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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2024/04/21读后感

倚栏轩整理的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精选20篇),供大家参考,大家一起看看吧。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篇1

当你不被理解时,你是否还有勇气继续做自己?当你遭受偏见时,你是否能够忍气吞声并理性应对?身处红尘乱世,你又是否能够不追随大众,保持自己对事物独到的看法与独立的思考?

正如鲁迅先生所说:“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人与人之间想要完全地理解是不可能的,我们永远不会知道他人所思、所想、所作所为的是什么。我们所谓的读懂他人,无非是站在一个共同的区域上,试着从对方的角度去理解。然而理解所导致的偏差,却是我们无法预料的。彼此有不理解,自然而然也就会产生偏见。小群体之间的不理解,随着个体对大众的追寻,最终也有可能演变为阶层之间的偏见。人类虽然一直呼唤着平等,却始终难以构建起彼此之间理解沟通的`桥梁。因为人类自我的局限性,我们很难完全摆脱偏见,却依然应当坚持正义。

主人公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身为一名白人律师,始终坚守着法律,坚持着正义,既不随波逐流,也不顾大众的不解,依旧坚持着给黑人辩护。他心中的尺度不是阶级种族之间的矛盾而是法律永恒的正义。

知更鸟作为小说最重要的一个意象,象征的正是那些天真善良却又不被理解的人。小说表面上只是塑造了一个美国本土阶级矛盾的问题,实际上更是整个人类社会不平等,不理解这一大矛盾的映射。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样的事情,更像小孩子的恶作剧,这样的恶作剧很大程度上源自孩子的无知幼稚,却表现了周围环境对其无邪心灵的严重推残。往往这种无知的杀戮比起那些刻意的犯罪更加让人可怕。想要挽救濒死的知更鸟,就需要一个像阿迪克斯一样的勇者。

这个世界同样也需要勇者,勇者并不是超级英雄,也不需要什么超能力。勇者就是那些敢为天下先的人,他们能够坚守自己的本心做正义的事。勇敢需要的是一种义无反顾的精神,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

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一个勇者必然有他所坚信的东西,所以他们即使输了终究会是一个胜利者,阿迪克斯正是这样一个人,他是维护法律的勇者,他是一个自己的英雄。做他人的英雄很难,但是我们都可以选择成为自己的英雄。

或许我们不能很好地了解这个人,但我们却仍然可以选择尊重他们。做自己的英雄,坚持自己心中的正义,这才是人类这一伟大的命运共同体该走的自我救赎之路。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吾感悟至此。呼唤平等,致敬勇者!愿我们岁月静好,做自己的英雄,守护自己内心的正义。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篇2

对于思想不安分的来说,书和电影我更喜欢看电影。刚拿到这本书,而且又是这么厚的书时,我愁的睡不着觉,后来偶然间发现了这本书拍成了一部电影,于是用浏览器看了一遍,又结合了书中的某些片段写出了这篇读后感。

书中给我感触最深的一段话是:“街坊邻居之间,要是谁家里死了人,大家会送去吃的,谁家里有人生病,大家会送上鲜花,遇到上不大不小的事情,大家会送一些小礼物。”这句话听上去没什么,但却蕴含了很深的内容,梅岗镇本事一个和谐、安宁的小镇,但是却受到了美国大背景下的各种歧视,期其中包括种族歧视、民主问题、教育问题等。书中刻画了当时美国社会种族歧视的不公,而与此同时主人公没有人云亦云,没有麻木冷漠,他有自己的原则,能按自己的理解去做人和做事。

阿迪克斯是一位出色的律师,妻子早亡,他既要工作又要照顾两个孩子,作为一名律师,在梅岗镇给一名被冤屈的黑人辩解,说了一些在现在看来很正常的话,但在当时确实需要很大的勇气的,需要承担很大的压力,为此他受到了一些人的打击,甚至连孩子都受到了牵连,几乎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但是与此同时他也赢得了黑人和大部分白人的尊重,他用自己的言行去教会孩子们怎样辨别社会上的真善美和假恶丑,从孩子的角度告诉我们,在成长中应该选择什么样的价值取向,应该做一个什么样的人,应该怎样面对生活中的是是非非,而结尾告诉我们,boo并非是恐怖的怪人,而他却只是书中的一只“知更鸟”。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篇3

文章是从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叙述的,故事发生在梅科姆这个地方的故事,这个地方很小,邻居有怪人拉德利,莫达小姐,女主角叫斯库特,她的的妈妈在生她之后不久就去世了,家里有4个人,爸爸阿迪克斯,哥哥杰姆,还有保姆卡波妮。

斯库特还有一个姑姑和一个叔叔,并不住在一起,文中描写叔叔的片段较少,只有一个圣诞节的描述,但是从文中看来叔叔达克是一个很绅士的男人,斯库特的姑姑却对她很严格,为人很刻板,认为女孩子应该有女孩子的样子,应该穿裙子,不应该出去乱跑等等,大部分的时间斯库特是很讨厌姑姑的,只有在文章的最后斯库特和杰姆发生危险后,姑姑不自然的拿了她平时穿的牛仔裤给她穿,这个细节描述了姑姑已经慢慢的接收了斯库特原本的样子,可能她因为荣誉、面子对斯库特要求的太多,但是本质上她也是关心他们两兄妹,也是真的关心阿迪克斯。

迪尔是他们的玩伴,是蕾切尔小姐家的亲戚,因为父母不在了,只能由亲戚轮流抚养,每个暑假都会轮到蕾切尔小姐。因为有迪尔的存在,他们的童年才有了许多乐趣。刚开始的故事要从怪人拉德利说起。因为年轻时候的放松,拉德利被父亲关在家,从年轻时候就开始,拉德利后来也再没出过门,由父亲看管,后来父亲死后,由他的哥哥内森看管。对于这样一个没有见过的人,小孩子从来都是很好奇的。有了迪尔的加入,他们就想着去看到拉德利,甚至把他引出来,有半夜去看却被内森当小偷拿枪打的故事,有玩轮胎玩到拉德利门口马上怕掉的故事,那时候拉德利在他们心中又神奇又可怕。

但是有一个暑假,他们两兄妹上学回来的路上都会在拉德利家门前的那个树洞里发现一些吃的、零食、怀表等,这里埋伏下了怪人拉德利其实是个好人,只不过多年的封闭是他不愿面对别人。在这里我不明白的是内森在那个夏天将这个树洞用水泥封了起来,或许是他发现了拉德利给斯库特他们送的礼物,但是仅仅只是送礼物,没有做任何不好的事情,他却阻挡了拉德利和孩子们的唯一交流,心中似有千百个疑惑。

杜博斯太太在斯库特看来是一个非常恶毒的人,当他们从他门前走过,他都会用嘴恶毒的话骂他们,而阿迪克斯总是教导他们不要因为别人说了什么而生气,要从对方的角度想问题,不仅如此,还同意了杰姆去给杜博斯太太读书,最后杜博斯去世,他也去帮忙,阿迪克斯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总会站在别人的角度上想问题。

