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倚栏轩 > 好文 > 读后感 > 正文

读《孔乙己》有感

2024/08/05读后感

倚栏轩整理的读《孔乙己》有感(精选36篇),供大家参考,大家一起看看吧。

读《孔乙己》有感 篇1

鲁迅先生笔下的人常常使人印象深刻。孔乙己便是其中一个。

文章叙述了“我”儿时于咸亨酒家做工,穿长衫的人一般要单间,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他常穿着一件破烂的长衫,也常把“之乎者也”挂在嘴边。“我”对他是比较反感的,可他却不在乎。孔乙己经常被人嘲讽,一开始别人说他偷了东西,他都是非常生气的,直到最后,被人打断了腿,别人说他,他也无所谓了。此后,孔乙己便再也没有来酒店。

从文中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出,孔乙己是非常穷的,不及“长衫”之人,可他还是一直穿着一身长衫,破烂的长衫。并且,文中有一句细致的动作描写:“便排出九文大钱”,那“排”字,便是一个一个地放了,既写出了孔乙己对“九文大钱”的不舍之情,又像是孔乙己在给短衫之人炫耀他仅有的几文钱。

孔乙己也是喜欢炫耀自己的文化的,“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一句,非常经典,言外之意就是“我会写茴香豆的茴字”,写出了孔乙己的“高傲自大”。

孔乙己对待他人的态度,在文中可看出,有一个很大的转变,一开始,人们嘲笑他说他“又偷别人东西了”,他便“睁大眼睛”,“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还不停地争辩,为自己讨回“清白”,还时不时说几句文言文,“教人半懂不懂的”,最后引得众人哄笑。到了之后,“我”听到了老板说他又窃书,偷别人的东西,让人把腿打折了,他来到店里,是“坐着用手”走的,老板嘲笑他,他只是单说了一句“不要嘲笑”,老板追问他,说腿都打折了,还不是真的.,他这次是哀求着解释,是“摔断”的。

从孔乙己的态度能看出,他是非常要面子的一个人,也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一个“典例”了。

生活中,也不乏有这一类人的。学会些皮毛,便四处炫耀:“这个你会吗?你不会我会!那个你会吗?你不会我会……”便如同孔乙己论“茴香豆的茴字”了。可是到了最后才明白,可谓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了。

我以前也是喜欢炫耀自己的,因为我会的特长比其他人要多,就比如说钢琴。那是我十岁时候的事情了。当时刚刚学完一首曲子,并未练熟,但已经是“信心满满”了。我正愁没个“对手”陪我消遣消遣,就找了个比我小一岁的,也是学钢琴的小孩。我说,“你会弹这个曲子吗?不会弹哈,我给你弹来听听……”话未了,那小孩说:“这个曲子,我上个月就学完了呀。”我顿时“石化”了。此后,我就再也不敢冒失了,也懂得了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孔乙己自认为是“学问”人,将自己肚子里不多的墨水拿出来炫耀,没钱了就偷书,让人给打了,还欠着咸亨酒店的钱。被自己的脸面牵着走,为争面子而活着,实属可悲。

孔乙己,可怜之人,可悲之人,可叹之人……他因穷酸而可怜,因假斯文而可悲,因死要面子而可叹。孔乙己,就是这样一个人。

读《孔乙己》有感 篇2

结束鲁迅先生的《孔乙己》一文的教学后,颇有感受,课余得些体会,笔录如下,敬请各位老师斧正。

孔乙己者,不知何许人也。旁人常议,乃知其幼时天资聪慧,遂拜师于私塾,潜心苦读四书五经,以求功名。然功名未得,却迂腐之至。常以圣贤居之,不思营生,当婚未娶,孤寂一生,至死孑然。悲哉!

与之谋面,乃半百之人,天命定也。其生活窘迫,濒临绝境。常食不裹腹,衣不敝体,为求温饱,时有偷窃之举而遭殴打,乃至遍体鳞伤,加之秉性不改,所谓旧伤未愈又添新伤。为解忧闷,常独饮于咸亨酒店,饮罢,仰天长叹,留下之乎者也之语,飘然而返。长此以往,人已不人,鬼未为鬼,终不知所终。其命之苦、其终之悲,令人痛之。故父斥玩儿、妻妇相夫,皆以此为戒。嗟乎!典制止毒莫如此也,世人之愚焉有情乎?

然,余观孔乙己之境遇,岂不事出有缘哉?语曰:凡事因内外之因而变,外因者有相辅之效,而内因则具锤音之功。此理世人皆知也。而孔乙己怨天尤人、自甘颓废,真所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愿世人明其理、衡其力、定其位、肩其责、平其心,不履孔乙己之覆辙矣。

读《孔乙己》有感 篇3

初读《孔乙己》,第一种感觉就是简单,可笑。可细细咀嚼后,我辨识到这篇小说含蓄的意味很深沉。作者鲁迅写《孔乙己》为了揭出为封建科举制度所残害的读书人的病苦,同时也为了反映当时社会世态炎凉,人际关系的冷漠无情。

孔乙己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但因为他热衷于功名利禄而酿成了逸恶劳,自欺欺人,自命清高的性格。也正因为这种性格而造成孔乙己的杯具的产生。所以说,造成孔乙己的杯具,完全是因为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科举制度诱使孔乙己追求功名利禄,死读书;孔乙己又不充分利用自我的营生条件,好喝懒做,终日靠偷东西来过活;另外以丁举人为首的封建统治阶级摧残孔乙己等方面都是造成他悲惨遭遇的原因。

我十分同情孔乙己的悲惨遭遇。对于他“吊着打”“打折了腿”等遭遇觉得他十分可怜。但对于这些事,难道那些民众都无动于衷吗?这就是作者的另一创作意图。

“店内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我本以为孔乙己与众人都是融洽相处。而实际上只是酒客们的冷酷和麻木不仁的嘲笑。他们嘲弄孔乙己的迂腐可笑。他们不但不可怜、同情孔乙己,还嘲弄他。还有掌柜自私、冷漠的`,卑鄙的嘴胜,更显出当时社会的世态炎凉,人心势利。这都是封建等级制度侵蚀民众的心灵,使民众麻木不仁。

如果孔乙己不甘失败,发奋图强,就不会有这般杯具的出现,更不会有咸亨酒店的嘲笑声了。

孔乙己的杯具,咸亨酒店的笑声都是封建科举制度、等级制度和封建思想文化的侵蚀的可悲世态的集合体。这就可明白当时社会有多少这类杯具的产生,有多少人被这封建社会的制度所毒害……

读《孔乙己》有感 篇4

追溯历史,我回到了鲁迅笔下孔乙己所生活的那个黑暗的年代。此刻我站在一家名为“咸亨酒店”的门外,我前面站着一个正在喝酒而穿长衫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这时一鼓臭味扑鼻而来,大概他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已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

看着他的窘样我不免又多添几分忧伤。我不仅为他悲叹,也为那些同样深受封建科举制度毒害的读书人鸣不平。孔乙己是封建知识分子的典型,他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一心追求功名利禄,但到头来却是受尽欺凌而死。面对现实,他为什么不另谋生路而偏要四体不勤、无怨无悔地皓首穷经呢?他为什么即将沦落到乞丐还自命清高并以他的长衫为傲呢?他为什么偷了书尽还会争辩到:“窃书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看到他的可笑、可怜、可鄙与可恨,我们就看到了封建社会成千上万的读书人。

罪恶的统治设下了科举这张恐怖的大网,囚禁了成千上万的读书人。“八股”这根锁链禁锢读书人的头脑,束缚知识分子的思想,使那些有才华的人统统变成死读书,读书死,最后读书死,心甘情愿地充当统治阶级的俘虏。那个年代里范进大概是个幸运儿吧,可一个只会作八股文章而百无一能的书生,也不可能干出任何政绩,受封建科举的毒害,难道他会兢兢业业、宵衣旰食;不,范进只不过又是封建统治剥削人民血汗的一把利刀。

诗曰:“太守皇帝真长策,赚的英雄尽白头。”中国多少满腹经纶的人,多少满腔热血的人,多少中国的脊梁,他们却被科举摧残,被科举抹杀,消灭于黑暗之中,最终得到个白头无作为,整个国家也由此开始走向衰亡。

由于统治的黑暗,阶级的腐败,社会也如一潭死水,让人恶心。市井之民也都麻木不仁,他们嫌穷敬富,毫无怜悯之心,都是些庸俗浅薄的小市民,任人宰割,他们活着的目的大概连他们也不清楚,机械的生活就是他们的一生,和读书人一样,也成了封建统治的牺牲品。太平天国运动难道是人们思想的觉醒吗?错,广大将士参加革命的目的并不明确,大多是迫于生计,希望改变贫穷的经济地位罢了。可见当时的每一个中国人几乎都受到封建制度的侵蚀。然而孔乙己之类的人所谓的寒窗苦读十年书,不过是为了爬上统治阶级地位,升官发财,骑到人民的头上,作威作福。

在萧瑟的秋风中,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孔乙己坐着用他满是泥的手慢慢走去了,慢慢走向了死亡。千千万万的读书人也慢慢消逝了。但中国人长久的努力没有白费,一个民族已经起来,然而一个民族已经起来。一种制度的即将消亡,也表示一种新的制度即将开始,希望的曙光必将冲破笼罩人民的黑暗。

读《孔乙己》有感 篇5

假期里我读了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孔乙己》小说中的主人公孔乙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故事主要讲了鲁镇酒店一位特殊的客人——孔乙己,他是唯一一个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长夹些伤痕;乱蓬蓬的花白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虽然他写得一笔好字,但是没有工作,全凭他那双留着长指甲的手去抄书、偷窃,来换酒钱。后来,因为偷窃被人打断双腿,整日以手代脚爬行,最后不知了去向。

孔乙己是受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思想的毒害,使他养成了轻视劳动、好喝懒做的`恶习,于是愈过愈穷,成为不能谋生的可怜虫;他那双本应具有谋生本领的手,最终成为他爬向死亡的工具。没想到在如今这么和谐、便捷的社会里也有像孔乙己那样的人!

