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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散文

2023/01/08经典文章

食物散文(精选20篇)

高贵如斯

文/丁明烨

青年校长管建刚在《做一个有奋斗感的教师》一文中,曾通过熊猫和北极熊进化的故事,激励青年教师要勇于挑战艰难的环境,努力做生活的强者。

故事是这样的:熊猫和北极熊有着共同的祖先,由于气候变化,同一祖先的熊,一批移到中国四川的温带地区,另一批转移到北极的寒带地区。按一般逻辑,进入寒带地区的熊会冻死、饿死,进入温带地区的熊会很容易存活下来。结果却相反,由于生存环境好,熊猫由以前比较凶猛的物种变成好吃懒做、濒临灭绝的动物——因为熊猫退出了竞争机制。温带地区食物多,食肉动物也多,老虎、狮子和狼常和熊猫抢食物,熊猫抢不过它们就不吃肉了,改吃草。食草动物也多,争夺也相当激烈,熊猫决定连草也不吃了,吃其他动物都不吃的竹子。这一下它犯了一个致命错误——它选择了唯一的食物来源。当竹子越来越少时,就有大批的熊猫被饿死,最后全世界只剩下屈指可数的少量熊猫。北极熊却慢慢适应了极地的严寒,在北极生活得很好,它比当地的任何动物都更凶猛,体重也比熊猫大两倍。它本来是陆生动物,但最后能在海中游泳长达几小时,且能捕食水中猎物,实在没东西可吃时,还能在零下四十度的北极冬眠,北极恶劣的生存环境练就了北极熊强健的体魄和强大的生存能力。

我常常把这个故事讲给身边的青年朋友,激励他们不要羡慕安逸,生活安逸了,就会丧失生命的激情和活力,生命之花也就萎缩和黯淡了。

有时也在想,熊猫虽然丧失了一次去边疆发展的大好机遇,但依它的实力在温带地区也是完全能够生存下去的,凭借强壮的体格,它完全可以猎杀比自己小的动赢得食物;凭借它的智慧,它完全可以像鬣狗、狼一样缔结同党,占据有利地盘获取生存空间;既便不是如此,为了种族延续,它也可以像鹫鹰、巨蜥等一些腐食动物一样吃其他动物舍弃的食物维持生计,甚至像兔类、鼠类一样,对食物不那么挑剔,以解决温饱有食裹腹为满足,或许这样,熊猫就不会把自己逼到濒临种族灭绝的境地。

然而,熊猫没有作出以上的抉择。它善良,不忍心以残害小动物壮大自己的身体;它高傲,不屑于蝇营狗苟结党营私;它高贵,既便冻死饿死也不会吃腐臭的食物。如果这个世界真的没有一块适合自己生存的净土,没有一片适合自己的竹林,那么它甘愿无奈地死去,死了也了无遗恨,离去也在所不惜。

现在,每当我在电视画面上看到熊猫的身影,已不再以为它是懦弱的象征。看着它雍容的体态,看着它优雅的步履,看着它忧郁的目光,我的心中会升起一种深深的敬意,我多么希望自己善良如斯,高傲如斯,高贵如斯啊!

饭里最好吃的是面

文/韩慧彬

江南虽说鱼多米多,食物也是以米为主,但总觉得主食当中最好吃的是面。或许,对面情有独钟只是源于故乡情愫。

我出生于河南新野,新野的张飞板面上过《舌尖上的中国》,以爽口耐嚼,香中透辣,辣中含香而享誉周边。相传是豹头环眼吼声如雷的张飞在驻守新野时,厨师为了满足这位喝断桥梁粗中有细的大将军而特意做的板面条,因其方便快捷,深得老百姓喜爱,吃完,嘴一抹,便可悦然上路。

早晨,一碗胡辣汤,二两油条,就吃得心满意足。最难忘记的还是红薯叶面条。面条要手擀的,切细切匀,在沸水里滚三滚,用笊篱捞出来,在事先准备好的凉水里过一遍,放上汆好的红薯叶,浇上蒜泥,滴上香油,筷子一挑,细长绵软,吃起来香绵可口,欲罢不能。解暑祛湿,齿颊留香,怎一个爽字了得!

简简单单的百姓生活,因为有了面的滋润,日子过得有滋有味,洒脱自然。如今,这些老去的味道慢慢消散,炊烟带着她们的精魂越飘越高,越飘越淡,到了“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的地步,只能凭借着回忆和怀念过一把空瘾,唏嘘感慨一番罢了。

在某种意义上,所有事物都在互相残杀,食物可以要了我们的命,同时又可以养活我们。生活节奏的变化,地无分南北,人无论东西,谁还在吃饭时细嚼慢咽细细品味呢?心头被纷繁的欲念占据,心思粗粝,即使吃得再精致,又能吃出什么滋味呢?食物越来越丰盛,而我们都已经成了吃人参果的猪八戒。

主食中最好吃的是面,面里有手掌的温情,有馥郁的亲情,怎样才能重新拥有娇嫩朴素的舌尖去品尝生活百味呢?

敬畏食物

文/马亚伟

小时候,我在姥姥家吃饭。偶尔有饭粒掉到地上,姥姥立即弯下腰,捡起地上的饭粒,放到嘴巴里吃掉。姥姥对食物极为珍惜,如果谁糟蹋了粮食,她会捶胸顿足地说:“老天爷呀!可了不得了!”她固执地以为,浪费了食物,就是冒犯了老天爷,是大不敬的,不可饶恕的。

母亲说,挨过饿,才知道珍惜粮食了。刚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那年,麦子大丰收,母亲高兴极了。可是,她不会浪费一粒麦子。打麦场的周围,还有一些麦粒。炎热的午后,母亲俯下身子,开始捡拾散落的麦粒。她脸上淌着汗,也顾不得擦一把。忙了半天,只捡到一盆底儿麦子。母亲直起身,非常有成就感地说:“又捡了这么多!”

我的姥姥和母亲一定是对食物怀有敬畏之心的,即使后来生活富裕了,她们也从来不肯糟蹋食物。姥姥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她这一生,没有吃过山珍海味,粗菜淡饭对她来说已经很知足了。

母亲经常来我这里小住,有时我会带她去餐厅吃饭。每次吃完饭,不管当着多少人的面,她都会旁若无人地打包,收拾得餐桌上只剩下白花花的盘子。

母亲在农村生活,深深知道食物的来之不易。所有的食物,都是大自然的恩赐。一粒种子,要在漫长的时光里,扎根肥沃的土地,吸收阳光雨露,再加上农人的无数汗水,才能孕育出粮食。养一只鸡,养一头猪,要把它们当成家庭成员一样,付出心血,付出感情。最后它们成了我们口中的美食,也要心怀敬畏地吃掉。

可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面对食物开始肆无忌惮了。其实仔细想想,胃的深层记忆里,还留有饥饿的印记。不由想起电影《1942》,人们饿得饥不择食,草根、树皮,能吃的吃,不能吃的也吃。

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像我们的祖辈一样,珍惜食物,敬畏食物?

“小吃货”眼中的四季饮食

文/郑棣文

春天的食物,应该是当季新摘的野菜嫩芽。香椿切小丁拌上豆腐和麻油,荠菜和剁碎的猪肉裹在馄饨皮里,槐花和苜蓿细细地裹匀面粉上蒸锅,还有细嫩的春韭,都是听起来就鲜活清新的吃食。

夏天的食物,总就是为着解暑。大口大口的西瓜,煮得刚刚开花的绿豆汤调了冰糖搁在冰箱里,过了冰水的凉面上浇了芝麻酱和醋蒜汁,还有爽脆的黄瓜淋了甜面酱,柠檬切薄片浸在四周结了雾气的杯子里,都是汗流浃背的时候入口的一阵冰凉。

秋天的食物,只有丰足能够形容。甜南瓜蒸得软糯熟透,煲着在砂锅里的各类滋补的甜汤,苹果和面皮在烤箱里烘出黄油的浓香,新鲜桂花晾晒后酿进蜂蜜里,绿茶旁边摆着的鲜肉蛋黄月饼,以及膏肥肉满的雌蟹蘸在姜醋里被挑尽的每一丝肉,都让人能忘掉开始萧瑟的天气。

冬天的食物,是腌腊货和炖肉的天下。从坛子里取出的各类咸菜还酿着秋天的丰腴,窗外新悬上的腊肠已经开始散发香气,炉子上噗噗冒着热气的锅里,有时是一只老母鸡和葱姜翻滚着,有时是一锅方正红亮的红烧肉,熬了许久的一盆皮冻等着上年夜饭的桌,饺子和各类好彩头的菜早就把它挤得没了位置。有食物如此,夫复何求?

