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领导慰问员工方案
倚栏轩整理的春节领导慰问员工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春节领导慰问员工方案 篇1
20xx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了搞好两节期间对特困孤儿、单亲学生、留守儿童、孤寡老人及困难残疾人家庭的走访慰问工作,及时将社会关怀和群众的爱心送达到户,确保让他们过个温暖、祥和的节日,特制定如下慰问工作方案:
一、领导机构
成立元旦、春节慰问工作领导小组,由爱心社社长任组长,副社长任常务副组长,各县区、社区会员等骨干志愿者任副组长,秘书处、宣传部、后勤处、财务科等相关科室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各社区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二、慰问对象及程序慰问对象分类:
1、特困孤儿、单亲学生、留守儿童及困难残疾人家庭10户,1000元。
2、已经调查落实的75岁以上特困家庭中的老人5人,500元。
3、看望20xx年度资助过的学生(表现优秀的.:学习优异或助人为乐的)5人,500元。
4、在看望过程中,号召社会爱心朋友给予生活用品的捐赠:食用油、大米、白面或群众捐衣,估约需捐款3000余元。
合计需要慰问金5000元。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并将活动资料报于402爱心社团,由宣传部通过x论坛和x贴吧对外公布进展情况。
以上慰问对象由爱心社团统一制定慰问对象情况登记审批表,由各社区或注册志愿者调查摸底、审核后交爱心社统一汇总、综合平衡而定。
三、资金来源
(1)由爱心社团通过网络募捐筹集。
(2)带领社会志愿者走基层,深入山区或贫困家庭中直接送交。
(3)各社区可发动当地单位、公司和爱心人士进行募捐,开展对口扶贫帮困,所募集善款和物资纳入当地的送温暖活动当中。
四、慰问办法
由慰问工作小组根据爱心社团相关要求分类走访慰问,慰问到户到人。
1、由爱心社骨干志愿者组成慰问小组进行走访慰问,慰问特困孤儿、单亲学生、留守儿童、孤寡老人及困难残疾人家庭。
2、各社区、各县区负责慰问当地的特困孤儿、单亲学生、留守儿童、孤寡老人及困难残疾人家庭。
3、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有意捐赠钱物并确定慰问对象的,由各相关科室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慰问结束后在慰问工作总结中单独造表报爱心社团。
五、时间安排
走访慰问工作在20xx年元月18日前全部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1、元月2日前完成对慰问对象调查的摸底工作,在元月4日前完成造表汇总工作,具体慰问明细表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并做好相应的慰问金、慰问物品的分配工作。
2、元月7日-元月18日期间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工作,确保所有的钱款物资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
3、各县区于元月18日前做好工作总结交402爱心社团,慰问工作总结元月20日前交爱心社团宣传部。
4、春节后,402爱心社团理事会和监理会及宣传部、财务科将分别对各社区走访慰问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六、纪律要求
各县区、各位骨干志愿者及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集中精力,确保走访慰问工作做到“三个一”,即一个不漏(应慰问对象全部慰问到位);一分不留(慰问金全部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不截留,不挪用);第一时间完成慰问(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慰问金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同时要严肃工作纪律,所有专款专物专用,入户到人,坚持受益对象本人签名,不能代签,所有慰问对象、救助标准在“新年助学”版块中进行公示(留存备查)。此次慰问工作全程由402爱心社团理事会和监理会进行监督,一经发现有违规现象,将进行严肃处理,以确保元旦、春节慰问工作的圆满完成。
春节领导慰问员工方案 篇2
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困难职工生活保障工作,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学校对老教师、困难职工的关怀和尊重,让他们过一个快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教育局通知精神,我校将于春节前开展“送温暖、办实事、促和谐”新年慰问活动,为做好这次慰问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慰问活动目的
构建和谐校园,关爱困难教师。
二、参加慰问活动的领导及工作部门
慰问活动由校委会牵头,党支部、工会,校行政主要领导参与。
三、慰问对象
退休教师、困难教职工。
四、慰问形式
1、退休教师发给慰问品。
2、困难教职工、困难退休教师、采取分组上门慰问。
五、慰问费用预算
1、退休教师共15人,人均慰问品100元,共1500元。
2、困难职工共3人,人均慰问金100元,慰问品50元,共450元。
3、生重大病教师共2人,人均慰问金400元,慰问品50元,共900元。
4、困难退休教师共1人,人均慰问金200元,慰问品50元,共250元。
5、参加慰问人员伙食费补助80元;车辆燃油费补助80元;香烟60元,共180元。
五、项总计
慰问经费总支3280元。
六、慰问组成员
xxx校长,xxx副校长,工会主席
七、慰问时间安排:
20xx年xx月xx日。
九、相关要求和说明:
1、这次慰问活动涉及人员多,面积广,学校要从领导分工、人员落实等,环节上周密部署,合理安排,确保活动顺利完成。
2、名学校于xx月xx日下午到校行政办公室领取礼品,xx日发放退休教师慰问品。
3、困难教师慰问金、慰问品,于xx月xx日下午到财会员(陈志良老师)领取。
春节领导慰问员工方案 篇3
20xx年春节将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上级统一安排,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继续在辖区开展“暖心工程”及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活动,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成立“暖心工程”及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活动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傅庭信任组长,镇长祝易滔任副组长,其余党政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由黎浩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企事业单位、支村两委、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落实、督导等日常工作。
