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春节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倚栏轩整理的市春节环境卫生整治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市春节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篇1
为全面提高城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环境,为广大城县居民带给整洁、礼貌、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职责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职责人职责。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大民群众。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与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礼貌意识。
三、整治任务、职责单位及完成时限
(一)容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7月30日前达标,并构成长效机制。
2.临街建筑物整治。按照职责路段划分,对职责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职责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职责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
(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剩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资料务必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到达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
(2)户外广告。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开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务必有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宣传口号;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口要持续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特殊状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政公用设施务必持续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务必到达卫生标准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务必做到工停料净场地清。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7.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卫生整治。加强各类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严格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广场,破损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时修复补齐,到达设施完好、路面整洁、无践踏绿地草坪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8.乱泼乱倒整治。一是继续实行定时、定点倾倒垃圾制度,早7:30分前、晚7:00时后为居民县(巷道内)倾倒垃圾时刻,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包括商户)全天不允许向路面倾倒垃圾(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定时倒入环卫工人的垃圾清运车内,无隔夜暴露垃圾;二是严禁及县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随处丢弃各类垃圾;三是严格禁止沿街商业和饮食网点向马路雨水井口倾倒污水、污物。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达标,构成长效机制。
9.城亮化整治。破损缺失的公园灯、河岸灯、路灯、楼体灯、商业灯
箱等照明设施,破损的要修复,缺失的要补齐。具体要求:一是沿街商业网点的灯箱、霓红灯、街头橱窗要全部亮起来;二是沿街单位的门前、办公楼、庭院要亮起来;三是广场的照明灯、地灯、景观灯要亮起来;四主次街路的路灯要全部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5日前达标。
10.加强犬类等禽畜管理。禁止各类犬在广场、街路等场所内随地便溺,对已发生随地便溺的粪便由犬主人负责清除,对不清除者由县执法局予以处罚;在规定的县域内遛狗者务必由狗主人用缰绳牵引,防止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对无缰绳牵引者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对其它不贴合城管理规定的豢养行为,由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按照无主禽畜进行全面清理、收容。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
(二)公共绿地和街路、参观线路沿线绿岛整治
全面补齐公共绿地和参观线路沿线绿岛内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不得出现黄土裸露的空地;清除杂草;花木要定期修剪;进一步加强管护。
职责单位:及县林业局
完成时刻:8月15日前,并构成长效机制。
(三)社区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有物业条件的居民小县及居民楼道、阳台、自开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要逐个小县、逐个楼道、逐个车棚进行整治。
2.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持续排水畅通。
3.小县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
