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质量月活动策划方案
倚栏轩整理的工程监理质量月活动策划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程监理质量月活动策划方案 篇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程质量管理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动员和引导广大建筑业从业人员努力提高质量意识,树立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形成重视质量管理、推进自主创新、节约建设资源的良好环境,塑造精品工程,以“质量安全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为主题,不断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为城市快发展、大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取得实际效果,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实施,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
成员由各相关单位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沟通、综合协调。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月”活动方案和实施细则
工程项目各相关责任方要结合“质量月”相关文件的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和实施细则,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好20xx年“质量月“活动。
(二)、大力宣传普及工程质量知识
工程项目责任主体要围绕“质量安全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这一主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大力宣传普及工程质量知识,进一步提高参与工程建设的每位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并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悬挂宣传开展“质量月”活动内容的条幅、横幅。
(三)、进一步强化我市建筑抗震防灾综合能力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建筑的抗震防灾综合能力,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各方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管理,严格遵守基建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抗震要求,注重防灾减灾,精心勘察、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切实保证建设工程的技术质量水平。
(四)、进一步推动我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住宅工程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必须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分户验收,已经出售的住宅,应邀请业主(用户)、参加,并签署验收意见。工程责任主体应认真对待住宅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并及时总结分户验收工作经验,努力提高居民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满意度。
(五)、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节能施工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
市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贯彻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及《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克拉玛依市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克建发[20xx]80号)、等相关标准、规范文件,进一步完善节能工程各环节的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及时加强技术培训和交流,积极推进技术创新,不断增强施工单位确保节能工程质量和提升技术水平的能力,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坚决杜绝某些建设单位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施工单位未制定节能专项施工方案、未严格按照节能设计及节能建筑构造图集进行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不到位等不良现象。
(六)、进一步深化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工作
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各方责任主体要增强质量意识,进一步落实质量责任,确保勘察设计质量。建设部、自治区建设厅拟于20xx年下半年开展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工作,望市各勘察、设计单位结合“质量月”活动,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特别是抗震设防设计和建筑节能要求,做好迎检准备。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质量月”活动的各项工作各区建设局要加强领导,以开展“质量月”活动为契机,强化工程质量薄弱环节的监管。以加强“质量月”6项主要任务为重点,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有针对性地监督检查。同时,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对照本方案内容开展自查,并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二)、突出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各相关单位、建筑企业要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积极扩大“质量月”活动的宣传和影响范围,要深入企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广泛动员。可以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普及工程质量知识,为“质量月”活动造势。要组织企业开展主题讨论活动,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标本兼治,巩固扩大“质量月”活动成果
各区建设局要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力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提升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意识,规范质量管理行为。在活动月中,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低劣的工程,要从严查处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对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要予以表扬。
(四)、认真总结,为下步工作做好准备
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是对各区近一阶段工程质量管理情况的阶段性检查,各相关单位、建筑企业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认真整改,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影响工程质量的深层次问题,为完成建设工程任务打好基础。
五、时间要求
9月1日—9月25日,为各相关责任单位结合“质量月”活动方案开展工作阶段。
9月26日—10月5日,为“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对各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阶段。
“质量月”活动结束后,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建议,于10月10日前将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报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工程监理质量月活动策划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大市场、大监管、大质量,强化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化、精细化,推进市场监管改革创新,有效落实工程参建单位质量主体责任,大力开展水利工程质量提升行动,不断夯实质量基础,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在全行业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培育众多水利工匠,努力打造水利品牌,为xx水利工程建设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活动主题
以“加强市场监管,建设质量强国”作为20xx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主题,落实标准化、精细化要求,打造xx水利精品工程。
三、重点活动
