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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方案

2025/03/28方案大全

倚栏轩整理的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方案 篇1

为深入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及时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根据《XX区道安办关于印发XX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X安办〔20XX〕7号)要求,结合园林中心道安工作职责,现制定排查整治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牢固树立“隐患不除、事故难防”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道安综合整治,按照XX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安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进落实,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园林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主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行业责任,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确保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为建设有福之州、打造幸福之城服务。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3月份):排查隐患、制定清单。迅速部署,广泛发动,全面深入细致摸排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涉及城市园林绿化方面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并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提出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为整治工作打牢基础。

第二阶段(4月份至9月份):集中整治、化解风险。逐项对照清单、逐点梳理研判,落实防控力量和整改措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不放过任何漏洞、盲点、隐患,序时实施整改,及时封堵漏洞,努力做到“隐患穷尽、问题归零”。

第三阶段(10月份至11月份):查漏补缺、严防固守。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交通安全大检查。采取“回头看”“找茬挑刺”等形式,深入重点路段、重大路口、事故易发区域,检查隐患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等,进一步巩固排查整治成果。

第四阶段(12月份):总结提炼、建章立制。对大排查大整治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验收,组织“回头看”,对重大隐患落实整改后的安全生产情况逐一复查,持续巩固和扩大排查整治行动成果;在全面总结风险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摆反思问题不足,牢固树立长期作战思想,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治理效能。

三、工作措施

深化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根据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发展建设规划,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绿化隔离栏的建设。

(一)强化道安工作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安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进落实,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园林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主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行业责任。根据道安工作规则,细化职责分工,进一步压实道安工作责任。

(二)强化源头安全监管。一是加强园林作业车辆监管。做好自有车辆的保养工作,督促自有车辆及绿化养护企业的养护车辆遵守交规,文明作业。二是强化驾驶人教育培训。推行园林工作车辆驾驶员职业教育与道路安全法规学习。三是配合强化路面秩序管控与警示。在园林路面作业、停车修剪、道路行道树处理时,通过警戒线、警示牌等做好警示工作,保证道路交通安全。

(三)推进道路隐患治理。一是深化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根据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发展建设规划和今年“十位一体”城市精细化管理品质项目,在城市绿化品质提升项目建设中,将道路交通安全因素做为重要参考,纳入规划设计施工全过程中,确保交通安全这个保底工程。二是滚动排查治理道路隐患。加大对十字路口、转弯口、分车带的绿化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出的遮挡标识牌、遮挡视线的绿化危险隐患点段,推动隐患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四)加强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台风等恶劣天气情况的应急响应。制定完善台风恶劣天气时绿化应急救援预案。台风来临前,加强对枯死树、危树、易倒伏树木的巡查,台风来临时,科学合理配强应急救援力量,及时清除倒伏树木,保证道路畅通。

(五)营造深厚氛围。一是充分宣传发动。在公园景区LED平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加大对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配合组建交通安全宣传队伍,落实单位交通安全宣传责任。二是开展文明交通素质教育。配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机关、进公共场所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工作要点,加强组织部署,切实把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抓细抓实。各下属公园景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管,定期研究,部署推进。

(二)强化协作配合。加强与道安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互通情况、形成合力,共同分析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三)强化工作落实。按道安工作的目标要求,逐一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总结经验和做法,改进完善不足之处,推动园林系统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工作不断向上向好发展。

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方案 篇2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XX〕1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市20XX年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实现“一个有效控制、两个确保、三个下降”,即有效控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20XX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在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占比降至60%以下,为迎接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整治

1.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县、乡两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属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道路交通安全的负责人是直接领导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逐级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经费,督促责任落实。

县级人民政府要根据辖区农村公路里程每50公里配备1人的标准,充实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按照辖区常驻人口人均2元的标准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对《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组织落实、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应用,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

乡、村两级要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平安铜仁建设、乡村振兴重要工作内容,纳入“一中心一网格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明确中心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借鉴松桃孟溪“135”道路交通安全基层社会治理经验,全面实行社区、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交通安全共建共治格局。

乡(镇、街道)道安站、派出所、村(居)两委人员要加强农村云平台管理力度,认真履行建立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乡村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职责。

2.严格推动农村交通安全风险源头治理。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坚持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机制,通过分析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违法情况对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面分析研判,对无证驾驶人、无牌证机动车、无牌农村面包车、重点警示提示驾驶人、涉嫌违法超员、违法载人重点车辆,组织开展上门劝导提示。