4.小县内树木花草缺失的要一次性补齐,被居民占为菜地的务必恢复。
5.新竣工的居民楼务必同步进行保洁交接,交接前的保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交接后由保洁物业公司负责,不准出现保洁空档造成垃圾积存。
6.居民小县楼道内的声控照明灯要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达标。
(四)单位卫生整治
1.实行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落实门前“五包”职责制。各单位要组织落实每月4日的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门前五包”职责落实到位。
2.庭院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排水畅通,道路硬覆盖率到达100%,室内外厕所结构完好,贴合卫生要求,5-10月每周消杀一次。
3.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进一步完善除“四害”防灭设施。
4、大力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亮化、张挂迎会办会宣传标语。
职责单位: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20日前达标。
(五)场卫生整治
1.严格治理场外经营。各类场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主次街路的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职责单位:场摊位外溢由县工商局负责,其余(含早、夜)由县执法局负责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2.全面实行场全程保洁。各类场(包括早、晚)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人员,进行场的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到散,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散地净。
职责单位:场主办单位或收取卫生费的保洁单位负责保洁,各类场内场及县由工商局负责监管;露天场由执法局负责监管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六)行业卫生整治
1.加强对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美容美发、公共浴池、娱乐场所、商场超、宾馆旅店等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关掉。对“五小”行业(即: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食杂店和小浴池)的整治要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做到各项设施齐全。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到达经常化。
2.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到站容站貌及车体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积存和暴露。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临河火车站。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坚持经常。
(七)交通环境整治
1.继续加大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及县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刻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
4.对缺损、不洁的交通标志或设施进行修补、洗刷。
5.严格禁止各类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上行驶或停放,一经发现,启动贴单处罚程序进行处罚。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八)环境污染整治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务必通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持续完好。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3.对及县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要全部排查,在城县外统一规划、进入再生资源场及收购亭,及时送往废品回收公司,不得出现占道和乱堆等污染环境现象。
职责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九)违章建筑整治
彻底拆除沿街两侧、居民县、场内、单位庭院内等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偏厦、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十)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积存垃圾。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县出入口、城郊村屯、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除力度,到达无垃圾积存。
2.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县出入口、环城公路要保证到达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10日前达标。
(十一)巩固除“四害”成果
1.“四害”孳生地治理。及县内所有的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及南北河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进行药物消杀,到达无暴露垃圾,公厕周围洁净,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2.“四害”防治设施建设。居民县、单位庭院要按照防治标准在各自辖县室外建立灭鼠毒饵站,毒饵站内要长期投有灭鼠药物;粮库、食品加工、餐饮、食堂等重点防鼠单位以及所有单位的各类库房,要设置毒饵盒、防鼠门板、防鼠网;餐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宾馆、旅店、招待所、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单位,要根据不一样状况,采用物理隔离、电子驱赶等方法,设立防蚊蝇设施。
