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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隐患整改方案

2025/03/15方案大全

倚栏轩整理的煤矿隐患整改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煤矿隐患整改方案 篇1

20xx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我县煤炭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之年,也是实现我县煤炭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之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强化现场管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重大事故,进一步促进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现将上半年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夯实安全责任,将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层层落实

一是年初县局组织召开了全县煤炭工作会议,与各乡镇煤管所、各煤矿企业、驻矿安全监管员层层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把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逐步形成了县、乡、矿三级安全管理的“立体网络”,并始终抓紧抓细抓实安全工作的全过程管理;

二是实行了领导包片、干部包矿、安监员驻矿的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制,做到了“人人都管矿,矿矿有人管”的监管工作格局;

三是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要求各煤矿企业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形成网络化得安全管理模式,并层层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到班组。

四是充分发挥矿山救护队职能,坚持每月开展一次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煤矿企业检测设备的校验、校核工作,加强煤矿生产的技术指导,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了一定的保障。强化安全监管力度,将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抓到位

二、强化安全监管力度,将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抓到位

为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管理责任,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督促煤矿改善安全办矿条件,杜绝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重特大煤矿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我局从强化企业法人责任意识入手,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煤矿按照要求,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强化了安全管理。

二是始终坚持以“一通三防”工作为重点,多次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了通风管理,确保通风系统安全可靠,消除了无风微风作业现象,完善了防尘、防火、瓦斯监控系统,严格执行了瓦斯治理“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方针,严禁瓦斯超限作业,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遏制较重大瓦斯事故。

三是继续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切实加强对防治水工作的`领导,制定并不断完善矿井水害应急预案,成立探放水机构,加强对采空区、老窑水的探放工作,有效防范了矿井水害事故。

四是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煤矿企业从合理开采布局、改善支护形式、提高支护质量、确保支护有效,严格执行敲帮问顶等制度,严禁空顶作业,强化现场管理、科学编制措施等方面入手,切实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

五是加快质量标准化建设。煤矿企业明确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和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制度,明确管理责任,细化标准和考评办法,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方案进行建设,切实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六是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现场交接班制度,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将事故隐患消失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将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化

加强日常检查、巡查,每月对全县各煤矿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检查,针对查出的安全隐患。

一是我局定期召开安全例会,排查梳理煤矿安全隐患,明确整改措施,部署落实各项安全工作,监督煤矿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二是要求各煤矿企业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到位,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行挂牌督促整改隐患制度,确保隐患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应急预案“五落实”,并严格按要求定期报告。

三是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及时掌握煤矿存在的问题,督促煤矿进行整改,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严格按照设计施工,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建设、生产行为。

四是驻矿安全监管员认真履行职责,督促煤矿并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做到下矿必下井,安全检查做到“严格认真、全面细致”,不搞形式,真正做到服务于企业。

五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安全资格准入,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有效地防范各种“三违”现象的发生,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使煤矿安全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积极开展春季大检查

为了进一步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煤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确保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式的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春季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一是检查方式:安全大检查活动采取以“煤矿自查、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的方式开展;另外,我局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煤矿进行“回头望”,不定期突击检查,将煤矿事故遏制在萌芽状态。

二是工作具体要求:各煤矿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细化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安排具体,任务明确,责任到人,隐患整改及时;驻矿安全监管员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对煤矿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纠正违

规作业行为,督促煤矿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并及时向县局报告。检查活动中,各煤矿企业、矿山救护队、乡镇煤管所全力配合,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确保了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五、严格验收程序,做好煤矿节后复工验收工作

严格验收程序,为了认真抓好全县煤矿节后复工验收工作,我局成立了验收小组,把节后复工验收当做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严格履行复工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是煤矿复工前认真制定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特别是供电、通风、瓦斯排放、巷道维护和排水的安全措施,其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审批,复工前的瓦斯排放工作由县矿山救护队组织实施,未经复工验收合格的矿井不得恢复施工。组织开展全面的自查,经自查合格后,向县煤炭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复工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二是严格验收标准。严格按照“子长县节后煤矿复工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坚持井上井下全面检查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并实行安全监管员签字备案制度,防止敷衍塞责走过场。

三是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煤矿不得恢复施工。矿井建设未按设计组织施工、未严格执行建设程序、以建设为名非法组织生产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三方未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的;未按要求建设完成监测监控系统(或未签订合同)、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通信联络系统的;未制定复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煤矿作业人员、新招录的工人未按规定进行培训、特种岗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的。截止目前,我县共有煤矿16个,申请节后复工验收煤矿14处,(甄家沟煤矿未开工备案,石家沟煤矿未申请复工验收)验收基本合格的煤矿14个。