汤姆是个黑人,他被住在垃圾堆的白人鲍姆和她的女儿诬告要侵犯他的女儿,法官泰勒指定阿迪克斯为汤姆辩护,或许法官知道阿迪克斯是一个公正的人吧,在辩护的过程中遇到了被威胁被恐吓,然而阿迪克斯并没有退缩,他并没有认为汤姆是个黑人对他有任何偏见,而是尽自己所能去帮助他打官司,为了避免鲍姆迫害他,他孤身一人坐在监狱门口,最终确保了汤姆的人身安全,虽然最后汤姆被判了有罪,但是之前类似的控诉可能几分钟就已经判定黑人死罪,而这次花了几个小时几天才能判定,证明已经出现了分歧,状况已经在慢慢变好,只是汤姆在关进监狱没多久,在阿迪克斯提出上诉期间,就要逃跑而被杀死了。在这场辩论中,阿迪克斯是个勇敢的人。

因为帮助黑人的事情,鲍姆一直想找机会报复阿迪克斯,但是他又不是个能够正大光明面对冲突的人,比如他只能趁法官不在家去当小偷,在汤姆的妻子海伦工作的路上跟踪他,在杰姆和斯库特去演出完回家的途中偷袭他们,想致他们于死地,故事的高潮就在最后,鲍姆想杀斯库特兄妹的时候,拉德利救了他们,鲍姆死了。阿迪克斯一如既往的公正无私,想把真想说出来,但是他的好朋友也是警长泰特说服了他,如果是这样,拉德利就要面对人们的赞美,这就会打扰他原有的生活方式,应该是他不愿意的,经过争论,阿迪克斯妥协了。在我看来这是最好的结果,有些时候为了两全不得不修改一下事实本身,当然修改后的事实只是保护了好人,惩戒了坏人。

这是一本教育小孩子的书,父亲阿迪克斯是一个勇敢的人,在面对威胁的时候坚持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他是一个能理解别人的人,在面对他人的时候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同时教育他们两兄妹如果站在别人的角度上看,每个人都是好人,他是一个善良的人,会帮助邻居等各种,他是一个谦虚的人,他的枪法很好但是从来不炫耀,就算枪法很好,内心觉得动物也是生命,也放下枪不去剥夺其他生命的权利,书中描写很多的也是阿迪克斯喜欢看书,正是因为读了许多书,他才有足够的知识去帮助汤姆打官司,接受了更多思想才更容易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

小孩子的教育从来就是言传身教的过程,越长大越明白父母对于孩子教育的意义,越长大越觉得很多东西从小就已经养成了,现在很难去改变了,所以对于我,现在也在修炼,也已经如今这个不上不小的年龄,也要修炼如何去影响到下一代,虽然我不完美,但是我在慢慢变好。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篇4

当你不被理解时,你是否还有勇气继续做自己?当你遭受偏见时,你是否能够忍气吞声并理性应对?身处红尘乱世,你又是否能够不追随大众,保持自己对事物独到的看法与独立的思考?

正如鲁迅先生所说:“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人与人之间想要完全地理解是不可能的,我们永远不会知道他人所思、所想、所作所为的是什么。我们所谓的读懂他人,无非是站在一个共同的区域上,试着从对方的角度去理解。然而理解所导致的偏差,却是我们无法预料的。彼此有不理解,自然而然也就会产生偏见。小群体之间的不理解,随着个体对大众的追寻,最终也有可能演变为阶层之间的偏见。人类虽然一直呼唤着平等,却始终难以构建起彼此之间理解沟通的桥梁。因为人类自我的局限性,我们很难完全摆脱偏见,却依然应当坚持正义。

主人公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身为一名白人律师,始终坚守着法律,坚持着正义,既不随波逐流,也不顾大众的不解,依旧坚持着给黑人辩护。他心中的尺度不是阶级种族之间的矛盾而是法律永恒的正义。

知更鸟作为小说最重要的一个意象,象征的正是那些天真善良却又不被理解的人。小说表面上只是塑造了一个美国本土阶级矛盾的问题,实际上更是整个人类社会不平等,不理解这一大矛盾的映射。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样的事情,更像小孩子的恶作剧,这样的恶作剧很大程度上源自孩子的无知幼稚,却表现了周围环境对其无邪心灵的严重推残。往往这种无知的杀戮比起那些刻意的犯罪更加让人可怕。想要挽救濒死的知更鸟,就需要一个像阿迪克斯一样的勇者。

这个世界同样也需要勇者,勇者并不是超级英雄,也不需要什么超能力。勇者就是那些敢为天下先的人,他们能够坚守自己的本心做正义的事。勇敢需要的是一种义无反顾的精神,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

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一个勇者必然有他所坚信的东西,所以他们即使输了终究会是一个胜利者,阿迪克斯正是这样一个人,他是维护法律的勇者,他是一个自己的英雄。做他人的英雄很难,但是我们都可以选择成为自己的英雄。

或许我们不能很好地了解这个人,但我们却仍然可以选择尊重他们。做自己的英雄,坚持自己心中的正义,这才是人类这一伟大的命运共同体该走的自我救赎之路。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吾感悟至此。呼唤平等,致敬勇者!愿我们岁月静好,做自己的英雄,守护自己内心的正义。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篇5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虽是小说,但涵盖了许多富有深意的内容,其中包括种族问题、民主问题、教育问题等等。小说的主人公芬奇先生是一位出色的律师,为了替黑人辩护而导致他以及他的家庭受到攻击,不过整个过程中,他始终保持着做人做事的原则,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挽救本该无罪释放却被关进监狱的人,尽自己最大可能去影响周围人该如何看待世人世事,到最后,告诉孩子“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好人。”纵观整部书,我感觉里面多处展现着人性的真善美,其中有很多是靠芬奇先生的唤醒而来的。

有一次,阿蒂克斯·芬奇给他的孩子们买鸟枪的时候说,不能去杀死知更鸟,因为它们不破坏庄稼,不作任何坏事,只是用心为人类唱歌,杀死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知更鸟与小说的情节没有多大关系,但是它代表了小说中被栽赃的那一类善良、无辜的黑人,他们不是坏人,只是在当时的时代环境下,他们受到其他人的排挤和伤害。芬奇先生是一位恪守原则的正义善良的律师,他曾说:“在我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他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去反对种族歧视和社会不公正,为孩子们树立了一个正义的榜样。正因为他的行动,多多少少影响了法官和评审团,他们从内心开始对种族歧视有了丝丝撼动;也让黑人汤姆的遗孀海伦受到白人雇主林克·迪思先生的保护,不再受尤厄尔先生的侮辱和猥亵;更让儿子杰姆发自内心的明白人人平等的真正含义。

也正因为阿蒂克斯·芬奇平等对待周围的每一个人,才会有了把杰姆和斯库特拉扯大的卡波妮,她是一个黑人保姆,却有着极强的责任心,她会教孩子识字,教孩子礼仪,当斯库特带同学回家吃饭,她嘲笑同学吃饭的样子时,而遭到卡波妮的一顿训斥,卡波妮告诉她该如何把同学当成客人。卡波妮在阿蒂克斯家生活多年,谁能不说这也是受男主人的思想熏陶呢?

