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技能培训方案
倚栏轩整理的劳动技能培训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技能培训方案 篇1
一、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对城乡新生劳动力,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追加1至3年的职业培训和相关教育,提高他们的素质能力,为其实现就业准备条件,同时,通过延长这部分劳动者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时间,缓解就业的压力。
主要任务:将城镇初、高中毕业后不能升入更高一级学校学习,并有就业愿望的青年组织起来,要求他们在就业前,参加1至3年职业培训和相关教育,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为参与市场竞争、就业上岗做好准备,并在国家政策的指导和帮助下实现就业。同时,有步骤地组织农村初、高中毕业后不能升入更高一级学校学习,并准备向非农产业转移或进城务工的青年参加这一制度。
上述人员统筹为适合参加劳动预备制度的人员。
各地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引导社会其他失业人员参加这一制度。
二、指导思想
按照实施“科教兴国”的战略和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要求,依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有关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的规定,从提高青年劳动者全面素质和就业能力出发,把加强新生劳动力的培训工作同对劳动力资源进行有效调节结合起来,建设一种以职业培训为主导,以相应的组织管理为基础的劳动预备制度,并动员全社会的教育培训力量共同做好这一工作,为缓解就业压力服务,为提高青年劳动者素质和就业质量服务。
三、基本要求
(一)做好统筹安排?劳动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主动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与合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计划和相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组织落实。
(二)开展职业培训?组织适合参加劳动预备制度的人员,结合市场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和相关教育活动,并开展职业指导。
(三)实行就业准入?要求适合参加劳动预备制度的人员,应当掌握必备的学识和技术、能力,取得相应的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
(四)建立用人规范?要求新增劳动力的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必须从已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录用;招用从事非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也应从经过职业培训的人员中选择。
四、实施内容
(一)基础工作
1、对城乡新生劳动力资源进行调查,组织适合参加劳动预备制度的人员进行登记报名;对劳动力市场需求进行分析,指导有关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设置相应的专业。
2、对适合参加劳动预备制度的人员,进行职业能力测试,开展职业指导,使他们了解就业形势和就业政策,端正就业观念,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和自身条件,正确选择专业和职业。
3、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进行资格认定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在劳动部门统筹安排下,承担相应的职业培训任务。
4、职业介绍机构应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优先推荐业经劳动预备制度培训的求职人员就业。
(二)培训工作
1、确定培训期限。初中毕业生,参加初级技能培训者,培训期限为1至2年,参辊中级技能培训者为3年;参加非技术工种培训者为1年左右。高中毕业生,参加初级技能培训者,培训期限为半年至1年,参加中级技能培训者为1至2年,参加高级技能培训者为3年;参加非技术工种培训者为半年左右。
特殊工种(专业)的培训期限,经劳动部门核准后,可适当延长或缩减。
2、开展培训工作,主要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专业理论学习,并进行必要的文化知识学习和创业能力培训。同时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强化公民意识、国情意识、职业意识,增强劳动观念、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观念。
在培训形式上,可采取全日制、非全日制以及学分制与学时制相结合等;在教学方法上,可采取模块式、单元式等。
3、创办或利用现有的'实习基地,进行生产学习,开展勤工俭学;组织参加社区服务、公益活动等社会实践。
可采取在培训机构学习理论知识,在用人单位进行岗位学习的“双轨制”和实习期间的“试工制”。
(三)资格认定及就业
1、对培训期满的人员,由培训机构组织进行职业技能和专业理论的考核,并对其思想品德、劳动态度等进行综合评定;需要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实施。
2、对取得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由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机构统一进行登记,建档立卡,并纳入劳动力资源信息系统,进行专项管理。
3、对已办理就业登记的人员,各职业介绍机构,应开展专项服务,为他们提供就业政策、就业程序等方面的咨询,提供职业需求信息和求职方法等方面的服务;根据国家就业方针和市场需求,组织双向选择,优先推荐就业,或由劳动部门指导其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为他们办理就业有关手续;并在他们办理档案存放、开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等方面提供帮助。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证
劳动部负责实施这一制度的总体规划、综合管理。
地方各级劳动部门应提请当地政府,加强对实施劳动预备制度的领导,列入政府工作日程。主动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负责组织实施、管理服务、监督检查等工作,并指导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职业介绍机构做好有关工作。同时,支持教育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用人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职业培训工作。
(二)落实资金
所需资金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投入,多渠道筹措。
1、各级政府应增加用于职业培训的经费;也可从用于教育的地方附加费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实施劳动预备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立劳动预备制度专项经费。
2、适合参加劳动预备制度的人员,按标准缴纳学费。具体标准,可比照当地规定的技工学校收费标准,由劳动部门商物价部门确定。
3、可根据实际条件,向用人单位收取用人培训费,此项费用,可在用人单位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4、鼓励职业培训机构积极创收,补充培训经费。
5、其他经费来源。
(三)政策扶持
1、对适合参加劳动预备制度的人员,原则上免试入学;确属生活困难者,可缓交或减免学费;对参加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以及在用人单位试工者,可给予一定的补助;学习成绩优秀者,给予适当奖励。
对参加一年以上职业培训者,在报考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取得中级技术等级证书者,通过相应的资格考试,可取得技工学校学历,还可报考高等职业学校。
对经过职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应按其达到的技术等级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2、对劳动部门所属培训机构开办的承担生产实习和勤工俭学任务的实习基地,应积极争取税务部门的支持,享受技工学校学习工厂减免税政策。
