖区,在当时只是一片片的田野,夜晚到来时,到处是黑乎乎的颇有点吓人。地铁,更是听也没听说过的新奇事物,据说永远也不会修建。而城中最好的超市,就是五里墩的家乐福,再没有比之更大型的购物广场了。

改革开放四十年后的合肥,在我们脚步的丈量下,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长江路双向八个车道,站在环形的人行天桥上往下看,来往车流不停穿梭。主干道两边已建起繁华热闹的商圈,数幢摩天大楼耸入云海,人流熙熙攘攘,络绎不绝,好一派繁华大都市的景象!当年最高档的住宅西园新村,也在众多高楼的环抱中黯然失色。城市规模不断扩张,市内几所著名高校,都建起了美丽开阔的新校区,翡翠湖畔,工大的黑天鹅们正惬意地游水;安大的学子们,政务新区、滨湖新区的建成,使城市发展迈进了一大步,而地铁1号线和2号线的投入运行,更是使得城市交通迅速便捷起来,市民们可以轻松愉快地到达车站和机场。诸多大型购物中心的入驻,也使得市民消费时的选择越来越多。

国际化的合肥,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稳步前进。不断吸收优秀的外来文化,是迈向国际化的合肥的一个重要选项。2014年,合肥举办了第一届马拉松比赛。此后,比赛规模一年比一年大,参与的人数也持续增多,来自韩国、加拿大、巴基斯坦、德国、新加坡、罗马尼亚等国的选手,都积极参与。越来越多的市民爱上了运动,爱上了“跑马”。这也是因为改革开放,我们大家的日子好起来了,这才有机会发现,生活除了必需的温饱之外,还应有许许多多的爱好、梦想和追求。

我们跑着,跑着,美景让我们心旷神怡,欢呼声让我们心潮澎湃。

不知不觉间我们竟跨过了终点,体力已透支到极限,筋疲力尽,气喘吁吁。志愿者为我们送上纪念奖牌,融合了量子卫星墨子号和合肥城市地标符号的奖牌,精美大气,那沉甸甸的奖牌握在手心,使我们的内心激荡出无与伦比的幸福感。

奔跑的脚步不会停下,改革开放的步伐依然铿锵,我们必将一步一步跑向更美好的未来。

城市守夜人

文/娄丽萍

一天半夜,我在腹部的阵阵痉挛中惊醒,随之恶心呕吐不止,几番折腾之后,决定去医院。

秋风瑟瑟,夜凉如水,我不由得裹紧外套,虚弱地朝小区的停车场走去。“你这是要出去啊?”夜色中,循着声音,我看到小区保安在守夜。我惊讶地问:“咦,你怎么还不睡觉啊?”保安回答:“我在值班。”“值班就整夜都不能睡觉吗?”保安点点头。那一刻,我心生敬意,原来他们这么辛苦,不仅彻夜不眠,还要冒着寒风。

我住进小区好多年了,每天进进出出小区数次,却连小区保安的脸都没认熟,总以为他们也就白天看个门,晚上只需偶尔巡逻一番,等夜深人静时,他们也就睡觉了。那一夜我才知道,除了东、西门的保安,还有两位负责看车的保安,他们夜不能寐,辛勤守护着小区的安全。

驱车前往医院,挂了急诊,急诊大夫很细致地询问了我前一天的饮食情况,又为我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并非常耐心地安抚我:“不必太担心,只是急性肠胃炎,偶尔伴随点儿血丝也没关系,胃黏膜会自己修复的,先打一针止吐,然后吃点儿药,这几日饮食清淡,养几天就好了。”那一刻,医生的和气与耐心,仿佛一剂安神药,让我感觉身体好了许多。

去打针时,急诊室的病床上躺着好几个挂吊水的患者,护士们有条不紊地忙碌着。轮到我打针时,我的神情可能略显紧张,小护士温和地对我说:“阿姨,您放松点儿,不会很疼的。”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小护士已经乐呵呵地对我说:“好了,阿姨。”

从医院出来,已近清晨。回家的路上,时不时会看到出租车司机、环卫工人,还有赶早去蔬菜批发市场的商贩,我平时很少留意他们,此时却让我心生感动,心存感激。一个城市里,各行各业中,还有多少这样起早贪黑的守夜人,在用他们的不眠,守卫着我们这个城市的便利、整洁、安康。

回到小区时,我第一次主动向小区保安点头致意,微笑着说:“你们辛苦了!”

那一晚,病痛虽让我很不舒服,但不知怎的,我又很庆幸有这样一个夜晚,让我看到这个城市的守夜人。我的内心始终被某种情愫感动着、引领着,发生了某种微妙的变化。

一路走来

岁月匆匆,我已经二十岁了,蓦然回首,自己在这世上已走过二十个春秋。独在异乡为异客,每到夜幕降临的时候,看着路灯下来来往往的人们,心总会一路彷徨,彷徨在车来车往中;彷徨在人们的欢呼中。在这个陌生的城市,一路走来的历程便在未眠的夜晚依依呈现。

二十年前,我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呱呱坠地,儿时不像城里的孩子,我大部分时光都放在各种各样的农活上。真正学会独立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那年我父亲不幸去世,当我变成了家里唯一的男人的时候,我才开始意识到自己身上的担子。俗话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虽然我的童年时光少了很多别的小孩子拥有的美好,但是我却因为家庭的不幸而早早学会了很多小孩子没有的东西。

