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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发散文

2023/01/07经典文章

头发散文(精选20篇)

白发

文/冯骥才

人生入秋,便开始被友人指着脑袋说:“呀,你怎么也有白发了?”

听罢笑而不答。偶尔笑答一句:“因为头发里的色素都跑到稿纸上去了。”

就这样,嘻嘻哈哈、糊里糊涂地翻过了生命的山脊,开始渐渐下坡来。或者再努力,往上登一登。

对镜看白发,有时也会认真起来:这白发中的第一根是何时出现的?为了什么?思绪往往会超越时空,一下子回到了少年时——那次同母亲聊天,母亲背窗而坐,窗子敞着,微风无声地轻轻掀动母亲的头发,忽见母亲的一根头发被吹立起来,在夕照里竟然银亮银亮,是一根白发!这根细细的白发在风里柔弱摇曳,却不肯倒下,好似对我召唤。我第一次看见母亲的白发,第一次强烈地感受到母亲也会老,这是多可怕的事啊!我禁不住过去扑在母亲怀里。母亲不知出了什么事,问我,用力想托我起来,我却紧紧抱住母亲,好似生怕她离去……事后,我一直没有告诉母亲这究竟为了什么。最浓烈的感情难以表达出来,最脆弱的感情只能珍藏在自己心里。如今,母亲已是满头白发,但初见她白发的感受却深刻难忘。那种人生感,那种凄然,那种无可奈何,正像我们无法把地上的落叶抛回树枝上去……

当妻子把一小酒盅染发剂和一支扁头油画笔拿到我面前,叫我帮她染发,我心里一动,怎么,我们这一代生命的森林也开始落叶了?我瞥一眼她的头发,笑道:“不过两三根白头发,也要这样小题大作?”可是待我用手指撩开她的头发,我惊讶了,在这黑黑的头发里怎么会埋藏这么多的白发!我竟如此粗心大意,至今才发现才看到。也正是由于这么多的白发,才迫使她动用这遮掩青春衰退的颜色。可是她明明一头乌黑而清香的秀发呀,究竟怎样一根根悄悄变白的?是在我不停歇的忙忙碌碌中、侃侃而谈中,还是在不舍昼夜的埋头写作中?是那些年在大地震后寄人篱下的茹苦含辛的生活所致?是为了我那次重病内心焦虑而催白的?还是那件事……几乎伤透了她的心,一夜间骤然生出这么多白发?

黑发如同绿草,白发犹如枯草;黑发像绿草那样散发着生命诱人的气息,白发却像枯草那样晃动着刺目的、凄凉的、枯竭的颜色。我怎样做才能还给她一如当年那一头美丽的黑发?我急于把她所有变白的头发染黑。她却说:“你是不是把染发剂滴在我头顶上了?”

我一怔。赶忙用眼皮噙住泪水,不叫它再滴落下来。

一次,我把剩下的染发剂交给她,请她也给我的头发染一染。这一染,居然年轻许多!谁说时光难返,谁说青春难再,就这样我也加入了用染发剂追回岁月的行列。谁知染发是件愈来愈艰难的事情。不仅日日增多的白发需要加工,而且这时才知道,白发并不是由黑发变的,它们是从走向衰老的生命深处滋生出来的。当染过的头发看上去一片乌黑青黛,它们的根部又齐刷刷冒出一茬雪白。任你怎样去染,去遮盖,它还是茬茬涌现。人生的秋天和大自然的春天一样顽强。挡不住的白发啊!开始时精心细染,不肯漏掉一根。但事情忙起来,没有闲暇染发,只好任由它花白。染又麻烦,不染难看,渐而成了负担。

这日,邻家一位老者来访。这老者阅历深,博学,又健朗,鹤发童颜,很有神采。他进屋,正坐在阳光里。一个画面令我震惊——他不单头发通白,连胡须眉毛也一概全白;在强光的照耀下,蓬松柔和,光明透彻,亮如银丝,竟没有一根灰黑色,真是美极了!我禁不住说,将来我也修炼出您这一头漂亮潇洒的白发就好了,现在的我,染和不染,成了两难。老者听了,朗声大笑,然后对我说:“小老弟,你挺明白的人,怎么在白发面前糊涂了?孩童有稚嫩的美,青年有健旺的美,你有中年成熟的美,我有老来冲淡自如的美。这就像大自然的四季——春天葱茏,夏天繁盛,秋天斑斓,冬天纯净。各有各的美感,各有各的优势,谁也不必羡慕谁,更不能模仿谁,模仿必累,勉强更累。人的事,生而尽其动,死而尽其静。听其自然,对!所谓听其自然,就是到什么季节享受什么季节。哎,我这话不知对你有没有用,小老弟?”

我听罢,顿觉地阔天宽,心情快活。摆一摆脑袋,头上花发来回一晃,宛如摇动一片秋光中的芦花。

理发记

文/沈陈珂

看着镜中人,也就是自己,不禁感叹道:如果昨晚没有去街上,如果没有进那家理发店,如果不是那个无法沟通的店员的话……一切都会不同吧。

终于,经过家人的一致同意,我要去改造我的发型了。理发店员工拉开门,十分有礼,亲切地说了声“欢迎光临”,让我心生好感。再往里走,设施齐全,面积够大,环境优雅。

洗完头后,就开剪了。嚯,嚯嚯,我吃了一惊。心里想:这人速度还挺快的嘛,相比较,以前那些人都是小心细致,一刀一刀谨慎下手,而眼前这位先生则是以风一样的速度下手,找准位置,目标锁定,食指与中指夹起一撮头发,向外一拉,“咔嚓”,少了三分之一。落下的头发,平均每根都有5厘米长。抬头看一眼镜子,两边的头发已经到了耳朵根了。我想出声阻止,但看到还有一部分长头发夹在一旁,算了吧,或许别人有自己的打算呢,想到这,悬着的一颗心放下了一半,放松身心,等待下一轮进攻。但,世事难料啊,这位强悍的仁兄彻彻底底地摧毁了我的爱发,“轰隆隆”我似乎听到了我那脆弱的心房塌陷的声音。头两侧的头发勉强贴近耳根,短得不忍直视。后面一片大约摸了下,也长不到哪儿去,只到脖子那儿。我闭上了双眼,深吸一口气,努力压制住心中的怒火,冷笑一声,嘴皮子扯了扯,忍住想爆发的冲动,装作淡定地站起身,潇洒地转过头,走出了店门,心中翻江倒海。

早上,抓起一把头发,无奈地叹了口气,摇摇头,真是没法出门了!

也曾青丝长发

文/包利民

在我的青少年时代,留长发的男人不是搞艺术的,就是不务正业的混混。而我长发飘飘的时候,却是受一个朋友的影响。当时那个朋友是学美术的,读的师范,长发披肩,很有气质的感觉,能吸引许多美女。由于经常和他在一起,便也留起了长发,进了搞艺术的队伍。

我那时的头发很浓密,发丝也硬,发色也黑,长年寸头。一开始留头发,就觉得很难受,由于发丝太硬,很难理顺,特别是一觉起来,便把头发压得向哪个方向的都有。再长些时,就更不舒服,觉得头上就像戴了帽子,特别闷。当头发长过耳朵,便觉得无处不扎得慌,许久才习惯。待更长些,各种不适便消失了,不管多硬的头发,一旦长度够了,也会变得柔顺起来。虽然夏天时觉得热,虽然洗起来很麻烦,却满足了一种虚荣的心理。

头发留好了,便和朋友一起走在街上,接受着人们各种各样的目光。那个年代,男人留长头发并不是被人们理解和接受的事。不过,在一些女孩子的眼中,却是一种有型且帅气的象征。而我的目的也正是如此,不过为了和长发相对应,绘画是不太可能学精了,便学弹吉他,最后也能像模像样的弹唱,配合长发的甩动,常能引起女孩子的尖叫。

不过好景不长,最后在家里的强制措施下,还是剪去了留了许久才长成的长发。不过也因此告别了寸头,转而留起了当时港台明星的那种分头,就像四大天王的那种。分头一留就到现在,而现在这个社会上,留分头的人极少了,都是返本还原,寸头卡尺满街晃。而在我青少年时,无论长发还是那种接近于光头的卡尺,都是街头地痞混混才特有的。我的分头此时反而似乎成了另类,不过此时的分头已经有所不同,不再将半个额头遮住,而是梳将上去,有点类似于背头的感觉。

不知从哪一年开始,白发悄然出现。起初并没在意,可是竟是越来越多,这可能和我上班时倒了十年班有关,也有可能是遗传。不过也并没有多少失落,早晚是要白的,来得早些也好早些适应。幸好头发依然浓密,并没有出现脱发的现象。而三十多岁的某一年,仿佛是一夜之间,头顶便掉了一缕头发,露出的头皮有硬币大小。人们说这就是民间所谓的“鬼剃头”,那段时间,妻子每天用生姜给我擦磨掉发处,后来才渐渐长出来。

