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树木亮化方案
倚栏轩整理的春节树木亮化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春节树木亮化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美化亮化城市夜景,营造春节喜庆、祥和的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营造氛围、美化环境、亮化城市”的总体要求,坚持高起点设计、高标准施工,实现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烘托节日氛围与平时亮化相结合,提升城市品位,彰显时代特色,扮靓城市夜景。
二、亮化原则
1.应用新技术的原则。将功能性与艺术性相结合,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将灯饰、灯光的艺术性与城市特色融为一体,充分体现城市特点。
2.提倡节能的原则。将经济性与节能性相结合,既要达到亮化效果,以要提倡绿色、节能和环保照明,减少光污染。
3.亮化采用循序渐进的原则。部分亮化考虑长久使用(如:火树银花安装后不再拆除)
三、亮化地点
中兴街(中心岗至政府转盘)、政府路(医院岗至公安局)、政府人民广场、园林巷、西出口(客运站至西山道口)。
四、具体亮化任务
1.政府广场周边中华灯路灯杆上安装LED中国结(含园林巷)、政府人民广场两侧云杉树挂LED漫天星。
2.政府牌坊前用4组仿真树灯点缀。
3.中兴街(政府转盘至中心岗)路灯杆上安装火树银花(LED),行道树隔株用LED满天星装饰。
4.政府路(县医院至公安局)路灯杆上安装中国结(LED),路两侧行道树树干缠LED串灯、树冠挂LED串灯。
5.西出口(客运站至谢家岭下)中华灯安装火树银花、西山道口及迎宾广场北侧用仿真树灯点缀,绿化模纹用满天星装饰,沿路边的绿化树木树冠上挂LED小灯笼和LED满天星装饰。
6.客运站转盘中的`绿化树木用枫叶树灯装饰,树球、模纹用LED满天星装饰。
五、常年使用不拆除的部分(火树银花)工程款11万元,拆除部分工程款19万元。
六、亮化时间
在春节前5至10日完成施工,正月十六后拆除。(具体时间按照政府安排)
春节树木亮化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区夜景亮化水平,营造浓厚的节日气氛,确保全市人民在欢乐、祥和、文明、喜庆的气氛中欢度20xx年新春佳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营造氛围、美化环境、亮化城市”的总体要求,坚持高起点设计、高规格制作,实现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烘托节日气氛与平时亮化相结合,提升城市品位,彰显时代特色,扮靓城市夜景。
二、工作原则
本着“广覆盖、见效快、出精品”的原则,坚持布局合理、设计新颖、图案美观、色彩协调,做到宏观和微观效果相结合、动态与静态效果相结合、白天与夜晚效果相结合、冷色调与暖色调效果相结合、避免灯饰视觉光污染,突出行业灯饰特点,突出街路灯饰差别,展示我市城市风貌。
三、工作任务
在“一市三区”内,以幸福大街为中轴线,以主要街路的路灯、绿带、户外广告、两侧楼体等建筑物、构筑物和公共设施为载体,达到以街路为框架辐射周边,点线面相结合,以点为主的光亮美结合的网络,以“黄、蓝、白”作为主色系,重点在幸福街、青年街、中兴路、文化路等主要街路及城市出入口的.标志性建筑、公共设施实施点缀布景。
(一)街路亮化。对市区内35条街路路灯进行维修更换破损灯泡和灯饰,重点完成幸福街、青年街、文化路、中兴路和光明街的灯饰、灯廊,形成灯饰通道。(责任部门:洮北区、经开区)
(二)广场亮化。重点完成站前广场、市民广场、阳光广场、吉鹤广场亮化。以广场中心灯为基点,绿地镶嵌小品,辅以柔和光线点缀。同时,在部分景观树木上用满天星(LED串串灯)装饰,美化亮化广场环境。(责任部门:洮北区、经开区)
(三)“两桥”亮化。完成金辉互通立交桥、幸福立交桥以动态线光源勾勒轮廓,以泛光源照射桥墩和桥体,辅以柔和路灯,充分体现华丽壮观的特性。(责任部门:交通局、洮北区、经开区)
(四)公园亮化。森林公园、劳动公园内亭、台、楼、阁、塔、桥、山体及水域沿岸以线光源勾勒轮廓,在灯光上强调山体最高点,进行描绘远方山色,产生如诗意境。在部分景观树木上用满天星(LED串串灯)装饰。(责任部门:洮北区、工业园区)
(五)“五塔”亮化。电视台发射塔、电信塔、移动塔、联通塔、森林公园宝塔。对塔身整体轮廓进行勾勒,兼顾动态光源。(责任部门:工业园区、铁塔公司、城管局)
(六)临街单位亮化。对分布街路65个单位建筑的楼型灯设施进行维护维修工作,杜绝开启时出现断档、破损、信号不统一情况,并适当对门前庭院实施灯饰点缀,确保正常运行。
具体为:(幸福街)联通公司、工行开发区分行、移动公司、市交通局、广电大厦、开发大厦、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人民银行;(青年街)洮北区政府办公楼、区农业大厦、邮政银行、公安洮北分局、公路管理处、人寿保险、区法院、市粮食局;(爱国街)工商海明支行、市供电公司、白城市宾馆;(长庆街)市电业局、市审计局、市人社局;(金辉街)洮北民政;(中兴路)白城日报社、市环境保护局、市人工降雨基地、白城市医院、中国信用联社、市土地局、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电业大厦、市教委、市工商银行总行、农业银行、市国税局、吉林银行、洮北区财政局、中国电信、中心医院;(文化路)市物价局、市委、市政府办公楼、市住建局;(洮安路)洮北区委办公楼、工商洮北支行、联通公司营业厅、工商瑞光支行;(海明路)洮北区检察院、洮河灌区;(新华路)白城车务段、市城管执法局、市邮政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农业发展银行;(棉纺路)市社保局、市林业局、市计量局;(辽北路)白城火车站、白城客运站;(胜利路)市检察院、市地税局、引嫩入白建管局、欧亚商都、吉鹤宾馆。(督办部门:城管局)