从不出门的怪人拉德利在小孩的眼里是一种神秘、可怕的存在。而这种神秘与可怕的观感,一部分来自小镇上大人们有板有眼的”谣言“,另一部分则来自小孩们天马行空的想象。阿蒂克斯教育孩子说,“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在斯库特与哥哥每天都要经过怪人家门口去往学校的过程中,在几个小孩聚在一起商议如何见到他、如何让他出门的计划中,他们收获了来自怪人放在树洞中的礼物--口香糖,坏了的怀表,亦或是两个硬币,最后拉德利甚至成了兄妹俩的.救命恩人。同样,杜博斯太太也是如此,一个让人毛骨悚然的老女人,强迫杰姆去给她念书,阿蒂克斯说“不要让杜博斯太太影响你的情绪,她自己的麻烦已经够多了。”“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兄妹俩最终也学会了宽容和忍耐。

阿蒂克斯在伤害子女的凶手被杀了之后与泰特法官有一段争执:“如果我们隐瞒这件事,那就完全否定了我教育杰姆的做人原则。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做家长很失败,可是我就是他们拥有的一切。在杰姆仰视别人之前,他首先仰视的是我,我希望自己正直地活着,以便能坦然面对他……如果我默许这类事情发生,坦率地讲,我就没法再正视他的眼睛,一旦我不能正视他的眼睛,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库特,因为他们就是我的一切。”阿蒂克斯坚持的原则是“如果我自己做不到,那我就没有资格要求你”的教育原则。虽然“放养”,但是“教养”,言传与身教兼具。穷其一生,他一直步履蹒跚执着前行,在自己的坚持、挣扎中,向子女传递着自己的价值观,一切都将孩子内心的真善美种子唤醒。

“教育意味着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早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德国存在主义哲学家雅思贝尔斯就在其专著《什么是教育》中做了一组形象的比喻。也许唤醒一个人的心灵能量与人格理想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又不是不可能的事,套用书中一句话——“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坚守自己内心的原则,尽自己的最大力量去做应该做的事,不泯灭良知而又不丧失希望、不愤世嫉俗,怀着同情和理解之心,具有向善之心,让一切皆有可能吧!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篇6

实话说,自己拿来看书的时间很少,只有在极少数的恶劣烦躁情绪下才会拿出书来压心,共患难应该算得上了吧,不过还是希望自己能养成读书的习惯,继续加油啦。

读这本书,没有说特别让人提心吊胆或引起其他情绪波澜的,看书背面的评价好像也大多数是涉及公正执法,与主人公斯各特的爸爸芬奇的职业有关,而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却是父亲对两个孩子简简单单的爱。

他是宽容的,尽管芬奇家族祖上荣耀,但他不会要求自己的女儿成为别人眼中的“淑女”,虽然迫于他妹妹三番五次的“劝告”,他强迫过自己去强迫自己的'女儿做所谓的“淑女”,可转眼,他就又回到了原来的那个爸爸;他是讲道理的,当斯各特的舅舅因为斯各特与另一个亲戚弗克兰打架而揍她时,她委屈道:“你不听我解释,而我爸爸从来都会问我我的理由”。他是以身作则的,他对谁都能做到礼貌,身为一名律师,他在法庭上和在生活中是一样的,他让孩子们相信何为正义,他同样是正义本身。

记忆中感动的一幕,是主人公的爸爸被一群“坏人”围住,生死攸关的时候,杰姆站到父亲身边的决绝,作为儿子的担当,父子俩达成的无声协议,还有八岁女儿保护父亲的稚嫩话语——真挚无比的亲情,足以打败任何邪恶。

至于被杀死的知更鸟,我认为是黑人汤姆,他没有错,反而在热心地“唱歌”,可是因为成了别人“犯错”的见证者而遭遇了不公平对待甚至失去了生命。知更鸟被杀死,恰恰反映了人们心中正义的标杆失了衡——被残忍现实破坏了。

不正义,不公平,总是存在的,总有人没有做错任何事却要付出代价,但也总有维持正义的人在——文中官司胜利的白人赢的不过是一纸公文。大多数人心中是有杆秤的,是非对错,是明白的;令人寒心的是装聋作哑的人,明知错却不开口不承认不愿意推翻错的人。

好在,正义犹在,阳光总是很好,大多数知更鸟也可以自在地歌唱。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篇7

实话说,自己拿来看书的时间很少,只有在极少数的恶劣烦躁情绪下才会拿出书来压心,共患难应该算得上了吧,不过还是希望自己能养成读书的习惯,继续加油啦。

读这本书,没有说特别让人提心吊胆或引起其他情绪波澜的,看书背面的评价好像也大多数是涉及公正执法,与主人公斯各特的爸爸芬奇的职业有关,而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却是父亲对两个孩子简简单单的爱。

他是宽容的,尽管芬奇家族祖上荣耀,但他不会要求自己的女儿成为别人眼中的“淑女”,虽然迫于他妹妹三番五次的“劝告”,他强迫过自己去强迫自己的女儿做所谓的“淑女”,可转眼,他就又回到了原来的那个爸爸;他是讲道理的,当斯各特的舅舅因为斯各特与另一个亲戚弗克兰打架而揍她时,她委屈道:“你不听我解释,而我爸爸从来都会问我我的理由”。他是以身作则的,他对谁都能做到礼貌,身为一名律师,他在法庭上和在生活中是一样的,他让孩子们相信何为正义,他同样是正义本身。

记忆中感动的一幕,是主人公的爸爸被一群“坏人”围住,生死攸关的时候,杰姆站到父亲身边的决绝,作为儿子的担当,父子俩达成的无声协议,还有八岁女儿保护父亲的稚嫩话语——真挚无比的.亲情,足以打败任何邪恶。

至于被杀死的知更鸟,我认为是黑人汤姆,他没有错,反而在热心地“唱歌”,可是因为成了别人“犯错”的见证者而遭遇了不公平对待甚至失去了生命。知更鸟被杀死,恰恰反映了人们心中正义的标杆失了衡——被残忍现实破坏了。

不正义,不公平,总是存在的,总有人没有做错任何事却要付出代价,但也总有维持正义的人在——文中官司胜利的白人赢的不过是一纸公文。大多数人心中是有杆秤的,是非对错,是明白的;令人寒心的是装聋作哑的人,明知错却不开口不承认不愿意推翻错的人。

好在,正义犹在,阳光总是很好,大多数知更鸟也可以自在地歌唱。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篇8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虽是小说,但涵盖了许多富有深意的内容,其中包括种族问题、民主问题、教育问题等等。小说的主人公芬奇先生是一位出色的律师,为了替黑人辩护而导致他以及他的家庭受到攻击,不过整个过程中,他始终保持着做人做事的原则,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挽救本该无罪释放却被关进监狱的人,尽自己最大可能去影响周围人该如何看待世人世事,到最后,告诉孩子“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好人。”纵观整部书,我感觉里面多处展现着人性的真善美,其中有很多是靠芬奇先生的唤醒而来的。