而真正的脱发却是无声无息不知不觉间的。当我某一天照镜子,忽然发现前额上方头顶的头发稀少了,竟是大吃一惊。方知好时光已经不在,岁月侵蚀的力量开始出现效果。幸好我的头发原本比别人浓密些,而且留的是较长的头发,才不至于一眼望穿。

此时的头发,已经有近一半白的了,远远一望,头上像笼一层轻霜。在四十左右岁,头发白的如此多,好像并不是很常见的。鬓染秋霜,人生的秋天早早地来了。后来一问身边年龄相仿的许多人,竟也多是如此,只不过他们将头发重又染成了黑色。我却从没有动过染发的念头,并不是因为染发有什么危害,只是觉得自然而然更好些。也曾努力让白发自然变黑过,什么吃黑芝麻,什么用木制的梳子每天不停地梳,皆无明显效果,最后也就随之任之。

将来有一天,头发定会全白,也有可能脱得不剩下几根,可那又如何?回想曾经的激情年代,也曾青丝长发,也曾年少轻狂,经历过,就够了。

当婚姻分了叉

文/石爱娟

虽然每天清晨梳头都会掉下大把大把的长发,但她知道这是新陈代谢的自然现象,所以她从不紧张,也从没细看过这些落发,每次梳完头后总是把那些掉落的头发归拢归拢,然后猛地往垃圾筒里一扔。

那天,就在她归拢落发的时候,好像瞥见头发分叉了,于是拾起落发仔细看了一下,发现好多头发都已经分出了叉枝。她心里猛地一惊,抓起自己头发的发梢看了一下,竟然看见有的头发分叉程度已经严重到在叉枝处又分了叉。

她一向非常珍爱自己这头乌黑的秀发,以前每个月就要去一次美发中心,可最近两个月因为一直烦着那件事,所以才没空打理,才让它们落得如此狼狈。

于是她匆匆来到常去的美发中心,接待她的还是她熟悉的那位发型师。见到她,发型师问了一句很平常的话:“最近怎么一直没来护理头发啊?”

“嗯,家里有事给耽搁了。”她支支吾吾地说了这么一句。她也只能这么说,不然,总不能去告诉每个人:这段时间发现丈夫有外遇,哭过闹过之后,他竟然摊牌要与她离婚,而她坚持不肯离,一直在耗着那事。

“我头发分叉了,给我修剪一下吧。”她说明了来意,却猛地突发奇想地问发型师:“你能把分叉的头发再粘在一起吗?”

发型师笑了一下,说:“不能,估计所有的发型师都不会这项技能。”

她不甘心,继续问下去:“你们不是有种‘接发’吗?短发都能够接长的,这分叉的头发为什么就不能再粘在一起呢?”

“接发只是在一根头发上玩花样,而粘发却是两根头发的事情,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发型师也不知道怎么形容了,干脆岔开了话题,问她:“你确定要修剪掉分叉的头发吗?”

她笑着反问了一句:“除了修剪掉,你还有办法让它们不分叉吗?”

在镜中看着自己被修剪掉的头发纷纷飘落,她突然间觉得,她目前的婚姻状况多像这分了叉的头发啊,她和丈夫一起从艰苦的岁月中并肩走来,自始至终都不曾想过要分开,可现在还是因为种种因素,两个人要分道扬镳。已经有了叉枝的头发是不可能重新粘合为一根的,那婚姻呢?是不是也是同样的道理呢?如果真是这样,自己这样一直耗着不肯松手,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发型师很快就为她修剪好了头发,望着镜中的自己,她长舒了一口气,终于下了很大的决心:就这样放手吧,就像把分叉的头发干脆利索地修剪掉一样,让头发恢复清爽,让自己变得洒脱。这分叉的头发,即使有技艺再高的发型师,都无回天之力将它们再合并到一根,分叉的婚姻也一样,即使有再牢固的胶水,还是粘合不了他那颗已经铁定离开的心。

走失的记忆

文/邱俊伟

(一)一头长发

那时母亲还很年轻,有着一头长发。那时我还没有出生,那是五十多年前的一个春天。

在一个有梨花盛开的早晨,家里来了一位母亲娘家的亲戚。娘家来人,自然要盛情款待,然而脸上堆满笑容的母亲,心中却是忐忑不安。

那时家境很不好,父亲也正在外地赚钱,实在没有钱去买酒买肉。

母亲让我的奶奶陪着亲戚坐,她一个人出去了。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母亲空手返回,裤管上满是露水珠,肩膀上有散落的梨花瓣。

原来母亲是去邻居家借钱的,但是去了平时很要好的几家,对方都面露难色,别人的家里也没有钱。在那个年代,每个家庭的日子都很不好过。

母亲悄悄进了里屋,对着镜子,用剪刀剪去了自己披肩的长发,又找来蓝色的花布罩在头上。把剪下的头发收好,再次离开了家。

母亲用头发换来了鸡蛋、豆腐、肉和白酒,总算做好了一桌丰盛的午餐。

当母亲对我讲起这番往事的时候,她早已不再年轻,我也娶妻生子。母亲一边平静地说着,一边带着浅浅的笑,我的心里却打翻了五味瓶。

风湿性关节炎,让年近八十的老母亲走路一瘸一拐的,拄着拐杖,有时候还经常摔倒。母亲的手掌,有很多老茧,母亲的脸上,爬满了皱纹。母亲的眼睛,看东西已经模糊,母亲的头发,被岁月染成了银色。

突然想:母亲,也是有少女时光的,也应该有过许多美好的梦想,只是在那些昏暗贫穷的年代里,她们艰难地生活着。

一位浓妆艳抹的少女,浑身散发着香水的味道,急匆匆走过。我怕她撞倒了母亲,赶忙走上前去搀扶。

夕阳的余晖下,心里不禁感叹: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难怪那么多人都说“时光是把杀猪刀”,却由不得你不信。

(二)望子归来

我少年的时候,上学的路上,总是要经过一条小河,那河的岸边有几棵大柳树。树身上有疙瘩,树下有几块青石板,那石板上总是会坐着一个老女人。别人喊她“疯婆子”,肮脏、邋遢、目光呆滞,沾满草叶的头发,蓬乱如鸡窝。

有一次,我一个人经过那里,本来安静坐着的“疯婆子“,突然一下子就抱住了我,大叫:“你有没有看到铁牛?有没有看到?是不是你们害死他了?他怎么不来看妈妈呀?他怎么不回来呀?!”

她歇斯底里的哭喊让我特别害怕,她咬牙切齿的样子很恐怖,她的眼睛里有泪水。我费了好大力气终于挣脱跑掉。活见鬼!我根本不知道谁是铁牛,但我知道这个老女人是真的疯子。

我把这件事告诉了铁蛋,铁蛋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那年腊月二十三以后,家家户户都买了鞭炮,铁蛋叮嘱栓子、三娃子和我一定要趁大人不注意时,把家里准备过年燃放的鞭炮,偷偷摘几个下来。铁蛋一直是我们少年时的领导,我们都听他的。

三月三,风筝飞上天。一个星期天的上午,我们几个伙伴在铁蛋的精心安排下,准备实施“复仇计划”。我们几个人把春节前摘下的鞭炮带出来,一边在河边放风筝,一边偷偷瞄着河边青石板上呆坐着的“疯婆子”。

我们悄悄靠近,躲在大柳树后面,铁蛋一声令下,大家把点燃了的鞭炮同时扔向“疯婆子”。紧接着,突然响起的“啪啪啪”爆炸声,把“疯婆子”吓得个半死,在我们的哄笑声中,“疯婆子”狼狈逃窜。

不料这一幕被我的奶奶无意看到,她训斥了我。当天下午,奶奶给我讲述了关于这个“疯婆子”的一些事情。

原来这个所谓的“疯婆子”本来并不疯。在三十多年前,那时候中国还没有解放,政府强行把她的儿子铁牛拉去当兵,上了战场,从此音讯全无,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大家都估计铁牛在某一场战役里已经战死,但“疯婆子”不信,她说她的儿子一定会回来。

不管春夏秋冬,不论刮风下雨,她都会在距离她家房子不远处的河边柳树下呆呆地坐着,自言自语。有时会把别的孩子当成铁牛,有时又会说别人害死了她的孩子。于是,终于慢慢的“疯”了。

从此以后,我们再也没去招惹“疯婆子”。没过几年,“疯婆子”因病离开了人世,据说她在临死时,嘴里还在念叨:“铁牛一定会回来的!”

