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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核酸检测实施方案

2025/02/23方案大全

倚栏轩整理的常态化核酸检测实施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常态化核酸检测实施方案 篇1

为依法、科学、从严、精准处置可能出现的突发新冠肺炎疫情,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全员核酸检测,根据《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二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97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快速高效管控疫情,规范全员核酸检测组织、采样、检测、报告等工作流程,统筹调配核酸检测资源,提高核酸检测质量,确保在1天内完成全县全员核酸检测任务,必要时申请市级支援。

二、前期准备

(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各乡镇、县经开区要以村(社区)为工作单元,对辖区内居民采样信息进行收集、登记,至少包括居民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具体到门牌号)和联系电话,形成全员核酸检测对象信息表,动态更新,确保不漏一人,重点关注流动人口情况,要有60岁以上老年人、孕妇、重病、残障等弱势群体等特殊人员情况。并对照全员核酸检测信息化系统,提前做好人员信息录入,提高核酸采样效率。

(二)组建队伍,责任到人。各乡镇、县经开区组建工作专班,配足配齐工作人员,实行网格包保制。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采样点编码,每个采样点有镇、村网格管理负责人、核酸采样负责人、样本转运人员、转运车辆、核酸检测机构和物资保障等相关人员,责任到人。

(三)合理划片,科学布点。各乡镇、县经开区综合辖区人口数量、地缘交通、核酸检测机构分布等情况,在县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提前规划好采样点的布局图。

1.采样点设置。原则上按照每1000-1500人口设置1个采样点,按照采样就近的原则,人口相对分散可适当安排邻近乡镇采样点进行采样(《全县核酸检测采样点安排表》见附件1)。

2.采样点布局。各乡镇、县经开区应选择场地空旷、通风条件好的场所设置采样点。采样点需设有等候区、登记区、采样区(样本收集区)、医疗废弃物收集区、保障区和临时隔离区等分区。等候区用于群众排队,需落实戴口罩、一米线、测温、扫码等;登记区用于采样信息登记、编号(条形码)、发放采样管,10人一组;采样区用于采集人员咽、鼻拭子,配备采样靠椅、采样医用物资、样本收集转运箱等;医疗废弃物收集区用于存放采样过程产生的医疗废物,做好消杀和及时清运;保障区用于工作人员轮替休息、吃饭、更衣、存放生活物资等;临时隔离区用于现场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人员临时隔离等候转运。

3.采样点验收。各乡镇、县经开区做好采样点场地的平整、分区、现场布置物资安排以及验收工作(《采样点物资配置清单详》见附件2),保证一旦启动,能够4-6小时内完成规范建设和启用。各乡镇、县经开区须于20xx年11月5前完成辖区采样点的现场验收,并将《全员核酸检测现场验收情况表》(附件3)经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加盖公章报至县疫防办(联系人:方荣,电话:)。

4.采样点人员安排。

(1)样本采集人员。各采样点核酸采样人员由辖区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统一安排,由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具备核酸检测采样技术的人员组成,每组至少配备3人,主要负责被采样人员的信息采集、鼻咽拭子采样、样本收集(转运)。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可适当调剂人员配备,必要时,可请求县级调派其他支援力量。

(2)镇村工作人员。每个采样点由所在镇(县经开区)、村(社区)安排2名责任人,负责采样工作联络、协调事宜;另安排2-4名工作人员或社区志愿者在现场负责场地布置、引导群众、回答咨询、协助登记、查缺补漏等工作。

(3)其他保障人员。按照每个核酸检测采样点配备1-2名辖区公安系统警务人员、保安人员、村干部等,主要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和安全保障。各医疗卫生机构安排专人专车(样本转运车或120救护车)负责样本转运。

(四)落实检测能力。县域内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实验室要做好核酸检测能力储备,确保发生疫情时,能够迅速调度相当于完成10-15%实际管理人口单管检测的核酸检测力量。并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签署应急检测协议,确保满足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应急检测需求。