有一次,阿蒂克斯·芬奇给他的孩子们买鸟枪的时候说,不能去杀死知更鸟,因为它们不破坏庄稼,不作任何坏事,只是用心为人类唱歌,杀死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知更鸟与小说的情节没有多大关系,但是它代表了小说中被栽赃的那一类善良、无辜的黑人,他们不是坏人,只是在当时的时代环境下,他们受到其他人的排挤和伤害。芬奇先生是一位恪守原则的正义善良的律师,他曾说:“在我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他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去反对种族歧视和社会不公正,为孩子们树立了一个正义的榜样。正因为他的行动,多多少少影响了法官和评审团,他们从内心开始对种族歧视有了丝丝撼动;也让黑人汤姆的遗孀海伦受到白人雇主林克·迪思先生的'保护,不再受尤厄尔先生的侮辱和猥亵;更让儿子杰姆发自内心的明白人人平等的真正含义。

也正因为阿蒂克斯·芬奇平等对待周围的每一个人,才会有了把杰姆和斯库特拉扯大的卡波妮,她是一个黑人保姆,却有着极强的责任心,她会教孩子识字,教孩子礼仪,当斯库特带同学回家吃饭,她嘲笑同学吃饭的样子时,而遭到卡波妮的一顿训斥,卡波妮告诉她该如何把同学当成客人。卡波妮在阿蒂克斯家生活多年,谁能不说这也是受男主人的思想熏陶呢?

从不出门的怪人拉德利在小孩的眼里是一种神秘、可怕的存在。而这种神秘与可怕的观感,一部分来自小镇上大人们有板有眼的”谣言“,另一部分则来自小孩们天马行空的想象。阿蒂克斯教育孩子说,“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在斯库特与哥哥每天都要经过怪人家门口去往学校的过程中,在几个小孩聚在一起商议如何见到他、如何让他出门的计划中,他们收获了来自怪人放在树洞中的礼物--口香糖,坏了的怀表,亦或是两个硬币,最后拉德利甚至成了兄妹俩的救命恩人。同样,杜博斯太太也是如此,一个让人毛骨悚然的老女人,强迫杰姆去给她念书,阿蒂克斯说“不要让杜博斯太太影响你的情绪,她自己的麻烦已经够多了。”“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兄妹俩最终也学会了宽容和忍耐。

阿蒂克斯在伤害子女的凶手被杀了之后与泰特法官有一段争执:“如果我们隐瞒这件事,那就完全否定了我教育杰姆的做人原则。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做家长很失败,可是我就是他们拥有的一切。在杰姆仰视别人之前,他首先仰视的是我,我希望自己正直地活着,以便能坦然面对他……如果我默许这类事情发生,坦率地讲,我就没法再正视他的眼睛,一旦我不能正视他的眼睛,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库特,因为他们就是我的一切。”阿蒂克斯坚持的原则是“如果我自己做不到,那我就没有资格要求你”的教育原则。虽然“放养”,但是“教养”,言传与身教兼具。穷其一生,他一直步履蹒跚执着前行,在自己的坚持、挣扎中,向子女传递着自己的价值观,一切都将孩子内心的真善美种子唤醒。

“教育意味着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早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德国存在主义哲学家雅思贝尔斯就在其专著《什么是教育》中做了一组形象的比喻。也许唤醒一个人的心灵能量与人格理想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又不是不可能的事,套用书中一句话——“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坚守自己内心的原则,尽自己的最大力量去做应该做的事,不泯灭良知而又不丧失希望、不愤世嫉俗,怀着同情和理解之心,具有向善之心,让一切皆有可能吧!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篇9

读书是一场跟疲累跟惰性的较量,还好这次我又赢了。

今天是父亲节,我终于读完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不知这算不算我致敬父亲的一种方式。

这是一本告诉你如何成为一位好父亲的书。阿蒂克斯,一位远近皆知的好律师,一位拥有两个孩子的好父亲。在一场为黑人的辩护中,他家庭平静的生活被打破。尽管当时美国《解放黑人奴隶宣言》已经颁布,可这个美国小镇种族歧视依然存在。阿蒂克斯明知辩护取胜的几率很小,可为了公平与正义他勇敢地战斗到底。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

这就是他给他的儿女为勇敢做出的最好的注脚吧。

不能因为我们过去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停止去争取胜利。

从阿蒂克斯身上,我还看到了一位好父亲。当老师发现斯库特刚上学就已经识字,说她父亲这样教育是错的,命令她在家不许读书,她觉得很恼火,跟父亲说不想上学了。父亲告诉她“如果你能学会一个简单的小技巧,你就能和所有这些人相处得很好。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并和她达成协议,只要她乖乖上学,晚上回来照样读书,但是不能让老师知道。这叫妥协。

再比如,在阿蒂克斯与泰特先生争论谁是杀死尤厄尔的真凶时,阿蒂克斯说过,我觉得自己做家长很失败,可是我就是他们拥有的一切。在杰姆仰视别人之前,他首先仰视的是我,我希望自己正直地活着,以便能坦然面对他。一旦我不能正视他的眼睛,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

这就是一位父亲给自己孩子树立的丰碑。

这就是一位好父亲所背负的重量。它无关金钱,地位。

我也有这样一位好父亲。在我陪伴他的日子,他就一直夜以继日地工作;在我离开他出外求学直到外地工作,他还是一如往日劳作着。父亲操劳的身影告诉我:致富要靠自己的双手,不拼不会赢!

如今,我也是两个孩子的父亲。感谢这本书告诉了书本与生活学不到的为父之道:教育子女如何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平中积累正气,如何在充满丑陋与问题的世界中塑造自己的道德底线,保持精神的体面。

感谢这次读书活动,让我感受到父亲的重量。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篇10

当你不被理解时,你是否还有勇气继续做自己?当你遭受偏见时,你是否能够忍气吞声并理性应对?身处红尘乱世,你又是否能够不追随大众,保持自己对事物独到的看法与独立的思考?

正如鲁迅先生所说:“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人与人之间想要完全地理解是不可能的,我们永远不会知道他人所思、所想、所作所为的是什么。我们所谓的读懂他人,无非是站在一个共同的区域上,试着从对方的角度去理解。然而理解所导致的偏差,却是我们无法预料的。彼此有不理解,自然而然也就会产生偏见。小群体之间的不理解,随着个体对大众的追寻,最终也有可能演变为阶层之间的偏见。人类虽然一直呼唤着平等,却始终难以构建起彼此之间理解沟通的桥梁。因为人类自我的局限性,我们很难完全摆脱偏见,却依然应当坚持正义。

主人公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身为一名白人律师,始终坚守着法律,坚持着正义,既不随波逐流,也不顾大众的不解,依旧坚持着给黑人辩护。他心中的尺度不是阶级种族之间的矛盾而是法律永恒的正义。

知更鸟作为小说最重要的一个意象,象征的'正是那些天真善良却又不被理解的人。小说表面上只是塑造了一个美国本土阶级矛盾的问题,实际上更是整个人类社会不平等,不理解这一大矛盾的映射。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样的事情,更像小孩子的恶作剧,这样的恶作剧很大程度上源自孩子的无知幼稚,却表现了周围环境对其无邪心灵的严重推残。往往这种无知的杀戮比起那些刻意的犯罪更加让人可怕。想要挽救濒死的知更鸟,就需要一个像阿迪克斯一样的勇者。

这个世界同样也需要勇者,勇者并不是超级英雄,也不需要什么超能力。勇者就是那些敢为天下先的人,他们能够坚守自己的本心做正义的事。勇敢需要的是一种义无反顾的精神,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

