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行动的逻辑读后感
倚栏轩整理的集体行动的逻辑读后感(精选6篇),供大家参考,大家一起看看吧。
集体行动的逻辑读后感 篇1
曼瑟尔·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的逻辑》被称为公共选择理论的奠基,公共选择理论是一种以现代经济学分析民主立宪制政府的各种问题的学科,传统上是属于政治学的范畴(对此更为普遍的称呼则是政治经济学,但应该注意这不可和马克思主义对这词的定义混为一谈)。公共选择理论研究选民、政治人物、以及政府官员们的行为,假设他们都是出于私利而采取行动的个人,以此研究他们在民主体制或其它类似的社会体制下进行的互动研究利益集团问题,通过阅读,我们能够了解到奥尔森所提出的`集体行动的逻辑推演,而在网络化迅速发展、群体的事件多发的今天,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为我们理解和解决客观现实当中的诸多相关问题具有借鉴意义。
对利益集团做了区分,相容性,排他性。由具有相同利益的个人所形成的集团,均有进一步追求扩大这种集体利益的倾向。奥尔森教授在本书中明确支持这种论断根本是错误的。在一个集团范围内,集团收益是公共性的,及集团中的每一个成员都能共同且均等地分享它,而不管他是否为之付出了成本。
在严格坚持经济学关于人及行为的假定条件下,经纪人或者理性人都不会为集团的共同利益采取行动,较之排他性集团,相容性集团就有可能实现集体的共同利益。
奥尔森教授设计出了一种动力机制——有选择性的激励,这种激励之所以是有选择性的,是因为它要求对集团的每个成员却别对待,“赏罚分明”。但对组织集体行动并不奢望,因为成本太高了。
集体行动的逻辑读后感 篇2
“任何人类行为都能归因于对那一行为的本能或偏好,但这丝毫不能增加我们的知识。”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书中,奥尔森教授将经济学方法引入社会政治现象的研究中,提出与传统集团理论不同的观点,通过各种例子分析小集团和大集团的差异以及如何通过"选择性激励"来解决集体行动的困难。
集体行动为何会失败?
奥尔森教授的研究始终是以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即"理性人"为基础的,同样是从理性的角度出发,本书认为人们对于共同的利益有兴趣,但对于追求利益所形成的集体成本没有兴趣,所以个人将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而之前的社会科学家认为个人组成集体前后的目标是相同的,组成一个集体是因为他们有着共同的目标,所以人们会采取行动来实现自己的目标。比如,住在同一座楼里的人会提供公共通道的照明灯;同一社区的人会保持公共环境卫生;持有同一公司股票的人会齐心协力扶持该股票的价格;消费者会组织起来与售卖伪劣产品的商家斗争;同一国家的国民会支援本国货币的坚挺。两种假设都有它们的逻辑,但很明显在现实中,许多合乎集体利益的集体行动并没有发生。相反地,个人自发的自利行为往往导致对集体不利、甚至产生极其有害的结果,比如家喻户晓的"三个和尚没水喝"这样的情况符合了奥尔森教授的假设,但"两个和尚挑水喝"又与传统的理论不谋而合。而书中提出的问题是:为什么个人的理性行为往往无法产生集体或社会的理性结果?个人的理性行为在什么时候才会和集体的理性相一致?