(五)开展应急演练。各乡镇、县经开区制定应急预案,选择辖区内1-2个采样点按采样点布局要求规范设置,并开展现场演练,提升实战能力。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动员。全员核酸检测启动后,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尽快通过新闻发布、政府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全员核酸检测公告。各乡镇、县经开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迅速落实网格包保制,承担起辖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组织、动员、保障等相关任务,组织镇(县经开区)村(社区)干部、工作人员以及社区志愿者投入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在各小区、村庄等张贴通告,入户或电话通知应采样人员的采样时间、地点、批次安排、注意事项等,充分发动群众积极配合参与,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二)现场采样。镇(县经开区)、村(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志愿者、公安干警引导群众有序排队等候,做好个人防护,依次进行测温、扫码、一米线、登记、发放采样管和采样,保证居民排队时间不超过30分钟,排队等候、登记和采样做到人员不交流、不聚集,避免交叉感染(《全员核酸检测采样流程图》见附件4)。

医疗卫生机构采样人员抵达采样点后,立即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按照《全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要求,对受检人群开展咽、鼻咽拭子等样本采集。现场采样人员和工作人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防护,同时做好样本收集、转运、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置等工作。

(三)采样点的消杀。全员核酸检测场地休场和撤场时,各乡镇、县经开区要安排人员开展采样点垃圾的清理和消杀,辖区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提供技术指导。

(四)采样方式。根据目标人群已采取的管控措施确定采样方式,隔离点及其他重点人群单采单检,封闭小区(封闭到户)1户1管,其他地区根据实际情况按照1:5或1:10进行科学混检。

(五)特殊情况处理。对于婴幼儿、孕妇、重病、残障等弱势群体可安排绿色通道独立采样或上门采样。核酸采样入口测温、扫码发现异常人员,由专人引导至临时隔离区,等候进一步处置。

(六)医疗废弃物处理。各采样点产生的所有医疗废弃物,使用专用包装袋密封包装后再加一个清洁外包装袋,包装袋表面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后,由铜陵市正源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到各采样点巡回收集。

(七)样本送检。原则上1:5/1:10混检优先选择签订协议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1:1检测和愿检人群安排县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完成。采样点的医疗卫生机构安排专人专车,将现场采集的样本及时送至指定检测机构,原则上每2小时收集一次样本进行转运,保证样本采集后4小时内送达实验室。

(八)核酸检测。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实验室和检测人员均由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管理、分配任务。

1.核酸检测报告。采样本检测结果阳性时,检测机构立即上报县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二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97号)规定程序进行处置。

2.检测后样本保存和处理。各检测机构的阴性样本保存2周后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置规定予以销毁。阳性样本送市疾控中心,由市统一送省疾控中心保存,开展复核确认、病毒分离或基因测序等工作。

(九)科学分析。根据疫情传播趋势,加强研判,第一时间科学划定风险地区并动态调整。疫情前期,在风险来源不明的情况下应至少开展3轮全员核酸检测;之后根据流调溯源情况、封控范围、核酸检测结果综合研判,确定后续的检查范围和频次。原则上,隔离点和近3轮核酸检测出现过病例的村(居)每日一检,14天内出现过病例但近3轮核酸检测没有出现病例的村(居)隔日一检,14天内未出现病例的村(居)每5日一检。

四、工作保障

(一)属地负责。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对辖区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负总责,要成立全员核酸检测领导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科学划分网格,规范组织流程,实行扁平化管理,切实做好核酸检测工作的综合保障。要以居民小区楼宇自然村组、学校、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司、市场、宾馆等为最小单位,做到不缺户、不漏人,确保能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区域范围内全员核酸检测任务。

(二)部门联动。县卫生健康、公安、民政、交通运输、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宣传、财政等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要求,多方联动,共同做好核酸检测工作。

(三)配齐人员。各乡镇、县经开区以及相关部门要按照采样点人员配备要求,确定人员、责任到人。县卫生健康部门要分期分批对样本采集、保存、运输、处理和检测各环节相关人员开展技术培训,确保采样人员规范采集样本,实验室检测人员熟练掌握样本处理和检测方法。