可是,一直等到现在,那个叫铁牛的人也没有出现过。

(三)渐行渐远

那一年,我在一家房地产公司上班,担任一个工程项目的技术总工程师。

记得我那时是西装领带、皮鞋锃亮、头发溜滑,在周围人群的恭维声中,我能感觉到自己的春风得意和意气奋发,自然免不了挺直腰杆,信口开河地说了一些不着边际的话。

接下来,在检查建筑工地质量的时候,一个正在砌砖的建筑工人,突然抬起头来,他一脸阳光般灿烂的笑容,直接喊出我的名字。我盯着他看了一会,似曾相识,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这人是谁,于是含糊着答应,慢慢走开了。

走到远处,待其他人散去,我重新返回悄悄打量,这人一身旧工装,身上有喷溅的水泥砂浆痕迹。他头戴安全帽,低头干活,手法娴熟。胡子拉碴,一脸沧桑。我在脑海里苦苦思索,却终于还是没弄明白眼前的这人是谁。

我走上前去,问他如何知道我的名字,他并没停下手里的活,轻瞟了我一眼,笑着说:“原来我们在上学时,是前后座位呢。我是王XX呀,真没想到你竟都忘记了?”

再次比对一下眼前他的相貌,我如梦初醒。那些再也回不去了的少年旧时光,那些和这位王姓同学有关的记忆片段,一下子浮现在脑海里。

同学少年,单纯而朴实,没有功利之心,一起恶作剧,一起下棋,一起嬉笑打闹。可惜走向社会以后,各自忙碌着,于是生出了距离。

那天下班,我真诚地邀请这位老同学一起吃个饭,叙叙旧,但是他还是用一个借口婉拒了。我知道,很久没有联系,便会慢慢生疏,不能勉强,也没法强求。

生命中,一些萍水相逢的人能惺惺相惜、心心相印,敞开心扉,彼此之间倾听与倾诉,亲如手足。一些原本熟悉的人却渐行渐远,最终失去了联系,消失在记忆里,形同陌路。

那个晚上,我临睡前,突然就想起了鲁迅和闰土在故乡相遇的情景。不料他们之间也拘谨了起来,终究也没能在雪地里逮鸟儿。而月光下捉獾猪、捕猹,也充其量只是一段美丽的幻想。

看爷爷理发

文/黄新瑜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去养老院看爷爷,正巧碰上几位穿着蓝色衣服的护工人员在给爷爷剪头发,我就在一旁看了起来。

爷爷坐在一张方凳上,脖子上围着一大块布。护工人员一只手拿着一把剪刀,另一只手轻轻扶住爷爷的头,先从额头开始剪。护工人员的技术真不错,只听几声“咔嚓咔嚓”,爷爷额前几缕稍长的头发就变短了。接着,护工人员从包里拿出一把棕色的电推子,利落地插上电源,打开开关,从后脑勺开始慢慢往上推。电推子比剪刀的效率高多了,一会儿工夫后脑勺那块头发就变得光秃秃了

不知是爷爷见了自己的头发掉落在地上,还是看见我开心,忽然笑得合不拢嘴,头也忽高忽低,推子差点就把爷爷的头发给揪下来,看得我紧张极了,忙示意爷爷不要笑。可护工人员好像知道爷爷的心思,拿了一块海绵在爷爷的脖子上扫了几下,爷爷就停止了笑。哦,原来是痒了,爷爷才笑的!一会儿工夫,爷爷的头发就被理好了。

通过看爷爷理发,我觉得养老院的护理叔叔真有耐心!

母亲的头发油

文/曾洁

在这个季节里,阳台的紫兰花带着纯洁与美丽,盛开了。璀璨的红色却挡不住我的目光,投向不远处花丛中的另一株蓖麻。小时候,就是这样的蓖麻陪伴我和母亲走过无数个春秋。

幼时,记忆中的母亲总是一身整洁,一头乌黑油亮的头发,让我觉得母亲就像降临到人间呵护我的天使。乖巧的我,总是静静地围着她,觉得母亲是那么年轻貌美。

儿时,连块香皂都买不到,头发油更是一种奢侈品。所以每每休闲时,母亲便用蓖麻果仁自制头发油。我家院子里生长着许多蓖麻植物,在温润的季节里开花结果。

制油之前,母亲先摘下成熟的果子晒干。太阳底下,果仁一个个从果壳里蹦出来。等收集大约有两斤多时,母亲就用这些果仁开始制作蓖麻油了。

那时,我是母亲的好帮手。我负责烧柴火起锅把蓖麻果仁炒熟、捣碎、加水煎煮;母亲过滤、小心翼翼提取。呵,忙了半天,制作完成了,最后用瓶子装起来,颜色像花生油,这是母亲喜欢的蓖麻油——头发油。

早晨,母亲梳头总要抹上一点蓖麻油,这样头发既柔顺又乌黑亮丽。

后来,我到外面读书,一回到家,母亲就小心翼翼地搓洗我那件粉红色的裙子。她总是轻轻地揉搓,一脸温柔,嘴角挂着一抹微笑。头发是那样的乌黑发亮。

再后来,我毕业工作了,商城里化妆品琳琅满目,我就常常给母亲买头发油。

一天清晨,母亲坐在院子里梳头。我早早起来想给母亲一个惊喜:送她一瓶高级的头发油。我轻轻地走到她身后,风携着晨光映在她头发上,乌丝飘扬间蓦然闪现出一抹银色光芒,深深地刺痛了我的眼睛,我不禁“呀”一声惊叫出来。母亲察觉到是我,便说:“你这孩子,大清早起来,怎么不睡了?”我没有回答,只是走上前,轻轻地撵起这根白发。

我知道,母亲这一缕白发,是因我们儿女而生。我说:“阿妈,您有白头发了。”母亲没有惊讶,只是静默一下,接着笑了:“是啊,你都长大了。”

我听着,瞬间眼眶红了。

一厘米头发的心间距

文/李辉

搬到新家后,我换了一家理发店。理发师是位姓张的小伙子,工作起来十分认真。可是慢慢地我发现,自从让小张理发后,不到二十天我就得去理一次,而以前至少也要一个多月。这对我这个有点懒的人来说,可不是什么舒服的事!

于是有一天再次理发的时候,我提前告诉小张:这次理的要比以前短一些。

很快,小张理完了。我一看,和前几次长短几乎一样,就告诉他再剪短一些。

小张嘴里答应着,下手却有些犹豫。他小心地剪了几下后便问我行不行。我一看,根本就没动嘛!我于是再让他剪掉一些。

这样折腾了几次后,我仍然觉得长,便有些生气地说:“留这么长,没几天我又得来剪。我这不又费钱又费时间吗?”小张满脸委屈地说:“我是觉得太短了不好看。”我说:“没关系,过十天半月不就长长了。”“那您要是觉得短了可别怪我!”“不怪你!”

听我这么一说,小张一下子放松了。他重新拿起剪刀,按照我比划的大概长度,很快就剪完了。

我照了照镜子,这回感觉还算满意:比前几次短多了,我可以一个半月不用来理发了。

临出门,我付钱给小张,可小张竟然不肯收,还有些愧疚地说:“这次没理好,就不收您钱了。”我说:“怎么会没理好呢?这次是我最满意的一次!”

我坚持给钱,可小张坚持不要,还一个劲地说没理好。最后我急了,干脆问他:“你说没理好,到底哪不好?”

没等小张答话,店里帮忙的一位姑娘笑着说:“您要是觉得好,那就是好。小张师傅说没理好,是因为和您的标准不同啦!”

