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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运行管理方案

2025/02/02方案大全

倚栏轩整理的供热运行管理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供热运行管理方案 篇1

一、改造进展情况

(一)任务指标分解、开工建设及完工情况,涉及追加任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明确追加任务分解、开工及完工情况;

(二)改造资金落实情况,包括中央财政资金、省级、市级、县级资金配套情况以及社会资金利用情况;

(三)如实填写20xx年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完成情况表(附1-1),20xx年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追加任务情况表(附1-2)。

二、推进方式及措施

(一)组织机构设置

(二)任务分解及落实方式

(三)融资模式、资金使用方式

(四)工程组织方式

(五)质量管理方式

(六)标准规范情况

(七)验收考核方式

(八)宣传培训等

三、供热计量情况

(一)本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供热计量方式种类及对应的计量面积;

(二)供热计量收费情况。

四、材料使用情况

包括使用保温材料、门窗、供热计量及调控装置等材料的等级要求,采购方式、质量控制或准入方式,材料成本与效果等,特别说明对外墙外保温材料的防火等级要求。

五、成本及效益分析

(一)测算主要改造内容的改造成本,包括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和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不同改造类型的成本;

(二)效益分析,包括经济效益、产业拉动与就业、节能环保效益、民生效益以及改造投资回收期等。

(三)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建议,并上报20xx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需求表(附1-3)

六、模式与案例

(一)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5个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模式有代表性市、县,对推进模式和效果进行总结(编写大纲见附1-4),特别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供热企业参与或主导以及其他市场化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模式的案例。

(二)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本地区有代表性的`10个项目,实事求是的填写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案例调查表(附1-5)

七、“节能暖房”重点市、县情况

“节能暖房”重点市、县要依据本大纲一至六条单独编写工作总结报告,作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告的附件一并上报

八、实事求是填写如下信息统计表,与总结报告一并上报

附1-1:20xx年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完成情况表

附1-2:20xx年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追加任务情况表

附1-3:20xx年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需求表

附1-4: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模式总结编写大纲

附1-5: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案例调查表

供热运行管理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遏制事故的发生.我公司决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安全生产检查

(一)安排部署:根据本公司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行动方案,并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

(二)各部门自查自改:各部门,深刻吸取本公司和其他公司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各部门要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上报安全监管部门。

(三)检查督查:公司负责人牵头组织各部门参加,对本公司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是查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五是查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四)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在第四季度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二、隐患排查的.重点内容

(一)自查自改的共同内容

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4. 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 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6. 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监管。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全面贯彻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要求,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重点工作、基础工作来抓。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制订方案,精心组织。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公司统一领导,各部门抓好具体落实。并做好相互间的工作衔接,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对各生产系统、每一个岗位、重点部位、生产环节进行深入全面的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三)突出重点,强化督导。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突出重点,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结合实际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措施,发动全体人员,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整治隐患

(四)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发动广大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职工,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

(五)建章立制,标本兼治。各部门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掌握重大危险源以及重大隐患的具体数量、分布情况和发展态势,实行跟踪监管、动态监管,督促落实监控防范责任,完善监测监控措施,并制订应急预案。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做到标本兼治,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供热运行管理方案 篇3

为加强供热行业管理,全面提高城市供热保障能力,切实解决当前城市供热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供热事业健康发展,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供热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和发展环境要求,以科学供热、满足需求、节约能源、改善民生为目标,逐步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坚持统一规划、市场导向、属地管理、分区建设的原则,完善城市供热基础设施,提高城市供热保障能力;坚持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用户参与的原则,积极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促进建筑节能;坚持民生为本、保障优先的原则,高度重视困难家庭采暖,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利用3年时间,全面提升城市供热保障能力。20xx年为“供热保障攻坚年”,要着力加快热源设施建设,争取到20xx建成以热电联产为主、大型区域锅炉房为补充的热源充分保障的集中供热体系,实现多热源联网,具备相互支援能力。

(二)加快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工程。结合集中供热二次管网及分户改造工程,开展xx年以上的老旧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工程,自20xx年起每年完成1/3改造量,到20xx年底前全部完成。

(三)推进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收费。3年基本完成主城区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到20xx年采暖期,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本市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35%以上,到20xx年采暖期,达到50%以上。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规划管理

中心城区、宣化区、下花园区要依据调整后的城市总体规划,认真编制和修订供热专项规划,合理布局热源,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和管网安全运行系数。加快推进热源工程建设,全面满足和保障城市集中供热发展需求。积极开展供热老旧管网、二次管网及分户改造工作,制定改造和投资计划,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编制张家口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及分户改造工程规划。

责任分工:

1.编制《20xx~20xx年城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分户改造及投资计划》。(各区政府负责)