六、积极开展夏季煤矿安全大检查

夏季汛期来临,根据县安委会安全工作会议安排,为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特别是汛期防汛工作,对全县煤矿开展了夏季安全联合大检查。此次煤矿安全大检查采取煤矿自查、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的方式进行。各煤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我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对各煤矿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此次检查内容主要针对矿井防止水和雨季“三防”工作;矿井“一通三防”工作;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在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矿井、采区、工作面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符合规定要求;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检查组严格认真,全面细致,不走形式,真正查出隐患,督促煤矿进行整改,真正做到服务于煤矿企业。

七、积极主动,加大安全检查力度

1、针对今年节后复工验收,严格要求煤矿企业掌握季节气候变化规律,认真汲取以往事故教训,突出抓好“一通三防”工作:

一是矿山救护队对复工前各煤矿进行入井探查和瓦斯排放工作,瓦斯安全排放后,煤矿才组织人员入井作业。

二是根据市局要求,局安排矿山救护队每月逐矿开展一次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隐患大检查。

三是确保矿井的通风设施必须完善可靠,各用风地点实际供风量达到规定要求,杜绝无风、微风作业,局部通风设备实现“三专两闭锁”。

四是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做到“三统一”(瓦斯记录牌、记录手册、日报表),严禁空班漏检。

五是建立完善瓦斯监控系统,确保监控系统运行可靠,实时监控,瓦斯超限及时报警,确保无瓦斯超限作业现象。

2、加强日常的监管检查。我局安全监管人员不怕劳累,不间断对复工验收的基建矿井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加强夜查和抽查,对重点隐患反复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饿矿井进行“回头看”检查,确保将安全隐患整改到位。上半年,我局共检查煤矿103次,检查矿井158处次,检查人员入井366人次,发现隐患904处。

3、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在今年的日常检查中,合营煤矿未严格执行矿领导值班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超定员下井作业,针对合营煤矿的违规现象,我局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合营煤矿罚款50万元的处罚,给予合营煤矿矿长罚款3万元的处罚,给予合营煤矿机电副矿长罚款5万元的处罚,并停工进行整改;给予包矿领导罚款3000元并督促整改的处罚,给予包矿干部罚款3000元并待岗一个月的处罚,给予驻矿安监员各罚款元,扣三个月工资并督促煤矿整改的处罚,同时对其他煤矿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

八、存在问题及薄弱环节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煤矿法人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投入不到位,隐患整改积极性不高,效果不明显;

二是瓦斯治理、水患防治、顶板、运输管理还须进一步加强;

三是煤矿工人劳动纪律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任然存在;

四是部分煤矿不能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五是部分煤矿由于各种原因矿井基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紧急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进度缓慢;鉴于上述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督促煤矿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生产条件;

二是继续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重点抓好“一通三防”、重大水害防治、顶板等工作;

三是扎实推进质量标准化建设,将全县煤矿全部建设为质量标准化矿井;

四是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五是认真抓好煤矿从业人员培训,全面提升工人安全意识和作业技能;

六是加快矿井紧急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切实抓好煤矿建设工作,引导全县煤矿企业走上安全、规模、效益的发展轨道。

煤矿隐患整改方案 篇2

为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我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地方煤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明确指导原则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原则: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建立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进一步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力度,着力解决影响地方煤矿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控制和减少零星事故,确保实现省、市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以内。

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突出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煤矿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防控负全面责任。煤矿企业每旬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排查,覆盖率要达到100%。

2、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责任。县(区)煤炭管理局是辖区内地方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主体。要制定计划,由主要领导带队,认真组织开展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

3、严格隐患的闭合管理制度。排查出的所有隐患必须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责任,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做到“无盲区、无盲点、无空档、无缝隙”,扎实有效地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突出隐患排查治理重点

(一)“一通三防”与瓦斯治理。矿井是否按照《安徽省构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实施办法》要求,建立健全了“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矿井通风系统是否满足“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的要求;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是否健全完善、运转正常;矿井综合防尘系统和综合防灭火系统是否健全;火工品贮存、管理、领退、使用和销毁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突出矿井“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的制定、贯彻和落实是否到位;

(二)防治水。矿井是否按照《防治水规定》等文件规定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和物资设备,是否制定完善的防治水管理规章制度;主要管理人员和各职能部门防治水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有水必治、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以及杨庄矿周边矿井,是否建立和科研院所合作关系,是否制定针对性的防治水方案,并认真落实。

