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学校校服采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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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学校校服采购方案 篇1
为规范我校学生的着装,展现学生阳光、青春风采,切实维护学生利益和着装安全,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XX】1号)的文件精神及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指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市桥东风中学学生校服采购工作方案:
一、校服管理与监督
(一)校服采购工作小组
组长:何世杰
副组长:丁建平
学校代表:霍健全 陈文礼 谭志刚 黎启明 曾庆云
家委会代表:3名
初一(7)班陈恒佳妈妈郑宇虹
初一(10)班陈圳声爸爸陈家贤
初二(2)班王乐文家长黄剑翘
家长代表:7名
初一(2)班吴启晟家长
初二(7)班曾劲榆家长
初一(10)班许梓毅家长
初一(6)班陈栩熙家长
初一(8)班冯嘉乐家长
初一(6)班蔡健仪家长
初一(7)班陈俊熙家长
学生代表:
初一(10)班苏梵月 初二(9)班何有邻
社会代表:1名
龚晓洪:美艺传媒(广州)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邓焯荣(校务监督委员会组长)
副组长:江宇嘉(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组员:马景扬(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幸淑卿(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陈思红(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曾耀东(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二、采购工作安排
(一)采购原则
1、采购过程实行“三比”(即比质比价比服务)的原则。
2、采购实行“三审双检”(即采购计划审核、价格审核、合同票据审核和质量双检测)的原则。
3、公平公开(采购过程公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小组成员不低于50%的家长、家委会等社会代表)原则
(二)采购计划管理
1、为了规范学校管理,全面提升我校学生的精神面貌,进一步保障全体学生校内外的安全,经行政例会20XX年6月8日讨论通过:我校全体学生周一至周五需全程穿着校服进行全日制学习。为了确保校服采购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成立由学校、家委会、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学校负责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对校服的选用、采购、质量等进行管理和监督。
2、学校选用校服论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渠道对是否穿着校服、选用校服款式、校服质量标准、校服采购方案、校服工作会议纪要等做好征询和公示工作,收集群众意见,并对各方意见进行答疑。由学校采购小组与家委会、学生家长代表充分沟通,确定是否选用校服、确定校服的款式、确定校服采购方案,并就校服选用、采购及售后服务等制定具体细则。
3、确定校服供应商的服务期限和供应校服的款式、数量。
(三)采购过程管理
1、校服采购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集中采购的方式,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采购单位在确定校服企业之前,应对有意向参与校服企业的生产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作必要的调查、核实和比较,并选用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优价廉、售后服务完善、社会信誉好的校服企业。
2、校服采购过程必须全程对家长和社会进行公开,包括公示招投标的方式、校服的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情况,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要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质量等的监督。采购各环节的相应材料必须全部存档备查。
3、校服采购,应该在招标文件和合同里标明校服质量技术标准。所采购的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 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GB 31701-20xx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DB4401/T 78-20xx《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GB 18401-20xx《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29862-20xx《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GB/T22854-20xx《针织学生服》、GB/T23328-20xx《机织学生服》、GB/T 2662-20xx《棉服装》、GB/T 5296.4-20xx《消费品使用说明》、GB/T8685-20xx《纺织品 维护标签规范 符号法》、QB/T 2172-20xx《注塑拉链》、QB∕T 2173-20xx《尼龙拉链》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4、在招标文件和合同里要列明校服的管理实施“双送检”制度。即一是校服供应商必须要提供校服的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是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的结果必须为合格报告。就是说投标时和供货时都要有合格的检验报告。所有的检验费用由校服企业承担。
5、校服要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对校服进行认真的验收,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是否有法定机构的合格检验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
6、根据区教育局指引,我校学生校服采购番禺区统一合同格式。学校要认真进行校服采购合同管理,凡校服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及出现质量问题的,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退赔事宜,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
7、校服的费用可以由校服供应商直接向学生收取或由学校代为收取。
8、明确工作责任,学校及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村学校校服采购方案 篇2
为规范我校学生的着装,展现学生阳光、青春风采,切实维护学生利益和着装安全,做到使家长及学生满意,我校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XX】1号)的文件精神及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指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化龙中学学生校服采购工作方案:
01校服管理与监督
(一)校服采购工作小组
组长:何春明(总务处主任)
副组长:李敏红(办公室副主任)
组员:陈堪麦(校长)
谢二俐(初一4班家委代表)
陈金霞(初一5班家委代表)
苏凤仪(初二3班家委代表)
伍满娣(初一6班家长代表)
许国光(初二7班家长代表)
许乐童(初一4班学生代表)
蒋智媚(社会人士)
(二)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彭秀峰(校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陈菊(办公室主任、基层工会女职委委员)
组员:易利彬(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李灿坤(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曾广萍(教师)
02采购工作安排
(一)采购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充分征求我校家长委员会、家长及学生的意见,尊重家长意愿,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商定本校学生是否统一采购校服及相关事宜。
2、坚持“非营利”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实际,合理确定我校学生校服的价格区间,具体价格由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协商后与供应商合同约定,必须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支,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机制。对持有特困证的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学生实行校服免费赠送。
