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健康促进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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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健康促进实施方案 篇1
根据《关于印发宁国市健康促进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秘〔20xx〕151号)要求,为扎实推进省级健康促进市建设工作,改善医疗环境,普及健康技能,提供全方位健康服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快推进“健康宁国”建设。以全民健康为宗旨,以建设“健康促进医院”为目标,充分发挥医疗机构自身优势,通过优化医疗服务模式,营造文明健康的医疗环境,传播健康理念与健康信息,倡导健康有益的生活方式,不断提升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素养水平。
二、建设范围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民营医院。
三、实施步骤
(一)实施阶段:20xx年12月16日—20xx年6月30日。
各医疗机构按照标准开展建设活动,收集建设资料并归档。
(二)验收阶段: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31日。
市健康促进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对建设单位按照标准进行现场考核验收。
(三)命名阶段:20xx年8月。
对验收合格的医疗机构,由市健康促进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市健康促进市建设领导组授予“健康促进医院”称号。
四、工作要求
1.按照《健康促进医院评价标准》开展建设活动。
2.达到无烟卫生健康机构标准是建设健康促进医院的.必要前提条件。
3.设立的戒烟门诊要具有专门诊室、诊疗设备、药品储备等硬件设施,同时还要配备专业的、有能力提供戒烟服务的医务人员,并加强对戒烟咨询服务人员的培训。要面向所有患者及员工提供规范化的戒烟服务和简短戒烟干预方法。
医院健康促进实施方案 篇2
一、工作背景
健康促进医院是由世界卫生组织在全球倡导的、有利于提高医护质量与病人生命质量、改善医患关系、促进人文医学发展的国际行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宣部《关于全面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指导意见(国卫宣传发[20xx]62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规划的通知》(国卫宣传发〔20xx〕2号)文件要求,到20xx年,健康促进县(区)、学校、机关、企业、医院和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市卫生健康大会精神和《健康许昌2030行动规划》、《许昌市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xx-20xx年)》,进一步推动和规范我市医院健康促进工作,依据世界卫生组织有关健康促进医院的基本理念,结合省卫计委制定下发的《河南省健康促进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范围
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全面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工作。
三、工作目标
(一)探索医院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模式,改善就医环境和诊疗服务,提高医院职工、患者及其家属、社区居民的健康素养水平。
(二)到20xx年底,全市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综合医院和市直医院达到市级健康促进医院标准并通过验收工作。
(三)各县市区卫计委每年至少申报1家市级健康促进医院。
(四)市卫计委每年向省卫计委至少报送1家“河南省健康促进医院”并通过省级验收。
四、组织实施
(一)申报条件及流程
1.申报条件。许昌市健康促进医院建设采用申报制,凡属无烟医疗单位,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医疗责任事故、食物中毒和饮用水污染事故、因管理不善导致医护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伤亡等事故的许昌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均可申报。
2.申报流程。申报医院按要求将《许昌市健康促进医院申报表》(见附件6)、健康促进医院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医院基本情况介绍等相关材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送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经初审后,将考核意见等相关材料以县(市、区)为单位报送市卫计委信息宣传科。市直医院直接报送市卫计委。
3.申报时间:每年5月底前进行申报。
(二)考核命名
市卫计委成立许昌市健康促进医院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委信息宣传科,办公室每年组织专家组以县(市、区)为单位对申报医院进行考核。考核命名工作包括资料审核、现场核查、综合审定、公示命名等程序。
1.资料审核。办公室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组对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医院,书面通知其在两周内补充完整并上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医院,将申报材料退还申报单位。
2.现场评审。办公室组织专家组依据《许昌市健康促进医院评审标准(试行》对通过资料审核的医院进行现场核查。
3.综合审定。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通过现场核查的医院进行综合审定。