吃,从来都不是一件可以随意对付的事情。

金鱼

文/姚林宝

这几天,我每天早晚都会到公园走上一圈,一来健身二来散心,喜欢这里的清静幽雅,更喜欢这里的舒适自在,天马行空,逍遥自在。幽静的环境让人神清气爽,也让人有片刻宁静,暂时忘掉了烦恼,聚精会神地赏景观物。

公园有一种水里的生物,结伴而行,不知疲倦地在池塘里游来游去。每每路过池塘,听到动静,走近便看见几尾披挂黄金甲的鱼儿非常显眼,姿态潇洒,无拘无束,活蹦乱跳。颜色有红、黄、白、红白、五花等多样,红色金鱼最喜庆,鼓着大眼睛撅着嘴巴,吧叽吧叽换气,又好像在觅食,形状像鲤鱼,嘴前有两根胡须,样子虎头虎脑,憨态可掬。金鱼是灵性之物,你给食物,它就往你跟前来;水面上没有了食物,它转身就潜入水中,一忽儿不见了踪影。

金鱼已适应了人类喂食,往水面扔些馒头饼干屑,立即成群结队浮出水面,很活跃,追逐食物的激情很高。金鱼完全依靠他人赐食,即便有漂亮的外表,也难以改变可怜的身份。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悠闲安逸的日子过惯了,一旦放回大江大湖还可能不适应,有生存之忧,因为寻找食物的本领已丧失殆尽。而长期的养尊处优,对周边环境置若罔闻,不画地为牢,最终金鱼会老死在浑浊的池塘中。

我在金鱼身上看到了人类的影子。无论对生活有多少美好愿望和憧憬,关键是理智地选择生活方向,努力打拼与奋斗。

饥饿的春天

文/九满

春天是从饥饿开始的。也许这是一个嘲笑,既是对春天的,也是对那个时代的。

春节过后,准确一点应该是元宵过后,农家的存粮吃得差不多了,早稻还未播种。饥饿就像幽灵一般,悄悄地溜进村庄,走进年味还没走远的一家一户的宅子里,让农家陷入青黄不接的苦难。更要命的是白天越来越长,白天长就意味着清醒的时间长,挨饿的时间就长。

一九六三年的那个春天,国家刚刚度过“三年困难”时期,农家的生活还十分艰难,不识时务的我,竟蹦蹦跳跳地来到这个世界。由于母亲没有一顿能够吃饱,这位高龄的母亲自然没有多少乳汁来喂养我,所以,很多的时候,我都是在饥饿之中度过。让我从娘肚里一蹦出来,就扎扎实实地感受那饥饿的春天。

几乎整个春天,我们都只得靠青菜、蚕豆、红薯度日。烧糊的锅巴,添上几碗茶水,加工成稀粥,就是我们难得的美味。红薯、蚕豆,现在偶尔尝尝,感觉味道还不错,甚至味道好的比米饭还要好吃很多倍。可那时候,把它们掺和在米里一起煮,开饭的时候,红薯、蚕豆上面只是粘着几粒米饭而已,一落肚,便在胃里膨胀,给人一种饱腹感,吃多了,胃里便会冒酸水,异常难受。

母亲似乎没有任何食欲,我从来没有见过她对哪一种食物有特别的欲望,她总是默默的先尽我们享用,剩下的食物,她随便吃一点。每次吃饭,母亲总是把好一点的饭菜留给我们。有时候,晚餐就是喝点粥,不够分配,母亲自己只好喝点锅巴糊充饥。我常听母亲说:“要是有饭吃,就是没有菜,光米饭也能吃两碗。”二姐曾告诉我:母亲太苦了,她也得有营养,不然身体垮了,全家人都得喝西北风。母亲知道后把我拉进怀里,含着泪说:“九满,你们小,正是长身子骨的时候,吃好一点长身体,你们得好好成长。”

饥饿的春天,难得打一回牙祭。只有在生日这天,母亲也许会给我几枚带着她体温的硬币,让我去集市饱饱口福。所以,一进入农历三月,我就一天天地数着日子,盼望生日那天快快到来。因此,生日便成了我儿时最美的期盼,那种渴望,那种期待,绝不亚于现代都市人对春天的企盼。

一九七一年春天,我好不容易熬到生日这天,一起床便提醒母亲:“妈妈,今天是我的生日!”然而,等待我的不是硬币,甚至连米饭都没有,而是一锅煮熟的蚕豆。饥肠辘辘的我,夹了几颗蚕豆含在嘴里咀嚼,试图把嚼碎了的蚕豆咽下去,却干呕了一阵,吐出几口酸水,眼前发黑,虚弱的坐在门槛上喘息。之后,背着书包上学去了。母亲看着儿子瘦弱的背影,母爱在她的心里燃烧,她便去找邻居借了半碗米饭,托小伙伴带去学校给我。当我拿到那碗饭的时候,热泪从我的眼眶中滚出,嘴唇不停地痉挛着,每吃一勺饭我就滚出一串泪珠。感觉整个空气中都弥漫着饭的清香,多香的饭啊!唉!这才是世界上最美的味道,更是饥肠辘辘的胃里急需的味道。

在那些漫漫长夜里,蚊子在阴暗处纵情狂欢,公蚊子们让所有的母蚊子都怀上了超出常量的胎儿。它们凄凉激越的呜叫声,扰得人心神不宁。饥饿的乌鸦在人们头上低飞,观察,它们不愉快的叫声,宛如寡妇含义模糊的抽泣,助长了老百姓的饥饿心理。

那时候,整个春天,我们就一件事:填饱肚子。所以,每天想的就是食物和如何才能搞到食物,几个小屁孩,就像一群饥饿的野狗,成天在村子里嗅来嗅去,寻找可以果腹的食物。许多在今天看来根本不能入口的东西,在当时却是我们的美味佳肴,久而久之,让我们练就了一口锋利的牙齿,世界上大概没有我们咬不动的食物。

几度春花开,几度夕阳红,我却粘在地上不肯往上长,按遗传我应该是中等身材的男孩,可是,这一遗传基因被营养不良彻底地熄灭了,我甚至觉得自己的脑子也饿坏了。这引起了家人的恐慌:莫非是个小矮人!好在基因的不屈不挠,最终还是把我的海拔推高到162厘米。

春天是一个怎样的季节?白居易说“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在诗人的世界里,春天是一个黄莺燕子们争抢栖息地的季节。对于在那个年代走过来的我来说,让我刻骨铭心的是:春天是一个牲畜与人争抢食物的季节。刚刚从地里挖回来的芋头,或是在土里才长到半尺高的青菜,人要吃,猪要吃,鸡鸭也要吃。我甚至驱赶鸡鸭,不让它们吃,希望从它们嘴里抢些食物来充饥。六岁那年,我就因与猪争抢萝卜而被它咬伤,看着儿子流血的肚皮,母亲忍不住打了饥得“哦哦叫”的猪几棍。但我发现母亲眼角有少许的泪花,这是一个顶天立地的中年妇女的泪,直到现在,我都无法知道母亲是在心痛猪还是她的儿子。

长期的饥饿,使我从小就懂得食物对于人类是多么的重要,所以,我对现代人赏油菜花、桃花、梨花之类的事情非常不解,我对春天的感觉是“桃花开,梨花败,一日三餐不得夜”的那种忍饥挨饿。把春天描绘成莺歌燕舞、风和日丽,抑或发出“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之类的感慨,统统都是在填饱肚子之后才有的事情。不然,那田埂上、水车旁、灶台边哭着闹着要吃要喝的小矮人,怎么能够走到今天!