二、活动内容
积极动员全体党员、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围绕群众生活的解困、特殊群体的.优待、社会矛盾的化解,在落实好各项民生保障政策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春节走访慰问和重点困难户救助。慰问对象为: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残疾人家庭、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困难党员、困难老基层干部、建档立卡贫困户、困难单亲家庭、困难失独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和其他特困家庭。
三、活动安排
根据上级安排和我镇实际,20xx年“暖心工程”及春节期间走访慰问资金约40万元,在全镇走访慰问群众680户。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1月7日前)。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安排布置本项工作。
(二)对象摸底(1月7日至1月10日)。按照活动要求,各单位对走访慰问对象进行分类调查摸底。其中,因重大疾病造成的特困家庭、因意外事件(事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处境困难的儿童、其他特殊困难家庭纳入特困救助对象。调查摸底结束后,组织召开支村两委成员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做好会议记录,将拟走访名单于1月10日前交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镇党委政府审核(1月15日)。各单位上报的拟走访慰问名单经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调查核实后,镇政府组织召开专题评议会,将调查情况上会通报、评议,以此确定救助对象及救助金额,对确定后的名单在镇村两级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民政局。
(四)上户走访(1月18日至1月22日)。市镇两级走访慰问对象由联村领导和专职联村干部、村干部上户走访,镇属(驻镇)企、事业单位自愿捐助慰问资金,与被走访单位(村)共同上户走访慰问。走访慰问标准为:市级领导走访慰问资金1000元/户,特困救助对象不少于1000元/户,市直单位走访慰问资金600元/户,镇党委、政府走访慰问资金400元/户。
四、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项活动,保证困难户名单真实准确,确保此项活动落实到位。走访单位要坚持深入群众,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在全社会中积极发动个人或单位自愿为困难群体捐款、捐物,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捐助的资金由单位负责人带队到所安排的村进行上户走访慰问。
(二)确保走访到位,按照市委统一要求,各村应主动与走访单位衔接好慰问方式,及时走访到位,并于1月23日前将走访落实情况反馈至镇社会事务办。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暖心工程”及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严禁截留、挪用慰问和救助资金,严禁优亲厚友和不按程序直接指定救助对象,严禁私自对走访资金进行拆分走访,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所有确定拟走访对象应在村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
(二)向全镇复退军人、军烈属等赠送慰问年画,重点优抚对象必须由专职联村干部走访慰问到位。
(三)对违反计划生育、丧事大办、不实行遗体火化等造成生活困难,环境卫生整治等中心工作不积极配合的对象,可不纳入走访慰问。
(四)对流浪乞讨人员、精神病人露宿野外要及时上报至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春节领导慰问员工方案 篇4
根据中央、省、市、县相关要求和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长沙县第十三届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坚持人民至上,致力打造最具幸福感的首善地”重要精神,切实安排好各类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确保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春节,让为社会做出过贡献的个人和家庭充分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特制定《黄兴镇20xx年春节“送温暖、访民情”活动方案》。
一、慰问时间安排
20xx年2月1日—20xx年2月4日。
二、对象和标准
(一)困难家庭慰问(含符合条件的优抚和政策性慰问对象)。
1.重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5000元)
(1)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2万元以上的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
(2)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8万元以上的困难家庭。
(3)有两个(或以上)残疾人的非常困难家庭。
(4)年度内家庭成员患病个人自付医疗费2万元以上,且有在读大、中专(高中)生的残疾人困难家庭。
(5)有重特大疾病患者并办理了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或享受特药政策(肾功能衰竭[尿毒症]、终末期肾病、先天性心脏病、耐药性结核、地中海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I型糖尿病、恶性肿瘤、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病、脏器移植、脑瘫、艾滋病、尘肺病、慢阻肺、脑卒中、风湿性心脏病等病种)的非常困难家庭。
(6)因灾因病因残因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非常困难的家庭。
2.中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3000元)
(1)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1万元至2万元的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
(2)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5万元至8万元的困难家庭。