十三岁那年,我小学毕业,那年九月,我和别人家的孩子一样带着中学生特有的心情来到了乡上读初中,伴随我而来的还有我奶奶。奶奶没有读过书,是个名副其实的文盲,所以她希望我好好读书,将来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奶奶是个很顽强的老人,虽然家里贫穷,但为了能够让我顺利完成学业,她在乡上的某个小街租了一间小屋,在那里摆个杂货店卖东西,每天帮我做饭、洗衣。一直到我初中毕业。

2006年的那个秋天,为了继续自己的读书生涯,我背井离乡,第一次背着自己破旧的行李一个人离开了那座大山,来到了个旧这个并不大而却又十分陌生的城市。在个旧二中,我开始了自己的高中生活。记得刚来个旧的时候,从一个只有单纯蟋蟀声的农村来到灯红酒绿的城市,一开始真的有些不习惯。在这样喧嚣的城市里,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人很是孤独和寂寞。高中三年是这一路上至关重要的一个阶段,我不想辜负家人对我的希望,于是把高考复习资料发了一遍又一遍。努力奋斗,充实拥有的每一天,这是我唯一能够做到的。09年6月,我带着所有家人的期望走入考场,用三年的艰辛作答几份将改变我一生命运的高考试卷。

等待,等来了高考分数(512分),期盼,盼到了昆明理工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我拿到通知书的那一刻,我流下了热泪,因为我是村里有史以来土生土长的唯一一个真正的大学生。

2009年9月,车子载着家人的期望和我无限的憧憬驶向了那充满希望的地方——昆明。

跨入昆明理工大学就意味着我距自己的梦想又进了一步,实现大学梦并不意味着成就最终梦想,肩上的责任还很重,我知道大学里还有很多困难与挫折等待着我去经历,去克服,我已经做好充分的准备,去迎接新的挑战。

一路走来,有过掌声,有过鲜花,也有过自己默默坚持却不为人知的困难和挫折。我不知道自己的这些经历到底会给我带来什么,但我相信,某一天自己所经历过的这一切将会改变我的生活。

城市“排雷者”

文/蒋寒

小广告张贴者最终缴械投降了,从小区销声匿迹了,真是大快人心。

面对干净的楼道墙壁,小区里的老头儿老太太们无不为“排雷英雄”金城感到骄傲,无不为自己能加入“工兵队”感到自豪。老有所乐,为生存环境变得更好发挥余热,活得充实。大家以为这回“清静”了,清闲了,没料到,金城又拿起了“扫雷工具”,重返“战场”了。莫大姐笑他:“老金,走火入魔了,哪还有小广告啊?”

“就怕顽症复发,前阵子手术了,接着该化疗了,必须彻底断根。”金城的风趣,引起老头儿老太太们的哄笑,夸他的比喻入木三分,说小广告堪比肿瘤,恶性的,无论出现在哪个部位,都会惹人心烦,后患无穷。比作“雷”,还是绊发式雷,更形象。周边小区有老头儿老太太们因卷入保健品投资漩涡,集体沦陷了,被敛走了血汗钱,扛不住沉重打击的,“走了”几个,没“走”的,也闹毛病了……

说笑着,大家问金城,墙壁门上的小广告可以刮掉洗掉,手机里的呢?“对啊,老金,总不会连手机一块儿扔了吧?”

“这是现代战,地雷过时了,用电波摧毁神经,致人残废,年轻人都任其宰割!”金城冲大家笑笑,继续转悠。不转,也无所事事。猫在家里看电视,没劲儿!鼓捣花草,没劲儿!出门逛城市“大森林”,又怕走丢了,给家人添麻烦,索性围着小区转,当锻炼。

走着走着,鞋底不对劲儿了,“触雷”了?金城低下头,挪开鞋,恶心状,没敢乱蹭,抬眼扫了一眼,看见树下遛狗的女子,一条“白狐”正绕着她的红高跟鞋撒欢,也无法证明就是那条“白狐”所为。金城眉头一皱,看来下一个“战场”,要从墙上转到地上了!“绊发式雷”可恶,“触发式雷”更可怕,一踩上,恶心是难免的,众目睽睽下,那种倒霉的尴尬,往往会摧毁一个人的尊严。之前在小区,也留意到遛狗的,但多是在规定时间,没太引起重视。这一脚,恶心到骨子里了。

见“红色高跟鞋”看他,金城反倒束手无策了,手中的工具完全是针对小广告的,根本奈何不了地上的“雷”。脚不能动,腰不能弯,左顾右盼,希望出现“援军”。

也许,“红色高跟鞋”发现了他的无助,向他走来,递给他一叠卫生纸:“大爷,用这个吧。”

金城没有伸手接,而是怒目而视:“你干的好事,又来假慈悲,大白天出来祸害人,还讲不讲文明,讲不讲良心啊!”