去年寒假,我和妈妈带姥爷去医院检查身体。在候诊区我看到这样一幕:一位头发花白、穿戴还算整洁的老妇人,她的脖子上挂着一条夹有二维码类似工作证的吊牌,肩上还背着一个挎包,在等候的人群中一一点头作揖。原来她是在向人们讨钱,讨来的却是人们的指指点点和议论纷纷。

我们每个人都有一双手,我们就应该用双手付出辛勤,去收获美好。

读《孔乙己》有感 篇6

鲁镇的咸亨酒店里,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高大身材,青白脸色,皱纹夹伤痕。之乎者也,固执己见,落众人笑柄。当他穿一件好似十几年没洗过的破布长衫出现在店里柜台前,众人都提了精神,因为人人都可以捻起这个读书人的一点笑话作为谈资,这时连空气都变得快活起来。

他不过是没钱吃饭喝酒,不过是说些叫人听不懂的话,不过是又跑去偷窃被人给打了,在那样混乱不堪,人人求自保的环境里,这些算不得稀奇事儿,唯独他在众人笑里来,笑里走。穷人不笑穷人,人笑他穷而死要面子,十年如一日穿着的长衫便是最好的证明。

这长衫,他不曾脱过,他不想脱,他也脱不掉。何以使他对长衫情有独钟?

店中人笑孔乙己脸上的伤疤,这一定又是偷盗被打了,他却理直气壮,读书人偷书不能称之为“窃”,这句极富讽刺意味的话至今仍被人品味。他是读书人,读书人哪个不穿着长衫?但他连秀才都没有考中,也没有功名利禄,谁认可他读书人的身份?

只有他自己。他信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教条,他硬是要将自己塞进社会的上流。他以为穿长衫就高人一等,所以偷书也不能称作窃,至于伤,倒像是值得炫耀的捍卫高尚人格的标志。他既要做为人尊敬的读书人,又难以将生活过得真正的亮堂,所以穿着长衫来麻痹自己,逃避现实,活在泡沫般的梦境里。

幸运的是,他并不单纯是个穿长衫,同街头混混混为一谈的人,长衫也带给他为读书人的原则和善良。来店里,他从不赊账,间或没有现钱,他也会在小黑板上记一笔,不出一月便能还清。他教小孩子们认字,穷困潦倒的他买茴香豆,一颗一颗分给孩子们吃。咸亨酒店里,多的是比孔乙己有钱的人,可是除了他,谁还给孩子们买茴香豆?当孩子们吃完,眼巴巴地望着他时,他笑眯眯地拿起书读,一个和蔼的老头跃然纸上。或许是这身长衫,让他在面对孩子和学问时,释放出他压藏已久的责任与担当,重新唤醒他关怀天下的大情怀,他不是普通人,他是读书人。

世人都说他迂腐至极,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恰恰以为,长衫又是他争的一大证明。

没有得到科举的认可,所以长衫是他苦读的唯一见证。平凡而贫穷的孔乙己如何能轻松放下科举失利的悲痛,他不甘。他卑微地向社会讨求最后一点自尊,无论如何不肯放下读书人特有的清高本质。即使没有经济来源,也不愿靠劳动赚取钱财,他写字是为了做学问,而不是拿去卖钱。他当然明白自己的境况,长衫给他的幻境又能维持多久?当他饥饿疼痛地趴在酒店门坎上,渴求一杯温酒时,掌柜的只记得他还欠着钱。孔乙己期盼用一身长衫展示自己的与众不同,换来他人的尊重,拼命地在黑暗社会里争得自己的位置,可是连这点自尊也被蹂躏践踏。终于他闭上了眼睛,不用再这么疲惫。

我真真切切地感到孔乙己的可怜。长衫给他带来的,是令他不至于苟且的微弱自尊,是燃起他内心责任的火苗,也是世人的唾沫与嘲笑,还是捆绑他直至死亡的枷锁。

我不禁怅然若失,孔乙己那脱不掉的长衫啊!

读《孔乙己》有感 篇7

他是一个未进学的读书人。

他是一个多余的人。

他是大家的笑柄。

他就是孔乙己。

孔乙己,那个被黑暗势力所压倒的一个人,被势利的冷漠人群所嘲笑的人,和他一样同属压迫阶层的成员也嘲笑他。掌柜的通过笑话他来招揽顾客,连十一、二岁的小孩子都看不起他。他是一个读过书的小偷,好喝懒做,“品行却比别人都好”,不拖欠钱,而且他很善良,只有他会给孩子们吃茴香豆。他就是这样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人。

没有人愿意施舍给他一丝同情,给他一毫关心,给予他一点温暖。即使是最后被打断了腿后,仍旧被诸多看客笑话,成为笑柄,这就是当时中国人的冷漠、无情。

他极爱喝酒,就算最后只剩下那四文钱,他也没有用来买饭、买药,还是在明知会被人嘲笑挖苦的情况下,用那手“走来”喝了一碗酒。那时的他已经惨不忍睹了:“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了;穿着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着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这段外貌描写越发衬托出孔乙己的可怜,而他在熟悉的酒店里却也没有得到解一丝温暖,反而被嘲笑挖苦,雪上加霜。掌柜的面对这样的孔乙己仍然会笑着说:“你还欠十九个钱呢!”仍然会穷追猛打:“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人们的冷漠,至此,到了极致。

难怪鲁迅先生当时要选择弃医从文。如果中国人的思想不觉悟,即使治好了他们的病,也只是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当时中国最需要的是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他终于下定决心,弃医从文,用笔写文唤醒中国老百姓。

读《孔乙己》有感 篇8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

破烂肮脏的长衫,几乎一年没洗澡和衣服,花白的胡须,苍白的面孔,凌乱的头发,几乎能闻到一股怪味。最直面的外表。跟乞丐完全没两样。

去小店喝酒,每每遭到戏弄,自尊受到严重踩踏。读过书是他唯一值得炫耀的了吧,满口都是“之乎者也”可怜的是却是一直站着喝酒的长衫族。本是能通过知识谋的温饱,生性懒惰,造就了现在的他—————如今大街上那一群,也不过如此。孔乙己至少还有自己一些起码自尊保留,没钱,喝酒却也没赊账。“‘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短衣族”如此讽刺,孔乙己身单力薄,又能怎样,强忍着。可见脸上青筋已经气的暴胀。好一句“窃书不算偷”,呵呵。

结尾部分诠释着后来孔乙己的尾声,心酸油然而生,没钱,去偷书又被毒打了,这次腿折了,这不等于要他的命么,自己怎么照顾自己。最后一次去小店是用两只手辅助爬过去的。虽然平时能充当一个笑柄愉悦大家,有谁又能体谅其感受,看他成这样,居然大家还是在继续嘲讽讥笑,离开时他的背后又是怎样一个场景,他不想知道,因为一刻也呆不下去。而咸亨酒店老板能记起他也是欠他十九文钱是才能想起。后来再也没出现,都说可能已经死了,会不会是死在哪个角落也没人发现。

这样的人生,又是谁造就的,秀才,书生,在那个时代。

读《孔乙己》有感 篇9

《孔乙己》是近代文学巨匠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发表于《新青年》,后编入《呐喊》,是入行的第二篇白话小说。

《孔乙己》创作背景是在19世纪末,清政府腐败,民不聊生,隋唐以来的科举制度仍然在盛行,少数知识分子爬上统治地位,但大多数的下层知识分子穷困潦倒。小说描写了孔乙己在封建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最后连什么时候死的都没有人不知道。

孔乙己生活在新旧社会的过渡时期,他一方面善良朴实,另一面迂腐不堪。有几回,邻居的孩子们围住了孔乙己。孔乙己会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一直到几乎都没有了才为止。在那个酒都需要羼水的年代,孔乙己是个大方的人,对孩子们很好。孔乙己在酒家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就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着长衫站在外面喝酒的人。一般长衫主顾都是在里面包厢喝酒的,孔乙己贫困不堪,却是要穿着长衬衫。孔乙己总是窃偷别人的书,但他认为读书人的.事,怎么能算偷呢?读书人的事不算偷,这是很可笑的歪理。我认为他非常的可怜,为了维护封建伦理,端着读书人的架子,过着最贫穷的生活。在给小孩子分茴香豆时,有一句话:“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可以看出他的迂腐性格在日常的交流中也要用到古文。

孔乙己和范进一样都是旧社会的知识分子,同样受到了封建思想和科举制度的毒害,认为读书和科举比什么都重要。别人取笑他时,孔乙己还要用“四书五经”为自己辩解。别人问他:“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显示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便接着说道

:“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的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着那些话,都是一些之乎者之类的话,一些不懂了。孔乙己还固守“君子固穷”

的道理。孔乙己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钞书,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吃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是旧中国下层知识分子的代表,是中国封建思想和科举制度影响的一群人,揭示了封建社会的残酷,具有强烈的反封建意义。孔乙己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我们新青年要积极向上,努力学习,做“四有”公民。

