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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025/03/02方案大全

倚栏轩整理的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按照职责分工,紧扣城市公共卫生管理工作重点,深入发动,周密组织,逐项整治,确保达标,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扎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有计划、按时序、分步骤的集中整治行动,形成责任明确、上下联动、全民参与、重点突出、扎实推进的工作格局,年内实现市区二环路以内的“五小行业”、食品经营单位及自备供水、二次供水单位达标,其它城市公共卫生管理项目达到或接近全国文明城市指标要求。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单位

根据《徐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推进措施》《徐州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目标任务书》要求,从8月份至年底,开展城市公共卫生管理项目达标活动,并将工作内容下达至相关责任单位。

1、经营性公共场所加强疾病预防,普及健康知识,推进健康惠民活动,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和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95%。

责任单位:徐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食品经营单位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有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活动;食物中毒处理及时,无漏报、瞒报情况;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

责任单位:徐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徐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和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饮用水卫生、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管理规范;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五病”调离率达100%;供水单位和卫生监督机构

对水质的检测结果合格。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卫生局和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设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无吸烟现象。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和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整治(8月—10月)。各责任单位根据担负的整治任务,广泛宣传发动,抓紧采取措施,分解目标任务,下力根治顽症,确保工作落实。市卫生局组织相关责任单位采取两周检查制、三周互查制方法进行督导与互查(具体检查方案另行通知),及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上报市创建办。

第二阶段:检查考核(11月)。在各单位自查自纠、检查互查的基础上,迎接市创建办检查验收,使整治达标活动不断完善、全面推进。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2月)。以抓反复、防回潮为重点,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证集中整治达标成果持久长效。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把集中

整治达标活动摆上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富有成效地开展整治工作。相关责任部门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建立定期联席办公、联络员工作机制,要讲责任、顾大局,相互协调,密切作同,合力完成整治达标任务;各有关地区要主动服从,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努力巩固提高本辖区内整治达标水平。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加大对集中整治达标活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进行曝光,同时,要充分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努力营造人人参与、支持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

3、加强督导,强化考核。市卫生局根据市创建办整治进度和要求,组织相关责任部门按照责任区分进行检查督导,对单项优秀的进行通报表彰并上报市创建办,对工作进展缓慢、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同时,按照市创建办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做到奖优罚劣。

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总体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城区脏乱差问题,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全力推进我局创城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根据全县统一安排,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决定从9月25日起,在城区开展为期20天的“整治脏乱差、创建文明城”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建理念,围绕“高标、极致”的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举全局之力、集全局之智,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全力攻坚克难,全员上阵、全力以赴,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持续提升城市管理精治、善治、共治水平,大力提升创城质量和效益,真正做到实效创城、精准创城、全面创城。

二、主要任务

(一)环境卫生质量提升。

1、整治内容:做好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以及垃圾箱、果皮箱、垃圾中转站、环卫车辆等环境卫生设施的清洗维护等。

2、整治标准及措施:

(1)提高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城区所有道路全部实现“双五双十”和“六净八无”作业标准;有步骤、有计划地对城区道路进行地毯式冲洗,确保路见本色、道路无扬尘;加大生活垃圾收运频次,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无外溢、无裸露、无长时间积存现象;垃圾实行全封闭清运,无溢、跑、冒、滴、漏现象;规范操作垃圾中转站设备,定期进行维护、清洁,确保中转站运行正常,中转站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无扰民现象发生。

(2)对主次干道两侧的垃圾箱、果皮箱等垃圾收集容器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安排维修、更换;按测评标准,配足、配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果皮箱,安排专人进行擦洗和冲洗,保持环卫收集容器内外清洁,无破损或不整洁现象,分类垃圾箱、果皮箱内垃圾及时清运,周围两米内无暴露垃圾和污水。

(3)做好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积存垃圾调查摸底工作,组织人员突击清理卫生死角死面,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及时组织清理非法喷涂、张贴的小广告。

(4)做好各类环卫作业车辆的维修保养,确保车况良好、运行正常、车容车貌整洁。及时转运小区的.生活垃圾,利用创建迎检前有效时间安排对分包小区内的垃圾突击清理一遍,同时配合好各部门突击清运无主积存垃圾。