(七)城市出入口亮化。对金辉立交桥至白城东出入口和长白路至金辉高速出入口;幸福立交桥洮白公路出入口;珲乌高速镇赉出入口;乌兰浩特侯家出入口等城市四个出入口更换破损广告牌匾、悬挂节日条幅、利用现有树木实施灯饰点缀。(责任部门:交通局、洮北区、工业园区、经开区)
(八)生态新区亮化。生态新区对辖区内街路、广场、绿地、鹤鸣湖、碧桂园小区等实施点缀式亮化。(责任部门:生态新区)
四、时间安排
1月20日开始实施,1月30日前完成,2月5日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检查验收,2月6日至2月24日(正月十七)结束。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责任部门、单位要把实施亮化工程作为春节期间文化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各自实际,强化领导,确定专人,积极实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精心设计,提高标准。各部门、单位要统筹安排,要本着“设计精巧、突出特色”的原则,充分体现动感、层次感、立体感和美感,表现出地方特色。新建亮化设施的部门和单位,需先将设计方案报市城管局审批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建设,并确保在20xx年2月2日前完成亮化任务。
(三)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组织验收小组及时对亮化工程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按时保质保量、亮化标准高、效果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对未及时完成任务的部门、单位或效果不好的责任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促进既定任务全面完成。
春节树木亮化方案 篇3
为亮化美化城市环境,活跃节日文化生活,营造欢乐、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西安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落实市政府“追赶超越”要求,紧紧围绕“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中心工作,紧贴市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弘扬节日文化,营造开放、包容、现代的城市节日亮化氛围,充分展示大西安城市的亮化新特色。
二、总体思路
在20xx年元旦春节夜间亮化节日氛围营造工作的基础上,依据《西安城市照明总体规划》和《西安市夜景照明设计导则》等我市照明类建设标准,按照我市节日氛围工作提出的“创新理念、突出特色、塑造精品、打造亮点,全区联动、点线面串联”要求,运用舒适、经济、美观的氛围营造设施,在20xx年劳动节、七一、国庆节和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营造热烈祥和地节日氛围。
三、20xx年节日氛围营造工作安排
(一)营造时间:“五一”“七一”“十一”期间。
(二)责任分工:由区建住局负责,实施未央路纬二十六街至北二环区域营造工作。由北客站管委会负责,实施北客站广场及周边区域营造工作。
(三)营造方式:在营造范围内重点位置上,安置与节日文化主题相对应的灯塑、绿雕等城市景观小品。在“五一”期间,以弘扬人民劳动精神为主。在“七一”期间,以体现我党光辉发展历程为主。在“十一”期间,以庆祝新中国建立为主,兼顾国家同期重大会议及决策的宣传工作。
(四)营造时限:
“五一”:20xx年4月30日-20xx年5月7日。
“七一”:20xx年6月30日-20xx年7月7日。
“十一”:20xx年9月30日-20xx年10月7日。
四、20xx年元旦春节氛围营造工作安排
(一)责任分工
1.道路氛围营造:由区建住局负责,实施未央路营造工作。由张家堡街道、未央宫街道负责,实施文景路营造工作;由谭家街道负责,实施凤城八路营造工作;由北客站管委会负责,实施元朔路营造工作;由大兴新区未央管委会负责,实施大兴未央区域重点道路营造工作;若市级部门要求新增道路氛围营造任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街道或管委会负责实施。
2.节点氛围营造:各街道办事处及区级部门,结合办公地址实际情况,开展区域重要节点氛围营造工作。
(二)营造方式:总体以20xx年己亥年(猪年)生肖特色和我国传统年文化为主题,兼顾体现我市“追赶超越”“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等发展战略元素。在道路氛围营造方面,选用红灯笼、中国结等传统喜庆饰件,装扮道路两侧,选用贴合主题、美观大方的灯塑、绿雕等城市景观小品,妆点道路节点及广场;在节点氛围营造方面,选用安全、节能、经济的景观小品,妆点区域重要位置。
(三)营造方案:各责任单位在完成氛围营造方案初步设计后,交由区建住局进行方案初审,经区政府统一审定后方可实施。
(四)营造时限:20xx年12月31日-20xx年2月28日。
五、资金保障
20xx年节日氛围营造工作资金,由区财政负责保障。20xx年元旦及春节节日氛围营造中的`道路氛围营造工作,由区财政负责保障;节点氛围营造工作,区财政承担营造费用50%,剩余部分由实施单位自行承担。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亮化的重大意义。今年各项亮化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把节日亮化和打造一批亮化示范街结合起来,精心谋划、及早安排、认真组织,确保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落实。