4.命名授牌。对通过综合审定且现场评审分值达到80分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如无重大分歧意见,由市卫生计生委授予“许昌市健康促进医院”称号并授予牌匾。
五、时间安排
(一)每年5月份各单位报送创建健康促进医院申报材料。
(二)6月份创建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初步确定创建医院。
(三)7月-8月份创建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开展督导、初步评估。
(四)9月10日前对评估中达到《河南省健康促进医院评审标准》的.单位,择优推荐省卫生计生委,申报河南省健康促进医院的称号。
(五)12月份创建办公室对当年通过验收的医院进行表彰命名,授予“许昌市健康促进医院”称号。
(六)12月底前,以县市区为单位,提交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工作总结。
六、监督管理
许昌市健康促进医院满四年复查1次,由创建办公室组织开展,可采取委托县(市、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复查、市级抽查等方式进行,对通过复查的,给予重新确认;对达不到标准的,暂缓确认,限期半年整改,再次复查仍不合格者,撤销其称号,并收回奖牌。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健康促进医院的日常管理,组织专家对辖区内健康促进医院每年至少督查一次,并将督查报告于每年9月10日前上报许昌市卫计委信息宣传科。
医院健康促进实施方案 篇3
为保障“健康促进医院”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推进我院的健康教育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芜湖市健康促进医院试点工作方案》精神,更好发挥我院自身优势,大力倡导健康理念,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工作,优化医疗服务模式,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促进社会和谐。
二、工作目标
开展针对不同人群需求的健康教育,改善就医环境和诊疗服务,与社区建立互动式的密切联系,为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社区居民提供综合性的健康保健服务措施,促进我院从当前以疾病为中心模式向以健康为中心模式的转变。力争20xx年通过健康促进医院的验收。
三、组织机构及网络建设
1、成立创建“健康促进医院”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主任:
成员:
2、建立院科二级健康教育管理网络
医院设立健康促进办公室,各临床、医技科室设立健康教育宣传员。
3、建立例会制度
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每年召开2次例会,总结医院健康教育开展情况,改进不足、交流经验。
4、设立“健康促进医院”专项经费预算2万元/年,由财务科单独记账。
四、主要政策及措施
医院健康教育纳入医院年度计划,实行院科两级目标责任制管理,定期检查,检查结果按医院有关考核制度处置。
1、医院制定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健康教育”管理网络职责到人;保证足够的年度“健康促进”工作经费。
2、严格执行《无烟医院》规定,落实院内控烟实施细则。
成立控烟领导组织,将无烟机构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所属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完全禁烟;各科室设有控烟监督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明确规定全体职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院区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医务人员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至少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在优诊室设戒烟医生和戒烟咨询电话。
3、医院采取措施确保环境整洁、优美,为员工和患者提供舒适的工作和就医环境。
院内绿化达到黄土不露天,院内无卫生死角,无安全隐患;门诊各区为病人及其家属提供足够的候诊设施,配备导医人员;加强食堂的管理,确保医院员工及患者的食品安全卫生。
4、院内有固定的健康教育阵地
利用橱窗、电子显示屏、宣传手册和网络对患者及家属开展健康教育保健和疾病防治知识传播;门诊咨询台分发健康教育资料至少3种以上。
5、医院健康教育活动
对全院职工进行一次“健康促进医院”专题培训,内容包括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基本理论与发展,健康促进医院的原理及发展,健康促进医院的创建策略及方法等;向全体医务人员进行医院各项健康促进政策与措施的宣传;定期开展慢性疾病防治讲座,宣传“预防、治疗、康复理念”;医院门诊每一诊室保证有一种健康宣传材料;医院开发健康教育处方每年不少于3种;对住院病人,医护人员开展院前、院中、院后医疗服务健康教育与卫生知识宣传,住院病人及其家属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需达80%;病区开展新进住院患者的健康需求评估,为病人提供明确的有关患者所患疾病、健康状况和危险因素的基本信息,并根据不同病人类型的需要制定健康促进干预方案、健康干预实施,并建立健康干预档案;开展院外社区健康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12次。
6、个人健康技能
医院健康教育专职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有关健康教育的知识更新培训。通过各种形式指导全院职工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医院至少每年为医务人员举办一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理论与技能的培训;将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医院政策纳入新职工岗前培训内容。