“红色高跟鞋”一脸无辜:“大爷您误会了,您脚下的不是我家‘白狐’干的。我家‘白狐’可爱干净了,从不在外面丢人现眼。”

金城还说什么呢:“对不起,姑娘,是大爷眼里揉不得沙子,看见破坏环境的事,就来气,就想骂人!你看我手里的工具,这些年将墙上乱贴的小广告弄没了,谁想到墙壁干净了,地上还有恶心的……”

“大爷,您手上的工具的确不行,用撮箕,弄些细沙,倒上去,小心地扫……”

“谢谢姑娘。”

没有沙子,“红色高跟鞋”只好接过金城手中的小铁锹,从旁边花丛下铲来些细土。金城配合着挪开鞋,铺上细土,用鞋子和铁锹反复蹭擦,一层层把土盖上,心情才渐渐释然……

打扫完“战场”。金城不再转悠了,耷拉着脑袋回家。老头儿老太太们目睹判若两人的金城,弄不清他又犯什么“魔怔”了。

改天,金城再出门,手中的“排雷工具”换了,撮箕、扫帚、铲子、沙子,也不朝墙上看了,改看地上了。看见遛狗人,快步冲过去,满地找。倒让遛狗的人纳闷儿了:“金爷,找啥呢?”目睹他手中的家伙,恍然大悟:“哈哈,金爷,我家二哈可自觉了,每回都往草丛里跑,大庭广众之下,它可丢不起那人。”金城瞪对方一眼:“它是人吗?”“呵呵,不是不是。”

老头儿老太太们再次被金城的行为感动了,口口相传,告诫家人或邻居别让宠物破坏了生活环境,别到处“埋雷”……

小区里的人尊重金城这个“排雷英雄”,再也不越底线,小区环境保持得越来越干净。金城开始扩大自己的范围了。小区外那些遛狗人,总发现有一个精力充沛的老头儿,手上拎着扫帚、铲子,“跟踪”他们。

对,金城对“敌情”从不放过。

梦一样的初恋

文/荒野的石头

他和她是在村子里是前后邻居,说起来还是近亲。那是在八十年代中期,刚包产到户的年代,他们两家和另外两家成立了一个小组共同分到了生产队的一头牛,一起耕种土地。平时放了学或者周末假期的时候,他们经常帮助家长干农活,所以,接触的就比较多。

那个时候,他十四岁,她比他大一岁,十五岁。都在邻村上初中,早晚自习,双方的家长就让他们结伴而行,相互照顾。都是豆蔻年华,两小无猜,青梅竹马,他们之间自然而然慢慢的就产生了一些别样的感情。总是喜欢在一起,一起去河边看柳,一起在月光下的麦场的草垛旁谈心。

当时他的家里已经给他盖了三间大瓦房,预备以后好给他娶媳妇,当时只是安装了大门,正屋里放了好多切好的牛料。每当晚饭后,写完了作业,他就在她家后墙上踹三脚,她听到了就会出来,然后一起到这里,躺在柔软的干草上面说话,一说就到很晚。

后来他考上了高中,到了镇上上学了,她则留在了家里务农,每周只能见一次了。但是每个周末回来,他们都要在一起。相约这辈子永不分离,他发誓非她不娶,她发誓飞他不嫁,彼此死守一辈子。

可是不久,传来了一个消息。他爸爸在很远的一个城市国有大型企业做工会主席,符合条件,全家可以农转非了。也就是说,她们全家和她就要离开这个生活了十多年的乡村,去大城市里生活了。从此他们就将分开,不能生活在一起了。

听到这个消息,他们相拥而泣,她说她不会走的,她要留下来,等他们都长大了,她要和他结婚,然后生一大群孩子,过平凡的日子。他也说一定好好学习,争取考上大学,就可以分到大城市了,再把她接去,一起享受爱情的甜蜜。

毕竟都是小孩子,大人的意志是违背不了的。最后,她还是和她的家人一起,去了遥远的另外一个城市。那个时候,交通和通信都很不发达,之间只能靠偶尔的书信交流。后来,慢慢的书信也越来越少了,她的爸妈截取了他写去的书信,他们的交流中断了。

一转眼几年过去了,他已经是一名大四的学生了,很快就要毕业。在寒假过后,他在地图上找到了她在的城市,他对家人谎称有事要提前几天到校,他却坐上了找她的列车,来到了她的城市,整整找了三天才找到,期间他晚上就住在一个简易的小旅馆里。

来到她的家里,她们的家人还是热情的接待了他,虽然都知道他此行的目的。等吃中午饭的时候,她才回来,身边跟着一个男孩子。将近十年的相遇,没有什么更多的交流,甚至都没有能说上几句话,他就匆匆离开了,他承受不了那种尴尬的气氛。

她的二姐送他去的车站,路上对他说,我们都知道你们两个人好,但是事情过去就过去了吧,如今你也大学快毕业了,她身边的男孩就是她的男朋友,也很快就要结婚了,面对现实,各自过各自的生活吧。他眼里含着泪说,说过的话,留下的誓言,怎么就轻易的忘记了呢。

他毕业以后回到了老家的县城工作,一晃又是十多年过去了,之间他娶妻生子,日子过得平淡而幸福。他们从来没有联系过,听别的同学说,她曾经回来过老家几次,但他们没有见过面。

随着时间的流失,他越来越怀念他的初恋,好多次在梦中与她相遇,她还是年轻时候的容颜。而这样的做梦的频率越来越高,有的时候甚至沉迷在其中不能自拔。尤其过了而立之年,他想知道她的近况的欲望越来越强烈。

他也向她当初很要好的同学打听过她的手机和别的联系方式,始终未果。前几天,他一个初中的同学的父亲去世了,他们好多同学集合起来一起去吊唁,期间说到了她,大家都没有她的消息。有个同学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况且他们还是同村,就命令他一定要设法找到她的联系方式,然后转发给同学们,这么个年龄了,应该加强联系了。

他想到老家找她的叔叔们要号码,又怕引起不必要的误会。他回到家里,左思右想,终于想到了网络,网络是神奇的,或许借助网络的力量,一定会找到她。他首先找到了她在的那个企业的网站,然后在站内搜索她的名字,可是没有结果。