结合本书与公共经济学的课程,因为集体行动的成果具有公共性,所有成员都可以从中受益,包括那些没有做出努力的人。比如出于某些经济或政治的需求,外国工人经常罢工,迫使政府做出有利于工人的决定。如果成功的话,整个工人群体都会受益。但是失败的话那些罢工游行的'工人就承受了所有的损失,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可能会被逮捕被伤害。用中国的话说就是"有福可以同享,有难却不能同当"。按照平常的想法,人如果知道了自己最容易被牺牲,肯定不会留在这样的集体里,除非有什么非要留下的理由。对于不同的人来说,对于集体行动的成果有不同的评价,如果边际收益远远大于边际成本,那么当然会愿意承担大部分的风险,就好像上面提到的三个和尚,不能完成挑水这个集体行动但最终谁最不能忍耐口渴,谁就会去挑水。除了对成果的评价不同外,另一个原因是有的成果是并不是集体性质的,比如参与罢工的工人可以得到其他工人的尊重,获得领导的权力。
小集团——“少数剥削多数”
于是,奥尔森教授发现了小集团里存在着"少数剥削多数"的倾向,即一个小集团中对提供公共物品的负担进行的分配与集体物品带来的利益不成比例,评价最高的成员会不成比例地承担成本,提供最大数量的集体物品,而一个小成员免费地从最大的成员那里获取了一定量的集体物品。并且集体物品的提供并没有达到帕累托最优,最大的成员被无形剥削,就会缺乏积极性去提供额外的物品,而小成员免费获得的物品甚至比自己购买的还多,他根本不会花自己的钱来购买集体物品。在小集团里虽然缺少了公平,但是还是具备效率的,但在大集团里却会缺乏效率,人多但愿意主动提供集体物品的人却很少,映射到生活,当小组里只有几个人的时候,人就不得不站出来承担工作,但是小组里有很多人的时候,人们总能找到推脱的理由,认为别人更有空或者是"天塌下来,有高个儿顶着",最终的结果是事情被拖延了很久才做好。奥尔森对于集团大小的分界线就是通过集团能否为自己提供集体物品。乍一听起来,小集团和大集团相比,小集团更胜一筹,又可以节省管理的成本,效率又高,人与人之间没有那么多博弈。但是大集团的规模优势是无可比拟的,两者对成员的吸引力是不同的原因形成的,小集团是因为能够自己提供集体物品,而大集团吸引成员是多方面的。就好像找工作的人都知道在小的创业公司里可以有更多的磨炼和成长,没有那么多复杂的人际关系,但都是一窝蜂地想去大公司,因为大公司有更大的平台也就是更大的影响力。
如何让大集团也可提供集体物品?
奥尔森的方法是运用看得见的手。对于大集团,书中称它们为"潜力集团",因为它们有采取行动的潜在的力量或能力,但这一潜在的能力只有通过激励才能被动员起来。这种激励可以是强制性的,也可以是诱导性的。它是通过制度确定下来的。我也可以理解现实中的一些行为,一些知名的公会如注册会计师ACCA就要每年交年费,这是成员为自己享用的集体服务所付出的代价,就像公民要为自己享受的公共服务交税,这是为了缓冲不合理的利益成本分配结构;公司销售按照销售额进行提成奖励,会对全勤的员工进行奖励,通过增加个人参加集体行动的边际效益或者通过增加不参加集体行动的成本来约束个人的行为,但是制定制度的过程会是一个长时间的讨价还价的过程,制度的实行需要集体中存在监察的结构,需要集体中有相同的价值观念,共同摈弃不好的行为,从而降低个人谋私的几率。而我从中明白的道理是人多力量大,它是有条件的。集团的优劣、是否有潜力,也是看这个集团的理念以及制度建设。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今天,大大小小的集团遍布,衡量一个集团是否有活力的其中一个标准无疑是集团的文化建设,这也是有公共选择理论的基础的,集团内部建设一套道德标准,而个体的道德反应看作是一个”选择性激励”,一种归属感成就感可以促进个人投身于集团的建设。无论对于投资者还是管理者来说,这样的结论会让他们更看重一个团队的精神建设。
《集体行动的逻辑》让我明白了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会有新的发现,打破了一直以来的看法:人的集群行为是原始社会流传下来的,是一种本能。不同的学科之间都有内在的联系。哲学和科学,经济和生活,数学和文学,有时两个根本不着边的理论可能分析的是同一个现象,对大学生来说,如果对于高深的理论不能理解,那么就去应用学习过的理论,找到一些新的东西。不要把一切当作是理所当然。