标准不同?我敲了敲脑袋,猛然间明白了。

小张是理发师,当然要让自己的“作品”以完美示人。所以,他的标准,应该是顾客理完发从店里走出去的时候,头发长短要最合适,发型要最漂亮,达到“最佳状态和效果”。

可是我呢,只是希望能少来几次理发店,所以我的标准就是要尽量剪短一些。或者说,我允许我理完的头发,在经过十天半月的“不标准”后,长成小张所认定的“标准”。

也许,我们的标准相差还不到一厘米吧。

听完我的“分析”,小张会心地笑了。这一次,当我把钱递给他时,他没有再拒绝——那是因为我们都懂得了对方吧。

童年趣事

文/金燕

童年是一首歌,歌里有我们的幸福与快乐;童年是一个梦,梦里有我们的想象与憧憬;童年是一朵花,花里有我们的快乐与淘气……

那年我大约6岁吧!放学回家看到表哥打扮得很帅,头发油亮油亮的,就忙问:“表哥,你的头发怎么那么亮,你擦了什么油啊!”表哥摸着我的头说:“你不懂,以后你就懂了。”我好奇地问:“它有什么作用?看你的头发,苍蝇上去都要拄着拐杖了!”表哥笑笑就走了……留下我在那儿左思右想,就是弄不明白。

周末,天气闷热,我想洗洗头凉爽一下,我边洗头边哼着歌,突然想起表哥洗过头后头发油亮,于是我想什么东西可以让头发油油的呢,突然我想到了吃的猪油。于是我跑到厨房弄了些猪油往头上抹,抹完后跑到镜子前面去照一照,哦!我的头发也油亮油亮的,我高兴地往表哥家跑去。

“表哥,表哥!”我边跑边叫,表哥听到我的叫声忙跑出来,看到我就急忙问出什么事了,我说没什么事,你看我今天有什么特别的。表哥左看看右看看说:“没什么特别啊!”我说你看我的头发,刚说完就看到表哥瞪大眼睛看着我说:“你头上是什么呀!怎么那么油。”“上次我看你的头发油亮油亮的,我今天洗过头后就想起了吃的猪油,于是我就在头上抹了些油,你看不比你的差吧!”听完我的话,表哥笑得前俯后仰,我瞪大眼睛问表哥笑什么?表哥笑着说:“傻孩子,我弄在头上的是头油不是猪油。”听了表哥的话后我一时哭笑不得,羞得无地自容,马上转身跑回家去洗头。

虽然这件事过去很久了,虽然那时我还年幼无知,但这件事一直告诫着我,让我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弄明白了再做,不要莽撞。

啊!童年真快乐,它给我留下了很多美好的回忆,童年万岁!

时光任“染”

文/陈韵好

已是立夏,空气中残留的最后一丝寒意业已消殆,帽子君即将休眠,又到了帮母亲染发的时节。现在握在我手中的这把头发,是花甲之年的花白,这花白的强度来得明显重了一些,发量虽比同龄人多了不少,但比起它们自己的从前,岁月的凌厉仍是显而易见。

母亲天生有一头乌黑浓密的头发。家里的一张旧照片上,她身着砖红色的风衣外套,二十多年前的阳光自头顶的右上方倾泻而下,那根又长又黑又粗的马尾辫侧倚在肩头,在光线的折射下透出油亮健康的色泽,陪衬着发辫主人一脸的青春与骄傲。

母亲爱美,头发却白得偏早,脸部的皱纹几乎没有,而在这诸多的花白中寻找当年的黑色,已经艰难得让我的鼻子微微发酸。因为担心理发店的染发剂质量不够好,早年开始,我便买了进口的名牌染发剂帮她在家里染发。又因担心染发过多有损健康,我只肯小半年给她染一次。于是,她总是隔三差五地拿着染发剂,对着镜子偷偷补色,特别是前额一眼可见的发际线那里,每新生出一毫米的白发,就让她多生出一分米的伤感。后来,在我的数则健康新闻的轰炸下,她终于答应一年只染两次,春秋冬带帽,只有入夏及过年前各染一次。为此,我总是各处搜罗各种材质的帽子,不看价格,只求时髦、漂亮,好在各种“以‘帽’取人”的人群中稍许淡去对母亲白发的关注。

左手提发,右手执梳,像理发店里的托尼老师一样,我将母亲的头发一缕一缕地依次拿起,用梳子蘸上少许的染发膏,轻轻地从发根刷到发中,为了让少量的染发膏涂得均匀,我总是喜欢来回多梳几遍。这次的发尾不需要染,还是农历年前染的色,稍有褪色,但却正好褪成深深浅浅的褚红,似波浪般自然起伏间隔,在初夏的阳光下,散发出主人一如当年对美丽的执著,以及依稀的傲娇。最初,母亲都是染的自然黑色,但自从我给她试过一次红棕色之后,她便改了喜好:“要么是靓丽的黄棕色,要么是娇艳的红棕色,总之,我坚决不要沉闷的黑色了!”

眼看着一根一根白得透亮的发丝在我的手中渐渐变成褚红,因为是湿着的,所以显得深重浓郁。我小心翼翼地提起,复又轻轻柔柔地放下,一束一束,一梳一梳,色泽爬上发丝,往事爬上心头。“白发逐梳落,朱颜辞镜去。”记忆里,母亲从前很少提及自己年轻时的美丽,倒是有一次无意中的豪言,让我至今自愧弗如。

十年前还没有网约车的某天,我带着她在书院路上拦出租车去办事,结果二十分钟过去了,数辆车路过,我愣是一辆都没有拦截成功。母亲突然大声感叹:“你站这么久居然都拦不到车!我像你这么年轻的时候,站在路边上,从自行车到大货车,只要我想拦,没有一辆不停下来。”我有些怀疑地看着她,她接着补充道:“你还是花钱打车,我可都是免费的!有一次,我要运点货物,货车司机把我送回你外公家,拉了小半车货物,没收我一分钱。”我被鄙视得瞠目结舌,老老实实地站回路边继续拦车。如果母亲的颜值是立招立停且免费,我的约莫是四十分钟加计费。

染好清洗吹干后,一头褚红的秀发蓬松在母亲的肩头,我随手给她扎了个半丸子头,竟也透出些许青春的俏皮。

“我给你照个相发在你单位的群里吧。”我建议道。

“不要,发在群里的那些照片都是人很老很难看,我不要让人家看到我年老不好看的样子。”

“不会,那是他们本来就不好看。你这么好看,加上我有专家级的P图技术。”

母亲半信半疑地站了起来,还特意去换了件新买的衣服。她本已退休数年,随我移居长沙,但退休干部每年四五月份有个年检,也就是到单位露个脸证明自己尚存人间,没有枉领退休金。而这些退休干部大多随着儿女移居他乡,专程回去一趟实属不易,于是领导们想了个折中的办法——本人拿着近日的报纸拍个大头照发在单位微信群。一些老同事前阵子发的照片都是一个风格:让人嗟叹岁月的残酷无情。所以,虽然她一直难于成行回乡,却纠结着不想拍照发群,唯恐自己也成为别人口中的一声叹息。

当然,我知道母亲不想发照片的原因除了爱美,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心因。多年前,因为一些家事,她不得已在事业最好的时候跌落谷底,在美好的年华失去,近黄昏的岁月重逢。一别经年,香甜的回忆,错失的难过,未酬的壮志,可得而未得的遗憾,诸多情绪如缂丝细密交织,织成一个不忍且不能轻易碰触的秘密锦盒。

褚红卷发、半丸子头,昂首挺胸举着当日的《长沙晚报》,镜头打开时,母亲已然摆上了一副喜滋滋、气昂昂的自信微笑。“咔嚓”一声,修图数秒,发到单位微信群里,果然引发了一阵赞美风暴,皆叹“岁月无痕”,仿若当年。午夜十二点,隔壁熄了灯的卧室透出一团微光,我侧身一看,母亲仍抱着手机笑得甜蜜。

几天后,母亲一脸得意的表情,神秘兮兮地对我说:“自从我发了照片,再也没有人把照片发到单位群里了,都是单独私发给人事科的人,肯定是都觉得没我好看,不好意思发到群里!”说完转身,继续美滋滋地品赏着手机里的照片。

所怪少年心,销磨落何处。

时光任“染”。手捧着母亲的头发,黑发变银丝,华发亦可换美色。不管黑与白,不论红与棕,变化的是颜色、是心迹,亦是岁月。

而我突然明白,时光如涛,泥沙俱下,那些曾以为的过得去、过不去,其实,终将统统过去。

迟钝

文/鱼琪儿

经过一天一夜的酝酿,我才真正有了什么是醉酒的感觉。胃里好像有东西在翻腾,我的头好像被针扎了似的疼痛。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迟钝?

平时感情迟钝就算了,为何连这方面也一块来凑热闹?

曾经读过张小娴的散文集,对待那一篇《即将抛弃的》印象尤其深刻。

“一直想去剪发,却总是抽不出时间,唯有暂时忍受着。但是每次照镜子的时候,都觉得头发糟糕透了,不知道还能忍受多久。终于有时间去剪发,然而,就在剪发的前一天,突然发现自己的头发并不是那么糟糕,于是心里边开始嘀咕“为什么今天的头发好像很不错,到底还要不要去剪呢?”

这大概是对即将抛弃的事物的不舍吧。诚然我有人的这种通病,可情况却转变成了这样:头发被剪掉了,自我感觉还挺美好。大概N天之后,才会忆起对长发的眷恋。

正因为如此,我失去过很多东西。尽管不舍得感觉一直存在,可我还在一次次的催眠。

“看吧,现在这样也挺好的,那些东西,我才不稀罕呢。”

可躲在被子里偷偷抹泪的人是谁呢?

在我年轻的岁月里,有过很多的悲欢离合。有人说,爱是离别之后的惆怅,爱是生死一线可以为对方牺牲的魔障。我毕竟没有如此的爱恨一个人,所以不大懂得爱。

我只明白,若是真爱,必舍不得恨。怎能恨?即使那个人没有陪到自己最后,他还不是留给我一个可以思念到如今的回忆吗?