他又想到,每个城市,每个单位都有自己的百度贴吧,会不会她在的企业也有自己的贴吧呢。于是,他在百度里输入了她所在企业的名字,果然找到了她们企业的贴吧。此时正是周末的上午十一点多钟,他马上在上面发了一个帖子,写的是在他的城市的老家的同学找她,并写上她的名字,还有他的QQ号码,希望看到了以后和他联系,之后他就忙自己的事情了。

吃过午饭,他又来到了电脑前面,他第一眼就看到了他QQ有个加好友的请求,他马上打开一看,是她在的城市的一个男孩,他赶紧同意了,马上聊了起来,原来这个男孩就是她的儿子,他的妈妈就在他的身边,他给了电话号码,她打了过来。

真要感谢网络,二十多年时间没有找到,他就是发了一个帖子,两个小时的时间,就找到了她,他有点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非常的激动,急忙说着话,好像要几句就像概括出着二十多年的思念。她也有些激动吧,开始聊了好久还说不知道是谁,后来才说,其实早就猜到应该是他,只是故意不说而已。

她只是说,上班的时候,儿子就打来电话说,企业吧里有个找她的帖子,在下班的路上,有个同事也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她。她就急忙回家,想看看到底是谁。期间老公曾经给她打过电话,说肯定是他,别的同学不会这么多年了还在找她,她起初还不相信呢。

等到她下午上班的,他又给她打去电话,说了彼此的一些事情和家庭状况。他说的更多的是这些年来的思念和怀念。她说的都是,现在已经这个年龄了,没有别的什么想法了,好好的伺候老公和儿子,平平安安就是最大的幸福了。

他能听的出来,她现在生活的还好,不想让他打扰她平静的生活。其实,他也没有什么别的想法,就是想知道曾经的恋人,在另外一个城市里,这么多年了,生活的是不是如意,只要过得比自己好也就心满意足了。

他们打了很长时间的电话,直到她说自己的手机快没有电了。他说什么时候没有电了,什么时候停止吧。后来电话突然中断了,他知道这是她的手机没有电了。他恋恋不舍地放下了手机,回味着突如其来的幸福,也是突如其来的无限的失落。

他来到她儿子的QQ空间,一眼就看到了有她的照片,她真的变化不大,还是二十多年前的样子,和自己在梦里见到的一模一样。然后把照片保存到了自己的电脑里,一整个晚上,他都在对着照片发呆,回味着那些逝去的时光。

初恋,其实就像一个美丽的气球一样,只能握在手里欣赏和回忆,如果你想知道里面的内容,打开了,就破坏了,就只是剩下几块碎屑,空留惆怅。那些过去的时光,永远也不会再回来了,即使回来了,也不再是原来的味道。

深夜,他还是做出了决定,删除了存在电脑里的照片,还有她儿子的QQ,还有他手机里接过一次,打过一次的号码。他决定把那份初恋,用纯洁的爱细心地包好,放在心灵最深处的角落,以后,永远也不会再去翻看。

寻找属于自己的那一片天空

文/军中亮剑

一直都想要出逃,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

那时总觉得世界很大,而自己那么渺小。于是我要计划一场浪漫奔放的出逃,想让所有人突然间想起我的存在。我要悄无声息地溜出充斥着父母争吵的庭院,我的书包里没有书和文具,只有我收藏的糖纸、花火、泥人和知了。我带着它们,飞奔出小巷,避开有人行走的大道,沿着人家的一排排房子,穿越河沟与树林,走上那条通往外面世界的残破的公路。

我会不回头的走到再也看不见小镇的炊烟,或者听不见哪里沸腾的人语。父母当然追不上我,他们的车子速度再快却与我出逃的方向,背到而驶。所以我不会再惧怕他们的吼叫、呵斥,甚至是巴掌。也不担心父亲会从天而降,站在我面前,将我的去路蛮横拦住。我漫无目的的前进,却也不会觉得内心的恐慌。那一刻,我是个没有人能够阻挡拦威慑的勇敢的孩子。

可是这样的计划,却总是被人一次次近乎粗暴地干涉或者消灭。曾经因为考试没有拿到父母期待的奖品,我在他们的讽刺中逃出家门。可是不过走了有十分钟,镇上一个多嘴的女人就飞到我家去告状,说看到形迹可疑的我,正在穿越大片的麦田,朝东南方向而去。父亲立刻跳上车子,呼啸着冲我的方向飞奔。我远远地看到他一脸的狰狞,嘴里气势汹汹的骂着什么,心里便知道再次又逃不掉了,除了羞耻地举手朝大人们投降,我根本无路可去。

后来,我终于凭借着读书,逃出了小城。我以为自己会在城市里自由穿梭来往,不再有想要出逃的****。可是,我发现城市依然不是心灵的家园,这里有车水马龙,有高楼大厦,有疯狂物欲,却惟独没有灵魂栖息的一小片绿荫。我记得那时的自己,一次次逃出城市,独自去乡村旅行。我任由自己的灵魂,放逐在山野,犹如一只飞出笼子的鸟儿。我享受这样的孤单,并不希望任何人来扰。

可是,我依然不能如愿。我要拿毕业证书,要寻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要找一个有本事的男人嫁掉,要有一个以平方米来计算价值的房子,要以车代步,要为了所谓的社会地位,拼命地向上走。而所有的这些,都不允许我选择出逃。

有一天,我在城市的某个角落,看见一群人围攻一只跌撞飞行的金丝雀。那是一只据说名贵的鸟儿,不知是哪个粗心的主人,无意间打开了笼子,于是它忽然于我一样,向往那片一直透过笼子无聊观望的蓝天,并撞开主人的手,啪一下飞向了梦想中的自由的天空。但它很快遭遇了一场风雨,失掉了继续前进的力气,而后又路过许多人家的窗台上曾经于它一样无忧无虑的同类,它们皆嘲笑它说:“瞧那个特立独行的家伙,它以为自己是什么呢,勇敢的雕鹰还是不值钱的山雀?不过是个适应城市生活的金丝雀罢了!”