(5)科学合理安排好人员和车辆,加大道路洗扫、洒水和冲洗的作业频次,同时制定好预案,安排好应急车辆,为创建检查提供应急保障。

(二)城市公厕管理提升。

1、整治内容:按照星级管理标准做好32座公厕的日常保洁、维护和改造,提升公厕管理水平。

2、整治标准及措施:

(1)城区主次干道每隔300米左右设置一处公厕指示牌,公厕标志明显。

(2)公厕建设“五有”标准:门口有无障碍标识牌、坡道、坡道扶手等设施,公厕内设有蹲便器或坐便器及厕位扶手。新建公厕设有第三卫生间。

(3)公厕实行全天24小时保洁,无明显异味,无杂物和烟蒂等暴露性垃圾,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现象,墙面、玻璃无污秽。

(4)对公厕内设施进行及时维护,确保公厕设施完好无损,使用正常。

(5)对入厕环境氛围进行高标准打造,有文明如厕公益宣传广告;合理配备洗手液、擦纸巾、绿植等服务设施。

(三)市容秩序整治规范。

1、整治内容:重点整治占道经营、广告牌匾、建筑立面、橱窗广告、非法小广告、乱贴乱画等城市顽疾。

2、整治标准及措施:

(1)开展城区建筑立面大整治,城区道路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外橱窗无广告贴字、无乱悬乱挂物品、无私搭乱建、无破损残缺广告、无废弃附着物、无乱堆乱放等现象。

(2)开展占道经营大整治,除批准的“地摊经济”、夜市、便民摊点群外,城区主次干道两侧不得有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店外作业、马路市场、流动摊贩出现。无未经批准的占道物料堆放;经批准的临时占道堆放,须严格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时间占用,并做到整齐有序、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破坏绿化、不损坏市政公用设施。

(3)开展户外广告大整治,各类户外广告(门头牌匾)应当符合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严禁出现一店多牌、落地灯箱。

(4)开展私搭乱建大整治,对擅自搭建棚亭、破墙开店进行有效治理。

(四)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明显提升。

1、整治内容:实施非机动车停放划线工作,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配合交警部门开展二手车市场占道经营专项治理。

2、整治标准及措施:

(1)巩固新城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打造停放示范点3处。

(2)加大老城区非机动车统一停放划线工作,做到不影响行人通行、不影响商户经营、不影响市民出行、不占用盲道、不占用消防通道。

(3)联合交警部门继续开展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整治,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处罚力度,做到非机动车停放符合规定,排列整齐,非机动车停车场地标识、标线和导向标牌醒目,满足市民停车需求。

(4)联合交警部门对占道僵尸车、二手车市场进行清理取缔。

(五)氛围营造效果提升。

1、整治内容:

(1)城区内主次干道沿线涉及建筑围挡、墙体广告等一系列创建氛围营造工作。

(2)完成创城办交办的创城氛围营造任务。

(3)做好建筑施工工地出入口整治及渣土运输车辆监管。

2、整治标准及措施:

(六)文明小区创建达标。

1、整治内容:按照文明小区创建要求,开展龙湖南岸小区环境集中整治行动。

2、整治标准及措施:

(1)开展文明小区创建氛围营造行动。在所有正常通行出入口300米范围内显著位置设置14处公益广告,每隔20米一处,模板到邮箱下载,每块公益广告带落款,其中:大门口设置市民公约、居民公约共2块;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橱窗、宣传栏、海报或LED屏等两种形式4处);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未成年人教育和文明健康等方面公益广告8块)。

(2)开展基础性设施整修行动。在显著位置设置“600米便民生活圈分布图”;小区内的晨晚练体育活动点,有显著标识活动设置,能够正常运行使用无损坏,设备维护及时,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不能停车、晾晒衣服);新建小区(建成不满5年)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设施设备无损坏,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小区内公共设施管理到位,路灯、线杆、护栏、井盖等公共设施无损坏残缺;有符合标准的人防、技防、物防、消防“四防”设施,且能正常使用,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小区内车辆需划线规范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头停放一致。

