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倚栏轩整理的读《荒野的呼唤》有感(精选22篇),供大家参考,大家一起看看吧。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篇1
“在那冰天雪地的荒野中,他在艰难地前行,一步,又一步……狂风无情的向他席卷而来,冰雪划伤他的皮毛,一瞬间,雪被染得像红宝石般绚丽……”自从开始读《荒野的呼唤》后,这幅景象就经常在我脑海中闪现,究竟使他义无返顾去追求的是什么,我好奇的想知道答案。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早期的代表作之一。作品的场景是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时间是十九世纪末,而他的主角,是一条狗。
布克,是他的名字。也许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会对他有这样的印象——他高大、勇敢、机智,而且充满激情与斗志,也很能适应环境,生存能力特强。同时,在他的身上原就流着狼的血液。
他原是法官米勒的犬,过着悠闲自得的生活。却不料被贫困的园丁卖给了狗贩。从此,他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新主人对他的侮辱和对待,致使他一次又一次愤怒的反抗,而最后遭到的却总是一顿毒打。于是,在驯狗师的棒打下他开始渐渐懂得了“棍的法则”。领悟了生存所必须接受的一些屈辱。
经过几次展转,他被带到寒冷的北极为那些挖寻金矿的人拉雪橇,不同与其他的狗,他很快学会了他的新工作,也适应了北极冰天雪地的生活。就这样,他开始在拉雪橇中感受活着的滋味。长此以往,他的肌肉锻炼得像铁。对一切痛苦处之泰然。他学会了在雪地睡觉,学会了乘主人不注意时偷吃同伙的鱼食。
然而,他的威猛健壮,敏捷机智,注定了他与领导狗间的决斗已是在所难免。在那场惨烈的搏斗中,布克咬死了敌手,最终成了“成功的战士”。从此他就取得了带头狗的位置,负起了领导者的责任。他马上以牙齿和利爪树立了自己的威信,让手下乖乖地驯服,他是个出色的领袖。
他们在零下五十度的严寒里几乎没有休息地往返奔驰着,终于精疲力尽,同伴相继死了好几位,而布克仍顽强地活着,布克和他的另一些同伴作为不中用的狗被低价转卖给了三个年轻的主人。这是三个被黄金潮卷入北极圈的新手。他们对黄金的梦想是炽热的,完全缺乏经验,自以为是,不能适应新的环境,踏上了注定是悲剧的一次远行。
布克是这当中唯一的幸存者。同时他认识了他生命中唯一会牵挂的人类——那个名字叫约翰?宋顿的美国人。宋顿带着布克站在高坡上,一起看到那三个人和那一群狗的灭亡。从此,布克对宋顿怀着敬。这是如此强烈,仿佛是可以为他而死,与宋顿的交往,是布克生命的重大转折。他在湍急的河流中冒着生命的危险救了落水的宋顿。又用不可思议的力量为宋顿赢得了一次巨额打赌的胜利。
然而来自森林那端的呼唤越来越吸引布克,这声音仿佛在召唤他的灵魂,使他不由自主地想前往,布克的野性也逐渐滋长。在这样的'荒野中,他的狼的本性被一点一点地唤醒了。他经常听到狼的嗥叫--自由的呼唤,那对于他是一种几乎不可抗拒的吸引,但因为对宋顿的,使他暂时抵挡住了这种呼唤声的诱惑。
在一次离开宋顿的远行后,布克发现自己已永远地失去了这位朋友——宋顿他们被当地土人所害。布克发疯般地扑向土人,一个一个地撕咬他们……
“约翰?宋顿死了。最后的牵挂断了。人类和人类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住他了。”他终于走进了狼群,和那些野兄弟并肩在雪原上自由地奔驰,唱着一只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那就是狼群的歌……
读着这本书,可以深切的感受到作者对狗的生活、习性是那样熟悉,把他们的性格、内心活动刻画得那样真实可信,栩栩如生,达到了真实得令人惊异的程度。一如描写人--作者正是以“他”而不是以“它”来称谓这些狗的。
他们的生活和也侧面反映了人的生活。作者通过对布克的遭遇和命运的描写,显示了生存的艰难和生活的严酷,迫使人们进行无休止的斗争,在经历了各种磨难和挫折后,弱者只能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只有强者才是生命的主宰者。
杰克?伦敦出生在一个破产的农民家庭里。他从幼年起就不得不出卖体力养活自己。做过童工、报童、水手,曾经还坐过监狱。他看到过最底层人们的悲惨的生涯。这使他强烈感受到社会的黑暗和残酷。他从这个人的世界里看到了兽的世界。而在《荒野的呼唤》中,他描写了兽的世界,事实上却是针对人的世界。通过了布克的遭遇和斗争历程,他歌颂了原始的强力、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歌颂了奔向自由的渴望,歌颂了强者和英雄主义。
在《荒野的呼唤》中,布克是一个胜利者,在广漠的雪原中自由地奔驰。而我们又何尝不能呢?有奋斗,有坚持,才能生存,才能换得永恒的自由。也许这正是杰克?伦敦所预示的答案--生存法则。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篇2
《荒野的呼唤》是一篇动物小说,是由美国的作家杰克·伦敦写的,由沈石溪主编的一部小说。我曾爱不释手,如饥似渴地翻阅着,它是人们精神粮食,是一部真正的好书!