(一)开展质量宣传,提高质量意识。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确定质量月活动内容;充分利用网络、微信、报刊、讲座等手段,以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规范性文件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典型案例;各有关参建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活动目标和计划,加强企业内部宣传教育,开展标准规范学习、质量活动竞赛等教育活动。同时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悬挂本年度质量月活动主题等标语,利用宣传画、展板等形式进行宣传,努力营造全员关注质量,全员参与质量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基础管理。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促进参建各方质量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组织监督机构人员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的培训和宣贯,进一步提升监督机构人员业务水平。
(三)开展综合检查,加大问题处理。通过对部分在建水利工程开展质量安全综合大检查活动,加大问题处理力度,促进参建主体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对各参建单位、项目部开展质量月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对在建工程安质保体系、影响工程质量安全功能的主要指标、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中的关键因素控制措施等开展监督检查;
三是对在建工程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情况进行督查;
四是根据xx水利局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危险化学品防治专项治理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监督检查。相关检查聚焦质量违法行为易发、高发的项目,聚焦质量问题整改不彻底、反复发生的项目,聚焦安全隐患排查流于形式的项目。对大检查查出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问题较突出的项目开展差别化监督,并记录诚信档案。
(四)组织观摩交流,发挥示范引领。组织开展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示范观摩活动,抓典型、树样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精细化水平。
四、活动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质量月活动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责任意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明确活动目标,制定活动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调,确保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提高质量月活动的参与度和活动实效。要充分发挥企业作为质量月活动的主力军作用,各施工企业要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根据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质量月活动;相关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质量管理经验交流,推广关键技术成果,切实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质量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利用质量月平台,集中力量开展质量通病攻关。
(三)做好质量月活动总结。各单位要及时总结质量月活动的相关经验,建立健全质量工作长效机制,将成功的做法运用到日常质量工作之中,切实提高我县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工作水平。
工程监理质量月活动策划方案 篇3
为深入开展20xx年质量月活动,根据省局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现制订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放思想为引领、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部门狠抓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我市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高,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活动主题
20xx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主题为:质量安全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三、活动时间
质量月活动为8月中旬至9月底。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启动阶段(8月15日~8月31日)。主要做好开展质量月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制订方案、联系活动场地、邀请名牌企业参加等。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9月1日~21日)。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各项活动,如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专项执法行动、集中销毁假冒伪劣产品等。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9月22日~9月30日),对质量月活动进行全面总结,9月26日前向省局上报活动总结。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质量月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1.举办20xx年全国质量月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启动仪式。(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稽查分局配合)
2.开展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宣传及业务咨询服务,派发宣传资料。(法规科牵头,有关科室、稽查分局配合)
3.真假产品鉴别与打假成果展示。(稽查分局牵头,有关科室配合)
4.现场接受举报投诉。(举报投诉中心负责)
5.名牌产品、企业展示。(由质量科负责联系6~10家名牌企业)
(二)开展“产品质量放心承诺”活动。围绕活动主题,邀请企业联合向社会发出产品质量放心承诺倡仪书。在质量月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当天,在《阳江日报》刊登倡仪书。(质量科、食品科负责)
(三)通过媒体宣传我市名牌带动战略成效。动员近年来我市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和xx省名牌产品等称号的企业参与宣传,全面展示我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所取得的成绩,以专版形式在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当天的《阳江日报》进行刊登,扩大社会影响力。(由质量科负责联系各名牌企业,办公室配合)
(四)开展专项打假行动。围绕食品、农资、建材等重点领域及民生计量、特种设备安全等,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专项打假行动。特别要组织好两节(中秋、国庆)期间的打假行动,以市打假办名义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打假行动。做好案源线索的经营,在质量月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当天,选择一规模较大的制假窝点进行现场查处行动,邀请新闻媒体曝光制假企业。(稽查分局、打假办牵头,有关科室配合)
(五)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会同1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由特设科确定演练内容,并负责联系演练单位,各科室配合)
(六)与阳江电视台联办“质量安全知识大讲座”专题节目。节目在质量月期间连续播出质量安全知识,消费、质量维权常识等。(由法规科、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配合)
(七)举办民营企业厂长、经理免费培训班。质量月活动期间,举办一期民营企业厂长、经理业务免费培训班。(由法规科牵头,有关科室配合)
(八)集中销毁一批假冒伪劣产品。(由稽查分局、计财科负责)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质量月活动的积极意义,围绕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和分工安排,积极做好质量月活动的整体策划和组织工作。要加强对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活动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目前,市局已成立袁铁局长为组长、罗法贵、陈但家、余扬波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各单位、各部门也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二)心系灾区,帮扶重建。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省局的部署,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加强救灾产品的质量监管工作。同时,要根据灾区重建需要,积极派人参与灾区重建工作,为灾区重建尽一份力。
