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爱散文
偏爱散文(精选8篇)
偏爱旧时光
文/夏学军
喜欢上董桥的文字,是从他的《旧时月色》开始的,他有一方闲章“董桥痴恋旧时月光”。短短几个字,我仿佛看见一位穿长衫的老文人,在昏黄的月下独入湖心亭,举手投足间带着股婉转幽然的民国老味道。
喜欢一个人不是无缘无故的,因为我也是一个念旧的人。日子在钟摆的滴答声里,汇聚成一首经典难忘的曲目,多少个日后,我们躺在阳光下的藤椅里,脑海中浮现那段旧时光。我喜欢听老歌,老得甚至是父母辈的歌,绵绵的曲调,沉淀下来的韵味,流淌着光阴之美。张国荣、陈淑桦、李宗盛,他们演唱的经典曲目,成为我心里永远的旋律,让一切都安静地流淌。我们百唱不厌的是那份对生活的纯真,打开音响放一曲,总是老歌伴着茶香或书香,仿佛藏在箱底的旧衣,虽然没有时下流行的元素,却不乏温暖与珍惜。
那日翻箱寻找一件夏衣,无意中又在箱底看见了那条围巾。红色的毛线,简单的花样,这朴素的毛织物,一望便知是母亲的作品。母亲手笨,不擅女红,别人家的孩子穿毛衣裤,我只能穿又厚又硬的秋衣裤。那年流行长围巾,我天天缠着母亲要,母亲拗不过我,只好笨手笨脚地给我织。一晃都二十多年了,成家立业离母亲有千里远,如今我拥有那么多美丽的围巾,却没有一条能取代它。严寒的冬天,在我想家的时候,拿出来戴在脖子上,温暖如春。多少次清理衣柜的时候想丢掉它,却又一次次地小心收藏,因为我怎么也难舍那份和生命连筋带骨交缠在一起的旧日时光。在我们感叹生命流逝的时候,很多东西不经意间就在生命里留下了烙印,撇不去。
每次收拾柜子,总会带出心底的某些记忆。除了这条围巾,还有好多旧衣服躺在我的衣柜里,我喜欢穿旧衣服的踏实感,它们好像退了火气的久藏宣纸,不用去适应,烂熟于心的穿衣感受密集地弥漫周身。所以我总是把它们洗干净认真地叠起来,再穿时依旧干净整洁。旧衣物,要的就是一种温暖的念想,想着想着就会有微笑的幸福。
旧衣如旧友,可以轻轻松松与之相处,即使久不见面,但是见了面就仿佛昨天刚刚一起喝过茶一般的亲密,无需想起但从没忘记。腼腆的我,在人群里默不作声,面对陌生人也是无言相对,请不要认为我孤傲,我是在默默地观察、品味。如果认定你我是同道中人,定视你为朋友,待时光缓缓凝结成珠玉,你我之间便有了如老火靓汤般美味的老友情意。如今早已不是贪新鲜的年龄,能一路走到现在的老友,情谊如同落在树梢的夕阳,点点滴滴的碎光里透出美丽斑驳的心境。
家里有个置物架,是专门放收藏品的。其实里面没有值钱的收藏品,顶多算老物件而已。矮墩墩的土陶花器,小时候用过的收音机,爷爷用过的鼻烟壶,漂亮的糖罐,仿真的青花瓷。有朋友说这些东西和家里的装修风格不太搭调,建议放在暗处保存。可是我总做不到,我念着它们,想时时刻刻看着它们,因为每个物件都融进了前人或自己太多的情感经历,过去的悠悠岁月及酸甜苦辣,它们在印证着。
偏爱旧时光。旧,不是破烂不堪的,也不是陈腐朽木,旧是一种时间的印记,是一段回忆,一段故事,可以周而复始,可以细细品味。所有的旧时光,带着所有的美好打结成曲,酿成百听不厌的经典,一遍遍吟唱。
偏爱种种
文/梅玉荣
波兰女诗人辛波斯卡,有“诗坛莫扎特”之称,被公认为是最迷人的当代诗人。她于1996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2012年以89岁高龄离世。我买了她两本诗集《我曾这样寂寞生活》、《万物静默如谜》,也深深迷恋上这位优雅深邃又不失幽默的女诗人和她的诗。
