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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分配实施方案

2025/02/08方案大全

倚栏轩整理的车间分配实施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车间分配实施方案 篇1

为适应公司产品结构优化的战略性调整,充分发挥好经济的杠杆作用,调动全车间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促进车间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再求新发展。根据车间实际情况,制定本内部经济责任制分配实施方案。

一、分配原则:

分配制度的完善和改革,关系到全车间职工的切身利益,必须依法贯彻多劳多得,以尊重职工的创造性、积极性、发挥好主人翁的精神为出发点,根据每个人的德、能、勤、绩来综合评定考核,以安全、优质、高产、低耗、文明有序为准则,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充分运用经济分配的积极效应,最大限度地做到合情、合理、合法,调动好职工的积极性,从而把车间各项工作做好、做细、做实。

二、实施范围:

车间在册正式职工,且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所核定的享受奖金分配者。

三、考核内容:

由公司核定的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和奖金投放基数以及其他有关奖励基金。

四、考核办法:

(一)技能工资

1.定额人员月度考核基本工时为206小时,当完成工时小于月度基本工时按下降比例扣减,当扣减后工资加各项政策性补贴小于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2.无定额人员及管理人员当月累计五次(含五次)未完成临时交办任务者则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二)岗位工资、工龄工资:

1.定额人员月度考核工时为250小时,当完成工时小于250小时则按5元/小时扣减。

2.无定额人员及管理人员当月累计二次(含二次)末完成临时交办任务者则按其所得额的50%给予扣罚,累计达三次(含三次)以上者则给予取消。

(三)超产奖:

定额人员月度完成工时大于250小时以上者则计发超产奖,为了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的原则将采取激励机制,按台阶形式给予测算奖励。

(1)250<完成工时≤300小时,则按0。50元/小时计发;

(2)300<完成工时≤350小时,则按0。70元/小时计发;

(3)完成工时>350小时,则按1。00元/小时计发。

(四)基本奖:

1.基本奖的发放基数不作固定,必须根据公司对车间的综合考核以车间实际完成实绩所得额进行测算,在确保超产奖金额足够发放的前提下进行。

2.对未全额得到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的人员不得奖。

3.定额人员当月缺勤累计达5天(含5天)以上者不得奖。

4.无定额人员当月缺勤累计达3天(含3天)以上者不得奖。

(五)否决性指标考核:

1.因车间目标利润未完成指标或未完成公司下达的产品产量计划而被否决的,全车间不得奖。

2.发生重大工伤事故者(以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单为准)不得奖。

3.发生严重质量事故,造成经济损失较大,而被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受处理者不得奖。

4.当季被评为不文明职工者不得奖(在季末次月扣罚)。

五、考核规定:

1.本方案与《精品车间综合管理考核规定》和《精品车间目标成本管理措施及考核办法》配套实施。

2.根据公司对车间目标利润的考核规定和工费成本的节(超)率情况,实行挂钩考核。

3.加班、加点费的发放,按每班28。00元计发,且按每班8小时扣除,同时个人可根据实际当月工时完成情况自行作调整。加点费每次按3。00元计发。

4.新进职工、实习人员,原则上从第四个月起按超产奖考核工时基数的50%测算,按台阶形式给予奖励,半年后按全额工时考核,实行超产奖和基本奖的发放。

5.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车间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6.本方案经车间民管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车间分配实施方案 篇2

第一条目的

(一)根据《车间员工工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车间绩效考核办法,车间员工绩效考核制度。

(二)提高生产效率,实现增产增效。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直接参与生产作业人员(含固定月薪制人员),不包括车间管理人员。

(二)新招收的'试用期内员工、学徒不参加本考核。

第三条职责

(一)各制造、装配部门主管负责指导所属员工进行自我评价,根据员工的绩效评估结果,与员工进行沟通,帮助员工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有待解决的问题,并与员工共同制订绩效改进计划;对考核结果依照车间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接受员工申诉。

(二)班长负责所属班组员工和某项具体考核指标的绩效考核日常工作,根据考核标准客观公正地对所属员工的绩效进行评估。

(三)车间所有员工:根据考核结果认真进行自我评价,并与车间主管进行开放的交流沟通。

第四条考核程序

每月初(10号前)由各班组长负责考评员对上月计件员工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及应有的考评依据交于车间核算员处,核算员将各项考核得分及考评依据在每月8号前记录于《计件员工绩效考评表》上,车间负责人对《计件员工绩效考评表》进行审核修改后进行签发,管理制度《车间员工绩效考核制度》。

第五条考核内容及办法

(一)考核内容

月度绩效考核就是考核员工当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主要涉及员工的劳动纪律、劳动态度、工作成绩、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生产安全、设备保养等方面。

(二)考核办法

1、劳动纪律(总分10分,该项最后得分可出现负分):

(1)该项起评分为15分,出现以下不良记录进行扣分;

(2)迟到、早退:扣1分/次;月内2次及以上者扣2分/次;

(3)串岗:车间员工应在规定的工作场地作业,凡发现超出规定场地与人聊天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达1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的则视为串岗,扣1分/次,月内2次及以上者扣2分/次并进行经济处罚(20元/次);

(4)旷工:扣5分/次。

(5)出现打架斗殴事件,主要责任人该月绩效总分为0分,扣次要责任人当月绩效总分50分,并按公司管理制度另行处理;

(6)员工违反部门其他有关制度规定,扣责任人当月该项绩效分2分/次,并根据情况进行罚款20-50元;