开办实习基地所需的资金、场地、能源等,有关部门应予支持解决。
3、对非劳动部门举办的培训机构,按要求承担相应培训任务的,劳动部门应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
(四)监督检查
1、对适合参加劳动预备制度,但未取得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劳动、工商部门应要求其参加相关的培训,待其取得相应证书后,办理就业或开业手续。
2、对未按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执行,随意缩减学制的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劳动、教育部门应要求其补交所差的年限和内容,在保证培训时间、培训质量的前提下,进行职业资格鉴定,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3、对招收适合参加劳动预备制度,但未取得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的用人单位,要求其在单位内实行“双轨制”(在培训机构接受训练,在本单位实习或以师带徒)。职业介绍机构在介绍推荐相关人员就业时,要注意把好关,积极指导他们参加培训。
(五)搞好宣传
要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对建立劳动预备制度的必要性和制度内容进行广泛宣传,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动员适合参加劳动预备制度的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和相关教育。
六、实施步骤
在全国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后逐步推开。首先选择就业任务较重,职业培训和就业工作基础较好的35个城市(地区)作为劳动部试点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3至5个城市(地区)同步开展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确定试点单位,拟定试点方案(20xx年12月-20xx年2月)。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试点工作(20xx年3月-20xx年3月)。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全面推开(20xx年4月开始)。
劳动技能培训方案 篇2
一、培训工作进展情况
目前,我县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县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职业高中、供销干校、农技推广中心为载体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培训专业涉及电工电子、机电、焊工、竹业、电动缝纫、计算机应用、汽车摩托车维修、财会、旅游、文秘、餐饮服务、美容美发等专业。
通过对我县劳动力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和企业发展提供了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劳动力,有利于促进县域经济的迅速发展。 另一方面,我县在职业技能培训方面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职业技能培训缺乏统筹规划和统一领导;培训经费投入不足,办学条件偏低;培训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劳动力资源短缺现象,部分招商引进企业面临招工难的问题;现有劳动力供给与素质以及培训规模、培训质量与市场需求特别是招商引资的需要还存在很大差距。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以适应我县招商引资形势发展的需要,经研究,下半年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组织开展企业用工培训需求调查。要根据我县招商引资发展的需要,对我县现有企业扩大再生产和新引进企业用工需求和培训需求进行深入细致的摸底调查。要摸清底数,了解和掌握动态,并进行短期或中长期预测,为制订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和组织开展培训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二)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组织开展定单培训或创业培训。要将职业技能培训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紧密衔接,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针对企业需求制订全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指导意见,指导各培训机构制订具体的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各培训机构应根据市场需要组织开展企业定单委托培训;要根据企业需要确定培训专业和人数,为企业输送符合需要的具有一技之长的合格员工,为我县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服务。要引导企业组织开展岗前培训与在职培训,鼓励有条件的'重点企业创办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此外,也可以结合市里组织的创业培训活动,组织具备一定条件的人员参加创业培训,鼓励和扶持这类人员经过培训之后创办自己的小企业。
(三)要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投入。要重视和加大对职业技能培训方面的投入,并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要将培训工作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逐年增加资金数额;岗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各重点企业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职工技能培训。除政府组织开展的免费培训之外,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劳动者也应成为培训投入的主体。
(四)要充分开发利用劳动力资源,充分利用外部培训资源,为我县的招商引资工作和企业发展提供合格的技术工人。我们要了解和掌握我县外出务工人员的基本情况和联系方式,并通过开展宣传工作和及时通过乡镇和外出务工人员所在家庭,向他们提供我县企业招工信息,积极主动吸引外出务工人员返回霍山企业务工。同时,我们还应当拓宽工作思路,加强与县外培训机构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扩大培训规模和提高培训质量,为我县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服务。
劳动技能培训方案 篇3
一、工作任务
20xx年至20xx年,全市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35万人次以上,其中20xx年培训0.45万人次以上;力争到20xx年底全市技能劳动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达30%以上。
二、培训人员
(一)培训对象
全市各类企业职工,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
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称“两后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下同)、退役军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下同)、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距刑满释放不足一年的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含强制戒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下同)等就业重点群体;
确有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培训次数,同一人不同工种不同层次培训不受限制,分别计算人次。同时,总工会、妇联、残联等相关单位具有专项培训资金,在开展本部门服务对象培训的,可以纳入全市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总数进行计算。
(二)培训种类
