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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春节安全生产方案

2025/01/11方案大全

倚栏轩整理的保安春节安全生产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保安春节安全生产方案 篇1

为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与善后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和要求

本预案在“以人为本”的前提下,按照“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方针,以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为原则,强化和规范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对安全事故和风险的能力。

发生紧急情况后,事故发生所在单位立即按所制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镇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抢救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二、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镇安监所,负责日常工作,主任:杨光生(兼),值班电话:xxx。

三、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所在的行政村或有关单位、部门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伤亡情况和初步估计损失情况向110、119、120报警求救,并如实报镇政府值班室(电话:5xxx88)。要求第一时间报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随后必须在1小时内书面上报镇政府,并由镇政府报市委、市政府、市安监局。

四、设立事故现场指挥部

发生事故时,在事故现场设立指挥部,事故现场紧急救援总指挥由领导小组指定人员担任负责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组织事故现场取证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五、设立事故应急专业队伍

1、抢险组:由事故单位人员、镇政府和所在单位工作者组成,配合消防部门,做好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

2、伤员救护组:由事故单位人员、镇政府和所在社区工作者组成,配合医疗部门,做好伤员救护工作。

3、现场秩序维护组:由台头镇派出所民警负责安全警戒治安保卫,事故单位配合台头镇派出所维护现场秩序。

4、侦察追捕组:由台头镇派出所责任区负责对事故责任人的控制,事故取证。

5、善后处理:由事故单位和镇民政部门、所在社区组成,负责妥善处理伤亡及善后工作。

6、事故调查组:由台头镇安监所配合各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处。

六、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部门及各行动小组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按照工作预案,进入角色。

2、要对工作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闻警必动,服从指挥,听从调动,围绕一个总目标,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

3、要确保通讯畅通,信息上传下达报告及时。

4、各种应急保障器材,平时完好无损,应急时接得出,用得上。

5、在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期间,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人员在岗履职的效能督查工作由寇增林(镇纪工委书记)负责。

保安春节安全生产方案 篇2

为做好青羊区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让全区群众过一个和谐安全幸福的春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和1月17日“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监管工作

为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 “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监管有力,确保安全”的原则,成立“青羊区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附后)。切实加强我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

(一)检查日程安排及工作要求

1、集中整治阶段:1月27日至2月5日。在集中检查阶段进行拉网式排查,取缔非法烟花爆竹经营点;对达不到基本安全条件的合法经营点,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许经营;对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对没有粘贴封签的不合格产品和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的产品依法予以没收。

2、重点防控阶段:2月5日至2月22日。在这一阶段以监控为主,二环路外各街道办事处要会同派出所、工商所等组成防控小组,安排落实防控人员,定时段、定岗位值守,及时处置群众举报的非法销售点和发现的安全隐患,务必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重点防控日:2月6日、7日(腊月三十和正月初一)、2月22日(正月十五)。在这一时段各街道防控小组要落实守候值班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整合资源,信息共享,通力合作,确保平安。

(二)相关部门职能职责

1、 安监部门:严格审查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条件,核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件;组织烟花爆竹销售点经营人员参加安全生产专项培训;组织开展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条件的销售点,暂扣其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如整改仍不合格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负责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严格依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负责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2、 公安部门:负责打击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及查处工作,对拒绝、阻碍或暴力威胁安监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要依法严肃打击查处,确保安监等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协助收缴并销毁所有非法的烟花爆竹。

3、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控,对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进行工商登记,对符合条件的经营点发放工商临时执照。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

4、城管部门:对各街道办事处烟花爆竹销售棚点占道情况进行审查,依法查处违规占道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5、街道办事处:对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组织专门班子,督促各方面贯彻有关规定。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进行安全监管,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打击非法烟花爆竹。

7、区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单位及下属单位的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布点、销售安全工作

(一)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点的设置

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实行“总量控制,严格准入,区域销售,属地管理”的原则,以确保我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有序进行。根据20xx年10月份二环路外7个街道办事处提出点位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市安监局批准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100个。根据我区烟花爆竹销售特点和安全条件要求,今年取消了二环路到三环路之间高层居民楼的固定点位,在总量不超过100个点位基础上,在全区范围进行了统筹和调整。