它起初还坚持着不输掉那点坚强与气节,要将出逃持续到底,直至最近变成一只翱翔的山鹰。可是还没有等它完全逃出这一片喧嚣嘈杂的城市,它就被那些认出它的世俗价值的人类,给予兴奋地驱赶着、追捕着、喊叫着。它飞上电线,却发现电线在大风中摇晃。它站在某个写字楼的窗台上,却被人猛地推开窗户,撞了出去。它想要飞出人的吵嚷,却发现那几乎是一片无处逃脱的声音的海洋。慌乱之中,它撞在一棵大树上,若不是有树干靠下来,它几乎毫无疑问会被人类再次捉住,放入笼中。

几天后,我路过那珠长在城市中寂寞的法桐,看到树干上,趴着一只金丝雀,我拿起树枝,试图驱赶它,可是它却丝毫不动。最后,我终于发现它已经奄奄一息,饿死在曾经向往的枝头。

那一刻,我走在城市拥挤的街头去赶最后一班公交回家。我的身体,因为一周来的劳累,已经疲惫到极点。除了想要睡觉,我没有任何出逃的计划。

也就在那时,我知道自己与这只金丝雀一样,再也逃不掉了。

我明白自己不再是一个无知又无畏的少年了,我应该承受狂风暴雨的洗礼,让自己振翅高飞,去寻找属于自己的那一片灿烂的天空。

我家后花园

文/易石秋

我关于花园的最早记忆,当属于少年时代读南宋诗人叶绍翁的诗《游园不值》。那伸展出墙的一枝红杏留给了我们无限的遐想空间,想来那花园里应该是“姹紫嫣红开遍”,有着无限的美丽与活力。

后来读到《红楼梦》中的大观园,才知道王侯府第的大花园绝对不只是养花种草那么简单,那恢宏的气度、奢华的装饰与精美的布局真的是“此园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无论我们有着多么丰富的想象力,都无法还原出它那巧夺天工的风姿与别具心裁的神韵。参加工作之后,因为各方面的机缘,倒也参观过包括苏州园林在内的不少园林,对古人的花园有了更直观的印象与更深刻的了解,当然也知道那样的神品绝非我辈凡夫俗子所能随便享用的,能够参观一下已经是十分难得的了。

谁知近年来随着迈向小康社会的步伐日益加快,各种现代的城市花园与私家花园不断涌现,单位大院与生活小区绿树成荫花团锦簇自不必说,更加想象不到的是,我家后面建起了一条颇具规模的王家河城市风光带,简直成为了我家的后花园。

水是这座城市大花园的血脉与眼睛,王家河风光带的全部灵性与活力几乎都集中体现在水上。王家河本是洞庭湖外围的一条很小的水系,南北流向,北至芭蕉湖(洞庭湖的一个小型外湖),南经南湖注入洞庭湖,全长11公里。原在城市远郊,为进入岳阳的天然屏障,中间设有一个小渡口以方便通行。因为相对僻远,这里曾经都是杂草丛生荒芜满目。直到改革开放以后,城市中心不断东移,王家河才成为横贯岳阳市区的一条内城河,并且逐步位移到城市的中心位置。但是10多年前我搬过来依河而居时,除了河上开始有桥连通,周边不断地有高楼凸起,它的河道、河床、水质与沿岸的植被并没有本质变化,有时甚至因为废水排放让周边居民啧有烦言。是近几年的城市大规模花园化改造,才让这条河绽放出了耀眼的生命光彩。

王家河虽然不长,也不宽阔,但经过改造之后,沿岸小山环抱,佳木葱茏,四时小鸟和鸣,嘤嘤成韵,河道蜿蜒曲折,婉约秀美,环境幽静雅致,满眼诗情画意,仿如人间仙境。特别是北引铁山清泉、南连南湖碧波之后,王家河活水长流,水质得到根本性改善。放眼望去,它宛如一川碧玉镶嵌在城市的中央,又像一条蓝色的飘带,披掖在城市的腰际,晴日里碧波潋滟、浮光跃金,雨天中烟雾迷茫、白浪滔滔,夜晚华灯倒映、意象朦胧,更添一份浪漫与朦胧。而横跨在王家河上的四座大桥,宛如四道长虹横卧于碧波之上,造型精美,结构各异,各有千秋,不仅成为连接东岸新城区和西岸老城区的纽带,更是市区一道靓丽的风景。

园里设有不少观景平台,也有名目繁多的休闲游乐设施,既能满足各个层次与各个年龄段游客的需求,又是很好的景点景观。园里分散地建有屈原、贾谊、李白、杜甫、范仲淹、滕子京、左宗棠、任弼时等与岳阳有关的名人雕塑,还有一堵别致的本地籍贯将军的浮雕墙,让你在饱览秀色的同时,思接千载,视通万里,与天地古人同游,润物无声地受到文化的熏陶与思想的洗涤。风光带中有麻石与鹅卵石铺成的小路,构图别致,四通八达,星罗棋布,极尽曲径通幽之趣。

无论是晴空丽日,还是风雨黄昏,无论是春花烂漫,还是秋叶飘零,无论是兴致勃勃,还是心事重重,无论是三五成群,还是踽踽独行,只要园中一走,心中就多了一份诗意与从容。或抒胸中浩气,或发古之幽思,或叙亲友深情,或吐心中呓语,或静观星辰日月,或细看季节兴替,一路行来,心头万事皆云散,心底洞明天地宽。想来古代的王侯府邸要大修园林,除了爱虚荣、附风雅之外,也应该有这一份精神享受在吧?想不到这等美事如今已经成为了我等平民百姓共同的享受了。

有园如此,夫复何求!

