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读后感
倚栏轩整理的初二读后感(精选34篇),供大家参考,大家一起看看吧。
初二读后感 篇1
古希腊文化是人类文明的宝库,许多著作潜在流传,在这些繁花似锦的著作中,有两颗最耀眼的明珠---《荷马史诗》与《伊索寓言》就是最具影响力的两部文学著作,而《伊索寓言》则以其言简意赅、寓意深刻,更加让后人喜欢。
《伊索寓言》原书名为《埃索波斯故事集成》,是古希腊民间流传的讽喻的故事,经后人加工成为现在流传的《伊索寓言》,《伊索寓言》是一部世界上最早的寓言故事集,同时《伊索寓言》是世界文学史上流传最广的寓言故事之一。《伊索寓言》咋历史上编辑过数次,第一次是于公元前4—3世纪之交,雅典哲学家德米特里厄斯编辑的《伊索寓言集成》,书中大约有早期伊索寓言100则,后又在公园1—2世纪、十四世纪初、1484年、1692年出版更新过数次,而我们看到的大多是十九世纪乔治法伊勒汤森的“汤森本”修改后的《伊索寓言》。
伊索是弗里吉亚人并且是公元前6世纪古希腊著名的预言家,他与克雷洛夫.拉.封丹和莱辛并称为世界四大寓言家,由于伊索生活的'年代过早,历史对他的记载也过于模糊,相传他是一名奴隶又有人说他是国王的仆人,又有人说他相貌丑陋但聪明过人,由于他敢说敢言得罪了贵族与教会被推下了悬崖,传说他死后德尔菲爆发了瘟疫,德尔菲人出钱赔偿了他的生命瘟疫才得以平息,在公元前5世纪末“伊索”这个名字已早被希腊人所熟知也就在这时希腊的所有的寓言开始归在他的名下。
《伊索寓言》每一篇都寓意丰富的书,如《农夫与儿子们》以折树枝为例教导人们要团结一致才能克服困难,《农夫和蛇》则告诉我们一个不要怜悯恶人,《龟兔赛跑》则告诉人们一定不要骄傲自大,《乌鸦和狐狸》则讽刺了爱慕虚荣的人。
《伊索寓言》是人类文化的瑰宝,是人类智慧的结晶。
初二读后感 篇2
偶然收到一条朋友的短信,才发现已许久没有联系,突如其来的关心让人觉得温暖。不自觉地想起初中的生活,彼此形影不离的那段日子,平凡而冗长,却依然清晰无比,甚至是每个细节。 日记
很早就读过鲁迅的《朝花夕拾》,文中描绘了许多他童年的生活以及早年的经历。当读到《范爱农》中的一段:“从此我总觉得这范爱农离奇,而且很可恶。…第二天爱农就上城来,戴着农夫常用的毡帽,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在书上踌躇满志的鲁迅,原来也像我一样,在那个纠结的年龄里,对范爱农又爱又厌,正如我们那年为一颗糖而与好朋友争吵,继而又在好友安慰中与她深深拥抱。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当这些字句映入眼帘,我仿佛回到了自己那无忧无虑的童年时代。小时候也许就是这样吧,有着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所以不管什么都会触动我们甜甜的笑。或许每个人都在回忆那些再也回不去的时光吧。即使是曾经的不开心,也会因为时间的流逝,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仿佛当下的生活永远比不上过往的岁月。
每个人都拥有不同的过去。正如黄磊说,“你在某个午后看见一位老人,很老很老,阳光下,坐在街角。你哪能知道他经历过什么,你哪能知道他的一生。”《朝花夕拾》或许不仅是鲁迅写给读者看的,更是写给他自己看的。可读着读着,又觉得它不仅指引我们体会鲁迅,更让我们回味自己。
于是本不该是朝花夕拾的年纪,却也有许多值得回忆的片段。
然而,总有人说人不能活在过去,活在回忆里。我也懂得,人应活在当下,活在今朝,活在自己的阳光里。所以,“朝花夕拾”过后,能做的,只有把握当下的时光!
初二读后感 篇3
说实话,主题和立意是好的。校园暴力真的害人不浅。这书本身却有很多可以进步的空间,文章有些虚,情节也有很多黑镜的剧情。有些松散也不是很紧凑,中途很多地方决定可以跳过去。不适合我这种没耐心的读者但是还是看完了。
本来想给个三颗星,但是作者立意真的很好,霸凌实在是很可恶,而且也是作者的第一本书。真的值得鼓励,也值得推广,世界上多一个人写这些事情,就有更多的人关注,更多的人反省,更多的人注意。说起霸凌我也是老朋友了,从小学到大学转了近14次学,想一想,当时也就9岁10岁,外地来的转学生是被霸凌的最佳对象。因此被霸凌是幼时的我必须要面对的事情。看到里面有些东西真的很能感同身受。但是和主人公不一样,家里人生来一股血性,爷爷人赐外号“刀砍铁”,也许是一家人吧,虽然作为女孩子,我毫不淑女的也学了个足样。
霸凌一开始,一定要反击反击反击,他硬我更硬,横的都怕不要命的`。一定要让对方明白,不论做什么,都是会付出代价的。当时撕扯拉踢跑,我每次都是尽了全力去回击。姿态丑陋又如何,小孩子的世界才是看实力和拳头的。女主一味的退让哭泣是没有用的,书中也说道,让张家双胞胎害怕也是因为她拿起链子回击了她们。所以现在我回想起来,对那些霸凌我的人也是面目模糊,是因为我当时已经为自己复仇。反而当时的那些老师,我现在记得清清楚楚他们丑陋恶心又阴阳怪气的脸,因为小时候能力太弱,不可能和成人世界对抗。
所以说,如果当时韩在高中就自己把天平搬回来,那么也许也不会有这后面的情节了。再多说几句,人最终是要靠着自己的强大,要么是背景的强大。家里做点小生意,所以当时被我还击的孩子父母也不会来找我和韩一样的麻烦。韩的妈妈保护不了她,但是小时候我却有一个可以保护我的爸爸妈妈。虽然他们不在身边,也基本不会来看我。但是父母健在对孩子的影响真的很重要。
初二读后感 篇4
读完《名人传》后,我觉得名人在成功之前会经历一些痛苦和挫折,他们坚持自己的理想和信念。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乐圣贝多芬、绘画天才米开朗基罗和被称为俄罗斯革命的镜子托尔斯泰的艰苦生活和创作经历。
贝多芬一生都在与疾病作战。他坚强的灵魂和勇气使他活了下来。当他失聪时,他创作了《第九交响曲》的运动。米开朗·齐罗从小就热爱绘画。他的绘画天赋甚至嫉妒他的老师。著名的雕塑《大卫》、天顶画《创世记》和壁画《最后的审判》都是他的代表性杰作。他在创作过程中遇到了许多困难。他坚持不懈的信念使他坚持下去。
托尔斯泰的童年很不幸。他9岁时成了孤儿,从小就热爱文学。·罗兰在书中写道:100年前在地球上闪耀的俄罗斯的伟大灵魂曾经是我们这一代年轻时最纯洁的光。
剑锋来自磨砺,梅花香来自苦寒。三位伟人经历了不同的.困难和痛苦。他们都克服了所有的困难,不懈地为后代创造了欣赏。
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幸福,父母生活中父母骂几句话,打一顿饭,什么是什么;做作业错了,老师批评了什么;想想他们的痛苦经历,当我们遇到困难时,没有理由放弃,但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明白咨询别人。
我相信,只要我们朝着理想的目标不懈努力,我们就会成功!
