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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

2024/11/28心得体会

倚栏轩整理的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精选8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 篇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xx年10月23日通过,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个人认为这是中国教育的大事,好事,喜事。结合两个现象谈体会。

1,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

现象1,村小变优质小学。

广州黄埔某村小,由于家长素质高,把这所学校考成了优质小学。还是以前的教室,还是以前的教师,学校还是以前的管理,唯一变化的是生源。以前的生源是本地村民子女为主,现在是新市民子女为主。黄埔近几年流入的人才素质高,他们的家庭教育水平也高,这样的家庭多了,教育质量自然高。

这种现象说明家庭教育才是差异教育的主阵地。也能说明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学区房,其实最好的教育资源就是家长本人。学校的家长整体素质高,这所学校就成为了学区房。

教育的最大特点就是因材施教,家长最了解自己的孩子,家长是最优质的教育资源,家庭提供的教育是最优质的教育。学校教育,一个班四五十人,想让学校提供最适合自己孩子的教育方案,真的很不现实,学校只能提供共性教育。差异化的性格教育主要靠家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章家庭责任,第十四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2,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现象2,高中毕业生不知道自己的兴趣爱好。

高考填报志愿时,有学生问:某某专业好不好?我的回答是,只要是国家开设的专业都是好专业,行行出状元,你要选择适合你的。学生又问:那怎么样的才是适合我的?我答:你喜欢的,你感兴趣的就是适合你的,因为未来你的职业会与你的大学专业高度结合,如果你读了一个你很喜欢的专业,你就可以一辈子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工作就是享受。学生说:我不知道我喜欢什么。我答:放假时,你花时间最多的领域就是你的爱好领域。比如你的老师我,寒暑假会做一些数学竞赛题目,会看一些金融经济类的书,会看一些足球比赛,这些就是我的爱好,这些就是我的内心需求,没有人逼你,你也会做的事,就是爱好。学生说:从小学到高三毕业,我根本就没有业余时间,或者说我的业余时间全部用来学习考试科目了。我说:那你哪个科目学习时间最多?你最喜欢哪个科目?答:没有喜欢的科目,哪个科目差,学习该科目时间就多。我说:那我真的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可能你也真的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很遗憾出现了这种现象,应试教育把你快乐的童年给剥夺了。我从小就知道我喜欢什么,高考填报志愿我就报数学,工作我就选择数学领域,一辈子我都会做数学,因为我喜欢。

剥夺学生的业余时间,让学生不能正确认识自我,不能发现自己的兴趣与特长,我觉得这是非常大的悲哀。有一些人打着教育的旗号做着违背教育的事情,悲哀,甚至可恶。

教育是什么?教育首先是让孩子快乐,在轻松的环境中逐步发现自己的特长,教育工作者(家长,学校)要尊重他的特长,帮助他在这方面发展,为他的幸福人生奠基,这就是教育。比如学生a喜欢机器人,那就可以通过机器人这个载体对他进行教育,让他知道制作机器人需要学习哪些科目,让他主动去学习。学生b喜欢打篮球,学生c喜欢画画,学生d喜欢奥数,等等等等。个体有差异是正常的,也是应该的,每个人把自己的天赋展现出来,在这个领域发展,社会就会丰富多彩。我们不应该剥夺学生的天赋。大自然赐予他的,就要好好珍惜。你天生喜欢奥数,你就大胆去学,陶哲轩六岁自学微积分,现在是数学领域的大专家。我们不应该反对奥数,我们要反对所有人学奥数。奥数无毒。他喜欢奥数,就像你喜欢打麻将一样。

发现兴趣是个人成长的首要问题。我觉得小学阶段能解决这个问题就不错。家长要多陪伴孩子,学校不要剥夺学生的自由发展时间,学校不要剥夺学生的家庭教育时间,学校不要剥夺家长的亲子时间。

教育是国家,社会,家庭,学校的共同责任,学校不要包办太多,学校占用的时间多,他在其他场所学习的时间就少了。

有一些学校在试探开展无作业日,无作业不是不学习,而是让学生和家长有时间发现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学习自己喜欢的科学知识。无作业是性格化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六条,(三)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