新生

文/婴宁

梅子这几天可能要生了,今天是周日,我决定去看她。

梅子是我的中学同学,我们一起到这所城市读大学,毕业后,我读的是师范,经父母的努力,得以留在城市的一所中学作老师。梅子没有服从回县城工作的分配,执意留在城市打工。从老家到留在这所城市,我们是唯一的两个,颇有些相依为命,然而,城市生活的压力,彼此工作生活的地方相距很远,有时间在一起的机会却很少。

看着这个空荡荡的家,我不禁苦笑。经过六年吵闹不宁的婚姻生活,我终于离婚了,好在没有孩子,我留下了这所带学校福利性质的房子,丈夫则带走了所有的存款和家里值钱的电器、家具。

我拿起电话,传来的却是梅子的哽咽:“孩子死了”。

我心头一紧,抓起包,快速出了家门。

盛夏带给人们的是高温和烦躁,今天尤其得闷热,路上行人各异,但都是简装出行,年轻少女更是把衣服穿到了少的极致。我穿过层层人流,终于到达市妇产医院。

梅子是个要强的女孩,但她在城市打工的生活并不顺利,公司换了一个又一个并且搬家频繁,过着一种很漂泊的日子。2004年10月,梅子和曾经的同事强结婚以后,生活上安定下来,两个人相亲相爱,曾一度,我很是羡慕。

梅子的第一个孩子是意外怀孕的,因为两个人的居住条件太差和更多的经济原因而去医院作了流产。后来。两个人贷款买了房子,计划怀孕的第二个孩子又因为梅子繁重的工作在一次出差的途中流产了。这第三个孩子,梅子是专门辞职在家,尽心呵护的,怎么又出事了呢?

看着梅子枯瘦苍白的脸上挤出的笑,我眼圈也红了。

“敏慧,外面热吗?超还在出差吗”

“我们离了,上周刚办完所有的手续。”

“怎么了,不是还说要孩子吗?”

“你也知道,我们感情一直不好,他找了一个年龄比我小很多的女孩,有了孩子……”

“在一起痛苦,分开也是好事。”梅子抓住我的手。

“你是老师,工作稳定,也有自己的房子,好找,关键是找个疼你。爱你的,不过经济条件也要可以。像我们是感情很好,可是……”

经过大学毕业后十年的生活,我们都变得现实了,曾经的梦想破成了碎片,只是在某个静谧的夜才会被淡淡的忆起。

梅子的孩子在怀孕期间一直情况很好,孩子、大人都健康也安静的幸福。因为产前检查说一切状况良好,决定在家附近的一个妇科门诊生,却出现了意外的难产,诊所处理的不好,送到市妇产医院,孩子已经严重缺氧,经抢救无效,死了。

“还记得我们的高中同学彩凤吗?”梅子问。

一个品学兼优漂亮的女孩。但因为家里穷并且重男轻女,在高二的时候辍学了,我眼前不禁浮出彩凤那张白净、清秀的脸。

“记得呀,彩凤怎么了?你们有联系呀!”

“彩凤也在这里打过工,后来回去结婚了,但去年吧,也是这个时候,彩凤在生孩子的时候……”

彩凤怀的是双胞胎,生孩子的时候大出血,因是在家里接生的,没有任何预防措施,家也很偏僻,彩凤是经过一天一夜的挣扎,身上的血几乎流尽了,两个孩子到是幸运的活了下来。

“36床,下来活动活动”

梅子在病房里蹒跚的走着。彩凤在生命结束的时候,又在想着什么呢!

北漂

文/冯辰

来到北京已经一个多月了,期间认识了几个新朋友,也见了几个老同学。在这座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城市,我感到这个城市每天都在变化,也感到自己正在改变。

北漂,代表了广大在北京“漂着”的人们。选择北漂,是为了过上更好的生活,也是为了在这个开放的空间里接触更多无限可能。对我来说,北漂则更像是个任性的选择,觉得离开家,离开熟悉的环境,就能创造自己的一番新天地。

一切安排妥当之后,才觉得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从一家媒体到另一家媒体,工作似乎上升了一个level,但老妈问我感觉怎样的时候,我的回答却是八个字:按部就班,平淡依旧。这与我设想的每天快节奏的忙碌完全不同,甚至有时候会产生没有离开过家乡的错觉。

安稳平淡的生活,就这样慢慢开始,但第一次发工资的时候,我却真切感受到了生活的紧张感和压迫感。没有奖金只有基本工资,这和劳动合同上的工资差了好多倍。后来才了解到,这是新单位的工资算法,每月的工资奖金分项分次发,算是虚惊了一把。