3.严格管控农村交通安全风险点。在“两会”、节假日、赶集赶场、学生每周离返校、红白喜事等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期间组织乡镇(街道)干部、驻村干部、村(居)委人员、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安全员等开展现场管控,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开展违法劝导、交安宣传,现场提醒监督农村群众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车、不违法载人、不乘坐隐患车辆、不上高速公路行走等。

4.严格落实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制度,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时完成重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的单位和部门,要进行警示约谈;对事故多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突出的地区实施挂牌督办。

5.推动解决重点群体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务农务工出行运输服务体系,加强重点时段农民集体出行服务保障;组织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通过发展专用校车、定制客运等方式,缓解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居)两委

(二)全面深化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整治

1.严格运输企业监管。对重点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画像”,交通运输部门每月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车辆动态监管平台的日常监督和违规处罚,及时清除隐患,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

2.严格货运安全监管。对“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一律依法查处取缔;公示货运源头单位名单,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建立源头治超监管系统,将重点货运源头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施接入系统联网运行,对货运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载车辆一律开展责任倒查;对违法上路的严重超限超载货车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罚。

3.严格低速货车安全监管。建立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拼装改装、货箱载人等违法行为。

4.严格检验机构监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徇私舞弊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依法给予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全面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1.提升农村道路风险隐患排查防治水平。3月以前,各区(县)要组织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治手册》业务培训,准确掌握农村公路安全隐患风险评价和隐患排查标准。

2.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3月底前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对事故多发路段和严重安全隐患路段完成排查和会商工作;4月底前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布,立即启动整改,每月通报治理情况。

3.加大重点道路隐患整治力度。持续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和未正式交付但已开放通行的道路,动态消除安全隐患。推动高速公路老旧护栏升级改造,提高中央隔离护栏本质安全水平,优化重点路口路段的指路标志信息指引、标线渠化诱导。推动完善城郊结合部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栏、交通监控等设施。

4.推进重点事故隐患全面整改。对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及时开展事故溯源调查,实行分级挂牌督办,推动全面排查整改同类问题隐患,及时组织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检查,逐一核查比对整改落实情况,对账销号、闭环管理,督促隐患消除到位。

5.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及交通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大“一灯一带”和“两必上”“三必上”“五必上”建设力度。20XX年,每个区(县)要在农村公路事故易发平交路口增设5条减速带,对近3年内发生机动车撞行人事故累计死亡2人以上的穿村过镇路段实现人行横道、警示标志“两必上”,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翻坠道路交通事故的农村公路路段实现减速带、防护栏、警示标志“三必上”,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或累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实现交通信号灯(警示灯)、减速带、提示牌、道路标线“五必上”。2月底前完成排查上报,3月底前制定治理工作方案,8月底前完成治理。

6.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安防措施。完成普通公路危桥改造20座和不少于300公里公路安防设施建设及提升任务。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铜仁公路管理局、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四)全面深化交通违法整治

1.严格全程执法监管。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在事故多发路段常态化见警车、见警灯、见路政执法车。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易导致较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在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等地加强对“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的核查过滤,最大限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在城市快速路、城郊结合部常态化整治超速、酒驾醉驾、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2.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对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失职渎职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3.严格国省干线风险管控。探索建立国省干线一路三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开展常态化路面巡查管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县)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公路管理联合对全市国省公路开展常态化联合路面巡查,查处交通违法、公路沿线“四违”,开展治超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铜仁公路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全面深化非法营运整治

1.严格摸排查处。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锁定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驾驶人,建立健全“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

2.严格依法惩戒。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不作为、乱作为的公职人员,一律从严追责问责。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全面深化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整治

1.严防摩托车交通事故。开展摩托车违法大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无牌无证、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配戴率,实现摩托车交通事故大幅下降。

2.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事故。教育部门要加大本行业领域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完善人、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防范和遏制涉师生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各地要构建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理责任,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

3.严防非标摩托车流入市场。加强源头治理,对辖区内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经营单位开展联合检查,严禁违规销售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摩托车。