(三)突出重点,加强宣传。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报道工作,及时邀请当地新闻媒体对质量月活动情况进行报道、采访;要敢于曝光一批企业“黑名单”或典型案件,形成对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强大的威慑力;同时,要坚持治劣与扶优相结合原则,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名优产品、企业,推广先进质量工作经验。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活动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宣传信息工作,及时总结上报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各县(市)局在9月24日将本单位开展活动情况上报市局办公室。
工程监理质量月活动策划方案 篇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程质量管理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动员和引导广大建筑业从业人员努力提高质量意识,树立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形成重视质量管理、推进自主创新、节约建设资源的良好环境,塑造精品工程,以“质量安全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为主题,不断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为城市快发展、大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取得实际效果,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实施,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
成员由各相关单位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沟通、综合协调。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月”活动方案和实施细则
工程项目各相关责任方要结合“质量月”相关文件的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和实施细则,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好2008年“质量月“活动。
(二)大力宣传普及工程质量知识
工程项目责任主体要围绕“质量安全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这一主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大力宣传普及工程质量知识,进一步提高参与工程建设的每位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并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悬挂宣传开展“质量月”活动内容的条幅、横幅。
(三)进一步强化我市建筑抗震防灾综合能力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建筑的抗震防灾综合能力,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各方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管理,严格遵守基建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抗震要求,注重防灾减灾,精心勘察、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切实保证建设工程的技术质量水平。
(四)进一步推动我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住宅工程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必须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分户验收,已经出售的住宅,应邀请业主(用户)参加,并签署验收意见。工程责任主体应认真对待住宅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并及时总结分户验收工作经验,努力提高居民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满意度。
(五)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节能施工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
市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贯彻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及《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克拉玛依市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克建发[2008]80号)等相关标准、规范文件,进一步完善节能工程各环节的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及时加强技术培训和交流,积极推进技术创新,不断增强施工单位确保节能工程质量和提升技术水平的能力,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坚决杜绝某些建设单位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施工单位未制定节能专项施工方案、未严格按照节能设计及节能建筑构造图集进行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不到位等不良现象。
(六)进一步深化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工作
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各方责任主体要增强质量意识,进一步落实质量责任,确保勘察设计质量。建设部、自治区建设厅拟于2008年下半年开展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工作,望市各勘察、设计单位结合“质量月”活动,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特别是抗震设防设计和建筑节能要求,做好迎检准备。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质量月”活动的各项工作各区建设局要加强领导,以开展“质量月”活动为契机,强化工程质量薄弱环节的监管。以加强“质量月”6项主要任务为重点,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有针对性地监督检查。同时,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对照本方案内容开展自查,并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二)突出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各相关单位、建筑企业要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积极扩大“质量月”活动的宣传和影响范围,要深入企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广泛动员。可以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普及工程质量知识,为“质量月”活动造势。要组织企业开展主题讨论活动,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标本兼治,巩固扩大“质量月”活动成果
各区建设局要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力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提升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意识,规范质量管理行为。在活动月中,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低劣的工程,要从严查处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对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要予以表扬。
(四)认真总结,为下步工作做好准备
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是对各区近一阶段工程质量管理情况的阶段性检查,各相关单位、建筑企业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认真整改,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影响工程质量的深层次问题,为完成建设工程任务打好基础。
五、时间要求
9月1日—9月25日,为各相关责任单位结合“质量月”活动方案开展工作阶段。
9月26日—10月5日,为“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对各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阶段。
“质量月”活动结束后,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建议,于10月10日前将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报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