然而,就是这份看似安稳的薪资让我第一次萌生了“北漂”的悔意——放弃了家里舒适的环境,与人合租陌生的住所,还要父母补贴生活费,这一切是否值得。心中的牵挂也开始滋长。走之前,我跟父母说,你们就当我去上大学了。但工作和学习毕竟不同,学校环境相对单纯,社会则要复杂得多,不仅要独立生活,还有工作压力、人情世故,都需要自己独当一面。

在家的时候,爸妈成天的啰嗦让人头疼,出门在外才觉得那是种温暖和感动,“距离产生美”这句话,用在亲情这里也讲得通。老妈一直催我写一些所见所闻和生活感受什么的,但实际情况是,每天两点一线地跑,少了些生活见闻,倒是多了些儿女情长。北京很大,我需要慢慢消化,环境并不是很差,只是最近雨没怎么下。我怀念老妈做的饭菜,也怀念一家人在一起有说有笑;怀念一起喝酒的朋友,也怀念一起打球的往日同事。陌生的城市,渐起的秋风,容易让人泛起秋思。

有人说,北京真是一座神奇的城市,你有一万次想要逃离,它也会在第一万零一次时让你看到希望。它总能让你抱着触底反弹的心态,无所畏惧地继续前行。这座古老与现代交融的城市,有着丰富的资源和机遇,着实令人向往。就像我现在的同事一样,从五湖四海赶来,只为了心中的梦想。或许,北漂不仅是为了更好的生活,更是为了遇见更好的自己。

既来之则安之,加油,努力,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会交新朋友,会吃新美食,会有新机遇,也会有一个新自己。

爱我就别抛弃我

2004年六月的雨季。我们邂逅在公园的花前月下。我们彼此相恋,爱的是那么的疯狂,那么的热烈。也许这本就是一个错误。一个没有结局的错误。一个不应该的开始。

2004年,我被公司调到了你的城市。一个陌生的城市。在公司刚认识你的时候,你给我的印象很深。成熟而可爱;美丽而大方;让人有种平易近人的感觉。

刚来到公司,每天的工作很多,也忽略了生活。作为一个异乡人,在这个陌生的城市也没有太多的应酬。感觉生活是那么的孤独。可是这些都被你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你是我们公司公认的大姐。在以后的日子里,你对我生活很关心。还经常带我去逛这个陌生的城市。还介绍了很多朋友给我认识。让我在这陌生的城市感到并不孤独我很羡慕你的老公能娶到这么一个好老婆。

每天看到你的笑脸,是我工作最大的动力,可是所有的人并不知道在你笑脸的背后还埋藏着悲伤的泪水。我们一直以为你过得很幸福。直到五一节全体员工去KTV狂欢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你也过的很不开心。只是平时你没有带到工作上来而已。那天你喝了很多酒,结束的时候,是我送你回去的,在半途中你哭了,哭得是那么的悲伤。那么的难过。我不知道你发生了什么事,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样去安慰你。我只是不断的问你:"怎么了?怎么了?"看着你哭泣的脸,我也哭了,不知道为什么。只是感到难过,心里是那么的痛。当你发泄完的时候,你才向我诉说你的不幸。原来你一直都过得不快乐。老公的背叛,婚姻面临破碎。可是你还要苦苦的支撑。有苦无处说。作为一个只有1岁小孩的母亲,你不想给她一个不健全的家庭。还有他的父母的苦苦相求。你也曾经想过逃避,可是天生的母爱让你舍不得离弃只有1岁的女儿。就这样在痛苦的生活中挣扎。听了你的不幸,我有抱你的冲动,可是我不敢,我只能在心里替你难过。为你感到不值。

在以后的日子里你还是笑脸迎人,在工作上还是那么的认真。可是我看在心里只会增加我的心酸。因为我知道你的事情。平静的生活直到六一儿童节总于不平静了。你的老公回来了,要逼你离婚,那天晚上你心情不好,叫我陪你出去喝酒。,我们都喝醉了,等我清醒过来的时候我发现你在哭泣,我的心很难过,不知是不是酒精给我的胆量,我抱了你,不断的安慰你,不断的为你擦干泪水。那一刻,我暗暗的发誓,以后我一定不会让我的女人哭泣。

也是从这件事开始,我们走得越来越近了,我们都不敢向对方说出爱,可是彼此都知道我们相爱了。直到那一天我向你说出了我心中一直想说的话,在公园你接受了我的爱。但你却对我说也许这是一个没有结果的爱情。我说不怕,我不在乎。我知道你是不想对我造成影响。一个结过婚的女人,还比我大2岁。世人会怎么去看待。后来我们只是做了地下恋人。但是我们过的很开心,虽然没有亲人朋友的祝福,但我感到很幸福。真的。就这样我们开心的过了2年这样的生活。后来所有的都变了。变得是那么的不可思议。也让我失去了对爱的信心

2006年,你的丈夫回到了你的身边,原来你的丈夫被那个女的给甩了,钱也没了。回来求你原谅,你恨他,但你最终还是接受了他。你的心太善良了,经不起他父母的苦苦哀求,还有看着年小的女儿,你原谅了他。那一个晚上是我们最后的一次相聚,我并不知道今天发生了这种事,我还准备向你求婚,可是当我拿出鲜花的时候,你哭了,你哭着对我说:强。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想伤害你。也不想你太难做,我们之间的事是不可能在一起的,你的父母也不会同意的,你不能因为我而毁了前程。对不起,如果还有来生,我一定和你在一起!对不起!……"当我听到这些话的时候我的心都碎了,我本来想抛开一切,和你在一起。我不在乎别人对我怎么看,我只想和你在一起。可是什么都变了。变了。为什么…为什么……那一天我们抱在一起哭泣。然后的几天里,我也一直找不到你,后来才知道你离开了这个城市。只是为了逃避我。当我知道的时候,我疯了,每天都喝酒,也从那一刻开始学会抽烟可是当酒醒了之后还是会去想念。整整一个月没有你的消息。我真的不知道,不知道心有多痛。夜深人静的时候只能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哭泣,这样的事情也没有一个朋友可以倾诉。我真的发疯了。亲爱的人儿,你为什么就这样狠心的走了。你知道我有多痛苦吗?