她的诗《种种可能》,采用“我偏爱……”的句式罗列,以一种对世界全情投入、又适当保持距离的传达,诠释了她独到理智的个人喜好,以及对世界的看法。读后颇有所感,于是也写下我的种种偏爱:
我偏爱文字。偏爱忧伤的音乐。我偏爱额尔古纳乐队唱的蒙语版《鸿雁》胜过其他版本,虽然我不懂蒙语。我偏爱莎拉·布莱曼,因为她把我带到真正的斯卡保罗集市。我偏爱理查德·克莱德曼,他蓝色的眼睛就像多瑙河,是我少年时陷落的梦境。我偏爱瓦尔登湖,因为梭罗凝视过的缘故。
我偏爱行走草木间,并一一辨识它们。我偏爱花坛里的木槿胜过紫薇和龙爪槐。偏爱雨里芭蕉,雪后梅花,山中鸟语,窗下蔷薇。
我偏爱旅游,最爱江南小镇。偏爱广阔无垠的地方:草原、沙漠、大海、冰川。偏爱水的领域胜过山的地盘。
我偏爱文字带来的联想,比如木渎、梅花坞、青城山、初见书房。偏爱徽派的婺源,神秘的丽江,还有圣地西藏,因为未至而一直神往。偏爱鲁迅的绍兴、沈从文的凤凰、王剑冰的周庄。
我偏爱清少纳言这个名字,连同她的《枕草子》。偏爱李敬泽的《小春秋》。偏爱刘醒龙的《一滴水有多深》。偏爱苏轼胜过李白。偏爱戴望舒胜过徐志摩。偏爱海子胜过顾城。偏爱诗人的理智胜过诗人的荒谬。
我偏爱鲍尔吉·原野,买过五本他的书,本本倾心。虽然从不追星,却想见他跟他合个影,他一定会答应。我偏爱幽默而有童心的作家,像中国的汪曾祺,英国的彼得·梅尔,俄国的普里什文。
我偏爱用笔写日记,在这电脑如此普及的时代,有小小的自豪与窃喜。
我偏爱独自散步胜过歌厅K歌。偏爱三两好友漫谈胜过各种热闹聚会。偏爱保持沉默胜过侃侃而谈。
我偏爱走上未知的旅途。偏爱在夜行列车上听铁轨与夜色的撞击声。
我偏爱午后的咖啡。偏爱用左手擦洗抽油烟机。偏爱悠悠走过窗前的那朵云,高楼听雨有一种故乡的声音。
我偏爱干练大胆的女人,讨厌懦弱无主见的男人。
我偏爱长裙鼓荡的风,旗袍旋落的星露。偏爱棉麻胜过丝绸。
我偏爱我留长发的样子,和抚我长发时你的样子。偏爱我的文艺气息,从未觉得不合时宜。
我偏爱人到中年的我,胜过青春年少的我。
我偏爱席慕蓉和三毛,是她们,联手种下我一生的敏感和梦想。
不是花中偏爱菊
文/彭昕
多年以前,我外出求学,路过一个小站。候车中百无聊赖,索性起来到处走走。两条交卧的铁轨延伸向远方,周围群山连绵,像大海的波浪你推我挤。一阵风,吹来一片浓烈的带有中草药味儿的馨香。那香味长驱直入,沁人心脾,让你无法拒绝。
我不由得停住了脚步。望去,只见万点金黄,从山崖顶上倾泻而下,深深浅浅,溢彩流光,如夜空中繁星,又组成一条瀑布,傲然绽放在烈烈西风中。
野菊花开了,在驿外悬崖,幽深山谷中。这里芳菲已尽,没有蜂围蝶闹,更没有成群结队的赏花人。元稹说:“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菊花誓要给秋天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每一朵花都向我昭示着生的喜悦,古人说“红杏枝头春意闹”,我不曾体会,但现在我真真切切听见了野菊花热烈地喧闹。一簇簇,一丛丛,挨挨挤挤,迎风欢笑。这一片明艳的金黄,没有一丝斑驳的杂色。我看见她就会想起金色的太阳,突然感动得要流下眼泪。除了梵高的向日葵可以与之媲美,我从未见过这样敬畏生命的植物!