2.制定《张家口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及分户改造工程规划》。(市公用局会同市发改委负责)

3.完成集中供热专项规划制定或调整并报批。(市公用局负责,20xx年5月底前完成)

(二)加快设施建设

按照我市集中供热热源总布局,加快热源厂建设进程,保障集中供热健康有序发展。全力实施张家口发电总厂机组改造及供热首站工程、桥东区区域锅炉房续建工程、桥西区区域锅炉房续建工程,争取年内竣工;努力推进河北省建投宣化热电厂二期项目、张家口热电厂二期项目,力争早日开工;加快编制中心城区热源联网规划,加强各供热区域热网互联互通,实现多热源联网,提高热网事故备用和热源相互支援能力。加强污染物排放替代消减量的储备,在污染物排放指标交易中向热电联产项目倾斜,为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创造条件。

责任分工:

1.桥西恒峰热力公司2×70MW锅炉房续建工程,实现年内竣工。(桥西区政府负责)

2.桥东东源热力公司2×63MW锅炉房续建工程年内完成前期工作,20xx年竣工。(桥东区政府负责)

3.张家口发电总厂2×300MW机组改造及供热首站工程,力争年内竣工,确保20xx年9月投产。(市发改委、大唐张家口发电总厂负责)

4.河北省建投宣化热电厂二期工程(2×350MW)项目,力争年内完成前期工作,20xx年投产。(市发改委、河北省建设宣化热电厂负责)。

5.张家口热电厂二期工程(2×300MW)项目,力争年内完成前期工作,20xx年投产。(市发改委、大唐张家口热电厂负责) 6.编制区域热源联网规划方案,实现各热网互联互通、相互支援能力。(市公用局、有关区政府、有关供热企业负责) 7.继续实施集中供热老旧管网及分户改造工程,增强供热安全性和稳定性。(市公用局、有关区政府、有关供热企业负责) 8.加强污染物排放替代消减量的`储备,在污染物排放指标交易中向热电联产项目倾斜。(市环保局负责)

(三)理顺供热价格

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对供热价格进行调整,制定热价时充分考虑热电联产企业和区域锅炉企业之间的成本差异,同时要考虑各种供热成本的增加。研究建立以不少于1个年度为周期的煤热价格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供热计量价格政策。

责任分工:

1.研究出台煤热价格联动指导意见。(市发改委、物价局负责,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2.制定供热价格调整方案,召开听证会。(市物价局会同市公用局,20xx年6月底前完成)

3.制定基础热价比例30%、计量热价比例70%的价格政策和“多退少补”收费政策。(市物价局会同市公用局,20xx年9月底前完成) (四)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管网改造资金投入,确保供热运行安全。完善财政补贴机制,设立供热保障金,在供热价格调整不到位的情况下用于供热企业亏损补贴。加大既有建筑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资金支持,确保节能效果。

责任分工:

1.适当安排专项资金,利用3年时间对xx年以上老旧管网进行升级改造。(市财政局会同市公用局负责)

2.设立供热保障金,纳入财政预算,用于供热企业亏损补贴。(市财政局负责)

3.安排配套资金,用于支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市财政局会同市公用局负责)

(五)推进建筑节能

新建建筑严格按照节能标准安装供热计量及温度调控装置,同步推进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计量和管网热平衡改造。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新建建筑和完成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和监管,加快制定能耗定额及超定额加价政策,逐步降低大型公建能耗。

责任分工:

1.新建建筑严格按照节能标准进行建设,既有建筑3年完成供热计量改造170万平米以上。(市住建局、市公用局、市财政局负责) 2.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和监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住建局负责)

3.到20xx年底前,主城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35%以上,到20xx年底前,达到50%以上。(市公用局,各集中供热企业负责)

(六)创新供热能源模式

积极稳妥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鼓励在新建办公楼、车站、宾馆、商场等大型公共建筑物或建筑群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推广燃气、热泵、太阳能、工业余热、低品位热源等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在供热中的应用,减少燃煤污染,改善生态环境。

责任分工:

1.积极稳妥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研究提出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指导意见。(市发改委、市公用局负责,20xx年6月底前完成) 2.推广燃气、热泵、太阳能、工业余热、低品位热源等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在供热中的应用。(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公用局负责) (七)提升供热服务

完善管理体制,供热企业要负责二次网的维修维护,费用纳入企业运营成本。加强服务管理,细化供热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严格落实供热投诉首问负责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到现场解决,在整个采暖期内实现全覆盖达标供热。

责任分工:

1.细化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市公用局、各集中供热企业负责,20xx年5月底前完成)