《荒野的呼唤》它主要讲述一只叫巴克的圣伯纳德犬,从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故事,而强烈地反应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我每次看完这本书,都热血沸腾,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啊!巴克是多么的顽强啊!它受尽折磨,却依然生存下来,它受尽欺凌,仍然不折不扣地当上头领。那股原始自然的野性在它身上复苏,使它称霸为王。看完这篇文章,不禁让我想起了动画片《狮子王》中的辛巴,它也是历经磨难,最终成为了万兽之王。
在生活中,有多少人能像巴克一样,遇到困难,会迎难而上,毫不退缩呢?这是我们应该学习的一种品质。现在我终于明白了爸爸妈妈在我跌倒的时候不伸出双手把我扶起,而是鼓励我自己爬起来的原因;明白了在我遇到困难哭泣的时候,爸爸妈妈告诉我把眼泪擦掉,哭是不能解决问题的道理。在书中,巴克受尽磨难,我为它曲折的命运感到难过。我呼吁大家爱护动物吧,不要让它们被人类伤害,它们也是有生命的。有人可能会说:“虚伪。”但我想说:“这不是虚伪,是文明的标志,是人类文明的标志!”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篇3
狗,随着人类社会的渐变位置逐渐上升,狗已万千宠爱于一身,但狗并不是只有养尊处优的一面,那些被人恐吓,追赶,抛弃的狗,它们冰冷,凶狠,充满敌意。其实,了解一只狗并不难,你可能不知道它在想什么,到底喜不喜欢你,但只要以心相待,以情相向,哪怕是从温暖的天堂被人踏入冰点的恶魔,只要给他加一双真情的翅膀,同样可以成为天使。而《荒野的呼唤》这一本书讲的就是一只狗的故事,这只狗叫巴克,他出生在一位大法官家中,这里景色幽静美丽而充满生机,十分富饶,巴克就是这里狗的头儿。可好景不长,巴克在一个可恶的贩狗人的带领下被卖到了佩罗的手下,当起了一只雪橇狗,和佩罗同行的还有好友费朗索瓦。巴克根本不习惯雪橇狗的生活,生活优越的它突然与普通的犬平起平坐,十分吃不消,但最终还是顽强地活了下来。巴克在经历了3位主人的更换,人类对狗的凶狠残忍之后渐渐地对生活没了希望,就在此时,新主人桑顿步入了它的生活,给巴克的生活带去了一线希望,爱与关怀。可是,却因为金子桑顿被印第安人斩尽杀绝。巴克成为了那里狼族的一员,永远守护着桑顿。
巴克,它是一只犬,它是一只对主人忠心丹丹的`犬,它是一只渴望自由长啸的犬,它是一只善与恶并存的犬,它只是一只犬。巴克从天堂般的生活中一下落入冰山,但它没对任何人屈服。可是,当巴克遇到爱他的主人桑顿时,却不顾一切的绝对臣服。也许,这正应了那个道理:"爱能感化一切。“
狗的想法很简单,有食物,有一个爱它的主人,就可以陪伴一生。哪怕是最暴躁,凶狠的狗,只要用爱相待,一样可以成为忠犬。而人呢?是不是只要用情去感化,坏人也可以变好?假如生活中多一点爱心;世界上多一点温暖;说话时多一点赞美;人与人之间多一点真情,任何人都可以变得更好。其实,生活中本来就不会产生很与恶,只要多一点点交心与理解,你会发现生活如此美好!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篇4
生活如鱼,生命如水;生活如花,生命如雨。面对人生的阴晴圆缺,我们选择了品味。但生命的定义毕竟复杂,但对生命深切的怜悯与敬畏之心永远存在。生命的情感好比一阵狼嗥,在荒野里尽显蛮荒,让人敬畏。生命是可爱的,是神圣的,又是高贵、美丽的。大群银鸥在瓦蓝的海上飞翔,马群在草原上奔跑,一朵小花在风中舞动。都把生命描写得淋漓尽致,在世界,不只是有人类才具备生命神圣的光辉
豁达的人生,给了我神圣的思想。记得就在读完这首诗后,《荒野的呼唤》寄托于我的不是那些精彩的故事情节,而是那些生命寄托于的精神。敬畏生命的思想在我心中蓦然产生,苍天,永恒;欢乐,悠悠欢世英雄,碧草白云。敬畏生命就像生了根似的让我永久不忘。
就在我上二年级的时候,一天晚上,我不经意地经过我家厨房,看见一只老鼠正想爬上橱柜去吃那些美味佳肴。它正在奋力地在光滑的墙壁上爬,它看起来十分费力,但它却坚持不懈,努力地欲爬上那洁白的柜面,吃上它那梦寐以求的食物。我看见了,情不自禁想笑它不自量力,于是,我随手拿起一支棍棒,用尽浑身力气地向它打去,可怜的老鼠,由于柜壁光滑,它没有了它原有的矫健敏捷,被我打落在地,一动不动地趴在地上,死气沉沉。我顿时感到无比自豪,仍了那支棍棒,到一边玩耍去了。但当我再去一躺厨房时,却看见那只老鼠已爬了起来,在那光滑的壁面慢慢地爬着。一股从来没有过的对生命的敬畏油然而生,侵占了我那幼小的心灵。仿佛感受到了春天枝头鸣唱的鸟儿,高原深山上奔跑的羚羊,无际大海中嬉戏的群鱼,都有生命的硬度,感悟到鸢飞鱼跃,道无不在与一腔热血勤珍重,洒去犹能化碧波的生命的顿感与气势,抒写了生命令人敬畏的乐章。但我却不管这些,仍是抓起棍棒朝那只老鼠打去,老鼠又一次摔了起来,但这个小生命却没放弃,坚持重返前线,毫不放弃,像是在抒发着那首古老的生命乐章,愤起了心中的热血,它便能不懈地向前冲去。我只觉得生命这两个字在我心中凸现得耀眼,这时,我真得感悟到生命的分量与意义是那样令人敬畏。徐悲鸿说过不可有傲气,不可无傲骨。
人的一切需要一种激情,敬畏生命就像一阵风,吹去倦怠的尘,露出内部的光。回归现实,那只老鼠仍在柜壁上爬,我那只拿起棍棒的手又放下了,这就是敬畏生命的真谛。我没有管它,任凭它用它那份刚毅的意志与饥饿的欲望让它爬上颠峰,去尝那份来之不易的食物,只留下我一人在感叹。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这是气势。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这是非凡,而生命却同时拥有这些。躯体无能,但精神永存。一缕芳云无断绝,这也许就是生命美的极致。
千古悠悠,有多少生命在感叹。自强不息,坚持不懈,奋蹄追赶,努力向上,这完全出自那古老的生命乐章。读了《荒野的呼唤》后,我的全身仿佛灌注了对生命的敬畏。孤帆叠影锁白链,残月升骤起烈风。生命对人来说,演绎着一个不可缺少的角色。灯光闪烁的舞台上,生命尽显光彩。让我们把生命升华,谱出这支生命的乐章!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篇5
天上下雨时也要保持微笑,身处地狱——勇往直前!