时间就这样慢慢的在这种折磨中流逝。而我再也承受不了这个城市太多美好的回忆而勾起的心痛。我离开了这个城市。远走他乡。整整用了1年时间我才慢慢的从这个伤心的回忆走出来。我疯狂的工作,用工作来迷补我空虚的心灵。直到今天我还在想念。想念在远方的你。过的好吗?

女孩,你知道吗?我不怪你,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也许你以为时间可以洗涮一切。也以为我可以找到一个比你更好的。可是你知道吗。不管时间过了多久,我们的情都不会变。它会一直在我的记忆里。为了找到你,我去过很多城市。我不知道你现在回到了那个城市没有。我不会再去打扰你。也许你的心也并不好受。我能体会。人生总是有太多的无耐。并不是一个人能左右的。即然发生了,就去面对吧。我已经长大了。你放心。我只是想对你说。既然爱我就别抛弃我。即使我们没有结果,但我们还可以做一个知已。当我最需要安慰的时候你可以倾听我的唠叨。

爱我就别抛弃我。因为你一直在我心中。想念你的人儿。

我是你的过客

她是这个城市漂泊的白领,他是衣着脏乱的建筑工人。他们说同样的方言。

她与他,既无交集,也无言语,大楼盖完了,他便会随着工地转移阵地,此后漫长的一生,都没有再相遇的机会。但一场暴雨,却让她在电闪雷鸣中,看清了这个从没有过交谈的同乡。

那是这个城市30年来罕见的一场暴雨。低洼的地势,让这个山城,在短短一个小时的降雨后,就积聚了齐腰深的大水。她当时刚刚下了公交,雨势猛然增至最大,而那一路段,恰恰是整个城市的最低点。她下车后不过是走了几步,便被凶猛而来的雨水吓飞了魂魄。她在恐惧中,本能地想要抓住什么东西,可是昔日并不宽阔的马路,此刻突然间变得阔大无比,不过是几步之遥的一棵小树,因了汹涌的大水,却像是千里之外一株无助又苍茫的稻草。她一点一点地向前挪移,眼看就要触到了一块广告牌,却不想,一个大浪袭来,将巨大的广告牌恶狠狠地卷起,而一旁的她,被一浪扫过,一个趔趄,倒了下去。

一切,都只是发生在瞬间。她连想一下的时间都没有,便被卷入了巨浪之中。似乎只是一秒,似乎过了好多年,她被一只有力的大手,拦腰抱住。昏迷中,她觉得自己正靠在一个男人的胸前,那样结实的臂膀,那样平稳的心跳,让她再不必惧怕。她只需跟着这个男人,向前,向前,一直抵达安全的最高处。

她清醒过来时,发现自己正靠在一家店铺的台阶上,雨水,依然以不可遏止的速度,疯狂地涨着。水面上飘满了木板、垃圾,甚至有自行车一闪而过,而一辆小型的“迷你”轿车,竟被一个漩涡,瞬间卷了下去。她内心的惊惧,像千万匹脱缰的野马。而她就在这时,看到了他。他像鱼一样,一次次潜入水底,将被暴雨卷走的路人,一个个抱起,而后用一只臂膀,划向她倚靠的高地。一个,两个,三个,四个……到第六个的时候,他终于大口地喘着气,虚弱地蹲在了台阶上。此时,民警已经赶来,快速组织周围的路人安全撤退。暴雨,也开始渐渐减小,路上的水,打着漩,流向不远处的护城河。

她扭转过头,想要向他说声谢谢,但他早已起身,朝对面的工地游去。她站起来,朝他喊:小心点。他回头,冲她笑,而后一个猛子扎下去,不过是几秒钟,便抵达了对岸。她看见他回头,朝这边被他救起的人挥着手,又骄傲地喊过来:放心啦,我从小在长江边上,水性好得很呢!那一刻,泪水悄无声息地就迷蒙了她的双眼,她第一次被一个萍水相逢的人,弄哭了。

这场暴雨之后,对面的工地上,换了新一批工人。她还没有来得及问他的姓名,向他说声谢谢,或者请他吃一顿饭,他就从她的视野里,彻底地消失掉了。她与他,在这个城市里,此后连彼此对视一眼的机会,也不再有。

几天后的报纸上,登出此次暴雨中,英勇救人的市民。满满的一个版面,她一个个地找一个救了6个路人的英雄。可是,没有。对于她所处的路段,报道的,只有一个将人从汽车下救出的民警。

她一直为此难过。过了许久,她才明白,“市民英雄”里怎么会有他呢,他不过是这个城市匆匆的过客。就像当一栋栋高楼立起,感谢的碑石上,从来都只雕刻那些知名的捐助人士,而他与成千上万个工友,则在大楼竣工的那一日,即被这个繁华的城市,淡漠地忘记。

可是,总有一些微笑,或者背影,会被长久地记着。就像,她再也不能将他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