牵头部门: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居)两委

(七)全面深化高速公路通行风险整治

1.开展高速公路“筑网行动”。进一步深化高速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排查治理,严查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上下人行为,及时恢复高速公路缺失、损坏的附属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2.开展高速公路“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发挥视频巡查比对作用,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出入口、服务区,开展“安全带-生命带”集中整治。紧盯“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格查纠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3.开展高速公路相邻(或交叉)公路、乡村公路、及上跨桥梁防护设施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全市地方公路临近、上跨、下穿高速公路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对存在隐患的路段、桥梁建立排查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及治理时限,按照“一处一方案”进行专项治理,逐一销号,确保高速公路行车安全。

牵头部门: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市交通运输局、铜仁公路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八)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1.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依托互联网地图导航适时发布雨雪凝冻、交通事故、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预警信息,引导导航用户合理选择出行线路、自觉安全驾驶,防范化解行车安全风险。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并引导分流。

2.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保障能力。各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健全机制,简化程序,提升效率。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健全完善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网络,提升伤员救治能力和水平,降低事故死亡率。

3.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健全主干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加快推进直升机快速救援,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加强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严防二次事故发生。

牵头部门: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交通运输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市气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九)全面提升智能交通安防水平

1.加快推进交通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设。要推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形成情报信息“一张网”。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大力推行精准化管控,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

2.加快推进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在全省高速公路连续长下坡路段、特长隧道、特大型桥梁、团雾路段、易凝冻路段、省际交界路段增设一批LED显示屏、可变限速标志、防雾灯、高音喊话设备和自发光线形诱导设施,新建一批能见度监测仪、气象监测仪、高清视频监控、自动预警设备,并健全完善LED显示屏对超速、占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推送预警机制。大力推动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从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向农村道路延伸,全面提升公路防控体系整体防控水平。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十)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1.深化交通安全巡回宣讲。以“守法知礼让,美丽乡村行”为主题,依托“交通安全大篷车”、交通安全宣讲团,开展系列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着力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通过恳谈会、坝坝会,出专栏、摆展板、发提示、交通安全文艺演出、电影放映等形式,重点讲解红绿灯、斑马线、安全乘骑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安全行路等交通安全常识,增强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自护能力。

2.突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每季度对“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和网约车、快递物流、代驾等新兴业态职业驾驶人进行安全告诫,以企业为单位对从业人员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培训,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承诺签名全覆盖。通过开展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增强中小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培养良好安全习惯,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开展交通安全常态化警示提示。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载体定期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定期曝光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高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及事故多发路段,精准推送交通安全预警提示;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微信群,常态化开展交通全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风险警示提示;充分发挥户外广告宣传效果优势,在主要道路出入口、公园广场、建筑工地围墙设置各类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全方位开展公益宣传,提升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教育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级层面健全完善由分管公安和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市长牵头的工作机制,从相关责任单位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市级工作专班,在市应急管理局集中办公,统筹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比照市级模式,进一步强化工作专班建设,扎实推进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全省政府系统“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部署要求,围绕“人、车、路、企、政”,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

(三)强化督查问责。各地各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平安铜仁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考核内容。加强跟踪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对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并约谈事故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的,一律进行闭环式倒查溯源,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追责问责,凡是查处不严格或问责不到位的一律提级重新调查处理。

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方案 篇3

为全力歼灭和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保障全市交通运输安全形势平稳向好,根据市道安办《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岩道安领导小组〔20XX〕3号),结合龙岩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要求,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树牢“隐患不除、事故难防”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疫情防控、道安综合整治工作两手抓,紧盯事故多发易发重点企业、重点人、重点车、重点路、重点违法,通过持续开展全方位、分步骤、多层次的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非法客运”,集中消除一批重点风险隐患,进一步夯实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基础,有效督促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运输伤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

二、工作步骤

本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15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排查隐患、制定清单(即日起至4月25日)

(一)深入部署,广泛发动。组织学习、动员部署,学习领会贯彻省、市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树牢“隐患不除、事故难防”的安全发展理念。

(二)全面摸排,制定清单。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市公路部门,结合辖区行业实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提出对策措施,倒排整治时间,为整治工作打牢基础。

(三)滚动摸排,即排即整。根据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掌控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临时出现的安全隐患按照大排查大整治的要求立即组织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化解风险(4月26日至6月15日)

(一)及时整治,消除隐患。对第一阶段摸排出来的安全隐患,逐项对照清单、逐点梳理研判,落实防控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整治,达到消除隐患。对一时无法彻底整治到位的,要采取临时应急防范措施。