今天先谈两点心得体会,以后有时间再继续谈。我会反复学习这个法律。

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 篇2

12月18日上午,通过海淀教育云平台线上直播收看了孙云晓教授的讲座“父母如何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该讲座对这部法律的重点内容进行系列解读,引导家长要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通过本次学习,心得体会如下:

1.家庭教育是孩子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家长,必须权衡好工作与家庭的时间分配,留出亲子时间,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2.顺应“双减”政策大趋势,要减轻孩子课后负担,保护孩子的休息权,合理安排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

3.家长要重视“言传身教”,以身作则,为孩子做好道德榜样和行为楷模,不要随意谩骂孩子,要学会站在孩子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并学会向孩子学习。

今天,短暂的学习时光虽然受益匪浅,但如何才能真正做到“依法带娃”却任重而道远,作为家长,必须要更用心的去理解法律背后的真理,与学校共努力,与孩子共成长。

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 篇3

有一首歌叫《常回家看看》,当这样感人至深的歌曲还没有唤醒人心的时候,“常回家看看”后来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现在有不少的“问题孩子”出现,成了一个影响家庭和社会的大问题,所以又有了一部法律相应而生。今天,我来谈谈我学后的一些心得体会。

20xx年10月23日,我国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这部法律是为了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制定的法律。我读完这部法律,禁不住热泪盈眶。泪水里既有对党和国家心系人民的感激之情,又有对党和国家把人民的事情做的如此之细的赞叹,更有了宣扬这部法大力的决心,我想通过大力的宣扬,引导全社会都来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从而让更多的家庭更加幸福,让社会更加的和谐。

在《大学》里有这样一句话: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意思就是说君子不出家门,也能把好的德风教化推广到全国。乃言君子教人以孝、悌、慈,亦可成敦厚之风,而成教于国矣。也正是因为如此,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我国特别非常注重家风家训的传承,像我们耳熟能详的《钱氏家训》、《朱子家训》、《曾国藩家训》......打开百度,我们可以看到历朝历代长盛不衰的家族都有自己的优秀的家训家风,也正是这些优秀的家训家风才成就这些家族长盛不衰。究其根源,这些家族都是非常注重家庭、家风、家训的家族,也正是因为他们注重家庭、家风和家训,所以他们才有了百年兴盛。由此可见,家庭的教育,家风的培养,家训的传承是如此的重要!

北大中文系钱理群教授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我们的一些大学,包括北京大学,正在培养一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高智商,世俗,老道,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种人一旦掌握权力,比一般的贪官污吏危害更大。”钱理群教授一席话道出了他对国家建设人才的担心,我看到的还有这些人不仅仅是会对社会带来负面影响,‘这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对家庭的幸福所起的作用也不会很大。钱理群教授的这句话还令我反思到:是谁造成了这一结果?这一结果的产生,既是社会教育的结果,也是学校教育的结果,更是家庭教育的结果,因为,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根源。

我国现在从小学生到大学生为何有那么多‘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扪心自问,这种现象的产生难道不是忽略家风的培养,家训的传承的结果吗?难道不是家庭教育缺失的结果吗?试问今天的家庭,我们在用物资喂养孩子的同时,又有多少家庭在培养孩子的家国情怀、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方面,在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的方面进行了引导和关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这个规定不仅明确了父母的职责,也说明父母在孩子成长上确实担负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每一个做父母的都应该认识到职责,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不仅仅在孩子的价值观的养成上我们有一些家长缺乏一些必要的引导,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爸爸的缺位也是一个普遍现象。现在社会上存在着“守寡式育儿”,“丧偶式育儿”的现象,这种现象的存在也是当今家庭教育出现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一现象也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重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有这样的两个内容:“(一)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二)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这两个内容的规定,充分显示出我们的党和国家有真知灼见,看到了问题的存在。在此,我衷心希望每一个缺位的爸爸能够在读到这个法律条文的时候能够引以为戒,在家庭教育上回归自己的本位,因为,任何事业的成功都无法弥补育子的失败,即便是没有国家的这种硬性的规定,爸爸们也应该担负起自己应该担负的这个责任,试想一下,我们做父母的在外面打拼的再艰难困苦,如果没有培养出接续发展的孩子,我们的家族如何可持续发展!我们的国家如何可持续发展!