读《孔乙己》有感 篇10

孔乙己,一个受封建教育的影响而变得满目苍夷的读书人形象,在鲁迅先生的文笔下被深刻的演绎了出来。整篇的《孔乙己》,写的是一个可怜、迂腐的孔乙己。

《孔乙己》全文通过以孔乙己为中心人物作为描写,以鲁迅为线索的所见所闻为基础。讲述了穷书生孔乙己从穿长衫的知识分子沦为被打断腿的“偷书贼”最后则无声无息的死去,给世人展现出了在黑暗、腐朽、封建的教育制度模式下的产物。

从本质上看,孔乙己本应该是一位勤勉好学的知识分子。但由于特殊的社会背景注定了他的悲剧命运,孔乙己接受的是封建礼教的思想,他的真理和圣言都是从四书五经中吸取过来的,甚至连偷书也被扭曲成“窃书不算偷”。穿着又长又破的长衫,十年都不肯洗,是当时的读书人自命清高的形象。鲁迅先生正是通过描写孔乙己对封建教育愚昧的崇拜,来表现出封建教育下的知识分子迂腐的人格。

正是因为孔乙己在特殊的背景下的特殊身份,他也遭到了封建社会下底层人民的嘲笑和排挤。在酒店里为了展示自己读书人的形象,滔滔不绝朗读封建教育的“真理”、“名句”,分茴香豆给孩子们的时候仍然是满口的“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一个如此勤勉的好学的,人穷志不穷的,想读书甚至要去偷书的人,竟会遭到酒店里人们的嘲笑、排挤、讽刺,“孔乙己”的绰号也因此诞生。如果不是注入了错误的教育和思想,孔乙己的命运也不会如此。侧面反映了旧时代封建教育麻痹下知识分子阶层的悲哀、可怜。

假设孔乙己接受的是正确的思想和教育,是在一个较为民主的时代下成长,那么他还是那个可怜、迂腐的孔乙己吗?

读《孔乙己》有感 篇11

今天,在书架上查找资料,无意间看到一本九年级上册语文,抽出来顺手一翻,就看到了鲁迅先生的作品《孔乙己》,立即被它吸引,不仅一口气读完了全文,还把文中的插图也仔细看了看。对于这篇文章我并不陌生,早年读书时就曾学过,但那时学得似懂非懂,觉得鲁迅的作品很深奥,不容易理解透。

记忆中,孔乙己是个旧社会的读书人,他身材高大,穿一件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话总爱卖弄学问,满嘴的“之乎者也”,经常被店里的酒客们当作笑料取乐。他偷书,却狡辩为“窃书不算偷”,后来由于自己发昏,居然偷了丁举人家的书,最终被打残致死,实在是可笑又可怜。但他其实也有可爱的一面,那就是每次喝酒吃茴香豆时,他总不忘把为数不多的豆子分给小孩吃,嘴里念叨:“多乎哉,不多也……”,逗得大家直乐。他还喜欢教店里的小伙计写“茴”字,说“茴”字有四种写法,尽管小伙计很是不屑,但他却教得特别认真……

没有想到,多年过去了,初中语文教材修订多次,这篇文章依然作为经典篇目保留在中学语文教材里,足见其艺术价值和教育意义之深远。随着光阴流逝,阅历渐增,我也陆续接触了更多鲁迅的作品,今天再读鲁迅的《孔乙己》一文,竟然另有一番感受来。

感受一:人物刻画简洁传神,呼之欲出的形象深入人心。文章一开头,简介了鲁镇咸亨酒店的格局,揭示了孔乙己生活的社会背景,为后文他的悲剧命运埋下了伏笔。孔乙己一出场,作者写到“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仅仅一句话,一个“站”字,以及“穿长衫”和“唯一”二词,就将孔乙己清高自傲、迂腐可笑的独特形象刻画出来了。“站”表明他属于“短衣帮”一类的穷人阶层,而“长衫”说明他思想上还是以读书人自居,“唯一”揭示了他的另类、独特,表明他是一个对自己身份认识错位的迂腐可笑之人。孔乙己既没有“长衫客”优越的经济基础,又不肯像短衣帮那样靠劳力谋生。如此不伦不类的身份意识模糊,让他在鲁镇咸亨酒店里与大家格格不入。鲁迅寥寥数字,将一个深受封建教育思想毒害的读书人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呼之欲出,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当然,包括孔乙己的“多乎哉,不多也”、“窃书不算偷”之类的语言,更是深入人心,把孔乙己迂腐的读书人形象勾画得入木三分。

感受二:孔乙己的悲剧既是时代赋予他的,也是他个人性格造成的。孔乙己所生活的时代,是一个等级制度森严、贫富悬殊、世态炎凉的社会。作者巧妙地借鲁镇咸亨酒店的格局,以柜台为界,豁然将权势阶级与穷苦百姓划开。柜内代表富人阶层的“长衫客”,他们“踱”进酒店,坐在里面,要酒要菜慢慢地坐着喝;而柜台外,是穷人“短衣帮”,他们只能站在柜台外喝酒,而且多数时候没有下酒菜。柜台仿佛是富人与穷人的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孔乙己作为一个穷秀才,未能通过考取功名进入富人阶层,却偏又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不肯像短衣帮一样靠劳力或者技术养活自己。他的思想深受封建教育思想毒害太深,造成他鄙薄劳动,不肯与短衣帮为伍,终日以读书人自居,把自己归入“长衫客”一类,然而却不具备真正“长衫客”的经济基础,自然也被“长衫客”们所唾弃和侮辱。如此不被社会接纳,世人包容的孔乙己,却偏又特别虚荣好面子,好喝懒做。自命清高摆读书人架子,却四体不勤,偶有偷窃,被人打得伤疤到处都是,遗人笑柄。最后竟自己头脑发昏,竟偷了丁举人家的东西,被打折了腿,又无人关心问候,最后落得惨死的结局。鲁迅以含蓄的笔触,既揭示了造成他悲剧命运的社会原因,也道出了他丧失自我尊严乃至性命的性格原因,读来令人心酸和叹息。

感受三:孔乙己对自己身份认识的错位,注定他找不到适合自己生存的土壤。在鲁镇咸亨酒店,他穿长衫而又站着喝酒,足见其经济地位低下,让他无法真正成为咸亨酒店的“长衫主顾”。但他又不甘心,偏要把自己归入“长衫客”一边,他挣扎,想逾越,却始终不能摆脱窘困的生活现实。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实际上是他内心的物化,但精神追求的错位,却让他找不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立足之地。他处处卖弄学问,想得到别人的尊重,却反被奚落和嘲笑;他懒惰成性,有偷窃毛病,却故作清高,以读书人自居;他好喝小酒,却囊中羞涩,只得靠给人写字赚点小钱换酒。孔乙己就是这样一个本属于下层穷苦阶级的人,却硬要把自己定位于高于短衣帮的“长衫客”一类。他在“长衫客”和“短衣帮”之间,均属于不被接纳的对象,因此经常受到“长衫客”的欺凌,“短衣帮”的嘲笑。他不肯面对现实,承认自己处于社会底层的`事实,却总想卖弄学问,博取虚荣心的满足,结果是两边受到打击和排斥,把自己陷入一个身份尴尬的境地。孔乙己深受封建教育思想的毒害,把读书视作获取功名利禄的唯一途径,从而轻视劳动,轻视劳动人民,不愿降格与之为伍。他这种不肯正视自身,正视现实境况的思想认识,自然导致了他在旧时代的冷酷社会里无处立足,以致于最后把自己逼进生存的死胡同。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继《狂人日记》之后写的第二篇白话小说,这篇小说通过生动形象的描写,深刻地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和整个时代读书人的缩影,是一篇讨伐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的战斗檄文。孔乙己作为封建文化教育的殉葬品,他的悲剧命运令人叹息。好在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开放多元化的时代里,读书人活跃在社会的各个领域,他们勇于开拓,富有创新和拼搏精神,不仅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也为社会创造着价值与财富,是一个受人尊敬的社会群体。有时我想,孔乙己要是生活在现代,也许早已成为了一名技术工人或者生意人,也不致于落得那样悲惨的结局。为此我很庆幸自己生活在这样的一个社会里,也深深体会到:读书要读活,读活才能生存,读活才有出路!

读《孔乙己》有感 篇12

人们大抵都把别人的悲剧当成生活的笑料,自己不会感同身受,在悲剧没有降临到自身,把别人的悲剧皆当做笑话,就如同《孔乙己》中的酒客,他们自认处在光明,便不断地把别人推下深渊。

这种“喜剧”也是孔乙己自己所造成的,山崖上隆起的石块,如果不抓紧奋力向上,最后只会越滑越深,万劫不复。在这“吃人”的社会,也可以理解鲁迅先生为何弃医从文。生活本是悲喜剧交加的,我们总是在笑话别人,殊不知自己也会变成笑料。

孔乙己的悲剧不只是他个人造就的。在当时,制度的毒害、社会的压迫,都使每个人的.灵魂失去了光泽,蒙上了灰。在科举这条路上孔乙己是个不折不扣的失败者,他在这种环境下迷失了方向,成了一个悲剧人物,但在别人眼中他人的悲剧只不过是令他们噗嗤一笑的喜剧而已,人们吹灭了孔乙己最后的火烛,使他坠入无穷无尽的黑暗,把孔乙己“吃掉”了。

读《孔乙己》有感 篇13

孔乙己——一个熟悉的名字,从小到大不知听了多少遍。

怀着一颗好奇的心去看这篇文章,这篇老师将要讲的课文。无疑,这应该是我最认真的一次预习了。

他那悲惨的一生,他所谓的无助与可怜,在我的心中画下一个个符号。他又穷又懒,但却还自命清高;他自欺欺人,但却还死要面子;他迂腐不堪,但却等级明确。我觉得他很可笑吧,明明没有什么真才实学但却非要装出一番书生风范,应该是在安慰自己吧。

他原先拥有一份替人抄书的差事但却好吃懒做,不到几天便连人带书籍纸张笔砚一起失踪。后儿就去做了偷盗的事。心中总有一个疑问,他不是自认为自己是一个读书人么,那他为什么还要连人带书籍纸张笔砚一起失踪?为什么要去做偷盗的事情?他这种行为配得上“读书人”的称号吗?显然,在我心中的答案是“不能”。一个举止如此低俗的人还自命清高,真是注定的可悲。

孔乙己那高不成低不就的心态,也算是他一生悲惨的重要原因吧。他成天渴望着一天能考取功名,得到高官俸禄,但却不为现实好好思量。他不去反思,更看不清自己是哪般模样。倘若他肯低一些头,加入短衣帮的行列也不至于落得如此下场吧。一个认不清自己的人,一生,注定可悲。

孔乙己所处的那个年代已经日行渐远,但他那种自找的“注定可悲”仍在我们身边萦绕,一定要认清自己。

读《孔乙己》有感 篇14

血,冰一样冷?