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一个勇者必然有他所坚信的东西,所以他们即使输了终究会是一个胜利者,阿迪克斯正是这样一个人,他是维护法律的勇者,他是一个自己的英雄。做他人的英雄很难,但是我们都可以选择成为自己的英雄。

或许我们不能很好地了解这个人,但我们却仍然可以选择尊重他们。做自己的英雄,坚持自己心中的正义,这才是人类这一伟大的命运共同体该走的自我救赎之路。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吾感悟至此。呼唤平等,致敬勇者!愿我们岁月静好,做自己的英雄,守护自己内心的正义。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篇11

对于这本书的评分,我给出十分的满意度。理由如下: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以一个孩子的视角来描述当时的社会环境,以及当时美国南方小型社区对于黑人和白人之间种族隔离冲突,很多描述贴切和生动,生动得让人身临其境。

正因为是孩子的视角,许多非常讽刺,甚至是可怕的场面,在孩子的视角里并没有那么的残酷,她以一个正常的视角来客观评析。当时一个小型社会,对于黑人之间的不平等显现得突出深刻。

对于女主角的爸爸阿克迪斯来说,他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一个形象,他正直温和善良,甚至是我们对于孩子教育的一个榜样。而之所以如此的打动人,这是他的对于孩子的一些教导方式和对待事物的态度。书中那一场轰动的庭审过程,以及最后有鲍勃想去攻击女主角和她的哥哥,怪人的救助,人和阿迪克斯之间的对话都体现出了人的温暖,文章充满了矛盾,又充满了童真和温馨。

正如我们倡导的一样,天赋人权,人人平等,没有人能够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并不比任何人第一级。他人的权利并没有干涉到我们,对于根本就没有惹到我们的人,那么我们的侵犯是有罪的。

这本书之所以我觉得之所以能成为美国的经典,在于第一孩子阿迪克斯的一些教育,第二,客观反映黑白种族的打破之艰难,因为它是在一个小型社会里面根深蒂固的一些观念,就是黑人比白人要低一等。在世代形成的对于种族隔离的情况下,要打破这种隔离,打破这种固有的观念是多么的难,就连为黑人进行辩护,都成为家喻户晓,甚至成为辱没家族名声的一种行政这是非常可笑,以及非常讽刺的事情。

社会的种种进步都是非常艰难,因为他意味着他要打破之前所形成的固有概念,无论是现在的科技,无论是一种新兴事物,他都必然要冲破之前的一些老旧的一些观念,老旧的思想,老旧的技术才能够得到普及,得到改变,得到应用。今天我们这个世界能够贯彻男女平等,种族平等,都离不开千千万万的人们的努力和倡导者的艰辛,以及那些曾经被不平等对待的牺牲者。这本书也在告诉告诉我们在孩子教育的过程中,我们更应该所坚持的是什么?我们为人父母,更应该以自身为榜样,因为孩子是你事先看到你,再看到社会是看到我们这个社会,看到这个国家才真正的了解这个世界,形成他的世界观。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篇12

当你不被理解时,你是否还有勇气继续做自己?当你遭受偏见时,你是否能够忍气吞声并理性应对?身处红尘乱世,你又是否能够不追随大众,保持自己对事物独到的看法与独立的思考?

正如鲁迅先生所说:“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人与人之间想要完全地理解是不可能的,我们永远不会知道他人所思、所想、所作所为的是什么。我们所谓的读懂他人,无非是站在一个共同的区域上,试着从对方的角度去理解。然而理解所导致的偏差,却是我们无法预料的。彼此有不理解,自然而然也就会产生偏见。小群体之间的不理解,随着个体对大众的追寻,最终也有可能演变为阶层之间的偏见。人类虽然一直呼唤着平等,却始终难以构建起彼此之间理解沟通的桥梁。因为人类自我的局限性,我们很难完全摆脱偏见,却依然应当坚持正义。

主人公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身为一名白人律师,始终坚守着法律,坚持着正义,既不随波逐流,也不顾大众的不解,依旧坚持着给黑人辩护。他心中的尺度不是阶级种族之间的矛盾而是法律永恒的正义。

知更鸟作为小说最重要的一个意象,象征的正是那些天真善良却又不被理解的人。小说表面上只是塑造了一个美国本土阶级矛盾的问题,实际上更是整个人类社会不平等,不理解这一大矛盾的映射。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样的事情,更像小孩子的恶作剧,这样的恶作剧很大程度上源自孩子的无知幼稚,却表现了周围环境对其无邪心灵的严重推残。往往这种无知的杀戮比起那些刻意的犯罪更加让人可怕。想要挽救濒死的知更鸟,就需要一个像阿迪克斯一样的勇者。

这个世界同样也需要勇者,勇者并不是超级英雄,也不需要什么超能力。勇者就是那些敢为天下先的人,他们能够坚守自己的本心做正义的事。勇敢需要的是一种义无反顾的精神,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

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一个勇者必然有他所坚信的东西,所以他们即使输了终究会是一个胜利者,阿迪克斯正是这样一个人,他是维护法律的勇者,他是一个自己的'英雄。做他人的英雄很难,但是我们都可以选择成为自己的英雄。

或许我们不能很好地了解这个人,但我们却仍然可以选择尊重他们。做自己的英雄,坚持自己心中的正义,这才是人类这一伟大的命运共同体该走的自我救赎之路。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吾感悟至此。呼唤平等,致敬勇者!愿我们岁月静好,做自己的英雄,守护自己内心的正义。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篇13

在开始读“杀死一只知更鸟”这个书名的时候,你很难理解书的内容。

在美国单方有这样一句俗语: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罪。书中也做出了解释,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他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的唱歌。所以杀死这样一种鸟是一种罪恶。在这本书中,知更鸟更高一层的象征意义。是指在白人社会,饱受不公平待遇的黑人群体。主人公阿迪克斯对孩子们说:“我射杀过一只知更鸟,但有种负罪感,它没做错什么,还为我们歌唱”这个鸟成了他自己的人生,为之尽责的.象征。

故事讲述了20世纪30年代。正值经济大萧条时期,在美国南方的梅克姆镇。黑人勤勤恳恳为白人服务,但白人对黑人的歧视却是,根深蒂固的。认为黑人是社会动乱的来源,黑人本身具有邪恶的本性。当一名白人女子,无限黑人,汤姆犯有“罪”时,几乎所有白人都不等宣判,就认定黑人有罪,甚至认为辩护律师哈迪克斯也有罪,因为他居然为“黑鬼”帮腔。

尽管律师尽了自己努力。法庭的审判依然有失公正,汤姆被杀死了。杀死他的那支枪,正是强烈的种族主义偏见!尽管如此,阿迪克斯在法庭上的演讲发聋振聩,他为死去的汤姆呐喊,为遭受不公平待遇的黑人呐喊,更为美国大地上自由与平等呐喊!