在家庭教育的落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规定,上至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下至群团组织、社会组织都有各自不同的明确的分工,这让每个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无论是家庭、社会,还是国家都在家庭教育的发展中起到了全方位的促进作用。我作为社会中的一员,我有责任担负起这一历史使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落地,为增进更多家庭的幸福与社会的和谐而贡献我的力量。党培养了我,我就应该发扬“老黄牛精神”,在甘做人民的孺子牛中实现我的价值。

在此,我也呼吁更多的父母停下奔跑的脚步来思考一下:

在家庭中,我们除了要注重事业的打拼,物资与名誉的追求外,对于和谐幸福的家庭的建设,对于家族和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我们是否也应该沉下心来做些什么了吧!

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 篇4

今天,我认真学习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解读课程。在课上,我了解到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也是首次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专门的法案支持,意味着大力发展家庭教育已成必然趋势,家庭教育从此有法可依。

双减实施后,家长不能再当「甩手掌柜」。每一位家长都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无论哪个时代,无论政策如何,无论贫富差异,培养好自己的孩子,对于一个家庭来说都是头等大事。双减以后,校内将不断减负,校外培训机构也逐步退出,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会更加凸显!

我们常说,每一个优秀的孩子,背后都是父母的奋力托举。孩子的成长道路上,更离不开父母的教育。越是双减,家长越需要付出更多的精力!坚持“四不减”,做好孩子的“第一责任人”。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随着此项法律的制定出台,家庭、学校、社会能够更好地实现相互协同、相互促进,形成强大的教育合力,助力学生健康成长!

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 篇5

12月18日上午,通过海淀教育平台线上直播,收看了孙云晓教授的讲座“父母如何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该讲座对这部法律的重要出台做了详细解读。孙云晓教授从大量的数据、大量的专业词汇、大量的案件、大量的典型事件,深入的诠释了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需要重视家庭教育,推进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引导家长们如何成为更好、更强大的父母。通过本次学习,受益颇深,心得体会如下:

1、教育孩子,首先要以身作则,父母是孩子最好的榜样,只有自己做了,孩子才会跟着学,如果父母不能作为孩子的榜样,那么,这种教育,不过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教育。

2、温馨和睦的家庭环境是孩子健康成长的源泉。因为家是孩子们主要的活动场所,家庭气氛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孩子的身心健康。

3、对于孩子的教育,父母的责任和陪伴是任何人都不可代替的,父母需要承担起父母的责任,关注孩子的内心世界,引导孩子的成长,而不只是物质资源的提供者,做到成才之前必先成人。

4、积极响应“双减”政策,家长角色回归,重视家庭教育,在自我成长的道路上继续修行,培养出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孩子。

5、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我们应该在自己有限的人生里担负起生命的责任,让生命有价值和意义。它把人与人,人与社会仅仅的连接在一起,捍卫着人类社会的未来,也捍卫着国家的兴盛和民族的崛起,这也就是所谓的生命责任和社会责任。

通过这次学习,让我在家庭教育方面受益匪浅,感觉自己需要提高的还有很多,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 篇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xx年10月23日通过,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个人认为这是中国教育的大事,好事,喜事。结合两个现象谈体会。

1,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

现象1,村小变优质小学。

广州黄埔某村小,由于家长素质高,把这所学校考成了优质小学。还是以前的教室,还是以前的教师,学校还是以前的管理,唯一变化的是生源。以前的生源是本地村民子女为主,现在是新市民子女为主。黄埔近几年流入的人才素质高,他们的家庭教育水平也高,这样的家庭多了,教育质量自然高。

这种现象说明家庭教育才是差异教育的主阵地。也能说明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学区房,其实最好的教育资源就是家长本人。学校的家长整体素质高,这所学校就成为了学区房。

教育的最大特点就是因材施教,家长最了解自己的孩子,家长是最优质的教育资源,家庭提供的教育是最优质的教育。学校教育,一个班四五十人,想让学校提供最适合自己孩子的教育方案,真的很不现实,学校只能提供共性教育。差异化的性格教育主要靠家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章家庭责任,第十四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2,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现象2,高中毕业生不知道自己的兴趣爱好。