2、各辖区布点情况。二环路外侧,光华、府南、东坡、金沙、苏坡、黄田坝、文家七个街道办事处辖区设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30个,临时零售点70个,共布点100个。

(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审批

1、烟花爆竹布点,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严格准入”的原则审批。在同等条件下,对具有烟花爆竹零售经验的人员申请优先审批。销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资格。按照《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方可进行烟花爆竹的销售。20xx年1月16日区安监局已对符合条件的准入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

2、审批程序

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经营,由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在办事处签署意见后,报区安监局审查合格后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由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并区城管局审查同意报市城管局备案后,到区安监局申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凭《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实行一点一证,做到依法规范经营。

3、区安监局将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抄告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将本辖区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抄告辖区派出所。公安机关要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公共管理。

(三)烟花爆竹配送、销售

1、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配送时间从20xx年1月25日至2月21日,销售时间从20xx年1月27日至2月21日;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配送时间从20xx年1月27日至2月21日,销售时间从20xx年1月22日至20xx年3月9日。

2、吉顺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市安监局指定批发销售商)必须在1月27日前,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户按要求搭建好帐棚,并按照《成都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必须遵守的规定,批发经营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向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烟花爆竹产品;严禁批发销售《关于确定成都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的通知》(成安监〔20xx〕5号)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必须与零售经营者点签订具有安全内容的经营协议。在销售期结束后7天内,负责督促临时经营户将未售完的剩余产品打包成件交回,并代其统一保管。

3、烟花爆竹零售点必须按照《成都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从有资质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有市级《烟花爆竹封签》的烟花爆竹产品。购进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超过经营许可核定的最大储存量。经营的产品必须符合《关于确定成都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的通知》(成安监〔20xx〕5号)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在零售经营必须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悬挂在经营点的醒目位置,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购买须知。临时零售点位置确定后,未经批准不准擅自移动。

4、禁限燃放区域的划分

下列区域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街道办事外以上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2)车站、机场、商场等其它人口密集场所;

(3)重要军事设施、仓库、区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4)加油、加气站等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及周边50米范围内;

(5)法律、法规、规章或各级人民政府明令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场所;

(6)区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它区域或场所。

三、坚决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产销两旺,少数不法分子利益驱使铤而走险,“三非”活动猖獗。为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各级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强安全监管。

1、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成都市严打非法制售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要求,针对当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主要集中在农村、以家庭作坊式生产为主,以及分散、流动、隐密等特点和动向,必须明确辖区内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打非”工作责任,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打非”工作机构,建立“打非”队伍,集中一个时期专门从事“打非”工作。确定排查重点,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排查,形成“打非”工作牵头在区政府,排查发现在街道,打击、取缔在公安、安监、工商的工作机制。

2、强化联合执法。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区政府要将组织安监、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等部门和单位立即开展全面的联合执法,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合力,坚决打击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非法生产、储存的厂点、作坊,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关闭。重点做好对废旧厂房、出租房、闲置校舍、农村无人居住房等场所的排查登记,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切实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不留死角。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查清原材料来源和产品流向,斩断非法制售烟花爆竹的链条,并依法追究违法者的行政、经济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认真履职尽责,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查处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区安监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监管工作。按照政府批准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严格零售经营的安全许可条件,认真组织实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丰富市场,满足百姓的需求。要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对购进的产品严格把关和验收,严禁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对违规经营户,要依法予以处罚。

4、积极宣传,广泛发动群众。所涉及到的我区七个街道办事处要向辖区内的住户印发 “打非”宣传资料,力争做到“人人知晓”;通过学校、企业对学生和职工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发动其对非法制售行为及时劝告、制止和举报。对已经执行的有奖举报制度要进一步认真落实和完善,对受理的群众举报要逐一登记、核查,兑现有奖举报奖励经费,并对举报人保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及时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和剖析,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和危害性,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安全保护意识,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真正形成专门机构主动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广大市民齐参与的良好氛围。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将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打非”队伍机构成员名单、联系电话于1月24日上报区安监局。