另一只“知更鸟”拉德利,这位童年被父亲摧残的青年常年足不出户,把自己关在房子,成为人们眼中的“怪人”,斯科特一些孩子中带有恐怖色彩的怪物。但这个“怪物”内心善良,他以默默无言的方式,关怀和帮助镇上的孩子们,从未要求回报。

最终我们看到了一个美满的结局,那就是在美国,无论什么肤色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篇14

对于思想不安分的来说,书和电影我更喜欢看电影。刚拿到这本书,而且又是这么厚的书时,我愁的睡不着觉,后来偶然间发现了这本书拍成了一部电影,于是用浏览器看了一遍,又结合了书中的某些片段写出了这篇读后感。

书中给我感触最深的一段话是:“街坊邻居之间,要是谁家里死了人,大家会送去吃的,谁家里有人生病,大家会送上鲜花,遇到上不大不小的事情,大家会送一些小礼物。”这句话听上去没什么,但却蕴含了很深的内容,梅岗镇本事一个和谐、安宁的小镇,但是却受到了美国大背景下的各种歧视,期其中包括种族歧视、民主问题、教育问题等。书中刻画了当时美国社会种族歧视的不公,而与此同时主人公没有人云亦云,没有麻木冷漠,他有自己的原则,能按自己的理解去做人和做事。

阿迪克斯是一位出色的律师,妻子早亡,他既要工作又要照顾两个孩子,作为一名律师,在梅岗镇给一名被冤屈的黑人辩解,说了一些在现在看来很正常的话,但在当时确实需要很大的勇气的,需要承担很大的压力,为此他受到了一些人的打击,甚至连孩子都受到了牵连,几乎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但是与此同时他也赢得了黑人和大部分白人的尊重,他用自己的言行去教会孩子们怎样辨别社会上的真善美和假恶丑,从孩子的角度告诉我们,在成长中应该选择什么样的价值取向,应该做一个什么样的人,应该怎样面对生活中的是是非非,而结尾告诉我们,boo并非是恐怖的怪人,而他却只是书中的一只“知更鸟”。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篇15

对于思想不安分的来说,书和电影我更喜欢看电影。刚拿到这本书,而且又是这么厚的书时,我愁的睡不着觉,后来偶然间发现了这本书拍成了一部电影,于是用浏览器看了一遍,又结合了书中的某些片段写出了这篇读后感。

书中给我感触最深的一段话是:“街坊邻居之间,要是谁家里死了人,大家会送去吃的,谁家里有人生病,大家会送上鲜花,遇到上不大不小的事情,大家会送一些小礼物。”这句话听上去没什么,但却蕴含了很深的内容,梅岗镇本事一个和谐、安宁的小镇,但是却受到了美国大背景下的各种歧视,期其中包括种族歧视、民主问题、教育问题等。书中刻画了当时美国社会种族歧视的不公,而与此同时主人公没有人云亦云,没有麻木冷漠,他有自己的原则,能按自己的理解去做人和做事。

阿迪克斯是一位出色的律师,妻子早亡,他既要工作又要照顾两个孩子,作为一名律师,在梅岗镇给一名被冤屈的黑人辩解,说了一些在现在看来很正常的话,但在当时确实需要很大的勇气的,需要承担很大的压力,为此他受到了一些人的打击,甚至连孩子都受到了牵连,几乎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但是与此同时他也赢得了黑人和大部分白人的尊重,他用自己的言行去教会孩子们怎样辨别社会上的真善美和假恶丑,从孩子的角度告诉我们,在成长中应该选择什么样的价值取向,应该做一个什么样的人,应该怎样面对生活中的是是非非,而结尾告诉我们,boo并非是恐怖的怪人,而他却只是书中的一只“知更鸟”。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篇16

“怪人”阿瑟·拉德利是美国作家哈珀·李长篇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中的一个悲剧人物。在亚拉巴马州的梅科姆镇,传说“拉德利家的宅子”住着“一个恶毒的幽灵”,昼伏夜出;从来没人见过,但人们推算出他的身高和生吃松鼠的怪癖以及双手终日血迹斑斑……这个传奇让一对白人少年兄妹——斯库特和哥哥杰姆及其玩伴迪尔——为之着迷并决心探秘。

一而再、再而三地“呼唤”怪人、渴求交流让他们发现了蛛丝马迹:在怪宅旁的橡树洞里,陆续“收到”了各种疑似“礼物”——两枚硬币、几片口香糖、两个皂雕娃娃……而且,杰姆探险时挂在铁丝网上的裤子被人缝补折叠后放在原处等他取回;莫迪小姐家火灾那个寒冷的夜晚,站在拉德利家院门前的斯库特身上突然披了一件棕色毛毯……真诚的呼唤似乎得到了隐秘回应。他们由此推断:“怪人”还活着,并且也渴望“相互理解”。真诚的.理解得到了丰厚的回报:在杰姆兄妹深夜遭歹徒追杀的危急关头,“怪人”突然现身,刀弑凶手,挽救了杰姆的生命。一桩尘封已久的秘密终于真相大白。

你对世界的傲慢无礼,大多源自偏见。而偏见的根源,就是理解力出了问题。《傲慢与偏见》一书中,达西一开始显露出的傲慢,再加以他人对达西的抹黑,使伊丽莎白对达西产生了偏见,越发不能理解他,两人渐行渐远。幸而达西写信道明原委,伊丽莎白抛开偏见,最终理解了达西的过去和所作所为,二人终成比翼鸟。

令人遗憾的是,现实生活中却不乏人们互不理解的例子。某些新闻刚刚发布,只有只言片语,就有人忙于指责。当反转出现,又掉头痛斥另一方。看似是道德的卫士,但何曾试图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过?互不理解、一味指责、推诿责任,《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悲剧就在我们身边。

但,黑暗中必有繁星。阿迪克斯·芬奇如同黑暗中那耀眼的光芒。他没有告诉孩子关于拉德利不实的消息,只是陈述了拉德利的过去,他用自己的方式理解拉德利,也引导着自己的孩子理解、接纳了拉德利。若人人皆如阿迪克斯,客观、冷静,以博大的胸襟来理解他人,世间定会少些冷漠、多点温暖,知更鸟就能继续歌唱下去。

理解如同阳光,沒有它无法驱散眼前萦绕不绝的迷雾;理解就像空气,沒有它会让人窒息而死;理解还是一把钥匙,没有它就无法打开禁锢我们身心的囚牢。仔细想想,世界许多事,其实沒有对错,只是立场不同。还是阿迪克斯教育女儿的话说得在理:“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

我又想起亚拉巴马州的禁猎法律:“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犯罪。”因为知更鸟只想歌唱以供人欣赏,从未想过要做任何坏事。“怪人”拉德利就是一只被杀的知更鸟。世界各地还有许多知更鸟正在被杀。我想请问亚拉巴马州的法官:“杀死一只知更鸟”该如何“追责”?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篇17

文章是从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叙述的,故事发生在梅科姆这个地方的故事,这个地方很小,邻居有怪人拉德利,莫达小姐,女主角叫斯库特,她的的妈妈在生她之后不久就去世了,家里有4个人,爸爸阿迪克斯,哥哥杰姆,还有保姆卡波妮。

