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活动的方案
倚栏轩整理的文明创建活动的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文明创建活动的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标准,深入广泛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应急干部职工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能,为全面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创建活动,健全机制,开拓创新,全面完成灵武市《2019年灵武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责任清单》中的相关工作任务,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项工作,使全市应急系统的思想道德建设、干部队伍素质、监管服务质量、行政权力运行、安全文化建设各方面情况和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全面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指标水平,努力实现事故总量继续下降、死亡人数继续减少、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控制,各项指标控制在自治区政府下达范围内,为推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供安全保障。
三、任务分工
(一)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和档案,摸查企业失信线索,实行严格的“黑名单”制度,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惩戒(责任领导:李学智 责任单位:办公室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
(二)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建立健全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开展应急通信专用网络和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应急救援体系力量,建设设有标识牌,功能完备,设备维护及时的城市避难场所(责任领导:周玉林 责任单位:应急减灾救灾室,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
(三)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开展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培训。(责任领导:周玉林 责任单位:应急减灾救灾室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
(四)联合消防大队制定我市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责任领导:李学智 责任单位:危化监管室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
(五)在政务大厅、社区(小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学校、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开展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检查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责任领导:李剑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安全生产基础室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
(六)在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检查有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责任领导:李剑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安全生产基础室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
(七)联合消防大队开展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培训的讲座、演练等(责任领导:李学智 责任单位:办公室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王军为组长,李学智、周玉林、李剑为成员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对照《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室、大队、中心要高度重视,按照早安排、早部署的原则,切实了解和掌握目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薄弱环节,根据各自分工,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逐一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保证创建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强指导协调。按照市创城办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创建工作方案,加大力度,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积极与有关单位协调配合,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依据创建任务分工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记录、有总结。认真做好相关文字记录、图片、影像等资料的搜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高密度开展主题宣传,营造创建活动氛围。充分利用手机微信、等平台,提高居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
(四)加强督查检查。局领导小组将把文明城市创建与应急管理和安全说生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齐抓共管,相互促进。各室、大队、中心要根据任务分工建立健全工作台帐,认真做好图文资料的整理建档、新闻编发和信息上报等事宜。
文明创建活动的方案 篇2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促使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焕发乡村文明新风尚,决定在各村(社区)组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升家庭文明程度为主要任务,以创评活动为抓手,通过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提升农民综合素质,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推动我镇乡村振兴全面实施。
二、评选标准
(一)爱党爱国星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
2、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执行村两委的集体决定;
3、关心国家大事,自觉拥护党和国家、集体的利益,爱护公共财产,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
4、增强国防观念,符合条件的主动参军或参加民兵训练;
5、积极参与村民(社区)委员会民主选举和村民(居民)大会等各种集体活动;
6、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各项义务。
(二)勤劳致富星
1、爱岗敬业,争做新型农民,不撂荒田地,不好吃懒做;
2、勤俭持家,艰苦朴素;
3、婚丧嫁娶简办新办,不铺张浪费;
4、通过学习技术、钻研经营、开辟门路经商、创办企业等正规渠道创业致富;
5、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或家庭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平均水平;
6、带头致富并积极帮带邻里共同致富;
7、在精准扶贫中主动脱贫并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