或许迟钝并没有什么不好,尤其在爱情上。感情迟钝的人最后肯定是幸福的,因为她所等待的那个人啊,一定是对待她很有耐心,在第一时间便会知道自己身处险境,救了她便不会中途抛弃,可以陪伴自己到最后的那个人。

丝瓜笺

文/储劲松

丝瓜,吾乡旧有之,芊芊郁郁于豆棚之上,玲珑毓秀于瓜架之下,是昔日农村再也寻常不过的场景。年少不识风景,梯田叠翠,阡陌委蛇,犬吠深巷,鸡鸣桑颠,不单见惯无奇,甚至以为土得可憎,穷得可厌,只想从那里逃离,越远越好。而今田园非昨人将老,中夜念之,唏嘘怅惘,时起林下之思。所幸门前还有菜园,园里总还有一架丝瓜,丝者,思也,望一望,可以聊慰情怀。

吾乡土语,称丝瓜作“满瓜”,至今父母一辈人仍这么叫。我跟着满瓜长满瓜短说了许多年,有一天突然奇怪为什么叫满瓜:丝瓜原产印度,而不是起源于东北满州氏族;丝瓜秀长软弱,也与盆满钵满这吉祥之“满”无甚干系。思来想去,突然醒悟,也许并不是“满瓜”,而是“蔓瓜”。丝瓜藤蔓牵延,夏秋繁衍无尽,叫蔓瓜十分合适。可转念一想,冬瓜、葫芦、瓜蒌、佛手这些同样藤藤蔓蔓,瓜瓞绵绵,它们为什么不叫蔓瓜?存疑,哪天回家专门请教父亲。父亲种了一生的菜,是个中的行家里手,又嗜学,他应当知道其间的掌故。

豆棚瓜架雨如丝,想起来或者看上去,都很美,只是太过文艺腔。乡里人种丝瓜,到底并不是为了赏个景的,那不过是一道菜而已。很现实,也很踏实。丝瓜做法很多,炒肉、炒蛋、炒木耳,更有甚者学《红楼梦》乌衣巷口人家,加鸡汁、干贝、鲑鱼之类蒸、炖、煲,我以为都是旁门左道。丝瓜做菜唯有一法耳,那就是丝瓜蛋汤,最易做也最得其风味,其他烹饪手段都是炫技而且离题太远。不管别人是否认同,对于这一点,我会顽固到底。

我很喜欢喝丝瓜汤,仅限于母亲做的。我懒得很,许多年未曾下厨了,饭店里烧的丝瓜汤又寡淡如温吞水,令人眉皱胃翻。母亲烧的菜并没有值得夸耀的显着特色,但有日子的本真滋味。盛一碗丝瓜汤,清碧照影,小葱点缀,蛋花浮动,再铲一块锅巴,白里黄底,咯嘣干脆,焦香满齿,二者对食,可消万古愁恨。

但从前我很长一段时间拒绝丝瓜汤,原因是十来岁的时候,邻屋润香极严肃地跟我说:“秋天的满瓜不能吃,吃了会掉头毛。”我一生下来就黄发稀拉,至今更是日渐草盛豆苗稀,平生极羡慕别人有一头生猛黑发,自然也极珍惜顶上一撮毛。听她这么一说,不说秋丝瓜,就是夏丝瓜也敬而远之了,从此远离丝瓜好多年。秋丝瓜吃了是不是真的掉头发,我到现在也没有查清楚,当然也没有大必要了,韶年已过,容颜渐苍,也不用再像年少时天天打摩丝去勾哪个姑娘的芳心了,掉头发就掉头发吧,大不了老了努力做个可爱的带反光镜的老头。

丝瓜子是极苦的东西,幼年时我领教过。那时嘴馋,也实在没有零食可吃。冬天里烤火,把装雪花膏的铁盒子当作烤箱,把从屋前屋后菜园子里寻来的零星作物种子放进去,搁炉火上烤着吃。葫芦子最佳,既香且大,南瓜子、月亮菜子次之,最次的就是丝瓜子,苦得让人吐胆,从此再也不敢下手。秋冬时,未收的丝瓜干瘪成筋络,北风刮起,丝瓜子在里面瑟瑟抖动,其声倒是清越可听。那丝瓜络用来洗碗,天然环保不沾油,也是极妙的东西。

吾乡丝瓜原来只有细圆颀长的无棱土品种,近世有人引进有棱丝瓜并迅速传播。有棱丝瓜如俄罗斯大婶,粗糙胖大不堪看;无棱丝瓜是娇柔美婢,碧玉姿容小蛮腰。我向有严重的恋旧癖,凡新不如旧,凡舶来不如土生,但我不能不承认,有棱丝瓜作汤,汤清,色翠,味鲜,远胜本土丝瓜的浊、黑、糊,产量更是高了许多。我以貌取物,失之有棱丝瓜。但我还是暗地里祈祷母亲:土丝瓜还是种几棵吧。

剪掉的时间

文/彩虹天

在我小的时候,脑子里经常会浮现这样一句话,我是谁?为什么我会是我,而不是他或者他呢?每次我自问之后,就会伸开手臂不停转圈,直至天旋地转。眩晕使我忘记了我到底是谁。这一句话伴随我成长,我在眩晕中成长。

我看到衰老最早在母亲的脸上呈现,是两条长长的麻花辫从她头上剪掉的那一刻开始的。她剪了齐耳的短发,抬头的时候,我看到了她额上的皱纹,那是时间的皱纹。剪下的两条辫子,分别有五十公分来长,她卖掉了它们,那意味着她告别了自己的青年时代。

告别的仪式沉默而庄重,在理发店里进行,没有观众,只有心情。当然她有些惋惜,可是她最终果断作出决定。我看到一只银白色发剪“喀嚓”两下,两条辫子迅速离开了母亲,躺到了地上,软绵绵的。我很想捡起它们,收藏起来,塞进我床底下的那只破旧的红木箱里。红木箱里装着很多小人书和废弃的玩具。可是我的头发被电烫卷给夹住了,电烫卷限制了我的行动。我在这里同样也在进行一种仪式,烫发意味着我从此告别了幼年时代。

电烫卷器具从理发店的天花板上垂落下来,细密如织的电线如同瀑布,凌乱地散落在我小小的头颅上。卷头发的工具是木制的。每一条电线连接着一绺潮湿卷着的头发,它们贴着我的头皮,冒着白色的烟雾。

这里很热,但生意却是不错的。进来剪发的和烫发的,来去匆匆。每只椅子下都有一堆头发。理发师穿着白色的长褂子,梳子和剪子在他们的手中放肆和冲动,几只电吹风在顾客的头顶呼呼啦啦。有个男人躺在活动椅上,闭着眼睛。理发师按住他的下巴,用一把明晃晃的小刀刮他的胡须,刮一会,把小刀在一根乳白色的帆布条上磨一磨,然后再刮他的下巴,直至刮得青紫。

母亲的头发很快剪好了,她低头弯腰去捡剪掉的两条辫子,我就是在这个时候,突然看到了她老去的面容。我有些惊诧了。我在惊诧之中微微颤抖了一下,简直不能相信这就是我母亲。母亲陪着我坐了一会,我的头发也烫好了,卷卷短短的,满头都是,像个巨大的爆米花。我不喜欢头上的爆米花,来理发店烫发是母亲硬拉着我来的,她说头发烫了好看。我知道她也不愿意剪掉辫子。

母亲的长辫子没有卖出好价钱,她一分钱也没得。出理发店的时候,她没有给剪发和烫发的钱。

后来,我们在照相馆里照了一张合影,卷曲短发站在齐耳短发的身边。每次,我从抽屉里拿出相册,总要把这张照片看个仔细。看着看着,我就会把另一个人看进去。我问自己,照片上的人是谁?当然,照片上的母亲是我母亲没错,我要问的是,那旁边的小孩是谁?是我吗?如果是我,那么我又是谁呢?放下照片,我又开始转圈了。那天我正好穿了一条粉红连衣裙,旋转起来,仿佛一朵花在蓬松地舒展,使我忘却了我是谁。

人是会老的,因为时间会有皱纹。我的母亲,身材变矮变胖了。她细细软软的头发生长很快,不再贴着耳际。有一天我看到了一根白发,如同夏日的阳光一样明亮闪烁。我的头发也长长了,卷儿没有贴着头皮,它们慢慢伸展,打开,后来就成了直发。直发的末梢分了叉,我毫不犹豫地剪去了它们,如同母亲剪掉麻花长辫。母亲的白发越来越多,我剪发和烫发的次数,数也数不清了。

