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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魂灵》的读后感

2024/06/23读后感

倚栏轩整理的《黑魂灵》的读后感(精选4篇),供大家参考,大家一起看看吧。

《黑魂灵》的读后感 篇1

《黑魂灵》是文学作家曹文轩写的一部小说,他用真挚的话语描述了一个又一个感人的故事,其中,令我最感动的是《黑魂灵》这个小故事。文中写了一个叫黑水手的鱼鹰,年轻时年少气盛,是个捕鱼行家。随着时间的流逝,它老了,但仍夜以继日地捕鱼,在别的鱼鹰来抢夺食物时,它毫不退缩。后来,黑水手突然不见了,看鱼鹰的老爷爷和小男孩去找黑水手。他们在一处河流边上发现了黑水手,它口中死死地咬着一条三十二斤的鱼!从那一刻起,黑水手再也站不起来了,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于是,老爷爷卖掉别的鱼鹰赚钱给黑水手买杂鱼吃。一天晚上,当黑水手的呼吸越来越急促时,老爷爷叹了口气,用酒把它灌醉,把它的身体埋葬在一个小土坑里。此后,爷爷的小船一直在水上不停地漂流。

这只叫黑水手的鱼鹰特别令我感动,因为它即使老了,也不忘记自己的职责,仍然在河上奋力地捕食。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人类有时也很难做到这一点。

文里那位养鱼鹰的老爷爷令我非常敬佩。因为他喜欢这只叫黑水手的鱼鹰,所以,他宁愿把其他鱼鹰卖了,也要让黑水手活下来,这是一份多么深厚的感情呀!当那天晚上,老爷爷看见黑水手生命到了极限,要离开的时候,是那么的不舍,那么的伤心!看着看着,我不禁热泪盈眶,我真希望黑水手能永远陪伴着老爷爷,和他一起度过快乐的时光。

《黑魂灵》的读后感 篇2

《黑魂灵》是这本书的名字。

故事讲的是以的男孩饿晕在河岸上,恰巧遇到了放鱼鹰的爷爷路过这里,爷爷就把他救了并收留他。于是他开始和爷爷一起生活,放鱼鹰,而黑水手就是其中的一只鱼鹰,它正在很快的老去。

它几乎抓不到一条鱼了,无论它多么用力的去扎猛子,都是没用的,偶尔抓到条拇指大的,它就会显示出一副尴尬的样子,不知是交给爷爷不是自己吞下,这时总有其他的鱼鹰来抢它口中的小鱼,爷爷每次看到就吓吓其他的鱼鹰,把黑水手捞上来,让它休息,这时爷爷总会安志慰它,喂食时把最好的鱼给黑水手,这时其他的鱼鹰都觉得不公平,它本来就抓不到大鱼,为什么还要吃最好的鱼。这时候黑水手总是陷入困窘而不敢去接爷爷的鱼。直到有一天,它不见了。爷爷和男孩四处找它,最后找到了黑水手和一条三十二斤的大鱼。

最后黑水手一直瘫痪着,它无数次想站起来,但都失败了,因为它把一生的力气都用完了。最后爷爷也病了,之后就天天卖鱼鹰,卖鱼鹰的`钱爷爷并没有用来治病,全都收到包里。有一天,爷爷让男孩去买白蜡烛和酒,然后再挖个洞,爷爷用酒把黑水手灌醉,然后把它埋在洞里,说过不多久我就来陪你。

直到把黑水手埋好,爷爷对傻孩子说,我要走了,孩子点点头,爷爷一连三天没吃没喝,只是让孩子走的时候带上包,里面是爷爷给他的钱,让爷爷的身体随水漂流,并告诉他,他不傻。第二天,爷爷去世了,小孩对着小船消失的方向说,我不傻,然后笑了。

读完这个故事,黑水手和老爷爷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黑水手他拥有一颗孤傲的灵魂,它不屈从逐渐老去的命运,不甘心在被嘲讽中屈辱的生活,哪怕用尽最后一点力气,也要捍卫自己的荣誉和尊严。而爷爷却是另一种品质,他伟大而勇敢。伟大是因为他处处为孩子着想,勇敢是坦然面对死亡。

实人生何尝不是如此,无论我们选择不甘平庸还是挣强好胜的一生,还是选择平淡踏实,与世无争一世,只要我们坚守信念,坦然面对,生命都一样精彩而富有意义。

《黑魂灵》的读后感 篇3

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黑魂灵》,这本书由九个小故事组成,《黑魂灵》这本书的九个故事都是感人至深的故事,虽然这九个故事都很好看,但是最让我过目不忘的却是第一个故事《黑魂灵》。

黑魂灵故事中的“黑水手”——那只年迈的鱼鹰,让我从它身上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一个孤傲的灵魂。黑税收虽然老了,可是她自己还要抓鱼,有一次,它猛地钻进河里,可不一会就上来了,嘴里还有条小鱼,当黑水手正鱼鱼这么小的鱼时自己呢,还是留给主任呢?又有一只鱼鹰迅速的把黑水手的鱼抢走并吐下肚子,黑水手老了,斗不过它才气愤地走了,黑水手平时抓了很多鱼,可主人和傻瓜男孩却很疼它,每次都给黑水手最好的食物,可黑手手突然有一天消失了,傻瓜男孩不停地寻找黑水手,它像死了似的,躺在岸边,它那带钩的嘴却仍嵌在一条大鱼身上,它用尽全身的力气战胜了一条32斤的大鱼,它的主人很欣慰。

跟黑水手相比我差远了,我肯定努力不到一半就放弃了,黑水手虽然老了,可是他并没有放弃抓鱼,虽然它不如以前了,可它还在坚持,不过最后,它凭借自己的力量抓了一条32斤的大鱼证明了自己。如果换做是我,我是否能像黑水手一样呢?我反思了……

《黑魂灵》这本书给我的启迪是,虽然我以前不能像黑水手一样坚持不懈,努力争取,但今后,我要向黑水手一样,只要下定决心做的事情,一定要努力争取,永不放弃。

《黑魂灵》的读后感 篇4

假期里我读了曹文轩的《黑魂灵》这本书,其中《祖父》这篇文章文章中莎莎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莎莎从小就跟祖父生活在一起,祖父对她特别疼爱。虽然生活特别苦,但每一次都把仅有的一点好东西留给莎莎吃。后来莎莎到学校读书,她的那双小手受到了大家的嘲笑。因为那双小手颜色黑红,掌心厚实,手指短粗,皮肤粗糙,很难看。有一次,沙沙在黑板上算数学题,大家又一次发出了讥笑声,就连老师也忍不住问:“你的手… …?”甚至有一次,学校里组织集体舞表演,莎莎的同位儿看了看她那双丑陋的手却说:“要不你别参加了。”

读完文章后,我觉得莎莎的手是漂亮的,并不是说那双手外表美观,而是那双手有一种内在美。这种美比任何形式上的美都珍贵。因为莎莎那双手帮爷爷干了许多事情,比如:搬石块、挖螺蛳等。莎莎从小就懂得孝顺,这一点无比珍贵。

有一次,莎莎觉得自己的手太难看了,就给自己买了一副白色尼龙手套。忽然,她想起了爷爷,爷爷的手因为常年干活也很不好,手上布满口子。她想,也应该给爷爷买一副手套。于是她跟姐姐一起去工地上低价收购别人用过的手套。她们收了满满的两袋子手套,送给了爷爷。

读到这里我想,因为莎莎从小就跟爷爷一起生活。爷爷对莎莎的那份疼爱,莎莎不但没有忘记还懂得感恩,这一点是很难得的。如果你也有兴趣就来读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