集体行动的逻辑读后感 篇3
奥尔森开篇就否认了人们惯性认为的,又具有相同利益的个人所形成的集团,均有进一步追求扩大这种集团利益的倾向。
集团是与具有相同利益的人构成的,而这里所说的利益是只针对他们个人的,那么我们如果说追求集团的利益也就能推出我们是在追求个人里的基础之上的。但是我们把追求个人利益为前提,是不能推出个人是自愿实现共同利益的。而这一切都是在严格坚持经济学,承认经济人和理性人存在的情况下。就如奥尔森所说“除非在强制或者其他某些特殊手段以使个人按照他们共同利益行事,以实现他们共同的组织或集团的利益。”而不去实现共同利益的组织往往会消亡。而又由于我们都存在的利己性,而这就导致了一些组织因此止步不前达到瓶颈。而这我觉得才是“集体行动的困境”。
沃尔森则发现了这个问题,他便开始思考各种因素与成员为共同利益的出力程度关系,他觉的存在着一种选择性激励——赏罚分明机制可以让集团成员在想获得集体利益的.成果的同时也同时付出努力,而我觉得这必须建立在一种各成员都通过的预定,而我认为这便是一种契约。将此种思想放入一个企业之中,这种机制我认为便是绩效管理,绩效管理的好坏绝对是一个企业是否成功的标志。有效的绩效考核能帮助企业达成目标,而这种考核是与利益相关联的这便是绩效工资。但是再好激励方法和游说都是需要花费的,就如书中所说“让个体生产者承担任何费用都是违背其利益的。而我们会发现绩效管理时出现于相对较大的公司和企业。确实,上述的观点有很多事不适用于小集团的。
在研究时沃尔森便发现企业趋近于大则那么成员就越不会为集团的共同利益采取行动,组织成本也会水涨船高,而他提供的集体物品的数量就会最有数量,也就是说,集团越大就与不可能去增进他的'共同利益。
而沃尔森提出另一个新的观点——以上观点并不适合于小集团,集团变小,我们会发现不仅其规模在变小,与之匹配的,为了实现共同利益的组织成本也在变小,这是成员便发现他获得的收益会比他为之付出的成本要多,而如果他不行动,他对其集团的影响也会更大。
但是小集团又出现了很大的弊端,那即是小集团中存在着少数剥削多数的倾向,一旦少数免费获得共同利益,而他便会丧失激励来提供另外的物品。
而对此我们又有很多方法可以借鉴,例如大国要不成比例的分担多国任务,并且联合国的经费其中各国的会费主要是依照各国的经济实力以及其他一些因素来决定的,联合国会费缴纳比例每三年修改一次。
而这我又想到如果大集团有如此弊端为何不将大集团分为若干小集团个集团,当然过多个小集团会增加更多的组织费用,但如果适中又何尝不是一种办法,除此之外,在我看来解决也可以另辟蹊径。
上文中提到,在“特殊手段”下成员会自愿付出努力。我认为其中包括暴力强制,盲目崇拜,民族主义,宗教信仰等等。而我觉得企业文化也可算作一种手段促进一些集团成员为了共同利益做出努力,这种文化管制并不适用于国家间的组织,更适用于经济范畴的企业例如品牌公司或者跨国公司。这种手段不是说成员放弃个人利益而是说促进人们更好的为集体利益出力。这何尝不是解决大集团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瓶颈的一种办法。
集体行动的逻辑读后感 篇4
奥尔森开篇就否认了人们惯性认为的,又具有相同利益的个人所形成的集团,均有进一步追求扩大这种集团利益的倾向。
集团是与具有相同利益的人构成的,而这里所说的利益是只针对他们个人的,那么我们如果说追求集团的利益也就能推出我们是在追求个人里的基础之上的。但是我们把追求个人利益为前提,是不能推出个人是自愿实现共同利益的。而这一切都是在严格坚持经济学,承认经济人和理性人存在的情况下。就如奥尔森所说“除非在强制或者其他某些特殊手段以使个人按照他们共同利益行事,以实现他们共同的组织或集团的`利益。”而不去实现共同利益的组织往往会消亡。而又由于我们都存在的利己性,(集团的群体成员对获得某一集体利益有着相同的兴趣,但他们对承担为获得这一集体利益而要付出的代价却没有者共同的兴趣)。
而这就导致了一些组织因此止步不前达到瓶颈。而这我觉得才是“集体行动的困境”。
