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方案
倚栏轩整理的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方案 篇1
为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坚决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人、车、路”协同治理,通过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全面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全面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有效防范应对各类季节性、阶段性突出风险,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实现“一杜绝、两下降”工作目标,即:坚决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
二、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6月5日)。各村、社区立足本辖区、本行业,迅速制定集中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广泛动员;对已经发现的风险隐患进行梳理、建立清单;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6月6日至20xx年9月25日)。各村、社区组织力量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分门别类建立台账,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村、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迅速整改到位。各村、社区每月工作开展情况于当月28日前报镇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
(三)工作总结阶段(20xx年9月26日至20xx年9月30日)。各村、社区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并立即采取补救和应急措施,在问题隐患彻底消除之前确保安全。同时,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各村、社区中整治工作总结于9月底前报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强化“人、车、路”隐患排查治理
1、重点驾驶人隐患排查治理。镇交通运输部门要针对镇内客货企业及校车重点驾驶人、A/B类准驾资格驾驶人,按照“五个一批”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①清理一批:12月10日前,对A/B类准驾资格驾驶人的逾期未检验、未换证、记满12分未学习、交通事故、交通违法、酒驾毒驾、精神疾病等情况逐人清理、建档造册,定期更新相关情况。
②督促一批:通过电话、短信、上门入户等方式,督促镇内A/B类准驾资格驾驶人按期开展驾驶证审验、换证和参加满分学习,确保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记满12分学习率的平均率均达到99%以上。对清理出的存在隐患的驾驶人,及时上报县运管部门和运输企业,督促将其调整下车,依法取消其从业资格。
③教育一批:对镇内客、货、危、校等重点车型驾驶人,以及有3条以上违法未处理或者发生按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的A/B类准驾资格驾驶人,每月集中培训教育不少于1次。
④打击一批:对涉嫌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违法犯罪的驾驶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依法严格追究刑事、行政责任,报县运管部门依法依规取缔其从业资格。
⑤吊销一批:对醉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等交通违法行为,报县交通部门依法依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取消其从业资格。
2、重点车型隐患排查治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对全镇三类重点车型车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清理。
①“两客一危一货”。镇交通部门要督促镇内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两客一危”、重型货车所属企业隐患清零。对检验、报废即将到期的“临界”隐患车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APP等,逐企逐车提前警示告知。
②农村面包车。以村、社区为主,镇公安部门指导,逐村逐户具体落实。要依托镇交管站将面包车录入县“道路旁通安全农村管理系统”,确保录入率达99%以上;要督促指导村、社区交管站、劝导员逐车上门排查、核实情况、摸清底数,通过手机短信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系统”,对有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以及违法未处理较多等行为的面包车主开展“一对一”提示警示,督促及时办理检验、报废手续或处理交通违法,提示及时维修保养车辆,安全文明守法驾驶。
③渣土车、工程运输车。镇交通运输、公路站要依照职责分工,对本系统管理的建筑施工工地在用车辆进行排查,凡报废车辆,一律清退出运输市场;凡逾期未检验车辆,一律督促检验合格后,方可从事工地运输。
3、道路运输企业隐患治理。镇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派出所、应急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印发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发[20xx]55号)。对“两客一危”、货运等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要依据相关规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或场站,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整改不达标的按规定取消其相应资质。对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农村客运班线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开展专项治理,对不符合通行条件的坚决取消。要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根据运营行为和路线、里程要求配备包车驾驶人员的政策,严禁发放加盖公章的.空白包车牌证,严禁租用非营运车辆从事旅游客运业务。
4、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农村公路由村、社区负责,紧盯桥梁、隧道、路口、重点线路、事故多发点段等重点隐患开展清理。一是排查治理桥梁和隧道隐患。根据道路建设养护管理责任分工,各村、社区要对所有高速公路的桥梁、隧道,国、省、县、镇道干线和农村公路桥梁开展隐患排查,澄清底子,分类处置。二是排查路口隐患。对国、省、县、镇道干线公路与农村道路交叉口,要参照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全面排查,采取设置减速带、完善警示标志、增设交通信号灯等措施,治理路口隐患。三是排查客车、校车通行线路安全隐患。镇交通运输、教体等部门要联合对通行客车、校车的线路进行隐患清零。四是排查路段隐患。镇交通运输、公路、城管、公安等部门和村、社区要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路段特别是农村公路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要严格按照标准安装相应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尽快治理到位。五是及时抄告事故多发点段隐患。镇交管部门要及时向县安委会报告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提出隐患治理建议,相关部门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确保隐患清零。