保安春节安全生产方案 篇3

一、总体要求

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安全红线意识,扎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坚决把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全面落实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要不断加强安全宣传和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有效提升事故防控水平。通过大检查活动,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整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总体稳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大检查工作,镇人民政府成立领导小组,下设检查组、督导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晓峰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从镇党政办、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经发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具体负责后勤保障、材料准备、会议筹备、资料收集、汇报上报等相关工作。

三、检查分组安排

第一组:水库、水利、农业、林业、自然灾害防范检查组

组长:张连文

成员单位: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检查内容:

(一)水库水利:

1.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督管理。

2.组织指导全镇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指导河道采砂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村查处非法采砂行为,维护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

4.指导监督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5.参与全镇防汛抗旱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6.指导、监督水利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二)林业:

1.依法履行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依法监督管理全市林区、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涉爆粉尘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全镇林业系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镇森林火灾防治规划、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置等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国有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3.指导督促各村落实森林火灾防控、野外用火审批制度;组织指导各村森林防灭火专业、半专业队伍建设、扑火技能训练、演练。

4.负责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农业:

1.负责和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镇种植业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订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2.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监督相关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对渔业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建立渔业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应急救援体系,参与水难事故搜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渔业安全生产事故;负责渔民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指导渔业行业开展防灾减灾工作,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参与休闲渔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3.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组织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指导农业机械的登记、安全技术检验、驾驶人员考核发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处农业机械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4.负责农药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药使用环节安全指导工作。

5.指导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安全利用。

6.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在等级公路以外的乡村道路使用的安全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处理违章行为;开展拖拉机等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的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搞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并根据农机安全生产的实际,每年制定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8.负责勘查、处理等级公路以外的乡村道路上发生的农机事故,配合有关部门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在道路上发生的较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9.负责水产畜牧业行业、饲料生产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加强对养殖业的安全管理,宣传和推广安全养殖知识,防范养殖过程中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依法履行对渔业船舶水上交通、渔业养殖、苗种生产、渔业船舶使用、渔业捕捞、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运输、水生野生动物捕捉等行业的安全监管职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渔业船舶水上交通、作业安全。

11.依法履行兽药、兽医器械、种畜禽、草种、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动物防疫等行业的安全监管职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2.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防范水生野生动物伤人事故。

(四)特别是主汛期洪涝台风和地质灾害多发重发情况,加强应急、水利、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会商研判,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和汛情灾情变化,及时发布、滚动播出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确保险情灾害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部门、企业和人员,指导做好防范应对。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全面加强监测预警、会商研判、防汛备汛、抢险救援、救灾救助等工作。严格落实各地和市有关部门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密防火重点卡口,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强化重点部位管控,督促加大巡山护林力度,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加强自然资源、气象、应急等部门协同配合,密切监测地质灾害及次生、衍生隐患点,扎实做好排危除险和人员撤离等防范工作,防止发生山体滑坡灾害。

第二组:消防、企业、供电安全检查组

组长:黄晓峰

成员单位: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消防队、经发中心、供电所

主要职责:

(一)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依法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事故的调查评估工作,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综合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

(三)指导、监督消防救援部门开展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四)指导各村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全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应急救援体系,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类专项预案并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五)负责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方面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所属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企业“三项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对本行业领域严重违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或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行业企业(含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等)纳入信用体系管理,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抄送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检查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一是检查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无阻,应急照明及应急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正确有效;二是检查消防栓是否有水,自动喷淋系统和其他灭火器材、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有效;三是检查是否有“三合一”场所;四是检查防火分隔是否合理、防火门是否在正确位置;五是检查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等情况。

2.全镇企业的安全检查,特别是企业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安全设备是否配备,用电安全情况,特种设备是否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验审,工人是否持证上岗,工人是否存在违章操作现象等。

3.供电:检查供电线路安全,检查无合法证照厂场的供电或私接电的情况。

第三组: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组

组长:黄晓峰

成员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检查内容:

(一)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

1.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公安机关对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及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燃放环节实施安全监管,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购买、运输、使用(含储存)、邮寄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和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负责对废旧、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组织销毁处置,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2.负责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核发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许可证和运输许可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指导监督剧毒化学品、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放射源从业单位落实治安防范要求,监控剧毒化学品、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流向;组织接收公众发现、捡拾的无主危险化学品。组织、指导、监督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打孔盗油等破坏油气输送管道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良好的管道保护治安秩序。

3.指导监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行政审批工作和治安、交通秩序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依法查处大型群众性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4.负责依法查处涉及违反消防安全的治安管理行为;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办理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等涉嫌消防安全犯罪的刑事案件。

5.指导公安派出所协助消防救援部门、各村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二)个体、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

1.依法办理和指导涉及安全生产前置审批事项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

2.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和促进市场主办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管理。

3.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指导、监督特种设备行业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

4.依法负责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影响生产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对烟花爆竹实施质量监督。

5.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按照职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对有关前置许可审批部门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部门的通知,配合主管部门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对于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

6.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配合有关部门委托相关技术机构开展风险评估、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工作,为小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提供指导和服务。

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市场监督管理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安全事件和重大质量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市场监督管理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监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依法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应急处置。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以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10.负责组织实施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和化妆品安全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配合有关部门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要求提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相关信息和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持。

第四组:非煤矿山、地质灾害、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检查组

组长:凌宏艺

成员单位: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一)非煤矿山:一是检查是否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开采施工;二是检查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三是检查是否按规定发放并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四是检查露采矿山是否有防止汛期坍塌的措施。检查工作面上是否存在松石,是否按台阶开采,碎石机是否安装防护罩,炸药是否设有专门的安全放置场所。废土存放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地质灾害:重点加强对处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危险区内的学校、医院、场镇等人口密集区和切坡建房、沟口建房可能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以及重要交通干线、山区公路、等重点区域的排查,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辐射到点,全面覆盖,确保不留盲区死角。

(三)建筑施工:一是负责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勘察设计、建设监理等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房屋征收拆迁等房地产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二是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指导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督促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三是检查物料提升机、施工外用电梯、塔吊及脚手架的安全情况;四是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安全情况;五是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四)交通安全: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公安机关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汽车维修企业、驾驶员培训机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监督有关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重点对“两客一危一货一面”车辆和农村道路交通加强监管,加强源头和路面执法,强化联合执法,集中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无证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大雾团雾等恶劣天气和桥梁隧道、长大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交通引导管控,严防连环相撞等群死群伤事故。

第五组:学校安全、文化旅游安全检查组

组长:李胜

成员单位:中心校、卫生院、公共文化服务站

(一)学校安全:

1.负责教育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全镇加强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督促各类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2.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指导学校开展学生意外伤害事故预防及处置。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由学校组织的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的安全教育及管理。

3.负责全镇教育设施的安全管理,监督、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教学楼、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和食堂、宿舍、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各村加强学校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学校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和检查。

4.监督、指导各学校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校车安全检查,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5.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文化旅游:

1.负责文化和旅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文化市场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各类文化和旅游经营场所履行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

2.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歌舞娱乐场所以及营业性演出和艺术品经营活动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会同镇有关部门对旅游安全实行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对旅行社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自助游、自驾游等新兴业态的安全监管,依法指导景区建立具备开放的安全条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景区内游乐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配合有关部门督促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旅游饭店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对全镇风景名胜区等在建(已建)工程建设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4.负责文化系统所属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剧院、文物保护单位等文博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重大文旅活动和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玻璃桥、玻璃栈道、玻璃景观台等各类高风险旅游项目以及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全镇文化和旅游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

7.指导、监督镇文广体旅部门负责风景名胜区等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含景区、农家乐的水上安全),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在建重点旅游项目的安全检查。牵头负责相关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8.负责文化市场、文化系统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媒体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报道安全生产重大活动。

10.督促广播电视媒体依法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11.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指导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管理工作,及有关重要体育赛事和活动、高危性体育项目、体育彩票销售的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12.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监督指导经营游泳、滑雪、潜水、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管理工作,及有关重要体育赛事和活动、体育彩票销售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组:一氧化碳、燃气安全检查组