(3)年度内家庭成员患病个人自付医疗费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且有在读大、中专(高中)生的残疾人困难家庭。
(4)有重特大疾病患者并办理了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或享受特药政策(肾功能衰竭[尿毒症]、终末期肾病、先天性心脏病、耐药性结核、地中海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I型糖尿病、恶性肿瘤、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病、脏器移植、脑瘫、艾滋病、尘肺病、慢阻肺、脑卒中、风湿性心脏病等病种)的比较困难家庭。
(5)因灾因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比较困难的家庭。
3.一般困难家庭(每户慰问800元)
因各种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
(二)特殊困难群体慰问。
1.孤儿慰问(每人慰问5000元,由县民政局统一打卡发放)。
2.一次性生活补助。
(1)低保户一次性生活补助每人300元。
(2)城乡“特困供养对象”一次性生活补助(集中供养的每人600元,散居的每人1000元)。
3.20xx年因自然灾害导致家庭成员意外死亡的困难家庭,每户慰问2000元;近5年来家庭成员见义勇为殉职、抗洪抢险殉职的困难家庭,每户慰问4000元。从(县级)机动资金中列支。
(三)优抚对象慰问。
1.困难退役军人生活解困金4万元,标准为1000元/户。
2.退役军人普遍慰问资金6.505万元,由村(社区)自行组织,慰问采取发放慰问品(标准为50元/人,不发现金)的形式进行。
3.重点优抚对象: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直接拨付个人直补存折(打卡发放)和列表走访慰问相结合。对在乡老复员军人、享受定期抚恤“三属”人员进行走访慰问,慰问标准2000元/户;驻守边疆省份等地边防海岛的.现役官兵家庭进行走访慰问,慰问标准400元/户。对1-4级在乡伤残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省级模范退役军人进行慰问,慰问标准2000元/人;5-10级在乡伤残军人、县属改制企业退休伤残军人进行慰问,慰问标准1200元/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无军籍职工、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部分烈士子女、铀矿开采退役军人,慰问标准1000元/人。以20xx年度12月20日在册人员为准。
(四)政策性慰问。
1.基层老干部、老党员、困难党员:慰问由镇党建办负责。
2.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慰问由镇党建办(宣传线)负责。
3.劳动模范:慰问由镇工会负责。
4.计生失独困难家庭:慰问由镇社会事务办负责。
三、资金安排
1.县下拨到镇一般困难家庭慰问金17.6万元,中度、重度困难家庭慰问金148.1万元。
2.镇财政自筹一般困难家庭慰问金24.88万元。
3.县下拨困难退役军人生活解困金4万元,标准为1000元/户。县下拨退役军人普遍慰问金6.505万元,由村(社区)自行组织。
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拨对复员军人、三属、驻守边疆省份现役官兵家庭慰问金万3.52万元。
5.其他重点优抚对象,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直接拨付个人直补存折(打卡发放)和列表发放相结合。
6.下拨黄兴敬老院慰问金3万元。
7.全镇城乡“特困供养对象”,由县民政局、财政局直接拨付个人直补存折。分散供养“特困供养对象”1000元/人,打卡发放;集中供养“特困供养对象”600元/人(由黄兴敬老院统筹,按400元/人的标准至人,200元/人的标准添置新冬衣、被)。
8.全镇低保户一次性生活补助300元/人,实行打卡发放。
9.全镇孤儿,慰问金0.5万元/人,实行打卡发放。
10.根据上级要求春节“送温暖、访民情”活动结余资金由县民政局统一组织退回,统筹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标准程序。
1.20xx年春节困难家庭慰问对象实行申报制。由困难对象本人向户籍地村(社区)写出书面申请(注明困难原因、困难程度、申请慰问标准),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无行为能力困难对象由村(社区)评议确定。
2.由支村(居)两委、村(居)民议事会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党小组长、妇女小组长和老党员、离职基层干部代表、村(居)民代表组成民主评议小组,对全村(社区)慰问对象进行集中评议,评议出的对象由支村两委和村(居)民议事会进行复核和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镇社会事务办。
3.镇对村(社区)上报的慰问对象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所有慰问对象和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困难家庭慰问对象名册报县民政局。
4.民政局将全县中、重度困难家庭慰问对象和标准汇总后,在《星沙时报》和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二)切实加强资金管理。
1.镇统筹安排本镇范围内的春节慰问活动,确保慰问对象不遗漏。镇各办线主动配合有慰问项目和资金的县直部门,共同确定慰问对象、标准和时间。
2.各类慰问金、物资原则上必须由镇联村(社区)干部、县直机关干部和村(社区)干部一起送到户,慰问金发放表须由慰问对象、上户干部共同签名,不得由其他人代领。
3.要规范慰问金发放台账,慰问金发放表须做到要素齐全、地址清楚、分类明确、联系电话准确。由慰问对象签名的原始发放表由镇财政所记账,镇社会事务办将原始发放表复印一份留存备查。
4.慰问活动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挪用慰问资金慰问部门、单位;严禁将慰问资金下发各村(社区)自行慰问、严禁不按照标准慰问、拆分慰问资金。
(三)扎实组织慰问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更多的时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正访民情、送温暖,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上户慰问时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各联系村(社区)机关干部参加,组织对所辖各村(社区)困难户上门慰问,慰问资金、物资由镇在县拨慰问金、物资中统一安排。
(四)严格实行督查追责。由镇纪委牵头,组织党政办、财政所、社会事务办等相关部门,对20xx年春节慰问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未按要求落实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慰问活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