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年终考核方案
倚栏轩整理的村干部年终考核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村干部年终考核方案 篇1
一、考评对象
在规定职数范围内的在职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可不作为考评对象。
二、考评内容
主要考察村干部任职以来,尤其是 年换届以来的现实表现情况,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三、考评方法和程序
1、村干部述职。召开由村“两委”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等参加的述职评议会,村“两委”班子成员在会上进行述职。
2、民主测评。村干部述职后,组织与会人员对现任村班子及其成员、镇村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综合测评,测评票由镇统一制作。
3、个别谈话。安排所有在职村干部、部分党员代表、群众代表、村民组长逐人谈话,全面了解每个村干部的现实表现。
4、形成考核材料。根据考核评议及考核组自身平时掌握情况,对考评对象进行综合分析,确定考评等次(一般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并逐人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四、工作分组及时间安排
各村(社区)包村负责人为考核组组长,并由考核组组长指定一到两名镇工作人员作为考核组成员。各村(社区)的考核工作要在7月5日前完成。考核结束时要将考核测评汇总表(含确定的`考评等次)、每位考评对象的书面考察材料复印一份交镇组织部门留存。
村干部年终考核方案 篇2
为加强镇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发镇干部干事创业活力,根据《婺源县2021年度科级领导班子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县委、县政府“发展全域旅游、建设最美镇村”的决策部署,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原则,从工作业绩、工作作风等方面,对全体机关干部进行全面客观的考核,充分调动机关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全镇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二、考核对象
全体干部职工(含财政所、司法所工作人员、驾驶员和聘用干部)。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头镇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推进:
组长:xxx
第一副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绩效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绩效考核的日常工作,由俞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资料数据按时上报党政办公室。
四、考核办法
实行党政班子成员、一般干部职工分列考核制度,坚持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对象全年绩效考核总分为100分,具体分值参照年终考核分值分配。其中:日常考核以每月考核及奖惩为依据,综合全年各月考核情况,形成平均分纳入年终日常考勤结果;年终考核结果由年度岗位工作、挂点包村、日常考勤、测评得分4部分构成。为便于操作,日常考核得分先按百分制计分,再按占比折算计入总分。
(一)日常考核
实行每日登记汇总、每周统计通报、每月建立台账制度。以每月100分为基准分实行加扣分。主要包括日常出勤记录和履职情况评价两项。
1.党政班子成员日常考核
(1)日常出勤记录(50分)。以考勤机、请销假记录为准。若因公出差或工作进县下村未按程序报备的,经党政主要领导签署证明可视同出勤。(责任科室:党政办)
(2)季度履职情况(50分)。班子成员季度履职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具体包括分管业务(15分)、挂村工作(15分)、履职评价(20分)3个方面。其中,分管业务、挂村工作实行倒扣分制度,单项扣完为止;履职评价以党政主要领导及其他班子成员打分为准,主要领导、其他班子成员评价各占一半分值。(责任科室:镇纪检、党建办)
2.一般干部职工日常考核
(1)日常出勤记录(50分)。以考勤机、请销假记录为准。若因公出差或工作进县下村未按程序报备的,经分管领导签署证明可视同出勤。(责任科室:党政办)
(2)季度履职情况(50分)。一般干部职工季度履职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具体包括业务工作(15分)、挂村工作(15分)、履职评价(20分)3个方面。其中,业务工作、挂村工作实行倒扣分制度,单项扣完为止;履职评价以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评价为准(涉及多位分管领导的,取涉及业务工作、挂村工作分管领导评价平均分),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评价各占一半分值。(责任科室:镇纪检、党建办)
(二)年终考核
1.党政班子成员考核
党政班子成员考核内容包括岗位工作、挂点包村、日常考勤、测评得分4个方面。
(1)岗位工作(40分):依据《婺源县2021年度科级领导班子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的考核结果排名计分,排列全县乡、镇(街道)第1名的此项工作得满分(即40分),每下一名扣1分,并列第1名的按第1名计分,并列第2名以后的(含第2名),按排名前的乡、镇个数扣分;分管工作未列入上述工作方案考核的,以其主管部门考核结果按上述方式计分;分管多项工作的,分别计分,取其平均分为此项得分。
凡在婺源县2021年度科级领导班子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中加分的,按3倍的对应分值标准奖励分管的班子成员,有两位以上分管领导共同参与的工作,加分由主抓分管领导按比例分配。(责任科室:党政办)
(2)挂点包村(20分):依据《镇头镇2021年度村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考核结果排名计分,排列全镇村(场、居)第1名的此项工作得满分(即20分),每下一名扣2分,并列名次依前款方式计分。此外,对比去年村级考核排名,所挂点村排名每前进一名,挂点包村工作加2分;每后退一名扣2分(名次后退后仍在前二名的不扣分)。(责任科室:党政办)
(3)日常考勤(10分):党政班子成员每月日常考核结果的平均值折算成相应分值后,为日常考勤得分。(责任科室:党政办)