组长:李沛鸿

成员单位:城管队

负责履行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管护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桥梁、雨水和雨污合流排水设施、路灯(景观照明)及其配套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监督指导城市供水、燃气(包括燃气场地、燃气管网、车用加气站、燃气储配站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以及市容环境治理等安全监督管理,并牵头负责相关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质量和运行安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行动,建立燃气(含瓶装液化石油气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第七组:各村(居)检查组

组长:镇政府挂村领导

成员单位:镇政府挂村干部、全体村干部

重点排查各村辖区内所有影响安全的隐患,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处置和上报。

第八组:督导组

组长:曾楚钧

成员单位:吴海英、林海龙

职责:负责督促各检查小组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因开展工作不到位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安全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层层统牢安全防线,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各项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落实强市目标、推动北流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有关企业、经营单位(经营者)、行政事业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网格化管理要求、“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好组织部署工作。各线分管领导要组织好具体检查安排,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企业(经营单位、经营者),确保人、财、物、责任到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的自查、培训、演练和整改工作,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确保新圩镇的平稳、安全。

(三)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强化隐患整改

镇政府、镇直各有关单位、各村(居)委会,对本行业、本地域、本管控点,要严格细致、认真排查、检查,事故易发的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查,全面查不留“死角”,坚决防止走过场。对排查、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经营者),要进行全面的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和期限,明确责任人,制订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四)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

镇直各单位、各村(居),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制度、网格化管理、排查和执法检查机制,严厉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以及非法生产、贮序、销售烟花爆竹、化工危险物品等行为,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五)广泛宣传,舆论监督

要充分利用广播、版报、横额、宣传标语等各种方式,加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经营者)和广大干部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处各种事故隐患。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六)强化督查,全力推进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镇政府、镇直各有关单位、各村(居)委会必须深刻理解和把握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超前研判、超前排查、超前防控,抓紧抓实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责任措施,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督查组将定期不定期地对各组、线、单位、村(居)、干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和消防安全进行督查,对排查、检查及督促整改工作不到位,对重大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并提出整改措施,以致造成重特大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职责到人,完善检查台帐

各检查小组要按要求对所负责区域行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限期进行整改,并落实资料员做好检查记录(附件1),把检查情况书面汇报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保安春节安全生产方案 篇4

为保障期间的安全稳定运行,保安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安防工作方案如下:

一、节前安全准备工作

1、召开全体人员安全保卫工作动员会议,明确期间各岗的职责和工作重点。

2、配合各部门对园区进行安全大检查,详细记录检查内容整理好报告给领导。

3、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防火,放电,防队伍人员隐患工作方案

二、节日期间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规定

1、节日间施外来人员陌生人不得不登记进入驻勤地内

2、进出的车辆一律凭有效的停车证及车卡方可进入,无车证车卡的不可入内。特殊情况下经部门领导同意的允许进入、3、对于业主访客需通知前台,有前台通知业主,经同意后方可入内

三、巡视检查工作

1、严格按照部门的巡视路线巡查,不得漏巡,特别对火灾隐患进行彻底检查。

2、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汇报当日值班经理及部门领导;

四、人员管理

1、保安人员要遵守公司规定,做好自己的职责

2、外出必须请假,并按时归返,尽量不要独自外出,结伴出行

3、加强人员细想教育

4、禁止邀请朋友、进入驻勤地、喝酒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队员在宿舍内酗酒抽烟。

5、员工与员工之间必须和睦相处,禁止发生互相挤兑、排斥、辱骂及打架等过激行为,人人监督发现类似问题及时上报部门领导;

五、防火安全管理

1、禁止在准亲地内吸烟点燃明火,特别宿舍内禁止吸烟。

2、巡视检查消防设备的完好性,做好设备的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整改

3、每日对重点区域的巡视检查,做好巡视记录,排除安全隐患

六、突发事件及处理

1、盗窃、匪警应急处理程序:

(1)、保安人员在执勤中发现、遇有或接报公开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强行索取或毁坏管理公司和住户财物或威胁住户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保安员职责,迅速制止犯罪。