(3)开展文明创城宣传行动。深入居民区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文明礼仪常识、市民守则、垃圾分类投放等,做到文明城市创建家喻户晓;协助县公安局牵头开展文明养犬宣传与治理,严禁早7点至晚8点之间遛狗,严格使用宠物牵引绳,及时清理宠物粪便;开展邻里互助、消防安全等宣传活动。

(4)开展城区非法小广告治理行动。协助龙湖南岸小区物业、居民彻底清理楼道内、墙体外张贴的小广告;对污损严重的墙体进行粉刷;联合公安、电信、移动等部门,依法依规,严厉管治非法小广告,完成乱涂、乱喷、乱写、乱贴小广告源头治理50起以上。

(5)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攻坚行动。深入分包小区常态化开展路面、绿化带、楼道内等处环境卫生清洁行动;在显著位置增设四类分类垃圾箱;修建花池草坪,保持环境整洁。

(6)开展城区私搭乱建、乱堆杂物整治行动。整治楼道内停放电动车现象;清理楼道内堆放杂物,堵塞消防通道现象;开展私搭乱建临时建筑、私拉乱接电线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死责任。为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各科室、队必须高度重视,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分管工作,抓紧制定分管工作创建方案,要对照创建任务、按照创建要求,制定倒排工期表,进一步细化分工、量化任务,责任到路段、到点位、到人头,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六项任务子方案务于9月26日下午3点前,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办公室)

(二)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各科室、队要对照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和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排查,突出重点难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对于已达标的,要继续巩固提升;对于易产生回潮的薄弱区域和环节,特别是占道经营、停车秩序、环境卫生等,要加大管控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及时制止一起,全面落实好创建工作各项措施,确保承担的创建任务在复检验收和创建迎检中不失分。创建工作中,各科室、队要加强信息互通,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构建联合执法、共同治理工作机制。

(三)加强督导,严格奖惩。领导小组要加强督导,实行一天一调度,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召开相关会议,认真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容科要对照责任目标,常态化进行督促检查,每天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每天编发督查通报,把督查结果和督查通报作为推进创建工作、落实责任追究、确定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目标,提升城市品味,优化发展环境,努力解决制约和影响道路交通问题,提高我县管理水平和广大市民的现代交通文明意识,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序、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大力开展城市文明交通文化建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专项整治行动,规范运营公交车、出租车,提升车内车身环境形象,提高公交车、出租车服务质量和司机文明驾车素质,将公交车、出租车建设成我县文明形象的良好窗口,为分宜打造“分外宜人地,天工开物城”作出贡献。

三、主要工作

1.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现代传播新媒介,广泛传播自律、包容、文明、礼让的现代文明交通理念,推动建立与汽车社会和现代社会相适应的交通文明。制作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增强文明交通意识。鼓励开展“交通违法随手拍”、“典型案例大曝光”等媒体行动,发挥媒体力量、社会力量、道德力量,传播交通安全知识、文明理念、行为准则。深入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公交出行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文明交通的群众参与度和知晓率。充分发挥公益组织、企业、社团、车友会等单位作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明体验等公益活动,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2.提升服务质量。着力强根本、补短板,提高服务质量水平,提升乘客乘车体验和出行满意度。一是大力提升出租汽车硬件品质,着力改善车容车貌、车内外卫生状况,车身广告及各类标识的张贴,丰富出租汽车服务品类,积极引导企业投放个性化高端出租汽车,满足群众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出行需求。二是强化公交车、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软实力,倡导驾驶员注重个人仪容仪表、服务礼仪,提升从业人员整体形象。三是重点围绕回应乘客需求、费用交付等方面的技巧和艺术,着力提高驾驶员沟通交流能力,提升乘客的`愉悦出行体验。四是积极开展助老、助残、帮教等社会公益活动,弘扬社会正能量,塑造行业新形象。

3.倡导文明礼让行车活动。大力倡导出租汽车、公交车文明行车、文明服务,提升出租汽车、公交车行业“窗口”文明形象。一是倡导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行车,礼让斑马线,行车过程不加塞抢道、不使用移动电话、不吸烟饮食、不吐痰抛物等。二是积极参与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活动,对不文明驾驶行为及时劝导教育,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交警部门和运管部门分别依法处罚。三是倡导乘客文明乘车,遵守乘车规则,主动助老爱幼,不影响行驶安全,不在禁停区域招手揽车,自觉维护文明城市形象。