(四)备足物资。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在充分考虑雨雪、低温、高热等特殊天气情况的基础上,根据采样点的布局,进行清单式、台账式的采样点布置物资储备,保证物资的充足供应。采样点现场布置用品、信息登记用品、测温消毒用品以及扩音喇叭、工作证件、瓶装水、就餐等由当地乡镇、县经开区负责安排;采样物资和样本收集用品由县疾控中心和当地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医疗机构应急情况下急需的医用物资由疾控中心供应。各项物资储备应能满足全员核酸检测启动后的需求量。

(五)落实经费保障。县财政局根据全员核酸检测实际情况安排所需经费和补助经费。

常态化核酸检测实施方案 篇2

一、布点要求

原则上每1000-1500人设置1个采样点,每500-1000人设置1个采样台,每个采样点开设1-2条绿色通道,面向老年人、儿童和孕妇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减少等待时间。

二、设置要求

乡镇(街道)负责选择确定采样地点,应当遵循安全、科学、便民的原则;一入口、一出口,室内、室外采样点均应当为独立空间,具备通风条件,内部划分相应的清洁区和污染区,配备手卫生设施、取暖设施,设立清晰的指引标识,并明确采样流程。

三、分区要求

确定采样点后,要组织人员勘察设计场地布局,根据原有场地条件,科学划分为分流等候区、现场待查区、入场测温区、临时隔离区、扫码登记区、核酸采集区、物资保障区、临时隔离区、医疗垃圾存放区,设置检测通道,保证人员单向流动,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严控人员密度,采样点的医护人员采样位置宜处于上风向,所有人员都应佩戴口罩,避免交叉感染。

(一)分流等候区:设置相对宽敞、通风区域,受检群众接受核酸采样前等候休息,并根据天气条件配备防暑、遮雨等设施。

(二)入场测温区:合理设置人行通道,采取绕场排队方式单线进入采集区。

(三)临时隔离区:用于暂时隔离在采集过程中发现的疑似患者或高危人群。

(四)扫码登记区:设置帐篷、遮阳伞、警戒线、办公桌椅、测温枪、水银温度计、消杀用品、充电宝、发电机、供暖设施、无线网络等现场所需物资。

(五)核酸采样区:使用隔离线或标识设置人行通道,设置1米线距离提醒。并搭建临时帐篷,配备充足的桌椅、采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医疗垃圾桶、手消毒液、消毒药械和宣教材料等,并应当为受检人员准备纸巾、呕吐袋和口罩备用。

(六)物资保障区:选择空间相对密闭,供采集人员更换个人防护装备,放置与采样点规模相匹配的防护物资、拭子和采集管、消毒药品、户外消杀设备。

(七)医疗垃圾存放区:卫生院放置医疗垃圾转运箱,用于暂存医疗垃圾。

四、标识要求

统一设计全员核酸检测使用的指引标识、分区标识,要求在采样现场悬挂醒目的指引标识,并设置采样流程和注意事项的`公告板。

五、基本设施标准

1.简易(棉)帐篷(室外采样点)2个,办公桌椅4套,体温枪1个,水银体温计,隔离锥,护目镜;

2.警戒隔离带数米;

3.文具若干套;

4.充足的电源及照明、遮阳伞、警戒线、扩音器、消杀用品、充电宝、发电机、供暖设施、无线网络取暖设备、无线网络、充电设备。

常态化核酸检测实施方案 篇3

为积极应对冬春季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紧急状态下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测对象

全市24个乡镇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二、检测时间

根据接壤邻省、邻市疫情具体情况分为三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临黑龙江8个乡镇,1月19日开始,1月21日完成(已完成);第二批次:育民乡,1月22日(已完成);第三批次,剩余15个乡镇,预计1月25日开始(以最后通知为准),1月28日完成。

三、采样点设置

1、固定采样点:

(1)每个村设置一个采样点;

(2)乡镇所在街道设置1-2个采样点;

乡镇每个采样点开设1条绿色通道,面向老年人、儿童和孕妇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减少等待时间。

2、机动采样小分队:组建16个机动采样小分队,针对行动不便的老人、孕产妇、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群体入户采样,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对前期排查发现有发热、呼吸道症状而未就医人员进行入户采样,减少人员交叉感染。

四、人员安排

1、人员组织

各乡镇要成立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组负责人员组织工作,由乡镇书记、镇长任组长,按照疫情防控网格化安排,落实镇领导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网格化管理,保证人员组织到位。

2、采样点人员配备

(1)采样负责人:每个采样点1人,负责统筹安排采样点具体工作。(乡镇负责)

(2)采样人员:固定采样点,每个乡镇及村级采样点至少2人,每个巿区采样点至少16人,负责采样点人员采样工作;机动队采样人员负责对行动不便的老人、孕产妇、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和特殊群体等入户采样。(卫健部门负责)

(4)登记人员:每个采样点至少4名,负责现场采样人员信息登记,张贴条形码。(乡镇负责)

(5)信息录入人员:每个乡镇、村信息录入人员2人,负责将每天采样人员信息汇总、录入、上报,要求能够熟练操作电脑。(乡镇负责,乡镇、村信息录入员承担机动队的信息录入工作)

(6)现场秩序协调员:乡镇及村级每个采样点设置5人,负责组织现场排队等候,检测后安全撤离以及现场秩序的安全保障。(乡镇及公安部门负责)

(7)物资保障员:乡镇村级每个采样点设置2人,(可兼职),负责接收管理发放防护物资及采样所需的各种备品,负责统计收集咽拭子试管与样品接收转运人员进行对接。(乡镇负责)

(8)采样点垃圾处理员:乡镇及村级每个采样点设置2人,负责将每日采样结束后产生的医疗废弃物转运至承担采样工作人员所在的医疗机构,由采样人员做好相应联络工作,保障无缝对接。(乡镇负责)

五、工作步骤:

1、摸清底数

各乡镇负责前期常住人口的摸排工作,精准统计本辖区人员情况,填好特殊人群统计表,排查纸质版数据经党委书记签字后上报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核酸检测底数清。

2、申请报告

核酸检测前,各乡镇向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提交申请报告。

3、制定分批采样计划

以村组为单位,制定分批检测计划,按照先重点后普遍的顺序分类分批确定采样点每天检测计划,划定到最小单位(村、组),按每检1人用时一分钟计算,按村组人数安排时间,并在前一天20时前发至(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组织落实,确保检测工作全面覆盖,有序进行,真正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4、采样人员

采样医务人员由卫建局安排。

5、采样前培训

在采样工作正式开始前,各乡镇组织参与采样工作的人员开展现场培训,再次对采样规范、登记、现场协调、样本转运等环节进行培训,确保采样实施过程中做到规范有序。

6、启动采样点

采样点要在检测前一天设立完成,根据原有场地条件,科学划分为等候区、登记区、采集区、和临时隔离区,设置检测通道,引导受检人员单线进出,避免交叉感染。

7、样品采集

按照采样点分区要求,组织受检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等候、核对信息、采集呼吸道标本,并尽快疏散采集完毕人员离开采样点。负责登记和采样人员要定期核对样品数量和登记情况,确保信息无误。

8、样品转运

当天采集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卫生院负责将采样点样本收集到乡镇卫生院,市疾控中心安排人员、车辆负责将样本运送至疾控中心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接。

常态化核酸检测实施方案 篇4

开展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引导群众自觉进行核酸检测,是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要机制、实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的重要途径。为加强社会面人员核酸检测措施,动态监测和及时预警潜在的疫情传播风险,保障群众就近就便得到核酸检测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县区按照“政府投入、社会参与、全民配合”及“属地负责、市区分担”原则,以固定采样点为主,以流动采样车、临时采样点为辅的方式,综合各类人员采样频次,按照每10万人设置30个采样点的标准,设置足够的采样点,各县区建成区以外实现所有乡镇卫生院、有条件的村卫生室设置采样点。