兰兰减肥记

文/孟诗雨

小猫兰兰是森林所有动物中最善良的,小动物们都非常喜欢和她做朋友。

新年就要到了,兰兰的好朋友们给她送了许多新年礼物。兰兰看到礼物中有很多自己喜欢吃的食物,可高兴了,一有空就使劲地吃这些美食。等到食物都吃完的时候,兰兰才发现自己变胖了。看着变形的身体,兰兰心里很后悔。

于是,兰兰决定开始减肥。

她每天很早就起床了,先围着树林跑10圈,再做100个俯卧撑。就这样,兰兰坚持了一个月,可是效果不大,一称体重也没有减多少。兰兰不甘心,又开始了另一个减肥计划——节食。她每天只吃一小碗饭,早晚还围着树林跑10圈。虽然这次减肥的效果比上次好,但是,兰兰饿得晕过去了。

兰兰的体重减轻了,整个人也消瘦了,小动物们都说兰兰的身材非常好看,可是兰兰整天晕乎乎的,走路都发飘,更不要说跑了,兰兰也捉不住老鼠了。

兰兰尝到了减肥的痛苦,她想要一个健康的身体,也因此不再减肥了。

兰兰终于体会到,只有心灵美,才会更美;如果心灵不美,外表再漂亮,在别人眼中也不美丽。

村庄的标点

文/任随平

鸟儿是天空的标点,标注在村庄辽阔的大地之上,在四季轮回里,构筑起村庄灿烂迷人的诗篇。

春天,燕子是最先从南方飞回来的标点,它们长途跋涉,日夜兼程,带着方言,途经茫茫山水,将江南水乡的氤氲春色带回我的村庄。之后,就在各家各户向阳的屋檐上筑巢做窝,水是泉水,泥是破土的新泥,草叶是去冬留在大地上干净的草茎,一口水,一嘴泥,一撮干燥馨香的柴草,不经数日,就建好一个个飘逸着泥土芳香的家,一家两口舒舒服服地开始过日子。等有了小雏儿,它们的生活就更加忙碌了,白天,一个守护小生命,一个外出觅食,高山上,溪流边,场院里,处处是它们猎取食物的好去处,飞蛾,小虫,都将成为小生命逐渐壮实的食粮。就这样,小生命从争抢食物开始,再到跟随父母练习飞翔,寻找食物,一天天成为天空诗篇里的小标点,灵动而又自由地飞翔,将村庄的春天装点得更为绚烂。

除却了这些春秋迁徙的标点之外,在村庄的诗行里,麻雀则是一始而终,标注在平平仄仄的韵句里。在我的记忆里,麻雀是起得最早的鸟雀,似乎在它们的世界里,永远不知道疲倦的含义。晨光熹微,它们就从密林的枝叶间摇醒睡眼朦胧的梦,抖动着翅膀,在枝间练习跳跃,从一根树枝到另一根树枝,将轻盈的身姿洒落下来,借着穿过枝梢罅隙迷离的光线,将大地绘制成斑斑驳驳的图画。及待阳光浓郁,它们就成群撤离密林,来到人家瓦舍上,翻飞,追逐,猛地俯冲到场院里,或者绕着袅娜的晨烟嬉闹,之后,呼朋引伴向着高山上的田地云集,寻觅果腹的食物。

还有令人喜爱的形体如破折号的当属喜鹊了,可惜,这些年随着气候变化,它们毅然决然地斩断了与乡村扭结在一起无数个日夜的脐带,飞离了村庄,去到更为遥远的他乡开辟生活的乐园,留给村庄的,是那些高挂在杨树高枝上的鸟窝,像一颗颗眼眸,风雨里,护佑着村庄的晨昏。我曾不止一次地站在杨树阔大的基部向着它们空荡荡的家守望,像即将离家出走的孩子向着柴门做最后的低语,期许有朝一日,它们还能带着喜庆回来,在村口歪了脖颈的槐树上吹响唢呐,吹醒我们一生都不愿离弃的好梦。

至今,喜鹊们还是没有回来,但我的等待不会停止。空闲的时候,我就到高山上久坐,看鹰的标点在天空中打坐,诵经,让率性而为的风,掀开它们身体里暗藏的经页,一遍遍,展示在无边的湛蓝里,我也就这样坐着,什么都不去想,什么都不去做,在无边的静默里,等待着翻过南山的一场微醺的雨,将我,连同远山弥漫而来的暮色一起灌醉。

蚂蚁搬家

文/和佳豪

人们都说“蚂蚁搬家要下雨,”这到底是不是真的呢?下面大家就和我一起看看吧。

今天中午我做完作业,就在草坪上玩,突然我发现了一只蚂蚁,我就跟着它找到了它们的洞穴。我发现洞穴里有几只蚂蚁在往外搬东西,我仔细一看原来是他们的食物,我静静地看着他们一点一点的把食物搬出去。跟着蚂蚁队伍我找到了他们的新家,看他们像接力赛一样地搬运食物,他们头上的那个可爱的触角还不停地在动,好像在跟自己的朋友打招呼,我觉得有趣极了。就在他们要搬完的时候,天空中下起了小雨,看到蚂蚁安全地到达新家,我也高高兴兴地回家了。

通过这次有趣的考察,我发现了蚂蚁搬家果真会下雨。我觉得蚂蚁虽小,但它好聪明哟,我们也应该像小蚂蚁一样做聪明的小孩。

舌尖上的春天

文/任冬莉

这个春天,更多的人在窗户里遥望春天,逗留室内的时间越长,对于一碟美食的需求就越迫切,随着荡漾的春风悠悠回转过来的便是舌尖上的春天。

一把白菜苔是用来唤醒味蕾的,趁着清晨采摘下来的菜苔娇娇嫩嫩。猪油烧热,就着干辣椒、花椒一起下锅,佐以姜蒜翻炒,起锅后尚还有点烫嘴时入口,流淌在唇齿之间的清香、鲜美打开的就是一个绿汪汪、水灵灵的春天。平利人似乎更偏爱搭配肥肠或者霉豆渣煮汤,自然又是别有一番风味,清新的菜苔与肥肠、霉豆渣的味道撞击,这种“混搭”就像冬天和春天的交汇,尽管寒风料峭,依然无法阻挡逐渐蓬勃开来的春意。

散落田间地头的鱼腥草让人爱恨不得,叶芽在风里刚开始泛了红色,根茎部分娇嫩的手指一触碰便会断掉,虽然专属于它的独特味道还不够浓烈,但也足以刺激舌尖。配着豆腐乳凉拌了上桌,脆生生,凉丝丝,人的精神一下子被提了起来。待到稍微再长大一些,配上绿豆、猪肺煮汤又是一道清热的好汤。

山林的萧瑟还没有褪去,阳光格外的充裕,落的三两场春雨,那些小精灵仿佛一夜之间醒过来,在小路旁,在林深处,披着褐色的外衣“蹭蹭蹭”就来了,瞅着人手眼疏忽的时间便长成一棵竹子,在风里开枝散叶。雨水充沛的日子,竹笋生长的速度让人惊叹,

如果说泥土深处回赠人们的是汲取充足的养分,积蓄了一个冬天的风味,那么高高的枝头则是经过冬雪春风洗礼后的涅槃。香椿芽、槐花、阳雀花不待入锅,仅仅用开水烫一烫,那香味便足以让挑逗味蕾,食欲大增。

至于第一茬韭菜、脆生生的蒜薹、路边的白蒿,烹饪方法越简单,味道越本真,越接近我们对生活的向往。

小时候家里用的柴火灶,调味品除了葱姜蒜,最多便是辣椒花椒和香草。任何菜肴都是大火下锅,佐以简单的调味品,甚至只有油盐,即使这样简单的味道也依然是多少人难忘的记忆?那应该是怀着对生活的感恩,对自然感恩的情感,食物滋养身体,更多的是滋养人的情感。家里的老人有一盘好菜,就会喝上两杯,其实不是贪杯,而是咂摸日子,咂摸岁月,咂摸幸福。

食物吃的是心情。大抵春天的食物都是美好的,经过一个冬天的蛰伏,挣脱束缚后的人和食材都格外的轻松,和煦的微风艳阳,满满的希望,活跃起来的不止是味蕾,还有蓬勃的心情。吃着吃着,日子就美了。

素味情结

文/李艳霞

母亲生下我便没有奶水。那年代奶粉啊鸡蛋羹啊肯定是吃不起的。母亲就用打下的新麦磨的头遍面,加了水揉啊揉,最后再用水洗那个面团,等洗面团的水变得浓白,用碗盛了,搁笼上蒸。我就是吃这个慢慢长大的。

直到今日,我都深深喜欢着一些素食,心底抗拒肉类,这是否与我出生时的第一口食物有关呢?