(二)序时整治,封堵漏洞。按照时间节点落实整治,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

第三阶段:查漏补缺、严防固守(6月16日至10月31日)

(一)检查验收,落实整改。认真组织检查验收,通过“找茬挑刺”形式进行严格验收,对整治工作不够到位的要提出进一步整改要求,并通过“回头看”的方法,随时进行抽检,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二)加强调研,检视指导。适时组织人员深入事故易发区域、企业等进行跟踪督促,通过调研、检视指导,着力强化责任落实,重点抽检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等,进一步巩固排查整治成果。

第四阶段:总结提炼、建章立制(11月1日至12月15日)

在全面总结风险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摆反思存在的问题及不足,牢固树立长期作战思想,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治理效能。积极做好风险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先进经验做法推广和报送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集中深入事故易发多发区域和路段督促指导

1.分析研判、确定重点。全面分析研判辖区交通安全形势,通过认真摸排和梳理,确定国省道、农村道路事故易发多发的路段。

2.制定措施,督促指导。对确定重点督促指导的区域、道路,制定“一路一策”等具体措施,并强化督导力度,推动整改措施、安全防护到位,全面解决涉及车辆坠崖坠水、“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等易发一次死亡2人以上事故所暴露出来的重点问题。

(二)集中深入重点运输企业检查指导帮扶

通过深入辖区运输企业,支援、指导、帮扶企业做好疫情防护和安全复工复产。

重点企业。“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

重点隐患。严查“黑客运企业”,及时抽查、检视企业防控疫情、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动态监管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企业车辆是否达到报废标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的车辆和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未清零等,推动“两客一危”、公交等重点营运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装置,督促企业落实乘客座位安全带完好性检验,确定隐患重点企业。

指导帮扶。将隐患重点企业作为专项工作重点检查指导帮扶对象,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建立企业隐患清单,指导督促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隐患整改,严防企业“带病”生产。

(三)集中排查清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

1.重点车辆。突出围绕严防“病车”上路作业,加强安全监管和动态监管。全面排查“两客一危一货”、渣土车等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和违法未处理情况,建立重点车辆隐患清单,加大催检力度,加快淘汰报废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严查“黑客车”。

2.重点驾驶人。突出围绕严防“病人”上路作业,加强安全监管和动态监管。督促企业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全面摸排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驾驶证审验、换证、满分学习等情况,并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按有关规定整改到位。

(四)集中排查治理道路风险隐患

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滚动排查整治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马路集市、团雾雨雪冰冻和事故多发等路段的安全隐患。

1.重点推进为民办实事道路隐患整治项目。20XX年已列入省、市、县为民办实事项目涉及交通部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路段37处,各整治责任单位要迅速组织部署实施,落细落实各环节隐患治理措施,全面消除道路风险隐患,确保在12月10日前全部完成整治任务。

2.加快完成“五有工程”建设。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抓好国省道沿线村居主要出入口交通安全设施“五有工程”的建设,确保年底前建设完成率达70%以上。对已整治和建设的路段、路口要逐段逐点建立隐患清单,并督促做好有关路段安全防护及警示提醒。

3.持续开展道路隐患滚动排查。认真对20XX年度上报省市为民办实事的路段要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桥梁隧道等因道路原因导致事故多发或存在行车危险的交通隐患,组织专家和长期从事交通管理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进行实地复核,确保上报路段隐患原因明晰、整治措施准确、责任部门清楚;根据当地政府部署,开展国省道沿线村居主要出入口交通安全设施“五有工程”的排查工作,确保各路口交通安全设施的完善。

4.推进“四好”公路建设,提升道路安全设施保障。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集中排查通行客车公路、旅游景区周边及新硬化路面的安全隐患,推动增设交通安全设施,特别是推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加装中央隔离设施。

5.强化公路桥隧安全管理,完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以公路隧道,特别是交通流量大和通行“两客一危”车辆较多的隧道、发生过伤亡事故的隧道为重点,进一步排查整改安全设施不全以及影响隧道设施使用、安全运营的关键问题。加强桥梁日常管养和定期检测,大力推进桥梁护栏升级改造,完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

(五)集中优势严管严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积极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两客一危”车辆、公路“滴洒漏”等专项整治,加大对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及重要公路路口的执法监督力度,依法查处“两客一危”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推进联合治超,依法打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六)集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曝光力度