“哈哈”、“嘻嘻”,脑海里不断回响着、盘旋着咸亨酒店内外那一片开怀的哄笑声。我的心突然抽紧,再抽紧。浑身上下的血像停止了流动,变得像冰一样冷。

不知为什么,孔乙己总是令我联想起很久以前邻居里的一位老人。时间久远得连她的姓氏也已经模糊,但还清晰地记得她瘦小的身影和眼中那一片从不改变的安详而又带着一点点落寞的神情。老人当时已经有差不多70岁了,可身子看上去还挺硬朗她一个人住着一间不小的房子,据说是老伴过世了,一儿一女都在外地工作,便只剩下她孤零零的。老人不爱在屋里待,天天都搬把竹椅子坐在晓马路上看来往的人,间或和在外闲笑的其他邻居拉家常。老人很热情,也很健谈,见了每个熟人就大老远地招呼,因为她天天坐在那儿,几乎每个人她都认识,都叫得上名来。老人的手艺想来也不错,她常自我做许多种好吃的小零食,炒瓜子啦,豌豆糕啦,见个孩子都要给一些,孩子们都愿意和她亲近。老人也是很喜欢孩子的,见了任何一个,她有些昏暗的眼睛里就立刻散发出一种明亮的神采,那么慈和亲切。所以之后,渐渐地有一些年轻的妈妈因为有事,把孩子放在老人手里,老人每次都高兴得心花怒放,每次孩子都恋恋不舍地不肯离开她的怀抱再之后,就有了老人的家里同时有三四个孩子的盛况。那一段时光,老人眼里的落寞几乎不见了踪影,总是洋溢着触手可及的喜悦

但老人毕竟是上了年纪了,突然地,老人开始剧烈地喘息,咳嗽开始她还忍着,之后越来越厉害,她的脚步开始瞒珊,脸也变得蜡黄。渐渐地,妈妈们不再把孩子抱到她跟前,她的屋子里便没了孩子的吵闹声。老人整天坐在路口的小椅子上,呆呆地看着来往的人们,偶尔伴着撕心裂肺的咳嗽声。我不敢再去注意她的眼神,而邻居们,依旧匆匆忙忙地从她面前走过,似乎并没有人注意她的变化。再之后,老人下楼的次数越来越少,最后有一天再也没有出现过。之后听说,老人的女儿从外地来探视她,看到她已经彻底起不了床。

事情已经过去许多年,老人的形象像一缕轻烟被风吹散。她的慈祥,她的孤独,都仿佛不曾在旁人的心里留下一点痕迹。

所以我真的感觉很冷,忍不住颤抖。也许生活就是这样无情,无论怎样的人,你自我的悲欢生死、刻骨铭心、惊天动地,之于旁人,只但是是尘世中匆匆掠过的一痕灰影,不会触动他们心头的半丝感触。血,真的像冰一样冷?

读《孔乙己》有感 篇15

在鲁迅先生的小说里孔乙己让我的印象最是深刻,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鲁迅先生十二岁时在鲁镇的一家酒馆里管酒。孔乙己是店里的常客,为人很逗。因没有进学,为人抄抄书,可他好吃懒做,不到几天便将别人的书纸笔砚带走了。吃酒的人只当他是笑柄。

可他却从不拖欠酒钱,在一月内一定还清。在中秋前几天老板忽然说:“ 孔乙己已经很久没来了,他还欠我十九个钱呢。”后来吃酒的人说他偷了丁举人的东西打了大半夜,把脚打折了。

中秋过后,孔乙己用手走来了,要碗酒吃。吃完酒又在众人的讥笑中走在手上走了。此后在没见过他。

鲁迅先生所关注的不仅是孔乙己遭到的迫害和不幸,他更重视的是人们对孔乙己的不幸的态度与反应。这里的人扮演的便是“ 看客”,把孔乙己的遭遇当作场“ 戏”。孔乙己不在了,想他也只能是“ 看客”茶余饭后的笑料而已,一笑而过,可有可无。

读《孔乙己》有感 篇16

读完全文,我便草草合上了书,草草回顾了一下,草草地想学下一课。因为不忍,因为同情,因为难过,因为愤怒,使我终于读不下去了。如果我是鲁迅的话,我真想改写它,因为像我们这样富有同情心的中学生,最不愿意看的,就是这种人间惨剧。如果我是孔乙己的一把梳子,我真想理顺他的生活,他的思想,他的一切。绝不会袖手旁观,不予理睬的。

第一次读到他时,我才上学。那时的评价是:可怜。看他衣着邋遢,胡子拉碴,还经常受人家欺负,心里总是很难过,就想象自己是鲁镇上的一户富贵人家的主人,总喜欢施舍、打抱不平,帮他找了一份工作,请人为他做衣服、剃胡子,免费供他吃。就是这么想,没什么顾虑。

第二次读到他时,是前天。评价就深多了:可悲。我想我这样评价有一些惋惜在里面,惋惜他受到封建教育制度的毒害,惋惜他死要面子,惋惜他不能成为社会名流。同情是有的,而讽刺也多了一点,谁叫他这么迂腐、顽固、死板呢?受点罪也是应该的,小偷小摸的行为也是不能谅解的。反正觉得他即该讽刺也该同情。

今天再读到他时,评价就多了,可怜、可悲、活该、自作自受……他总喜欢炫耀自己的无用之处,却好吃懒做,明明当时的手艺人卖力气的是受大家所尊敬的,但他仍不悔改,这应该是很可恨的。不过还有一部分责任来源于其它取笑孔乙己的人。人家都这样了,还拿他来开玩笑,在他们看来,孔乙己的命还不如19文钱重要,就像土匪将人拿来1毛钱1斤卖一样,真让人咬牙切齿,这些人真像喜欢象鼻子插葱的动物,不,连他们都不如。

而现在的我们,似乎身上有了孔乙己的影子。我们那么的懒惰,那么的好吃懒做,那么的固守我们的错误……90后的我们,死守着自己的思想,就像旧时的中国,不肯放开自己。

要面子。这点在中学生中尤为突出。爱攀比,别人有李宁,我就要有Nike;别人有MP3,我就要有MP4;别人有学习机,我就要有掌上电脑……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去买它们。还常为一些有的没的争得面红耳赤,为的就俩字——面子。

好吃懒做。现在的孩子都是家长捧在手心里的宝,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于是一个不好的习惯诞生了——好吃懒做。明明有能力,却不去做,给家长也添了不少负担。我们应该为家长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不能总是坐享其成。这样,你永远也长不大。

死读书。可以把这种人称为书呆子。拼命读,拼命读,埋头苦干,本以为这样就能把书读好,但事实却恰恰相反。这样偏偏会使自己成为一个只会读书而不会做任何事的书呆子。在这个信息技术发达的时代,我们不能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专读圣贤书”了。偶尔关心关心国家大事,还是很重要的。

可悲的孔乙己啊,请你不要再回到21世纪了!