(三)诚实守信星
1、诚实不欺,重约守信;
2、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
3、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造谣信谣传谣;
4、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
5、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纳税、缴税。
(四)团结友善星
1、与人相处宽容随和,不斤斤计较,不打击报复;
2、助人为乐,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学雷锋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3、尊重别人隐私,背后不说人闲话,不拨弄是非,不寻衅滋事;
4、不排斥外来人口;
5、尊重并学习本村(社区)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的新乡贤。
(五)孝老爱亲星
1、孝老爱亲成为家风传承的重要内容,晚辈孝老爱老,长者爱小护小;
2、爱中老人衣食无忧,病有所医,老有所乐;
3、不虐待儿童,营造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
4、家庭家族团结,夫妻、婆媳之间关系融洽,邻里、妯娌之间和睦相处。
(六)遵规守法星
1、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参与各类普法教育活动,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不违规违法,不参加邪教活动和非法组织;
2、不私挖盗采矿产、文物古迹,不侵占、不强占国家或集体财产;
3、依法依规维护权利和自由,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不出现非正常、越级信访问题;
4、自觉远离封建迷信和黄赌毒;
5、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活动,敢于伸张正义,见义勇为;
6、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七)绿色环保星
1、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村建设;
2、爱林造林护林,积极参与植树植绿活动;
3、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房前屋后植树栽花种草,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4、节约使用水电等资源,不乱烧乱堆,不在公路上晒粮;
5、不以破坏生态的手段谋取个人利益,不滥垦乱占林地,不滥砍乱伐林木,不滥采乱挖野生植物,不捕杀销售珍稀野生动物;
6、不污染河道等公共水域;
7、不损坏公园、河岸等公共生态林木;
8、不私采挖河道路砂土、石头;
9、不乱损坏公共绿地;
10、主动参与道路清扫、环境保护和植绿护绿等社会公益性志愿服务活动。
(八)优生优育星
1、自觉遵守优生优育政策、法律、法规,实行优生优育;
2、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不近亲结婚,不干涉婚姻自由,不重男轻女,不非法领养,不非法鉴别胎儿性别和人工终止妊娠;
3、了解掌握避孕节育知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优生优育工作,帮助亲友和邻里落实优生优育政策。
(九)卫生健康星
1、按照当地风格,统一规划设计新建或改建住房,有条件的'完成四改(改厨、改厕、改圈、改水);
2、保持住房内外的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搭乱建,村民做到无“五乱”(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牲畜乱跑)现象。不占道出店经营等;
3、积极接受健康教育,改陋习,讲究个人卫生;
4、积极参加健康检查,及时让儿童参加疫苗接种,主动配合各种传染性疾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关注并知晓个人体重、血压、血糖、血脂等情况;
5、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6、积极创建无烟家庭环境。
(十)科教文体星
1、崇尚科学,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就业培训、技能培训和科普活动,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懂1门以上实用技术;
2、积极选用优良动植物品种,科学种养;
3、在保证家庭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
4、尊师重教,积极参与政策允许各类助教、助学活动;
5、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6、家庭能够收看电视节目,连接互联网,有一定数量的图书和文化、体育用品,能够通过到农家书屋借阅、订报等方式来加强学习
三、评选办法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评选活动,按照“县指导,镇组织,村实施”的原则进行。村(社区)每年组织评选一次“十星级文明户”。具体办法如下:
第一步:宣传发动,制定方案。各村(社区)要精心组织“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要制定出详细的实施方案,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使“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深入人心,通过评选活动,有力助推乡风文明建设。
第二步:开展教育,实施创建。要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扎扎实实地对农民进行政治理论教育、政策法纪教育、科技普及教育、道德规范教育。
第三步:评比定星,总结表彰。评比定星应按照农民自评——群众代表民主评——党支部、村委会审评的程序进行;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民代表组成审评小组,根据自评以及各村民小组初评结果,结合有关部门(综治、计生、信访等部门)提供的情况,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审定,最终确定星级文明户名单。评定结果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被评为七星以下的不挂牌,七星以上的比例根据实际情况评定。评比定星的原始记录和评选结果要登记造册,并将档案报乡镇(城区)备案;对评为“十星级文明户”的要进行隆重表彰和广泛宣传。对未评上“星级文明户”的要有针对性地给予帮助、教育,使其尽快达到“星级文明户”的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把“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要成立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及评选工作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制定评选活动方案,安排专人负责。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广播等阵地,广泛宣传创建评选内容、标准、奖励措施,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三)切合实际,确保实效。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群众负担;要确保评选质量,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十星级文明户”评选、管理、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准入退出机制,调动群众争星、追星的积极性。
文明创建活动的方案 篇3
2018年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局之年。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和《中共邹平县委 邹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见》、《邹平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活动方案》、《青阳镇“魅力青阳提升年”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意见》、《青阳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2018年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县“五城同创”战略部署,紧紧围绕把工业做强、把城镇做靓、把农业做优、把旅游做美、把稳定做实的总目标,按照“511”工作思路,推进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着力打造“三区四镇”,把青阳建成新型工业聚集区、现代农业区、生态旅游休闲区,努力打造成富裕安康实力镇、美丽生态宜居镇、底蕴深厚文化镇、全新形象魅力镇,以决战决胜的姿态,打赢创城攻坚战,在更高起点上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内容