她们不适宜插在星级酒店的花瓶里,也不适宜握在热恋的恋人手中。它只适宜开在人迹罕至的山谷,只适宜开在寂静欢喜的人的心里。
车轮载着我离开小站。在以后的岁月中体会了人世的无常。命运时而静默,时而喧嚣;时而锦绣,时而荒凉。悬崖上短暂的美丽,却在我记忆中凝固成永恒。
她生于严寒、肃杀的秋季,根咬定岩石,在沉沉的底层默默积攒着力,从痴痴仰望的太阳那里吸取着热,年年以铺天盖地的芬芳,醉漫山遍野的晚霞。
那实在是一簇簇悲壮的火焰,一种永不熄灭的火焰,点燃天空,点燃季节,点燃每一颗疲惫的心灵!
偏爱的理由
文/王瑞
在非虚构文学作品中,我最喜欢自然观察类的散文。而在这些散文创作者中,我格外偏爱俄国作家普里什文。
人们对普里什文有很多评价:伟大的牧神、完整的大艺术家、世界生态文学和大自然文学的先驱、俄罗斯语言百草……他是一个怀有强烈宇宙感的诗人,具有倾听鸟兽之语、与树木对话、闻草虫之音的异能者,被俄罗斯文坛称为大自然的诗人与文人。
这些都是我喜欢他的理由,但不是偏爱。因为偏爱从来就不是依据,一个人的文字是否够优美、心思是否够细腻、想象是否够丰富。偏爱是因为作者笔下的世界和生活,触动了通往读者心底的路,连接起读者赖以生存的生命的底色。于是读者的心砰的一下打开了,有了共鸣,有了偏爱。
普里什文一生作品众多,《大自然日记》是他作品的一个选集,用春夏秋冬四个篇章,展示了普里什文笔下的自然。
普里什文在书中,写了很多和打猎有关的趣事。通过辨别鸟的叫声,来寻找求偶的山鸡、用发情的家鸭,吸引天上的野鸭、跟着渔民去打梭子鱼、年复一年的训练猎犬、打野兔、狐狸,甚至还打死了狗熊。
为了打猎,他会起大早、守半夜,甚至奔波一整夜。而他的朋友也都是对打猎痴迷的人,他们中有铁匠、职员、医生等各种职业,他们因为打猎而兴趣盎然的聚在一起。普里什文用文字展示了,山林的美妙和男人们在打猎中,收获的快乐。于是我心底的某些感情释然了。
我的故乡,是大兴安岭上的一个叫鄂伦春自治旗的小地方。我的父亲是一名牙医,但他更是普里什文笔下的,那些热爱打猎的男人。父亲有着对山的迷恋和热爱,他最大的爱好就是背上他的猎枪,在所有的休息日里进山打猎,同样不顾辛劳,同样乐此不疲。哪怕后来禁猎了,进山看看,也是他最大的乐趣。
我在很多年里都不能理解父亲,为什么不去好好经营他的事业,应酬那些人际关系,像其他牙医一样赚个盆满钵满。可在普里什文的文字里,我找到了答案。原来父亲就是普里什文笔下的男人,他没有生花的妙笔,也不会用动人的语言,所以他无法把自然的美,和融入森林的快乐,告诉给他的妻子和孩子。
可就像普里什文说的:“我们每个人都无法活得长久,但是这是何等美妙的安排呀——如此,我们便不可能阅遍世界万物,世界在我们眼前,便无限精彩丰富。”我终于理解了父亲,他早就明白人生短暂,于是用一颗猎人的心,纯粹而质朴的爱着、经历着和体会着,他选择的自然万物。
在普里什文的文字中,我读懂了父亲,这就是我偏爱他的理由。
偏爱旧时光
文/夏学军
喜欢上董桥的文字,是从他的《旧时月色》开始的,他有一方闲章“董桥痴恋旧时月光”。短短几个字,我仿佛看见一位穿长衫的老文人,在昏黄的月下独入湖心亭,举手投足间带着股婉转幽然的民国老味道。