我曾试图改变,去尝试吃些肉类、海鲜等食物,使自己的味蕾和舌尖更加丰富,但结果证明,非常徒劳。在一盘红烧肉面前,我的胃由饥饿瞬间饱胀,无半点儿食欲。就连喝茶亦不喜浓茶,而是泡些来自家乡的野生金银花和采自河边的薄荷草。

朋友圈有人晒大餐,有人秀私房菜,对我不曾有半点诱惑。我只静悄悄慢吞吞地煮一锅金黄的玉米糁粥,春放蒲公英叶,夏放山上的干菜,秋天就丰富多彩了,红豆黑豆花生一股脑儿地放进去,好看好喝营养全。我尤喜欢把土豆切成块儿,放入锅里,煮到筷子一扎就烂时,粥也好了。粥里也可以放红薯放胡萝卜块儿,一碗金黄嫣红,一碗淡饭素味缭绕。

素味情结,使我永远都吃不够煮嫩玉米棒的清甜和煮刚刚从地里刨出来的湿花生。我喜欢吃的这些食物,材料还必来自家乡。如果从菜市场和超市购买,我很难吃出家乡的味道。玉米糁、高粱米、小米,干菜、豆类、胡萝卜、土豆无一不是从几百里之外,父母公婆带了过来,有时让邻居捎,有时直接交给长途客车的司机,递一盒好烟,人家就给捎到车站,你只管去取。

春季的新韭、野生的拳菜;夏季磨的新麦面,夏末的青皮核桃;秋天的板栗、柿子、嫩玉米;初冬水灵灵的大白菜和深冬时雪天里结的雪桃,这些被我称之为素味的食物,一年四季都在我的舌尖翻动。

犹记在南方时,中秋节当天,收到母亲从千里之外寄来的一个包裹,里面装了核桃、银杏、榛子、木耳、香菇还有自制的月饼等,我拿出这些食物和来自天南地北的工友们分享,望着月亮,大家突然之间就泪流满面。

年岁渐长,越发对一些繁琐复杂的东西生畏,更加喜欢素味,穿素衣,结交素心相待的朋友。人生苦短,素味平生。

小黑狗

文/张学斌

小黑狗的主人系某单位门卫,是个临时工,年龄40出头,其家也住该单位一座三间平房里。一家四口人加一条小黑狗,全靠他的微薄工资维持,这显然捉襟见肘。于是,工作时间外,他找些零活干。不知什么时候,小黑狗被人打断了一只后腿,可能是饥饿,偷吃别家的食物。可怜的小黑狗拖着残腿,被主人家抛弃了。

后来,因单位精简人员,这家主人被辞退,日子更加拮据,只好把它丢在小区里,自己卷起铺盖走人。从此,小黑狗靠路人施舍:今天张三给点剩东西,明日李四丢点残羹,整天趴在小区篮球场上,朝向来往的人们眨巴眨巴着眼。

其实,小黑狗非常漂亮,长得可爱。一身乌黑的绒毛,两只黄亮的眼睛闪闪发光,一条又粗又长的尾巴不断地摇晃着,时而伸出红色的小舌头来,要不是因为它的腿残疾,早也被人们领养了。

有一天,我突然发现:从小区门进来一位青年,身上挂着一个包,手上拎着装有食物小白塑料袋,径直走向趴在篮球场上的小黑狗身旁,俯下身来,拿出食物来喂它,我慢慢地靠近瞧了瞧,食物里有火腿肠、包子等。小黑狗感激地看了看这位行善积德的青年人,然后,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打那以后,我观察了好一阵子,那位年轻人,一天不误地来喂养它。小黑狗活泼可爱,每天都在原地方趴着,似乎盼望他来。每逢他来时,小黑狗激动地踮起身来,艰难地向前跛几步,摇头摆尾地欢迎着他,很是亲密。

在我看来,这青年并非大款,又不像高薪者,他却有一颗同情弱者善良的心,非常难得和可贵。

食物的慰藉与哀愁

文/夏学军

我天生对吃没什么要求,简单朴素,裹腹而已。我认为花时间做一顿吃食,是很不“理智”的事情。身边有朋友为排解情绪而不停吃吃吃,我很不以为然——发泄情绪的方式有很多种,何必折磨那个每天辛苦工作的胃?有朋友就我寡淡的食欲发表感言:日子粗糙,生活没有激情,缺少生命的活力!我当然不认同,我的精神世界丰富多彩着呢!

当我终于有了自己独立的生活空间,不用住单位宿舍以后,我尝试着让自己做做吃食,也不枉费我那设备齐全、装修精致的厨房。学会了做菜,总得显摆一下自己的厨艺吧,于是发微博广而告之:今晚好菜伺候,欢迎报名品尝,只取前三!朋友做“扶墙”状来了,饭毕美滋滋地剔着牙,然后口吐莲花般提出“整改建议”一二三,我凝神聆听,牢记在心。朋友对我的表现很是满意,而我,也在充满烟火气的饭菜里,觉得生活不错。

一部《舌尖上的中国》被我看得烂熟于心,因此也对我影响颇深,食物不光是裹腹和满足口腹之欲,它还承载着文化发展、社会变迁、生活态度、情感表达的功能,我开始理解食物在特定空间里特定的意义,就如我理解父母对那个我誓死想逃离的落后山村的不舍。喜欢读《红楼梦》,以前只爱看里面的美诗词,如今也关注里面关于美食的文字段落,曹雪芹把美食写得眼花缭乱,一道“茄鲞”繁缛至极,也极具诱惑,我甚至能透过纸面嗅到菜品的香气。

开始喜欢写美食的文字,喜欢作者笔下活色生香的日子,喜欢他们用美食表达情感的方式。某日深夜无眠,我晒了一张美食图在微博,并配文字若干:忽然很想回到遥远的山村,吃一碗母亲做的手擀面。没想到在深更半夜引起众多朋友留言,大家纷纷回忆起记忆中的美味,其中有一条留言深深打动了我:还记得围着母亲呆在厨房的日子,看着她摊煎饼、炸年糕、汆丸子,趁着母亲不注意,拿上一块放嘴里的窃喜,这份喜悦已经久违,那份滋味却长长久久地印在心间。

儿时养成的习惯,深入骨髓难以改变,心心念念中,该远走的滋味不会回来,失去了就失去了,如同那些旧时光,过去了就过去了,能留下记忆,已然不错。

食物的根脉

文/刘云芳

夕阳坐在房顶的红瓦上,看三棵鼎足而立的柿子树。虽然是冬天,树叶都已落尽,可明晃晃的柿子还挂在树枝上。这些柿子是不摘的,供过冬的鸟食用。可以说,柿子树就是鸟的餐厅。天不亮,它们就来,先是喜鹊,又是野鸽……最晚来的是麻雀。麻雀站在树上就不走了,它们要在西窗下的竹林里过夜。

在北方的农村,拥有这么一片翠竹是很少见的,因此,竹林和鸟鸣成了落日前的一景。年近90岁的婆婆奶(公公的妈妈)坐在炕头,目光粘着墙外那些跳跃的鸟,等待即将来临的黑夜和晚餐。灶膛前,婆婆正在烧火,准备把我做好的枣花馒头放入蒸笼。这是我娘家山西过年时必备的食物。山西是面食之乡,很小的时候,我们就要接受来自母亲或者祖母的训练。直到婚后,我才知道,很多食物的香气是有根脉的,它需要通过一个人的手,移植到另一个家庭里,再扎下根。也许这正是很多食物传承多年而不消亡的秘密。