4.加强行业监管。一是加强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志愿者作用,引导从业人员自觉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切实发挥城市流动窗口作用,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当好宣传员、导游员和服务员。二是规范行业形象。规范公交车、出租汽车车容车貌,要求驾驶员统一服务用语,保持车厢内外整洁卫生,营运标志标识清晰,安全锤、灭火器等设施齐全有效。

5.推进文明交通征信体系建设。加快交通出行领域信用记录建设,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整合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基本信息、交通失信信息,生成文明交通信用记录档案,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个人征信记录。将文明交通信用与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评优评先等挂钩,对交通失信行为人实施相应惩戒。

四、实施步骤

此次活动时间自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

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具体任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具体行动方案。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同时督促出租汽车公司、公交公司、驾驶员进行自查整改,加快合规化进程。

2.全面行动阶段(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

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检查、督促、监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按照《分宜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20xx年度工作项目》文件要求,全力做好工作。

3.总结提炼阶段(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及时总结推广取得的工作经验及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推进我县文明交通社会化进程。

五、保障措施

1.完善组织机构,成立分宜县交通运输局文明交通提升行动领导小组。

2.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文明交通提升行动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有力举措,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把文明交通提升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治理落实到位。

3.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文明交通提升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文明交通提升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4

按根据省市区“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安排部署,按照市《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七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邢创指办〔2021〕4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我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工作,集中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七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以《关于做实“三全一常”创城机制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实施方案》为基础,以“美我家乡·文明和阳”主题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对标创建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不断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为建设“经济强区、美丽南和”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服务群众,依靠群众。紧紧围绕“衣食住行、安居乐业”等人民群众最关心关注的领域,从小处着眼、从实处入手,千方百计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动员引导广大群众支持、参与集中整治行动,在共同参与中共享整治成果。

(二)着眼长远,狠抓当前。立足通过长期积累,循序渐进、久久为功,促进文明养成和问题解决,不断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以每年为一个节点,从现在起一件接着一件抓,抓一件成一件,积小胜为大胜。

(三)疏堵结合,立破并举。以严厉手段、严格措施清理整治违规违法乱象,规范行为、净化环境。同时,更加注重在“堵”和“破”的基础上,加强教育疏导,培树文明新风。

(四)综合施策,标本兼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综合采取教育、行政等多种手段和治理措施,避免思维模式和工作方法上的“单打一”。既治标又治本,做到治理和预防相结合,以治标促进治本,建立管长远的制度机制,从根本上杜绝问题产生。

(五)属地为主,条块联动。每项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主动作为,全面落实属地管理、治理的各项任务。条块间,包括责任股室之间、与其他部门之间,都要加强配合、协调联动,形成治理工作合力。

三、行动内容

(一)开展社区小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1.整治目标:社区小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治脏、治乱、治差”为重点,在统一指挥协调下,各相关股室充分发挥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集中开展好创建美丽社区、物业长效管理、拆除私搭乱建、梳理改造弱电线、清理乱堆乱放、清除乱贴乱画等“六治理”活动。消除社区小区环境“脏、乱、差”现象,规范居民区环境秩序,努力营造“设施功能完善、街区容貌美观、环境整洁舒适、管理规范有序”的居住环境。

2.整治范围:城区范围内建成投入使用的社区小区及小区临街周边区域。重点治理环境较差、问题较多、影响较大的老旧居民小区。

3.整治内容:

(1)创建美丽社区。开展城市社区环境综合治理,改造提升老旧小区,加强物业管理。积极与配合和阳镇,不断完善城市社区基础设施和硬件环境,健全完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及“五室”,治理乱堆乱倒、乱扔杂物、不文明养犬等行为。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帮助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楼门长和综合服务站、“六位一体”的统筹协调机制。督促相关物服企业及时补充更新公益广告,开展各类文明教育宣传以及道德模范、身边好人选树活动,引导社区居民自觉养成文明习惯,不断推动社区文明提升建设。2021年8月底前达到创城考评标准,2021年底前各社区实现物委会全覆盖,创建一批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美丽社区。(牵头领导:王贵平,牵头股室:物业股;责任股室:环卫股;责任人:王义民、侯海英)