现在我是中年,留着长长的头发,乌黑垂顺,目前为止,还没有找到一根白头发,但我母亲现在已是满头白发了。

中年之后,我不再询问自己,我是谁,为什么我会是我,而不是他或他呢?几十年来,我照了很多的照片,全部夹进一只深褐色的陈旧相册里。从黑白的到彩色的,记录着我生活过的痕迹。我时常把照片拿出来翻看,脸庞,身高,以及发型,每一张照片都有更新的内容。随着年岁的增长,我最终明白,我是我,不会是任何人。所以我会指着其中任何一张照片对别人说,这张是我什么时候照的,那张是我在哪个地方拍的。

我喜欢抚摸我的头发,就像在抚摸逝去的时间。逝去的时间在头发上封存了一小段,头发便成了时间。时间的头发,在日益生长和褪色,并且分叉,使我后来又迫不得已剪掉它们的末端,同我封存的时间告别了。

心情好的时候,我会改变一下头发的颜色,染成棕褐色或者葡萄紫色的,尽管我的头发没有一根白发。我喜欢改变头发的颜色,就像改变我的心情一样容易。我时常拉着我母亲去理发店染头发,她要固定的黑色。黑色染在母亲的头上,显得生硬死板,就像那头头发不是自身生长,而是移植了别人的,不过,这点请不用担心,要不了多久,新的白发就会长出一部分来,下面的黑色也逐渐褪去,褪得泛白,与上面的白色连接,看起来就自然了些。但是,头发长长了,新的问题也将接踵而至,梳头的时候,头发大把大把的掉。所以,最终,它们都会被剪掉。

剪掉的头发,如同剪掉的时间。我们在剪掉的时间里日渐老去。

虱子

文/姜义学

“你这黄毛丫头,光说不长个儿,顶着满头虱子,还不让虱子给吃了。来,姨给你捉捉。”

小孩子整年不洗头,甚至几个月不换洗衣服,给虱子创造了安乐窝。亲戚朋友串门的时候,女客人喜欢找点事儿干,或给女孩子梳梳头,或扎扎辫子,或捉捉虱子。让人捋着头发捉虱子的小姑娘,温顺得像只小猫咪,任人摆布。

没事的时候,女孩子们就喜欢坐在娘的胸前,缠着娘给捉虱子。大人们把给孩子捉虱子当痛爱孩子的事儿干,活儿再忙也要挤出时间给孩子翻翻头发捉捉虱子,让孩子轻快些。

“唉呀,又一头老母猪!”大人捉到大的虱子就惊叹,特意拿在手里让孩子看,仿佛是炫耀自己捉虱子厉害。

“娘,你把它给我,我把它放在蒜臼子里捣死,再叫这个坏东西咬我。”

“你这孩子,真窝囊!”

“那我使火柴烧死它,让它尝尝挨烧的滋味!”

“别那么心狠了,还是喂鸡吧。喂鸡能下蛋,下蛋给你吃多好呀!”

“昂,娘,听你的。”

三彪他姐姐梳着一对大辫子,别看头发油亮,但头上的虱子特多、特大。有一次,她娘半晌就捉了几十只盛在破碗里,被三彪拿着喂鸡和麻雀了。时间长了,三彪的姐姐一蹲在三彪娘怀前,家里的几只鸡就围了过来,吱吱咯咯叫个不停。真精了,鸡竟吃虱子上瘾了。也别说,鸡真沾了吃虱子的光,下蛋勤了,下蛋大了。

大人孩子被虱子或跳骚咬“草鸡”了,也不管羞不羞人,经常不分场合随时伸手掏裤裆,挠肚皮,甚至脱掉衣裤。经常有大人从裤裆里摸出虱子或跳骚,用指甲挤死,也有的放到嘴里“咯嘣咯嘣”咬死,真解恨,真过瘾!

用指甲挤虱子卵的声音也好听。盘踞在头发上的虱子卵洗不去,抖不掉,主要靠手工捉。虱子卵是灰白色的,一枚一枚依附在发丝上,捋起一撮头发仔细找卵,找到就用指甲挤破,再将卵壳从发丝上捋下来。虱子卵被指甲挤破时,发出轻微的“咯嘣”声,每挤一下就咬一次牙解解恨:叫你再生虱子!

那时不光人身上虱子多,农舍里养的猪虱子也多。经常有鸡跳进猪舍,或捡食撒在猪槽外的猪食,或大着胆在躺在地上的猪身上走来走去,在猪的毛发间吃着什么,或许就是虱子,要不就是猪身上的老皮。每每这样,猪一点也不反抗,相反轻声哄哄着,一副舒服的样子。猪皮再厚虱子也能吃透,特别是肚皮上,前后腿内侧,尽是虱子团。有时大人闲来无事,就用手轻轻挠一侧的猪皮,猪儿就舒服地躺在了地上。猪身上那虱子真叫多,真叫大!捉下的虱子,或用手撕断头,或放在地上用脚踩碎。

靠手工捉虱子,很难捉干净。猪们自己也有对付虱子的办法,它们经常在稀泥里打滚,让稀泥沾满猪皮,稀泥一干,混杂在泥土中的虱子,就一片一片随着掉下来。有时猪们也蹭墙止痒,时间久了,不光把鬃毛磨去不少,也把圈墙蹭得凹陷进去。

其实,经常洗头讲究一下卫生,虱子就会少些。但那个年代一年能洗几次头是有数的。洗头也没有洗头膏,勤快一点的人到湾里挖一些黄泥,抹在头发上用力搓,反复洗,能把虱子和虱子卵洗下些来。也有涂抹灭虱粉的。更多的人使用篦子刮。称作篦子的东西,就像梳头的梳子,它两面都有密齿,密集而结实。用它梳头叫做刮篦子,其实就是梳虱子和虱子卵。难缠的虱子斩不尽,杀不绝。大人用手捉,用篦子刮,甚至涂抹农药毒杀,也只是减减苗,根除不了。

虱子多了也有用处。村里一位大爷讲过,说有户人家家里很穷,一天突然有客人串门,家里实在拿不出什么好吃的东西伺候客人。主人家急中生智,悄悄将几件挂在墙上的破旧衣裤翻过来,用笤帚扫下些虱子。将扫下的虱子放在热锅里炒熟,散上些细盐端上桌。客人得了白内障,看不清吃的什么东西,一尝味道不错,直夸口,还以为是芝麻盐呢。

梳头的女孩

文/吉他

可悲世间无知己,就在那么无聊的时候,我加入到了一个文学写作的群,以便在无聊的时候拉拉家常。

第一次遇见的一个女孩叫做小六,不知道她怎么会叫小六,从这个简单的名字里分析不出内在的东西。于是我对她比较好奇,我这个人总是把简单的东西复杂化,这也许是我的缺点吧。

她很热情地陪我聊天。然而我只是一个新人,他问我喜欢什么,我说当然喜欢散文。我不知道她喜不喜欢散文,而她在这个文学群中是话最多也是最开朗的一个,这些我都是后来才知道的。之前我以为他对我感兴趣而喋喋不休地问我。后来看到她对群里的每一个人都热诚。

每次上线的时候都能看到她,而我每次都是早上上线,我一直奇怪她不用上班?也是后来才知道她是个大学生,上完该上或是喜欢的课以后,他就一头扎进文学群中。

她也许是个喜欢热闹的女孩子,她的热闹和调皮也为我们群增添了不少快乐。一直想了解她,一直也没有了解到。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她的两次梳头,聊到最热闹的时候,她说要去梳头了,一个梳头的女孩,我这样记下她。

还有一次是下午时间,她撒娇似的发过来一个流泪的哭脸,引得很多好奇的人问她怎么了?她的答案让我们苦笑不得,她说头发长了,都刺到了眼睛,而以前答应陪她一起去剪头发的伙伴一直都没消息。之后,她发过来一张图片:一个美丽的长发女孩,背着身子站在窗户前,她的头发长至齐腰,光滑的像瀑布一样。窗外是明媚的阳光,而她是那么的迷人。

这样一幅画面给了我很多的想象,她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女孩呢。她对生活一定很热爱,对家人感恩,对朋友重情重义吧?我把她在我的心里构成了一幅绝美的画,虽然我不了解她。

这个群其实一点意思都没有,文学上全不去讨论,说的都是题外话,我想插嘴到他们的笑谈声中去,可是不知道该说什么,那些我文学上的见解应该是没人理解了吧?只在线了几次我就有点不耐烦,发两首不成形的歪诗,然后说说笑笑打打闹闹。更有人攀比似的发上其作品,喋喋不休。

我来到这里是想找一个知己,可是没有人细心,他们都不是为了朋友,是为了快乐。那么就让快乐的快乐,寂寞的寂寞。我其实很赞赏小六这样的女孩子,为人热诚、喜欢说笑给别人快乐,她都在他忙的时候梳理自己的头发。