婆婆家在蓟运河畔的一个小村庄,他们从未见过我说的枣花,眼看着那些白嫩的小兔、长龙、花朵和蝴蝶从一团团面里幻化出来,忍不住赞叹。恰巧那天邻居来串门,拿起手机就要拍,之后便发到了朋友圈。就这样,馒头还没上屉,便迎来好几拨人观瞻。

婆婆嫁进门四十年,无论什么吃食,都要第一个送到婆婆奶的嘴边,这次也不例外。婆婆奶看着热气腾腾的枣花馒头笑了,露出仅有的一颗门牙。令她开心的不只是这馒头,更是团圆的气氛。平时,我们都在城市生活,这小院里只有三个老人居住,婆婆、公公和婆婆奶,三个人的年龄加起来超过了两百岁。这顿饭他们已经盼了很久。猪肉炖粉条、红烧鱼、小鸡炖蘑菇……都是婆婆提前做好的。它们陆续上桌,只等着几个青菜出锅。我代替婆婆担任了大厨的角色,饭炒好上了桌。筷子还没动,他们却开始夸赞好吃。似乎只要一家人围在一起,就已经酝酿出幸福感,吃什么都是美味了。

婆婆奶赞小鱼贴饼子做得好。我原以为那是婆婆的拿手菜,这时才知道,她是从婆婆奶那里学来的。婆婆奶年轻的时候,一家人吃了上顿没下顿。她时常迈着小脚去河边摸鱼,给孩子们做小鱼贴饼子。没想到,后来生活富裕了,一家人还是好这口,每次家宴都少不了这道菜。它像一把钥匙,一下子就把婆婆奶的记忆打开了,当然这记忆也是一道菜,营养了我们的心。

幼年时的婆婆奶常跟在大人后边乞讨。我们已经无数次听她提起一个卖烙饼的男人。瘦小的她站在饼摊前一动不动,那人便问,你跟谁来的?她答,跟我婶。那人又问,你娘呢?她说,我哥腿上长疮死了,我娘心疼,哭病了。那人听完后,就把一整张冒着热气的饼塞进了她的布包。她至今记得他的模样,那真是个好人!婆婆奶一直感恩,并把感恩的态度植进了儿女们的心里。每逢有人来家里乞讨,绝不会让对方空着手走。不只对人,就连鸟也是如此。整个冬天,婆婆不时会在小院里撒下一些谷子。我一开始还纳闷,后来才明白,那是留给鸟雀的食物,为的是让它们顺利过冬。

婆婆端来一碗剩饺子。这饺子来自蓟运河对岸的天津宝坻,是她娘家人送来的。蓟运河畔流传着这样的风俗:家里人要给已经出嫁的姑娘留一碗小年夜的饺子,以示对她的惦念和祝福。传说,它能给人带来好运。婆婆从不会独吞。过去的时间里,她常把这饺子一分为二,给已经没有娘家人的婆婆奶一份。如今,她要将它分成三份,另一份要给我——这个来自千里之外的儿媳。

气氛很快热烈起来。在这个四世同堂的家里,男人们喝着酒,说着今年庄稼的收成和村里新近发生的事情。支撑起这桌饭的三代女人默默分食一碗有着吉祥之意的剩饺子。每一种食物都像一个地图,用气味标识着它独特的根脉,沾粘着浓浓的亲情。

而鸟们的食物也有着它们的根脉,这树上的柿子和树下的谷子,不只缘自于一株植物,还缘自于有着善念的人心。

两只小乌龟

文/程霖晗

我们家有两只可爱的小乌龟,它们是我的好伙伴——花兰木和花开心。

一岁的时候,花兰木变得比花开心大了一点,饭量也比花开心大。两岁的时候,花开心做了一个惊人的举动,一天,我把手指头伸进了它们的窝,想试探一下它们是否饿了。没想到,花开心借机咬住了我的手指头。我怎么叫喊,它都不松口。最后爸爸、妈妈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把我的手指拔出来。幸好它没长牙齿,我的手指没事。

花开心活泼好动,而花兰木可能因为太胖的缘故,不喜欢运动,很安静。

别看它们性格不同,吃饭的样子可很像。只要我一给食物,它们就争先恐后地抢着吃。它们先是大口咬住食物,然后使劲往下咽。有时候嘴巴里叼着的食物还没有咽下去,就会拼命上来抢同伴的吃。一场激烈的争斗就此开始:一只咬住食物的一边,使劲往自己这边拉,另外一只不甘示弱,咬紧了往自己那边拉。他们就这样不停地你拉过来,我拉过去,时不时还用一个爪子去打对方的头。最终一只获胜了,独自美美地享受食物,另一只只好再去寻找别的食物。

这就是我家的两只可爱的小乌龟,它们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尽的乐趣!

我的妈妈

文/王艺林

妈妈虽然已经42岁了,但显得非常年轻。妈妈头发乌黑亮丽,皮肤白皙,可不是苍白的白,而是那种非常健康的白,凑近一看,一丝皱纹都没有,白里透红,美丽极了。但妈妈最在乎的不是容貌,而是她的孩子——我和姐姐。

一天,我突发奇想,闹着要吃鸡腿,馋得我直咽口水,缠着妈妈要吃肯德基。可是妈妈说那里的食物不卫生,也不健康,又拗不过我,于是妈妈就亲自下厨,给我做炸鸡腿。妈妈厨艺平平,从来没做过炸鸡腿,只好照着食谱做,妈妈的学习力很强,前面一直很顺利,可是快要炸好的时候,锅里的油突然溅了老高,妈妈的脸上和手臂上都被烫出了水泡,妈妈紧咬着牙齿忍着痛,还是坚持着把炸好的鸡腿捞出来,盛到盘子里给我吃。看我吃了一口,没烫到舌头,这才去买药,妈妈买药回来就问我:“好不好吃?”我说:“鸡腿真好吃。”其实我好想妈妈这个时候骂我一顿,我好跟她说:“对不起。”可是妈妈一句责备的话也没说。后来,我心里非常难过,但是妈妈却一点也没在意光滑白皙的脸上多出来的疤痕。不要以为妈妈只关心我,就不关心姐姐了,每个月,不管妈妈有多忙,都要带着姐姐爱吃的食物,漫画书和生活用品飞去看姐姐。

这就是我的妈妈,一个既美丽又疼爱子女的妈妈。

吃是一种教养

文/杨熹文

我对吃有种很顽固的信念,觉得这种人类最本能的行为,也包含着深刻的智慧。

读书的时候,一个炎热无风的夏天,班里几个女生一起买了半个西瓜解暑。坐在寝室里,几个人浑身汗涔涔,拿着勺子互相推让,“你吃吧”“你先吃吧”……于是我们几个女生客气地绕开西瓜中间的部分,贴着西瓜皮挖着发白的果肉,这时一个女生一边从西瓜正中间挖去一大块,一边和我们这些彼此推让的女生说:“你们都傻,其实西瓜中间最甜!”我看着那副得意洋洋的样子,从此对她再无好感。

后来上班,每天午餐和一些同事坐在一起吃饭,经常交换食物,谁带了新口味的饼干,谁做的炒饭带多了,大家都愿意互相分享。一位护食的男同事每次把自己的饭吃得飞快,然后眼睛紧紧盯着别人的筷子,口水都要掉进我们的饭盒里,还要假惺惺地问上一句:“你这个饭一定特别好吃吧?”每到这时就会有人不情愿地把食物分给他。有一次我早上准备匆忙,只把前一晚剩下的一小点晚饭带做午餐,其中有两块小小的烤土豆,男同事的眼睛掉进我的饭碗里,最后忍不住说:“给我一块行吗?我就是想尝尝味道。”我把土豆全部给了他,整个午后饥肠辘辘,后来听他和别人吹牛,自己每个月都要买一件阿玛尼的衣服,从此再没有交集。

