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隔离专班方案
倚栏轩整理的居家隔离专班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居家隔离专班方案 篇1
为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强化境外人员管控,经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专门工作组
成立集中隔离处置工作组,由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董显明任组长,蔡联伟、王黎明、叶贞发任副组长。指挥部办公室由刘圣辉具体负责集中隔离综合协调等工作。
二、明确集中隔离对象
3月23日起,进入(返回)上犹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不含入境后在国内连续满14天且身体健康的人员),一律到县集中隔离点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立即进行核酸检测。集中隔离观察期间,有关费用自理。
三、明确处置流程
1、对目前尚在境外计划进入(返回)上犹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居住地所在乡(镇)、城市社区和用工单位要逐一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上述人员取得联系,告知集中隔离有关要求,劝导疫情期间暂缓进入(返回)上犹。
2、对正在来犹途中的归国人员、外籍人士,要劝导其在第一落地城市自我隔离14天,并做好每日跟踪服务。
3、对已抵达赣州市“三站一场”(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飞机场)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由县指挥部协调调度,县人民医院安排救护车和专门人员前往接收,任何人不得私自接运入境人员。
四、加强日常管理
1、医学观察。医务人员每日早晚对观察人员各测量一次体温,并询问其健康状况,填写观察登记表和日报表。如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异常症状者,立即送县人民医院诊治。
2、安全巡查。集中隔离观察对象原则上单人单间隔离,工作组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进行全天候监控,确保观察对象在房间内不外出。除工作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隔离场所。
3、饮食供应。一律采用一次性餐具供餐,工作组按时将观察人员和工作人员的膳食运送到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将膳食摆放到隔离房间门口,由观察人员自行取餐,餐后将餐具放回门口,统一回收处理。
4、场所消杀。隔离场所内划分清洁区、隔离区,并张贴标识,隔离区每天消杀一次,清洁区每2天消杀一次。人员、车辆、物资进出均需消毒消杀,进出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医学观察对象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医疗防疫人员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5、物资储备。储备足量的诊疗用品、消毒设施和药品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等必要的物资。要指定专车、专门司机负责隔离观察对象的运送。
五、有关要求
1、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城市社区、各单位要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对摸排发现计划进入(返回)上犹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要及时做好劝导工作,并第一时间向县指挥部报告。
2、做好自身防范。工作人员接收、引导和与观察对象接触时,要严格做好防护措施,确保自身安全。运送过程中,隔离观察对象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司机和医护人员应全程穿戴一次性防护服,佩戴护目镜、N95口罩、一次性手套,做好随车人员消毒卫生和车辆通风。运送完毕,要对专车进行消毒。
3、强化保密意识。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保密意识,对集中隔离观察场所有关情况不得外泄,对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居家隔离专班方案 篇2
根据xx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莘庄镇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积极落实属地责任,就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进行进一步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科学判断形势、精准把握疫情。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统筹调度,增强防控工作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担当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二、组织架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责任,更好地推进我镇疫情防控工作,成立莘庄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防控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常务副组长,镇人大主席任第一副组长,其余班子领导分别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门工作组:综合指挥组,由宋延辉、顾丽芳同志担任组长,陈颖、姜培红同志任副组长;社区防控组,由张春兰、傅宇担任组长,王麟、王一靖等同志担任副组长;安保维稳组,由章群策同志担任组长,朱伟中等同志担任副组长;企业街面防控组,由姚剑华、钱彦同志担任组长,叶红、马海明、陆建新、钱文刚、张德弟等同志担任副组长。生活保障及宣传动员组,由史震谷、张顶文、沈怡君同志分别负责各相关工作。物资财政组由乔宇红同志担任组长,叶红、石熊飞等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党群办、办公室、社事办、社区办、经发办、总工会、文明办、网格中心、联动分中心、综治办、规建办、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社区卫生中心、卫监所、莘庄派出所、莘光派出所、莘松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名单详附件。