3.“四害”药物消杀。
(1)灭鼠。开展一次全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及县内所有单位、场所、公共地带都要投放有效灭鼠药物,到达全面覆盖,把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2%标准之内。
(2)灭蟑螂和灭蚊蝇。以餐饮、宿舍、旅店、室内场、单位食堂、医院病房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在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采取药物消杀的方法,开展统一消杀活动,确保蟑螂、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职责单位:及县爱卫办、及县卫生局、及县水务局、及县食药管理局、及县商务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四害”防治设施建设8月15日前完成,秋季统一灭鼠9月25日前完成。
(十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宣传栏
居民社县、窗口单位都要设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部门要结合卫生防病、国家卫生城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等带给宣传资料,做到宣传资料保存完整,每月更换一次。
职责单位:及县卫生局、及县爱卫办、住建委、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坚持经常。
市春节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丽水市市容市貌管理,提升城市品质和市民文明素质,深化“丽水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执行年”活动,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节日环境,经研究制定“创整洁文明城市迎祥和平安春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方案。
一、总体要求
优化我市市容秩序,开展流动摊贩、马路市场、人行道违停、出店经营、占道堆放、宠物放养、乱挂乱晒等乱象的专项整治行动,保持节日期间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市容市貌规范有序、道路交通安全顺畅,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温馨、和谐、文明的节日氛围。
二、整治时间
20xx年2月1日—2月28日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区域
1.括苍路、城西路、中山街、大众街、大洋路、北苑路、花园路、宇雷路、寿尔福路、开发路、城北街、人民街、庆春街、丽阳街、丽青路、灯塔街、中东路、继光街、解放街、囿山路、卢镗街、大猷街等城区主次街道;
2.处州公园、滨水公园、丽阳门公园、万象山公园、老年公园、汽车东站、高铁站等公共场所周边;
3.府前菜场、城西菜场、仓前菜场、大洋路灯塔菜场、天宁菜场、九里临时菜场、东银苑菜场、西银苑菜场、厦河菜场、飞机场角菜场、粮油批发市场、星火市场、浙西南农贸城等菜场、市场周边;
4.丽水学院、丽水二中、梅山中学、处州中学、中山小学、城北小学、大洋路小学等城区所有学校校园周边。
(二)整治重点要求
1.违法占道行为严控
强化日常网格巡查,加强重点整治区域的流动摊贩监管,重点取缔活禽、野生动物销售、屠宰流动摊贩;整治出店、占道经营行为;继续加强继光街夜市的管理力度;有的放矢,加大重点整治区域洗车店、花店、水果店、铝合金加工等易出店经营行业的监管力度,发现一处、整治一处,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2.人行道违法停车采集
提升巡查、执法密度,规范人行道车辆停放秩序,及时采集重点主次街道人行道违法停车信息,特别针对《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不按指示方向停车的行为进行查处,维护停车规范和通行秩序。
3.户外广告管理
严格执行户外广告审批制度,加大对沿街商家店门口及跨街横幅布幔的整治力度。加强“牛皮癣”市场化督查力度,督促外包公司加大清理力度。
4.道路污染监管
加强在建工地的监管,强化正在实施土方工程、绿化工程的施工工地的巡查,加强对工程车辆沿途抛撒滴漏、带泥运行等污染城市道路行为的查处。
5.油烟、噪声污染处置
强化环保执法工作,继续督促餐饮企业整改工作,加快立案查处案件的结案,开展沿街商铺促销噪声污染整治行动,督促商家文明促销、规范促销,强化巡查,
6.燃气安全监管
节前对各燃气经营点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督促市区燃气经营点做好各项安全检查和保障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节日安全。
7.夜市及疏导点的管理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定人定点定时间,严格落实夜市及各疏导点从业人员佩戴口罩上岗的要求。
8.垃圾、秸秆焚烧
按照“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原则,针对重点区域开展垃圾、秸秆等焚烧整治,力求达到重点区域不冒烟,其它区域少冒烟的要求。
9.其它影响市容市貌事项的监管。
四、实施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2月1日—20xx年2月10日)
落实网格管理负责机制,与基层巡查机制有机结合。开展《条例》及其配套制度执行年工作。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巡查报告机制,建立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台账,开展常态化的巡查,对个体商户、流动商贩违规占道等行为,采取一次提醒、二次警告、三次处罚的“三部曲”柔性执法模式,推动市民提升文明素质。
结合辖区管理重点,合理安排力量,分类专项整治,整体协同推进,清理目所及各乱象。
(二)规范有序阶段(20xx年2月11日—20xx年2月17日)
春节休假期间,将疫情防控工作同蹲点管理与机动处置相结合,重点区域(市政府周边、处州公园、中山街商业区、高铁站等)禁止摆摊设点;非重点区域有效管控;实现市区主次街道基本无流动摊点、出店经营行为;沿街商铺基本无噪声扰民行为;自产自销疏导点摆放规范有序,城区市容环境整体整洁、规范、有序。