7、医院为职工卫生保健服务
医院每年对全院职工进行定期体检,并对职工的主要健康问题及其行为危险因素的流行水平进行总结;根据员工的年龄及职业暴露危害情况增加体检项目及次数;根据员工的健康状况,医院至少每年有计划地组织4次健康促进活动。
8、医院树立“以病人为根本,以健康为中心”的思想,改善医院社会环境,积极动员或宣传贯彻开展创建健康促进医院的重要意义,创建一个互相关心、互相信任、和谐友好的环境;医院领导掌握健康促进理念,在日常和医院举办的健康促进活动中为员工树立榜样;推行与病人共担利益和风险的“互惠性”医患关系模式。
医院健康促进实施方案 篇4
一、工作背景
健康促进医院是由世界卫生组织在全球倡导的、有利于提高医护质量与病人生命质量、改善医患关系、促进人文医学发展的国际行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宣部《关于全面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指导意见(国卫宣传发[20xx]62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规划的通知》(国卫宣传发〔20xx〕2号)文件要求,到20xx年,健康促进县(区)、学校、机关、企业、医院和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市卫生健康大会精神和《健康许昌20xx行动规划》、《许昌市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xx-20xx年)》,进一步推动和规范我市医院健康促进工作,依据世界卫生组织有关健康促进医院的基本理念,结合省卫计委制定下发的《河南省健康促进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范围
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全面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工作。
三、工作目标
(一)探索医院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模式,改善就医环境和诊疗服务,提高医院职工、患者及其家属、社区居民的健康素养水平。
(二)到20xx年底,全市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综合医院和市直医院达到市级健康促进医院标准并通过验收工作。
(三)各县市区卫计委每年至少申报1家市级健康促进医院。
(四)市卫计委每年向省卫计委至少报送1家“河南省健康促进医院”并通过省级验收。
四、组织实施
(一)申报条件及流程
1.申报条件。许昌市健康促进医院建设采用申报制,凡属无烟医疗单位,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医疗责任事故、食物中毒和饮用水污染事故、因管理不善导致医护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伤亡等事故的许昌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均可申报。
2.申报流程。申报医院按要求将《许昌市健康促进医院申报表》(见附件6)、健康促进医院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医院基本情况介绍等相关材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送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经初审后,将考核意见等相关材料以县(市、区)为单位报送市卫计委信息宣传科。市直医院直接报送市卫计委。
3.申报时间:每年5月底前进行申报。
(二)考核命名
市卫计委成立许昌市健康促进医院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委信息宣传科,办公室每年组织专家组以县(市、区)为单位对申报医院进行考核。考核命名工作包括资料审核、现场核查、综合审定、公示命名等程序。
1.资料审核。办公室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组对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医院,书面通知其在两周内补充完整并上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医院,将申报材料退还申报单位。
2.现场评审。办公室组织专家组依据《许昌市健康促进医院评审标准(试行》对通过资料审核的医院进行现场核查。
3.综合审定。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通过现场核查的医院进行综合审定。
4.命名授牌。对通过综合审定且现场评审分值达到80分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如无重大分歧意见,由市卫生计生委授予“许昌市健康促进医院”称号并授予牌匾。
五、时间安排
(一)每年5月份各单位报送创建健康促进医院申报材料。
(二)6月份创建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初步确定创建医院。
(三)7月-8月份创建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开展督导、初步评估。
(四)9月10日前对评估中达到《河南省健康促进医院评审标准》的单位,择优推荐省卫生计生委,申报河南省健康促进医院的称号。
(五)12月份创建办公室对当年通过验收的医院进行表彰命名,授予“许昌市健康促进医院”称号。
(六)12月底前,以县市区为单位,提交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工作总结。
六、监督管理
许昌市健康促进医院满四年复查1次,由创建办公室组织开展,可采取委托县(市、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复查、市级抽查等方式进行,对通过复查的,给予重新确认;对达不到标准的,暂缓确认,限期半年整改,再次复查仍不合格者,撤销其称号,并收回奖牌。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健康促进医院的日常管理,组织专家对辖区内健康促进医院每年至少督查一次,并将督查报告于每年9月10日前上报许昌市卫计委信息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