沃尔森则发现了这个问题,他便开始思考各种因素与成员为共同利益的出力程度关系,他觉的存在着一种选择性激励——赏罚分明机制可以让集团成员在想获得集体利益的。成果的同时也同时付出努力,而我觉得这必须建立在一种各成员都通过的预定,而我认为这便是一种契约。将此种思想放入一个企业之中,这种机制我认为便是绩效管理,绩效管理的好坏绝对是一个企业是否成功的标志。有效的绩效考核能帮助企业达成目标,而这种考核是与利益相关联的这便是绩效工资。但是再好激励方法和游说都是需要花费的,就如书中所说“让个体生产者承担任何费用都是违背其利益的。而我们会发现绩效管理时出现于相对较大的公司和企业。确实,上述的观点有很多事不适用于小集团的。
在研究时沃尔森便发现企业趋近于大则那么成员就越不会为集团的共同利益采取行动,组织成本也会水涨船高,而他提供的集体物品的数量就会最有数量,也就是说,集团越大就与不可能去增进他的共同利益。
而沃尔森提出另一个新的观点——以上观点并不适合于小集团,集团变小,我们会发现不仅其规模在变小,与之匹配的,为了实现共同利益的组织成本也在变小,这是成员便发现他获得的收益会比他为之付出的成本要多,而如果他不行动,他对其集团的影响也会更大
但是小集团又出现了很大的弊端,那即是小集团中存在着少数剥削多数的倾向,一旦少数免费获得共同利益,而他便会丧失激励来提供另外的物品。
而对此我们又有很多方法可以借鉴,例如大国要不成比例的分担多国任务,并且联合国的经费其中各国的会费主要是依照各国的经济实力以及其他一些因素来决定的,联合国会费缴纳比例每三年修改一次。
而这我又想到如果大集团有如此弊端为何不将大集团分为若干小集团个集团,当然过多个小集团会增加更多的组织费用,但如果适中又何尝不是一种办法。
除此之外,在我看来解决也可以另辟蹊径。
上文中提到,在“特殊手段”下成员会自愿付出努力。我认为其中包括暴力强制,盲目崇拜,民族主义,宗教信仰等等。而我觉得企业文化也可算作一种手段促进一些集团成员为了共同利益做出努力,这种文化管制并不适用于国家间的组织,更适用于经济范畴的企业例如品牌公司或者跨国公司。这种手段不是说成员放弃个人利益而是说促进人们更好的为集体利益出力。这何尝不是解决大集团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瓶颈的一种办法。
集体行动的逻辑读后感 篇5
网上有许多本电影的解读,其实我看《让子弹飞》就是纯娱乐,感觉挺好玩的,挺有意思。不过,今天在回想前几天看的一些片段,结合最近的一些事情,让我想到了一本书《集体行动的逻辑》,在电影中有一个片段就是张牧之如何让鹅城群众拿起武器反抗南国一霸黄四郎,这个片段跟集体行动的逻辑解释是一致的。
一、鹅城群众的行为。
《集体行动的逻辑》出版之前,社会科学家往往假设:一个具有共同利益的群体,一定会为实现这个共同利益采取集体行动。譬如,住在同一座楼里的邻居会提供公共通道的照明灯;同一社区的人会保持公共环境卫生;持有同一公司股票的人会齐心协力扶持该股票的价格;消费者会组织起来与售卖伪劣产品的商家斗争;同一国家的国民会支援本国货币的坚挺;全世界无产者会联合起来反对资本家的剥削。凡此种种,不胜枚举。奥尔森发现,这个貌似合理的假设并不能很好地解释和预测集体行动的结果,许多合乎集体利益的集体行动并没有发生。相反地,个人自发的自利行为往往导致对集体不利、甚至产生极其有害的结果。集体行动的搭便车行为“看不见的手”为什么会失灵?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大家的理想为什么常常无法实现?原来,集体行动的成果具有公共性,所有集体的成员都能从中受益,包括那些没有分担集体行动成本的成员。例如,由于罢工的胜利,工人获得加薪,这对所有工人都有好处。但那些参加罢工的工人却承担了所有风险和成本。这种不合理的成本收益结构导致搭便车的行为。
二、张牧之小团队的行为。
小集团之所以能够成功,是因为小集团中的人与人之间都互相认识,从这个角度来说,他们之间可以看作是共享了某种“社会规范”,一旦有人破坏了约定,将立刻别人发现。而如果收益是“非对称”的,那么集团中就会出现“少数剥削多数”的情况——占有份额较少的大部分个体“搭便车”,占有份额较多的个体将承担所有的成本。“选择性激励”是一个更一般的情况——如果能够保证群体的收益是对每个人都带来实惠,还怕大家不愿意承担成本吗?