三、职责分工
(一)综合指挥组——宋延辉、顾丽芳
负责镇防控办各项数据、信息的上报,撰写每日动态简报,实时掌握各小组工作动态。处理突发、紧急事件,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做好沟通解释等各项工作。(社事办(爱卫)、办公室)
(二)社区防控组——张春兰,傅宇
1、做实全面排摸工作。社区办、各居村委做好精细化、“地毯式”排摸,做实自排自查工作。通过12345、12320等投诉举报热线,鼓励居民主动提供线索,对小区内“鄂”字牌照车辆进行排查,提升主动发现能力;同时完成市级推送名单进行核查,建立“一户一档”,“一人一档”,对于重点人群进行标注。联合物业保安、发动小区志愿者、党团员等,做好小区出入口的车辆与人员的相关监测工作,当好“守门员”。
2、做好上门核查工作。对于自查自排出的待核查人员,由居委干部、家庭医生、社区民警组成“三人核查组”逐一进行核查,并做好甄别处置工作。对于居家隔离人员做好体温监测、信息采集及分类后续处置工作。
3、做好居家隔离工作。各居委做好隔离人员的稳定、安抚工作。采用“包片”, “一人一档”等方式,安排居村干部、志愿者对隔离人员视情解决必要的`生活困难以及垃圾处理等实际问题,并落实“每日两次测温”工作。
4、做好环境整治工作。社事办(爱卫)、房管办指导物业公司做好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的杀菌消毒,垃圾清理分类投放等工作。居委会发动党员志愿者、小区楼组长等社区居民经常性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确保环境整洁、秩序良好。(责任单位:社区办、居民区党委、社区中心、社事办(爱卫)、房管办、综治办、社区卫生中心、各居村委)
(三)安保维稳组——章群策
综治办统一安排特保进行规模性人员居住场所的安全保障(如社区、宾旅馆、集体宿舍、规模租赁房等)。对于湖北籍人员、密接人员入沪入驻宾旅馆,对其转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统一管理。对于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不配合隔离治疗,拒不执行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措施,对其行为进行限制,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综治办、莘光派出所、莘松派出所、莘庄派出所)
(四)企业街面防控组
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文化、娱乐、餐饮、楼宇、企业)的管控工作。对辖区内此类场所既有量,组织市场、城管、综治、四大平台公司等力量进行全面巡查。
1、经营场所、所属企业——姚剑华
对镇域内实体办公的企业及经营的商户、商住楼等进行全面巡查,对于暂停营业的场所,张贴《歇业公告》,对于不具备歇业关停的场所,发放《经营场所提示单》。对尚在经营中的商场、超市、市场等人密场所,建议视情压缩营业时间,减少出入口,张贴《倡议书》。此外,收集汇总湖北籍员工回乡、返沪信息,每日及时上报镇防控办,并督促做好自行隔离。对于企业、商户、个人瞒报、漏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罪名进行严惩,追究其法律责任。(责任单位:总工会、经发办、四大平台、农业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卫监所、各村(改制村)等)
2、街面、建筑工地——钱彦
对沿街商铺、经营点位,建筑工地等人员进行全面排摸、进店巡查,重点排查内部员工中的外地来沪人员,做好体温监测与信息采集工作。同时,加强建筑工地内人员抽查,切实做好湖北籍人员及密集人员的隔离工作。(网格中心、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卫监所、规建办等)
3、农贸市场、农村会所等——姚剑华
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对家禽动物疫情监测、餐饮等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监管,严格监管农村会所食材安全;加强农贸市场活禽交易管控,坚决打击流动活禽交易。(农服中心、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卫监所)
(五)生活保障及宣传动员组
1、生活保障——张顶文、沈怡君
针对居家隔离、集中隔离点人员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生活上必要物资的保障。(党群办、办公室、文体中心)
2、集中隔离点——史震谷
启用莘庄镇集中隔离点一处,并做好梯次备用集中隔离点准备(100余间房间备用)。设专人定点联络,备足特保力量,做好集中隔离监管。(综治办、文体中心)
3、宣传动员——张顶文、沈怡君
(1)建立志愿者队伍,切实做好社会面的宣传、居家隔离人员服务、弱势群体的保障工作。一是由居委干部带头,发动小区党团员、楼组长、积极分子等,建立对抗新冠病毒工作的社区志愿者队伍。二是组织机关青年志愿者队伍,下沉居村委,夯实居村值守力量。三是联合“两新”组织,建立楼宇企业党员突击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护知识的宣传,科学引导居民良好卫生习惯,注意休息、健康饮食、保持空气流动、勤洗手、戴口罩等。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减少群众恐慌情绪。(党群办(组织)、居民区党委、机关党委、综合党委)
(2)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健康大讲堂、市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等基层健康传播阵地和形式,大力普及预防冬春季呼吸道疾病卫生知识,劝阻违规饲养家禽行为。(文明办、爱卫办、各居村委)
(六)物资财政组——乔宇红
为切实保证值守人员的物资保障,防控期间的资金使用、物资采购、报销流程经镇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可特殊操作。物资集中采购,填写《莘庄镇冠状病毒防控物资服务采购申请表》,经镇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实施(不走政府采购流程)。零星采购,单位(部门)内的紧急物品,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后续报账时须提供发票或收据。做好值班人员的加班统计以及无就餐条件人员的就餐补贴,统一统计造册。对于特殊时期未走政采流程的资金,要加强管理,追溯相关纪律。(经发办、财政所、审计办、监察办)
四、保障措施
(一)群防群控
落实属地责任,对重点观察对象所在地,严格做好消毒及相关隔离工作。开展社区、企业、市场主体等单位的卫生健康知识宣传。居村干部、四大平台公司等在辖区内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并报告疑似情况,切实做到“三个覆盖,三个一律”。