(三)常态管理阶段(20xx年2月18日—2月28日)
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组织集中整治行动,恢复节日前的工作要求,落实网格化管理,实行日常监管和不定期整治相结合,分类整治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实现市容常态化管理。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执法队要立即部署,将该项工作作为经常化创建文明城市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及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好落实。
2.紧扣重点。狠抓高铁、市场周边、公园广场、主次干道及夜市等重要节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流动摊贩(活禽、野生动物)、跨门经营、违停、宠物放养、乱挂乱晒等专项整治行动。
3.和谐执法。加强基层执法全过程法制监督,确保程序规范、裁量公正,在执法过程中亮明执法身份,采取文字、音像等方式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
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讲求执法艺术,做到文明执法、和谐执法,提升城管执法形象。
4.注重宣传。根据整治进度相关信息及时报办公室进行宣传,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图片及整治数据台账及时报至综合协调处。
市春节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篇3
为提升城区环境卫生质量,打造干净、整洁城市形象,根据《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标准
(一)街道清扫。按照“六净五无”标准进行街道清扫,即:路面净、便道净、树穴净、路沿石净、果皮箱净、雨水口净,无垃圾、无积水、无杂草、无积土、无砖头瓦块。对南环路、新华路、长寿路、礼堂街、育才街、鲜虞街、东名街等主要街道实行“两扫全保制”,每天上午7:00、下午5:00前完成普扫,全天进行保洁。对邮电街、新兴路、幸福路、新华东路、新行公路、京新大街、建新街等街道实行“两扫8小时保洁”,每天上午7:00、下午5:00前完成普扫,上午、下午各保洁一次。
(二)垃圾清运。垃圾清运实行定时清运和随时清运相结合制度,每天上午7:30前,城区内范围内40座大型垃圾转运站、18座小型垃圾转运站全部完成垃圾清运,全天进行巡查,严禁出现垃圾外溢现象。垃圾转运车辆一律进行遮盖运输,不得超过车厢高度运输,行驶中保持车辆平稳,防止漏撒现象的发生。
(三)公厕卫生。城区公厕保持干净、整洁,做到无污物、无垃圾、无异味。环保型公厕严禁超范围经营,严禁改变公厕部分使用用途,凡是经营秩序脏乱的、改变公厕部分使用用途的,一律终止租赁协议。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环卫保洁力度。加强环卫人员管理,加大街道清扫力度,严格执行环卫保洁责任制,落实“两扫全保制”,按照“六净五无”标准进行清扫保洁,特别是做好便道、人行道的清扫保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垃圾随有随清,积极打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此项工作由丁清坡同志负责,王京坤、范振英同志具体负责(见附件1)。
(二)完善环卫设施。合理设置公厕,加强公厕卫生管理,对公厕内壁进行粉刷,改建无障碍设施,营造干净、卫生的公厕环境。抓紧时间对垃圾转运站、大型垃圾箱进行维护、粉刷,合理编制工程预算,强化工程监管,确保2014年9月10前完成维护、粉刷任务。按照“合理、美观、亮点”的思路,精心组织分类式果皮箱设置工作,确保9月20日前全部安装到位。上述工作由丁清坡同志负责,于文泽同志具体负责(见附件2)。
(三)做好机械化保洁。每天安排2台机械化清扫车对南环路、礼堂街、育才街等主干道进行清扫保洁,每周一进行一次洒水作业,进一步降低道路扬尘污染。此项工作由于文泽同志具体负责。
(四)拓展环卫保洁渠道。一方面探索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与相关劳务企业就购买服务进行沟通协商,通过承包环卫保洁保方式,缓解保洁人员不足的状况;另一方面继续公开招聘一线环卫职工,增加人员数量,降低人均保洁面积,提升保洁效果。此项工作由丁清坡同志负责,王京坤具体负责。
(五)查处垃圾乱倒行为。由城管大队负责,环卫中心配合,对乱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行为进行查处,一经发现,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限进行处罚。此项工作由牛立军、丁清坡同志负责,习林博同志具体负责。
三、工作要求
环卫保洁工作责任重、任务重,必须常抓不懈。为切实做好城区环卫保洁工作,实行环卫保洁监督考核制度,制定奖罚措施,对责任心强、清扫保洁效果好的人员进行适当奖励,对清扫保洁不及时、不彻底的,采取通报批评、扣发工资等形式进行处罚,通过奖勤罚懒,进一步提升全体环卫职工的责任心和主动性。
市春节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确保市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新春佳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20xx年2月20日结束。
二、重点区域
以太和大道、沱牌大道、滨江路、解放街、美丰大道、滨涪路、金宸街、红专路、人民街、新阳街、虹桥路、紫薇路等城市道路为重点,辐射市城区其他背街小巷;市城区公园、广场及周边区域。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工作领导,实现工作成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市综合执法局春节期间加强市容秩序管控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邬涛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执法大队、服务中心、环卫所、指挥中心、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政策法规股、执法监察督查室、市容和环境管理股、宣传和信息化建设股、信访受理股。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资料收集等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环境卫生管理方面