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对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大力推广运用“农交安手机APP”;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七进”宣传活动,加强“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驾驶人及农村客运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和宣传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具体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组织实施、检视指导、协调督办等工作,确保专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认真履好职、尽好责,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落实,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予以挂牌督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督办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要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引发伤亡事故的,要倒查追究责任。

(三)严格信息报送。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的报送,4月15日前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提出对策措施,倒排整治时间,每季度末月20日报季度阶段性工作小结,12月15日前报工作总结,电子文档同时报送市局安监科。

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方案 篇4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提高全市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明意识,营造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和全市交通参与者广泛参与明交通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巩固“明交通行动计划”成果,提升全市公民明素质和社会明程度,推动平安xx、明xx建设深入开展,市公安局和市明办协商决定,利用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在全市联合组织开展“xx明交通安全月”主题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公安局、明办负责组织实施本方案,各地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有重点有步骤有创新地加以实施。

二、活动时间

“xx明交通安全月”主题活动为期一个月,于20xx年11月20日启动,到12月20日结束。

三、活动目标

通过启动“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围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知识,倡导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大力组织专项整治活动,集中解决日常交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发挥学校、社区、企业、党政机关等重点单位和公职人员、公众人物、青少年、先进模范等重点人群的明交通表率作用,使“六大明交通行为”得到倡导,“六大交通陋习”得到摒弃,“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得到遏制,努力实现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明显提高,机动车驾驶人交通陋习及危险驾驶行为进一步减少,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明交通的良好风尚。

四、活动安排

(一)举行活动启动仪式

11月20日上午,举行“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启动仪式。主办单位相关领导及市直机关明交通志愿服务队参加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实行全市联动,各县(市、区)要在11月20日上午同步进行。

(二)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宣传力量、拓展宣传手段,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机场车站、户外广场、主题公园、各级明单位、驾驶员警示教育基地、驾驶培训机构、各类学校、学雷锋“明使者”志愿服务站和农村宣传设施等宣传平台和阵地,通过电子显示屏、户外标语、主题海报、电视游走字幕、网站弹出框、微信推送、手机短信等手段密集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交通事故案例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突出权利义务宣传教育,强化社会公众对自己、他人、社会所应承担交通安全法律责任的认知。以传授安全知识、传播明交通常识为重点,深化明交通“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单位”宣传活动。以客运车辆为重点,组织开展防御性驾驶教育,规范客运驾驶人驾驶行为,提升安全驾驶意识。推动明交通进驾校,通过优秀驾驶人经验宣讲、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方式,增强新驾驶人明驾驶观念。聘请热心公益、社会形象好的知名人士担任明交通形象大使,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三)围绕重点任务,开展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明办要与工会、团委、妇联、教育等部门联合,发动学校、社区、企业、党政机关所属志愿服务队伍和各类志愿服务协会,大力开展“明交通我承诺”志愿实践活动。重点围绕“提倡六大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等,利用节假日、休息日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走上街头,开展明宣传、劝导等活动,以城市主要道路交通路口和交通高峰时段为重点,开展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劝阻不明交通行为等志愿服务活动。活动月期间,交通管理部门要联合各参与单位,加强对志愿者进行明交通知识培训,努力在培训管理、经费投入和政策法律保障等方面形成长效机制。明办要做好明交通志愿者的注册登记、管理、服务记录等工作,完善激励机制,把明交通志愿服务与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优秀志愿者评选活动挂钩。努力实现明交通志愿服务的制度化、常态化。

(四)创新方法手段,发挥明单位示范带动作用

各级明办要创新方法手段,充分调动当地明单位参与“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的`积极性,发挥各级明单位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形成群策群力、全民参与的工作局面。在各级明单位广泛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包一个路段,摆放、悬挂明交通和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和宣传牌;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一次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协助发放一次明交通和交通安全宣传手册;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一次“明交通我承诺”签名活动;开展一次“不明交通及交通违法我监督”随手拍活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视频和照片进行认定,并挑选典型案例在各类媒体进行曝光。各地要充分发挥明单位测评体系的导向作用,鼓励在单位内部建立针对明交通的教育培训和奖惩制度,促进各级明单位参与明交通形成常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通过此次活动探索促进明交通的联动手段,在对交通违法作出行政处罚时,同时对被处罚人所属单位信息进行调查,为把单位职工违规记录纳入明单位考评和管理提供依据。