高考填报志愿时,有学生问:某某专业好不好?我的回答是,只要是国家开设的专业都是好专业,行行出状元,你要选择适合你的。学生又问:那怎么样的才是适合我的?我答:你喜欢的,你感兴趣的就是适合你的,因为未来你的职业会与你的大学专业高度结合,如果你读了一个你很喜欢的专业,你就可以一辈子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工作就是享受。学生说:我不知道我喜欢什么。我答:放假时,你花时间最多的领域就是你的爱好领域。比如你的老师我,寒暑假会做一些数学竞赛题目,会看一些金融经济类的书,会看一些足球比赛,这些就是我的爱好,这些就是我的内心需求,没有人逼你,你也会做的事,就是爱好。学生说:从小学到高三毕业,我根本就没有业余时间,或者说我的业余时间全部用来学习考试科目了。我说:那你哪个科目学习时间最多?你最喜欢哪个科目?答:没有喜欢的科目,哪个科目差,学习该科目时间就多。我说:那我真的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可能你也真的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很遗憾出现了这种现象,应试教育把你快乐的童年给剥夺了。我从小就知道我喜欢什么,高考填报志愿我就报数学,工作我就选择数学领域,一辈子我都会做数学,因为我喜欢。

剥夺学生的业余时间,让学生不能正确认识自我,不能发现自己的兴趣与特长,我觉得这是非常大的悲哀。有一些人打着教育的旗号做着违背教育的事情,悲哀,甚至可恶。

教育是什么?教育首先是让孩子快乐,在轻松的环境中逐步发现自己的特长,教育工作者(家长,学校)要尊重他的特长,帮助他在这方面发展,为他的幸福人生奠基,这就是教育。比如学生a喜欢机器人,那就可以通过机器人这个载体对他进行教育,让他知道制作机器人需要学习哪些科目,让他主动去学习。学生b喜欢打篮球,学生c喜欢画画,学生d喜欢奥数,等等等等。个体有差异是正常的,也是应该的,每个人把自己的天赋展现出来,在这个领域发展,社会就会丰富多彩。我们不应该剥夺学生的天赋。大自然赐予他的,就要好好珍惜。你天生喜欢奥数,你就大胆去学,陶哲轩六岁自学微积分,现在是数学领域的大专家。我们不应该反对奥数,我们要反对所有人学奥数。奥数无毒。他喜欢奥数,就像你喜欢打麻将一样。

发现兴趣是个人成长的首要问题。我觉得小学阶段能解决这个问题就不错。家长要多陪伴孩子,学校不要剥夺学生的自由发展时间,学校不要剥夺学生的家庭教育时间,学校不要剥夺家长的亲子时间。

教育是国家,社会,家庭,学校的共同责任,学校不要包办太多,学校占用的时间多,他在其他场所学习的时间就少了。

有一些学校在试探开展无作业日,无作业不是不学习,而是让学生和家长有时间发现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学习自己喜欢的科学知识。无作业是性格化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六条,(三)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

今天先谈两点心得体会,以后有时间再继续谈。我会反复学习这个法律。

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 篇7

有一首歌叫《常回家看看》,当这样感人至深的歌曲还没有唤醒人心的时候,“常回家看看”后来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现在有不少的“问题孩子”出现,成了一个影响家庭和社会的大问题,所以又有了一部法律相应而生。今天,我来谈谈我学后的一些心得体会。

20xx年10月23日,我国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这部法律是为了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制定的法律。我读完这部法律,禁不住热泪盈眶。泪水里既有对党和国家心系人民的感激之情,又有对党和国家把人民的事情做的如此之细的赞叹,更有了宣扬这部法大力的决心,我想通过大力的宣扬,引导全社会都来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从而让更多的家庭更加幸福,让社会更加的和谐。

在《大学》里有这样一句话: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意思就是说君子不出家门,也能把好的德风教化推广到全国。乃言君子教人以孝、悌、慈,亦可成敦厚之风,而成教于国矣。也正是因为如此,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我国特别非常注重家风家训的传承,像我们耳熟能详的《钱氏家训》、《朱子家训》、《曾国藩家训》......打开百度,我们可以看到历朝历代长盛不衰的家族都有自己的优秀的家训家风,也正是这些优秀的家训家风才成就这些家族长盛不衰。究其根源,这些家族都是非常注重家庭、家风、家训的家族,也正是因为他们注重家庭、家风和家训,所以他们才有了百年兴盛。由此可见,家庭的教育,家风的培养,家训的传承是如此的重要!