2.建立投诉首问责任制。(各集中供热企业负责) (八)制定供热规范性文件

修订《张家口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力争年内出台。有效规范供热规划、建设、供热用热及设施管理,明确供用热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确保供热建设、经营管理等有法可依。

责任分工:

1.修订《张家口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市法制办、市公用局负责,20xx年9月底前完成)

2.编制《张家口市突发供热事件应急预案》。(市公用局负责,20xx年10月底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城市供热保障领导小组,各区政府要加强对供热工作的领导,设立区供热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物价、财政等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切实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因工作不力导致供热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供热保障、供热服务及计量收费中扯皮推诿,不履行责任的企业,要严肃查处。高度重视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冬季采暖,制定配套政策措施中,要一并制定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优惠政策,严格落实补贴资金,切实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体冬季采暖。

(二)强化行业监管

加强供热经营监管,凡从事供热生产经营的,均要符合供热经营许可条件。综合考虑企业供热能力、经营方案、质量和服务承诺、应急保障能力等各项因素,择优选择供热经营者。对不能满足供热保障要求的企业要及时清理整顿。加强供热运行监管和行业指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岗位操作规程,保障供热系统正常运行。(市公用局、各区政府负责)

(三)健全保障机制

建立用煤保障机制,实行“冬煤夏储”,落实供热用煤计划,加强统筹调配和应急储备,确保冬季用煤充足。建立应急处理机制,落实供热事故抢修抢险人员、设备和物资,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故。各区在每年采暖期结束后1个月内,要认真总结本采暖期存在的供热问题,研究下一年采暖期的供热方案,经市公用局汇总后报市政府批准,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供热运行管理方案 篇4

为加强供热行业管理,全面提高城市供热保障能力,切实解决当前城市供热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供热事业健康发展,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供热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和发展环境要求,以科学供热、满足需求、节约能源、改善民生为目标,逐步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坚持统一规划、市场导向、属地管理、分区建设的原则,完善城市供热基础设施,提高城市供热保障能力;坚持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用户参与的原则,积极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促进建筑节能;坚持民生为本、保障优先的原则,高度重视困难家庭采暖,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利用3年时间,全面提升城市供热保障能力。20xx年为“供热保障攻坚年”,要着力加快热源设施建设,争取到20xx建成以热电联产为主、大型区域锅炉房为补充的热源充分保障的集中供热体系,实现多热源联网,具备相互支援能力。

(二)加快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工程。结合集中供热二次管网及分户改造工程,开展xx年以上的老旧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工程,自20xx年起每年完成1/3改造量,到20xx年底前全部完成。

(三)推进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收费。3年基本完成主城区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到20xx年采暖期,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本市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35%以上,到20xx年采暖期,达到50%以上。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规划管理

中心城区、宣化区、下花园区要依据调整后的城市总体规划,认真编制和修订供热专项规划,合理布局热源,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和管网安全运行系数。加快推进热源工程建设,全面满足和保障城市集中供热发展需求。积极开展供热老旧管网、二次管网及分户改造工作,制定改造和投资计划,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编制张家口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及分户改造工程规划。

责任分工:

1.编制《20xx~20xx年城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分户改造及投资计划》。(各区政府负责)

2.制定《张家口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及分户改造工程规划》。(市公用局会同市发改委负责)

3.完成集中供热专项规划制定或调整并报批。(市公用局负责,20xx年5月底前完成)

(二)加快设施建设

按照我市集中供热热源总布局,加快热源厂建设进程,保障集中供热健康有序发展。全力实施张家口发电总厂机组改造及供热首站工程、桥东区区域锅炉房续建工程、桥西区区域锅炉房续建工程,争取年内竣工;努力推进河北省建投宣化热电厂二期项目、张家口热电厂二期项目,力争早日开工;加快编制中心城区热源联网规划,加强各供热区域热网互联互通,实现多热源联网,提高热网事故备用和热源相互支援能力。加强污染物排放替代消减量的储备,在污染物排放指标交易中向热电联产项目倾斜,为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创造条件。

责任分工:

1.桥西恒峰热力公司2×70MW锅炉房续建工程,实现年内竣工。(桥西区政府负责)

2.桥东东源热力公司2×63MW锅炉房续建工程年内完成前期工作,20xx年竣工。(桥东区政府负责)

3.张家口发电总厂2×300MW机组改造及供热首站工程,力争年内竣工,确保20xx年9月投产。(市发改委、大唐张家口发电总厂负责)

4.河北省建投宣化热电厂二期工程(2×350MW)项目,力争年内完成前期工作,20xx年投产。(市发改委、河北省建设宣化热电厂负责)。

5.张家口热电厂二期工程(2×300MW)项目,力争年内完成前期工作,20xx年投产。(市发改委、大唐张家口热电厂负责)