二、职责分工

(一)属地党委、政府要统筹组织好辖区内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督促辖区内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基层党组织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要在摸清人员底数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设置核酸采样点,配齐核酸采样所需相关物资、信息录入设备,做好后勤、信息网络等保障工作;要强化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引导群众有序进行核酸检测工作。

(二)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配合属地做好职工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及时了解人员健康码情况,对未按规定完成核酸检测的人员要进行检点督促,确保其及时完成核酸检测。

(三)各部门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督促行业系统内人员及时按照要求完成核酸检测,同时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形成有效合力。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提供核酸检测技术支持,做好采样和检测服务;工信部门负责信息化支撑和核酸检测医用物资保障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常态化核酸检测所需经费保障工作;环保部门负责核酸采样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信访部门及市政府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负责相关投诉解释工作;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核酸检测;供电部门负责核酸采样点的供电保障。其他住建、商务、教育、民政、国资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核酸检测服务工作。

三、检测人群范围及检测频次

(一)属于市疫情防控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同防组办字〔2022〕130号)确定的重点人员,按照规定频次,规范开展核酸检测。两站一场、交通卡口、医院、学校、大型企事业单位以及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监狱、隔离场所等封闭性场所维持原有采样方式不变,其他重点人员在居住地进行核酸检测。

(二)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商超、餐饮住宿、文化娱乐(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棋牌室、麻将馆、网吧、KTV、剧院、电影院)、医疗机构(急诊急救除外)、有预约要求的景区景点、非生活必需密闭场所(按摩、足疗、水疗、美容院、茶庄、酒吧、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澡堂、剧本杀等)等重点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每5天至少1次核酸检测;

(三)各县区其他常住居民及在同人员每10天至少1次核酸检测。

四、采样点设置

(一)各县区按照社区网格化管理要求,结合人口规模、小区分布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配置便民核酸采样点或定期派驻流动采样车,鼓励自行购置便民核酸采样亭和流动采样车,鼓励人口规模较大的小区适当增设采样点,人口较少社区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平城区采样点设置应不少于300个,云冈区采样点设置应不少于150个,其他县区按照省定标准设置足够的采样点。本市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于2022年5月18日试运行,5月20日投入运行,各公共场所开始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5月30日前根据实际采样需求情况进行采样点位动态调整。

(二)按照应设尽设原则,所有二级以上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均提供核酸采样服务,其中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应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服务。鼓励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核酸采样检测服务。

(三)鼓励主城区充分利用阳光志愿服务站、药店及党群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中心开展核酸采样服务。鼓励在汽车站、火车站、公园、广场、交易市场、物流中心(快递分拨中心)、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农贸市场、活动中心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设立便民核酸采样点或进行流动巡回采样。

(四)学校、大型企事业单位可维持原有的核酸检测途径及方式,属地要充分考虑特殊行业需求,安排流动采样队伍,提供上门服务,及时将检测结果报属地防控办。两站一场、交通卡口维持原有采样方式不变,所需医用物资由属地提供。

(五)所有核酸采样点应以区为单位统一标识、统一编号、统一地址格式,便民采样亭/点外观整洁,可结合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创建工作,适当张贴形象标语,充分体现城市特色。所有采样点应通过多种宣传途径广泛告知,鼓励采用创建微信小程序地图或在高德、百度等电子地图上标注的方式向社会发布,并动态维护,以便公众实时查询。各县区疫情防控办根据实际确定除提供24小时采样服务的其余各采样点工作时间,及时对外公布。