(二)全面加强突出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
1、开展渣土车、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专项治理。镇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要立足职能,扎实开展渣土车和工程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私自改装、沿路抛洒、在禁行区域禁行时间违法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对超限超载的,一律卸货、交通违法消除后方可放行;对非法改装车辆、货车“大吨小标”的,一律强制恢复原状,并对非法改装窝点依法打击;对驾驶报废、拼装车辆的,予以行政拘留,依法顶格处理;对多次违法的车辆、企业,要依法将其清退出运输市场。
2、开展危化品道路运输交通违法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四类违法行为,全力防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四类违法行为即: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非法驾驶、押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伪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行为,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对上述违法行为,县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依法顶格处理,对驾驶人罚款、记分,并对运输企业处以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开展酒驾、醉驾、毒驾及客货车“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治理。镇派出所要发挥主力军作用,突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和“酒驾、醉驾、毒驾”、“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不按规定通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常态化集中整治工作机制。要采取错时执勤、昼夜巡查、定点蹲守、分散设卡等方式,加大集中行动的密度和频率,保持高压整治态势,减少涉酒涉毒事故发生;要充分依托公安检查站、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加强路检和路查,密织防控网络,着力打击客货运车辆“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行为。要突出节假日景区、山区等道路管控重点,有针对性部署路面勤务,确保节假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4、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治理。镇交通运输部门切实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驾驶员安全管理、车辆动态监管和维护保养等制度规定;要加强客运站安全监管,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车辆例检和安全告知等制度规定,严禁超员车辆出站以及车辆、驾驶员“带病”上路。镇派出所要加大对农村面包车交通违法打击力度,对超员、非法改装、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要会同县交通运输部门联合执法,在学校和企业周边、客运站、景区、集市等重点区域联合检查载客面包车。对发现涉嫌非法营运的,县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处置,对严重超员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严把平交路口、出村口、出镇口、进山口,严防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等违法行为
(三)全面强化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深度调查
在交通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中,镇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分刑事责任、管理责任、民事责任三个层次,围绕人、车、路三个方面,从驾驶人日常教育管理、车辆安全监管、车辆生产和维修、道路建设养护、行业监管等环节入手准确划定事故责任,全面排查管理责任。除按照交通肇事罪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外,并对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车主、企业或单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失职渎职、不作为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规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并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四)全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强化社会面宣传教育。镇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围绕冬季气候特点,及时公布镇内事故易发路段以及易受山洪、雨雪、团雾影响路段,提示恶劣天气条件行车安全事项;要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重点违法行为,曝光一批终生禁驾的客货运驾驶人名单和交通违法多、事故突出的运输企业。要结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制作专题宣传资料,积极组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持续、广泛刊播整治工作新闻,发布整治相关新闻报道。