初二读后感 篇5
对着小女孩的枪伤他本该感到内心不安,或者深深地谴责。他却欣赏它,并认为女孩因此与众不同,它是一件艺术品,只要看到便会满足。这难道就是张悦然小说最独特的地方:用反向的感觉来衬托丑恶。
她抓着人性善良,懦弱的一面,对他的感受施加镜子反映。他收养几年前被他枪伤的女孩,并无微不至的照顾她,怜她、宠她。
如果说《誓鸟》是凄美,那么《红鞋》则是残忍、恐怖、血腥,一个清纯女孩以自己最冷漠,也是最残忍的方式报复着杀手。
“她走到倒在地上的男人面前。她把男人单薄的棉衫脱掉,裤子也退去。跛脚的男人满脸参差的胡子,赤露的身体上有三个枪口,血液正从四面八方汇集。她看着,露出笑容,觉得他是绝好的模特。
她从身上取下相机。喀嚓。这是男人这一生的第一张照片。他终于作为一个标本式的角色,印进了她的底片里。这是他最后能给予她的,他的身体。
我们走吧。女孩心满意足地说。她抬起脚,非常自然地从男人的身上迈过去。男人尚且睁着的眼睛只能看到她的红鞋。那只红鞋从他的身上跨了过去。正像他一直记得的,他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她从***妈的身上跨过去那样。
他横在她的脚下,像是一条隐约不见,细微得不值一提的小溪流。她跨越,离去,然后渐行渐远。”
这就是故事的结尾,让人深思。真的是杀手不冷,反倒是这个看似柔弱的女孩。她的麻木不任,虽然儿时悲惨是杀手给的,但她还给他的已经不只是报复,更多是自我毁灭。
《红鞋》留给读者的是什么,人性向上!可为什么张悦然用了这么残忍的手笔,一次又一次制造、强调了魔鬼般的形象,这和那清纯模样的女孩冲突太大了,难道就是作品的成功之处吗?成功了意义又何在!。
初二读后感 篇6
简爱这本书我没太认真的去读,但是,我也对书中的故事略有了解,也领悟出来许多道理。
简爱从令人讨厌的学校毕业,在罗契斯特先生的庄园找了份家教的工作,负责教育罗契斯特先生的女儿,在此过程中两人擦出爱的火花,但在两人结婚当天,意外得知罗契斯特先生的.前一位夫人并没有死,而是疯了并且正关在庄园里,于是简爱离开庄园,并碰到自己的表哥表妹,正当简爱犹豫是否与表哥一起离开英国做传教士的妻子时,罗契斯特的庄园由于疯妻纵火毁于一旦,他本人也受伤致盲,心灵有所感应的简爱赶回庄园,两人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寄住在舅妈家,不平等的待遇让她饱受欺凌,小小年纪就承受了别人无法想象的委屈和痛苦。成年后,她成了桑菲尔德贵族庄园的家庭教师,她以真挚的情感和高尚的品德赢得了主人的尊敬和爱恋,谁料命运对她如此残忍,她为这段婚姻又付出了难以计算的代价,但自始至终她都一直坚持着自己的信念,执着自己的理想与追求。
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这是我从这部小说中领悟到的,而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们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肤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埋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璞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是我们人生追求的二重奏。
初二读后感 篇7
“我”回家了。眼前尽是悲凄萧索之景——这不是我的故乡。那时的故乡,是一片西瓜地里的小英雄——可这形象却愈发模糊了;那时的故乡,是一位水乡中最美的姑娘——可这“西施”却站成了圆规的模样;那时的故乡,是小毡帽,是紫圆脸,是红活圆实的手,是那说不尽道不完的故事……可现如今呢?眼前的萧索,是破毡帽,是一片灰黄,是两板松树皮,是历经岁月沧桑的……的一切。
何为“可悲的厚障壁”?我想,那不仅是阻隔“我”和幼时伙伴的那堵无形的希娜之墙,更是那可悲年代的产物。民不聊生,众生苦难,阶级的划分早已明了之际,没有人会在历经岁月沧桑的打磨下,在疲于奔命时,在为了“活着”而拼尽全力时仍期望着再续幼时兄弟亲情。即便闰土激动至极,即便迅哥儿重返故里,即便四外无人,即便没有“面子”上的困扰,即便没有“主仆”之分,我想,二人也不会如幼时那般亲密了——他们“长大了”。正如闰土所言:“那时是小孩子,不懂事……”
就如歌中所言,“都在岁月中磨掉了尖牙。”
再看自己,小学的玩伴又能依稀记得几个呢?其中又有多少仍有联系呢?试想将来,又有何人能保证自己不会被一句“哦!我想起来了!原来你是那个谁啊!”所伤呢?又有谁能保证自己不会看着一幅幅陌生而又有些许印象的,成熟的面孔一一猜想“这大概是我当年的右前桌”呢?
……良久,回神。
希望仍在。这一隙的光明,是闰土的香炉、蜡钎和黄毛边纸——是飘渺的神明;那半丝的隐曜,是迅哥儿口中的`“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或许,这就是一个大的斯金纳箱,而“希望”,便是那尊神:它来自于人,受托于人,却也背叛于人。可这就是人的天性,他们一遍遍的被希望所抛弃,并取名叫“绝望”,然而又一遍遍的说:“希望总是有的。”
就像一个奇妙的轮回,水生便是闰土,宏儿便是迅哥儿。他们也会在雪地捕鸟,也会在瓜地叉猹,也会在金滩拾贝,也会收到来自对方的彩色羽毛。他们说好的。“大伯!我们什么时候回来?”宏儿如是问道。但又有谁知道,宏儿所见是否也是满目萧索呢……
“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
初二读后感 篇8
初二读后感 篇9
我读了《青铜葵花》这本书,从中认识了聪明、善良的乡村哑巴男孩和乖巧、懂事的女孩葵花。葵花的爸爸是用青铜雕刻葵花的艺术家,有一次他带着女儿葵花和其他人一起到乡下劳动,葵花的爸爸到大麦地的葵花田里画葵花,回来的时候淹死在大麦地的河里,因此葵花成了孤儿。
青铜五岁发高烧烧成了哑巴,十分痛苦。在闹蝗灾时,全家人吃不饱、穿不暖,可还要下地干活,拼命攒钱,供葵花上学。青铜为了葵花登台演出精心制作了一串冰项链,并亲手挂在葵花的脖子上,让所有的人感动不已。而我们今天的儿童棉鞋就有发好几双,哪能忍受如此的'痛苦,想想自己真是太幸福了。
葵花三岁丧母、七岁丧父,青铜一家虽然十分贫苦,但还是收养了葵花,青铜和葵花也成了兄妹相称的好朋友。青铜的奶奶生病,葵花为了给出奶奶攒钱看病,小小年纪的她就外出打工—-去江南采摘银杏,虽然只挣到非常微薄的收入,根本不够给奶奶治病,但他的孝心非常让人感动。在我家父母为我付出了很多,而我很少给出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只知道获得爱,真惭愧呀 !我只知道要零花钱,却不知道挣钱是多么辛苦。