(二)认真规划,精心设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西安市城市夜景照明设计导则》要求,本着节能、环保、美观的原则,科学制定节日亮化方案,结合各自特点,设计建造一批重点突出、主次分明、各具特色的灯光雕塑、小品等亮化设施,为全市打造一批节日亮点,全面展现大西安的新亮化形象。
(三)加强管理,确保安全。节日亮化设施内设电源,布置在人员密集的核心地段,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亮化管控,强化安全检查,监理亮化设施巡查维护和值班制度,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设施安全运行,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春节树木亮化方案 篇4
为进一步美化我县城区夜景,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浓厚的节日气氛,使全县群众度过欢乐、喜庆、祥和的新春佳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原则
(一)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实施、社会参与”的原则,在确定的范围内安装灯饰,营造美丽的城市夜景和浓厚的节日气氛。
(二)按照“展现区域文化、突出新时代特征”的原则,宣传十九大和鱼台稻改精神,统一设计标准,统一审核把关,分别实施亮化,提高城市景观照明和节日亮化的档次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安排
重点实施观鱼大街、孝贤大道沿线楼宇亮化、重要节点灯饰及公园广场亮化。城区其它路段由县城管局组织社会力量实施,观鱼大街西支河桥以东部分由开发区组织实施。政府出资部分由县规划局负责编制春节亮化方案,县住建局负责实施;其他部分由各自实施主体负责编制,报县规划局审核后实施。
三、实施计划
1月8日前,县规划局完成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方案及预算编制。
1月10日前,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完成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方案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其他实施主体完成春节亮化方案编制及审批工作。
1月16日前,其他实施主体按照审批后的春节亮化方案优选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1月20日前,县住建局完成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工程的政府采购工作,确定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的施工单位。
1月31日前,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方案完成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设施的制作、安装、调试工作并正式亮灯。
四、职责分工
(一)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城区春节亮化的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实施观鱼大街水系(西支河至工商局)、星源矿山对过三角绿地路灯维护、孝贤广场廊桥春节亮化等工作。
(二)县规划局。负责组织城区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设计方案的编制及其它方案的'审批。(审批工作联系人:禚昌芬电话:15092630375)
(三)县城管局。负责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城区其它路段的春节亮化工程。
(四)县财政局。负责城区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的资金保障,协助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五)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城区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方案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六)县房管局。负责督导观鱼大街、孝贤大道沿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春节亮化工作。
(七)县交警大队。负责施工期间的交通疏导工作。
(八)县供电公司。负责城市景观照明和春节亮化的用电保障。
(九)县金融办。负责督导各金融机构做好亮化及灯雕、灯饰安装工作。
(十)县政府督查室。对部分城区春节亮化工作进行督导。
(十一)其他单位和企业做好单位建筑的楼宇亮化及门前灯雕安装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推动城区春节亮化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由办公室副主任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城区景观照明和春节亮灯组织、调度、检查、评比、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