(4)测评得分(30分)
A.民主测评(15分):以全体干部职工(党政正职除外)、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的测评结果进行计算。评分实行十分制,分德、能、勤、绩、廉、法6个方面进行评分。此项得分=总得分÷有效票。(责任科室:党建办)
B.党政正职评分(15分):镇党政正职分别根据平时掌握的考核对象的履职情况,对其业务工作、驻村工作、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或中心工作等情况及工作作风进行综合评价,最终得分取党政正职对考核对象评分的平均分。(责任科室:党建办)
2.一般干部职工考核
一般干部职工考核包括岗位工作、挂点包村、日常考勤、测评得分4个方面。驾驶员取所有一般干部职工的平均分。
(1)岗位工作(30分):依据分管领导得分为准,涉及多项岗位工作的,取各分管领导得分的平均分,然后折算成相应分值计入。
凡在婺源县2021年度科级领导班子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中加分的,由加分工作主管领导确定加分人员,按不高于3倍的对应分值标准进行加分奖励。(责任科室:党政办)
(2)挂点包村(15分):按蹲点包村领导得分,折算成相应分值计分。(责任科室:党政办)
(3)日常考勤(25分):一般干部职工每月日常考核结果的平均值折算成相应分值后,为日常考勤得分。(责任科室:党政办)
(4)测评得分(30分):
A.民主测评(15分):评分实行20分制,分德、能、勤、绩、廉、法6个方面进行,全体干部职工、各村(场、居)主要负责人的测评得分,和党政班子成员(党政正职除外)测评得分各占50%。(责任科室:党建办)
B.党政正职评分(15分):镇党政正职分别根据平时掌握的考核对象的履职情况,对其业务工作、驻村工作、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或中心工作等情况及工作作风进行综合评价,最终得分取党政正职对考核对象评分的平均分。(责任科室:党建办)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根据考核结果,评选表彰一批表现优秀、敢于担当机关、善于动真碰硬干部队伍,弘扬正能量。
村干部年终考核方案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加强村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村班子,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指村两委成员,不含上级选派、选聘到村任职的干部。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委组织部负责村班子和村干部考核的宏观指导和检查督促,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村干部个人档案。
第四条考核村班子及村干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科学、全面、准确。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乡镇党委每年应组织一次对村班子及成员的全面考核。考核分为平时工作考核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两项。村干部考核办法第五条平时工作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村干部出勤、请销假和乡镇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第六条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内容。以村班子及村干部的创业承诺事项为主,对村班子的考核主要围绕“五个好”标准,对村干部的考核侧重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主要内容包括:
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2、引导和带领群众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情况;
3、当年经济工作目标落实情况;
4、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6、精神文明建设情况;
7、党的建设,包括基层组织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廉洁自律情况等;
8、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三章考核办法
第七条对村班子和村干部的考核一般在年底进行,并结合村级换届对村干部进行届末考核。
第八条每个考核对象的.平时工作考核,由乡镇党委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在年终经党政联系会议集体研究后,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
第九条村班子和村干部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分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和岗位目标量化考核两个方面。
第十条党员群众民主评议。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社区)干部“双述双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广组【2019】63号)要求,对村班子及村干部个人进行民主测评,再由乡镇党委计算民主评议得分,其计算公式为:民主评议得分={优秀票数×1十称职(合格)票数×0.8十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票数×0.6}/总票数× 100。
第十一条岗位目标考核量化评分。由各乡镇结合自己实际,根据村班子和村干部年初创业承诺事项,对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进行分解细化,明确评分标准,年终经党政联系会议集体研究后,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
第十二条考核等次确定。乡镇党委按平时考核得分占20%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得分占30%,岗位目标量化考核得分占50%的比例计算出村“两委”班子和成员的考核得分,再按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等次。考核得分以百分制计算,95分及以上的为优秀,80-95分(含80分)的为称职(合格);60-80分(含60分)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不合格)。