有一次和一群朋友去旅行,同行一个男生的女朋友总是嚷嚷饿,对吃饭比旅行更有兴致,每到一个目的地,先挑自己喜欢的餐馆,把点菜权霸占在自己手里,点超过自己胃口很多倍的饭菜。吃饭期间,不是“这个面做得太咸”,就是“没有家里做的好吃”,胃口不对的东西,向前一推,不再吃一口,像个任性的小朋友。每次离开餐馆,桌子上都剩下一堆食物,动了一筷子的面条,白花花的米饭,几个吃不完的包子,统统留在身后,让人看了忍不住心疼。后来我们结束旅行的那一天,以火锅作为告别餐,席间姑娘把酱料洒得到处都是,霸着一盘鸡翅把细碎的小骨头吐了半张桌子,学生模样的服务生来收拾桌子的时候,姑娘正兴高采烈地忙着和别人讲笑话,她的男朋友也笑得正欢,我拿卫生纸把鸡骨头扫进盘子里递给服务生,心里却泛起一阵恶心。

我是一个特别爱吃的人,很多记忆中的好时光都在餐桌上度过,小时候热爱妈包的韭菜盒子,炖的酸菜粉条,爸做的锅包肉、炸酱面。我一直在意吃的内容,却渐渐发现,吃不仅是一种文化,更可以成为一种修养。餐桌上,吃这种简单的行为,呈现着多种态度,有些人吃相粗野,有些人吃饭优雅,有些人吃独食,有些人喜分享,有些人不顾礼节,有些人处处周全……作家林清玄在描写一篇有关食物的文章中说道:“人总是选着自己的喜好,这喜好往往与自己的性格和本质十分接近,所以从一个人的食物可以看出他的人格。”而我觉得,不仅仅是吃的内容,吃的态度,也可以看出一个人的人格,这种人格,就是教养。

我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恩格尔系数总是很高,爸妈对我的教育大多和食物有关,特别直白。记忆中小时候的某一天,妈还在厨房里做最后一道菜,饿极了的我就拿起饭碗自顾自地吃起来,爸严厉地教训我:“放下碗,***还没上桌呢。”自此和别人吃饭,都要等到饭菜全部上桌,每个人都坐到餐桌边才肯动筷。有一年过春节的时候,我和爸妈去奶奶家,我看着摆在桌子上的糖果和零食,贪婪地不停塞进嘴里,妈凑到我跟前,非常严肃地说:“不要像什么都没吃过一样。”自此知道,不管走到哪里,在谁的面前吃东西,都要吃得适度,吃得体面。中学时朋友来家里做客,妈做好晚餐,席间妈一边告诉朋友“就当这是自己家”,一边在餐桌上对我说:“快给你朋友多夹点吃的。”

这些有关吃的朴实道理,让之后的我不管走多远,都一直记在了心里。出国以后,我在很多小餐馆里打过工,观察过很多人的吃相。有些人吃饭讲求排场,明知道吃不完也要点到满桌,往往临走时桌子上还剩着几盘只动了几筷子的饭菜,宁可浪费也不打包,一点都不觉得心疼;有些人吃饭怕吃亏,每样菜上来之后,必定先夹上一大口,整个就餐期间眼睛都是带光的,生怕自己有什么比别人少吃了一点点;有些人吃饭不顾其他人,霸着菜单只点自己喜欢的食物;有些人吃饭脏兮兮,把整张桌子都沾上酱汁和饮料;有些人吃饭带着一股骄傲情绪,喜好无缘无故地支使服务生,走的时候还要打个饱嗝吐在你脸上……

那个时候,我和一起租房的小姑娘私交甚好,她还没经历过恋爱的滋味,一直在纠结要不要和一个追求她很久的小伙子出去约会。她一双清澈的眼睛眨巴眨巴,问我:“怎么才能知道他是不是个好人呀?”

我条件反射地说:“这还不简单?我在餐馆干了那么久,最好的方法就是和他吃顿饭吧。但凡那些能够在餐桌上帮你拉椅子,能照顾你的胃口,不厌其烦地问你‘有没有忌口的食物?’‘鱼是喜欢糖醋的还是清蒸的?’吃饭的时候不忘先往你饭碗里夹肉的,也能够在吃过之后把桌面稍微清理一下的,这样的男生,把这套餐桌学问用在生活里,我不相信他能坏到哪里去。但那种吃饭专挑自己喜欢的,不管不顾你感受的,把桌子搞得像灾难现场似的,就别想了,能把一顿饭吃糟的,大概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

后来姑娘去和小伙子约会,回来时垂头丧气,不用问也知道进展并不顺利。她递给我两个热气腾腾的打包盒,对我说:“姐,还没吃饭吧,我给你打包了个炒饭和酸辣汤。”

我始终相信,一个在吃上讲求道德的人,骨子里一定也有个高尚的灵魂,因为吃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严肃到,很多时候它在不经意间,就毫不留情地显示了你的教养。

童年味道

文/杜明权

味蕾的感觉,酸、甜、苦、辣、麻、涩、辛、咸、淡,这些食物的味道,生活的味道,也含着我童年的味道。大概人生五彩斑斓的滋味,也难以逾越这些平平淡淡大大小小的范畴。

小时候,我对食物总是充满着无尽的向往,即使吃得很饱,肚子箍得滚圆,却还是碗里看着锅里,什么都敢往嘴里塞,无论什么食物,只要摆放在那里,都让我流口水。一看见了食物,从食物的反光中,似乎我感觉得出,我的双眼一定可能放着青绿色的光芒。

对世界的观察和认识,我应该算是从认识食物开始的。食物是我小时候认识世界的一个通道与捷径。我们家自留地里的番茄苗,什么时候像柿子树似的挂上红灯笼,这是我最先关注到的,对食物的那种感觉特别灵敏。鼓鼓的番茄红得发亮,像一枚枚小太阳夺目。如果我在山野里放牛累了,就把牛往桐油树或桑树上一拴,蹬蹬蹬地潜伏到自留地里去,踮起脚,从番茄架上,摘几个,坐在地上,在衣服上胡乱搽一搽,埋头就啃,酸酸甜甜,不亚于现在的瓶装果汁或辣条对小孩们的吸引力,番茄的光芒深深地诱惑着我的胃口。我的胃口好像一个无底洞。而生吃茄子、黄瓜,也别有一番滋味,嚼一口,茄子、黄瓜的清香甜润,直捣肺腑,恍惚不亚于毛桃、苹果、芒果、菱角、核桃等一些好吃的果木子。

要是院里的杏子黄了,李子、梨子熟了,我总能躲过爷爷精心护卫瓜果的眼睛,像小猫抓麻雀似的,再灵动的麻雀也会被小猫抓住。爬到高高的树上,双手抓紧树枝,用脚奋力摇一摇,杏树好像下金色的冰雹一般,杏子一阵狂风暴雨,哗哗啦啦地拍打着地面,我迅速回到地上,脱下衣服,捡起一大包,扛到山野里,呼朋引伴,慢慢享受。这些食物,一入嘴,那种搅动味蕾的汁液,让人感动得流泪。小时候,我怎么会这般地馋。只要是食物,什么都不会顾忌。也因此,常常挨大人的训斥。但没有洗干净的生食吃多了,自然经常需要吃宝塔糖打体内的寄生虫。这是贪吃的副作用。

母亲是做饮食的高手,大地上最为普通的食材,只要经过她的手一侍弄,全都变得素雅起来。“槐林五月漾琼花,郁郁芬芳醉万家,春水碧波飘落处,浮香一路到天涯”,母亲用椿香叶蒸馍,用槐树花、旱菜、南瓜花、桂花等食材做糕点,闻起来香,吃起来甜,那种嚼一口的滋味,完全是大自然的味道,叫人瞬间淹没于花香四溢、霞光漫天的梦幻里,时常令我把胃口提高到嗓子眼上去品尝。“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暗淡轻黄体性柔,情疏迹远只香留”,一种原野的宁静、悠远与牵肠挂肚的怀想,总是蕴涵于那些简单的食物中。