3、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我校将严格按照穗教规字〔20XX〕1号和番教通[20XX]56号文的精神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制定我校学生校服采购方案和管理办法,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确保学生校服采购工作。
4、坚持“确保质量安全”原则。我校要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合法合规企业(供应商)采购校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学生校服生产要求和质量标准,所采购的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GB31701-20xx《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DB4401/T78-20xx《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强化学生校服质量管理,建立和落实学生校服验收、“双送检”和“明标识”制度,做好采购前后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采购方式
1、我校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挂网招标校服。按照招标办法中规定项目的要求、款式、质量、价格、服务等综合因素,最后选优确定中标单位。
2、采购流程。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形成采购方案报上级部门批准及公示→发布招标公告→委托第三方代理进行公开招标→通报招标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协议)→标后管理(送检、验收)→上报留案材料→日常标后跟踪管理及评价。
03建立校服管理制度,保障校服质量安全
(一)校服穿着征询制度。
本校学生是否穿着校服,学校应当开会,听取学校家长委员会和学生代表意见后决定。确定穿着校服应严格执行校服采购制度,主动会同学校家长委员会共同确定番禺区统一的款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价格等。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商定结果后应当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与会议签到单一起留档。
(二)校服采购合同备案制度。
校服采购参照采购程序的办法进行,校服采购的全过程必须在区校服管理部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学校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的校服合同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报送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备案。同时学校要督促校服生产企业主动向区质量技术监部门备案校服采购合同。
(三)校服送检制度。
实行双检制度,校服生产企业应当在每批次出厂前按照国家标准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提供“国家纺织品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原件,学校要督促生产企业送检,并在接收校服时重点查验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校服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校服生产企业未能出具质量检验报告的,学校可拒收。
(四)校服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通过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途径主动将有关校服的信息公开。公开内容主要为经家长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的是否穿着校服的报告,选用校服款式,校服的穿着制度,校服抽样送检的检验报告。
(五)标后管理
五)标后管理
我校校服采购监督小组要督促中标企业(供应商)履行合同约定,严格标后管理;学校采购领导小组认定能提供质优产品和售后服务的中标企业(供应商),采购合同可续签一年;对服装质量差、售后服务差、家长学生反响强烈的企业(供应商),根据合同要求可以终止合约。
04校服收费管理
(一)、要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制度,校服中标价格在化龙中学校务公开栏、化龙中学微信公众号中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二)、要保证每名学生都有校服,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校服问题,中标企业根据协商,企业有义务保证落实对特困生的减免承诺。
(三)、校服费用直接由各班家委会或由班主任按实际收取,直接付款给制作校服企业。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农村学校校服采购方案 篇3
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切实加强学生校服管理,端正教育行风、树立学生的良好形象。
校服管理与监督
(一)校服采购工作小组
组长:何春明(总务处主任)
副组长:李敏红(办公室副主任)
组员:陈堪麦(校长)
(二)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采购工作安排
(一)采购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充分征求我校家长委员会、家长及学生的意见,尊重家长意愿,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商定本校学生是否统一采购校服及相关事宜。
2、坚持“非营利”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实际,合理确定我校学生校服的价格区间,具体价格由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协商后与供应商合同约定,必须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支,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机制。对持有特困证的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学生实行校服免费赠送。
3、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我校将严格按照穗教规字〔2021〕1号和番教通[2021]56号文的精神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制定我校学生校服采购方案和管理办法,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确保学生校服采购工作。
4、坚持“确保质量安全”原则。我校要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合法合规企业(供应商)采购校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学生校服生产要求和质量标准,所采购的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DB4401/T78-2020《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强化学生校服质量管理,建立和落实学生校服验收、“双送检”和“明标识”制度,做好采购前后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采购方式
1、我校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挂网招标校服。按照招标办法中规定项目的要求、款式、质量、价格、服务等综合因素,最后选优确定中标单位。
2、采购流程。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形成采购方案报上级部门批准及公示→发布招标公告→委托第三方代理进行公开招标→通报招标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协议)→标后管理(送检、验收)→上报留案材料→日常标后跟踪管理及评价。
建立校服管理制度,保障校服质量安全
(一)校服穿着征询制度。
本校学生是否穿着校服,学校应当开会,听取学校家长委员会和学生代表意见后决定。确定穿着校服应严格执行校服采购制度,主动会同学校家长委员会共同确定番禺区统一的款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价格等。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商定结果后应当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与会议签到单一起留档。(二)校服采购合同备案制度。
校服采购参照采购程序的办法进行,校服采购的全过程必须在区校服管理部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学校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的校服合同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报送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备案。同时学校要督促校服生产企业主动向区质量技术监部门备案校服采购合同。(三)校服送检制度。