这个故事深深感动了我,看到青铜和葵花在芦苇荡里无忧无虑地嬉闹、玩耍,我的心情也会跟着他们快乐起来,看到开心处能高兴得笑出声。青铜和葵花如果能永远这样幸福地生活在一起那该多好啊!当看到懂事的青铜为了妹妹能念书,而亲手破灭了自己的上学愿望,我的心里也酸酸的。如果青铜和葵花的生活条件再好一点,爸爸、妈妈能让他们同时进学校念书,那该多幸福啊!青铜和葵花在遭遇了水灾、蝗灾之后变得更加坚强、乐观。可一起长大的两个孩子,想要愉快的分离却是那么不容易,这痛苦让让哑巴青铜用尽平生力气,吐字不清地大喊出了:“葵——花!”大家要正视痛苦,尊重痛苦。欢乐和痛苦一样,都要赞颂。在痛苦中品尝着快乐。
初二读后感 篇10
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完全忘却,这不能完全忘的一部分,到现在便成了《呐喊》这部小说的来由。”
——《呐喊》
开始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心中无由的产生的一种陌生,那种陌生感是寒冷的。带着这样的感觉,我开启了品读《呐喊》这部小说的征程。
从《一件小事》 、《狂人日记》 、《故乡》这些文章中,我感到了迷茫,我真正的不能理解,不能感受出文章中的韵味,相反我对要读懂这本书的意念越发强。在《孔乙己》中,我看到了悲惨的人生,同时也看到了造成这悲惨人生背后那黑暗的社会,我开始慢慢懂得鲁迅先生为什么要弃医从文,能够治好国民的皮肉之伤是完全不足够的,只有填满了那内心的空白,人们才会觉醒,才会懂得拿起武器反抗那扭曲的黑暗。
可以使人欢,可以使人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
与家人团聚必然是欢,妻离子散可以使忧,但是我觉得用“苦”或者是“悲”字来形容就更加好了。当时的社会是黑暗的,造就了这样凄凉的文章理所当然,祥林嫂的惨死街头,孔乙己的悲惨,外加国民的愚昧无知,营造了这样凄凉的氛围,从而产生了《呐喊》这部小说。
有时,面对生活的不如意,我也想呐喊,将这种不满发泄出来,写到书本中,但是这毕竟只是内心的暗示。有人说,时间可以使人忘却那内心的伤痛,开始的强烈感觉会随着时间的迁移而变得淡了,最后淡的让你已经忘却了曾经有过这样的伤痛。然而,我觉得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这样的感觉就如同鲁迅先生书中说描述的那样“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完全忘却。”回忆就是这么强烈,因为内心深处的强烈呼唤,所以造就了今日的呐喊。
今日的呐喊与昨日的《呐喊》这部小说唯一的区别就是,面对的人,所处的社会,表露的情感的不同,而这些不同并不能阻隔两者的联系,这便让我想到了一首诗《如果》,可是生命中并没有如果,有的只有无尽的呐喊与彷徨。
初二读后感 篇11
暑假里,我看了好几本书,最喜欢的就是黑柳彻子写的《窗边的小豆豆》。
我很喜欢他们的巴学园,有几点原因:第一嘛,在巴学园里是自由座位,可以选自己喜欢的座位,这样近视的的同学就不必为坐在后面就看不见黑板而烦恼了。第二,就是他们的运动会太有趣了,运动项目都很有特色,和我们学校的运动会项目都不一样,而且还邀请了妈妈来参加,还有和妈妈们互动的项目,奖品就更有特色了,是我们每天要吃的菜,吃着自己努力挣来的.菜,既高兴又有意义。第三是午饭叫“山的味道,海的味道”,小朋友都是自己从家里带饭到学校,通过吃饭可以了解哪些食物是长在陆地上的,哪些食物是长在海里的。而且避免了同学们挑食,大家在一起吃的热热闹闹、开开心心的。第四,就是有趣的电车教室,坐在电车教室里学习觉得很新鲜,而且每天都先上自己喜欢的课,老师也能够清楚地了解每个学生的个性。
我好羡慕在巴学园上学的小朋友,这本书里的内容也充满了乐趣,我还要看小豆豆系列的其他书。
初二读后感 篇12
京剧舞台上,白脸曹操冠带辉煌,高唱:“世人害我奸,我笑世人偏。为人少机变,富贵怎双全?”世人口中的“奸雄”,京剧当中的白脸,《三国演义》里的无数典故,把曹操堆砌成奸诈的化身。然而,即便是“亲刘贬曹”的罗贯中,也不得不为曹的才情与智勇所折服,也不得不承认他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三国演义》中曹操首次出场,作者就借许劭之语定其为“乱世奸雄”,之后他涌出一系列政治、处世、用人及战争势力,也论证了这一点。
曹操,我佩服你,我佩服你的有勇有谋。
当孙权年少,刘备寄人篱下时,曹操就已经是杰出的军事统帅,到处广聚人才,诱降义军,扩充军事实力。当董卓叛乱时,你却可以独自带着七星宝刀前往行刺,勇气可嘉。可知道,当时的董卓权倾一时,无人敢冒犯,更何况是深夜当面行刺,他的勇气可以跟刺杀秦始王的荆轲相比。但是极少有后人能够注意到这一点。当他行刺失败,被董卓发现时,他随机应变说是来献宝刀,镇定自若,骗过董卓。当走出相府的那一刻,他没有任何顾虑,星夜飞离京城。结果证明他的逃离时最正确的选择。
后来,他为了巩固自己的实力,能够名正言顺地实现自己的宏图霸业,就巧妙的运用了一招,“挟天子令诸侯”。他掌握这块挡箭牌,果断地除去其成就大业的绊脚石。
为了一展宏图,他不仅凭借着自己强大的军事实力,南征北战,夺取了大片江山。他又设计使心腹大患刘备、袁术等人互相斗争,坐获渔利。随着势力的壮大,曹操的行动由隐蔽转为公开,大肆地扩展地盘。官渡大战,他以弱胜强,大败河北之雄袁绍,得到了冀、幽、青并四州,又相继灭掉刘表,张鲁等割据势力,逐渐结束了军阀割据的混乱局面,统一了北方。他是拉开三国鼎立之局面的.第一人。曹操雄心勃勃,之后继续逐鹿中原。面对孙权、刘备二强敌,曹操又凭借他的智勇,或集中兵力对付一方,或使两家相斗从中获利。建安20年,曹操再次率军攻打东吴,又乘夏侯渊占领陇石的时机,西取汉中,最终占天下三分之二,为后代夯实了魏国基业。
纵观整部《三国演义》,哪个人及得上曹操这样军事、政治、勇气、谋略、才气集于一身呢? 曹操是一个强人,有巧取豪夺的能力,横冲直闯的勇气,抑强扶弱的智慧。
我看曹操,你实乃一代枭雄也。
初二读后感 篇13
在《父母爱情》这部书中,我读到了江昌义认爹这样一节,在这一节中,我看到了江德福为了家庭的声誉,为了后辈的人生,牺牲自己小家,顾全家族利益的情怀,在他身上我看到了好男儿有担当。
本来已经五个孩子的江德褔,此时此刻他已经是海军的司令了,两个儿子已经参军了,这不参军的两个人儿子回来了,一家人团聚在一起包饺子,早就打算好了这俩儿子一回来就去照一张全家福,他们正忙着包饺子的时候,一个乡下年轻人来到了他家中,家里没有人认识他的,可是那年轻人开口就叫江德褔爹,这一声爹叫的,把个爹江德褔叫得捏了一鼻子面,把个母亲叫得回了青岛老家,把个大妹得的看出了端倪,把个小妹叫的跑去找来了姑。
爹是一声不吭,但是娘这个资本家的女儿是知道爹在和她结婚前就结过婚的,可她并不知道还会有孩子呀,本来这婚事她就委屈,这回怎能不委屈了大了,气的跑回娘家呢!