(三)安全供电与顶板管理。矿井供电系统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具备可靠的双电源,井下中央变电所、主排水泵房及地面主要车间等是否具备供电双回路;是否按期淘汰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产品及工艺;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电气设备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是否落实了顶板管理的各项措施等。

(四)管理及培训。矿井是否按照《指导意见》和《淮北市地方煤矿技术管理规定》要求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特殊工种是否经煤炭管理部门三级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新进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参加四级安全培训,获得煤矿安全生产有关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矿井是否按核定劳动定员数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矿井是否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跟班带班制度。

(五)采矿秩序和依法开采。矿井是否存在无证或证照不全生产、建设;是否存在超层越界或擅自提高上限开采行为;是否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的;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是否存在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是否存在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设计、措施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审批以及是否存在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公告制度

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煤矿企业在进行登记建档的同时,要采取适当形式,向全体职工进行公告,接受监督。市、县(区)煤炭管理局对查出重大隐患的矿井,要依法进行停产整顿并在主要媒体上公告。

(二)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限期整改销号。重大安全隐患由县(区)煤炭管理局实行档案化管理,并安排专人挂牌督办,必须按“五定”原则督促企业落实整改。领导要亲自过问,严格落实督办责任,直至隐患消除。

(三)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各煤矿企业必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1、建立隐患分级排查工作机制,矿井主要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必须每旬组织各部门、区队对全矿井生产中已经存在和可能存在的隐患全面排查分析。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排查活动,对隐患进行确认,制定治理措施,按隐患级别、类别登记造册。并于每月3日前将隐患排查及治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区)煤炭管理部门。

2、按规定报告。煤矿企业必须于每季度第一周将上季度重大隐患排查及治理整改情况以书面的形式上报煤炭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其中,市直管煤矿向市煤炭局报告,其他煤矿向县(区)煤炭局报告。报告应当经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3、完善整改制度。煤矿企业要按照“五定”原则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和隐患治理保障措施,隐患治理必须做到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得生产,不得冒险作业和施工。

4、完善督查和验收制度。一般隐患由煤矿主要负责人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煤矿企业应当按照重大隐患整改验收标准,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自检。煤矿企业在重大隐患整改后,必须按照《安徽省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监察办法》规定向上级煤炭管理部门提出验收书面申请报告,上级煤炭管理部门收到煤矿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验收不合格的,隐患不得消除。

(四)建立专家“把脉”制度

各县(区)煤炭局应聘请“一通三防”、采掘、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等煤矿专家,对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受水害威胁矿井开展安全开采技术“会审”和检查,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治理和监控防范措施,严密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县(区)煤炭管理部门对辖区水害、瓦斯等灾害严重矿井每季度必须组织专家开展至少一次隐患排查。

(五)建立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对存在以下行为的,市煤炭局将对县(区)煤炭管理部门、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1、违规违法生产、建设的;2、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3、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开展不力,安全质量标准化未实现动态达标的;4、不按规定淘汰国家明令淘汰机电设备、产品、工艺的;5、“一通三防”、瓦斯治理、水害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6、谎报瞒报和拖延不报事故的.;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凡年度内三次或三次以上约谈的矿井,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提请免去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

(六)完善管理干部考核制度

市煤炭局将按照《关于印发煤矿管理人员任职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地方煤矿法人、矿长、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干部考核制度,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在安全生产岗位任职。

(七)建立隐患排查责任追究制度

对隐患排查工作不力、隐患不能限期整改销号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对矿井实施停产整顿,并依法实施处罚。

五、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

县(区)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煤矿企业20xx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安徽省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监察办法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深刻领会精神,熟悉掌握有关政策规定内容和要求,强化全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识,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矿区形成人人查隐患、治隐患、防隐患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监督,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

县(区)煤炭局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实行一矿井一档案式管理。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存在瓦斯涌出异常、自燃发火、水害威胁等重大事故隐患的矿井,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市、县(区)煤炭局应当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提请办矿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县(区)煤炭局对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必须依法责令停产治理,并现场下达隐患整改治理通知书。必要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

煤矿隐患整改方案 篇3

吉林省吸取上半年重特大事故教训,在全省集中开展了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活动,推动地方监管和企业管理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努力扭转被动局面。20xx年7-10月间,全省煤矿实现安全生产百日无事故,初步遏制了事故的多发势头,安全生产形势趋于稳定。

全面停产整顿,实施兼并重组

自20xx年4月20日起,吉林省对全省所有煤矿实施停产整顿,大力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对煤炭行业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先后出台了《煤矿企业停产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了转段考评和复产验收的标准、程序和责任,并由地方政府聘请专家组或专业咨询公司,为煤矿停产整顿、复产验收提供技术支持。吉林省政府领导带领相关部门,到地方、企业、现场进行不间断地调研督导,强调要以铁的纪律、铁的手腕,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细。