读《孔乙己》有感 篇17

读完全文,我便草草合上了书,草草回顾了一下,草草地想学下一课。因为不忍,因为同情,因为难过,因为愤怒,使我终于读不下去了。如果我是鲁迅的话,我真想改写它,因为像我们这样富有同情心的中学生,最不愿意看的,就是这种人间惨剧。如果我是孔乙己的一把梳子,我真想理顺他的生活,他的思想,他的一切。绝不会袖手旁观,不予理睬的。

第一次读到他时,我才上学。那时的评价是:可怜。看他衣着邋遢,胡子拉碴,还经常受人家欺负,心里总是很难过,就想象自己是鲁镇上的一户富贵人家的主人,总喜欢施舍、打抱不平,帮他找了一份工作,请人为他做衣服、剃胡子,免费供他吃。就是这么想,没什么顾虑。

第二次读到他时,是前天。评价就深多了:可悲。我想我这样评价有一些惋惜在里面,惋惜他受到封建教育制度的毒害,惋惜他死要面子,惋惜他不能成为社会名流。同情是有的,而讽刺也多了一点,谁叫他这么迂腐、顽固、死板呢?受点罪也是应该的,小偷小摸的行为也是不能谅解的。反正觉得他即该讽刺也该同情。

今天再读到他时,评价就多了,可怜、可悲、活该、自作自受……他总喜欢炫耀自己的无用之处,却好吃懒做,明明当时的手艺人卖力气的是受大家所尊敬的,但他仍不悔改,这应该是很可恨的。不过还有一部分责任来源于其它取笑孔乙己的人。人家都这样了,还拿他来开玩笑,在他们看来,孔乙己的`命还不如19文钱重要,就像土匪将人拿来1毛钱1斤卖一样,真让人咬牙切齿,这些人真像喜欢象鼻子插葱的动物,不,连他们都不如。

而现在的我们,似乎身上有了孔乙己的影子。我们那么的懒惰,那么的好吃懒做,那么的固守我们的错误……90后的我们,死守着自己的思想,就像旧时的中国,不肯放开自己。

要面子。这点在中学生中尤为突出。爱攀比,别人有李宁,我就要有Nike;别人有MP3,我就要有MP4;别人有学习机,我就要有掌上电脑……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去买它们。还常为一些有的没的争得面红耳赤,为的就俩字——面子。

好吃懒做。现在的孩子都是家长捧在手心里的宝,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于是一个不好的习惯诞生了——好吃懒做。明明有能力,却不去做,给家长也添了不少负担。我们应该为家长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不能总是坐享其成。这样,你永远也长不大。

死读书。可以把这种人称为书呆子。拼命读,拼命读,埋头苦干,本以为这样就能把书读好,但事实却恰恰相反。这样偏偏会使自己成为一个只会读书而不会做任何事的书呆子。在这个信息技术发达的时代,我们不能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专读圣贤书”了。偶尔关心关心国家大事,还是很重要的。

可悲的孔乙己啊,请你不要再回到21世纪了!

读《孔乙己》有感 篇18

孔乙己——一个熟悉的名字,从小到大不知听了多少遍。

怀着一颗好奇的心去看这篇文章,这篇老师将要讲的课文。无疑,这应该是我最认真的一次预习了。

他那悲惨的一生,他所谓的无助与可怜,在我的心中画下一个个符号。他又穷又懒,但却还自命清高;他自欺欺人,但却还死要面子;他迂腐不堪,但却等级明确。我觉得他很可笑吧,明明没有什么真才实学但却非要装出一番书生风范,应该是在安慰自己吧。

他原先拥有一份替人抄书的差事但却好吃懒做,不到几天便连人带书籍纸张笔砚一起失踪。后儿就去做了偷盗的事。心中总有一个疑问,他不是自认为自己是一个读书人么,那他为什么还要连人带书籍纸张笔砚一起失踪?为什么要去做偷盗的'事情?他这种行为配得上“读书人”的称号吗?显然,在我心中的答案是“不能”。一个举止如此低俗的人还自命清高,真是注定的可悲。

孔乙己那高不成低不就的心态,也算是他一生悲惨的重要原因吧。他成天渴望着一天能考取功名,得到高官俸禄,但却不为现实好好思量。他不去反思,更看不清自己是哪般模样。倘若他肯低一些头,加入短衣帮的行列也不至于落得如此下场吧。一个认不清自己的人,一生,注定可悲。

孔乙己所处的那个年代已经日行渐远,但他那种自找的“注定可悲”仍在我们身边萦绕,一定要认清自己。

读《孔乙己》有感 篇19

《孔乙己》这本书讲述了在鲁镇,一位嗜酒的下层知识分子孔乙己,因贫穷和未取得功名遭到嘲笑。在这种情况下,孔乙己却不思进取,不想方法去谋生,而是进行偷窃。最终因偷窃被人打断了腿,悄无声息的死去了。

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多感受。封建礼教的可怕。但更多的是,悲哀。对于孔乙己这个人,我“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其实细想一下,造成他悲剧的原因便是他自己。他一直在固守着封建礼教,每天说一些“之乎者也”的话。在时代发展的过程中,作为一个知识分子,他不但没有开拓思想,反而一直的固守旧的思想。被时代淘汰似乎成了必然。

不仅如此,在别人嘲笑他时,他从没有反思过自己,每天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中,贫困,却从不想着去打工谋生,而是好吃懒做,进行偷窃。这一切都说明了这个人的不上进,他的悲剧似乎也是必然的。试想一下,如果他能正当工作,那么他的结局也定不会如此悲凉!

在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人不要一成不变,不要只活在自己的圈子里。不要在被时代抛弃了之后,才后悔,叹息。一定要懂得变化,抓住时代的脉搏,尤其在这个高速发展的时代。

此外,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生活,现在这个美好的时代,一切皆有可能。

读《孔乙己》有感 篇20

“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

“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

——酒客们在嘲笑孔乙己。

“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

“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孔乙己在无力的辩驳着。

孔乙己每每来店里喝酒时,总要一边喝酒,一边“接受”其他酒客们为孔乙己“定制”的耻辱和嘲笑。反倒他来不像是喝酒,像是给酒客们找乐子的。孔乙己也在那些人的嘲笑声和辱骂声中,忍辱偷生。是的,从壮志满怀到如今这般落魄,孔乙己落魄甚至悲惨,他自己也常常摇摇头,好像和别人一样,也在嘲笑“孔乙己”这个人。

在鲁迅笔下的那个时代,还没有现在先进的教育体系,依然沿用着古代四书五经的科举考试制度,大部分人因为出身贫寒,上不了学,但在上的了学的'部分人里,又只能止步于科举,孔乙己就是其中的一个。他因为没有考上秀才,加上好喝懒做,不肯通过自己的双手劳动而维持自己的生计,从而臭名远扬,成了鲁镇的一个笑柄,常常被人调侃。孔乙己也并不是他的真名,但久而久之被人也叫习惯就默认了这个名字。但是,在他的心里,是很看重自己那么多年来自己努力的成果的,只是没有一个人能体会他这种心情。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科举制度深深的毒害了一代又一代人。但在孔乙己看来,他自己却是有”很深的学问“,有时他也以此为傲,展示给别人看。但那些看客却不买账。这里的看客便是那些没有接受过教育,无法体会别人心情的的人,不仅如此,他们还无尽的嘲笑别人,他们对孔乙己说话丝毫不留情面,让孔乙己一次又一次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但这好像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由上面这些我们似乎可以看出百年前的的教育体系和现在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然而,这一百多年来,教育体系改革了多少,升级了多少,但又缺失了多少,确实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现如今,虽然成才的路子多了些,但是还是摆脱不了应试的影子。应试这两个字,成全了多少人的梦想,又断送了多少人的未来?什么时候,中国的教育既可以让学生们快快乐乐的成长,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又可以让他们在个性特长能够得到尊重的前提下较为轻松的实现自己的梦想呢?什么时候,孔乙己的悲剧才会不再重演呢?

读《孔乙己》有感 篇21

“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

“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

——酒客们在嘲笑孔乙己。

“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

“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孔乙己在无力的辩驳着。

孔乙己每每来店里喝酒时,总要一边喝酒,一边“接受”其他酒客们为孔乙己“定制”的耻辱和嘲笑。反倒他来不像是喝酒,像是给酒客们找乐子的。孔乙己也在那些人的嘲笑声和辱骂声中,忍辱偷生。是的,从壮志满怀到如今这般落魄,孔乙己落魄甚至悲惨,他自己也常常摇摇头,好像和别人一样,也在嘲笑“孔乙己”这个人。

在鲁迅笔下的那个时代,还没有现在先进的教育体系,依然沿用着古代四书五经的科举考试制度,大部分人因为出身贫寒,上不了学,但在上的了学的部分人里,又只能止步于科举,孔乙己就是其中的一个。他因为没有考上秀才,加上好喝懒做,不肯通过自己的双手劳动而维持自己的生计,从而臭名远扬,成了鲁镇的一个笑柄,常常被人调侃。孔乙己也并不是他的真名,但久而久之被人也叫习惯就默认了这个名字。但是,在他的心里,是很看重自己那么多年来自己努力的成果的,只是没有一个人能体会他这种心情。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科举制度深深的毒害了一代又一代人。但在孔乙己看来,他自己却是有”很深的学问“,有时他也以此为傲,展示给别人看。但那些看客却不买账。这里的看客便是那些没有接受过教育,无法体会别人心情的的人,不仅如此,他们还无尽的嘲笑别人,他们对孔乙己说话丝毫不留情面,让孔乙己一次又一次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但这好像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由上面这些我们似乎可以看出百年前的的教育体系和现在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然而,这一百多年来,教育体系改革了多少,升级了多少,但又缺失了多少,确实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现如今,虽然成才的路子多了些,但是还是摆脱不了应试的影子。应试这两个字,成全了多少人的梦想,又断送了多少人的未来?什么时候,中国的教育既可以让学生们快快乐乐的成长,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又可以让他们在个性特长能够得到尊重的前提下较为轻松的实现自己的梦想呢?什么时候,孔乙己的悲剧才会不再重演呢?