村干部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全乡(镇)村干部总数的10%。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村“两委”班子,该村干部不得评为“优秀”和“称职”等次。
第十三条对村班子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班子:
1、班子内部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并经整改没有明显改变的;
2、班子集体以权谋私、贪污挪用集体财物等违纪的;
3、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被“一票否决”,或在重点工作上有重大失误的;
4、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5、其他原因应确定为不合格的。
第十四条对村干部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称职:
1、政治素质较差,在重大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的;
2、业务素质差,难以适应工作岗位要求,不能有效履行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受到上级查处或通报批评的;
3、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被“一票否决”的村的“两委”主要干部和分管负责人;
4、违反工作纪律,在开展村务中造成工作被动,损害群众利益的;
5、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6、因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严重后果的;
7、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长期不在岗,或无理取闹,扰乱村正常工作秩序的;
8、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的;
9、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和其它违纪问题的;
10、本年度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和违法犯罪的;
11、被评为不合格班子的村“两委”主要干部;
12、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13、其他原因应确定为不称职的。
第四章结果运用
第十五条村干部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村干部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被评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的,分别按照《建立健全村干部“三位一体”激励保障机制暂行办法》(X发【20xx】12号)规定的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20%、100%、80%发放,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不享受绩效工资。
第十六条村班子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乡镇党委按照年度考核结果,对评为优秀的村班子进行表彰奖励。对评为不合格的村班子,由乡镇党委进行集中整顿。
第十七条对考核为优秀的村干部,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对考核为基本称职的村干部,取消先进的评选资格,并指派专人开展谈心谈话,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对考核不称职的村干部,由乡镇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村干部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且经诫勉无明显改正、群众反响强烈的,由乡镇劝其自行辞职。经组织劝辞后拒不辞职的,可由乡镇作免职处理或依法启动罢免程序。
第五章考核纪律
第十八条村干部应自觉接受考核评议。乡镇党委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擅自更改考核评议结果。严禁以弄虚作假、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干扰和妨碍考核、评议工作。对违反上述纪律的人员,经乡镇党委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核结果严重失实的,由乡镇党委宣布考核结果无效。违反考核纪律的村干部,当年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乡镇可依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村改居的两委干部及其他村自聘人员的考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村干部年终考核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强化目标管理,明确职责任务,充分调动全镇村“两委”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执行力,推动我镇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我镇村(社区)工作目标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客观、注重实效、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和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平时工作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和民主测评相结合,实行百分制考核。
二、组织领导
成立黄市镇村(社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小组,负责村(社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组长:罗艺;副组长:雷忠喜、谭琨、刘新华、张云风、邓志良、黄双峰;成员:李清文、李勇、伍志勇、谭江成、李青松、欧阳运保、周孚军、伍慧云、刘洪良、刘丽、三中心主任及镇属相关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建办,由黄双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考核具体事宜。