吉林煤矿安监局全力配合、积极推进煤矿停产和兼并重组,一是配合省安委会组成8个煤矿停产整顿巡视组,每周对各产煤市(州)进行一次全面巡视检查;二是与省纪委组成3个督导组,对各产煤市(州)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行督促指导;三是参加省政府煤矿兼并重组联合督导调研组,论证各产煤市(州)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方案。截至目前,吉林省209处矿井中,有31处恢复生产,其余178处仍处于停产整顿状态。

全方位开展隐患大检查

20xx年6月10日、xx日,吉林煤矿安监局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行动方案》,明确了大检查的目标、原则、方式和内容。坚持对隐患“零容忍”,该处罚的处罚、该扣证的扣证、该停产的停产。自大检查以来,检查矿井344矿(次),查处隐患1157条,责令停产整顿3矿(次),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48矿(次),实施经济处罚1670余万元。

明察暗访,求实效

在安全生产大检查过程中,吉林煤矿安监局明察与暗访并重。在明察方式上,一是分专业检查,整合检查组和分局监察力量,分成综合管理、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通风,防尘、防瓦斯、防火)和采掘防治水4个专业组,在数量全覆盖的同时,实现专业全覆盖;二是表格式检查,区分不同监察对象,编制了《生产矿井检查主要内容表》《建设矿井检查内容表》《停产矿井检查内容表》和《安全管理内业检查目录》,现场对照,逐一检查;三是验证式检查,制定了包括矿井各大系统、培训、持证、生产(建设)状态等基础信息的表格,现场检查前请企业填写自查隐患情况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交检查组,在检查时验证其真实性。在暗访方式上,不提前告知企业、不向地方打招呼,直接到煤矿企业进行抽查、暗访和夜查。吉林煤矿安监局商登莹局长于20xx年6月10日端午节期间,3次抽查长春地区煤矿,20xx年6月15日晚又开展1次夜间巡查,直奔现场查阅隐患排查明细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入井人员矿灯发放记录,调取瓦斯浓度、风速、温度和一氧化碳数值,检查矿井停产整顿、领导干部带班入井、隐患排查治理真实情况。

异地监察,严对照

20xx年5月31日,国家煤矿安监局《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异地监察组向吉林省反馈意见后,吉林煤监局立即向各产煤市(州)安委会、吉煤集团通报情况,同时派出由副局长带队的督导组,分别到延边州、辽源市、吉煤集团及珲矿公司、辽矿公司督促落实相关要求,督促所属矿井对照异地监察查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同类隐患。20xx年6月14日,商登莹局长到九台市羊草煤业公司,对异地监察组查出的15项问题,逐一督促落实,并强调,整改不彻底不能申请验收、不能恢复生产,全市所有煤矿都要对照整改类似隐患,以点带面,推动停产整顿、兼并重组、安全质量标准化深入开展。20xx年6月份,全省8处刚恢复生产的国有煤矿,2处因排查隐患不彻底重新被纳入停产整顿序列;要求各地从资质管理、责任追究上强化对专业咨询机构的'监督,提高其参与隐患排查、复产验收的工作质量;责令八连城煤矿按规定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安全装备、防治措施必须满足《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

事故教训,再警醒

吉林省部分国有煤矿复产后,连续发生5起零星事故(其中3起是机电运输事故),反映出大检查有死角、不到位的问题。针对这一情况,商登莹局长带队于20xx年8月8日、10月23日两次到吉煤集团现场办公,就深化大检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秩序等工作,进行研判、交流和督导,并敦促吉煤集团严格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八宝煤矿“3·29”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要求,聘请专家对8处矿井重新核定生产能力,以安全为底线,优化生产布局,降低开采强度,科学有序组织生产。同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皮带运输管理漏洞,大检查中对皮带运输管理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对违反规程标准的通矿公司道清煤矿、珲矿公司八连城煤矿进行了处罚。针对白山、通化地区煤矿数量多、灾害重的实际,先后组织召开3次座谈会,召集煤矿负责人和县乡两级监管负责人,围绕如何吸取八宝煤矿“3·29”和“4·1”瓦斯爆炸事故、延边州和龙市庆兴煤矿“4·20”瓦斯爆炸事故教训,进行交流研讨,警醒、敦促煤矿树立“企业不消灭事故、事故就消灭企业”的理念,发挥事故教训的警示和推动作用。

