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散文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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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
文/张颖慧
我翻了一个身,又继续蜷缩在被窝里。在这初冬的清晨,能任性地贪恋被窝,难得有比这更惬意的事。
"噼噼啪啪"的棒槌声充入耳际,那是邻家在洗洗涮涮,也知道时间不早了,可就是想这样舒舒服服地待在被窝里,不想起床。
这学期以来,感觉自己每天像打仗一样。从原来的带7个"兵"的乡村"导师",到现在的53个可爱"小不点"的"孩子王",生活的节奏一下子快了起来,一度松弛的神经这根弦,又绷得紧紧的。步入一个新的工作环境,一切都陌生,还真有点像刘姥姥进大观园的那种新奇且又无助的感觉。
也算是工作几十载的资深老师了,习惯于中、高年级的教学,突然地接受一年级,真有点让我不知所措。使出浑身的解数,每天都想着点子,变着法子,只为让我的那些孩儿们守规遵纪,养成一个热爱学习的好习惯。深圳邓艳萍老师说:"我们都是三尺讲台上黔驴一头".这话说得透彻,我们就是彻头彻脑的一头黔驴,面对五六岁的孩儿们,只得和风细雨、春风化雨。你的奖赏,可能换得片刻的安宁;你的表扬,也许能保教室须臾的平静,和你想要的严肃与活泼兼容的结果,否则只能适得其反。讲台之上,自己真的成了一只可怜而又孤独的驴,仿佛被这些五六岁的孩儿们,纯真的喧哗与无畏的打闹,所包裹,生气不得,哭笑不得,只好静静地等待着那颗燥热的童心,自然地回归。
周末,此刻,无顽童喧哗之乱耳,头不必大。无案牍批改之劳形,心无需躁。偷得浮生半刻闲,赖床,嗨皮。
捋捋渐渐通泰的心情,也该整理整理有些零乱的屋子。起床洗漱,冲杯热腾腾的牛奶,享受着老公给我备好的早餐。走进厨房,惊动了水池里两条鲜活的鲫鱼,哗地一下,溅起的水花,竟然隐隐地绽放在心里。老公早早地买好菜,去上班了。看看篮子里还有青椒、莴笋、豆腐干、肉。看到这一切,赶紧一摞袖子,干活。
洗洗拖拖抹抹,一切收拾妥帖,环室一看,倍感清爽。给自己泡杯热茶,打开电脑,登上QQ,唧唧唧唧响个不停,空中礼物一一点开,生日已过,祝福全在,有姐妹们的,有同事们的,有好久未联系朋友的,也有从未谋面的朋友的。生日那天一早,家人和朋友也都给我送来了祝福,可教务忙忙碌碌,生日也就那样潦草地过去了。今日悠闲,一一品味每一句祝福,激动溢满心间。在各自忙碌的日子,你能被人记着,念着,此等的幸福谁人能比呢?
红尘有你
文/^暖洋洋^
一支笔,抒完缠绵悱恻的情怀,仍滴淌着寂寥的恋歌。多年以来有一个愿望藏在心里: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一份情,缀满残月烟影的露珠,升起金秋丰硕的风华。一直以来有一个夙愿埋在心底: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阳光摇曳着斑斓的岁月,那飘荡了一季季的花香,把或深或浅的记忆刻在了年轮的额上。记得你曾说过,你说一个人走在路上,总是感觉很孤独,很想有一天也能牵着我的手,一起在路上走,让人家妒嫉你的幸福。那时的你是怀着怎么样的心情呢?
青春沐浴着纯真的爱恋,那执手相看泪眼的凄苦,把或多或少的往事铸就成岁月的沧桑。好想牵你的手,用心去感觉你的温柔,因为爱着你的爱,可毕竟你已经走了很久很久,还梦着你的梦,让我又如何去想去处?此时的你与昨日又是怎样的不同?
山风猎猎,你依旧在风吹雨打的亭边守望;海浪沧沧,我却仍旧在风里雨里来去匆匆。从来没有想到过一个约定会让我如此执着;也未曾去想到过一份情感会是怎样的初衷?
穿栖在紫陌芳华间,独上高楼,与清风明月酣眠。因为誓言不敢听承诺不敢信,怎能说服自己安心地牵着你的手沉默不回头?回头还有什么意义?