北大中文系钱理群教授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我们的一些大学,包括北京大学,正在培养一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高智商,世俗,老道,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种人一旦掌握权力,比一般的贪官污吏危害更大。”钱理群教授一席话道出了他对国家建设人才的担心,我看到的还有这些人不仅仅是会对社会带来负面影响,‘这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对家庭的幸福所起的作用也不会很大。钱理群教授的这句话还令我反思到:是谁造成了这一结果?这一结果的产生,既是社会教育的结果,也是学校教育的结果,更是家庭教育的结果,因为,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根源。

我国现在从小学生到大学生为何有那么多‘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扪心自问,这种现象的产生难道不是忽略家风的培养,家训的传承的结果吗?难道不是家庭教育缺失的结果吗?试问今天的家庭,我们在用物资喂养孩子的同时,又有多少家庭在培养孩子的家国情怀、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方面,在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的方面进行了引导和关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这个规定不仅明确了父母的职责,也说明父母在孩子成长上确实担负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每一个做父母的都应该认识到职责,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不仅仅在孩子的价值观的养成上我们有一些家长缺乏一些必要的引导,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爸爸的缺位也是一个普遍现象。现在社会上存在着“守寡式育儿”,“丧偶式育儿”的现象,这种现象的存在也是当今家庭教育出现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一现象也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重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有这样的两个内容:“(一)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二)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这两个内容的规定,充分显示出我们的党和国家有真知灼见,看到了问题的存在。在此,我衷心希望每一个缺位的爸爸能够在读到这个法律条文的时候能够引以为戒,在家庭教育上回归自己的本位,因为,任何事业的成功都无法弥补育子的失败,即便是没有国家的这种硬性的规定,爸爸们也应该担负起自己应该担负的这个责任,试想一下,我们做父母的在外面打拼的再艰难困苦,如果没有培养出接续发展的孩子,我们的家族如何可持续发展!我们的国家如何可持续发展!

在家庭教育的落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规定,上至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下至群团组织、社会组织都有各自不同的明确的分工,这让每个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无论是家庭、社会,还是国家都在家庭教育的发展中起到了全方位的促进作用。我作为社会中的一员,我有责任担负起这一历史使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落地,为增进更多家庭的幸福与社会的和谐而贡献我的力量。党培养了我,我就应该发扬“老黄牛精神”,在甘做人民的孺子牛中实现我的价值。

在此,我也呼吁更多的父母停下奔跑的脚步来思考一下:

在家庭中,我们除了要注重事业的打拼,物资与名誉的追求外,对于和谐幸福的家庭的建设,对于家族和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我们是否也应该沉下心来做些什么了吧!

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 篇8

12月18日上午,通过海淀教育平台线上直播,收看了孙云晓教授的讲座“父母如何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该讲座对这部法律的重要出台做了详细解读。孙云晓教授从大量的数据、大量的专业词汇、大量的案件、大量的典型事件,深入的诠释了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需要重视家庭教育,推进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引导家长们如何成为更好、更强大的父母。通过本次学习,受益颇深,心得体会如下:

1、教育孩子,首先要以身作则,父母是孩子最好的榜样,只有自己做了,孩子才会跟着学,如果父母不能作为孩子的榜样,那么,这种教育,不过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教育。

2、温馨和睦的家庭环境是孩子健康成长的源泉。因为家是孩子们主要的活动场所,家庭气氛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孩子的身心健康。

3、对于孩子的教育,父母的责任和陪伴是任何人都不可代替的,父母需要承担起父母的责任,关注孩子的内心世界,引导孩子的成长,而不只是物质资源的提供者,做到成才之前必先成人。

4、积极响应“双减”政策,家长角色回归,重视家庭教育,在自我成长的道路上继续修行,培养出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孩子。

5、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我们应该在自己有限的人生里担负起生命的责任,让生命有价值和意义。它把人与人,人与社会仅仅的连接在一起,捍卫着人类社会的未来,也捍卫着国家的兴盛和民族的崛起,这也就是所谓的生命责任和社会责任。

通过这次学习,让我在家庭教育方面受益匪浅,感觉自己需要提高的还有很多,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