1、企业职工。根据实际情况对企业职工开展培训,其中对我市热点产业塑料加工、亚麻产业、林木加工、森工林业等行业组织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严格执行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保证培训合格后上岗。
2、重点产业。坚持以企业用工需求为主导的培训政策,对园区企业、重点工业项目新吸纳的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组织重点企业职工开展技能提升、转业转岗、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职业培训,提升职工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加大对煤炭、食用菌、种植、养殖业等重点产业的培训力度,以满足用工需求。
3、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双创培训”。对本年度毕业生就业重点群体新吸纳的劳动者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对新成长劳动力开展储备性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对本年度毕业的大学生,要结合其专业背景,组织其参加相关领域的技能培训,突出操作技能训练,提高其就业能力;
对有创业意愿和需求的人员,组织参加创业培训,促进其自主创业。
4、电子商务。大力推广网络创业培训,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和手段,突出培训的实用性和适应性,加大电子商务应用和实际操作培训力度,实现技能带动创业就业。
5、农民工创业。对失去工作返乡的农民工、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对失去工作返回家乡的农民工、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根据其转移就业要求和劳务输出意愿,紧密结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改造和重点产业项目的需求,重点围绕国家支持的铁路、交通、建设、电力等领域以及劳务输出的订单需求,组织相应的培训,提升农民工技能水平。
三、培训主体、内容
(一)培训主体
1、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主体包括具有培训能力的企业、各类培训机构、职业高中、行业协会、农民合作社等。
2、充分发挥我市公共培训机构的作用,如:石管家、晨辉、洪伟等培训机构专业涉及面广,其中包含育婴员、保育员、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保健按摩师、中式面点、中式烹调培训、电子商务等相关培训内容,积极鼓励公共培训机构承办职业技能培训。
3、针对开发区重点企业如林木加工业、矿产业、绿色食品等用工需求,本着储备人才的原则,支持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根据本产业的需求培养定向型技能人才,为企业长久发展积蓄力量。
4、市人社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总工会、市城乡社区工作局等相关部门要联合开展技能提升行动,根据不同部门掌握的人群需求开展不同的技能培训,确保覆盖面更广,满足更多人群需求,激励引导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群众掌握一技之长。
(二)培训内容
1、以增强遵纪守法和职业道德为目的开展综合性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素养、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实用技术知识、消防安全生产知识、企业文化等。
2、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用人单位岗位规范要求,开展突出职业技能训练、职业能力培养的专业技能培训。培训工种和项目按省人社厅、财政厅公布的《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和补贴标准》确定,主要培训机械操作、机械维修、煤炭、电子电工、计算机应用及网络、钳工、焊工、纺织、亚麻、塑编、阀门、冶炼、木材加工、石墨、食品加工、建筑工、种植业、养殖业、绿色食品、商贸餐饮服务等工种。本着实用、实效为原则,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参训企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
四、培训补贴政策
(一)免费培训
1、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自主选择培训主体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培训主体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培训合格后按收费标准给予个人或培训主体补贴。
2、贫困劳动力、去产能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参加项目制培训的,培训费拨付承担项目制培训的主体。
3、距刑满释放不足一年的服刑人员、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由管理部门自主选择培训主体,培训合格后按收费标准给予培训主体补贴。
(二)培训补贴
1、对企业职工参加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的,分别给予企业1000元/人、1500元/人、20xx元/人、2500元/人、3000元/人培训补贴;
对企业职工参加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的,分别给予企业1200元/人、1800元/人、2500元/人、3500元/人、4500元/人培训补贴;
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6000元以上的培训补贴。
2、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含安全技能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的,分别给予企业1000元/人、1500元/人培训补贴。
3、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上述生产经营主体和参保企业每人每月500元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三)生活费补贴
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给予个人15元/天生活费补贴。
(四)完善补贴政策
1、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含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职业培训补贴,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2、对培训主体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或承担项目制培训的',可向其先行拨付不低于50%的培训补贴资金。
3、对就业重点群体参加培训后6个月内,由培训主体推荐在省内实现就业的,给予培训主体200元/人的就业服务补助。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xx年9月11—11月20日)
成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专班,制定出台《穆棱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年)》及配套管理办法,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开展培训需求预测分析,摸清培训主体底数,分解落实培训任务。召开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协调推进会议,部署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对培训主体进行政策宣讲解读。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xx年11月21日—20xx年12月31日)
各责任部门按分工各负其责抓好《方案》贯彻落实培训任务。市人社局负责市职教中心、域外中高职院校、市直企业培训中心、两个森工林业局和市域各培训机构等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市人社局工作专班对培训过程、培训质量依法实施监管,每半月汇总培训统计表,每月上报培训和任务完成情况。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xx年1月1日—1月15日)
