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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敬佩的一个人的日记

2024/04/10经典日记

倚栏轩整理的我敬佩的一个人的日记(精选4篇),供大家参考,大家一起看看吧。

我敬佩的一个人的日记 篇1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最敬佩的人,有的人敬佩对工作一丝不苟的交警,有的人敬佩默默无闻的清洁工,有的人敬佩勤劳善良的妈妈......而我最敬佩我的同学邓诺梅。

她长得很普通,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鼻子嗅觉特别灵敏,你在几米外吃的`东西,她都能闻到味道,还有一个能说会道的嘴巴,重要的是她有高尚的品格——助人为乐和拾金不昧。

先说她的助人为乐的精神吧!那一次我和邓若梅一起吃早餐,忽然有一个乞丐向我们走来,我皱起眉头,有点厌恶地走开了,而邓诺梅却从口袋里掏出五元钱,那可是她一周的零花钱呀!一开始她还有点犹豫,最后下定决心,把五元钱给了那个乞丐。

后来我问她:“你不怕他是装的吗?”邓诺梅淡然一笑,说:“他不一定是装的,假如他真的是装的,我也认了!”这时,我忽然觉得她好伟大!

邓诺梅不仅乐于助人,也具有拾金不昧的高尚品格。那天我和邓诺梅一起在操场上玩,忽然她看见地上有一张纸,于是就去捡,想扔进垃圾箱里。她捡到手里才发现这是一张五十元纸币。只见她向四周看了一下,发现没有失主寻找,就转身向教务处走去,把五十元钱交给了执勤老师。我不禁对她竖起了大拇指,她微微一笑,就回教室了。

这就是我的同学——了不起的邓诺梅,怎能不令人敬佩?

我敬佩的一个人的日记 篇2

每个人都有自己令人钦佩的人,我也不例外。

我敬佩我们的人是一个人是一位学生和我之间互不相识的青年,他的眼睛那么炯炯有神,身体发展非常具有健壮,非常的帅气。我不是企业因为他的外表而敬佩他,而是他的一个技术动作让我敬佩了他。

那天,我去杭州学习,但路很堵,花了很长时间才到那里。在路上,我很无聊,把头看向窗外。看到一个应该是瞎子的老妇人,她一只手拿着拐杖,另一只手拿着水果篮,穿过马路。突然,一辆车像一阵风一样冲向了老妇人,仿佛要杀死老妇人。我想当超人,飞起来救我奶奶,给主人一张票,但这是不可能的。就在这个关键时刻,年轻人出现了,他像箭一样冲向老祖母,把老祖母拉回来,把老祖母送到马路对面。一个叔叔也看到了,他对老奶奶说了关于这件事,老奶奶感激地说:“谢谢你,你救了我的命。”少年摇了摇头..说:“不,这是我该做的,再见。”说完,留给我们一个华丽的背影去..

这就是我最敬佩我们的人。

猜你喜欢1:小学五年级我敬佩的人日记

在生活中,让我敬佩的人如天上的繁星,如荒漠中的沙子,如草原上的小草那样数不清。有爱我的妈妈。有幽默的.王老师,还有为人民服务的解放军叔叔……但还有一位说出来你可能会吓一跳。他就是生活在西汉初期的汉高祖—刘邦。

在秦朝末年,国家十分混乱,老百姓们一个个吃不饱,刘邦就是在这个穷苦的环境下诞生的。小时候,刘邦的习惯很不好,常常令别人感到讨厌。于是,附件的邻居纷纷抱怨着:“哎呦!你看看,隔壁那太太生了个混小子—刘邦,这么小就会偷鸡摸狗,这长大后习惯会多糟糕啊!”“对呀!你看,我家的鸡原来有十来只,现在只剩下5只了,这小子太可恶了!”就这样,小刘邦就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

又过了几年,这时的刘邦已经是一个二十岁的青年了。这一年,老百姓们忍受不了秦朝的暴政,于是纷纷组成了许多支起义军。其中,最强的两支起义军的统帅是刘邦和项羽。经过这些人的合作努力下,终于灭了秦朝。

后来,刘邦和项羽都野心勃勃地想当皇帝,于是,他们两军打了起来,犹如两只凶猛的老虎正在打架。项羽的军队力量大,打的刘邦的军队落花流水。刘邦若无其事地说:“没事,就让他先得意一会儿吧,总有一天,我会将他打败的。”

又过了许多年,刘邦认为:复仇的时候到了。于是,出动了他的十万大军去攻打项羽。项羽的军队想杀出重围,但是刘邦的士兵一个不要命似的冲上来。项羽的士兵一个个倒下,项羽最后只剩下一个人,他悲痛欲绝,于是,拔剑自刎。

刘邦最后在人民的拥护下,当上了皇帝。刘邦之所以能成功,是因为他善于用人,又谦虚。这一点值得我学习和敬佩。

猜你喜欢2:我最敬佩的一个人初一日记

前些天,我随母亲回乡,偶然,听外公喃喃道“九月十二快到了”。短短七个字,不知埋下了我多少儿时的记忆。

三岁时,我第一次回乡,最先迎我进门的是一名朴素的老人,“快叫曾祖母!”母亲的话语下,我头一次认真地打量了她:头发编成了一根长而密的麻花辫,里面还掺和着几缕银丝,蓝白外褂洗得发白,褪色的衣角还隐约可见一根根密密麻麻的缝线,藏青色的布裤出奇的服帖,没有任何可人的妆饰,帆布鞋上别出心裁地缝上了一朵睡莲。

故乡靠北,夏日极其凉爽,三岁那年,我们一住就是四五天,那时,晚上八点就“断电”了。可有一天,邻村的马婆婆把布包丢在这儿了,曾祖母是热心肠,晚上刚停下手中的活儿,就急忙往外赶,此时村里没一户人家的灯还亮着。曾祖母便拿着一根宽蜡烛走出了家门:“太太(曾祖母),妈妈不是带了手电筒吗?您怎么不用?”稚嫩的童音和我一起奔到门外。“电很贵的”,长发的阴影遮住了曾祖母的脸,手中的小蜡烛忽明忽暗,依稀下,她枯枝般的手臂却似细弱无力的翅般,微微地晃着,“蜡烛省钱!”曾祖母没肯多说一个字,便毅然向那烛光散遍的菜田走去。

八岁那年,母亲硬是把曾祖母接到我家过了几天,第三天,在那暄闹的大街上,母亲带着曾祖母与我进了家时装店。曾祖母难得上街,母亲高兴,便多买了几件,曾祖母上前,看了看母亲手中的账单,脸上没了当初的惊喜,沉着脸,费了一大堆口水,硬是要售货员除去两毛,母亲和我听了互相使着眼色,偷偷发笑,“两毛钱找了,找了,咱们回家吧!”直至到家,曾祖母还不停地嘀咕着,不放心地问母亲:“钱找了吧?现在的小年轻,太不把钱当回事了!”

曾祖母节俭,并不是一天两天了,看她的一身就全然而知。衣上的破口全都细心缝上,陪嫁的手环断裂后,用线缠了又缠……春夏秋冬,日复一日,每天,她都在用行动让我为之敬佩。

我十岁那年,风烛残年的曾祖母最后一次关切地注视着我,“要!……”她目光中闪过温柔、坚毅、认真,慢慢地熄灭了。九月十二,我用那敬佩的目光看着她,直至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