也许,小时候瓜果蔬菜吃得多,与大自然贴得如此近,加之每日不停地运动,生命力显得蓬蓬勃勃,很少害病。而现在,这方面的食物摄取量相对少,远离了瓜果菜蔬们的耐心呵护,远离了大自然和田野,奔走于无以回避的尘烟杂事之间,又疏于养生,烟熏酒灌的时候甚众,加之岁月的无情奔流,苍老迅速,体魄日渐不如往昔了。

我的童年,已然成为金色的梦,躲进了岁月深处,像朝霞一般绚烂,瓜果菜蔬一般甜美,在记忆中,每每泛起五月槐花糕、八月桂花糕那震动肠胃一样的幽香。

食物的魔法

文/闫晗

家乡的人在吃上总是费尽心思。朋友最近收到***妈快递而来的槐花、海角和山苜楂,后两者都是胶东特有的野菜。槐花是从树上摘下来的,山苜楂生长在丘陵上,海角长在海滩上,一丛一丛的,如采茶一般只掐尖儿,回家用水焯了,再攥干水分,趁新鲜可以吃掉一部分,剩余的装进小袋冻在冰箱里,要吃的时候拿出来化开,可以延长享用美味的时间。

槐花、海角和山苜楂都是特定时节才有,生长环境独特,可以说是汇集了天地之精华,吃起来有“山的味道”和“海的味道”。

朋友收到的就是这些冰冻的食材,路上它们已经化掉了一些。妈妈跟她详细讲述了这些山菜的来之不易,现在野菜也很稀少,她花了好几天时间采集、加工,叮嘱她说:一定要好好地做,好好地吃,不要浪费了。

朋友前几年刚工作时,妈妈快递来的还是成品食物,家乡的客车不时捎来一纸箱的包子、馒头,各种口味馅料的都有,够她吃一阵的。她说工作忙,回家已经累得不想做饭,凑合两口得了。妈妈心疼她,便每月包一次包子,装进纸箱不远千里而来。朋友还有个妹妹在美国,隔着山海,妈妈鞭长莫及,不能包包子运过去,她有些遗憾。

眼下朋友自己也成了家,成为两个孩子的妈妈,生活更加繁忙。她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抱怨工作累跟妈妈撒娇的小姑娘,不知不觉中厨艺突飞猛进,成了生活高手。朋友圈里常见她晒出自己做了一桌诱人的菜,烘焙的乳酪蛋糕、蛋挞、布丁精美诱人,蒸出的包子馒头和***妈做的没什么两样,显然没有辜负远道而来的食材。

从前看三毛的书,写她结婚后跟着老公,要到非洲的荒漠地区去。老妈心疼女儿,于是家中航空包裹飞来接济,收到大批粉丝、紫菜、冬菇、猪肉干等食品,于是得以在非洲大陆中过上了台湾的生活,甚至家庭“中国饭店”马上开张,食客如云。因是家乡特产,信口开河,把粉丝叫做“春雨”,拿黄瓜条当青笋,也能瞒天过海,颇为有趣。

现在发现,天底下的妈妈都一样,善于把爱放进食材里,装到包裹里送给远方的儿女。只要是远方,即便是大城市,在她们眼中也和荒漠差不多,一定是吃不到家里的美味。许多食物和特产在空中飞来飞去,或者和人一起顺着铁路或公路成批而来。刚靠了码头的船上卸下的最后一网鲜鱼,立刻放上冰块,装于泡沫箱子中送到即将出发的客车上,一路北上。

似乎没有什么比食物更适合表达爱,更能治愈一个人的。会制作美食的人,便拥有了魔法。

和菜头有篇文章说,什么是奇迹,***天天给你做早饭就是奇迹。想来的确如此,一个人天天吃早饭都不是件容易坚持的事情。可总有那么一天,我们这些曾经四体不勤饭都懒得吃的女青年,也如我朋友一般,变成一个可以给别人做早饭的母亲。这个变化的过程,恐怕是更大的奇迹吧。想爱一个人的时候,你不单单有了软肋和铠甲,还会渴望拥有魔法。

家乡的食物

文/李益鑫

烙菜馍

读杨闻宇先生的《薯忆》,我不禁想起了家乡那一片碧绿碧绿的红薯地。

杨先生的家在陕西西安,我的家乡在河南洛阳,离得不(是)很远,同属中原地带,风气相似。同样的感情,不免多有感触。

让杨先生深深牵挂的是那香甜胖大的红薯,而让我深深怀念的却是那深绿肥大的薯叶儿。

小时候记得,吃西瓜的时候就是烙菜馍的时候。

母亲最拿手的食物(就)是我最喜欢吃的菜馍。家乡到了夏天几乎家家户户都要烙菜馍,而且是百吃不厌的那种。“家常菜胜似酒席桌”,这道菜可以说是家乡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情愫。

犹记得小时候的初夏,妈妈或者阿姨们喜欢领着我们一群小孩子出去放风,最爱去的就是红薯地。一望无际的碧绿,不似草绿,有种青黄的感觉,也不似墨绿,压得人透不过气来,而是一种深绿,那种大自然的绿,绿的你身心舒畅。那时候也正是撒欢儿的年龄,奔着,喊着,跳着冲向那一片碧绿,玩的什么游戏现在已经想不起来了,只是记得那时候天很蓝,树很高,叶子很绿。累了就躺在叶子上面,凉凉的,软软的,伴着好梦沉沉的睡去。印象中,母亲自始至终只是静静的看着我们,笑着嘱咐我们:“小心,别摔倒”。然后自己便隐身于那一片碧海中。等我们醒来时,母亲也已经摘了满满几袋红薯叶,分送给各个小伙伴,一路上笑着回家,不用问,午饭就是我们爱吃的烙菜馍。

小时候没有什么玩具,小小的红薯茎成了我们制作玩具的材料。母亲会教我们用红薯茎编成(项链、耳环、手串等)各种各样的小玩意儿,戴在身上舒坦、好看,满足。她那双手灵巧,纤细,白皙,像挽美女乌发似地把这些大自然的赠与绾结成一团团云髻儿。只是这些年来,父母为了我们姐弟俩奔波劳累,那双手怕是也挽不成什么精致的小玩意儿了吧。

烙菜馍和烙饼差不多,只是多了一道夹菜的工序和一点儿技巧而已。面皮一定要薄,薯叶一定要鲜(烙出的菜馍才清香可口,田野味十足。)吃菜馍必然不能不说“水儿”,这里的“水儿” 就是蘸菜馍的汁水,因为菜馍是不放调料的,所以必定要配水,其实就是蒜泥,剁碎的辣椒加上盐,辣椒酱、香油和水调和出来的。菜馍烙成后,一张切为四份,卷一片来,外面是薄薄的一层面皮,绵软,里面是嫩嫩的红薯叶,蘸上“水儿”,又香,又酸,又辣,又滑,一遍遍刺激着味蕾,这味道也就深深地烙进了记忆里面!

我记得大约是我们还住在老家的时候,那里有一个大院子,母亲就在里面开辟出一片菜园,种上各种时令蔬菜。大了些以后,学了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我们家也有一个百草园,只是没有三味书屋,真好!不用像他们那样不小心就要吃先生的板子。菜园里的蔬菜都是换着花样种的,唯独红薯雷打不动,总是有它的一席之地。有一次,父亲在家,母亲专门为他烙菜馍,院子里有一个大石板,弟弟就坐在上面,父亲把母亲配好的“水儿”端出来,刚转身进屋就听见身后响起了“滴沥沥”的声音,扭头一看,原来弟弟尿在了“水”里面,还天真的看着他傻笑,父亲当时就笑了,抱起弟弟把他抛起来又抱住。直到现在,父亲回想起这件事,总是会不由自主的笑起来。

虽然是同一钟食物,但是家家户户的做法都多少会有点儿不一样,我们家的“水儿”,醋是一定要多的,而且菜馍是卷着吃的,有一次我到朋友家去吃饭,正好也烙菜馍,不同的是他家的“水儿”,醋只是放的适当,而且菜馍是叠着吃的。我当时对那种吃法很感兴趣,回家以后还兴冲冲的给母亲做示范。

如今外出求学,不比小时候天天在家里守着母亲,守着烙菜馍。每每到了夏天,远离家乡的我都会想起母亲,想起她烙的菜馍。我所在的学校与周边相比,饭食条件还是相当不错的,但是——家的味道又怎能改变!味蕾早已被家乡的美味深深的娇惯,轻易又怎能爱上别的美味!家乡有句老话叫做“金窝银窝,不如家里的草窝”,我是多么想念那个草窝,和草窝里红薯叶子烙的菜馍啊!