当她说起要剪掉自己的长头发时,我突然想对她讲一个故事-- 一个女孩子特别喜欢一个英俊的男孩子,而这个男孩子是个花花公子,成天在外花红酒绿,沾花惹草。有一天,他回到女朋友身边,她们在拥抱的时候,女孩从男孩的衣领上发现了一根红色的长头发,男孩顿时张口结舌不知如何解释。女孩微笑着淡淡地说:我现在才知道你喜欢长头发,那好等我把头发留长以后你就娶我?好不好?男孩的心瞬间只属于她

一个人。

我想知道那个长头发的女孩是不是小六,我希望她是长头发的女孩,无论受过多少委屈都是心存感激,爱恨分明,热爱生活的好女孩。

可惜小六还没有出现,路过了这个群我只能想到那个长头发女孩的影子,她一定每天在阳光下梳理着自己的头发,等着它慢慢长长。

三千烦恼丝

文/~冰逸~

偶尔,在休息的时候,喜欢长发披于肩后,身着浅色服饰,一个人自由自在的穿行在陌生的人群中。

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一个个奇装异服配着光怪陆离的发型,一张张漠然的表情从身边悄然走过。将自己置身于这场喧嚣的尘世之外,悠然的看着世像百态。

审美观变异的年代,以怪为美,三千烦恼丝走在流行前沿,不时变幻着模样呈现在眼前。色彩上有金黄色、橘黄色、酒红色、棕色、栗色,更离谱的还有彩色。造型上有大波浪、方便面丝、扬花菜、爆炸式等。

任凭哪种发型流行,我都没有动过心。朋友却很喜欢拨弄她的头发,每流行一种卷发都要去尝试,不喜欢又去拉直,头发颜色染上黄色又洗掉,或又染成其它色,最后皆不满意又还原本色。

最痛苦的还是我,每次她的头发有什么新举动,都非离不可要让我陪她去,想静静的呆在家里,却被她的电话狂轰滥炸,去了还要让我帮她参考。晕!朋友一边做头发,一边还配合着美发师苦口婆心的动员我烫个新流行的卷发,一会介绍这个,一会又说那个适合我,换个发型就等于换个心情种种话语如雷贯耳,可每次都被我婉言拒绝。

多年来,一直保持直发,没有染过,没有烫过,只是偶尔剪短。如此简单随意环保的头发,朋友却笑之清汤挂面,假装清纯,世纪末的老古董。

记得小时候,发质不好,有些稀疏还略有些黄,在家排行老幺的自己,常常被戏称为“黄毛丫头”。由于头发不好,又少得可怜,经常被母亲逼着去理发店,理个“刘胡兰”式的齐耳短发。然而,每次头发稍长点,理发的痛苦就伴随而至。纵使自己百般不愿意,哭、躲、闹,用尽各种方法想留住头发,终是徒劳。每次理发之后,母亲总说,你喜欢留长发,可你的头发又少又黄,编辫子太细,扎起来也不好看,要多剪几次,头发就会长得又黑又浓密,那样怎么打扮都好看。

每每看到小朋友扎着小羊角辨,上面还扎个花蝴蝶类的发夹,就不由自主的追着看,喜欢得不行。相信母亲的话,默默在心里祈祷,希望这次剪过之后,下次就会长出浓密的黑发,自己也能扎个花蝴蝶。如此的循环,永远的“刘胡兰”式的发型,一直伴随着我到参加工作。我的头发,最终也没有长成乌黑浓密的发质,倒是长至腰际,发质却仍然不好,不但少,还有些枯黄。

看着电视上播放的洗发水广告,那些美女的长发真是让我很羡慕。幻想自己也能够拥有一头长至脚踝的长发,像瀑布一样垂直倾泻而下,像黑芝麻一样乌黑亮丽,像弹簧一样有韧性伸缩自如不易折断。

这三千烦恼丝,还真是让我有些烦心。干枯、断发、脱发种种问题随至。想将它剪之,却有些不舍。从小就渴望一头飘逸的长发,好不容易自己能做主留长发,这发质却怎么也改善不了。索性,任由它自生自灭,习惯随意披着一头长发。

现在回想起来,自己好像真的像朋友所说,是个老古董。自出生到现在,就“刘胡兰”式和长发披肩两种发型。说不定,那天心情不好,去美发店烫个“爆炸式”吓吓人,换换心情。

其实,换个发型,换个心情,这一说并非灵验。心情不好的时候,往往人都是处在非理性状态,想起什么就做什么,任由心绪起伏跌宕,一个小小的发型又怎会轻易能解开心结呢?改变发型,改变一种精神面貌倒是还行。

然,有些人,再怎么改变发型,也不会变漂亮,总觉得少点什么。

华丽的服饰会过时,流行的卷发会被新的流行取缔。日新月异,终究追不上时尚的步伐。在一路追赶中,岁月渐逝,容颜渐渐老去,空虚的心灵只有靠虚无的外表来装点,只剩一具空皮囊行走。

女人还是要静下心来,多读些书,用书中的智慧来装扮自己,改变自己,炼就一种属于自己绝版的气质。常言道,腹有诗书气自华。勿需要太多的打扮,勿需要折腾三千烦恼丝,漂亮还是由心而生的最真实最自然。只有多读书,那一举手一投足之间,流露出的知性美,才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散发着长久的芬芳。

三千烦恼丝,发质虽然不是太好,有时甚至让我很烦心,但是我还是喜欢长发披肩般的飘逸,老古董的感觉。我始终坚信,不盲目跟风流行,不选择最贵的,只选择最对的,适合自己的才最美。

宽容的光头

文/韩国光

前段日子,我头发太长了,老婆叫我到理发店里剃掉。我到了经常去的那家店,等待理发的有六七位呢。我忽然瞥见对面街边新开了一家理发店,便走过去,店里正好没有顾客。40多岁的女老板笑盈盈地放下手中的报纸,说:“坐下吧。”我也笑了说:“剃个平头吧。”她不熟练地为我围上白布,从悬在墙上的工具台上拿起了理发推子,我又说了一句:“你随便剃,头发留短一点就好。”

女老板先站在我对面,手捏理发推子,“咔嚓、咔嚓”了两声,可推子却没有挨着我的头发。接着,她左手用梳子梳了几下我的头发,右手拿的推子还是没有贴近我的头发。她又换了一处位置,站在了我的左边,往镜子里瞟了一眼。这时,我看见她的额头上已挂起了汗珠,同时也猜出了她剃平头不内行,于是便对她说:“你大胆的剃!只要不剃成光头就行……”女老板听我这么说,抹了一下脸上的汗水,剃了两下不好意思地说了:“大哥,不瞒你讲,我才学的理发……”

她甩着零碎的毛发,又补充说,早先她一直开着小服装店,现在因为房租太贵了,才改行的……我说:“干理发这一行也不错,手艺活养人。”她陪我说着话,很拘束地架着右手臂。我略略抬头说,不要紧张,慢慢剃。我故意闭上眼睛,好让她放松些,安心剃头。耳朵里就听着推子“咔嚓、咔嚓”,断断续续响着,和挪动脚步的声音。大约过了五分钟,我偷偷从镜子里瞅了一眼:“不好!头发两边剃得高低不齐。”

“糟糕!”她忽然跺着右脚说,我似乎也感到了,刚才理发推子贴紧我的头皮猛推了一下。她后悔地说:“都怪我没垫梳子,剃了一下!我看这边太长了,想悬着推子给修好的,哪知……哎哟!哎哟!!——这怎么弄啊!”女老板吓得几乎要哭了。我对着镜子一看,老天啊——我右脑勺处少了一大撮毛。这会我反而忍不住笑了,便安慰她:“不碍事的,你干脆给我剃个光头算了,这样更凉快……”

当我捂着头推开家门,老婆、女儿都愣住了。我照着镜子,说起了剃头的经过,我说头发剃成这样,我也没对人发火呢。女儿听了竖起大拇指说:“你这就对了,这才是我宽容的光头爸爸……”

遥远的剃头匠

文/徐育伟

头发长了要剪,剪了会长,这便养活了许多剃头匠。

八九十年代,我的头发都是水清剪的。他是邻村人,方圆十里,谁不晓得剃头的水清呢?