2、强化重点群体教育警示。镇宣传、交交警、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教体等相关部门,要深入客货运企业、场站、学校,依托自建短信平台、“双微”等信息化手段,以“两客一危一货”企业以及校车管理人员、驾驶人为重点,宣传法律法规,剖析典型案例,认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危害和后果。要组织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等重点专业运输单位召开安全例会,督促驾驶员签订“守法交通”承诺书。要深入开展镇交通安全宣传“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提升群众安全出行意识,引导群众“不搭黑车、不上超员车、不坐问题车”,从源头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冬季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频发,加之道路运输活动频繁,各类交通安全风险叠加,是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高发、易发期。要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原则,对镇内所有国、省、县、镇三级道路实行“双路长制”责任制,每条道路由镇派出所、镇交通部门各一名中层干部担任路长;其村、社区道路实行属地管理,由镇分包负责。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责任和任务落实到人。镇交通运输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应急、城管、教体、农业、文旅等站所要协同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镇有关站所要“零容忍”,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依法严管重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与企业经营资质、车辆运输资质、驾驶人从业资格挂钩,该停业的停业,该关闭的关闭,该吊销的吊销,该降级的降级,提高违法成本,加大惩处力度。要规范、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坚决杜绝因执法不当引发不稳定事件发生。
(三)严格督导检查。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镇政府将成立以派出所、交通运输等站所为主的联合督导组,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村、社区和重大风险点,以问题为导向,对各村、社区和有关行业进行明查暗访、督促指导。对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采取面对面交办、跟踪督办、限时清零、复核检查等方式确保整改到位。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认真、不尽责、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站所和个人,全镇通报批评。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造成重大后果或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村、社区关人员的责任。
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为核心,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教育为先”的原则,坚决杜绝师生违反交通安全问题,严厉打击各类涉校涉师涉生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保障师生交通安全,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教师驾车及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学校的管理监督意识、学生及家长的安全乘车意识、教职员工安全驾驶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监管加强,教育不严、管理不善、思想麻痹、学生幼儿乘坐超员超速车、“黑车”接送学生幼儿、学校和有关部门教育监督管理不力等方面问题能得到重点、有效解决。
三、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学校印发教育部统一制作的 “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摘录交通事故警示教育案例,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千万不要让孩子乘坐“黑车”、超员车、无牌车、改装车、三轮车等不安全车辆上下学,特别提醒家长不得租车、包车或者固定拼车接送孩子上下学。同时,利用学校宣传阵地,通过橱窗、板报、专栏,以及校园广播、有线电视等媒介,并以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手抄报竞赛、演讲比赛、讲故事、观看图片展、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在学生、幼儿中大力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和警示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车可以坐,什么车坚决不能坐。教育步行上下学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横穿公路,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12周岁以下的学生儿童不得骑车上路等。各学校还要把交通安全知识作为课堂教学内容,经常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二)集中清理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缺失问题。
各直属学校和各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将学校(包括民办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各校、园点等)周边公路上有必要设置但缺乏的交通安全设施,如警示标志、减速带、人行横道、安全隔离设栏、禁停禁行和限速标识、限速监控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同时清理校园周边非法营运、车辆乱停放等问题。通过彻底清理并梳理完善后,以直属学校和镇(街道)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存在的问题书面报送当地镇政府(街道办)(同时抄送县教育局备查),借本次全县集中开展交通安全整治、打击道路运输非法经营专项行动的有利契机,将缺失的设施补充完善。与此同时,各学校要在校园门口做到“三到位”,即:交通安全宣传横幅悬挂到位,安全乘车警示牌(内容是:“珍爱生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超载车、不乘坐非运营客车、不乘坐车况不良和违章驾驶车”)安装到位,“学生安全乘车监督提醒岗”设置到位。
(三)开展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排查。
各学校要迅速动员部署,发放《xxxx学校幼儿园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情况摸底调查问卷》(见附件),对接送本校(园)学生幼儿的所有非运营客车进行一次地毯式的专项普查,逐车逐生全面调查了解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书面上报当地镇政府(街道办)(同时抄送县教育局备查),力求及时整改到位。
(四)建立学生上下学期间校门口安全管理制度。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要求,落实学生上下学集中进出校门时领导带班、教师值守、保安执勤制度,必要时要主动联系当地公安交警(城区外学校还可联系当地派出所)现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下学校门交通安全工作规范、有序。
(五)建立学生接送车辆巡查制度。
各学校要主动联系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重点在学生上下学特别是周末和节假日放假时对,接送学生幼儿的“黑车”开展严厉打击,联合整治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行为。建立教师、家长和群众联合监督员队伍,不定期组织巡回检查,开展劝导工作。同时,宣传发动广大群众和学生家长,发现学生乘车违规行为,随时向当地政府和交通、公安交警举报。