在巨大的电视上,成千上万个电视微粒都像孩子们看到了梦寐以求的每一件物品似的,都聚集在一起,形成了我们今天的'主角——贝尔。格里尔斯!
这一次贝尔来到了美国的阿拉斯加大山脉,阿拉斯加山脉远近闻名,它和撒哈拉沙漠一样冷漠无情,仿佛是一对双胞胎!贝尔。格里尔斯要从双胞胎“哥哥”的身体里求生,是非常危险的。
贝尔从飞机上滑下来贝尔从飞机上滑下来,冻的直打哆嗦。寒风像一把尖刃的刀,努力切着贝尔的骨骼。贝尔说“我得快点下山了,不然小命要保不住了”。他加快了脚步,但是好景不长,贝尔又遇到了麻烦,他一不小心掉到了冰缝中。看来贝尔只能接受老天爷写给自己的挑战书了。贝尔看到了一个雪洞,他身体一缩,掉入了雪洞中,雪中没有氧气,贝尔思考了一会儿,准备给雪杀个回马枪,他用脚把雪踢开了一个洞,逃之夭夭了!
贝尔走到了阿拉斯加贝尔走到了阿拉斯加山脉的“心脏”——地下丛林!他脸上挂着笑容,看来还对刚才的雪洞逃生念念不忘啊!但是帅不过三秒,贝尔差一点葬身鱼腹,事情是这样的:贝尔看到一条河,想用倒在河上的木头过河,谁知,木头断了!贝尔死死的抓住岩石,就像抓住一根救命稻草,贝尔双脚一蹬,上了山。这颗空中心总算落了地,这次河流死里逃生真惊险啊!
贝尔走着走着,看到一座废弃工厂,贝尔用工厂的材料做成了木筏,然后慢慢行驶,结果木筏进水要沉了,贝尔跳到浮冰上,浮冰随时会裂开,弄不好又会葬身鱼腹。贝尔看到远处有一条船,他把绳子点燃,把鞋子的橡胶放进火里,顿时黑烟滚滚,像一个统治者统领天下。船长看到了,向贝尔驶来,贝尔跳上船完成求生。
永远不要失去希望…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篇6
“以往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冬日苏醒,又一次发出醒来的欢呼。”这首小诗便代表了杰克·伦敦的著作《荒野的呼唤》。如今,我好奇地翻开了书面,进入了书的世界。
本文以一只狗——巴克为主角展开一段充满未知的旅程。因为拐卖,巴克成了一只雪橇犬,这也意味着以往的生活过去了。途中的艰苦让巴克磨炼自己,并生存了下去,在主人死后,在野性带领下回归自然,并成为了狼王。
为什么巴克活了下去,并当上了狼王呢?难道仅因为巴克有尚好的血统吗?重新细读,正是这毅力,让巴克在这弱肉强食的世界上活了下去。如果在世上毫无活下去的`勇气,那只有死路一条。像那些动不动就放弃的人们,注定一无所成。看看巴克,走千山,过万水,才以胜利的姿态在丛林立足,这何不为毅力与决心所成?人也是如此,只有经得起千锤百炼,才能积累丰富的经验。只有在无数倒下后爬起来,才是真正的强者,因为困难之时,是成功不远之日。而做温室的花朵,被“风”一吹就倒。
俗话说“有志者,事竟成”。只有持之以恒,才会做成大事,而生活的小事也是如此:那天生日,妈妈带着我在超市里看礼物,在花花绿绿的玩具中,一款大型的乐高吸引了我的目光,让我驻足痴望。我想也没想是否可以拼完,就让妈妈买了下来。妈妈担心地说:“你拼的好吗?可有千来块呢。”我满不在乎地说:“一小时就好,别担心,我拼的好。”回到家,迫不及待开了箱子,对着说明书,一步步拼了起来。这才没几步,就拼不下去了。一会儿这少一块那缺一块,有的甚至“消失”在“海”中。东拼西凑,也不知拼出个什么怪物。我气馁了,气愤地把积木一丢,开始抱怨积木了。我抬起头,望见了书架上的《荒野的呼唤》,不禁想到了巴克。那坚强忠诚的狗。我望了望地上的乐高,决心拼好它,因为连成这样坚持一下都不行,将来不可能获得任何成功。我咬咬牙,拼了起来。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积木也逐渐成型了。
一下午,我成功了,望着那虽然有点歪七八扭的乐高,令我骄傲。也让我知道了坚持是可能化不可能为可能的。巴克的精神伴随着我,让我对它起敬和敬仰。每当想到它,就会有毅力的力量,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篇7
狗,随着人类社会的渐变位置逐渐上升,狗已万千宠爱于一身,但狗并不是只有养尊处优的一面,那些被人恐吓,追赶,抛弃的狗,它们冰冷,凶狠,充满敌意。其实,了解一只狗并不难,你可能不知道它在想什么,到底喜不喜欢你,但只要以心相待,以情相向,哪怕是从温暖的天堂被人踏入冰点的恶魔,只要给他加一双真情的翅膀,同样可以成为天使。而《荒野的呼唤》这一本书讲的就是一只狗的故事,这只狗叫巴克,他出生在一位大法官家中,这里景色幽静美丽而充满生机,十分富饶,巴克就是这里狗的头儿。可好景不长,巴克在一个可恶的贩狗人的带领下被卖到了佩罗的手下,当起了一只雪橇狗,和佩罗同行的还有好友费朗索瓦。巴克根本不习惯雪橇狗的生活,生活优越的它突然与普通的犬平起平坐,十分吃不消,但最终还是顽强地活了下来。巴克在经历了3位主人的更换,人类对狗的凶狠残忍之后渐渐地对生活没了希望,就在此时,新主人桑顿步入了它的生活,给巴克的生活带去了一线希望,爱与关怀。可是,却因为金子桑顿被印第安人斩尽杀绝。巴克成为了那里狼族的一员,永远守护着桑顿。
巴克,它是一只犬,它是一只对主人忠心丹丹的犬,它是一只渴望自由长啸的犬,它是一只善与恶并存的犬,它只是一只犬。巴克从天堂般的生活中一下落入冰山,但它没对任何人屈服。可是,当巴克遇到爱他的主人桑顿时,却不顾一切的绝对臣服。也许,这正应了那个道理:"爱能感化一切。“
狗的想法很简单,有食物,有一个爱它的主人,就可以陪伴一生。哪怕是最暴躁,凶狠的狗,只要用爱相待,一样可以成为忠犬。而人呢?是不是只要用情去感化,坏人也可以变好?假如生活中多一点爱心;世界上多一点温暖;说话时多一点赞美;人与人之间多一点真情,任何人都可以变得更好。其实,生活中本来就不会产生很与恶,只要多一点点交心与理解,你会发现生活如此美好!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篇8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关于动物的小说,名叫《荒野的.呼唤》。