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我镇创建工作的“短板”和“弱项”,在落实《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媒体宣传
在青阳党建微信平台开设专栏,播出各单位创城工作动态。展现社会各界创城过程中的精彩瞬间和美丽故事。要求各村党员利用青阳党建信息平台,关注青阳的大事、好事,关注青阳的发展变化。学习借鉴全县各镇文明城市创建和管理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对民生问题的关注和对诚信青阳、道德模范、凡人善举的宣传力度。
(责任单位:党建办、宣传办)
(二)对外宣传
结合全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会精神,做好相关稿件在县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和各单位信息的刊发。结合我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特色亮点、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做好对外宣传报道,不断扩大我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影响力。
(责任单位:宣传办、党建办、城管办、村建办、责任区)
(三)社会宣传
结合民主议政日,利用党建信息平台做好对党员干部文明城市创建相关知识的宣传。向农村、企业、机关、中小学生发放《邹平县文明礼仪手册》以及书签、手提袋等创城宣传品,进行广泛宣传。经常组织道德模范走进单位、走进学校、走进企业、走进社区巡回演讲,用榜样的力量带动广大市民。中学和小学要通过“小手拉大手”,组织宣讲员走进中小学校园进行文明礼仪、公共道德宣讲,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课本、进课堂、进头脑,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安监站定期给校车司机进行安全培训。工商、中小企业等部门要结合全省“厚道鲁商”倡树行动,专门组织对工商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进行轮训,教育他们要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和文明经营。交通运输部门对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进行培训,教育要安全出行、文明行车。旅游部门对旅游从业人员要强化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同时提醒游客注意旅游文明规范。城管、建设等职能部门要出动宣传车辆,增强宣传频率,提高广大市民的创城知晓率。网格责任单位要组织志愿者,做好创城入户的知识普及工作,发送并讲解创城宣传品,入户率不低于辖区居民的90℅。
(责任单位:宣传办、文明办、村建办、城管办、人社所、经济发展办公室、教委、工商所、交管所、交警六中队)
(四)公益广告宣传
结合创城实际,设计并制作一批体现青阳特色的公益广告,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 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中国梦”、“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志愿服务、文明出行等内容。车站、广场、公园、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各部门、各大中型企业室内、楼外、院落、外墙等显要位置是公益广告宣传的主阵地。
(责任单位:党建办、宣传办、文明办、村建办、城管办、人社所、卫生院、教委、工商所、交管所、六中队、供销社)
(五)社会媒介
1、汽车站在大厅、走廊等位置要设置较大的、醒目的24字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总数不少于2块。
2、寿济路制作立式灯箱;沿路显示屏广告牌更换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公益广告;钟陈路、青西路道路两侧公益广告不得少于总数的30%。醴泉公园、各村广场要在适当位置设置公益广告,或建设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宣传栏。
3、镇驻地各建筑工地围挡、外墙必须美化,刊播公益广告不得少于总面积的50%。
4、旅游景点、各饭店场所要在适当位置设置公益广告,每个场所数量不少于2块。
5、小餐馆要在显著位置悬挂、摆放倡导节约的公益广告宣传画,餐桌摆放“节俭养德”公益广告牌。
6、镇政府、各金融、医疗、通讯等行业的服务窗口、服务大厅要在显要位置摆放公益广告牌,内容不少于30%。
7、各社区、村要在出入口、停车场、公共绿地、道路两侧等场所张贴播放公益广告。小区垃圾箱要有“垃圾不落地、城市更美丽”、物业提示栏要有“不大声喧哗、做文明市民”、公厕要有“贴近文明,靠近方便”的公益宣传。
8、学校要在教室、办公楼、教学楼走廊、楼梯口、校内宣传栏等场所刊载公益广告,营造适合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9、各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制作刊播公益广告,版面不少于总面积的30%。
以上媒介刊播公益广告的时间均为全年,其中,户外广告牌要定期维护,确保整洁、美观、大方。
(责任单位:宣传办、文明办、村建办、城管办、人社所、经济发展办公室、教委、工商所、食药所、交管所、六中队、供销社、网通、移动、电信、有线、邮政局、农行、工商行、浦发、各村)
(六)品牌文化活动宣传
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组织一系列精品文化宣传活动。重点做好第六届群众文艺汇演、2018年广场舞大赛、第十届登山文化节、“三月三、六月六、九月九”的文化宣传活动、学生经典诵读大赛等文化活动。充分发挥青阳群众原创的积极性,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扎根人民,进行文艺创作。利用清明、端午、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九九重阳节、国庆节等“我们的节日”和纪念日为主线,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宣传创城理念,普及创城知识。
(责任单位:宣传办、文明办、教委、责任区、各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指派专人负责,周密策划,有序推进,确保宣传教育活动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分管领导不定期对有关工作进行协调部署,建立完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大活动事项上报制度。
(二)严格督查考核。各村、镇直、企业单位要高度注视,做好内外宣传报道,定期通报情况,对宣传工作推进有力的单位,要通报表彰;对行动迟缓、工作被动、任务不实、效果不佳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将本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活动纳入年度考核目标。
文明创建活动的方案 篇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化基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助推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选树一批先进示范典型,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努力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实现村民自身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显著提升,更好地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和文明和谐。