读《孔乙己》有感 篇22

大家都读过鲁迅的《孔乙己》吧。鲁迅以这位受封建教育毒害很深的人物反应了他对封建社会主义的厌恶与深深的控诉。

孔乙己虽然读过书,写了一手好字,但是好吃懒做,也就做不了什么工作,最后只好去人家家里偷书,有时还会被抓住,被人打得遍体鳞伤,皮开肉绽。由此反映出封建教育对他产生的负面影响。

孔乙己去鲁迅工作的酒馆里吃饭时,他是唯一一个穿着长衫又站着吃饭的人,人家问他关于他偷书看的事时,他满口都是类似“君子固穷”的半懂不懂的话,他想让人通过这些特殊的语言,知道自己读书之多。这种满口的之乎者也正显示了他死读书、要面子、迂腐的性格,这种自以为清高的人,可怜、可鄙、可笑、可悲。

但是孔乙已也并不是一个一无是处的人,他也有慈祥的一面——分给孩子吃茴香豆。从这点可以看出虽然孔乙己的思想迂腐,可是他还是有一颗善良的心。他觉得成人社会冷酷无情,转而向儿童世界寻求安慰。

说了孔乙已,再说说嘲笑他的人们。这些人处于社会的最底层,也受到封建社会的剥削和毒害,反而去嘲笑孔乙己身上散发出的腐朽气息,可以看出他们是如何地麻木、愚昧无知。

鲁迅用这生动的文笔以一个性格、思想迂腐的孔乙己来隐喻可恶的封建思想。他希望这削去人们正确思想的封建教育能够消失,不再毒害人类。

读《孔乙己》有感 篇23

人们说古希腊的悲剧是命运的悲剧;莎士比亚的悲剧是主人公的悲剧;易卜生的悲剧是社会的悲剧;鲁迅说:“悲剧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在人们眼里,悲剧一般是催人泪下的,可是当你读了《孔乙己》之后,眼泪不会夺眶而出,而是内心感到一阵阵的痛楚,这究竟是命运的悲剧;主人公性格的悲剧;还是整个社会的悲剧呢?

要我来说,这应当是社会的悲剧。孔乙己读过书却未能“进学”,虽然不能当上官,但是却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一脑袋“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落后思想,死守读书人的“清高”。他“身材很高大”却不愿脱下作为读书人标志的长衫,不愿与“短衣帮”为伍,满口之乎者也……这些都足以体现孔乙己既穷且酸,迂腐可笑,好吃懒做的性格。但是,真正导致孔乙己这种变态性格的产生是来自于社会根源,来自于封建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心灵的毒害。

孔乙己命运的悲剧也体现了当时社会的冷漠。孔乙己这样一个不幸的人却成了众人取乐嘲笑的对象。掌柜嘲笑他;“短衣帮”嘲笑他,甚至连小孩也取笑他。孔乙己被打折腿后,众人不但不同情他,仅而愈加取笑他,掌柜惦记的不是他的`生死,而是他欠的十九文钱。这些都能很好地反映当时人与人之间冷漠的关系,然而这正是统治阶级残酷压迫劳动人民,用封建思想对人民由于当时社会的腐朽与黑暗所引起的。

“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句话很好得表明了孔乙己在那个社会的必然结局。当时,孔乙己被打折了腿已无力求生,可见孔乙己的命运是那样的悲惨。

然而事实上,真正悲哀的不仅仅是孔乙己个人,而是当时那个腐朽的社会,那个冷漠社会。

读《孔乙己》有感 篇24

这是一篇短文,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写作的目的就是嘲讽那些社会的败类,和背叛者,他用自我的笔来鼓励中国人坚持反抗,在《孔乙己》中,作者用细致的文笔,嘲讽了像孔乙己这样的“书呆子”好吃懒做的人,可是心中总会有一点悲伤:悲伤当时社会的腐败;总会有一点庆幸:庆幸没有生活在这个年代;有一点愤怒:愤怒大家对政府的不信赖。种种原因让我的泪不禁流下。

孔乙己虽然穿着长衫,但不想其他穿长衫的人坐在店里吃饭,而是像那些贫穷的人在柜台前站着喝,并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好像好几年没有洗过,孔乙己很想学习可是由于社会的腐败,只能让他不懂装懂,他有本事可是因为自我不被别人看好,从而导致他的好吃懒做,他帮别人写字遭到别人的质疑,所以放弃了自我唯一能干的事情,之后他只能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机,可是常常被人发现,被人打断退,还在酒店中欠了19个钱。

文章一处写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都是泥,原先他便用着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有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断了,只能用手来走路,路人不但没有同情他,可怜他,竟然嘲笑他,从而体现出来旧社会的麻木不仁。

想象孔乙己,再想想我们00后,他过着被人嘲笑的日子,我们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们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我们总要买些品牌的衣服,这是不是值得我们去反思呢?

读《孔乙己》有感 篇25

读完全文,我便草草合上了书,草草回顾了一下,草草地想学下一课。因为不忍,因为同情,因为难过,因为愤怒,使我终于读不下去了。如果我是鲁迅的话,我真想改写它,因为像我们这样富有同情心的中学生,最不愿意看的,就是这种人间惨剧。如果我是孔乙己的一把梳子,我真想理顺他的生活,他的思想,他的一切。绝不会袖手旁观,不予理睬的。

第一次读到他时,我才上学。那时的评价是:可怜。看他衣着邋遢,胡子拉碴,还经常受人家欺负,心里总是很难过,就想象自己是鲁镇上的一户富贵人家的主人,总喜欢施舍、打抱不平,帮他找了一份工作,请人为他做衣服、剃胡子,免费供他吃。就是这么想,没什么顾虑。

第二次读到他时,是前天。评价就深多了:可悲。我想我这样评价有一些惋惜在里面,惋惜他受到封建教育制度的毒害,惋惜他死要面子,惋惜他不能成为社会名流。同情是有的,而讽刺也多了一点,谁叫他这么迂腐、顽固、死板呢?受点罪也是应该的,小偷小摸的行为也是不能谅解的。反正觉得他即该讽刺也该同情。

今天再读到他时,评价就多了,可怜、可悲、活该、自作自受……他总喜欢炫耀自己的无用之处,却好吃懒做,明明当时的手艺人卖力气的是受大家所尊敬的,但他仍不悔改,这应该是很可恨的。不过还有一部分责任来源于其它取笑孔乙己的人。人家都这样了,还拿他来开玩笑,在他们看来,孔乙己的命还不如19文钱重要,就像土匪将人拿来1毛钱1斤卖一样,真让人咬牙切齿,这些人真像喜欢象鼻子插葱的动物,不,连他们都不如。

而现在的我们,似乎身上有了孔乙己的影子。我们那么的懒惰,那么的好吃懒做,那么的固守我们的错误……90后的我们,死守着自己的思想,就像旧时的中国,不肯放开自己。

要面子。这点在中学生中尤为突出。爱攀比,别人有李宁,我就要有Nike;别人有MP3,我就要有MP4;别人有学习机,我就要有掌上电脑……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去买它们。还常为一些有的没的争得面红耳赤,为的就俩字——面子。

好吃懒做。现在的孩子都是家长捧在手心里的宝,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于是一个不好的习惯诞生了——好吃懒做。明明有能力,却不去做,给家长也添了不少负担。我们应该为家长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不能总是坐享其成。这样,你永远也长不大。

死读书。可以把这种人称为书呆子。拼命读,拼命读,埋头苦干,本以为这样就能把书读好,但事实却恰恰相反。这样偏偏会使自己成为一个只会读书而不会做任何事的书呆子。在这个信息技术发达的时代,我们不能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专读圣贤书”了。偶尔关心关心国家大事,还是很重要的。

可悲的孔乙己啊,请你不要再回到21世纪了!

读《孔乙己》有感 篇26

《孔乙己》这篇小说上我体会到封建社会末期人舍得阴暗面。他讲述了孔以己多次考试却多次落榜,最好贫困潦倒,悲惨死去。

封建科举考试落榜的人很多,历史较有名的就是蒲松龄。数次落榜后,他不甘于这样读死书去参加科考,就索兴去民间收集传说故事。最后成功的写成立《聊斋》。这就说明蒲松龄不是没有真才实学,而是碍于八股文的死板模式,才学无法发挥出来。由此可想像,因科举制度而没摸了多少人才。

再看一看今天中国的教育也不容乐观。考试也只是不断重复前人的知识,没有丝毫想象力和创造力。现在的'语文试卷连大学教授也做不出吗。不是有人说现在学生的作文已成为古代“八股文”的翻版吗?的却如此,学生要知道那些在“大纲”内容里,那些不在。对知识死记硬背,别无他法。

一个国家的发展与他的教育息息相关。与发达国家的学生相比中国学生是最刻苦,最努力的。可中国学生想要赶超他们去不容易,这是为甚麽呢?中国教育跟不上中国快速发展的步伐就是诸多因素之一。

中国的发展需要的绝不是没有想象与创造,只能重复前人的知识经验的人。时代的发展需要实力与创造,我们呼吁:中国的教育迫切需要革新!

读《孔乙己》有感 篇27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收录在小说集《呐喊》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写出了清朝末年的一位书生的事。

一位名叫孔乙己的书生,他没有进乡试,别的书生穿的.长袍是十分洁净整齐的,唯独他的长袍破破烂烂,像是许多年没有洗和补一样。孔乙己虽也识字,但不是秀才,满口“之乎者也……”之类的话。后来因偷丁举人家的书打折了腿,可他却自欺欺人地说:“跌断。跌断。再说了,窃书不算偷!!!”

读了这一篇小说,我的心头一颤,清朝的科举制度怎么有这么大的威力,能把一个勤苦劳作的朴实的老百姓逼上绝路。孔乙己这样的人,就是社会的末路徒,更是旧社会人民的一个缩影。那时的社会,天空是黑暗的,染黑了人们的心灵,。如今想来,我真正体会到了自己生活的时代是多么美好!同时我想:人不能低头,不能让科举制度阻碍了人们前进的步伐!