这部小说的主角巴克,拥有高贵的血统,原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米勒法官家里。一天,它被偷走了,几经转手,被卖到一个穿红色绒线衣的人手里。这个人用大棒反复击打它的脑袋,让它明白了“大棒法则”。被带入狗群之后,斯匹茨咬死卷毛,卷毛死也没留个全尸,又让它明白了“犬牙法则”。后来,巴克利用雪鞋兔事件发起进攻,让斯匹茨得到了同样的结果,自己取代它当上了排头狗。但是,主人一而再再而三地替换,也致使它们狗群的任务越来越重,奄奄一息。这时,它遇到了新主人索恩顿。它不但在索恩顿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平等的爱。为了这份爱,它追随索恩顿来到了一个宽阔的峡谷。在这里,狼嚎唤起它的记忆。当最爱的主人被伊哈人杀死之后,他愤怒的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人间红尘,毅然回到了荒野。
狗,多么忠实啊!文章里的巴克和其他狗伙伴们虽然吃得不太饱,但它们却以工作为荣,竭尽全力地工作。它们绝不会违背主人的命令,非常忠实。
狗,多么聪明啊!当巴克成为排头狗之后,妥善地管理着雪橇狗群;走在危险的薄冰上,凶恶的斯匹茨掉进了冰窟窿,但它死也要拉狗陪葬,于是几乎把整队的狗都快拽了下去,幸好巴克聪明,使劲让自己不动弹终于得救了。
狗,多么勇敢呀!在遇到野狗来抢夺食物时,它们奋勇杀敌似的扑咬起来,赶走了那伙“强盗”。在主人索恩顿失足掉进河里时,在湍急的水流也阻挡不了它救起主人。
想想我平时对狗的态度:碰到小狗就拿着戏弄;家里的看门狗总是受我的气;宠物狗怎么也逃不了被关在笼子里的命运………。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太惭愧了。我应该要善待它们,关心它们,呵护它们。
在这个血肉丰满的世界里,我哭了,我笑了,我悬念叠生,我由衷地感叹生命的无限顽强。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篇9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温顺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借此深刻地反映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自从看了这本书,就把以前喜欢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远远抛在后头了好久。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的作品独树一帜,充满阳刚之气,和沈石溪的作品截然不同。当然,这也不代表沈石溪写得不好。只是杰克·伦敦并不会把故事的结局写得如此悲伤,他常常将笔下“人物”置于生死关头的'境遇下,把尾声转为欢乐,给读者一种感叹的心情。
而我最喜欢的一个片段,是巴克为主人桑顿的1000金币,在冰面上拉动了500公斤的雪橇,行走了100米……
这可是500公斤重的雪橇啊!足足有半吨重,还要在冰天雪地上行走100米。至此,也可以表现出巴克对主人桑顿深深的爱,那个时候,相信所有人都可以明白他们这对主仆之间深刻的感情,似乎除了死亡,再没有人能把他们分开了。
除此之外,作者描写巴克外貌的句子也十分生动——所有人都被巴克吸引住了。巴克实在超凡出众,它身材匀称,身上没有一块赘肉,每一块肌肉都显示出过人的勇猛和力量;它的皮毛闪现出丝绸般光泽,美的令人着迷。
此刻,它脖子和肩头上的毛都竖立着,蕴含出无限生机和活力。好奇的人们纷纷挤到巴克身旁,伸出手去触摸它坚硬如铁的肌肉,都对巴克赞不决口。
都显示出过人的勇猛和力量…闪现出丝绸般光泽……美的令人着迷……蕴含出无限生机和活力……
看着这些跳跃得字,可见作者下的功夫可不少,也能让人感受到巴克在荒野弱肉强食的法则下求生的欲望使它锻炼的艰辛。
虽然巴克与桑顿感情深厚,但还是在命运的抉择下分开。巴克报复完杀死主人的凶手后,它与人类的最后联络也消失了,巴克终于在野性的再三呼唤下重返荒野,从此,荒野里出现了一匹无可匹敌的幽灵狼……
其实要说巴克无可匹敌也是有道理的,它既拥有至高无上的智慧,也拥有无可攀比的身手,更重要的是长期积累的经验……
哎呀!要是我也有这么一匹好狗哦不,好狼就好了,唔!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篇10
上星期,我的好朋友张远骏给我介绍了一本书,他说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历险故事,听他讲的津津有味,我迫不及待的从他那里借了过来,这本书叫《荒野的呼唤》,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诞生于荒野的混血狼狗,它叫白牙,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人类驯养了,但它的第一任主人和第二任主人都不懂得仁慈和友爱,没能培养出白牙仁慈和友爱的品质,反而让它变得暴躁、孤独、残忍和凶猛,成为同类的仇敌,后来白牙在第三任主人那里获得了仁慈和友爱,而变得善良忠诚,还为了拯救主人的父亲而身负重伤,最终赢得了主人一家的喜爱。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被白牙野性的力量所感动,也从他身上体会到了,面对困难绝不低头,一定要和困难抗争到底。我建议,大家如果有空的话,请看看这本书,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篇11
《荒野的呼唤》是一篇动物小说,是由美国的作家杰克·伦敦写的,由沈石溪主编的一部小说。我曾爱不释手,如饥似渴地翻阅着,它是人们精神粮食,是一部真正的'好书!