市直各相关部门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形成总结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制度、办法、流程,研究制定20xx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方案,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六、保障措施
1、各乡镇、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八面通林业局劳动局、穆棱林业局劳动局、要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承担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健全职业技能提升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市级统筹、部门参与同步实施、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严格按照省相关文件要求,明确资金申领程序、拨付方式等。加强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依法依规主动接受配合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责任追究问责,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予以严惩,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对先行先试或探索试验开展培训过程中,因缺乏经验、无意过失的行为按规定给予宽容。
3、深化职业技能培训方面“放管服”改革。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公布培训项目(课时)目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加大培训主体和培训质量监管力度,健全培训绩效评估体系,积极支持开展第三方评估,可采取公开招投标等方式购买培训和评价服务,评估工作所需经费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管理和培训“全程写实”制度,依托市“金保工程”平台,通过建立培训服务和补贴申领告知承诺制,简化流程,减少证明材料,提高服务效率。
4、实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半月报、季报、年报制度。各市直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确保年度任务顺利完成。
5、各成员单位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三进三送”活动(政策宣讲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提升行动送政策、送技能、送服务),提升政策知晓度,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强化技能人才激励,积极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营造技能成才的深厚氛围。
七、加强组织领导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职业技能提升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健全有效的目标管理考核和运行协调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明确分工,制定工作措施,完善考核办法。分解下达就业技能培训任务,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主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成立穆棱市职业技能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此次培训工作。
组长:王俭雄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昌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劳动技能培训方案 篇4
为加强我镇就业创业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改善就业创业环境,全面提高我镇农村青年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普安镇青年就业创业培训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联络优势以及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的组织协调优势,对农村青年特别是尚未就业的青年农民工进行实用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帮助他们顺利实现就业,促进我镇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选择对青年农民工需求量较大的行业领域,结合企业的用工需求,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首批对35名农村青年开展培训,努力使绝大多数经过培训的青年农民工能够顺利实现就业。
三、培训领域、方式和内容
(一)培训领域。根据所联系企业的用工需求,自行确定培训领域。可以具有初级技术含量、吸纳青年农民工较多的行业和领域(比如手工加工、餐饮服务、电子加工、建筑施工等)为重点。
(二)培训方式。根据用工需求实际,利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特别培训计划”定点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在培训过程中,要按照“订单式”技能培训的要求,采用课堂教学与现场见习、实习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培训。
(三)培训内容。根据农村青年的实际需要和各企业发展需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培训:
1、实用技术培训。主要依托新型农民培训计划,对农村青年开展遵纪守法、热爱家乡和争当现代创新型农民的教育。开展科学种养、科技致富方面知识的培训,帮助参加培训的农村青年掌握1-2门实用技术和技能,增加他们的'收入。内容包括:优质粮食、水果、蔬菜等种植和家禽、家畜、水产品等养殖技术培训;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加工、农机使用养护、农村安全用电、农村沼气建设、农业气象知识和农业法规政策等教育。
2、引导性培训。引导性培训以增强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念和生活观念为目的。内容包括: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实用技术知识、安全生产知识、生活常识、求职应聘、就业岗位选择等方面的引导性培训。
3、职业技能培训。本着实用、实效为原则,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职业技能培训以定点、定向培训和自主式、订单式、项目式培训为主。内容包括:美容美发、电工、汽车(摩托车)修理、计算机、焊工、家政服务、餐饮、酒店服务、保安、电子、建筑、制造、纺织等技能培训。
4、创业培训。创业培训主要针对有创业意愿、具备创业条件的农村青年开展培训,强化农村青年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能力。
四、镇团委的工作职责
(一)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或会员企业的联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与定点培训机构签订培训项目责任书。
(二)按照县级机关下发的培训名额,发布培训信息,组织、动员青年农民工报名参加培训。
(三)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工作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农村青年的培训工作,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任务目标,精心组织筹备,迅速行动。
(二)广泛宣传。各相关负责人要充分发挥村级团干部的作用,用好广播、宣传栏,扩大培训工作的影响。要根据农村青年参加培训和企业用工的实际需求情况,充分调动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参与计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精心组织培训。全区各级团组织要结合相关单位工作部署,将本次培训工作当作年度培训就业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工作指导,精心组织培训,确保培训工作扎实有效,避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