读《孔乙己》有感 篇28

“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

“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

——酒客们在嘲笑孔乙己。

“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

“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孔乙己在无力的辩驳着。

孔乙己每每来店里喝酒时,总要一边喝酒,一边“接受”其他酒客们为孔乙己“定制”的耻辱和嘲笑。反倒他来不像是喝酒,像是给酒客们找乐子的。孔乙己也在那些人的嘲笑声和辱骂声中,忍辱偷生。是的,从壮志满怀到如今这般落魄,孔乙己落魄甚至悲惨,他自己也常常摇摇头,好像和别人一样,也在嘲笑“孔乙己”这个人。

在鲁迅笔下的那个时代,还没有现在先进的教育体系,依然沿用着古代四书五经的科举考试制度,大部分人因为出身贫寒,上不了学,但在上的了学的部分人里,又只能止步于科举,孔乙己就是其中的一个。他因为没有考上秀才,加上好喝懒做,不肯通过自己的双手劳动而维持自己的生计,从而臭名远扬,成了鲁镇的一个笑柄,常常被人调侃。孔乙己也并不是他的.真名,但久而久之被人也叫习惯就默认了这个名字。但是,在他的心里,是很看重自己那么多年来自己努力的成果的,只是没有一个人能体会他这种心情。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科举制度深深的毒害了一代又一代人。但在孔乙己看来,他自己却是有”很深的学问“,有时他也以此为傲,展示给别人看。但那些看客却不买账。这里的看客便是那些没有接受过教育,无法体会别人心情的的人,不仅如此,他们还无尽的嘲笑别人,他们对孔乙己说话丝毫不留情面,让孔乙己一次又一次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但这好像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由上面这些我们似乎可以看出百年前的的教育体系和现在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然而,这一百多年来,教育体系改革了多少,升级了多少,但又缺失了多少,确实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现如今,虽然成才的路子多了些,但是还是摆脱不了应试的影子。应试这两个字,成全了多少人的梦想,又断送了多少人的未来?什么时候,中国的教育既可以让学生们快快乐乐的成长,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又可以让他们在个性特长能够得到尊重的前提下较为轻松的实现自己的梦想呢?什么时候,孔乙己的悲剧才会不再重演呢?

读《孔乙己》有感 篇29

读了鲁迅先生的《呐喊》,感觉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孔乙己的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在他的心中考上科举是他一生的追求,在我们看来这是再幼稚不过的事情了。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自认为自己有点文化基础,与其他的劳动苦工不同,以此来伪装自己,显示出一副不上不下、与众不同的“姿态”。但只有在酒店中他才能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因为平常他都是替别人抄书,跟比自己有钱有势的人在一起,所以只有到鲁镇的酒店里去他才能感到满足,得到一种虚荣心的满足。

通过对外形的整体描写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通过服饰的细节描写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通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写,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文章截取孔乙己一生中的一段生活,把最能显示孔乙己生活、性格和命运的情节浓缩在几个场面,这样写便使故事情节集中而凝练。作者通过小伙计的眼光,用了几个特写镜头把孔乙己的外貌,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写。简简单单的故事情节依据作者精巧的艺术构思表现出极其深刻的主题。

读《孔乙己》有感 篇30

寒假里,我缠着妈妈陪我去新华书店买书,妈妈告诉我,现在村里也有一个农家书屋。我半信半疑,顺着妈妈的指点来到了农家书屋。出现在眼前的是一间不大的房子,有些老旧,心里不由得埋怨起妈妈来:这么又小又旧的书屋里怎么可能有好书?在书屋里坐着的一位老爷爷似乎看出了我的疑虑,笑眯眯地说:“孩子,进来吧。你别看房子不怎么好,里边可有好货哩!”听到这,我不由得迈着大步走了进去。到了屋里,果然是让我目瞪口呆:房子里摆满了一排排的书架,书架上放着整整齐齐的.书籍:有旧的,也有崭新的,各类繁多:有文学类,有家庭教育类,有休闲娱乐类……我迫不及待地找了起来。

看着看着,脑海中忽然浮现出“孔乙己”三个字,这名字是我从姐姐口中得知。而“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也是从姐姐半开着玩笑的话中领略的。于是就一排排地搜索着鲁迅先生《呐喊》。”

找到了!我急忙从琳琅满目的书中抽出一本薄薄的书本。书的封面是是一个有五旬开外的老爷爷给众多孩子分东西,这是谁呢?不容我多想,我的手已经翻起了书。找到《孔乙己》便读起来。第一遍读得囫囵吞枣,了解了孔乙己这人。第三遍读得让我疑惑不解。第五遍,我开始同情孔乙己。第八遍,我才真正被鲁迅笔下的孔乙己给深深震撼了。

我佩服你,孔乙己。你有我们常人没有的读书的上进心态。场景一:孔乙己被人揭发偷书时,争辩道:“窃书不算偷。”此时的你已经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场景二:有人问孔乙己:“你怎么连半个秀才都捞不到呢?”这是,你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场景三:孔乙己还是偷书,而被丁举人打折了腿。当掌柜取笑他时,他并没有争辩,而是露出恳求的眼色。场景四:当你心血来潮,来考“我”茴字时,“我”置之不理,也一味地不耐烦,而你还是热心地教“我”,直至“我”有意远离你,你才罢休,便唉了口气。

从争辩“窃书”到恳求别提这事。从一个秀才都捞不上的人到热心教“我”字。孔乙己,你是怎样的一个人呀。维护自己是“读书人”的面子而到横遭摧残后那种畏缩、害怕、绝望无靠的心境。却依然掩埋不了一个读书人对读书的热爱,只是被那封建教育制度和科举制度给毒害与摧残,而显得迂腐而麻木的性格罢了。

孔乙己,一个没有鲁迅伟大,更没有毛主席知名的普通人,却有了别样的热切之情。所以我佩服你,孔乙己。

不知不觉到了吃晚饭的时间,我甜甜地对老爷爷说:“爷爷,再见!我明天还来。”我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农家书屋。

读《孔乙己》有感 篇31

除了上次说道的叙事人选择的特殊,鲁迅使用了小伙计的角度,这样就略去了很多关于孔乙己的介绍,以及他的悲惨命运的了解,就在这小伙计的眼中,也没有对于孔乙己的出场做面面俱到的描写。在表现方法上,《孔乙己》没有描写,没有渲染,只有平淡的叙述,这一点和鲁迅的其他名篇是很有些不同的。

在表现方式上,《孔乙己》一文中没有渲染,只有平淡的叙述。文中写到“没有他,人们也一样快活”这里后,小说接着写在酒店里,人们发现,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

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回来?……他打折了腿了。”掌柜说,“哦!”“他总是仍旧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了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后来呢?”“后来打折腿了。”“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地算他的帐。

从字面上看,好像并没有任何文字直接写到人们的“快活”。然而从对话的语调中,仍然可以看出那个提供消息者的心态。对于丁举人打折了孔乙己的腿这样野蛮的人身伤害,说话者没有半点保留,相反给人一种理所当然、津津乐道的感觉。特别是,传孔乙己可能已经死了的时候,说话的和听话的都没有震惊。“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账。”对于一个给酒店带来欢笑的人的厄运,居然一点反应也没有。这就充分显示出鲁迅在对话描写中潜在量的巨大——有意不去直接点明说话者那种津津乐道的神态甚至以消息的传播者为荣的情绪,把想象的空间留给读者。

唯其平静、平常、平淡,才显得诸如此类的残酷无情,由于司空见惯,而没有感觉,没有痛苦,而鲁迅的笔墨,就是要揭示这种无形的精神虐杀的可怕。

读《孔乙己》有感 篇32

鲁迅先生笔下的人常常使人印象深刻。孔乙己便是其中一个。

文章叙述了“我”儿时于咸亨酒家做工,穿长衫的人一般要单间,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他常穿着一件破烂的长衫,也常把“之乎者也”挂在嘴边。“我”对他是比较反感的,可他却不在乎。孔乙己经常被人嘲讽,一开始别人说他偷了东西,他都是非常生气的,直到最后,被人打断了腿,别人说他,他也无所谓了。此后,孔乙己便再也没有来酒店。

从文中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出,孔乙己是非常穷的,不及“长衫”之人,可他还是一直穿着一身长衫,破烂的长衫。并且,文中有一句细致的动作描写:“便排出九文大钱”,那“排”字,便是一个一个地放了,既写出了孔乙己对“九文大钱”的不舍之情,又像是孔乙己在给短衫之人炫耀他仅有的几文钱。

孔乙己也是喜欢炫耀自己的文化的,“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一句,非常经典,言外之意就是“我会写茴香豆的茴字”,写出了孔乙己的“高傲自大”。

孔乙己对待他人的态度,在文中可看出,有一个很大的转变,一开始,人们嘲笑他说他“又偷别人东西了”,他便“睁大眼睛”,“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还不停地争辩,为自己讨回“清白”,还时不时说几句文言文,“教人半懂不懂的”,最后引得众人哄笑。到了之后,“我”听到了老板说他又窃书,偷别人的东西,让人把腿打折了,他来到店里,是“坐着用手”走的,老板嘲笑他,他只是单说了一句“不要嘲笑”,老板追问他,说腿都打折了,还不是真的,他这次是哀求着解释,是“摔断”的。

从孔乙己的`态度能看出,他是非常要面子的一个人,也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一个“典例”了。

生活中,也不乏有这一类人的。学会些皮毛,便四处炫耀:“这个你会吗?你不会我会!那个你会吗?你不会我会……”便如同孔乙己论“茴香豆的茴字”了。可是到了最后才明白,可谓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了。