斯库特还有一个姑姑和一个叔叔,并不住在一起,文中描写叔叔的片段较少,只有一个圣诞节的描述,但是从文中看来叔叔达克是一个很绅士的男人,斯库特的姑姑却对她很严格,为人很刻板,认为女孩子应该有女孩子的样子,应该穿裙子,不应该出去乱跑等等,大部分的时间斯库特是很讨厌姑姑的,只有在文章的最后斯库特和杰姆发生危险后,姑姑不自然的拿了她平时穿的牛仔裤给她穿,这个细节描述了姑姑已经慢慢的接收了斯库特原本的样子,可能她因为荣誉、面子对斯库特要求的太多,但是本质上她也是关心他们两兄妹,也是真的关心阿迪克斯。

迪尔是他们的玩伴,是蕾切尔小姐家的亲戚,因为父母不在了,只能由亲戚轮流抚养,每个暑假都会轮到蕾切尔小姐。因为有迪尔的存在,他们的童年才有了许多乐趣。刚开始的故事要从怪人拉德利说起。因为年轻时候的放松,拉德利被父亲关在家,从年轻时候就开始,拉德利后来也再没出过门,由父亲看管,后来父亲死后,由他的哥哥内森看管。对于这样一个没有见过的人,小孩子从来都是很好奇的。有了迪尔的加入,他们就想着去看到拉德利,甚至把他引出来,有半夜去看却被内森当小偷拿枪打的故事,有玩轮胎玩到拉德利门口马上怕掉的故事,那时候拉德利在他们心中又神奇又可怕。

但是有一个暑假,他们两兄妹上学回来的路上都会在拉德利家门前的那个树洞里发现一些吃的、零食、怀表等,这里埋伏下了怪人拉德利其实是个好人,只不过多年的封闭是他不愿面对别人。在这里我不明白的是内森在那个夏天将这个树洞用水泥封了起来,或许是他发现了拉德利给斯库特他们送的礼物,但是仅仅只是送礼物,没有做任何不好的事情,他却阻挡了拉德利和孩子们的唯一交流,心中似有千百个疑惑。

杜博斯太太在斯库特看来是一个非常恶毒的人,当他们从他门前走过,他都会用嘴恶毒的话骂他们,而阿迪克斯总是教导他们不要因为别人说了什么而生气,要从对方的角度想问题,不仅如此,还同意了杰姆去给杜博斯太太读书,最后杜博斯去世,他也去帮忙,阿迪克斯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总会站在别人的角度上想问题。

汤姆是个黑人,他被住在垃圾堆的白人鲍姆和她的女儿诬告要侵犯他的女儿,法官泰勒指定阿迪克斯为汤姆辩护,或许法官知道阿迪克斯是一个公正的人吧,在辩护的过程中遇到了被威胁被恐吓,然而阿迪克斯并没有退缩,他并没有认为汤姆是个黑人对他有任何偏见,而是尽自己所能去帮助他打官司,为了避免鲍姆迫害他,他孤身一人坐在监狱门口,最终确保了汤姆的人身安全,虽然最后汤姆被判了有罪,但是之前类似的控诉可能几分钟就已经判定黑人死罪,而这次花了几个小时几天才能判定,证明已经出现了分歧,状况已经在慢慢变好,只是汤姆在关进监狱没多久,在阿迪克斯提出上诉期间,就要逃跑而被杀死了。在这场辩论中,阿迪克斯是个勇敢的人。

因为帮助黑人的事情,鲍姆一直想找机会报复阿迪克斯,但是他又不是个能够正大光明面对冲突的人,比如他只能趁法官不在家去当小偷,在汤姆的妻子海伦工作的路上跟踪他,在杰姆和斯库特去演出完回家的途中偷袭他们,想致他们于死地,故事的高潮就在最后,鲍姆想杀斯库特兄妹的时候,拉德利救了他们,鲍姆死了。阿迪克斯一如既往的公正无私,想把真想说出来,但是他的好朋友也是警长泰特说服了他,如果是这样,拉德利就要面对人们的赞美,这就会打扰他原有的生活方式,应该是他不愿意的,经过争论,阿迪克斯妥协了。在我看来这是最好的结果,有些时候为了两全不得不修改一下事实本身,当然修改后的事实只是保护了好人,惩戒了坏人。

这是一本教育小孩子的书,父亲阿迪克斯是一个勇敢的人,在面对威胁的.时候坚持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他是一个能理解别人的人,在面对他人的时候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同时教育他们两兄妹如果站在别人的角度上看,每个人都是好人,他是一个善良的人,会帮助邻居等各种,他是一个谦虚的人,他的枪法很好但是从来不炫耀,就算枪法很好,内心觉得动物也是生命,也放下枪不去剥夺其他生命的权利,书中描写很多的也是阿迪克斯喜欢看书,正是因为读了许多书,他才有足够的知识去帮助汤姆打官司,接受了更多思想才更容易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

小孩子的教育从来就是言传身教的过程,越长大越明白父母对于孩子教育的意义,越长大越觉得很多东西从小就已经养成了,现在很难去改变了,所以对于我,现在也在修炼,也已经如今这个不上不小的年龄,也要修炼如何去影响到下一代,虽然我不完美,但是我在慢慢变好。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篇18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天使和一个恶魔,两者的较量从未停息过,而人性,正是在两者的较量中不断产生,时好时坏,而美国作家哈珀·李,则创作出了一个善与恶的故事。

《杀死一只知更鸟》,故事发生在19世纪20年代左右的美国,主角是一个来自律师家庭的名叫斯库特女孩,她和她的哥哥杰姆成长在一个单亲家庭中,由她的父亲陪养长大,她的父亲是一个正直、公正的律师,名叫阿蒂克斯。故事从拉德利家开始,是一个与斯库特家相隔不远的古怪家庭,家里的幼子阿瑟在年轻时曾因为闹事而被告上少年法庭,后来被他的父亲带回家中,从此阿瑟再也没有在邻居们面前露过面,县里的人总传言他已经变成了一个“幽灵”,经常在夜里出门游荡,就这样传言着过了一年又一年。

等孩子们长大一些后,它们便想方设法想看一眼阿瑟,但始终未能如愿,但它们却不断从拉德利家旁边的树洞里找到一些口香糖,怀表之类的小礼物,两人想给送礼物的人写一封信,但树洞却被水泥给封起来了,两人的心愿始终未能实现。

话锋一转,故事转向孩子们的父亲阿蒂克斯,他要为一位黑人辩护,那个黑人被当地的恶人尤厄尔诬陷而被告上法庭,而孩子们应此事被多次惹火。在法庭上,阿蒂克斯据理力争,并使得尤厄尔恼羞成怒,但因为种族歧视,黑人还是被判处死刑,可尤厄尔并不善罢甘休,发誓即使拼上命也要报复阿蒂克斯,随后,他便在一天夜里下手了,那天夜里,阿蒂克斯的两个孩子单独走在外面,被尤厄尔一顿毒打,甚至拿着刀想杀了他们,就在这时,阿瑟·拉德利冲出了房子,将尤厄尔绊倒在地上,救了两个孩子,而尤厄尔不小心倒在了自己的刀上,把自己刺死了。

这一系列案件中展现了黑人在不公平的法律面前,被人杀害的悲惨命运。黑人在历史的漩涡中,失去了宗教信仰权,失去了话语权,他们很难为自己辨白,他们被无情地压制。作者重视人性的力量。