(2)物业长效管理。建立物业服务、居民自治和社区服务站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改造成果,确保不反弹、不滑坡;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行业监管,明确任务和责任,强化宣传引领、督导检查,严格按照创城标准狠抓落实。(牵头领导:王贵平,牵头股室:物业股;责任人:王义民)

(3)拆除私搭乱建。清理拆除居民小区内违法建设、私搭乱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到2021年底对无争议的应拆尽拆,到2022年底力争拆除所有小区内私搭乱建。(牵头领导:王利刚、王贵平;责任股室:城管大队、物业股;责任人:孔贝、王义民)

(4)梳理改造弱电线。清理拆除乱拉乱挂、乱装乱设的线缆、线杆设施,规范线路走径。开展“飞线充电”现象集中治理,积极探索引进第三方,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加大充电桩设置,鼓励居民使用充电桩充电,保障居民生活安全。到2021年底规范治理小区达到70%以上,到2022年底达到100%,并实现可持续、长效管理。(牵头领导:王贵平、王利刚,牵头股室:物业股;责任股室:城管大队、房管股;责任人:王义民、孔贝、尹文建)

(5)清理乱堆乱放。制定高效的除生活垃圾外的建筑装修废弃材料、废弃家具、废弃车辆(非机动车)等物品管运机制,确保收集、清运、处理环节有序衔接。督促社区及物业公司对居民小区房前屋后、占用公共场地乱堆乱放的废弃物品予以彻底清理清除,确保小区内公共场地、道路和消防通道整洁畅通。尽快制定出科学有效的砖瓦砂石、废弃家具等废弃物品管运机制,到2021年8月底前完成所有居民小区清运工作,2021年底达到高效管运并保持常态,2022年底前打造一批亮点小区。(牵头领导:孙占军、王贵平,责任股室:环卫股、物业股;责任人:侯海英、王义民)

(6)清除乱贴乱画。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尽快制定出源头治理乱贴小广告管理办法,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加大清理和监管力度,发挥物业和保安的管理作用、社区群众的监督作用,及时曝光违法张贴小广告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遏制乱贴小广告现象。拆除居民小区内及临街建筑物墙体、公共场地乱装乱挂的广告牌、信息牌、喷绘布幔、布标条幅。所有公共信息一律规范到指定位置发布,彻底清理清除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上乱贴乱画、乱涂乱写的各类启示、通知、小广告宣传品。2021年8月底前完成所有居民小区清除工作,2021年底前达到高效治理并保持常态,2022年底前打造一批亮点小区。(牵头领导:王贵平、王利刚,牵头股室:物业股;责任股室:城管大队;责任人:王义民、孔贝)

(二)开展城区市容市貌整治专项行动

1.整治目标:以创建“宜居宜业宜游”城市管理为目标,将居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整治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城市综合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作用,开展市政设施整治、城市绿化整治、市容秩序整治、环境卫生整治,不断改善城市环境面貌。2021年8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2021年底前达到高效治理并保持常态,力争打造一批美丽街区、精品街道。

2.整治范围:城区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园广场。

3.整治内容:

(1)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全面排查修复破损道路和便道,实现道路路面平整畅通,无沉降、坑槽,无明显坑洼积水;人行道铺装平顺,无破损、缺损,盲道设置连续,按照“能绿则绿、无绿硬化”原则,无黄土裸露;路沿石顺直完好,无歪斜、缺损,无各类材质引坡。抓好对城市道路两侧路灯照明、景观照明设施维护提升,确保主次干道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9%以上,背街小巷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5%以上,切实解决有路无灯、有灯不明的问题。加大对井盖、井箅等井具设施安全巡查力度,确保井盖、井箅等井具完好无缺失,井盖安装平稳严密。(牵头领导:张东升、孙占军、杨琳博;牵头股室:市政股;责任股室:绿化股;责任人:李飞跃、陈嫚)