6.编制区域热源联网规划方案,实现各热网互联互通、相互支援能力。(市公用局、有关区政府、有关供热企业负责)

7.继续实施集中供热老旧管网及分户改造工程,增强供热安全性和稳定性。(市公用局、有关区政府、有关供热企业负责)

8.加强污染物排放替代消减量的储备,在污染物排放指标交易中向热电联产项目倾斜。(市环保局负责)

(三)理顺供热价格

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对供热价格进行调整,制定热价时充分考虑热电联产企业和区域锅炉企业之间的成本差异,同时要考虑各种供热成本的增加。研究建立以不少于1个年度为周期的煤热价格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供热计量价格政策。

责任分工:

1.研究出台煤热价格联动指导意见。(市发改委、物价局负责,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2.制定供热价格调整方案,召开听证会。(市物价局会同市公用局,20xx年6月底前完成)

3.制定基础热价比例30%、计量热价比例70%的价格政策和“多退少补”收费政策。(市物价局会同市公用局,20xx年9月底前完成)

(四)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管网改造资金投入,确保供热运行安全。完善财政补贴机制,设立供热保障金,在供热价格调整不到位的情况下用于供热企业亏损补贴。加大既有建筑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资金支持,确保节能效果。

责任分工:

1.适当安排专项资金,利用3年时间对xx年以上老旧管网进行升级改造。(市财政局会同市公用局负责)

2.设立供热保障金,纳入财政预算,用于供热企业亏损补贴。(市财政局负责)

3.安排配套资金,用于支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市财政局会同市公用局负责)

(五)推进建筑节能

新建建筑严格按照节能标准安装供热计量及温度调控装置,同步推进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计量和管网热平衡改造。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新建建筑和完成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和监管,加快制定能耗定额及超定额加价政策,逐步降低大型公建能耗。

责任分工:

1.新建建筑严格按照节能标准进行建设,既有建筑3年完成供热计量改造170万平米以上。(市住建局、市公用局、市财政局负责)

2.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和监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住建局负责)

3.到20xx年底前,主城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35%以上,到20xx年底前,达到50%以上。(市公用局,各集中供热企业负责)

(六)创新供热能源模式

积极稳妥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鼓励在新建办公楼、车站、宾馆、商场等大型公共建筑物或建筑群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推广燃气、热泵、太阳能、工业余热、低品位热源等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在供热中的应用,减少燃煤污染,改善生态环境。

责任分工:

1.积极稳妥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研究提出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指导意见。(市发改委、市公用局负责,20xx年6月底前完成)

2.推广燃气、热泵、太阳能、工业余热、低品位热源等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在供热中的应用。(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公用局负责)

(七)提升供热服务

完善管理体制,供热企业要负责二次网的维修维护,费用纳入企业运营成本。加强服务管理,细化供热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严格落实供热投诉首问负责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到现场解决,在整个采暖期内实现全覆盖达标供热。

责任分工:

1.细化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市公用局、各集中供热企业负责,20xx年5月底前完成)

2.建立投诉首问责任制。(各集中供热企业负责)

(八)制定供热规范性文件

修订《张家口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力争年内出台。有效规范供热规划、建设、供热用热及设施管理,明确供用热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确保供热建设、经营管理等有法可依。

责任分工:

1.修订《张家口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市法制办、市公用局负责,20xx年9月底前完成)

2.编制《张家口市突发供热事件应急预案》。(市公用局负责,20xx年10月底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城市供热保障领导小组,各区政府要加强对供热工作的'领导,设立区供热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物价、财政等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切实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因工作不力导致供热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供热保障、供热服务及计量收费中扯皮推诿,不履行责任的企业,要严肃查处。高度重视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冬季采暖,制定配套政策措施中,要一并制定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优惠政策,严格落实补贴资金,切实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体冬季采暖。

(二)强化行业监管

加强供热经营监管,凡从事供热生产经营的,均要符合供热经营许可条件。综合考虑企业供热能力、经营方案、质量和服务承诺、应急保障能力等各项因素,择优选择供热经营者。对不能满足供热保障要求的企业要及时清理整顿。加强供热运行监管和行业指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岗位操作规程,保障供热系统正常运行。(市公用局、各区政府负责)

(三)健全保障机制

建立用煤保障机制,实行“冬煤夏储”,落实供热用煤计划,加强统筹调配和应急储备,确保冬季用煤充足。建立应急处理机制,落实供热事故抢修抢险人员、设备和物资,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故。各区在每年采暖期结束后1个月内,要认真总结本采暖期存在的供热问题,研究下一年采暖期的供热方案,经市公用局汇总后报市政府批准,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