大妹看出了来者的'模样,脸的下半部分是和爸爸一样一样的,在她看来,这就是爸爸的儿子了,而且他们的排行都要改了,原来的老大就不是老大了,要变成老二了,后来的那几个也要跟着变的,她气不过,她也接受不了。他拒接和这个陌生的自家人接触和交往,可是他就是不走了,而且自己的那俩参了军的哥哥和对他那么友善,她真是气坏了,她骂俩哥哥是叛徒。
姑是知道爸爸结婚的事的,看到了这个侄子打心眼里是认了,可是,在盘问中,姑姑又发现了新问题,于是设宴套出了这个侄子的实话,知道了是二哥和三嫂的偷生子,这不是家丑吗?三个江德褔怎么能背这黑锅呢?她煎熬着了,她把这事情告诉了自己的丈夫,丈夫劝他跟三哥商量后再说。她决定找三个问个明白,决定和三嫂——那个被气的跑回娘家的资本家的女儿说清楚。可是三哥江德福答复是,那年回家结婚的时候就撞见二哥和媳妇在一起,二哥羞得跪下来给他磕头,就这样硬着头皮就跟所谓的媳妇结了婚,就是有个结婚之名没了结婚之实,这个孩子就是二哥和三艘的。当时二嫂跑了,二个也很寂寞,事已经出了,怎么办?没办法,三哥只好为了兄弟,为了家族的声誉,把事情担下来,这不,这孩子都这么大了,二哥也没了,他娘也早就嫁给了别人了,在别人家里都养这么大了,人家看着这模样,越看就越不能接受,他不来找我当爹,他找谁去?为了二哥的名誉,为了家族的利益,为了这个孩子的未来,咱还得瞒着,就这么认了就行。
江司令把这个所谓的大哥安排去当兵了,家里的瘟神算是走了,那个资本家的女儿还是没有回来,江司令开始写信给她,家里的孩子也帮着写,江司令的媳妇终于回来了。
就这样,江德褔把毁坏自己名誉的事担当下来了,保护了兄弟,保护了晚辈,难怪他能当上司令,他早已把自己和国和家捆绑在了一起,江德褔真是个好男儿!
初二读后感 篇14
这是部浪漫又现实的爱情故事。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但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的考量却充斥其中。
伊丽莎白为自己家人的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影响万分懊恼,达西也因此劝宾利先生离开,后来自己也是在理智与情感较量之后万分矛盾地向伊丽莎白吐露心事。所以说什么是爱情?那种纯粹的爱情,爱的不顾一切,单纯的洁白如雪的爱情是不是真如镜中花水中月,是不是只不过是人们心中的美好幻想和追求罢了,二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寻找二者之间的平衡点。
伊丽莎白在知道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他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接受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自己的情感,但这样并没有给伊丽莎白抹黑,只会让我们看到一个真是理智的伊丽莎白,聪明理智的姑娘。
达西继承祖业,生活无忧无虑,在上流社会里也是受人敬仰,在那样的地位,一切的美德都不为过,慷慨大方,助人为善,这些东西无助于对他形象的丰富,对他倒是没什么评价。
读完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 名利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如果对方的某些缺点是自己所不能忍受的 而且也是自己所无法改变的话,就应该果断选择放弃;当然也应该要珍视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就改变自己的决定,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初二读后感 篇15
童年是美好的,是快乐的,也是幸福的,而作者高尔基作品三部曲中的一本它在文学万史上有着很重要的地位。
这本书主要写了:阿廖沙三岁时,父亲便离开了人世,母亲带着他去投奔外祖父,外祖父是个小染坊坊主,他性格暴躁,经常毒打孩子们,而且还自私自利,阿廖沙的两个舅舅也是非常残暴不堪的。他们为了争夺阿廖沙母亲的`嫁妆和外祖父的财产而互相打架斗殴,还经常用打孩子来撒气。但是在这污浊、黑暗的环境,有一个人她依然乐观、善良、有着无私的爱,她便是——外祖母。外祖母非常和蔼可亲,她是唯一一个疼爱阿廖沙的人。她给了阿廖沙无私的爱,无限的宽容。她为阿廖沙指引走向光明的道路,走向光明,美好的未来。
而相反我们的生活时代是那么幸福,有许多喜欢的玩具,许多漂亮的衣服,还有许多美味的零食,在餐桌上又是大鱼大肉地吃着,但是我们还是不知足,一有不顺心的事便和父母大吵大闹、抱怨声、责怪声不停。甚至有时候看到喜欢的东西便哭闹着让父母买,但是买好之后只有三分钟的热度,便不想要了,有时间还会因为不懂事与父母吵架。
高尔基是不幸的,他本该因为有优异的成绩开开心心地去读书的,但是他为了生活只能放弃学习拼命工作养活自己。
而我很幸福有父母无私的爱,有老师的教导,朋友的陪伴,每天都是开开心心的。
同学们,这本书它揭露了俄国沙皇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的生活。让我们努力学习成为一个和阿廖沙一样品学兼优的好孩子吧!
初二读后感 篇16
最近,我学了一篇海伦。凯勒的《再塑生命》,让我对生命有了更深的了解。其中主人公的求学意识令我感慨万分。谁都知道海伦生活在一个无声无光的黑暗世界里,但她却以自己惊人的意志创造了奇迹。
在《再塑生命》中,写了莎莉文小姐以触摸的方法让“我”了解具体事物,莎莉文小姐让“小海伦”支体验大自然和在大自然中学习,最后还写了莎莉文小姐让“小海伦”了解了爱以及开始教我学习抽象的概念。
sp;这篇文章表现了莎莉文小姐对“小海伦”的关爱和精湛的教育艺术,也表达了生活在无声、无光世界中的“小海伦”对精神境界的追求。
这也使我想到了生活在我们身边的残疾人,他们是多么痛苦,做许多事总是比正常的人要困难的多,读了《再塑生命》,使我更深切地了解了他们的苦楚,我们正常人跟他们比起来是多么幸运,我们就应该比他们更加努力,使生命更有意义。
初二读后感 篇17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让我再次想起《记念刘和珍君》中先生的愤慨。不知道书店是以怎样的情绪,在销售排行榜首上写下“呐喊”二字的,至少对于我来说,这是一种骄傲。尽管它只是一本老书,尽管它的定价远低于同类书籍,尽管骄傲的背后更多的是一种无奈。
《呐喊》被搁在一个不起眼的书柜上,倒给人一种超凡脱俗的感觉。我留意地从书架上取下一本,认真地阅读起来。虽然读了《呐喊》已不是一遍两遍了,但它每次带给我的震撼却总是有增无减,仿佛每一次阅读都是与先生心灵的交流。嬉笑怒骂、悲欢离合,虽然置身于外,却又深入其间;虽已永远成了旧的故事,却永远能给世人新的启迪,这大概就是《呐喊》之因此被称为经典的原因吧!
合上书,突然想到先生离开我们已七十多个年头了,不知道先生在天之灵,假设看到当今文坛的风气,看到他的旧作在某一书店重登榜首,会做何感想:是焦急地呐喊,是失望地彷徨,还是点上一支烟,应对眼前丛生的杂草,冷静地思考?