(2)提升城市绿化。按照“能绿尽绿”的原则,加大补植栽植力度,消除城市道路、公园广场内缺株断垄和黄土裸露现象,实现“三季花锦簇、四季有景观”要求。着力提高对城市道路、街头绿地植物管护水平,对树木及时修剪,对绿篱、草坪整形修剪,对绿化带、树坑内杂草进行清除,达到无落叶,无暴露垃圾。加大对公园游园、广场环境卫生保洁力度,确保路面干净整洁、公园内水面清洁;整修维护公园广场公共设施,对损坏严重的'绿化带围栏、座椅、果皮箱、体育设施等公共设施及时维修维护,切实保证各类设施齐全、正常使用。(牵头领导:杨琳博;牵头股室:绿化股;责任人:陈嫚)

(3)规范市容秩序。开展城区广告牌匾整治,对不规范牌匾进行拆除,健全城市广告牌匾长效动态监管机制,全面实施公益广告提质提标行动。根据市创城办发布最新公益广告,明确公益广告设置点位和数量要求,对管辖范围内的主次干道、沿路门店、公交站牌等重点区域和点位,要及时更换破损公益广告、更新公益广告内容(责任股室:城管大队);建筑工地和市政工地按照要求对围挡设置公益广告,工地内按照文明施工要求做好卫生保洁、扬尘苫盖等工作(责任单位:质安监站、市政股);其余街道两侧临时施工围挡由城管大队负责设置公益广告(责任股室:城管大队)。加大对私搭乱建、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杂物乱堆、摊点乱摆、绿化乱毁、广告乱设、道路乱挖、车辆乱停、线路乱挖等城市“十乱”整治力度,依法治理店外经营、占道经营、露天烧烤行为,及时清理乱贴乱画乱发乱挂的各类条幅、小广告,切实消除市容秩序“乱象”。常态化治理机动车、非机动车辆乱停放及违法占用便道,杜绝线外停车,保持线内同向停车;及时清理废弃车、“僵尸”车辆,建立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停放治理长效机制。(牵头领导:王利刚、孙占军、姚立波、杨琳博,牵头股室:城管大队;责任股室:质安监站、环卫股、绿化股;责任人:李建豪、白叶凌、孔贝、侯海英、陈嫚)

(4)治理环境卫生。坚持城市道路“水洗机扫”环卫作业模式和“以克论净”考核标准,到2022年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6%以上。落实清扫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清扫保洁频次,以清理道路两侧、绿化带内白色垃圾、烟头、痰迹等各类卫生死角为重点,全面开展“洁城”行动,提升城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大对现有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公厕指示牌等环卫设施管理力度,确保设施能够正常使用,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果皮箱、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按相关标准规范设置,无污迹,垃圾不满溢。强化巡查频次,对运载渣土、生活垃圾等各类散体、液体的车辆要求保持车容整洁、密闭运输,无抛洒、无污损路面现象。(牵头领导:孙占军、王利刚,牵头股室:环卫股;责任股室:渣土办;责任人:侯海英、王相杰)

(三)开展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1.整治目标:加大乡镇和城乡结合部基础建设力度,优化环境秩序。

2.整治范围:各乡镇及城乡结合部。

3.整治内容:

(1)完善基础建设。针对乡镇范围内分类垃圾箱缺失污损等现象,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牵头领导:尚国磊;责任单位:城乡一体化;责任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杨军校)

(2)优化环境秩序。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针对城乡环境差问题,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秩序整治。重点治理乡镇主要道路、马路市场以及医院、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垃圾乱丢等现象,及时清运生活垃圾,补充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牵头领导:尚国磊;责任单位:城乡一体化;责任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杨军校)

为有力推进专项行动,建立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联乡镇创城责任制,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定期走访督查包联乡镇村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等内容,对发现问题能解决的立即落实整改,不能解决的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报尚国磊同志,统一协调解决,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及时联系相关部门,配合解决各类问题。

(四)开展农贸市场整治专项行动

1.整治目标:加快推进标准化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建设,2021年8月底前完成不低于两个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开元路农贸市场和职工之家便民市场等2个新建市场施工进度,争取尽快建成并投入使用。现有的开元路市场达到周边环境有序、日常管理规范、市场提档升级的目标要求。2022年打造一批文明创建亮点市场。

2.整治范围:城区范围内开元路市场及新建市场。

3.整治内容:

(1)加快市场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标准化农贸(集贸、批发)市场规划及建设,确保我区至少3个500平方米以上市场。(牵头领导:王贵平;责任股室:房管股、建管股;责任人:尹文建、曹永祥)