(六)严格校车安全管理。
依法拥有校车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省政府《xxxx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县教育局、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和质监局《关于加强xxxx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xxxx教发〔20xx〕65号),以及县教育局、公安局、交通局和安监局《xxxx校车安全管理使用实施细则》(xxxx教发〔20xx〕65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全力确保校车规范使用、安全运行。要坚决杜绝学校自备或租用非客运车辆(含学校自备交通车)接送学生、幼儿行为,坚决禁止学校组织或默许学生和幼儿乘坐非运营客车和各种超载车辆。
(七)严格校园行车停车安全管理。
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教师私家车进出或停放校园的规定,即:校园面积小(生均面积不达标的),严禁教师车辆进入校园;校园面积较大(生均面积达标且有富余的),可以设校园停车场(位),但要划定专用区域(不占用学生主要生活、活动场地,不占用消防安全通道)供教职工停车。同时,学校要尽量设置汽车专用通道,如不能开设专用教职工私家车出入通道的,要与学生出入时间严格分开或错峰出入,确保师生安全和有足够的通行和运动空间。按照省教育厅的上述规定,鉴于当前我县学校普遍存在校园场地拥挤等实际问题,原则上我县校园内一律不得停放机动车辆(含电动车辆),符合省教育厅规定有条件允许教师私家车进出校园和临时停放车辆的学校,可通过召开职工会表决的办法,决定校园内是否停车及停车管理的有关办法。未经允许,任何车辆不准驶入校园;经允许进入校园和在进出校园的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和校园行车规定,不准在校园内鸣笛,不准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行车时速不得超过20km并须小心避让行人;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严禁无照驾驶,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在校园内学习驾驶技术,严禁将校园道路和场地用作训练场所;校园场所和设施严禁对外出租或临时借用、租用给社会组织、企业、培训机构和个人等使用。校园内有在建项目并需使用车辆的,原则上不得穿行校园,另外开辟专用通道;确需通过校园的,须设置专用通道,与师生生活学习环境严格隔离;既无法开辟专用通道,又不能设置隔离专用通道的,都必须在师生活动间隙期间通行,不得鸣笛,不得污染环境,时速不得超过20km;施工期间,学校须向施工方作出严格的交通安全要求,同时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管理,严防工程车辆在校园发生交通事故。
(八)切实加强教职员工交通安全教育。
各学校要以血的教训,教育教职员工驾车要做到谨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严禁教职员工酒后驾车、违章驾驶和疲劳驾车,确保交通安全。教职员工外出乘车,也要选择安全、正规的交通工具,不得乘坐无牌无照、无资质营运和超载违章等车辆。教职员工的自备车辆,一律不得作为运营(包括临时性搭载客人收费)使用,最好不作拼车使用(更不得拼车收费)。
(九)加强学校用车安全管理。
学校有自备车辆的,要健全用车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不得用于接送学生、幼儿或非工作使用。借宿制学校集中放假时,不得以学校名义组织学生集体乘车,更不得联系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师生集体外出确需车辆接送时,凡以学校名义租车的,必须使用有资质的客运车辆,人数较大的集体外出须制定安全预案,落实随车安全管理教师。
(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对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不重视,存在职责不明确、教育不到位、管理不严格、措施不得力、档案不健全;校门口学生上下学交通秩序混乱,无人监管或监管不力;学生乘坐“黑车”、超员超载车接送学生而不教育、不报告的,以及组织开展本次专项行动不力、未取得明显成效的,要对相关学校予以通报,取消学校及个人当年安全管理评优、评先资格;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有关法规从严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做到“五个一”,即: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认真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召开一次有关责任落实会,细化工作要求和整改措施;召开一次全体学生教育大会,进行交通安全专题教育;印发一封致家长公开信,明确学生、幼儿安全乘车有关要求;开展一次学生安全乘车情况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改活动,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规范到位、及时上报、有效处置。
(二)迅速行动,抓好落实。认真吸取各地涉校涉生重大交通事故血的教训,按照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认真排查整改,确保本次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校(园)长要认真调查研究,科学研判,查找问题根源,从源头上彻底治理违规接送学生和教师违法违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建立各环节有效的监管措施和长效机制,确保中小学幼儿学生上下学乘车、教职员工驾驶车辆安全。
为了确保本次专项工作落到实处,县教育局将对各镇(街道)、各学校组织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对检查和督查结果随时进行通报,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方案 篇3
着我区经济的持续发展,车辆猛长迅速,人、车、路的矛盾日趋突出,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为加强镇辖区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使学生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在镇各中小学校开展创建警校共建交通安全学校创建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创建学校
xx小学、xx中学、xx小学、xx小学、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等共5所学校。
二、创建目标
通过警校共建交通安全学校活动,使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提高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全面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事故。同时通过警校共建交通安全学校创建活动,充分运用学生、家长互动机制这个载体,使《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得以普及。
三、创建步骤