(五)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管理合力

各地公安机关、明办要与教育、交通运输、城建、司法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管理合力,

从11月20日开始,各地要建立执法与宣传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针对查处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将所属单位及企业的个人违法信息抄告至所属单位。要针对在道路上驾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城市道路着重整治追逐竞驶、酒驾、醉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在高速公路着重整治超速、货车占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在农村道路着重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要加强大数据信息研判互通,并依托辑查布控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准确掌握违法行为发生量大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处突出违法行为;在头上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漏洞多、违法违规突出的运输企业,要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内部安全教育制度和“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制度;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在工作中各地要注重及时向媒体通报战果、典型案例、工作措施等情况。

(六)树立问题导向,强化重点人群整治

各地要树立问题导向,从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从明交通和安全交通的小处着手,以交通参与主体为抓手,以危险驾驶行为和交通陋习为突破点,重点整治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出行做“低头族”,行人/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过街不遵守交通信号灯,机动车驾驶人不礼让斑马线、右转不让行人、不有序排队通行、不有序停放、不明使用车灯、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开“路怒”车、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拼装改装或报废车辆等不明交通行为和交通违法行为。

(七)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媒体宣传报道

从11月20日开始,各地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连续推出“xx明交通安全月”特别节目,“明xx”官方微博微信、大河客户端、“志愿xx”官方微信、xx明网等xx明新媒体矩阵要发挥优势,形成集中报道声势。各级明办、交通管理机关领导要走进广播、电视等媒体直播间参与宣传活动,每周不少于一次。全市启动“交广联盟”工作机制,要在交通广播开设“122宣传专栏”,采取嘉宾访谈、街头采访、听众互动等形式对“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进行宣传。在各级各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曝光不明交通行为、交通陋习和危险驾驶等典型案例,持续宣传这些行为的现实危害和法律责任,公布一批交通违法较多的.企业(单位)名单,公布车辆违法数量,强化警示教育和曝光力度。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统一组织“xx明交通安全月——危险驾驶随手拍”、“xx明交通安全月——交通违法有奖举报”、“xx明交通安全月——交法微堂”等主题活动。要组织媒体随警作战,采取网络直播等形式强化活动社会关注度,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与群众互动交流,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创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八)展示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

要把典型推荐、评选和表彰作为明交通宣传、动员的过程,促进形成明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全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明办要鼓励学校、社区、企业、党政机关等重点单位和公职人员、公众人物、青少年、先进模范等重点人群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抵制危险驾驶行为,积极参与“xx明交通安全月”主题活动。要组织新闻媒体通过人物访谈、特别节目等方式,对本辖区的先进单位、个人进行宣传和报道,注重及时跟进、注重成果展示、注重发现挖掘先进典型。

五、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11月20日前)

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会同明办制定详细活动方案,方案要突出社会化特点,对明单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明交通志愿者明确任务、提出要求。组织媒体对活动进行预热。(方案应于11月20日前下发。)

(二)第二阶段(11月21日—12月2日)

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明交通志愿者和明单位按计划开展活动。12月2日各地要组织大型主题宣传活动,邀请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组织各级各类媒体进行高频次、大密度、全时段跟进宣传,形成浓厚氛围。

(三)第三阶段(12月日—12月20日)

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针对重点人群、重点车辆、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要抓住典型案例进行全媒体曝光,强化警示教育。本月初各地要按照省公安厅、省明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豫公通〔20XX〕122号)中关于“五个创建”活动标准,推选出“五个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好交警、好司机各1名,报省市公安局、明办审核后进行宣传推介。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活动是平安xx、明xx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其作为增强我市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观念和明交通意识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日程。要结合实际,按照活动阶段划分,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分步骤组织实施,注重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确保各个阶段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好督促检查。各地要增强责任意识,抓好活动督促检查工作,市公安局将定期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通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各地要用社会反响和群众评价检验活动成效,确保“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深入开展,推动全市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营造浓厚氛围。市公安局和市明办将协调省、市主要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及时报道,各地要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积极利用各种阵地加大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活动要贯穿始终,通过此次活动,不断完善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长效机制。

(四)注重总结提升。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有关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把明交通、安全交通活动作为创造安全畅通、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一项经常性和长期性工作。各地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有关活动安排和开展情况上传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FTP宣传办“明交通安全月”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