(二)信息报送
各基层单位做好疫情监测和相关信息的收集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疫情动态情况报镇防控办,内容包含居家隔离观察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及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每日2点前上报信息,报送应及时、真实和全面。同时,注意保护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的隐私权。
(三)经费支持
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购置预防控制疫情所需药物、医疗器械、防护用品、应急物资、酒店租赁等费用以及相关健康教育宣传费用。
(四)督导检查
镇领导小组定期开展工作督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开展督导,使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得到全面、及时的落实。
五、工作要求
建立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任何单位及个人对疫情防控工作,均不得瞒、缓、谎报或授意他人做出类似行为。对不按照规定履行疫情防控职责的部门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部门联防联控。有力有序开展防控措施,全面排摸自查,互通信息,共同协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应急措施,协助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摸管理。各成员单位做好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等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要严防严控,做好疫情管控工作。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环境整治,除四害、清理卫生死角,对九大类重点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工作要点指导,营造健康卫生清洁的生活环境。
三要加强宣传,普及科学卫生知识。向居民、学生、员工宣传突发事件的相关科学防控知识,提高个人防控能力,提升公众自我保护意识。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居家隔离专班方案 篇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相关规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疑暴露者居家隔离观察相关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1、14天内自xx等重点地区来宁返宁人员;
2、14天内有xx旅居史,或接触过xx等重点地区发热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的人员。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职责、协调联动、快速响应、平战结合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暴露着居家隔离观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李海沅担任组长,民生中心、城管中心、综治中心、兰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后宰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和梅园派出所、后宰门派出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民生中心、城管中心、各社区负责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生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办事处副主任陆生兰兼任。
四、工作职责
(一)成立工作小组。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疑暴露者成立由街道挂钩科室干部或社区书记(主任)牵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派出所民警、社区网格员共同参与的工作小组,建立“四包一”工作制度,敦促其进行居家隔离观察,并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做好相应的管理和服务。(责任单位:街道各中心、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所)
(二)上门告知。首次上门由医护人员、社区工作者、社区民警等联合开展。由医护人员开具《居家隔离告知书》,告知居家隔离观察人员隔离观察的缘由、期限、依据、注意事项、疾病相关知识以及居家隔离观察的法律责任;由民警做出警方提醒,要求隔离观察人员遵守隔离要求,不得瞒报、漏报、谎报相关信息。(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派出所)
(三)健康监测。由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对隔离观察人员每日上午和下午各测量体温至少一次,做好健康询问和提醒,开展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等健康宣教,填写《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可疑暴露者医学观察登记表》。(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日常随访。社区工作人员采取电话或微信视频等非接触方式进行日常随访,积极配合医护人员做好健康监测。遇到异常症状和紧急情况,及时上报街道和区卫健委。(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
(五)转送措施。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在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或其他身体不适,包括腹泻、慢性病发作等,应及时向负责居家隔离的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报告,并呼叫120将患者转运至发热门诊。社区做好配合工作。(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