(2)、当发生突发案件时,要保持镇静,设法制服罪犯,同时立即通过通讯设备呼叫求援。

(3)、受调遣的保安员在收到求援信号后,要立即赶到现场,中控室通知岗位人员封锁出口,然后视情况及时汇报有关领导。

(4)、若犯罪分子逃跑,要看清人数、衣着、相貌、身体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特征,并及时报告相关领导,重大案件要立即拨“110”电话报警。

(5)、有案发现场时(包括偷盗抢劫现场)要保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触摸现场物品,不得让外人进入现场,以免破坏罪犯留下的痕迹;在公安机关人员未勘察现场或现场勘察完毕之前,不能离开现场。

(6)、记录现场当事人、见证人所提供的所有情况,记录被抢(盗)物品的特征及价值。

(7)若是运行过程中的作案,无固定现场,对犯罪分子遗留下的各种物品、作案工具等,应注意提取放进塑料袋内妥善保存交公安机关处理,切不可将保安人员的指纹等不良痕迹留在物品上。

(8)、现场如有人员受重伤,要立即设法尽快送到医院救治并报告公安机关。

(9)、保安主管、值班领班、保安队长做好现场记录,并填写特殊情况报告并报相关领导。

2、发现斗殴事件的处理程序:

(1)、值勤中(或接报住户投诉)发现有人争吵、斗殴现象时,要及时赶到现场,用正确的方法进行制止。

(2)、制止原则。

(3)、劝阻双方住手、住口;

(4)、将争吵、斗殴的双方或一方住户劝离现场。

(5)、持有器械斗殴则应先制止持械一方。

(6)、有伤员则先送伤员去医院救治。

(7)、迅速报告公司领导、主管领导,由公司出面调解,如个人力量无法控制迅速报告,请求支援。

(8)、在制止争吵、斗殴双方时,切记不能动粗、不许恶言相向。

3、值勤中发现可疑人员的处理程序:

(1)、门岗在执勤中或中控室发现可疑人员时,要审查其证件,对持无效证件或说不出正当理由的人员禁止进入管理区域。

(2)、巡逻执勤如发现可疑人员时,要查验其证件,必要时带到保安部进一步审查。

(3)、发现有作案嫌疑人要严格审查,必要时可送到派出所审查。

(4)、在处理各类可疑人员时,不允许进行人身伤害,更不允许敲诈、勒索、私自罚款、自己处理放人。

(5)、对于必须进行罚款的人员由公司决定处理。

4、对无理取闹、流氓滋扰的处理方法:

(1)、一旦发现或发生打架斗殴,流氓滋扰事件,在场的保安人员应立即控制事态的发展。

(2)、如事件发生在驻勤地外围区域地带,应注意观察事态变化,保安队员待命,随时出发,做好保护驻勤地的准备。

(3)、保安人员或在场的其他人员应立即向保安部报告。

(4)、报告人首先不要慌,讲清自己的部门、姓名,简明扼要的说明出事地点、数量以及闹事人员是否携带凶器等情况。

(5)、保安部当班人员在接到报告后,要迅速到达出事现场,将斗殴双方或肇事者分开,并应将肇事者带至保安部处理。

(6)、保安人员应在现场检查,发现遗留物后要立即上交保安部办公室,另检查驻勤地财物是否遭到损坏及损坏程度、数量、保护好现场,必要时要将现场情况拍照下来,留作证据。

(7)、如果事态严重或有伤害事故发生,应及时通知经理,征得同意后,要与当地派出所联系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8)、对参与事件人要及时询问、做好笔录、划分责任,公开调解或处理。

(9)、如有人员受伤,要及时与附近医院联系,诊断证明要保存好。

(10)、对此时要写出书面报告或经过,并提出处理建议。

(11)、保安部电话:

5、车辆故障及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

(1)、保安在值勤过程中,如发现业主驾驶车辆出现故障时,应协助车主将车辆移动到不妨碍车场交通的位置。

(2)、如车辆有漏油现象时:及时报告班长,在漏油处覆盖沙土并在车辆周围设置警示标识,避免发生危险隐患。

(3)、如车辆无法挪动,应及时报告班长,设置临时修车区域,周边设置醒目安全标识,将车辆进行应急维修处理。

(4)、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保安员及时上前,查看事故情况,并做好疏导工作,并立即通知班长。