集体行动的逻辑读后感 篇6
组织从何而来,组织又是如何发展的?
这两个问题看似简单,答案却似乎有点难以寻觅。经过奥尔森的指引,作为智杖的我,似乎有了一些想法,匆匆记下。
一个组织存在的意义就是提升其内部成员的生产效率。我们定义每个人的生产效率为(总收益 / 总支出)。证明也很简单,每个个体都是理性人,每个理性人都倾向提高自己的生产效益,或者直白点说,好吃懒做(字面定义的“勤奋”与“懒惰”仅仅是人们对时间偏好的差异而已)。所以一个人保留在一个组织中唯一的理由就是这个组织提高了这个人的生产效率。
由于作者本人浅薄的见识以及近似文盲般经济学常识,本文将尝试着抛开货币以及消费的概念,完全从生产的角度来分析"组织"的产生以及扩张。既然经济学认定经济的发展短期看消费,长期看生产。因此从生产的角度分析组织变化应该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组织的出现
在思考组织这个问题之前,让我们首先思考一下什么是暴力?暴力能够做什么?从生产的角度来讲,暴力是一种将某个人的生产效率(总收益 / 总支出)降至0的能力。因为暴力可以将人打残,致死,没有了产出,效率自然归零。
因此在没有部落,没有国家,暴力横行的莽荒时代,人类是的生产效率是基本为0的',他们就根本没有动力进行生产工作。因为当理性人面对“失去你的财产”还是“失去你的四肢”时,都能明白,“钱没了可以再挣,人没了就真没了”的道理。理性人生产的财富无法受到保护,最终只会导致无人生产。没有人会在无数次辛苦种了一年粮食之后被人抢走,颗粒无收之后,还有兴趣继续种植粮食。
这时候,一个神奇的组织出现了,它大幅度提升了人们的生产效率。这个方式就是,暴力。对外,这个组织使用暴力,保护其组织内部成员的财产不被其他暴力组织侵占;对内,其杜绝内部存在任何其他暴力组织,同样为了保护其内部成员财产。正因为如此,产权制度出现了。组织内部的理性人意识到,生产获得的财产可以被部分的保留下来,人类终于因为有了这种组织的存在,开始有了生产效率。
这种神奇的组织,就是国家的雏形。
因此,人类世界出现的第一层组织一定是以暴力为根基但杜绝暴力的组织,这样才是提升其内部成员生产效率最基本的前提。所以第一层的组织无论成立的初衷是什么,最终纷纷演变成了国家。经济学中常常将国家和企业彻底的分开,因为他们认为国家具有暴力的性质,与企业的逐利行为具有本质的差异,但从组织的角度来看,国家与企业确实完全一样的,都以提高成员生产效率为最终目的。
同时,需要注意的,在本文中,主要因为作者的智杖属性,我们仅仅讨论组织与个体的生产效率,不讨论具体分配制度, 这个问题太宏大。
当然,有人假象了一种暴力受到约束但依然无产权的社会。既然无产权,人们生产效率自然降到0,没有人会从事生产。所以其逻辑无法自洽,不得不扩充其条件为:物质条件极度丰富。
组织之间的关系
组织之间存在多种关系。奥尔森描述了组织之间的关系分为对立以及联盟两种。但其实智杖认为组织间还有层级结构,即某些组织产生于其他组织内部。
在实际环境中,我们可以观察到企业诞生于国家之内;政治集团诞生在国企政府之间;农民起义诞生在王朝之中......