喜欢一个人不是无缘无故的,因为我也是一个念旧的人。日子在钟摆的滴答声里,汇聚成一首经典难忘的曲目,多少个日后,我们躺在阳光下的藤椅里,脑海中浮现那段旧时光。我喜欢听老歌,老得甚至是父母辈的歌,绵绵的曲调,沉淀下来的韵味,流淌着光阴之美。张国荣、陈淑桦、李宗盛,他们演唱的经典曲目,成为我心里永远的旋律,让一切都安静地流淌。我们百唱不厌的是那份对生活的纯真,打开音响放一曲,总是老歌伴着茶香或书香,仿佛藏在箱底的旧衣,虽然没有时下流行的元素,却不乏温暖与珍惜。
那日翻箱寻找一件夏衣,无意中又在箱底看见了那条围巾。红色的毛线,简单的花样,这朴素的毛织物,一望便知是母亲的作品。母亲手笨,不擅女红,别人家的孩子穿毛衣裤,我只能穿又厚又硬的秋衣裤。那年流行长围巾,我天天缠着母亲要,母亲拗不过我,只好笨手笨脚地给我织。一晃都二十多年了,成家立业离母亲有千里远,如今我拥有那么多美丽的围巾,却没有一条能取代它。严寒的冬天,在我想家的时候,拿出来戴在脖子上,温暖如春。多少次清理衣柜的时候想丢掉它,却又一次次地小心收藏,因为我怎么也难舍那份和生命连筋带骨交缠在一起的旧日时光。在我们感叹生命流逝的时候,很多东西不经意间就在生命里留下了烙印,撇不去。
每次收拾柜子,总会带出心底的某些记忆。除了这条围巾,还有好多旧衣服躺在我的衣柜里,我喜欢穿旧衣服的踏实感,它们好像退了火气的久藏宣纸,不用去适应,烂熟于心的穿衣感受密集地弥漫周身。所以我总是把它们洗干净认真地叠起来,再穿时依旧干净整洁。旧衣物,要的就是一种温暖的念想,想着想着就会有微笑的幸福。
旧衣如旧友,可以轻轻松松与之相处,即使久不见面,但是见了面就仿佛昨天刚刚一起喝过茶一般的亲密,无需想起但从没忘记。腼腆的我,在人群里默不作声,面对陌生人也是无言相对,请不要认为我孤傲,我是在默默地观察、品味。如果认定你我是同道中人,定视你为朋友,待时光缓缓凝结成珠玉,你我之间便有了如老火靓汤般美味的老友情意。如今早已不是贪新鲜的年龄,能一路走到现在的老友,情谊如同落在树梢的夕阳,点点滴滴的碎光里透出美丽斑驳的心境。
家里有个置物架,是专门放收藏品的。其实里面没有值钱的收藏品,顶多算老物件而已。矮墩墩的土陶花器,小时候用过的收音机,爷爷用过的鼻烟壶,漂亮的糖罐,仿真的青花瓷。有朋友说这些东西和家里的装修风格不太搭调,建议放在暗处保存。可是我总做不到,我念着它们,想时时刻刻看着它们,因为每个物件都融进了前人或自己太多的情感经历,过去的悠悠岁月及酸甜苦辣,它们在印证着。
偏爱旧时光。旧,不是破烂不堪的,也不是陈腐朽木,旧是一种时间的印记,是一段回忆,一段故事,可以周而复始,可以细细品味。所有的旧时光,带着所有的美好打结成曲,酿成百听不厌的经典,一遍遍吟唱。
偏爱野花
文/朱谷忠
栽种得再好的花,也不如自然生长的好看。因为花盆里的花,少不了人工的痕迹,甚至有被粗暴扭曲的时候,诸如人工嫁接、修剪、合成等等。这样的花,即便开放了,谁又能道出花自身的哀苦呢?