《荒野的呼唤》它主要讲述一只叫巴克的圣伯纳德犬,从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故事,而强烈地反应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我每次看完这本书,都热血沸腾,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啊!巴克是多么的顽强啊!它受尽折磨,却依然生存下来,它受尽欺凌,仍然不折不扣地当上头领。那股原始自然的野性在它身上复苏,使它称霸为王。看完这篇文章,不禁让我想起了动画片《狮子王》中的辛巴,它也是历经磨难,最终成为了万兽之王。
在生活中,有多少人能像巴克一样,遇到困难,会迎难而上,毫不退缩呢?这是我们应该学习的一种品质。现在我终于明白了爸爸妈妈在我跌倒的时候不伸出双手把我扶起,而是鼓励我自己爬起来的原因;明白了在我遇到困难哭泣的时候,爸爸妈妈告诉我把眼泪擦掉,哭是不能解决问题的道理。在书中,巴克受尽磨难,我为它曲折的命运感到难过。我呼吁大家爱护动物吧,不要让它们被人类伤害,它们也是有生命的。有人可能会说:“虚伪。”但我想说:“这不是虚伪,是文明的标志,是人类文明的标志!”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篇12
从幽暗的荒野挺身而出,
凄厉的长嗥,
撕裂了大地的眼睛。
躁动的心灵,
被自己的锋芒刺痛,
快乐变得伤痕累累。
炽热的呼吸,
如疯狂的野草,
唤起一种古老的沉痛。
再无法抵制,
这种野性的迸发,
像傍晚的落日,
给予世间最后的光辉。
暴怒的又眸,焚烧的嘴唇,
清醒的,丰富的.,孤独的,沉默的,
思想,
和太阳一起狂奔。
命运是一根被抽尽了养分的树,
双臂,
倔强地伸向天空,
年轮堆积起来,
构成了
永不干涸的力量。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篇13
你可曾真正试着去了解一种动物?倾听它的声音,感受它的情感?
在《荒野的呼唤》一文中作者给我们塑造了一个有思想,有感情的狗——巴克。
巴克最初和今日的宠物狗一样,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若不是园丁因生活所困,把巴克卖掉,也许,巴克的一生就会一直这样平平淡淡的过下去,但是,它的命运在那一刻起被改变了。巴克从“国王”沦落为拉雪橇的日苦狗,在那里,它牢记了一个道理“强者为王!”,巴克不断的被卖出,它的野性在慢慢复苏。巴克有了桑顿这个朋友——永不离弃的朋友。有一天,巴克发现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了,它杀死了印第安人,走进了狼群。
人们之间的勾心斗角让人们感到厌烦,当这种情况发生在狗之间的时候,让我们明白一个法则:适者生存,弱肉强食!
让我们牢记一句话:只有强者才能生存,弱者只有一个:要么伤,要么死!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篇14
“在那冰天雪地的荒野中,他在艰难地前行,一步,又一步……狂风无情的向他席卷而来,冰雪划伤他的皮毛,一瞬间,雪被染得像红宝石般绚丽……”自从开始读《荒野的呼唤》后,这幅景象就经常在我脑海中闪现,究竟使他义无返顾去追求的是什么,我好奇的想知道答案。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早期的代表作之一。作品的场景是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时间是十九世纪末,而他的主角,是一条狗。
布克,是他的名字。也许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会对他有这样的印象——他高大、勇敢、机智,而且充满激情与斗志,也很能适应环境,生存能力特强。同时,在他的身上原就流着狼的血液。
他原是法官米勒的犬,过着悠闲自得的生活。却不料被贫困的园丁卖给了狗贩。从此,他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新主人对他的侮辱和对待,致使他一次又一次愤怒的反抗,而最后遭到的却总是一顿毒打。于是,在驯狗师的棒打下他开始渐渐懂得了“棍的法则”。领悟了生存所必须接受的一些屈辱。
经过几次展转,他被带到寒冷的北极为那些挖寻金矿的人拉雪橇,不同与其他的狗,他很快学会了他的新工作,也适应了北极冰天雪地的生活。就这样,他开始在拉雪橇中感受活着的滋味。长此以往,他的肌肉锻炼得像铁。对一切痛苦处之泰然。他学会了在雪地睡觉,学会了乘主人不注意时偷吃同伙的鱼食。
然而,他的威猛健壮,敏捷机智,注定了他与领导狗间的决斗已是在所难免。在那场惨烈的搏斗中,布克咬死了敌手,最终成了“成功的战士”。从此他就取得了带头狗的位置,负起了领导者的责任。他马上以牙齿和利爪树立了自己的威信,让手下乖乖地驯服,他是个出色的领袖。
他们在零下五十度的严寒里几乎没有休息地往返奔驰着,终于精疲力尽,同伴相继死了好几位,而布克仍顽强地活着,布克和他的另一些同伴作为不中用的狗被低价转卖给了三个年轻的主人。这是三个被黄金潮卷入北极圈的新手。他们对黄金的梦想是炽热的,完全缺乏经验,自以为是,不能适应新的环境,踏上了注定是悲剧的一次远行。
布克是这当中唯一的幸存者。同时他认识了他生命中唯一会牵挂的人类——那个名字叫约翰?宋顿的美国人。宋顿带着布克站在高坡上,一起看到那三个人和那一群狗的灭亡。从此,布克对宋顿怀着敬。这是如此强烈,仿佛是可以为他而死,与宋顿的交往,是布克生命的重大转折。他在湍急的河流中冒着生命的危险救了落水的宋顿。又用不可思议的力量为宋顿赢得了一次巨额打赌的胜利。
然而来自森林那端的呼唤越来越吸引布克,这声音仿佛在召唤他的灵魂,使他不由自主地想前往,布克的野性也逐渐滋长。在这样的荒野中,他的狼的本性被一点一点地唤醒了。他经常听到狼的嗥叫--自由的呼唤,那对于他是一种几乎不可抗拒的吸引,但因为对宋顿的,使他暂时抵挡住了这种呼唤声的诱惑。