同样根据组织的定义,我们不难分析获得上述各种组织为何提升了内部成员的效率:
企业。
具有产权之后,部分人能够通过资本,技术,对未来的预测等等能力,提升其他人的工作效率,因此诞生了企业。企业内部成员不离开,只因为其收入/产出比外面好(有更好的阿拉就跳槽)。
政治集团。
官官相护可以减少相护监管,提高收益。
农民起义。
国家对农民造成过高的实际负担,理性人尝试在原暴力机关A内部再造暴力机关B。正如同最原始的组织(国家)尝试在动乱中建立秩序一样。B组织同样对内保证和平,对外施以暴力以抵抗原组织A。只要B的人均效率超过A,A内部成员会迅速倾向加入B组织,这也正是为何农民起义往往会迅速扩大蔓延全国的原因:天下苦秦久矣。
组织的扩张
组织内成员数量的增加,也就代表了组织的扩张。奥尔森曾指出,小型组织往往具有更高的生产效率,而大型组织中,人们倾向于搭便车,平均生产效率下降。那么此处自然会有个疑问:既然大组织都是小组织扩张而来的,那么是什么力量推动着人均生产效率较高的小组织演化成了人均生产效率较低的大组织呢?
具体来讲:
是什么推动秦的百姓,支持着秦皇灭了六国?这个过程不仅造成众多理性人的死亡,也致使百姓面临货币,文字,文化上的众多冲突,对所有民众的平均生产效率的降低也是显而易见的。
是什么推动着小公司的扩张?Google早期就提出了技术上的三驾马车,独领IT风骚十余载,2004年的人均生产效率要显著高于当今2019年的人均生产效率,可为何Google还是变成了坐拥数万人的巨头?
是的,相信你已经得到了答案。促进组织巨大化的主要因素在于分配制度。
秦统一六国的原因,史学家比较认可的说法是秦的军队激励制度保证了官兵有足够的激励制度攻城略地。也就是对立下军功的将士进行充分奖赏,奖赏的来源,自然是被攻占的国家的资源了。
而公司的扩张,往往是管理层、经理激励制度的结果。领导者手下的员工多了,领导者所属员工产生的总收益就会增加,即使因为员工增多带来的管理不畅致使每个员工效率下降,但总收益增加的事情,是理性人就不会拒绝的。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分配制度通过将组织内部的某个集体X的生产效率降低,同时提高其内部另一个集体Y的生产效率,以保证Y具有足够的动力进行组织扩张。这个X是被攻占被秦国攻占国的民众,是公司的一线员工,而Y则是秦国的功臣,是公司的领导层。所以马克思说国家是一部分人压迫另一部分人的工具,还是有一些道理的。
可反过来想,X集体的人们不是理性人么?他们为什么会这样选择?
六国破,民众面临的选择是生产效率降为0,还是效忠新皇。他们大部分是理性人,所以选择了后者。而前者正因为跳出了理性人的范畴,因此被人们所铭记,我们称之为烈士。
公司中,底层员工面临的选择是继续忍受公司扩招,生产效率从120%降到119%;或者离开公司,生产效率从120%降到100%,理性人还是会选择前者:继续忍受。
所以,可以说,任何组织的扩张过程,都是部分人在利益的驱使下,以牺牲一部分个体的利益为代价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