(一)召开联席会议,明确目标要求。由镇交安委牵头,召开镇教辅室主任、各学校校长参加的创建工作联席会议,明确这次创建活动的目的和要求,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和具体部署。
(二)加强领导,建立班子。各校建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交警中队中队长、学校负责交通安全副校长为副组长的领导班子。组员分别由交警中队的辖区民警、学校的政教主任、团组织、少先队负责人、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分工明确,制定并落实各人职责,抓好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健全制度,落实措施,各校根据自身不同特点,制定、健全和完善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并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度之中。制订出学校学生交通安全全年教育计划,并分步骤,并分阶段予以实施。
(四)加强阵地建高级,营造宣传氛围。在学校内、外开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阵地,各校要建立好交通安全宣传窗、黑板报,阅览室内设置交通知识书窗,在学生及老师自行车停车棚设置醒提示语,有条件的学校应在内外设置固定的大型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及图片。
(五)建立学校门岗检查制度。要针对学生无牌无证或车况不良自行车、教职员工无牌无证机动车、无证驾驶及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进出校门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各校可充分利用学校的“文明小天使”、“学生交通安全督察队”和值周老师在学生上下学时间及教职员工上下班时间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予以警告或处罚,屡教不改的予以张榜公布。
(六)利用载体、创建特色。各校根据学校的各自特点,创建不同特色的交通安全宣教队伍,如学生交通安全义务宣传队、交通安全督察队、广播报道宣传组、宣传窗黑板报制作小组、学生自行车检查队、交通安全示范班等,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小警队。学校要充分利用这些载体,开展交通安全宣教活动,并形成制度。
(七)以《交通安全法》为主线,全面开展教育活动。各校要通过寓教于乐的活动,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法、安全骑车走路等常识知识教育,全校熟知率达100,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提高,本校师生全年无一起大小交通责任事故。
(八)各校每年举办1至2次大型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且教育面广、效果好。
四、创建时间:
20xx年二月至20xx年十月三十日
五、考评方法:
(一)10月份各创建学校要总结创建工作,对照创建标准,符合条件的报教辅室和交警中队。
(二)交安委、教辅室会同交警中队对创建学校进行考核初评,符合要求的报区教育局和区交警大队。
(三)由区教育局与区交警大队组成联合考核小组对已上报的创建学校进行考核,达到考核标准的由区教育局和交警大队授予“警校共建交通安全学校”称号,给学校,交警中队予以表彰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学校创建工作。交通安全学校是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一种有效形式和载体。交警中队和教辅室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学校创建工作,要落实一名主要领导亲自抓,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学校创建工作。交通安全学校是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一种有效形式和载体。交警中队和教辅室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学校创建工作,要落实一名主要领导亲自抓,切实加强领导。交警中队在协助学校制定和完善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协助学校开展各种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做到创建工作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工作有要求、有人抓。通过创建活动,使教职员工和学生的交通安全基本安全基本常识应知率达100,交通安全意识有明显提高,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大幅减少。
(二)密切配合,优化公路沿线学校交通环境。交警中队要会同有关部门坚决取缔在中小学附近道路上违章停车以及其他妨碍中小学生上下学的违章占道行为;对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要经常性地开展整治活动,消除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上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在上、下学前半小时内,有重点地安排执勤民警主要道路沿线的中小学校附近维护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对不按规定避让中小学校横过车行道的机动车驾驶员要依法从严处罚。
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方案 篇4
一、总体目标
到20xx年,通过三年综合整治,实现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有效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和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校车及驾驶人员违法案件和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事故持续下降,不发生较大以上校车安全事故和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未取得校车标牌、无牌无证载运学生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良好,师生出行更加安全;校车安全和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持续推进,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逃生能力明显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动的管理责任机制,实现短期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各村把校车和校园及周边道路安全管理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各中小学要将校车安全管理和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范围,主动履行校车安全和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派出所、道安办、市监所、执法中队等按各相关职能把维护校车和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充分履行各自职能,把学校及周边交通秩序管理作为一项长期坚持不懈的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各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和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责任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教育办、派出所、道安办、市监所、镇执法中队、各中学、中心小学)