(5)、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由领班、主管协助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解决。

(6)、单方事故的车辆,造成其它车辆及车场的设备设施损坏的,保安员及时通知保安部进行解决,做好记录。

(7)、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立即上报保安部经理,如有人员伤亡、及时报120进行紧急施救,保护好现场,报交管部门进行处理。

6、遇管理区域急症病人的处理:

(1)第一时间赶到病人所在现场。

(2)、立即通知项目相关领导。

(3)、通知病人的单位及家属,并将病人送往附近的医院。

(4)、如情况危急,速打急救电话(120、999)。

7、发现住户醉酒闹事或精神病人等处理程序:

(1)、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失去正常的理智,处于不能自控的状态下,易对自身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保安员应及时对其采取控制和监督措施。

(2)、及时通知醉酒者、精神病人的家属。让他们领回。

(3)、若醉酒者和精神病人有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可上报相关领导强制送到公安部门处理。

(4)、值班人员在值勤中,如遇到强行在不准停车的地方停车、擅自在管理区域垃圾堆放点外倾倒垃圾等情况,可采取以下处理方法:

(5)、纠正违章时,要使用礼貌、规范的服务用语,以理服人;

(6)、对不听劝阻者,要查清姓名、单位、如实记录并向相关领导汇报。发生纠纷时,要沉着冷静,注意掌握政策和工作原则,如遇到蛮横无理,打骂值班人员的,可报告公司由公司出面妥善处理。

(7)若社会人员来本辖区故意扰乱,不听劝告,自行其事,情节严重的可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8、对推销、乱窜区域,闲散人员的处理方法:

(1)、保安部各部位巡视人员工作时,注意发现或观察此类人员,见到可疑人员时应上前进行盘问。

(2)、楼层区域发现后要及时向保安部办公室或夜间值班人员报告,同时要通知中控值机员进行监控,并随时用对讲机保持联络,要将此类人员带至保安部办公室进行询问后批评教育,形迹可疑人员经审查后,必要时要交公安机关处理。

(3)、当在大门口外围区域(绿地四周)发现后,主要采取劝说、解释、轰赶、强制四种方法。

(4)、盘问或询问此类人员时,要查明身份、来意、工作单位、住址,以及身上携带何种物品、有关同行人等,视情况做好笔录。

(5)、对严重不听劝阻者,将强制带至保安部办公室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或无理取闹、损坏物品、伤及人员者,保安部将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处理。

9、客人财物丢失处理方法:

(1)客人发现财物丢失,应及时向保安部报告。

(2)保安部接到报告后,内保人员或夜间值班人员应迅速到达出事地点,听取事主陈述事情经过。

A、内保人员应携带访问笔录、手电、相机等工具。

B、细心听取事主对丢失财物时间,过程的陈述。

C、询问事主有无怀疑人和事,如有怀疑人或嫌疑人特征,要迅速通知保安部各岗位进行查找;一旦发现嫌疑人要将其扣下进行盘问,待查证属实后交公安机关处理。

(3)到达现场后,要查看现场是否遭到破坏,必要的要进行拍照,注意现场上犯罪分子抛弃遗留的物品(尤其是留下指纹的纸、杯子、桌面、塑料面皮夹等),同时要注意保护现场。

(4)、做好笔录:

A、首先要查验并核对事主的证件。

B、详细询问并记录丢失物品的种类、型号、数量、价值、颜色、新旧程度、有无特殊的标记、有无保险、丢失物品的位置、最后见到的时间、发现丢失的时间等。

(5)、及时向保安部经理汇报,听取指示,如果丢失财务数额、价值较大,在征得同意后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6)、谈话时注意事项:

A、严格遵守,不准打人、骂人。

B、和主要嫌疑人及丢失场所工作人员谈话时,注意要将工作时间、工作程序、人员定点、定位以及情节等了解清楚、准确。

C、案情涉及到二人以上人员时,一定要注意保密,要分别了解、访问。

处理问题,要及时向保安部经理请示、汇报,对人员采取的措施和处理,必须领导同意后才能实施。

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铁卫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