在一次离开宋顿的远行后,布克发现自己已永远地失去了这位朋友——宋顿他们被当地土人所害。布克发疯般地扑向土人,一个一个地撕咬他们……
“约翰?宋顿死了。最后的牵挂断了。人类和人类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住他了。”他终于走进了狼群,和那些野兄弟并肩在雪原上自由地奔驰,唱着一只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那就是狼群的歌……
读着这本书,可以深切的感受到作者对狗的生活、习性是那样熟悉,把他们的性格、内心活动刻画得那样真实可信,栩栩如生,达到了真实得令人惊异的程度。一如描写人--作者正是以“他”而不是以“它”来称谓这些狗的`。
他们的生活和也侧面反映了人的生活。作者通过对布克的遭遇和命运的描写,显示了生存的艰难和生活的严酷,迫使人们进行无休止的斗争,在经历了各种磨难和挫折后,弱者只能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只有强者才是生命的主宰者。
杰克?伦敦出生在一个破产的农民家庭里。他从幼年起就不得不出卖体力养活自己。做过童工、报童、水手,曾经还坐过监狱。他看到过最底层人们的悲惨的生涯。这使他强烈感受到社会的黑暗和残酷。他从这个人的世界里看到了兽的世界。而在《荒野的呼唤》中,他描写了兽的世界,事实上却是针对人的世界。通过了布克的遭遇和斗争历程,他歌颂了原始的强力、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歌颂了奔向自由的渴望,歌颂了强者和英雄主义。
在《荒野的呼唤》中,布克是一个胜利者,在广漠的雪原中自由地奔驰。而我们又何尝不能呢?有奋斗,有坚持,才能生存,才能换得永恒的自由。也许这正是杰克?伦敦所预示的答案--生存法则。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篇15
昨天,读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野性的呼唤》,心中油然而生一种对主人公巴克的敬佩之情。佩服它的坚持和勇敢精神。
文中讲述了巴克原来是米勒法官的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旧金山南部的山谷里,后来被卖到北方一个寒冷但盛产黄金的地方。进入北方后,它看见自己的伙伴遭到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巴克第一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性,认识到生活中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知道了自己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挺住,决不能倒下,它原始的野性被唤醒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它在严酷的生态中具有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使它克服了许多困难。
在生活中,每当遇到困难时,我们往往选择的是退缩或者让爸爸妈妈等其他人帮忙,缺乏自己主动克服困难的精神。通过读《野性的呼唤》之后,我们无论生活中、学习中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要开动自己智慧的闸门,像巴克一样把一个个困难克服掉,作一名生活的强者。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篇16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题记
“昔日流一浪一的渴望的沸腾,
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
野一性一在严寒的冬日里苏醒,
再一次发出醒来的欢呼。”
翻开书页,便立即被这首诗震撼。我怀藏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被主人公那种坚强、勇敢的一精一神所打动。
巴克是一条杂一交一狗,他本来在主人家中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却不幸被人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之后,它开始踏上淘金之旅,变成了拉雪橇的苦役犬。
在充满血腥的驯服过程中,它明白了公平与自然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它学会了狡猾与一奸一诈。经过残酷的斗争,巴克最终成为王者。
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但与它最后一位主人桑顿之间的感情真挚而深厚,在桑顿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入荒野,回归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这部小说通过巴可曲折的故事揭示了:在险恶的环境,在面对困难和挫折时,只有强者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最终走向成功;而若弱者能被欺压,最终沦为悲剧。
我们的生活中也会困难重重,也同样会在人生的低谷徘徊,我们只有学会勇敢面对,只有像巴克那样顽强地与命运抗争,才能战胜困难,同时在困难中让自己变的更强大。知难而进,才能让自己的一生更加传奇!