其实,我们的作家们,不,书贩子们,你们才真的就应好好反思自己,在这七十多年的岁月中,你们都做了些什么!看看中国文坛在你们的带领下成了什么样!当国外的科幻小说、言情小说大举入侵中国文坛的时候,你们是随波逐流,还是急流勇进?当博客、论坛使文学大众化的时候,你们是继续高昂起头颅,还是卷起裤脚混水摸鱼?当各大榜单被那些快餐文化占据的时候,你们是否想过还击?当文坛商业化的时候,你们创作时想的是荣誉,还是钞票?当文坛娱乐化的时候,你们是否有过自我定位:作家,还是名人?愤怒中,我又看到了先生的背影,在昏暗的灯光下,他点起一支烟,吞吐着忧虑和感伤。他时而思索,时而疾书,他在用笔和敌人战斗,他在用心为中国文坛、为迷惘的国人呐喊!
当年先生弃医从文,为的是根除国人麻木愚昧的封建恶疾,而如今我们是不是就应重拾医术,抓一帖良药,专治见钱眼开、崇洋媚外的顽症?
离开书店的时候,又看到了那张排行榜,骄傲已经退去,更多的是担忧:“呐喊“的大旗将由谁来扛?这时,几个“红领巾”人手一本《呐喊》走出了书店。想必是老师推荐他们买的吧,《呐喊》登上榜首的功劳多半要落在他们的头上。回首,却看到更多的孩子在“畅销书”、“口袋书”海洋中迷失方向。也许,没被快餐文化污染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
初二读后感 篇18
《故乡》这篇小说中,给我印像最深的是人物的描写。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 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 年前的迅哥儿到20 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 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 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
初二读后感 篇19
漫步于书橱前,目光在不停地搜索,突然,一下子被它吸引住了,虽儿时早已看过,不知是否担心有无认真品读,于是重又捧起它。慢慢走进鲁滨逊的世界…
在一次航海中,与他同行的船员在那次风暴中无一幸免。上帝似乎青睐鲁滨逊,使他飘到一个毫无人烟的小岛,失去了形影不离的船友,换来了生的希望,不知对他而言是痛苦还是幸福。
为了在这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活下来,他四处寻找食物,种植小麦、稻草,甚至还驯养了羊群,为主要肉食来源。岛上危险重重,危机不断惊现,但却被鲁滨逊一一化解,更令人惊讶的是,他竟然通过自己辛勤劳作,修建了自己安居的小屋。途中,他还有幸结识了野人--星期五,鲁滨逊出于好心,收他为奴,因而成为鲁滨逊忠实的助手与伙伴。经过28年的努力,鲁滨逊顽强地存活了下来,并且幸运地回到了自己日思夜想的家乡。
合上书,然而回过头来想想,那个荒芜人烟的小岛,28年的漫长时光,如果换做是你,你能坚持吗?我想我不能。要克服心中的悲观绝望,立刻振作起来,投入与恶劣的生存环境的抗争…我想我不能。但有一个人可以做到,他就是鲁滨逊。一个真正的英雄,一个真正的王者。在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人能做到这样?现在的社会在飞速发展,作为独生子女的我们生活在幸福的`糖水之中,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无忧生活。再大的挫折都有父母顶着,或许在平日里,娇生惯养的我们只受了一点小伤便会大呼小叫。可仔细想想,想想鲁滨逊是受到了多大的挫折啊!因而面对挫折,并不是一味的逃避,而要学会淡定,冷静沉着应对,并将其扭转,战胜困难,战胜自我。
"战胜困难,战胜自我"。或许这就是精髓所在吧!
初二读后感 篇20
我看过很多书,最喜欢的还是一本叫做《吃狼长大的羊》。
这本书是由沈石溪写的,内容扣人心弦,情节起伏。是写一种动物的。
看完这本书后,我突然明白:虽然动物没有人那么聪明,但却有灵性,懂得知恩图报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看看下面的概括就知道了。
文中的母狼乌云飞在一次雪崩中失去丈夫和一双儿女,却把一只叫做流火云的羊崽收养起来。乌云飞是狼,流火云是羊,狼和羊是天敌,狼注定要吃羊,羊也注定从一出生就要做好被狼吃掉的命运。可是乌云飞不仅不顾众狼的反对把流火云安全的抚养长大,最后还以姓名去保护流火云,这有哪里比不上那些整天不务正事、自甘堕落、危害社会的人呢?
流火云在狼群中生存不下去后,离开狼群,救下小黑羊,与它同甘共苦,继而走向羊群。
因为它身上一半是狼的基因,从小生活在狼群,受狼的影响,所以了解狼的攻击战术和性格,才不怕狼;它身上一半是羊的天性,因为它是从一只温顺的羊羊胎中出来的,知道怎么和羊生存,就是它这不怕狼、不会在危难的时刻抛下同伴,自己逃难;会与羊们同甘共苦,所以也就使流火云成为所有羊都拥戴的羊。
可是,天公不作美,好景不长年。它们忘了还有一只头羊,头羊在看见自己的羊民们这样拥戴流火云,却不听它的指令,让他的威严何在!被嫉妒冲昏头脑的它,做出了一件丧心病狂的事:它把流火云送进了狼的腹中,只剩下一颗头颅……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流火云勇敢,它拥有一切美好品质;乌云飞重情重义,这一切的一切优点难道还比不上人吗?不,比得上!因为个别动物的品质都比人好,所以动物也是‘人’,不要以为这是侮辱我们,在远古时代,我们也是动物,而现在还是动物,只不过是比较高级的动物,只比我们口中的动物的地位高了那么一点点而已。
我喜爱的一本书___________,喜欢这里面的个别狼和羊,因为,这里的哪一个又不值得我喜欢?
初二读后感 篇21
我读了《白鲸》,冒险是从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他来到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船只上,就这样,以实玛利成了船上一名小杂工。“裴廓德号”的船长——亚哈船长。它被白色幽灵————莫比迪克,那头白鲸咬掉了自我的一条腿而心中充满了仇恨,并发誓必须要报复白鲸,在确定了每个人都乐意为自我卖命后,开始了这危险的旅程。
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后还是输了,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被别的船只救起。而白鲸被亚哈船长戳瞎了一只眼睛。从头至尾,我一向都认为亚哈船长是一个疯狂的人,他们在追杀白鲸的中途,已经收获到了很多的鲸油,能够卖很多钱了,但是船长还是一意孤行,为了自我那个“杀死白鲸”的梦想断送了整条船上的人的性命,我要是他我就会放下,不会在继续追捕白鲸了。虽然他是个疯狂的'人,但是我为他追求梦想的执着所折服。
在追捕白鲸途中,他的老朋友的儿子所乘坐的小船失踪了,因此那位船长十分着急,期望裴廓德号与他的船同行一段时间,来帮忙他找回儿子,但是亚哈船长摇了摇头,说:“不,我要继续追捕白鲸!”之后我才明白,原先亚哈船长之所以不去找人是因为他想赶快找到白鲸,然后杀了它,从而避免更多的人受害。从那里就能够看出,其实亚哈船长能够从远处看事情,但是他的梦想最终还是没能实现,自我反而被捕鲸绳吊死了。
感觉情节十分的惊险、曲折、惊心动魄、扣人心弦,读了这本书我还明白了只有用真诚、无私的心来对待自我的好朋友,必须会获得一笔最珍贵的财富——友谊!只有团结合作才能做得更好。
初二读后感 篇22
暑假,我看了《傅雷家书》,却没想到一本书能让我懂得那么多的道理。是这本书,教会了我们怎样做一个好孩子;是这本书,教会了我们怎样做人;是这本书,教会了我们怎样对待人生。
打开《傅雷家书》,便看到傅雷给傅聪的信,是这样说的:“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做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青年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间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种,做面“忠实的镜子”,不论在做人方面,在生活细节方面,在艺术修养方面,在演奏姿态方面。”贯穿全部家书的情意,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读着读着,我感到了一种另一番教诲,不是老师的教导,不是长者的叮嘱,而是父母对儿女的关切,是不同于我的父母的关爱,却不失被细心呵护的感觉。
在《傅雷家书》中,随处读来,有反复叮咛,有温馨提示,有如朋友交心,这些如细流般温润人心的句句话语,难道只是一般父母意义上的唠叨吗?翻动着每一页字,沁人心脾,我的心总是被染的金灿灿的。
正是这一封封家书,才能时时给傅聪指导,鼓励与鞭策;使他有勇气与力量,去战胜各式各样的困难。正是这一封封家书,为傅聪照亮了前方的路,引导傅聪走向光明的未来。这是一本不平凡的家书,是一本真正的爱之书!