二、评选类别与标准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内容统一为: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重德守法星、创业致富星、敬老爱幼星、助人为乐星、清洁卫生星、勤俭节约星、移风易俗星和明理重教星。“十星级文明户”的数量原则为每个村、社区各20户,每类不超过2户(已经被评为“十星级文明户”的不再参与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一)爱国爱家星: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能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家庭成员能够自尊、自强、自爱,做一个好党员、好干部、好村民。
(二)诚实守信星:家庭成员诚实、守信,真诚待人,不欺不骗,群众口碑好、威望高,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信誉至上,说话公道、办事公正。
(三)重德守法星:尊崇社会公德,具有正义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敢于同不正之风和不法行为做斗争,无违法犯罪行为。
(四)创业致富星: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坚持科技兴农,有致富项目,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出当地人均水平,执行镇、村的统一规划和各项生产管理措施,合理使用土地,不撂荒,不弃管。
(五)敬老爱幼星:老有所养,少有所教,孝敬父母,尊重长辈,爱护幼小,不虐待老人和儿童。
(六)助人为乐星:助人为乐,关爱他人,扶贫济困,经常为群众办好事,为邻里乡亲义务帮忙;经常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有奉献精神。
(七)清洁卫生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室内外整洁干净,房前屋后绿化美化,居住环境好,人畜分离、家禽圈养,不乱倒垃圾。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家庭成员讲究卫生,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八)勤俭节约星: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热爱劳动;合理消费,量入而出,不盲目攀比,拒绝脱离实际追求高消费;节约用水、用电,节约粮食,精打细算,取用有度;坚持喜事、丧事简办,不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
(九)移风易俗星:崇尚科学,不参与并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封建宗族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不搞家族势力,不拉帮结派;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不开展不健康的家庭文化娱乐活动,不搞低级趣味。
(十)明礼重教星:树立良好家风家规,家庭文明礼貌、热爱学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支持教育,培养学子。
三、评选原则
镇村主抓,农民主体,社会参与。
四、评选程序与时间
(一)宣传发动(20xx年7月12至7月16日)。各村(社区)充分利用会议、板报、广播、横幅等手段,广泛宣传评选“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目的意义、评选内容、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奖励措施等,要组织召开“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动员大会,动员全体村民、居民积极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这项评选活动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参与、户户争创的浓厚氛围,为创评活动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二)对标创建(7月19日至21日)。村两委、社区对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组织召开评星筹备会议,精心组织部署评星前的准备工作。
(三)自评申报(7月22日至23日)。各村(社区)组织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逐户上门发送自评表,指导农户填写自评表,并负责收回所发表格。
(四)民主评议(7月25日至27日)。组织召开村民(居民)大会或村民(居民)代表会议,每户派1名代表参加会议,逐户评星,集中评议。各村(社区)于7月30日前将推荐表送党政办。
(五)审星定级(7月28日至30日)。村民(居民)小组互评情况汇总后,由镇党委政府综合各方意见进行审核评定。村(社区)逐户认定审查,并认真填写评星表。
(六)张榜公示(8月2日至8月9日)。村(社区)对评选结果进行综合审核后,对“十星级文明户”评审意见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张榜采取分组公示和村(居)委会集中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用广播公示等形式进行,确保评定结果家喻户晓。评选结果要在镇公示栏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群众无异议的,列为正式人选。公示期间,群众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提出复核申请,村两委会要及时复查复议。
(七)表彰授牌(8月10日至13日)。公示期满后,正式确认星级,由镇党委组织填写星级证明和表彰授牌活动,十星级文明户的授星授牌工作由村两委采取开会集中授星方式进行。十星牌的悬挂位置应醒目规范。统一悬挂在出大门右手,上齐门楣(留出对联)的位置。
(八)典型宣传(8月16日至9月16日)。设立“善行义举榜”,评选活动结束后,要在人民群众集中居住的位置设立善行义举榜,集中宣传展示“十星级文明户”先进事迹,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明是非、晓真假、辨丑恶、知对错,形成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见贤思齐的良好村风民风。
(九)资料报送(8月10日至20日)。搜集整理活动资料,制作评星活动档案。将每户“十星级文明户”评星表、会议记录、开展创评、宣传发动、帮建等活动的各种文件、方案和其他原始痕迹资料、音像、图片等全部资料与最终评选结果于8月20日前报镇党政办。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本着实事求是、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步骤进行评选推荐,把“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要成立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及评选工作小组,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全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广泛、扎实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把评选活动作为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塑造优良家风的重要抓手,充分利用宣传栏、活动广场等阵地广泛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的积极性,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三)切合实际,确保实效。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群众负担;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
(四)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十星级文明户”评选、管理、激励机制,每年要按照星级标准对当选的“十星级文明户”严格复审,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减星,星级降到六星以下者予以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和帮扶。同时,要把创星成果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相结合,对“十星级文明户”在物质激励之外还要在其评优评模、政策扶持、创业贷款、公共社会福利享受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调动群众争星、追星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