(2)提升环境秩序。针对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和管理秩序不达标,市场外经营户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堆乱放,垃圾清运不及时,消防设施缺损,公厕硬件缺失及动态保洁不到位,创建宣传氛围不浓、诚信建设宣传不足等问题,全面配合推动农贸(集贸、批发)市场文明创建达标。(牵头领导:孙占军、王利刚,责任股室:环卫股、城管大队;责任人:侯海英、孔贝)

(五)开展不文明养犬整治专项行动

1.整治目标:严格落实《邢台市养犬管理条例》,通过全面摸排、集中整治、督查整改、巩固成效等措施,重点解决限养区饲养禁养犬类(烈性犬、大型犬等)、无证养犬、遗弃犬、携犬出入公共场所、遛犬不束绳、犬吠扰民、宠物随地便溺等影响市容环境问题。

2.整治范围:主城区、公园广场

3.整治内容:加强文明养犬宣传普及力度,开展文明养犬宣传进社区活动,引导市民文明养犬、依法养犬。配合整治辖区内携犬进入公共场所行为、犬吠扰民行为和其他不文明养犬行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牵头领导:王利刚、杨琳博,责任股室:城管大队、绿化股;责任人:孔贝、陈嫚)

(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

1.整治目标: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疏堵结合、科学管理”的原则,通过加强文明交通宣传、引导教育文明停车、增加停车泊位供给,完善交通管理设施、规范车辆停放行为、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到2021年底,力争中心城区主要道路、路口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守法率达到95%以上。

2.整治范围:城区范围内所有主次干道、商业街道和设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

3.整治内容:

(1)完善交通设施。加快宋璟大街和兴业路两个停车场建设,同时按照“应划尽划、秩序导向”原则,2021年全区新增2000个停车泊位。实施智慧停车工程,以经济杠杆平衡停车公共资源被长期占用的问题。(牵头领导:王利刚、张东升,责任股室:城管大队、市政股;责任人:孔贝、李飞跃)

(2)规范秩序行为。以城区主次干道、路口为重点,加大对机动车辆占道停放、越线停放、逆向停放、压占盲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大僵尸车清理力度,保障公共停车位车辆正常停放。加大“交警+城管”联合执法模式力度,对停车秩序进行专项治理,实现全覆盖、无缝隙执法。(牵头领导:王利刚,责任股室:城管大队;责任人:孔贝)

(3)开展文明劝导。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劝导活动,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保障城市道路文明畅通。(牵头领导:豆志岐,牵头股室:办公室;责任股室:各股室;责任人:冀慧芳)

(七)开展“门前五包”整治专项行动

1.整治目标:强力推进各商铺经营户“门前五包”责任落实全覆盖,建立常态长效的监管机制,确保沿街商铺门前环境整洁,秩序规范,绿化路灯等公共设施维护良好。

2.整治范围: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商业街道两侧沿街商铺开展全面整治。

3.整治内容:实行“街长制”工作,推进“门前五包”,督促沿街单位(商铺)自觉履行责任。针对主次干道、商业街道、沿街商铺门前车辆乱停乱放、出店经营、污水乱排、常态保洁不到位等问题,以包净化、包绿化、包亮化、包美化、包秩序为主要内容,强力推进各商铺经营户“门前五包”责任落实全覆盖,建立常态长效的监管机制,确保沿街商铺门前环境整洁,秩序规范,绿化路灯等公共设施维护良好。(牵头领导:王利刚,责任股室:城管大队;责任人:孔贝)

(八)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满意度提升专项行动

1.提升目标:以解决群众诉求为出发点,按照“属地包联保效”的原则,通过持续开展宣传引导、志愿者服务、优化窗口服务活动,以全民监督、群众满意度指数测评为抓手,增强市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创城知晓率达100%、满意率达95%以上的目标。

2.提升范围:主城区

3.提升内容:

(1)提升宣传引导深度。在分包小区(百合苑、城建家属院、怡馨家园、职工之家)及沿街商店大力开展“走千家、访万户”活动,2021年8月底前达到小区居民、沿街商户入户率“两个100%”,普及文明城市创建知识,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共建文明家园,共享美好生活。利用网站、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创城应知应会知识宣传等宣传引导,不断提升创城知晓率,扩大文明创建宣传成效,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牵头领导:王利刚;百合苑:姚立波;城建家属院:张东升;怡馨家园:王贵平;职工之家:孙占军)