初二读后感 篇23
《三国演义》是文学史上一部重要的著作,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故事,塑造了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
《三国演义》中,对于战争情况的描写,作者注重智慧的碰撞和谋略的较量。就像孔明运用空城计吓退司马懿一样,集中体现了智慧的力量。关羽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勇猛的人,他能在战场上百战百胜,但是他也只能败在智慧之下。
在三国时期,曹操无疑是个大人物,他雄霸于东汉末年,曹操在我心中是一个人才,一个有情有义,爱憎分明的人;一个豪情万丈,气度非凡的人;一个雄才武略,机智聪明的人。
在作品中,关羽是“义”的化身,在文章开头桃园三结义的誓言就有显示,“今后同心协力,救困扶贫,报效国家,保卫百姓。不求同年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生死。如若背义忘恩,天地不容。”曹操欣赏关羽,派张辽前去说降,被关羽一口拒绝,后来为了保全刘备和夫人,不得已才投降了曹操。曹操天天以酒宴款待,但是他却不为所动,后来知道刘备在袁绍那里,毅然放弃了曹操给他的优厚的'待遇过五关斩六将前去投奔刘备。
读完罗贯中的《三国演义》,才感觉到它果然不负四大古典名著之一的称号。令人有种畅快淋漓的感觉。
初二读后感 篇24
早过了清荷出水的年纪,看待事物也自然不能再用孩子般诙谐荒谬的目光,取而代之的应当是理性的公正,也许是不谙世事、阅历不足,所以常常也会因为先入为主的思维观念产生一些不必要的偏见。至于傲慢,青春期无故的叛逆与自以为是谁都多多少少会有点吧。我们需要成长,需要蜕变,更需要改变那些傲慢与偏见。
傲慢与偏见是根据奥斯丁的小说改编的电影,电影中的达西是一个傲慢自大的家伙,在一次宴会中他邂逅了伊丽莎白并对她情有独钟,而伊丽莎白对她的求婚无动于衷,只是单纯的认为达西狂妄自大、自私自利,达西先生的傲慢与伊丽莎白的偏见导致了一场浪漫婚礼的延迟。我想我们不要轻易的去否定一个人的价值,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应当学会宽厚,不要轻易的去嘲笑一个人、一件事或一个理想。
世界如此广博,我们需要的是细细体味,静静观察,深深思考。每个人都有过青春期,叛逆心思悄然作祟。想想自己高中时的傲慢真的有伤害过自己的亲人。风凄凄摇曳着枇杷树,雨潇潇滴在我心上,我仿佛能看见母亲
曾为我奔波时头发被风吹得如丝一般的乱,肌肤不断被风霜侵蚀,皱纹也像蜘蛛网爬上母亲的脸庞。当年因逆反心理和母亲有过的争执也只是无源之水,如今,有哦后悔的泪水滴落成河,我溯着河流看到昔日母亲叮嘱的情形
初二读后感 篇25
我们都知道,狼和羊是天敌,狼吃羊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是你们听过一头母狼养育一只小羊的事吗?读了《吃狼奶的羊》这本小说,我被这个故事深深地打动了。
母狼飞刚刚做了妈妈,她的四只小狼崽没出生多久,就在一场大雨中意外丧生了。飞十分伤心难过,从一个幸福快乐的狼妈妈变成了一个痛失儿女的苦命妈妈。一天它出去散心,走着走着,在一个叫黄土凹的地方,碰到了一只刚出生,而且失去了妈妈的小羊羔。飞刚刚饱餐一顿,还不饿,所以先逗着小羊这个猎物玩,小羊的脖子被飞舔了一下,它摸索到飞肚子上的,吃起奶来。飞的心头突然涌上一丝母亲特有的柔情蜜意,把小羊当作了自己的孩子,天天给它喂奶吃。
飞给小羊取了一个很有诗意的名字,叫做流火云,它们的名字中都带有“云”字,算是用名字凝结了一段情缘。飞头狼让接受了流火云,开始了在狼群的生活。有时候狼群会去逗逗流火云,要吃掉它,流火云大胆地狼群里的狼,它以为自己得越激烈,那些狼就会,把它活活咬死。但是它发现,它得越激烈,它的狼就越少,最后终于在狼群中坚强地活下来了,在飞的鼓励下,流火云变得自信而又勇敢。
飞和流火云的感情越来越深,但好景不长,在一个冬天,狼群缺少食物,把目光集中在流火云身上。飞让流火云逃跑,自己却因为帮流火云挡狼群的进攻而失去了生命。
没想到一头狼会为了一只小羊而付出生命,让我难以置信,这份特别的母爱太不可思议了,我对狼这种动物有了一种新的认识,它们虽然是的,但是内心深处也有自己的感情和爱。
初二读后感 篇26
我酷爱看书,每当我看到一本好书,总会感觉到:有一缕阳光照进我的心里,让我的心灵敞亮!
暑假里,我又读了一本震撼人心的书——《吃狼奶的羊》。一听书名,你一定觉得奇怪吧,我要告诉你们,书的内容写的很悲壮,但却能唤醒人的良知。
这本书讲的是:母狼乌云飞刚刚痛失儿女,在散心的时候遇见了刚出生几个小时的小羊羔,乌云飞母爱泛滥,母爱泛滥,把小羊羔当成了自己的孩子,并取名流火云。乌云飞每次都躲着狼群来给流火云喂奶,可是毕竟纸包不住火!好景不长,乌云飞给羊喂奶的事就众狼皆知了。后来,因为一些原因,流火云竟与狼群一同生活!流火云身上流的是羊血,可是从小受到的却是狼族文化的教育。它的性格有羊的温柔善良,有狼的强悍勇猛,拥有双重性格的它注定是一只不平凡的羊。流火云不断成长、强大。青年时,它遭到狼群攻击,乌云飞为保护它而牺牲。后来流火云趁乱回到羊群中。它的表现让众羊十分敬佩,但也招来头羊的嫉妒。在一次与狼群抗击的过程中,头羊因极度讨厌流火云,把它推下蛤蟆岩,落入狼口。最终流火云这只英雄羊以悲剧性的方式结束了生命。
读完这本书,我心里百感交集:对乌云飞伟大的母爱感到震惊,对头羊自私自利感到厌恶,对英雄羊流火云的死感到惋惜……
我感慨,羊之所以会被狼吃掉有两个原因:一是羊太过软弱,狼见了会更加肆无忌惮;二是羊不团结,只要遇到强大的敌人就像一盘散沙。而且,每只羊都是自私的,他们一遇到敌人就跑,他们想:只要我跑的快,死的就不会是我了。所以我们应该学习流火云那股不服输的劲儿!