这绝非我自作多情。事实上,许多人都有这样的体验:当你看到侍弄得极好的盆花,除了赞叹几声外,心灵却很少会有触动;但当你在深山老林或山溪的一隅看到一大片野花,你就会情不自禁地发出惊叹,随之就会心迷眼乱——在那一片仿佛要燃烧的鲜艳色彩面前,你感觉到一种美丽而又强大的力量。这正因为,自然生长的花,具有诗的特质,能够触发人的想象力。面对山林中的一片野花,平日因冗务或俗事带来的郁悒一扫而空,人仿佛身轻如燕,在沁人的香气中翩然飞升……
所以,要看花,还得到大自然去,只有在高山峡谷、水涘岸边,才能看到随季节而萌发滋荣的花的灿烂、美艳,甚至听到花的无声妙籁。只要你去过一次,回到家里来,再看看阳台、窗台上的盆花,就会发觉它们是那样黯然。
因此,我偏爱在自然界中生长的花。有时候,我也会对城外和路边的野花有一种深切怀念。这些野花,有的生长在极为荒僻的地方,有的是从石缝中钻出来的,星星点点,以其执着和单纯,映衬着朝晖、晓露、虹霓、霁月、星光,在云中、雨中、风中、雾中开放,飘散着微弱的清芬和野味,把自己绛紫的、淡蓝的、乳白的、绯红的、深黄的颜色,呈现给关注过它们的目光、面影,呈现给冷峻、神秘但又美妙的大自然,并以此餍足了人类爱美的欲望。
遗憾的是,这种野花在城市已是鲜见。
自古文人偏爱菊
文/艾里香
菊花,不似牡丹那般富丽,也没有兰花那般名贵。可每年秋天来临,我总要养一些菊花。因为我知道,菊花迎霜独立,是文人孤标傲世的精神象征。苏轼有“菊残犹有傲霜枝”之赞,元稹有“此花开尽更无花”之叹,韩琦有“且看黄花晚节香”之志。所以,秋意浓浓,菊花更香,文人的情趣则一览无遗。
文人犹爱以菊名志,以此比拟自己高洁的情操坚贞。屈原由衷赞美过菊:“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屈原因爱国忠贞而遭发配,却矢志不移,其心可比日月。他对菊的赞美,也是因对其自身气节的坚持。而菊花又是陶渊明一生的写照,他喜爱菊花,认为菊花品格高尚,不奉迎风雅,敢于傲雪凌霜。即使是残菊,也挺立不落,依然含香露放。陶渊明用菊花的清雅倔强,来操守自己的君子之节。那幅东篱采菊的肖像写意,成了一句千年绝唱,一种彻悟人生真谛的神情,不为五斗米折腰的率真的本性。
菊花开放时,正是秋高蟹肥的季节,旧时一般文人,往往要邀一二挚友,边看菊边吃蟹。红菊,红的热情奔放;白菊,白的纯洁神圣;黄菊,黄的温和光明。即使菊花混色,也是白中带紫,黄中透红,她笑傲霜天,高洁无畏的品质,让人领略到不畏艰难,百折不挠的执着风范。作家周廋鹃在《秋菊有佳色》中说,古人诗文中,也常有重阳赏菊的记载。然而事实上,每年逢到重阳节,往往无菊可赏,总要延迟到十月。苏轼就曾经说,岭南气候不常,他原以为菊花开时即重阳,因此在海南种菊九畹,不料到了仲冬才开放,于是只得挨到十一月五日,方置酒宴客,补作“重九会”。
菊花有一种自然的吸引力,让人不由自主地亲近它,朋友一般的亲切,用心谛听,或许能听到花瓣从容开放的声音。小说家张恨水就得到了菊花的灵气。张恨水常在菊花丛中散步,构思小说,以致友人们都说:“张恨水的作品得花之灵气。”每当一部作品问世,张恨水总爱到花市买几盆菊花或山上采野花,可见他对菊花一往情深。而另一位作家林语堂,则对菊花的香味有着独特的感受。林语堂谈到菊花时说,当许多花草或昙花一现,或色损香消的时候,菊花则含苞吐蕊,菲然独秀,给浓浓的深秋装点出迷人的色彩。