细细回味这本书,并不是为了写巴克,更不是为了写狗与狗之间的.斗争,而是反映了人类生活:无论是个人还 是民族,如果不选择做命运的强者,就不可能生存下去。
面对生活的突变,我们要学会在逆境中成长,在失败中坚强。
记住赫·乔·威尔斯的一句话“适者生,不适者灭,这是自然界一如既往、永不变更的规律。”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篇17
《荒野的呼唤》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故事的主角是圣贝尔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他的名字叫巴克。原本是在米勒法官的庄园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单纯,活泼,习惯了舒适的生活,但人类的贪婪和堕落使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他几经周折,被差到了一个送信的生活中,他饱尝鞭抽棍打,弱肉强食,同类相残以及生存之艰难,但他从中知道了友谊,同情及自豪等各种情感。他爱憎分明,聪明勇敢,忠于职守,善待主人,但是荒野的狼嚎声唤起了他的回忆。自从自己深爱的主人惨死之后,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与狼群为伴,享受着残杀动物的快乐。从这篇故事让我想到了众多有名的科学家,如瓦特,家里穷得连家具都买不起,为了补贴家用,他和爸爸商量准备拜师学艺,而且非常刻苦。老师教得,他就在晚上干,一直干到深夜,第二天连公鸡都在睡梦中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干活了。本来下凹的眼窝更向下凹了,他还省吃俭用,勤奋学习,原本要在三年时间才能学会的手艺活他在一年的'时间内就全部学会了。长大以后,他从小时候在奶奶家看见的蒸汽把盖子顶起来的这个现象中得到了启示,就想改进蒸汽机,在几次实验过后,不但没成功,还欠下了一大堆的债务,但他毫不气馁,更加加倍的和助手投入到工作中去,终于在1765年成功造了一台耗煤量比原来的蒸汽机少四分之一的蒸汽机,又经过努力,在1782年又造了一台更好得蒸汽机,大大地减少了蒸汽机的耗煤量,而且效率比原来更高了。
我觉得我们也应该像巴克一样,要去磨练自己,热爱自己的学习,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篇18
《荒野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一部中篇小说。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也延续了他一贯的创作主旨:生存。
这部小说的视角十分奇特,是以巴克的视角来写的。他原本生活在米勒法官家的大宅子里,养尊处优。但又被园丁曼努埃尔偷拿去换钱了。巴克先是被转手到一个训狗专家那里,被大棒打明白了: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如果对方手中拿着大棒,你一点办法也没有。巴克着实是一条聪明的狗。他后来被佩劳选中,成了一条拉雪橇的狗。它是条好狗,学的很快。而荒无人烟的环境也逐渐激发了它的野性,它就这样一直在原始的环境下,学习着原始的技能。在旅途中,它也并不是一帆风顺。中途有赫斯基狗来洗劫他们的营地,甚至杀死了巴克的同伴。它与头狗发生争斗,最终战胜了头狗成为狗群的领袖,它见到了忠犬的死亡。这一切都给它带来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后来巴克又被转手给了一个亲戚团,其中领头的叫哈尔。他是个为了淘金不顾一切的人,他每天都在驱使着狗队,却从来不为它们考虑。对他而言,狗只是工作的机器。巴克在这种环境下几近崩溃,直到遇见了约翰·桑顿。桑顿是一个真正爱狗的人,他对任何的狗都十分大度慈爱,他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好主人,这让巴克十分的爱他,桑顿是唯一能拴住巴克的人。而桑顿终究还是被伊哈特人杀死了。巴克就此彻底脱离了标语人类,回归了荒野。
巴克是一条狗,但在书中,巴克的一些品质表现出它比有些人类还要好。它正直忠诚,十分勇敢,而有些人,却是利益至上,十分虚伪的。巴克它有自尊心,在被训狗人的大棒打的时候,它感到了羞愧与耻辱。它被逐渐激发着自己骨子里与生俱来的野性,会自己捕猎,懂如何生存。它明白: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为巴克敢于抗争的精神与它忠诚无私的品质致敬。有时,我们甚至需要向一条狗学习。因为它在某些方面比我们强得多。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篇19
《荒野的呼唤》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本自由悠闲地生活在主人法官米勒的房子里,结果被一位叫曼纽尔的人偷走卖了。几经周折,巴克在极其险恶的`北方环境中变成了一只拉雪橇的苦役犬。在这过程中,巴克学会了捕食、斗争和与同伴交往。最后,巴克又来到一名叫桑顿的旅行者手中。巴克和桑顿有很深厚的感情,他们难舍难分。但在一个旅途中,桑顿不幸被印第安人惨杀而死。巴克忽然感觉有一种气息在呼唤它。它便走向荒野,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我觉得巴克很可怜也很坚强。但它的经历告诉我们:遇到困难要沉着冷静,惊慌失措会使你更加恐惧、糊涂;人生不会一帆风顺,我们的一生注定有很多困难,但我们必须勇敢面对;在面对安逸生活中的突变,我们要努力适应,学会在逆境中成长,在失败中振作起来;有时候,你在某一方面很有才能,只是你还没有挖掘、发现它!在你失意的时候,别人对你的冷嘲热讽你不必在意,努力做最好的自己;友谊是珍贵的,我们要好好珍惜,不要失去了才觉得后悔、遗憾;勇气是我们拥有坚强意志的关键,我们要敢于知难而进,不怕艰苦,才能更加强大,向困难进攻,挑战!
这也让我想到了几件事:
有一次,我在练小提琴,《洪湖水浪打浪》这篇谱子很长,又把所有的指法、音法结为一体,难度有些大,需要很认真、熟练才能完成。我非常仔细地练习,但总是有地方拉错,我有些灰心丧气。一个小时过去了,我手指发麻,胳膊发酸,很想放弃。虽然心里是这么想的,但并没有停下来。终于,我把这首曲子流畅轻快地拉下来了。
这个寒假,妈妈给我报了“学而思”数学培优班。这里的题目比学校里的更加深奥、有难度。由于我是新生,一开始对这里的环境有些不适应,上课的内容也有些听不懂。所以我写回家作业的速度比较慢。通过妈妈的教导,我开始适应这里的环境,努力分析,独立思考,做回家作业的速度也快多了。我开始对数学更感兴趣了。我相信,思考越多,思维能力就越强,脑细胞就越多地被开发,人也会变得更聪明。
没错,正如作家丁玲所说的:“人,只要有一种信念,有所追求,什么艰苦都能忍受,什么环境都能适应!”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篇20
《荒野的呼唤》是一篇动物小说,是由美国的作家杰克·伦敦写的,由沈石溪主编的一部小说。我曾爱不释手,如饥似渴地翻阅着,它是人们精神粮食,是一部真正的好书!