英雄羊流火云的生命是短暂的,但它追求正义和公平的精神犹如生命中的一束礼花,划破宁静的夜空,闪耀着璀璨的光华,让善良的人们看到了新的希望。
我是沈W, 感谢你能看完。
初二读后感 篇27
在漫长的暑假中,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这本书又让我重温了108条好汉的故事,使我心潮澎湃。
在梁山聚义的英雄好汉中,我喜欢花和尚——鲁智深。他在作品中第一次出现是为素不相识的金家父女打抱不平,三拳打死镇关西;第二次为林冲报仇,其实也只与林冲在相国寺见过一面,就救了林冲的性命,使他连和尚也作不成了。
我也喜欢武松。他是我心中的英雄好汉,他武艺过人,力大无比,顶天立地,敢作敢当,在民间的各种曲目中,久演不衰。他还具有强烈的'复仇意识。他既不像李逵不计后果,打过之后一走了之,也不像鲁智深避祸出家,逃之夭夭,他做事光明磊落,知恩必报,受人滴水,报以涌泉。武松蛮勇仗义,宁折不弯,敢于复仇,是人们心目中顶天立地的复仇英雄。
我还喜欢石秀,他被江湖好汉称作巧石秀,他为人精细,性情复杂,做事机巧,同时又嫉恶如仇,拼死相争,众人还送他“拼命三郎”的美称。他还为人仗义,会使些抢棒,一生执意路见不平舍命相救。一生行侠仗义,没有任何私心杂念。
水浒人物具有强烈的群体意识,“八方共域,异性一家”。他们各自的背景、经历、个性均有很大差异,但在群体中都能和睦相处,平等相待,各显所长,有强烈的群体意识。全文的一个“义”是连接梁山好汉唯一的精神纽带,也是他们唯一的价值取向,为朋友,赴汤蹈火在所不惜。乐观幽默的人生态度是水浒大多数人物特有的精神面貌,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一样风趣、自信、乐观、有声有色,读来令人振奋。
这真是一本耐人寻味的书啊!
初二读后感 篇28
在这个暑假,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故事中主人公鲁滨逊的这一形象便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也让我深受感触。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小说家丹尼尔·笛福所写的。小说采用了第一人称和回忆录的形式,讲述了鲁滨逊不听父亲善劝,毅然出海冒险,却不幸遇到海难,独自一人沦落荒岛。起初,他总因自己的不幸而感到消极,报怨上帝对自己不公平。但渐渐的,他发现岛上并没有凶猛的野兽危及自己的性命,而且遇难的船员们唯他幸存,所以他开始往好的方面想,开始感谢上帝,认为自己是不幸中的万幸,并不是毫无生存的希望。于是,他凭着自己的智慧与勤奋,亲手打理生活琐事。不管多困难、多复杂、多辛苦的事,只要对自己有用的`,他都会坚持不懈地去完成。
他也曾在岛上发现了土人,刚开始他感到手足无措、提心吊胆,但后来他却能勇敢冷静地面对。他还救了一个土人抓到后准备吃掉的俘虏,并取名为“星期五”。从此,这个仆人便忠诚地跟随着自己的主人,他们一起共同努力生活。鲁滨逊历经28年,才离开荒岛,回到了英国。
而我呢?只要在生活中遇到点困难,总会选择退缩、逃避、甚至偷偷地躲起来哭泣。却不懂得如何拿出勇气,去面对,去解决。从小到大,事事都得依赖于父母、朋友。
可是书中鲁滨逊的精神品质感染了这样的我。他勤劳、勇敢、坚韧、顽强,对于每个目标他都是不断努力地去完成,决不退缩,决不放弃。他是一个强者,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榜样。他使我懂得了要有自信,要学会坚强,充满勇气,不屈不挠,才能战斗胜困难,成为强者。
初二读后感 篇29
《渔童》是一篇童话故事,这篇故事是我记忆中最深刻的一篇故事。
这篇故事主要写了:从前,有个贫穷的老渔翁,他一直靠打渔来生活。他白天在河里打鱼,晚上就睡在渔船上。一天,老渔翁去打鱼时,从河里打捞出一个白玉鱼盆。鱼盆底部的图案是一个渔童坐在荷花上钓鱼。老渔翁越看越喜欢,他赶忙脱下衣服,把鱼盆包好带回了家。
回家后,老渔翁把白玉鱼盆洗干净,轻轻地摆放在床前的木柜上。夜里,老渔翁突然看见窗前闪过一道光亮。原来,鱼盆里的东西都变成活的了,小鱼童开始钓鱼了。钓到的金鱼从嘴里吐出很多金豆子,小渔童把它们放到了老渔翁的碗里。到天亮时,渔童和金鱼都回到了鱼盆里,鱼盆恢复了原样。老渔翁很高兴,并用这些金豆子换钱修好了渔船,买了新渔网,盖了新房子。日子一天天的好起来。这天,老渔翁在集市上遇到一个洋牧师,他向老渔翁问金豆子的来历。老渔翁很老实,一五一十的告诉了这个牧师。第二天,洋牧师就勾结县官把老渔翁抓到了县衙,并让他交出鱼盆。老渔翁很生气,并把鱼盆摔碎了。谁知鱼盆一碎,渔童活了,他甩起鱼竿,吊住了洋牧师,高高的把它举在空中,洋牧师吓得大喊大叫,还对老渔翁破口大骂。渔童把他举得更高了,直到他求饶才放他下来。然后,渔童把鱼竿一晃,县官还以为渔童要来钓他呢,吓得白眼一翻,晕倒了。后来,鱼盆恢复了原来的模样。鱼盆又回到了老渔翁的手里,老渔翁很高兴。从此,他就用这个鱼盆造福乡邻。乡亲们更加勤劳,家家都过上了好日子。
这个故事给我的感受是:我们要以小渔童为榜样,从小要有一颗善良的心,真诚的对待身边的每个人,做一个好孩子。
初二读后感 篇30
《讲究》这篇文章是我从《课外阅读》这本书上看到的。这篇文章是讲同一班又同一宿舍的好姐妹,她们情同手足。
大姐的家十分富裕,也很讲究,有一天,大姐的爸爸给八个姐妹一个高档挎包,上面还绣着花,七个姐妹争先恐后地拿,只有八妹原地不动,只拿了最后剩下的一个,那个包上面绣着扶桑花,据说,扶桑花代表哀伤。
二姐家也很富有,她爸爸请姐妹们各吃了一顿饭。
三姐的爸爸呢,则给八个姐妹各一个大大的苹果,上面有着字:“八个姐妹心连着心”。每次,八妹都拿最坏的,也吃最坏的`。
最后,在一天的黄昏,八妹给姐姐们各十斤瓜子,而且还是瓜子仁!大姐小心翼翼地问:“八妹,这干净吗?”“干净,绝对干净,”八妹说。“爸爸每次都洗了又洗手,生怕有一点细菌。”忽然,五姐说:“你爸爸上班吗?”“不上。”八妹忽然抽泣着说:“他去年在挖煤时,矿不慎爆炸,右腿截肢,只剩左手了。”听着听着,八个姐妹的眼里充满了泪水。
大姐说:“你真不应该让大叔这么讲。”“可爸爸说大家都这么讲究,咱也讲究讲究,”八妹说。
说着说着,八姐妹们抱头痛哭,因为一只手那不叫剥,叫捏啊!八十斤瓜子是一个一个捏也来的啊。
在姐妹们睡觉的时候,大姐说:“咱们以后不要这么讲究了,好吗?”“嗯!”姐妹们点头!