菊花是适秋而放的花蕾,慷慨独悲歌,强悍为剑气。作家任崇喜在《生命如菊》中说,在春夏冬三季里,菊积极地孕育、生长,并非消极地等待着一种浪漫的实现,等待春去春又回。所以自古以来,文人是落魄者多。正如菊花只有开在寒霜雨露里,开在乡野阡陌上,才显出其傲岸的气质来。而在古代话传说中,菊花又被赋予了吉祥、长寿的含义,如菊花和喜鹊组合表示举家欢乐,菊花与松树组合表示益寿延年等,则更增加了文人对它们的喜爱。
由此看来,文人爱赏菊,爱的是菊花那种不同流合污、傲世独立的气节,所以苏轼说:“荷花已无擎雨盖,菊残犹有傲霜枝。”这正是菊花的可贵品格。菊花遇到了文人,便有了君子之德,隐士之风,志士之节。
我与文字
文/黄颖
与文字初识,始于那一次无心的阅读,如缕缕春风,拂过我身体的每一个角落,最终渗透心底留下串串足迹。于此,我的心底仿佛悄然开出了一朵花,花香四溢,芬芳醉人。
与文字再次相遇,始于那一段精彩的讲评,那满怀希冀的鼓励给了我从未感受过的自豪,油然而生的强大力量,我开始踏上了追逐你的征途。我想,与你真正的相识,进入你的世界与你相伴。无畏风雨,一步步前行,我就此带着不息的贪恋与执着,开始了旅途。
与文字相知,多为阅读。当东升的太阳微微泛出点光时、当艳阳高照或阴雨绵绵时、当夕阳不再眷恋天际缓缓下垂时……你一人独坐于窗际,手里永远捧着本书,低下头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它,缓缓地移动。大自然也在为此欢歌不止,燕子的低鸣、小鸟的歌鸣以及永不停歇的虫鸣,微风拂过,吹动书桌上翻开的一页页,舞动着属于自己的魅力,可那儿,摆放的书换个不停,又增添了许多新奇的魅力。
与文字相知,爱于随笔。厚厚的摘抄本、换了又换的日记本,纸张粗糙,书写时却有不尽的韵味,一页一页,里面清清楚楚写着我的生活,高兴或悲伤、新奇或无奈。身处于乡村田野,我的文字充满着青山绿水的灵动、满目青翠的苍劲以及朴实勤劳的憨样。朦胧晨曦中,炊烟袅动,活泼好动的孩童、阳光俊朗的小伙、精神矍铄的老人,无不神采奕奕,舒展着一天的激情。
与文字相知,勤于写作。生活有时一成不变,索然寡味;有时惊涛骇浪,激情四射。我们与文字相知,便多了一双慧眼、一对灵耳。我们在生活中体验生活,在情感里体验情感,而后双手挥动,在笔尖蔓延。一座山、一片竹、一潭水,寄托着无声的情怀;一片村落、一座小庙、一栋破楼,散发出无言的故事;一个人、二三个知己、一大群朋友,抒发着满怀的情感。
文字的根系源于生活,写下来却高于生活。我们阅读,为找寻一个新的自己;我们时刻记录,为记住那些美好;我们写作,为歌颂为启示自己为找寻人生的意义。
因为与文字相知,我偏爱于经岁月沉淀且令人心潮难平的东西。鼓楼钟鸣、古庙经书、小桥流水,踏进这一方土地,用心来感悟这里的一切,邂逅生命中最美的过程。每至此刻,埋在心头的思绪便如竹笋般破土而出,那情愫便如汪汪清泉般涌上笔尖,文字在瞬间生成。
因为与文字相知,我偏爱于简单的一切。蓝天白云、黑裤白衣,简单的美让我眷恋。一间房间,几件家具,纯白的色彩,用植物以及一些简单细致的小物品装饰着,它是美的,丝毫不单调,每一处都散发着凝炼、精致的气息。
因为与文字相知,我偏爱于大自然的风光美景。“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这句话,在我与文字相知的那一刻起,便时常在我的脑海里闪现。一寸土地,经由时间的推移,成一处风光;一座村落,经由时光的洗涤,成一番佳话。大自然的无限风光,它散发的独特的美,总让人心驰神往,眷恋不已。我想,走遍祖国的大好河山,用美景洗涤自己的心灵,用心灵感受这里的风土人情,用文字来记录自己的心灵感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