三、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
1、基础工作考核(6分)。主要考核参加会议、报表和资料报送情况以及对各分管领导、各部门开展工作配合情况。每缺一次会议扣0.2分;每迟报一次报表、资料扣0.1分;每缺报一次报表、资料扣0.2分。每出现一次不配合分管领导或各部门工作人员下村开展工作情况扣0.2分,扣完为止。基础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考核。
2、社会公认度评估(4分)。
①镇党委满意度测评(2分)。由镇领导班子成员、各站所负责人、驻村干部对村(社区)班子进行满意度测评,其计算公式为(满意票数×1+比较满意票数×0.8+基本满意票数×0.6)/总票数×100×3,由党委计算测评实际得分。
②村组长、党员、群众代表对村(社区)班子进行测评(2分)。由党委、政府在年终考核时派出考核小组到村(社区)组织召开民主测评会,村支书代表村班子在会上进行述职,参会人员进行测评,得分计算公式同上。
③民主测评内容为班子建设、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
社会公认度评估工作由党建办负责考核统计。
3、重点工作年终综合完成情况考核(90分)。
①党务工作(15分)。其中基层党建工作(8分)、宣传统战工作(2分)、政法武装工作(2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分)。由邓志良、黄双峰、李勇、伍慧云、刘丽负责考核。其中基层党建工作由黄双峰负责考核,宣传统战工作由刘丽负责考核,政法武装工作由李勇负责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邓志良、伍慧云负责考核。
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危房改造工作(8分)。由张云风负责考核。
③政法综治维稳、信访工作(10分)。由李勇负责考核。
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10分)。由刘新华及安全生产各分管领域的党政领导负责考核。
⑤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作(26分)。其中粮食生产工作(5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5分)、乡村建设工作(5分)、农业产业发展工作(5分)、改厕工作(3分)、农业其他工作(3分)。由张云风、李清文、李青松及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负责考核。
⑥民生保障工作(8分)。其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5分)、养老保险(1分)、民政(2分),由伍志勇及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负责考核。
⑦卫健、文化、教育、旅游工作(4分)。由黄双峰、伍志勇负责考核。
⑧国土规划、环境保护工作(6分)。其中国土规划(3分),环境保护(3分),由谭琨、欧阳运保及自然资源所负责人负责考核。
⑨其他工作(3分)。由分管负责人负责考核。
四、考核结果运用
1、2021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实行分组考核和奖惩。
按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分数排名,前二名的单位评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优秀单位,发放奖牌及奖金,奖金2000元;第三名至第六名的单位评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良好单位,发放奖牌及奖金,奖金1000元;第七名至第八名的单位评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合格单位,不予发放奖牌、奖金;年度得分在60分以下,或者因工作重大失误被“一票否决”的单位为不合格单位。
2、对8个村(社区)每村(社区)评选优秀村干部1名,本年度被评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优秀单位的,增加评选优秀村干部1名,优秀村干部发放证书及奖金,奖金400元。
3、对党建工作、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作(3项)、安全生产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等七项重点工作,每一项重点工作根据考核评选一个先进村(社区),发放先进奖牌及奖金,单项奖金600元。
4、对招商引资工作单独考核。年度内引进投资额度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的村(社区)评为本年度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对先进单位发放奖牌及奖金,奖金1000元。
5、对镇域经济发展或社会事业发展作出特别贡献的站所和单位,由党政联席会研究,评选3个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发放奖牌及奖金,奖金1000元。
6、对镇产业经济发展有较为突出贡献的企业或者合作社予以鼓励,由党政联席会研究,评选3个先进企业进行表彰,发放奖牌及奖金,奖金1000元。
7、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直接计入村(社区)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与村(社区)干部绩效工资挂钩,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该村(社区)干部总体按120%绩效工资发放;考核结果为良好的,该村(社区)干部总体按100%绩效工资发放;考核结果为合格的,该村(社区)干部总体按80%绩效工资发放。绩效工资的发放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镇驻村干部按本村(社区)“两委”干部日常工作具体情况造册核准后,上报镇党委审批备案。
8、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被评为不合格单位的村(社区),取消发放该村(社区)村干部绩效考核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