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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之星评选方案

2025/02/04方案大全

倚栏轩整理的艺术之星评选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艺术之星评选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为展现我校学生蓬勃的朝气,积极的精神面貌和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为了让学生发扬个性,展现优秀学生的形象,弘扬正气,树立典型,营造和谐积极的校园文化氛围,完善校园文化建设。

二、评选条件: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模范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有上进心,榜样作用强。

1、品德优秀,在学习、生活、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

2、全面发展,能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社区的各项活动,取得突出成绩;

3、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成绩优异;

4、在某一方面有特长,为班级或学校获得荣誉的;

5、能出谋划策,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在学生工作中表现出色,得到广大师生赞。

三、评选类别:

“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分别从学生的道德品质、文化素质、身心素质、劳动素质、艺术素质等几方面进行评价,分别设立以下几类:

1.学习之星

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方法得当,进取心强,能很好地掌握学科的基 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历次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包括勤奋之星、学科之星、进步之星等。

2.文学之星

热爱文学创作与读书,有一定的文学功底,积极参加市级、学校组织的各类征文活动并获奖,积极向广播站、校内各种杂志投稿,或在市级报刊上发表作品。包括写作之星、演讲之星、朗诵之星、阅读之星等。

3.文明友爱之星

尊敬他人、谦虚谨慎、以礼待人、大方得体、忠厚诚信,模范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关心他人,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社区的各项公益活动。包括文明之星、礼仪之星、守纪之星、诚信之星、尊师之星、孝顺之星、助人之星、爱班之星、劳动之星等。

4.才艺之星

在美术、音乐、舞蹈、戏剧、摄影等方面有突出特长并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艺术团体或者在校级以上各类艺术比赛中获过三等奖以上奖励。可包括书法之星、绘画之星、摄影之星、音乐之星、舞蹈之星等。

5.体育之星

在体育运动方面有突出特长或在校级以上各类体育比赛中成绩突出者。

6.其他

如果对班级班风建设有利,能成为学生认同并学习的榜样的同学也可推荐。

四、评选办法:

1、“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原则上每月一次,于每月中旬进行评选。

2、层级推荐,逐层选拔:

①各班参照评选标准,采用自我推荐、同学推荐、班主任推荐或科任老师推荐等方式,评选出本班的“班级之星”1人,填写好推荐表交给年级组长。

②各年级组长参照评选标准,从各班的“班级之星”中,评选出本年级的“年级之星”,2人。

③年级组长将“年级之星”材料上交德育办,有德育办向全校公示。

五、宣传、表彰办法:

1.学校将对“校园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学校网站、“校园明星榜”等途径进行广泛报道、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2.学校以年级为单位,组织“校园之星”在班会课,到各个班级进行演讲,号召大家向“校园之星”学习,鼓励人人都来争当“校园之星”。

3.在德育考评中相应加分,并作为以后评选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以及其他评优的重要参考条件。

六、注意事项:

1、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2、各班、各年级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先进学生的优秀事迹,通过平凡小事,折射出学生的高尚品质和人性光芒,共同创设“让学生尝到成功的喜悦” 的良好氛围。

3、各班、各年级要注意评选的公平,公正,增加透明度,注意各层次学生入围的比例。

艺术之星评选方案 篇2

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校艺术教育,让学生充分展示当代广大中学生的艺术风采和学校艺术教育成果,同时,也为省市级三独比赛选拔校级人才,学校经研究决定特举办2015年x市方南中学“艺术之星”歌舞演奏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部门、各年级组认真组织,做好参赛准备工作。各项比赛活动的组织情况体艺中心将派人检查,检查结果与班级考核挂钩并进行通报。

一、参赛对象:方南中学高一、高二,欢迎高三同学参加

二、参赛形式:独奏(西洋乐、民乐)、独唱(民族、美声、通俗唱法)、独舞(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朗诵(诗歌、散文、寓言、故事等)。

三、参赛时间:

(一)“艺术之星“比赛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到3月9日中午12时。参赛学生到所在年级的文艺部长处参加初赛报名,填写报名表,注明所参加的.项目、作品名称。

2、初赛、复赛时间:由各年级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组织,并将具体比赛时间和地点由年级文艺部长通报于体艺中心,由体艺中心组织检查并参与评比,决赛赛名单于3月26日前上报体艺中心冯圣昆老师处。初赛、复赛的评委由4名年级组老师、4名学生代表、4名音乐老师组成。

3、决赛时间:4月5日星期日晚19:00

地点:体艺馆

(二)“艺术之星“比赛入围比例

1、初赛进复赛:各年级每一个单项(独奏、独唱、独舞、朗诵)原则上约为10人,各年级可以根据实际学生水平可以有名额上的调整,但总人数不得超过40人。

2、复赛进决赛:各年级每项原则上为3人,各年级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进行名额调整,总人数不等超过24人

(三)比赛须知:

1、所报节目时长一律不超过5分钟(朗诵节目不超过3分钟,节目题材不限,可以为诗歌、散文、寓言、故事等)。

2、比赛时的服装、道具、乐器(钢琴除外)、伴奏音乐自备(音乐一律使用CD格式光盘)。

3、参赛者作品初赛、复赛、决赛可以为同一作品。

艺术之星评选方案 篇3

为丰富校园艺术文化生活,促进学校艺术教学,充分展示我校中学生的艺术风采和学校艺术教育成果,音乐组特联合教育处、学生会定于2016年12月,举办“2016年xx一中校园艺术之星” 演唱、演奏、舞蹈、相声(小品)比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机构成员

1、组 长:米xx

2、副组长:黄xx

3、组 员:毕xx等人

1、组 长:活动的策划及指导;

2、副组长:制定活动方案、活动的.实施等工作;

3、组 员:担任比赛评委、专业指导、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等工作。

二、比赛形式与内容

比赛形式为演唱、演奏、舞蹈、相声(小品);

节目内容自选,作品风格不限;

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决赛超时作降等处理);

演唱、舞蹈可采用钢琴伴奏或伴奏带(必须消去原声,所有伴奏带的音质必须干净、清晰)演奏不能使用伴奏和伴奏带。

三、参赛对象:初一、初二、高一、高二的所有学生

四、活动程序

(一)初赛

1、报名时间:第11 周至12周(11月6日至17日下午5点截止)

2、报名方式:参赛各班学生在本班文娱委员处报名,年级分会收集各班报名表于11月20日上午8点前交校学生会。

3、初赛时间:第13周(时间待定)

4、初赛形式及要求:

按分组序号在指定的音乐教室(排练厅)进行初赛,过期做弃权处理。

器乐和舞蹈自备乐器、服装、道具和伴奏,声乐清唱。

5、初赛地点及评委:

组别

地点

评委

备注

演唱

音乐教室(二)

米长义、刘新苗

1、王蓓负责初赛总协调。

2、各组第一位为组长,负责把关和成绩统计。

3、请彭玲华老师安排学生干部到各组协助评委进行组织工作。

演奏

音乐教室(一)

毕建文、喻爱林

相声(小品)

音乐教室(三)

彭玲华、胡秀红

舞蹈

六楼排练厅

成娜、胡懿文

6、汇总初赛情况

第14周一上午9:00召开评委会,汇总初赛情况。根据初赛情况决定是否举行复赛(二)决赛

1、决赛报名

⑴所有参加决赛的学生于指定时间至学生会报名确认,过期做弃权处理。

⑵参加决赛的选手以抽签决定决赛顺序。

2、决赛时间:分初、高中组(具体时间再通知)

3、决赛地点:多功能报告厅

4、决赛评委:学校领导、全体音乐组老师

5、评选方法

⑴分演唱、演奏、舞蹈、相声(小品)四组决赛,由评委当场打分。

⑵按参赛组分设一、二、三等奖。并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6、补充说明

(1)决赛时,各选手自备乐器(钢琴除外)、服装、伴奏带等相关用具,并提前做好准备,若在比赛过程中出现故障影响比赛程序者,降等处理。

(2)由各班选派3-5名同学做为观众在现场观看比赛活动,要求讲文明有礼貌,争当文明观众。

(3)若对本次活动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教育处、团委学生处、音乐组。

教育处、团委、音乐组、学生会

艺术之星评选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体现家庭祥和、团结和欢乐的精神面貌,展示新世纪多姿多彩的家庭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推进“才艺家庭”的深入开展,拟在六月举办“姜营小学第一届才艺家庭”评选活动。

二、评选主题

争创和谐氛围,共建才艺家庭。

三、评选对象

凡在南阳市姜营小学就读的所有学生家庭均可参加。

四、评选形式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

艺术创作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

五、艺术表演节目的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

(1)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15人,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15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15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4)戏剧节目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5)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艺术作品的要求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六、作品评分标准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内容新颖,表现作者创意。

2、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3、作品具有感染力

4、绘画作品主题鲜明、新颖、构图完整、色彩和谐的绘画作品;构图完整、色彩和谐、画面干净整洁。

5、书法评分依据:

(1)①技术分——取法、笔法、墨法、字法、章法等。

②艺术分——传统功力,古法运用,作品品位,个性风格,创作意识,作品意境,感染力等。

(2)文字评分标准:

①文字或繁或简,标准统一,无错字,篆法、草法正确无误。

②有明显错字者,视情况可扣分。明显的繁简同篇扣分(最高扣分不超2分)。

6、国画作品评选标准:

(1)线:分粗、细,中锋用笔——立、平,有时也有侧锋,要有变化。

(2)墨色:浓、淡、干、湿的变化。

(3)形体变化,要有神。

七、奖励办法 :

奖项分别按照各年级设置:

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3名) 优秀奖(不限)

八、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九、工作要求

1、强化宣传,广泛发动。

2、精心组织,注重质量。

3、营造评选“才艺家庭”的浓厚氛围,让更多的家庭参与到本次活动中来。

4、重在参与,不强求。

5、在活动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

6、每班推选出一个“才艺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