糊涂面

家里的墙上,挂着一幅父亲的书法作品——《难得糊涂》,我小时候傻傻的以为,它的意思就是难得吃到糊涂面。

家乡到了冬天,每家每户必吃糊涂面。不知是什么道理,大概只是一种习惯吧。说是一种习惯,但我觉得还是因为糊涂面吃起来方便、暖和。糊涂面不挑面,新面老面都可以做,不挑菜,或新鲜或腌制或风干都可搭配。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暖人。冬天,外出的人回家,端来一碗糊涂面,哧溜哧溜下肚,顿时觉得胃里又暖和又舒服。

我小时候是很不喜欢吃糊涂面的。因为它实在是不怎么好看。一锅面条煮的稀巴烂,和上很稠的面汤,再加上一些夏天晒干的薯叶儿,黑乎乎的,我那时候觉得它很像鼻涕里面放了几片烂菜叶儿,宁肯饿着肚子也不吃。母亲疼我,所以她每次都会做上两锅饭。

其实糊涂面是很好吃的。面条煮的稀烂,面糊里加了玉米面,香味绵长,晒干后的红薯叶,加水浸润舒展,散发出一种阳光的味道,再放上几粒油炸花生米,蛮丰富的。调料是不放多的,只须撒上几粒盐籽。一碗吃下来浑身暖和和的,寒冷的冬日就被这一碗面温暖着。

后来大了些,渐渐的对糊涂面的反感也没有恁么明显,终于肯尝它了。

上高中第一次出来求学,母亲送我时和我唠家常:“真是快啊,你已经上高中了,这些年头你都是在我的眼皮子底下生活,小时候真怕你有什么毛病,一落地就赶上计划生育,带着你黑天白夜地躲,你弟和你争奶,常用糊涂面喂你……”。

那时候,我才两岁多,弟弟不过刚周岁,父亲因为工作的原因,经常不在家,奶奶早丧,外婆病重,母亲出门经常是一手抱着弟弟,一手牵着我,其艰辛可想而知!那时经济上也不富裕,所以冬季吃的菜基本上都是夏天腌制好或者风干的。家里的小院子总是整整齐齐的码着几个坛子。大坛子腌白菜,小坛子放糖蒜,黑坛子腌辣椒,红坛子腌萝卜……当然,空地上也会放上几领席子,上面密密麻麻的铺上薯叶儿、白菜、萝卜条,那时候觉得很有趣,原本饱含水分的蔬菜,在阳光下或者坛子里放上几天就变蔫儿了,又干,又皱,现在想想父母不正像这些蔬菜一样吗?为了孩子,慢慢变老。母亲有时候还会晒上一点野菊花,以作泡茶之用,为这冷色调的院子添上一点金灿灿的快活。我的童年很长时间都是在这腌制的味道中度过,慢慢的酝酿,飘远,让我慢慢回味。

长这么大,印象里爸爸只做过两次饭。他几乎没有进过厨房, 一是他生性木讷不知道帮助母亲分担家务,二是他平常有练毛笔字的习惯(正因为此,我打小也跟着父亲学会了写毛笔字,但我还只是瞎画拉,学到的东西都是些皮毛)费心费力效果不大却很占用时间。父亲第一次做饭是我和弟弟小的时候,妈妈病了,爸爸中午回来为我们做了一次糊涂面。我那时候刚刚记事,很好奇在厨房外面偷偷看父亲擀面条。我看见父亲拿起擀面杖,弓着腰将案板上一团不成型的面团擀开,他把面和的太软了,弄了半天也没有弄好,近视镜片上蒙着一层白色的雾气,豆大的汗珠顺着脸颊一滴一滴的滴到了面团里。老实说,那天的面实在不怎么好吃,和母亲相比差太多了。可是母亲却夸父亲做的好吃,不知是什么道理,也许,这就是爱的味道吧。

我们家自爷爷外公那一辈人起就钟爱糊涂面,那个年代物资匮乏,麦子面(白面)是吃不起的,最常见的就是红薯片儿晒干磨成面,薯叶儿晒干做成红薯糊涂面。到了父亲母亲一辈,稍有好转,偶尔还可以吃上一顿白面改善伙食。母亲回忆,当时的白糊涂面真是香啊!到了我们这一辈,白面早已是司空见惯,家里的饭桌上糊涂面的身影却不多见了,父母为了我和弟弟,糊涂面已经不经常做了,我们不在家时偶尔才会做点怀念。只是,小时候家里经济拮据,糊涂面是经常吃的,现在倒是觉得它难吃了,人,真的是很奇怪!如今爷爷外公还健在,可是奶奶外婆早已去世多年了,不知道她们在那边还吃糊涂面吗?如果他们知道自己的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已经厌烦了糊涂面,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想念?

蒸野菜

家乡的蒸菜也是常吃的一种食物。

可以蒸的食材有很多,肉,鱼,菜,面都可。小时候家里经济拮据,不能经常吃肉,长大后渐渐好转,可是对于肉食却是始终提不起兴趣。最爱吃的还是蒸野菜。这其中有两样。一是“虫菜”,二是“麻子菜”,百吃不厌。

家乡有一种野生的灌木,其貌不扬,开花的时候,会长出一种只有一节小拇指粗细长短的菜,毛茸茸的,家乡人叫它“虫菜”。初春,附近的山上或是田野里都会长上这种菜。这时候母亲便会约上三五个姐妹,外出散心,捎带着摘上一大篮“虫菜”。这种蒸菜做法简单,把“虫菜”洗净,裹上干干的面,上笼屉蒸熟;这间隙拍一把大蒜,切一两根辣椒,捣烂,放盐、香油,喜欢酸的还可以稍放上些醋,等菜蒸熟,拌匀就可以吃了。小时候,晚上放学回家,还没踏进家门口,鲜香就扑鼻了,不用问,晚饭准蒸“虫菜”。

麻子菜长的很“清秀”,不过是一二十厘米高,一筷子粗细,颜色翠绿,叶和茎都肥肥胖胖的,鲜嫩可口。初夏时节,麻子菜成熟了。它是野生的,田间地头,菜园路边只要是有泥土的地方便可成长,生命力极强!我们中学的操场上就长了很多的“麻子菜”。初三中考之前,母亲总会去那里给我摘上一些麻子菜,回来给我做麻子菜蒸馍。顾名思义,就是馒头里拌上了麻子菜团。这种做法把主食和蔬菜结合在一起,省事,而且蒸出来的馒头有一股田野的清香味,香软的馒头包着鲜嫩的菜,外面是又香又辣的汁,一口咬下去,开胃,解馋。

今年,老家附近的山要被开发成山顶公园了,连带着外婆的坟要被迁走,我也向学校请了假,回到老家,已是物是人非了。年青人都出去打工了,村里只留下老人和孩子,因这次迁坟,许多游子也都已经回来了。上午,随父母上山,外婆的坟上已经长满了许多杂草。我四岁的时候外婆去世了,这些年来不经常回去,印象里外婆的样子已经慢慢淡忘了,只是家里有张发黄的老照片,那上面外公和外婆慈祥地笑着,无声的告诉我她的样子。想的这些,泪不禁簌簌地落下来。祭奠、开挖、烧纸钱……一切工作做完之后,母亲对我说:“走吧,去山上转转,摘些麻子菜,你外婆生前最爱的就是麻子菜和糊涂面,捎一些些回去,今年(这个)夏天你不在家,麻子菜馍不经常吃,我这次回去好好给你做一顿,你以前可是最喜欢麻子菜馍和烙菜馍的。”

家乡的食物,牵挂着我的胃;家乡的人儿,牵挂着我的心;天上的风筝呵,任你飞得多高,线还是在主人手里,外出的游子呵,任你走的多远,心却离不开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