(二)完善校园及周边道路基础设施。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安全排查,对校园周边交通隐患进行登记造册,按照“一校一策”,完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各村委会、派出所要根据校园周边道路和设施配套的实际,在学校入口地区创造有利于学校与主交通干道接驳的缓冲空间,有条件的`应当设置临时停车位,便于接送人员停留,确保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畅通,在校园周边施划人行斑马线,设置减速、限速、慢行、让行等标志、设施,定期检查修缮校园周边交通防护设施。各村要加强对辖区学生上下学路段的管控,在临水临崖、急转弯等路段设置防护栏、限速标志、提醒标志等设施。镇执法中队要定期对校园周边摆摊设点、流动摊贩进行整治,防止堵塞学校通道。道安办要协调指导沿线各村和派出所规范设置农村公路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校车运行沿线安全标志、标识和防护设施。镇消防办要针对校园上下学时段拥堵现象将学校与主交通干道的通道设为消防通道,严防随意占道堵塞现象。镇教育办要加强协调,定期组织学校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请有关部门整改,完善校园及周边道路基础设施。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教育办、派出所、执法中队、道安办、消防办)
(三)提升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配合中小学校,不断加大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给广大中小学生安全出行创造更大的空间。派出所要科学调整勤务模式,落实高峰勤务“护学岗”制度,在上下学高峰阶段,安排警力,定点管理,开学期间每天派专人到交通环境复杂、交通流量大的学校周边开展交通疏导工作,及时清理乱停乱放的接送车辆,引导家长接送到孩子后尽快离开。镇教育办要联合市监所、执法中队等部门,每个季度开展一次联合执法管理,对校园门前乱占道路、乱设摊位等“顽症”进行整顿,从严从重处罚,确保“顽症”得到根本性的治理整顿,切实净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出行环境。各中小学要在每天上下学时段安排值班人员,组织学生或家长志愿者,在校门口参与值班,引导接送车辆有序停放,帮助疏导交通,维持秩序。
(责任单位:镇教育办、派出所、市监所、执法中队,各中小学)
(四)强化校车安全管理。要健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校车和校园及周边道路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镇教育办、道安办、派出所要严格校车标牌审批,严格校车驾驶、随车照管人员资格审查,管好源头。镇教育办要强化校车档案管理,摸清每一辆校车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办法,堵住漏管、失危、你管我不管的弊端。要定期联合各有关单位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全面排查整治校车安全隐患,强化日常监管。派出所要严厉打击未取得校车标牌、无牌无证载运学生行为,加大校园周边非法接送行为查处力度,“黑校车”乱象得到有效遏制。
(责任单位:镇教育办、中心小学、派出所)
(五)加强学校公共交通服务规划调整及安全监管。镇教育办、道安办、派出所要定期开展联合安全检查,加强沿线交通安全排查,严厉查处超速、超载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确保上下学公交车、“周末班车”行驶安全。
(责任单位:镇教育办、道安办、派出所)
(六)加强师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中小学要将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常抓不懈,要督促和指导各学校严格落实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地方课程表,确保每年不少于4个课时。督促使用校车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提高师生安全自护能力。要组织开展对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的安全教育,道安办、派出所要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宣传非法违法运输车辆的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师生安全乘车意识。各学校要通过签订责任状、开设专题教育、主题班会、法制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全面教育学生掌握交通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养成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和意识。要通过家长会、一封信、短信、校讯通、微信群等形式,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广大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提醒家长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责任单位:镇教育办、道安办、派出所,各学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康美镇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暨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镇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派出所、市监所负责人担任副组长,镇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提升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落实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强化综合整治。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校车和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综合整治情况,研究部署重点工作,解决存在突出问题。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营造家长、师生、群众共同关心和积极参与提升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导考核。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建立校车安全月通报制度,及时推广经验和做法,分析总结提升活动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工作被动应付、措施落实不力或事故多发的,要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推动工作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