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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车运行实施方案

2025/04/03方案大全

倚栏轩整理的学校校车运行实施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学校校车运行实施方案 篇1

为加强对我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主体责任,强化监管措施,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涉及校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省市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校车管理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任务目标及要求

学校要高度重视校车安全工作,充分认识抓好校车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彻底查清我校校车数量和有关情况,教育宣传和规范管理工作务必到位,制止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加强排查领导小组成员(各班班主任)认真摸排学生有无乘坐校车现象,排查工作一定要仔细,确保没有遗露现象。要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常规管理当中,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日常管理,利用班会、主题队会、板报等形式向学生宣传乘坐非法校车的危害。学校负责人是校车安全第一责任人,在教育局指导下,定期对学生进行系统的交通安全教育,并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随时掌握接送学生车辆情况及学生乘车状况,建立细致台账,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建立校车使用、保养、校车驾驶人日常管理等制度,做好重点节假日、学生放假回家、返校的安全检查和教育。遇有大雾、大雪、路面结冰等恶劣天气的,学校、幼儿园可报经教育主管部门,机动调整学生上学入园时间或短期放假,保证学生道路安全。

(三)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如学校或家长有自备或租借车辆接送学生的,要向县交警大队和教育局提供以下材料:

1、校车照片(正面、侧面、前45度角、后面、车厢内部);

2、校园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校车驾驶人的基本情况和与校车驾驶人员签订的安全行车责任书;

3、校车行驶路线和停靠站点示意图;

4、本校园制定的校车极其驾驶人员、学生照管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

5、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安全技术检验单复印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另外,校车接送学生期间,校园必须安排专人随车照管。

学校校车运行实施方案 篇2

为确保校车的安全运行,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按照市综治办、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市交委、市公安局交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通知》(武综办发[xx]3号)要求,制定本制度:

1、成立学校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主任为组员。负责领导、督促、检查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校车运行情况检查,并作好记载。

2、签订校车租赁合同。聘用校车驾驶员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经交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核合格。校车行车时间、路线和停靠站点,经交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执行。

3、建立校车档案,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建立教师跟车管理制度。派专人每日跟车,负责清点乘车人数、维护乘车秩序与安全。制止超员、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跟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安全日志。

5、定期对学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乘坐校车的相关规定。每学期不少于四次。

6、经常督促驾驶员检查车辆安全状况,保障行车安全。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增强驾驶员安全责任感。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7、建立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学校校车运行实施方案 篇3

1、校长是所在学校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接送车安全运行工作全面负责。具体从事此项工作的教职工为直接责任人。

2、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

3、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班主任老师、跟车护送老师、接送车车主、驾驶员等签订接送车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组织管理责任状。

4、科学严密地制订学生乘车定车、定座安排表,落实各班主任老师、值班值勤老师、跟车护送老师、学生接送车车主和驾驶员在学校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岗位职责,做到职责公示、分工到人。

5、每月召开一次学生接送车辆安全例会,认真研究做好学生接送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对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职能管理部门。会议应有具体的文字记录。

6、学校在协助政府调配、租用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都要达到校车使用标准。并将相关资料交送教育局安体卫艺科备案。

7、认真确定每辆接送车的学生乘载数。要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学生接送车的乘载人数,认真填写具体的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

8、督促学生接送车车主和驾驶员按规定时限参加机动车验审并依法交纳规费,凡证照不全或有效期满后不及时补办的,应要求政府有关部门按双方签订的安全责任状和合同有关规定,给予经济上的赔偿并取消其承运学生的资格。

9、学校配合镇政府有关部门、接送车车主、驾驶员每学期进行一次行车安全教育,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要求,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教育培训应有文字记载。

10、学生接送车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学校应及时协调车主设法调用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确保学生上(放)学不受影响。

11、严把驾驶员资质关,凡有酗酒、嗜赌史及心理障碍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担任学生接送车驾驶员。学校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接送车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车、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要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12、学校要提前合理编排好学生接送车辆老师跟车护送值班表,确保每天学生上(放)学乘车途中都有一名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维护上下车秩序,并跟车全程护送。跟车护送记录必须在本人完成接送任务亲笔签字后方可交接,要做到前后衔接,一张不缺。

13、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台帐,尤其要完善接送车车况、接送车行驶、学生乘车、接送管理制度等台帐资料,保证学生、驾驶员、跟车教师、接送车等每天都有详实的乘驾记录。

14,学校应向车主和驾驶员提供场地开阔、路面平坦坚固、进出方便、标志鲜明的学生接送车辆专用停放场所,并明确每一辆接送车相对固定的停放地。

15、学校一旦发现有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电瓶车、手扶拖拉机、小面的等不合法或不具备接送学生资质的车辆运载学生,要劝诫学生拒乘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取缔。

16、认真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学校要针对学生接送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制订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最有效地组织抢救并进行善后处理。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上报事故情况,以便各级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保持社会稳定。

学校校车运行实施方案 篇4

为减少农村中小学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隐患,解决“上学难、交通难”的问题,稳步推进全市校车规范管理工作,市政府决定自20xx年8月至20xx年1月,在张星镇、齐山镇开展校车试点运行。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校车运行公益化,按照“政府引导、部门联动、公司运行、财政补贴”的原则,规范校车运行和管理,切实改善中小学学生乘车条件,保证学生乘车安全。通过试点运行进一步完善校车运行模式,提高校车运行质量,建立健全校车运行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全市校车工程稳步实施、持续健康发展。