实行双检制度,校服生产企业应当在每批次出厂前按照国家标准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提供“国家纺织品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原件,学校要督促生产企业送检,并在接收校服时重点查验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校服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校服生产企业未能出具质量检验报告的,学校可拒收。(四)校服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通过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途径主动将有关校服的信息公开。公开内容主要为经家长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的是否穿着校服的报告,选用校服款式,校服的穿着制度,校服抽样送检的检验报告。(五)标后管理
五)标后管理我校校服采购监督小组要督促中标企业(供应商)履行合同约定,严格标后管理;学校采购领导小组认定能提供质优产品和售后服务的中标企业(供应商),采购合同可续签一年;对服装质量差、售后服务差、家长学生反响强烈的企业(供应商),根据合同要求可以终止合约。校服收费管理
(一)、要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制度,校服中标价格在化龙中学校务公开栏、化龙中学微信公众号中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二)、要保证每名学生都有校服,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校服问题,中标企业根据协商,企业有义务保证落实对特困生的减免承诺。
(三)、校服费用直接由各班家委会或由班主任按实际收取,直接付款给制作校服企业。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农村学校校服采购方案 篇4
一、成立南村镇中心小学校服采购工作小组
(一)校服采购工作小组
组长:皮涛(校长)
副组长:陈立志(家委会成员)
组员:梁燕弟(副校长)
陈灿星(采购工作组成员)
刘现(老师)
梁建民(采购工作组成员)
黄春秀(家委会成员)
郑文雯(家长代表)
梁志霞(家长代表)
蒋炽恩(家长代表)
刘妙芬(家长代表)
工作职责: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全面负责学校学生校服的领导管理工作,组织校服采购工作,制定指导意见,确保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序开展校服采购工作。制定校服采购管理办法和工作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理顺管理体制,确保校服采购工作运行畅通等;负责校服的选用、征询、采购、质量监控、信息公开等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流程规范。
(二)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陈慧(校务监督委员会组长)
副组长:方丽华(家委会成员)
组员:蒋仲仪(党支部宣传纪检委员)
杨冬怡(党支部组织委员)
李芳(家长代表)
黄林英(家长代表)
工作职责:负责监督校服采购工作的全过程及廉政问责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前期宣传发动阶段
1.组织我校全体行政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如《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理清校服采购工作要点,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校服采购管理制度。
2.成立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分析本单位校服工作实际情况,并就是否穿着校服、校服穿着制度、选用校服款式、校服采购方案等进行充分沟通,初步拟定校服采购方案。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等召开学校家长委员会会议,商讨学校校服工作事宜。
3.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渠道对是否穿着校服、选用校服款式、校服质量标准、校服采购方案、校服工作会议纪要等做好征询和公示工作,收集群众意见,并对各方意见进行答疑。
(二)采购招标阶段
1.编写采购需求书,按照有关程序选取委托招标代理实施公开招标,并编制招标文件。
2.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确定采购方案和招标文件,并将采购方案和招标文件送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备。
3.挂网招标。(挂网时间不少于21天)
4.招标结果公示。
5.确定资格商,签订合同(全区校服采购统一合同格式),并将合同送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备。
(三)正式供货阶段
1.供应商与学校对接,落实学校需求情况,做好供货准备。
2.实施供货,根据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实施供货。
采购方案的制定以及整个采购流程,均须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等多方人员参与,并主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校服的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各采购环节的材料须全部存档备查。
(四)验收阶段
由学校采购小组及校务监督小组对供应商的供货进行验收,对供应商的供货进行留存样本封存,须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 的产品标识和法定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并建立质量验 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
三、校服质量保障要求
(一)明确校服质量技术标准。所采购的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 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DB4401/T 78-2020《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二)严格执行“双送检”制度。即一是要求校服供应商投标时必须要提供有效期内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投标校服样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是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须为合格。所有的检验费用由校服企业承担。
(三)明确投标时必须提供样品,中标后样品由学校封样保存,并作为日后验收的依据。
(四)明确违约责任,招标文件中应写明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五)明确验收标准,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学校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对校服进行验收时,须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和法定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同时,认真进行校服采购合同管理,采购的校服如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与校服供应商交涉,按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供应商办理退赔事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的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校服是学校重要的文化标识,是学校团队精神和学生精神风貌的直接体现,统一校服管理对于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开展学校常规管理、维护师生的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校服工作同时也是百姓关注的民生实事。我们充分认识校服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正确引导,规范开展,把做好这项工作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紧密结合起来,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切实加强管理,端正教育行风、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明确工作责任。学校领导、校服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规范操作校服管理工作。设立投诉机制,学校定期对学生校服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促中标企业严格按要求生产让学校、家长放心满意的校服。
(三)廉洁自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促进校服工作健康发展。学校及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