原来讲究里包含的是一片真情啊!
初二读后感 篇31
今年暑假,我看了鲁迅写的《朝花夕拾》(又称《旧事重提》),这是鲁迅写的唯一回忆录。人们说鲁迅的文章像匕首,犀利得非常犀利。果然,书中爱恨分明,把自己的想法表现得淋漓尽致。
当我第一次看到狗和猫和老鼠时,我以为它们是关于动物的,但事实并非如此。狗和猫和老鼠详细地讲述了他们对猫的仇恨的原因。这个原因很有趣。原来它偷了鲁迅小时候养的可爱隐鼠。事实上,隐鼠不是猫吃的,而是他的保姆不小心踩死了,但鲁迅的仇恨已经写下来,无法改变。
阿长和真正的美妙之处在于他父亲的病。他父亲被江湖庸医治愈,这一直是埋在鲁迅心中的痛苦。本文重点回忆了童年为父亲延长治疗的场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表现,揭示了这些巫医的本质,无论是神秘的还是神秘的,勒索金钱,管理生命。
作者用讽刺的笔描述了庸医的错误。两种著名医生的药物引一种更独特,一种更独特,显示了一些中医的深刻故作,通过他们相继的借口辞职,表明父亲的病情逐渐恶化。通过家庭的变化,表达了对庸医错误的深深仇恨,让人们感受到生活的悲伤。
简而言之,这本书充满了鲁迅的记忆和努力。这篇文章很深奥,很难理解。很多词都很奇怪,比如令人震惊(震惊)、(酒吧)、什么(什么)。虽然很难理解,但我仍然推荐这本书,它是中国文学的明珠之一,鲁迅也将生活在人们的心中。
初二读后感 篇32
暑假,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吃狼奶长大的羊,身体中有一半羊的基因,一半狼的基因,血管里流的是羊血,却又从小受狼的教育,既有羊的温婉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这只羊打败了很多动物,是一只英雄羊。
这只英雄羊纯洁善良,向往和平,不屈淫威,追求公平。它以自己的善良正义赢得了尊重、信赖和友谊,但也遭到过强敌的迫害,受到过同类的误解和嫉恨。特别是麻花角。
麻花角是一只头羊,一般都是一只公羊和一群母羊生活在一起,而现在却"闯”进了一只公羊,而且母羊们都还很喜欢这只英雄羊,所以,麻花角处于嫉妒心理,"恨″上了这只英雄羊。
最终,英雄羊打败了狼群,拯救了整个神羊峰,可谁又能想到,英雄羊竟被麻花角推下悬崖,虽然麻花角再次成为了头羊,但再也没有母羊理它,连最老的黄泥巴也不理它了。
英雄羊以悲剧性的方式结束了生命,但它追求正义和公平的精神犹如生命中的一束礼花,划破宁静的黑夜,让大家看到了新的希望。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感触很深,要是生活中有多点像这本书中的这只英雄羊的人就好了,它牺牲了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别人的安全。多么勇敢,多么无私啊!这只英雄羊就像一株在风吹雨打中顽强生存的野草,而我们,天天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就像温室里的花朵,我们也要多学学这只英雄羊,让社会上多一点这样的人,那么世界该多好啊!
还有,在这本书中,还牺牲了很多个生命,当然包括英雄羊,所以,我们不但要学习英雄羊,还要保护动物,保护每个生命!
初二读后感 篇33
寒假里,我读了我国现代著名作家曹文轩老师写的《青铜葵花》。读完后,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我相信我一生也不会忘了这本书,也永远不会忘了它教给我的道理。
这本书主要讲了城里的女孩葵花和爸爸随着干校来到乡下,但她的爸爸却在一次意外中被水淹死了。葵花从小就只有爸爸一个亲人,这样一来,她更是无亲无故。然而,命运虽然为她关闭了一扇门,却又为她开了一扇窗——她被大麦地村最贫穷但是最善良的青铜一家人收养了。从此,葵花就当青铜一家人是自己的亲人,而青铜一家人也把她当做了自己的家人。渐渐地,葵花与青铜一家人产生了感情,她与他们同甘共苦,经历了许多感人的故事。可是这样在葵花看来快乐的事太短暂了——在葵花12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了自己的城市。而与她情深谊厚的哥哥青铜,则常常坐在草垛上,遥望着大河的东方,遥望着妹妹葵花所在的地方……
这是一个多么感人的.故事啊!而它之所以如此感人,就是因为曹文轩在这本书中把苦难写得淋漓尽致。那么,苦难又是什么呢?现在,只要作业多那么一点,学生们就会抱怨这抱怨那,叫苦连天,认为这是苦难;现在,每一年都有许多大学生找不到工作,认为这也是苦难。这只是他们太懒惰,只是他们能力不足。如果人人都只享受表面上是快乐的快乐,只是“今朝有酒今朝醉”,那么,当苦难突然来临时你又如何抵挡呢?你根本就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所以,无论你是谁,都必须明白:阳光总在风雨后,只有经历过苦难,才能拥有真真正正的幸福。
我推荐大家一定要读一读这本书,不仅因为它是一本好书,更因为它交给你的道理会使你受益匪浅,甚至会改变你的人生,你的命运。
初二读后感 篇34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书信作为亲人之间的联系方式传达着浓浓的爱意,父母永远重复的话语,字字透露出对孩子的牵挂和想念之情。
悠悠父子情!家书中父母谆谆教诲,无微不至,对孩子的爱尽表言中。
《傅雷家书》是由傅家的185封家书组成,大部分是父亲傅雷和他的夫人写给远在西方国家的儿子傅聪的信。父亲傅雷是一个博学,正直的人,年轻时脾气有些暴躁,但是富有个性。母亲朱梅馥是一个有东方文化素养,又经过西方文化洗礼,是一个温柔善良端庄的女性。
傅聪在异国生活,从父亲写的这些书信中吸取了丰富的知识。父亲傅雷在书信中常常给他指导和鼓励。使他有勇气与力量,去战胜各式各样的魔障。
傅雷,一位拥有智慧的父亲,对亲人与国家总是有着无私的热爱,艺术的人生,智慧的人生,却是一个极普通的父亲,对孩子的爱,总是不能得掩饰住的,字里行间满口都是亲爱的孩子,对在外的孩子的问候,不时的提醒,对于身在国外的儿子,既是自豪,又时想念,无论是病痛,还是子午夜时,都要以书信的`方式与儿子取得联系,以表达自己无比的担心与关心。
亲人的书信仿佛具有一些神奇的力量,他(傅雷)的儿子总是那么成功,受人欢迎,并且娶了一个温柔善解人意的好妻子,孩子与父母真诚的交流,让人倍感欣慰。
傅雷夫妇作为中国家庭的典范,对孩子的教育呕心沥血,苦心孤诣, 倾其全能,的确令人敬佩。这本《傅雷家书》让我懂得了很多很多的道理,也让我更加了解父母的心理都在想着什么,这让我可以更好的和父母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