五、采样人员、检测能力配置及经费保障

(一)采样人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确保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的前提下,充分挖掘医务力量参与核酸采样工作。各区应有效组织管辖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参与核酸采样工作。为缓解平城区无直管县级医院导致采样人员紧张的现状,市卫健委下放21家市管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的监管权限至平城区和云冈区,充实属地采样队伍。同时鼓励县区聘请身体健康且符合相关规定的人员充实核酸采样队伍。所有采样人员应经过区卫体局组织的核酸采样、感染防护培训考核合格后予以备案。

(二)辅助人员。各区应按照国家《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三版)》要求,发动社区工作者、社区居民、志愿者等参与信息录入、采样辅助,具体采样相关工作人员由各采样机构根据实际配置。

(三)检测能力。各区应按照大同市疫情防控办《关于进一步提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通知》(同防组办字〔2022〕129号)要求,着力提升核酸检测能力,满足辖区内群众常态化核酸检测需求。平城区要确保平城区疾控中心5月20日前投入使用,5月底前具备3000管/日的检测能力。平城区自身无法承担的核酸检测任务由市级大规模核酸检测实验室负责。在不考虑支援的情况下,各县区要达到仅依托辖区内核酸检测机构24小时内可以完成对辖区所有常住人口按20:1混检的能力。

(四)经费保障。全市常态化核酸检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免费向全体市民提供采样检测服务。

六、工作流程

(一)信息录入。所有采样点使用大同市全员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开展信息录入工作,信息录入员上岗前须接受至少3次系统使用培训和实战演练,严格按照系统设计流程规范操作,每次录入时要认真核对受检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各区要负责做好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和指导,随时监测数据、纠正不规范的系统使用操作,确保信息录入准确、采样点命名规范、使用有序。

(二)样本采集。各采样机构要按照国家《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三版)》要求,配备20合1混采采样试管和材料,全面开展20合1混采工作。每个采样点要结合所辖人员实际配备足够的采样耗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同时要按照《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的通知》和《新冠病毒核酸2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规范开展核酸采集工作,严格一人一采一手消,确保采样质量和感控安全。

(三)样本转送。按照“快转运”要求,各区要根据采样点设置情况,配备充足的转运车辆,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第三方样本中转站进行有效样本收集和转运。各采样点要落实专人专车,每小时一次将样本转送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样本中转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样本中转站应按每300-500管或每1小时转运一次的要求及时将样本转运至检测机构,确保样本在采集后4小时内送达检测机构。所有转运人员应经过辖区卫体局组织的样本转运培训、感染防护培训考核合格后予以备案,所有转运车辆要统一办理生物样本准运证。

(四)实验室检测。各检测机构要规范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优先选用国家药监局批准有注册文号,检测下限更低、灵敏度高、检测速度快、有效期更长的试剂盒,确保快速完成核酸检测任务。平城区要及时、动态将采集点设置情况向市疫情防控办汇报,由核酸检测能力调度专班合理分配市区具备核酸检测资质的机构,避免超负荷接收样本导致样本积压情况。各检测机构要规范开展室内质控,并常态化参加国家级或省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对检测量大以及承担重点人群筛查等任务的实验室,要适当增加室间质评频率。不按要求参加室间质评的,或室间质评结果不合格的,或检测结果质量问题突出的,不得开展核酸检测。

(五)结果出具。各检测机构要在检测完成后及时将检测结果上传至市全员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和中国疾控网,受检者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大同市卫健委微信公众号等查询结果。各提供结果查询的信息平台要提前做好查询服务压力测试,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各环节要密切衔接,高效运转,确保群众采样后8小时内能够查询到结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常态化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对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快速部署、立即启动,提升核酸检测采送检报各环节工作能力,确保检测有序、结果精准。

(二)加强服务保障。财政部门要建立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经费保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核酸检测费用,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新荣区常态化核酸检测所需费用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执行,其他各县检测费用本级财政自行解决。属地政府要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采样机构运行维护及物资保障。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强常态化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政策宣传,争取公众理解和支持,避免造成纠纷和投诉。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区要对常态化冠病毒核酸检测情况开展督查,重点督查组织实施情况、检测能力建设、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质量控制、政策宣传等方面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履职尽责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