行走在斑驳的岁月里,寻找快乐的家园。因为有爱,"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千年前悄悄播下的种子在这长长的雨季生了根,萌出了嫩绿的芽。
飘零在芜杂的沧桑里,珍惜幸福的归宿。因为有情,"死生契阔,与子成说",今生的眷恋全部都放在手心细细触摸慢慢阅读,啧品出爱情的花。
我慕星月的柔情媚意,深情地无言无悔,成就了永恒的璀璨。默默地走在雨里,经历了歌到情处泪双流的刻骨思念,无边的雨雾依旧交织出你的影,既然牵了我的手,就要和我一起走,理解,信赖而真诚。
我爱风云的潇洒飘逸,执着地不离不弃,演绎了生命的浪漫。寂寂的红罗伞下,品尝了酒到醉时笑语愁的悱恻缠绵,梦中远去的微笑凝望着我的泪,面对我如此期许,那就不能再放手,关怀,温暖而温馨。
一份相知相遇的感恩,穿越了岁月的轮回,感悟着飘逝的人生,诠释了爱的内涵,拥有了诗言有尽意难酬的揪心牵挂。我蓦然了悟,那美妙的一瞬,那纯洁至美的精灵有如昙花一现的幻影,都是我生命里最精彩的华章,最动人的旋律!
不必再问情为何物!
虽没能邀你飘零同游,却喜你的才华与风姿,兰溢清幽,竹透清丽;虽不能与你舞文弄墨,但懂你的艰辛与智睿。梅多情韵,雪有品性。
系缆斜阳识芳华,凝聚成心中的那一卷绸缎,绿从心来,用心吟诵那轻扬的文字,缀满了羞涩;酒入豪胸化剑气,刻写下梦中的那一段神话,爱自心生,灵魂飞扬在蓝天白云里,快乐地流淌。
你爱我真你情浓,你书我写我从容。
你懂我容你心畅,你弹我唱我梦中。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星光之下,月影之侧,我会继续吟唱属于我们的生命乐章。
常宁宫游记
文/文俊
听说常宁宫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走进常宁宫是近几天的事。
常宁宫位于西安长安区南五公里的神禾塬畔,靠近渔鲍头村,交通便利,有公交车直达。环境静谧,是休闲静养的好去处。
景点不大,包含的历史文化因子很多,一个一个多小时就能览完的小院,竟有唐太宗李世民之母、蒋介石两代人和作家柳青等多重故事。
据说,隋朝末年,唐太宗李世民之母窦氏前往此地三观庙降香,遇劫匪逃到附近一小洞避难,劫匪一路寻来,眼看就要遇难,突然天空飞来一块巨石,砸死几名劫匪,匪徒胆战心惊,劫匪无人再敢靠前。危机时刻,大将秦叔宝、尉迟敬德飞赶到,窦氏夫人转危为安。为感谢神力相助,太宗李世民谨遵母命在此建造寺庙,命名常宁宫。目前,隋唐遗迹已经不多,只有窦太后躲难得窑洞和一块灵感石,还在默默诉说着过去的故事。
近代,胡宗南主政西北时,为方便蒋介石居住,在此为蒋介石建造了行宫,蒋介石、宋美龄曾三次来此居住。蒋家二代蒋纬国、石静宜的婚礼也在此举行,因此,这里也成为现代青年的浪漫心仪之地,经常有青年人来此婚纱拍摄、宴请宾客,我们去的当天还喜遇一对新人的婚礼。
参观蒋介石行宫时,记得去看一看"中正密洞",那是胡宗南为蒋介石修建的秘密活动场所和逃生通道,千余米的密洞保存完好,蓄水池、卫生间、卧室、办公司、会议室一应俱全,值得一看。
到了上世纪50年代,常宁宫又增添了文人的基因,著名作家柳青曾在附近生活了十几年,写出了《皇甫村的三年》和《创业史》第一部、第二部。因此这个地方成为了"柳青精神教育基地",有几个窑洞开辟了柳青事迹展览,看看很受教育。"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柳青精神值得我们今天继承和发扬。
选择
文/谢永帅
选择,这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也是每个人一生必须要做的一件事,看到两位歌神从青春年少,随着岁月的脚步容颜渐渐老去,但他们对爱的选择就像他们的歌词一样到地老到天荒。
作为明星的林子祥和叶倩文,他们无疑是我们这一代人所欣赏所崇拜的偶像,不仅是崇拜他们两人精湛唱功,更欣赏他们对爱的忠贞和不渝。虽然歌星的生活我们平常人无法理解也无从知晓,但想想他们也是正常人,是正常人就会过正常生活,也会做出正常的选择。