我以前也是喜欢炫耀自己的,因为我会的特长比其他人要多,就比如说钢琴。那是我十岁时候的事情了。当时刚刚学完一首曲子,并未练熟,但已经是“信心满满”了。我正愁没个“对手”陪我消遣消遣,就找了个比我小一岁的,也是学钢琴的小孩。我说,“你会弹这个曲子吗?不会弹哈,我给你弹来听听……”话未了,那小孩说:“这个曲子,我上个月就学完了呀。”我顿时“石化”了。此后,我就再也不敢冒失了,也懂得了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孔乙己自认为是“学问”人,将自己肚子里不多的墨水拿出来炫耀,没钱了就偷书,让人给打了,还欠着咸亨酒店的钱。被自己的脸面牵着走,为争面子而活着,实属可悲。

孔乙己,可怜之人,可悲之人,可叹之人……他因穷酸而可怜,因假斯文而可悲,因死要面子而可叹。孔乙己,就是这样一个人。

读《孔乙己》有感 篇33

在鲁迅先生的小说里孔乙己让我的印象最是深刻,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鲁迅先生十二岁时在鲁镇的一家酒馆里管酒。孔乙己是店里的常客,为人很逗。因没有进学,为人抄抄书,可他好吃懒做,不到几天便将别人的书纸笔砚带走了。吃酒的人只当他是笑柄。

可他却从不拖欠酒钱,在一月内一定还清。在中秋前几天老板忽然说:“ 孔乙己已经很久没来了,他还欠我十九个钱呢。”后来吃酒的'人说他偷了丁举人的东西打了大半夜,把脚打折了。

中秋过后,孔乙己用手走来了,要碗酒吃。吃完酒又在众人的讥笑中走在手上走了。此后在没见过他。

鲁迅先生所关注的不仅是孔乙己遭到的迫害和不幸,他更重视的是人们对孔乙己的不幸的态度与反应。这里的人扮演的便是“ 看客”,把孔乙己的遭遇当作场“ 戏”。孔乙己不在了,想他也只能是“ 看客”茶余饭后的笑料而已,一笑而过,可有可无。

读《孔乙己》有感 篇34

读完全文,我便草草合上了书,草草回顾了一下,草草地想学下一课。因为不忍,因为同情,因为难过,因为愤怒,使我终于读不下去了。如果我是鲁迅的话,我真想改写它,因为像我们这样富有同情心的中学生,最不愿意看的,就是这种人间惨剧。如果我是孔乙己的一把梳子,我真想理顺他的生活,他的思想,他的一切。绝不会袖手旁观,不予理睬的。

第一次读到他时,我才上学。那时的评价是:可怜。看他衣着邋遢,胡子拉碴,还经常受人家欺负,心里总是很难过,就想象自己是鲁镇上的一户富贵人家的主人,总喜欢施舍、打抱不平,帮他找了一份工作,请人为他做衣服、剃胡子,免费供他吃。就是这么想,没什么顾虑。

第二次读到他时,是前天。评价就深多了:可悲。我想我这样评价有一些惋惜在里面,惋惜他受到封建教育制度的毒害,惋惜他死要面子,惋惜他不能成为社会名流。同情是有的,而讽刺也多了一点,谁叫他这么迂腐、顽固、死板呢?受点罪也是应该的,小偷小摸的行为也是不能谅解的。反正觉得他即该讽刺也该同情。

今天再读到他时,评价就多了,可怜、可悲、活该、自作自受……他总喜欢炫耀自己的无用之处,却好吃懒做,明明当时的手艺人卖力气的是受大家所尊敬的,但他仍不悔改,这应该是很可恨的。不过还有一部分责任来源于其它取笑孔乙己的人。人家都这样了,还拿他来开玩笑,在他们看来,孔乙己的命还不如19文钱重要,就像土匪将人拿来1毛钱1斤卖一样,真让人咬牙切齿,这些人真像喜欢象鼻子插葱的动物,不,连他们都不如。

而现在的我们,似乎身上有了孔乙己的影子。我们那么的懒惰,那么的好吃懒做,那么的固守我们的错误……90后的我们,死守着自己的思想,就像旧时的中国,不肯放开自己。

要面子。这点在中学生中尤为突出。爱攀比,别人有李宁,我就要有Nike;别人有MP3,我就要有MP4;别人有学习机,我就要有掌上电脑……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去买它们。还常为一些有的没的争得面红耳赤,为的就俩字——面子。

好吃懒做。现在的孩子都是家长捧在手心里的宝,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于是一个不好的习惯诞生了——好吃懒做。明明有能力,却不去做,给家长也添了不少负担。我们应该为家长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不能总是坐享其成。这样,你永远也长不大。

死读书。可以把这种人称为书呆子。拼命读,拼命读,埋头苦干,本以为这样就能把书读好,但事实却恰恰相反。这样偏偏会使自己成为一个只会读书而不会做任何事的书呆子。在这个信息技术发达的时代,我们不能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专读圣贤书”了。偶尔关心关心国家大事,还是很重要的。

可悲的孔乙己啊,请你不要再回到21世纪了!

读《孔乙己》有感 篇35

读完全文,我便草草合上了书,草草回顾了一下,草草地想学下一课。因为不忍,因为同情,因为难过,因为愤怒,使我终于读不下去了。如果我是鲁迅的话,我真想改写它,因为像我们这样富有同情心的中学生,最不愿意看的,就是这种人间惨剧。如果我是孔乙己的一把梳子,我真想理顺他的生活,他的思想,他的一切。绝不会袖手旁观,不予理睬的。

第一次读到他时,我才上学。那时的评价是:可怜。看他衣着邋遢,胡子拉碴,还经常受人家欺负,心里总是很难过,就想象自己是鲁镇上的一户富贵人家的主人,总喜欢施舍、打抱不平,帮他找了一份工作,请人为他做衣服、剃胡子,免费供他吃。就是这么想,没什么顾虑。

第二次读到他时,是前天。评价就深多了:可悲。我想我这样评价有一些惋惜在里面,惋惜他受到封建教育制度的毒害,惋惜他死要面子,惋惜他不能成为社会名流。同情是有的,而讽刺也多了一点,谁叫他这么迂腐、顽固、死板呢?受点罪也是应该的,小偷小摸的行为也是不能谅解的。反正觉得他即该讽刺也该同情。

今天再读到他时,评价就多了,可怜、可悲、活该、自作自受……他总喜欢炫耀自己的无用之处,却好吃懒做,明明当时的'手艺人卖力气的是受大家所尊敬的,但他仍不悔改,这应该是很可恨的。不过还有一部分责任来源于其它取笑孔乙己的人。人家都这样了,还拿他来开玩笑,在他们看来,孔乙己的命还不如19文钱重要,就像土匪将人拿来1毛钱1斤卖一样,真让人咬牙切齿,这些人真像喜欢象鼻子插葱的动物,不,连他们都不如。

而现在的我们,似乎身上有了孔乙己的影子。我们那么的懒惰,那么的好吃懒做,那么的固守我们的错误……90后的我们,死守着自己的思想,就像旧时的中国,不肯放开自己。

要面子。这点在中学生中尤为突出。爱攀比,别人有李宁,我就要有Nike;别人有MP3,我就要有MP4;别人有学习机,我就要有掌上电脑……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去买它们。还常为一些有的没的争得面红耳赤,为的就俩字——面子。

好吃懒做。现在的孩子都是家长捧在手心里的宝,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于是一个不好的习惯诞生了——好吃懒做。明明有能力,却不去做,给家长也添了不少负担。我们应该为家长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不能总是坐享其成。这样,你永远也长不大。

死读书。可以把这种人称为书呆子。拼命读,拼命读,埋头苦干,本以为这样就能把书读好,但事实却恰恰相反。这样偏偏会使自己成为一个只会读书而不会做任何事的书呆子。在这个信息技术发达的时代,我们不能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专读圣贤书”了。偶尔关心关心国家大事,还是很重要的。

可悲的孔乙己啊,请你不要再回到21世纪了!

读《孔乙己》有感 篇36

今天无意中翻到初三年纪的语文书,不知为何,我又打开了《孔乙己》的那一页。作者是鲁迅先生,“读书人”孔乙己便是他笔下众多的人物之一。

关于孔乙己的悲惨的故事,发生在封建统治阶级时期的鲁镇。文章开篇便有一段形容孔乙己的'文字: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脸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叫人半懂不懂的。

这便是文章主角——“读书人”孔乙己。他“穿长衫”却又“站着喝酒”,是死要面子,又自欺欺。这么看来,他好像是一个可怜、可笑,又可悲的人。

孔乙己原也读过书,后来却只能替别人抄书来换得一碗饭吃。但他又好吃懒做,行偷窃之事。一届读书人,为何落得如此地步?在他仕途无望的时候,为什么不做一些别的事来养活自己?

到底还是因为那个时代,那个时代的人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代里,无数人家砸锅卖铁,只为家中能出个秀才;无数穷人家的孩子苦读十年,也不过是为了那一个秀才的名头;考到中年亦或是老年的也大有人在,范进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但孔乙己也讲诚信,欠着的酒钱总会还上。在与孩子们分茴香豆时,五指罩住碟子,一边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既善良又古板。

到后来,他死性不改,偷书被丁举人打断了腿。同是读书人,为何差别这么大?那时候的读书人,读的真的是一个“才”“德”吗?到了酒馆,众人毫不顾忌地取笑他,他红着脸说“不要取笑!”“是跌断”,瞧瞧,还死要面子呢。

丁举人的残暴,众人的麻木,社会的阴暗,最终造就了这样一个可怜、可笑,又可悲的孔乙己。

再后来,书中写到“我已经许久没有再见孔乙己了”,或许他离开了鲁镇,或许他死在了街头……总之,没有个善终。那个时代太黑暗,若孔乙己生在现代,那定是被冠上“国学大师”之名的人物。生不逢时,便是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