二、试点范围

张星镇和齐山镇辖区内所有中小学。

目前,由校车接送学生主要是解决路途远的学生的实际困难,因此,离校较近的学生原则上不安排接送。非试点镇施教区(招生区域)内的学生不安排接送。暂定乘坐校车的学生范围:距离学校3公里以上的小学生和距离学校3.5公里(齐山镇为4公里)以上的初中生。

根据以上范围,在本学期,张星镇需乘坐校车学生2279名,齐山镇需乘坐校车学生1394名(在办理学生乘车证后,将确定实际乘车学生数)。

根据学生分布情况,共设学生接送线路26条,其中张星镇设学生接送线路8条(44个站点),齐山镇设学生接送线路18

条(60个站点),运行后根据实际情况将对线路、站点做进一步优化调整。

三、校车配备及场地设施

1.校车配备

根据乘车人数和线路状况,按每校车乘坐47人,共需车辆33辆,其中张星镇需19辆,齐山镇需xx辆。具体车型由市教体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招金集团及运营公司共同确定。由招金集团出资购买校车,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确保在月日前办好相关手续,并能够投入使用。

2.停车场所

由教体局及学校安排停车场所,并安排人员看护车辆,确保车辆正常、安全停放。

3.候车亭

根据科学、合理、集约的原则,适时在安全和学生相对集中的地方建设学生候车亭。建设费用由市、镇财政各承担50%。

4.交通安全设施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待校车投入正常使用后,考虑在重要干道和学生较为集中的地方增设交通安全设施,费用由市、镇财政承担。

四、运行体制

招金集团负责购置标准校车33辆(型号为:),校车所有权为招金集团,租赁给公司,公司注册成立专门的校车公司负责运行。校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不准用于其他用途。运营公司要正确维护保养校车,确保正常接送学生(各项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年限为12年,不足12年由运营公司负责购买同等

价值的校车。经公安、交通部门检测校车符合安全标准,每车每延长使用1年市财政给予运营公司奖励2000元人民币。校车经检测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运营公司无偿归还招金集团处理或作价用于更换新的校车。

校车公司要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中对校车驾驶员的要求招聘驾驶员,严格把好人员准入关。同时做好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每辆校车配备1名专职驾驶员。教育部门要为每辆校车安排1-2名教职工,负责学生上下车的安全护导,并维持学生的乘车秩序。

五、乘车手续与乘车费用

(一)乘车手续

对符合条件且需要乘车的学生,必须办理以下手续: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学校根据乘车条件进行审核;镇中心初中审批;家长缴费并签订乘车协议;办理乘车证。学生凭乘车证乘车。

乘车学生数每学期调整一次,在新学期开学前两周报乘车学生预测数,在学生报名注册当天报实际乘车人数,试点镇中心初中汇总后报教体局安全管理科。

(二)乘车费用

1.成本核算办法

为便于学生乘车成本的核算和确认,校车公司应将校车运行的财务状况实行单独建帐,独立核算。运行一学期后由市财政局、教体局和交通运输局联合对校车运行财务情况进行审计。按照“正常运转、不留盈余、适当奖励”的原则,确定实际运行成本和核定补贴数额。

校车运行期间的相关税费,实行先征后补。

2.费用承担

(1)乘车学生按单程乘坐距离5公里以内的每学期承担200元/人,单程乘坐距离5公里以上的每学期承担300元/人。

(2)不足部分由市财政补贴解决。

城乡低保户和家庭困难子女免交乘车费,其乘车费由市财政承担。

3.费用结算方式和时间

学生承担部分由学校与校车公司开票结算,全额上缴校车公司。结算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二周。

为确保校车的正常运行,财政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按6000元/车的标准预付给校车公司。学期结束后,根据各部门对每辆校车的服务、安全管理及违规情况的考核情况,再按核定补贴数额结算。

六、相关部门职责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教育、交通、公安、财政、安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远市校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对校车试点运行工作统筹安排和调度,协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校车试点工作高效、和谐推进。

市安监局要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范围,加强安全工作协调和对各有关部门落实安全职责情况的督促检查,每季度召开一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例会。

市教体局负责试点镇学校学生的安全乘车教育。会同交通等部门制定学生乘车线路及乘车站点的建议方案。及时将全市学生乘车人数、站点、上下学时间等信息汇总后报交通运输局和校车

公司。市教体局及镇中心初中负责对校车使用服务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学校具体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和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把握学生乘车条件。做好学生在校内上下车的安全管理、学生乘车的组织,确保学生准时上车,准点开车。为每辆校车安排1-2名教职工,负责学生上下车的安全护导,并维持学生的乘车秩序。做好学生家长与校车公司的沟通工作。协助校车公司和学生家长签订好乘车协议。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校车公司的行业监管。会同相关部门确定车辆行驶线路,做好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工作。会同公安等部门查处无证“黑车”,对干预骚扰校车运行现象要会同公安部门给予制止和打击,为校车的正常运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会同公安负责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及违规检查与处罚。

市公安局负责交通秩序的维护和监控。学生上学、放学时在校门口安排警力,维护交通安全秩序。加强对车辆的检查,制止车辆超载、超速行驶。会同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查处无证“黑车”。每年春秋季开学前免费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测。

市财政局负责相关费用的核算及拨付。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程的审计及校车财务的监管工作。

试点镇政府负责对辖区内学校安全管理和学生安全教育的检查、督促和指导,严格控制乘车人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部分线路较长且会车有困难的道路,按要求建好会车点,确保车辆安全、顺利通过。负责候车亭的日常维护、保洁工作。协同校车公司做好乘车协议的签订工作。

校车公司负责学生乘车的日常管理。配备相关的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车辆运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