(7)其他违反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员工守则等行为:扣责任人当月该项绩效分5分/次,并进行罚款50-100元;

2、劳动态度(总分15分,该项最后得分可出现负分):

(1)该项起评分为15分,出现以下不良记录进行扣分;

(2)主动协助车间处理或承担困难工作,在权重栏中加1-3分;(须有准确的依据)

(3)为车间生产献计献策,并最终被车间采纳,在权重栏中加2分。

车间分配实施方案 篇3

一、考核目的

为加强生产车间的班组建设,提高班组长的素质,全面评价班组长的工作绩效,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时,为员工的薪资调整、教育培训、晋升等提供准确、客观的依据,特制定生产车间班组长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二、考核原则

(一)公平公开原则

1.人事考评标准、考评程序和考评责任都应当有明确的规定且对企业内部全体员工公开。

2.考评一定要建立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评价,尽量避免掺入主观性和感情色彩。

3.企业生产车间所有班组长都要接受考核,同一岗位的考核执行相同的标准。

(二)定期化与制度化

绩效考核制度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制度,企业所有员工都要遵守执行。将生产车间班组长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

(三)定量化与定性化相结合

生产车间班组长考核指标分为定性化与定量化两种,其中,定性化指标权重占40%,定量化指标权重占60%。

(四)沟通与反馈

考核评价结束后,人力资源部或生产部门相关领导应及时与被考核者进行沟通,将考评结果告知被考核者。

在反馈考评结果的同时,应当向被考评者就评语进行说明解释,肯定成绩和进步,说明不足之处,提出今后努力方向的参考意见等,并认真听取被考核者的意见或建议,共同制订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三、绩效考核小组成员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绩效考核的全面工作,其主要成员包括人力资源部经理、生产部经理、生产车间主任、人力资源部绩效考核专员、人力资源部一般工作人员。

四、考核周期

对生产车间班组长的考核,在绩效考核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季度考核的时间一般是下一个季度开始第一个月的1~10日进行;年度考核时间为次年1月的5~20日进行。

五、考核实施

绩效考核小组工作人员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展开评估,员工本人将自己的述职报告于考核期间交于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汇总并统计结果,在绩效反馈阶段将考核结果告知被考核者本人。

六、考核结果的应用

考核结果分为五等(划分标准如下表所示),其结果为人力资源部薪资调整、员工培训、岗位调整、人事变动等提供客观的依据。

车间分配实施方案 篇4

分配制度的完善和改革,关系到全车间职工的切身利益,必须依法贯彻多劳多得,以尊重职工的创造性、积极性、发挥好主人翁的精神为出发点,根据每个人的德、能、勤、绩来综合评定考核,以安全、优质、高产、低耗、文明有序为准则,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充分运用经济分配的积极效应,最大限度地做到合情、合理、合法,调动好职工的积极性,从而把车间各项工作做好、做细、做实。

一、实施范围:

车间在册正式职工,且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所核定的享受奖金分配者。

二、考核内容:

由公司核定的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和奖金投放基数以及其他有关奖励基金。

三、考核办法:

(一)技能工资

1.定额人员月度考核基本工时为206小时,当完成工时小于月度基本工时按下降比例扣减,当扣减后工资加各项政策性补贴小于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2.无定额人员及管理人员当月累计五次(含五次)未完成临时交办任务者则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二)岗位工资、工龄工资:

1.定额人员月度考核工时为250小时,当完成工时小于250小时则按5元/小时扣减。

2.无定额人员及管理人员当月累计二次(含二次)末完成临时交办任务者则按其所得额的50给予扣罚,累计达三次(含三次)以上者则给予取消。

(三)超产奖:

定额人员月度完成工时大于250小时以上者则计发超产奖,为了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的原则将采取激励机制,按台阶形式给予测算奖励。

(1)250<完成工时≤300小时,则按0.50元/小时计发;

(2)300<完成工时≤350小时,则按0.70元/小时计发;

(3)完成工时>350小时,则按1.00元/小时计发。

(四)基本奖:

1.基本奖的发放基数不作固定,必须根据公司对车间的综合考核以车间实际完成实绩所得额进行测算,在确保超产奖金额足够发放的前提下进行。

2.对未全额得到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的人员不得奖。

3.定额人员当月缺勤累计达5天(含5天)以上者不得奖。

4.无定额人员当月缺勤累计达3天(含3天)以上者不得奖。

(五)否决性指标考核:

1.因车间目标利润未完成指标或未完成公司下达的产品产量计划而被否决的,全车间不得奖。

2.发生重大工伤事故者(以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单为准)不得奖。

3.发生严重质量事故,造成经济损失较大,而被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受处理者不得奖。

4.当季被评为不文明职工者不得奖(在季末次月扣罚)。

四、考核规定:

1.本方案与《精品车间综合管理考核规定》和《精品车间目标成本管理措施及考核办法》配套实施。

2.根据公司对车间目标利润的考核规定和工费成本的节(超)率情况,实行挂钩考核。

3.加班、加点费的发放,按每班28.00元计发,且按每班8小时扣除,同时个人可根据实际当月工时完成情况自行作调整。加点费每次按3.00元计发。

4.新进职工、实习人员,原则上从第四个月起按超产奖考核工时基数的50测算,按台阶形式给予奖励,半年后按全额工时考核,实行超产奖和基本奖的发放。

5.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车间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6.本方案经车间民管会讨论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