(六)垃圾和消杀处理。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的生活垃圾由社区发放黑色垃圾袋、城管中心定时收取,并对楼栋公共区域进行一天2次消杀处理。(责任单位:街道城管中心、社区)
(七)生活服务保障。在生活上给予关心和帮助,保障隔离人员基本生活需求,帮助其解决日常生活、未成年子女照顾、赡养老人等实际困难。对身体残疾、孤寡老人、独居人员提供必要医疗和生活物资保障,及时补充必要的医疗物品和日常生活用品。(责任单位:街道民生中心、社区)
(八)心理健康服务。积极为隔离人员及家庭成员提供心理援助热线电话服务,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一般性心理健康教育。因地制宜开展网上义务咨询、居家医学观察指导等线上互动服务,提高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时效性。(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
(九)解除隔离。观察期满未出现异常,由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规出具《解除医学观察证明书》,解除隔离。(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居家隔离专班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及国家卫健委关于返乡人员核酸检测的规定及《关于印发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X疫指[2020]X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监测工作,对返乡务工人员,全员落实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举措,结合本区域实际,特制定《2021年春节返乡人员核酸检测及居家隔离工作方案》。
一、时间范围
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从1月28日春运开始后实施,至3月8日春运结束后截止。
开始时间:2021年1月28日
截止时间:2021年3月8日
二、检测对象
工作方案所指返乡人员是指从外地返回农村地区的人员,主要包括:
一是跨省份返乡人员;
二是来自本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的返乡人员(中高风险区域内部人员原则上不流动);
三是本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
特别说明:
1.返乡人员返乡前应告知当地村委会,返乡后由村委会查验其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
2.村委会(社区)应积极主动搞好服务保障工作,准确摸排返乡人员底数及抵返日程。
3.境内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非必要暂缓(来)返乡,确需返回的,须提前向居住地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告,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期满后须执行14天居家隔离观察,期间不得离开住所,并按要求配合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三、核酸检测安排
1.摸排。以村(社区)为单位,准确摸排在外务工人员信息,统计返乡意愿及日程安排。
2.登记。对返乡人员,第一时间做好信息登记,记录返乡时间、工作地、交通方式(航班号、高铁车次)等信息,见附件《2021年春节返乡人员疫情防控信息登记表》。对从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应要求其居家隔离14天,对从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应要求其做好健康监测。
3.核查。由村委会查验其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对不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要专车转运至采样服务点开展采样检测,并在规定地点等候,检测结果阴性方可有序流动。
4.采样。每日上午8点至12点在乡镇卫生院指定场所进行采样,特殊情况除外;所有应检对象须在返乡24小时内完成采样。采样后,在返乡第7天、14天组织一次核酸检测。
居家隔离要求
1.居家隔离期间不可以随意外出走动,避免与其他人员接触,保持房间通风良好,防止相互交叉感染。共同居住人员要加强自我防护,做好自身健康监测,按要求做好家庭卫生防护。
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在观察期间应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信息报备、体温监测等工作,并将信息记录在册,配合社区做好每天电话随访。如身体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应第一时间主动向属地医疗机构报告。
3.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一律不得擅自外出,不得接受外人来访和探视。
健康监测要求
村(社区)工作人员定期对来返乡人员回访体温及身体状况,健康监测期间尽量不要去人口密集区。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动员,精准摸排。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要按照疫情防控专题会议“四个强化”和完善“四个链条”要求,成立专班、落实责任,组织动员应检对象参加采样检测;及时精准摸排应检对象信息,确保做到应检尽检和健康检测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防护,规范操作。所有参与摸排、采样、检测人员均应按照规定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专业人员要按照操作规程规范开展采样检测工作,确保采样准确、检测规范,生物安全。
(三)加大宣传,维护秩序。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解释工作,争取检测对象的理解和支持,并安排专人到采样点现场负责维护秩序,有序排队、保持安全距离,保证采样工作顺利进行,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
(四)及时汇总,准确报告。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要及时准确汇总参检人员信息,督促落实应检人员采样到位;县疾控中心要按照规定时间准确报告检测结果,对检测阳性人员做好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复检,第一时间处置,并确保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