《荒野的呼唤》它主要讲述一只叫巴克的圣伯纳德犬,从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故事,而强烈地反应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我每次看完这本书,都热血沸腾,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啊!巴克是多么的'顽强啊!它受尽折磨,却依然生存下来,它受尽欺凌,仍然不折不扣地当上头领。那股原始自然的野性在它身上复苏,使它称霸为王。看完这篇文章,不禁让我想起了动画片《狮子王》中的辛巴,它也是历经磨难,最终成为了万兽之王。
在生活中,有多少人能像巴克一样,遇到困难,会迎难而上,毫不退缩呢?这是我们应该学习的一种品质。现在我终于明白了爸爸妈妈在我跌倒的时候不伸出双手把我扶起,而是鼓励我自己爬起来的原因;明白了在我遇到困难哭泣的时候,爸爸妈妈告诉我把眼泪擦掉,哭是不能解决问题的道理。在书中,巴克受尽磨难,我为它曲折的命运感到难过。我呼吁大家爱护动物吧,不要让它们被人类伤害,它们也是有生命的。有人可能会说:“虚伪。”但我想说:“这不是虚伪,是文明的标志,是人类文明的标志!”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篇21
“在那冰天雪地的荒野中,他在艰难地前行,一步,又一步……狂风无情的向他席卷而来,冰雪划伤他的皮毛,一瞬间,雪被染得像红宝石般绚丽……”自从开始读《荒野的呼唤》后,这幅景象就经常在我脑海中闪现,究竟使他义无返顾去追求的是什么,我好奇的想知道答案。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早期的代表作之一。作品的场景是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时间是十九世纪末,而他的主角,是一条狗。
布克,是他的名字。也许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会对他有这样的印象——他高大、勇敢、机智,而且充满激情与斗志,也很能适应环境,生存能力特强。同时,在他的身上原就流着狼的血液。
他原是法官米勒的犬,过着悠闲自得的生活。却不料被贫困的园丁卖给了狗贩。从此,他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新主人对他的侮辱和对待,致使他一次又一次愤怒的反抗,而最后遭到的却总是一顿毒打。于是,在驯狗师的棒打下他开始渐渐懂得了“棍的法则”。领悟了生存所必须接受的一些屈辱。
经过几次展转,他被带到寒冷的北极为那些挖寻金矿的人拉雪橇,不同与其他的狗,他很快学会了他的新工作,也适应了北极冰天雪地的生活。就这样,他开始在拉雪橇中感受活着的滋味。长此以往,他的肌肉锻炼得像铁。对一切痛苦处之泰然。他学会了在雪地睡觉,学会了乘主人不注意时偷吃同伙的鱼食。
然而,他的威猛健壮,敏捷机智,注定了他与领导狗间的决斗已是在所难免。在那场惨烈的搏斗中,布克咬死了敌手,最终成了“成功的战士”。从此他就取得了带头狗的位置,负起了领导者的责任。他马上以牙齿和利爪树立了自己的威信,让手下乖乖地驯服,他是个出色的领袖。
他们在零下五十度的严寒里几乎没有休息地往返奔驰着,终于精疲力尽,同伴相继死了好几位,而布克仍顽强地活着,布克和他的另一些同伴作为不中用的狗被低价转卖给了三个年轻的主人。这是三个被黄金潮卷入北极圈的新手。他们对黄金的梦想是炽热的,完全缺乏经验,自以为是,不能适应新的环境,踏上了注定是悲剧的一次远行。
布克是这当中唯一的幸存者。同时他认识了他生命中唯一会牵挂的人类——那个名字叫约翰?宋顿的美国人。宋顿带着布克站在高坡上,一起看到那三个人和那一群狗的灭亡。从此,布克对宋顿怀着敬。这是如此强烈,仿佛是可以为他而死,与宋顿的交往,是布克生命的重大转折。他在湍急的河流中冒着生命的危险救了落水的宋顿。又用不可思议的力量为宋顿赢得了一次巨额打赌的胜利。
然而来自森林那端的呼唤越来越吸引布克,这声音仿佛在召唤他的灵魂,使他不由自主地想前往,布克的野性也逐渐滋长。在这样的荒野中,他的狼的本性被一点一点地唤醒了。他经常听到狼的嗥叫--自由的呼唤,那对于他是一种几乎不可抗拒的吸引,但因为对宋顿的,使他暂时抵挡住了这种呼唤声的诱惑。
在一次离开宋顿的远行后,布克发现自己已永远地失去了这位朋友——宋顿他们被当地土人所害。布克发疯般地扑向土人,一个一个地撕咬他们……
“约翰?宋顿死了。最后的牵挂断了。人类和人类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住他了。”他终于走进了狼群,和那些野兄弟并肩在雪原上自由地奔驰,唱着一只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那就是狼群的歌……
读着这本书,可以深切的感受到作者对狗的生活、习性是那样熟悉,把他们的性格、内心活动刻画得那样真实可信,栩栩如生,达到了真实得令人惊异的程度。一如描写人--作者正是以“他”而不是以“它”来称谓这些狗的。
他们的生活和也侧面反映了人的生活。作者通过对布克的遭遇和命运的描写,显示了生存的艰难和生活的严酷,迫使人们进行无休止的斗争,在经历了各种磨难和挫折后,弱者只能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只有强者才是生命的主宰者。
杰克?伦敦出生在一个破产的农民家庭里。他从幼年起就不得不出卖体力养活自己。做过童工、报童、水手,曾经还坐过监狱。他看到过最底层人们的悲惨的生涯。这使他强烈感受到社会的黑暗和残酷。他从这个人的世界里看到了兽的世界。而在《荒野的呼唤》中,他描写了兽的世界,事实上却是针对人的世界。通过了布克的遭遇和斗争历程,他歌颂了原始的强力、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歌颂了奔向自由的渴望,歌颂了强者和英雄主义。
在《荒野的呼唤》中,布克是一个胜利者,在广漠的雪原中自由地奔驰。而我们又何尝不能呢?有奋斗,有坚持,才能生存,才能换得永恒的自由。也许这正是杰克?伦敦所预示的答案--生存法则。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篇22
上星期,我的好朋友张远骏给我介绍了一本书,他说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历险故事,听他讲的津津有味,我迫不及待的从他那里借了过来,这本书叫《荒野的呼唤》,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诞生于荒野的混血狼狗,它叫白牙,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人类驯养了,但它的第一任主人和第二任主人都不懂得仁慈和友爱,没能培养出白牙仁慈和友爱的品质,反而让它变得暴躁、孤独、残忍和凶猛,成为同类的仇敌,后来白牙在第三任主人那里获得了仁慈和友爱,而变得善良忠诚,还为了拯救主人的父亲而身负重伤,最终赢得了主人一家的喜爱。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被白牙野性的力量所感动,也从他身上体会到了,面对困难绝不低头,一定要和困难抗争到底。我建议,大家如果有空的话,请看看这本书,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