揆诸当下,善与恶是矛盾对立的统一体,但有不少人敢于在危难时不顾姓名去营救他人,就像阿瑟那样,但仍有一些人,心中的恶魔总是占着上风,他们不断的想害人,最终却害了自己,如同尤厄尔。好人有许多种,他们的一些习惯不被世人所理解而被当做怪人甚至恶人,而身在新时代的我们,更应该克制自己心中的恶魔,成为人性中的天使,理解他人,尊重他人,给旁人带来温暖和爱心,让世界多一份美好。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篇19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虽是小说,但涵盖了许多富有深意的内容,其中包括种族问题、民主问题、教育问题等等。小说的主人公芬奇先生是一位出色的律师,为了替黑人辩护而导致他以及他的家庭受到攻击,不过整个过程中,他始终保持着做人做事的原则,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挽救本该无罪释放却被关进监狱的人,尽自己最大可能去影响周围人该如何看待世人世事,到最后,告诉孩子“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好人。”纵观整部书,我感觉里面多处展现着人性的'真善美,其中有很多是靠芬奇先生的唤醒而来的。

有一次,阿蒂克斯·芬奇给他的孩子们买鸟枪的时候说,不能去杀死知更鸟,因为它们不破坏庄稼,不作任何坏事,只是用心为人类唱歌,杀死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知更鸟与小说的情节没有多大关系,但是它代表了小说中被栽赃的那一类善良、无辜的黑人,他们不是坏人,只是在当时的时代环境下,他们受到其他人的排挤和伤害。芬奇先生是一位恪守原则的正义善良的律师,他曾说:“在我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他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去反对种族歧视和社会不公正,为孩子们树立了一个正义的榜样。正因为他的行动,多多少少影响了法官和评审团,他们从内心开始对种族歧视有了丝丝撼动;也让黑人汤姆的遗孀海伦受到白人雇主林克·迪思先生的保护,不再受尤厄尔先生的侮辱和猥亵;更让儿子杰姆发自内心的明白人人平等的真正含义。

也正因为阿蒂克斯·芬奇平等对待周围的每一个人,才会有了把杰姆和斯库特拉扯大的卡波妮,她是一个黑人保姆,却有着极强的责任心,她会教孩子识字,教孩子礼仪,当斯库特带同学回家吃饭,她嘲笑同学吃饭的样子时,而遭到卡波妮的一顿训斥,卡波妮告诉她该如何把同学当成客人。卡波妮在阿蒂克斯家生活多年,谁能不说这也是受男主人的思想熏陶呢?

从不出门的怪人拉德利在小孩的眼里是一种神秘、可怕的存在。而这种神秘与可怕的观感,一部分来自小镇上大人们有板有眼的”谣言“,另一部分则来自小孩们天马行空的想象。阿蒂克斯教育孩子说,“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在斯库特与哥哥每天都要经过怪人家门口去往学校的过程中,在几个小孩聚在一起商议如何见到他、如何让他出门的计划中,他们收获了来自怪人放在树洞中的礼物--口香糖,坏了的怀表,亦或是两个硬币,最后拉德利甚至成了兄妹俩的救命恩人。同样,杜博斯太太也是如此,一个让人毛骨悚然的老女人,强迫杰姆去给她念书,阿蒂克斯说“不要让杜博斯太太影响你的情绪,她自己的麻烦已经够多了。”“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兄妹俩最终也学会了宽容和忍耐。

阿蒂克斯在伤害子女的凶手被杀了之后与泰特法官有一段争执:“如果我们隐瞒这件事,那就完全否定了我教育杰姆的做人原则。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做家长很失败,可是我就是他们拥有的一切。在杰姆仰视别人之前,他首先仰视的是我,我希望自己正直地活着,以便能坦然面对他……如果我默许这类事情发生,坦率地讲,我就没法再正视他的眼睛,一旦我不能正视他的眼睛,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库特,因为他们就是我的一切。”阿蒂克斯坚持的原则是“如果我自己做不到,那我就没有资格要求你”的教育原则。虽然“放养”,但是“教养”,言传与身教兼具。穷其一生,他一直步履蹒跚执着前行,在自己的坚持、挣扎中,向子女传递着自己的价值观,一切都将孩子内心的真善美种子唤醒。

“教育意味着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早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德国存在主义哲学家雅思贝尔斯就在其专著《什么是教育》中做了一组形象的比喻。也许唤醒一个人的心灵能量与人格理想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又不是不可能的事,套用书中一句话——“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坚守自己内心的原则,尽自己的最大力量去做应该做的事,不泯灭良知而又不丧失希望、不愤世嫉俗,怀着同情和理解之心,具有向善之心,让一切皆有可能吧!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篇20

当你不被理解时,你是否还有勇气继续做自己?当你遭受偏见时,你是否能够忍气吞声并理性应对?身处红尘乱世,你又是否能够不追随大众,保持自己对事物独到的看法与独立的思考?

正如鲁迅先生所说:“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人与人之间想要完全地理解是不可能的,我们永远不会知道他人所思、所想、所作所为的是什么。我们所谓的读懂他人,无非是站在一个共同的区域上,试着从对方的角度去理解。然而理解所导致的偏差,却是我们无法预料的。彼此有不理解,自然而然也就会产生偏见。小群体之间的不理解,随着个体对大众的追寻,最终也有可能演变为阶层之间的偏见。人类虽然一直呼唤着平等,却始终难以构建起彼此之间理解沟通的桥梁。因为人类自我的局限性,我们很难完全摆脱偏见,却依然应当坚持正义。

主人公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身为一名白人律师,始终坚守着法律,坚持着正义,既不随波逐流,也不顾大众的不解,依旧坚持着给黑人辩护。他心中的尺度不是阶级种族之间的矛盾而是法律永恒的正义。

知更鸟作为小说最重要的一个意象,象征的正是那些天真善良却又不被理解的人。小说表面上只是塑造了一个美国本土阶级矛盾的问题,实际上更是整个人类社会不平等,不理解这一大矛盾的映射。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样的事情,更像小孩子的恶作剧,这样的恶作剧很大程度上源自孩子的无知幼稚,却表现了周围环境对其无邪心灵的严重推残。往往这种无知的杀戮比起那些刻意的犯罪更加让人可怕。想要挽救濒死的知更鸟,就需要一个像阿迪克斯一样的勇者。

这个世界同样也需要勇者,勇者并不是超级英雄,也不需要什么超能力。勇者就是那些敢为天下先的人,他们能够坚守自己的本心做正义的事。勇敢需要的是一种义无反顾的精神,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

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一个勇者必然有他所坚信的东西,所以他们即使输了终究会是一个胜利者,阿迪克斯正是这样一个人,他是维护法律的勇者,他是一个自己的英雄。做他人的英雄很难,但是我们都可以选择成为自己的英雄。

或许我们不能很好地了解这个人,但我们却仍然可以选择尊重他们。做自己的英雄,坚持自己心中的正义,这才是人类这一伟大的命运共同体该走的自我救赎之路。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吾感悟至此。呼唤平等,致敬勇者!愿我们岁月静好,做自己的英雄,守护自己内心的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