选择大概不是人类的专利,也是大自然所有动物的本能,只有通过选择好像人生才会变得完美。当然这里的选择不是我们学习的选择,学习做题的选择是单向选择,而这里的选择是双向选择,就如歌词一样我选择了你,你选择了我。
无疑作为大多数歌星名人,感情生活会比我们普通人要丰富要多彩,但不管怎样丰富多彩都抵不上岁月的洗沥,当然每一个人都有每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只是在这炎热夏日,让我们的生活过得不再无聊,听听选择,聊聊选择,也是一种写意丰趣的事情。
不知道年轻的时候是林子祥选择了叶倩文,还是叶倩文选择了林子祥,就当他们互相选择吧!而今天看到费祥大哥独自一人在伦敦,受着38度的高温,房子里面居然还没空调,只能用电扇来降温,看来外国的月亮也不是很圆,当费大哥看着自己的初恋已然成了别人的选择,不知作何感想,这也应证了你不选择她,她也不会选择你,因为每个优秀的人都会有人选。
人生不易,生活不易,不用去想太多,听听选择就好了。
回乡拿工资
文/郭德诚
"过年好,过年好!"老吴进门,他满脸的皱纹已笑成了一朵花。每年过年,老吴都要来我家一趟,但都在元宵节前一天,我俩喝个酒,他回去准备一下,第二天就开业了——卖凉皮。今年他来这么早,我想着可能是因为过年凉皮卖不动吧。
三杯酒下肚,老吴说,他是来拜年、致谢的。感谢我对他的多年帮助,他要回老家种地了,不卖凉皮了。我听了这话,很意外。
老吴是五年前来我们小区卖凉皮的。当时的小门面,是我帮他租的。田间地头,他是把好手,干农活,连看天气预报都不用,一切都能安排得妥妥的。但做小买卖,他还真是不行,尽管摊凉皮是他的拿手好戏,但毕竟做和卖,是两回事。不过,老吴有股庄稼人的韧劲。起早贪黑,精心打理,童叟无欺,这棵蔫不唧的"庄稼苗",竟在他手里也茁壮成长起来。这几年,家里的吃穿用度、大儿子娶媳妇的钱,都是从这凉皮摊上出来的。"老吴凉皮"经过这几年的经营,一街两巷已有点名气了。
这船乘风破浪,正驶得好,怎么就拐头回港了?
我问:"家里出啥事了?"老吴脸红彤彤地说:"我要回家拿工资啦!"回家拿工资?我有点懵。不知是高兴,还是喝得有点猛,老吴也有点激动。经他解释,我才明白,他老家有了集体经济项目——智能温室大棚,一年四季生产瓜果蔬菜。他是种地能手,这回守着家门,就能上班拿工资了。
看到他醉心的样子,我能体会他心中的那分惬意。老吴世代务农,他这株"高粱",只有沐浴着田野的风,才会有摇头晃脑的舒心,这些年,移栽别处,虽也开花结果,但还是一直眷恋故乡的雨露。一个人的职业,恰是他的爱好,又与他特有的文化心理相匹配,自然是一件人生幸事。老吴绕了一个圈,又回去了,他怎能不高兴呢?人逢知己千杯少,老吴竟反客为主,频频举杯,给我劝酒。这几年,我俩在一块没少喝酒,可头一次发现老吴这么能喝。
舒心的酒,千杯不醉,老吴的心,早已踏上了回乡的路。
沦陷在这片芦苇里
文/岭南
下午太短,到河边时太阳就落到鹰嘴岩身后了,挨天边是一片桔红色,稍高处是蓝色的的丝绸。
桔红色的天光,漂亮了鹰嘴岩照。
河边草不高,与现在人们喜欢的修长不搭边,远看一片粉红。近处看是一丛丛的红,细看是小杆儿上粘上的点点粒粒粘的红。我想,不能近拍吧,近拍莫了层次感。还是蹲下来,斜斜地照过去,就有了一大片粉红的浪涛在澎湃。
阳光照了一天,累了。想回家休息,跑的有点儿快,急急不见圆圆的太阳,留下大片桔红云彩不知所措在天上徘徊。
立起身来,路上看花人还在摆姿自拍。这草我一直叫不上名字,有人问起就说是红芦苇。我还是喜欢这个名字,哪怕我们这儿根本就没有芦苇。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红芦苇路上的人,草再好也是草,人才是风景中的风景。
每当看见红芦苇中的人,因拍照而着一身应景的衣服时,老以为是电视里才会有的片段,恰好让我偷偷看见了。那个不一样的激动,让我年轻了许多。尤其是看见那个米色的风衣女,居然让心疼了一下,了不得。
慢慢,鹰嘴岩上的鹰嘴融化在云彩里,犀利变得温驯。红芦苇升起湿润的潮雾,开始进入疲惫神态。天色向晚,一天就要过去。
我知道,只要是无雨的下午,那些天边的丝绸还在的话,我就会来看米色风衣边的红芦苇。这个秋天,无论怎样,红芦苇边上的风景算是抹不去了。
沦陷在这片芦苇里,像年轻时候一样,心甘情愿。