煤矿隐患整改方案 篇4

一、引言

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成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从多方面着手改善和提高顺和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迫在眉睫,建立顺和煤矿安全信息管理系统是改善和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当前,安全状况形势越来越严峻,顺和煤炭必须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加快顺和煤矿信息化建设的步伐,提高顺和煤矿的信息化建设,从而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系统开发技术方案

管理信息系统可选择的体系结构主要有两种:C/S结构和B/S结构,前者为客户机/服务器(Client/Server),后者为浏览器/服务器(Browser/Server)。通过对两种结构的综合分析比较,可以得出,采用B/S结构便于此系统的使用,维护和升级,可以降低信息系统的维护成本,提高具体实用的效果。系统具有访问日志查询功能,针对不同用户应用的需求,用户可以逐条录入安全隐患,也可以批量导入,系统功能模块使用灵活,可满足各种工作需求。

顺和煤矿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属于数据库应用系统,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的所用的信息都保存在数据库中,在此系统开发的过程中,比较重视数据库的结构设计,各数据表结构的设计、数据表中字段的设置、内容的安排以及各表之间的依赖关系等方面都经过了科学合理的设计。

三、系统的设计和实现

(一)系统设计原则

安全管理系统设计的好坏通常都会对系统的效益和应用造成极大的影响。所以,应当利用系统工程的设计思想来对系统进行一个总体的设计,让设计的系统满足总体要求,这个要求便是经济化、合理化、科学化。同时,提高管理信息系统设计的质量,确保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生命力,并还要满足用户实际需要,在设计的过程中应当依据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2]:

⑴功能完备性

⑵可靠性

⑶实用性

⑷可扩充性

⑸易操作性

(二)系统的总体结构

顺和煤矿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主要工作就是对矿井的安全信息隐患数据进行录入、修改、查询、统计、输出报表等。根据顺和煤矿的实际特点,根据顺和煤矿安全管理信息的具体业务,顺和煤矿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应包括:个人档案管理、隐患管理、隐患检索、隐患统计、隐患分析、违章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管理计划等多个功能模块,系统整体架构以浏览器/服务器体系结构。

(三)系统的重要功能模块设计

1.用户登陆界面设计

员工用户可以通过输入个人或者科室账号和密码登录顺和煤矿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系统,来查询安全信息。实现界面如图1所示:

2.个人档案模块

顺和煤矿中人员管理一般分为科室、区队、班组,一般来说,矿井里的.工作以班组为单位进行组织和安排,该模块正是体现的是整个顺和煤矿的内部组织机构。另外,本模块主要包括考勤表,入井情况统计表。考勤表主要包括入井时间,单位信息人员姓名,以及出勤天数等信息;入井情况表主要包含员工单位姓名,去往井下地点,以及入井日期、入井的班次,是否跟班等,此类信息可以通过EXCEL导入也可以导出。

3.事故隐患管理模块

事故隐患管理模块主要包括隐患录入单、待发送隐患、正在整改、待复查、二次整改、已整改、罚款条例、业务科室正在处理、业务隐患9个子模块[3]。详细的讲,就是隐患录入,主要设计包括:检查的类型有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检查单位有矿领导,上级领导以及各科室人员;检查人和检查时间班次;还有隐患内容、隐患地点、隐患类别、隐患级别、限改时间、限改班次等等。再根据隐患的类别、级别等分析和统计隐患的发生,从而制定并实施有效措施,促进隐患的消除,并提高监督的力度,以减少安全事故。系统不仅能逐条录入隐患,还设计了批量导入功能,可以使用设计好的EXCEL模板整理隐患信息,实现大量信息一次性导入,系统会对各个字段进行内容格式检查,不满足条件的不能导入,这样可以提高效率和正确率。

4.隐患统计模块

隐患统计分为按隐患单位汇总统计、按检查单位汇总统计、未按期整改汇总统计、各单位隐患罚款统计等4个小模块。可以列出各单位区队的各个专业和类别及到期未整改闭合的隐患条数等信息,并按照隐患总条数进行排列,为管理者决策提供详细准确的数据支持。

四、结语

该套煤矿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已经研制开发完成,正在永煤集团顺和煤矿调试运行。根据员工使用中反馈的意见,对该系统程序进行了几次修改更新,功能已基本健全,运行已经基本稳定。此套系统不仅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合适的工作平台,而且大大地提高了员工管理工作的效率、优化了工作的流程。由于员工对此系统需求会不断的变化,煤矿安全管理的内容也会有所不同,因此要不断对系统进行功能扩展升级,从而使得系统能够适应煤矿安全管理信息的发展要求。

参考文献

陈媛媛,张作.基于Web的煤矿安全管理系统设计[J].煤矿机械,20xx(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