1.实施城区环境卫生提质行动。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强化街道清扫保洁精细化管理。实行机械化清扫和人工清扫的有机结合,加强精扫、细保、勤洗等工作,综合利用扫、保、洗、冲等工艺提高道路扫净率,全面提高街道清扫保洁质量。(牵头领导:杨衍军;责任单位:环卫所)
2.强化垃圾收运监管。督促川能环卫加强日常清运,严格落实城市生活垃圾转运制度,确保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对重点区域增加作业频次,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不积存。加强督促辖区内三轮车垃圾收运,及时收集、清理果皮箱、垃圾桶等容器内垃圾,避免垃圾容器爆满、地面堆积,确保垃圾日产日清。(牵头领导:杨衍军;责任单位:环卫所)
3.加强文明养犬管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规养犬行为,落实清扫巡回保洁制,落实网格化保洁,及时清理人行道、街道等公共区域的宠物粪便,确保街面整洁。(牵头领导:康辉、杨衍军;责任单位:服务中心、环卫所)
4.完善公厕设施配套。及时修复损坏件,明确专人保洁,对公厕地面、墙壁、便器、进行日日保洁,并燃放蚊香、清理废纸篓等。(牵头领导:杨衍军;责任单位:环卫所)
5.加强巡查执法。开展拉网式巡查执法,及时制止乱吐、乱扔、乱倒等不文明行为,及时查处清扫保洁不及时、垃圾乱堆放、清运不彻底、生活污水乱排放及乱晾晒悬挂等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牵头领导:陈林东、杨衍军;责任单位:执法大队、环卫所)
(二)市容秩序管控方面
1.规范占道经营。采取分片区分路段巡查、重点部位值守、延长管控时间等方式,对县城内主要街道、路口及商业繁华地段影响市容市貌、妨碍交通的无证流动摊点,擅自占用马路市场、影响交通秩序、环境卫生脏乱差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牵头领导:陈林东;责任部门:执法大队)
2.规范人行道车辆停放。联合住建局、城投公司等部门规范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停车泊位和停车引导标志,清理不符合设置要求的泊位。规范非机动车和共享单车的停放秩序,联合交警部门加大对违法停车的整治力度,落实“车头向外、收尾一致”,着力解决停车乱问题。(牵头领导:陈林东;责任部门:执法大队)
3.确保违法建设“零增长”。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坚持“白+黑、6+1”全覆盖巡查,加大与自规局、办事处及社区多部门联动,共享违法线索,确保违法建设第一时间发现并及时得到快速处置。强化“铁腕治违”理念,将“严管”作为杜绝违法建设,提升管理水平的主要手段,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违法建设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持续改善群众人居环境,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城市形象。(牵头领导:陈林东;责任部门:执法大队)
4.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对城区户外广告设置存在的一点多牌、违规设置、定期维护少、安全隐患大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改,及时拆除各类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和陈旧破损店招店牌,督促广告业主强化安全意识。(牵头领导:康辉;责任单位:服务中心)
5.开展油烟、噪音、扬尘专项整治。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执法领域环保问题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城市油烟、噪音、扬尘等环保问题,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切实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牵头领导:陈林东;责任部门:执法大队)
6.切实做好禁燃禁放工作。对接各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市城区内非法运输、无证销售孔明灯、烟花爆竹的个体经营户、临时摊点,负责社区、公园、广场等重点地段禁燃禁放值班;对企业、工地、酒店等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行为的依法查处。(牵头领导:陈林东;责任部门:执法大队)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我局全体成员要高度重视,根据具体工作方案,结合各中队工作实际,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有效推进工作,把关键力量下沉到专项整治行动一线,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不走过场、不打折扣,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各分管领导要积极协调组织实施,对包抓的各领域所承担目标任务进行全流程跟踪问效,紧盯专项行动进度要求、质量标准、关键环节,既要步步为营、稳扎稳打,又要跳起来摘桃子,争取战果最大化。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依托“射洪城管”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网站等媒体,多方位多视角对此次整治行动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先进典型,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严格督察,确保落实。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杜绝不作为、慢作为,我局将把此次专项行动工作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对履职不力、整治不实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五)做好收集,资料总结。各股室、各部门在平时工作中要同步做好工作开展实景照片、视频截图等资料收集工作,及时整理归档,于2月21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情况至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