(2)提升志愿服务品质。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试点建设,组建文明实践队伍,完善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打造“志愿服务生活圈”。扎实开展“‘净走’行动”“助力创城˙周末志愿服务1小时”“小区联创共建”“文明交通劝导”等系列活动,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到2021年8月底前达到居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90%以上,到2022年底力争达到100%。(牵头领导:豆志岐,牵头股室:办公室;责任股室:各股室;责任人:姚立波、孙占军、张东升、王贵平、杨琳博、)

(3)提升全民参与广度。扎实开展“听民声、解民忧、聚民智、共创建”主题活动,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建言献策,了解民意民情,积极帮助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牵头领导:豆志岐,牵头股室:办公室;责任单位:各股室;责任人:冀慧芳)

(4)提升窗口单位服务质量。以群众满意度指数测评为抓手,切实加强服务形象建设,不断加大行业自我规范、自我提升力度,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拓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树立窗口行业良好形象。广泛开展“文明窗口”“党员示范岗”“流动红旗”等主题实践活动,着力树立一批明星窗口,打造一批明星行业,塑造一批服务明星。(牵头领导:王贵平,牵头股室:房管股;责任人:尹文建)

(5)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引导促进文明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公共场所、交通出行、生态环保、旅游、上网、就医、经商、养犬、社区、家庭等方面建立文明行为促进长效机制,引导干部职工及广大居民树立良好道德风尚,形成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不乱扔垃圾、不车窗抛物、不随地吐痰、不违规吸烟、不违规养宠的城市靓丽风景线,不断提高市民素质,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牵头领导:豆志岐,牵头股室:办公室;责任股室:各股室,责任人:冀慧芳)

四、步骤安排

按照“一年提升、两年巩固”的工作思路,2021年为创建提升年,健全指标,统筹全域,全面提升,建立一批长效管理机制;2022年为创建完善年,查漏补缺,提档晋级,巩固完善,打造一批特色亮点品牌。

(一)制发方案阶段(2021年5月上旬)。根据区创城办创建“七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分工,我局牵头创建专项行动一、二、三、四、七,四项专项行动,以上四项牵头专项工作,牵头股室要负责制定专项行动的具体方案。各专项方案的具体内容和工作标准,要体现工作目标任务、牵头领导和责任股室、完成时限、完成标准、奖惩措施“五要件”工作要求,要结合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操作手册中的创建标准,要有针对性地确定年度整治治理目标任务,确定量化考核的创建标准,细化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5月20日前制定具体方案上报办公室。

(二)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5月中旬,与下一阶段同步进行)。要认真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和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的良好态势,推动“七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在全区迅速扎实开展。

(三)整体提升阶段(2021年8月底前)。各专项牵头股室要切实担负起牵总责任,做好分工协调、督导检查、反馈情况等工作,每月月底向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涉及股室要积极承担职责任务,配合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各专项行动整改内容达到创城标准,保障文明城市测评成功通过,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四)常态巩固阶段(2021年年底前)。各专项牵头股室要对开展专项行动进行自查和总结,找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同时谋划明年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将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安排报送局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制定考核检查办法并开展督导检查。专项行动牵头股室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整治治理标准和推进措施,督导推动各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掌握工作情况。各股室要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各专项行动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搞好统筹结合。要注意统筹结合,把专项行动与重点工作、日常工作、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共同推动。要把具体行动要求纳入行动方案,创造性开展工作,完成好承担的任务。

(三)建立推进机制。各股室之间要加强横向沟通协调,建立日常工作交流、通报等制度机制,按照周调度、月通报、季分析、半年总结的运转方式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各股室对责任范围内各项工作要开展跟踪指导和真督实查,及时整改发现的各类问题,推动创城任务落地落实。

(四)营造舆论氛围。要广泛宣传开展“七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宣传我局鲜活做法和有益经验,并及时曝光反面典型事例。

(五)强化督查考核。按照《邢台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考评奖惩办法》,对责任人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分管领导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