我们家在村头,地势高,站在院里,视线越过几个水塘和一片参差不齐的庄稼地,能看到一个被树影包围的村子。每到月初,赶上暖阳当空,水清就提着木匣出村,脚步轻快地沿着被水塘夹住的小道蜿蜒而来。他个子不高,微胖,头发稀疏,往右偏,爱穿白衬衣和灰色中山装,脚穿千层底黑面布鞋,整个人看上去清爽干净。望见他,爷爷会搬椅子到院里,奶奶去灶屋点火烧水。我们房前屋后的几个小子,过节似的,欢呼着到院子里等他。

水清来后,总会眯眼笑道:“才一个月,毛都长筷子长了,该剃,该剃了。”爷爷递根烟给他,滋滋抽完,水清就把搁在凳子上的木匣子打开。

他每年都会用桐油把匣子刷一遍,匣子像一个黄金宝盒在我们面前展开,显露出里面的工具,没有边框的镜子,银光闪闪的手推剪,黑漆漆磨剃刀用的皮子,扫头发屑的猪毛刷子,洗得发白的围裙,还有一些剃刀、耳挖勺、剪子等物什,都是他吃饭的家伙,不许我们碰。

我剃得最多的是锅盖头。水清剃头只用手推剪和剪刀,他在我身后站定,一手握剪,一手按着我脑袋,先从耳畔开始剃。剪子贴着头皮,他的手指不断开阖,手推剪发出咔咔之声,便见头发纷纷掉落在白色围裙上。他嘴不闲,与周围大人谈笑,说些家长里短,有时会有男女之事夹杂其中,有时会讲讲走乡串户遇到的稀奇事。我们像听讲故事一样感到满足。

头发理完,照例会让同学们笑话一番。有个家住镇上的同学,常说:“你在哪儿剪的?跟狗啃了似的。”我心中不服,有次他去镇里发廊剪发,我跟过去看,始终觉得被那个打扮得妖精似的女人翻来覆去地摆弄是件让人羞愧的事情。那女人问好剪啥发型后,几乎没开口,一张脸面无表情,手上的电推子嗡嗡叫着,让人瞧了害怕。三下五除二,他就被打发了。

水清剃头,好几年都只收五毛钱,即便后来涨了,价钱也是镇里发廊的一半,但是他在一个脑袋上花的功夫却多得多。小孩就不说了,大人们的脑袋,他除了剪发,还要用十个灵巧的手指按摩一番。我常见爷爷靠在椅背上,闭着眼,嘴里哼哼,惬意地享受水清的指压。还有修面,这时他就全神贯注,或蹲,或弓身,用剃刀或耳勺,慢而轻柔,把脸上的每一寸皮肤都照顾到了。这样一套程序下来,至少花费二十分钟,我路过镇里发廊,广告牌上写着按摩休闲10元,做的好像也是水清那一套。

几年后,我到市里念高中,再没见他。

上大学后有次回家,问起剃头的水清,家人说他早就不干了,守着那手艺,还不得天天喝西北风?他外出打工,一年能挣回不少钱呢。

这些年,去的理发场所越来越大,遇到的理发技师越来越高级,但是在那些封闭的空间里,再也感受不到记忆中晒着太阳,看蓝天白云听乡村野调的舒适。于是便有些怀念那个时候提着木匣子游走四方的水清,他像一曲黄昏牧童吹出的乡音,让人久久回味。

脱发记

文/肖鲁仁

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对平时不痒不痛的头发变得格外在意起来。上了年纪的或是长相稍微差一点的,只要他(她)拥有一头浓密的黑发,我认为照样不失洒脱、飘逸的神采。而街上流行的那些波浪式、爆炸式、板寸式发型,我均认为是美丽、青春的象征。那时候,我才发现自己的头发已做不出任何式样,就像裁缝师傅手里没有布,是做不出任何衣服来的。

有时,我反过来一想,觉得掉头发也没什么了不起。中国乃至全世界掉头发的何止成千上万?没听到哪个国家将谢顶划为残疾或其他器质性病理范畴。头发掉了不需要做发型,还省钱省事。何况各行各业都有秃顶者,有的还成了佼佼者。光头李进、葛优、陈佩斯不照样活得很潇洒吗?

我一个凡夫俗子为什么要因脱发而烦恼、而活得不自在呢?

只是,家里古稀之年的老母亲在为儿子忧伤。她常说:“我们老了是无所谓了,可是你为什么要掉头发哪!”声音里透着多少怜惜和疼爱。她依着几十年的生活经验,常将黑豆子、何首乌等焙蜂蜜做成一袋袋零食从家里带来,说坚持这样吃下去,今后就可以长出许多头发的。她还说,何首乌在城里虽然有买,但家里的是她自己在山上采的。野生的总比人工栽培的好。这时,我脑海中就会浮现这样一些景象:年迈的母亲在翻山越岭采何首乌,每发现一个何首乌,都要涌起一阵惊喜,因为这里蕴含着儿子生长头发的希望。做黑蜜豆,采药仅仅是第一步,还要洗、碎、蒸、焙、干,其中的辛劳只有母亲自己知道。而当她终于把这一切都做好,赶几百里路来到长沙,对儿子就只轻描淡写地说一句:“黑蜜豆是我自己做的,你可要记得吃哪!”每次我都是当时答应着,过后就忘记了。直到清理东西的时候,发现霉变的黑蜜豆,我才会心里一颤:我浪费的不只是一袋黑蜜豆,还忽略、辜负了母亲的爱!

也许,在母亲的眼里,儿子永远不该衰老,永远没有长大。儿子头发掉了,她就看不到那个曾经年少放风筝、曾经矫健走四方的身影了。而这,是她生命的至爱、人生的皈依啊。

我常常愧疚,不是因为失去了一顶青春的华冠,也不是因为“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诗圣情怀,而实在是愧对“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古训,愧对母亲的辛劳和日夜牵念的良苦用心。有时,我梦见自己长出满头浓密的黑发,那份喜悦就像当年考上大学。其实,我知道即使能让脱落的头发重新生长,也找不回那个与黑发相依相伴的岁月,找不回那一根根头发里藏着的五彩斑斓的故事。只是,我就多少能抚慰母亲那颗心。

在这个越来越追求感官与时尚的年代,我不理解头上的青丝为何也赶着趟儿玩时尚:头顶“天窗”就像北极的冰盖一样,越来越褪化成一片触目惊心的“开阔地”,而且来势汹汹,势不可挡。由于失去了遮挡,如今这片“开阔地”对风霜雨雪、斜阳清露也愈发敏感了。只是有谁知道,如拓荒般扩展的“开阔地”下那难以言说的中年焦灼、游子亲情以及似曾相识的青春旧影。

找汗记

文/方娅

今天天气特别热,做完操,玩了一会儿游戏,我带着孩子们回教室,灼灼边走边大声地说:“老师,小雨头上出汗了。”这时许多小朋友都叫了起来:“老师老师,我也出汗了。”我数了数,1个、2个、3个……嘿,这么多,有七八个呢!出汗的孩子边说边用手擦头上的汗,看到孩子们如此感兴趣,我灵机一动,何不就让孩子们展开找汗的游戏呢?

于是,我把这些出汗的幼儿分成6个小组,每组幼儿围着出汗的幼儿看一看,找一找,他们的汗是从哪里来的。钱宝看着书涵一撮一撮的湿头发说:“汗是从头发里面出来的。”我又问,那为什么你们这几个孩子头发上有汗,那么多小朋友头发上却没有汗呢?朱朱又说:“我们的头发长就出汗,头发短的他们就不出汗呗。”子瑜在一旁补充说:“对,头发长就有汗,头发短就不出汗。”这时,我的目光转向大家,故意皱着眉头,带着疑问说:“真是奇怪了,这汗是从哪儿跑出来的呢?天上没有下雨,你们喝的水也进肚子了。”从幼儿的眼神中看得出,幼儿的好奇心一下子调动起来了,大家的目光全在这些出汗的幼儿身上,丁丁用右手把自己前额上的湿头发往脑后捋了捋,文杰摸了摸自己湿漉漉的头发,诚诚用手擦了擦头发上的水珠,瞧瞧小手上的汗水。梓航说:“汗可能是从头发根部长出来的吧!边说边摸着自己的头发,连擦带蹭地摸了一下。景文说:“是不是我们昨天喝的水在头里面,刚才做操时被太阳一晒就出来了。”我听了直想笑,瞧,我们的孩子多会联想啊!

望着孩子们那迫切想知道结果的眼神,我两手一摊,摇着头对孩子们说:“我也不太清楚汗从哪里来,要不晚上你们回家和爸爸妈妈一起找找答案,老师也回家查一查资料,明天我们再把自己找到的答案拿来交流一下,大家比比谁说得好?”孩子们异口同声地答应了……第二天的谈话活动“找汗”,小朋友们众说纷纭,学习气氛热烈极了。

这个在生活中无意捕捉到的科学现象,成为了孩子关注的知识焦点,引发了孩子们观察与学习的兴趣,使他们在说中学,找中学,议中学,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会了对生活现象的观察,在自主的探索活动中解决了疑问,获得了新的认知,为以后更好地学科学打开了一扇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